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第六章拾穗 【弗六1】「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此包括弗六1-2) 」 聖經在“聽從父母”之前加上“要在主裡”這個範圍。說明這“聽從”並非毫無限制的。若有父母命令兒女作違背主旨意的事,如偷盜、說謊、或其它犯罪的行事,就不是“在主裡”的範圍內,不是基督徒兒女所應盲目聽從的。但基督徒兒女萬一遇到這種情形,仍需要用十分謙虛、恭敬的態度,向父母解釋不能聽從的原因,儘量取得父母的諒解,用溫柔而堅定的態度保持自己的見證。切勿用過於激烈而無禮的態度,以免主的名受譭謗。 “這是理所當然的”,意即兒女之聽從父母,不獨是聖經的教訓,就是按人的常理來說也是理所當然的。換言之,不聽從父母的基督徒,不獨不是一個好基督徒;就是按普通人的道德觀念來說,也不是一個好兒女。──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六1~3】這句話告訴我們,在基督裡的合一應具體表現為子女在家庭中的順從。從這裡我們可以認識到儒家的孝與基督教中孝的差異。兒女不聽從父母,就如同樹枝無視樹根一樣,不僅違背自然規律,依社會秩序也是一大罪惡。儒家與基督教在自然規律與社會法層面都重視孝。但儒家從倫理的角度談論孝,而基督教則將孝的起源對準神,具有宗教色彩:①在基督教,兒女的順從是在主裡面的順從。這句話表明兒女的順從應出自對神的敬畏之心,不應該是單純的倫理意識;②在基督教,子女的順從是第一條帶有應許的誡命(出20:6;申5:16)。兒女對父母的順從是有關我們社會義務的誡命中最重要的誡命,強調孝是我們必須遵守的神的命令。像這樣在儒家上,孝雖具有人本主義性質,但在基督教,孝思想以神本主義為基礎。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六1~4】父母和兒女上下兩代的關係,在個人主義思想盛行的今天,「代溝」每每為人所強調,但對神的兒女來說,「代溝」可以存在,卻不允許它發生作用。在別人是不能,但在神兒女身上卻應該是可能。主也知道兩代之間總有不夠和諧的地方,特別在見解和思想上,古今中外都是這樣。但神利用這種隱藏著矛盾的關係,來造就出神所要的材料,唯有經得起考驗的,那纔是上乘的材料。人與人中間有矛盾是避免不了的,但是一帶進基督裏,甚麼矛盾都得消解。 兒女和父母的關係是終我們一生的。在終我們一生的年日中,主都教導我們如何作兒女,因為我們是永遠作父神的兒女。「在主裏聽從父母,是理所當然的。」除非父母的要求不是在主裏面,不然,作兒女的人,對父母都是應該孝順聽從的。主要求作兒女的在主裏聽從父母,孝敬父母,並且指明這是神所喜悅的,又是帶著祝福的應許。撇開天性和感情不說,單是憑主的吩咐,我們也該學習這個功課。沒有一個不孝敬父母的人,他能在父神面前作個好兒子的。 另一面,主也提醒作父親的認識自己的地位,若是在主裏面,父親和兒子都是弟兄,正因為有這種屬靈的關係,因此作父親的不可以濫用他的權柄和地位,因為我們在天上的父不會作這樣的事。作父親的必須在主裏教養兒女,這是不能放棄的屬靈責任。時下所流行的「自由發展」的教育理論,不能適用於父母在主裏帶領兒女的事上,兒女得不著救恩,父母推卸不了這個屬靈的責任。任由子女離棄主的真道,也不是父母所該作的。 兩代的關係很微妙,既有愛,又有矛盾。這個關係處理不好,我們屬靈的生命一定受虧損,所以要付代價的去處理好這種關係。人的肉體真實的受對付,沒有一種關係是處理不好的。活在基督裏,年青的收斂了傲氣和輕浮,年長的除掉了固執和自持,在這種關係的生活考驗中,可以顯出我們是否真的學會了服權柄的功課,是否真的領會了彼此順服的實意。──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本段教導基督徒父母與子女應如何相處,特別著重子女對父母的順服。這裡要求“在主裡”(就是在敬畏神的原則下)聽從父母。孝道在聖經中備受重視,舊約、新約都是如此。孝敬父母,供養親人是基督徒的責任,不可以忽略,也不可用別的宗教義務來代替(太十五4~6;提前五4,8)。子女“孝敬”父母,少年時期應聽從教導,成長以後要尊敬,照顧關懷。做父母的應以身作則,盡養育、教訓和警誡的責任,一切本諸愛心,不可苛求。──《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六1~24】本章的主題是因與基督聯合而產生的新的社會與聖徒的屬靈爭戰。與基督的聯合,不僅是抽象的,而是在現實生活,即家庭、工作和社會的方方面面具體化。與基督聯合的教會是一個新的社會,就如基督與會的關係,以愛與順服關係形成的聯合的社會。但教會的這種努力會與慫恿世界紛爭和鬥爭的撒但的勢力相衝突。因此教會為了與撒但進行不斷的屬靈戰爭,必須依靠打破死亡權勢的基督耶穌。從此我們可以認識到,教會作為世上的光和歷史與社會的中心,應在基督裡領受真正的勇氣與力量、不斷努力,而不應採取安逸、無能為力的態度。本章結構如下:①家庭的合一(1-4節);②工作中的合一(5-9節);③促使合一的屬靈爭戰(10-20節);④結尾(21-24節)。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六3】「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孝敬”包括順從、尊敬、愛護,使父母感覺愉快的意思在內。“孝敬”是聽從父母的力量,而“聽從父母”卻解釋了“孝敬”的真意。 “在世長壽”不是指個人的生命長壽,是指在神所賜的產業上得以長久──“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這應許是神向以色列人整個民族宣佈的,意思就是孝敬父母的民族,他們的國家必得以長久生存。但“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也可以推廣其意義,指在神所賜的產業上得以長久。 “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這裡的“誡命”應指十誡而言,因2節全節的話都是引自十誡的;是則這“第一條”的意思,大概因其它誡命末附有這種得福的應許。──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六5】「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 “要懼怕戰兢”,就是要十分小心謹慎,惟恐失責,當有責任感的意思。 “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這句話的意義,可以推廣而適用於一切受職者,對他們的雇主或上司,應當誠實忠心。 “好像聽從基督一般”,本句不是要基督徒僕人將肉身的主人看得像基督,或把他們當作神一般看待。乃是要指出誠實的待人,是不能用兩種不同“法碼”的,誠實的原則對神對人都應當一樣。──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懼怕戰兢: 這句話意味著對自己的不足要有敏銳的感覺,好在凡事不出差錯。這不是卑賤、屈辱的奴隸的劣根性,而是認識到肉身的主人代表神的權威而採取的虔敬的態度,我們從這裡可以認識到不怨周圍環境而默默成就神旨意的聖徒當具有的,真正的生活態度。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六5~9】前面頭兩個關係是因家庭而產生的,末了這一個關係是因為工作而產生的。這三個關係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密切的,所以最能反映我們屬靈的實況,也最能實際的造就我們。這第三個關係,是最尖銳的反映我們裏面的光景,是一面清晰的鏡子,把我們的情況顯露出來。頭兩個關係是有親屬的成份,不大摻進利害的關係,而這個由工作而產生的關係,那利害的成份就很高。神兒女能脫出利害的關係而生活,是需要很嚴肅的態度接受主的破碎的。 為了生活,人都要工作。一般來說,工作就是為了生活。因著工作,就產生了主僕的關係,或上司和下屬的關係。工作既是為了生活,那麼在工作的人心思上,或多或少總有「只要過得去就算」的想法,所以在工作的態度上就表現了出來。別人怎樣作,我們管不著,但作為神的兒女,主卻提醒我們,雖然我們是替別人工作,但我們該有如同服事主一樣的態度去作。因此,有人看著也好,沒人看著也好,我們都該是一樣的忠心謹慎去作工,不該存有那種「沒人看著就躲躲懶」的心思。一般人可以這樣作,神兒女不能這樣作;即使眾人都這樣作,神的兒女還是不能這樣作。因為我們是在主的眼前作,是作給主看的,不是作給人看的。 對主人或是對上級,我們該守著我們的地位,雖然我們是因工作而產生這種關係,是勞動力與薪酬的交換關係,但我們看這種關係是主給我們安排的,所以,除非是這種關係結束,不然的話,我們總是守著我們的地位,在工作上是無條件的聽從肉身的主人。在這一個操練上面,使我們在順服主這個功課有更好的操練。 對於作主人的弟兄,主又提醒他們雖然是作主人,但他們仍然是人,不是因為作了主人,便以為是高人一等,對作僕人的可以作威作福、呼喝大罵。別的人是怎樣作不必去管,但作神兒女的決不能這樣,必須公公平平的待僕人,因為我們有一位主在天上,祂並不喜歡看見人欺壓人。自己作主人的,該想到自己是主的人,也讓別人從他的生活態度和表現上看出我們是有主的人。這樣的提醒,叫我們在地上的生活沒有脫離主的權柄。主是怎樣看屬祂的人,我們在對屬於我們管理的人,也該流出主的性情。 這三種的關係,給我們三種不同內容的學習,但有一個總的題目貫串在其中,那就是服權柄。因著直接服主的權柄,也就在生活裏面各種關係中接受權柄。一個人活著,問題不會太複雜,兩個人或更多的人一同生活,問題就複雜了。在各種錯綜複雜的關係中碰上了權柄,學習彼此順服,我們屬靈的品質纔能提高。不經過試驗的,不一定有真實的內容;經過了試驗,那高貴的品質纔顯露,纔確定。日常的生活正是我們屬靈品質的大熔爐,把渣滓分離、煉淨,成為精美的材料。 教會的建造是把眾人聯結在基督裏成為一個身體,站在真道上來見證神自己。我們在生活上磨煉好了,在地方教會中,神的兒女很和諧的互相聯絡作肢體,各人發揮正常的效用,顯出基督身體的見證。地方教會和地方教會之間,也是一樣的和諧配搭著,在主裏彼此交通和供應,明確的活出基督的身體見證。神的兒女們是這樣的順服主的心意,神也在我們的順服裏漸漸的叫身體增長,成就祂在永世以前的命定。──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奴隸(奴僕)是當時社會中一種制度,富貴人家多蓄養奴婢。這制度雖不合神創造人的本旨,但已相當盛行。保羅的教訓常涉及怎樣處理奴僕和主人之間的關係,使雙方能和諧相處。他的教訓中要求作僕人的“聽從…肉身的主人”(5節),但也吩咐主人應善待僕人如一家人。 保羅決非同意奴隸制度,而是根據當時實際需要說話。──《啟導本聖經註釋》 本文表明被雇人員與雇用者的關係,告訴我們奴僕與主人同在神面前。因此:①奴僕是在神面前服事主人;②主人則要在神面前厚待僕人。從這句話中我們可以認識到,所有人與所有工作在神面前一律平等的事實(雅2:1-5)<帖後3:7-9,基督徒的職業觀>。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六6】「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
」 “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說明了“誠實聽從”主人,是為要遵行神旨意的緣故。換言之,雖然作人的僕人,仍以遵行神的旨意為生活的最高準則。──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六8】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 意味著審判的日子,聖徒所行的一切善行都會被公義之神顯明出來,這也是保羅對受難之僕人的鼓勵(路六35;林後5:10;西3:23-25;彼前1:17;啟22:12)<來13:2,3,聖徒的奉獻與獎賞>。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六9】也是一理: 表明主人的義務在本質上與僕人的義務相同,就是說如同僕人使主人的財產與福樂增多一樣,主人也要謀求僕人的利益。這句話不但適用於奴隸制經濟社會,也適用于自由經濟社會。因此從這句話中我們可以認識到雇用主在分配所得、增加雇工的福利方面應採取的態度。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六10】「我還有末了的話,你們要靠著主,倚賴祂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 教會的建造是榮耀又偉大的事,因為建造完成的結果,要把全宇宙都恢復到神豐盛的榮耀裏,所以在建造的過程中所遇到的阻力也是特別的大,尤其是來自撒但的破壞與攻擊。當人不順服神時,不會發生甚麼大事;但人一順服神,撒但的手就要插進來,要阻擋人,屬靈的爭戰就此觸發了。屬靈的爭戰是順服神所引出來。這就是跟隨主和體貼主的人多遇上屬靈的難處的主要原因。屬靈的難處是跟隨主的道路的記號,沒有這個記號的路不是主的路。屬靈的難處並不是物質的難處。它是引動我們的腳步偏離主,引動我們的心思不高舉主的。 在這屬靈的爭戰中有一個特點,就是爭奪一個據點──在基督裏的地位。我們留在這個地位內,就是得勝;我們給引離了這個地位,就是失敗。所以「靠著主,倚賴祂的大能大力」的原意是「在主裏面,在祂的大能大力裏面」。留在主裏面,在祂的大能大力裏面,我們就剛強起來;是主的剛強成了我們的剛強,是主自己成了我們的剛強。所以我們爭戰的方法,是站穩在主裏面。在基督裏就是一個得勝的地位,我們是在這個得勝的地位上來向撒但誇勝。──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本節到18節是古今傳誦的“基督精兵”經文。基督是元帥,信徒是祂統率的大軍,十字架是軍旗,撒但是大敵,本節至20節告訴十架精兵應怎樣裝備,怎樣作戰。 “全副軍裝”一詞,希臘原文作panoplia,是軍隊作戰時配備的全套防禦與攻擊性武器。寶劍(17節)和藤牌(16節)也是軍裝的一部分。 10節的“剛強”不是指個人的力量,而是我們倚靠天父大能大力的幫助才能有的那種剛強。我們的力量來自神。──《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還有末了的話: 有“餘下的”之意,指基督徒當作的剩餘的事。聖徒的得勝雖然已得到保障,但人的努力也是有必要的。從這裡我們可以認識到,回應神主權事工的人要努力的必要性。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六10~20】本文提到聖徒的屬靈爭戰。聖徒的屬靈爭戰,本質上可視為神使萬物在基督裡合一的神與妨礙神和其工作的撒但之間的爭戰:①爭戰的對象不是人而是邪靈。首先他們具有強大的力量(徒19:13-17;19:18-20)。“執政的與掌權的”這兩個詞暗示著他們的力量與權勢。另外在支配全世界的意義上他們被稱為“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太4:8,9;約12:31;14:30;1六11;約壹5:19)。其次,他們是邪惡的。他們沒有一絲高尚的感情與任何的道德準則。第三,狡猾(林後2:11),他們把自己妝扮成光明的天使(林後11:14);②在本質上爭戰的勝利最終屬於聖徒。因為籍著耶穌的復活,這些邪靈的權勢早已被擊潰。神給予聖徒的力量就是使耶穌從死裡復活的能力。因此聖徒不是為了未知的、不確切的勝利而爭戰,而是仰望在基督裡早已確保的勝利而爭戰(羅8:35;腓4:13);③爭戰需要的裝備不是屬肉體劍與槍之類(約18:10),而是神的全副武裝,如真理、公義、平安。信德、救恩、話語等。神的全副軍裝不是依靠人的能力,而是神賜給跟從他之聖徒的屬靈的裝備(賽59:17),這句話強調要依靠神的神聖大能(撒上17:45-47)④爭戰的時期是直到進入天國為止的所有期間。因為撒旦時刻盯准聖徒尋找可乘的空隙(創9:21,22;士1六19;徒20:9),因此聖徒需要時刻警惕。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六11】「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 “抵擋”就是表現能力、意志、和勇敢。抵擋的結果,牠就不但不敢侵害我們,反而會逃跑。──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地位站穩了,裝備還要對;裝備不屬靈,這場戰還是不能打。徒手的士兵不是用在戰場上的。神用我們來對付撒但,祂也負責為我們預備軍裝,是整副的,是屬靈的,我們得要全副的穿戴起來,不可以缺一樣,缺了一樣就是一個破口。──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弗六11~18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有何意義?】 答:基督徒要作基督的精兵(提後二3),不是指屬血氣的戰爭,乃是屬靈的戰爭,故其戰爭的兵器必須是屬靈的(參林後十3,4),所攻擊主要對象就是仇敵魔鬼(參二八二題)。保羅在這一段經文中,借用當時羅馬帝國的軍兵,所穿戴的全副軍裝來作比喻,讓我們明白作基督徒的,亦當穿戴全副屬靈的裝備。所謂「穿戴神的全副軍裝」,原文意義,其重點系在「神的」語氣上,由於「抵擋魔鬼的詭計」,顯示必須要穿戴神的甲胄,這裡「全副軍裝」一詞原文字是一個合併字()(( )皆,凡,( ))兵器(弗六11,13;路十一22),其意即「全副鎧甲,一切的武器」(The Whole Armour)是包括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作護心鏡遮胸(胸甲),用平安的福音——作走路的鞋,拿著信德(信心)——作藤牌(即盾牌——參新譯本),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從這全副軍裝六種兵器中,提到真理,福音,聖靈的寶劍,名異實同,皆是指著神的話,神的道說的。可知神的道,為基督徒全副軍裝中,惟一具有進攻力量的武器。希伯來書作者告訴我們說:「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來四12),這是擊敗魔鬼最有效的力量(參太四1-11),所以保羅引用這些全副軍裝,是要基督徒來明白使用,並要和禱告連在一起(弗六18),祈求神的幫助,支取屬天的能力,戰勝一切的仇敵。——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弗六章11~l8保羅所說的屬靈戰爭有何背景及內容?】 這一段提及屬靈戰爭的事,中文聖經無法翻譯得完全。 一、這裏所說的“戰爭”原文是PAL鳳IIAA*,是只用過一次的字。在聖經別處提及爭戰則用另外兩個字即POLEM O(IIO人eI1*)(雅四章2節),及其名詞POLEMOS(n淑一噸)(太二十四章6節,打仗)。 還有一個字是STRATEUOMAI(OTT)QRCO
UO屍Q‘,打仗)。 這裏所用的“爭戰”原意為“搖來搖去”,像打秋千,或像人們練習打沙包的情形。亦有“拉來拉去”的意思,像人們拉鋸一般。此字亦有角力或摔跤的意味,保羅用此字來比方信徒與魔鬼的戰爭,可稱之為“拉鋸戰”或“追逐戰”或“角力”。所以中文只譯為“爭戰”,並未說出這種爭戰的方式。如果我們明白我們與魔鬼的戰爭是“拉鋸式”的,那就表示我們每日均處在戰爭狀態中.有時我們占了有利陣地,但有時我們要抵擋。 二、這裏有兩種不同的“抵擋”,11節“抵擋魔鬼的詭計”的“抵擋”,與13節“抵擋仇敵”的“抵擋”不同。11節的“抵擋”原文為ST ENAI(。r1vat,為;AR仙t的已往二體變式)意為“自己能站立”。13節的“抵擋”原文用加強語氣“ANTIST ENAI(*RTOR刀v[XT]意為“對著對方而站立”,轉意為“對抗”,意即對方在猛攻中。第一個“抵擋”是“自衛”的,第二個“抵擋”是“準備作戰”的。 其實保羅在這裏用過四個相同的字,作不同的語氣。第13節的“站立”與第14節的“站穩”原文與第一個“抵擋”相同。因此,保羅的意思是: ①在魔鬼的詭計前能自已站立(1l節)。 ②在磨難的日子中能作“對抗”的站立(13節) ③成就了一切仍能自己站立(成功而不驕傲,13節末句)。 ④所以要“自己站立”(14節首句)。 這是四方面的“站立”,或說“抵擋”,是周全而堅強的。 可是很可惜,許多靈性較弱的基督徒,卻像被吊起的沙包任由魔鬼揮拳打擊,任他擺佈作弄。一個靈裏剛強的基督徒,是應該把魔鬼和他一切詭計當作沙包來揮拳使之搖來搖去,搖動撒但的國度。但是作基督精兵的必須穿備神所賜的全副軍裝。 三、保羅借用當時羅馬軍兵所穿的全副軍裝作比方。“全副軍裝”原文是用一個併合字PANOPLIA()P1/IA(llavo7to)TA)意即“一切的武器”。那穌曾用過該字,但中文聖經譯為“盔甲兵器”(路十一章22節)。羅馬人的軍裝分“攻”與“守”兩種。帶子乃是軍帶,不是普通的腰帶,將“護心鏡”的上下部分紮在一起。軍帶中也有為插短刀及其它利器的設備。“擴心鏡”則分上下兩部份:上面部份遮胸,由頸鄰到腰部,同時包圍背部,下面部分則由腰遮到膝蓋。出金屬製成,其實應譯為“護身甲”才對。“鞋”有厚皮底,以防敵人用釘子向上的假敗陣地傷害士兵的腳。鞋有兩種,普通士兵穿輕露趾鞋,軍官則穿軍靴,長由腿部至腳下。鞋尖有厚鐵。“頭盔”金制,保護頭部,只露出面孔。“藤牌”並非藤制,應譯為“盾牌”,用厚皮革或木製成,外包以銅或鐵片,能以滅盡仇敵的火箭,如果是藤制的便會被火箭焚毀。至於“寶劍”應包括插在腰個的短劍與拿在手中的長戟兩種。寶劍是“攻”的武器,上述各種則為“守”的武器。另外“禱告”也是武器之一,因為羅馬軍兵在陣作戰以前,必定到廟裏去向他們的神獻祭及禱告,求他們的神幫助他們戰勝仇敵。保羅引用這些全副軍裝,當時的信徒一聽便明白。 魔鬼與基督是勢不兩立的,所以基督徒每日均準備作戰,並要作殊死鬥,非得勝不可也。保羅對提摩太說,我們是基督耶穌的精兵(提後二章三節),我們焉能棄甲曳兵而逃呢?――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弗六12】「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注:兩“爭戰”原文都作“摔跤”)。」 “屬血氣”即屬血肉的人,林前十五50之“血肉”與這裡的“血氣”,原文同一個字。 “執政的,掌權的”指惡魔的領袖。 “幽暗的世界”,也是指邪靈所屬之境界。魔鬼是該境界的管轄者。──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爭戰」這個詞在聖經的原意是「摔跤」,就是說要使對手倒下去,倒到貼地,而自己還能站立得住。一般說來,爭戰致勝之道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知己知彼」,認識對手的強點和弱點,又知道自己的強點和弱點,是十分重要和需要的,因為這些認識決定了我們的戰略、戰術和兵器的運用。這些運用得當,我們就得勝;運用得不當,我們就失敗。 我們在屬靈的爭戰中常吃的虧,就是只看見人,因而只看重工作的發展與推動,而忽略了神權柄的彰顯,並撒但的蒙羞。把人作為工作的對象是對的,但把人看作爭戰的對象就錯了。在屬靈的爭戰裏,人是浮在表面上的對象,那真正的對象是隱在人背後的魔鬼,牠不是屬血氣的,而是屬靈的。認識爭戰的對象是屬靈的,那叫我們知道如何去接受這一場爭戰。我們的對手既是屬靈氣的,我們就得站在屬靈的地位上,使用屬靈的權柄去對付牠。因此,在屬靈的爭戰裏,首先是要求我們作一個屬靈人,因為我們的對手是屬靈氣的。 我們的對手不單是屬靈的,而且是有權柄的,也是有能力的,更是邪惡的。我們是活在牠權力所管轄的範圍裏,事事處處都受著牠的影響,非常容易的進入牠的擺弄中。我們承認,憑著人所有和人所能的,我們絕不是撒但的對手。撒但的詭計,就是要叫我們不去認識牠,而想靠人自己去抵擋牠。──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基督徒的戰爭對象不是人(屬血氣的),不是人間的仇敵,或敵對真道的人,而是靈界的邪惡勢力。 “天空”指超自然的靈界領域。撒但就是這靈界邪惡力量的首領(約十二31;十四30;十六11)。──《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六13】「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 這場屬靈的爭戰,是一個「站」的問題。「站住」就是爭戰;「站住」就是得勝。人可以受一點損傷,但地位站住了,撒但就是失敗。撒但一切的詭計,都是要我們離開地位。我們能站住地位,站穩「在基督裏」,就是得勝。──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信徒與超自然的力量作戰,需要神的全副裝備,才能在戰鬥的勝敗關頭抵擋強敵。“磨難”可指教會遇到的逼迫,也可以是信徒在生活上遭遇到的罪惡引誘與攻擊,來勢洶洶,無力抵拒。但靠著這裡所說的裝備,信徒可以一一勝過,生活得更堅強,對神的供應更有信心;不但自己站立得住,還可成為他人的支援力量
。──《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六14】「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 “真理”是信徒一切生活工作、行事為人的根據。 “胸”可代表信徒的心意,這是用身體的器官,象徵人的心意或態度。──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六14~17】爭戰是屬靈的,軍裝也必須是屬靈的。神預備的軍裝分為兩個部份;頭一部份是保護性的,先是鞏固自己的陣地,然後纔是攻擊敵人的營壘。撒但對付我們的武器,不管是甚麼,就是要我們的心思受傷,我們的裏面受傷了,戰鬥力就瓦解了。所以神先給我們保護,叫我們的心思不受傷,叫我們的心意不起疑惑,我們的地位也就站穩了。神為我們預備的保護性的軍裝是:真理的認識、公義的性情、福音的腳蹤、信心的生活和救恩的把握。換句話說,就是從日常生活中操練出來的屬靈的品格,這品格是保護我們不受那惡者的傷害的。沒有屬靈的品格的人,就沒有爭戰的資格,因為他是幫助敵人的。──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束腰用的帶子能將本來鬆散的袍子扎實在身上,方便作戰。束腰是為戰鬥作好準備。“真理”是《以賽亞書》十一5所說的“信實”,指的是信徒完美的品格,又真誠又可靠 ,這才是克敵致果的力量;不象一般人靠暴力與拳頭。“護心鏡”為保護拳頭。“護心鏡”為保護身體上心胸等重要部分之用。行事為人遵循神的美好旨意,公正且合乎中道,就能不露弱點,予敵人無可乘之機。兵士打敗仗常因“走路的鞋”不好,受不住長途跋涉;又或前路多荊棘,也易教人灰心喪膽。但報喜信傳佳音的人,信心充足,內心歡悅,走起路來輕鬆快捷。“預備”可譯作“準備宣告”。 比這一切更重要的是信德的“藤牌”。此處所說的藤牌是一種可以保護全身的大擋箭牌,不是圓形的小盾牌。“信德”不單指接受基督恩典的信心,而且是對祂保護與看顧能力無保留的信任,使祂的大能大力充滿我們的生命。這是耶穌所說的“你的信救了你”的那種絕大的信心。這種信心才能消滅敵人一切惡毒的火箭。火箭破壞力甚強,中了箭的人全身著火燃燒,恐慌、喪膽。“頭盔”為護頭的設備,是救恩的表徵。這救恩已給了一切相信神的人,使他與神和好,因而內心平安,力量大增。──《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六15】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 這句話中的“預備”也可解釋為“已準備好的基礎”。因此這句話可譯為“為了擁有堅固的根基,用平安的福音當作你腳上的鞋”。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六16】「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藤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 “信德當作藤牌”,便可以滅盡魔鬼“一切”的火箭了!因為魔鬼雖有各種“火箭”和詭計,牠的目的卻只有一個,就是要敗壞信徒的信心。這樣只要信心堅定不移,以不變應萬變,則不論魔鬼用甚麼詭計,都必失去效力。 “火箭”是本節中重要的字。古代戰爭,箭是一種快速和遠距離的作戰兵器,使人難以防範。甚至還未能判別它是從甚麼方向射來之前,便已經受傷了。所以“箭”代表魔鬼一些突然的攻擊,使信徒未及仔細思考之前,便已經中了牠的詭計。──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六17】「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 “頭盔”是保護頭部的軍裝,頭代表人的思想,是全身的主腦,不斷指揮看全身的百節,是全人最重要的部分。神以祂的救恩為我們的頭盔,意思就是神以祂的拯救作為我們思想的保護。 “神的道”就是神的話,指聖經的真道。──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前面14至17節上半所提的都是穿戴在身上用以保護和防衛的軍裝,只有這裡的“寶劍”是同時可作防衛與攻擊的武器。這寶劍指“神的道”,就是神的福音信息,有口傳的,也有文字傳的。今天是傳播時代,必須充分運用各種傳媒來傳播這佳音。不使用現代傳媒有如放棄防守與攻擊的重要武器。──《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六17~20】另一部份軍裝是攻擊性的武器,全是屬靈的,在聖靈的管理下來使用的,那就是神的話和禱告。近代的基督徒不肯在神的話和禱告上下功夫,不能、也不會使用這屬靈的兵器,更不明白這屬靈的兵器的效能是遠超過人所能想像的,是唯一能制服撒但的兵器。因此他們只好用人自己所有的來代替。但撒但所懼怕的不是人思想的產物,而是神的話和神兒女的禱告,這兩樣常是聯在一起使用的。 神對撒但發動的攻擊,是用著神兒女的禱告來開路的。只有禱告纔能在屬靈的戰場上開路,叫神的話大有能力的擊敗仇敵。撒但蒙騙人,叫人相信自己的道理過於神的話,相信會議的結果過於禱告,但這些都不是神的軍裝,神的兵器只有神的話和禱告。因此,我們必須學會熟練的使用這兩樣武器,不然的話,我們就是自己解除自己的武器,不再是一個屬靈的戰士了。──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弗六18】「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 “靠著聖靈”禱告,包括內心仰賴聖靈幫助的態度,和行動上留意聖靈的感動,聖靈甚麼時候感動我們,便立即順著聖靈的感動而禱告。 “隨時”指時間方面之不分限制,“多方”指形式方面之不受限制。 “儆醒”是保持警覺,不沉睡,經常戒備看。“不倦”就是不厭倦鬆懈,不灰心懶惰,有恆心地保持原有的精神。──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六18~20】保羅說明自己多末需要禱告,需要聖徒的代禱。有了屬靈的軍裝還要“儆醒不倦”的禱告。 從他請大家為他代禱的要求可以看出保羅的侍奉心志。他身在囹圄(三1注;四1),心中所熱切盼望的卻不是一己的獲釋,而是福音的自由傳揚(比較提後二9)。──《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六20】作了帶鎖鏈的使者: 指成了“天國的全權大使”之意,乍一看與他被鎖鏈捆鎖的狀況相矛盾。但正是通過這苦難的僕人,羅馬被福音所征服,這就是福音的奧秘。我們從這裡可以明白,真正建設神的新社會的人,在這世上與福音一同受苦難(提後1:8)。
──《聖經精讀本註解》 【弗六21推基古是誰?與保羅關係如何?】 答:推基古TYCHICUS——意思是時連或僥倖者,藉隸亞西亞省人(徒廿4),這人與阿尼西母皆為保羅忠心的同工(西四7-9;參三一九題),保羅向教會舉薦推基古的工作任務,可以從幾處經文中,看出他的忠心和高尚的品格。當保羅第三次在海外旅行佈道時,他到亞西亞去,是和同行者提摩太等七位信徒中之一位,並且先往特羅亞等候保羅,同住了七天(徒廿4-6),至保羅首次在羅馬坐監時,他與路加醫生等八位,陪伴保羅。保羅特意打發他將書信送到以弗所和歌羅西去,向他們報告保羅的景況,安慰他們。他被稱為忠心的執事(弗六21,22;西四7,8)。保羅由監中獲釋後,複往各處傳福音,曾又打發推基古或馬提亞到革哩底去,代替提多傳道事工,要提多趕緊往尼哥波立去與保羅會合(多一5,三12)。及至保羅在此坐監時,又曾打發推基古到以弗所去,代替提摩太的傳道工作,要提摩太趕緊到羅馬看保羅(提後四9-12,一17;提前一3)。我們從上面這些來往經過情形觀之,推基古不但是為保羅忠心的好同工,也是保羅患難中的良伴。他對保羅惟是從,去分擔教會聖工的重責,其順服的態度,靈性之高深,以後與保羅密切之關係,皆有此可以想見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弗六21推基古是本書所提到唯一的人名,他到底是誰?】 “推基古”(TYCHICUS) 意即“幸運者”;是保羅一位得力的同工(可能是亞西亞省的歌羅西人,參西四章7-9節。下麵是他與保羅同工的記錄: 一、保羅在第三次海外佈道後回到耶路撒冷去,是帶著海外各地基督徒的慈善捐款回去(徒二十四章17節),所以同行的人有七人(路加隱名不錄出,故應有八人),這是使徒行傳二十章3-4節所羅列的,其中有推基古。 二、保羅首次被囚在監內時,與他一同“陪監”的人甚多,見歌羅西書四章7一14節列出八個人,推基古在內。保羅由監獄中打發他送信到以弗所和歌羅西去,向他們報告保羅在監中的情形,並負有安慰的責任。 三、保羅獲釋後再在各地傳福音,推基古與他同行。他因有事,需要在革哩底傳道的提多到尼哥波立去見他,所以派推基占或亞提馬到革哩底去代替提多工作一個時期(多三章12節)。 四、當保羅再被捕下獄時,在羅馬需要提摩太到羅馬去看他,也是差派推基古到提摩太傳道的以弗所去,代替提摩太工作(提後四章9一12節)。 從上述記錄看來,推基古不但是忠心可信託的同工,而且是有傳道及辦事能力的人,因為他可以代替提摩太與提多負起教會重大的責任。我們也相信他靈性的高深和對真理認識的透徹,都已經被保羅所賞識,而且認為足以代表保羅而無問題。他的名字是幸運的意思,他果然是一位屬靈的幸運者,因為在以弗所書除了他以外,保羅的其他同工的名字均未被錄在此寶貴的書信中。――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弗六21~24】以弗所書的最末了,是弟兄們中間一些問安的話,但卻是非常優美的教會生活的記錄,是基督的身體見證的流出。保羅在羅馬監獄裏,但他的心卻牽掛著教會,要教會受安慰。以弗所的教會與保羅分離了許多的年日,但時間沒有降低他們對神的工人的懷念。是基督的生命把他們串聯在一起,時間和空間都不能打斷在身體內的交通。這交通不限於保羅和以弗所教會,也包括了「所有誠心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因為這是身體。──
王國顯《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讀經劄記》 本書的結語與保羅所寫的其他書信不同,只有問安,沒有個人近況的講述,也沒有提及教會的情形。這也許可作《以弗所書》是一封通函的佐證。 21節的推基古是為保羅攜帶此信的人。他同時帶在身上的,還有保羅所寫的另一封《歌羅西書》(西四7~8)。──《啟導本聖經註釋》 【弗六23~24】在保羅書信的開端與結束,都常有祝福的話,這可以說明也所寫書信的動機與目的,“始”“終”都是要叫受害的人蒙福。這也應當是基督徒行事生活的動機與目的。──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 【弗六24】結語。“誠心”有“不朽”之意,修飾後面的“愛”字。保羅在這句話中表露了自己的心願,就是永不改變我們對基督的愛。──《聖經精讀本註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