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第一章拾穗 【弗一1】「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的人:」 “使徒”apostolos;原文就是“奉差遣”的意思。作使徒就是作奉差遣者。奉差遣者有代表差遣者的身分,是要傳達差遣他的人的旨意。奉差遣者不能照自己的愛好行事說話,應當照著差遣他的人所授意給他的來說話行事。 “寫信給……”,寫信也是一種傳道工作,許多信徒已經忽略了使徒工作中最重要之一的“寫信”。神是注意文字工作的神,否則我們今天不會有這本聖經。可惜現今大多數人卻忽視文字工作,甚至有些人不把文字工作當作“正式的”傳道工作;但使徒保羅和差遣他的主一樣,不敢忽略文字工作,雖在監獄中,並不忘記“寫信”。──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有忠心的人;」 保羅作使徒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出於神的旨意,他答應了神的選召,他就忠心在他所接受的職份上,不只是他的職份是出於神,他的行動,他的言語,他在事奉上一切的表現也是根據神。這一個意念和認識很重要。人怎麼接受神的話,接受神的心意到甚麼程度,全然的接受,或是有保留的接受,甚或是根本不接受,都基於這一個意念上。保羅是奉神的旨意被召出來作神的工,講神要講的話,把神的旨意顯明出來。特別是在讀以弗所書裏的信息,我們需要把這個心意先明確下來,然後我們才能有一個正確的態度,去跟上神的心意。 保羅受感動寫信給以弗所的眾聖徒,把神對教會的心意告訴他們,教會的建造不單是以弗所教會的事,也是眾教會的事,所以這書信同時是給那些「在基督耶穌裏有忠心的人」,這些人並不是在以弗所,而是分散在各地。中文聖經把「以弗所的聖徒」和「在基督耶穌裏有忠心的人」譯作同是一批人是不夠準確的。──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使徒』在原文是從動詞『差遣』(apostello)來的,在希臘文中常常用作船、艦隊、海軍遠征隊,或作海軍司令的意思。―― 沈保羅《天窗――以弗所人書講解》 除非我們意識到自己是『聖徒』,在主裏面有何等尊貴重要的地位,有不可或缺、無人能取代的價值,就沒有辦法建立榮耀的教會。教會的建立有賴每一個教會細胞的健全,個別人士太突出往往影響眾聖徒的成長,導致肢體偏枯。――
周神助《榮耀的教會――以弗所書的信息》 “使徒”的意思是差派出去的傳道人,原指深信有主基督的囑託向遠方傳福音的那些人。保羅曾稱安多尼古和猶尼亞為使徒(羅十六7)。初期教會的一些領袖例如巴拿巴和耶穌的弟弟雅各等也屬使徒(徒十四14;加一19)。但後來這個稱呼只限於主耶穌的門徒(可三14),是見過主和祂一同生活過的人。保羅也是其一,他在大馬色的路上見過復活主的面,並蒙選召作外邦人的使徒(林前九1;十五9;加二7注)。 “奉神旨意”:保羅在他所有的書信中一再見證他的歸信和蒙召作使徒傳福音都是“出於神”(羅一1;林前十五10;林後五18),是基督揀選他。他蒙揀選並非自己有甚麼長處,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與計畫。使徒的職位在他也非權利,而是神要他負起的責任;為此,他付出極重的代價,甚至死亡(林後十一23~28)。 保羅寫信,通常在信首都有一二人與他聯名問候,但本書只有他一人。這封信注明是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但有些原文抄本沒有“在以弗所”字樣;本書因此也可能是一封給多間教會的通函,包括以弗所在內。看<參考資料>。 “聖徒”:參《羅馬書》一7注,本書是寫給在基督裡忠心侍奉屬神的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一1~14】在這裡告訴我們:基督徒的恩典來自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神。神賜福的目的在於得到我們的頌贊。頌贊是人生的根本目的(賽43:21)。從這裡我們可以感受到人生的根本目的與能實現這一目的神的大愛。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一1~23】本書的主題含有基督教教義與生活的精髓,共有:①神在基督裡所成就的計畫;②在基督裡面的教會的合一與目的;③因基督而產生的新社會與人際關係等。一句話,因基督的恩惠而產生的人在個人與社會方面的變化。保羅借著證明基督的教會是事工的中心,是成就神旨意的鑰匙,力圖通過本書開闊弟兄們的屬靈視野,體驗神豐富的恩典,並在異端面前堅定信心。本書中出現的教會是普遍性教會,而不是某個教會。這有力地表明瞭保羅教會論的立場,即所有的教會都在基督裡。從本書信中我們可以認識到,已在基督裡預備的聖徒的永生與教會的堅固,蒙恩的聖徒如何活出感恩的生活。另外,具有莊嚴的讚美性質的,本章的核心主題是聖徒所蒙的豐盛的祝福。保羅見證這祝福是揀選、赦罪、印證。但是在這裡最重要的是這祝福不是出於我們自己,而是本乎神的旨意與基督的恩惠。因此現今的聖徒可以通過本章明白基督的奧秘與其中奇妙恩典,並致以感謝與稱讚。本章論及了有關永恆教會的基礎。本章的結構如下:①頌贊基督裡的豐盛的恩典(1-14節);②為明白屬靈知識而禱告(15-23節)。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一2】「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恩惠平安……”,恩惠就是神因人的信而白白賜給人的福。神賜恩惠的結果,人就有平安;所以神的恩惠是平安的根源,平安是神恩惠的果子。沒有平安是因為未蒙恩惠,先蒙恩惠然後才能有神所賜的平安。──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亞當的墮落把神的榮耀虧缺了,神為了恢復祂的榮耀,祂在以過的世代裏作了不少的工,但到了我們這一個世代,祂的工作到達了把榮耀開始恢復過來的階段。這裏說神當得著頌讚,不是單因為祂是神,而是祂實際的作了不少事。所以在第一章裏,不單是提出神該受稱頌,而且是接連三次的提到,因祂所作的使祂配受稱頌(6,12,14節)。這三次提到配受稱頌的事實,都和神恢復的工作分不開的。因為祂是神,祂該受稱頌;因為祂所作的,祂配受稱頌。──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恩惠(希臘文為 Charis)是希臘話的特有用語。猶太人以平安(希伯來文為
Sha^lo&m)一詞作為祝願。此二詞放在一起時,就可以看見給世人的福音的縮影。二詞連起來,也看見保羅在以弗所書圓滿地闡述新約教會的真理──猶太人與外邦人在基督裏成為一體。──《活石新約聖經註釋》 基督徒的『平安』,常與客觀環境無關,也不受外界事物影響。例如有些人居華屋、吃珍味、銀行有大量存款,但他心中號無平安;有的人生活貧困,甚至身繫監牢(如當日的保羅和西拉),心中卻享有完全的平安。―― 沈保羅《天窗――以弗所人書講解》 神所賜的恩惠平安,是神在萬世以前給我們預備的,乃是有繼承權的產業,老家的東西。嘗見西國宣教士在中國,他們願意習慣著中國的風俗,也願意仿用中國的物件,但是到他家中,總會看到一些從本國帶來的東西,就是老家之物。至容這樣,『平安』是我們老家的東西,我們可以天天的享用。―― 楊紹唐《以弗所書查經記錄》 這是保羅書信中的通用問候語。神的“恩惠”隨時隨地與愛祂的人同在;這恩惠顯明在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受死、復活並與我們永在的事實上。“平安”是神賜給人的;藉著基督,人與神和好,內心享永遠平安。神是“我們的父”,說明了信徒與神的親密關係。神是恩惠、平安的源頭,但要藉著主基督才能得到。──《啟導本聖經註釋》 “恩惠、平安”是本書的序曲。恩惠指神白白賜下的慈愛,平安指神使罪人與自己和好的意志,是本書中福音的概要。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一3】「願頌贊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天上……的福氣”是本書獨用的句法,新約他卷,沒有這樣說法。屬靈的福氣,是屬天境界的福氣,是由天上的神所施予,只有屬天的人才能享用。“天上的”原文epouraniois是多數式的,偏重於指天上的領域或境界方面,英文譯本K.J.V.及N.A.S.B.都譯作heavenly
Places, Williams譯本則譯作heavenly realm。但這原本在天上才有的福氣,卻因耶穌基督的恩典,便一切蒙恩的人,雖然還活在地上,卻能預先嘗到。──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神恢復工作的中心,都是擺在「在基督裏」這一個範圍內。從一節至十四節中,提到這一個事實共有七次,透過這七次的指明,我們明顯的看到一個極其重要的事實,就是一切都是「在基督裏」。神不在基督以外作任何的工作,我們蒙恩的地位是基督,我們承受產業的資格是基督,我們的指望是基督,我們的把握也是基督,神計劃全部完成更是透過基督。 「曾賜給」這三個字是指明了父是在以往把這事作好了。神的福氣不是要等到將來見主面的時候才賜給我們,而是早就賜給我們了;也不單是早就賜給我們,而是早就全部都賜給我們了。在聖經原來的意思裏,「曾賜給」不單是指出那是過去的事,而且是父在過去只作了一次,就把祂要作的全部完成了。那意思就是說,我們一進到基督裏,神就把天上每一樣屬靈的福氣都賜給我們了。──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保羅的書信在問候語後總有幾句感謝神的話(林前一4;羅一8注 “在基督裡”這幾個字在保羅的書信中時常出現。本書3~14節共用了六次,指的是信徒與基督在靈裡頭的聯合。信徒藉著與復活的基督的聯合,成為天上各種屬靈福氣的受益人,並可與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二6)。猶太人與外邦人都在基督的身體裡(教會)聯合為一。 在本節和不少其他地方,“我們”指的是全體信徒,包括保羅和受信人。但有時也用以指最早接受福音的人(12節)。有時“我們”與“你們”互用(二8,10),故其含義須從上下文中去瞭解。──《啟導本聖經註釋》 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這句話表明基督徒的福氣是屬天的屬靈的福氣。屬地的不信者,喜愛地上的(路16:8),而聖徒的心則在天上。因此聖徒有福的人生是更加追求屬靈恩典的生活,而不是追求物質的生活(路10:20;腓3:20;西3:1)。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一3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是什麼?】 答:天上一詞,其原文是與約翰三12節說的同一個詞,()(( )在(
)天,參弗一20,二6;彼前一4;腓二10;西一20),意指屬天的。這兩處的詞表示屬天的與屬地的彼此對照。天上的涵意是廣泛無際的,乃表示屬天的體系裡有許多屬靈的事,是超乎我們肉眼所能看明瞭解者。從本書有關天上的經節記述,綜合其意來看,所謂「天上」就是指著屬天的一個福地(弗一3),是基督現今坐在至尊的位上,遠超乎一切執政掌權的一個所在(弗一20,21),也就是信徒復活與主同在所處(弗二6)。總之,天上可作為信徒靈性經驗之範圍,在那裡有許多真實靈性存在之經歷,如在性情上(彼後一4),生命上(西三4),親屬關係上(約二17;來二11),工作上(約十七18;太廿八20),受苦上(腓一20,三10;西一24),基業上(羅八16,17),以及將來國度的榮耀上(羅八18-21;啟一6),與基督有分相同。信徒在地上不過是寄居的客旅(彼前二11;來十一13),但在天上卻是永久的國民(腓三20;啟一5),承受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如永不朽壞的基業(弗一11;彼前一4;西三24)。完全豐富的救恩(弗一2-9,二4-8),永不滅亡的永生(約三16,十28),甚至永不衰殘榮耀公義的冠冕(彼前五4;提後四7,8)。這些福氣都不是屬世的,不是屬肉體的感受和獲得,乃是凡重生得救的人,在天上屬靈的國度裡,所存留活潑的盼望。這是神所賜的美好應許,並且使在基督恩典裡被召的人,都能得享祂那無比永遠的榮耀(彼前一3,二9,五10;林後四17)。——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弗一3~14】本節至14節在希臘原文本誒一個長句,帶有教會崇拜用的“頌贊詞”的形式。這從所用詞句的嚴肅不同普通信函,以及原文中多用相同意義的疊詞可以見出(中文譯文中如一5“按自己旨意所喜悅”中的“旨意”和“喜悅”,一8中的“智慧”和“聰明”,仍有原文疊詞痕跡)。“頌贊詞”的內容多屬表達對神作為的稱頌,和人對神的敬畏。這14節包含三部分:1,稱頌神的偉大(3~6節);2,對耶穌基督的稱頌(7~12節);3,對聖靈的稱頌(13~14節)。總的來說是對三位一體神救恩的讚美:聖父揀選(3節),聖子完成救贖(4~13節上),聖靈作信徒得恩典的憑據(13節下~14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一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從創立世界以前”,“揀選”和“拾取”意思完全不同。“拾取”是出於偶然被引動的一種意念,“揀選”乃是主動的,是預先有意思的動作。 “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原文“在祂面前”之後還有en agapee(i)即“在愛裡”(和合本將“在愛裡”轉入下節譯作“又因愛我們”,中文新舊庫在此譯作“在愛原裡”。英文N.A.S.B., K.J.V.都譯作in love放在全節之未)。所以這句話也可以譯作:“使我們在祂面前在愛裡成為聖潔……”。保守自己常在祂的愛裡(猶21),這是我們進到實際成聖生活的途徑,祂的愛就是我們願意追求聖潔生活的原動力。──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父所賜的福氣不是空洞的,而是很具體的。我們承認我們是不潔的,也活在不潔之中。可是神在基督裏卻看見我們是聖潔的,並且聖潔到一個地步,連一點瑕疵也沒有。因為基督成了我們的聖潔,叫我們可以在神面前蒙悅納。──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成為聖潔。』聖潔在原文是hagios,是『不同』與『分別出來』的意思:好像聖殿是神聖的,與一般建築物不同;祭司是聖潔的,與一般會眾不同;祭牲是聖潔的,與一般動物不同;安息日是聖潔的,與其他日子不同;而我們基督徒是聖潔的,與非信徒不同。――
沈保羅《天窗――以弗所人書講解》 保羅在書信中時常提到神的揀選(羅八29~33;九6~26;十一5 ,7,28;十六13;西三12;帖前一4;帖後二13;多一1)。保羅深信自己的歸信與蒙召就是神的揀選。信徒的今生和將來也同樣有神的預定與美好的旨意。主耶穌親口對門徒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十五16)。保羅說:“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十五10)。基督徒能成為新造的人,也是“出於神”(林後五17~18)。保羅在本章指出幾件事:1,神揀選我們(本節);2,祂預定我們(5節);3,我們預定得那基業(11節)。他更進一步指出:這一切是神在創立世界以前就立定的旨意(本節)。換句話說,人的歸信是神萬世計畫的一部分,是神所揀選來完成這計畫的。我們藉著主基督認識神
、信服祂,不是偶然,而是未有世界前就已有的計畫。舊約時代的一些偉人深信他們未出生就蒙揀選為神作工(例如耶一5);保羅也說他從母腹中就已“分別出來”(加以15)。神對先知、使徒是如此,對今天的基督徒當然也是如此。 這實在是信徒的極大光榮,但不可驕傲、自滿;須知神揀選我們是要我們去學效基督,背起祂的十字架,忍受苦難、犧牲,把福音帶給人,共用基督裡的豐盛人生。 聖潔與無有瑕疵,是神揀選我們的結果,這是基督救贖的功勞;人因信祂得稱為義。這聖潔是因相信基督十字架的救贖,與祂聯合而獲得(參林前一2注)。我們成為屬神且為神所用的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保羅在這裡記述了掌管基督徒福氣的、神的主權性事工。揀選: 揀選的主體是聖父,其物件是預定的群體,基督是基礎。揀選的性質是從墮落的全人類中挑選,其時間是在永恆之前。這說明我們得救並非偶然,而是神永遠的旨意。因此通過這句話語,我們可以認識到自身的渺小與神救贖事工的滿有主權的慈愛,預備聖潔生活的動機(彼前一19,20;約6:39;17:2)。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一4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一語,是否表示一個人信耶穌,完全是神的預定,自己並無信與不信的自由?】 神學界為著人信那穌是完全由於“神的預定”或完全由於“人的自由意志”,有多年與多種的辯論,各執一詞,各不相讓。其實,任何理論的爭執,如果某甲完全是對的,某乙的理論則應完全錯誤,反之亦然。但是既然甲與乙的理論都各自認為絕對對的,那就等於“矛與盾”的理論,實在是可笑的。事實上,人們的任何理論,都帶著“地上的偏見”,而不是“天上的看法”。 一、那些主張完全由神揀選人的得救的理論,指出人們能相信那穌而蒙恩得救,是因神老早就“預定”他們要得救。神完全擁有此權柄,使人信那穌,人暗中被引導,走進神的預定中。正如保羅在這裏所說的:“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我們”。又如在羅馬書八章29一30節說:“他預先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又在使徒行傳十三章48節:“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這些經文都作這樣“預定論”主張者的有力支持。 二、但那些主張相信那穌與否完全由人的自由意志所決定的人,則指出如果人信那穌是神預定,神便侵犯人的自由意志,人對於得救與滅亡便無義務與責任,人如果不相信那穌,便不應受滅亡的刑罰。人如果是因自由意志而決定信那穌與否,人便有責任,符合“信者得永生,不信者滅亡”的原則。 至於所謂“神的預定”不過指“神預先知道”一切,他預先知道誰會相信誰會拒絕,那些接受救恩的人便進入“神的預定得救的人數目”中而已。 三、可是保羅在這裏所說的“神揀選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是以“成為聖潔”為神這種揀選的目的,不是指揀選人得救而言。意即,人得救之後,神在那些已經得救的人當中特別的揀選,揀選那些比較愛主、比較肯追求的信徒,使之成為聖潔,過高級的屬靈生活,與得救的問題無關。這是另一些解經家的看法。 四、不過,作者本人在此處分析,人的看法與神的看法,來作有關“創立世界以前”或“在萬世以前”(林前二章7節)或“萬古之先”(多一章2節)的涵意。 人看歷史,即過去的事,是把歷史放在時間之內,但神看人的一切是在他的眼前,並無昨日、今日與明日之分。換一句話說,人看歷史是往後看,用追溯的方法。神看歷史的往下看,把人的歷史擺在自己面前,人與歷史是在時間之內,但歷史與時間都在神之內,神不是在時間之內。 保羅所說的“創立世界之前”與“萬世之前”不過用歷史追溯的方法看過去之事,人看為數千年或數萬年之事,神看不過是在他面前的“一點”。保羅所看的創立世界之前在神看來也與“現在”毫無分別。 其實神自從創造人類之後,或說計畫創造人類之時,都不斷在“揀選”,他揀選亞伯拉罕與揀選保羅,在人看來,其中有二千至二千三百年的距離,但在神看來不過是“揀選的兩個物件”,並無時間的因素在內。保羅之所以宣傳“創立世界以前”或“萬古之先”,乃是用人的時間眼光去看。人所重視的往往是“時間”,神所重視的只是“事實”。 我認為,人得救與否是自由選擇的,但人的自由選擇是在神的須知之內的,他預先知道誰會接受救恩,但他不侵犯人的自由意志而強迫他接受。那些被神預知會接受的人便進入神的預定中。正如彼得說:“主不願有一個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章9節)。又正如保羅曾對提摩太說的:“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前四章10節)。“萬人的救主”,誰都可以相信那穌而得救,但神預知誰信誰不信。“信徒的救主”,那些肯相信的,便進入他的預定“得救的人數”,中,直至此數目滿足為止(羅十一章25節)。 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一章曾三次提到“預定”(5、9、11節),這三次預定並非如主張預定論的神學者那樣解釋,保羅所謂的預定是關於“神的計畫”並非關於“個人”。第5節的“我們”並非單指保羅與以弗所的“我們”,乃指他預定的計畫是通用於任何時代任何人的“相信那穌”這個行動,那就是說一切已經相信那穌的人,在主那穌之內的信徒,神所預定的一切計畫纔能運用無阻。 古代教父奧利金談保羅在這裏所說的話,以為神在創立世界以前,“他”已經存在於神前,意即人的靈魂已在天上生存,所以到世上來的靈魂,都早在天上神的預選中。 但這種見解顯然是不正確的,而靈魂的問題對人類永遠是一個秘密。神老早預備一個救恩的計畫是對的,但像奧利金這種“前世”論,並不合聖經。――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弗一4,5神從創世以前就揀選我們麼?】 答:本書作者保羅在開始就將有關揀選之重要概念,以及神之永遠目的和祂預定的旨意提示出來。保羅說:「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裡面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按著自己的旨意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這裡揀選一詞,就猶太人而論,耳熟能詳,人盡皆知。如在舊約時代,神揀選亞伯拉罕為領袖,揀選以色列人為子女。這樣看來,神的揀選不是狹義的,乃是廣義的,其範圍是涵蓋了古往今來一切所以的人類(彼後三9;提前四10)。保羅在這裡指出了揀選的原則和目的,並在神的預定旨意中明顯的早已進行了,所謂「從創立世界以前」,或謂在「萬世以前」(林前二7),「萬古之先」(提後一9;多一2),其意不過是就人的歷史觀念,去原溯那永遠計畫中的一個時期,一個所定的事實。由此可想而知,神的揀選不是突然的決策,不是一時權宜之計,乃是祂在永遠計畫中,照祂定旨意而安排進行的。在本書這第一章中,保羅曾三次提到神的預定,祂預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7),「知道祂旨意的奧秘」(9),「在祂裡面得了基業」(11)。神的揀選目的,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又在祂的預定旨意下,給我們這些美好的應許。在這裡祂的預定並非單指關於個人,乃是指著眾數的我們,甚至顯示指著代表群體教會信徒說的,意思是在對於任何信靠基督的人,即出於神的揀選和祂預定的旨意了(參一六一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弗一5】「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我們”乃是指已經有了信心的信徒。──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豫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得兒子的名份」不單是我們和神的關係的轉變,叫我們從可憎的成了蒙愛的,從被定罪的成了蒙悅納的,從仇敵成了兒子,並且重重的指明我們不是收養的兒子,而是因接受神的生命而作兒子的;就是說我們是進入了神的血統裏,神是我們的源頭,我們進到神裏面,神也進到我們裏面(約十四20;十七21)。這是一個合一的事實,神與人合一,神與人調在一起。──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有句話說:God and all that God is, God and all that God has is their
boundless and eternal possession.(神與神的全部所是,神與神的全部所有,都是他們無限與永遠的產業)。假使我們真正知道『兒子的名分』的意義,我呒的胸襟就不至於這樣狹窄,我們的眼光就不至於這樣短暫,我們的人生態度也不至於於只在乎現在!―― 沈保羅《天窗――以弗所人書講解》 所謂「得……名分」的意思,也就是得看某種合法權利的意思。「兒子的名分」文理聖經譯作「嗣子」,就是承繼產業的兒子,所以「得兒子的名分」和「得成為兒子」是有點分別的。「兒子」只是注重兒子是父母所生的,有父母的生命,是父母所看顧教養的。「兒子的名分」則注重兒子在父親家中所能享有的權益,例如掌管或承繼父親的產業等。按照古代希臘風俗,孩子生下來之後,並無「兒子的名分」,而是交給奴僕管教(參加4:1-2),直到長成後,父親定期宣佈時,才有兒子的名分。──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兒子的名分”,參《羅馬書》八23注。神揀選我們是出乎祂的大愛,且預定了我們得享有祂兒子的名分。這也是屬靈的福氣,須藉著主基督的靈而得到(加四5~6)。我們應象基督一樣去愛人(太五45),與天父的兒子的名分相稱。──《啟導本聖經註釋》 得兒子的名分: 表明聖父的工作,意味著:①成為神的家庭成員(羅8:15;加4:5);②繼承了神的基業(羅8:17);③確保基督的形象(羅8:29)。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一6】我們能得到這兒子的名分,完全是神的恩典,應該為此讚美祂,歸榮耀給祂(12,14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一6~9】神有一個奧祕,祂不告訴別的受造物,單單要告訴我們這些在基督裏的人。奧祕的意思就是秘密。神有一件秘密的事,神把它隱藏了很長久的年代,從創世以前神就把它隱藏了,經過了歷世歷代的隱藏,神找到了我們這些在基督裏的人,神就得著了顯明這秘密的對象,有了這些對象,神就把那秘密顯明了(西一26)。無論從神付出的代價來看也好,或是從神的等待來看也好,我們能有資格去得知神旨意的奧祕,那實在是太大的一件事,是充滿了恩典的一件大事。──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弗一7】「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血”,這是本書第一次提到,流血乃是受刑罰的證據。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所以“藉這愛子的血”這句話中,包含看神奇妙的犧牲和大愛,使我們可以因祂兒子流血所受的刑罰得蒙救贖和赦罪。 “救贖”是指我們如何從魔鬼的手中和罪奴的地位上,被主耶穌所買贖回來。 “過犯得以赦免”,是指救贖的恩典在蒙救贖的人方面所顯出的功效,基督成就了救贖工作的結果,使我們的過犯得到赦免。 “榮耀的恩典”是形容神恩典的尊貴榮耀,“豐富的因典”是形容神恩典的充足有餘。神的恩典不但是榮耀的,而且是豐富的。一個貧窮的人給我們恩典使我們慚愧,一個富足而尊貴的人給我們恩典,則使我們感到榮耀,神給我們恩典既榮耀又豐富。──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救贖”一詞的希臘原文為apolytrosis,與“贖金”所用的lytron密切相連。羅馬時代,奴隸付贖金可得釋放,人因基督的救贖,也可脫離罪的奴役,得到新生和自由。此詞也說明自由得來匪易,須付重大代價,就是主基督的生命(“愛子的血”)。我們因罪失去的兒子的名分,因基督付出了他生命作贖金,可重新享有作神兒子的自由。──《啟導本聖經註釋》 在救贖事工上,聖父與聖子的親密關係始終如一。但在這裡,焦點從天上轉移到地上,從過去轉移到現在,從聖父轉移到聖子。得蒙救贖: 意味著已付出贖價,作為結果的救恩。籍著這個救贖,我們:①從罪的權勢下得到了釋放(約8:30;羅7:14;林前7:23;加3:13);②恢復真自由(約8:36;加5:1)。這一事實表明主耶穌基督流血事工的有效性。因此在這裡我們可以認識到,為了營造有能力的生活,聖徒應依靠基督的寶血(彼前一15-19)。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一8】「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 “諸般”原文Pas也有“每樣”、“所有”等意。神要將祂豐富奇妙的救贖恩典,賞給愚頑的世人,是要用各種各樣的智慧來賞給人的。──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這救贖之恩的獲得,不是由於人的甚麼功德,而是神本著祂的無比智慧,照祂自己的旨意而採取的行動。──《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一9~10】“奧秘”:參《羅馬書》十一25注。保羅多次用此詞指神萬古隱藏的對人的終極旨意和計畫。這計畫現藉耶穌基督透露給了世人。凡願意接納基督作他生命的主的人,都能明白這奧秘。 這個一直深藏未露的計畫,就是要“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保羅在三3~6進一步闡明這奧秘,也就是神要藉著基督耶穌達到一個包括外邦人和猶太人在內的新的一體。基督要除去一切人為的藩籬與障礙,人類得與天上的神和好,人與人之間也可以在地上和睦相處。 “同歸於一”也可譯為“放在一個頭領下”,即由基督來統領。原文也有將一列數字加成一個總數的意思。今天,世局混亂,理不出一個頭緒;我們盼望有一天,一切都能在基督的帶領管治下,納入正軌。 “日期滿足的時候”指在神所預定的最恰當也最富決定性的時刻,基督再來到世間,人類歷史在祂身上到達高峰;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祂裡面成為完全。人間不再有敵對、分裂與仇恨,獅子要與綿羊同臥(賽十一6)。──《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一10】「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面同歸於一。」 神恢復的工作是有步驟,有計劃的。祂定規了一個時間去完成祂的計劃,到了時候,一切被造的都在基督裏歸於神。神的心意就是要在地上建立祂的國度,主自己在國度中作王,然後再把一切被造的,都引進給神的榮耀完全充滿的新天新地裏。在那時,基督的權柄不受打岔,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天與地的界線好像是不再存在了,天管理著地,地享用著天,都聯結在一起了。而這個奧祕得以成全的關鍵,卻是在教會的建造完成。國度的復興是根據教會的建造完成,這是神所定規的,到了那時,一切被造的才能在基督裏同歸於一,巴不得神的兒女都看見這一個,好受催促進入神建造教會的見證裏。──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同歸於一』在新約予文中是一個特別的字,這字共有十七個字母。《羅馬書》把它譯作『都包在』(羅十三9),而有些英文譯本翻作gether
together(聚在一起)或sum up(加在一起)或united(聯在一起)。但中英文都沒有將這字的意義完全翻出來。在原文這個字的起首有ana,常有『再次』的意思,故此按原文當譯作『再次同歸於一』,表示予本是歸一的,為某種原因分散了、分裂了,但按照神的安排,到日期滿足的時候,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在基督裏再次同歸於一。―― 沈保羅《天窗――以弗所人書講解》 弟兄姊妹間不可能完全相同,神也從未要祂的兒女單一化,但祂確實要我們在互異中相合,所謂『同歸於一』。只要我們脫離自我中心,就能體會到神為我們預備的屬靈大家庭生活是何等美善。――
周神助《榮耀的教會――以弗所書的信息》 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 包括:①健在的基督徒和已故的基督徒;②眾天使(3:10,15);③神所創造的宇宙萬物(來一2,3)。因此“使……同歸於”這句話語有深刻的含義,即基督的救贖事工不僅在教會裡,也在全宇宙中帶來一場新的變革(彼後3:13;啟2一1)。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一10日期滿足的時候是指什麼時候?】 答:保羅說:「要照所安排的,在日子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同歸於一。」這裡「日期滿足的時候」,新譯本作「時機成熟」,英譯本為「滿足的時代」(The Fullness of Time Eph.1:10),其意思乃是指神所安排或謂所計畫人在世上的生活。到了第七個時代,那就是國度時代(注),這個時代與古時神向大衛立約的國同為一事(撒下七8-17;路一31-33;林前十五24),將以往所以的日期都集於此時期,將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歸於基督的治理下,此時因著基督為首作王得了國度,地上一切的不良與混亂之狀均告結束了,神對人容忍的時期藉著審判也結束了(太廿五31-46;徒十七30,31;啟七9;徒十五14),(參一九一題),但這些事的成就,都要等主再來之時才能完全顯明,只有在主基督裡始發現(路廿一24-32)。 注:參拙著真道查經問答彙編——廿六(乙)題。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弗一11】「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注:“得”或作“成”),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得了基業”,原文只一個字,新舊庫譯本作“得為嗣業”,ekleerotheemen就是“遺產”,“收為私業”的意思。這字全新約只有本處用過一次(參楊氏經文彙編),與本書中他處所用的“基業”,原文不同字,中文聖經的小字譯作“成”了基業。──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我們也在祂裏面得了基業(得或作成),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祂旨意所豫定的;」 「得了基業」或作「成了基業」。我們得了基業,是神成了我們的產業,成了我們的享用和滿足;我們成了基業,是我們成了神的產業,成了神的享用和滿足。是我們享用神也好,是神享用我們也好,這都是莫大的恩惠!只有神的恩典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叫我們體貼祂的心意,與祂同心去成就祂的心意,我們就成了祂的滿足,祂也成了我們的滿足。──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弗一11~12】“得了基業”可譯為“被揀選”或“得成為後嗣”。基督是神的永遠計畫的中心。全宇宙和全人類只有聯合在基督裡才有美好的將來。神不但揀選了我們,接納我們為祂的子女,還給我們一個極其榮耀的將來,遠超過今天已見到的一切。基業不是因為人有甚麼長處而獲得,而是作為家庭中的一員才能取得。信徒是神家裡的人
。 “我們”在本節可能指最早一代的基督徒,或者象保羅、彼得等的猶太人基督徒。13節的“你們”可指後來歸主的信徒,包括非猶太人的基督徒。──《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一12~13】我們信主的時候,都照著神的應許接受了聖靈。聖靈是我們歸屬神的記號,神用聖靈如同印記一樣,在我們身上作了記號,標明了我們是屬於祂的人。──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弗一13】「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受聖靈的應許是包括在得救恩的應許內,在信基督的時候同時得著的;但使徒行傳中所說的“受聖靈”(徒八14-17),實際上是指聖靈充滿說的。──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保羅在講到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之前,他提到三件基本的事――聽、信、受: (1)『聽見真理的道。』聽是我們信仰的開始(羅十17)。 (2)『也信了基督。』基督是神給人的救法,也是我們得救獨一的憑藉。換言之,基督是我呒得救的『道』與『福音』。 (3)『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我們信主的人裏面,比一般人多了一樣東西,就是內住的聖靈。――
沈保羅《天窗――以弗所人書講解》 “你們”在此處當指歸信了基督的非猶太人,例如受信的以弗所信徒。神不單只接納首先在基督裡的見過基督的人,就是從他人口裡聽見過福音,並不屬猶太族的信徒,也一樣為神接納,可以得到那基業。聖靈為一切相信的人所有。有了聖靈同住經驗的人,會順服在神的旨意下,完全交托,內心更新;生命能達到非己力可達的新高峰,充滿自由、希望與喜樂;又有與人為善的力量,能不為惡所勝,也能愛所有的人。“印記”是所有權的標記,牛羊的主人在家畜身上加烙印,就是這種作用。猶太人以割禮為標記,表示接受神的管治。今天,信徒受聖靈的洗,聖靈進到人裡頭,產生生命的改變,這是有聖靈同在的記號。──《啟導本聖經註釋》 本節記錄聖靈的事工,即聖靈將基督已完成的救贖事工應用到我們的生活中。聖靈為印記: 意味著聖靈:①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約壹3:24);②是神的後嗣(羅8:17);③保守我們的信心直到世界的末了(羅8:28)。神的事工是不變的,沒有後悔(羅1一29)。因此在這裡我們可以確信,得救的堅固性與不變性。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一13聖靈的印記是什麼?】 答:聖靈的印記,是指以聖靈自己為印記,按聖經所記象徵的意義。印乃表明一種交易的完成(耶卅二9,10;約十七4)及所有權(耶卅二11,12;提後二19),和保證(斯八8;但六17;弗四30)。保羅告訴我們說:「你們即聽見真理的道……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弗一13,14),憑據原文作質(弗一14),所謂我們得基業的質,即為一種絕對可靠的保證。當初外邦人悔改歸主的時候,聖靈是當作恩賜臨到他們,作為給予一個憑據(徒二38,十47),表示有聖靈的能力在他們身上工作,證實他們的歸主是真實的,是屬於神的兒女了(羅八16,參二三三及二七四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弗一14】「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注:原文作“質”),直等到神之民(注:“民”原文作“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按本節“憑據”原文arrabon意即“定銀”。新約只用過三次,除了本處用過之外,只有林後一22;五5用過。三次都是用來講及聖靈是信徒的憑據。聖經的小字譯作“質”,和“定銀”的意思相近。(英文R.S.V.譯作guarantee即“保證”。N.A.S.B.譯作pledge即抵押品。)“定銀”乃是應付的全部銀錢中,先付的一部分。這先付的一部分,是保證其餘的部分也必全數付足的意思。神賜給信徒聖靈,當作是祂要給我們全部“基業”的“定銀”──當作是祂要給我們全部天上福氣中,先給我們的一部分,作為我們從祂那裡所得的一種保證,證明祂必會使我們得看其餘全部的天上屬靈福氣。所以信徒既有聖靈為得基業的憑據,也就是可以確信,我們必能得看那“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了(彼前一4)。 “直等到神之民被贖”,這意思就是:聖靈要與信徒一直同在到“神之民被贖”,也就是一直同在到永遠(約十四16)。新約信徒所受之聖靈是永遠與信徒同在,直到主再來,又繼續到永世裡的。 “神之民”可譯作“神之產業”。這“產業”包括神所創造的萬有和神的百姓。神之“民”也是神之“產業”,因是神用基督的血所買贖的(林前六19;啟五9)。 “被贖”指信徒的身體得贖(羅八23),就是主再來的時候要迎接信徒到主那裡,在榮耀中與主同得基業,同承受萬有,贖回亞當所失去的基業(腓二9-11)。──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 「憑據」或作「質」。這聖靈不單是憑據,證明我們有資格接受基業,還有一個更寶貴的作用,就是作「質」。「質」就抵押品,放在債主手上作保證的東西。神把聖靈放在我們裏面作抵押品,保證祂一定使我們在基督裏得基業,叫我們可以安息在祂的信實裏,等候我們與基督一同顯現在榮耀裏。本來是我們欠神的債,但神用「欠債」的心情,要把祂的榮耀和豐富傾倒到我們身上來,祂限制著祂自己,非把這件大事作成功不可。──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憑據』原文作arrabon,本是希伯來文,經過腓尼基(Phoenician)商人的使用而成為希臘字。這個字的意思是保證金、定錢、分期付款的首期、保證品。如今我們所受的聖靈,是神要我們得基業的定金,定金一付,買賣的契約就有了法律上的保障與權利。我們所受的聖靈,又是我們得基業的定金與分期付款,而我們現在因聖靈所享受的權利,只是將來所得基業的一小部分而已。―― 沈保羅《天窗――以弗所人書講解》 參《羅馬書》八23注。“憑據”的希臘原文為arrabon,原指腓尼基商人交易達成協議後預付的按金,以保證在指定時間內,貨款全部付清。住在人心裡的聖靈,是信徒可得到天上基業的“按金”。這也就是說,人有了聖靈的恩賜,生命為神的靈所充滿,為神所官治,可以預嘗到天上生活的滋味。保羅在《羅馬書》八23曾用農場上“初結的果子”比方聖靈的恩賜,因為初熟的果子供人預嘗,可以知道這批新果子的滋味。那天上的基業現在還未取得,要等到屬神的人得贖時才可以得到。不過,我們現在有了聖靈,是一種憑據和保證,能給我們希望、勇氣和忍耐,等候那日子來到。神的揀選,與基督的聯合、聖靈的同在、天上基業的盼望,這一切都是我們信主之人的;我們應該讚美祂。──《啟導本聖經註釋》 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這一句總出現在提及聖父、聖子、聖靈事工的最後一節(6,12,14節)。這句話表明我們是只為主的榮耀而活的聖潔的存在(林前3:23;羅14:8)。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一15】「因此,我既聽見你們信從主耶穌,親愛眾聖徒,」 “因此我既聽見……”這句話表明上文所提神在基督裡所賜的種種福氣,也是保羅為以弗所信徒感謝神的原因之一。不過這個原因是和下句以弗所信徒的“信從主耶穌親愛眾聖徒”分不開的。單單因為神在基督裡賜給教會那麼多的恩典,不是保羅為以弗所信徒感謝神的原因,因為那許多的恩典仍未與以弗所信徒發生關係。但保羅“既聽見”他們“信從主耶穌,親愛眾聖徒”,知道他們對基督已有確實的信心和愛心,神在基督裡所賜的一切福氣亦成為以弗所人所有的福氣,保羅便為他們不住的感謝神!──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信從主耶穌是我們內在靈命的開始,親愛眾聖徒則是我們屬靈生命外在的表現!―― 沈保羅《天窗――以弗所人書講解》 “因此”指13~14節所講的理由。保羅能為此感謝神,因為這證明以弗所人已信了福音,信從了基督,產生了發自信心的愛,關懷眾聖徒,也關心他人。“親愛”在此為一動詞。這“愛”不只是感情上的,而且是實際上的。關切他人是信徒的責任。 保羅在以弗所住過幾年,認識那裡的信徒。這裡卻說“聽見”他們的信心,似乎說明以弗所教會的人數比他在那裡時已大大增加,有許多人他已不認識。更可能說明,本書是一封通函,寫給當時若干教會,保羅只訪問過其中幾間,其他教會的消息只是聽來。──《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一15~16】神的計劃是這樣偉大,祂的旨意也必定要成就。但我們若領會不過來,我們定然跟不上神的心意。為此,神的靈感動保羅為著教會禱告,好使我們對主的認識更深,並能得知神那偉大和榮耀的計劃。──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弗一15~23】保羅在前面說明了救贖的道理,並為敦促人理解這一道理而禱告。神的救贖事工與人對神呼召的積極回應相諧調。因此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忽視人自身努力的縮命論在信仰上的盲點與為了尋求神旨意而勤於禱告的真正信仰。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一16】「就為你們不住地感謝神,禱告的時候,常提到你們,」 這“不住”與“常提”顯見保羅為以弗所信徒感謝的態度是十分懇切的。 “禱告的時候”原文是禱告之中的意思,新舊庫本譯作“在我祈禱之中”;但禱告是多數式的名詞,英文K.J.V.和N.A.S.B.等都譯作in my prayers,與新舊庫譯本的意思相合。 “常提到你們”,“常題”表示他的代禱是負責任的,誠懇的,不是敷衍的。“常提”也表示他的代禱是出於愛心的關懷。一個信徒在神面前所“常提”的是甚麼,必然是他心中所最關懷的。保羅在禱告中既常提到以弗所的信徒,可見他的代禱,確出於愛心的關懷。──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一17】「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 “真知道祂”的秘訣不在乎人自己的聰明,乃在乎聖靈的智慧和啟示。在此“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並非聖靈以外的另一種靈,而是聖靈另一方面的工作,智慧的聖靈賜我們屬靈的悟性和心思,使我們能領悟屬靈的事,從而更多認識神,將屬靈方面隱而未明的事揭露出來,使我們心竅開通,對於屬靈的事茅塞頓開。 “真知道祂”,也是一種經歷上的知道,不是只在口頭上,理論上知道。例如馬大在主未使拉撒路復活之前,雖屢次自稱“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約十一24),其實她並不知道,因她對主復活的大能還沒有經歷。──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 「知道」就是有認識,認識卻有主觀的認識和客觀的認識,或者說是裏面的認識和外面的認識。主觀的,或是說裏面的認識是從實際經歷裏來的;客觀的,或是說外面的認識是從觀察和智識上得著的。在這個禱告裏所求的是這兩樣認識調和在一起的認識,聖靈說這樣的認識叫作「真知道」。主觀的認識不能脫離客觀的真理,不然就會走偏了路;客觀的認識不加上實際的經歷,那就把真理變成死的教條。 得著「真知道」的途徑,不是死鑽書本或自己從生活中體驗,這些只能叫我們知道,但卻不是「真知道」。要真知道神,就必須先要藉著聖靈的啟示,而不是靠自己。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在我們裏面,藉著啟示把掩蔽著神心意的蓋子揭開,使我們看見神要我們看見的,接著又把我們帶進所看見的經歷裏,這樣我們對神就一點一滴的進到「真知道」裏。──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真知道祂。』我們基督徒的生活,應當是一天比一天更認識神的生活,但可惜的是:多少時候我們只認識關於神(knowing about Him),而不是認識神(knowing Him)!我們個人對神的認識,不僅是經學習而得的客觀認識,還要加上真實經驗中主觀的認識。――
沈保羅《天窗――以弗所人書講解》 真知道神與確信神成正比(約十九20;但三16~18;約六68~69;提後一12);真知道神與和神親密也成正比(創十八16~21);真知道神與享受神更成正比(詩卅四8~10;創廿八10~17;羅五4~11)。―― 沈保羅《天窗――以弗所人書講解》 保羅在禱告時,不但看重禱告的內容與態度,他更先注意禱告的對象。單認識神為『全能』的父、『慈愛』的父是不夠的,當我們認知祂是『榮耀』的父,我們才能更深體會祂賜下榮耀的恩典,使聖徒不但稱義並得榮耀,也因而能同心建造榮耀的教會,以致於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
周神助《榮耀的教會――以弗所書的信息》 大部分聖徒為何眼光短淺、靈裏貧窮、能力軟弱呢?多半與缺少智慧、啟示的靈有關。這裏的『真知道』乃是指更深、更完滿的知道。我們的神太豐富、太奇妙,縱使我們窮其一生也無法完全認識祂、經歷祂。若不是祂賞賜智慧和啟示,並照明心眼,我們無法真正知道祂。――
周神助《榮耀的教會――以弗所書的信息》 智慧和啟示的靈: “靈”的希臘語可譯為“靈”或“聖靈”,由於本章著重強調了三位一體,因此應視為聖靈。這句話語告訴人們,我們對虔敬的努力:①並非道德的行為;②而是因著聖靈的感動;③即使有聖靈印記的人,也需要在恩典上得到進一步深化。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一18】聖靈的啟示不單叫我們知道父自己,聖靈也同時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叫我們有裏面的看見,看見父的工作,看見父的定意,看見父過去所作好了的,也看見父現在正在作的,更看見父所要作成功的。裏面沒有看見,就跟不上神的心意,也擺不進神的工作裏。肉身的眼睛只看見外面的事,裏面的眼睛卻看見神心上的事。 第一個看見是「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這是父神已經作了的工作。父作了一件大事在我們身上:我們雖然不配,但祂根據祂的恩典選召了我們,不單是脫離滅亡,並且還接受祂的生命,好使我們能與父懷裏的獨生子一同在祂面前作兒子,接受與獨生子一樣的榮耀,將來還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我們若看見這充滿榮美指望的選召,我們的心就會受吸引,愛慕那賜恩典的神,脫離一切從地上來的捆綁和轄制。 第二個看見是「祂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父神的基業是在聖徒當中得著的,這基業就是祂的眾聖徒。神是以基業的心情來看祂的眾聖徒。是神高抬了我們,接受了我們,就管理我們,負責我們,裝飾我們,美化我們,豐滿我們。因為祂看我們是基業,要透過基業來顯明基業的主人。 這裏不只是指出基業的關係,也指出這基業的榮耀是何等的豐盛。這豐盛的榮耀原不是我們有的,是父自己進到我們裏面來作豐盛,就是父把祂的性質調和在我們裏面,叫我們有神的性質,從性質上根本的改變我們,叫我們脫離塵土的性質,能以進入神的性質,充滿神的性質,好彰顯神的性質。今天,神榮耀的性質一點一滴的增加在我們身上,直等到有一天,神豐盛的榮耀要完全充滿我們!那時,就完全是神的榮耀。──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肉身的眼睛對肉身的腳步有很大的影響,照樣心靈的眼睛對於信徒屬靈的道路也有很大的影響。若看不見天上指望之浩大,如何能被這種指望吸引而盼望天上的事?所以屬靈的眼睛必看得更遠,更明亮,然後才能走得更快(參太6:22-23)。──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心”在聖經中代表行事的動機和悟性,不單指感受。“照明…心中的眼睛”就是能得到屬靈的悟性。人藉天然光見物,人藉基督的光可以明白本來不明白的真理。“在聖徒中得的基業”可指我們從神得到的基業,包括權利和責任,也可指神以眾聖徒為祂的基業。──《啟導本聖經註釋》 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 內心是理智、信心、行為的支柱(羅10:10;太12:34;約14:1),是得見神的窗口(太5:8)。保羅在本書中強調更深層次的屬靈活動。這句話語敦促我們,不要只停留在得救的階段,當除去心中的無知與貪欲,得以與神建立更深的相交。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一18神在聖經中得到基業是什麼?】 答:基業一詞原文字是()其意指遺產,所得之物,或分得之業(徒廿32;加三18;弗一14,18;西三24;彼前一4)。在舊約時期猶太人的眼中,得基業是福分的一個主要因素(參申十五4,5,十九14,卅四1-4)。這屬地上俗世的基業,很容易被他們的罪行玷污,而遭敵人的毀滅和喪失。但新約時期,信徒所得的是屬天各種權利,將存留在天上永不朽壞的(彼前一4)。這是一種屬靈的福分,是蒙神保守的,是永遠不受侵擾傷害的。保羅在這裡是論到將來信徒榮耀的鴻運,即所謂「祂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弗一18)這一句話在新譯本作「祂基業中的榮耀,在聖徒中是多麼的豐盛」,其觀點不是指從信徒的基業一方面來看,乃是看神的基業在祂的百姓中,是有何等豐盛的榮耀。本節的意義,亦即如十一節所寫「我們也在祂裡面成了基業」(下字譯注),保羅對於這一點,當視從舊約引義應驗而來,如「耶和華的分,本是祂的百姓,祂的產業,本是雅各。」(申卅二9)。在詩篇上也曾說到「兒女是神所賜的產業」(詩一二七3),從現今信徒蒙恩的身份而論,在基督裡就是作了神的兒女,也就是成為神的基(產)業了(約一12;弗一11,14;羅八16,17)。——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弗一18~19】他的恩召: 是對神成就應許的期待,使我們歸向耶穌基督(來6:18-20)。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 意味著末日將得到的毫無缺乏的福氣(西一12)。能力是何等浩大: 意味著能夠成就我們的指望,使人繼承自己基業的神的大愛。聖徒對這些事情的屬靈知識成為戰勝罪惡,遵行神旨意的動力。從這句話語中,我們可以認識到信仰的知識性因素的重要性(彼後一2;3:18)。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一19】「並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這能力實在是大的。大到一個地步,若不是神開我們的眼睛,我們就看不見是多大;大到一個地步,連在以弗所的聖徒都不知道有多大;大到一個地步,憑你自己怎麼想也想不出有多大,要保羅為他們禱告,要保羅求神賜給他們智慧和啟示的靈,照明他們心中的眼睛,纔能使他們知道有多大。我們沒有方法說出這能力有多麼大,總是比我們所想的還要大,總是比我們所知道的還要大。 到底這個能力是何等浩大呢?保羅說:「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我們特別注意這一個「照」字。我們要看見祂向信的人所顯的能力,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換句話說,神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是何等浩大,神在教會身上所運行的能力也是何等浩大,神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能力是何等浩大,神在我們這信的人身上所運行的能力也是何等浩大,一點沒有兩樣。――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這是第三個要我們看見的。這裏所說的能力,是復活的能力,曾經運用在基督的身上,如今神要照樣的運用在我們身上,叫復活的大能如何顯在主的身上,也照樣的顯在我們身上。使復活的果效顯明的時候,神的心意就得著完全的滿足。這一個「何等浩大」的內容在神的心裏是很重的,是解決神心裏的問題的關鍵。──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弗一19~20】神無所不能,祂成就萬事。叫基督從死裡復活便是這“大能大力”的證明。“右邊”是尊貴的地位,神給了復活的主基督在天上極尊榮的地位和權柄。──《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一20】「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裏復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 勝過死亡,敗壞死的轄制,可以說是復活的大能裏最輕的,也是最起碼的功用。在這第三個看見裏,復活的大能明明是一個完全的權柄的顯出。前兩個看見(18節)關乎神的豐盛和榮耀,這一個看見關乎神的權柄,也是屬靈宇宙中的大難處(黑暗的權勢不服神的權柄)。神使基督從死人中復活,藉著復活的大能使基督在神右邊坐下了;因為「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廿八18),再沒有一個權勢撇嘴搖頭了。──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弗一21】「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 因著復活的大能所賜給基督的權柄,就遠超過宇宙一切的權柄。這是何等大的一件事!我們不要疏忽這一點,神怎樣在基督的身上運用復活的大能,叫祂得著至高的權柄,神也一樣的要在我們身上運用復活的大能,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掌管宇宙至高的權柄。教會與主一同掌權,宇宙也就歸回神的權柄下。──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基督的權能遠超過人所能想到的任何超自然的物體握有的權能。不但地球上的所有,宇宙間任何權勢都在他的權能下。這裡列有“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與《歌羅西書》一16所列的幾乎一樣,是靈界權力的源頭,但都是邪惡,與人為敵的 。主基督的能力可以勝過這一切,基督徒與主聯合不受這些邪惡力量的侵害。今天世界上所充塞的仇恨、恐懼、煙酒的毒害、淫亂、核戰的陰影等等邪惡力量,正在摧毀人間的美好生活和希望,唯有基督能把我們居住的這顆行星從邪惡的權勢下拯救出來。 基督的權能運行在地球上和宇宙中,運行在今世和來世。保羅把“今世”這個邪惡的世代和“來世”,也就是基督再來作王的時代,清楚分開。到那日,在基督治理的國度中,人間才有真正的正義與和平。──《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一22】「又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 神把一切都服在基督的腳下,基督在彰顯神的權柄,也帶著在基督裏的人一同彰顯神的權柄。可是在神的兒女中常有一種不相稱的怪現象,就是神的兒女們不肯服神的權柄,學著世界的風氣,模倣著不信的人的樣式,拒絕神的權柄,要立自己的權柄。教會內有撒但的座位,卻沒有主的座位,主只好在教會的門外叩門(參啟二13;三20)。坐在神兒女心中的寶座上的不是主,是人,是世界,裏面仍舊發散著死亡的氣味。神要使用復活的大能在我們身上作工,叫我們脫離罪和死的權勢,脫離世界的權勢,脫離自己的轄制,脫離一切主以外的事物的捆綁,單單的進入基督的權柄,服祂的管理,接受祂的調度,使我們按著神的心意與基督一同掌權。 「為教會」道出了神榮耀的計劃,說明了神作這一切工的目的。神使基督作萬有之首,目的是為著教會。神在救贖裏作工的目的,祂的著眼點不是在個人,而是在教會。祂要得著的是教會。復活的大能使基督得著權柄,不是為個別的聖徒,而是為著眾聖徒所組合的那一個教會。基督的復活產生了教會,復活的大能在教會裏作工,使基督的權柄通行在教會中,叫教會可以使用基督的權柄,與基督一同掌權。我再鄭重的指出來:教會是神的目的。──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教會……之首: 這句話強調了基督在教會的主權地位(弗4:15;西2:19)。但在這裡要注意的一點是關乎盼望的真理,既然萬有之首主成為教會之首,因此教會可以擊退任何反對勢力(太16:18)。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一22~23】“又將……”表明將萬有服在祂腳下,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仍是繼續上文,是神使基督復活並叫祂遠超過一切的結果。但在此應特別注意的是“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這句話,使上文所提到神叫基督升為至高的榮耀,跟教會發生密切的關係,說明神對教會所定的美旨。神這樣使萬有服在主的腳下之目的,不但是為基督的榮耀,更是為教會的榮耀。萬有原本是神交給人管理的(創一28),但亞當犯罪之後,萬有巳不再歸服人類(創三17-19),人已失去了承受萬有的權利。但現今因基督之順從,神將萬有服在祂腳下,使教會可在基督裡承受萬有,所以說“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將來統治萬有的是主基督,祂不單是教會的頭,也是萬有之首(參來二6~9)。主耶穌降生為人,已開始了一個新世代。雖要等祂再來,這新世代才可完全取代舊的邪惡的世代,但在基督裡的人,已經生活在這新世代中。基督是他們的元首,是他們所結成的教會的頭。對教會來說,人類未來的希望已是今天的現實,基督現在已是萬有之首。 “教會”一詞在四福音中只出現兩次(太十六18;十八17),但常見於保羅書信和《使徒行傳》及《啟示錄》中。此處“教會”指的當為普世教會。全書提到教會共有13次(一22~23;三 10,21;五23,24,25,26,27,29,32),指的都不是一地的教會,而是所有的教會。 《羅馬書》十二5和《林前》十二12都把教會比作基督的身體,各肢體聯合為一,互相依存。無所不在的神充滿萬有(比較四6)也充滿教會,能勝過一切邪惡的反對力量。──《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一23】「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權柄是基督接受的,教會要與基督一同掌權,就必須要有基督的生命,基督的性質,和基督的經歷。復活的大能把這個要求作成功了。復活的大能把基督的生命帶給我們,叫我們成為基督的身體,也把基督的性質輸送到我們裏面,叫我們能顯出基督的身體的見證,更把基督的經歷聯結到我們身上,叫我們作基督的身體的教會成了神權柄的出口,把一切被造的都帶回神的權柄下,使屬靈宇宙的難處結束。 基督是頭,教會是身體,這是一個生命相連的關係,也是生命相同的結果。教會一面是接受主的管理和負責,一面又是流出基督的生命。沒有基督生命的,不在身體裏,也不是身體;有基督生命的,是在身體裏,但不一定活出在身體裏的見證。神叫教會作基督的身體,是要叫教會成為基督的見證。基督的身體要表現基督,不表現基督就不在基督的身體的見證裏。因為主已復活升了天,主自己不在地上,卻使作祂身體的教會留在地上,讓全地的人看見教會就如同看見基督,所以教會非顯露基督不可,不顯露基督就不在基督的身體的見證裏,也沒有滿足父神的心意。問題不是在是不是教會,是不是基督的身體,而是在有沒有顯出是基督的身體,有沒有活出在基督的身體的見證裏。 神不單是使基督與教會有頭與身體的合一關係,祂也用教會作彰顯祂自己的器皿。那「充滿萬有者」就是神自己,祂要把祂自己充滿在教會裏。祂不光是進到我們裏頭,也要用祂自己來充滿我們,使我們所有的滿是神自己。神不是充滿在個別的人裏面,神只是充滿在教會裏。個別的人可以嘗到神的恩典和豐盛,但充滿神自己的恩典只能是在教會裏,這是神自己的定規。因為神重視整個的教會,祂要得著的是教會,好充滿祂自己在教會裏。 神把祂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擺放在基督裏面,因著教會與基督的聯合成了基督的身體,所以神的豐滿就從頭流進身體。因此,離開了基督,就沒有神的充滿;不讓基督作頭,就沒有基督身體的實際,神也不會充滿。此外,神自己雖是「那充滿萬有者」,但祂不以充滿在萬有中為祂的滿足。神不以萬有為祂充滿的器皿,祂定意要把祂自己充滿在教會裏,只有教會是滿足神心意的器皿。所以教會不只是充滿神自己的器皿,教會本身就是「那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另譯),教會就是神的豐滿。 「豐滿」另外有完全、圓滿的意思。神是完全的神,也是圓滿的神,但因撒但和人的墮落叫神的榮耀和權柄都受了打岔,也叫神的心思上有了不夠圓滿的感覺。神要藉著教會,把這個缺陷填滿了,使神的完全或圓滿,藉著教會澈底的、清楚的顯明了出來。所以在這裏有一個意思,教會「是那充滿萬有者的完全(圓滿)」(另譯),意即神自己也承認教會是祂的完全和圓滿。──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弗一23教會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何意?】 答:教會與基督之關係,是以人體為隱喻來顯明的,所謂教會一詞原文字()(()出,()召),是召出來或集會的意思(an assembly,徒十一26,十五41;林前十二28)。凡是重生得救,一切蒙主選召的人,彼此連絡成一體,一同事奉神,同心合意建立基督的身體,這就是教會(林前一2;弗二13-22,四1-16)。基督是為教會的頭,教會是祂的身體(西一18;弗一22,23)。祂被稱為「充滿萬有者」,以祂的豐盛恩典、生命、能力與榮耀,充滿祂的身體。即使教會能為這充滿萬有之首的代表。基督與教會,即如頭與身體這連合的密切關係,基督若無教會,就尚未臻圓滿,有了教會,教會當然就成為祂的一切所充滿了。這裡並非說基督在神各方面有何缺點,需要教會加以補足;乃是祂必須獲得教會之後,祂的充滿才能達到一個真正的目的,與完全的地步。原因是神「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2),這樣乃是完全出於父神的旨意。——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