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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第一章短篇信息

 

目錄:

加拉太書的信息     加一      (鄭子顯)

基督徒的自由—加拉太人書概論(上)   加一      (林昆財)

基督徒的自由—加拉太人書概論(下) 加一      (林昆財)

保羅的信仰告白     加一       (許錦銘)

保羅的問安     加一13

權威     加一124       (吳永華)

別的福音     加一610

你願意討誰的喜歡呢?     加一10       (王明道)

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     加一1112       (劉海石)

耶穌基督的啟示     加一1117

擁護福音真理     加一1820      (吳永華)

主耶穌的兄弟雅各     加一1820      (趙恩賜)

保羅初訪耶路撒冷     加一1824

 

 

       加拉太書的信息    鄭子顯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 

 

加拉太書作者:

    使徒保羅第二次旅行傳道的末期作此書給加拉太的信徒們,寫此書約在主後五六年或五七年間。

    保羅寫此書的目的:為宣講真理的自由、恩典完備之福音,見證基督徒歸屬不再受律法的拘束,不再是罪的奴僕,因相信、接受耶穌基督並領聖靈成為神的兒女是自由的;因受聖靈內住而結出屬靈的果子。保羅致力教導加拉太人棄謬崇真是加拉太書的特色。保羅因神的啟示和恩召,特別在基督裡豐富的恩典、自由的福份和地位,清楚地提醒我們認識神全備的救恩和榮耀的盼望。路德馬丁的宗教改革即以羅馬書和加拉太書所得的亮光,作為反駁羅馬教會錯誤的根據。經節:

    「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樂意將祂的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加一1516

 

主題:

    「恩召」和「生髮仁愛的信心」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份,並承認神所應許的基業。

 

分段:

    第一段第一至二章21節:言明他作使徒職份的來源是出於那叫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

    第二段第三章:因承受應許的蒙召者,乃是受洗歸入基督。因信承受所應許的聖靈,就有耶穌的印記,在基督裡同歸於一,作神的後嗣,照所應許的,承受神永恆的產業。

    第三段第四章:使徒保羅為他們受苦,使他們認識神,而得著兒子的名份。

    第四段第五章:基督是釋放者,祂賜真理叫我們得以自由。叫我們靠聖靈的幫助,憑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髮仁愛的心,才有功效。

    第五段第六章:順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得永生,作新造的人。釘死自我,不再誇自己;只誇耶穌基督和祂被釘的十字架,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從今以後只跟隨主,作祂的忠僕。

 

   基督徒的自由—加拉太書概論(上)  林昆財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   

 

    聖經學家威廉藍錫( Willian Ramsey)曾稱讚說:保羅致加拉太人的這封書信,是有史以來最卓越、最具份量的。藍錫的見解是正確的,因這封致加拉太書,曾經引發了中世紀的宗教改革運動。也就是從這封書信中,馬丁路德幫他自己找到了信仰的真諦——間接地辦為世界帶來了一個新的信仰階梯。路德曾說:「保羅寫給加拉太人的書信,乃是寫給我的一封信,為此,我將自己許配給她,她可以說有如我的賢妻,我的珍寶。」釋經學家哥德特( Godet)在其著作中亦曾說過:「加拉太書這封書信在人類的歷史標示了一個新紀元,它是表現保羅本身得到精神解放( spiritual emancipation )的最寶貴檔。」這封書信不僅具有大家所共認的「公眾效力」public conseguence這個特點,同時也具有靈藥一般的獨特性,為那些憂傷、病痛的心靈,帶來了安慰與希望。

    本仁約翰( John Bunyan)在深研路德的「加拉太書釋義」一書之後說:「神——人類歲月與方向的掌握者。「加拉太書釋義」是一本古舊得幾乎可以一扯就成碎片的老書。幸而我曾翻閱了它,而未將其丟棄,否則我將遺憾餘生。雖然是這樣,我還是常有愧對是人的歉然。我確實喜愛此書,並確認它是我所談過之諸書中,最適宜也最能安慰一個良知( conscience )受過創傷的人。」

    加拉太書可以說是頒給基督徒享有「信仰自由」的特許狀。它不僅為宗教改革運動帶來了動力,它更是一部永遠能為憂傷的心靈,帶來健康與安慰。

 

加拉太書為誰而寫?

    通常在人心中,常會有一個疑問:「到底這部加拉太書是寫給那些人呢?」其原因乃在於「加拉太」的這名詞有點含糊不清,我們很難斷定它是民族的名稱,或是地名,況且在當時又有「北加拉太」與「南加拉太」兩者之分。根據考證,「加拉太」此字,在新約時代具有兩種不同的意義與說法。大約在主耶穌誕生前四百年,歷史上記載一個很大的遷徒。當時,加俐( Galli)這個民族,幾乎遍居了整個歐洲北部的山嶺地帶。在歷史上這個民族另外被稱為「居爾特」 ( celts)人。他們的後代及語言直到今日仍殘存於那些說加利克( Gaclic )語,俄斯( Erse)語,偉爾序( Welsh )語,寇尼序( Cornish )語與布列頓( Breton)語等民族之中。居爾特人乃是一個既野蠻又兇殘的民族。由於他們過分的殘暴,而為周圍之其他民族所不容。在幾次的聯合驅抗攻擊之後,他們不得不在小亞細亞東北部一個叫「加勒底亞」( Salatia)的狹長小國中,設界定居。逐漸地成立為「加俐」王國。在其境內有三個主要的城市——配西那斯( Pessinus ) 塔畢屋( Tavium)及安西拉( Ancyra)。到了主前一八九年,因經不起鄰國的一再侵擊騷擾,因而轉求羅馬帝國的庇護,而成為羅馬帝國之附庸國之一。這時他們雖然還擁有自己的君王,但其一切的行政與政策卻均得聽命于羅馬王朝。從此,國政日漸趨向衰落。主前廿九年他們最後的國王「阿敏達斯」( Amyntas)王去世那年,可說是這個小王國的末日已至!阿敏達斯王死後不久,他們就完全被併入羅馬帝國的版圖內。同時羅馬帝國為了方便統治起見,也趁機將這個小國重新加以整編,而成為羅馬帝國一個新省的一部份。這個新省份除了保留原有的加勒底亞王國外,還包括了「利凱歐尼亞」 ( Lycaonia),「以撒屋利亞」(Isaurua),東南方的「佛利吉亞」 ( Phrygia),「畢夕地亞」 ( Pisidia) ,「旁杜斯」 (Pontus)以及「帕佛拉葛尼亞」( Paphlagonia)的一部分等地。有一個相同的地方是,這個新省仍以「加勒底亞」( Salatia)為名,於是「加勒底亞」這個地名就被保留下來。」   

    從歷史記載中難以找出,任何有關保羅曾經逗留這個古王國中之任何地方之紀錄。假使他真待過「塔畢屋」、「配亞那斯」或「安西拉」之任何一地方,那麼唯一可作為引證的記錄,便是使徒行傳第十六章至8節及十八22節了。總之,我們若說「加勒底亞」是一個古王國之名,反不如說它是古羅馬帝國的省份之一來得妥當些。因而,保羅寫加拉太書的背景,則可以由使徒行傳十三及十四兩章中窺出端倪了。

 

論保羅所指的「刺」

    有一件眾所皆知的事——當保羅來到「加拉太」,正是他病情嚴重之時,他那時受病魔折磨之苦。正如在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第二封信中所描述的:「有一根刺加在我的肉體上。」(林後十二7)。當保羅說及「刺」這個字時,他所用的字彙乃是;「。><oos」。這個字照原文應譯成「尖樁」或是「火棒」。因此可以說他所受的痛苦,不單單像針刺之痛而已,而是有如灼熱的火柱在其體內燒燙、焦灼。致于這根刺是代表什麼,保羅在其書信中並未說明白,不過卻有許多索引可尋。會有人認為保羅所說的這根「刺」,乃是指著他經常所遭遇到的敵視而言。許多羅馬天主教的釋經學家則認為:這根「刺」乃是暗指著保羅無法克制性欲一事(這可能出自經驗之談)。不過,另有一些人卻認為保羅是個患有癲癇病的人。因而以「刺」來形容奇病。總之,這事後人見仁見智的說法。孰是孰非很難評斷。但是我們若回到經文記載,或許可以多少明白。當保羅抱病抵達加拉太的時候,曾經向那些加拉太教會的信徒說:「弟兄們……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我身體有疾病。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加四1314)。依據歷史記載,在當時的社會裡有一種習俗,當一個人遇見一個患有癲癇病的人,會加以憎惡、唾棄、輕視,當時是一種自然的反應。因為他們認為,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驅走邪靈臨身。第五世紀期間,有些釋經學家的見解,卻認為保羅所受的痛苦,是因為這節經文的影響:「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加四15),又說:請看我親手寫給您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加六11)。由此可見,一個視力有問題的人,寫字時自然字體會略大。另有一個較早的見解,則認為保羅的痛楚,乃是患有慢性的頭痛症所引起,而這又與其眼疾有關。不過最相近的見解,是認為保羅的痛楚,乃因他患有瘧疾病,這常令他感到頭痛,就像是一根燒紅的灼棒或如牙醫們所用的鑽齒器,刺傷鑽穿了他的前額而產生的痛楚一般。

    總之,我們知道保羅是帶病旅行傳道,這就夠了。由於他本身只約略提及而已。所以我們亦只能憑著臆測去想像他所受的痛苦是指什麼。

 

人攻擊保羅什麼?

    除了保羅是抱病旅行傳道外,當他寫這封致加拉太書的時候,亦正是他受到攻擊最嚴厲之際。關於這點經學家葛羅爾( G100l)說,「此書信非為證道,亦不是一張合約,而是一篇充滿劍拔弓張之文。當此文被傳送時,更是正值敵對的文評者,攻擊最猛烈之時。」另一位經學家馬葛雷格( WM.Macgregor),亦將加拉太人書比喻為是一隻被執握在大劍客手中閃耀的利刃。看到這裡我們不免會升起一個問號,為何保羅會受到攻擊呢?又是在那些事上遭受攻擊呢?下一篇再作說明。

   

 基督徒的自由—加拉太書概論(下)  林昆財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

 

一、保羅的使徒權受到攻擊

    事實上在這件事上,保羅是很難不受攻擊的。因為他本就不是耶穌選召的十二門徒之一,再者當耶穌復活後之四十天內,在世上顯現之事,他又未親眼目睹。說得嚴重一點,他只不過是一個猶太教的叛徒(加一13),他又是一位曾經對初代教會大施迫害、聲名狼藉的兇犯(加一1323)。難怪他受評擊了。也難怪他在加拉太書中一開始就以一種強烈有力的語氣,先事申辨,他確確實實、到到地地是一個主親自召喚的使徒,不過,他強調他的使徒權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而得,乃是藉由耶穌基督與叫祂從死裡復活的父神而得的。(加一1)。同時,他還強調他的使徒權亦為當代教會之首要領袖們所接納,並承認是真實的使徒。(加二810)。基於這個事實,他宣稱說:他的使徒權不僅是由神指派,並且也得到人的認定。

 

二、保羅所宣稱的福音受到評擊

    對於這一點,保羅很明顯地指出,他所傳的福音並非人的福音,在加拉太書第一章11節他說:「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又說:「然而……施恩召我的神,既然樂意將祂的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祂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加一1516),由此我們可以想像,保羅所傳之福音會受到評擊議論,無非肇因于未先向那些教會中的「大老」打招呼,未先去得他們的同意,以致觸怒了這些大老。不過,他所傳的信息,雖屢受批評,但是後來,當他見到了眾使徒,並將他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向他們述說時,那些有名望的教會領袖,也沒有什麼可加以指責或增減的(加二110)。故此,就視他和耶穌的使徒一樣。保羅所傳的福音,既得自神的託付,亦為人所贊許。

 

三、到底是誰攻擊保羅呢?

    我們若重新詳讀使徒行傳中所記載的記事,就不難一目了然了。原來攻擊、阻擾保羅的人,並不是陌生的外邦人,而是他自己的同胞猶太人。從經文裡我們可以讀到,不管是在安提阿(徒十三5051),以哥念(徒十四2)或是路司得(徒十四19以下)等地,保羅無不處處受到猶太人之阻擾與逼害。令人覺得傷心的是,這些反對的人不僅是猶太人,更是同為基督徒。當然,在猶太人中有不少人是徹底敵視反對基督徒的,反之,亦有很多猶太人徹底接受基督的。可怕的是,有那麼一群介於既不敵視又不接受,而專門從事挑撥離間,搬弄是非,製造紛爭的中間份子。這些人堅持且強調猶太人是神唯一的選民,而又視耶穌為猶太人的彌賽亞。因之,他們宣稱耶穌是唯有猶太民族才有的彌賽亞。他們基於此堅持,任何人若要承受基督教的福祉及應許,必須先成為猶太人才行。換句話說,無論誰必須先接受猶太人傳統的割禮,並且遵守猶太人生活上,飲食、起居及其他事上之儀式與典章才行。在這種觀念及前提之下,當他們發現保羅,將此救恩之門,便地替外邦人打開,並且又擅自接納他們,難怪那些猶太人會火光、憤恨了。

 

四、對割禮觀點的差異

    那麼對於這些無理取鬧的人,保羅如何解答呢?

    (一)他從經驗中去辯解。事實上,人實在是由聽道而入信,並靠聖靈而入門,並非依靠個人的遵行律法而得。(加三15)

    (二)他從先知的預言去辯駁。他引證歷代先知的話說:「那因信得稱義的人,將得永生。」或「義人必因信得生。」(哈4;加三11

    (三)他根據歷史的事實加以辯明。他說當亞伯拉罕被神接納時,他並未受割禮,而事實上,行割禮這條律法,直到亞伯拉罕以後四百三十年,才被頒佈的。(加三1018

    由此可知,綜合了經驗,語言及歷史的證示,證明了一個真理,那就是一個人若要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其唯一的途徑耐是信靠仰賴基督,而不是憑藉個人的德行修練。

 

五、律法的功用又是什麼呢?

    律法的功用原是為了定人的罪。就因有律法,才顯示出人的不完全與罪行,因而才尋致人走向被審判罰刑之絕望中。不過,也因為有了律法,指明我們的罪,因而促進使人尋求救恩而歸向基督。保羅說:「律法原是未過犯添上的……這樣律法是我們的訓蒙師傅,引我們道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1929)此處「訓蒙師傅」一字在希臘原文中乃是,古代中的導師之意,對於一個孩子之實際教育,並不能做些什麼事。他們的職務只是引導、照顧小孩子能安全地穿越馬路街道,帶他們平安到達學校門口,然後將他們交給學校的教師罷了,同理,律法的功能亦是如此,它盡可能防範人犯罪,同時又指示犯罪的必受刑罰。它指出人需要基督,不過它所能做的,亦僅此而已,它並不能救人脫離刑罰。

 

六、基督徒是在恩典下的自由人

    最後一個問題是,這些猶太人所評擊的,其根本錯誤是什麼呢?

    (一)他們不該要求基督徒,放棄由基督豐盛的救恩中所得的自由,而叫人再回到律法轄制下的形式宗教裡去。(加五1)基督徒並不是律法的奴隸,而是蒙受聖靈引導的自由人。他的自由也不必申請執照,在聖靈的引導下,他不放縱情欲,在「仁愛」的節制下,連結產生自發自主的責任。(加五1326

    (二)更錯謬的觀念——相信基督之後,還要補守律法,失去了對基督救恩的信心。照他們的說法,假使一個人在相信了基督之後還得接受割禮,禮儀,典章等形式的話,那麼基督為人類所做的犧牲及所付的代價豈非白費,人也必犧牲,到底基督的救恩是否完全足夠,否則的話為何仍需在相信慕督之後,再補守律法。(加五211;六1116

    為了這個緣故,保羅在宣講的福音中一再強調,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救贖之工——既完全又足夠的。他明白的指出,一個人若企圖救自己,或是企圖在耶穌的救恩之外,再添自己的行為(指遵守儀式律法而言,不是指基督徒在生活中應有的姿態與責任。)那是最蠢不可及的事!事實上,一個有信心的人,只要能將自己完全託付在神的慈愛裡,並徹底地確信——耶穌基督為他所做的一切犧牲,已完全達成了救贖世人的功勞,且願生活這個豐盛的恩惠中,一切就足夠了。保羅說:「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六1415

    事實上,沒有一個人真能夠從個人的修心養性中,完成解救自己的功德。唯有擊碎「自我」接受神的白白賜予的救恩。一個人只要他接受了神的恩典,他必能體會到,聖靈充滿之自由生活的可貴,而這種寶貴的恩典,並非律法所能給予的。

    但願我們常生活在神的恩惠中,驅除那自私的意念。生活在無限的救恩中,豈不是比生活在個人有限的自救中,輕易得多?為何要讓人的私欲,左右、操縱了我們接受神恩惠的意志與抉擇昵?讓我們能成為充滿喜樂、仁愛、和平、良善、信實、溫柔、與節制的基督徒吧!讓我們抓住神賜給我們的心靈、信仰自由,而做一個真正不為世界所惑,不為情欲所制,自由的基督徒吧!神的恩惠已包容了我們的整個人生,何不讓全能的神支配、指示我們呢?

 

        保羅的信仰告白    許錦銘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   

 

    基督教的創設與起源,原由於我們所信奉的基督耶穌,道成肉身寄住於人中間,以祂本身的位格及全生涯,甚至犧牲自己的性命,建立教會的根基,並有神所差遣的聖靈,藉著主基督所揀選的門徒,繼續不斷,始終不變地宣揚天國的福音,其中尤以保羅對基督深刻的認識,以及神賜與他的恩賜,使他能藉著書立說,闡明基督的真理,彰顯神的福音,使基督教成為普世的宗教。因此近世紀中大部份的學者都毫無疑問的承認,保羅是使徒時代教會的中心人物,同時對於基督教的擴展有不可抹滅的貢獻。

    這各初代教會的領導者、神學家、佈道家,出生於基利家的大數。大數是當時希臘、羅馬的中心地,又是東西交通的要衝,當時文化的特質,無論在人種、社會、學術以及宗教,都是東西文化互相融合,而形成另一種與古代東洋及希臘不相同的時代。然而唯有大數仍舊保留東方的特質,保羅就在這種東方色彩的環境中,接受純粹的猶太教教育,他成為迦瑪列的學生,潛心研究律法。這位敬虔律己的青宗教家,站在猶太教的立場,十分反對耶穌基督所傳的的福音,因此,他以積極的態度,阻礙福音的傳播,逼迫信徒,甚至要大祭司行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打算將基督徒捆綁。他在這條路上騎馬奔行之際,耶穌基督親自顯現,讓他認識「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四6),更獲得「基督啟示他在的心裡」(加一16)。這個蒙召的體驗,使保羅改變心志,使他完全屈服於耶穌基督,並且確立自己的信仰立場。據爭林多後書十五章18節的記載,這是一篇保羅的信仰告白書,因為在這些經節裡,保羅表明作為一個基督徒,在個人的體驗方面,他所相信的究竟是什麼?

 

一、保羅強調他的信仰不是徒然的

    我們要知道,保羅的時代,是希臘的詭辯哲學時期,與東方的神秘主義互相交融,在宗教上施行諸神的混合同化。在這種環境下,保羅為何能衝破猶太教的繁雜儀文,希臘的哲學理論,無論口傳筆書,都能斬釘截鐵,闡明基督教的真理呢?這是因為他知道,他所信的是誰?所傳的是什麼?換言之,他有一個明確的信仰對象,他知道他的信仰不是徒然的,也不是盲目的相信。我們知道:「信仰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因此,信仰是人一切生活的根基,是一日無可或缺的。但目前有許多人,尤其是年輕人,都認為在科學萬能的這個時代,講論信仰已經是落伍的,是老人們的安慰而已。凡是人的理性所不能瞭解,科學不能實證的事,都不相信。但是事實證明,在現代忙碌、急變的社會中人們卻愈感到孤單、寂寞,人的心底裡,愈想要尋求一個寄託者,因而有許多人要尋找信仰,可見在現代社會中要有信仰或是宗教心,是很切實需要的問題。

    在這裡我們必須注意到一個問題,即要明確清楚信仰的物件,即明白你所信的是誰?你所信的是什麼?因為信仰是人生的根基,我們對於信仰的物件,絕不能有盲目的態度,我們要像保羅一樣,知道所信的是誰?所信的是什麼?我們的信仰才不能變成徒然的。

 

二、保羅強調他的信仰是基於「事實的福音」

    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強調,他所領受又傳給他們的信仰,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並且顯給五百多位弟兄看見」(林前十五36)。從這些話,保羅要證明他所信的耶穌基督,以及祂的復活,是歷史上的事件,更是有可查證的事實。

    祂犧牲本身在十字架,完成救世人的大業,拯救世人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因此,祂的信仰是基於這個事實的福音。我們記得施洗約翰被囚在監獄內,聽見基督作的事,就打發門徒去問祂說:「那將要來的是禰麼?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當時耶穌怎樣回答昵?祂說:「你們去把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太十一15),這是耶穌要使徒約翰的門徒,通過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實,相信祂是永活的神的兒子,是眾人所當敬拜的物件。

    耶穌所愛的門徒也表明,他相信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事實(約壹一1)。基督為世人的罪,以及弛從死裡復活,這件事實是我們基督徒信仰的根基,無論是保羅、約翰、馬丁路德、加爾文等歷代被主重用的忠僕,都作為證人,來證明這個事實,難道我們還不相信麼?親愛的兄弟姊妹,你們的信仰有否基於這個事實的福音,為主作見證麼?

 

三、保羅強調他的信仰是日日實現的

    我們知道,信仰不是空虛的理論,也不是某種學說,信仰是居於日日跟從主,遵行神旨意的生活。也就是說,信仰是日日向己死,活在基督裡,深刻地熱愛神,事奉主的生活。何謂得勝的生活?就是日日跟從神,在罪惡鬥爭中,仍能堅定自己的信仰,過一個榮耀神的生活。

    請看亞伯拉罕為著信,遠離自己盼骨肉、故鄉,遵行神的命令,到達神應許的迦南地。摩西捨棄世上王宮享樂,而與神的選民同苦,遵行神的旨意,終於看見神榮光。保羅將尊貴的出身,高深的學問,豐富的經驗,輝煌成就視為糞土,得著耶穌基督以後,他便活在基督裡,因此他說:「我活著為基督」,這就是保羅的信仰,也是我們基督徒應有的信仰。

    願我們大家都能效法主的忠僕保羅,清楚地確信自己所信的,並藉著事實的福音,在日常生活中見證主基督,成為主喜悅的門徒。

 

                       保羅的問安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3

 

    加拉太書的作者是使徒保羅,給加拉太教會——這些教會是保羅第一次傳道時所設立(徒十四),著書日期約在主後5457年,在回安提阿的途中所寫,因為保羅第一次傳道離開加拉太省,有猶太教信徒進入那地方擾亂教會、迷惑信徒,也譭謗保羅,因此他寫本書辯明真道的要義,及律法與恩典的分別。

 

一、作使徒的保羅

    因加拉太教會有反對保羅的人,說他不是神所選派的使徒,他所講的道也不是直接從基督耶穌而來,保羅卻說自己作福音的使徒,既不是出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借著耶穌基督(加一12)——可見人作傳道不只要會聖經,而且必須有清楚的召命,若不如此,會使福音破壞。正如一國之大使之所以被人敬重,不是因他人的品格和學歷,乃是因他是受國會任命,受國王的遣派。「與叫祂從死裡復活的父神」,保羅說的復活成為我們的義(羅四2425),基督之復活即勝過律法,罪、肉體、此世、惡魔、死、地獄,基督已把這勝利賜給我們了。

 

二、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

    加拉太(加一2下)是一個省,包括以哥念、安提阿、路司得、特庇等城,當時受割禮派異教的影響,大概不只一處教會,全省教會都受了迷惑,這封信是給各教會的公函。

 

三、願恩惠平安

  「恩惠」和「平安」(加一3)包含了基督教所有的內容,恩惠是從罪中救出我們,平安賜我們良心的平靜。叫我們痛苦的兩個仇敵是罪和良心,耶穌把此二敵消滅了,此教義不是從自由意志出來,又不是人的知識所發明,完全從父神與主耶穌所賜的,是天上的福氣,先有恩惠後有平安,加拉太教會雖然背叛保羅,保羅還是為他們祝福。

 

四、但願榮耀歸於神

    保羅提起基督在神裡是同一性質,即賜恩惠救贖,良心平安,賜生命得勝罪、死、惡魔和地獄的權勢,都是神的動力,假使基督不在神裡,做這事是不法,也是褻瀆神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賽四二8),沒有人能把自己沒有的給別人,可見耶穌基督確實在神裡面。加拉太書一章4節含有三項:

    (一)基督為什麼要捨己?為我們的罪。

    (二)基督照神的旨意為我們死,表明祂對神的順服。

    (三)基督為我們捨己的目的:為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反抗神的性代,黑暗的世代。基督的王國是光明的世代,主耶穌的救恩使我們從黑暗遷入光明,願這榮耀歸給神(加一5),直到永遠永遠。

 

              權威    吳永華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24

 

    今天我們一起來思想,關於權威之間問題(加一124)。保羅之所以寫加拉太書是因保羅為了擁護純正的信仰,因信而稱義。因為信仰是基督教中最重要之教義,基督徒在此信仰上受教育、建立和保全。在加拉太人中有不純的信仰,故此他寫了加拉太書。

    為了基督教之真理受擾亂,特別是像他充滿熱情的人,故在異端出現時,保羅便與之宣戰,他語氣肯定,強而有力。保羅之所以有此態度,其原由分述如下:

 

一、使徒之權威

     保羅馬敢去傳福音,有人因他不是十二門徒之一而輕視他。猶大吊死後,門徒少了一人,神要選一人來遞補。故他敢去向異端挑戰,在屬靈的層面而言,可謂他是被神選上的。他除了神以外不怕任何人。他以權威來傳耶穌之福音,故保羅成為使徒不是由於人,乃是由於耶穌從死人中復活之神而來,他不出於人也不是對人。他明知他之使命,世人有多少人能知道他自己之地位呢?他自信是耶穌之奴僕,耶穌之代替欽差,雖有許多人侮辱他,但歷史上可看不到如此偉大之人,沒有他之力量,沒有他書信寫得好,沒有他鼓舞的力量,他不為了自己之地位與人妥協,他是神的代表,所以保羅之奮鬥精神很大,不是出於人乃是神他調他。故他之權威的來源即在此,在他之書信中常自己提即使徒兩字。

 

二、福音之權威   

    保羅福音之權威,他傳福音之原動力不在人,乃受神啟示、差遣他作使徒,他傳福音因他生命有了最深刻的體驗,由使耶穌死裡復活之父神,而得的福音。故他單傳福音無關于社會、文化、學問,而只傳福音,為拯救罪人。他傳福音不怕被恥笑,他傳福音乃因神之啟示,他傳福音是從他在大馬色反悔當時得到的,他沒有受過人為的神學訓練,他所傳的福音乃是神直接給他的。

 

三、戰鬥之權威

    經上保羅說,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詛咒,因他們所傳的不是真正的福音,他之戰鬥是不與之妥協的,他認為他們應被詛咒。他之如此確信,乃是由於大馬色使他的生命,有了一百八十度之轉變。我們應認清楚,耶穌乃是只有一個而已,神以外沒有別的名可以靠著得救的。路德馬丁之宣言,他說,他要與其他一切對抗,若有不同于基督的福音,便不是真的。

    我們要有明確的保護,此乃神給我們的明確指示。許多人為了純正真理而殉道,保羅書信對現今的我們仍有大的幫助,並希望我們能因此而立于信徒之權威上,發揮神之大能。

 

             別的福音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610

 

    新約時代是恩典、受祝福的時代,並未曾談及詛咒。然而保羅卻提到它,聲言傳別的福音者要受詛咒,這是很嚴重的警告。若把福音傳錯了,就要受詛咒,我們以傳福音為興趣、享受,以傳福音為目標地工作者,在講臺上傳講,在講臺下亦然,正如保羅告訴提摩太的:「不論得時或不得時,總要傳福音。」既然傳福音有這麼密切的關係,就當先弄清楚福音是什麼?

    有些人所傳的不是福音,而是錯誤的福音。馬可福音一章1節說:「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我們所傳的福音,是耶穌基督的福音,就是恩典的福音,這是我們所傳楊、所高舉、所持守、所相信的,加拉太書裡說到有人更改基督的福音,福音並沒有兩個,基督的福音是不能更改的,傳耶穌是童女瑪麗亞所生,為我們死,洗淨我們的罪,第三日從死裡復活,四十天后向眾人顯現,被提升天,將來還要再來!這是我們的信仰,是永遠不能更改的的福音,如果這福音有所改變,那就是別的福音了。傳別的福音的,要受詛咒,我們要時時檢討所傳所信的,是不是別的福音。「別的福音」有下列三種特點:

 

一、得人的心

    這是體恤人的心(加一10)而不是得神的心,聖經說:「人心好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自從始祖犯罪以來,世人沒有一個能例外而不在罪中,得人之心有何用處呢?我們要以神的道、恩典的福音來改變人的心。把驕傲的變成為謙卑,把虛假的變成為誠實,把污穢的變成為聖潔,把恨人的心變成為愛心。改變人心不是人所能為的,只有基督才能改變人的心,耶穌說:「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

    別的福音可稱為「修養福音」,因其注重做好人好事,這些的道理,是許多的宗教家最為注重的。但僅憑修養不能救人,修養的福音只是死的道理,並不帶有能力,恩典的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這福音是神的能力。道德雖是好的,但道德本身並無能力拯救人、也無力行善,如老子所言:「知善不能行,就是罪。」司布真說:「行善必先有善」。但是僅有善的外表,而沒有善的生命,是不能過善的生活的。道德的教訓已經講得太多了,人們仍對善無力去做,對惡無法拒絕。今天人所缺少的不是宗教、知識或經驗,而是缺少神的福音。

    詩人自居易問一位很有修養的和尚說:「你可否把佛教經典裡最重要的,簡單地告訴我?」所得到的答案是:「眾善奉行,諸惡莫作」,意即,所有的好事都要去做,所有的壞事都不可以做。自居易說:「這八個字太簡單了,三歲小孩也知道。」和尚說:「眾善奉行,諸惡莫作。雖然三歲小孩也知道,但八十老翁卻難到」。人認識道德再多,也不法履行的人沒有基督的生命,非旦自己不能自救,也無法救別人。

 

二、討人喜歡

    專門講討人喜歡(加二10)聽的道,人不喜歡聽的道則閉口不談,這種討人喜歡的福音亦可稱為「社會福音」。「罪」是人最不喜歡聽的道,但仍然非講不可。傳福音就先要指出人的罪,使人紮心,因為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召罪人悔改,而非召義人;健康者用不著醫生,有病的才需要。」人因有罪需要耶穌,傳講恩惠的福音,不是只在嘴上掛著平安,真實卻不平安。喜樂只掛在嘴邊,其實內心沒有真正的喜樂。

    北歐的國家多半是社會政策的公黨,救濟院、醫院、孤兒院普遍施設,教會所傳的也是社會福音,他們認為人犯罪乃是因於貧窮,於是讓人們飽足於吃喝穿:等。人們雖然飽足了肚腹,靈魂卻不得飽足,正如保羅所說的,他們的神救是他們的肚腹。飽暖思淫欲,單單解決肚腹(身體)的問題而沒有解決心靈(靈魂)的問題,是不夠的。在瑞典、丹麥、挪威等處沒有乞丐,但是犯罪者甚多,監獄經常爆滿。這是的生活的解決了,生命卻沒有解決的情況。今天的人以為解決了生活就夠了,其實不然,耶穌要使彼得得人(生命)如得魚(生活),重要的是得人,而不是得魚,因此,你的眼睛不要放在生活上,要放在生命上。生命的問題解決了,生活的問題自然迎刃而解。我在信心的道路上所體驗的。神從沒有虧待我,有的只是我虧欠了神。社會福音是先講生活後講生命,本末顛倒,我們則要先講生命後講生活,當我們得了人,神自然會賜給我們魚。生命是內在的,生活是外在的;內在的生命決定外在的生活,內在的生命若惡,其外在絕不可能有聖潔的生活,正如蜜蜂釀蜜或蠶吐絲一樣,蜂蜜有釀蜜的生命,就有其釀蜜的生活,用不著訓練的。相反地,要蜜蜂吐絲蠶釀蜜,那是不能的事,因為其內在不是那種生命,不可能有那種生活。同樣地,要講論罪行是殘忍、痛苦的事,善人自有其善行。社會福音認為改良社會,即可改良人心的想法是錯誤的,只有耶穌基督能改變人心。

 

三、出於人的意思

    亦可稱為「理性的福音」,有人認為聖經不都是神的啟示(加一11),有的地方也錯誤了,「理性」就是其標準,凡是頭腦能理解的就是真理,通不過理性的就不是真理。這種樣樣要得人心,討人喜歡,出於人意的都是以人為本,這不是神學而是人學,因為它不是以神為中心。耶穌是神道成肉身,是神在地上過著人的生活,「理性的福音」的這些人只講人的部份,卻不講耶穌神性的部份,「理性的福音」其實是「別的福音」。

    我在美講道後,有美國朋友說:「我們很高興能聽到靈性的回聲( Spiritual echo),這回聲卻比原來的聲音要大,又有相異之處。」我問那些重點不同,他們說:「你們傳復活、寶血、十字架,這些道理現代人不能接受。我們傳效法基督、耶穌的善良、聖潔、誠實……」,我問,靠著自己能否做成?不能!所以需要認罪、悔改、相信……,他們說:「雖然看法不同,真理仍是一個」。

    人道所講的是生活,神道的所講的是生命。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而且得著更豐盛的生命」。唯有傳恩惠的福音,才能使人得著更豐盛的生命。

   

      你願意討誰的喜歡呢?    王明道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0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一10

    「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錯誤,不是出於污穢,也不是詭詐。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帖前二34

    在這兩段經文中,我們看出保羅心目中所注重極要緊的事——討神的喜歡。他會在兩條不同的道路上,做過一次關鍵性的抉擇。這兩條道路其中一條是討神的喜歡,另一條便是討人的喜歡。他知道他決不能同時走這兩條道路,必須選擇一條。他選擇了前面的一條,捨棄了後面的一條。他對加拉太的教會說明了他的決心——「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的僕人了。」他又對帖撒羅尼迦的教會敘述了他的工作的方針——「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討邢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

    每一個基督徒都必須在這兩條道路中選擇一條,或是討神的喜歡,或是討人的喜歡。沒有一個真實信主的人不想討神的喜歡,但立定心志下討人的喜歡,只求討神喜歡的人,卻像是晨星那樣稀少。大多數基督徒都想顧及兩面。他們願意討神的喜歡,但也想要討人的喜歡。他們願意聽見神說他們好,也願意聽見他人說他們好。他們希望得神的讚賞,也希望得人的稱讚。他們不明白,這兩方面是絕對不能兼顧的。如果世上所有的人都是敬畏神、遵行他旨意的,我們便能討神的喜歡,也討人的喜歡,因為神所喜歡的和人喜歡的都是一樣。但事實告訴我們說,世上絕大多數的人都是悖逆神的。不信神和假拜神的人是這樣,就連那些自稱為屬神的人當中,大多數人也是不敬畏神,不遵行他的旨意的。要討這些人的喜歡,就絕不能討神的喜歡;要討神的喜歡也絕不能討這些人的喜歡。如果我們要討神的喜歡,也要討人的喜歡,結果必定弄得兩面都夠不上,兩頭落空的地步——既不能得神的喜歡,又不能得人的喜歡。

    撒旦敗壞信徒最毒的方法,不是直接引誘他們犯罪。牠知道他們不敢,也不肯故意犯罪。牠所用最毒的方法,乃是模糊他們的意識,使他們在許多事物上認識得不清不楚。再這種情況之下,牠便一步一步的領他們走上歧途。在討神喜歡和討人喜歡這兩件事上,也是如此。牠欺騙他們,使他們認為他們同時可以討兩方面的軎歡。在起初的時候,他們一半想討人的喜歡,一半想討神的喜歡。過一些時候,他們便多半想討人的喜歡,不太在意想討神的喜歡。到了最後,他們便是只想討人的喜歡,不再想討神的喜歡了。感謝神,祂在聖經中積極清楚的指示我們,使我們知道這兩件事是絕不能同時兼顧的。如果討神的喜歡,就不要再想討人的喜歡;如果討人的喜歡,就不要想再討神的喜歡。

    有些信徒明白,應當專一討神的喜歡,但他們因為有幾點顧慮,便不敢這樣做。他們第一點顧慮的是——怕因此受損失。第二點顧慮的是——怕因此受羞辱。第三點顧慮的是——怕因此受逼迫。如果我一心要討神的喜歡,以上顧慮的事,的確會臨到我們身上。有時候要遭遇其中的一樣,有時兩樣,還有時三樣都要臨到我們。我們今日還活在肉身中,怕受損失,怕受羞辱,怕遭遇逼迫,都是很自然的,並不是甚麼稀奇的事。但神卻要我們肯為祂的緣故,忍受這一切。如果我們肯為祂的喜歡,甘心受損失,受羞辱,受逼迫,便足可證明我們真是敬畏祂,尊重祂,愛祂的,祂必厚賜恩福給我們。我們為討神的喜歡,所受的損失,最後都必變為利益;所受的羞辱最後必變為榮耀,所的逼迫最後必變為福分,這是屬靈的定律。亞伯拉罕為討神的喜歡,會甘心把他老年所生的獨生子以撒獻給神作燔祭。神看見他的心意和他的順服,不但沒有容許他殺害以撒,而且把極大的福份賜予

他。神對他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責自己起發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的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廿二1618)

    我們都願意討神的喜歡。也許我們也自認確實是討神喜歡的。但我們必須經過試驗,才能真知道實際的情形。如果我們因為怕受損失,羞辱,逼迫……以致不敢完全順服神的命令,那便證明我們並不完全討神的喜歡。如果我們因為想逃避損失,羞辱,逼迫,便設法討人的喜歡,那也足以證明我們並不是完全討神的喜歡。如果我們為討神的喜歡,不怕受任何損失,羞辱,逼迫,也不惜任何代價,那才證明我們實在是一心一意的討神的喜歡。明白了這個原則以後,我們便應當把自己的和害,得失,榮辱,毀譽,禍福,生死,一概置之度外,只有一個心意要討神的的喜歡。凡是神所喜悅的話,我們都要說:凡是神所喜悅的事,我們都要做。反過來說,我們絕不說一句神所不喜悅的話,不做一件神所不喜悅的事。在大事上是這樣,在小事上也是這樣。

    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是我們必須注意的,就是當我們決意要討神喜歡的時候,我們必須以祂的真理,作為我們行事為人唯一的法則。只要我們所作的事確是合乎祂的命令,便不必問世人是否贊許我們,是否說我們好。人所認為好的事,有些在神的眼中是不好的。有些信徒怕使神的名受羞辱,受譭謗,便盡力照著人所認為好的去做。他們以為如果他們能滿足人的期望,他們便能使神的名得榮耀。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他們極容易把他們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人的身上,因此,在不知不覺中,事事都想順著人的意思去做,卻把神的旨意放在一旁,從此便走上墮落的道路了。

    魔鬼不但藉著「壞」使我們陷入罪中,他也能藉著人以為的「好」使我們陷在罪中。牠不但藉著我們所做的惡事,使我們離開神,牠也能藉著我們所做的善事,使我們離開神。牠不但在我們走下坡路的時候誘惑我們跟牠走,牠也能在我們追求上進的時候鼓動我們跟他走。只要我們的心不專一向著神,牠在我們的身上就是有辦法。如果我們不顧一切,只知道一心一意討神的喜歡,牠便束手無策,一籌莫展了。

    討神的喜歡不但是最安全的道路,也是最省事的道路。如果要討人的喜歡,你必須看看這個人的臉色,再看看那個人的臉色;揣度一下這些人的心理,再揣地一下那些人的心理:環境更換,你也必須立時隨著環境更換;時代改變,你也必須趕快隨著時代改變。不然,你就會觸犯了這些人或那些人,你就會適應不了環境,你就會趕不上時代。在這種情形之下你的心中,不但不能享受安息,而且要終日度著憂愁、掛慮、煩惱,絡日戰戰兢兢地過生活。如果你專心一意要討神的喜歡,便沒有這種痛苦了。你不必看人的臉色,也不必揣度人的心裡,更不必考慮怎樣適應環境,怎樣趕上時代。這樣你一定會無憂無慮,你一定要享受完全甘甜的安息。討人喜歡的似乎是聰明,其實是愚昧到極點;討神喜歡的人看似乎愚昧,其實他們是世上最聰明的人。你願意討誰的喜歡呢?

   

           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    劉海石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112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基督耶穌啟示來的。」(加一1112

    保羅這樣的見證,給了我們極大的勉勵!我們傳福音,不能用人的意思來解釋聖經真理。也不能跟人學些新的名詞,只顧叫得響亮,喊得好聽;乃是要跪在神的面前,迫切的禱告,求神賜給我們合適的話語。這話語,就是祂藉著聖靈啟示的聖經,使我們在每次所講的信息裡,滿了神自己的話,能夠旁徵博引,以經解經。歷代以來,許多有能力的僕人,都沒有從人的面前領受甚麼,完全是從神那裡領受的。

 

一、主必賜你口才

    「摩西對耶和華說,主阿,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從禰對僕人說話以後,也是這樣,我本是拙口笨舌的。耶和華對他說,誰造人的口呢?……現在去罷,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所當說的話。」(出四1012)本來摩西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說話行事,都有才能。(徒七22)摩西如今老了,自覺無用了。但主要用他,應許賜他的口才。由於摩西過分的推辭與畏縮,神乃派亞倫幫助他,仍賜他們口才,指教他們所當行的事。(出五15)摩西和亞倫能站在法老王面前說話,並不是他們有甚麼力量,乃是耶和華賜給他們的口才,與他們同在。「耶和華對摩西說,我使你在法老王面前代替神……,凡我所吩咐你的,你都要說……,」(出七l2)神既然賜給了人的口才,人的口就成了神的口,神的口就要說神的話,不能說人自己的話了。

    神揀選了你,也要賜你的口才,叫你把許多作罪奴的人們,從為奴之地領出來,像摩西帶領以色列人一樣。驢本來是不會說話的,神能叫驢開口,對巴蘭說話,令巴蘭從錯誤的路上轉回,祂難道不開我們的口,叫我們會說話,會傳福音,令許多罪人從迷途上轉回麼?只要主用你,你順服主,主必賜你口才。不過我們有了口才,就不可自作聰明,用聖經作幌子,用自己的頭腦,專講自己的話。要完全照神的吩咐,講這全備的聖經。無論你講到那裡,都要引聖經為根據。誠如保羅說:「基督差遣我……,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林前一17

 

二、挑選光滑石子

    「掃羅就把自己的戰衣給大衛穿上,將銅盔給他戴上,又給他穿上鏜甲。大衛把刀跨在戰衣外,試試能走不能走,因為素來沒有穿慣,就對掃羅說,我穿戴這些不能走,因為素來沒有穿慣,於是摘脫了。他手中拿杖,又在溪中挑選了五塊光滑石子,放在袋裡,就是牧人帶的囊裡,手中拿著甩石的機弦,就去迎那非利士人。」(撒上十七3840)大衛不穿戴掃羅的東西,並不是大衛的驕傲,而是不適合。若是大衛硬要面子,硬講好看,硬要用別人現成的東西,硬要裝成一個戰將的樣子,勉強穿戴走到戰場上去,那末,大衛准被擄走!大衛到底是個精明的人,他不從人領受,不要掃羅的這些東西。掃羅的這些東西,只合掃羅用,不合大衛用。大衛還是挑好石子,他只掏出一塊來,就把非利士高大強壯的歌利亞打死了。(撒上十七49)孰不知大衛能挑選石子,也是神賜給他的智慧,是神指示他挑選的,也可以說,這五塊光滑的石子,就是神賜給他的。若沒有神和他同在,他自己萬不能勝過敵人。大衛是靠神作戰的,他出戰之前,還要問神呢。(撒下五1923

    我們傳福音是與魔鬼作戰,若不從神那裡領受話語,就不能戰勝魔鬼。耶穌在曠野,是怎樣把撒旦打退的呢?還不都是用神的話麼?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是奉祂。」經上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路四113)耶穌一開口就用聖經,祂對魔鬼每一次的回答,猶如大衛對非利士人用機弦,把一塊石子甩去把魔鬼打敗。耶穌在這裡,完全引用聖經,沒有用祂自己的一句話。這就告訴我們傳講道理時,引用聖經,該是何等的要緊!人的話,雖然說得似乎好聽,似乎有理;但在屬神的人眼中,等於大衛看掃羅的盔甲一樣沒有用處。求神賜我們的智慧,叫我們知道怎樣引證聖經,來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聖經全部的話都是好的,本來不同那些石子還要挑選;但有時我們要因人、因時、因地而制宜,當靠聖靈的引導,從聖經中挑選合適的經節,來講解神的真理,如同大衛挑選石子一般。所以我們在神的話語上多下功夫,多多禱告,多讀聖經。否則到要用時,你的聖經不熟,你就無從挑選起了。

 

三、說話乃是聖靈

    「但你們要謹慎,因為人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並且你們在會堂裡要受鞭打,又為我的緣故,站在諸侯與君王面前,對他們做見證。然而福音必先傳給萬民。人把你們拉去交官的時候,不要預先思慮說甚麼,到那時候,賜給你們甚麼話,你們就說甚麼。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乃是聖靈。」(可十三911)一個傳道人有了聖靈的能力,他就敢說敢聽,無所懼怕,在販夫走卒面前如此,在諸侯君王的面前也如此,因為有聖靈和他同工。耶穌以上講的這一段話,在當代的那些使徒身上都應驗了。公會的人禁止彼得、約翰奉耶穌的名教訓人,但彼得、約翰說:「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徒四20)使徒站在公會前,大祭司問他們說:「我們不是嚴令的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麼?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的身上。」彼得和眾信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你們掛著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祂復活。神且用右手將祂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教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徒五2732)公會的人,雖然想殺他們,但他們一點也不懼怕。因為聖靈感動他們,叫他們剮強壯膽,要他們像這樣說話。保羅傳道,也是大受逼迫,然而有聖靈幫助他。夜間主在異象中對保羅說:「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有我與你同在……,」(徒十八9 )猶太人聳動眾人捉拿保羅,想要殺保羅。大祭司亞拿尼亞吩咐人打保羅的嘴。保羅對他說:「你這粉飾的牆,神要打你……。」(徒廿三23)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在巡撫面前,總是放膽直言,為耶穌作見證,要他們悔改相信。

    啊!他們會被交給公會了,會被鞭打了。然而當講的話,他們都講了,無有避諱,無有隱藏。這是為甚麼呢?這是聖靈所給的他們的力量,聖靈給他們的話語。求聖靈充滿我們,叫我們在這邪惡的時代,無論在甚麼環境,無論受怎樣逼迫。都要順從聖靈的引導,在任何人的面前,都敢傳講耶穌,大膽指責罪惡。

 

結論

    人的話算不得甚麼,人的話終究會落空。「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書講…….」(彼前四11)巴不得我們都存有保羅他那樣的見證,說:「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二45)

   

                    基督的啟示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117

 

    保羅嚴厲的責備加拉太人,那麼快就離開恩召他們的主,去附和別的福音。本段保羅又為自己作使徒的職權,再次加以說明:他是如何領受神的啟示。

 

一、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的

    (一)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加一1112),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世人教導我。指他所傳的福音不屬於人的道理,他雖然曾在迦瑪列門下受教,但現在所傳的道理,與他過去所受的教育和宗教方面的栽培無關,乃是從神而來的領受(徒十七19)。

    (二)是從耶穌基督來的——保羅比別的使徒所得的啟示更多,他曾被提到三層天(林後十二l4),深知基督的奧秘(弗三35)。保羅得了啟示或神如何造就他,是我們不能測透的。他所受的啟示是信仰的要道,不是關乎生活的細節。信仰的真理根據是不變的原則,但生活的細節是隨時、隨地、隨事而變化不定,因此福音的啟示不可變。啟示特別關係到福音的奧秘。

 

二、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

    保羅在追憶他未悔改前,是如何逼迫教會(徒九12;廿二3;腓三56)。保羅本來對「猶太教」的熱心更甚于那些教師。舊約中許多關於宗教的律例、禮儀、節期、日子、規條,實際上就是猶太教的主要內容。「祖宗的遺傳」,並非神的啟示,乃是人所立的一些規則,或祖宗所傳留下來的一種習慣,熱心的猶太人視它與神的話同等重要,甚至將遺傳代替了神的吩咐,這絕非合神的旨意。

 

三、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

    (一)保羅蒙召(加一1516上),神在他還在母腹中就把他「分別出來」。在神的計畫中,他早已受到特別的栽培和造就,要成就特別的事工。神容許他的僕人,先受到一種屬世的訓練,然後再受屬靈的造就,其結果反而更好,他雖然未信主前,大力逼迫教會,但我們可以知道那是神的預備,使他悔改後,能作有力的見證。

    (二)將祂的兒子啟示在我心裡……,神揀選保羅,也將耶穌基督啟示在他心中。先使他認識耶穌基督本身及祂的榮耀、聖潔、慈愛、犧牲等,然後差遣他將福音傳給外邦。耶穌基督就是福音,認識耶穌基督,就是認識福音。神所差遣的人,不一定工作就會順利,相反的,有時非但不順利,反而是困難重重。保羅獲得使徒之權,不是由主的使徒設立他,而是他親身領受神的造就,並領受神的啟示,神自己選立的。

 

        擁護福音真理    吳永華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820

 

     今天所讀的聖經——加拉太書,是保羅書信中,對教義有很清楚的呈現,並且對於他所強調的真理毫無讓步。有一句俗語「道理不明,氣死閒人」,曾在公車上見一位火冒三丈的男子,因車子的搖動而被擠了一下,就破口大駡他人的不是,因而引起了一位軍人的憤概而譴責他。今天也有許多的科學家為了真理,甚至為了真理而死,也在所不惜。保羅蒙受恩召作了使徒,信耶穌基督為神兒子,除祂以外,沒有別的救主,因而他就為了這一樁事而殉身。在歷史上,也有許多聖徒為著真理而犧牲生命。德國神學家  Bonhoeffer  他抵擋反抗希特勒所作所為的一切錯事,為著神的福音真理,不屈服於希特勒的各種高壓手段,最後他為著真理而犧牲了。

    保羅的偉大精神,為耶穌的真理而奮鬥。羅馬天主教的教皇,有非凡的權威,他說聖母馬利亞升天,所有的天主教徒就要這樣相信。然而,我們新教是自由的,但是我們亦有純正的信仰,我們的信仰才能隱定。國家有一個不可侵犯的法律,對於這法律,人民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隨便加以解釋的。同理,對於我們的聖經,我們也不得隨意的解釋,因為它與我們的生命有密切的關係。

    我們要宣揚這福音真理。對於福音的宣請,我們絕對不可隨便,因為它不只是關乎我們的生命,也是關乎於別人的得救,因之,我們自己先要有端正信仰的把握,方能引導人歸於基督。

    現在我們舉出下列三點,來看保羅為擁護福音真理所表現的精神:

 

一、保羅為福音而失去體面

    保羅領受主耶穌並不是像其他人領受的那樣。他是在大馬色途中,直接受耶穌基督啟示的。他本是一位熱心的猶太教徒,大肆逼迫基督教會的人,曾捉拿許多基督徒下監獄。那一天,正當他不惜路途遙遠,率領大軍前往大馬色捉拿基督徒,他在大馬色途中親身經歷耶穌的呼召後,竟成了宣揚福音的勇士。

 

二、保羅為福音遭受危險

    保羅為福音不只是失去體面,反遭受種種危險,他過去是位迫害教會者,現在反為福音的緣故而受到迫害,他為著福音而不懼一切。在大馬色悔改之後的保羅,勇敢的宣講耶穌,以致首次遭受危險,使徒幫助他逃走。他逃走不是怕死,而是使得神福音得於廣傳。

三、保羅為福音失去一切

    保羅由他的父親得到羅馬公民權,可享一切的物權,但是為了福音的緣故,他寧願失去了一切。在他青年時期,他有相當的地位、權力,同時也是一位著名的學者。但是為了基督的福音「將這一切都看為糞土」,他的身體本是虛弱的,然而他竟一心三思的從事于外邦傳道。他將福音廣傳,全是為了要擁護這福音的真理。

    親愛的弟兄姊妹,今天我們的福音為什麼傳不開?是因為我們沒有如同保羅的精神。希望我們都能學習保羅的樣式,使福音能迅速的傳開。

 

         主耶穌的兄弟雅各    趙恩賜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820

 

    經文:「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弟兄雅各,我都沒有看見。我寫給你們的,不是謊話,這是我在神面前說的。」(加一1820

    主的弟兄雅各是使徒嗎?從廣義上看,雅各誠然是使徒。看了以上的三節經文,我們知道使徒保羅也承認主的兄弟雅各為使徒呢。可見雅各的使徒名份,是當時的教會所公認的。

 

不信的雅各

    儘管雅各後來成為主基督的使徒,可是,主在世傳道之時,這一位主耶穌的兄弟雅各,仍然是不信耶穌。當主耶穌初離家們傳道時,他和主的母親瑪麗亞曾有一個短期跟隨祂。在迦拿主耶穌赴娶親的筵席,可能他也在場。以後,他和母親跟隨耶穌道迦百農去,在那裡住了不多幾日。(約二112)但過了不久,他們就分離了,因為主的親屬見祂為了宣傳福音而廢寢忘食,且冒著性命的危險,竟以為祂癲狂了。(可三21)他們不伹不瞭解禮,且企圖攔阻祂的工作。(可三31)主的兄弟又誤以為祂是個好出風頭的人物,想慫恿祂上耶路撒冷去顯揚名聲。他們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不信祂。(約七25)主的兄弟雅各雖然常有機會接近耶穌,親炙耶穌,只可惜主在世傳道時,他的心仍是頑梗不信,以致主耶穌感慨地說:「誰是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可三3335)又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太十36

 

教會柱石的雅各

    雅各起初雖然不信耶穌,但後來卻成了教會的柱石。(加二9)保羅信主後,初上耶穌撒冷的時候,曾會見雅各。(加一19)過了十四年,保羅和巴拿巴帶著提多,又上耶路撒冷去,那時雅各以教會柱石的地位和彼得、約翰等,一起親切地歡迎保羅和巴拿巴。(加二110)當天使拯救彼得出監之後,他到了馬可的家裡,吩咐那兒的弟兄們,把主怎要領他出監獄的事向雅各報告。(徒十二17)當保羅和巴拿巴從安提阿上耶路撒冷去,為要解決外邦人信主是否應先受割禮,並遵守摩西律法的問題之時,使徒和找長老們,曾聚會商議這事。眾人議論紛紛,最後主的弟兄雅各發言,為此是下了一個結論,澄清了關於外邦人信主的種種問題,暫時止息了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的爭論。(徒十五1321)由此可見,雅各如何得主的重用,及受使徙長老並信徒們的愛戴,他真不愧是教會的柱石阿!

    雅各不但在宣道和牧養上,很有才幹;在著作上,也顯出他確實是蒙主重用的一位使徒。他的作品雅各書,著於主後四十五年左右,可稱為新約聖經中最早的一卷書。雅各著書的宗旨,是要闡明信心與行為的關係,指出那些自認有信心,但不理會行為之人的錯誤。極力勸勉信徒,當存著喜樂的心忍受苦難,靠主勝過一切的試煉。由於他所寫的書信,二千多年來會幫助了不知多少人悔改信主,並曾幫助了不知多少基督徒,成為聖潔而合乎主用的器皿。所以無論從那一個角度看,那個對於保羅所加給他的教會柱石的稱呼,可說是當之無愧。

 

敬虔的雅各

    雅各怎樣從不信的地位,轉為教會的柱石的呢?據次經傳說,主被釘十字架後,雅各大受感動,便開始禁食禱告,直到復活的主向他顯現。保羅在他的書信中曾講述主復活後,如何向門徒顯現,其中提及;「以後祂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林前十五7)雅各也像保羅一樣,見了復活的主之後,便前後判若兩人,懷疑不信的心,此時已經完全冰消瓦解了。我們從使徒行傳中,看到主升天候,在耶路撒冷的一間樓房裡,同心合意恒切地祈禱,那時,主的兄弟雅各也在其中。(徒一14

    按聖經外傳的記載,雅各曾被稱為聖者,不飲酒、不吃肉。常衣麻布,常為人祈禱。因常常跪下禱告,他膝頭的皮竟像駱駝皮那樣堅韌。他對主耶穌極其敬虔和謙卑。他雖然是主耶穌肉身的弟弟,但他寫雅各書時,卻力自謙抑,不敢自稱為主之兄弟,只稱自己為「作神和主耶穌基督的僕人雅各。」(雅一1

    聖經外傳又載稱,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欲謀殺保羅,這項陰謀失敗之後,他們便遷怒於耶路撒冷教會,於是大舉逼害耶路撒冷教會以洩憤。當時大祭司和猶太官長,曾強迫雅各否認基督。他被帶上殿頂,要從殿頂拋下他,作為要脅。雅各不但拒絕否認耶穌為神子,而且站在聖殿頂上,向眾人為主耶穌作見證。殘忍成性的猶太人領袖們,便把他從殿頂推下,衙未跌死,他們又用石頭擲擊他,最後用漂布棍打死他。

    雅各雖然為主殉道而死,可是,「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之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雅一12)為主而死的人有福了。主的靈也親自應許:「你務必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二10)雅各因緊握著這美好的應許,毋怪他能鞠躬盡瘁至死忠心了。   

 

         保羅初訪耶路撒冷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824

   

    本段記載保羅初次訪問耶路撒冷教會的經過,目的為說明他所受的使徒之職,不是由人所傳的福音,不是在耶路撒冷學習的,完全由神啟示而得的。

 

一、在耶路撒冷會見

    (一)會見磯法(加一18)過了三年……保羅在大馬色途中蒙召後,到亞拉柏的曠野三年。在那裡從神的啟示,窺見福音的真理,三年後回大馬色,熱心見證耶穌世神的兒子(徒九2022)。後來猶太人要謀殺他,保羅回到耶路撒冷(徒九2126)。可是使徒們都怕他,不信他是門徒,在耶路撒冷只見磯法和雅各(加一1819;約一42)。

    (二)會見主的弟兄雅各(加一19),按主耶穌的肉身方面的關係說,雅各、約亞、猶大、西門都是主的弟兄(可六3 )關於雅各的記載(參看徒七5;可三21;哥前十五7;徒一14;十二17;廿一1825)以及雅各書全卷。保羅在耶穌撒冷的十五天中,雖然見過磯法、雅各兩人,但他成為使徒和耶穌撒冷的使徒完全無關,不是從他們手中領受職務。

 

二、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

    (一)我寫給你們的(加一20)保羅在加拉太時,對於福音的要道,已經向他們講得十分清楚。可是對自己的經歷卻未曾提起,他是一個忠心的使者,不宣揚自己,專心宣揚神所託付他的福音。因此,加拉太人被猶太人主義者煽動,攻擊他的經歷。所以保羅不得不向他們申述蒙召的經歷,這是他要表白這話的意思。

    (二)我到了……基利家(加一21),基利家是保羅的本鄉。他離開耶路撒冷的使徒們之後,回到本鄉傳道,因他出生於基利家的大數(徒廿一39)。在大馬色蒙召,從亞拉伯曠野回大馬色,再從耶路撒冷,回到本鄉基利家的大數。

 

三、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

    保羅初次出來傳道,未被眾教會所認識,因他回到故鄉傳道。他蒙恩的見證,已將福音傳到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去。但是他們都未見過保羅,也不認識保羅。

    為何猶太的眾教會,能聽到保羅的見證呢?因為他的生命,遇見主耶穌便起了大改變。從前迫害主耶穌的教會,現在宣揚的,竟是他原先殘害的真道。生命的改變,不但能看得出來,其見證讓人聽見,一個生命經過改變的基督徒,他的見證,很自然不禁令人,要歸榮耀給神。

 

         第二次訪問耶路撒冷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110

   

  本段是記載保羅第二次上耶路撒冷的情形。保羅第一次上耶路撒冷十五天之後,就回故鄉大數去傳福音。

 

一、過了十四年

    他回鄉過了十四年(加二15)——及至蒙召第十七年,才再上耶路撒冷。這十四年間未曾離開傳道工作,或改職或改變他所傳的信息,一切都不能動搖他的信心。

    (一)奉啟示上去的(加二2)——保羅這次上耶路撒冷,是為真理的辯護而去(使徒十五135)。是神啟示引導他,在眾使徒之前,對信而得救的真理作一項公決。對以後的福音有決定性的影響,這是他上耶路撒冷的主要目的。我們不清楚,神用什麼方法啟示他上耶路撒冷,不過這是一次重要的旅行。

    (二)對弟兄們陳說(加二2),表明保羅上耶路撒冷,向使徒們或弟兄們傳講的——從不改變他從前所傳的信息,他所傳的福音,不是由任何人所受的,十四年前所傳的,與現在所傳的一樣。

    (三)同伴:巴拿巴,提多(l3)——提多是希利尼人,作外邦信徒的代表,保羅曾為他行割禮,巴拿巴是保羅最初的同工。這兩位同工,是活的見證,說明神怎樣藉由保羅,引導提多歸主,成為神重用的外邦青年工大。

    (四)假弟兄(加二45)——指有名無實的基督徒,他們是教會的會友,卻不屬教會。這些人是猶太派的基督徒,並非教外不信的的猶太人,他們不是真實的會友,是在教會中作間諜,目的是要自由人成為奴隸。

 

二、神不以外貌取人

    福音的真理——即我們因信得義,不是靠律法的行為;偽福音是以信,再加律法的行為。保羅提起在耶路撒冷,那些有名望的與他沒有什麼關係,他到那裡是為會議,不是為議論。在此次會議中沒有學習到新的,也沒有改變他原來所信的,只陳述他十四年前,與現在所傳的福音是確實不變的,向外邦人傳——因信得救的福音,是正確的真理,因此聖靈也降下在外邦的信徒中。

    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加二9 )——這些彼此握右手的人,同具有與基督相同的關係,相同的福音,相同的使命和工作,並且屬於相同的團體,所以他們有密切的關係和完全同心同憲的聯合。

    紀念窮人……(加二10)——他們貧窮的原因,是由於基督徒鄰居的迫害和損失(帖前二1415;來十34)。窮人指在經濟上生活貧困中的人,那時猶太國的猶太基督徒中有窮人。照顧窮人,尤其是信仰之家庭裡的窮人,是教會從初起就關注的。(徒六16

 

      當除淨舊酵——老我    李約翰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110

   

    基督徒的生活,就是應該繼續不斷的生長,以達到耶穌基督是成長的身量。在這成長的過程中,必遭遇許多試探和攔阻。堵塞靈命生長的障礙物,就是你、我的「老我」。保羅說:「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他又告訴我們:「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對於那些未重生得得救屬血氣的人而說,這些話似乎是矛盾而費解。

但是對藉著重價贖回的你、我來說,這是生活上的常理。我們應該愈長愈像耶穌基督,但是結果發現許多與這願望完全相反的事。我們都要在神面前,過那純潔而發光的生活;可是結果卻發現走上相反的方向。我們在身體和心靈都想要榮耀神,結果卻作出羞辱主、而不蒙悅納的事來。這種矛盾的根本所在,保羅在那章著名的羅馬七章所說的「老我」,仍舊坐在我們的心靈裡,掌握著指揮管理之權。

為要清除這條路上的攔阻,叫我們生長得像耶穌,我們必須除淨心中的「老我」。「除淨」(放逐、整蕭)是一種強有力的表現,也就是說寧可自動行事,而不是受他人行動的影響。所以保羅再一次提醒我們:「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林前五7)。在這段經文,我們就能發現關於祈禱生活,最主要而不可缺少的因素。可惜,這真理向來就被許多人忽略,而現在也有人認為無所謂的。

    為了彼此勉勵,我們可從不同的方向來互相觀察,因此我膽敢請問:在你心裡曾否預備地方,讓基督進來管理你,引導你?你每日是否誠實地打開心門,讓聖靈來充滿?在生活上能表現出來「仁愛,喜樂,和平,任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等聖靈的果子?

    在祈禱生活中,有一個永不改變而必須做到的原則,乃是為基督耶穌預備地方,讓祂有個說話的機會。你平常的祈禱,像是對主作統計報告。從開始祈禱到說阿們,只有你自己獨佔性的講話,祈求,吩咐,陳述。在你整個的祈禱中,根本沒有時間或機會,讓耶穌對你說話,而你從來沒有平心靜氣的傾聽祂的說話。雖然你天天祈禱,只不過是例行公事而已,根本談不上得著甚麼喜樂,奮興,或蒙成全的感覺,也不覺得信心更堅定,或日日更親近主。有這些情況,可能就是你在祈禱中,並沒有傾耳以聽主的說話,領受主的吩咐。

    下次當你進入「安靜房間」祈禱的時候,請不要搶先說話。先要安靜自己,打開心門,看看裡面有些什麼。萬不可驚奇或難過,因為你必裡所有的,不過是些主所不喜悅的事,談不上榮神益人。請你不要假裝好人,故作鎮靜,好像心裡根本沒有罪汙。應該坦白一件一件地提出,帶到主面前來。因為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正在等待你,要赦免你。在祂那裡有豐盛的能力,要潔淨你,在那裡祂的手伸開,要加給你力量,在那裡祂已經為你預備了「得勝」。現在請仰望祂。看祂釘痕的手,聽祂慈祥的聲音,單獨與祂親近,這才是祈禱。所以請倒空你的心房,為基督耶穌預備地方,請祂進來住在裡面,除淨舊酵——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