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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升天」 耶穌升天(AscensionofChrist)聖經中的記述指耶穌復活之身由世上轉歸天堂之事。新約作者中,惟路加對耶穌升天的情景有具體的描述。使徒行傳一章9-11節記耶穌「被取上升」而消失在雲彩裏;路加福音二十四章50-51節和使徒行傳一章12節,記升天之事發生在伯大尼附近,在耶路撒冷以東的橄欖山上。耶穌升天之後,不久即有聖靈降臨於五旬節。馬太寫的歷史,止於五旬節以前。約翰則記錄耶穌的話,提示了升天之事:如耶穌說祂要「再來」(約二十一22);又說祂不可觸摸,因為祂即將升天(約二十17);並斷言有多人雖不能親見祂,卻仍信祂(約二十29)。從福音書的記述,大體可以歸納出以下3個要點:(1)耶穌復活之後,曾向祂的門徒多次顯現;(2)耶穌的顯現在某時某刻,突然終止了;(3)耶穌的形體雖不再顯現,但耶穌的靈仍與教會同在。以上3點,新約其他各書也有一致的教導。使徒保羅寫道,神使基督從死裏復活,並且「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弗一20);用希伯來書作者的話來說,就是「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然而,耶穌的升天卻不止是一個歷史事件,其在新約深遠的意義,可以從兩方面來加以探討。升天的意義對耶穌基督的重大意義對耶穌來說,「升天」是祂進入天上榮耀的必要步驟。自此祂便端坐在父的右邊,並使祂的仇敵作祂的腳凳(詩一一○1,這是新約引用最多的一節)。升天一事證明耶穌基督的權柄與榮耀,遠超舊約一切先賢偉人如大衛之上(徒二33-36)。耶穌基督從此便「遠升諸天之上」,且要「充滿萬有」(弗四10),又得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二9-11)。希伯來書的作者認為,耶穌之升天又證明基督遠超過天使;祂登臨寶座,眾天使卻要奉差服役,為祂效力(來一13)。眾天使和一切有權柄的、有能力的,都服在升天的基督之下(提前三16;彼前三22)。對基督徒的意義對基督徒來說,耶穌升天有4大意義:1.沒有耶穌升天,也就沒有聖靈降臨;耶穌升天之後始遣聖靈降臨人間(約十六7)。若無升天之事,耶穌仍只限於一地,惟經耶穌升天,則無論何處,只要有兩、三個人奉主的名聚會,就有祂的靈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參二十八20)。2.耶穌作為一個真正的人升入了天堂,不啻是向天下表明,人類均有可能升入天堂。耶穌升天,是去為衪的信徒「預備地方」(約十四2)。從此,凡是「在基督裏」的人,便有了終會升天與基督相會於天國的盼望(林後五1-10)。3.耶穌升天證明耶穌的祭已完成,且已蒙神悅納。耶穌升入高天尊榮(來四14),進到神的面前(來六20),聖經稱為天上的聖所,地上的聖殿則僅是這天上聖所的影兒(來九24)。耶穌獻上一次而永遠的贖罪祭(來九12),祂已在神的右邊坐下(來一3,十12,十二2),這表明獻祭的事不用重複。4.耶穌升天表明,天上從此有了一位人類的代表,同情人類,也為人代求(約壹二1)。耶穌經受了人間的一切──生、死、試探、苦難,因此,祂最有資格在神的面前,作人類的中保(來二17,五7-10)。基督之升天也是向普天下的基督徒作出保證:神瞭解人的境況,凡基督徒從此盡可坦然無懼的在祈禱中走近神的寶座,祈求神的饒恕、恩惠和幫助(來四14-16)。由此可知,耶穌升天是新約教導重要的部分,是承認耶穌至尊至聖地位的基礎,也是基督徒的信仰和希望的依據。PeterH.Davids另參:「基督論」;「神國/天國」;「耶穌基督的生平和教訓」。――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