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第四章短篇信息 目錄: 新舊約裡的律法和恩典 加四1—5
(何曉東) 兒子與奴僕 加四1—7 降生、升天,再來 加四4—7;四19 (邵慶彰) 及至時候滿足 加四5—6 (羅腓力) 認識神 加四 8—11 待基督成形於爾 加四12—20 (張逢昌) 二性決鬬與其結局 加四22—23 (湯約翰) 新舊約裡的律法和恩典 何曉東
經文:加拉太書四章1—5節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豫定的時候來到,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于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四1—5) 很多人問,在新約裡有沒有律法?舊約裡有沒有恩典?如果新約裡面沒有律法,是否神廢去了律法?如果舊約裡面沒有恩典,那麼是否舊約裡面的人都不得救呢? 新約時代和舊約時代的分別,往往使初信主的人有些摸不清楚。加拉太書四章,那五節聖經講得很清楚,我們都知道,舊約裡面敬拜神的人,都是得救的。不錯,舊約裡面也有恩典,但是舊約裡面的恩典乃是未來的,不像在新約時代,恩典是已經來的了。舊約裡的人得救是得救,但是在主耶穌未來之前,按當時的情形來說,暫時他們不能算是得救的。在今天,一個人信了耶穌之後,他見證說,他是得救了,現在我已經得救丁。但假如在舊約時代,你問一個敬拜神的猶太人:「你得救了沒有?」我想他一定會告訴你說:「我目前還沒有得救,因為我現在是律法底下,將來有一天,神會派一位救世主—基督來,把我從律法底下贖出來,那時候我才能說是得救。」 所以舊約裡的人得救雖然是得救,不過是在將來。 在舊約裡面很少講到人死後靈魂要到那裡去,將來要發生什麼事情,凡是所提到的死後去處都是指陰間。 連那位扶著杖敬拜主的雅各,也說他自己要下到陰間去。(創四二38)在舊約裡面不論是敬拜主的猶太人也好,外邦人也好,他們死後一律都下到陰問。不過在陰間有樂園部份,是為義人(敬拜神的人),黑暗部份,是為不信者的人,雙方可以通話,但是其中卻有深淵限定。(見路加福音裡財主和拉撒路的事情。) 一直到主耶穌死後復活升天,才把那所有舊約裡死了的靈魂一起帶上天去。以弗所書四章8節:「所以經上說: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有的翻成「那被擄掠的。)……」 所以在新約裡死了的人,魂都升上天去,不再下到陰間了,因此在舊約時代,敬拜神的猶太人,雖然將來要得救,但是在當時的情形,乃是「與奴僕毫無分別。」他們被看管在律法之下,律法的用途乃是要那些猶太人時時刻刻知道自己是罪人,要等候將來有一位救世主來救他們。所以在律法底下,他們要受割禮,守節期,禁戒某種食物,常常要獻祭,這些規條並不能使他們免罪,只能使他們知罪。因為只有知道自己是一個罪人,才會希望救贖。律法在一方面讓猶太人知道他們是罪人,另一方面又使猶太人知道他們將來要被救贖,所以聖經上才說,律法乃是訓蒙的師傅,引導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猶太人有了律法,所以猶太人才會因著律法,知道自己是罪人。因著知道自己是罪人,才會知道將來有一位救世主要來救他們。外邦人沒有律法,所以就不知道自己是罪人,既不知道自己是罪人,當然也不會知道將來有一位就是主要來救他們了。 舊約裡敬拜神的人,不論是先知也好,君王也好、祭司也好,雖然他們將來都要得救,但是在他們活著的時候,他們的地位和福份,與我們今天新約時代的基督徒有很大的分別。 (一)在身份上,他們還不是兒女的身份,我們新約時代重生得救的人可以稱神為「阿爸父」!但是舊約裡的人只能稱「萬君之耶和華」,連信心之父亞伯拉罕,聖經上只說他是神的朋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5—6) 可是在舊約裡的人,他們活潑時候仍然是奴僕的身份,不是兒女的身份。要得到兒女的身份必須要待在耶穌降世,死了,復活,升天,才能有的。舊約裡的人,他們的靈魂在天上,今天雖然也是兒女的身份,但是至少在他們當日活在世上的時候,並不是兒女的身份,而是奴僕的身份。 (二)新約信徒乃是天國裡的人,舊約敬拜神的人在他們活著的時候,天國尚末降臨。主耶穌說: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大過施洗約翰,但是天國裡最小的都比他大。(太十一11—12)施洗約翰是生在新舊約之間,但是他還是舊約裡的人。新約真正開始是在五旬節聖靈降臨之後。天國裡的人能明白神創世以來的奧秘,神的靈住在他們裡面,神人合一。今天重生得救的人,都明白神的救贖,但是施洗約翰不明白而只知道一部份。如果他完全明白神的救贖奧秘,他決不會在監獄裡打發兩個門徒來問耶穌:「那將來要的是禰麼?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 (三)新約信徒是已經被稱為義人,他們不再是罪人了。他們在神的眼中已經被潔淨的,因為主耶穌基督已經為他們死了。主的寶血已經洗淨了他們一切的罪,但是在舊約裡面的人,他們仍然是罪人,是污穢的,可詛咒的。他們的潔淨,是在將來,而不是在當時,今天這些人的靈魂在天上是稱義的潔淨的,但卻不是在他們活在世界上的時候。 所以舊約裡面有恩典,不過是在將來。而新約裡面也有律法,但不再是看管人,定人罪的律法,而是顯出神恩典的律法。人誠然不能靠行律法稱義,但是人到底是稱義了,乃是因著信。人的行為不能滿足律法上的要求,因為人有原罪和本罪,即使一個一個生到老都沒有犯過罪一次罪的話,但是他有原罪,就是從亞當傳下來的那個罪,還是有的。事實上有一個人既有了原罪來的。神就訂下另一個辦法,使人因信耶穌基督,而滿足了律法。我們原是亞當的後代,亞當不能滿足律法,他是第一個犯了律法。所以我們也不能靠行律法稱義,如今耶穌基督是我們第二個亞當,祂沒有原罪和本罪,只有祂才能滿足律法上的要求。我們否定了亞當,而接受了耶穌基督,祂的義加在我們身上,所以我們也能滿足了律法。如果律法能開口說話,他一定會那樣說:「我是律法,你們這些人一定要滿足我的要求。你們靠你們自己的行為滿足不了我的要求,因為你們都是罪人,但是唯一的辦法就是相信耶穌基督,你們相信了耶穌才能成全了律法。」律法是必須被成全的,這是神所訂的標準。我們既信了耶穌,就成全了神的律法,這就是恩典,如果律法不須要成全的話,那麼基督也不必上十字架了,總而言之,恩典和律法在舊約裡面都是未來的,和未成全的。但是在新約時代卻都是已經來臨和已經成全的。舊約裡敬拜神的人雖然在活著的時候享受不到,但是今天他們的靈魂在天上也仍然和我們同樣地享受到。(舊約裡只有兩個是特殊的,就是以諾和以利亞,以諾亞和以利亞二人沒有死就升天)。 那麼新約時代的信徒有甚麼要遵守的呢?有!過去舊約裡的人做律法的奴僕,所以要遵守律法,新約裡的信徒是神的兒女,兒女要遵守父親的話。所以基督要遵行神的話因為他們是神的兒女。主耶穌說:「有了我的話又遵守的,這人有福了。」神的話藉著聖經,聖靈讓我們清楚明白,我們既已有了基督在我們心中,神的話不像舊約律法,乃是容易遵守的。
兒子與奴僕
經文:加拉太書四章1—7節 聖經雖然在這裡開始新的一章,但並不是另一個題目的開始,在下一段四章1—7節與前段三章23—29節的思想是連續的,說明前在律法下受約束的時期,和現在享受神兒子自由的不同。 一、舊約信徒如孩童(加四1—3) 孩童指未成年者(太廿一16;林前十三11),當時的律法與習慣孩童上未成年時需受監護人的管轄,沒有資格履行為人合的法律行為,不能接管財產,地位與家僕無異。舊約下的信徒不是奴隸卻與奴隸沒有分別,都在管家的手下;他們學習律法禮儀,但未真正支取屬靈的祝福。 師傅與管家意思都指律法,舊約一切的律法,各種潔淨的禮儀,節期都是訓練選民知道將來如何承受父親的產業(加四2)按當時的習慣孩童也有一定的時候,他才被視為「成人」可以承受父親的產業(加四2)按當時的習慣孩童也有一定的時候;他才被視為「成人」可以承受父親的產業(此句的靈意是律法時期滿足,神預定恩典時期來到,選民就不在法律下)。猶太與外邦基督都一樣,以前受管束,因基督降臨後,身份與情況改變了,因此得釋放,不在律法下,不是奴僕了。 二、新約信徒為兒子(加四4—7) 新約信徒為何勝於舊約,保羅在這幾節中分為三方面說明: (一)得見子的名份——有兒子的地位(加四4—5)。「及至時候滿足了」,神起初所豫定的,向一正確的目標繼續運行沒有偶然發生的事,基督降生的時間是在神的旨意和計畫中決定的,及猶太人律法的準備工作完成,達到成熟的時候,羅馬在地中海岸建立聯合的中央政府,便利基督的福音傳播。這時候基督降世為我們付出代價,使我們可以得著兒子的名份,這特權從以色列伸展到全世界。 (二)得兒子的靈——有兒子的生命(加四6)。因為是神的兒子,就能領受聖靈(約十四17)聖靈住在信徒心中,是我們領受了神的兒子生命的憑據,我們得著永生神的生命,就是由聖靈的工作(約三5,15—16),信徒既領受了神的生命和祂的靈,就可以親密的叫神阿爸父。 (三)得兒子的產業——有兒子的權利(加四4—7)。我們既有兒子的靈,就不再是奴僕,乃是後嗣了,後嗣就是承受產業的人,產業關係永生的種種福樂。在信仰裡婦女也包括在神的裡面(約三28),她們也是神的後嗣(約三29),猶太人和外邦的信徒都是同做後嗣,祂接納我們為兒子,作後嗣,我們是照著祂的應許承受產業的(約三29)。
降生、升天、再來 邵慶彰
經文:加拉太書四章4—7節;四章19節 全球的人類熙熙攘攘,熱烈沸騰的慶祝降生節,降生節到底是一個怎樣的季節呢?根據一般人的心理反映,可知他們慶祝降生節至少有三種不同的意向: (一)多人以為降生是一個歡呼快樂的季節,人人面對面時都互祝「聖誕快樂」,電臺,報紙,雜誌,電視所有的篇幅,所有的節目都以歡呼慶祝聖誕為中心,社團、酒吧、夜總會;甚至崇奉佛爺的佛教徒也都抵擋不住這歡呼的急進洪流,隨風入俗的盲從慶祝。 (二)多人以為降生節是互送禮物,互致溫情的一個季節,久違的親友、心愛的情人、患疾病的病者,在這萬重歡騰的季節,互贈一份珍重的禮物,會更增添不少人情意味。 (三)多人以為降生節是廣行善事,濟貧扶困的季節,一般仁翁善士每年降生節,總伸出施捨的手向孤苦貧窮的人施與一點恩惠,向病弱無依的人布散一點慰藉,向孤寡稚弱的人表示一點溫情。可是,降生節到底是怎樣的季節呢? 一、道成肉身,降生人間 主耶穌,神獨生子,本居天堂榮華富貴,是無罪聖潔尊榮的主。為著愛世人,拯救世人從罪惡過犯之中,進入光明得救的道路,祂便按著神所定時候,從童女誕生,在大衛的小城伯利恒,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耶穌降生在猶大的伯利恒,地當歐(白種),亞(黃種)、非(黑種)之間。表明神救恩是要臨到世界各族各種的人。主來到世間不是以榮耀威赫的形像來到,乃是降卑紆尊,取了人的形像,作了奴僕的樣式,降生在卑微污穢的馬廄中,為著拯救我們,使凡信者得稱為神的兒女,靠著祂救贖的大功,隨時隨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著蒙憐憫、得恩惠;做隨時的幫助,把生在律法下的我們贖出來,使我們不必再受罪的束縛和法律的制裁。 二、神之子,誕生在人心中 主耶穌降生在世上,是為世人走十字架受苦受辱的道路,但祂不僅是具體的降生在猶大的伯利恒,祂乃是降生在每個世人的心中。可惜多少頑梗不化的世人卻不信祂,也不接待祂,不跟隨祂,反將祂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受埋葬,神的大能卻叫祂從死裡復活,使祂升天,然後從聖善的靈降下,住在我們的心中,使我們信的人都有聖靈的印記,都得重生的生命。都得聖經的應許:「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弛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的得著兒子的名份,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加四4—7)所以主耶穌第二次的降生,比第一次降生的意義更為重要。第一次來是道成肉身,宣告救人的福音。第二次來乃是宣告我們是神的兒女,把我們的身份和地位提高,所以,我們紀念降生節,不但要讓耶穌降生在我們的心中,且要讓它的生命在我們的裡面漸漸長成,使我們能活出像祂的樣式,充充滿滿的有恩典和真理的表現,正如保羅囑望於加拉太教會的信徒說:「小子阿,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加四19)。 三、與祂一體,同掌王權 主耶穌不但降生在地上,降生在我們的心中,用祂奇妙的變化,使祂成形在我們的心中,使我們的身份地位被提高,成為神的兒女。更寶貴的是祂要使我們將來同祂在宇宙間同掌權。那時,祂要將我們改變成一個榮耀的形像,使我們不再受地心的吸力,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與祂成為一體在空中相見,然後與祂同來在地面上做王統治列國,直到永遠。所以主耶穌的降生不但使我們得救贖,不但讓祂長大成形在我們的心裡,更重要是要讓我們得以和祂相見,同成一體、成君尊、為祭司、掌主權、統管列國。所以,我們慶祝降生節,若不接受祂降生在我們的心中,降生節便與我們無關無系了。 及至時候滿足 羅腓力
經文:加拉太書四章5—6節 神從祂永遠的計畫中,早已定意救贖世人,為人類安排救恩。在世界史的演變中我們看到基督的降生是有神的計畫與步驟。基督陣世為必然的事,因祂已有定旨,但基督什麼時候降世,神何時差祂的兒子?必要待時機的成熟。我們以冷靜的眼光去看歷史,便知道基督是歷史的中心。基督降生以前的歷史是指向著基督的降生,等候著時機的成熟。基督降生以後的歷史是往後指向基督的道成肉身,受死與復活。在歷史的演變中有幕後的安排者,就是神自己。祂在時候滿足的時候就差遣祂的兒子。 現在讓我們看基督降生時,世界已作了怎樣的準備,那時是怎樣一個成熟的時機。當主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彼拉多為基督寫了一個名號:「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這牌子的文字有三種。牌子是一個,文字卻有三,那三種文字呢?就是「希伯來,羅馬(拉丁文),希利尼(希臘文)」。(見約十九19—20)這三種文字,意味到三個國家,便是猶太國,希臘國,與羅馬帝國。這三個國家共有三個重要城市,就是耶路撒冷,雅典與羅馬。耶路撒冷是當時的宗教中心,雅典是哲學與文學的中心,羅馬是政權的中心。這三個國家的文化匯合便奠定了西方文化的基礎,西方的文化較進步,故有利於福音的推廣。基督就是誕生在這樣的一個時候。 當時羅馬人所拜的神,不但多而且虛渺神秘,羅馬人因當時接受希臘文化,亦採納希臘人所拜的假神,故他們所拜的神應有盡有,成為宗教大集成,正如經上說:「許多的神,許多的主。」(林前八5)當時的宗教又與政治混為一談,許多的宗教祭禮與政治集會同時舉行。該撒奧古士督繼又准許人民叩拜祂的皇位,直至許多的羅馬皇帝接受人的敬拜,如同拜偶像一樣。希臘人與羅馬人接觸以後,道德一直走下坡,社會更行腐化。表明人需要救主,這是基督來是的反面準備。他們的多神信仰極為不智,亦有許多醒悟及此,故他們又注意到理智的探求。在主前第四至第二世紀的學者如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他們領導著理智的探求,注意邏輯,形而上學與認識論。他們所考究的主要有: (一)大自然的解釋。(二)宇宙的秩序。(三)善的定義。(四)靈魂不滅論。他們的智力發達了,許多以前未想到的問題現在想到了,所以他們能提出許多問題來,善於發問題的人士有高度學養的人。可是他們卻找不出正確答案來。直等到基督降生才把道胳、真理、生命顯明出來。凡此種種都是基督來世的反面準備,使人知道基督降世的重要。能解答宇宙及人生的謎。 基督降生時希臘文為世界語,新約聖經是以希臘文寫的,這種希臘文不是現代的希臘文,而是當時普通應用的希臘文。主前第三世紀時,亞歷山大征服的地方甚廣,他的士兵把希臘文帶到帝國的邊緣。有了像世界語的流行語文,對福音的遍傳很有幫助,而且使徒們有這美麗而準確的文字,把神從所得的啟示寫出來就是新約聖經,基督就是在希臘文流行之時誕生的。祂的降生不但是應時的,且是合時的。 由主前(西元前)二十七年至主後四七六年,羅馬帝國擴張範圍甚廣,包括有歐洲的西北部,亞洲的西部,菲洲的北部。包括有歐亞菲三洲。在帝國範圍內有埃及人,希臘人,羅馬人,猶太人,德國人,哥爾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這個帝國的系統有助於聖教的流傳,請看以下例證: 一、羅馬的律法 羅馬的律法甚為著名,現代的許多律法均以羅馬律法為借鏡。有了統一的律法,這大帝國的思想較為統一,主道一經流行則受封廣大群眾的歡迎。 二、太平盛世 基督降生時許多戰事均暫告一段落,否則使徒保羅在較後的日子,難以在旅行佈道的偉業上取得成功。在該撒奧古士督以前這種旅行宣傳活動簡直難到不堰想像。 三、羅馬的公路 「條條大道通羅馬」。公路的主幹甚是堅固,直至現在還有留存應用的一部份。這公路與基督來世有甚麼關係呢?有了公路,消息就可以迅速的傳遞。這正是福音流傳所需要的工具。 四、羅馬帝國的教育 當時相當重要的城鎮均有學校,每校至少有三位教師,教授修辭學,與解釋名著,這些教師們把希臘文化傳播,亦助於基督教的普傳。而且基督的信仰,是注重教與學的信仰。 五、羅馬帝國的軍隊 把希望兼羅馬的文化帶往所至之處有助福音的流傳。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遺訑的兒子」,在異邦的國度中,我們已經見到時候滿足,時機成熟。現在我們又看看猶太國,神的選民怎樣為基督的降世作了準備。猶太人是神所分別的國民。自從亞伯拉罕時起,他們就從別的民族分別出來。這分別的目的是要教育他們,使他們知道神的威嚴與聖潔。使他們知道人的罪惡與困境。為什麼神要將律法給以色列人遵守呢?這是加緊的教育,神藉著顯現與神蹟使他們深知神是有位格的神,是全能的神。又藉著誡命復蘇他們對罪的感覺。舊約的祭禮是教育他們知道赦罪的可能,及與神親近並非絕不可能的。基督未來以前神的百姓必要準備好。神且藉著預書叫秘的百姓知道彌賽亞的降臨。在舊約中關於基督降臨的預言不勝枚舉,神又藉著豫表叫他們曉得:如亞當預表基督,為末後亞當,為新族類的元首。亞倫預表基督為大祭司,替我們代求。約書亞預表基督為救主,約書亞的名義為「耶和華救主」。以撒娶利百加預表基督是新郎迎娶召出來的新婦,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以撒被獻預表基督順從至死。摩西舉銅蛇預表基督的十架救功。這許許多多的預表都是為要教育以色列人曉得基督的降生與任務。以色列人接受神的教育很嚴,甚至遭懲治,被擄到外邦去,因為他們背叛神,去拜外邦的偶像,他們付上極大的代價去接受這種教育,但被擄卻有兩種主要的效果: (一)一神信仰能以根深蒂固的深入以色列人心裡。以後他們設立會堂,用以保存及廣傳那與世不同的一神信仰。 (二)猶太人被分散在各國。他們被擄到各國,有了旅途和交易的常識,這個猶太民族由農業與畜牧轉而為商業的民族。在貿易上他們與各國的人接觸相處,他們把一神的信仰同時向外傳去。一切多神信仰的外邦人就更易接受福音了。我們已經見到基督降生時的外邦列國與猶太,都是預備主道,好讓基督的來臨及救贖之道的引發。 「神差遣祂的兒子」含義有二: (一)基督的先存,祂未被差遣來世以先,已經存在,祂是自有永有的。 (二)基督的神性。祂為神兒子。父與子間有不同的位格,否則父何能差子?「為女所生」,言基督道成肉身的人性。(這裡只當馬利亞是常人是女子。)「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包括外邦,猶太,羅二14)贖出來。」這是何等隆重大事呢?難怪基督未來以先做下這麼多的準備工作。 縱觀各點,我們確信歷史演變的幕後有安排者在。神奇妙地為基督預備了道路。且現今神仍在作預備的工作,預備什麼呢?仍是預備基督的來臨,因基督必要再來。當我們慶祝聖誕的時候有否想到祂再來的真確?我們已作充份的準備了嗎? 認識神
經文:加拉太書四章8—11節 本段是保羅提醒加拉太信徒,他們從前不認識神時,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現在卻因認識神的緣故,被神拯救到美好的地步,將律法下與恩典下作比較,有顯著的分別。 一、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加四8) 加拉太地方的信徒從前不認識神,不認識神實在是最大的損失和愚昧,也是人生最大的危險,他們不認識神時就作偶像的奴僕。保羅說:「本來不是神的」,這話包括很廣泛,不但指偶像不是神,還有好些事物也不是神,如最終的娛樂,我們內心所崇拜的虛榮。凡是所喜愛崇拜的不論是人物、學說、或任何主義,在我們心中居首位的,我們都成了他的奴僕。感謝神,我們現今已因福音的大能,叫我們免得再作奴僕,而認識神 二、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加四9) 上節是未認識神的光景,本節是認識神現今的光景,正好成為對比。主耶穌說:「認識禰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禰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 ) 信仰就是認識神的意思,凡所有的宗教禮儀、規條、律法,無非是教訓人認識神。我們所信仰、敬拜、事奉的並不是這些禮儀、規條,乃是神,惟有神是我們敬拜的目標,我們因信福音認識上帶。 我們未認識神以先,早已被神所認識,神知道我們的一切。所以認識神是雙方面的;加拉太人不但認識神,也被神所認識,可見他們與神之間的認識是真正的彼此認識。舊約的律法對拯救人脫離罪是無用的小學,加拉太的信徒,既認識神,就如進如中學、大學為何又回到小學? 三、我為你們害怕(加四10—11) 保羅為加拉太人去遵守猶太人所遵守的條例擔憂,因他們受猶太主義的影晌已經相當嚴重,那些猶太的假師傅,不但叫加拉太人受割禮,也叫他們守舊約的律法,守安息日及守節期等。今日信徒也應該反省,不可過於注重外表的禮儀:規條,屬世的節日及一切人間無意義的遺傳,若過份注意這些,反會妨害我們屬靈追求神的進步。 加拉太信徒在真道上離開使徒的期望逾來逾遠,因此保羅深覺失望,特別提醒他們應當以追求認識神為滿足,而不是追求學習宗教的禮儀與習慣的誇耀。 待基督成行于爾 張逢昌
經文:加拉太書四章12—20節 加拉太人由於保羅的傳道,而聽到純正福音:人的得救不是靠律法,是靠基督的恩典。他們歡喜接受,在短時間內成立教會。保羅極為盼望,關於這些教會。 不料在保羅離開該地不久,有些猶太教主義的教師去傳異端的福音。保羅說這種道理是攪擾人的,輕浮的(加一7 ),加拉太人很快就受迷惑,將十字架的福音放棄,開倒車,用舊律法、守日、月、節、年等等舊行為,企圖得救。 因此十字架福音的意義失掉,怪現象怪形狀漸漸代替基督的形狀。保羅為此痛心疾首並指出猶太教主義的錯誤,然後他說:「我小子阿,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加四l)這句話在約翰的福音裡是一個特色,在保羅的書信中僅這一次提到。加拉太的信徒是保羅經過痛苦所生的,不是以一遍或少許努力產生,是保羅經過肚痛產生的小子。 「小子啊!」這句話與該教會的關係,不是尋常的,一位神學家解釋說:「這句話表示保羅的親切、溫柔;也表示信徒的軟弱。」對這些軟弱的信徒,保羅如母親般的關懷照顧,為他們的愚蠢而傷心,為了使他們恢復純正的福音,甘願再經生產的痛苦。 保羅以一片苦心所生的信徒、教會,想不到會失掉基督形狀,其恩想、生活、信仰都離開基督的福音很遠,是毀壞、變形的基督的形狀,正如保羅所說的:「別樣的福音。」而不是福音。 最可怕的是變形的福音。我們不怕正面的敵人,最可怕的是服務或宣揚或變形的福音。加爾文與路得改教拼命的原因,就是為改正變形的福音。 「成形」意即基督要成行在信徒的品性、人格、生活;成行在教會全體的信仰、思想、生活。如果基督的形狀被毀壞,或變形,就須再成形——必須再受生產痛苦。 保羅在起初為要再形成,他甘願再一次受生產之苦。基督教的歷史可以說是宗教改革的歷史,不只在十六世紀那次,而是在任何地方,不分時間,不論個人或教會,在信仰、田想、品性、生活,如有基督十字架的福音受變形,時時都要改革。 改革不論教會或個人都是為基督的形狀的再形成(林後十三5)。我們時時要察看,我們的自身或基督的教會有否形成真的基督的形狀? 加拉太的教會與信徒裡面,基督的形狀逐漸失去,就是放棄基督的恩典,而靠律法的行為。保羅為要使他們恢復純正的信仰,再經驗生產的痛苦。 自保羅以後,教會歷史皆有同樣的經驗。我們每年召開中會總會為的是什麼?豈非要持守教會有純正的福音,不是形成人形狀,而是基督的的形狀。基督的形狀形成在我們的教會,必形成在我們每人的心裡。初代教會的信徒被稱為「基督徒」,是因為他們思想、生活、信仰、品性、人格,皆帶有基督的形狀。而不只是在教會或總會才有基督的形狀。 所謂「有基督的形狀」,意思即是感激十架的恩典,體察十架的精神,背十字架的生活。保羅說:「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加六17)所謂印記,即是十架的生活,也就是形成基督的形狀。 有人說:「近代雖文明進步,但文明人沒有增加」。如果我們的教會增加,而真正的信徒不增加,我們必須反省,不是在數字上的報告,而是注意基督是否成形在信徒的信仰、思想、品性及生活中?保羅並不是說自己要做成基督的形狀在他們裡面,也沒有說在基督來做成,而是「到基督的形成在你們的心。」因為他知道這事是完全對神的恩典,成基督的形狀在我們身上,以共同進入第二世紀。 今年是「共同進入第二世紀」的第一年,這一次的總會也是「共同進入第二世紀」的頭一次總會。我們是站在歷史的交界,回想百年的歷史,我們感謝神,我們的歡欣慶祝已在去年六月達最高峯,但我們不能停滯在歡欣的階段,因為還有許多未得之地——許多靈魂未得救,須待我們拯救,因此我們在歡欣慶祝之餘,來開會討論,但是在未開會之前,我們必須先省察基督的形狀,有成於吾輩心裡否? 二性決鬥與其結局 湯約翰
經文:加拉太書四章22—23節 二性:「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的婦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加四22—23) 決鬥:(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這二性鬥歐之事,不但在亞伯拉罕的家中是如此;現在也有相仿的爭鬥,在基督徒之心中。使徒論到二兒相爭,便說:「現在也是這樣。」 結局:「然而經上是怎樣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在家中,有這二性,時常相爭,原是不相宜;一家的人,不能過平安日子。這事顯明通道的人,被拯救脫離一切罪,原是便宜之方法,更要叫心中交戰之事止息。如此基督能在心中作王,就無有內心的戰爭。先要注意「二性」,以撒未生之先,以實瑪利作主。他隨自己的意思,按著自己所願意的行。如今未經歷重生的人,也是如此隨己意而行,「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行事 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就是按著各人嗜好,隨便行事為人。 但一添了以撒則不然,他們家中乃被約束,相爭逼迫之舉動,就發起來了。以實瑪利戲笑以撒。以實瑪利是先生的,所以代表屬血氣的人,「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從肉身(血氣)生的就是肉身」。 以撒是後生的,便代表由應許而生的人,「從靈生的就是靈」。亞伯拉罕家中有兩樣的人,其來由,其心,其情,其愛惡,皆都不同。這二性同住在一個帳棚內,越在一處居住,越不相合。二性攪擾,家無有平安,難以忍耐。 我有一位朋友是給美國、印地安人講道。一次他講道以後有一聰明的少年印地安人前來,對講道的說:「我的經驗就是我裡面有雙印地安人,一人是良善的,一人是奸惡的」。通道的人,及至蒙神使他成聖,就把那奸惡的人逐出去。 這二性的經驗其實已顯明于羅馬七章17節:「既是這樣,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因此便有人說,我本身並不想作惡事,似乎我裡面有個勉強我作的。我並沒有意思生氣鬧脾氣;但裡面有個不由人的動機,他叫我作的。這二性的經驗也顯明在歌羅西書三章9—10節:「因為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舊人是因為私欲的迷惑,漸漸變壞的。 這二性經歷之所以然,顯在創世記一章27節:「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人雖是按著神:的樣式造的,因為罪孽進來,就把這個好樣式弄壞了。我們又看五章3節說:「亞當生了一個兒子,形象樣式和自己相似。」可見亞當的後裔,無有神的樣式,只有亞當的樣式,就是屬罪的性情。因此人自小時候,易行惡,難行善,其心意偏向罪惡。 亞當未犯罪以先,世界沒罪,罪是侵入世界的。人的元始既沾染罪汙。世世代代,都受罪汙之傳染。這敗壞道德的罪一行,侵入人的心地,叫人之心情,心意,心志,都被傳染。 科學家告訴我們在直布羅陀海峽,( Cibraltor)有兩層潮流:上面的潮流是從大西洋流入。但下層的潮流,是從地中海之深處流入大西洋。世人的心坎也是如此。有不善的下流,直往外流。某少年兇手說:「我不知因何故,打死人家。這事不是我裡面的善人作的,乃是我裡面的惡人作的。我打算尋死,以救我脫離這個惡人。」唉!他如此指望死救他脫離心情中之惡人,就是大錯了!死就是人的仇敵,焉能作人的救主呢? 決鬥 通道的人,交戰的事,顯明在加拉太五章17節:「因為情欲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欲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無論甚麼打仗d1事,總沒有比內亂利害的!而且不好的。有以實瑪利和以撒這二性,不但不符合,乃是彼此為敵,時常相爭,何人為首。父母看見,時常悲歎;心中難受。 在美國某城裡有一人受感動。他作見證如下:唉!我從前是頂不好的人,但耶穌把我重生過來,叫我成為再生之人,新人已經把舊人打倒了。靠著主的恩惠,與聖靈的幫助,我永不再讓他起來鬧事。這等通道的,必有很利害的戰爭,就是新舊交戰。情欲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欲相爭。在座聽道的弟兄!或者你們心中有這等戰爭麼?曾有人寫幾句詩,表明心內交戰的苦楚: 似乎心中有雙意見 善意惡意互相交戰 天天交戰時常內亂 各見勝敗不得安然 有兩個男孩子彼此角力,有好些人圍著看,看到未了,小的把大的絆倒了,以己身壓著不讓他起,便大聲喊:「快忙幫助我,快忙幫助我」!旁邊有人說,「為何喊快幫助你呢?你不是把他絆倒了麼?」小孩子回答曰:「是絆倒了,但我覺著他還要起來。」 有許多與罪惡奮鬥的人,受了失望的試探,罪惡之趨勢,不善之欲望,自己的嗜好,以至攔阻行主的道。既是如此,要怎樣作呢?務要紀念自己心中不善的傾向,是由於心地中之邪惡。 人因為有自主之權,所以容易作惡犯罪,人不是不能不犯罪,自己若肯,也能犯罪,也能不犯罪。 受試探是眾人共受的。經受試探 不算是犯罪。連耶穌基督,在世人中間,也受過試探;但秘沒依從,而且得勝,因此祂能搭救受試探的人。 結局 聖經說什麼呢?「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主並沒有叫亞伯拉罕給使女和他的兒子,在近處搭帳棚,或修蓋房屋,乃叫他:「把使女和她的兒子趕出去。」 像這樣,我們今世之信徒,想要脫離心中之交戰,永不能因自己的力量,或自己的立志,就得取消這結局,也不能因為改良,或學問,或修己,而取消內心之攪擾。 脫離之結局,非因道理上長進而得的,因為無人能因長進而除盡心裡的邪念。 脫離之結果並不是因壓制罪惡而得來的,壓制罪惡之道理,有三樣之缺點: (一)與聖經不合:因為聖經無處教訓我們壓制心中之邪惡,就是屬肉體那等的情形。 (二)與神的吩咐不合:主吩咐我們說:「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 (三)與人最高之理想不合:若叫神的兒女在自己心裡,仍然存下魔鬼的作為這等教訓,豈不是令人厭煩麼? 或有人說:「聖經不是教訓我們攻克自己的罪體麼」?不是的,聖經無此教訓,乃是說,「攻克己身」。就是我們肉身的嗜好,要制服我們身內自然能有的私欲。若被請赴筵席,不必因此作貪食的人,乃要節制自己的飯量。攻克自己的身子,自己的身子,與罪身不同。要脫離心內因二性存在所有之攪擾,只有一種方法,就是「把使女和她的兒子趕出去」。「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人的心中所栽種的邪惡,原是魔鬼栽種的,牠將神所創造的美好世界都弄壞了。因此,「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使女和他的兒子被趕出去的那一天,便成了以撒大喜的日子。他能遍地遊行無有逼迫,而且凡事安寧,因為叫他不平安的二人己經離開本家。這樣信徒承認舊人和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十字架上了。」所以十七節所提情欲或說肉體,就是與聖靈相爭的,到了24節,就「同釘十字架上了。」 脫離罪孽之結果,其好處廣大,人心所存的罪汙,既被完全潔淨,就得以自由,「若天父的兒子,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不但算你是自由,乃是真自由。我在朝鮮傳道之時,曾被日本兵打個半死,又將我押於監牢,那時就不自由了。等以後被釋放,不但算我是自由,乃是真自由,且能隨便回家去。 我能脫離罪惡,得以自由,全由於寶血的功勞,所以我們得以自由的都能唱這一首詩: 最寶貝是主血 洗我罪白超乎雪 無別洗罪泉源 只有救主耶穌寶血 我所愛的朋友啊!你們肯與罪惡分離,永不屬罪惡的同夥麼?你願意把心中的攔阻丟掉麼(就是叫你的良心有虧欠,叫你的希望,不能成就得那樣的罪)?耶穌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心中的邪惡,原是魔鬼的作為,耶穌說:「主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施洗約翰指著耶穌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