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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第一章拾穗

 

【加一1「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父神),」

    “不是由於人”原文“人”是多數式,表示他作使徒的職分,不但不是出於某一個人的意思,也不是出於許多人的意見,總之,絕不是從人來的。

    “也不是借著人”,“借著”原文有“經過”的意思,即也不是經人的設立、按手、或其它的儀式而得著的。他所以成為使徒,絕不是任何人的作為促成,乃是神奇妙的旨意所促成。所以他的傳道,不是憑藉人的勢力、才智或金錢為支持,乃是憑藉神的恩典和選召。──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保羅所寫書信,開頭都有問候語,大致相似,但又各具特色。本書沒有他慣用的稱讚語,也沒有鼓勵的話,說明他對加拉太人未能守住真道非常失望。另一方面,一開頭就強調自己使徒的身分,清楚說明他權柄的來源。他好像神國的使節,提出授權的國書。他使徒的職分不是由人選出,也不是由人任命,他不象其他使徒,沒有和主耶穌一起生活過,也沒有親眼見祂復活;甚至不如馬提亞,未獲提名去補猶大的遺缺。但是,保羅的使徒職分直接來自復活的基督,他在赴大馬色的路上見到主,要他在萬人中為祂作見證(徒九118;二十二1015)。主曾多次向他顯現,堅固他向外邦人傳福音的工作(參林後十二24注)。他的使徒職分為主基督所指派,這最大最後的權能乃是來自叫基督復活的父神。沒有復活的基督,我們所信所傳的便都徒然(林前十五17)。保羅能捨生忘死傳十字架的福音,因為他親見過復活了的主,親身體驗到彰顯在他身上的全能(林前十五810)。復活是他重要的信息。──《啟導本聖經註釋》

         不是由於人……復活的父神: 保羅闡明自己的使徒權柄不是由於人,將自己與假使徒區分的同時表明自己與耶穌直接呼召的十二使徒站在同一位置。這一點教訓今日傳道人,不應把自己事工的起源放在按手或者外在形式,人們的認可之上,而應放在神的呼召和基督之上(13:30)<提前 緒論,書信的問候語和使徒權柄的主張>──《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一1~5恩典的根據。本文同其它書信一樣提及對加拉太信徒的問安。不過本文的問安跟其它保羅書信比較,有幾個不同的顯著特徵:第一,沒有其它書信中必不可少的對教會的贊許(羅一8;林前一4-7;林後一7;弗一15;腓一3-5;帖前一6-8)。第二,與其它書信相比特別強調保羅使徒權柄的屬神起源。第三,一開頭就特別地對比基督的十字架福音和這罪惡的世代。這些特徵內含保羅對陷入猶太主義者的詭計,捨棄基督的福音,走錯誤之路的加拉太信徒的惋惜和警告。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一1~10保羅使徒職分的根據。本文作為本書的緒論包括問安及執筆動機。著者保羅以強硬的態度辨明自己的使徒職分(1,1),並嚴厲指責開始隨從別的福音的加拉太信徒的態度(6-9)。要堅守純正福音的保羅的熱情洋溢的呐喊仿佛響徹我們耳畔。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一2「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

    這些眾弟兄大概就是指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時的同工,如徒二十4所記的所巴特、亞裡達古、西公都、該猶、提摩太、推基古和特羅非摩等人。(但若本書是保羅第一次遊行佈道時所寫,則眾弟兄大概是指巴拿巴和一些不知名的弟兄們。)──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不像別的書信,保羅沒有提聯名寫信的同工的名字,只用了一個統稱“眾弟兄”。這是主裡信徒的稱謂,指的可能是當時與他一道旅行的同伴。這是寫給加拉太各教會的通函,這些教會間一定有相當密切的聯繫,在主裡的自由可能都受到“別的福音”的威脅和影響。

    “加拉太”一名在新約中有三次記載,另兩次見《提後》四10和《彼前》一1。此處的加拉太很可能指羅馬帝國在主前25年設立的加拉太省(位於今小亞細亞中部),特別是其南邊一帶地區,也是保羅第一次佈道旅程所經的地方(徒十三14~十四23),包括他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建立的教會。參看本書前的<參考資料>。──《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一3「願恩惠、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恩惠平安的根源;平安恩惠的果子。先有神所賜的恩惠,後有神所賜的平安。這些恩惠與平安,都是天上的福氣,是從父神借著中保耶穌基督而賜給我們的。離開這賜福的源頭,便無法得著屬天的福祉。對於這些偏離福音正路的加拉太人,這是意義的提醒。他們不是從父神領受得救的恩惠與平安麼?如今竟想憑自己的善行,以成全所得著的救恩,這等於離開賜福的源頭,向自己求恩惠與平安。──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這可能是信徒間慣用的問候語。“恩惠”(charis)源自希臘文chairein,原為普通信函中的致候語,但保羅用此詞有特別深刻意義,因這恩惠乃來自神。“平安”本為無敵意的意思,基督裡的平安寓有與神和好更進一層的含義。──《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一4主基督把自己當作活祭,為世人的罪獻上,將我們救贖出來,得以與神和好。

    我們所處的這個歷史時代的特徵,是人類離開神的道、背叛祂,偏行己路,陷在罪惡中;因此是一個“罪惡的世代”。這個世代是在那惡者魔鬼的權勢下,但一切相信的人都因主基督已戰勝死亡而能生活在祂所賜的自由裡,不再做罪的奴僕。

         本節簡潔地歸納保羅奉獻一生所傳的福音的核心。保羅之所以在開頭如此強調因信得救,是為了表明救贖不是因著人的意念或者功勞,而是取決於神的護理,並指責加拉太信徒的錯誤想法,即因著信心及遵行律法得救的錯誤救恩觀(多一9)。這罪惡的時代: 與“來世”(12:32),“那世界”(20:35)成對比,意味著被咒詛,被罪惡與撒但管轄的現在世界(林後4:4;6:12)──《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一5“頌贊”通常寫在信末,保羅在本書和《以弗所書》 中打破慣例了,一開頭便插入頌贊。神的榮耀是永世的,人的最大的榮耀是短暫的,轉瞬便要過去。──《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一6「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

    基督的恩就是上文第4基督裡……為我們的罪捨己……”之恩。基督為我們成就赦罪恩功之結果,使我們可以憑著恩典白白得救。神借著這一個恩典的福音選召了他們;他們接受使徒保羅所傳的信息,就是接受神的恩召。但現在他們要在恩典以外,再加上一些律法的義務,以為這樣才能使他們十足地得救。這就是離開了基督之恩,也是離開了那藉基督之恩召他們的神。

    離開的原文metatithesthe,卻是被動、眾數、今恒時式,N.A.S.B.譯作deserting, Williamsbeginning ...... to turn away, B.E.C.K.leaving。表示他們是受誘惑而正要離開,卻還未完全離開。雖然他們的信仰那麼快就發生搖動,以致使徒都為他們驚奇,但使徒的書信及時趕到,堅固了他們。──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本節至10節坦率責備加拉太人偏離正道,對猶太人強調遵行律法得救之說力加撻伐,稱之為“別的福音”,甚至予以咒詛。

“我希奇”是十分驚歎的用語。在平常情況下,保羅問候過後,會繼之以稱讚、祝福和感謝,但本書卻沒有,而是逕行提出他此刻深深關切的事,也就是加拉太人“這麼快”便離開了真道;“這麼快”可指他們信主後不久便開始聽信虛假的道理,輕易放棄真道。

“離開”在原文有“叛變”和“易幟”的意思。背離真道如同軍人倒戈,是極端嚴重且不可寬恕的事。“那藉基督之恩召你們的”是父神。加拉太教會中背離的人,以為所離開的只是保羅的教訓,現在應明白所背離的其實是神。他們熱心遵守神的律法,怎末會是背叛神呢?保羅率兵去大馬色捉拿基督徒,本也以為是為神大發熱心;但後來明白,他原來在逼迫主(14節;徒九4)。救恩是從神來的,人得救乃由於他藉耶穌之恩所召,不是由於行律法。能明白這才能明白福音的真義。

“別的福音”指假教師所傳與保羅從神所領受的福音不同。──《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及保羅責備加拉太信徒的重要理由。那就是:①他們不僅背離賜憐恤和慈愛的神;②而且去從別的福音。在這裡“別的福音”意味著與因信基督得救的福音真理相違背的猶太主義的教導,即認為遵守律法與割禮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一67別的福音是指什麼福音?】

答:耶穌基督的福音乃是恩典的福音,人因蒙神恩獲得拯救,因信基督而得永生,這是人類唯一盼望得救的福音,所以福音只有這一種。至於「別的福音」,在原文上是有兩個字的表明,一個字是()(異種的,區別的different),意指「另一種福音」。另一個字是’()(他,別的anothee,some other),意指數字上的「其他」,人若傳的信息除去恩典,或是改變福音的本質內容,避重就輕,否認基督神性,不信救主十架寶血贖罪功效,以傳人間的遺傳或格言理學,不信聖經真理啟示話語,這都是「別的福音」。凡是傳這樣道的人,是該受神的咒詛(西二89,一7-9)。加拉太人在別的福音上,曾經是受了猶太人律法派的迷惑,盲目跟從,使徒保羅感到驚奇而加以辯斥,責備他們為無知的加拉太人(加六1213,三1)。我們且看在現今末時時代的教會裡,同樣亦有許多信徒為傳別的福音的人所攪擾,因信仰根基浮淺不深,而受其迷,便離棄真道隨他而去,如耶和華見證人會(即守望台),耶穌聖徒末世教會(即摩門教),他們所傳的道,違背聖經真理,極力反對三位一體之神,否認耶穌的神性。又如新神學派者,他們由懷疑聖經是神的話而不信神的話,否認有位格之神的存在,不信童貞女由聖靈感孕生子之說,其所信的是社會科學,是進化論,所傳的是改造社會,要人立志行善,使社會不斷進步,是所謂傳社會福音者。此等異端信仰,影響我們基督徒純正信仰至深且钜,為時刻需要警醒(西二89;彼後二1;約壹四1-3)。(注)

注:參拙著真道查經問答彙編——附編:甲類——二、三、六項。——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加一6~7使徒將那些加拉太人去順從的猶太主義稱為別的福音。但那並不是福音,那不過是魔鬼的詭計,巧妙地把福音更改了。注意更改不是推翻,只是將原來的予以改變而已。更改原文metastrephai卻是轉變之意。此字在雅四9譯為變作,徒二20則譯作變為。這字全新約只用過這三次。那些猶太的假師傅並非叫加拉太人完全放棄信賴福音;他們乃是要加拉太人在福音之外也受割禮,成為猶太人,然後才能得救。這樣做的結果,是將基督完全的救恩貶了值,而割禮則成為得救的條件之一。所以保羅嚴嚴的斥責這種教訓,認定它根本不是福音,乃是巧妙的異端教訓。──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加一6~9 “別的福音”何意?保羅宣佈這些傳假福音的人當受咒詛,我們今天應否與信仰不純正的人同工?】

    “福音”只有一種,那就是因蒙神恩獲拯救,因信那穌得永生,如果在“神恩”與“人信”之外再加上些什麼“別的”,就變成“別的福音”,亦即有關基督的不純正信仰。

    加拉太人跟從了什麼“別的福音”呢?在本書信中所辯論的乃是加拉太“因信得生”、卻受那些“律法派”的迷惑,要他們再受割禮(六章12l3節),成為律法的奴僕。保羅在第五章如此強調說:“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6節)。

    可是今天末世的基督教會,卻另外有許多“別的福音”出現,與加拉太信徒所聽見的不同。今天這些不純正信仰的傳道人到處傳道,並不相信聖經全部的啟示。有人不相信聖經中的“神跡”,稱之為“神話”(虛構的故事)。不相信神的創造,而相信達爾文的進化論。不相信主那穌的生母馬利亞為童女,卻稱這為少婦。不相信耶穌的復活,說他未全死,只在十字架上昏迷,以後在墳墓中醒過來。不相信主那穌的寶血可以贖罪,卻照例舉行聖餐。不相信主那穌肯來為萬王之王,卻相信世界會慢慢進步,進入聖經所豫言千禧年的太平與快樂。

    還有些人不相信那穌是三位一元的神的一位,不相信那穌在世為人時有神性,不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不相信創世記是摩西由神啟示得來,卻製造出許多“藍本”,謂摩西五經是由數個不同的其他作品抄錄或編著而成。不相信以賽亞書六十六章真是以賽亞先知一人所著,卻製造出兩個甚至三個以賽亞。不相信但以理書的豫言是但以理所寫,卻相信但以理書是但以理的後人所著等等。

    這些人的不純正信仰,散佈在他們的演講中、著作中,使信仰沒有根基的人和加拉太人一樣受迷惑。保羅說,那些傳“別的福音”的人,即使是天使,也應受咒詛。

    今天有些人為著生活問題,卻與信仰不純正的人同工,一同做傳道,實不應該。約翰在他的第二書信中強調“不要接待這些傳假道的人到家中,連問他們的安也不可”(11節)。所以我們不應與信仰不純正的人同工。――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加一6~10問安之後,接著在本文裡保羅指出本書的執筆動機,即揭露加拉太教會的背教現象<約壹4:1-6,異端的概念>──《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一7這些猶太主義的假教師(“有些人”),沒有叫加拉太教會裡的信徒放棄相信福音,而是要他們在信福音之外,還須接受割禮,才能得救。割禮的實行成為得救的一個條件,基督的救恩因此已非唯一的途徑。這等於把福音的本質“更改了。保羅因此說:“那並不是福音”;而且除了基督救恩的福音之外,根本沒有 其他可賴以得救的福音(徒四12)。“更改”原文()的意思不只是把福音歪曲,而且把重點轉移,使之變成他物。得救須靠割禮,等於說須遵行律法。這是一種“攪擾”,已經不是真福音。──《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一8~9應當被咒詛: 保羅之所以採取如此強硬的態度,是因為他們歪曲福音真理,使教會陷入分裂和混亂,使基督的道成肉身和十字架成為枉然<15:21-32,十字架刑及其意義>──《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一810信息是主體,傳信息的人是輔佐。無論是保羅或者天使,若傳歪曲、變改了的信息,便應受咒詛。“被咒詛”的希臘原文為anathema,與希伯來文herem同義,指當獻給神予以毀滅的東西。“被咒詛”因此有“永遠被定罪”,與神隔絕的意思(參羅九3)。

    這純正的福音不只是保羅所傳,也是加拉太的信徒所接受了的(看林前十五14)。9節雖為8節的重複,但是從受者的立場來說,而8節則是從傳者的角度說話。加拉太人因此是明知故犯,應受咒詛。保羅現在是基督的僕人,是基督所釋放了的自由人,不再為罪的軛所挾制(五1);所以他不必求人的喜歡,寧願得神的歡喜。──《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一10「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注意“若仍舊”是表明現在與以前所有的一種改變。從前是討人的喜歡,迎合人心理的,因為從前的保羅不是基督的僕人;現在既是基督的僕人,就不應當“仍舊”討人的喜歡,而應該討基督的喜歡了。這是一個事奉神的人在生活和工作的目標上應有的改變。──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本節闡明傳道人及聖徒的正確態度。並提示:①福音傳播事工首先需要對基督的全身心的完全的事奉;②聖徒不可同時事奉世界(財利)和神(6:24);③暗示真正的自由只有在基督耶穌裡才有可能。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一11「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

    “……我素來所傳的福音”,指他一向在加拉太和別處教會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就是不屬於人的一種道理,既不是出於人的授意或附從人的主張,也不是從人間的各種哲理或學說中領悟出來的一種新道理。──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從本節至二21為保羅從神領受福音的詳細說明。這福音從神領受,他也有神給的權柄。他本是猶太教中的佼佼者(一1317),神召他出來傳這福音。他見過耶路撒冷的使徒,沒有從他們領受甚麼;他們對他所傳的並無異議。他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命獲得“為教會柱石”的彼得、雅各和約翰的完全認可(一18~二10)。他在安提阿曾當面責備過彼得,說明保羅使徒的地位有行動可資證明(二1114);而彼得的舉止正好指出靠行律法稱義是行不通的,只有因信基督才能稱義(二1521)。

     每逢保羅要讀者特別注意的時候,他常用“我告訴你們”(林前十二3;十五1;林後八1)。福音的來源是本,必須確切清楚,不可有絲毫含糊。他在這封信裡把此事闡明,讓歷代和今天的基督徒都得益匪淺,真是功不可沒。他稱教會中的信徒為“弟兄”,在本書中一共用了八次。他不但要大家明白在主基督裡的都是一家人,也希望讀到他責備不正信仰的話的人,明白這些責備乃是出乎主裡手足之情,本于愛心 。

    “ 不是出於人的意思”是說這福音不同於世間的哲學,也非人的頭腦的構想或是宗教家的傑作;所依據的不是人的觀念或人的推理,而是超乎人,本乎信的。──《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一11~12保羅斷言自己所傳的福音乃從神直接啟示而來(26:12-18;林前123),揭穿猶太主義者的誹謗,即說保羅作使徒的根據不充分,而且所傳的福音也是虛假。在此,我們可知,福音的根源是神,並且只有耶穌基督賦予傳道的真正權柄。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一11~24對因信稱義的主觀辯護。本文為了辯護和證明他所傳的福音和自己使徒權柄的屬神起源,具體而邏輯地敘述自己的悔改過程(11-17)和初期行跡(18-24)。保羅使加拉太信徒回想自己原本是徹底的律法主義者,並強調自己的使徒權柄是為了傳道,神直接交托的獨一性,且擁有徹底的屬神起源。因此否認保羅的使徒權柄就是否認福音本身,而且等於無視福音根源的神。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一12保羅指出他領受這福音的過程,充足證明其來源不是人,也不是耶路撒冷的使徒。這本來隱而未現的福音向他開啟,是十分突然的,決非人間任何力量能辦到。耶穌基督是這啟示的給予者,也是這啟示的內容。這是他在大馬色路上的神奇經歷。──《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一1314保羅說,他未信主時的所作所為是大家都知道的。他那時的行為方式,包括他的思想、道德觀和信仰,都可證明他一點未受基督徒的影響。他的倫理、宗教觀是猶太教的,其中雖不乏好的地方,但猶太教拒絕接受主基督,因此是敵視基督信仰的。他長期逼迫殘害過神的教會;一個這樣狂烈敵對基督的人,卻能在轉瞬之間成為同樣熱心的福音使者,這福音若非來自神,豈可做到?他每逢提到以前逼迫教會時,都把教會稱之為“神的教會”(林前十五9),因他明白逼迫教會就是與教會的創設者為敵,他歸信後提到此事,常感慚愧,卻又為主的憐憫、恩佑感謝逾恒(提前一1215)。

    14節的話是說他在宗教上的成就超過同時代的猶太教中人。他不惜排除萬難來擴大猶太主義的勢力。同時代研究猶太律法與文化的學者中,殊少堪與他匹敵的人。“祖宗的遺傳”指猶太人歷代傳下來的口授法規,是摩西律法的解釋與應用,以補成文法的不足,具有與律法同樣的效力(參太十五2注)。保羅提出這兩件事:在律法的研究上超越同輩,在傳統的信守上異常熱心,證明他絕不可能會是贊同基督福音的人。若非那啟示的來源超越人間智慧,怎能熄滅他這種狂熱?──《啟導本聖經註釋》

         在此保羅坦誠地表露自己在大馬色路上悔改歸主之前(9:1-19)對基督教的逼迫,並以此見證他的福音事工和使徒權柄完全是神不可莫測的恩典(3:4-6)。祖宗的遺傳: 指猶太教傳下來的口傳律法或繼承。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一1314猶太教是什麼?其信仰如何?】

答:在新約聖經中,僅有此處提到猶太教這個名稱,所謂猶太教就是舊約時代猶太人的宗教信仰,至新約時代的末了,約在主前五世紀,由於祭司以斯拉(拉七16-11),與省長尼希米的革新和成就(尼一1-11,二1-8,五14,八2-7),逐漸形成了猶太教的基礎。猶太人在先知時代,時常受到外邦人的迷惑,而傾向於偶像的崇拜,他們被擄在巴比倫七十年期間(注),曾有了極大的轉變,因經過亡國被擄沉痛的教訓,使他們都相信那是出於耶和華的刑罰而思歸故土,仰望真神,不敢再去崇拜偶像。直到主耶穌時代,猶太人的信仰仍與舊約時代無什麼分別,對於偶像崇拜更是深惡痛絕,且對於異己信仰者極為恨惡。甚至對耶穌的教訓,基督教的信仰,至今仍為他們所反對。所謂猶太教的信仰,他們是相信耶和華神,為獨一的真神,除此以外沒有別神(出廿23),以律法為其信仰的中心,以耶和華為猶太民族最高的統治者,為掌管萬有,施行公義,賞善罰惡審判之主。他們是以遵守摩西律法,以至所有男丁須受割禮為其遵行的表記,以舊約聖經全部的教訓,為其信仰生活的準則,以聖殿為他們聆聽學習律法和敬拜神的地方。在猶太教的末世論裡,他們是對相信彌賽亞的期望,是與末世從天而降的拯救者連在一起,他們相信這位彌賽亞將要降臨,統治世界,消滅一切仇敵,建立神的國度,使他們以嚴守律法自驕為神的子民,便可分享這國度的榮耀,並在今世和來世得著恩佑和永恆的保障。但至時候滿了(參一九一題),得見彌賽亞的來臨(太廿四3031),這位彌賽亞就是我們所確信的基督(約四25),而為猶太教所拒絕不信者。如保羅原是猶太人,在未悔改信主以前,他就是一個猶太教徒信仰典型的代表(徒廿二2-8;加一13),他在猶太教中嚴守律法,成為一個逼迫基督,殘害神的教會者。——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加一13~14 “猶太教”一詞新約中只見於本書,此教是什麼教?】

      全部新約只在此處兩次提及“猶太教”。

      考猶太教即猶太人所接受的宗教(亦即舊約時代的猶太人的信仰,主那穌時代的猶太人所信的亦與舊約時代的猶太人所相信的無甚分別)。不過先知時代的猶太人時常受外邦迷惑而去崇拜外邦偶像,但他們在巴比倫為奴70年時有了極大的轉變,不再拜偶像。主那穌時代的猶太人不但不崇拜偶像,而且對於宣佈信仰不同的人也恨惡。所以他們無法接受主那穌的劃時代教訓。

      所謂猶太教的信仰,其大概如下:

      一、相信耶和華神是獨一的神,此外無別神(申六章4節)。

      二、遵守摩西律法,所有男丁均須受割禮,作為遵守摩西律法的記號。

      三、耶和華神為猶太國最高統治者。國王(或一國元首)乃代替耶和華神執政。此乃歷史上獨一的“神權政體”。

      四、律法書即舊約聖經全部)為猶太人生活的準則。

      五、耶和華神為公義的審判之主,施行賞罰及報應。

      六、人有靈魂,靈魂有不同歸宿,亦相信復活之道。

      七、相信彌賽亞將要降臨統治全世界(但不相信那穌為彌賽亞)。――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加一14「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

    “祖宗的遺傳”,猶太人除了熱心律法之外,也十分重視“遺傳”。這些遺傳並非神的啟示,只是人所定立的一些規條,或“祖宗”所傳留下來的一種“習慣”,漸漸地被熱心猶教的人看得像神的話語一樣重要。法利賽人曾指責主的門徒違反了“古人的遺傳”(太十五2),但主耶穌裡駁斥他們因人的遺傳而“廢了神的誡命”(太十五39)。因他們過於重視人的遺傳,甚至用“遺傳”代替了神的吩咐。這絕不合神的旨意。──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加一15「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

    神從母腹中就把他分別出來,又施恩召他。換言之,在他還未生出之前,神已經預先計畫要揀選他,正如先知耶利米(耶一5)那樣。

    分別出來,就是從世人中分別出來。在神的計畫中,早已要他受到一種特別的栽培和造就,以備特殊的用途。雖然保羅是在悔改蒙召之後才知道,但神卻是早已有了計畫。──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保羅用“分別出來”四字來與猶太主義劃清界限。他的蒙召始於出生之前;在他還不能分辨左手與右手的時候,神已在他身上作工。神揀選人,在人身上施行祂的旨意,遠在人信主前便已開始。這更證明他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他自己。他象先知耶利米一樣,“未出母胎,已分別為聖”(耶一5)。──《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一15~16保羅的悔改全靠著神主權的護理。他分三個階段敘述自己的悔改過程:第一,神在母腹中已揀選了保羅。第二,神通過大馬色路上的事件呼召他進入恩典和救恩之中。第三,神叫他作外邦人的福音傳道者。在此,我們可以明白神的救贖和揀選並不是瞬間性的,而是萬世以前預定的,並他的計畫和護理必將成就。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一16「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

    “叫我”,神的差派,是保羅工作的膽量和根據,也是他工作負擔的來源。從神領受工作負擔的人,不會等神去叫別人,總是覺得那是自己的責任。

“把祂傳……”,不是把自己傳給外邦。“主”才是一切傳道人應傳的內容,為此忍受逼迫也才有價值。

“屬血氣的人”在此並沒有壞的意思,僅指一般在肉身中活著的人而已。“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就是沒有與屬血肉之軀的人商量的意思。──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保羅對神兒子耶穌的認識來自神的 啟示。他蒙召得救的時候,旁人只聽到響聲,只有他從神直接領受了那信息。神用這種選召的方法來啟示 ,這啟示決非只給他一人,而是用他作器皿、作管道,可以和人分享。他不只要傳這啟示,還指定須向外邦人傳 。從保羅的背景看,他既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又是希伯來人(林後 十一22),站在人的立場 ,他會熱心向自己的同胞傳。在當時 ,一個猶太人的心中幾乎不容許想到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事。這就益發證明保羅所領受的不是出乎人,而是神的指派。他是神選召向外邦人傳福音的特使。

屬血氣的為對人的普遍描寫,表示人不同於神,是血肉之軀。保羅說他沒有和一般基督徒商量,因此沒有受到這些人的影響。他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那裡有主耶穌選召的一批門徒,例如彼得、約翰,都是名重一時的使徒;當日 的信徒都以他們為權威。但保羅蒙召後去了亞拉伯,後來又到大馬色,其間有三年遠離耶城,沒有和這些先他作使徒的人接觸。他當然尊敬這些人,但他的使徒職分,毋需他們的批准或許可(比較加二2)。

         保羅提到的亞拉伯,可指從大馬色到西奈半島一大片阿拉伯遊牧民族居住 的地區。他退到近大馬色的沙漠中,可能為了避開要殺害他的猶太人的注意;但更重要的是在履行神所交托的重大責任的前夕,有一段靜修時刻,學習專一侍奉,讓整個身心為主所用。這段時間有多長?保羅只說“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這三年應包括他歸信後去亞拉伯和回大馬色傳道在內。《使徒行傳》九1925只說他受洗後在大馬色和門徒“住了些日子”,又“過了好些日子”,他才離開那城。如此看來,他在亞拉伯沙漠中的靜思時刻可能不是三年,而是幾個禮拜到幾個月。重要的是,這三年中他沒有去過耶城。──《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一17惟獨往阿拉伯去: 在此阿拉伯指離大馬色不太遠的曠野地帶。另一面,我們可以推測保羅悔改之後沒見使徒,而直接去阿拉伯的曠野地帶,是為了通過與神的屬靈交通,重新確立自己的信仰和神學,以便準備日後福音傳播事工。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一17保羅何時及為何到亞拉伯去?亞拉伯在何處?】

    新約聖經提及亞拉伯的經文甚少。在使徒行傳二章五旬節聖靈降臨時,亞拉伯人(可能是旅居亞拉伯的猶太人)聽見使徒說方言時用過亞拉伯語(徒二章11節)。

    除此以外,全部新約聖經只有保羅在加拉太書提及亞拉伯,而且是叫人容易誤解的一處經文。

    根據使徒行傳所記,保羅在大馬色路上悔改後,並沒有到亞拉伯去的記錄,在第九章及十一章所記,保羅悔改後的行程如下:

    一、在大馬色路上悔改,以後在大馬色和眾門徒同住及證道。

    二、猶太人要謀殺保羅,保羅從大馬色城牆上乘筐子逃走。

    三、上耶路撒冷去與眾門徒同住及證道。

    四、猶太人又要殺他,他被送回原籍大數去。

    五、巴拿巴到大數去找保羅,與他一同到安提阿去(十一章2526節)。

    六、巴拿巴與保羅後來被差遣到海外傳福音,以後回到安提阿(十三至十五章)。

    七、巴拿巴與保羅由安提阿同上耶路撤冷(十五章24節)。

    八、巴拿巴與保羅又回到安提阿(十五章2230節)。

    因此,保羅什麼時候到過亞拉伯呢?據保羅在本書自己所解釋的是:

    往亞拉伯去是在上耶路撒冷以前。

    從亞拉伯回到大馬色。

    三年後上耶路撒冷。

    到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大數是基利家的首府)。

    十四年後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並且與提多同去(二章1節)。

    以後在安提阿責備彼得(二章11節)。

    將使徒行傳所記和保羅自己的敍述連在一起去讀,可以作以下的安排(照上述一二三和①②③的程式排列)。

    (一)在大馬色。

    (二)從大馬色逃走。

    往亞拉伯靈修,獲得上主各種啟示(時間為三年?)。

    從亞拉伯回到大馬色。

    (三、)由大馬色上耶路撒冷。

    (但一說謂使徒行傳所說“過了好些日子”一語(九章25節],即

指在亞拉伯的一段時期而言,那麼保羅從大馬色逃走應在第二次

去大馬色居住之時,上述次序便應改為一,①②;二,。)

    (四、)由耶路撒冷經敘利亞回到基利家的大數。

    (五)巴拿巴到大數找著保羅,回到安提阿。

    (六)保羅與巴拿巴被差到海外,傳道後返回安提阿,很可能此時在該處責備彼得(加二章11節)。

    (七、)保羅與巴拿巴由安提阿同上耶路撒冷。

    (八、)保羅與巴拿巴又回到安提阿去。

    上述這種次序,相信是正確的。保羅到亞拉伯一定是在巴拿巴到大數找著他以前,否則保羅不可能有機會到亞拉伯去。值得注意的一點乃是:保羅與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之時,是在他侮改後第十四年(加二章l節),似乎保羅回到原籍大數之後隱居的時間相當悠長,是否在該悠長的時間內獲得神的啟示,使他明白神的救恩整個計畫,使他以後能在他的書信中及宣道中傳揚出去呢?

    可是一般解經家均認為保羅獲得神的一切啟示是在亞拉伯,因為在一章16節說“神樂意將他兒子啟示是在他心中”之後,他便到亞拉伯去了。這也就是他到亞拉伯去的主要目的雲。

    至於亞拉伯在何處,一般人對此地區名稱均有一個不清楚的印象,以為保羅所說的亞拉伯就是今天的亞拉伯(或沙地亞拉伯),即在埃及紅海之東,約旦及以色列國之南,一大塊沙漠地帶。但是,其實保羅所說的亞拉伯與今日的亞拉伯不同。

    當時亞拉伯的範圍比今日的亞拉伯為長,即其北部地方與敘利亞接連,在約旦以東的比利亞區及腓力所管之地的東邊(聖經地圖23456均如此劃分,可參閱)。當時在敘利亞為王的亞哩達(林後十一章3l節),亦為亞拉伯廣大地區的統治者。所以保羅從大馬色城牆處逃走後,到底逃到什麼地方去,使徒行傳九章,哥林多後書十一章均未說明。不過他如果離開大馬色而到亞拉伯的話,則亞拉伯當指與敘利亞毗連的亞拉伯(是由敘利亞王亞哩達任命另一提督執政的,與大馬色的提督不同人),而非南部甚至西乃山的亞拉伯,正如有些注經家所註解的。

    這些對亞拉伯有模糊印象的注經家認為保羅到亞拉伯去,正如摩西在亞拉伯的西乃山接受神的律法。以利亞先知也曾走到亞拉伯的何烈山藏在洞中,聽見神微小的聲音,接受神所賜新的使命。所以保羅也曾到亞拉伯去接受神的啟示雲。

    其實當時的亞拉伯北區的首都乃“彼特拉”(PETRA),為羅馬帝國移民城市之一,保羅很可能從大馬色逃往此處,或其附近效野處靈修,並非逃到西乃山或何烈山那麼遠的地區去。因為當時的人所說“到亞拉伯去”,多數是指比利亞以東的亞拉伯而言。

    保羅在亞拉伯獲得神的各種啟示之後,明白神的救恩計畫,然後回到大馬色,“越發有能力,駁倒住大馬色的猶太人,證明那穌是基督”(徒九章22節)。――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加一18「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三年就是他在亞拉伯的時間。見磯法就是彼得(參約142)。

和他同住了十五天,這句話表示他和彼得之間,過去並沒有什麼交情,信主以後他沒有受過他的教導,他是從亞拉伯回來之後──受神的造就開始傳道之後──才會見耶路撒冷的使徒的,不是受耶路撒冷的使徒栽培之後,才去傳道的。──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探訪除“為了交通而訪問”的意思之外,還有“通過對話得到新知識”的意思。因此,可以認為保羅訪問耶路撒冷的第一個目的便是為了從使徒那裡打聽有關耶穌行跡的詳情。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一1819保羅去耶路撒冷見彼得(磯法),原文用的動詞指一個旅客對山川人物的泛泛認識,說明他不是為向彼得接受教導而去。又特別提出只和他住了十五天,時間甚短,也不夠象攻擊保羅的人所說的,去從彼得受教;但有足夠時間聽彼得講述與耶穌生活的經驗,驗證他早已聽過的耶穌所說的話。此外,他只見了耶穌的弟弟雅各一面。雅各是後來才信主的,是耶路撒冷教會中的領袖(徒十二17注),與彼得、約翰同稱為“教會柱石”(二9)。──《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一18~24使徒權柄的認可。為了證實自己的使徒權柄和福音事工不僅是神的呼召而且得到了使徒的認可,保羅提及兩件事:一是在第一次拜訪耶路撒冷見使徒彼得和主的兄弟雅各;二是借著他的傳道信徒們將榮耀歸於神的事件。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一19「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沒有看見。」

別的使徒……主的兄弟雅各似乎表示雅各也是使徒之一,但不十分明顯;因本節中的使徒未必只能指雅各,也可能指其它使徒;不過因他們和雅各都是在耶路撒冷教會的,所以保羅合在一起講。

主的兄弟雅各(見可63)。按主耶穌肉身方面的關係來說:雅各、約西、猶大、西門,都是主的兄弟。──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加一19主的兄弟雅各是何等人?】

答:主耶穌是有四個兄弟,雅各排名第一(太十三55),他不是十二使徒中之一(約七5),信主後他曾在耶路撒冷教會中,負有重要的工作和地位,為眾信徒所尊敬。當巴拿巴與保羅上耶路撒冷會見眾領袖時,雅各與彼得、約翰,曾與他們用右手行相交之禮,表示熱誠親切的歡迎,並且吩咐他們往外邦人中去傳道(加二910)。關於雅各的出身行事,請看本書六四及一五八題,便可了然。——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加一19主的兄弟雅各是否使徒?他在當時的教會有何地位?】

    一、中文聖經在這裏的翻譯作了“句子的倒置”,以致給人一個不正確的印象,以為主的兄弟也是使徒。因為中文這樣譯:“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沒有看見”。那就表示雅各也是使徒之一,是保羅在耶路撒冷所看見的一位使徒。但根據聖經原文,應更正作下列的句子安排:

“至於別的使徒,我都沒有看見,不過主的弟兄雅各而已”。或:

“除了主的兄弟以外,至於別的使徒,我都沒有看見”。如果這樣安排句子,便表示雅各不是使徒,乃是主的兄弟而已。

    原文的排列如下:

    HE TRON     DE   TON      AP OSTOLON       OUK EIDON

        別的       那些        使徒們        不 我已看見

    EI        ME IAK     OBON    TON    ADELPHON   TOU

    不過(除了)          雅各          弟兄     

    KURIOU

      主的

    相信保羅原意是“我只看過主的兄弟雅各,並沒有看見別的使徒”,但雅各當時在耶路撒冷教會中已有了重要的工作與地位,信徒們尊敬他與尊敬別的使徒一樣。當時耶路撒冷的眾信徒把彼得、約翰和主的兄弟雅各並列,尊之為“教會的柱石”,保羅也在本書引用這個稱號(加二章9節)。

    二、主的兄弟雅各,在主那穌傳道的時候,並不相信他為彌賽亞。馬太與馬可曾記載主的兄弟和母親想見那穌,可能雅各亦在內(太十三章55節;可六章3節)。主那穌有一次在住棚節前,他的兄弟曾勸他上耶路撤冷過節,發言人可能是雅各(約七章110節),但雅各並不相信他。

    主那穌復活後曾向多人顯現,但特別向他的兄弟雅各顯現,這是保羅所透露的(林前十五章7節)。

    主那穌復活後,雅各已相信那穌,所以那穌升天後,雅各和馬利亞與十一使徒一同在“馬可摟”聚會,並公選一位後補使徒(徒一章14節)。

    耶路撒冷教會舉行大公會議時,雅各已有相當地位,從他的演詞中便知他有寬大的心腸,為外邦信徒開了一條信主的康莊大道,以和平為貴,以精神為重,文字與律法的爭執,在他看並無天上的價值(徒十五章1321節)。

    當巴拿巴與保羅上耶路撒冷會見眾領袖時,雅各與彼得、約翰曾與他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加二章9節),表示親切的歡迎。

保羅在第三次海外佈道完畢時,曾回耶路撒冷再見雅各(徒二十一章17節),表示雅各仍然在耶路撒冷教會中佔有重要地位。

新約的“雅各書”便是主的兄弟雅各的作品,他所寫的書信是為著“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即散居在羅馬帝國四十二城市信耶穌的猶太人(見雅各書難題研究)。在耶路撒冷的眾使徒,大都遵照主那穌升天前的命令散開在各地傳道,所以雅各有非常良好的機會照顧耶路撒冷的教會,猶太歷史家約瑟夫在他的著作中記錄主的兄弟雅各在耶路撒冷為主殉道。

    (有關使徒問題,請參閱使徒行傳難題研究馬提亞與保羅一題。)――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加一20本節的目的在說明以上所講的話句句屬實,是一句莊嚴的誓詞。他人所說與此不同的話都是捏造的、虛假的(參羅九1;林後十一31)。──《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一21「以後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

    可知基利家是他的本鄉。所以本節是說到他會見耶路撒冷的使徒後,又回到本鄉傳道。──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敘利亞和基利家都是位於小亞細亞的羅馬省分。敘利亞在加利利北,基利家在小亞細亞東南,隔地中海與敘利亞相望。保羅以後三次旅行佈道的基地安提阿就在敘利亞省。保羅的家鄉大數城則在基利家。這兩個地方都和保羅以後的佈道工作有密切關係。

    保羅特別提到這兩省,似在說明他工作的地理範圍距耶路撒冷相當遠。後來支持他向外邦佈道的也是安提阿的教會,而非耶路撒冷。──《啟導本聖經註釋》

         敘利亞: 是指巴勒斯坦北部地方。基利家(Cilicia),在小亞西亞東南部沿岸地帶,保羅的故鄉大數也屬於基利家。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一22保羅強調,在此之前,猶太地各教會的人雖然聽過他的事,但他從沒有在那些地方露面。保羅去過耶路撒冷,而耶路撒冷在猶太境內。此處所說“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可見得不包括耶路撒冷在內。他提這些教會似在說明:這些未見過他的面的教會,聽到一個過去殘害真道的人卻在傳揚這道,證明神大能的作為,都能因此讚美主;反而見過他面的加拉太猶太主義分子,卻不能看清這事,對他多所攻擊。──《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一2224這些猶太的各教會怎麼會聽說有關保羅的事?那是因為保羅本身的大改變,自然地使他的見證傳揚出去。他不必為自己傳揚,但當他的生命發生重大的改變時,人們便自然地會看見、聽見有關他的見證,而為他歸榮耀與神了。今日信徒也當效法保羅那樣,忠心見證基督,在生活上與世俗有明顯的分別。那麼自然就會使人聽見、看見我們的事,而為我們感謝神了!──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