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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提要 壹、作者 約翰一、二、三書本身皆未指明作者與受書人,但教會歷來認為這三卷書都是使徒約翰寫的。由於書信的內容、措辭、觀念與約翰福音極為相似(請參閱『捌、本書與其他聖經書卷的關係』),學者多同意這三卷書信與約翰福音是由同一位作者──使徒約翰所寫成的。 使徒約翰是西庇太的兒子(太十2)。他的哥哥是雅各,他的母親是撒羅米(太廿七56;比較可十五40;十六1)。撒羅米是從加利利就跟隨耶穌並服事祂的姊妹們之一(太廿七55),可能她就是主的母親的妹妹(太廿七56;比較約十九25)。因此,約翰和他哥哥雅各也可能就是主的表兄弟,難怪他們哥倆曾請他們的母親出面向主說情,求在祂的國裏,一個坐在右邊,一個坐在左邊(太廿20~21)。 可能他的家境相當富裕;父親是一個大漁戶,有漁船和許多雇工(可一20)。他也認識大祭司(約十八15)。除了在加利利的家以外,似乎他還有一個家在耶路撒冷(約十九27)。 最初他曾經是施洗約翰的門徒。當施洗約翰向他的門徒作見證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就有兩個門徒跟從了耶穌,與祂同住。這兩個門徒中一個是安得烈,另一個沒有提起名字的就是使徒約翰(約一35~40),因他在自己所寫的福音書中,從未提起過自己的名字。 可能他蒙主的呼召不只一次。第一次,主說:「你們來看」(約一39)。他跟從主之後,他又回到打漁的本業去了。過了一段時候,主在加利利海邊第二次又呼召他,他就離開了父親、夥伴和漁船,從此作一個得人如得魚的門徒了(太四18~22)。後來,主又從門徒中呼召他作十二個使徒之一(路六13~14)。 在十二使徒中,有三個特別和主親近的,就是彼得、雅各和約翰(路八51;九28;可十四33)。在這三個人中間,約翰是最近主的。他曾靠著主的胸膛(約十三25);他是主所愛的門徒(約十三23);他是僅有的門徒在十字架下看主受苦(約十九26);他接受主的委託,接主的母親到自己的家裏(約十九27)。 他和他的哥哥雅各被稱為『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可三17)。從這個稱號,就可想像約翰的個性很暴躁。當他看到有人奉主的名趕鬼,可是又不和門徒一起跟從主,他就為主起了憤恨,禁止那人繼續作工(路九49)。當他看到那些撒瑪利亞人不接待主,他和雅各就請主許他們重演以利亞的故事,用天上降下的火燒滅他們(路九54)。可是後來他雷子的性情逐漸被主的愛溶化,而成為一個專講愛的使徒了。 主升天以後,他留居在耶路撒冷。他知道主把天國的鑰匙交給彼得(太十六18~19),所以他守住他的地位,在聖靈帶領之下協助彼得建立教會。他和彼得的合作是非常緊密的:在那樓上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在五旬節時一同站起來傳福音;在美門口一同幫助那個生來是瘸腿的,並對百姓作復活的見證;後來又一同被官長扣押;一同在他們面前述說拿撒勒人耶穌;在撒瑪利亞一同工作等等(徒一13~14;二14;三1~四22;八14)。 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前,使徒約翰的工作已經西移,在小亞細亞一帶地方的教會中間事奉主(那時保羅已經殉道了)。他常住在以弗所;在羅馬暴君多米田(Domitian)的時候,他從以弗所被充軍到拔摩海島──愛琴海裏的一個荒島──在那裏看見了榮耀主的異象,就寫那卷《啟示錄》。 約翰在地上的年日很長,活到百歲左右。當時,在門徒中傳說他不死,約翰自己糾正了這錯誤的傳說(約廿一23)。據他的門徒玻利革拉底斯(Polycrates)說,使徒約翰在年邁的時候,還是為主殉道的。 貳、寫作時地 本書所指責的異端思想,乃是在第一世紀末期才在教會中產生影響的;而本書中流露長輩對晚輩說話的語氣,可知是使徒約翰晚年的作品。按早期教會的傳說,使徒約翰年老時曾在以弗所居住一段很長的時間,本書可能就是在該處寫成的。成書日期大約是第一世紀末期主後九十年代(即主後90~99)。 叁、本書受者 本書並無特定受者,是一種公函,寫給各地教會的信徒們,將對象稱之為「親愛的」或「弟兄們」(參約壹二7;三13,21;四1,7),又依其年齡之差異而稱呼為「父老、少年人、小子們」等三類(參約壹二12~14),有時又通稱「小子們」(參約壹二1,18,28;三7;五21),因當時作者已經接近百歲,「小子們」是一種長者對後輩很親密的稱呼。 肆、寫本書的動機 由於當時在小亞西亞的眾教會,正受著一種雛型「諾斯底主義」的異端的影響,使徒約翰乃提筆書寫本書信,針對這些異端邪說的錯謬,加以辯駁,使眾信徒能分辨真道。茲將重點陳述於下: (一)異端否認耶穌是太初就已存在的那一位;但本書清楚指出祂就是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參約壹一1)。 (二)異端之一的「幻影說」,強調靈乃至善,而肉身是邪惡的,因此不可能有所謂「道成肉身」;但本書指明耶穌基督乃是眼所能見、手所能摸、耳所能聽的實在人物(參約壹一1)。 (三)異端承認屬物質的肉身是邪惡的,但其所作所為與靈性無關,所以主張人的本質是無罪的,肉身所為不算是犯罪;但本書指明人承認自己的罪乃是得神赦免的先決條件(參約壹一8~10)。 (四)異端既然主張人是無罪的,所以不需要贖罪;但本書表明耶穌基督降世,乃為救贖我們脫罪(參約壹二1~2)。 (五)異端既然認為肉身所為乃無關宏旨,所以無所謂「遵行誡命」,儘管與世界同流合污,也不要緊;但本書重申信徒須遵守誡命(參約壹二4),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參約壹二15)。 (六)異端認為基督是基督,耶穌是耶穌,亦即否認耶穌是基督;但本書申明耶穌就是基督,凡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就是說謊話、敵基督的(參約壹二21~22)。 (七)異端否認耶穌是神的兒子,否認祂出於神來成為肉身;但本書指出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才能與神產生互住的關係(參約壹四15),也才能有神的生命(參約壹五12)。 (八)異端否認耶穌基督是與神同等且合一的;但本書指出我們若在「那位真實的」(即指神)裏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面(參約壹五20),可見神和耶穌基督是完全合一的。 (九)異端之中的「克林妥主義」,認為耶穌基督原本是一個人,當祂受浸時「道」才進入祂的裏面,當祂被釘十字架時「道」就離開了祂(參太三16;廿七46);但本書指出藉「聖靈、水和血」這三樣見證耶穌基督一直就是神的兒子(參約壹五6~9),祂的受浸和被釘乃是舊約預表和預言的應驗。 伍、本書的重要性 本書是歷代教會對抗異端邪說不可或缺的寶典,基督教純正的信仰得以存續,本書厥功至偉,其價值可以與保羅眾多書信相比擬。再者,本書從積極方面循循善導基督的信徒,提供正確的教訓,使吾人對生命、相交、愛、真理等能以深入的認識。 陸、主旨要義 本書的中心主題是「生命的相交」,從相交的由來開始,點明相交的目的、條件、障礙、修復、危機、對策、維持與發展,示以相交之生命的本質乃是聖潔、公義、美善、真實、愛,信徒已因正確的信仰而具有此相交所需的生命,故只要發揮、彰顯此生命的特質,必能獲致喜樂充足的結果。 柒、本書的特點 本書具有如下的特點: (一)本書是那位「蒙愛的使徒」,寫給神家裏兒女們「愛的家書」;全書提到「兒子或兒女」和「愛」各不下數十次。 (二)本書的語氣,不論就情感或權威而言,都好像一位老父親對他自己的兒女說話一樣,既親切且又帶著一種不容反駁的囑咐。 (三)本書直截了當地分明是非,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絕不模稜兩可,也不需多予辯證。 (四)本書雖然是用希臘文書寫,但文法和語氣、表達方式較像希伯來文。 (五)本書特別強調真理的認識和生命的特性,信徒只要掌握這兩方面,便可登堂入室,進到至聖所而與神有親密的相交了。 捌、本書與其他聖經書卷的關係 《約翰福音》為耶穌作見證,表明祂是神的兒子,使人因信耶穌得生命(約二十31),而得進入神的大家庭,成為神的眾子;《約翰一書》則是神家的家書,寫給神家的孩子們,闡明在神家裏「與神相交」之道 (約壹一3),如何彼此相愛,互相分享在基督裡豐盛的生命,由此確知自己有永生(約壹五13),又勉勵眾人持守真道,不受異端分子的迷惑(約壹二24~27)。因此《約翰福音》有如本書的前奏,而本書如同《約翰福音》的應用。 《約翰一書》和《約翰福音》兩者的主題和語法都十分接近,也都使用明顯的對比──光明與黑暗,生命與死亡,愛與恨,真理與虛假;兩者也都將人分為兩類,各屬一邊,沒有第三種。不是神的兒女,就是魔鬼的兒女;或是屬世界,或是不屬世界;或有生命,或沒有生命;或認識神,或不認識神。在風格方面,兩本書也都同樣單調的簡明結構,以及同樣喜愛希伯來式的平行語。很少使用虛詞,也不以一個代名詞來引進一個附屬句。另一方面,兩者都用某種強調的語氣來開始一句話,如,「這是……即……」,「藉此……即……」,「因為這……即……」,和「凡……」。 此外,兩者表達神的旨意與救恩計畫的詞彙,幾乎完全相同。諸如:我們天然的狀況、未蒙救贖之前都是「屬魔鬼的」,牠乃是「從起初」就犯罪、說謊、殺人的(約壹三8;約八44),我們也是「屬世界的」(約壹二16;四5;約八23;十五19)。因此我們「犯了罪」(約壹三4;約八34),都「有罪」(約壹一8;約九41),「行在黑暗中」(約壹一6;二11;約八12;十二35),在靈裡是「瞎眼的」(約壹二11;約十二40),是「死的」(約壹三14;約五25)。但神愛我們,差遣祂的兒子成為「世人的救主」(約壹四14;約四42),使我們「能得生命」(約壹四9;約三16)。這位是祂的「獨生子」(約壹四9;約一14,18;三16,18),祂雖然是「從起初」就有的(約壹一1;約一1),然而卻成了「肉身」(約壹四2;約一14)來到世上,又為我們「捨命」(約壹三16;約十11~18),為要「除去」罪(約壹三5;約一29)。為祂作「見證」的,一方面是那些曾經「看見」的人,他們「宣揚」祂(約壹一2~3;四14;約一34;十九35),但更重要的是神自己(約壹五9;約三33;五32,34,36~37)和聖靈(約壹五6;約十五26)。我們應該「接受」從神來的見證(約壹五9;約三11,32~33;五34),「相信」那位有充分見證的(約壹五10;約五37~40),並且「承認」祂(約壹四2~3;約九22)。相信祂或祂的「名」(約壹五13;約一12等),我們就出死入生(約壹三14;約五24)。我們「有生命」(約壹五11~12;約三15,36;二十31),因為生命在神的兒子裏面(約壹五11~12;約一4;十四6)。這就是「從神而生」(約壹二29;三9;五4,18;約一13)。 凡從神生的,就是神的「兒女」(約壹三1~2,10;五2;約一12;十一52),兩者都提到神的兒女們與神、基督、真理、世界和彼此的關係。他們是「屬神的」(約壹三10;約八47),也「認識」神,透過耶穌基督認識那位真神(約壹五20;約十七3)。甚至可以說他們已經「看見神」(約壹三6;參約叁11;約十四9),只是按字面而言,沒有人能看見神(約壹四12,20;約一18;六46)。基督徒不單屬於神,也屬於真理(約壹二21;三19;約十八37)。真理亦「在他們裏面」(約壹一18;二4;約八44),他們「行」或「活出」真理(約壹一6;約三21),因為所賜給他們的靈是「真理的靈」(約壹四6;五6;約十四17;十五26;十六13)。基督徒與神和真理的關係,是透過耶穌基督而來的,他們「住在」祂和祂的愛裏(約壹二6,27~28;三6,24;四13,15~16;約十五4~10),祂也親自住在他們裏面(約壹二24;三24;四12~16;約六56;十五4~5)。祂的話也在他們裏面(約壹一10;二14,24;約五38;十五7),而他們亦在祂的話之中(約壹二27;約八31)。因此,他們「順服祂的話」(約壹二5;約八51~55;十四23;十五20;十七6)或「祂的命令」(約壹二3~4;二22,24;五2~3;約十四15,21;十五10),祂的「新命令」就是要他們彼此相愛(約壹二8~10;三11,23;參約貳5~6;約十三34)。然而,「這個世界」會「恨」他們(約壹三13;約十五18)。他們無需感到奇怪,理由乃是他們不再屬於世界(約壹四5~6;約十五19;十七16),雖然他們仍舊住在其中,但卻不可以愛其中的東西(約壹二15~16;約十七15)。基督已經「勝過世界」,透過相信祂,他們也已得勝(約壹五4~5;約十六33)。基督所成就之事的結果,已經賜給祂的子民,就是讓他們滿有喜樂(約壹一4;約十五11;十六24;七13)。 《約翰一書》和《約翰二、三書》之內容論點雖然不同,但三卷書信的行文措辭彼此接近又相關,皆勉勵受書者在真理中彼此相愛(請參閱約翰二、三書之提要)。 一般聖經學者均相信,《約翰福音》、《約翰一、二、三書》和《啟示錄》等五卷書均為使徒約翰所著。而這五卷書恰好可分為三類: (一)《約翰福音》主題是「信」──因信耶穌基督而得生命。 (二)《約翰一、二、三書》主題是「愛」──因正確地愛神並愛弟兄而得豐盛的生命。 (三)《啟示錄》主題是「望」──因儆醒盼望基督再來而裝備得勝的生命。 玖、鑰節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一3)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三1)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五1)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五12) 拾、鑰字 「生」、「生命」、「永生」(一1,2,2;二25,29;三9,9,14,15;四7,9,9;五1,1,1,4,11,11,12,12,13,16,18,18,20)。 「光」、「光明」(一5,7,7;二8,9,10)。 「真理」(一6,8;二4,21;三19;五7)。 「命令」、「誡命」(二3,4,7,7,7,8;三11,22,23,23,24;四21;五2,3,3)。 「知道」(二5,11,18,20,21,21,21,29,29;三2,5,16,19,20,24;四13,16;五2,13,15,15,18,19,20)。 「愛」(二5,7,10,15,15,15;三1,2,10,11,14,14,16,17,18,21,23;四1,7,7,7,7,8,8,9,10,10,10,11,11,11,12,12,16,16,16,17,18,18,18,19,19,20,20,20,21,21;五1,1,2,2,3)。 拾壹、內容大綱 【生命中的相交】 一、建立相交的根源──生命之道(一1~4) 1.生命之道的本源、顯現和傳報(一1~2) 2.傳報生命之道的目的──相交和喜樂(一3~4) 二、維持相交的條件──在生命的光中相交(一5~二11) 1.在光明中行(一5~7) 2.承認自己的罪,信靠那中保耶穌基督(一8~二2) 3.遵守主的誡命(二3~11) 三、確保相交的要素──在生命的認識中相交(二3~四6) 1.認識神和偶像(世界)的不同(二3~17) 2.認識基督和敵基督的不同(二18~23) 3.認識恩膏的教訓和人的教訓之不同(二24~27) 4.認識神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之不同(二28~三24) 5.認識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之不同(四1~6) 四、增進相交的要領──在生命的愛中相交(四7~五3) 1.住在愛裏面(四7~16) 2.住在愛裏面的佐證──沒有懼怕(四17~18) 3.愛是神生命的自然流露(四19~五3) 五、在生命中相交的軌跡(五4~21) 1.總綱──從信心到勝過世界(五4~5) 2.因神的見證而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五6~11) 3.因信神的兒子而有生命(五12~13) 4.因有生命而知道神必聽我們的祈求(五14~15) 5.因祈求而蒙神保守,不至犯罪(五16~19) 6.因住在那位真實的裏面而自守,遠避偶像(五20~21)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翰一書註解》 約翰書信(John,Lettersof)約翰一、二、三書雖然篇幅簡短,但寓意深長,涉及基督徒宗教經驗的本質。約翰壹書背景和寫作目的約翰壹書是對威脅教會之異端邪說的回應,篇幅簡短,但意義深長。它採用的方法,乃是謹慎而清楚地闡明基督的真理,把正確與不正確的道理作出明顯的對比,將界線劃分得非常清楚。然而,書信也有一個積極的目的。作者希望他的「兒女」能認識真理,與基督所彰顯的神建立關係。「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壹一4、5)五章20節更進一步說明這個目的:「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裏面。」對於作者而言,最重要是對基督的本性有真實的認識。按作者所言,信徒的回應必須是「從神而生」,而且「在他裏面」。反對之本質寫作本書信,是要針對當時的異端,故可從信中得悉異端的底蘊。根據二章19節所言,當時的反對者曾是教會中人,後來才脫離教會,宣揚異端邪說。第一章後半段用了許多「若」之假定句,暗示這些持異端的人,不信我們可以與光明的神相交,又說罪是無法擺脫,或無法赦免和潔淨的。這些異端在基督論上最大的錯誤,是不接受耶穌的人性,換言之,是暗示祂並非要來的彌賽亞。我們可以從靈是否認耶穌,去分辨屬世的靈和屬神的靈。「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四2)書信一開始就指斥那些不承認耶穌是道成肉身的人。二章22節更明顯指出誰是說謊者:「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這帶來道德上的不負責任,提倡罪惡的生活,不理他人。因此,約翰需要呼召這些背道者回到在基督裏的道德生活和弟兄的愛中。還有別的方法,可以把異端分辨出來。強調隱祕和古怪的知識的異端,大概是與諾斯底主義有關;另一種不承認耶穌的人性的異端,則大概是幻影說之流。愛任紐曾提及的小亞細亞地區一個叫克林妥的人,與約翰壹書所說的敵對勢力很有關連。作者若將約翰壹書與約翰福音仔細比較,我們會發現它的用詞遣字、文章風格及思想內容,皆有明顯相同之處。兩卷書內常用的詞彙包括「愛」、「生命」、「真理」、「光」、「子」、「聖靈」、「認識」、「彰顯」、「肉體」、「住」、「知道」、「行」、「誡命」等。其他詞句如「真理的靈」、「從神而生」、「神的兒女」及「勝過世界」等,皆顯示兩書的作者同為一人。除了文法和表達形式雷同外,二者的神學思想也有很多相似之處。兩書的關係非常密切,是毋庸置疑。就算那些亟欲找出兩者在風格及神學方法上之差異的人,也不得不承認兩書作者關係密切,或互相影響。傳統的看法是:約翰福音及約翰壹書的作者同為一人,即使徒約翰。約翰壹書開首第1節就清楚顯示這一點:「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裏向讀者清楚表明作書人是第一手的見證人,不單表明作者是親身經歷,也表示他對基督的看法和瞭解都是確實的。 向傳統說法提出質難的人,多引述主後100至140年小亞細亞的希拉波立主教帕皮亞的一句話。帕皮亞主教之言,又是引自優西比烏口中愛任紐的話。他說:「若來見我者為長老之徒眾,我必向他請教長老之訓誨──就是安得烈、彼得之言,或多馬、雅各、約翰和馬太或其他主門徒的教誨;我又會向他徵詢阿里士敦及主門徒長老約翰之訓示。」不少釋經家對使徒約翰及小亞細亞的長老約翰是否有別,曾引起爭辯。然而,愛任紐在其《反對異端》一書中,以及在穆拉多利殘本中(二書同屬二世紀末作品),皆認為約翰壹書的作者為使徒約翰。從其親身經歷者的身分及書中權威的語氣去判斷,約翰壹書幾乎可以肯定為使徒約翰所作。傳統記載約翰在以弗所傳道時,已屆高齡,而且在晚年時常常強調弟兄間要彼此相愛。約翰壹書正反映了這一點。寫作年代一般認為約翰壹書的寫作年代,應在主後一世紀末。從書中所責備之異端,與坡旅甲及愛任紐的記述引證,可證明這一點。但至於確實的寫作年代,則因資料不詳而難以斷定。抄本約翰壹書的抄本一直保存得頗好。其詞句簡易、思想清晰,亦是保存妥善的因由之一。論到抄本,有3處值得討論。二章20節說到「一切的事」,在一些稿本中,作為形容主詞;在另一些稿本中,則作為受詞:「一切你都知道」,較佳的抄本則作形容主詞而譯為「一切你所知道的」,把重點放在知識的廣度和分佈上,並非知識的整全性。四章19節說「我們愛」,最早的稿本在「愛」字之後都沒有賓語,但後來有些稿本則加上「祂」或「神」,欽定本也以這些稿本為根據。最多人提到的是五章7-8節,內中說到聖靈、水和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這句明顯是以後才插入原文的。最早的引文源於西班牙的異端分子百基拉諾,他卒於主後385年,其後納入武加大譯本中。首先編訂新約希臘文聖經的伊拉斯謨,鑑於希臘原稿沒有該等字句,故出版時把它刪除了。自此之後,只有兩種希臘文稿本還保留這一句,近代的版本皆已刪除。約翰貳書約翰貳書的寫作背景與約翰壹書相同。作者自稱為「長老」,並稱收信人為「蒙揀選的太太和他的兒女」。在這裏,「蒙揀選的太太」可能意指教會,其「兒女」即教會的成員。此教會遭受異端的困擾,正是約翰壹書所要指斥的。此書再次抨擊異端,並警告教會不應接待傳異端的人。 約翰貳書的文法、風格及措辭,皆與一書相當近似,13節中有8節與約翰壹書的句子雷同。關於成書年代,則資料不足,難下定論。由於與一書近似,故應屬同一時期作品。約翰三書約翰三書的寫作背景也與一、二書相同,但此書卻非針對異端而寫。書中面對的問題是:教會中有一個叫丟特腓的人,反對「長老」的權威,不服領導。書信是寫給該猶的,他忠於「長老」。作者還請他接待那些途經的宣教士。約翰三書的成書年代及其他背景,因資料不詳而無從稽考,但從辭彙和寫作風格看來,與一書及二書有密切關係。約翰書信的信息約翰壹書對於第一封書信明確的佈局和結構,釋經學者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書中簡單的用語、有限的詞彙、重複的觀念,以及那幾乎是千篇一律的文法結構,都令人難以邏輯地分析它的大綱和結構。釋經學者認為這書信的特徵是「螺旋形」的。這書信所呈現的圖畫,是社群中一位備受敬重的長者,分享他智慧之言,而不是提出一番縝密的理論。雖然直至1228年,才在新約原文中分章,並且往往將文中的思想錯誤地劃分,但它們仍為審視書信的內容,提供了一個便捷的途徑。還有值得注意的是,此書信有別於一世紀的一般書信形式,而保羅的書信,正是這時期書信的表表者。1.第一章的內容包括書的導言及對在光明中行的討論。神的屬性和人的本性之關係,明顯地成為探討的焦點。這卷書信的導言,秉承了第四卷福音書和希伯來書序詞的傳統。它以莊嚴而深邃的言詞,宣示福音信息的可靠性。作者宣稱親眼目睹父神藉以彰顯自己的重要事件。他聲稱只是傳揚他曾參與的那些事件;尤其強調他所聽見、看見和觸摸的事情(這些動詞都經常採用完成時態,以加強那持續的結果),是要將人視為靈異和只能臆測的事物,顯明出來,置於人可經驗的範圍。他這樣宣揚,目的是構成相交。這種相交的橫面是在信徒之間運作,縱面是在信徒與聖父及聖子之間運作(約壹一3)。這目的的第二方面是「使你們的喜樂充足」(第4節)。書信的主體一開始(約壹一5-10)便立即指出神的屬性是光,這一點有很多重要的含義。首先,在神裏完全沒有黑暗(第5節)。其次,那些行(生活和行為)在黑暗中的人,不能與神相交(第6節)。第三,與神建立關係(行在光明中),會帶來與其他信徒的相交,並且蒙神的兒子耶穌潔淨所有的罪(第7節)。第四,所有犯過罪、卻否認的人,不能改變這事實(第8節)。第五,只要認罪,那位信實而公義的神便會赦免和潔淨(第9節)。最後,那些甚至否認曾經犯罪的人,證明他們心中沒有神的話(第10節)。只有那些與神同行在光明中的人,才享有喜樂和相交。神就是光,透過祂兒子耶穌基督(我們還記得約翰福音的序詞,當中提到「道」向所有人彰顯了光),藉著赦免和潔淨,解決罪和不義的問題。2.第二章延續第一章末段的思想──罪的解決方法;接著,它的末段論及新的誡命和敵基督的威脅。第一段(1-6節)更詳細指出在聖潔的神面前解決罪的方法。耶穌基督不單赦免罪和潔淨不義,祂更在神面前成為我們的中保(同一個字亦用於約十四至十六,翻譯為「保惠師」)。基督的工作便是「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耶穌已經滿足了各樣的要求,讓神與人之間獲得徹底的復和。信徒的回應,就是要遵守祂的誡命。對於這一個問題:作為信徒,我如何知道這一切都是真的?第3節及隨後的經文就作出了回答。第一個考驗便是服從。第3和第5節正面地指出服從的含義,第4節則從負面的角度來道明。第6節清楚指出,信徒可以在耶穌身上找到生活方式的典範。第二段(7-17節)概述了信仰的第二個考驗(「住在祂裏面」)。第二個對真實信仰的鑑定,是對弟兄之愛。作者清楚指明,不可能一方面行在神的光明中,另一方面卻恨惡自己的弟兄。在此正是將起首關於相交的數節經文加以發揮。在鼓勵3個不同年齡組別的人後(12-14節,這裏所指的,很可能是基督徒生命的不同階段,而不是實際年齡的組別),他提醒他們不要貪愛世界(15-17節)。這世界所包含的,是短暫的情慾和驕傲,並非光明的父的一部分。惟有遵行神全部旨意的人,才能夠永遠常存。作者現在轉到末世的問題,那時會出現敵基督(18-27節)。敵基督(注意原文所採用的是複數名詞)曾經是一同相交的肢體(第19節)。任何否認耶穌是彌賽亞的,都屬於這類人。作者進一步宣稱,否定基督而擁護神,是不可能的(第23節)。那些從神生的人,從祂領受了恩膏,這可幫助他們認出敵基督的謊言(第27節)。 到此為止,整卷書信都是環繞著行在光明的神中之含義。神在耶穌中的自我啟示,為辨明真偽,提供了清晰的方向和理解。3.第二章的最後兩節,引出第三章的新題目,那就是「神所生的」(約壹二29)。神的兒女不會懼怕神再來時最終的顯現。他們反而會期待它的來臨,因為他們新生命的圓滿素質將會顯明出來(三2)。作者在此略停下來,為著神在我們生命中的愛所發揮的功用,引以為樂(三1)。作者旋即從我們享有神兒女身分的喜樂,回到我們必須存活的真實世界中。我們所居住的世界充滿罪,它在此被界定為違背律法(約壹三4)。罪的根源在於魔鬼,他「從起初就犯罪」(第8節)。魔鬼的兒女違背律法的生活,將他們的本性顯露出來──這裏用了該隱作為典型的例子(10-12節)。開頭幾節提及耶穌再臨,祂第一次來是要「除掉人的罪」(約壹三第5節),並「除滅魔鬼的作為」(第8節)。那些「住在他裏面」和「從神生的」人,會按照他們那位公義的父(第7節)的模式來生活。這公義的生活方式,有著純潔(第3節)和不犯罪(7、9節)的特質。這兩種生活方式之間的對比,是顯而易見的(第10節)。第三章的後半部,轉到公義的其中一項表達方式──愛弟兄。負面的例子已經在第12節提出(該隱),恨惡弟兄等於謀殺(約壹三15)。漠視弟兄的需要,亦同時受到指斥(17、18節)。耶穌是愛弟兄的典範,祂為我們捨棄生命(第16節)。從正面來看,愛弟兄就是從神而生的證據──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第14節)。神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之間的對比,再次顯明了。第三章後半部突出了約翰所喜愛的其中一個重點。約壹三14、16、19和24節,都重複了「我們知道」這句話。在一個充滿不肯定的世界裏,約翰知道極需要確據。因此,在這個充滿憎恨,並標誌著我們作為神的兒女,沒有完全把這圓滿的本性顯露出來的世界中(約壹四1),他列舉了不同的試驗,來建立和確定信心的確據。 4.第三章末出現的經文:「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引出第四章。要尋找信心的確據,必須與謬妄的靈爭戰,並且學習分辨真理和錯謬。這一段便列出了教義上的試驗。神的靈承認耶穌是神所賜下的,並道成肉身(約壹四2、3節)。凡否定這些基本真理的假先知,便是敵基督的化身(第3節)。透過遵從神,神的兒女便能認出和回應神的話(4-6節)。在7-12節中,約翰談到愛的根源就是神,因為神就是愛(約壹四8)。這種愛已在耶穌身上清楚無誤地表明出來,為要解決罪所引致的問題(9-10節)。故神的兒女的自然回應,就是彼此相愛(第11節),直至神的愛在我們裏面(第12節)得以完全(達到它指定的目標)。在這段裏,從神而生、愛神和認識神,是不可分割地連在一起的。第13節重述第1節所論到的確據,並進而加強對弟兄的愛,與正確的基督教教義或信仰之間的關係(互相結合)。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和這個世界的救主,會引導我們認識神的愛。神的愛透過我們,流露給其他人,並且是我們與神的關係的明證(14-21節)。現在的確據是那麼清楚,甚至排除了對最後審判的恐懼(17-18節)。 5.在最後的一章,約翰轉到愛與公義之間的關係。從神而生的人,不會感到神的誡命是重擔(約壹五3)。神的兒女的信心,幫助他們勝過那妨礙他們實踐誡命的世界(第4節)。這種信心就是在神的兒子耶穌裏(第5節)。正確的信仰是:耶穌是完全的人(第6節),聖靈就是為耶穌作見證(7-8節)。結果是內心得到確證:「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裏面。」(第11節)享有生命和沒有生命的人,有非常清晰的分界線(第12節)。第13-16節從論及擁有永生,轉移至肯定的祈禱。對神持有堅定的信心,會帶來禱告蒙應允(約壹五14-15)。信心亦伸延至為犯了罪的人代求(根據這一章的最初幾節經文,約翰現在將罪界定為不義);神將嘉許這種祈求,將生命賜給那罪人(第16節)。最後一段重申整卷書信的主旨。透過耶穌,從神而生的人所獲得的勝利,能將神的兒女與來自那惡者勢力控制下的世界的人,明顯地區別出來。最後,作者以懷著信心確據的語調來作結。約翰貳書第二卷書信含有一世紀書信風格的全部元素。作者自認為長老,「蒙揀選的太太和她的兒女」大概是指教會和她的會眾。從結尾「那蒙揀選之姊妹」的問安中,確定了這樣的分析。此書信的主旨分為兩方面。首先,是勸這位「太太」要「彼此相愛」(第5節),接著便界定愛的本質為遵守「他的命令」(第6節)。另一個較強的元素,是向那些迷惑人拒絕承認基督,和說服其他人這樣做的人,提出警告。那些拒絕承認基督的人,不要把他們接到家裏,愛其實也有它的規限(8-11節)。這些迷惑人的,大概就是第一卷書信所指出的同一個異端。信件以答允進一步面對面溝通來作結。探訪的目的將會是「使你們的喜樂滿足」(參約壹一4)。約翰三書第三卷書信是送交該猶的。它再次仔細跟隨一世紀的書信格式。在感恩的部分,該猶因著他對真理的忠心而備受稱讚──特別是因他作為這位長老的「兒女」。書信的主旨也分為兩方面。第一段(5-8節)為著該猶接待那些「為主的名」巡迴傳道的人而稱讚他。這些傳道人都讚揚該猶對教會的愛。第二段是警告不可順從丟特腓。他熱愛權位和勢力,不單導致他貶低長老的權威,更說服其他人依從他的惡行,否則便被逐出教會。他不肯接待真正的巡迴傳道人;這裏提醒該猶不要被丟特腓所影響。總結部分反映出作者期望不久便會親自到訪。這封簡短的書信以一般的問安作結。 總結約翰這幾封簡短的書信,為一世紀末教會的狀況提供了有趣的洞見。異端正在抬頭。當中反映了教會的自治和組織。作者有力而親切地描繪和命令信徒透過基督,與神建立真正委身和順服的關係。MorrisA.Weigelt另參:「約翰的生平和著作」。――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