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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第五章拾穗

 

【弗五1「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該效法神,這效法是根據我們已經有了照神的形像造的生命(弗四24)這一事實來說。

    效法神,這句話顯明基督徒理當像神,正如兒女理當像他們的父親那樣。但注意與下句的基督比較,這實際上就是指基督,是完全相等的。

    像蒙慈愛的兒女,說明上句效法神乃是與作為神的兒女相配的生活;否則就徒有神兒女的名,卻在生活上不像一個蒙神慈愛的兒女了!──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效法神: 不是指像撒但一樣企圖登上神位的行為(3:5;14:13,14),而是應效法神向我們顯明的品性之意(彼前2:21;太五44,48;6:36),指出以神為中心的信仰原則。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12這是四32所述原則的擴大應用,要有饒恕的精神才能“效法神“。主基督犧牲自己不只拯救了我們,也是信徒生活的榜樣。效法神就是 “學基督”(四20),因為神的性情藉著基督顯明在人間;基督本是“神的像”(林後四4)。信徒在聖靈裡更新了,建立起與神的新關係,可以象基督一樣稱祂為父(羅八15),並作祂的兒女。作神兒女的須學效神,象祂那樣完全(太五4548)。──《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五1~7生活是我們實際操練品格的地方,神在生活上一步一步的帶我們進深。在生活上保守自己在神的聖潔中,又進一步的活在愛心的功課裏。因為神是愛,我們蒙了愛的人,也得活出神的愛。我們要追求作個像神的人,也得流出神的愛。

         你愛弟兄,你就不會傷害弟兄,不會說一些淫詞、妄語,去污穢弟兄的心思和耳朵;你也不會用一些不合聖徒體統的話,叫弟兄受傷;你更不會讓貪心的意念抬頭,而侵佔弟兄所有的,或是佔弟兄的便宜。人若作出這一些事,就是沒有愛,不是憑愛心行事,而是憑肉體活著。

         屬靈的愛是單程的,是施出去的。愛的真意是捨己的,不是禮尚往來的。「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愛的原則不容易守,愛的操練不容易作,因為人本身只有肉體的愛,而沒有神的愛。雖是如此,我們還是不能放鬆這個追求,透過順服聖靈的引導,叫我們裏面的人剛強起來,叫生命豐富起來,豐富到一個地步,可以流出來,那就真能活在愛裏了,那就真能作神恩愛的標本的材料了。用這樣的材料建造出來的教會,纔會使後來的世代看見了,就讚嘆佩服。──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本文戲劇性地對比聖徒的行為與不信者的行為。他們的行為①起源不同,一個來自神,一個來自魔鬼;②動機不同,一個出於愛,一個出於貪婪;③結果不同,一個走向生命,一個走向死亡。如此,他們的行為如同水和油,決不能相容。從中我們可以發現以神為中心的聖徒不與世界妥協的必然性(林前10:31)──《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1~33本章接續前一章,論及聖徒的實際生活,主題是光照世界的聖徒作光的生活。這種生命,把其道德標準對準神,凡事顯出義、聖潔與真實。因此教會,即聖徒各人責備罪惡、彰顯神榮耀的生活領域不只局限於教會,而是整個世界。從這個意義上講,教會不僅僅是“聚集的教會”而應是“擴散的教會”,向世界顯明善行,彰顯神榮耀。在此我們可以看到分割教義和生活,分割教會與世界的二元論的矛盾。而是這個世界通過使萬物合一的基督的身體——教會而合而為一。在此我們可以窺探教會作為歷史、福音和世界的中心所擔負的時代使命。另外本章中也出現基督教倫理的各項主題,如愛、智慧、順服、和諧等。本章結構如下:①永不妥協的教會生活(1-7);②作光的教會生活(8-14);③有智慧的教會生活(15-21);④成就和諧夫妻關係的教會的生活(22-33)──《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2「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也要憑愛心行事”,進一步說明如何地效法神,就是憑愛心行事。這是基督徒一切行事的法則。

    所謂“憑愛心”不是憑一種肉體的愛,而是“正如”基督那樣的愛。

    “當作馨香的供物……”,本句一方面描述主耶穌為我們捨命的成就,祂不但將自己成為神所喜悅的祭物獻上給神,並使我們因祂獻上自己的“馨香”(功勞)也蒙神的悅納了。另一方面,本句也是指導信徒應當將自己像馨香的祭物一樣,獻上給神,來實行憑愛心行事的真理原則。──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正如基督愛我們: “正如”一詞指出了效法的標準,即我們的愛不應以自身的主觀思想為依據,應以從罪中救贖我們的基督客觀的愛為基礎。基督的大愛是以神為中心的、也是自我犧牲的愛。因此我們從這裡可以認識到真正的愛是以神為本的,而不是以人為本的。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3「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淫亂與污穢大致是相類似的,因淫亂的罪,在神有來乃是最污穢的罪。但“污穢”卻不止淫亂,也包括其它神所憎惡的事在內。

    “在你們中間連題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表明信徒不但要完全離開這些罪,甚至在離開以後也不可提說,這攙合乎聖徒的體統。

    “聖徒的體統”一語,表示信徒應該有另外一種與世人不同的生活樣式。──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提到與自我犧牲之愛相悖的、利己的愛所導致的後果。淫亂並一切污穢指所有的性犯罪;貪婪指貪戀他人之物的利己主義(林前五10,11;6:9,10;西3:5)──《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37這裡具體地列出了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應有的規範。不但在行為上要聖潔,在言語上應謹慎;在社會上與一般人相處,也不可沾染不信之人和不順從神旨意的悖逆之子的罪惡生活風尚(7節)。須知“濫交是敗壞善行”(林前十五33)。人有了貪心,對物質的要求就會超越過對神的要求;甚至以物質代替了神,變成對物質的崇拜,如同拜偶像一樣。──《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五45“淫詞”即污穢淫蕩的話語。“妄語”是十分不敬虔而誇大,張狂的話,或將敬虔的事當作玩笑亂講,肆無忌憚地口出狂言。“戲笑的話”就是一般的戲言,常講戲笑的話會使人陷於輕浮、並失去別人的信任。這些話對於基督徒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就是無論怎樣,總應說感謝的話。誠然一個基督徒若慣於說感謝的話,以致成了一種口頭禪,言不由衷,是不好的;但縱然如此,總比那些淫詞妄語好得多;因為淫詞不但表現說話的人思想之污穢,也使聽的人易受魔鬼的試探。所以我們應當留心自己,不使魔鬼有機會試探自己或別人。若我們隨便說話,並且說的是毫無目的和意義的話,就是妄語,雖或出於無心,但魔鬼可能利用這些妄語,刺傷聽者的心靈,或引起他的種種猜疑,而發生各種誤會和是非,也就是給魔鬼留了地步。──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五5“拜偶像的”是把自己偶像化,放縱情欲的人(西3:5)。保羅警告內在的偶像,如同警告外在的偶像一樣。從這裡我們可以認識到一個事實,神最厭惡的偶像可能就在我自己的心裡。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7「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

    所以”表明連接上文,說明為甚麼信徒“不要與他們同夥”──不要與那淫亂、污穢、貪婪的悖逆之子同夥,因為神的忿怒必然臨到他們。

    “同夥”的意思就是共同有份於某事的夥伴。──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五8「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意即要有與光明的子女相配之行事。使徒在這裡不是叫我們去勉強裝作光明,乃是既有光明之子女的生命,就當有光明的生活,才能與所蒙的恩相稱。──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五8~14神是光,我們是祂的兒女,因此我們也是光。我們的生活應當是光明正大的,不單沒有甚麼不可以公開擺在人面前的,並且也能叫人在光中看見自己的黑暗。我們的本性是喜歡黑暗的,在黑暗中生活纔覺痛快,原因是許多的事物不能見光,在光照的底下就顯出羞恥來。我們生活在沒有羞恥感的環境裏,頂容易在耳濡目染的情況下,不知不覺的跟著人走進黑暗裏。因此,我們裏面的光要時刻保持明亮。真正活在愛裏面的人,他的光該是明亮的,主也常給他光照。

         常使我們感到為難的,還是我們那些不信主的朋友、親屬,從前我們常和他們活在罪中,如今他們還常邀請我們與他們一同活在罪中。我們裏面的光若是沒有熄滅,我們就能不體貼肉體的感情而分別出來。不分別出來,就不是活在光中。不管怎麼樣,我們不能沾染黑暗,因為我們是光明的子女,我們只能表現光,我們要叫人看見光。──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保羅用“光”來說明基督徒生活的本質。主耶穌說過:基督徒是世上的光(太五1416)。“黑暗”代表邪惡,也代表撒但;“光”代表良善,代表神。聖經上說“神就是光”(約壹一5),基督徒與基督親密相交中的聖潔和良善生活,就象行在光中(約壹一57;二9;林後四6;羅十三12)。信徒光明的生活是對基督信仰最有力的無言見證。

14節是一句引用語(原文無“主”字),可能是早期流行的一首讚美詩中語,勸勉人不要過邪惡、空虛的生活。“睡”和“死”都代表敗壞的生活。比較二1。──《啟導本聖經註釋》

         作光的生活:①結果子;②討神喜悅;③責備世上的罪。這樣的生活是從遠離罪的消極階段更上一層進入責備罪惡的積極階段。從此可以認識到,真正歸榮耀於神的,並非逃避現實,而是在現實生活中積極與罪惡作鬥爭(林前五10)──《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9一切良善、公義、誠實: 借著與基督聯合而產生的結果,是聖徒當具備的信仰品格,成為末日得獎賞的根據(22:12)<13:2-3,聖徒的奉獻與獎賞>──《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10「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本節中主所喜悅的事與上節的良善、公義、誠實,實際上是指同一意義。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主所喜悅的事。信徒若誠心要行在光明中,結光明的果子,便不難察驗而知道甚麼是主所喜悅的事了。

    察驗表明我們明白神旨的方法之一,是要留心思想與觀察。許多人在尋求明白神的旨意時,只注意外來的感覺。──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五11「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暗昧無益的事”,也就是黑暗的事,不敢見光的事,需要保守秘密而不正當的事。

    “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原文沒有“行這事的人”這幾個字,只有“倒要責備”,中文聖經“行這事的人”旁邊亦有小點,表示原文沒有。──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責備: 有“暴露而顯露”之意,是光的屬性。我們之所以責備暗昧無益之事,:①為了忠於真理;②為了引導惡人進入光中;③為了從不信與罪惡中保守自己(林前13:6)。因此我們認識到,真正的愛不單有溫柔,還伴隨懲戒(23:13,14;12:11)──《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13「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本節解釋“光”的定義,並勸勉信徒顯出“光”的作用來。甚麼是光?,能把黑暗顯明出來的,就是光。另一方面本節也說明“責備”的作用,不僅是口頭上可以責備,借著光明的行為把黑暗的事顯明出來,這種“顯明”也是一種責備,使那原本是錯誤或無益的事,因著比較而顯出確是錯誤的。──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五14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告訴我們,由黑暗轉入光的新生活,不是借著人自身的力量,而是源于基督富有主權的大能這一事實。基督是救贖的阿拉法與俄梅戛。因此拯救我們靈魂的事工應始終依靠基督主權性能力。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15「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

    “謹慎行事”的意思是包含著:基督徒應當謹慎地分別臨到我們的事,知道甚麼是使人敬畏神的事,甚麼是使人遠離神的事,甚麼是罪惡和異端,甚麼是真理和正路……。我們理當培養這種辨別能力,使我們行在神的旨意中。謹慎行事,就是培養這種辨別能力的方法。──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五15~17活在黑暗中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傾向,就是「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一32)。為要達到這個目的,許多似是而非的道理大量的湧來,為要同化神的兒女,使之脫離在光中的生活,跟他們同走放蕩的路。這是對神兒女極嚴重的挑戰。

         因此,我們必須在生活中操練長進,從脫離舊人開始,到明白主的旨意,一步步的進深,直到我們的生活不再憑自己的感覺,也不再憑人的理由,而是單憑神的旨意。從前的生活態度是要神的祝福,要神滿足我,如今是要神的自己,神的旨意,是我討神的喜悅。一切的道理,包括神學思想,都不是我生活的依據。我所要尋找的,就是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10),也就是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凡事主所喜悅的就是主的旨意,主不喜悅的就不是主的旨意。我們若在生活的大小事上,都察驗主的喜悅,都尋求明白主的旨意,就是真實的長進了,也就夠條件成為主手中建造的材料了。單單活在主的旨意裏,就不會作糊塗人,就會謹慎行事,不會浪費光陰。──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弗五1521保羅又從智與愚的角度來論基督徒的生活。屬神的生活是智慧的生活,邪惡的生活是愚昧的生活。“智慧”就是事前考慮行動的後果,善用時間,不盲目行事;所以智慧人不會後悔。“被聖靈充滿”就是一種智慧的生活(18節),因為被聖靈充滿的人,隨著聖靈的意思生活,不放縱情欲(加五1623)。這也吻合舊約《箴言》書中“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的教訓(箴九10)。

“被聖靈充滿”(18節)就是讓聖靈在生命中 掌權,順從聖靈的旨意而生活,是一種奉獻,也是一種生活。聖靈在這樣的人身上就能彰顯出祂的權能,人也能顯出信心、膽量,活出美好的生命來(參徒四31;加五2223)。“充滿 ”所強調的不是量,而是質,說明人的心有被聖靈掌管的美質。聖靈是神,不能用量的觀念去分割 。

1920節參《歌羅西書》三1617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在這裡強調光明生活的要素之一智慧。智慧之所以必要,是因為我們的生活領域是邪惡的世界。因此我們的智慧應是實際的,而不是抽象的(3:13-18)──《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16「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

    “愛惜光陰”,原文“愛惜”exagorazomenoi是“贖回”的意思。“贖回”表示曾經虛耗。

    “現今的世代邪惡”亦表示現今的世代是罪惡即將滿盈,快將受神審判的世代。──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愛惜光陰”也可譯為“儘量使用每一個機會”。“光陰”指的不全是時間,而是抓住每個可以利用的機會,來實踐基督的愛,領人認識主。智慧人不會只圖個人屬靈上的享受,而不去關心別人。主來的日子日近一日,而世界也愈來愈邪惡,基督徒應掌握機會把光照在人間,為世界增添良善、公義與誠實(9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要愛惜光陰: “光陰”意味著歸榮耀于神並行善的機會,“愛惜”是“買回”或“贖回”之意。因此這句話告訴我們,不要錯過一切行善的機會(6:9,10)──《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17「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糊塗人,就是不明白主旨意的人,凡不理會主的旨意而憑己意生活的人,在神看來就是糊塗人。──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五18「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

    聖靈充滿對上文要明白主的旨意及下文要過一種讚美感恩的生活,都有很重要的關係。因為沒有被聖靈充滿的人,是難以明白神的旨意並過看讚美感恩的生活。──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酒與煙是逃避生活苦悶與單調的麻醉品。環境的壓力和內心的沮喪,逼使人藉煙(包括毒品)、酒找尋短暫的解脫,結果痛苦更深,甚至意志消沉,走向極端。真正的喜樂、平安、希望與愛,只有生活“在基督裡”才能找到,千萬信徒可為此作見證。基督徒的喜樂生活,在外人眼中看來好像“新酒灌滿”(徒二13)。有了聖靈,  苦悶孤單為主裡的親密團契所取代。人有了新生命,不再作罪的奴僕,能口唱心和讚美主(19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要被聖靈充滿: 這句話:①是命令,不是提議,乃具有權柄;②複數形態,針對所有教會;③被動語句,意味著聖靈充滿是當順從神話語的時候成就,而不是靠人為的技術成就;④現在時態,持續進行要時刻被聖靈充滿。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18醉酒與聖靈充滿何能作相對的論述?聖經禁止人喝酒否?】

    有人解釋謂醉酒與聖靈充滿頗有相似之處,所以在五旬節時,門徒被聖靈充滿之後,人們以為他們是“新酒灌滿了”(徒二章1315節)。醉酒之人有暫時的、屬外表的快樂,被聖靈充滿則有長久的、屬靈的快樂。醉酒的人每每狂言妄語,被聖靈充滿的人則在讚美,祈禱與傳福音的事上大發熱心。醉酒的人行動失常,打人行兇,但被聖靈充滿的人則靈性漸高,且能有神跡與非常人所難瞭解的屬靈行動。保羅說:醉酒使人放蕩。被聖靈充滿的人,則在生活中充滿感恩、讚美及彼此順服。

    有人說聖經並不禁人喝酒,所以喝酒無妨,不過不要喝醉就是了。保羅也勸提摩太以少量的酒代清水(提前五章23節)。主那穌也在迦拿變水為酒,使人喝足而快樂(約二章)。東方人喜用酒,但醉酒者甚少。美國人喜醉酒,所以美國宣教師到東方來傳福音時常勸人禁酒,而且強調飲酒為犯罪。

猶太人古時飲酒,分清酒與濃酒二種,在家中平常是飲清酒的,像東方人喝茶一般(聖經無茶字,古時猶太人不飲茶,現在也懂得飲茶與咖啡)。小孩子只飲清水,但在任何宴會時多數飲濃酒,尚且以飲醉為樂(約二章10節,喝足了,原文為喝醉了)。不過猶太人與今日東方人一樣,平常是很少醉灑的。那穌變水為酒並不希奇,他所變的是真的酒,不是萄葡汁。因為猶太人在宴會是喝酒的。

聖經並不禁止人喝酒,但保羅在此嚴格地禁止信徒醉酒,因為有放蕩的危險。

    勸人禁酒,與其說是與罪有關,無甯說是與健康有關。因為酒內有酒精,能傷害人身,破壞血管,留下毒質。不喝酒,不會醉酒,亦不會對身體有何傷害。

    猶太人的拿細耳人,清酒濃酒都不喝,連萄葡汁或萄葡食物均在禁止之列(民六章24節)。拿細耳人預表今日分別為聖的傳道人。有些人勸傳道人喝“提摩太酒”,即“稍微用一點點”,但為什麼不告訴傳道人學拿細耳人?

    箴言勸戒為君王者不可喝酒(三十一章4節),因為君王是一國之首,應為萬民之範,禁酒以免誤事,影響國泰民安。君王亦可預表任何團體的領袖,理應禁酒。

    保羅對提摩太說,為監督(即長老)者的條件,其中之一是“不因酒滋事”(提前三章3節),意即禁酒以免滋事。現今為長老者豈能隨便喝酒?

    有些人認為老年人體弱多病,應喝酒以補身,但保羅吩咐提多說,老年婦人不應給酒作奴僕(多二章5節),意即可以不喝酒,無酒癮。

    但以理拒絕享用巴比倫王所賜的膳與酒,他不但不喝酒,連王的佳餚都不要,真是虔誠人的模範。

    基督徒不只在消極方面不作這個、不作那個,乃是要在積極方面把屬靈的德行表彰出來。不喝酒的人未必就是最好的基督徒,但在生活的言、行、思、態能各方面有良好的、屬靈的、虔誠的表現是更應追求的。――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弗五18~20人在主面前真正的長成,還不是停留在明白主的旨意上,而是在所接觸的各樣事物上都能讓人看見主自己,都看見主手裏的動作。因此,要讓主的靈滿溢在我們裏面,透過我們的生活彰顯主的榮美;更進一步,在生活中充滿讚美。

         神在祂所揀選的人身上所定意要作的,就是要把祂自己的所是、所有和所作的都給人。當主照著這個定意作工在我們身上的時候,因著祂總是先剝奪我們,先除掉我們身上不該有的,連我們自己以為對的事物也給拿掉,好叫我們能顯出光明的子女的實際,所以我們常感痛苦、掙扎、灰心、疑惑,甚至埋怨。但是等到長進到一個地步,我們裏面的眼睛明亮了,看見主的除掉是為了豐富的加給;在眼見的福或禍的背後,都看見了主施恩的手在把祂自己輸送到我們身上來。這時,埋怨轉為感佩,痛苦變為喜樂,要讚美主的心情洋溢在裏面,並且外面的表情也是愉快的,所以就心口一致的頌讚主。

         在生活上流露著敬拜和讚美,這樣的人就是一個敬拜的人,別人在他身上所碰到的,乃是敬拜的靈。在生活上給主帶進敬拜裏,那是我們實際操練的高點。這樣的材料,纔是主迫切需要得著的,因為祂所建造的是「主的聖殿」,是敬拜的地方。進到這個地步,我們的生活原則就不再依據理由、是非,而是依據能否奉主的名作這、作那,能否奉主的名為這、為那去「常常感謝父神」。我們的生活態度進到這一個地步,懂得享用主的名,「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就滿溢在我們身上了。──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弗五19「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

    “口唱心和”就是出於誠實,心口如一的讚美主。讚美,必須出於真誠才有意義,否則便流於虛偽且含侮辱之性質。──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詩章”當指舊約中的《詩篇》,在聚會中誦唱用;“頌詞”為配有音樂的稱頌神的歌詞,“靈歌”為信徒有感而作,互相勉勵的歌唱。不過,這種分別雖然有,卻不明顯,因三者都用在聚會中讚美感謝神。──《啟導本聖經註釋》

         詩章、頌詞、靈歌: 聖靈充滿的結果,表明聖徒的喜樂。聖徒的喜樂,不受環境的限制,具有持續性(4:14)。因此從這裡可以認識到,智慧的生活乃是無論身處多麼艱苦的環境中,都不斷讚頌的喜樂的生活。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20「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

    “凡事要奉我們主……的名”,就是凡事要倚靠、仰仗主的權能,遵從,依順主的旨意。主的名是代表主自己和主的權威,我們是信靠主的名得救,又奉主的名禱告,並憑主的名蒙神的悅納,而領受各種屬靈的恩惠與平安。

    “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也就是凡事都不可憑自己的意思而行,乃應憑看主的教訓和福音的真理而行。因為惟有照主的真道而行的才可以說是奉主的名行事。

    凡事奉主名的結果,必能使我們從經歷中認識“主耶穌基督的名”的能力,並因常得主的恩助與支持而“常常感謝父神”。──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為聖靈所充滿的人的一個特徵,就是能“常常感謝”,而且能“凡事”感謝父神。即令遇到苦難與風雨,也明白有神奇妙的旨意在,能象詩人一樣說,“我受苦是與我有益”(詩一一九71),也能象約瑟一樣有“在受苦的地方昌盛”的感恩之心(創四十一52)。神沒有答應我們可以不遇苦難,但答應給我們有足夠的力量去應付;在暴風雨中祂與我們同在(約十六33;林前十13;林後十二910)。──《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五21「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彼此順服表示這種順服是互相的,不是絕對的。這意思就是誰違背真理,所行的是錯誤的,就當順服那遵循真理或用真理來勸戒自己的人,不論他在教會中或教會外的地位如何。

    彼此表示信徒各人都可能有軟弱,而需要順服別人的提醒,並表示信徒之間有互相聯絡,互相勸戒的責任。

    怎樣才能彼此順服呢?當存敬畏基督的心。這敬畏基督的心,是使我們能以彼此順服的因素。今日教會太忽略敬畏主的真理,以為是舊約時代的人才需要留意的,這是很大的錯誤。敬畏主並非只是舊約的信息,新約的使徒們也同樣注重這方面的教訓。本處經文就是一項明白的表示。(林後七1;彼前一17;啟十九5)──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個人在主面前生活得對了,還得在眾聖徒的生活中也對。許多神的兒女在單獨的時候很愛主,和主有很好的交通,也相當的認識主,很有生命的流露;可是一擺到眾聖徒中間,毛病都顯出來了,不是看這個弟兄不順眼,就是看那個姊妹不對勁,別人完全不夠水準,只有自己還不錯。我們承認這實在是事實。在神的建造中,不只材料本身要好,也要能和別的材料配合調和得好,所以主就作工要把我們造成一個和諧的整體。

         讚美生活的另一面,就是承認基督的權柄,承認祂是一切的源頭,也是一切的結束;我們所蒙的恩都是根據祂,也是依靠祂。我們在生活中,一看見祂的所是,一經歷祂的所作,就使我們的心向著祂又敬佩,又信服。因著祂的榮耀和權柄,我們敬畏祂;因著祂的憐憫和恩典,我們也是敬畏祂。敬畏就是怕,怕我們使祂失望、難過。

         敬畏的心思在生活上表現出來,就是順服的態度。因此敬畏主的人,也必然是順服主的人。順服實在是屬靈操練的頂點。在順服主的大前提下,我們也順服主所要我們順服的人。順服主比較上沒有太大的難處,要順服人,難處就來了。問題在於我們不能接受人作為神權柄的出口這個事實。若是我們的眼睛被開啟,看見神在人身上顯出祂的權柄,我們就能順服下來。在外面,我們是順服人;在裏面,我們卻是順服神。順服神所要我們順服的人,那是我們順服神的實意的考驗,藉著這樣的順服,我們真正的活在基督的權柄之下。我們的眼睛只看見基督,不再看見人,人與人中間的難處也就沒有了,人與人之間就能和諧的接連在一起了。接受基督的權柄,是從個人進入眾聖徒的生活的關鍵。

         主安排我們順服人,也安排別人順服我們,這就是彼此順服。這一個彼此順服,頂厲害的折毀人。眾人都活在基督的權柄下,纔能彼此順服。我們彼此順服,是順服在彼此身上的主的權柄。別人順服我的時候,我驕傲不得,因為別人是順服在我身上所顯出的主的權柄。反過來,我順服別人的時候,我不會高舉人,我是看見主的權柄。主用彼此順服這個功課,除掉我們進入眾聖徒的難處,更進一步把我們造成完全合祂心意的建造材料。──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本節至六9講夫婦、父子與主僕關係的守則。同樣的教訓也見於《歌羅西書》三18~四1;《彼前》二18;三7及五15。其形式有同我國的“家訓”或“治家格言”。剛剛接受了基督的人,都希望知道與家人、朋友相處的原則和過去有何不同。保羅提出“順服”二字當作實踐和諧人倫生活的秘訣。“順服”是雙方本和睦共處的心互相尊重,把對方的願望和福利放在首位。“順服”不是盲目的依從,而是有原則的;這原則就是“敬畏基督的心”。能得基督歡喜的順服才能建立和諧的人倫關係(五10)。──《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五22~23保羅的教訓,神的奧秘不但作用於教會,也應關乎夫妻關係。保羅把代表基督與教會關係的愛與順服的關係,全盤應用于夫妻關係中。從這裡可以認識到,真聖徒不單強調宗教性的神秘經歷,還應強調因話語而更新的倫理生活。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22~24在彼此順服的學習上,主啟示了三種關係。這三種關係概括了我們整個的社會關係。主要藉這三種最親近的特殊關係,叫我們學習順服權柄的功課。從個人到眾聖徒,主是一步一步的帶我們深入的預備我們自己作神所要的材料。

         越是最接近的人,越是不容易順服。在彼此順服的功課上,主首先擺出來的是夫妻的關係,不單是因為這是人一切關係中的最密切的關係,更重要的是這個關係所表明的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也透過這個關係再從另一個角度來指明教會在神計劃中的事實。

         主指出作妻子的要順服丈夫,不單是因為他是丈夫而順服他,並且是因為主安排丈夫作頭,因著順服主的緣故而順服丈夫,如同順服主。不順服丈夫,就不是順服主。當然順服丈夫是在真理裏順服,在主裏面順服;不在主裏面的事,就只有順服主。姊妹們應當看見,就是主用作妻子的順服丈夫,來提醒教會應當順服基督;又反過來用教會當順服基督,來提醒姊妹們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一個雙重的提醒,正是把教會與主的關係,和夫妻的關係接連在一起。作丈夫的看到妻子順服自己,立時就提醒自己要順服主。所有神兒女都在每天的生活中一同順服主,教會讓基督作頭就一點難處也沒有。否則,教會就沒有身體的見證。──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弗五22~33這段聖經講妻子順服丈夫,丈夫愛妻子︰(1)順服與愛好像是兩個不同的德行。(2)其實,真實的順服仍是源自『愛』,沒有愛的順服,乃是外面的、虛假的順服;有了愛,就容易順服。(3)順服,乃是愛的一種自然表露。(4)丈夫用愛來澆灌、對待妻子,引起妻子愛的共鳴,就是順服。(5)不但順服講求捨己,連愛也講求捨己;主是要丈夫像祂愛教會、為教會捨己那樣的愛妻子。所以歸根究底,主對妻子和對丈夫的要求乃是同等,並沒有厚此薄彼。

 

【弗五23「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丈夫雖然是妻子的“頭”,這“頭”的意義卻不是代表一種階級的分別,只是代表一種功用和職責的分別。夫妻在基督裡的地位根本是一樣的。

    “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本句說明神安排丈夫作妻子的頭,是無可辯論的事;正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是無可辯論的一樣,這乃是神奧秘的旨意,是當然如此的。

    “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這似乎是加上的一句話,解釋基督所以能成為教會的頭的理由。祂不只是教會的元首,且是教會全體的救主,祂曾捨命流血買贖了教會。祂是教會的頭不但是根據神的旨意,根據祂作教會之救主的事實。加上這一句話,暗示丈夫雖然是妻子的頭,卻不可以妄用“頭”的地位欺壓妻子。反之,倒要像基督作教會的頭,負有愛顧、救護教會之責任那樣,來愛護他的妻子。──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丈夫是妻子的頭: 這句話與“基督是教會的頭”有類比關係。因此,正如基督不壓制自己的教會一樣,作丈夫的也不壓制妻子。相反,如基督愛教會、救贖並保護教會一樣,丈夫也要愛護妻子。從這裡我們認識到,丈夫作妻子之首的意義,更重要的是愛,而不是權威(2:23;3:16)──《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2325保羅用頭和身體來比喻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一22;四15),這裡也將妻子與丈夫比喻作身子和頭。不過丈夫作妻子的頭,不是為夫妻間的地位定等級,而在說明彼此間親密而互相依存的關係。教會順服基督,但也從基督那裡得著愛顧、關懷和供應。妻子對丈夫的從屬也是如此(五2833)。──《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五24「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本節說明妻子應如何順服丈夫,就是要像教會順服基督那樣地順服。教會之順服基督是毫無保留的,必然合乎真理的,妻子之順服丈夫也當這樣。基督必然不會使教會作違背真理,不合神旨的事,所以妻子要像教會順服基督那樣地順服丈夫,也說明了妻子之順服丈夫,是在神旨意下之真理範圍內。而這裡的凡事也是真理範圍內之凡事。──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要……順服: 希臘文“順服”有秩序之意。因此妻子的順服不表示卑下,而是對神秩序的遵循(林前11:3-12;提前2:11-13)──《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25「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另一方面,作丈夫的要像基督愛教會那樣的愛妻子。這真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恐怕許多弟兄要感覺虧欠自己的妻子,不是有愛的成份就算及格,而是要愛到一個地步,捨去了自己也得愛妻子,因為主是這樣的愛教會。

         在這裏,主啟示了一件我們從來不大會去想到的問題,是關乎教會在神眼中的地位的。我們常想主是為拯救我們而捨去祂自己,這當然是事實。可是聖經是說主是為教會捨去自己的。這就是說,主在捨去自己時,祂的眼目是看定在教會身上。基督的捨己是越過個人的需要,而為著教會的需要。雖然基督被釘的時候,地上還沒有教會。基督愛教會,祂為了要產生教會、得著教會,而把自己交於死地。由此我們看到主的心意不在個人,而是放在教會身上,我們個人是在教會組成的過程中,也是在教會這個生命組織裏蒙記念的,因為主要得著的是教會。主得著我們的目的,還是為了建造教會。──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愛你們的妻子: 這是丈夫對妻子的義務,這裡的愛是自我犧牲的愛,就是愛加倍的愛<約壹  緒論,聖經中對愛的理解>──《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26「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基督愛教會的另一方式,是使教會成為聖潔。“要用水借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這兩節聖經告訴我們基督愛教會之高尚目的。祂不僅把我們從罪中救出來,並且有一項完全高尚的目的,就是要把我們救到“聖潔沒有瑕屁”的地步。同時也告訴我們丈夫對妻子的責任,應當如何在聖潔之中愛他的妻子。──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五26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何意?】

答:在本節中保羅提到洗淨與聖潔這兩個名詞,來說明基督為教會舍己的目的(25),從意義上看,這裡所說要用的水,有三方面的表明:其一,水是指著基督的寶血,潔淨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多二14;來九14;約壹三79)。其二,水是指著神的話,主的道,祂的道能潔淨我們的生活與行為(約十五3,三5;提前四5;詩二九9)。其三。水是表明象徵悔改與重生的水禮,信徒經過悔改與重生。才能見證他是一個基督徒(彼前三21;約三5;徒廿二16;羅六5;約壹五8)。上面三種的表明,一般人認為以其二,這一方面說法較為合理,因為主耶穌曾對門徒說:「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潔淨了。」(約十五3),保羅所說的「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潔淨」,這裡的水不過是道的一個預表而已。——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弗五26 “要用水藉著道把出會洗淨”一語中的水指什麼?】

    關於“水”的解釋有三:

    一、水指洗禮而言。這一解釋認為每一信徒必須受洗,纔能成為基督徒。他們根據彼得前書三章2l節的話“這水所表明的洗禮”,和希伯來書十章22節的話:“身體用清水洗淨”。主那穌也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也是指洗禮而言(約三章5節)。約翰壹書五章8節也說:“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裏的水也是指洗禮而言。

    二、第二個解釋不認為這裏的水與洗禮有關。因為洗禮不過是一個信主作見證的記號。“水”應指“道”而言。所以主那穌說:“人若不是從水(聽道)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翰壹書五章所說“聖靈、水與血”的水也是指神的道而言,普通的水並無見證功效。

至於希伯來書作者所說的“身體用清水洗淨”是引用舊約祭司工作方式的一項,即祭司在為民獻祭時,先要在院子內的洗灌盆洗手腳,纔能供職,免得死亡(出三十章1821節),該事可能與新約的洗禮並無關係,但對保羅在此所說的“把教會洗淨”顯然無關。

    主那穌曾在臨別勉言對門徒說:“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約十五章3節),很清楚地,主那穌洗淨信徒是用“道”,不是用“水”,水不過是一個預表。既然他親口說用道潔淨信徒,則可作保羅在此處所說的“用水籍著道,把教會洗淨”的最佳注釋。

    保羅對哥林多信徒用了另外一種說法:“並籍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章11節)。洗淨是由聖靈,並非由洗禮,這句話也是主那穌對尼哥底母所說的另一方面解釋。

    三、第三個解釋乃是:在約翰福音十三章記載主那穌曾為門徒們洗腳,那是當時主人對賓客的傳統習俗。主那穌曾對彼得這樣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10節)。一般猶太人從街上回來,都會到街上的公眾浴室或自己家中院子的旁屋去洗一個澡,洗過澡的人仍然穿著草鞋回家或進到家中的前座或就席吃飯,他們的腳仍然沾滿了塵埃,所以還要洗一次腳,全身就乾淨了,保羅在這裏提及基督“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可以分作教會被潔淨的兩個階段:

    是用基督的血潔淨我們的生命。水在舊約均預表潔淨,水本身並無潔淨人心之力,但其涵義則為潔淨。在新約只有基督的寶血能潔淨人們的心。所以上文有“基督舍己”之句。

    是用基督的道潔淨我們的生活。信徒不單在生命上需要潔淨,更要每天用主的道使生活得以潔淨,走上聖潔之途,毫無玷污(27節)。

    以上三說,第二說較多人採用。――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弗五26~27主不只是為得著教會而交出祂自己,主還繼續在教會身上作工,藉此就深深的顯明祂的心意是在教會。主繼續的作工在教會身上,不住的用真理來潔淨教會,要把教會造到聖潔無有瑕疵的地步,好成為一個榮耀的教會,可以獻給自己。這就是說,主不滿足於只有教會,主所要的是榮耀的教會。有了教會,主還不稱心,必須要把教會造就成連「玷污、縐紋等類的病」也沒有的情形,只有當教會到了實際的聖潔無有瑕疵,這樣的榮美的時候,主纔稱心滿意。因此,我們不能不注意教會的建造。

         我們承認,教會要達到聖潔無有瑕疵那樣豐滿的圓滿的地步,還得經過基督台前的審判,但我們卻不可因為必須有這一個過程,便自暴自棄。我們要看見,有不少稱為神兒女的,他們真的不肯接受真道的潔淨,在真理以外熱心活著,不理會主建造的心意,這是教會不能在地上達到圓滿的一個原因。正因為如此,我們得竭力使自己不致成為教會達不到圓滿的原因中的一個份子,至少,我們也該盡量的減少我們帶到基督台前的虧欠。──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基督犧牲捨己的一個積極的目標,是叫教會得“洗淨,成為聖潔”。“聖潔”和一1“聖徒”一詞一樣,基本意思是屬神的事物,衍生的意思是有屬神的美善品質。“洗淨”一詞在新約中也有譯為“潔淨”的(太八2;徒十15;林後七1;來九22等等)。古時婚姻風俗,新婦很看重事前清潔自己的身體;教會將自己獻給基督也應潔淨自己。──《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五27「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基督洗淨教會之目的,是要獻給祂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

    “亳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玷污”指外來的污穢,“皺紋”是一種衰老的表記。“毫無玷污皺紋”表示沒有外來沾染的污穢,也沒有衰老疲弱的狀態。反之,倒是十分飽滿,充滿朝氣和新鮮的感覺。

    “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上句是消極方面“亳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本句是積極方面聖潔無疪。“沒有瑕疵”就是絕對的完全,這也可作為“聖潔”之解釋。──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五28「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

    “……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這句話表示丈夫應看妻子和自己是一個人,以致妻子所受的痛苦或快樂、平安或危險,都視同身受。這句話也包含看對妻子的忠誠、坦白一如對自己那樣。任何人對自己是不會有任何“私心”和隱秘的,夫妻相待也應當是這樣。──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如同愛自己的身子: 這句表明丈夫對妻子的愛的另一層面。這句話告訴我們夫妻不但通過異性的結合,還要通過人格的結合成為一體,因此丈夫的愛要如同基督的愛一樣人性化。從此我們可以發現,夫妻關係中內在和諧與人格的聯合的重要性。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五28~33夫妻是日常生活中常在一起的,這個關係又是神親自安排和造成的。這個關係的實際是要兩個人成為一個:思想是一個,感情是一個,在應付一切問題上是一個──不是像亞拿尼亞和撒非喇那樣的一個,而是在討主喜悅的事上成為一個。「所以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明顯的指出夫妻在生活上完全的聯合,藉著作妻子的要順服丈夫,作丈夫的要捨己的愛妻子,這些學習,把聯合的關係表現出來。從個體來看,夫妻是兩個人;從思想、感情和意念來看,夫妻又是一個人。因為二人成為一體,時間和空間都改變不了這一個聯合的事實,正像基督和教會是分不開的一樣;看見基督就看見教會,看見教會也該看見基督。

         夫妻的關係是聯合的關係,主自己用這個關係來表明基督和教會的關係。因此,夫妻的生活顯不出聯合的事實來就不對,貌合神離的夫妻也不對,因為把基督和教會的關係表明錯了,這種光景有問題,這種光景也不正常。基督徒的婚姻不能隨便,因為夫妻的關係,是帶著基督和教會的關係的見證。

         夫妻兩人要成為一個,實在是雙方都要好好付代價去學功課的,要甘心的受對付纔能學得好。基督不會撇棄教會,所以神的兒女只有夫妻相親相愛的義務,絕沒有離婚的權利:「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開。」夫妻必須相親相愛,這纔是神兒女的樣式。神的兒女一定要守住這聯合的見證。夫妻的生活,實在是主造就祂要得著的材料的課室,每時每刻都煉淨我們的摻雜,使我們成為精金,能以顯出祂的聖潔無有瑕疵,顯出祂的榮耀。──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弗五29「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

    “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這是十分自然的常理。這簡單的常理,可以考驗那些作丈夫的是否愛他們的妻子,像愛自己的身子一樣。在此,聖經已經把“丈夫是妻子的頭”的意義,說得十分明白,它絕不是給丈夫甚麼特權,使他們可以在家庭中作威作福,欺淩妻子,反之,乃是要他們“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對待妻子“總是保養顧惜”,而不是隨意叱駡。──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五31「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注意為這個緣故就是為上節因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是祂的骨祂的肉)的緣故,所以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這樣,本節更清楚地表示了基督與教會之連合,以及夫妻之連合為一,這兩件事在屬靈的意義上有重要的關係。夫婦之結合,不僅是神對男女婚姻的一種旨意,並且是為要表明基督與教會的合一。──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保羅引用《創世記》二24的話來說明夫婦一體的親密關係。不過不是人人的婚姻生活可以如此圓滿,只有基督和祂的新婦(教會)所結成的一體才達到這理想,成為人世婚姻學效的好模範。──《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五32「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看基督和教會說的”。教會與基督的合一,乃是一個極大的奧秘,我們還不能完全明瞭。而夫妻二人的“成為一體”,卻可以幫助我們在若干程度上領會教會與基督合一的意義。──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奧秘”在保羅書信中通常都指過去隱藏而現在藉基督透露給人知道的神的旨意(參一9注)。例如神要把因種族、膚色、性別等而分開了的人,重新和好,在基督裡成為一體。但本節的“奧秘”意思有點不同,指的是上節所引的《創世記》的經文中隱藏的一個極大的真理,這就是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基督是頭,教會是祂的身體,是祂堅貞的“配偶”。教會充分享有基督的生命,分擔祂的工作。這種完美無暇的關係,應為人世婚姻的理想與模範。──《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五33「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

    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祂的丈夫,本節回復到上文夫妻相待之教訓上,作為本分段的結論。這結論就是:丈夫方面,應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方面,應當敬重她的丈夫。──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保羅講了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又回到夫妻關係上,重申2528節所說的話。互相敬愛是婚姻成功的秘訣。──《啟導本聖經註釋》

         愛……敬重: 這句是對夫妻關係的總結,那就是愛與敬重。從敬重自然地流露真正的順服,順服是某人舍去自己,愛也是為某人放棄自己,如同基督為教會獻出自己一樣。因此我們要努力認識各自的不足,將使我們合一的神的恩惠應用於家庭中。 ──《聖經精讀本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