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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弟兄們

 

耶穌的弟兄們(BrothersofJesus)有關耶穌兄弟的記載根據新約,雅各、約瑟(也作「約西」)、西門、猶大4人是耶穌的同胞兄弟(太十三55;可六3)。三福音書(太十二47-50;可三31-35;路八19-21)均載有這4人陪伴母親馬利亞去看望長兄耶穌之事。他們都聽見耶穌宣稱,凡遵行天父旨意的都是祂的兄弟姐妹和母親。拿撒勒人均知這4人的名字並他們與耶穌的關係。馬可福音六章3節記鄉民見耶穌回鄉傳道,即紛紛議論說:「這不是那木匠嗎?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嗎?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裏嗎?」馬太福音十三章55節所記略同,惟4位兄弟的名序最後兩位有顛倒。據約翰福音二章12節記述,耶穌率眾門徒下迦百農時,他母親與幾位兄弟也曾同往。住棚節前夕,4位弟兄往見耶穌,勸他去耶路撒冷過節。是時4人對耶穌所行的奇事尚不置信,惟勸祂當公開表現才能,以求多人接納。他們說:「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約七4)耶穌透露連家人也有反對祂的,祂說:「大凡先知,除了本地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太十三57;可六4)耶穌傳道之初,祂的弟兄和鄉親都以為祂患了「癲狂」(可三21)。這4位弟兄終於克服了起初的懷疑態度,成為耶路撒冷教會初創時的骨幹。從使徒行傳一章14節可見4兄弟如何一反往日的不信,與母親馬利亞和眾使徒在一座小樓上「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耶穌復活後曾向雅各顯現(林前十五7);保羅歸主後回到耶路撒冷,即造訪了彼得和「主的兄弟」雅各(加一19);彼得獲救出獄後,即往馬可約翰的母親馬利亞家與眾人會晤,見面時雖激動喜悅,他仍立即請眾人「把這事告訴雅各和眾弟兄」(徒十二17)。許多記載俱可證明,雅各在耶路撒冷教會已是一位聲望卓著的領袖(徒十五13-21,二十一18)。他在耶路撒冷公會的會議上,曾極力支持接納外邦人入教的主張;保羅從外地佈道返耶路撒冷後,即向他報告了傳道經歷和外邦人紛紛歸信的情況。雅各的名字固常見於記載,但耶穌其他幾位弟兄似也備受敬重。保羅曾宣稱自己也可娶妻一同傳道,如同「主的弟兄」一樣(林前九5)。一般相信雅各書的作者便是主的弟兄雅各,儘管作者並未言明身分(雅一1)。作者顯然是當時教會的知名領袖,故推斷他為主的弟兄頗合理。猶大書的作者自稱雅各的兄弟,這雅各最合理的推論就是使徒行傳中提到的教會領袖,也很可能就是雅各書的作者。猶大書的作者顯然是福音書所記主的兄弟猶大(太十三55;可六3)。綜覽新約各書,十二使徒與「主的弟兄」是清楚區分的。如路加先依次列出十二使徒的姓名,再說「這些人同著幾個婦人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並耶穌的弟兄,都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徒一14);使徒保羅每提及「主的弟兄」,都與使徒有別(林前九5)。福音書提到他們時都以他們為一家的成員,與其他門徒有別。

血緣關係耶穌這幾位弟兄究竟是約瑟與馬利亞所生,還是約瑟與前妻所生,抑或僅是表弟兄呢?這問題頗多爭議。基督教認為他們都是耶穌的同母兄弟;羅馬天主教則力主他們只是耶穌的表弟兄;而希臘東正教在立場上雖與天主教相同,即認為馬利亞與約瑟並無生育兒女,卻以為這幾位弟兄是約瑟前妻所遺。基督教的觀點是,不僅這4位弟兄,且至少還有兩位姐妹也都是馬利亞和約瑟所生。新約數處使用「兄弟」一詞的經文,最直接的意義都傾向於指有血緣關係的兄弟,而非廣義的「兄弟」。與此一致的,新約凡提及耶穌的弟妹之處(約七和林前九除外),均與耶穌和馬利亞有親密關係,顯然是同母膝下的兄弟姊妹。當然,他們之間的親密關係,也不排除馬利亞可能是4兄弟之繼母,但「表兄弟」之說則可能性不大。把耶穌的「弟妹」理解為祂的表兄弟,即馬利亞姊妹的兒女,是根據甚麼呢?誰是馬利亞的姊妹呢?根據約翰福音十九章25節記載,耶穌臨難時站在十字架前的有4位女性,她們是:耶穌的母親、她的姊妹(無名)、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抹大拉的馬利亞。根據馬太福音二十七章56節記載,耶穌釘十架後的事則提到3位女性: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馬可福音十五章40節的記載也提到3位女性:抹大拉的馬利亞,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和撒羅米。三書所記的兩位馬利亞(抹大拉的馬利亞和耶穌的母親)俱相符,自毋庸置疑;而剩下的撒羅米,就是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有些學者認為撒羅米極可能就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的姊妹。另一個可能就是以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為耶穌母親的姊妹;但是,兩姊妹都以馬利亞為名是不大可能。如此顯明撒羅米就是耶穌的姨母,使徒約翰和雅各就是耶穌的表兄弟。故耶穌把母親交託約翰照顧就較合情理(約十九2627)。再者,聖經說耶穌是馬利亞的「頭胎的兒子」(路二7),表示馬利亞在耶穌之後尚有生育其他孩子。馬太的記述也有同樣強烈的暗示:「但是在她生孩子以前沒有跟她同房」(太一25,現代中文譯本)。羅馬天主教對「耶穌的弟兄」的解釋是由耶柔米倡導,他是主後340420年間的早期教會學者兼語言學家。他們的解釋是以「弟兄」即「表弟」為基礎;他們也論證加拉太書一章19節所謂「主的兄弟雅各」就是使徒雅各,即亞勒腓之子;他們又解釋約翰福音十九章25節的革羅罷的妻子,即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的姊妹;由於馬可福音十五章40節提到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他們就假設耶穌的姨母就是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而小雅各是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因此,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必定是亞勒腓的妻子,也是耶穌母親馬利亞的姊妹。雖然這樣的假設很是牽強,但耶柔米的理論是中世紀神學家所普遍接受的。羅馬天主教倡言馬利亞曾立誓終身守童貞之說,若然,她似乎不會許配給約瑟。事實上,這樣的誓言是與舊約的婚姻觀相違的;當時一個年輕的猶太女子不大可能作這事。希臘東正教在主後336337年的一份公告,可闡明對此事的觀點。基本的重點認為馬利亞除耶穌之外絕未生育其他子女;主的弟兄、姐妹都是約瑟前妻所出,而由馬利亞哺養成人。東正教跟天主教同樣主張馬利亞與約瑟的婚姻只是名義上的。他們指出馬利亞只是許配給約瑟,而沒有結合;而約瑟是個義人,本身也是貞潔的模範,決不會把聖靈揀選的器皿作自己的妻子。這種高舉童貞過於婚姻的觀點,可能出自對新約教導的曲解。這種觀點流行於異教徒和東正教徒之中。到三世紀末開始,即有獨身社群出現,且也產生了教士禁婚的規矩。當然,「耶穌的兄弟」有時是泛指一切信奉基督的人,他們與耶穌都是「神的兒子」(參太二十三8)。不過從新約上述各經節來看,耶穌的4個弟兄顯然是指他的同母手足無疑,他們都是馬利亞和約瑟的兒子。另參:「雅各」;「約瑟#6」;「主的弟兄猶大」;「馬利亞#1」。――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