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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第五章拾穗

 

【来五1「凡从人间挑选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办理属神的事,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注:或作“要为罪献上礼物和祭物”)。」

    大祭司在本质上是人的代表,祂是从人间挑选的(直译是“取自人间”)。因为祂在本性上与人联合,祂可以代替人向神祈求,这是亚伦祭司职分的基础。毫无疑问的,这工作不能委托给超人类的生物,而是需要一位具有人的感觉和思想的人。

    祂是奉派kathistatai)的。这个动词是被动式,也就是说,大祭司的指派是神所作的。亚伦等次的祭司职任并不是民选的,而是在神的主权下被分派的。

祂的奉派是为了属神的事ta pros ton Theon)。这里很明显地说出:祂担负中保的工作,在人面前替神工作,在神面前替人工作。这就是祭司职位的基本功用。

    祂的职责是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小字作“要为罪献上礼物和祭物”)。这个子句(hina 子句)带出祂如此密切地与神、与人认同的结果。礼物与赎罪祭密不可分,这两个字的使用有时是可以互相替换的,但是此处却有所不同。这里所说的礼物(dora)必是指素祭,而祭物(thysias)则是指血祭。事实上,亚伦的大祭司职任是要为人的罪预备来到神面前的道路。“为罪”这个词意义深远,因为它并不仅限于“祭物”,也包括了“礼物”,所以我们最好将“为罪献上礼物和祭物”解释为大祭司工作的所有范围。他代表他的同胞执行献祭的工作,有赎罪的价值;也就是说,他要处理他所代表之百姓的罪。──《丁道尔圣经注释》

         本节至4节追叙旧约所记有关大祭司的一些事。本节指出一般的职责:大祭司从人中间挑出,由神指派作人的代表,办理人与神中间的事,包括献礼物和赎罪祭(礼物当指素祭,赎罪祭用牲畜作祭物为赎罪而献。看《利未记》2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祭司的职责是为赎罪献祭给神,起中保作用。祭司既为他人,也为自己献赎罪祭。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五1~4能够在任何世代里都配作大祭司的,必须有三项资格:

(一)这位祭司必须是受任替人管理关乎上帝的事。祭司的主要职责是为罪人,就是犯了过失而愿意归服上帝的人,开一条通路,和上帝恢复来往的关系的。

(二)这位祭司的第二个资格是必须能够和人相处。必须经验过别人的生活感受的人,才有资格去同情别人。

(三)这位祭司的第三个资格是上帝选召的,而不是人设立的。祭司的职份不是人随意应征而求得的职位;它是一个被上帝所召而来的尊贵和权利的圣职。所以上帝的传道工作并不是世人所认识的普通职业,而是一个天职。教会任牧职的人应该回顾当初的呼召,而不应该说:『我选择了这件工作。』时刻很谦恭的说:『上帝拣选了我,并且给我去做这件工作。』――《每日研经丛书》

 

【来五1~10任祭司当具备的条件。即祭司代表的是人,所以必需“从人间挑选”。作为中保要有爱心,必须是“蒙神所召”。本文有以下的教训:①所有人因罪需要祭司;②我们所事奉的大祭司基督超越了旧约祭司。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五2「他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

    愚蒙agnoousi)和失迷planomenois)两种描述,可能是罪的种类的起源与特性,这是大祭司所要处理的。愚蒙的罪和故意犯罪的不同,要仔细分辨,因为律法不为故意犯罪的人预备出路。那些漂泊徘徊的人,正是在神的路上迷失,而想要回头;他们并不是真的硬着心背叛神。大祭司特别要体谅那些感到有需要的人,大祭司在自己的软弱中所能认同的,也正是这些人。亚伦等次的祭司与我们的大祭司的不同,正是在此,因为我们的大祭司比他们更能体谅自己的百姓,但不是因着祂的软弱,反倒是因着祂的能力。祂一点也不“无知”或“失迷”,却能够完全了解无知和失迷的人。

    被软弱所困这个词可以解释为“被软弱所包围”。也就是说,这位大祭司穿上祂的百姓的软弱;如果这样的观点是正确的,则近乎我们的大祭司的性情。不过,前面的解释显明亚伦等次祭司的软弱与基督的大能间的对比,可能是较恰当的解释。──《丁道尔圣经注释》

       「愚蒙,」原文是无知。「失迷,」是错路。人犯罪多因无知而陷入错误。 牛述光

         能体谅:旧约的大祭司也是软弱的,所以有时会无视道德上的腐败,包容别人的软弱,并帮助他们(撒上1:1-18)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五23本节讲大祭司比较个人的一面:能体谅愚蒙的和失迷的人。无知而犯的罪来自愚蒙和失迷,与硬心而明知故犯的罪不同。失迷的人愿意回头,大祭司有责任予以体谅,因他自己也有这软弱。他不但为百姓,也要在一年一度的赎罪日为自己的罪献祭(利九7;十六11;来九7)。基督更能体恤属祂的人,祂是神子,不用为自己献祭赎罪;而是把自己当作祭物献上,赎众人的罪。──《启导本圣经注释》

 

【来五3大祭司也因肉体上、道德上的软弱,为自己献上赎罪祭(16:11)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五4「这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亚伦一样。」

大祭司职任的一个最重要因素是它的来源。这个职任是神所命定,不是自取、也不是出自于人的指派:这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这里很明确的是指亚伦的例子,因为他是神所预定的。新约时代和旧约时代一样,神的呼召是个重要因素,关键是在神的创始权。当我们把这个比较应用到我们伟大的大祭司身上时,可以知道祂的职任也是神所命定的。圣经上提醒我们,祂深知神把工作托付给祂,祂也完成了神的托付(参约十七4)。──《丁道尔圣经注释》

         不完全的旧约祭司同样也是由神设立的,这表明中保的权威是出于神。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五45亚伦大祭司的 职分本为神所立。到了耶稣时代,变成由罗马皇帝来指派,精神领导的地位忝堕。基督这新的大祭司,祂作人中保的任务为神所派。《诗篇》二7和一一〇4说祂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作大祭司,地位比亚伦高得多。──《启导本圣经注释》

 

【来五5「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荣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向他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

    这里使用“基督”的称号,不再如四章14节使用“耶稣”这个名字。这使我们知道作者深受弥赛亚(受膏者)这样的概念所影响,祂“不是自取荣耀”得到这样的头衔,虽然祂有权自取荣耀。然而,新约圣经中所描绘的弥赛亚,祂的工作是服事人,祂从不强取尊荣的地位。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八54强调,荣耀祂的乃是父神,祂不是荣耀自己。

  祂的被设立(第1节,中译“奉派”)这事实从诗篇第二篇获得支持,希伯来书一5已经引用了这篇诗。这个重复提出的主题,在此与出自诗篇一一○篇的另一处引文相连,这主题使我们知道作者曾默想这些诗篇,也形成本书信结构的重要部分。他们就像乐章中反复出现的曲调,每一次都给人不同的感受。作者想把大祭司的主题与神子基督的崇高地位紧密地结合。耶稣是神所设立的,这样的事实说明我们的大祭司完全是神所喜悦的。如果祂是人所指派的大祭司,祂的地位一定会被怀疑。──《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五5~6意味着基督作大祭司,如同利未系统的祭司,是神任命和计划的。通过这一点我们可以知道:大祭司的职责是:①在旧约已被预言(2:7;110:4);②具有不可动摇的神性权威。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耶稣作为大祭司,在具有王权以及永恒性上与麦基洗德的等次有相似之处。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五6《创世记》十四1820记有麦基洗德的事。亚伯拉罕向他献十分之一,因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他带着饼和酒来迎接亚伯拉罕,而饼和酒正是圣餐中耶稣的身体和血的表征。这节引自《诗篇 》一一〇4的经文,不但证明基督大祭司的地位为神所立,不属亚伦的等次,而且是 “永远 ”的,毋须人继承。这是一个完全、永远、在神面前为人祈求的最高祭司职位。──《启导本圣经注释》

 

【来五7「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诚蒙了应允。」

    希腊原文里,并没有界定祂的这个所有格代名词,但这一定是指耶稣的,因为祂是整段经文的主题(参5节)。

  有关耶稣的人生的关键说明,表现在祂强而有力的祷告中。这里用到两个词祷告恳求,两者虽然极为类似,却仍是有分别的。前者(deesis)是新约圣经中通常用在祷告上的字眼;但后者(hiketeria)蕴含着比较强烈的祈求意味,它可以溯源到古代,举着橄榄树枝,象征求助的习惯。这些用来描述圣子向圣父祷告的词句不但非比寻常,而且显出祂与祂子民间完全的认同。

大声哀哭流泪,不可否认的,似乎是指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时的痛苦挣扎,因为祂祷告时汗珠如血滴般落下,说明祂经过内心深处的强烈挣扎。福音书的记载中,并没有提到耶稣流泪,但这并不表示耶稣在当时未曾流泪。祂既然在拉撒路的坟前哭泣,也很可能在其它类似场合中,把内心深处的情绪形诸于外。虽然,眼泪通常被视为软弱的象征,然而它却有着治疗的效果。我们的大祭司和我们一样,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当祂的情绪激动时,也是会流泪的。

就因apo)这个词的意思是“因为”(祂的虔诚),这个介系词的另一种一般性解释是“出于”;也就是说“出于祂的虔诚而蒙拯救”的意思,但这似乎与上下文毫不相干。作者小心谨慎的用 eulabeia,不用一般的 phobos 来叙述虔诚的敬畏。的确,在新约圣经中,只有本书信用到这个字(参十二28的“虔诚敬畏”)。对这个字的用法,卫斯葛(B. F. Westcott)的批注是:“更通俗的解释是敬畏的、深思的退避、不过于大胆轻率,是有真正勇气的”,所以这可以指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经历。这里发现一个问题,在对观福音书里记载得很清楚,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词中,并没有强烈要求天父免去祂将要尝的苦杯。如果这样的话,祂所蒙的应允是什么呢?答案当然是指祂完全顺服神的旨意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大声哀哭,流泪祷告。」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里的祷告,是一个大的祷告;这一个祷告,主是大声祷告出来的。如果你里面的负担够重,你祷告的声音就要与里面的负担相称才行。里面负担没有那么大,而外面声音那么大,就不过是声音。如果里面负担够重,你的声音就要把它发表出来。── 倪柝声

         「免死,」原文是落到里边以后从里边出来,所以免死当译作『从死里出来』。 牛述光

         『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我们若向来只祷告,而从未有重担压得哀哭流泪的祷告,我们在祷告上必有缺欠。

         作者着重指出耶稣是真实历史人物,是神子成为血肉之体来救拔人(二14)。他提出耶稣作的一件事来证明,是四福音记载之外有关耶稣生平最感人的一件事。从耶稣的呼求与流泪,可以知道所指的或为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路二十二44)。祂所挣扎的不是受苦和死亡,而是担当全人类的罪的无比苦痛。祂不是哀求免死,而是为众人赦罪的事向有能力救祂免死的神祷告。祂因甘愿为人担罪,祂的祷告因这虔诚而蒙应允,能完完全全顺服神的旨意 ──《启导本圣经注释》

         表明基督公开事工。在基督所受的一切试探中,作者首先要见证的是客西马尼的经历。在这里耶稣受到逃避十字架的诱惑,但靠着祷告得胜了,所以耶稣了解我们的软弱,并体恤我们。就因他的虔诚蒙了应允: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14:36),指出因基督对神的敬畏使他在十字架上得胜。从中我们可知:①只有敬畏神,祷告方会真诚;②靠着祷告胜过试探;③胜过试探之后,就有莫大的祝福(8:16)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五7基督大声哀哭求神免死何意?】

答:本书作者告诉我们:「基督肉身的时候,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救祂免死的主,就因祂的虔诚蒙了应允。」这一节的描写意思,系指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时的情形,按路廿二44节的记载:「耶稣极其伤痛,祷告更加恳切,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相信这「大声哀哭,流泪祷告。」就是在此时此地所发生的,是耶稣当时内心极度悲伤、痛楚而表现于外部强烈哭号,热切恳求的心灵状态(参太廿六37-39;诗廿二1;太廿七46)。耶稣原是明知神有绝对全能救祂免死,即从死里复活(可九3132)。祂之所以为此哭泣流泪祷告,是因身为祭司性质,并且要将自己为了罪人,向神献为赎罪祭的时候,自然在肉体的软弱上有所流露恳求的表情;但祂的心志是完全交托在「那能救祂免死的主」面前(参路廿二42,廿三46)。这里所谓「救祂免死」原文意思乃指「救祂出死」(),就是指祂从死里面出来。换而言之,不是恳求救祂免于肉体的死去(form cying),而是恳求救祂能从死里复活Resurrection form Death。在耶稣的生平言行中,从来没有见过祂为肉体的免死祈求,只知祂曾经早有预言自己要在死后第三天复活,当然没有需要为肉体的免死祈求。然而总因祂是如此敬虔的顺服于神,遵从神的旨意,(来五7;路廿二42),祂的祷告便「蒙了应允」。这里「应允」一词原文乃是指「听进去」(( )being beard),意思就是由于祂的这种完全顺服神的安排,被神悦纳,蒙神垂听,赐给祂的力量能忍受肉身的苦难,并从坟墓中出来,从死里复活,使祂成为人类得救永远的根源,所信的盼望。(五89,参十一24-26;林前十五1417)。——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来五7基督在肉体的时候,“大声哀哭”,记载在四福音什么地方?】

    四福音曾记载主耶稣流泪及哀哭的事如下:

    一、在拉撒路墓前(约十一33-35),不是为死人拉撒路而哭,因他能使死人复活,乃是为活人(不信的犹太人)而哭。

    二、为耶路撒冷哀哭,因为预知它的毁灭(路十九41)。既说“哀哭”,一定是大声的。

    希伯来书作者在这里所提及的“大声哀哭”是求神免死,显

然与上述两次“哭”不同。

    有人以为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大声喊叫问神“为什么离弃他”之时曾哀哭(太廿七46),但这种解释是不正确的。因为在十字架上的大声,并非“求免死”。

    多数解经家认为这是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祈祷时的情形。福音书的作者只看重主耶稣三次求神的那一点,所以不把他“大声哀哭”这一情感的流露记载下来。希伯来书作者在本章是要描写主耶稣为祭司与以前的祭司一样,有“肉体的软弱”(4节,7节)。所以特别把他“大声哀哭,流泪求神免死”等动作记下,然后以他“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为结论。

    路加福音廿二章44节说,“耶稣极其伤痛,祷告更加恳切,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相信“大声哀哭、流泪”就是在这时候产生的。

    不要希奇为什么四福音不把耶稣大声哀哭的动作记下来,耶稣所说的话,四福音也没有完全记下来,比方“施比受更为有福”一语,是保罗复述主耶稣的话(徒廿35),但四福音并未披露(有关此点,请参阅马太福音难题研究第一条)。

── 苏佐扬《圣经难题》

 

【来五7 “主耶稣求免死,蒙神应允”,但主耶稣结果还是死了,到底如何解释?】

    许多解经家因这问题而感困扰。

    我们要先仔细研究这句话原来的意思,免得我们被我们的眼睛和看得太快的感觉所蒙蔽。

    第一,主耶稣并“不是”求“免死”。

    第二,他的祈祷蒙应允,不是神使他“不死”。

    请将这节圣经细心念一次,我把这节圣经排成诗句的样式:

    基督在肉体的时候

    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

    那能救他免死的

    主,就因他的虔诚,

    蒙了应允。

    请注意:耶稣是“祷告恳求主”,不是恳求“免死”。他所祈祷的主是“那能救他免死的”主,这是神的一项工作。主耶稣老早知道“神能救他免死”,即“从死中复活”,所以他不必向神求“免死”,否则他自相矛盾,不相信自己对门徒多次的预言,“他第三天要复活”的神迹了。

    他不是求免死,乃是向这位“能救他免死的神”献上最恳切最虔诚的祷告。

    二、他“蒙了应允”与“求免死”无关。神因耶稣虔诚加以垂听。“应允”一词、未能表达原意,原文该字乃是“听进去”EISAK-OUO,比一般的“听”AKOUO加强语气。这“应允”乃是“注意的垂听”,“欣赏地聆听”,无“应许”或“答应要求”的意味在内。

    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三次恳切祈祷,最后完全顺服神的安排说:“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廿二42),这种完全顺服,被神欣赏,蒙神垂听,使父神的心得了高度的满足。

    因此本书作者说:主耶稣“因受苦难,学了顺从”(8节),证明上述的解释是正确的。

    至于有人解释说:主耶稣求免死,蒙神应允,是指他后来使他从死里复活而言,他虽然死了,但仍能复活,也就等于免死了。这种解释似乎很对,但上述的解释则更合原文与原意。我们必须根据“以经解经”的原则来研究一切的难题。解答任何一段圣经,也必须根据全部圣经所指示的原则。

    主耶稣明知,也明言他自己在死后第三天复活,他为什么还要求免死呢?当然不需要有此一着。

    原文这节圣经的先后次序如下:中文未能译得完全;

        “他(基督)在肉体的日子里,祷告和恳求(此二字均为多数字),他(神)那能救他出死的,用大声的哭叫和眼泪,他献上了(献上一词中文漏去),就因虔诚而蒙垂听。”

仔细思想原文的语气和次序,当能更清楚了解作者的原意耶稣并非求“免死”,因他预知神能使他“出死”而复活。

── 苏佐扬《圣经难题》

 

【来五8「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或译在所受的苦难上学了顺从。主宁肯受苦、受死也不能不顺从顺从。顺从就受苦,受苦还是顺从;主既然有受苦的经验,就是至死顺服而得胜的经验,祂也就完全了。 牛述光

         基督本是完全的,但既成为人身,仍须学习顺从。路加说耶稣年幼时智能和身量一齐增长(路二52)。祂遵守天父旨意的心逐渐增长,直到能完全以神的心意作祂自己的心意,钉死十字架上。这种人间经历使基督更能成为体恤我们的大祭司。──《启导本圣经注释》

         意味着基督亲自担当我们的苦难,完全顺服神的旨意。这一节告诉我们神的国度不在乎言语,乃在于权能(林前4:20)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五9「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

“成了”(egeneto)是指得救的效果,因此是用过去式来表现。从历史观点来看,显然是指耶稣负起大祭司职任的那一时刻而言。译成“根源”(aitios)的这个字在新约中只出现在这里,它的意思是“原因”。可能指好的或坏的原因,但在这里完全是指好的,很恰当地译作“根源”(AV译作“创始者”)。得救的方法没有快捷方式,若非透过耶稣就没有真正的得救。对本书作者而言,永恒的事物是有很特殊的意义的。他说到永远的审判(六2)、永远赎罪(九12)、永远的灵(九14)、永远的产业(九15)、永约(十三20)。很显然地,他希望立定一个恒久不变的根基,不同于必须一再更改的,属地的祭司条例与亲近神的方法。耶稣基督为我们预备的救恩是稳妥而永恒的,我们可以与约翰福音里经常出现的“永生”概念作比较。

    配得救恩的人就是凡顺从祂的人,也就是包括所有顺服神旨的人,不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穷人或富有的人,受过教育或未受教育的人,自主的或为奴的(参保罗在加拉太书三28的说明)。福音的普世性就在基督大祭司职任的普世功效上反映出来。──《丁道尔圣经注释》

         『永远得救。』我们的得救,不是在于我们自己和我们的行为,乃是在于主和祂的工作。我们和我们的行为会改变,不可靠;主和祂的工作不会改变,永远可靠。我们的得救,既是在我们行为之外的,就我们的行为绝不会影响我们的得救。我们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

         他既得以完全:指亲自担当一切试探和苦难的基督,可以成为完全的大祭司。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为永远得救的根源:基督亲自经历苦难的顺从,并为拯救愿意顺服的人成就了代赎。这段经文告诉我们:①苦难能使信徒成熟;②活泼的信心才能拯救人。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五910“得以完全“四字说明主基督胜利通过一切考验,从未失败,因此成为我们得救的基础。“永远”是指得救的功效。凡盼望得到永远救赎的人,也须象主基督一样完全遵行天父的旨意。人不问贫富、贵贱、自主、为奴,不分种族、肤色、性别,凡顺从神的都可以成为祂的子民。基督大祭司的职分是普世性的。──《启导本圣经注释》

 

【来五10「并蒙神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称他为大祭司。」

    在此用另一个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过一次的字prosagoreuo,来说明当众宣布的名字或头衔,RSV译成“任命”(designated,中译“称”)。新的祭司等次是蒙神所任命的,使人把注意力放在神的任命之上,这在第45节已经有说明。不论怎么说,麦基洗德的祭司等次不是世袭的,就像作者在七章3节的陈述。因此,除非是神亲自任命,否则没有人可以承接此一圣职。而且,这种等次也是独一无二的,除了基督之外,未曾有人拥有过。──《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五11「论到麦基洗德,我们有好些话,并且难以解明,因为你们听不进去。」

    他知道他们是听觉迟钝的(吕译与 RSV同;和合本作“听不进去”),想必是指属灵的层面。或许作者认为,他论述到亚伦等次较麦基洗德的等次为低时,对某些受信人来说,太过理论化、学理化了。最起码,他似乎是发现这样的解释太深奥,后面还有更深的讲论;他知道,这对心智成熟的人应该不足以构成障碍。

  然而,作者知道在他的受信人中,有着很严重的问题,因此他决定暂时中断他的中心主题,向受信人提出一番警告。因此,他说:论到麦基洗德,我们有好些话,并且难以解明,则是指他所提的麦基洗德主题,对当代的犹太教徒而言,是他们较不熟悉的主题之一,虽然斐罗的作品和昆兰团体的文件中都有略为提及。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属灵的状况与领悟力有直接的关联,而后者并非仅仅是知识性的。最根本的问题所在是沟通的问题:如何用受信人能掌握的方法来解释真理。毫无疑问的,作者所面对的问题,也是每一个解释神的真理之人所面对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听不进去,」就是听觉迟钝了,原因乃在心窍未开。 牛述光

         从本节可知作者熟悉这封信的读者,晓得这种关于亚伦低于麦基洗德的讨论太专门,他们会听不进去;但头脑成熟的应该可以明白。──《启导本圣经注释》

         听不进去:指阻碍信仰成长的冷淡和懒惰。对真理的无知,乃出于听者自身属灵上的懒惰。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五11~14本文提到在传正确的基督教教义时,将面临的困难。这种困难出于难以理解的教义和听众的愚昧无知。为了有效地论证基督完全的大祭司职责,有必要例举预表基督的麦基洗德。但是本书的收信人虽信主时间较长,灵性却不太高,还尚未完全地理解基督教真理,即基督的大祭司职责。因此,本文劝勉:信徒的信仰要长成基督身量,而成长的信徒必面临属灵的争战(12:4)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五12「看你们学习的工夫,本该作师傅,谁知还得有人将神圣言小学的开端另教导你们,并且成了那必须吃奶、不能吃干粮的人。」

    “该”的动词(opheilontes),原文的意思是指义务,不只是意愿的要求。基督信仰的真理若要完全的推展,必须仰赖长大成熟的肢体去教导幼稚的肢体。所以,任何的团体,若是有教导能力的人本身尚未成熟,这将会是很严重的问题。

  紧跟着就具体指出这些受信人的需要,那就是:还得有人将神圣言小学的开端,另教导你们。很显然这群人不但不长进,实在已经失落了对“小学的开端”的认识。他们必须回到起点,从最根本的道理着手,这对他们的属灵领悟力是个很可悲的评语。难怪作者感觉到不容易传递他的信息。

  或许我们不明白作者为什么不在这卷书信中专一解释福音,而一味地详细解释大祭司主题,答案很可能是:大祭司主题在犹太教思想中是不可或缺的,也是受书人没有长进的主要原因之一。

  译作“神的圣言”这个词(原文是 ton logion tou Theou),直译是“神的圣谕”,新约圣经里有几处用到这个词来描述旧约圣经(参:徒七38;罗三2)。但是在这里显然是指福音的基本真理,因为作者把它和“小学”(stoicheia)这个字放在一起用。后者通常是用来描述一件事的入门。

  如果“圣言”的意义与别处一样,此处所指的是受书人不能够明白解释旧约圣经的基本道理,导致他们对基督教的独特性产生错误的认识,因此需要回到这个主题的基本思想里。──《丁道尔圣经注释》

         「小学,」原文是原质。希腊人以日、月、水、火、风为一切的原质,这是最起码的东西。 牛述光

         看你们学习的工夫,本该作师傅:本书的收信人虽信主时间较长,但还不能教导人,对初步的真理也不太懂。通过这些可以知道:①老信徒属灵上的不成熟给教会带来不好的影响;②教导真理的能力是判断信仰成熟程度的标准。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五1213本信最早的读者当为归信福音真理已有一段时日的人,他们听不进因为不求长进。学习真道已久,本可教导别人,可惜仍处起步阶段。神的“圣言”指神的晓谕,通常指旧约(参徒七38;罗三2)。此处当指福音,因为与“小学”一词连用,有基本福音道理的意思,就如下一章要讲明的事。吃奶的婴孩应长大成人,改吃干粮,能明白象麦基洗德这样高深的道理 ──《启导本圣经注释》

 

【来五13「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练仁义的道理,因为他是婴孩;」

    吃奶的基督徒就是不熟练仁义的道理,这句话值得探讨。首先,“不熟练”(apeiros)这个字直译是“未曾尝试过”,因此是没有经验的。缺乏熟练的技巧是因为缺乏练习,这和全然无知的光景是有别的。神要求我们对祂的认识不是点头之交的认识。作者毫不犹豫地把受书人归在吃奶阶段的这一类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尚未培养出必要的能力。

  第二个要解释的是仁义的道理这个词。在希腊原文里这个词并没有定冠词,因此这个词所强调的并不是指某些特殊教义而言,而是指神的话语(logos)的公义内涵。六章1节那里使用了同一个词(logos)来指教义(中译“道理”),其用法也与此处一致。作者可能思想到仁义(dikaiosyne)这个词的特别用法,它是指因着信,在基督里所得到的,但也可指仁义的更广泛概念。这两种解释必然是密不可分的,因为人若非借着基督的义,无法适切掌握仁义的准则。毫无疑问的,一个初信者当然不能立即获得如何辨明这个道理的技巧,但是任何一位渴望成长的基督徒,这样的追求是不可或缺的。

  作者描述吃奶的人是婴孩为结语,自然地紧接于所用的隐喻之后。每一个人都必须经过孩子的阶段,没有人愿意一直停留在孩童阶段。哥林多前书十三11也用类似的比喻教导我们,保罗说:“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成年人不是靠吃奶维持生命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不熟练仁义的道理,」原文是对义的道理没有经历。义的道理,就是十字架彰显神的义,是义的代替不义的救赎道理。 牛述光

 

【来五13~14:指福音的基础教导(林前3:2),或纯真的教训(彼前2:2),本文指前者。这是因为收信人在信仰的年龄上本应成为教师,但只知道基础的救赎真理,因此作者责备 并劝勉。干粮:只有成熟的信徒才能理解深奥的真理。指有关麦基洗德的祭司职责和天上基督的大祭司职责的知识。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五14「惟独长大成人的,才能吃干粮,他们的心窍习练得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

    作者对长大成人(teleion)的评述,也同样宝贵。长大成人与完全相关,但是只能在基督身上看得到。这里所说的成长,则是指渴望从属灵的孩童长成而言的。对于成长的界定,作者还有更进一步的说明,那就是心窍习练得通达。这在希腊原文里则是指习惯。其实,习练(dia ten hexin)可以译作“借着习惯”,或许更清楚地表现出这是过去种种经验的继续累积。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在这里。属灵生命的成长不是由于个别的事件,也不是因为一次大的属灵奋兴,而是来自稳定的属灵操练。

    心窍(ta aistheteria)是另一个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过一次的词,这是指心思的特殊机能,是用来明白或判断属灵的事物。在所有人中只有基督徒具有属灵的洞察力,因为他们的心思在属灵认识上受过训练。这种训练的过程也出现在希伯来书十二11、提摩太前书四7、彼得后书二14,不过彼得后书二14是用在反面的意思,指贪婪的习惯。──《丁道尔圣经注释》

         在寻求神的旨意时,我们必须习练我们的思想意志。我们要把我们的意志放在神一边而与神同工。我们放下自己的意思是应该的,但是除去思想意志的机能,落在思想空白和意志被动的反常情形里,那是不可以的。―― 倪柝声

         在灵性上“长大成人”不是一蹴而成,而是不断操练的结果,所操练的是“心窍”(),也就是心灵中用来明白道理和判别是非的那一部分。人须心灵上成熟才能分辨是非好歹 ──《启导本圣经注释》

         心窍习练得通达:意味着把神 的话具体地应用在生活中,操练灵性和判断力(提前4:7,8)。受到这种操练的信徒可以成长为吃干粮的人。本文教训:①重生的基督徒要靠灵粮,继续成长(彼后3:18;14:15);②属灵的判断力是基督徒成长的凭据;③因灵性的差异所传述真理的水平也不同。──《圣经精读本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