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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第六章拾穗

 

【来六1「所以,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

    基督道理的开端(ho tes arches tou Christou logos),可能会有几种不同的解释。它的意思可以解释为“基督起初的话语”,或者如 RSV,把“开端”(arches)用在道理上,而不是用在基督身上。毫无疑问的,根据希腊原文的字序,第一种解释是最自然的,但是这里所指的“基督起初的”是什么意思呢?可能与五章12节“神圣言小学的开端”同义,显然是指基督的基本真理。所以“开端”可能指基督徒对自己地位的基本认识,是与犹太教不同的。

    信靠神(epi Theon)也同样是信仰的最基本要求,强烈显明信仰的方向。新约圣经中有多处经文证明信心是亲近神的必要基础。希伯来书里,对“信心”在某些方面有独到的用法(参四2,六12,十223839,十一139,十二2,十三7)。在这里的意思则是指用信心来回应神所预备的。本书十一章则强调信心的行动。在作者心目中所看见的,信心是具有动力的特性。──《丁道尔圣经注释》

         在基督徒的生活里,有好几个真理乃是根基,这一个根基是不能放松的。信徒不必重复的立根基,但是根基总得立。立了根基的人,不必重复的立,一次立了就够了,但是没有立的总要立。今天教会的错误,和当时希伯来人的错误完全两样。希伯来人,是有了根基还要立,一直在根基上兜圈子。今天呢,是进步了,而根基没有立好。所以要补好根基。不然的话,房子盖得高,而根基没有立好,就不能维持,就要倒下来。── 倪柝声

         「所以,」是因为以上的缘故。「离开,」不是背道,乃是继续的往前进步。「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原文是让我们被带到成人(完全)的地步;所谓长进乃是继续原有的往前进,并不是离弃这个,再重新起头。 牛述光

         『所以我们应当离开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来六18是说我们得救以后该如何长进。我们要长进,就当离开救恩道理的开端,我们不必再从这些基础的教训作起,就是不必再立根基,也就是不必再重新悔改相信,只要向前追求就可以了。

         『离开』不是背弃的意思,正如作学生的,当他们研究高深的数学时,他们不会推翻乘数表;建筑工人在建造房顶时,也决不会把房子的根基毁掉。──《影子的背后》

         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殷勤地劝勉圣徒不要只停留于真理的初步阶段,而要达到基督长成的身量。懊悔死行:这意味:①犹太教不能带来真正的生命;②要从一切恶行中回头。在信仰生活中圣洁是极为重要的(彼前1:16;12:44),脱离罪恶的旧习是信仰成熟的捷径(8:5;4:22)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六1~2这里有六种道理开端的东西。这六件可以分作三类:第一类是两个行为,第二类是两个外表上的见证,第三类是两个关于将来的道理。懊悔死行和信靠神,是两个行为;受浸和按手,是两个外表上的见证;复活和审判,是两个关于将来的道理。其中有一件被我们忽略了的,就是按手。── 倪柝声

         「基督开端的道理」(新译)(1)「懊悔而离开死人的行为(工作),又信靠神」(新译):这是由死行而转向活神。靠律法得救是死人死行,行了还是死;一个被圣灵感动的人要悔改这种行动,停止这种行动,离开这种行动,要由死行转入信,由死人(自己)转向永生的神。『懊悔』原文是心思改变,是心思的回转。(2)「各样洗礼,按手之礼。」各样洗礼是犹太人洗手、洗脚、洗浴的规矩(可七4);按手是献祭时的认罪与祝福和分授恩赐的礼。(3)「死人复活,以及永远的审判。」主来时有义人的复活,千年后有定罪的复活,在白色大宝座前受永远的审判。 牛述光

         『基督道理的开端,…根基,就如那悔改脱离死行,信靠神,各样的洗,按手,死人复活,以及永远审判,各等教训』(原文)。圣灵在这里说到根基的道理,例举六种来,可分作三对:第一是悔改与相信;第二是各样的洗与按手;第三是复活与审判。每一对的第一种,都是重在消极方面,重在有所脱离;每一对的第二种,都是重在积极方面,重在有所进入。悔改是脱离死亡的行为,相信是进入神的里面。各种的洗――受浸是其中之一――是叫受洗者脱离不该有的东西,按手是叫被按手者进入该进入的,得着该得着的。复活是叫人脱离死和死的范围,审判是叫人进入另一个世界。

         信徒不必重复的立根基,但是根基总得立。当时的希伯来人,是有了根基还要立,一直在根基上兜圈子。今天的基督徒,是这些根基没有立好就往前去了,这太快了。是根基督的东西,就不可少。缺少了,有一天要出事情。―― 倪柝声

   在这里,有六件道理开端的东西。这六件可以分作三类:第一类是两个行为,第二类是两个外表上的见证,第三类是两个关于将来的道理。懊悔死行和信靠神,是两个行为;受浸和按手,是两个外表上的见证;复活和审判,是两个关于将来的道理。其中的五件,我们都没有忽略,我们却忽略了其中的一件,就是按手。圣经虽然没有明令按手,但给我们看见,在使徒时代,得救的人一受浸就也按手。受浸是归人基督,受按手是归人身体。受按手,不只见证你和基督发生关系,也见证你和身体发生关系,叫你服在元首的权柄之下,不单独行动,拒绝一切个人的生活,拒绝一切个人的工作。―― 倪柝声《基督身体的律》

         长大成熟的人和婴孩不同。要是不希望永远在灵性上作婴孩,应该“离开”,也就是不停留在象奶一样的开端的道理上,努力“进到”更成熟的地步,明白象7章所要阐释的高深道理。

     “不必再立根基”就是说不要老是在信仰的初级阶段上徘徊。得救的根基早已立好,没有人能再立。信徒不长进的原因不是根基不好,乃是没有竭力追求完全。

这里举出六种开端要道。“就如”是说这只是举例,是比较重要的,但非全部。有人以为遵守了便可夸口的道理(参可七 34),不过是基督信仰的开端。这包括:1 ,懊悔——从罪和礼节仪文的束缚中觉悟回转(“死行”指徒具外表却无实效的行为,例如靠行为称义,其实陷在死境毫无功效)。2,信靠神——离开罪的黑暗,转向神的光明,用信心来回应神的奇妙预备。3,各样洗礼——“洗礼”原文为多数,只有“洗”的意思,可指好几种洗的仪式。既为基本要道,应指当日信徒熟悉的归信基督而受的洗礼。4,按手之礼——用于授圣职(提前五22)、医病(徒二十八8)、差遣(徒十三13)、祝福(太十九1315)的仪式,还可能包括受圣灵的按手礼(徒八17;十九6)。5,死人复活——所有的人到末日都要复活(约五2529;林后四14;启二十56)。6,永远审判——将来的审判,包括信徒要受的决定应得赏赐的审判(林前三8);罪人要受的生命的审判,被扔入永远的火湖。前二种为信心要道,34属外在的见证;最后二种为基本教义。──《启导本圣经注释》

 

来六1~2懊悔死刑,各样浸礼,按手之礼表意如何?】

答:这本书作者,在讲到基督道理的开端时,其中有这三样该注意的事,是我们必须明白的。所谓懊悔死刑——「死刑」为本书仅有特用的名词(来六1,九14),它的意义,一方面是指死于罪恶过犯之中之人的行为,就是活死人所行的行为(弗二15;提前五6)。另一方面是指叫人用死之行,「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一个未重生的人,在他受浸之前所应表示懊悔的罪行,就其性质与结果观察,都是死刑。以性质言,这些罪系自属灵死亡权势之下生出来的(申前十五55;来二14;何十三14);以结果言,他们是死的,是来自属灵的死而终归于永死(雅一15;罗六12)。所以这样的死刑,应当悔改,不可再犯,必得神所赐给属灵的永恒生命(徒三26,十七30,十一18;约三1516)。所谓「各样的浸礼」——浸礼原为传道人奉父,子,圣灵的名(太廿八19;参五七题),向人所施行的水浸,为受浸的人开始进入恩约的表征与印记,叫人熟悉这约而坚定守之(参一四三题)。但这里是说各样的浸礼,为复数字,在圣经别处没有提过,因而可有几种不同的解释:如是指旧约各样洗濯的礼(可七34),或者水浸、火浸,与灵浸,各样的浸礼(太三11,参第十三题),更可指奉基督之名的浸(徒二38),奉约翰之名的浸(徒十九34)等等。总之,笔者认为浸礼样类虽多,但其施行只有一次一种:其受浸是得地位;其本质是在人与基督联合时,灵魂的成圣与洁净;并且是借着道的功效,在其内心所作成的(彼前三21;弗五2526)。所以浸礼是不应该重复或重做的。所谓「按手之礼」——这可指为按手祝福,医病,受圣灵之礼(太十九13-15,十八1-6;可五23,六5;徒八1719,十九6;参一四八题),亦可指为按立受圣职之礼(提前四14;参三四七题)。这些圣礼是关乎教礼的,也是不可重复。如作为一种明确的教义解释,这「按手」系指即将圣灵的平常与特别的恩赐和恩典赐给信徒,以按手这外在的礼仪表明之。这是新约福音书中的特点,复在本书提到认为基督教义之一者。——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来六16『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就不能叫他们重新懊悔了。』

         不能再重新懊悔,就是不能再重新立根基。(因为懊悔是根基的第一件事,这里只说这第一件,就等于把其余的几件都说了。)为何不必再立根基﹖因为不能再从新懊悔,不能再立根基。『不必』是因为『不能』。因为根基已经立了,现在不能再立了。(就能能再立,在神面前也不算数了。正如一对夫妇结婚以后,因不和而分离,后又和好,就不必再结婚,也不能再结婚,就是他们能再举行婚礼,也算不得婚礼)

 

【来六1~8这段话:()不像司可福先生那班人所说,是指着假信没有得救的人,将来永远灭亡说的。因为这里所说的人,乃是那些(1)蒙了光照,(2)尝过天恩,(3)有分于圣灵,(4)尝了神善美的话,和来世的权能,而(5)从主的正道正路上跌开的人。这样的人,必是得救的,因为这五种资格,只有得救的人有。()不像那些不信『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人所说,是指着得救而后犯罪跌倒的人信徒,将来永远灭亡说的。这与圣经基本的真理太不合了。这段话是指着得救而不长进,或失败的真信徒,将来在国度时要受主一时的惩罚说的。这段话所注重的有三点:(1)已经蒙恩得救的人当长进;(2)蒙恩得救了的人当如何长进;(3)蒙恩得救了的人,不长进的结局。

         本书劝勉我们脱离软弱的信仰,成为成熟的信徒。为此信徒要努力学习灵性知识,结出圣灵的果子。与此相反,背道者却舍弃神的宽恕和救恩,他们必面临悲惨的命运。本文教训我们:第一,灵性的成长是防止背道的捷径;第二,圣灵的果子是信仰生活的自然结果。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六2「各样洗礼、按手之礼、死人复活,以及永远审判各等教训。」

    各样洗礼与按手之礼,在犹太教也有类似的礼节,但是应用在基督教信仰时,则有不同的意义。“各样洗礼”实际上是指浸礼(baptismon)。其复数形态说明了它并不只是一项单独的动作,而是各种不同的礼仪上的洁净。值得注意的是,在昆兰团体中,遵行着多种洁净之礼。然而并没有足够证据说明基督教会也遵行此类仪式。作者用复数形态,对基督教的浸水礼与犹太教的洁净观念作比较,这并非是不可能的,这个字也被用来说明一般洗濯礼仪(来九10)。因为这些礼仪都用“教训”这个字来引介,同时还伸展到第三个对句,似乎作者不承认基督教还需要继续教导这些基本教训。

  按手之礼在犹太教领域里仅限于祝福;但在基督教会里,则另有新的意义。在新约圣经中有许多案例显示按手与医治相关联(参:可十六18;徒二十八8,都将按手与基督徒的医治连在一起)。但在此处有更特别的意义,或许包括了分赐特殊的恩赐(参:徒八17,十三3,十九6;提前四14)。

  这里所要说明的基本特性可能是与所有基督徒有关的,不单单与那些蒙召从事特别工作之人(就像按立圣职)有关。所以它可能与使徒行传八17与十九6并列,这两处经文中,按手礼都伴随着圣灵的恩赐。

  另外两个要素都是教义性的。死人复活以及永远审判,这两者组成了基督教真理的基本要件。复活的真理的确是太重要了,初期教会时代传道人每逢讲道,必定提说。他们每当提到基督的死,一定也说到祂的复活。尤有甚者,同样的观念也隐然应用到信徒身上(参:徒二十三6;尤其详林前十五12及下)。如果否认死人的复活,新约圣经就没有意义。作者并未对此一关键提出争论,他认为复活的真理在基本教义中是不证自明的。

  审判亦是,这里使用“永远的”这个形容词,可以和马可福音三29所说“永远的罪”的观念作个比较。很可能在这里是为了表明一个更广泛的意义,包括每一个基督徒都必须接受的末世论教训。每一个基督徒对复活与审判都必须有些认识,这两者与需要的警觉以及神荣耀的预备结合在一起。保罗的书信多次提到审判的真理这个主题。

  希伯来人所面对的部分问题是,从表面上来看,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与犹太教的教条有许多类似之处。这使得许多犹太籍基督徒认为他们可以又信基督教又信犹太教,因此,背道的危险对于他们总是大过那些脱离异教归向主的人。──《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六2{\Section:TopicID=330}各样洗礼

问:弟因读希伯来书六章二节:「各样浸礼,按手之礼,死人复活,以及永远审判,各等教训。」颇有深意难明之虚,敢请先生详为指教。敢问此节所言各样浸礼,是否古时教会亦有各会之规仪,如今日各会之浸礼、洗礼等之仪式?是否指水与火及圣灵等之洗礼乎?

答:古教会除了浸礼之外,并没有别的洗礼了。这里的洗礼也并非水、火和圣灵的洗礼,因为这里所说的是旧约诸般的洗。使徒在这里是劝希伯来信徒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来进入完全。他们是希伯来人,所以,有许多与旧约发生关系之处。我想:译经者,在这里若将「礼」字除去,就更明白许多。这里「各样的洗」,是指圣殿中许多的冼濯说的:就是「按手」也是指旧约按手于牺牲头上的事。新约时代只有「一洗」(弗四5)―― 倪柝声

 

【来六3信徒进到完全的地步,须靠神的能力和恩典,只有神能打开人的心窍,在灵性上长大成人。──《启导本圣经注释》

         为提高灵性,虽然需要人的努力,但最终还是依靠神的帮助。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六4「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

    作者用因为(gar,中文未译)这个连接词,很明确的把前后衔接起来。最起码在理论上,属灵生命的成长并不是一蹴可就的。对这些艰涩的经文要有真正的了解,必须要认清上下文的意思。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这完全在乎第6节的假设子句所说的情况是否真的发生。

  作者在多次多方使用“不能”(adynaton)这个字发人省思。这里说到在某些情况下不能有悔改的机会,六章18节说神不能说谎,十章4节说动物的血不能除掉罪,十一章6节说人非有信不能得神的喜悦。这几项都没有妥协的余地,都是全然绝对的。但是,现在这节经文引发了最大的难题,只有当我们把这些事物的每一个层面都详加审查,才可以正确无误的了解。

此处有四个动词,用来说明这个不能的主词;蒙了光照(photisthentas)、 (尝过(geusamenous)、有分(metochous genethentas)、尝过神善道(kalon geusamenous)。后三者很显然是用来说明第一个,使它的意思更明显。

    尝过天恩的滋味是说:不但认识真理,而且亲身体验过。这原是旧约圣经的用法(参:诗三十四8),新约圣经的彼得前书二3也说明同一真理。知道某种食品,甚至喜欢它的外观,乃至真正尝过它的味道,都会有不同等次的感受,没有人能单单自认仅做后者。当然,并非所有滋味都是可口的;作者在此所假设的,很显然也不是指可口的滋味。那些尝过天恩滋味的,并不能体会个中真味,这个词语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在新约圣经中,没有他处提到“天恩的滋味”(tes doreas tes epouraniou)这个词,不过多次提到恩赐来自神,而且与圣灵密不可分(参:徒十45,十一17);也有一些例子说到恩赐与神的恩典有关(罗五15;弗三7,四7),并包括整个救恩的恩赐。这里所说的天恩指的是什么,并不很明确,但是它的源头是毫无疑问的。虽然有人主张“天”这个字,并不是描述恩赐的源头,而是说到操练恩赐的领域,这仍说明恩赐的由来不是人所作成的。我们应该注意,恩赐(dorea)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中毫无例外是指属灵恩赐。

  第三个宣告与上一个是密不可分的,作者心目中是一群与圣灵有分的人,也就是与圣灵恩赐关系密切的人。然而,这很可能被视为他们经历中的特质。我们曾经在一章9节,三章114节看到“有分”(metochoi)这个字,十二章8节还要提出来。在新约圣经他处,只出现于路加福音五7,意为“同伴”。作者在三章1节提到同蒙天召的弟兄,这里所指的一定也是这个意思。有分于圣灵这个观念是很不寻常的,这立即将他们与对基督教仅有肤浅认识之人分别出来。──《丁道尔圣经注释》

         「已经蒙了光照,」原文是一次已足的光照。 牛述光

 

【来六4~5有五件事:光照、天恩、圣灵、神的善道、来世的权能。 牛述光

 

【来六48这是为“那些”听过道,受过栽培却还没有得救的人而写的严重警告。这些人比停留在吃奶阶段的人还不如。“蒙了光照”应译为“蒙过光照”,就是看见福音真光,并未接受,反而离弃。“尝过天恩”指尝试过基督所赐生命却未喝下。“于圣灵有分”是受过圣灵感动或责备,却未让圣灵住进心里。“尝过神善道”是听了道觉得好,但不相信。“觉悟来世权能”指知道神对罪恶的刑罚和审判,但未必诚心归向神。6节说这一班人有这么好的机会和经验,仍是离开真道。在这已硬的心田里,圣灵不会再动工;他们甚至恶过把基督耶稣钉十字架的敌人,因为那些人并不认识神的救恩,不明白所作的。这一班人却是“尝过”救恩仍旧离弃、羞辱祂,结局之坏会比当年钉祂十字架的人更甚。78节用自然界的比喻来说明。田地若忽略耕耘,会废弃无用;有了雨水加上勤耕,才会长出蔬菜禾嫁。人心与自然一理。有神救恩的浇灌,却不努力持守,反让心田长出荆棘,只有走向灭亡,受永火的刑罚 。参看十2631及注。有的解经家认为这几节是指已失去救恩的基督信徒而说的,可是圣经中有很多例证,指出信徒若真得救便永远稳妥,故不可解作信徒会失去已得到的救恩(看约三1516,36;十2730;罗八35,3739;弗一1214;二8;腓一6;来十1214;彼前一35)。──《启导本圣经注释》

         是历史上公认的难解经句。这句的大意是即使经历救恩真理和圣灵的强烈的恩赐,也可能背道;并且警告这些背道者将必遭到彻底的灭亡。这里的背道,并非指还不彻底明白救恩真理而彷徨的人,或者是陷入一时的迷惑中的人;乃是指明明知道圣灵的存在,却故意对抗圣灵和救恩的人。这样的人不可能得蒙救恩。因为虽然只要悔改就能得到救恩,但这种人却顽固地对抗圣灵,所以连悔改的可能性都没有(12:31,32)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六4-8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的人是何等人?】

答:本段经文,为历代以来圣经学者,神学家激烈争论的问题,如在几个世纪中,亚米纽斯派Arminians与加尔文派Calvinists(参一六一题),在这神学的观点上,曾作互相对立的主张。前者认为此处所描写的为真实的信徒,而推断他们的结局会完全从恩典中堕落,终至于永远灭亡;后者却坚持主张此处所论非指是真信徒而言,因为依照在基督里恩约的旨意,真信徒是永远不会灭亡的。但我们要从45两节中所提出的五个例证,来认清那些人的景况,知道他是何等样的人。

①那些已经蒙了光照——这光是表示福音真光(约一9)。他们虽然已经蒙了光照,知道自己有罪,但未悔改信主,显然不是亲爱的弟兄,这里「已经」一词原文乃指只此一次(),once,说明他们仅在福音真理的知识上蒙了一次光照,瞬即立刻消失,他们并未接受救恩,而后退离去(参太四1516;约六66;提后四10)。如巴兰其人,他是「得听神言语,得见全能者的异象,眼目睁开而扑倒的人。」(民廿四4),还是走了黑暗的道路(犹11)。

②尝过天恩的滋味——这里「天恩」,在新约时代,圣灵明显是神的恩赐(林后九15;约六65;弗三7),那些人仅是尝过一点天恩的好滋味,却没有吃下去(耶十五16)知道祂是美善(诗卅四8;彼前二3),却是没有真正的得着,没有主的生命在他们里头(约六5354)。他们单单尝了主恩,只有一些尝试宗教经验,似乎很有兴趣,可是不愿意吸收归为己有;这如同与人在市场上尝了一点菜,觉得味道好,却不肯用高价去买来吃,这与他是毫无益处。试看犹大是否尝了天恩的滋味,能以医病赶鬼,其结局仍是沉沦(路九1,廿二22;徒一18)。

③又于圣灵有分——这里所称「有分」Parkers的原文(),与西一12节和彼后一4节的意思用法有别。彼处经文系指真实的信徒,这里却指伴侣Companions而言,是外表而非内在的,他们只是有分于圣灵的感动,但是「消灭了圣灵的感动」(帖前五19),并没有接受「圣灵为印记」(弗一13;参二七九题),未能得着圣灵的同在,并无分享属灵的恩赐(林前十二11;徒八162021),可知他们不是从圣灵生的(约三6),当然不是重生得救的人。

④尝了神善道的滋味——他们曾是尝了天恩的滋味,又尝过了神善道的滋味,就是读过圣经真理,听过神永生之道理,都觉得比别的道理好(参约五39,六68;罗十17),尝而未吃,听而不行,并没有道种存在他们心里,仍是不信神所差来的救主基督(约五38;可六20),这些人不过是把福音真道当作新闻,喜欢听听说说而已(徒十七21),还是没有得着救恩,不愿来作神的儿女。

⑤觉悟来世全能——这里的「觉悟」一词,是另加的,在原文上是与上文连为一句的,就是「尝过神美善的道,和来世的全能。」(参新译本圣经)。这乃是说,他们皆能知道来世弥赛亚的日子,基督的国度能力,对于天堂地狱是有深刻的认识,也晓得将来死人复活的事,且知神在来世施行审判全能之可怕;但他们到此为止,未有勇于前进一步,而终于离弃了真道。更足以表示这些人是假信徒而无疑义。

我们从上述几点可以明白所指的那些人,不是真实得救的信徒,因为他们是犯了离弃真道的罪,在六节的原文没有「若是」二字,却有()「并且」的字,表明这定是不信者,不良的结果的意思。他们屡蒙神的厚恩,明白神的话语,熟悉许多圣经知识,不惟不信不往前进,而且后退犯罪,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原文意悔改,参新译本圣经),因为这种人的罪是「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意思分明是说:以前的犹太人不信基督,把祂钉十字架上;如今他们还是不信,故意犯罪,等于是又把主重钉一次十字架,亦就是践踏神的儿子,主的血(来十2629)。他们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遭受那最可怕的审判,以致灭亡。(来六8,十27)。——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来六4-8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的人,是否得救的信徒?】

    这是希伯来书中最引起神学家、解经家、传道人争辩的一段经文。因为有人相信这几节圣经所描写的人是“得救”的信徒,但又有人相信他们是“灭亡”而不得救的人。

    一、得救派,主张这些是得救的人的理由与解释如下:

    ①他们“蒙了光照”,证明已经因听道而信主。在十章32节也题到“你们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后,所忍受大争战的各样苦难”。证明这些蒙光照的人,是同一的人,他们不只蒙光照而信主,也曾为主受各种苦难。

    ②“尝过天恩的滋味”。这句是引用诗篇卅四篇8节涵义的话,彼得在前书二章3节也题到那些信徒“尝过主恩的滋味”,他们显然是得救的人无疑。

    ③“又于圣灵有份”。信耶稣的人,都因圣灵而重生,接受了圣灵在心中,当然是得救的人。

    ④“尝过神善道的滋味”。既然因信耶稣而尝到神善道的滋味,为什么还要怀疑他们未得救呢?

    ⑤“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这是有关将来审判的事,他们信了耶稣,知道主耶稣将来要审判世人,既然已经觉悟,当然会惧怕而做一个基督徒。

⑥后来这些人离弃道理,可能是因为软弱之故,或被环境所迫放弃信耶稣所致,相信他们不是甘愿如此的。

⑦他们的结局是焚烧,也不能表示他们是灭亡的。因为保罗也曾发挥过这一道理说:“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一样”(林前三15)。虽被火烧,仍然得救,他们不过失掉“赏赐”,并未失掉“永生”,他们不过是“近于咒诅”而已。

    因此,这些人一定是得救的无疑。因为信耶稣便可“得救”,但“得赏”则要在行为与工作有良好的表现。

    二、不得救派。多数解经家相信这些人是“不得救的”,是“灭亡的”人。其理由如下:

    ①这些人虽然“蒙了光照”,但未悔改信耶稣。正如今日许多人也参加各种教会聚会,蒙了光照,知己为罪人,但仍未悔改信主。有些人要在多次蒙圣灵光照之后,才决心信主。

    原文圣经这句话乃是“一次蒙光照”,中文漏去“一次”二字,英文圣经有此字ONCE,表示这些人已受过“一次”光照,瞬即消逝,当然是一个未真心信耶稣得救的人。

    至于本书十章32节所说那些“往日蒙光照”的人,并非与这些人相同,他们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39节)。因为他们为主甘心受苦,至死不变,并没有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

    ②“尝过天恩滋味”一语并不能表示这些已经“吃”过天恩。“尝”与“吃”有很大分别。主耶稣对犹太人宣布说:“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向喝我血的人就永生”(约六53-54)。可见单单“尝一尝”主恩,并没有吃进去,表示这些人并未得救。许多人都尝过天恩滋味,瞬即离主而去。

    至于彼得所说、他的读者也尝过主恩的滋味,但他们是得救的,因为彼得说他们是蒙耶稣宝血所洒的人(一2),是属神的子民(二9)。

    ③“于圣灵有分一语、并不能表示这些人已“接受圣灵在心中”。他们受了圣灵感动,但“感”而“不动”,他们“消灭了圣灵的感动”(帖前五19),并没有获得“圣灵的印记”(弗一13)。圣灵在每一次信徒聚会的时候,都运行在其中,等候未信的人接受他入心中而重生,但许多人“只于圣灵有分”,意即圣灵在聚会中运行之时,他们也在聚会中,并不肯打开心门接受耶稣为救主。

    ④“尝过神善道的滋味”与“觉悟来世权能”,原文不是两句话,乃是一句话的两部分,原文口气为“尝过神善道滋味和来世权能”,原文并无“觉悟”一词。这些人“尝过”三样东西:一是天恩滋味,二是神善道的滋味,三是来世的权能。情形正如上述,只“尝”而未“吃”,只“试”而未“行”,只“感”而不“动”,只“听”而不“信”,只“明白”而不“悔改”,只知是在来世审判的权能之“可怕”而“不表示惧怕”。他们未曾得救,自不待言。

    ⑤他们“离弃”道理,更足以表示是一个“假信徒”。“离弃”一词原文是用加重语气的,并非普通的“离开”,乃是可怕的“离弃”。原文该字指一个人“从车上掉下来,跌倒在路旁”,原文为PARAPlPTO,是“跌倒下来”,不是“普通的离开”。希伯来书作者说那些人。“已经跌倒在路旁了”,是“已经”,不是中文的“若是”或英文圣经的“IF”,乃是一件已过的事实。既然“跌倒”,就不能再从新“悔改”(原文不是懊悔,乃是悔改),显然那些人是未得救的人,好像好种落在路边或浅士石地上一样,很快就完结了。

    是的,不要忘记那时是基督徒已经开始受逼迫的时候,许多信仰坚固的信徒都准备为主牺牲,但亦有不少上述这种未得救的人,一旦遭遇逼迫,便不再承认主耶稣为救主,为着保存自己的生命,把永生放弃了。

    作者在本书第十章26-29节里复述这些不得救的人的可怕结果,因为他们不是被逼离弃真道,乃是“故意”的(26节),“故意”离弃真道,不承认耶稣,乃是一种罪行,结果是落在“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27节)。

⑥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请问一个真正信耶稣而爱耶稣的人,怎肯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呢?

又说:他们明明的羞辱他。一个得救的信徒怎肯又怎会明明的羞辱他所信的主耶稣呢?本书十章29节说这种人是“践踏神的儿子”。

    ⑦他们是“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近于”二字原文是ENGUS,意即“迫近”,与第9节的“近乎”得救的“近乎”不同。这里“近乎”原文是“拥有”ECH0,意即这些真基督徒“拥有得救”,但那些假基督徒则“迫近咒诅”,这两者完全不同,可惜中文译得不佳,起误会。

    至于保罗所说那些工程被烧了,“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一语,并非指假基督徒,乃是指事奉主者、工作的不同。有些人事主,工作如金银宝石,但有些人的工作则如草木禾楷,毫无价值,所以要焚烧。至于希伯来书作者所题到的那些人的被焚烧,乃是指灭亡而言。

    第二派说法是被多数解经家和传道人所采用。

    三、可是另外有第三派,认为这不过是一种假定的理论,并非真有其事。意即当时并没有人真是这样离弃道理,把主耶稣重钉十字架,不过作者警告他们不可这样做。

    这一派人士相信一个人如果真正得救,断不会如此胡涂侮辱主耶稣。

    但教会中实在有一些人并未得救,好像犹大一样,虽然身为使徒,但只是徒有外表,内心并未改变。

    许多人受了洗礼,但未必真正重生得救,所以后来离弃真道实不希奇。所谓“光照”在第一世纪的教会中,是“受洗”的另一种说法。“光照”原文为FOTISMA,而“受洗”则为BAPTISMA。当一个人受洗之后,别人就说“他已经蒙了光照了”。那行邪术的西门“也受了洗”,但以后受彼得责备说,“你的银子和你一同灭亡罢”;显见他只受了洗而未得救(徒八12-1318-20)。虽然西门已蒙了光照,也受了洗,而内心并未有改变。

    当时教会开始受逼迫,后来逼迫加深,才真正有背道的人,他们宁愿保持自己的“生命”,放弃宝贵的“永生”。

── 苏佐扬《圣经难题》

 

【来六5「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

    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说明基督徒经验中的另一个层面。重复提及“尝过”这个隐喻,说明作者着重它的重要性。但这一次所尝的乃是善(kalon),这个字与美的观念有关。它包括外在的吸引力,以及道德的美善。与五章14节的“歹”字恰成对比;十三章18节用来描写无亏的良心。“善”是值得热切盼望的。这符合隐喻的意思,是指美味可口的。

  我们尝的不是神的道本身,而是它的美善,这也不是偶然的。从上下文来看,这个分别并非不重要的。一个人很可能带着敬虔的心,聆听神的话,却不认为神的话有美味。在本段经文中,那些可以享受这美善滋味的人乃是专心在属灵经验里的人。“神的道”(Theou rhema)这个叙述性词语在十一章3节,与新约圣经他处经文都曾出现过,但不像较普遍而同义的词(logos tou Theou)那么常见,后者于本书中出现在四章12节,十三章7节。本节经文的关键比较着重在神与人特别的交通,而不是指神一般性的信息。它可能是指一个人归主之时所认识的对神的经历,看到神屈尊俯就罪人,其光灿荣美,深深打动了罪人的心灵深处。──《丁道尔圣经注释》

         神的国是现在的,也是将来的。(参阅太6101228)在时间上,它属于未来,在经历上,它今天已在我们中间了。神乐意我们在此时此地,就预尝来世权能的实际。宇宙一切将要成的事实,应该是教会目前一些确实的经历,因为一切都是属乎她的。若仅仅知道国度里面的一切情形,诸如安息,永远的生命,永远的约,撒但的毁灭,神和基督的权柄等,这有什么用处呢?这些不单是将来的光景,更是此时此地可尝的权能。尝的意思,就是吃进一点点。这是筵席的开端。我们尚未全享国度里的一切佳美,但我们现在应该尝尝它。无论何时何地对于这属灵的资源有所需要,我们就不要单单活在目前那样的光景中,要学习预享善道,因为来世的权能是属于我们的。――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善道,」原文有两个道字,一是道成肉身的道,是有位格的;第二是本处用的道,是主观的,是在人心中生效的话。这里的意思是神的话和人发生了关系,在人心中有了效果,也就是人尝出了滋味。「觉悟来世权能,」是领会了主的王权国度。 牛述光

 

【来六6「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若是离弃道理(在希腊原文里,条件句是用分词 parapesontas 来表示的)。下面所说的只能在蒙光照和与圣灵有分的经历与完全退后(在希腊原文中是以不定过去式来表示的)结合在一起时。在此表示离弃道理的动词,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在这里。其字根的意思是落在一边,也就是脱离了可接受的标准或方法。

  以下的说明很清晰的解释了离弃道理者不可挽救的特性。作者说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这里使用了复合动词(anastaurountas),说明作者心里想着重钉十字架这事。他再也找不到更强烈或悲痛的语调,来表示离弃道理的严重性。当他想到耶稣基督的仇敌向祂所做的事,事实上他认为离弃祂道理的人,也得担负同样的责任。他也许认为这些离弃真道的人,比当时喊着要“钉祂十字架”的人更该受责备,因为那些人不曾知道神透过基督向人所施的奇妙恩典。

  任何一位从基督教信仰重返犹太教的人,不但与犹太人的不信认同,而且与引致钉耶稣十字架的杀机相认同。他们自行负责(译注:此乃根据 RSV的译文 on their own account 直译的,和合本译作“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这句话说明他们必须对“钉耶稣十字架”的行为负完全的责任。

  而且,作者说这个行为的后果是明明的羞辱(paradeigmatizontas,这是另一个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过一次的字)祂(指基督)。世人对基督的恨意,把祂展示在可憎的罗马人刑具上,作为羞辱的对象,作者将背道者与这些人归类在一起,再也找不到更生动的词句来描写他们的光景了。他们受的责难是如此的强烈,只能是因他们大逆不道的行为引起的。这说明他们怀着毫不松懈的敌意。──《丁道尔圣经注释》

         「若是离弃道理重新懊悔,就是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新译) 牛述光

         「为他们自己而重钉神的儿子,明明的羞辱祂」(新译)。当时一些人因为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就否认主。 牛述光

         『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这里的意思是说,我们得救了以后,若跌倒离开了主的道理,要再起来向前长进,就不必再重新懊悔,也就是不必回到起头的地方,再重新悔改相信,因为就是要这样作,也是不能了。起头的悔改相信,只需要有一次就可以了,不必再有第二次。就是要有第二次,也是不能了。比方人生下之后,若是跌倒或出了事,只要起来向前进就可以了,不必也不能再回头去生下来。

         离弃道理:这里的离弃不是指一时的犯罪,乃是背道。即指虽然经历外在的圣灵能力,但只是表面上作信仰告白,尚未真正重生,故意背弃真理,属于魔鬼的人。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虽然不是直接钉死耶稣 ,但其实世人都因自己的罪钉死了耶稣。如果知道这 一切之后,还背弃耶稣,那么这是亵渎耶稣的十字架之死,把他重钉十字架,所以他们是犯了双重罪。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六7~8就象不管田地的好坏,都得到雨水一样,神的恩典降临在每个人身上。但只有虔诚的信徒才能结出果子,而背道者将面临神的审判(29:18-28)。这里表明 :①通过背道者结出的果子可以知道他们的真正面目;②不存在救恩和灭亡之间的中间状态。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六8「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

    荆棘和蒺藜直接提醒我们创世记三1718说的:地受了咒诅,成为今天的样子,而人的劳苦乃是要使荆棘和蒺藜不能繁殖,并耕种田地。所有的农人都知道,割下的杂草只有焚烧一途。值得注意的是,近于咒诅这句子,若没有“近于”(engys)一字,就不能表现得这么有力。不过这句话引人注意结局已经逼近。如果杂草继续生长,被焚烧的结局就会不远了。“废弃”(adokimos)这个字在哥林多前书九27译为“弃绝”,意指不够资格;哥林多后书十三5也译为“弃绝”,意指经不起考验。因此这不是随意摒弃,而是检视的结果。如果田地不能结出果实,则证明这块地毫无价值。──《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不是指着沉沦、灭亡,乃是指着在神的使用上被废弃,给火焚烧,也就失去神的使用,而受到惩罚和亏损。

         『被废弃』与林前九27的『被弃绝』同字,那里使徒的意思是说『得不着(主的)称许』,而受亏损。『近于咒诅』与在咒诅之下不同。不信的人是在咒诅之下,不长进或失败的信徒是近于咒诅。『焚烧』是焚烧在地上所长出的荆棘和蒺藜,不能烧灭地的本身。将来那些不长进或失败信徒被焚烧,是他们那些草、木、禾秸的生活和工作被焚烧;他们虽因此受亏损,而他们自己仍要得救(林前三10~15)

 

【来六9「亲爱的弟兄们,我们虽是这样说,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而且近乎得救。」

    却深信(pepeismetha)这个字在希腊原文中出现于句首,所以其语气比中文圣经的译法更强烈。事实上,其完全时态说明它不是突然的决定,而是过往持续考虑的结果。这种强烈的确信隐含于前面所提到的各种警告。强过这些(英译 better things)这个词与本书信使用的“更美”(英译 better)这个词相一致,在此乃是与背道者相对比。相形于“更坏的”,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所处的地位总是“更美的”。“这些”作者特别指出是有关近乎得救的事,字面上直解是有关“持守”救恩的。作者似乎是说,他对受信人的信心与救恩的整个领域相关;这一点在下节经文有更清楚的说明。──《丁道尔圣经注释》

         「你们是更美的,也是有救恩的」(新译) 牛述光

 

【来六9近乎得救一语是什么意思?】

答:在本章第8节有「近于咒诅」一语,这「近于」一词原文字是()意即「近」(指地方言Near of Place;路十九11;约三23),或「临,到」(指时候言Near of time;太廿四32,廿六18),其与9节「近乎得救」的「似乎」截然不同。这「近乎」一词原文字是(),意即「有,存留,持守,获得to have,to hold;太三4,廿二12」或「依附,附近Oneself near,to be near可一38」所以「近乎得救」并非指着尚未得救而仅靠近得救之谓,实乃指着这些希伯来信徒。「亲爱的弟兄们」是有得救了,因为他们的行为见证有「强过这些」的表现呢(参三八六题),则永远的救恩已「依附」在他们里面而不分离。「近乎得救」这一句话,有人翻作「属于得救」,「能引致你们得救」(参吕振中译本),或「结局就是得救」(参新译本),这些较合原文而肯定的译法,已很清楚的说明了这些是得救的真基督徒,与前者「近于咒诅」那些为未得救的基督徒,两者之间,诚然是完全不同的。——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来六910作者警告过那些人以后,开始给受信的人鼓励,受不相信他们也 已到达无可救药的地步。他称他们为 “亲爱的弟兄们”,并深信神在他们中间作工。他们出乎爱心的工作证明他们是真正重生得救了的人。9节后半依原文全译应为:“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也就是属于得救而有的这些事。”“近乎得救”不可解释为还未好到能得救;而是说他们得救后的全面表现,强过貌似得救却不信的人。──《启导本圣经注释》

         指出本书的收信人不同于背道者,是已有救恩确据的信徒。凭据是他们有爱的事奉。通过这些可以知道信徒的事奉是对神恩典的自然的回应,这里伴随着神的赏赐。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六9~20指出本书的收信人不同于背道者,是已有救恩确据的信徒。凭据是他们有爱的事奉。通过这些可以知道信徒的事奉是对神恩典的自然的回应,这里伴随着神的赏赐。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六10「因为神并非不公义,竟忘记你们所做的工和你们为他名所显的爱心,就是先前伺候圣徒,如今还是伺候。」

    作者提出两个因素,作为他坚定确信的根据:神的公义和受信人的工作。作者对神的公义的体会,或更恰当地说,他深信神并非不公义(以双重否定 ou gar adikos表达),是他神学理念另一重要部分。他可以引用申命记四24,神是烈火来左证(十二29),但并不是说神是丝毫不讲公义的暴君。作者在一章9节引述诗篇中同样提到的,神对公义的喜爱与对罪恶的恨恶。神的话是仁义的道理(五13),而神的管教会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十二11)。作者相信神绝不会忘记(英译忽视)受信人所作的工与所显的爱心;他认为这两者皆出于恩典。你们所作的工和你们所显的爱心两者的结合是很重要的,因为工作是爱的表现,两者不应该分开来谈。借着伺候圣徒显明爱心的人,理所当然展现了“更美”的行为(中译行为强过这些)的结果。

  为祂名这附加的词,说明神看对祂儿女的爱心行为一如作在祂身上。希腊文的遣词生动地带出这个意义,因为这种爱是要“进入祂名”(eis to onoma),亦即如 NIV所译“向祂”。这里并没有将犹太教的慈善行为提出来作比较或对比,不过我们当知道,对犹太人而言,爱不是显著的成分。基督徒对圣徒的爱超越了施舍的范围,虽然他们对此并不忽视。基于爱的服事与为了积功德而作的服务是全然不同的。这里说到受信人为了其它信徒是如此热心,因此作者深信,这些行为证明神仍然运行在他们中间。──《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六1112出乎爱心的工作值得称赞 ,但还有一些地方应该注意,例如1,持守所信到底;2,盼望要充足;3,应向过去凭信心承受应许的人学习(参11章的实例)。──《启导本圣经注释》

         显出这样的殷勤:就象热心服侍信徒一样,要热心成就救恩。为此劝勉他们效法凭信心承受应许的人,即坚信亚伯拉罕之约的信心的先祖。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六12圣经从来没有告诉我们要效法别人信心的行为,虽然圣经说我们该效法别人的信心(来十三7),但是效法信心与效法信心的行为是完全不同的。多少时候,我们不知道走了多少路,才知道我们所效法的是人信心的行为,不是人的信心。多少时候,我们不知道要经过多少难处,才看见这一种效法人信心的行为的路是走不通的。── 倪柝声

 

【来六13「当初神应许亚伯拉罕的时候,因为没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着起誓的,就指着自己起誓,说:」

    应许亚伯拉罕是因起誓而确立的。许多时候,应许是不带起誓的,但是创世记二十二16却特别的宣称“我便指着自己起誓”,很显然就是这里指着自己起誓的根据。作者又加了说明因为没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着起誓的,相等于说神自己的话就已足够了。斐罗对创世记二十二16也有类似的解释(Legum Allegoriae 3. 203)。──《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六13~15亚伯拉罕坚信神对子孙的应许,靠着恒久忍耐终于得到儿子以撒(21:1,2)。在这里我们可知:①应许与成就之间具有时间上的距离;②因着盼望应许,靠着信心恒久忍耐,才能得到神的祝福。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六1318信徒盼望的充足可从亚伯拉罕的经验得到左证。亚伯拉罕的事(看创二十二1618)说明神应许的庄严郑重,永不改变;祂说的话绝对可靠。堕落了的人说话难取信于人,才指着比自己大的发誓(16节)。神体恤人的软弱,只有指着自己来起誓。祂的应许本来坚定(13节),添上起誓,双倍保证不更改(18节)。──《启导本圣经注释》

 

【来六1415亚伯拉罕得福与繁增的应许,与他遵照神的命令献上以撒做对比来看,意义格外深远。亚伯拉罕以顺服,而非行为蒙神悦纳;又得神用誓言加强祂的应许,使之更为可信。第15节的亚伯拉罕既恒久忍耐暗示了这一点。此处显然是指献以撒的试验,结果是得了所应许的。这与第12节相呼应。亚伯拉罕是凭信心与忍耐承受应许的最佳例证。即使受信人想不起其它实例,亚伯拉罕的例子已经圆满说明了作者的意思。──《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六15「这样,亚伯拉罕既恒久忍耐,就得了所应许的。」

   亚伯拉罕所受的试验极久,他所得到的酬报也极丰厚。神用迟延应许的方法试验他,但是他却恒心忍耐。他并不怀疑神的信实,也不怀疑神的权能,他绝对的信靠神。虽然神迁延日久,他并不作声,只安安心心的等待神的时候。这样,他既恒久忍耐,就得了所应许的。

   神的应许,是不能不完成的。忍耐的等候者,是不能失望的。信心的盼望,终必实现。

   亲爱的,亚伯拉罕的忍耐,真叫急躁的人受羞愧,叫出怨言的人受谴责,叫等候的人不灰心,叫顺服神的旨意的人得鼓励。请你记得,亚伯拉罕曾受过试验,曾恒久等候,曾得了所应许的,而心满意足了。你当效法他的榜样,这样,你将要享受到同样的祝福。──

 

【来六16「人都是指着比自己大的起誓,并且以起誓为实据,了结各样的争论。」

    作者诉诸于人的誓言,论证神的应许优于人的话语。人的言词有限,因为人的言词有其不足。需要发誓支持某种宣告,反映了起誓人的特质。我们应记得,耶稣指责有些人言语不可靠,以起誓支撑自己所宣称的事。祂力促跟随祂的人:“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太五37)。基督徒的看法与时下的观点有所不同。作者在此提示时下的看法,他说:人都是指着比自己大的起誓。这句话反映出人处理事情的自然方法。除非找比自己更大的人确认所起的誓,否则这个誓言就毫无价值。虽然“更大”这个字是中性的,包括人与事,但从上下文来看,是指阳性的。

  一旦立了誓,就不能改变了,因此这里说以起誓为实据。誓言正面肯定所同意的,并且有效地排除所否认的,也使任何争论(antilogiai)得以了结。作者使用人类誓言的约束力传递他的思想:神的话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六17「照样,神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

    人如果透过起誓较易被说服,照样(enho),神……就起誓为证。为证(mesiteuein,新约圣经仅用一次)是指神与亚伯拉罕之间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誓言虽然是向亚伯拉罕的,却是为了那承受应许的人的好处。对亚伯拉罕是真的,对他的后裔也就是真的。承受……的人有更广泛的意思,不是单指以色列民,而是指真正的亚伯拉罕的后裔。耶稣对声称为亚伯拉罕后裔的犹太人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约八39)。保罗写给罗马人的书信中亦说到,“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罗四1617)。承受应许的人和肉身子孙是截然不同的。

  说到神的旨意,本书作者和新约圣经其它作者一样,使用了较强烈的字(boulomenos),而不是较柔弱的(thelein)。神的旨意远不止于是个倾向或愿望,而是明确的决心。有了副词格外(perissoteron)的辅助,使这个字变得更强烈。神恩慈地体谅人类需要无可否认的证据,所以让祂的旨意显得加倍有信服力。第一章已经强调了创造者永不改变的属性,现在又把焦点集中在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这是进一步专注于神的心思。“不更改”(ametathetos)这个字,在新约圣经只出现在这里与第18节,用来专门论及意愿的不可更改(依据 MM)。神的旨意永不改变,说明祂的应许绝对可靠,并且与异教神祇的反复无常截然不同。的确,在基督徒的观念里,神要对自己的应许负责。誓言对于这信念原本无所加添,却也无所减除。即使没有誓言,祂的话语仍然是真实可信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六18「藉这两件不更改的事,神决不能说谎,好叫我们这逃往避难所、持定摆在我们前头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励。」

    承受应许的人是我们这逃往避难所……的人,使得整个论证与受信人切身相关,并且看出作者也是其中一分子。这群人竟然被称为逃亡者,或许令人惊讶。除此以外,只有使徒行传十四6说到保罗逃离逼迫他的人,也用了这个字。但是这里的逃往,界定在持定摆在我们前头指望……可以大得勉励的范围。这似乎是指赶紧的脱出沮丧冷淡的光景,显出这群人要刻不容缓的如此行,也是对离弃真道提出强烈警告的原因。另一方面,作者的勉励只限定于受信人当中某些人,因为他们已经逃离了他人自甘落入的危险光景。

  作者心目中毫无疑问的知道,勉励就是持定摆在我们前头的指望。持定意味着果断地掌握或抓紧,这里再度强调行动的无比重要。盼望的特性是需要毅力来维持它,这不是平白拥有的性情。盼望是要掌握的客观实际,同时也是个人经验的主观实际。作者先前已经有两次提到指望(参三6{\LinkToBook:TopicID=141,Name=i.摩西是僕人,耶穌是神的兒子(三16}与六11{\LinkToBook:TopicID=149,Name=iii.插入挑戰的話(五11~六20}的注释),另外又出现两次:七章19节(更美的指望)与十章23节(所承认的指望)。这是作者所喜欢的另一个主题。──《丁道尔圣经注释》

 

【来六18两件不更改的事是指何事?】

答:本书作者论到当初神应许亚伯拉罕的话以后,就提到「两件不更改的事」,这两件事没有指明为何事,但我们从上文中(来六131417)可以找到下列两点答案来说明之。

①神的应许不更改(来六13)——这「应许」系表示神将祂对人的好处,恩典,旨意,和所喜悦的事,事先明白的启示宣告出来。神应许亚伯拉罕的是将大福赐给他,且又叫他的子孙多起来(来六14;创廿二16),神是指着自己起誓来坚定祂的应许,表示其永久的可靠,是万不能更改的。

②神的旨意不更改(来六17)——神以起誓来坚定祂的旨意,神的应许是依祂的定旨而来的,这样神的起誓是坚定两样事情,对人是坚定祂的应许决不更改(来六1314),对祂自己,是坚定显明祂的旨意永不更改(来六17),人都是以起誓为实据,了结各样的争论;照样神的起誓不惟坚定祂的应许,并且也是坚定祂的旨意是永不更改的(来六1617)。「不更改」的这一词原文字是()(’a—无,( )( )易),意即表示不能易的,不可更改的Unchangeable,神是绝不能说谎的,藉这两件不更改的事,让我们知道祂的应许信实,定旨不变,去持定摆在我们前头的指望,大得勉励(来六18)。除了上述两点以外,还有人就神对亚伯拉罕所起誓的内容来说,认为「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来六14),这两件事后来果然实现了(来六15;创廿二1617,参加三167),是不更改的。——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来六18 “两件不更改的事”为何?】

    作者说到神指着自己起誓向亚伯拉罕宣布应许的话之后,就说:“藉这两件不更改的事,神决不能说谎,好叫我们……大得勉励”,但没有指明那“两件事”是什么?

    对此“两件事”,解经家意见不一致。

    一、有人认为是神的“应许”和“誓言”。神指着自己所起的誓,绝不更改(13-14节)。所以作者说:神决不能说谎。神对亚伯拉罕或任何人所宣布的应许也不会更改,这里提及神向亚伯拉罕起誓,也向那承受应许的人起誓。

    二、又有人认为是神对亚伯拉罕所起的誓和对那些承受应许的人所起的誓,即第一说的下半。这两种誓言都是神指着自己所起的(13节,17节)。神既起誓,永不更改。

    三、又有人认为是指神向亚伯拉罕起誓内容的两部分,一部分是将大福赐给他,另一部分是叫他子孙多起来。这两件事以后果然实现,并不更改。

    四、可是还有人相信作者所谓两件不更改的事、是指神对亚伯拉罕所起的誓和在七章21节所载、神对主耶稣所起的誓,这誓是要立他为永远的祭司。

    这种看法似乎前后距离得太远,与写作的风格不符合,但有不少人作这种看法。

    五、但根据原文,18节的口气是指“下文”,非指“上文”。意即所谓两件不更改的事是指以下所要说的两件事,寻那两件事乃是:

    ①我们有这坚固又牢靠的灵魂之锚(19节)。

    ②我们有先锋耶稣成了永远的大祭司(20节)。

    19节前原文有一连接词HEN,指上文所要说的话。

    20节前,原文有另一连接词HOPOU,指“该处”而言,即上文的“幔内”。

    这两个不同的连接词,指不同的事件,乃是上文“这两件事”的正确解释。我们根据原文,试将182O节安排一次如下(照原文略有增加及更换字句,):

 18   因此,藉这两件不更改的事,(神决不能在其中说谎)好叫我们获得有力的勉励,可以逃避(逃难),去持定摆在我们前头的指望。

 19   “那就是”我们有魂的锚,又坚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子内的地方。

 20   “在该处”,作先锋的耶稣,已经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远的大祭司,为我们进去了。

    仔细看原文的口气,所谓“两件不更改的事”,很自然地是指着“下文”而非指着“上文”。既然指着下文而言,则下文只有19-20节所说的两件事。一件事是信徒的“指望”,说指望好坚固的锚;另一件事是主耶稣的神圣职责,“为我们成为永远的大祭司。“又坚固、又牢靠”,是不能更改的事,而“永远为祭司”既然是“永远”,如何能更改。?

    不过,上述各说法均有人采用,如须清楚知道作者到底指那两件事,则只好回天家去再亲自问作者了。

── 苏佐扬《圣经难题》

 

【来六19「我们有这指望,如同灵魂的锚,又坚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内。」

    根据 RSV版本圣经,又坚固又牢靠是描述锚的,但这两个形容词也可以是描述指望。两者的意思没什么差别。第一个形容词的意思是“安全”(asphale),不可动摇;第二个形容词(bebaian)意谓自身稳固,实际上即是另一形容词的同义字,在三章6节与三章14节都译为“坚持到底”。一般而言,在新约圣经的思想里,坚持到底和指望是息息相关的。

  这个隐喻的奇特之处在于锚且通入幔内(意即至圣所)。作者或是刻意的将这两个隐喻混用,或是他的思想从指望这个主题迅速转入另一个主题,与锚的意象似乎不甚相称。有些教父注释家把抛在海床的实际的锚与天上属灵的锚作为对照。但是我们最好把它看为作者的思想方向从海转到会幕,以此引伸出盼望另一个更坚定的基础,那就是大祭司的主题。如此作者方能顺理成章地诠释麦基洗德的等次。──《丁道尔圣经注释》

         “锚“是牢靠稳妥地象征,基督徒的盼望象锚一样可靠,因为深放在天上的至圣所中。“幔”是会幕中遮隔圣所和至圣所的一层幕幔。“通入幔内”即进入至圣所,到达神面前。神是信徒盼望的根基。──《启导本圣经注释》

         意味着基督徒因着对救恩的盼望,必能进入天上的至圣所,即神的国度。 ──《圣经精读本注解》

 

【来六19灵魂的锚通入幔内意义如何?】

答:「我们有这指望,如同灵魂的锚,又坚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内。」这里所用「灵魂的锚」,是一个非常美好的比方,「锚」字原文字(),anchor意指使人感到稳定或安全之物,又是指望的记号,用来形容这指望的本性是坚固,又牢靠;同时也让我们看见「信靠」与「抓住」的意思。这锚是抓住了万古的盘石基督,也抓住了神的施恩宝座。我们人虽然往往可能失信,但是神「仍是可信的,因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后二13)。我们有这可信永不动摇的指望,得以进到那看不见的深处,就是「通入幔内」,即在那天上的至圣所,为神荣耀居住之所在,因为信靠祂,就抓住祂永不放松,所以这一个锚被抛于此至高之处,无疑的就是指着基督按麦基洗德的等次为大祭司(来七20,参下一题),祂已为我们进入幔内,进入至圣所,叫我们也能像祂一样进去(来六七19,十19)。我们不但在今世就能在灵里进入,在来世更将要以复活的灵体进入,我们的灵魂在那里得安全,得喜乐,永远与祂亲近和交通,该是何等的荣耀。——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来六20「作先锋的耶稣,既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远的大祭司,就为我们进入幔内。」

    耶稣已经进入幔内极具象征含义。幔子是会幕(与圣殿)里的一道帏幕,分隔圣所与至圣所。这说明一个事实,只有大祭司才能进入账幕的内部,而且一年只能进去一次。我们想到当耶稣死在十字架上,圣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成两半(太二十七51)。但作者所关切的是更深的属灵真相。我们的大祭司“进入幔内”是既成的事实,也就是说,直接进入神的所在。基督徒的盼望与被高举的大祭司息息相关,是希伯来书的主要课题。盼望的根基在于大祭司耶稣已完成、却仍持续的工作。

  作者首先称耶稣为先锋(prodromos),这个字在新约圣经里只出现于此处,指军队中的先头侦察部队。所以先锋率先,引领他人跟进。这对我们了解耶稣所成就的事工有很大的启发。祂是为我们而做,这样的词句强烈地阐释祂的代表身分,甚或意指祂的代赎角色。──《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是第一位进入天上永存的至圣所坐在神右边为我们代求的大祭司。祂作了先锋,为我们开路。“麦基洗德的等次”在下一章有详细阐述。──《启导本圣经注释》

         既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远的大祭司:意味着基督作为完全的中保,先于信徒进入天国,从而确定了我们的救赎。并且基督的救赎对每一个蒙召者而言,都是持续有效的。基督是完全的中保,是一切信徒得救的保障。──《圣经精读本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