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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 拯救,拯救者(Deliverance,Deliverer)「拯救」也作「救贖」、「解救」;施行拯救者則稱「拯救者」或「救贖者」。聖經教導神在歷史的終極目標是將世人從罪惡的咒詛、死亡、撒但、地獄的控制下拯救出來。舊約記述神拯救選民脫離埃及的奴役,巴比倫的被擄,以及迦南人的壓迫等。這一切在基督徒看來,均在預告耶穌基督必將以至高救世主的身分臨世。舊約使用「拯救者」一辭僅數處,3次指人,且均在士師記中。其一是拯救以色列脫離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之轄制的士師俄陀聶(士三8-10);其二是殺死摩押王伊磯倫解救以色列的士師以笏(士三15、30);其三是士師記十八章27-29節提到拉億城遭但支派洗劫時,「無人搭救」。除上述3處外,舊約也稱神為「拯救者」,以色列民可賴以脫離危險(撒下二十二2;詩十八2,四十17,七十5,一四四2)。舊約「拯救者」的基本概念是以「至親」一詞表達。人若陷於困境,他的近親有責任援助,救贖他脫離奴役。當以色列民在危難中,神必施行拯救;出埃及事件便是最明顯、最有力的證明(出三7、8)。新約記耶穌引先知有關彌賽亞的預言(賽六十一1、2)來描述祂的使命:「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路四18;按:「釋放」欽定本作「拯救」)。希伯來書十一章35節記那些信心偉人寧忍受酷刑而「不肯苟且得釋放」。這裏「釋放」二字欽定本也作「救贖」。使徒行傳七章35節稱摩西為「救贖者」。保羅在羅馬書十一章26節中引用以賽亞書五十九章20節的話時,將「救贖主」改譯為「救主」,說:「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這「救主」就是耶穌基督,祂是人類最終的拯救者。另參:「彌賽亞」;「救贖,救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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