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第五章拾穗 【雅五1】「嗐!你們這些富足人哪,應當哭泣、號啕,因為將有苦難臨到你們身上。」 “哭泣”(Klaio)及“號啕”(ololyzo,一擬聲調,聽起來就像它所形容的聲音)常被先知們用來描述當耶和華的日子來到時惡人的反應(參賽十三6,十五3;摩八3)。事實上,oloyzo只在舊約先知書中出現,且總出現在審判的段落中。這一背景很清楚說明,那“將”臨到富人的“苦難”不是指屬世、暫時的苦楚,而是指神在審判之日將量給他們的刑罰。──《丁道爾聖經注釋》 猶太人一般都將財富視為是得神祝福的記號(參太十九24~25)。──《浸信會主日學教材》 作者勸告這些富人,在大難臨到前趕快回頭悔改。本節至6節指出社會不平是一種罪惡,信徒應發揮基督之愛,關懷
照顧不幸的人。 本節為《以賽亞書》十三 6及十五 2的回應。其餘五節可參《阿摩司書》八4~6和耶穌的教訓(路六24~25)。 5節下半節乃比喻講法。“嬌美”是養得肥肥胖胖。無知財主嬌養自己等候審判,就象牲畜養肥了等待宰割(參路十二16~21)。四9因此告誡富人,有了財寶並非可喜的事。──《啟導本聖經註釋》 應當哭泣、號咷: 這句話的主體不是貧窮的聖徒,而是自私而沒有重生的世上的富人。因此,這句話不是悔改的邀請,而是預告即將來臨的審判。但雅各希望給富人弟兄以警告,力求禁止因富和私欲而引起的罪(1:10)。 ──《聖經精讀本註解》 【雅五1~6】注意雅各沒有用弟兄的稱呼。這些人顯然不是基督教會的教友。── 安保吾《雅各書的研究》 具體論及富人可能犯的罪行:①不義之財的積攢;②不公平分配;③浪費的自私行為;④殘酷的報復行為。雅各在這裡所警告的,不是經濟活動本身,而是其中暴露的罪惡。 ──《聖經精讀本註解》 【雅五1~20】本章的主題是為將來作準備的聖徒的現實生活,是猶太智慧文學和啟示文學相融合的獨特表達方式。在這裡主要關心的是聖徒現今的生活。作者雅各沒有單單以世界的價值觀判斷、評估富人與窮人在現今生活中的行為,而是以末世論的角度憂慮、並鼓勵。對他來說現今是為未來作準備的練習過程。從這個角度,他力圖通過本章提醒聖徒決定未來現實生活的重要性。本章之所以很少提及教義或有關救贖史的內容,是為了強調相互尖銳對立的兩種價值觀,即聖徒的實際生活重要性。從而我們可以發現現世主義價值觀和真正的價值觀,前者是從世俗的觀點看待現實生活,後者則在末世性事實面前,在現實中慎重地生活。本章結構如下:①對富人的惡行進行預言性宣告(1-6節);②激勵貧窮聖徒忍耐(7-12節);③規勸聖徒互助(13-20節)。
──《聖經精讀本註解》 【雅五2】「你們的財物壞了,衣服也被蟲子咬了。」 “財物”(ploutos)有時指的是穀物的收成,另外“衣服”及“金銀”是古時最普通的財富形式。但財物也更可能包括一般性財富。“壞了”(sepo)可以指人類所有的努力的腐壞性及暫時性(傳道經四19)。“蟲子咬”的衣服強烈地提醒我們耶穌對“世上財寶”會被蟲子咬光的警告(太六20)。雅各提到金銀會“鏽”,有人認為這句話顯出雅各赤貧的背景,因為事實上這些貴重的金屬是不會鏽的。但“鏽”(ios)這字曾被用於形容金銀(耶利米書信十章),且這比方似乎已成為傳統,表明即使最寶貴之金屬也很短暫(亦參傳道經廿九10)。事實上這三句話反映出傳統舊約與猶太教的教訓,即倚賴會毀壞之物何等愚昧。──《丁道爾聖經注釋》 『壞了』主要是指那些商人用來操縱市價的物品,將有毀壞的一天。『衣服』也是猶太人做生意致富的商品,它也與財富有關。──《浸信會主日學教材》 壞了,被蟲子咬了: 希臘語動詞是完成式,描繪了過度積蓄財富的一部分已朽壞的狀況。通過朽壞的財物的比喻,我們能看到極其邪惡的利己主義的末日及其短暫的命運(路12:15-21)。 ──《聖經精讀本註解》 【雅五2~3】古時候,主要的財富有三樣,即是穀米、衣服和金銀。它們都會損壞,因此都是短暫的東西,絕不是生命的保障,若我們把自己寶貴的生命交託自唉這些東西上,未免太愚拙了。── 蘇穎睿《從掙扎到成長──雅各書小組查經資料》 【雅五3】「你們的金銀都長了鏽;那鏽要證明你們的不是,又要吃你們的肉,如同火燒。你們在這末世只知積攢錢財。」 Ethesaurisate(“積攢(錢財)”)可能有受詞,即“火”,或另外需加上的字,像“憤怒”等(參羅二5);但若像在路加福音十二21的用法,這動詞就要單獨來看;意指“積攢錢財”,這個比方更強烈,囤積物質東西的舉動成了雅各所定罪的事。──《丁道爾聖經注釋》 長了鏽: 這與4節工人的景況相對比,證明富人的貪婪與利己主義。火: 指末世審判時他們將受到的地獄之火(太3:10,12;五22;13:40;18:9;2五41)。 ──《聖經精讀本註解》 【雅五4】「工人給你們收割莊稼,你們虧欠他們的工錢;這工錢有聲音呼叫,並且那收割之人的冤聲已經入了萬軍之主的耳了。」 “萬軍”譯自Sabaoth(參 AV,NASB),是音譯自希伯來文意為“軍隊”的字。萬軍之主的稱呼描繪出神是全能的、有力的一大軍隊的領袖。有時這軍隊是世上的,好比當大衛表達他對爭戰結果的信心時,說他是奉“萬軍之耶和華的名,就是……以色列軍隊的神”(撒上十七45)。但更多時候它指的是天上的軍隊。以賽亞在他有名的異像中見到“萬軍之耶和華”(賽六),而這稱呼變成他喜愛的一個稱呼,他常用它來形容神將賜給以色列及列國的審判,且有時,好比在以賽亞書五9,這個審判特別與欺壓窮人有關連。因此當雅各指證富人的錯行已為神所知時,他清楚的指出,這位神是聖潔有能力的,必要審判那些違背祂誡命的人。──《丁道爾聖經注釋》 工錢有聲音呼叫: 這句話象徵性地表現了工人對雇主違約行為的埋怨(創4:10;18:20;19:13)。富人的這種罪是沒有人性的行為,忘記了自己管家的使命和人的尊嚴(路12:42,16:1;彼前4:10)。神決不會忘記這些雇主的不義和剝削,必然報應他們。 ──《聖經精讀本註解》 【雅五5】「你們在世上享美福,好宴樂,當宰殺的日子竟嬌養你們的心。」 “你們在宰殺的日子竟嬌養你們的心”。某些注譯家認為“宰殺的日子”指當窮人受苦極深而富人卻縱欲無度的時刻:“你們在虔誠人受難之時竟放縱的揮霍”(狄比流)。但將屬世奢侈與將來審判對比的傳統十分普遍,“你們在宰殺的日子竟嬌養你們的心”與“你們在末世只知積攢錢財”之間又呈平行,由此看來,“宰殺的日子”是在生動的描寫審判之日。這片語雖然在七十士譯本中找不到,卻在希伯來文聖經的以賽亞書三十25(希伯來聖經24節)有相等之處,那兒是描繪耶和華的日子。偽經以諾書一卷也用這片語形容審判(九十4),且其上下文與雅各書五1~6有許多平行之處。再者,聖經時常使用戰場上的屠殺比方來形容審判的日子(參結七14~23;啟十九17~21)。因此雅各的要點仍如第3節,神的審判即將迫近之時,富人卻自私又漠不關心的囤積財產,並浪費地花在自己的享樂之中。“末世”已經開始了,神的審判隨時可能來臨──然而富人的行為不但不避免那審判,相反的,他們自私的縱欲使自己罪上加罪,就好比牛養肥了等著宰殺。──《丁道爾聖經注釋》 『享美福』的字根是truphein,其意是侵蝕,享美福是侵蝕我們的身體與靈魂,就好像吸毒一樣,一旦陷在其中,無法自拔。『好宴樂』spatalan是指只顧滿足自己私慾,而又不斷追求這些慾望,無法滿足,因而忘記對應承擔的責任。── 蘇穎睿《從掙扎到成長──雅各書小組查經資料》 【雅五6】「你們定了義人的罪,把他殺害,他也不抵擋你們。」 他不抵擋你們。這一譯法很自然的假定窮人、受害的義人不反抗(參太五39;羅十二14):既然受害者或拒絕、或無法反擊,富人的欺壓就更張狂。但,也可以問句的方式來翻譯子句,期待“是”的回答:“他們不抵擋你們嗎?”那麼此動詞的主格就是神(參 the
Twentieth Centary New Testament)或基督,指的是將來的審判:“神不會抵擋你們嗎?”另一可能是此問句的主格是“義人”,指的是義人在今生“反抗富人的行為”的努力(如智慧書二12);雖然他或許死了,但他繼續發出向富人判罪的呼求(參啟六9~11);或指在審判之時義人反對富人的證言。以上這些解釋,第一種,也是最普遍被接受的,最有道理。雖然它被批評為不合乎文意的高潮,但義人不反抗富有欺壓者之簡明事實“將此部分以莊嚴的哀感氣質帶入尾聲”(塔斯克)。──《丁道爾聖經注釋》 【雅五6你們定了義人的罪把他殺害是指什麼人?】 答:從本章首段所描寫的富人,對待窮人不義的情形看來,這些富人是當時在猶太基督徒中有權勢的人,他們貪愛財物,為富不仁,欺負窮人,驕養自己,那貧窮而誠實的人,受了他們的支配和指責與剝削,忍饑挨餓,不得憐恤。由此觀之,義人可能就是指當時這些受欺壓之一切無辜的人,或指受迫害的基督徒,他們被定了罪,遭到殺身之禍。但有人以為這義人在原文上是單數字,因此可能是指耶穌基督說的,因為祂是稱為義者,受逼迫而被賣被殺了(太廿七19,24;徒三14,七52;彼前三18)。——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雅五7】「弟兄們哪,你們要忍耐,直到主來。看哪,農夫忍耐等候地裡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秋雨春雨。」 “因此”(oun,和合本未譯)表示這項鼓勵是基於五1~6對惡人先知式的定罪而來:既然神會懲罰這些欺壓者,信徒就必須耐心等候那日子的到來。耐心誠然是這段經文的鑰意,它以字根 makrothym表達了四次(7節(兩次),8、10節),以字根
hypomon表達了兩次(11節)。 雅各很明顯的鼓勵信徒忍耐“直到主來”。“直到”(heos)在此有“較深的”意味,其含意指此觀念是一目標,也包括一時段:“操練你的耐心,等候、期待主的來臨”。Parousia,“臨到”或“來到”成為早期教會期待耶穌在榮耀中歸來審判惡人(太廿四37、39;帖後二8)及解救聖徒(林前十五23;帖前二19,三13,四15,五23)的專有名詞。這個傳統強烈建議此處的主是耶穌而非父神(參彼後三12比較之)。 雅各用“農夫”作為耐心的榜樣,農夫必須耐心地等候地裡“寶貴的出產”以維生。雖然“雨”這字在這節中實際上沒有用到(某些抄本加上這字;某些則用“果實”),但“早和晚”一片語必是指晚秋及早春降落在巴勒斯坦,對農業極為有利的雨(參申十一14)。此一比方本身是傳統的舊約片語,它可能對這封信的出處並沒有什麼提示,雅各使用這話更可能是因它符合讀者的景況。──《丁道爾聖經注釋》 “秋雨春雨”:巴勒斯坦地一年有兩個雨季,一在陽曆三、四月間,剛為收割前;一在陽曆十、十一月間,適在播種後。按猶太曆法,一年正月為陽曆三、四月間,八月在陽曆十、十一月間;故播種後先降秋雨,收割前再降春雨(看申十一14注)。信徒在惡人手下受苦,應象農夫一樣忍耐等候主來 。──《啟導本聖經註釋》 直到主來: “來”的希臘語是國王對其統治下的城市進行正式訪問時使用的慣用語,這句話見證萬王之王主會以審判之主,天上之主的身份降臨。 ──《聖經精讀本註解》 【雅五7~8】『主來』的『來』字在希臘文中有『存在』或『傍靠』之意。它是指一個統治者,在合適的情況下,到他統治的地方去察訪的意思。──《浸信會主日學教材》 忍耐不只是「咬緊牙關」,或是逆來順受,而是一種期望的態度。農夫能耐心地守望著一片似乎荒蕪的田地,因為他確信每一滴付出的血汗都必有結果。他在勞力耕作時能有耐心,因為他的努力必有收成。 在屬靈的境界裏也是如此。我們已經看到神可以藉著我們所經歷的苦難和傷害,在我們的生命中結出珍貴的品質來。我們受苦時能忍耐,是因為苦難會帶來屬靈豐碩的果實。── 葛培理《浩劫前夕──苦難的透視》 【雅五7~9】麥子秋種春收,所以秋雨在先,春雨在後。我們心田裏有神栽種的道,讓我們得到秋雨(聖靈)和春雨(聖靈充滿),藉著信心的忍耐而結實。―─
牛述光 【雅五7~12】這部分顯明聖徒在末世須忍耐的必要性,因為:①主的再來成就我們的救恩;②善惡之間有審判者;③信仰的前輩們也曾這樣忍耐。信徒在痛苦的現實和已保障榮耀的未來之間經歷各種矛盾,忍耐是靠信仰的力量擊敗這種矛盾的努力。因此我們能認識到真信心是在末世論性事實面前,每天以警醒的態度決志過新生活的意志。 ──《聖經精讀本註解》 【雅五8】『堅固你們的心』是希伯來的一個慣用語,有時在舊約中指以食物來健壯身體。所以基督徒也應以生命之糧來堅固自己的心靈。──《浸信會主日學教材》 也當忍耐: 這詞的希臘語是對人的忍耐,而不是對事物的忍耐,意味著不對已發生的罪行惡意報復的信仰人格。這種忍耐與憤怒、埋怨的概念相對比,是慈悲之神的忍耐,他不立刻除滅罪人(羅2:4;彼前3:20)。在此我們認識到真信心是通過實踐神的愛來完成(羅13:10;加五6;約壹4:12)。
──《聖經精讀本註解》 【雅五9】「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 根據四12(“審判的只有一位”),我們很有理由認為這裡的“審判的”是指父神,然而這句話與7~8節提及的主的臨在有平行關係,因此將“審判的”看作是基督似乎更可取(看太廿四33;啟三10)。大衛斯對此節末了的批註值得在此重複:“末日近了的事實不僅激發我們期待‘罪人’受審判……也警告我們查驗自己的行為,以至當祂的腳步迫近,終於叩門時,我們已預備好開門了……那位要來的主也是基督徒的審判官。”──《丁道爾聖經注釋》 “審判的主站在門前”指基督的再來和祂要施行的審判。作者勸信徒不要為等候互相責備埋怨,因為就快過去。耶穌教訓過人,不要論斷 人,免得被論斷(太七1)。──《啟導本聖經註釋》 不要彼此埋怨: 是禁止內心的痛苦,呻吟歎息,要求從內心把一切問題交托主。
──《聖經精讀本註解》 【雅五10】「弟兄們,你們要把那先前奉主名說話的眾先知,當作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樣。」 眾先知是“受苦和忍耐”的榜樣,假若 RSV將 kakopatheis譯成“受苦”是正確的話,那麼這片語最好看作是重名法二詞一義(hendiadys),就是後一個字形容前一個字:“面對受苦時有耐心”(NIV,參
NEB,GNB)。另一方面,我們也有很好的理由將 kakopatheia譯成“忍耐受苦”(參 RSV 對提後四5同源動詞的譯法)。以此意義來看,kakopatheia 就指出眾先知忍受苦難的“事實”;忍耐(makrothymia)則形容他們忍受苦難的“態度”。這些先知們“奉主名說話”的事實,指出他們所忍受的苦難是由於忠心固守神的旨意,而非做錯事的下場。──《丁道爾聖經注釋》 作者勉勵信徒記取舊約眾先知的榜樣,學習受苦和忍耐,(新約中講到先知為神說話而遭殺害的事可看太二十一35;二十二6;二十三29~37;路十三33;徒七52;羅十一3;來十一35)。──《啟導本聖經註釋》 【雅五10~11】作為忍耐的典範,雅各推薦舊約裡的信仰前輩。他們信靠使萬事互相效力的神,無論在何等苦難面前都不悲哀或發怨言,繼續開展了自己的事工。 ──《聖經精讀本註解》 【雅五11】「那先前忍耐的人,我們稱他們是有福的。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知道主給他的結局,明顯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 這節經文的第一個句子總括出10~11節的要點:那些忠心忍受苦難的人被稱為是“有福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主的結局,」The end of Lord。神所有的問題,不是多少的問題,乃是結局的問題。我們若要裏頭能富足,有積蓄,第一,需要在神面前有一段的日子,第二,必須經歷事情,第三,必須有結局。如果一個人在有經過時而不學,就不能達到主的結局。也就是說,主的目的不能達到。―― 倪柝聲 『你們聽見約伯的忍耐,也知道主給他的結局。』神對付約伯是有結局的。等到約伯受試煉到夠了的時候,疾病就過去,因為疾病成功了神的目的在他身上。可是,有許多人生病而沒有結局,沒有學到功課。要知道,所有的疾病都是在神的手裏,是最好的,是有限制的。所有的疾病都是主所給我們的。許多時候,你只要一認罪,事情就過去。――
倪柝聲 『結局』希臘文也可以解釋為『旨意』。英文聖經把這節譯作:『你們看到主最後怎樣待他。』通常我們要走到最後,才會真正明白神的旨意;盼望我們的忍耐,也都能成功。── 柳健台《雅各書的信息》 約伯的事參看《約伯記》1~2及42章。約伯的佳美結局,是全心相信神美善的人的鼓勵與安慰。信徒在苦難試煉中,信心反日增,力足戰勝各種艱困,直到主來 。──《啟導本聖經註釋》 【雅五12】「我的弟兄們,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著天起誓,也不可指著地起誓,無論何誓都不可起。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 雅各在此所禁止的“起誓”,不是指“污穢”的語言,而是指用神的名來保證我們所說之話的真實。──《丁道爾聖經注釋》 主耶穌親自教訓人不可起誓(太五33~37)。猶太人中有的憑起誓行騙或把事情誇大。耶穌教訓人不可輕諾,不可輕率用神的名來給自己說的話或作的事保證誠實無欺。這與十誡“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的精神吻合(出二十7)。 這裡說的起誓與法律規定的宣誓作證不同。基督(太二十六63~64)和保羅(徒二十三1;比較羅一9)都這樣做過,這也是神的律法所要求的(出二十二11)。神因為人的軟弱不信,也曾指著自己起誓(參來六13及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雅五12基督徒不可以起誓嗎?】 答:雅各說:「我的弟兄們,最要緊的是不可以起誓,不可指著天起誓,也不可指著地起誓,無論何誓都不可起。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這一節的經文要義,是引述耶穌的登山寶訓(太五33-37),其目的是在勸誡猶太人的基督徒,應當說誠實正直的話,因為猶太人歡喜常以起誓去解決他們的爭論。就以中國人而言,也常喜歡以口頭的對天發誓,或用賭咒的習慣,來排解紛爭,叫人信任他。但人往往所起的誓,沒有信實的支持,去履行他的誓言,不過是一套謊言和自欺欺人的伎倆而已。這樣隨便輕易開口起誓的結果,是常陷入於詭詐和不義的罪中。就猶太人來說,則更是輕慢神和得罪神的事(參伯卅四37;加六7),所以要受神的審判(參9;太十二36,37)。我們作基督徒的人,是凡事要遵從神的旨意而行,說話行事,當以神的公義、良善、信實為本,不偏不倚,固守在真道的正直上,能作見證,以取信於人,而不可憑著「逞私意的誓言,以強求人的信賴。」這樣不但失去起誓的效用,反而令人輕視,使神的名受羞辱。因此基督徒總要說誠實話,行正直的事,以求言行一致,這樣不但能夠自然遵守「不可起誓」的禁令,而事蹟上也就用不著起任何誓了。(注) 注:起誓一詞,在這一節中的原文字,一是(),有誓、應許、許願之意(太五34,廿三16,18;可六23)。一是(),oath,有誓、誓詞之意(太五33,十四7,9,廿六72;可六26)。起誓的本身不是罪,如不守承諾的誓言、應許,或假誓,基督為大祭司時,也是神起誓立的(民十四28,30;申一34,35;來三11,18,七20,22),在律法中試驗有無犯罪之法,也用起誓(民五16-22)。又如古時的偉人,常用起誓之法,對人以示立約或應許(創廿28-30,四七31;書十四9;撒上廿3,廿四21,22),可知起誓本來並不是罪。但至耶穌時代,因鑒於猶太人的背誓,不能遵守律法上的約,或盡其他的本分而起誓,將誓言變成虛謊,反而造成他們欺騙邪惡的年頭。所以禁止信徒起誓(太五33,34)。——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雅五13】「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呢,他就該禱告;有喜樂的呢,他就該歌頌。」 “受苦”時要禱告──kakopatheia是雅各在第10節用來指眾先知的同一個字,它遍指各種苦難及試煉的經歷。保羅用這字的動詞形態來描述他被下在監牢,且勸勉提摩太心甘情願去承受同一種類的苦難(提後二9,四5)。信徒在這種景況中所獻上的禱告,不一定是求神來解脫苦難,而是求神賜力量以忠心地忍受它。信徒在“喜樂”時也要禱告──Euthymeo不是指外在景況,而是指不論境遇好壞人心中所可享有的歡喜和快樂。保羅在船即要沉沒時,勉勵同船的人要有這種心境(徒廿七22、25)。當我們的心受到安慰時,我們很容易忘記這安慰最終是從神而來的,因此,或許歡樂時比受苦時更需要提醒,以承認神在我們生活中超然的地位。雅各說我們該“歌頌”,他用的psallo很容易認出與英文的 psalm(詩篇)有關。這字來自一種豎琴的希臘字,在七十士譯本中是形容某一類型的詩歌,特別是讚美詩。此種讚美的詩歌與禱告密切有關(參林前十四15),它確實可視作是禱告的一種形容。──《丁道爾聖經注釋》 『受苦』一詞kakopathei用意很廣,它的字根kakos可譯作病、痛苦、憂傷、失去,我們也可以籠統地譯作『有麻煩』或是遇到一些不幸或麻煩(miserable),這不單是指肉體上的痛苦,更是指到心靈上的恐懼、焦慮、憂傷。── 蘇穎睿《從掙扎到成長──雅各書小組查經資料》 『歌頌』包括了感恩、稱謝、敬拜。── 蘇穎睿《從掙扎到成長──雅各書小組查經資料》 【雅五13~20】雅各在結束本書時溫柔地規勸彼此扶持、彼此相交的生活 。那種扶持是:①屬靈的;②也是屬肉體的。但是在這種相交生活中,雅各最強調的是祈禱。這使我們聯想到聖徒之間相交以在主裡面聯合的聖潔的信心為基礎。即表明聖徒相交應以耶穌基督的命令——愛為中心來建立,而不應是某特定的人的意志、目的或計畫。這樣我們才能建立當今我們應建立的美好教會形象(弗2:21,22;徒1:14;2:42)。──《聖經精讀本註解》 【雅五14】「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 “長老”在使徒行傳中的耶路撒冷教會(十一30,十五2,廿一18)及保羅所建立之教會(十四23,二十17)都曾提及。雖然保羅只在提摩太前書(五17)及提多書(一5)提到長老這名稱,但“監督”之稱,即他在腓立比書一1以複數形式及在提摩太前書三1以單數形式所提及的,可能是同一職份的不同稱呼。彼得(彼前五1)和雅各都認定教會中有長老,表示這職份必是早期教會中十分普及的,這職份很可能是從會堂中延用過來,但不一定。從使徒行傳長老顯要的角色及教牧書信中對他們職份的形容,我們可以推斷長老是那些靈性成熟、負有視查地方教會屬靈狀況之責任的人。既然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要“牧養”他們的羊群(徒二十28),而“牧師”從未與長老一同提及,有可能我們今日所謂“牧師”的功能,當日是由長老來執行。因此很自然生病的信徒要請長老來。 長老來,是要“為”(epi)那位患者禱告。聖經希臘文中只有在這裡proseuchomai(禱告)這動詞後面跟著 epi(over,在……之上)這介係詞:它可以簡單的表明身體的位置,但也可以暗示長老們將手按在病人身上(參看太十九13)。這種禱告要為病患“抹油”──可能在禱告的同時進行(許多注譯家將過去式分詞看作同一時間發生),但也可能是在禱告之前。──《丁道爾聖經注釋》 疾病的原因,有的是因違背了天然生理的律,但有的是因違背了基督身體的律(林前十一29~30)。後者的病要請長老來,給他抹油;因為他沒有站在肢體該站的地位上,所以脫離了膏油。長老乃是要把病人帶到元首之下,叫他回到身體裏。這樣,元首基督的膏油,就又臨及於病人(詩一卅三2)。―― 倪柝聲 『病』字asthenei在新約聖經出現過好幾十次,其中三分之一不是指肉體之疾病,而是指軟弱。── 蘇穎睿《從掙扎到成長──雅各書小組查經資料》 從聖經可知神會使用各種不同的方法進行醫治。有時衪會透過身體的自然發展來醫治。衪賦予人體大量的復原能力。做醫生的都知道,疾病帶來的不適多半會在早上有好轉。有時衪會透過藥物來醫治。例如,保羅告訴提摩太:「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前五23)有時衪的醫治方法,是將人「從潛藏於內心的恐懼、憤怒、自我中心和罪疚中釋放出來;因為這一切都是疾病的因由。」有時衪會透過醫生來施行醫治。耶穌明說,患病的人需要醫生(太九12)。保羅稱呼路加為「親愛的醫生」(西四14),肯定地承認基督徒也需要醫生。神會藉醫生來完成醫治的工作。誠如著名的法國醫生柏爾所說:「醫生替病人包紮傷口,神使傷口痊愈。」──《活石新約聖經註釋》 油是古代治病的藥物,耶穌就曾用油抹病人治好他們(可六13)。本書讀者為猶太人,熟悉這種治病的方法。雅各所著重的是信心的禱告,而非抹油的儀式(五15~16)。──《啟導本聖經註釋》 奉主的名用油抹他: 油是當時普遍使用的藥品(賽1:6;路10:34),醫生通常把油抹在患部,進行按摩。因此這句話的意思是要求聖徒不僅使用屬靈的辦法,也要採用神所賜的肉身的各種方式互相説明。在此我們能感受到用物質服事教會的必要性。 ──《聖經精讀本註解》 【雅五14有病的人是否需要為他抹油禱告?】 答:在使徒時代,信徒有病,由本地的教會長老為他抹油禱告,是很普遍的事。猶太人相信橄欖油治病是有用的,所以抹油乃是一件公認的藥物治療方法(賽一6,膏與油同字)如撒瑪利亞人為一個受傷者倒油裹傷(路十34),十二使徒們奉差遣出去工作的時候,用油抹了許多病人,治好他們(可六13)。但新約聖經中論到為病人抹油與禱告的事,只有雅各在此提示,油的本質在醫學上可能有治病的效用;然而最重要的,是在乎出於信心祈禱的力量(雅五15,16),這油在聖經上,不過藉以象徵聖靈的能力和恩惠而已(參林前十二7,9,10;徒四29-31;結三14)。況且人的疾病痛苦,其基本原因,往往是由犯罪而來的(15下,16上;太九2)。從這裡下文可知要人彼此認罪,互相代禱,可得醫治。至於長老為病人抹油禱告治病,是神給他的一種恩賜,大概是要勉勵病人在禱告中向神認罪,以獲得治療的目的。主耶穌和使徒們只有按手在病人身上,治好他們(可六6,十六18;徒廿八8)。在教會中,筆者曾經見過一位牧師,用手蘸花生油,在未信主的家庭,為患病的小孩抹油禱告,結果並未痊癒,因此受到其家長的譏笑。我認為今日作牧師傳道人。大概不必為病人抹油,只要效法主和使徒的方法,按手禱告即好,深信經上所說:「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五16下)。——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雅五14~15】請教會的長老來替你抹油,意思是說元首的膏油,能流到你著一個肢體上來。生命從你身上經過的時候,有的疾病就過去了。抹油的目的,乃是要得著元首的膏油。因為你在那裏有悖逆的事,有犯罪的事,或者有任何其他的事,使你這一個人離開了身體的保護,離開了身體的循環。長老在教會裏是代表,是地方身體的代表,代表身體把你擺在身體的循環裏,有生命的流通,讓元首的膏油恢復流通到你這一個肢體。膏油的塗抹,就是把那一個流通恢復。這樣的抹油,許多時候,能叫很重的病人,按人看是沒有辦法的,也能立刻得著了醫治。―― 倪柝聲 這裏這個人生病的原因,不是普通的犯罪,乃是得罪了神的政治,因此落到了神政治的手裏,必須等神把政治的手挪開,他外面的病才會好。教會的長老來替他禱告抹油,就是替他求神說:弟兄們都赦免他的罪,盼望他能起來;教會盼望他能恢復生命的流通,所以將油抹在他身上。這種代求,使他能得著神『政治的赦免』,把政治的手挪開,他的病就過去了。―― 倪柝聲《初信造就》 【雅五15】「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 雅各在一6~8也討論到禱告的果效,他指出“信心”是向神全心全意、不搖擺的委身。既然獻上禱告的是長老們,很清楚這裡也是指他們的信心。雅各描繪“出於信心的祈禱”有兩種結果:病人會“得救”,且“主必叫他起來”。“得救”(sozo)通常在新約中指的是從靈性的死中得釋放,某些學者認為雅各在此也可能指此意。事實上,他們建議14~16a所講的全是恢復靈性的健康而非身體的健康。但雅各的言語太確定,無法允許這種解釋;他所想的顯然是身體的醫治,至少主要是如此(看附注醫治)。sozo這字當然可以形容身體健康的恢復,福音書中就常如此用。同樣,“起來”(egeiro)也是用來形容那些蒙醫治之人更新的體力(太九6;可一31;徒三7)。因此這裡的圖畫是長老們為躺在病床上之病人禱告,而主動工,使他從床上起來。──《丁道爾聖經注釋》 由本節可見,雅五章所說的病人生的是特別的病。他所犯的罪,必定是脫離了基督的身體。因為如果只是個人的罪,他只要倚靠寶血,也向人承認,對付了,就能的著赦免;他不必請長老來抹油才得著赦免。他這個特別的罪,是他的舉動和身體不合的罪。這一種的罪,連他自己求神都不能得赦免,需要弟兄,需要長老來替他禱告,才能得著赦免,這是需要仰仗別人的。―― 倪柝聲 在這裏,他所犯的罪,必定是脫離了基督的身體。他所犯的罪,如果只是個人的罪,他只要倚靠寶血,也向人承認,對付了,就能得著赦免,他不必請長老來抹油才得著赦免。長老的抹油不能除去罪,乃是血才能洗去罪。這裏說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是因長老的禱告而得赦免,所以這個罪和普通的罪不同,這個罪是他的舉動和身體不聯合的罪。這一種罪,連他自己求神都不能得赦免,需要弟兄,需要長老來替他禱告,才能得著赦免,這是需要仰望別人的。―― 倪柝聲《基督身體的律》 出於信心的祈禱: 不僅是全然信靠神而獻上的祈禱,也是服從神主權旨意的禱告。 ──《聖經精讀本註解》 【雅五16】「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義人”只是指全心全意順服神,真誠尋求行祂旨意的人。雅各在此用第三個字寫禱告(deesis),但他用這字顯然與其它二字沒有意義上的不同(參13、14,17~18節中的 proseuchomai,及15~16a的euchomai)。為了強調禱告的功效,雅各將兩個修飾詞加在“力量”之上:禱告是“大有”力量,“達很大(ploy)的程度”;禱告的力量也“在其作為上”,“在其效果上”(energoumene)。最後這字是一分詞,可以是背動式或關身式。如果是背動式,我們就該譯成“禱告被(神或聖靈)賜予能力時非常有力量”,因此,就是以神旨意的角度來界定禱告的果效。然而這分詞比較像是關身式(就如多數現代譯本的譯法),意思為“禱告在其作為或果效上,非常有力量”。──《丁道爾聖經注釋》 彼此認罪,意思就是基督的身體出了毛病,所以彼此都得認罪,病人要向長老認罪,長老要向病人認罪。這給我們看見,一個肢體出了事,整個身體要負責。在基督的身體上,一個肢體有病,長老就有責任。互相代求,就是長老再為病人禱告,病人又為長老禱告。可見身體裏一直用得著愛,一直用得著謙卑。―― 倪柝聲 許多時候,在神的兒女中有事情攔阻的時候,自然而然,他們有病產生。彼此認罪的結果,病就除去。―― 倪柝聲 為甚麼要「彼此認罪」呢?意思就是基督的身體出了毛病,所以彼此都得認罪,所以病人要向長老認罪,長老要向病人認罪。這給我們看見,一個肢體出了事,整個身體要負責。在基督的身體上,一個肢體有病,長老就有責任。也許是因為長老的愛心不夠多,也許是因為長老的顧念不夠多,所以長老要認這個罪。病人則要認他單獨行動的罪,脫離身體的罪。―― 倪柝聲《基督身體的律》 「互相代求」就是長老再為病人禱告,病人又為長老禱告。所以身體裏一直用得著愛,一直用得著謙卑。落在身體之外,不只有肉身上的病,也有靈性上的病。甚麼時候脫離了身禮,甚麼時候就沒有膏油。落在身體之外的人,要看見回頭到膏油之下的緊要,要看見回頭到身體裏面的緊要。―― 倪柝聲《基督身體的律》 一顆順服的心,可使禱告更有功效──如果我們以實際的生活來見證我們的信仰,則神更會垂聽我們的禱告。──《浸信會主日學教材》 『義』指『合宜』,義人是說他合神的心意。── 蘇穎睿《從掙扎到成長──雅各書小組查經資料》 你們要彼此認罪: 這句話表明每個聖徒在基督裡都是祭司(人人皆祭司),表明聖徒相交的目的不單是為了肉體的健康,也是為了預備末世所要發生的事件。
──《聖經精讀本註解》 【雅五17】『懇切禱告』希臘原文的意思是他用一個禱告來禱告,若者說他是在一個禱告裏來禱告。換句話說,他是用聖靈在他裏面的那個禱告來禱告。因此以利亞的禱告,可以說就是神在以利亞裏面求告祂自己。慕安得烈說過,一個真實的禱告,乃是住在我們裏面的基督,禱告那坐在寶座上的基督。 以利亞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他禱告,是『用禱告來禱告』(原文直譯)。有一分特別的在這人的禱告裏。這一分特別的是甚麼呢?這人禱告,當他禱告的時候,有一分特別的透過他的禱告,這一分特別的,是直接從神的寶座出來的。惟獨從神自己出來的呼聲才能開閉諸天。這就是我們在聖靈裏禱告(猶20),聖靈在我們裏禱告的意義。―― 倪柝聲 這裡引述《列王紀上》十七1的歷史記載,補充說明亞哈王時三年半不下雨,是由於以利亞的禱告;後來下雨,也是先知信心的禱告的結果(王上十八1,42~45)。──《啟導本聖經註釋》 【雅五17以利亞是禱告或不禱告,天才三年六個月不下雨?】 答:雅各說到以利亞:「他懇切禱告,求不要下雨,就三年零六個月不下在地上。」但在列王記上提到以利亞:「這幾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不下雨。」(王上十七2),兩中說法,似乎相反,有點矛盾,不過我們從英文聖經的記載:「as the
Lord the God of Israel liveth,before whom I stand ,there shall be neither dew
nor rain these years,but according to my word.」(I
Kings17:1),可以看出意思是「以色列的主上帝活著,我站在祂面前(指禱告),這幾年將要照著我的話(指向神禱告的話),不降露也不降雨。」這樣便讓我們明白前後所說的意思是相合的,是經過了禱告,天才不下雨;至於三年零六個月的這個時間,也是無誤的(參八十五題)。 筆者認為另外一種看見,照王上所記「這些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不下雨。」意思是指這兩三年間,我若不禱告求雨,必不降下雨來,換而言之,我若什麼時候禱告求雨,就會降下雨來,果然過了許久,到了第三年,大雨就降下了(王上十八1,41,43,45)。這裡所說的,表示在三年不下雨以後的禱告心志,而雅各在此所說的,是指以賽亞在三年之初的禱告懇切決定,所以這兩方面的記述,都是合適而相通的。——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雅五17~18】雅各舉出“以利亞”,作為義人祈禱大有功效的例子。這位先知的豐功偉業及不尋常的“死”的方式,使他成為猶太人中最受歡迎的人物之一,他大能的奇跡及對罪先知式的責備使他倍受景仰。然而最突出的,是他成了患難之人所期待的幫助者,他的來臨將替彌賽亞時代鋪路(瑪四5~6;傳道經四十八1~10;可九12;路一17)。但吸引雅各注意的並不是以利亞特殊的先知稟賦,或他在歷史中獨特的地位,而是他“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他的禱告卻大有功效的事實。雅各用一受閃語影響的“同源”結構來強化以利亞禱告的熱切:字義為,“在禱告中他禱告”(in prayer he prayed)。他要讀者明白,這種禱告的力量是任何真誠追隨主的人都可得到的──不只是給特別少數的幾個人。──《丁道爾聖經注釋》 【雅五19】“失迷真道的人”非指已離棄真道不再是信徒的人,而是在日常生活中或在信心的生活上,不慎而犯錯誤的基督徒。人身體有病須予治療,心靈若患上冷淡或退後的病,教會中須有人領他們回轉,這是信徒的責任,可以救犯錯誤的弟兄或姐妹不至受神責罰而死亡(林前十一29~30)。參看《希伯來書》六4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雅五19~20】“真道”在此指的不是狹義的基督教教義,而是廣泛的指凡與福音有關的真理。這真理不但是要相信,也要“做”出來(參詩五十一6;加五7;約壹一6)。當然對雅各來說,正確的信仰無法與正確的行為分開,理智相信的,口中承認的,一定要身體力行──若做不到,就是屬地的、罪惡的“心懷二意”。譯成“失迷”的這字(planao,planet)“行星”這字從它而來,意為天際的“飄流者”其含意不像英文 wanders那麼狹窄──指因粗心或不知不覺離開了“真道”;它常被用來形容任何偏離“公義的道路”的狀況,不論出自有意或無意。彼得泛稱他的讀者為“迷路的羊”(彼前二25;亦參智慧書五6及彼後二15)。 看見弟兄離開羊群而走迷的信徒,應竭盡全力使他“回轉”。“回轉”(epistrepho)可以用來形容人初次轉向神以得救恩(徒十四15,十五19,廿六18;帖前一9),但也可以指回到一個人所離開的信仰(可四12〔=賽六10〕;路一16,二十二32),好像在這兒一樣。在20節中,這種走迷被形容為“他道路的錯誤”(RSV),這片語也可譯為“他迷失的路”,以表明“錯誤”(plane)與19節中的“失迷”(panao)是同源字。信徒若成功地搶救了“罪人”,使他從“道路的錯誤”中轉回,他應該知道自己所成就的為何:這人的靈魂得以免死,而且“許多的罪”也得以“遮蓋”。──《丁道爾聖經注釋》 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 這樣的事奉是藉著對靈魂懇切的愛來成就的,從此,我們能再次確認實踐愛的價值,這種愛能美化教會,成全信心。 ──《聖經精讀本註解》 【雅五20】本節引用舊約《箴言》十12,原意為弟兄間若能彼此相愛,可以免卻挑起爭端,遮掩許多過錯。這裡是說,信徒若能把失迷真道的人挽救回來,可讓許多的罪不至發生;而罪人回轉,神也會赦免他的罪,靈魂不致死亡。──《啟導本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