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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全書綜合拾穗

 

【信心和行為】在雅各的神學中,信心佔很重要的地位。信神──不單信祂存在,也信祂良善,並以恩慈待人(一6;參一13──是敬虔的基要條件(一3;參二5)。信心包括了信神的能力,信祂能夠施行神蹟,而且信心和祈禱是有密切關係的(五1516;參一6)。雅各對於信心的概念是充滿活力的,當他談到把信心指向主耶穌基督(二1),顯然超越了猶太教的範圍。
  雅各對於信心的概念,和耶穌的教訓相似。主耶穌也認為信心是通往神的能力的途徑,又經常把信心與治病連在一起(參太二十一22;可五34,十一24)。
  和信心有關的段落,最著名的可算是二章1426節。信心在此與行為對比。細心研究這個段落後,便難以下結論,說雅各是企圖駁斥保羅。二人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雅各和保羅都同以主耶穌基督為信心的對象,這樣的信心必然產生善行。在希伯來的觀念中,信心是對神的信靠,這信靠不會產生道德的行為。雅各所說的信心卻不止於此,他不認為這是真正的信心(參二14:「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保羅也贊同他的看法。
  雅各對於「行為」一語的用法,和保羅的用法有很大分別。對雅各來說,「行為」是信心的行為,是真正的虔誠所表彰的倫理操守,特別包括了「愛心的行為」(二8)(保羅也許把這樣的行為,稱為聖靈的果子)。保羅用「行為」一詞時,心中想的是律法的行為,那就是靠行為稱義,即在神面前嘗試建立自己的義。保羅在加拉太書和羅馬書中最強烈的辯證,就是為了對抗這種神學異端。
  故把二章1426節視為糾正對因信稱義教義的誤解,而非駁斥保羅,是最佳的觀點。── 陳惠榮《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智慧】雅各對於智慧的概念,也顯示出本書的猶太背景。智慧主要是實踐性而非哲學性的。不能看作是推理能力或對於理性問題的瞭解,與「如何」和「為何」等問題沒有關係。智慧是神的賞賜,應當懇切祈求(一5)。這兩個概念,都源自猶太人的智慧文學(參《所羅門智慧書》七7;箴二6 ;《傳道經》一1)。
  智慧人藉著美好的生活彰顯其智慧(雅三3);而產生嫉妒、紛爭的智慧,不是屬神的智慧(三1516)。── 陳惠榮《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末世的教義】本書討論過3個有關末世的主題:一﹒天國。雅各在第二章上半部討論有關偏袒的問題時,提到了天國。不應偏袒富人,是因為神「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二5)。這和主在路加福音六章20節的教訓相呼應:「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天國是神的統治,在今世只實現了部分,要到來世才會完全實現(參二5「應許」)。天國和得救及永生,幾乎是同義詞。
  二﹒審判。這是本書最主要的末世主題。二章12節勸告讀者,不論說話或行事,都要記著他們將要按著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第13節又提醒他們,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換言之,審判將要按照行為去施行。在三章1節,雅各又提醒作教師的,權利是神審判的另一個準則。

  三﹒主再來。雅各把基督再來的盼望,視作基督徒生活極大的激勵。由於基督再來的日子近了(五8),所以不論是甚麼樣的苦難和試煉,都必須忍受。就如在帖撒羅尼迦前後書的盼望一樣,這期望是有力而迫切的。── 陳惠榮《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審判的主題】在五章16節再次出現,作者在這裏達到預言的高峰。神的審判將要臨到富足的地主,因為他們生活放縱,不負責任。他們不但欺壓窮苦的佃農,更「定了義人的罪,把他殺害,他也不抵擋你們」(第6節)。他們惡貫滿盈,應受審判(第5節:「當宰殺的日子竟嬌養你們的心」)。
  有關審判的最後一段經文(五9),是對被無恥富人所迫害的人說的。雅各勸告他們,不要彼此埋怨。審判是神所施行的,而審判的主已經近了。── 陳惠榮《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