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第六章拾穗 【加六1】「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過犯”原文paraptomati,是“由上而下”、“墮落”或“離棄”的意思。羅十一11的“過失”與這裡的過犯,原文為同一得字。聖經論及信徒的罪時,有一個常用的字是hamartema,即“未中的”,就是未達到神的標準;而“過犯”的意思剛好相反。 “挽回過來”原文katartizete,意即骨節扭錯而重新接上。信徒在主裡是互相作肢體的(林前十二27),理當痛癢相關。若有肢體被過犯所勝,就如骨節扭錯了,應當盡力把他重新接上,卻不可在肢體失敗軟弱之時幸災樂禍,或譭謗批評、落井下石。這字在來十5;羅九22,譯作“預備”,太四21譯作“補網”,來十三21;彼前五10譯作“成全”。──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基督徒犯罪,不叫犯罪,而叫被過犯所勝。因為基督徒不會居心要犯罪的,只是有時候因著軟弱,免不了作錯事。所以稱之過犯所勝,需要有人去把他晚回過來。──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本節至10節講基督徒對他人的責任。信徒應幫助有重擔的人,供給施教者的需用;向眾人,尤其是基督大家庭中的人盡力行善。 本節用實例來說明以前所講的基督徒生活的原則。他稱受信人為“弟兄”,希望站在同屬一家人的關係上來勸勉。基督徒在意想不到的情況下突然失足犯罪,最難應付,也易招譏評。信徒中在屬靈生活中比較長進,在過犯面前站立得穩的,就應該用愛心並且忍忍耐耐地去扶助軟弱的,直到他能重新站起來為止。在這過程中,責駡、批評、輕視都是消極的手段,只能令失敗的人灰心喪志,羞愧難堪,反而不肯回頭。幫助人的也當自己省察,以免被引誘,以致犯罪;更不可在他人的罪上有份。──《啟導本聖經註釋》 犯罪: 不是指故意的犯罪,而是指因一時的失誤而犯的過錯。在本文裡保羅指出以下三種事實:第一,基督徒應當挽回犯過錯的兄弟。第二,糾正兄弟過錯之事,應由順從聖靈引導的成熟基督徒來擔當。第三,應對犯過錯的聖徒溫和地勸勉,且明白成熟的基督徒也有可能犯過錯。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六1~5】聖徒之間的關係。在本文裡保羅對教會內的人際關係,即對待聖徒的態度,給予了具體的勸勉。該勸勉以三種形式出現:①對犯罪的聖徒的態度;②對一般聖徒的態度;③對自己的態度。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六1~10】實踐性命令。保羅在前章中將肉體的事和聖靈的果子對比,強調應順從聖靈的帶領,接著在本文裡給予加拉太人兩種實際性勸勉:第一,基督徒的人際關係(1-5節)。第二,財物的正確使用(6-10節)。另一面,保羅論及聖靈的九種果子之後,提示具體的實踐綱領,這一教導暗示著:①聖靈的工作並不是在高尚的思想或情緒中出現,而是出現在現實驛動的情況中 ;②聖徒的信仰通過具體的行為趨於完全。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六2】「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本節的“重擔”與第5節的“擔子”原文不同字。本節的“重擔”,美國新標準譯本,K.J.V.都譯作burdens;原文為baros,有“重量”的意思,包括精神上受壓力而感到的重負。而第5節的“擔子”在原文為phortion,意即“所攜帶著的”;美國新譯本譯作load。按新約字解(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認為此二字的分別在於:第5節的phortion僅指所應“擔負”的,與“重量”沒有關係,而本節的baros則總是表示某種重負。 此處的“重擔”是注重信徒犯罪後心靈的重擔。那些被過犯所勝的人,因“過犯”而引起的憂傷、難過和良心的指責,都是一種靈性上的重擔。所以“重擔要互相擔當”的意思是:當各人為自己的錯失憂傷難過時,應當彼此用同情的心,分擔弟兄的憂傷,扶助他,使他得著安慰;在他失敗跌倒的時候,顯出主裡的愛心和溫暖,使他得以從過失中被挽回過來。 “互相”表示不但我們應當去擔當別人的重擔,我們也可能需要別人來擔當自己的“重擔”。不但別人需要從我們得著同情、安慰與扶助,我們也可能需要別人的同情、安慰與扶助,才能重新剛強起來。──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基督徒是生活在基督裡的一個群體,大家同為一個身體上的肢體(林前十二12)。一人有事,全體受影響。若有人在突來的引誘前跌倒,其餘的基督徒應立刻設法扶他起來。擔子大家來擔。基督擔去了我們的重擔,我們也應學效祂。“重擔”指前節所說的犯罪的重負。“基督的律法”
指用愛心的原則來行事(五14),因為“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10),參《林前》九21. ──《啟導本聖經註釋》 重擔要互相擔當: 在本文中出現的“重擔”是指難以擔當的,過重的試煉,或者痛苦、困難。另一方面,人有以下的三種重擔:①不必要的擔子:由人的過錯和失誤而來的痛苦;②不可避免的擔子,在人無可奈何的情況下造成的擔子;③自負的擔子,基督的律法,即為了成就愛人如己的命令,積極地分擔他人的痛苦(約13:34)。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六2各人互擔重擔完全了基督的律法何意?】 答:保羅曾勸誡加拉太的教會信徒說:「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根據前面經文的述意,這裡所講的重擔,概指為各人的軟弱、過犯、罪惡,甚至心靈沉重,尤傷難過等各樣的重擔,這些重擔要彼此體恤、互相擔當,用愛心互相服事,能做到愛人如己的地步,則包括了全律法的真義(加五13,14;利十九18),「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因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羅十4)。基督也曾說明出來,那就是人要盡心、盡性、盡意愛神,又要愛人如己,這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廿二37-40)。祂賜給門徒一條新命令,乃是彼此相愛(約十三34),因為愛是從神來的(約壹四7),我們若照著神的命令列,這就是愛(約貳5,6),則能活出神的愛心樣式來。愛神世人,凡事以愛相擊,已誠相待,互相幫助和扶持,各人重擔互相擔當,那就是完全了基督的律法。——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加六3】我們有今天的恩典和神面前的地位,都是來自主基督。憑我們自己可說一無所有。信徒若自己以為有,象法利賽人那樣自義,是不切實際的幻覺。──《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六3~4】在本文裡保羅強調欲成就基督的律法,沒有什麼比聖徒的內省更必要。妨礙聖徒真正實踐愛心的錯誤內省是:①自我欺騙;②常與別人比較的心理。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六4】「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 “察驗”含有試驗、觀察且加以證實的意思。我們應當十分用心,謹慎而切實地觀察自己,不是隨便,敷衍良心地省察自己。 “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信徒若在主的光中察驗自己的行為,就使所誇的專在自己。“所誇的”就是他所以為快樂與光榮的事。“專在自己”即專在乎自己在神面前的行事,不跟別人比較;只求自己在神面前良心無愧,而不在於覺得自己比某人好,或比不上某人。──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加六4~5】每個人都須為自己的行為在神面前交代(羅十四12;林後五10),因此有自己察驗的責任,看看是否合乎靠聖靈行事的標準;並只以自己在神面前有價值的事為光榮,不求別人的稱讚,不挑剔人的不是。每個人也有自己的擔子,有做人應盡的本分與責任。能明白自己的軟弱又能勝過的,才能分擔他人的擔子。──《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六5】「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 這“擔子”就是信徒在世上各人應盡的本分與責任。──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意味著所有基督徒應忠於交托給自己的使命,並負責結果。而且本文中暗示在神審判的那日,所有人都按照自己的行為得到的情況是報應(傳3:17;啟22:12)。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六6】「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 “在道理上受教的”指一般信徒,“施教的人”就是撇下一切俗務,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的人(徒六4)。 “一切需用的”表示:所供給的應當足夠,不可缺乏。例如所供給的只足夠他吃,不足夠他穿,或只夠他本人的飲食,卻不夠養育兒女等,這樣不是足夠的供給。──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本節緊接“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而來,似在說明不可將這個原則用在施教的人身上,讓施教的人負擔自己的生活。受教的人應供給施教者一切的需用,包括靈裡的交通和生活上的充足供應,使施教的可以專心傳講與教導(提前四13)。“供給”(koinoneo)有“合作”、“分享”的意思。施教者不是受雇的人,而是與受教者本著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原則來共同侍奉神。──《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六6~10】對使用物質的勸勉提及金錢和物質的具體使用。在教會內使用金錢時:①為了事工(太10:10);②為了成就聖靈的事工;③為了救濟貧窮兄弟,服務于社會(林前9:11;提前5:17,18)。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六7】「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 “不要自欺”,在3-7節中,這是第二次提到“不要自欺”,都與愛心待人有關。第3節的自欺,是指沒有用愛心待人,卻自以為有愛心,而本節的意思則是:我們若不誠實愛主愛人,在奉獻上忠心,就是自欺。 “神是輕慢不得的”,這句話解釋了不要自欺的理由。──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人不可輕忽自己應盡的責任。神知道人心,切勿輕看祂的管教和刑罰。人種甚麼就收甚麼,在耕種上是如此,在道德上也是如此。不要自欺,神必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神是輕慢不得的: 意味著因為神是全智全能的,並清楚人的一切所作所為和隱藏的意念,又按照其行為進行審判,所以人不可能欺騙神或者譏誚神。由此我們可知假裝敬虔的假冒為善者和利己主義者也許能欺騙人,但最終免不了神的審判和咒詛(羅7:5)。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六8】「順著情欲撒種的,必從情欲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敗壞”代表一切屬情欲而終必敗亡的事物,“永生”則代表一切屬於永生境界內之福分(約六68-69;十10)。──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撒情欲的種,依一己肉體的方向行事,所收取的是敗壞與死亡;撒聖靈的種,依聖靈行事的原則生活,所收取的是天上永存的基業,和豐盛的生命。──《啟導本聖經註釋》 基督徒經濟生活的勸勉。即若將金錢用於滿足自身肉體,那麼肉體敗壞的時候,和肉體一同歸於虛無和毀滅,但若將財物用於屬靈的目的和愛心的實踐上,其結果將永遠繼續。這種生活原則不僅適用在於金錢方面,也可適用于時間、心靈等方面。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六9】「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 “到了時候就要收成”,未指出是什麼時候,但最遲不會遲過主再來的時候。許多行善的果子是我們眼前所能看見的,但“到了時候”表示,行善之收成是有時候的,需要等待的,不能急求立即收成,正如撒種需要等待收成一樣。──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順著情欲生活,表面上所獲十分吸引;度屬靈的生活要克服的困難很多,會令人灰心。我們朝好的方向走,如逆水行舟,有時會感到疲勞,意氣消沉;但因為所種下的是好的,若能努力下去,持之以恆,時候一到,便可豐收。中途退卻不能貫徹的人,永遠達不到目的。──《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六10】「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 “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眾人指一般人,包括教外人。智人說:“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箴三27)。在此“有了機會”是指,當我們手中有“行善的力量”,而別人也有需要時,就應當趁機行善。神所賜給我們的財物,未必一生常常充裕。若手中有力量時不行善,在缺乏時,也必難希望別人向你行善了。 “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本句清楚地指出,信徒在主裡已經是一家的人(弗二19;提前三15)。教會是永生神的家,信徒都是在這家裡面的人;我們對待主內的弟兄姊妹,應當像家人一樣。當我們家裡的人有什麼缺乏或需用時,當然應該先照顧他們的需用。 “更當這樣”表示:信徒行善,對外人與對主內弟兄,是有先後輕重之分別,這分別就是:應優先和更多幫助主內弟兄的缺乏。這“更當”K.J.V., N.A.S.B., Williams, B.E.C.K.都譯作especially,就是“主要的”或“特別的”的意思。──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我們一生為善的機會經常存在,包括靈性和物質上給人的益處。我們的物件是一切的人,不分種族、文化與社會地位,對基督徒尤其應該如此。“信徒一家”指神的教會(參弗二19;提前三15)。要是連弟兄姐妹的需要都可以忽略,怎會想到非基督徒的需要。保羅的勸勉針對的是個別的信徒。──《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六11】本節開始的最後八節是這封信的結語。保羅寫信均口述由人代書,到結束時才親自握筆寫致候的話(參帖後三17)。他提到十字架是他生命的中心,也是唯一的誇口;盼望受書人能看清他的出發點與割禮派的何等不同。他要說的事已說清楚,希望此事不再攪擾他。 “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說明他接過筆來寫下去,字跡與代書的人不同。也有人把這句話當作他患眼疾的一個旁證(看四13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請看我……何等地大呢: 對其理由有諸多見解。但在這裡最恰當的是:第一,為了證明本書信的真實性,並特別強調自己的主要論點。第二,由於保羅的視力不佳或者他眼睛有疾病(林後12:7)。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六11保羅為什麼要親手寫很大的字?】 答:保羅在他達與幾處的教會書信中,常于一封書信的結尾,要親筆寫一些字(林前十六21;西四18;帖後三17)。信中其他的話語是他自己口述,別人代筆(參羅十六22)。保羅在這裡說:「請看我親筆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加六11)。這一句話從另一方面看來,顯見他是患了一種慢性的眼疾,這種眼疾在東方是一種普通的疾病,他深受眼疾的苦,幾乎非常近視而到了瞎眼的程度(加四13-15,參250題)。由於他的視力不清而寫成了大字,為了疼愛和關心加拉太教會信徒的靈性危機,就親筆書寫,其字體寫的特別的大,是要著重語氣,將本書重要信息再綜合複述一遍,為要使讀者清晰醒目,有更深刻的印象。——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加六11~18】結論性警告。為全書的結論部分。保羅再次強調對律法主義者的警告及基本原理,即基督教信仰不是外在的或人為的,而是內在的超自然的,另一方面,反復強調割禮的無益性,是為了再次強調本書的核心主題即得救是因信心而非行為,使加拉太人的信心堅固。──《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六12~13】他總結全書向加拉太人再次發出呼喚:猶太律法主義者主張割禮,是為了可以少受反對基督信仰的猶太人的逼迫,所想到的是自己的利益。他們口頭說行割禮是為了嚴守律法,可是自己根本守不住律法,因為人無法完全實行律法的規定。他們勉強外邦人行割禮,只不過可以因外邦信奉的人數增加而誇口罷了。──《啟導本聖經註釋》 在本文中提及律法主義假教師的特徵。他們是:①假冒為善者(提後3:5);②主張將割禮當作得救條件的猶太主義者;③與福音的真理背道而馳(提前1:6)。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六14】「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為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這是一句用十分重的語氣講的話,表示除十架以外,並無“別的”值得他誇口。這是一切跟從主、走十架道路的人,都應當有的態度。 以為“誇口”的意思,就是口中常常講述,引以為榮,並且喜歡向人講論。 “世界”指世人與其中的罪惡和虛榮(約一2:15-17),以及種種屬世的誘惑。這些誘惑隨時跟著信徒,不斷要使我們陷於罪惡之中,是信徒向神盡忠的最大阻力。但保羅對世界已經是釘死了,所以他才能成為被神大大使用的十架使者。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加六14我與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表示什麼?】 答:作為一個基督徒的人,他的罪是因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潔淨,得著恩功的赦免,心中有了基督為主,讓主居首位。他對世界而言,是要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因此在靈裡的敵對,乃是這「自我」與「世界」或「肉體」。所謂「自我」——如指人的今生驕傲、自誇、剛愎、以我為主的自義者。所謂「世界」——如指世界的一切物質,錢財,名利,榮華等等。所謂「肉體」——如指人的肉體放縱,一切邪情私欲,奢華放蕩,貪圖享受罪中之樂等等。(加五16-21,24;約壹二16,17)。這三種內在外在因素,常由魔鬼影響所致,而給予基督徒靈命長進至大的阻礙和傷害。在這裡保羅說:「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保羅歸主以後痛改前非,否定自我,對付肉體,輕看世界,他便不再驕傲自誇,而以謙卑為懷,一心為主而活,以認識耶穌基督為至寶,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羅十四8;林後五15;加五20;腓三8,9)。所以就保羅而論,這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連著那肉體一切的放縱活動,都同釘在十字架上,對於時間給他的一切的引誘,他是死了。這些方面都已表示沒有作用,顯見在他裡面只有基督為主,作王掌權,支配一切,使他有了一種真實的改變(加五24),完全成為一個新造的人了(林後五17;加六15)。——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加六14~15】耶穌釘死十字架所完成的救贖,不只是歷史大事,也是關乎全人類命運的大事。對保羅來說,十字架是他的全生命,是最大的榮耀。他與世界的關係因著十字架的救恩,有了徹底的改變。他對物質的世界的看法已完全不同;他有了屬靈的追求,屬肉體的人看為寶貴的在他如同糞土(腓三8)。基督在人身上所產生的改變是整個的、全面的,也是人的方法(包括割禮)決不能達到的。神重新造人,這是神自己的工作。──《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六14;五24基督徒靈裏的三個仇敵是什麼?】 一、基督徒靈裏的三個仇敵乃是: ①世界 ②自我 ③肉體(五章24節),不是身體(見哥林多後書十二章難題解答) 但有些傳道人說,基督徒的仇敵是“世界、肉體和魔鬼”,這是不正確的,亦不合神學研究的原則。因為“世界、自我和肉休”這三個仇敵都由魔鬼所影響甚至控制。魔鬼乃是最大的仇敵,這三個乃是大仇敵手下的小仇敵,可是對基督徒的靈性傷害至大。 所謂“世界”是指世界的物質,“萬國和萬國的榮華”(太四章8節),使基督徒忘記自己是“天上的國民”,是世上寄居的,這個地球是“借給”我們暫住的。其實這個地球是魔鬼已經霸佔的領土,基督徒好像住在“敵人的領土”中,應該何等警惕、謹慎。所以如果一個基督徒貪愛世界與世界的一切,無異與虎謀皮,非葬身虎腹不可。 所謂“自我”是指每一個人的“驕傲”而言。凡是喜歡用不同方式誇耀自己的,都算是驕傲。表現自我是人們的通病,可是驕傲往往是失敗的前奏,主那穌為我們立了一個溫柔謙卑的模範。所以在靈裏長進的基督徒,喜歡在主裏隱藏自己,尊主為大,以彰顯主榮為目的。 所謂“肉體”是指“個人喜歡或傾向享受、放縱自己、傾向犯罪”的欲念而言。達到這種欲念往往是不擇手段的。基督徒是有聖靈在心中作生活導師的,應該克制肉體,戰勝欲念,過聖潔生活。肉體是包括身體的享受在內,但肉體並不單指身體而言。 保羅說他已經把這三個仇敵都“釘在十字架上”,表示他已戰勝這三個仇敵。每一個基督徒也應如此。 二、亞當受魔鬼試探時是在這三方面失敗了。 ①那禁果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世界。 ②吃了便如神能知道善惡——自我。 ③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就摘下來吃了,滿足了自己的欲念——肉體(創三章1一6節)。 三、主那穌受試探時在這三方面卻得勝了,成為每一基督徒得勝的根源。 ①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戰勝肉體的欲念。 ②不肯聽魔鬼的話從殿頂上跳下來——戰勝自我。 ③不肯俯伏拜魔鬼,不要萬國與萬國的榮華,因為有一個“神國”為他預備——戰勝世界。 四、使徒約翰在年老時寫信給信徒們,勸勉他們不要愛世界,要遵行神旨意,他也提到這三個仇敵: ①肉體的情欲——肉體 ②眼目的情欲——世界 ③今生的驕傲——自我 但遵行神旨意的,將要永遠常存(約壹二章16一17節)。 五、保羅說把這三個仇敵都釘在十字架上,“字架”一詞,本書中出現多次,似乎是本書的“冠冕之鑽”。 ①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二章20節)。 ②基督釘十字架活畫在加拉太人面前(三章1節)。 ③十字架使不信者討厭(五章11節)。 ④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五章24節)。 ⑤把世界釘在十字架上(六章14節)。 ⑥把自我釘在十字架上(六章14節)。――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加六15】作新造的人: 指因信基督而從聖靈重生成為新人(約3:3)。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六16】「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和神的以色列民。」 “此理”就是因信稱義的“理”,是憑十字架的救恩而成為新造的真理,是以基督的十字架為誇口、向世界死的真理。凡照這樣的真理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 “理”,原文kanoni,其字根kanon,意即範圍、界限或準則。在林後十13,15譯作“界限”,按Dr. W. E. Vine新約字解之解釋,認為此字之原意是指工匠用的尺度或準繩。──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保羅回應《詩篇》一二五5“願平安歸於以色列”的話,寫下“願平安憐憫加給”一切照此理而行的人,也就是靠聖靈行事的人(五25),包括忠於神的新以色列民(全體基督徒)。──《啟導本聖經註釋》 【加六16~18】耶穌的印記是為我們的身體;平安是為我們的魂;恩典是為我們的靈。 【加六17】「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 “印記”stigmata卻是古時用火燒紅的一種烙印,用以印在奴僕身上,作為他屬於某人的記號,使他永不能逃脫。此外,古時也有些人自願受某種烙印,以表示他們向某一種假神之盡忠。保羅在此借用此字,以表示他向主之忠心不渝。──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印記」(stigmata)在希臘文中是指牲畜或奴僕的記號(marks),以示屬於某個主人。保羅所遭受的鞭打、迫害、疾病,都是他身為基督僕人的記號。─
沈保羅《真知灼見》 仍舊作律法奴僕的人帶著割禮的標記,但靠基督恩典得成為自由人的保羅身上所帶的是耶穌的印記。他為了傳福音曾受諸般苦難(林後十一23~27),身上傷痕 無數,是他盡忠十字架真理的記號。為了這,他希望加拉太人自強不息,不要再聽信別的福音來“攪擾”他(參一7)。──《啟導本聖經註釋》 耶穌的印記: “印記”是指證明奴僕屬於主人的烙印。因此這句話是指保羅見證耶穌基督時,所受的逼迫的痕跡。在這裡我們再次看到為基督的福音,不顧一切逼迫和苦難的大使徒的忠誠奴僕的形象。 ──《聖經精讀本註解》 【加六17耶穌的印記和神的印記】問:加拉太書6:17說:基督徒帶著耶穌的印記,而啟示錄9:4和20:4,又說:神的印記,叫人何從呢?——菲島林 答:加拉太書6:17說:“耶穌的印記”,特別是指著“十字架”所說的,讀上文6:11~16,就可以明白。啟示錄9:4,可能回頭指著7:1~8的人所說的,就是在大災難中的猶太遺民。啟示錄20:4,乃是指著一切蒙恩得救人的所說的,這裡是在永世裡的光景。“印記”表明所有權,有了誰的印記,就是屬於誰。──
江守道《問題解答》 【加六17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是什麼?】 答:保羅在給加拉太教會中書信的結尾語這樣說:「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意思是指那些守割禮的猶太律法主義者(加六12,13,參二六八題),都不要來攪擾我,他已經表明了他是基督的使徒,因在他身上是帶著耶穌的印記。這裡印記一詞,希臘原文是(),意思是指主人在其奴僕身上所標明的烙印(注)。一個奉獻自己為主服事的人,也是這樣如同受了烙印,因之,保羅引用此字為喻,表示他是屬於主的奴僕(羅一1;腓一1),並且他是為主犧牲受了獻身之苦。就事實而論,他曾被石擊棍打,頻臨死境,經歷各樣患難與危險(徒十四19;林後十二24-28)。他所受的擊打傷痕,為他作基督之奴僕的明證。今日我們信主作了基督徒以後,我們身上同樣是受了耶穌隱形的印記(參二三三題),表示我們也是屬主的。 注:印記的原文()()——含有以針刺之印,烙印,印烙a biand等意思。按古之兵與奴,多有標印於其面部,手上,以表明兵屬於何長官,奴僕屬於何主人;當時亦有罪犯用此印記,表明其所犯何罪;又有願意烙印,表明對於神而犧牲己身,並因此而得神之護佑者。至於保羅引用此字究系何意,有謂系基督之奴僕與罪犯,但從加拉太書六章上下問看來,意全不合,祂受苦之證據,意即為基督護衛之印記,故他人毋相擾害,不然,則該節所用之()(因為,所以),其文意便不達也。——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加六18】「弟兄們,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裡。阿們。」 本節是全書的結語,也是使徒為加拉太人祝福的話。這祝福的內容,特別強調“主耶穌基督的恩”。我們看見這位靈命豐富,對十字架的恩典有很深切經歷的保羅,常常成為別人的“祝福”。他所說的話、所作的事、甚至責備的話,都是要使人得益的。雖然在本書的開端,使徒曾用嚴厲的話責備我們,但他一切的責備都無非指一個目標,就是要使“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加拉太人心中。──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他用他書信中慣常用的祝福語作結,但加了親切的稱呼“弟兄們”(只見此處)和“阿們”。──《啟導本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