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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多尼雅」 亚多尼雅 Adonijah(人名) 字义: 耶和华是我的主 Jehovah is my Lord 汇编: •撒下3:4;王上1:5-53,2:13-25大卫王的第四个儿子,是谋夺王位者。 •代下17:8约沙法王时宣讲律法书的一利未人。 •尼10:16尼希米时立约签名的一人。又名亚多尼干。参亚多尼干。 ―― 陈瑞庭 亚多尼雅(Adonijah) 1. 大卫王第四子亚多尼雅(撒下3:4)
因他的行为从未受到其父的干涉,又因相貌英俊,所以自称必将作王。在大卫年老时亚多尼雅尽力抬高自己,还准备了车辆、马兵和卫队,并得到祭司亚比亚他和元帅约押的支持。某日亚多尼雅在耶路撒冷城外琐希列宴请他的支持者并所有的大臣和除所罗门以外的王子,准备称王。所罗门之母拔示巴得知此事,就要求大卫按早已许下的誓言立所罗门为王。大卫履行誓言,即刻请祭司和先知来立所罗门即位作王。所罗门即位后宽恕了亚多尼雅,但他不思改过,竟要求将服事父大卫王的童女亚比煞给他为妻,此举实际上仍含有图谋国位之心,为此被杀。(王上1:5-53,2:13-26) 2. 利未人亚多尼雅
犹大王约沙法三年,随同国王所派的官员到全国各地,教导民众学习耶和华的律法书的第一位利未人,名亚多尼雅(代下17:7-8)。 亚多尼雅(Adonijah)(1)大卫王第四子,母哈及,生于希伯仑(撒下三4)。若按长幼之序,亚多尼雅当立为太子(大卫前3子暗嫩、基利押、押沙龙俱殁),但王已暗许王妃拔示巴立其子所罗门为王(王上一17)。王将崩,亚多尼雅尚以为登基在即,时与亲信酒宴相庆(王上一1-10)。不久,忽报已立所罗门为王,拥者立散(一11-40)。新王既立,亚多尼雅起初尚能自持(一41-53),后则放肆起来,竟公然要娶先王遗嫔亚比煞为妻。按古例,僭娶先王妃嫔即意味着觊觎王位,遂被所罗门所杀(二13-25)。(2)利未人。南国犹大王约沙法励精图治,派祭司、官员到各地向百姓讲授神的律法,亚多尼雅也受命前往(代下十七8)。(3)以色列一政治领袖,于被掳归回后,随尼希米在约书上签名向神誓忠者之一(尼十16)。――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