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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蛾摩拉」 蛾摩拉 Gomorrah(地名) 字义: 淹没 Submersion,一片废墟 A ruined eap,奴役,束缚 Bondage 汇编: •创13:10迦南平原之一城,为火所焚成为死海。 ―― 陈瑞庭 蛾摩拉(Gomorrah)两个「平原的城邑」之一,因行恶而被神降火毁灭(创十九)。另参:「平原的城邑」;「所多玛、蛾摩拉」。――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所多玛、蛾摩拉(SodomandGomorrah)在创世记十三章12节出现的其中两个「平原的城邑」。这些城邑共有5个:所多玛、蛾摩拉、押玛、洗扁和比拉(十四2),全都位于西订谷(即盐海,十四3)。这些城中,所多玛是创世记最常提及的,共有36次,其中有16次单单提到所多玛。在圣经的记载里,所多玛是罪恶城市的最高代表;在圣经其他篇章中,亦引用她的毁灭(创十九24)来警告那些得罪神的人必受审判(申二十九23;赛一9、10;耶二十三14,四十九18;哀四6;摩四11;番二9)。所多玛被毁灭的事件,在新约中亦有不少篇幅记载(太十15;可六11;路十12,十七29;罗九29;彼后二6;犹7;启十一8)。虽然创世记十三章提到亚伯拉罕的侄儿罗得决意在约但河河谷的所多玛城,与那些「在神面前罪大恶极」的人一同居住时,已介绍了这城;然而真正有关所多玛和蛾摩拉的事迹,却在第十八、十九章发生。所多玛最令人伤痛的罪行之一,是变态的性欲,尤其是同性恋的问题(十九4、5)。罗得建议把自己两个未出嫁的女儿交予所多玛人随意而行,以分散他们对两位属天访客的注意,正好表明这城已败坏至极点(第8节)。先知以西结把心骄气傲、饱足安逸和「行可憎的事」列为所多玛的罪行(结十六49、50)。罗得在所多玛定居后不久,从东方来的4个王把那地征服了。14年后,他们卷土重来,要平定当时的叛变(创十四1-5)。他们所掳去的人中,也包括了罗得;罗得后来却蒙亚伯拉罕所救(12-16节)。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极大,以致神决定把他们毁灭。亚伯拉罕为他们求情,若在他们中间有10个义人,城便可保存(十八20-33)。两个属天的访客离开亚伯拉罕到所多玛去时,发现罗得坐在城门口(十九1),他们把神的计划向他言明后,劝他和妻子并两个女儿一同逃离那城。跟着,神从天上把硫磺与火降在所多玛和蛾摩拉(24、25节)。次日早晨,亚伯拉罕看见烟从被毁灭的城上腾,好像烧窑一般(第28节)。这事件引发了几个问题。首先,考古学的发现未能提供任何有关这些城市的资料,足以作结论。现存的地理或地势资料均指出她们在死海的南端。一个普遍被接受而似乎合理的解释,是日渐南移的死海已把城淹没了。在摩押接连死海的山区中,有几个河谷,考古学家在沿岸发现不少有人居住的证据,其中最晚的是约于主前2100年结束的早青铜时代四期遗迹。在河谷流入下面沼泽地带的交点,可能曾出现城镇。另一个问题是与城的被毁有关的。事件的某些方面暗示那里可能曾发生地震,引致该区所存的石油天然气流出及燃烧。然而,这只是一种臆测而已。 城遭毁灭的日期亦无法确定。有些作者把这事跟死海东岸一些地点(好像巴拜伊德拉)被弃置的时间相连。圣经把城的毁灭放在亚伯拉罕的时代,但亚伯拉罕的年代日期亦未能确定。然而,这事件的神学性意义却十分清晰,就是不论在哪一个年代,神的审判都会临到犯罪作恶的人。另参:「平原的城邑」。――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