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導論短篇信息 目錄: 加拉太書啟示的基督──從謬誤認清基督(江守道) 加拉太書研究(巴斯德) 加拉太書精華(漆立平) 加拉太書──律法的總結是基督(張向晨) 加拉太書 從謬誤認清基督(江守道) 「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袓宗的遺傳更加熱心。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祂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獨往亞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色。」(加一6-17)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加三1-3) 「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凡希圖外貌體面的人都勉強你們受割禮,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他們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他們願意你們受割禮,不過要藉著你們的肉體誇口。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
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和神的以色列民。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弟兄們,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裡。 阿們!」(加六11-18) 禱吿:親愛的天父,我們實在仰望聖靈來照亮禰的話,把禰的話放進我們心裡,叫我們不但明白,還要進入禰的真理裡,我們將這段時間交托在禰的手裡,
惟願禰的兒子得榮耀。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我們已經很多次提到聖經是耶穌基督的啟示。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在聖經六十六卷書中每一卷裡面都看見主耶穌。如果我們在聖經任何一卷書裡看不見主耶穌,就會完全錯失了神把祂的話賜給我們的緣由。我們要在各種不同的處境中看見主耶穌各方面的表現。 現在要進入加拉太書去思考。我們可以說:在這封書信裡我們可以透過謬誤——教義上的謬誤——看見基督。從使徒行傳十三和十四章裡,我們知道聖靈把巴拿巴和保羅分別出來去作使徒的工作,他們一開始就先到加拉太幾個城鎮——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傳講耶穌基督的福音,許多人信了主,教會建立起來。在加拉太這幾處的教會,可以說是使徒保羅的起初的愛,因為那是他最初作工的果效。他一而再去探望他們,以後他差不多每次的行程都會經過加拉太。可是過了十年,他第三次的傳道行程末了的時候,他必須寫這封信給加拉太的信徒,
反對那已經進到他們當中的教義謬論。 保羅寫給加拉太信徒的信中所指出的教義謬論是甚麼呢?若果把哥林多前書和加拉太書作個比較,我們發現哥林多的信徒有許多問題,但大多數是道德上和實際生活上的問題,雖然也有一些教義上的問題,
但比不上那些在道德上和實際生活上的問題那麼嚴重。加拉太的信徒卻不像哥林多人有那麼多的問題, 他們只有一個在教義上的問題,是個真理上的問題。 這個謬誤影響了他們每天的生活。對哥林多的信徒來說,他們不願意跟隨主,以為只要得救就夠了,樂得一生做嬰孩,受人照料,自己不用負責,所以一直作嬰孩,活在肉體裡,沒法長大成為神的眾子,這是叫神的心何等傷痛! 但對加拉太的信徒來說,情況差不多剛好相反, 他們信了主耶穌以後,渴慕長成到完全的地步,結果受引誘接受了一種謬論,希望馬上進入屬靈的情況。
保羅對此謬論的反應,也許可以說是保羅所領會的神的反應,比對哥林多信徒的問題的反應更強烈。保羅寫了這封措辭嚴厲的信給加拉太的眾教會,流露出他心裡極深的傷痛。寫哥林多前書,他流了不少眼淚,
但我想當他寫這封信給加拉太人的時候,他可能真正痛哭,他真的心碎了;因為在他們當中那基本的謬誤,不但會毀壞保羅以前作工的果效,還會破壞耶穌基督的福音。 那麼在加拉太書裡,保羅所反對的謬誤是甚麼呢?是那「別的福音」。在希臘文裡有兩個不同的字 表示「別的」意思,一個是ALLOS——「別的同類型」的意思;是另外一個是HETEROS——「別的不同類型」的意思》保羅所說的「別的福音」,不是用 ALLOS,是用HETEROS,那就不是與來自耶穌基督的福音相同類型的一種福音。相反地,那是與耶穌基督福音背道而馳的福音;是作為福音去傳講,卻不是福音;是壞信息,不是大好的信息。唯一是大好的信息的福音,是耶穌基督的福音。換句話說,耶穌基督是這福音,祂是那大好的信息。如果是在主耶穌以外所傳講的,都不是大喜的信息,是壞信息,因為會引到滅亡。 保羅所極力抗拒的所謂「別的福音」,是律法和恩典的混合。耶穌基督的福音卻是恩典的福音。可是有些引人信奉猶太教的人來到加拉太的眾教會,這些人可能是猶太人,也許是歸信了基督教的法利賽人;
他們接受了主耶穌,但仍舊緊緊抓住他們猶太教的信仰。 早些日子,有些慫恿人信奉猶太教的人,由耶路撒冷來到安提阿,他們開始向當地大半是外邦人的信徒遊說,吿訴他們必須受割禮和遵守摩西的律法,不然他們就不能得救,也不能作完全人。因此引起了極大的爭議,最後安提阿教會派保羅和巴拿巴並幾位弟兄上耶路撒冷見使徒和長老們,要調停爭論,解決這個非常基本的問題:「相信主耶穌的外邦人,是否要受割禮和守律法?」或者用另外一個說法:「外邦人是否必須歸化為猶太人才可以得救,才得以完全?」 在耶路撒冷教會有了一場冗長的辯論。感謝神, 聖靈和使徒並長老們在那裡最後決定,外邦人信主並不需要受割禮或作猶太人,也不需要守摩西的律法,
因為反正沒有人可以守得完全。他們只要禁戒吃血, 禁戒偶像和姦淫。事實上,這些並不是摩西的律法,而是追溯到挪亞時代那全地性的定規。洪水退了以後,神與挪亞和他的兒子並所有其他活物立約,而這約到現今仍然生效。 耶路撒冷教會作出決定以後,接著就用書信的方式傳遞到亞細亞的眾教會。可是奇怪得很,雖然有了這決議,問題卻沒有解決。耶路撒冷教會的會議以後,仍有誘人入猶太教的人到小亞細亞和加拉太,教導那些信基督耶穌的人,都必須受割禮,守摩西的律法和舊約律法一些典章。他們並沒有斷然排斥基督,
但把律法混和在恩典裡。他們接受耶穌基督,但實際上是認為祂的救恩仍有所不逮,不完全管用,認為人信了主耶穌以後,還得要受割禮,守摩西律法和其他典章才能得成全。他們要把基督的福音猶太教化,要把基督教放入猶太教的模式裡,而沒有認定信仰基督是與基督有生命裡活的聯結,基督是一切。他們所作的是把對基督的信仰改造成一個體系,一種律法性的宗教,一套規定、法則,和禮儀。這樣作無疑是陰險地把耶穌基督的福音的根基全都毀壞了。 人的天性是我們永遠不該忽略的,這個「別的福音」其實相當吸引人本能的天性,因為人往往喜歡插一手去幹。如果全不用自己動手,白白送上門的事,就叫自己面目無光,因此人的天性總叫人喜歡去作點事,好能誇耀一下;甚至在救恩的事上,也有這樣的情況。為甚麼很少人樂意接受神白白賞賜的救恩呢?原因是人白白領受。如果神有所要求的話,那麼也許有更多人會設法去符合神的要求,但救恩是白白得著的,神已經作成了一切,我們不能再作甚麼,神也沒有要求我們再作甚麼,因為祂知道我們甚麼都不能作,就白白的賜下給全地的人。說也奇怪,人就因此認為這簡直是太好了,叫人難以置信;白白賜下來的,人反而都不要接受。這是人的天性。 甚至在人相信了主耶穌以後,人的本性還存留。 換言之,當我們多方努力結果都不成功,最後才恍然大悟,知道不可能自救,然後才會服下來接受神在耶穌基督裡白白賜下來的救恩。但儘管是這樣,我們還會說:「現在還是由我去成全吧,我得要在救恩的事上作一些事。」這是人的本性在作祟,總要自己去動手。就是如此,那些誘人入猶太教的人來對加拉太的信徒說:「你們信了主耶穌,這個很好,因為你們必須相信主耶穌。但如果你們要得完全的話,就要受割禮,守摩西律法,只有這樣作,你們才得完全。」於是加拉太的信徒們,因著他們肉體——人的天性—— 的喜好,就掉進陷阱裡去了
。 在這裡還有一個問題也是反映人的本性。人總喜歡每件事都馬到功成,甚至都想凡事水到渠成。哦, 假如能立刻達到目的,那該多妙啊!這些引人入猶太教的人來到加拉太的信徒們當中,就這樣教訓他們說:「你們要長大成人嗎?要作完全全人嗎?要成功嗎?要屬靈嗎?很容易的,只要接受割禮,恪守幾條法則和規條,你們就可以達到完全的地步。」這些加拉太信徒馬上雀躍起來,說:「好極啦!很不錯,因為這可以使我們一瞬間成了屬靈的。」 我們都想凡事速成,甚至在屬靈的事上,也想迅速成為屬靈。如果有人傳福音給我們——真實這並不是福音,只是冒牌貨——應許我們能馬上成為屬靈,
恐怕會有許多人趨之若鶩,就像加拉太的信徒一樣。 他們很不耐煩,不願讓聖靈天天在他們身上作工, 使基督更多成形在他們裡面,好叫他們真正長成,更多像基督。這樣的過程,他們感覺太冗長乏味,太緩慢,他們要速成,所以就接受了那「別的福音」。當然結果是把神的恩惠擱在一邊,就從祂的恩惠中墮落了,福音的根基受到毀壞。他們沒有叫基督得榮耀,只是自己韜了光;他們想靠行律法成全自己,而不要接受神的恩惠;他們倚靠自己的肉體,而不肯信靠耶穌基督,結果當然就很明顯了。因著這基本上的謬誤,他們日常生活也受到不良影響,只見人肉體的行為,而不見聖靈所結的果子。這就是保羅所對抗的「別的福音」——其實這並不是福音。 在四百年前的宗教改革,馬丁路德和其他的改革者所面臨的處境,類似保羅當年在加拉太所面對的情況。馬丁路德和那些改革者面對當時被同化了的基督教。四百年前的基督教的光景是怎樣的?當時基督教裡沒有基督;基督給埋沒了;聖經給鎖鏈捆住了。人尋求救恩不再是憑對耶穌基督的信靠,而是靠好行為。人如果積存足夠的功德,就可以上天堂,不必先到煉獄。如果不夠功德,就要下煉獄。 基督教當時已流為一個體系,變成一種宗教,成 了一大堆規則、條例,和禮儀。人設法要救自己,但又說他們信主耶穌。基督教就像給猶太教化了,不再是信靠基督,是靠人去作一切,甚至要靠自己得救。
那段時期就稱為「黑暗時代」,非常黑暗,甚至福音的真理也不為人所知。感謝神,祂興起馬丁路德和其他的改革者。馬丁路德說:「加拉太書是我的書信,
是我的凱薩琳(他妻子的名字),是我所熱愛的。」 馬丁路德使用加拉太書,就像用寶劍一樣,來打擊十六世紀中給猶太教同化了的基督教,用劍粉碎當時給同化了的基督教體系;向人啟示了因信稱義的真理,不是靠人肉體的行為。他為當時歐洲的人供應了一本打開的聖經,讓他們能回到神的話裡去,不用只信奉祖宗的遺傳。這是四百年前發生的事。 現在是在接近二十世紀末葉,我們今天面對的是甚麼呢?情況比保羅所面對的較好嗎?我們的處境是不是比馬丁路德和眾改革者的處境更好?面對今天的基督教,我們看見甚麼?基督教豈不是又再度猶太教化了嗎?豈不是成了律法與恩典的混合物?不錯,基督沒有被完全摒棄,還沒有給扔出去;人還提說基督的名,可是他們認為光有基督不管用,需要律法去成全。人還是靠基督入門,但必須有摩西的律法才可以得成全。人可以從聖靈入門,但必須靠人肉體的行為才可以作完全人。就是這樣,我們再一次要面對這混和了律法行為的救恩。 你相信了主耶穌以後,人還要求你作甚麼呢?他們要求你守一些規則和律例,要求你作某些事;這樣作的話,你才得以完全。今天的基督教成了一種宗教,不再是與基督一種活的關係。基督教成了一個體系,不再是「基督是一切」。今天的基督徒不曉得恩典是甚麼,因為都在律法的束縛之下;也不知道何謂信心,因為都是要行為;他們也不認識聖靈,因為都是要靠自己努力。今天的基督教給猶太教同化了,耶穌基督福音的根基大受威脅。哦,惟願我們回去讀保羅的加拉太書,就知道耶穌基督的福音實際是甚麼。 為了對抗這「別的福音」的謬誤,保羅在這封書信裡沒有用負面的辯證。在反對一些謬論的時候,我們的言詞往往流於負面,指出了一切錯誤,但真理在哪裡?保羅受聖靈感動,以非常積極且正面的態度寫這封書信;不是用比較的方式去評論,而是直接把耶穌基督的福音表明出來。我們若認識真理,真理必能釋放我們得自由。 加拉太書很容易分成三大段,每段各兩章。當然我們知道經文章節是後人隨意加上去的,但加拉太書剛好明顯分為三大段。開頭兩章論到保羅所傳的福音的真實可信或它的源頭,說到保羅從哪兒得著福音,
他怎樣接受這福音?第三和第四章說明保羅所傳的福音的性質,內涵是說甚麼?末了兩章提到保羅所傳的福音的果效。這福音傳出去的時候,結果是怎樣?這福音帶出甚麼實際的成果? 福音的根源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一 11- 12) 保羅說他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意;因為他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受人教導的;他所傳的福音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然後他追述一點他個人的過去。他曾經在猶太教中長大,也全然認同它的教導。 他曾經是法利賽人中的法利賽人,在猶太教中,他比
同輩的人更長進,非常熱心祖宗的遺傳——拉比所教導的神的話——甚至認為自己的責任是要逼迫殘害基督徒,就是基督和跟隨祂的信徒。根據猶太教父老們的教導,主耶穌是他們必須剷除的騙子,所以保羅說他極力迫害教會。他不要與基督拉上關係,他只要跟隨摩西的教訓。他甚至遠到外邦的城邑中捉拿那些信
徒,把他們解去耶路撒冷受刑。但主耶穌在他往大馬色的路上遇見他,質問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你甚至還不認識我,為甚麼要迫害我?你不知道用腳踢刺是難的麼?你難道不知道你是在我手中,你該要遵行我的旨意麼?但你在用腳踢我。」 神既然樂意將祂的兒子顯明給保羅和在保羅裡面作啟示,他整個人就改變了,他接受了這個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福音,沒有人教導他,是主親自把祂自己向他啟示。 保羅既然認識了主就是那大喜的信息,是那福音、是那救恩、是那盼望、是那信和那大愛,他就作甚麼呢?他有沒有跑去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他先作使徒的,好從他們多得一些有關耶穌基督的福音的教導呢?沒有。不是他驕傲不想求人,而是他渴慕要直接認識這福音,不要經由第二手間接來的認識,所以他就往亞拉伯去。在當時,亞拉伯是個相當模糊的地名,可能是泛指好些地方。但當細讀加拉太書,我們會得著一些提示,因為書中提到西乃。 在主把自己向保羅啟示以後,他與一些門徒聚了幾天,然後很可能他就往西乃山的曠野去。西乃山是律法賜下的地方,也是先知以利亞為了要在神面前重估情勢而逃難到了的地方。這地方曾經有過律法和先知,所以保羅很可能也到那裡;他遠離人群,目的在單獨與神同在。我相信在那裡,他在新的基督真光下,重讀他所諳熟的舊約。舊約是當時人所讀的神的話,保羅深諳舊約;他以前讀舊約,是從祖宗的遺傳的角度去研究。他犯了何等嚴重的錯誤!現在他必須在基督的光中重讀神的話。這樣去讀的時候,保羅定規在舊約每一頁裡面發現了基督。 然後他回到大馬色,傳講耶穌是基督,是彌賽亞,正是舊約所應許的那一位。過了三年,他上耶路撒冷尋求交通,免得在信徒之外獨自行事,他見了彼得和雅各,和他們同住了十五天。然後回到他的家鄉大數,在大數所在的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住了幾年。以後過了十四年,他奉啟示上耶路撒冷,表面上是為了那些引人入猶太教的人在安提阿所引起的爭議,教會差派保羅去耶路撒冷。但實際上,正如保羅所說的,他是奉啟示上去的;神啟示他必須為了福音真理的緣故上去,他就把提多帶去。提多是外邦人,從來沒有受過割禮。他同去是作受試驗的個案。 讀加拉太書二章,如果懂希臘文的話,你會發現保羅在使用文法上顯得很混淆,很不合理,錯得厲害。讀使徒行傳十五章,我們所得的印象是當年的會議並不太激烈,但讀加拉太書二章,從保羅那文法雜亂的措辭中,顯示他相當激動。無疑當時在耶路撒冷有人施加壓力,要保羅讓提多受割禮,但保羅在書信裡說:「我們就是一刻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加二5) 感謝神,在這番厲害的衝突中,保羅為福音的真理不屈不撓的屹立。對他來說,福音純粹是恩典,不是恩典再要加上律法。那場戰役告勝,可是爭戰並沒有止息,因為這些引人入猶太教的人一直追著保羅,不管他往那裡去,終其一生尾隨不舍。他們到了加拉太的眾教會那裡,幾乎作成功把基督徒同化為接受猶太教的陰謀,要他們成為猶太人,不再持守基督教的信仰。 耶路撒冷教會的會議以後,彼得去探望加拉太地方的信徒,和這些外邦信徒一起用膳。初期教會的信徒經常聚在一起用膳,他們稱之為「愛筵」。彼得在他們中間的時候也參加愛筵,和外邦信徒們一起。 當時有人從耶路撒冷雅各那裡來,都是主張猶太教化的人,彼得恐慌起來,心裡想:「雅各對我會怎樣想呢?這些熱衷律法的人會怎樣想呢?」我們深知彼得的為人,對他當時的反應不會感到意外。他馬上與外邦信徒們分離,不再跟他們一起用膳,就好像他們很不潔,當時甚至巴拿巴也跟著這樣作。這就當場考驗耶穌基督的福音:福音要受猶太教同化呢,還是要保持純全? 為了維護福音的真理,保羅雖然資歷較淺,卻公然反對彼得,當面對他說:「我們都知道,我們這些猶太人,也得像外邦人憑信主耶穌才能得救,那麼我們怎能勉強外邦人做猶太人呢?我們沒有能力守律法,又怎能把這重擔加在外邦人身上呢?若是這樣作,我們就在恩典中墮落了。」感謝神,耶穌基督的福音通過了考驗,因為在基督裡不分猶太人或外邦
人,也不分受割禮的或不受割禮的。保羅所傳的福音 是耶穌基督的那福音,他是蒙啟示接受到的,而這啟示經過考驗,證明是真的,這是我們所相信的福音。 福音的牲質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加三1) 保羅所傳的福音是「基督釘十字架」。在哥林多前書,他說:「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那就是福音。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他們眼前, 放在他們中間像一幅海報——「基督釘十字架」。這就是福音。基督已經為我們成就了一切,沒有留下甚麼還未成就的,我們只需要相信祂,這是恩典,全然是恩典。 救恩是神的應許,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承受產業,承受祝福。既然是應許,就不是憑行為去接受,律法也不能把它廢除。四百三十年後的摩西律法,不能把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廢掉或取消。應許是給人承受的,是在恩典中賜下,人就得憑信去接受。 既然是這樣,那為甚麼還要賜下律法?律法是叫我們知罪的途徑,因此律法就像我們啟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 保羅吿訴加拉太的信徒,基督釘十字架就是福音;基督釘十字架就足夠了。這是在恩典中神的應許,是藉著信就得著的,這樣也就同得應許的聖靈。 聖靈賜下來是叫人得以完全,得著兒子的名分。神已成就了一切,為甚麼還要回頭去靠守律法的行為呢?
如果你要這樣作,要記得你若犯律法中的一條,就是犯了全律法,就會落在律法的詛咒下。引用神的話所說的:「把這使女和她的兒子趕出去,他們在神的產業上沒有份。」(參創廿一 10)只有憑應許生的,才能承受神所應許的產業。這就是福音——基督釘十字架。願我們常常牢記著。 我們看見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為甚麼祂要被釘呢?祂被釘在十字架上,不但是在祂身上背負我們的罪,好叫我們的罪得赦,而且祂要我們的舊造——這個「老我」——與祂同釘。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如今我在肉身活著,全是因信而活;這不是我的信,而是神兒子的信;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這就是福音。 福音的果效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五1) 你相信主耶穌,祂就使你得釋放;你若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得自由。人子——神的兒子——要釋放你,你就真的得自由了。感謝神,我們是在基督耶穌裡得自由,那就要在這自由中站穩,不要回頭去受律法的軛挾制,叫我們走回去把自己放在律法的軛下。這是很大的試誘,甚至在我們成了基督徒以後的生活,也很容易在律法的軛下。 讓我問你們每一位:你相信主耶穌以後,有沒有常把主放在你面前?有沒有持定基督釘十字架的真理?還是在你信主耶穌得救以後,你開始冥想,自言自語:「我現在得救了,該作一點事好叫自己完全;我得要作這件事,也得要作那件事;我得要討神喜悅,看來要出盡全力去守神的律法才成。」你是否回轉去想靠自己去得完全?還是你認識到,雖然你已經得救了,但活著不再是你,而是基督在禰裡面活?你不再努力去過基督徒的生活,努力要討神喜悅,而是承認在你肉體裡沒有良善,你已經在基督裡死了,現在是靠祂的生命向神活。你要學靠你裡面的基督的生命去活。難道你又落在捆綁中,去接受律例和規條的軛?還是你如今已經在基督耶穌裡得自由?讓我們在我們所得的自由裡站穩。 但在基督裡的自由,並不是叫你現在可以為所欲為。相反的是:在基督裡的自由是叫你不能任意去作肉體喜好的事,你只是有自由去靠祂的生命去行神的旨意。因此保羅說:「因為情欲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欲相爭,……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加五 17) 這是一節驚人的經節,跟羅馬書七章很不一樣。 羅馬書七章說:你不能作你所願意的,反而去作你不願意作的;這就是受捆綁。伹這裡的第十七節說: 「……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因著聖靈在你裡面,你是靠聖靈而活,就不會去作自己肉體所要作的。你有能力可以不去作自己不願意作的事,並且有能力去作自己所願意的,因為你如今是靠神的靈生活。 在基督裡的自由,並不是叫你現在可以隨己意生活,倒是叫你有自由可以跟隨神的心意生活。在基督裡的自由並不是叫你隨肉體喜好生活,而是叫你可以隨從聖靈去活。如果我們活在聖靈管治下,就真正得自由,因為肉體的行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結出聖靈的果子。這是耶穌基督福音的果效。 有人以為既然是恩典,全是恩典,那麼在信了主耶穌以後,就可以自由任意,可以為所欲為,不受任何規矩或條例限制。不!你若真認識甚麼是恩典,
恩典在你裡面就會產生像基督那樣的性格;你若真認識恩典就是基督在你裡面活,你自然就會在聖靈裡行事,不再靠肉體。這就是恩典。 保羅在書信末了說:「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信,是何等的長呢!」(加六11,英譯)保羅寫信通常是口授,由別人把它寫下來,可能這是他視力的緣故。那個時候他視力很差,所以有人認為這句話該是:「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 他通常只是口授,但這封信可能是他親自寫的。如果是他親自下筆,對他來說當然是很長的信,而每個字一定也寫得很大,這是因為他視力不良。 為甚麼他要親自寫這封信呢?這是表明他的心因著當時加拉太的情況是多麼的傷痛。哦,他可以想像:如果這種教義上的謬誤不更正的話,基督教就會完全給猶太教同化,耶穌基督的福音最終就會給埋沒,人就都會從恩典中墮落。為此他心中何等傷痛,不能再口授等別人執筆,他必須親自寫這封信。他寫的字很大,又難看。他視力差,書法不可能見得優美,他其實是有這個含意:「不要看外表。你要看優美的書法嗎?我沒有。但我有的是實際,我有基督。」 你怎樣會有基督呢?如果你不接受十字架,你不可能有基督。是十字架把基督給你。那些引人入猶太教的人要逃避十字架所帶來的迫害,所以要別人像他們那樣受割禮,以為在他們肉身上作點甚麼,就可以免受痛苦。他們認為並不需要十字架在生命裡深處作工,除去肉體的邪情私欲,好讓基督能活在裡面。但保羅說:「我要的是實際,我只誇十字架,因為它能把我從世界裡救出來,甚至脫離猶太教化的基督教那種宗教勢力。十字架把基督帶給我。」就是這樣,他身上帶著主耶穌基督的印記,他身上滿帶著傷痕,受苦的印記。但藉著這些印記,他向世人證明他所傳的福音是大有能力的;這福音也在他生命裡產生果效。 你所接受的福音會影響你的為人。如果你接受 「別的福音」,你就會成為另類的基督徒,是不同類別的另一種,不會是同類型的。但如果你接受保羅所傳的耶穌基督的福音,那麼你會成為神心意中的基督徒。所以,願主耶穌的恩與你的靈同在。阿們。 禱吿:親愛的天父,我們祈求聖靈的大能,保守這耶穌基督福音的真理,使它在我們中間成為實際。求禰救我們脫離試探,免得我們落在另一種別的福音的陷阱。哦,叫我們不要把禰和恩典撇在一邊,免得從神的恩惠中——就是耶穌基督——墮落。求禰把基督和祂釘十字架常活畫在我們眼前,好叫我們走十字架的道路,得著基督成為我們一切的一切。奉我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加拉太書研究(巴斯德) 第一百三十三課 加拉太書 之一 題示:研讀這一課之前將全書最少讀兩遍,而且要一口氣讀完。 加拉太像哥林多一樣,曾經被一些從猶大上來的滋事之徒攪擾。不用說,我們必須花相當多的篇幅來研究他們的來臨,他們觀點的散播,和他們所造成的破壞消息怎樣傳到這位元使徒那裡……這位使徒的敵對者雖然不能把在哥林多攻擊他的壞話成功地傳入加拉太。但他們能滲進去,散播謠言,說他的傳道工作是低等的;並且指控他,說他的福音知識和權柄原本是來自彼得和十二使徒的。但現在他竟敢公然自高,與十二使徒作對!這個保羅自稱很有經驗,其實他只是一個很會裝模作樣的初入門的小子吧了。而且,他經常自相矛盾:例如大家都知道他以前也傳揚割禮的,但如今竟在加拉太大大地反對割禮(五11)。所以,我們發現加拉太書和哥林多書有一個相同點,就是裡面混雜著個人的和教義的問題,兩者交織著分不開。在這卷書信裡,神學上的問題比較重,但在哥林多後書這問題比較輕。它占了加拉太書大部分的篇幅,又是這書的中心思想。尤其是頭三章,保羅用了最有力,最深奧,最濃縮的話來辯明它。
——芬尼(G.G. Findlay) 保羅為福音辯證 這一卷寫給「加拉太的眾教會」的書信,實際上說並不是一封普通的信,而是一本辯證的小冊子。但在受信的人來說,作者的熱誠,並個別的關懷,使它確有書信的情調。再者,對那些感到急切須要為純正福音而爭辯的人來說,這卷書糾正了那些似是而非,經常出現的謬論,又以情以理解決了當時的大難題。所以這卷書誠如一份寶貴的護教文獻,是由神的啟示和人的感情並技巧編織成的。 正如我們在較早之時所說,九卷教會書信(羅馬書至帖撒羅尼迦後書)是天然地分成三組的。加拉太書就是稱為福音書信第一組的最後一卷(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又在前一課之時,我們曾經指出提摩太後書三章十六節的話:「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義、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恰好把這幾組的書信分成「教義」類的,「督責」類的,「使人歸正」類的。所以,這第一組的羅馬書真的注重「教義」;哥林多書注重「督責」人的壞品行;加拉太書注重「糾正」教義性的錯誤,我們也可以說,尤其是對初信主的人來說,要在信仰上打好根基就必須讀羅馬書;要有好的品行就必須讀哥林多書;要堅守真道就必須讀加拉太書。 司布真(C H。Spurgeon)曾經說過:「今天,不學會為道爭辯,很難成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若果司布真的日子是這樣,現今的時代就更是這樣了。不但如此,原來這句話早在保羅的日子也是真的。這就是加拉太書所告訴我們的。要知道,當日保羅所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這句話也包括了他所寫的書信在內。研究這些書信之時,我們豈不是感到,他為福音真道所作的鬥爭是何等的輝煌嗎?我們能得到這些書信好好的保存到今天,這實在要十分的感謝神。它們所載的是何等偉大的爭辯,何等價值的戰鬥,何等崇高的動機,為真理付出何等大的代價!在每一卷書信裡都有這位偉大使徒所留下為福音真道作戰的彪炳戰跡。當然,這卷加拉太書也不會例外。 在保羅的時代,「加拉太」這個名稱有兩個不同的用途。通常它的意思是指加拉太人(高盧人的後裔Gauls)所居住的地方(位於北亞細亞);但在羅馬人或羅馬政府來說,它的意思是指一個很大的羅馬省名,而加拉太城只是其中一個很小的地方而已。所以這引起了一個問題,到底保羅這卷書信是為那一個加拉太而寫的呢?要解決這問題實不容易,因為太複雜,不是我們在這裡可以辦得到的。但在這裡,我們經過思想考慮,認為這卷書信是寫給加拉太城的可能性較高。 保羅到訪加拉太 大多數的人都同意,保羅在三章十三節的話——「我頭一次(或作前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暗示他曾到過加拉太兩次。使徒行傳的記載也與這一點吻合。使徒行傳十六章六節告訴我們,保羅在第二次旅行佈道之時到過加拉太一次;十八章二十三節又告訴我們在他第三次旅行佈道之時,大約在三年之後,他到過第二次。 第一次訪問 在第一次訪問之時,聖經告訴我們兩件重要的事。第一件,當時恰巧是保羅身體不適。聖經這樣說:「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加四13)。明顯的,本來保羅沒有打算去加拉太傳福音,但他突然患上某病,甚至他的外貌都受到影響,並且加拉太人會很容易因此而「輕看」他(四14),但加拉太人卻因這病而得聽到福音(神使萬事互相效力的作為是何等奇妙)。第二件是加拉太人的熱情接待,他不嫌保羅患病和難看的外貌,盡情的款待他,「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四14、15)。這位孤單受創的傳道者所發出的熱情,與及他的聽眾所作出的同情回應,是任何疾病都不能勝過的。於是這位使徒漸漸康復,並且在他們盡心的款待之下,還多住了好幾個月呢。 第二次訪問 可是保羅第二次訪問之時,他就沒有像第一次那麼好受了,他察覺到氣氛起了變化。他在加拉太信徒中調查,有關這第二次訪問的資料,我們不難在書信中找到,他感到須要「咒詛」那些傳不同的福音給他們的人(一9)。他質問說:「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麼?」(四16)——這些話必然是指第二次訪問說的,因為第一次訪問沒有人與他對敵,同時也不可能是他的書信引起的,因為他們根本上還未讀到他的信!再者,他在信中指出他早已感到須要警告他們一分明是在第二次訪問之時——他們的荒宴醉酒和各樣的壞事是不應該有的(五21)。此外,更重要的,是差不多整卷書都佈滿保羅針對他們中間一些致命的錯誤。這些錯誤是在保羅第二次訪問時就立刻開始調查的,而現在,查清楚了,他要親自寫信去責備他們。 加拉太人的錯誤 究竟加拉太人所犯的錯誤是什麼呢?保羅指出說:「你們……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一6、7),又說:「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保羅的意思是要加拉太人明白,他們被吸引去接受的,並不是同一種福音的更高級形式(他們被欺騙了以為是這樣),而是一種根本不同的所謂福音。為了使他所表達的意思更清楚,他還加以指出,那些攪擾他們的人,其實是「更改了基督的福音」。「更改」這個動詞,在希臘原文含有把事情扭轉方向的意思。所以保羅指出的事實是,那些攪擾加拉太人的人,他們不是只傳「另一個同類的福音」,他們乃是把基督唯一的福音扭轉了方向,使這福音變了質,成為一種不是出於基督本意的信仰。 或許我們問,誰是加拉大的滋事者呢?在保羅寫這書信時,似乎看來是加拉太教會裡的一部分信徒。六章十三節提到他們時是用現在式的,意味到當時猶太教的割禮仍在暗中執行;又表示出這是他們從前未有過的,因為他們都是外邦人。五章十二節可能也是指這一方面說:「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那是說,既然他們這麼熱心追求肉體上的記號,為什麼只是行割禮就算了呢?為什麼不割絕自己,正如他們的異教司比利〔Cybele〕祭司所行的呢?)本來這些加拉太民族的天性就是喜歡傾向外表化和禮儀化的宗教了。現在還加上他們中間有一些猶太信徒,不斷的影響他們,他們更難擺脫猶太教的律法禮儀了。 但是,事情似乎相當清楚,這個趨勢是有外來的力量發動的。以整卷書信來看,當時加拉太信徒的思想被影響至與保羅對立,這是毫無疑問的。然而這種情況只有外來的力量才有可能辦得到。因為事情發生得太突然和太激動(一6,四14一20),根本不像是從內部慢慢演變出來的。當保羅這樣問:「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誰又迷惑了你們呢?」(三1),很清楚的表示在他的腦海裡,存在著某一些外來的份子,在某一個肯定的時間裡,改變了加拉太人對保羅的態度。五章七節同樣有這情況:「你們(所有的人)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四章十七節也是這樣:「那些人(與二十一節的『你們』不同的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 從耶路撒冷上來的猶太人 耶路撒冷有一小撮的猶太人專門跑到各處去傳揚猶太教式的基督教。使徒行傳第十五章告訴我們,這些人在安提阿滋事。保羅在這一書信裡也提及他們(二12等),他說他們是耶路撒冷的「假弟兄」(二4)。我們知道這些假使徒曾在哥林多教會裡做過不少擾亂的事(參看哥林多後書),其中有些甚至帶有「薦信」的(林後三1)。即使耶路撒冷方面沒有人差來,各地的教會還會與當地的猶太人領袖接觸;而這些猶太人領袖也會照樣影響各教會的猶太信徒,從而影響教會,所以這是很難避免的。猶太教主義分子如影隨形,無論保羅到那裡去,他們也跟著去,要消滅他的工作。(正如保羅所說,撒但的差役化作「光明的天使」)他們一次又一次的傷透保羅的心,但卻又同時激起他最凜烈的義憤:在哥林多,他們攻擊他的使徒職權,可以說是人身的攻擊。在加拉太,他們攻擊他的教訓,這是我們在書信中可以看到的,對保羅來說,這樣的攻擊是最嚴重不過的——猶太教的主義竟然危及基督的十字架,他說:「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二21)。 書信本身 我們思想完了上述的基本問題,現在讓我們來想一想這卷書信本身。有一句話說得有多少道理:「像保羅這一類的作者」,若果想要把他的書信作「有系統的分析」,不免會出現「多少人為化」,尤其是當他在情緒激動時候寫的信(加拉太書是其中一個例證),更是如此。不過,照我們看來,雖然保羅的信是一口氣寫成的,它們裡面的思想層次仍然是明顯而有次序的。加拉太書也不例外,它分成三大段,每段有兩章。讀者在第一次讀這書信之時就可能發現這一點了。頭兩章是敘述(關於保羅自己的事),跟著兩章是討論(關於福音的真偽),最後兩章是勸勉(關於加拉太的信徒),換言之,頭兩章是個人性的,中間兩章是教義性的,最後兩章是實踐性的。 這三大段的目標又是什麼呢?這是我們在這裡分析的目的,我們不求多仔細深入的分析,我們只用釋經的立場來分析。所以我們要注重的是書的大意、中心點,和其中的意義。 第一和第二章 請看第一、二章——就是我們所說敘述個人事蹟的一段。為什麼保羅要作一個這樣的敘述呢?通常的意見是他要為自己的使徒職分自辯。但嚴格一點來說,這還不能把其中的真正目標講出來。小心讀一遍:我們會發現,他正是在證明他所傳的福音是真實的和準確的。 保羅一開始就指出,他所擁有的使徒職分可不是由於人,而乃是出於神(一1)。他的福音也「不是出於人意」,因為這不是從人接受的,也不是別人教導他的——乃是直接由神自己啟示他的(11、12節)。他得到了這個直接的啟示和差遣之後,他「沒有與屬血氣的商量」(第16節)。他的福音絕對不是經別的使徒傳給他的(他的敵對者這樣攻擊他),因為他根本上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他們(第17節)。即使在後來,三年之後,他曾到耶路撒冷去作過短暫的訪問,也只是見過彼得和雅各(第19節)。而且自從那一次之後,他一直再沒有與猶大各教會的人見過面(22、23節)。所以,無可疑問的,保羅在這一段是要證明他所傳的福音,自始至終都是出自神的。 第二章是繼續上一章的證明,不過重點不同吧了。保羅從砷領受了這個純正的福音之後(一20),不久他有機會與其他使徒對證和比較一下。前十四年他去訪問過耶路撒冷之後,一直到現在才有機會上去對證(二1~2)。對證之後發現他們與他自己的觀點完全相同(6~10節),大家得到彼此瞭解,並且一致認為救恩的中心教義就是得救是完全本乎恩。有了這一次的對證和瞭解,到後來彼得在安提阿表現出遷就猶太教主義者的行為的時候,保羅就有了根據公開斥責他(二11~21);所以這一章的重點是使徒們公認保羅的福音是純正的。保羅把比較的經過(二1~10),和與彼得爭論的經過(11~21節)說出來,目的是要指出他所傳的,與使徒們所傳的都相同。 這樣我們看清楚第一、二章是為證明福音:(a)證明它的來源(第一章);(b)證明它的本質(第二章)。再者,這兩章經文還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它表達出保羅和使徒們所傳的福音都是相同的。小心提防今天有人把「保羅的」、「彼得的」、「約翰的」分開了! 第三和第四章 現在我們要看第三、四章了,裡面的神學論點究竟是什麼呢?要解答這問題,首先我們不能不指出,在這整整兩章經文裡,保羅一直保持驚奇的態度。他表示似乎很難叫人相信,竟然會有人甘願離開福音的自由和高貴,轉去接受律法主義的捆綁和低賤。他第一句話就是:「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誰又迷惑了你們呢?」——他好像表示有人用催眠術迷了他們一樣,不然怎會有這樣無知的事做出來!到第三節他又再用「無知」這個字說:「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無知麼?」又在四章九節他再說:「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它作奴僕呢?」他的語氣好像表示他感到大惑不解。事實上他在四章二十節說出來了:「我為你們心裡作難。」 在這兩章經文裡,保羅不斷的指出福音勝過猶太教;例如「屬靈的」勝過「屬肉體的」(三3);「信心」勝過「行為」(三2);「被稱為義」勝過「靠律法行義」(8、11節);「得福的」勝過「被咒詛的」(9、10節);亞伯拉罕得的「應許」勝過摩西的「誡命」(12~14節);「亞伯拉罕的約」勝過「摩西的約」(16~22節);「長大成人」勝過「被監管的小孩」(25、26節)。「兒子的地位」勝過「奴僕的地位」(三26,四6);「兒子成長的權利]勝過「在律法做無能為力的嬰孩」(四1、3、5);「自由」勝過「受捆綁」(四8、21~31)。這一切是何等的超越!反映出退回去律法主義的地步是何等的無知! 請注意,雖然這兩章經文都是論福音的超越性,但每一章的重點仍然是不同的。小心讀第三章,我們會發現中心點是在第七節:「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所以」這兩個字暗示前文的因由,那麼前幾節經文說些什麼呢?前文指出我們因信接受聖靈;這就是駁不倒的得兒子名分的憑據。全章其餘的經文都是解釋這一點:(a)基督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好叫聖靈因我們的信住在我們心裡(10~14節)。(b)神賜律法並沒有廢掉給亞伯拉罕的應許(15~29節)。這一章結束時候,再強調說:「所以你們因信耶穌基督都是神的兒子」(第26節);「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第29節)。所以這一章的重點是「兒子名分」。換言之,我們得以進入這個超越的關係裡,證明這福音真的具有極大的超越性。 第四章的重點是在兒子名分的權利,接著第三章最後一節的「後裔」二字,保羅現在強調作兒子也是作後嗣(1、7、30節)。這裡用兩個詞把我們作兒子的權利總括起來——「收納(直譯adoption)」(第5節)和「承受」(第30節)。這裡譯作收納(保羅其他的書信也是一樣)的字,在希臘原文的意思並不像英文或中文所譯的意思,把一個孤兒收納為自己的兒子。它所指的乃是當自己親生的兒子長大到了法定年齡之後,在法律上正式接納他為有一切權利的兒子。在保羅的時代,一個兒子長大到了法定的年齡,通常就要公開舉行這種收納的儀式。這個公開收納的儀式,在信徒來說要等到將來才正式舉行(參看羅八18~23);但在屬靈的意義上說,我們已經得到了長成的兒子所應有的權利,因為(正如這里加四6、7所說)「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保羅之所以感到希奇,就是因為他們竟聽從了那剝奪他們作兒子權利的「別的福音」;他特別要指出那些迷惑他們的新師傅是欺騙他們的,他說:「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第17節)。 最後他用以撒和以實瑪利(21~31節)作為根據,指出我們信的人都是以撒,是正式有權承受亞伯拉罕的產業的。但那些在律法以下的人都是以實瑪利,是婢女所生的,又是被逐不能承受產業的(第30節),這產業就是神的應許(三14、16~22、29等)。 這樣,我們看到三、四章論及福音的超越性:(a)第三章論這福音帶給我們的新關係;(b)第四章論及這福音帶給我們的權利。 第五和第六章 最後兩章是保羅的勸勉,它的大要是什麼呢?開始第一節就告訴我們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找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所以它的大要是論及在生活道德上怎樣運用在基督裡的自由,這一段全經文沒有什麼複雜的地方,我們打算稍微解釋幾句就夠了,小心看很容易察覺到這裹不外論及自由的兩方面。 第一、五章一節至十五節論及用愛心互相服事的自由取代用律法挾制。二至十二節實際上應該加上一個括弧。保羅插入這一段話不外是要證明若不靠基督裡的自由,我們就「欠著行全律法的債」,而且還「從恩典中墜落了」。跟著第十三節再接續第一節的話,他指出福音的真自由就是愛的自由,不是放縱情欲的機會(可能保羅這句話是為要反駁那些假師傅,他們指摘保羅所講論的自由原是放縱情欲的機會)。 第二、五章十六節至六章十節論及福音所帶給我們的自由就是「在聖靈」裡面的自由,這自由取代了被「肉體」所捆綁。相信這一段不須要怎樣解釋就能明白了。第六章的末後,即十一至十八節,其實是一個附錄。這樣我們看完了五、六章,知道裡面的大要就是福音的自由:(a)五章一至十五節論及用愛心互相服事的自由取代了被律法捆紆而失去自由;(b)五章十六節至六章十節論及聖靈的自由取代了被肉體捆綁。 現在我們可以把我們所分析的簡單列出來了;但在列出來之前,我們要自問:這加拉太書的主旨是什麼呢?答案只有一個,就是福音帶給我們的自由。「自由」這個字在這卷書裡面最少出現過十次以上。一、二章是自由的基礎,它指出了福音的真確性,又在教義的辯論上作一個比較;跟著三、四章是自由的真理;最後在四、五章論及自由的功效,整卷書的最高潮是五章一節。 「基督既然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第一百三十四課 加拉太書 之二 題示:在研讀這一課之前,請再把這書信小心看一遍,看的時候,對照一下下面的分析大綱。 加拉太書 福音帶給我們的自由 問安:一1~5 Ⅰ 福音的真確性(一~二) 個人的敘述 它的出處真確(一) 它的本質真確(二) Ⅱ 福音的超越性(三~四) 教義的爭辯 它所產生的新關係(三) 它所帶來的新權利(四) Ⅲ 福音的自由(四~五) 實踐應用 愛心服事取代律法捆綁(五1~15) 靈裡自由取代肉體捆綁(五16~六10) 附錄:六11~18 今天迫切的需要 但願沒有一個讀者以為這卷書信所講論的,只是針對當時的需要而寫的。保羅當日所寫的,也是今天這時代的迫切需要。律法主義和真福音之間的鬥爭,是一個持久性的危機,可能外表環境改變了,但裡面的真理仍是不變的。今天仍有不少混亂律法和恩典的所謂使徒存在。他們雖然不是來自耶路撒冷的猶太教主義者,但他們混亂福音的情況實際上是一樣的,同時也是可咒可詛的。今天那些人仍然認為遵守猶太教的禮儀,規矩和聖日,是在神面前得稱為義的途徑!當日在加拉太迷惑人的「別的」也是可咒詛的「福音」,我們今天在基督教圈子裡豈不也經常聽見嗎? 今天的儀式主義 請看羅馬天主教的加拉太主義!他們很聰明的把當日保羅所指摘的「擾亂者」換上別的裝束,其實這個「坐在七個山上的大淫婦」依然進行著混亂律法和恩典的工作。看她把彌撒、十字架像、告解、懺悔、聖餐、敬拜馬利亞、敬拜聖徒和各種各樣的功德,與基督耶穌恩典的福音混為一談,使恩典變成不是恩典(羅十一6),使福音的純正真理變為迷信的教條。 看今天儀式主義在英國教會裡再度複出,看教會裡穿著祭袍的牧師們,和戴上高帽的主教,把主的聖餐桌變成了祭司的祭壇!看英國的天主教派繼續高舉儀式主義和各樣的禮節,其實這些在新約聖經裡是不能容納的,正如光明不能容納黑暗一樣。看那些自以為比較高級一些的教會領袖們,用多神氣的眼光態度低看我們這些維護簡單的福音的人!他們穿著古怪的衣服,以宗教領袖自居,還不知所作的是害己害人。他們欺騙了信徒,降低了他們的地位,勸他們去吻羅馬[彼得」的腳。昔日的「擾亂者」怎樣貶低保羅高舉彼得,貶低基督高舉摩西,今日的羅馬教主義豈不也是這樣嗎?羅馬天主教憎恨保羅。羅馬教會從不敢讓它的信徒研讀保羅為他們寫的書信。假若敢這樣做,相信到處都興起不少馬丁路德和加爾文之類的反叛者。因為在聖經的亮光之下,任何人都會輕易的察覺到,羅馬天主教正在不斷的混亂信心與行為、恩典與律法、靈性與肉體、真理與謬論、教會與國家、基督教與異教、基督與假基督、真神與汙鬼。(編者注:這是作者當時的情況。) 今天的新神學主義 可恨的,昔日的加拉太主義不但只侵進了羅馬天主教而變成儀式主義,而且還以笑臉的姿態滲透了各抗羅宗教會而變成新神學主義。請看那些神學主義者,他們引世上的博士學位自豪,竟也在救恩上以自己的行為為根據。當日保羅所攻擊的與現今他們所作的有何分別!他們豈不也是企圖要把自己的功勞混在神的恩典嗎?他們高聲說,單靠十字架是不夠的,救恩最少也要加上一部分好行為才成。 看這卷古老的加拉太書豈不也是針對現今的時代而寫的嗎?今天改革宗放鬆,抗羅宗被律法主義的酵發起了,恩典與律法再度混淆起來。錯誤的思想漫延極廣,人的功德與宗教上的守則變成了基督教經常傳講的信息,差不多在各宗派的教會裡也有這個現象。結果還不是和昔日的律法主義一樣?——信徒不但沒有變得更加敬虔,反之,在繼續高舉人的功德和外表的儀式之中,人們感到越來越虛空,越無法維持自己的道德水準。因為昔日保羅不但指摘他們的形式主義,而且還痛斥他們最可恥的行為(五19~21)。 這是一個很好的理由,為什麼今天我們須要再三的熟讀這卷加拉太書,直到裡面的真理深印我們的腦海為止。我們要緊記,由始至終,信心是救恩唯一的條件,十字架是這救恩足夠的根據。由始至終信心與行為都是要分開的,恩典與功德是不能混淆的,基督與摩西是不能並靠的。在這卷加拉太書裡面,保羅為福音作了最激動的辯護。他自己說出他最高的目的就是「為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二5)。但願神這份感情、這個目的,永遠保存在我們心中,好叫我們保存基督教的純正!神會幫助我們打這個「美好的仗」的——我們知道這仗一直在進行中,而且一直進行到主基督的再來,他要親自把那些假先知丟在無底坑裡。 加拉太書的寶藏 現在我們要思想一下一些比較開心的事了。這卷書信除了是一盞警告提防律法主義的紅燈之外,它還是一個充滿真理教訓的寶庫。我們大可以花許多的篇幅來研究裡面的好處,但為了課程編排的緣故,我們還只舉幾個例證好了,其餘的希望讀者自己研究。 請再看這卷書信的第三大段(五、六章),這段的中心思想是福音的真自由。我們已看過這自由分成的兩方面:(a)用愛心互相服事的自由取代律法的捆綁(五1~15);(b)在聖靈裡的自由取代了被肉體捆綁(五16~六10)。就在這最後的一小段裡,保羅用這個方法指出聖靈裡的自由就是真自由。這卷加拉太書原本是寫給一些散居在鄉間的人,他們大多數是務農的。保羅先明白了這一點,所以他所用的句語和比喻都是特別適合他們的。例如書中提到四種「擔」(英文是bearing),都是加拉太人比其他人更熟識的,這四種擔就是:擔果子(fruit-bearing中文意思是結出果子),擔重擔(burden-bear-ing),擔種子(seed-bearing),擔牌子(brand-bearing中文的意思是帶著一個商標記號)——當時做農夫工作的多數是奴隸,所以他們身上常帶著一個印記,表明自己是屬於某某主人的。請看保羅怎樣利用這四種擔來解釋在聖靈裡的真自由: 擔果子:「聖靈所結(英文是擔)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等」(五22~23) 擔重擔:「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成了基督的律法」(六2)。 擔種子:「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六7),「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六9)。 擔牌子:「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六17)。 這一點亮光是何等的美麗又何等的實際。這書信還有許多其他的亮光,例如,當我們為基督的緣故去傳福音給別人,我們應該用他們所熟悉的名詞術語來講,正如保羅在這書信所表現的。他十分技巧的運用適當的話語。當然,我們自己也不可忘記,我們也是為基督的緣故擔果子、擔重擔、擔種子、擔牌子的人。聖靈所結的果子(五22、23) 我們既然研究到這一段,我們就不能放過機會去想一想保羅怎樣講論信徒生活上所結聖靈的果子。他稱為聖靈的「果子」,並且帶有九種品德。初看第一眼,這九種品德似乎是沒有按著次序寫的;但小心想一下,就發現裡面存在著一個非常有意義的進程。這九種品德分成三組,每組三個。第一組——「仁愛、喜樂、和平」——是我自己心中所經歷的情況,即是說是直接與自己有關。第二組一「忍耐、恩慈、良善」——是我對別人的表現,即是說,與我的鄰舍有關。第三組——「信實、溫柔(或謙卑)、節制(或自抑兒)」——是我為要保持自己敬虔的基本要素,即是特別對神有關的。這樣我們看見這三組分別向自己、向鄰舍、向神表達出基督徒的生活來;換言之,第一組向內觀看,第二組向外觀看,第三組向上觀看。 這三組品德已經把我們生活上所有的關係都包括在內的。這是說,一個受聖靈管理的生活就是最完美的生活。這三組又指出,基督徒真正美麗的生活,是在內心的品質上,不是在外表的做作上。它們強調一個事實,就是我們本身是怎樣,我們所作出來的也就怎樣。只有聖靈要在我們的心裡造出這些品質來。有些人可以模仿得很相似,但真正活出可愛的生活來就非要聖靈居衷不可。再者,我們也不要忽略,聖經把這些向內、向外、向上的內心態度描寫成為「果子」;那是說,它們是生長起來的,並不是人工製成的。通常果子生長都是漸漸長成的,這一點使我們這些曾為過去許多的失敗,和現今許多軟弱而難過的人感到仍有得勝的希望!是的,基督徒的品德是「果子」;是由內心長出來的;是分階段漸漸長成。請問一下自己有沒有經歷這樣的「聖靈的果子」呢?秘訣是讓聖靈完全管理你的心,這樣結果就有聖靈負全責了。 活現的比對、比喻和思想 活現的比對是加拉太書的特徵之一,例如恩典和律法的比對;信心與行為的比對;聖靈與肉體的比對;割禮與更新的比對;十字架與世界的比對;自由與被捆綁的比對;屬肉體(以實瑪利)與屬靈(以撒)的比對;基督與摩西的比對等等。保羅用這樣比對的方法來解明真理,顯得更活現、更有感力;單就這些比對來說,這卷書信己是值得我們小心再三研讀了。 除了這些比對之外,這書信還有一些非常寶貴的比喻、思想和金句,是新約聖經其他書卷很難找到的,例如一章八、九節那可怕的咒詛,我們可以說,若問在新約聖經中,有那一句話是今天的形式主義者和新神學主義者須要小心思想的?那就是這一個咒詛了!二章二十節那些寶貴的話和稱律法為我們訓蒙的師傅的那一段重要的經文都是十分寶貴的。 以實瑪利和以撒的預表又怎樣呢?那指出歷史給我們解釋了這兩個孩子的意義。人類再沒有兩個比較他們更有意義的孩子出生了。他們出生之前都有顯著的預言論及他們。是那些以實瑪利人首先買了又賣了約瑟;奴隸的買賣自此就成了他們特長的事業。由他們這一族系生了穆罕默德。在他所設計的旗號上,他以極黑暗中的月亮為征號,以劍為武器,建立了回教。而這宗教是世界上迫害婦人和基督教最利害的宗教。另一方面,由以撒的族系這一邊帶來了許多祝福,使這世界得到無限的豐富:就是新舊約聖經、救世主並神給人類恩惠的福音。試想,這兩個多奇特又極度不相同的孩子竟然出自一位父親——一個孩子帶來禍害,一個孩子帶來祝福,這是多希奇的事?加拉太書四章二十一至三十一節給我們解釋說:兩個孩子代表兩個不同的約,在亞伯拉罕裡面爭取主權。以實瑪利是從肉體生的,代表不信。以撒是從應許生的,代表相信,研讀亞伯拉罕的生平是何等的有價值,正如經文所記,兩個約彼此鬥爭,互相排擠,結果亞伯拉罕接受信心的約,得到了足夠的力量,就在獻以撒的事全然得勝! 又請注意五章一、十三節所載兩個有關福音自由的忠告。兩者著重不同的兩方面,但兩方面都是必須的,而且又是互相平衡的。聖經勸我們要堅守它不可放鬆它(第1節),但又勸我們要在愛中運用它,不可濫用它(第13節)。 請看五章十六、二十五節另兩個有關基督徒「行事」的忠告。第十六節的「行」字在希臘文的意思是指行普遍的事,指我們的品德態度,指我們通常的品行和不變的生活習慣。但在第二十六節保羅所用的「行」字,是軍事用的,是指一隊軍隊的行列;意思是勸勉我們在生活的一切細節上都與聖靈保持同一步伐! 請注意六章十節那吸引人的比喻,「信徒一家的人」;教會確實是信徒的家,可惜今天的教會並不是這樣了,基督徒信心崩潰到一個可悲的地步,人們把教會當作一種社團。只由於大家的觀念很相似就聚集在一起,或由於各人的感情不錯就經常見面,絕少是因為大家有相同的信仰,就是以神所啟示的真理為根基的信仰。我們也不要忘記教會是「家」,我們之間的關係是家庭的關係,我們在主裡是兄弟姊妹,我們有享受家庭的權利,也有維持家庭的義務。還有一點,我們這屬靈的家庭是清清楚楚的與世俗的人有分別的。聖經說:「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但是「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倘若我們的教會真的活出家庭的味道來,那麼教會將會變成何等快樂的地方! 以上所舉的幾個例子,只不過是加拉太書中許多寶貴亮光中的幾個吧了。我想單憑這幾個例子,讀者應該可以察覺到這卷書是何等的「肥美」,倘若繼續下苦功「耕種」,一定會有豐收的。 附錄 即使是這書的附錄(六11~18),裡面也是充滿了發人深省的話語;但在這裡,我們只能拿最後的一句來討論一下:「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通常身上有印記的有五種人:就是奴隸(他的印記表明自己是屬於那一位主人的),士兵(他的印記表明向國家貞忠)、獻身者(他的印記表明分別為聖)、罪犯(他的印記是要暴露他的身分),和可憎的人(他的印記表明他是備受指摘的)。保羅身上所帶耶穌的印記就包括了這五種意義在內!這究竟是指什麼呢?部分答案記載在哥林多後書十一章二十三至二十八節。保羅受盡各樣的苦難和鞭打,當然他身上累累的傷痕就成了永久性的印記了。舉例來說,那一次他在路司得被人用石頭打,以致眾人都以為他是死了,把他拖到城外,試問這種苦難豈能不會留下終生的疤痕呢?再者,那五次受猶太人鞭打,又不知留下多少印記!被棍打三次又有多少傷痕!此外還有暴徒的虐待、仇敵的攻擊、強盜的毆打等。這一切,必定使保羅的樣貌外表看來十分難看,別人會以為他是因犯罪而遭受如此刑罰的。事實上,他自己在哥林多前書四章九至十三節,也承認是這樣。 或許有人問,為什麼保羅要在加拉太書最末後的地方才提及這些印記呢?第一個理由我們可以找到的,就是「我」字在原文是加重語氣的:「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保羅的含意是要加拉太人把那些猶太教主義者作一比較。那些人曾說許多自大的話,但他們卻沒有像保羅一樣,身上帶著為主受苦的印記。他們只會大叫,教人而不自教,在講臺上說漂亮的話,在講臺下卻畏首畏尾。 第二個理由是他們講的那一句話也強調是「主耶穌的」印記。他的意思要把耶穌的印記和摩西的印記(即割禮,參看12~15節)作一個比較。摩西割禮的印記是表明作律法的奴隸,「耶穌的印記」卻表明自我犧牲的事奉,是出自快樂、自願、得釋放的心境的。 第三個理由是在「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這句話裡面。我們經已看過,這卷加拉太書充滿了攪擾人的事,而這些事都是從那些專門拆毀別人信仰的猶太人那裡來的。他們攻擊保羅的方法就是叫人不要信他是使從,叫人懷疑他的真誠是假的。這一個攻擊已經夠受了,他們還惡意攻擊這位本來已經千瘡百孔的保羅本身,這就叫他難以抵受了。在「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那穌的印記」這句話裡面,他實在有感人的苦衷在內。倘若那些假師傅是有半點良心的話,他們看見這位保羅為道吃盡這麼多的苦頭,最低限度亦應停止攪擾他,不再拆毀人們對他的信心才是。保羅感想到自己所有的疤痕,應該是夠表明他向基督的忠心,別人不應再懷疑他的使徒職分。是的,他想得對,因為他身上累累傷痕,正是耶穌把印記印在他身上的明證。 或許我們又這樣問,保羅的印記對我們有何教訓呢?有三點教訓:第一、我們不應該以為主受苦為恥;第二、我們不應怕為主帶著這些印記;第三、讓我們一起禱告,求主把他的印記印在我們的品格上。 基督教每次的勝利,無論在任何情況之下,都是靠它獨特的神學教義;靠傳揚基督的代死和犧牲;靠高舉基督在十字架的代罪並他的寶血;靠教導人因信稱義並因信藏在這位救贖主要面;靠指出罪的工價乃是死,基督的恩賜乃是永生;靠高舉那銅蛇;靠指導人相信悔改並歸向基督。這是神在過去十八個世紀以來戰勝一切的唯一教訓,也是今天我們在家或在外得勝的秘訣。
——賴爾博士(J.C.Ryle D.D.) 試測驗白已是否記得哥林多書和加拉太書! (1)你能述說出哥林多前書的大綱嗎? (2)哥林多前書第二章開頭的幾節指出保羅做傳道者的理性和靈性兩方面的危機。這些危機是什麼呢? (3)請照哥林多前書所提示的兩種方法,指出福音對這世上有智慧的人來說是愚拙的。 (4)究竟猶太人對吃肉的問題,後來又怎麼變成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的難題? (5)你怎樣解釋保羅的話:「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和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6)你能說出哥林多前書十二、十三、十四章,這三章有關於 「屬靈恩賜」的分析結構嗎? (7)究竟那些攻擊保羅又拆毀他的工作的猶太主義考是誰?請略說明之。 (8)你能說出哥林多後書的大綱嗎? (9)你能把哥林多後書三至四章所載,七點新舊兩約的比較說出來嗎? (10)加拉太人犯了什麼錯誤?這卷書信的主旨和三重的結構又是什麼? (11)保羅在加拉太書四至五章所說四種「擔」是什麼?這四種擔怎樣應用在加拉太信徒身上呢? (12)請列舉三個理由,說明為何保羅在這卷加拉太書結束之時才提及他的「印記」? 加拉太書精華(漆立平)
壹、加拉太書簡介
一、加拉太省的眾教會
在第一世紀時,加拉太是當時羅馬帝國在小亞細亞的一個省份,位於今土耳其的中南部。加拉太的眾教會,是使徒巴拿巴與保羅第一次出外佈道時,在兩年之間(約於主後47至49年),所建立的教會。包括: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呂高尼的路司得、特庇等城市的教會(參閱徒13:13~14:26)。 由於兩位使徒在當日佈道過程中,經常受到異教勢力的攻擊,以及猶太教徒的攪擾和阻擋,以致他們在那幾處地方,停留的時間都不長。他們往往是在一城傳過福音,帶一些人信主接受救恩,把教會剛剛建立起來不久,還來不及對那些初信的信徒,施以更多信仰與真理的教導,他們就迫於形勢,不得不離開往別城去了。在兩年之間,兩位使徒在那四個城市停留的時間,平均不足半年,由此可見他們的倉促。 兩位使徒在離開加拉太那一帶,回敘利亞的安提阿之前,他們雖然曾先後到各城的教會,幫助他們選立了各教會的長老,教導他們往後如何彼此服事,繼續傳福音為主耶穌基督作見證,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畢竟那些都是很幼嫩的教會。信徒都是初信的,長老其實也是初信的。 二、使徒保羅寫加拉太書的背景
當兩位使徒,巴拿巴和保羅,離開加拉太,回到敘利亞的安提阿去之後。不久,就有一些有強烈猶太教背景,卻對基督福音不甚清楚的猶太人,先後到了加拉太這些城市的教會去。他們依仗他們對舊約聖經知識的強勢,欺負那些在真理和生命上,都比較幼嫩的弱勢外邦信徒,告訴那些外邦基督徒說,他們雖然接受了主耶穌基督的救恩,作了神的兒女,他們還要像以色列人一樣行割禮,並且還要像猶太教徒一樣,遵守摩西律法的規條,否則他們就不能得救,在神面前不得稱義。 因此,他們的話,使加拉太各地教會中的信徒受到攪擾不安。有的信徒就信以為真,就照著猶太教徒的話去受了割禮。有些人就則有些存疑,他們想當日傳福音給他們的兩位使徒,為什麼沒有提起要他們受割禮的教訓呢?有人就覺得要寫信或差人去問問兩位使徒。 正好就在那時,也有些類似的猶太教徒,同樣也把基督徒是否需要行割禮的問題,帶到敘利亞的安提阿去,在那裏也引起了熱烈的爭論。(徒15:1~2)當使徒保羅聽說加拉太的眾教會都受到影響,有些信徒甚至都已經受割禮了,他就非常焦急,他與巴拿巴商量此事。當時對於此事的討論,他們尚未得出結論,同時他們也尚未上耶路撒冷,去與那裏的使徒們討論此事。然而,使徒保羅對此事已有明確而堅定的主張,並且為真理的迫切,他也認為不能容讓加拉太的眾教會受虧損,因此他很堅定的獨自寫了這封「加拉太書」,差人送去加拉太的各教會。 在使徒保羅所寫的書信中,這是唯一一封,沒有別的同工與他一同署名的。也沒有別的同工與他一同問安的。甚至與他同工那樣長久的巴拿巴都沒有與他連名,在保羅的書信中,是很不一樣的。這是本書的特色,也顯明當時保羅寫此書的氣氛,他相當孤單。 加拉太書在新約聖經中,是使徒保羅所寫十三卷書信中,最早寫成的第一封書信。大約成書於主後50年左右。是他在第一次出外佈道後,剛回到敘利亞的安提阿不久;也在他與巴拿巴去耶路撒冷參加第一次教會大公會議,討論割禮問題之前。是他在安提阿獨自寫成的。 貳、加拉太書的主旨
加拉太書的主旨,是闡明「因信稱義的信仰真諦」。在教會的歷史上,加拉太書常被人稱為「基督徒信仰的大憲章」。使徒保羅用明確強而有力的話,闡明了基督徒因信耶穌基督,而被神稱為義的實質內容與福分。同時,也闡明了神兒女因信稱義後的生命內涵,與生活的原則。 在加拉太書中,最常被引用的的要節: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我不廢掉 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2:20~21)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6:14~15) 「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加6:17) 這三處是保羅的信仰宣言,也應該是所有真正基督徒的信仰宣言。 下列這些經節也都是重要的真理主旨: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3:7)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3:14)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 神的兒子。你們受浸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6~27) 「你們既為兒子、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 神為後嗣。」(加4:6~7)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加4:28)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5:1~4)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5:13~14)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5:22~25) 「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6:8~10) 參、加拉太書各章要點
第一章 保羅自述所得基督福音的啟示和蒙恩的經歷
1、保羅首先自我介紹,他乃是耶穌基督與父神所選召的使徒,為要傳基督的福音,祂已照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世人脫離這罪惡的世代。(1~5) 2、接著,他責備加拉太的信徒,那麼快就離開基督的恩召,去信從別的福音。他明確的指出,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是假道,要攪擾人的信心,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6~7) 3、保羅進一步明確的指出,任何傳不同福音的人,都是應當被咒詛的。(8~9) 4、保羅作為基督的僕人,只全心要得神的心,只傳耶穌基督所啟示的福音。(10~12) 5、然後。保羅自述他自己的歷史,以及他蒙恩被召的經過,他初期為主耶穌作見證的情形。(13~24) 第二章 保羅自述他作使徒的見證與他對基督信仰的信念
1、保羅自述他與使徒們交往的經過,他與巴拿巴作外邦人的使徒,是經過三位使徒印證,行過右手相交之禮的。(1~10) 2、保羅在安提阿為真理的緣故,曾當面抵擋磯法(彼得)與巴拿巴不合真理的行徑。(11~14) 3、既然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而且行過割禮的人,都不是因信律法稱義,乃是因信耶穌基督稱義,與那些外邦信徒一樣,為何還要叫那些外邦信徒去走回頭路呢,豈不是犯罪嗎?(15~18) 4、保羅明確的宣告,他已經向律法死了,他是向神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我不廢掉 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這是他的信仰宣言。(19~20) 第三章 因信稱義的信仰根據與得著應許的福分
1、接著,保羅在第三章進一步的闡明「因信稱義」的信仰根據。他要加拉太人回想,當初他們受了聖靈,是因聽信福音呢?還是因行律法呢?既然是因信靠聖靈入門,為何受人迷惑呢?(1~5) 2、聖經明言「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創15:6)所以,信徒都「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既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神是信實的,祂「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6~14) 3、神的應許是先於律法,也是大於律法的。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向亞伯拉罕和他「那一個」子孫說的。「那一個」子孫,是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不是憑著律法。律法只是因著過犯,後來添加的,目的是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15~20) 4、所以,律法只是訓蒙的師傅,在因信得救的真理還未來以先,將神的子民看守住,要把他們引到基督那裏,使他們因信稱義,使應許的福,歸給那信的人。(21~25) 5、因此,信徒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受浸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在基督裏了),並不分種族、階級、性別,在基督裏都成為一了。都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可照著神的應許承受產業了。(26~29) 第四章 因信稱義是得著神兒子的名分,不是作奴僕
1、神的兒子將信徒從律法下贖出來,叫信徒得著兒子的名分,神差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可以呼叫神「阿爸!父!」從此我們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作神的後嗣。(1~7) 2、保羅勸信徒不要回去再作奴僕,又去守猶太人的規條。(8~11) 3、勸信徒要像當初初信時一樣,接受基督耶穌作福氣,不要上別人的當。在這樣的事上,不要對他們客氣。(12~20) 4、應許與律法相較,是兩種不同的約。就好比亞伯拉罕的妻與妾。從妾生的兒女是為奴的,指的就是出於西乃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從妻撒拉所生的,乃是應許的兒女,是屬天在上的耶路撒冷,才能承受應許的產業。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21~31) 第五章 因信稱義後,隨從聖靈結果子的生活原則
1、信徒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也不要因律法與割禮而從恩典中墜落。(1~4) 2、要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因在基督裏,律法與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愛的信心才有功效。(5~6) 3、向你們傳割禮的教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那種麵酵能使全團腐敗,是要攪擾你們的信心,巴不得他們把自己割絕。(7~15) 4、你們蒙召得自由,不要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愛人如己」,不要相咬相吞。(13~15) 5、你們若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會放縱肉體的情慾。被聖靈引導的,也就不在律法以下。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罪惡,如姦淫、邪蕩、…荒宴等,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16~21) 6、隨從聖靈所結的果子,都是美德,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凡屬基督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同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也就不會貪圖虛名,彼此惹氣。這是神兒女生活的祕訣。(22~26) 第六章 因信稱義後,順著聖靈撒種的教會生活態度
1、屬靈的人當用溫柔的心,把偶然被過犯所勝的人,挽回過來,也當自己小心。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就完全了律法。(1~2) 2、要謙卑受教,不要假冒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慾撒種,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必從聖靈收永生。我們行善不可喪志,到了時候必有收成。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如此。(3~10) 3、保羅再警告信徒,那些勉強他們受割禮的,不過是要藉他們的肉體誇口,對他們毫無益處。(11~13) 4、保羅最後再宣告:「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14~17)作為他全文的結束。 這真是一卷明亮、剛強、有力的信仰宣言,把因信耶穌基督,而得以稱義的救恩真諦,因承受聖靈,而得的豐盛福分,崇高的屬天地位,榮耀的盼望,生活的祕訣,教會生活的價值,都明確的呈現在神兒女和世人面前。無怪乎,當日路德馬丁,因讀加拉太書而得的啟示,使他放膽勇敢的站起來,高舉因信稱義的的大纛,宣揚教會應恢復真理的改革! 加拉太書──律法的總結是基督(張向晨) 本卷書講出福音的三根柱石: 一,福音的本質,是神的恩典,不是行律法 二,福音的接受方法,是人的信心,不是靠行為 三,福音的完成,是聖靈的運行,不是肉體的妄行 列出三根柱石:恩典,信心,聖靈 一,恩典:8 次 1. 一章3節
恩典 (惠),從父神而來 2. 一 6 基督的恩典召你們 3. 一15 施恩典的神,母腹裏召我 4. 二章9節 知道賜恩典給我的神,差我去外邦傳福音 5. 二21 若律法赦罪,就廢掉神的恩典 6. 五章4節 靠律法赦罪,就從恩典中墮落 7. 五22 聖靈結的果子之一是恩典慈愛 8. 六章18節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住在你們心裏 二,信心:24次 1. 一章22節 信入基督的猶太教會 2. 二16 罪得赦免不是遵行律法,乃是信入耶穌基督 3. 二16 我們也信入基督耶穌 4. 二16 使我們因信入基督,罪得赦 5. 二20 因信入神的兒子而肉身活著 6. 三2 因聽見信入福音,而得著聖靈的生命 7. 三5 聽見信入福音,而得聖靈生命有神的作為 8. 三6 亞伯拉罕因信入神,算為無罪 9. 三7 以信入主為根基的人,與亞伯拉罕一樣算為無罪
10. 三8 神為了使外邦人因信入算無罪,預先以亞伯拉罕為例子,
顯明因信入而得的福
11. 三9 以信入為根基的人,將得著亞伯拉罕的福
12. 三9 亞伯拉罕因有信心接受神而得福
13. 三11 神算為無罪的人,必因信入耶穌基督而得著永遠的生命(哈二4)
14. 三12 律法與信心無關,遵行律法就必活著
15. 三14 因信入耶穌基督得著神應許的聖靈生命。 神七次應許亞伯拉罕,因著信入神將得著一塊迦南美地,和
一個後裔以撒所預表的基督。若全人類與亞伯拉罕一樣信入神所差來的耶穌基督,也必得聖靈的生命,就是神應許亞伯拉罕的一塊田,一個後裔。 從神應許亞伯拉罕因信稱義得生命,可直接到達新約耶穌基督降世為人,使全人類也因信稱義。430年以後的律法時代是外添的,如同夏甲是多餘的,律法是因著人類需要啟發認識自己是無可救藥的罪人,而去求告耶穌基督。
16. 三22 神應許得生命,是歸給信入耶穌基督的人
17. 三23 因信入耶穌基督得生命的真理還未來到以前,
眾人都在律法的定罪之下。
18. 三24 律法顯明我們不能遵守律法,引我們信入接受耶穌基督,
才有新生命能力遵行律法
19. 三25 因信入耶穌基督得生命的真理已經來到,主耶穌已經釘了
十字架,使信入耶穌基督的人不再受律法的定罪
20. 三26 因信入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21. 五5 靠聖靈動工,憑信心接受,等候所盼望的義,就是耶穌基督
22. 五6 在基督耶穌裏恩典的時代,受割禮與否全無功效,
唯有愛神的信心才有功效,蒙神悅納
23. 五10 我在主裏相信你們必不懷別的心,單相信主基督,
不受猶太人的攪擾,要你們守律法來成全救恩
24. 五22 聖靈的果子之一是信心的實際 三,聖靈:17次 1. 三章2節 因聽見道信入福音而接受聖靈 2. 三3 靠聖靈進入救恩的門靈得救,也靠聖靈繼續向前魂得救,
不是靠自己肉體繼續得救,是神親自使靈魂體全然成聖 3. 三5 神賜聖靈生命並作工給信入祂的人 4. 三14 信入神的人,得著祂賜的聖靈生命 5. 四6 神差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6. 四29 老亞當生的逼迫聖靈生的 7. 五5 靠聖靈憑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耶穌基督 8. 五16 順服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新生命征服老生命 9. 五17 情慾與聖靈相爭,老生命與新生命相爭 10. 五17 聖靈與情慾相爭,彼此為敵,新生命與老生命相爭 11. 五18 受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定罪之下 12. 五22 聖靈結出九樣果子 13. 五25 靠聖靈作工而得生命 14. 五25 得了生命,就靠聖靈遵行神的事 15. 六1 屬於聖靈的人當幫助犯罪的弟兄 16. 六8 順從聖靈撒種的人,有永遠的價值 17. 六8 必從聖靈收永遠的生命 大綱:一,福音的源頭是神 第一~二章 二,福音的性質是基督釘十字架 三~四章 三,福音的效果是得著基督 五~六章 〔一章4節〕
指出耶穌基督降世的目的,是為全人類受死刑,拯救眾人脫離魔鬼的擄掠(約壹三8,五19)。主耶穌客觀上成就了這個旨意,主觀上在於各人的相信與否。接受主耶穌以後生命長進與否,是否在實際上脫離了世界、撒但、肉體三條鎖鍊?(弗二2~3) 〔一7節〕 順從另一個福音必受咒詛,狹義上是指得救以後必須遵守律法,行割禮才算得救。廣義上是指林前十五章3~4節;20~25節明文指出的神的福音,就是主耶穌為我們死了,埋葬了,復活了,升天了,還要再來,違背這五件事都是另一個福音。 〔一10節〕 若為了得人的心,討人的喜歡,明哲保身,違背神的福音,都不是基督的僕人 (伯三十二21)。 這是窄門小路,有否為了保全房子財產不進監牢而放棄信仰?有否為了安逸的生活,宗教世界的名聲而向巴力屈膝?受財主,宗教領袖的轄制,傳揚他們的教義,扶持他們的勢力範圍?從人領受的還是耶穌基督啟示而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而來的嗎?(羅十17) 〔一章11節~二章〕 一個大數兇手的見證 〔一15節〕 在母腹中就分別出來:雅各,撒母耳,耶利米,施洗約翰,以賽亞預言的古列王,神人預言的約西亞王等都有這個見證。創世前人的一生神就預定預知寫在冊子上了。 (詩139:16;徒十七26) 掃羅(名意有慾望的),後改名保羅(名意小),曾擁抱了三個世界:大數的文化世界;猶太公會議士的宗教世界;羅馬公民的政治世界。法利賽人的嚴格訓練,卻殘害基督徒,直到他在大馬色路上遇見了主,物質的眼睛瞎了,裏面的眼睛亮了。神使他在宗教世界中經歷了頭手資料,能幫助人脫離宗教世界的捆綁,進入基督裏的自由。 他去亞拉伯的曠野,在基督的光中再次讀聖經,看見亞伯拉罕的後裔是單數,乃是指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加三16](啟十九10) 不受名望人的傳統捆綁,不容讓他們叫提多行割禮,堅定在神的旨意中,已經與基督同釘死,向己死向神活,不再是我,乃是基督。他指責彼得的騎牆,裝假,使彼得回到真道上來。(彼三15) 當面的責備強於背地的愛情。(箴廿七5) 既然因信入基督而算無罪,還要行律法才算完全嗎?難道主的救恩不完全嗎?需要律法來補滿嗎? 〔二章9節〕教會四柱石是書信的四位寫者: 雅各:信心的實際,禱告以致膝蓋如駱駝皮。 彼得:職業撒網,傳國度的福音,彼得前後書著重魂的得救。 約翰:職業補網,約翰福音恢復耶穌的身位,三封書信恢復耶穌的身體,啟示錄恢復耶穌的王權。 保羅:職業織帳棚,十三封書信講教會成長的路。 〔三章~四章〕 人聽見耶穌基督釘十字架的福音,聖靈就作工使這福音活顯在人的心中,人似乎在各各他底下看見主耶穌滿身披血,為人代死。主的十字架活刻在人的心中,人決定信入接受主,聖靈進入人的靈中,點活人了的靈,人得著永遠的生命,與主聯合而得救了。 得救以後,新生命長進的路,不是守律法維持這個得救,乃是順從聖靈,思念天上聖靈的事,不思念肉體自己的事,不順從肉體。(羅八5) 靠聖靈進入救恩的門,繼續靠聖靈走前面的路。主的十字架主觀實行在人的一生中,十字架繼續在人身上作拆毀建造的工作。 約六章29節,信入主耶穌,這就是作神的工,與基督聯合,向己死,向神活,接受神在自己身上一切的工作,神的工作就從自己身上作出去。 眾人原在律法咒詛下 (under),基督為我們受了咒詛,撤去律法的死刑判決書(over),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out)。 自從基督釘十字架以後,不再需要守律法,基督已經全守了律法,且高過律法。律法的總結是基督(羅十4),人有了基督就能守全部的律法。 1982年聖經教師陳恪三問:「還需要守律法嗎?」 我說:「當然要守阿,因為律法是神設立的。」 他又問:「你兩隻手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如何去守道德律阿?聖殿己經拆掉了,儀文律如何用阿?」他就講了基督已經完成了律法,滿足了神所有的要求,我們有了基督就能滿足律法的要求。 律法把人都圈在罪中,叫人知道什麼是罪,認識自己是判了死刑的人,而需要拯救。 人接受了主耶穌,被聖靈浸入基督的身體,披戴基督有基督內住作生命,外得基督的能力作事奉的恩賜,如同啟十二1,身披日頭的婦人是教會的整體。 律法中一切的日子,節期都不必守,這些都是影子,真體耶穌基督已來到,影子成為過去,凡教會守任何節期與牧師制度居間階級的祭司事奉,是不認識新約時代,不認識神永遠的旨意步步向前的計劃。 〔五章~六章〕 基督釋放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使我們不再是魔鬼的奴隸,罪得赦免律法失效。
在基督裏有不犯罪的自由,有甘心作主愛奴的自由,客觀上肉體邪情私慾已經釘死在十字架上了,主觀上若順從聖靈,就不作情慾的事,若順從自己,就行情慾的事。 若不化功夫讀經禱告親近神,就沒有能力向己死向神活。沒有一個人能順從聖靈,唯有耶穌基督能,人討厭十字架,不願接受十字架,想以割禮來代替十字架。若人藉著親近神就願意順從神,神就讓耶穌基督的順從他裏面活出去,這就是靠聖靈得生命,靠聖靈行神的事。神輕慢不得,靠情慾行事的人必敗壞自己。 人的魂生命是何等脆弱易受引誘,在幫助犯罪的弟兄時,也會被他說服。 人若不受世界引誘,乃看世界已死,世界看釘十字架的人是死的,不再相互引誘。人都不能攪擾一個釘十字架的人,因他已完全屬於基督耶穌,身上燒上了祂的烙印,證明這是祂的奴隸。祂的愛如死亡一樣堅強不能逃避,如燒上的烙印,刺上的戳記永遠存留。 (歌八6) 附圖:律法與恩典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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