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第三章短篇信息 目錄: 亞伯拉罕的稱義 加三6—9 外邦人可因信稱義 加三10—14 聖靈與肉體 加三3 聖經為主所作的見證 加三14—16 (李耀先) 應許與律法 加三15—18 律發的功用 加三19—22 律法的功用 加三23—29 教會的指望 加三26、28
(鄭沛然)
亞伯拉罕的稱義
經文:加拉太書三章6—9節 猶太教所熱衷的割禮,始於亞伯拉罕(創十七9—14),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按肉體看來守割禮即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但按信心說若是有亞伯拉罕的信就是他的子孫。 一、亞伯拉罕信神,就算他為義 亞伯拉罕尚未為受割禮,就信神應許後代要像天星海沙之眾,神以他的信算他為義(創十五6;加三6 ),亞伯拉罕信神的應許(創十五6),到亞伯拉罕受割禮(創十六16;十七1)相差有十三年之久,信在先割禮在後。 二、凡以信為本的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亞伯拉罕的經歷與信徒因信稱義的原則一樣,皆以信為本,有此信心皆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不是按肉體說,是按信心來說),既可因信做亞伯拉罕的子孫,何必再憑「割禮」作為神的兒女與外邦人分別的界限呢?猶太主義者對這方面的真理似乎不明了,以為必須按肉體做亞伯拉罕的子孫才可算數,因而要求外邦人也受割禮,保羅指明凡在信心上照亞伯拉罕的蹤跡行的,就是他的子孫。 三、因信稱義的真理 神曾告訴亞伯拉罕:萬國都必因他的後裔得福(創十二3),保羅受聖靈感動寫本書時,將神對亞伯拉罕所說的話,作為聖經對亞伯拉罕說的,他寫到「聖經既預先看明」,保羅將「神說」和「聖經說」交互運用(羅三2),所寫的是神的言語,神藉著這些被聖靈顯示的人說話(羅一2),所以經文是神的活動的產品(提後三16;彼後一21)。 在舊約時代神已預知,並且預先宣告福音。因此神恩惠的福音和人藉著稱義,以及外邦人在此恩典上有份,並不是新約的發明或革新。基督教不是耶穌之後才有的新宗教,乃是舊約就有的啟示(神的啟示)的宗教,這啟示明載於舊約和新約的聖經。這兩約的時代都以神曾說過的話的事實作為根據,表明恩典與真理是同一制度,舊約的聖徒與新約的聖經的得救,都是同一方法,萬國萬人都藉著基督之死而得救。 四、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 亞伯拉罕自己不能憑行為稱義,乃是憑信心稱義,他的子孫若憑行律法是不可能稱義的。但人若是有亞伯拉罕稱義的那種信心,就必像亞伯拉罕那樣的被神稱為義。
可因信稱義
經文:加拉太書三章10—14節 保羅曾根據聖經(舊約)證明人得稱義和福氣,是唯獨藉著信心(加三6),現在又根據聖經證明,人不能因靠著律法得稱義,律法使人受詛咒(加三10—14)。 一、凡以律法為本的 那些以「行為」為指導原則,靠行律法履行善事以獲得神的喜悅(加三2—5;二16;五4;羅九31—32)與「以信心為本」的人正相反。律法要求犯罪者去遵循,行不足者追討他的罪,所以說「是被詛咒的」,及喪失福氣,若照律法的要求人要擔當自己罪惡應得的刑罰。 二、義人必因信得生 保羅在此重述他以前所述說過偉大的福音真理(加二16;三24),並且再引聖經證實「義人必因信得生」,這句話引自哈巴谷書(加二4)。先知哈巴谷是主前第七世紀的人,當時猶太國行邪惡,神使迦勒底人侵犯迫害他們,當先知呼求神為什麼容許這事時,神回答他們,而保羅引用這話。意思是義人之特性是他對神堅定的信心。強調義人活著的方法及既藉著信心,足見神早就定意人本乎信來領受祂的恩典,人故意要憑行為稱義,就是從恩典中墮落,我們應留意的是,因信稱義的原則都是從舊約中找出來的。 三、律法只說行的才得活 律法和信心的性質和基本原則完全相背(7,8,10),信心是接受神白白給的救恩,律法要自己去行才得拯救。這二個得救的方法舊約都會提到,律法說:「你這樣行就必活著」,福音宣稱:「你相信就必活著」,保羅不反對律法,但實際上人不可能完全遵守律法而得救,人不能依靠福音與律法、信心與行為,恩典與功勞之聯合而得救,人得救只有一個方法,即藉著福音、信心與恩典而已。 四、基督既為我們受了詛咒 基督付出了律法所要求的代價,受了應受的刑罰,所以能將我們從律法下贖出來,我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六20;七23;彼後二1;啟十四3—4),那贖價是祂的血,即祂在十字架上的死(彼前一18—19;弗一7;啟五9 ;徒廿28),我們的救贖是一次完成了(來九19)。 五、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 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福份也賜給外邦人,猶太人外邦人都因信稱義,聖靈曾在舊約時代應許了(賽卅二15;四四3;結卅六27;卅七14;珥二28),後來又為耶穌所應許(路廿四49;約七39;十四16—26;十五26;十六17—13;徒一4—5)。 聖靈與肉體
經文:加拉太書三章3節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在靠肉身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加三3) 「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腓三3—4) 聖經用肉體二字,形容人類墮落的天性—人的魂與體。神造人的時候,不但創造身體,且賜以靈與魂。叫魂在靈與體之間,因順服靈,而使人達到神造人的目的——屬靈人。當始祖犯罪時,魂就因順服肉體而與靈隔絕了。人就變成屬肉體的。不但不屬靈,而且與靈相爭。(加五17) 肉體常與聖靈相爭。一方面肉體因順從情欲而犯罪,且違背神的命令。又一方面肉體因不肯順服靈,而與靈相爭。因為靈是順服,且尋求祂的旨意。凡順從肉體的,就不能順從神。肉體既然掌權,人就犯罪而得罪神。且人的靈被挾制,而不能尋求神。肉體因勝過了靈,而常有消滅聖靈的感動。信徒常被肉體得勝,所以保羅對加拉太人說:「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在靠肉身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加三3)。信徒若非完全順服聖靈,而專心信靠祂,謙卑等候祂,就很容易讓肉體得勝,而消滅聖靈所動的善工。 肉體不能事奉神 我們豈不知道法利賽人以自己的義,和所拘守的教規、禮儀、而作罪的奴僕麼?保羅豈是單責問加拉太信徒,何以他們既靠聖靈入門,還靠肉身成全麼?他又儆戒他們不可靠肉體行義。撒旦無上妙策,是叫人在肉體管制之下,而有宗教的熱誠。他知道肉體是神所不喜悅的,因此肉體決不能事奉神。肉體既然無力得勝罪惡,所以凡憑肉體事奉神的,也必憑肉身事奉罪。但信徒若確實不住的讓聖靈管理他的生活、動作、並一切與神的關係,聖靈就能引導和管理他,而叫他完全順服神。如果我要在人前得勝自己的脾氣與自私、自傲、等等的邪情、惡欲,我必須先在神面前學習得勝肉體,就是先叫我的魂與靈聯合來順服聖靈,而治死這敗壞的肉體。原來信徒的身體是神的靈所居住的殿,祂有主權管理一切。 順服靈與順服肉體恰正相反 保羅以真的割禮為順服靈的憑據,「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信徒的信心與生命,最要緊是以基督為中心。只有在祂裡面指著主誇口,是惟一的辦法,可以制服肉體而活出屬靈的生命。靠著肉體的就不能在基督耶穌裡誇口;惟有以神的靈敬拜,才能在主裡誇口。願聖靈啟示我們這重要的真理。 許多信徒如加拉太信徒一樣,在基督耶穌裡誇口,同時又靠著肉體行事。保羅所責備的那些師傅,都是傳基督和祂的十字架,但是他們雖然會領受聖靈,而知道十字架的道理,然而他們不靠著聖靈傳揚寶血的功效,並活出救贖的生活,卻用人的智慧傳揚福音,且過著屬肉體的生活。他們竟然將基督的福音,變成屬世的宗教。今日有許多教會步了加拉太教會信徒的後塵。雖然他們以保羅的責言為勸戒,但是他們卻只傳因信稱義之道,以為這是保羅書信中的獨一無二真理。他們幾乎全然不提到:「因信而得著永遠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只有祂能叫我們行事為人都在神的靈領導之下。」 基督的十字架是神的智慧,凡在基督耶穌裡誇口而又靠著肉體的,就將十字架變成人的智慧。如果人的智慧來讀聖經、教聖經、信聖經,就不能得著聖靈的教導。許多信徒以為他們知道了聖經的真理,卻不知道他們所領受的,不過是由人而來,不是由聖靈的啟示,因為他們缺少受教的心,和順服的靈,就不能接受聖靈在祂光中所啟示的真理。怪不得許多信徒讀經沒有新鮮的能力與亮光。 基督不但是神的智慧,也是神的大能 今日的教會多靠著人的力量,人的安排,人的智慧,而少等候上面來的能力。這是靠著肉體而在基督裡誇口的明證。多少教會及團體因缺少等候和順從聖靈,結果只有徒勞和失敗。因為凡不以基督本身為我們惟一的盼望,又不將榮耀歸給祂的,就是靠著肉體而攔阻聖靈的工作。 當信徒接受基督的時候,在聖靈的光中,他誠心接受基督的豐盛與聖潔,並願意完全將自己奉獻,他就經驗了聖靈的能力與祝福,而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但是不久之後,他這屬靈之樂成了過去的經驗。他自省而找不出原因,也無法恢復屬靈之樂。殊不知這種靈性光景的惟一原因,就是缺少完全把自己交給聖靈管理,而順服祂。換句話說,就是靠肉體不是靠著聖靈。 靠著肉體的,就不能在基督耶穌裡誇口 靠著肉體就是把自我代替聖靈,叫自我霸佔聖靈的地位,叫自我管理自己的生活動作,叫自我在生命中居首位,而希望聖靈順服自我;這種不肯捨棄自我的跟隨主,是信徒失敗的原因。保羅給一個得勝的秘訣說:「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腓三3 )。以神的靈敬拜的,就是一方面抬高基督,又一方面制服肉體。如果我們要在基督裡誇口叫祂因我們得榮耀,又如果我們要有新鮮的屬靈經驗和認識基督,且避免肉體的活動,我們必須明白以神的靈敬拜的意義。 在基督耶穌裡誇口,就是承認祂是那賜下聖靈的救主基督。我們需要簡單和安息的信心,接受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我們需要相信聖靈的恩賜,相信聖靈要常住在我們裡面,這是基督活在我們裡面的印記。凡蒙恩得救的人,都有聖靈住在他裡面,雖然他自己不知道。(約十四17)我們若相信主耶穌所應許的聖靈,我們就要明白這寶貝的真理,就接受神的靈常與我們同住,也住在我們裡面。 你相信聖靈麼?你肯讓聖靈充滿你的生命麼?聖靈充滿的記號,不在思想和感覺中,而在生命的改變。聖靈要管理你一切的生活和動作。祂只能充滿那愛神、順服神的人。你下用怕祂不知道你是以全心全意愛祂,順服祂。我們記得聖靈初次降臨的使命,就是將升天的基督復活在門徒的生命中。「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約十四18)基督的靈若不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就不能在祂裡面誇口,也不能不靠著肉體事奉祂。我們必須高舉聖靈在我們生命中的地位,就是讓祂居首位,然後能彰顯基督的榮耀,這樣肉體就被制服,與基督同釘死了,肉體的行為也除掉了。我們就得以不靠著肉體,且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這是信徒新生命得豐盛的惟一秘訣。 親愛的信徒,我們既藉著聖靈得以明白基督的救恩,就當謹慎順服聖靈,切不可絲毫藉著肉體的力量以順服神。當以「不靠著肉體」為爭戰的口號,讓我們拒絕肉體的活動,竭力避免使聖靈擔憂,並謙卑服在神面前。願神用祂啟示的靈,叫我們看見基督全備的救恩。祂要藉著聖靈在我們裡面活出祂的生命,來代替我們必死的肉體。祂要在我們的生命中居首位,而管理保守這寶貝的新生命,使他生長,滿有基督成就的身量。 可稱頌的父神阿!我們感謝禰。因為禰全備的救恩,我們得以稱為禰的兒女,又得以在基督耶穌裡誇口,藉著禰的靈敬拜禰。求禰叫我們的生命、動作、崇拜、都在聖靈率領之下。 求教導我們認識肉體的敗壞與可怕,求禰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清撒旦的詭計是何等陰險,求禰叫我們專心信靠順服禰,藉著聖靈的教導和率領,得以活出基督的生命。 求禰教導我們得勝肉體,和破壞它的勢力,因為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死了。求禰叫我們將萬事當作有損的,效法基督的死,以制服肉體。我們願將自己交給聖靈管理。父神阿!我們相信藉著聖靈,我們能以活出基督的生命。求禰用聖靈充滿我們,並叫我們有順服的心,完全將生命交給祂管理。阿們。 聖經為主所作的見證 李耀先
經文:加拉太書三章14—16節 敬愛的兄弟姊妹朋友們平安!感謝父神的大愛!恩賜救主耶穌基督成了肉身來到世界,使罪人蒙恩得永生。全部聖經的話語都是見證基督所行的事實。敬請共同享受聖經中眾先知把基督的奧秘逐漸啟示和顯明,直到人類悟性可以接受全部的真理。從舊約到新約,把關於彌賽亞的啟示,簡單敘述如下: 關於彌賽亞的啟示 第一關於彌賽亞的來臨,神救世人的應許,最初記在聖經中的創世紀第三章。亞當始祖犯罪以後,父神便立刻詛咒撒旦在這一個詛咒中,有救贖的應許:「我又要叫你和女人被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被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女人後裔」主要勝利,勝過黑暗的權勢。知道這裡得著啟示,知道救主的人性和神帝性,「女人的後裔」,這乃是祂的人性。在神和撒旦,光明與黑暗兩種權勢鬥爭之中,那最後的勝利乃屬於「女人的後裔」,祂要傷撒旦的頭。這當然又證明救主的神性。 第二創世紀廿二章18節: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這不是泛指一般的後裔而言,乃是特指基督一人而言。神的應許,並不是指著亞伯拉罕的眾子孫,乃是特指「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萬國都必因祂得福。」(加三14—16)。這裡所稱的福,以及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乃是指救贖的應許而言。所以說:亞伯拉罕歡歡喜喜仰望祂的日子,既看見了基督,就快樂;主也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59)。這又可證明,那所預言的人類要藉著祂得救的那位,「女人的後裔」和亞伯拉罕的子孫,乃是真人又是真神。祂不能作亞伯拉罕的後裔,除非祂是真人;祂不能作人類的救主,除非祂是在亞伯拉罕以前自有永有的神。 摩西所作的預言 第三在申命記十八章18—19節看到,神藉著摩西所作顯著的預言。在撒母耳下七章12—16節,又看到神給大衛極大的應許。我們在所羅門王身上,已經看到應許應驗,馬太福音一章1節,路加福音一章32—33節,希伯來書的著者複在一章5節,把神在撒母耳記下七章14節對大衛王的應許以及詩篇二篇7—8兩節,特別應用在基督身上;又把詩篇四十五篇6節應用在基督身上。大衛被聖靈感動,曾稱祂為主;這些話,到後來便完全應驗。馬太福音廿二44—46章甜—鉗節,詩篇 二0篇,描寫祂為再來的王:詩九十六篇,複歡呼讚美,歌頌耶和華作王,要用公義審判世界,統治萬邦。 第四以賽亞書對於彌賽亞的預言,尤有豐富的記載。關於彌賽亞的兆頭:「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祂起名以馬內利。」以賽亞書七章14節:馬太福音記載耶穌誕生,說這是先知預言的應驗,並對「以馬內利」加以解釋,說是「神與我們同在」。馬太福音一章23節:這乃是神藉著人的肉身顯現。 人性和神性的表現 以賽亞書九章6—7兩節:一方面清楚表明了耶穌基督的人性和神性;一方面又宣告祂的政權乃建立在公平和公義之上,且必治理全地,直到永遠。以賽亞書十一章又用象徵的筆法,描寫彌賽亞統治的黃金時代;那時和平公義,必戰勝強暴,得到最後勝利。以賽亞書十一章4節和啟示錄十九章15節:前後呼應,不約而同;這便叫我們無法否認,以賽亞先知和使徒約翰,乃顯然在寫同一個人。以賽亞書卅五章5—10節:預言基督所行的各種神蹟,正是以後主耶穌答覆施洗約翰門徒的話,證明祂是行這些神蹟的彌賽亞。馬太福音十一章4—5節:以賽亞書四十二章1—7節:以賽亞先知預言祂要在地上設立公理,特別提到祂要作外邦人的光,將公義傳給外邦;這是以後福音時代的特徵。以賽亞書四十九章6節;又作同樣的預言。這和路加福音二章29—32節;西面稱頌神的話,前後相符,完全一致。保羅在使徒行傳中特別提到這項應許,說祂要施行救恩,直到地極!使徒行傳十三章47節:弟兄姊妹們!關於彌賽亞的預言,說得最詳細最逼真的,在以賽亞書五十二13—15節和五十三章全章。從這裡,使我們又明顯地看到一個真理,便是主基督為受苦,乃是義人的代替不義;這乃是世人罪蒙赦免,得蒙救贖的唯一根據!以賽亞書六十五章17—25節和六十六章22—23節;又看到在新天新地中神國度的榮耀。這乃是救主的工作完成的結果,那時天國的福音必傳遍天下,世界人類必轉向公義。 第五耶利米書記載彌賽亞預言。耶利米書廿二章5,6兩節;那時使神的子民復興;乃是大衛的後裔;乃是一君王;祂的國度不是建立在政治軍事的力量上面,乃是建立在智慧,功名,和公義上;祂被稱為「苗裔」,這個名稱在以賽亞書中,乃是指彌賽亞說的;祂的統治,必使天下安享太平;祂是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君王和祭司的職份 耶和米書卅三章14—18節:又作同樣的預言,宣告祂的君王和祭司的職份,必藉著公義的苗裔的工作,永遠建立。 第六但以理書二章31—44節:預言彌賽亞國度來臨之前,有四個世界帝國;但是祂的國度必滅絕一切其他國度,存到永遠。 第七彌迦書五章2—5節:有一個著名的預言,便是宣告救主耶穌要降生在伯利恒。是以色列所有神的子民的統治者。祂雖為女人所生,降世為人,但祂卻在亙古之始即已存在。祂的統治,乃是神能力的政棹,必彰顯神的屬靈性和榮耀。祂的權柄,必統攝全地。祂統治的結果,必使地上有真正的和平與完美的福樂。這段經文猶太人也都熟。彌迦先知預書,在馬太福音二章4—6節:完全應驗;當希律王查詢基督當生在何處的時候,祭司和文士便立即引證彌迦書五章2節答覆他。 第八撒迦利亞先知描寫救主:是一位君王。「祂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的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撒迦利亞書九章9節;在馬太福音廿一章1—10節完全應驗。本章10節:祂的權柄要普及全地。撒迦利亞書十一章12—13節,祂要為三十塊錢被章,又在馬太福音廿六章14—16節;完全應驗。撒迦利亞書十二章10節:神必對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而且許多人也要悔改,皈向救主。在使徒行傳二章4節有一部分應驗。撒迦利亞書十四章9節:預言祂的國度必定得勝,祂「必作全地的王」。第九章最後一書——瑪拉基先知預言祂和平公義統治的結果,無論外邦仁和猶太人,都要因祂得福。在本書——舊約結束之時,又預先指出,必差遣先知以利亞來為彌賽亞開路。到了四百年後,果然應驗,便是施洗約翰為主預備道路。馬太福音十一章4節又十七章10—13節完全顯明出來。舊約自始至終,關於救主的預言,在新約裡面都已在主耶穌基督身上應驗。這可從祂的降生,祂的教訓,祂的神蹟,祂的受死復活,祂的救贖工作,以及它所建立的國度,得到充分的證據。 幾種預表救恩的東西 全部舊約聖經所記,全是耶穌的見證,都是救主的預表。例如;始租犯罪,神制羔羊流血遮蓋罪身的「皮衣」,亞伯獻祭蒙神悅納,靠著稱義的「羔羊」,挪亞所造的「方舟」迎接亞伯拉罕的「麥基洗德」,順命致死,被獻在祭壇的「以撒」,代表以撒受死,掛在樹上的「公羊」,雅各所見頂天立地有神的使者上去下來的「天梯」,領以色列會眾出埃及的「摩西」,以色列會眾在曠野每天靠著生活由天而降的「嗎哪」,在曠野被擊打流出活水的「磐石」,在西方乃山上所造的「會幕」並會幕 的一切祭禮器具;作大祭司的「亞倫」,亞倫發芽的「杖」,被掛在杆子上的「銅蛇」,領會眾進迦南的「約書亞」,合神心意的「大衛王」,作平安王的「所羅門」,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的「約拿」,所以主耶穌當著祂的門徒和敵人的面前,指著猶太人的經典,對他們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凡先知書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請唱「聖經有永生」——(調用耶穌不改變)神的言語乃是聖經,為主作見證;查考聖經領受聖經,聖經有永生;主耶穌的話,是靈是生命;天天查考完全領受,生命更豐盛;阿們! 應許與律法
經文:加拉太書三章15—18節 保羅以應許與律法互相比較,而辯證因信稱義的福音真理。恩典比律法更早被神用於施恩給人。 一、既立定的約不能廢棄 保羅將人與人的立約,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相比。人的契約一旦成立在有效的期間不能單方面更改或增加或棄廢其條款。神與亞伯拉罕憑應許的所立的約既在律法之先,則神豈能因以後的律法而廢棄?(創十七1—17;十二1—3:廿二15—19)律法之約以人的遵行為基礎,人不遵行而廢法,應許之約根據神的信實恩典為基礎,人只要信即可。 二、應許的約是以基督為中心 這些應許不單是對亞伯拉罕,並且也對其子孫(創十三15;十五5;十七7—9;羅四13)。人立的約在立約人死後,若沒有合法的繼承人便要廢棄,但神向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可以由祂的子孫繼承,而所指的子孫不是許多人乃是指基督。基督是神與亞伯拉和所立「應許之約」的中心,是神所賜給亞伯拉罕和祂的子孫的最大福份,並且使一切在基督裡的人,都因信得著亞伯拉罕的福份。神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按物質(肉體)—直接關係猶太人,但按靈性說乃關係「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三、律法不能使應許歸於虛空 應許的約立定在先,經過430年後,才成立律法的約(參創十1—21;出廿四1—8),神絕不會因430年後與以色列人所建立律法之約,而把他先前的應許歸與虛空。在人猶不能因故毀約,神豈會片面取消祂的應許,祂言而有信(參羅三4,33;七28)。 四、神是憑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產業有二方面的意思,一指迦南地和亞伯拉罕屬肉體之子孫,另指神所賜下的一切屬靈的福份。保羅提出承受這種產業,承受的兩個原則:(一)本乎律法,(二)是憑應許。 神憑什麼將「產業」給亞伯拉罕?是憑應許,即恩典,此即信心原則。將產業賜給亞伯拉罕,是我們這些因信心而做了亞伯拉罕屬靈子孫的人,領受那應許中屬靈的「產業」即因信稱義之福(參弗一14)的樣本。 猶太主義派的基督徒的錯誤,是把摩西律法引用到所應許的救恩,以律法作為得救的條件,但律法不是要做罪人得救的方法,萬民得救乃是靠主的救恩。
律法的功用
經文:加拉太書三章19—22節 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15節強調應許,輕視律法(徒廿一21—28),因此使人對律法的意義和目的起了懷疑,保羅在本段回答這個問題(19,20),以說明律法的真實功用。 一、律法本是為過犯添上的 律法的功用就是世人知罪(羅三20),這是神最初頒佈律法的目的,不是要叫人靠著得救,乃是為救恩作準備工作,律法既不能勝過罪惡也不能將人從罪中救出來。「原是為過犯添上的」,添上一語表示律法對於「約」及其應許是後加的,附帶的和補充的(羅五20),律法原來有特別目的,並為有限的時間而增加的。人由律法知罪而不能自救,要相信一位救主基督,就是那蒙應許的子孫,基督是神應許的約的主要內容。 二、律法的設立與中保 天使不是律法的制定者,也不是創始者(出廿1以下;羅七22—25;八7;九4)它所扮演的角色是媒介。首先提及天使參與頒賜律法的是申命記卅三章2節;新約也提及此事(徒七38—53;來二2),本節所說的中保指摩西,他從神接受律法傳給百姓(出卅一18;卅三15—19 ),新約除本節之外,中保的稱號是指基督。 保羅曾指出律法和恩典的分別;律法是輔助應許,因為特別的目的而增加的,有時間性的,如今他又指比律法和應許的不同,因律法不是由神直接頒給百姓,乃是間接的經由天使和中間人給的,本節所強調的律法比應許小,福音則較律法為佳。神的約及其應許不是藉著中人處於兩者間所辦理的事,是神直接行應許的,神直接與受恩惠的人接觸,神直接傳給人的約是神主動立的。 三、律法與應許是互顯其功用的 律法和應許皆來自一位神,卻互相地處嗎?保羅說斷乎不是,然後說明如何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意即若神會藉著摩西傳一個人們所能以守得全備而生的律法之「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人們就誠然可憑守律法稱義了),因為沒有能賜生命的律法。 律法只叫人知罪,除了靠神的憐憫以外,人沒有盼望脫離罪的束縛,人想自己努力脫罪是徒勞無功,人的思想、行動、努力、理想動機,所有人類的生活,社會和環境,都受制於罪的勢力範圍,被罪污染詛咒之下,受罪支配,神所應許賜的福,只賜給那些信耶穌基督的人能得救。 律法使人知罪,充其量只能使人自知才拙軟弱,而能尋求更有效的救恩,律法對得救沒有功勞,得救是靠應許的約,即基督耶穌。
律法的功用
經文:加拉太書三章23—29節 猶太主義者勸誘加拉太的信徒要像猶太人一樣履行律法。因此保羅在本段,要使他們相信基督降世以前,在律法底下的人,一個受管束和被囚禁的時期。 一、律法是我們蒙訓的師父(加三23—25) 耶穌降生之前,是受律法管束的時代;耶穌降生之後,是信心與自由的時代。這二個時代的差別,並非在律法時代沒有信心(加三6,11,17,18;來十一),也不是在信心來到之後就沒有(道德)律法(加三13,14;六2)。其差別是當基督降生成為肉身時,信心的對象清楚的顯現了,即基督已來到,信祂得救,所以舊約的聖徒是瞻望那要來到的救主,而新約的聖徒,則回顧那已經來到的救主(參加三8 ) 律法的功用只是暫時看管我們,本身雖不能使我們稱義,但卻能引我們到基督跟前,使我們因信稱義,律法不是神的舊法,不是應許之約的內容,但卻是神引領人接受祂救法的一種工具,它並非被廢棄,也不是與應許反對,而是一條橋樑,引人到恩典中,救恩已完成,我們就不在「師傅」之手下了。 二、現今信徒的地位(加三26—29) 律法既是引我們認識基督,我們已經認識基督的人,得著什麼福份呢? (一)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加三26),除了基督以外不能便我們與神發生關係(參約十四6 ;徒四12;羅八9;提前二5;約壹四13—15),認識基督之福即先做神之子。 (二)受洗歸入基督(加三27),表示受洗者與基督發生了密切的關係,做基督的門徒,分享基督所賜一切特權,並領受基督所賜的一切福氣,「披戴基督」,是外表穿戴基督為衣服,要能使人看出屬基督的身份,就是在受洗與基督聯合,在德性上與基督一樣,披帶督不是終點乃是起點。從那時起要繼續與基督聯合,生活行為都要顯出基督的特性。 (三)並不分國籍、職業、性別(加三28),在基督裡成為一無國籍、民族、文化之分別,大家同樣是罪人(羅三23),也憑同一條件蒙恩召。這並不是說再沒有種族、社會、性別之分,也不是合為一個國家,此乃說明神的兒子有同樣特權,在十字架下和神的家裡,並不計較區別他的出身、國籍、才能、財富、階級及性別。 (四)應許承受產業(加三29),外邦人因信而作亞伯拉罕之子孫,按屬靈的意義是承受屬靈的產業,承受一切屬靈的福份(弗一3;來九15),基督徒是有福的,因為有大應許。 教會的指望 鄭沛然
經文:加拉太書三章26—28節 五旬節聖靈降臨,教會就在那時產生,因為在那一天,有三千人聽了彼得所傳的福音悔改信主得救了,所以教會時代是聖靈時代,也是恩典的時代,因為「凡信基督耶穌的,都是神的兒子,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在基督耶穌都合而為一了。」(加三26—28) 教會與基督合而為一,乃是我們藉著信與祂合而為一。但是這合而為一也是由聖靈所賜的。(弗四3)所以教會是屬於基督的,因為教會是祂的身體。(弗一32)這身體就是主所造的新人——教會。(弗二15)這新人是由七種特點構成的: (一)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羅十二5) (二)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是自主的。都是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 (三)一個指望。 (四)一主。 (五)一信。 (六)一洗。 (七)一神。 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眾人也就是教會。(弗四4—6) 身體的五官四肢是彰顯人的心思,意志,情感的工具。 照樣教會是神藉著百般的智慧聰明,為要來彰顯基督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的工具。(弗三10;林前一30) 所以教會是基督道成肉身在地上的延續,也就是聖靈藉著教會在地上榮耀基督的見證。經上又說:基督和教會如同葡萄樹和枝子,也如同新郎和新婦,這屬靈連合的奧秘,是屬世的人所不能瞭解的。但是基督和教會是合而為一的,是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可十9 ) 可見,教會在神的眼光中是有崇高的地位,所以神將寶貴,和極大的應許賜給教會。 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又使我們與祂的性情有分,教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我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我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豫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因此我們是大有喜樂。(彼前一3—6)經上又記:教會所有信徒在神的面前是同等的地位。 同一位的父神。(羅八15;約廿17) 同是一家的人。(加六10) 同是神的僕人。(彼前二16) 同是用耶穌基督的寶血買來歸於神的。(啟五9) 同受一位聖靈蓋了印的(弗二13) 現今是恩典時代,就是教會時代,教會從神的恩典得拯救,教會被提也就是恩典時代的結束。教會被提而成為基督的新婦這是教會榮耀的指望。因為教會在地上是寄居的,(彼前一17)所仰望的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降臨,因主曾說祂去是為我們豫備地方去,祂若為我們豫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我們到祂那裡去。祂在那裡,叫我們也在那裡。(約十四23)這些話是對教會說的。主再來接教會與祂同在,這實在是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因為教會被提到空中與主永遠同在,這是福音的奧秘。(弗三5) 所以保羅說:「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林前十五51) 「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祂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與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6,17) 被提,所包括的四方面: (一)取去。(二)提升。(三)改變。(四)誇勝。這四方面是在一霎時眨眼之間完成的。 (1)取去。就是攫取而去,如同保羅在暴徒圍攻下被羅馬兵搶出來的意思。(徒廿三10) (2)提升。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四17) (3)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那時我們這卑賤的身體,就要改變成為榮耀身體(腓三21),這必朽壞的身體,就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就變成不死的。」(林前十五51—53;腓三21) (4)誇勝。這時已經死的信徒必先復活,而我們這活著的信徒都要改變,正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呢?死啊!你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神,使我們藉著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十五51—56) 教會被提是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我們的恩典。(彼前一13)也是我們身體的得贖。(羅八23)被提乃是各肢體互相聯合成為新婦。因為那時已死的信徒復活,和活著的信徒同時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這是基督與教會的大勝利。因為撒但是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到時基督和教會正要聚集在這個被撒但佔領的空中慶祝大勝利。因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撒但要被摔下地上。(啟十二9)這時我們要歡喜快樂,因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啟十九7) 那時我們這屬靈榮耀身體,不再受魂及身子的拘束,得來往自如,不受空間和時間的限制,本來羞辱的身體,如今改變為榮耀的身體,不再饑,不再渴,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賽四九10;啟七16—17;廿一4)這時我們酷像基督,因為我們必要像祂,也必得見祂的真體,完全和主榮耀身體相似。(約壹三2;腓三21) 但是那時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受工作的審判,照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結果有的要得賞賜,有的要受虧損,但自己卻要得救。(林前三14—15) 從以上的真理看來,被提是靠主的恩典,因為是身體的得贖,我們靈魂得拯救,既然是本乎神的恩典,照樣身體的得贖也是本乎神的恩典。但是得賞賜就要按著我們本身所行的受報。因此保羅勸勉信徒說:「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的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