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第二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保羅為福音的辯護】 一、保羅第二次訪問耶路撒冷: 1.時間和同行者(1節) 2.目的是為辯護他所傳的福音(2節) 3.不容假弟兄破壞福音的真理(3~5節) 4.不容有名望的人來左右他的立場(6節) 5.和教會的柱石行相交之禮(7~10節) 二、保羅在安提阿當面抵擋彼得: 1.彼得在人面前顯出有可責之處(11~13節) 2.保羅責備彼得的理由: (1)信徒行事不可以有雙重標準(14節) (2)信徒只因信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15~16節) (3)基督斷不可能叫人犯罪(17~18節) (4)向律法死,才能向神活(19節) 3.保羅見證自己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20~21節) 貳、靈訓要義 【教會初期使徒們所顯的榜樣】 一、使徒們的地位都是相同的,沒有高低之分(6節) 二、使徒們所傳的福音完全相同,沒有加增或減少(6節) 三、使徒們對福音真理的見解是相同的(參徒十五22~29) 四、使徒們的職分並不出自人的任命,乃出自主的託付(7節) 五、使徒們彼此尊重對方的工作負擔(8節) 六、使徒們雖各自向主負責,但彼此之間仍有交通(9節) 七、使徒們也彼此有所勸勉(10節) 【保羅與有名望的人】 一、願意同他們互相交通、印證(2節) 二、對自己所得的啟示有自信心,不因人的外貌受影響(6節) 三、接受他們的工作協調與勸勉(9~10節) 四、遇到他們有不合真理之處,敢於當面抵擋(11~14節) 【保羅對福音的負擔】 一、傳揚福音(2節) 二、持守福音的真理(5節) 三、知道傳福音的對象(7~8節) 四、護衛福音的真理(11~14節) 【如何才能活出福音】 一、裏面有聖靈的感動(8節) 二、外面行事合於福音的真理(14節) 三、因信向神活著(19節) 四、與基督同死並同活(20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加拉太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同工之間(一):互相接納】 經文:加2:1-10 一、交通所傳的福音
1-2 1.帶同工同去 1 巴拿巴(是猶太弟兄)和提多(是外邦弟兄)。 2.奉啟示上去 2 神的僕人不要徒然奔跑。
(約壹3:16-17) 二、堅持所信的真理
3-8 1.不能容讓順服假弟兄 2-5 (1)外邦人信主,猶太人的要求: a.接受猶太教的割禮。b.委身猶太教的律法。c.遵守猶太教的禮儀。 (2)其實基督徒應該是: a.讓人接受耶穌,不是受割禮。b.讓人委身耶穌,不是律法。c.讓人跟隨耶穌,不是禮儀。 (加6:15;2:16;太16:24-25)。 2.不能以貌取人重名望 6-8,(撒上16:7-13),大衛被選。(提後1:9-11)。 三、分享所得的恩典
9-10 1.傳福音是神的恩典 9 2.傳福音是熱心去行 10,(約15:16;林前9:16-17;帖前2:4;提前1:11)。 ── 毛南春陽 【同工之間(二):當面指責】 經文:加2:11-21;(箴27:5) 一、裝假與真理不合
11-14 1.彼得承夥裝假 11-13 猶太人說:人得救,就必須: 1)接受割禮。 2)服從律法。 3)採用禮儀。 4)遵守律法。 5)分別出來(不與外邦人交往)。 2.彼得行為不正 14 彼得的不正有三: 1)他假冒為善:說一套,做一套。 2)他附和大眾。 3)他注重外表。 (加2:12;來13:9) 二、律法與稱義不合
15-21 1.人稱義是因信耶穌 15-16 (1)為什麼人需要稱義? (2)為什麼神稱人為義? (3)上帝如何稱人為義? 2.人稱義是向神活著 17-21 (1)向罪惡死了 17-18 “罪與律法已經與我無分。” (2)向律法死了 19 (3)向基督活著 19-21,(林後5:14-15) ── 毛南春陽 【自由的鬥士】 一、為那在基督裏的自由而在教會中戰鬥(二1~10): 1.第一幕──私下商量(二1~2) 2.第二幕──公開的會議(二3~5) 3.第三幕──個人的堅信(二6~10) 二、為那在基督裏的自由而在彼得面前戰鬥(二11~21) 1.彼得故態復萌(二11~13)──裝假 2.保羅的譴責(二14~21) (1)教會的合一(二14)──應不分他們我們(參徒十五9) (2)因信稱義(二15~16)──不是出於人的品德或行為 (3)脫離律法而得自由(二17~18)──不再受律法的累贅(參徒十五10) (4)福音本身(二19~20)──與基督同死同活 3.信徒的反應(二21)──不可廢掉神的恩 ── 華倫‧魏斯比《作個自由人──加拉太書》 【蒙主恩典作主使徒 加拉太書2章】 一丶順服啟示陳說福音2:1-3 二丶既有看見衛護福音2:4-5 三丶清楚工廠傳主福音2:6-8 四丶紀念窮人見證福音2:9-10 五丶責備同工不合福音2:11-14 六丶因信基督惟一福音2:15-16 七丶不靠律法不棄福音2:17-19 八丶與主同死接受福音2:20-21 ── 作者不詳 【加拉太書第二章】 一、不怕威脅的人(二1-10) 二、至要的和協一致(二11-13) 三、律法的終止(二14-17) 四、與主同釘同復活的生活(二18-21) ──《每日研經叢書》 【加拉太書第二章】 一、保羅責備彼得(二11~21)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往京述職(二1~10)】 一、保羅的職分(1~8) 二、使徒的相交(9~10) ──《新舊約輔讀》 【當面的責備(二11~21)】 一、保護自己(11~13) 二、義正詞嚴(14~21) ──《新舊約輔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