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第三章拾穗 【彼前三1】「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 本節顯示作妻子的對未信主的丈夫,有責任把他“感化過來”。“不信從”原文有不肯信從的意思,對待這種丈夫的方法就是用好品行感化他。順服丈夫,就是感化丈夫好品行之一。 注意:使徒在此特別注意順服的結果是把丈夫“感化過來”,原文“感化過來”就是“得著”的意思,在林前七16譯作“救”字,也就是得著丈夫歸主的意思。聖經不是說妻子的好品行可以把丈夫感化為好人,乃是說因妻子的順服,可使丈夫受感化而肯來信從基督。――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他們雖然不聽道(話),還可以不用道(話),而因妻子的品行被得過來(被感化過來)」(新譯)。信道是從聽道而來,但不聽道的人也可以有辦法,就是用品行去獲得他。所以人信主有兩個辦法:傳道與品行。『被感化過』原是被得過來,是獲利的意思;妻子出的代價是品行、溫柔,但是得過來的是生命,因此是獲利的事情。―─
牛述光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在原文這是一句帶命令語態的話,而且在時態上是表示一種經常的態度。這「順服」一詞可譯為「服在下」之意或「隸屬於」(Subordinate to)。── 曾立華《在盼望中儆醒》 「順服」是軍事名詞,其意是「在職位之下」。──華倫魏斯比《盼望──如何突破困境》 【彼前三1~2】本節至7節是家庭中的行為守則(參弗五22~六4;西三18~21;提前二9~15;多二4),只及夫婦相處之道,且大半為教導作妻子的(1~6節),不及子女;這可能因為教會中女性較多。在男性中心的社會中,女人在家中等同附屬物,假如妻子歸主而丈夫仍未信,所遇信仰與生活上的困難不難想像,這裡提出的勸勉和《提前》二9~11極相似。 本節教導做妻子可以用好品行來感化不信的丈夫,溫柔順服就是其一,純潔、樸實、誠懇都屬貞潔的品行,還有敬畏神的心。丈夫看見信了主的人確與一般人不同,也願意接受真道,可見身體力行證道勝過千言萬語。──《啟導本聖經註釋》 要順服自己的丈夫: 夫妻雖在人格上平等,但為了維護家庭的秩序,妻子應站在順從丈夫的位置(弗5:22;西三18)。不聽道……品行被感化過來: 是妻子順服丈夫的明確的目的(林前7:13,14)。因為妻子可以通過自己好行為感動丈夫接受福音。在此我們認識到:①信徒用行為彰顯聖靈的工作(加5:22,23);②信徒為了不信者的救恩,應犧牲自己。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三1~7】當時的初期教會與當今社會一樣,許多女信徒的丈夫都不信主(徒1:14;17:4),因此信仰生活和家庭生活的協調成了大問題,有時因妻子沒有正確地理解基督教的教導,發生不順服丈夫的情況。為此彼得講述了在家庭夫妻間的合宜行為。在此我們認識到:①基督教並不忽視家庭(創2:24);②不能以信仰的名義無視對方(林前7:25-38)。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三2】「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聖經既注重妻子應“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也說明了作丈夫的不應只愛妻子的美貌,更應愛妻子的美德。――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看見,」或譯注意的看,凡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的,他的行為都該引人注目。因為品行的影響是大過言語的。―─ 牛述光 【彼前三3】「穿美衣,」原文是穿時髦的衣服。―─ 牛述光 『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裝飾。』『辮頭髮』這一個字,在原文裏是指著把頭髮作出許多花樣來。『戴金飾』就是戴首飾,我們基督徒也不能作。『穿美衣』恐怕與許多顏色有關係,樣式也有關係。――
倪柝聲 聖經並非禁戴飾物(比較傳九8),而是要做妻子的注意培養內在美德,勿重外表衣飾。若能做到內心聖潔、溫柔、安靜,雖布衣粗服,也能容光照人。 從本節可推知,女信徒中有不少家境必十分富裕。──《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三3~4】彼得在此並不表示不修邊幅為屬靈美德,他只是要指出一個基督徒女性內在美德要比外在美化裝飾更為重要。這是基督徒婦女正確的價值觀。──
曾立華《在盼望中儆醒》 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 外在的裝飾只是取悅人的,但心靈的裝扮能取悅神,並能夠深深打動丈夫的心(加1:10;提前三11;多2:4)。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三3~5】聖經裏有許多處說『聖潔的人』Holy Man,好像全部聖經只有這一個地方說『聖潔的婦人』。聖潔的婦人,不應該在衣服、外表上講究。一個女人穿得非常好看,但是脾氣像一隻獅子一樣,倒不如不穿好看的衣服。如果一個女人又溫柔,又順服,你看見這是很好看的妝飾。──
倪柝聲 【彼前三4】『安靜的靈』,不生是非,不起風波,不摸不相干的事,不干豫別人,不被激動而參與過問,捲入漩渦。 【彼前三5~6】“妳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聖經以那些照亞伯拉罕之信心去行的,稱他們為亞伯拉罕的子孫(羅四12),在此則以那些按撒拉之榜樣去行的為撒拉的女兒。撒拉為順服神的旨意而順服丈夫,與丈夫同心等候神的應許,基督徒婦女也當按相似的原則,作個“仰賴神的聖潔婦人”,而表現出應有的美德來感化丈夫。 “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這行善廣泛地指一切善行,但也指以上把丈夫“感化過來”及所表現的種種妻子的美德;並不因丈夫的恐嚇,而放棄信仰或不再想感化丈夫;這樣的妻子,就是與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同一蹤跡的。當時可能有些不信主的丈夫本身行為很壞,又威嚇妻子,在信仰方面逼迫她們,所以彼得提出這種勉勵的話。――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教會剛剛建立,尚無可資欽式的婦女,因此作者引古代聖潔婦人為例。這些屬神聖潔子民中的模範女性,以溫柔順服為妝飾。他特別提到撒拉,當作好妻子的榜樣,《創世記》十八12記有撒拉稱她丈夫亞伯拉罕為“我主”的事。保羅以信徒為亞伯拉罕信心的後裔(四11;加三7,16,29),作者把信主的婦女算為撒拉的女兒(參賽五十一2);鼓勵教會中的婦女象撒拉一樣一心行善,專心仰望神,不要因為與丈夫信仰不同而擔憂害怕(看箴三25)。──《啟導本聖經註釋》 這是裝飾自己的內心,順服丈夫之婦女的榜樣。恐嚇: 指不信主的丈夫可能對妻子施行暴虐行為等。即使面對這種情況,信主的妻子也應向丈夫行善、不懼怕,並持定信仰。便是撒拉的女兒了: 如同外邦人因信成為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羅4:11;加三7),聖潔的婦女也借著效法撒拉,成為應許的子女(創17:16)。──《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三6】婦女是溫柔的,但柔中有剛,就是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 牛述光 【彼前三7】「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注:“情理”原文作“知識”),因她比你軟弱(注:“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按情理即應合乎人情道理與聖經真理。情理又可作“知識”,這意思就是要瞭解妻子的苦衷;用瞭解和體諒的態度與妻子相處。 “因她比你軟弱”,“軟弱”指體質方面,妻子比丈夫軟弱,因而需要丈夫更多的體恤與扶助,也就是需要丈夫用愛心相待。本句原文是“軟弱的器皿”,表示妻子也是神的器皿,放在家庭中;既稱為軟弱的器皿,自當格外小心愛護,不可輕率了。“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即指在神前都一樣蒙恩,並無分別。這句話暗示當時信徒多半全家歸主,他們對帶領家人歸主是十分盡力的。 “禮貌”若流入虛偽則無益(禮貌而無誠意就是虛偽,但禮貌本身並非虛偽),但在夫妻的生活中需要適度之禮貌,要互相尊敬,才能長久相處。在此聖經要丈夫敬重妻子,但弗五33亦叫妻子敬重丈夫;綜合來說,聖經認為夫妻相待,應互相敬重。 “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丈夫沒有用愛心對待妻子,會使禱告受阻礙,這是被許多人忽略的。禱告之蒙應允,與我們如何待人,有很密切的關係。而我們最容易忽略的,是虧負了我們最親密、熟識的人,但這種虧欠,同樣使我們的禱告不蒙應允。――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按情理」原文為「知識」,意思是按實際的智慧與同情,即說丈夫要以同情心來瞭解妻子,對妻子需要有敏感,對她的感覺有反應。── 曾立華《在盼望中儆醒》 「與她同住」不只是住在一起之意,這詞原意更含有兩方面的意思:(1)在家中與妻子一同分擔照料家務之責任;(2)猶太七十士譯本將這詞譯作「認識」、「同房」,特指夫妻性生活關係說的。換言之,丈夫有則任去滿足妻子性的需要和感情上的基本要求,這是作基督徒丈夫一項重要的責任。── 曾立華《在盼望中儆醒》 『丈夫…要按知識和妻子同住;…要敬重她。』按知識,就是憑理智,照事理,而不感情用事。作丈夫的人,該一面體貼妻子的軟弱,照各方面的實情,照顧她,對待她;一面又敬重妻子,不可因妻子是軟弱的,而輕看她。――
倪柝聲 『妻子…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彼得在這裏說,妻子乃是一同承受恩典的器皿。換句話說,神喜歡夫妻一同來事奉祂。不只是一個人受恩,乃是兩個人共同受恩。――
倪柝聲 本節是為教導做丈夫的而寫。既說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可見是對夫妻同為信徒而說。丈夫對妻子雖有權利,也有應盡的義務(參弗五25;帖前四4)。“軟弱”不是指智力、道德,而是體力。妻子體力上比丈夫軟弱,卻是一同承受永生之恩的終身伴侶,應該敬重她、愛她,因為“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林前十二22)。做丈夫的若忽略這教訓,難免妨礙到與神和信徒間的靈裡交通,因為人與神的關係不能獨立于他與信徒間的關係之外(參雅四1~4;約壹四19~21)。──《啟導本聖經註釋》 按情理與妻子同住: 根據聖經教導,不能把妻子視為滿足情欲的物件,而應當作榮耀神的屬靈同伴。在此我們認識到:①性應在符合神旨意的適當範圍內(箴5:15-19;來1三4)。②只有在基督裡才能體現女人的真正價值。軟弱的器皿: 指妻子的身體相對丈夫而言軟弱。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 意味著在永生方面婦女與丈夫擁有同等的權利。禱告沒有阻礙: 在這裡我們認識到:①與鄰舍的和睦是禱告蒙神應允的基本條件。②夫妻間的和睦是蒙神喜悅的(太5:23,24)。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三8】「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 “體恤”含有較老練、剛強的人,同情較軟弱、幼小的人的意思。“存慈憐謙卑的心”,就是存著仁慈、憐恤和謙卑的心。――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同心,」心有知、情、意三部,本處的心是意的部分,所以可譯同意、同志。「體恤,相愛如弟兄」都是情的方面;「有存慈憐、謙卑的心」謙卑這詞是當時的哲學家們不肯把它當一個德行的名字,用只有新約採用了,意思是要我們看別人比自己強。―─
牛述光 「體恤」原文是「同情心」,意思是彼此分享其感受,不論這些感受是喜悅或憂愁的(參羅十二15)。── 曾立華《在盼望中儆醒》 本節至12節為信徒生活的一條通則,適合全體信徒,勉勵大家在五方面培養與人圓滿相處的美德:1,同心(羅十五5);2,體恤(羅十二15);3,相愛如弟兄(羅十二10);4,慈憐(弗四32);5,謙卑(弗四2)。這是基督徒新生命的美質,是教會內信徒間相處之道。──《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此體恤: 基督親自成為人的樣式,切身體驗了人的軟弱,因此他對人的同情是出於由衷的愛,是真實的(來4:15;10:34)。在這裡我們認識到:①只有體恤別人時,才會有真正的同情心。②同情弟兄是一同參與基督之愛。相愛如弟兄: 基督徒是在基督裡合而為一的弟兄,因此有責任彼此相愛,並且這樣的愛應超越愛肉身的弟兄(羅12:40;帖前4:9)。存慈憐: 遮掩對方的錯誤(太11:29)。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三8~12】彼得提出基督早已作為榜樣彰顯了信徒之間應採取的五種行為。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三9】「不以惡報惡、以辱駡還辱駡,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 “為此蒙召”,本句指上文,亦可指下文(參二21)。指上文即為義受逼迫、為彼此體恤、存慈憐謙卑的心待人、為受辱駡時反倒祝福……而蒙召。主選召我們的目的,是要我們活出這樣的見證來。但同時本句亦指下文,即為使我們“承受福氣”而召我們。我們如何得以蒙神選召來承受福氣?都是因祂的慈愛和饒恕。所以我們也應當饒恕弟兄,存慈憐相愛的心,一同享受神所賜的福。因為神召我們,不但要我們與祂和好,也要我們帶領許多人與祂和好,要我們與一切弟兄和睦相處。――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惡……辱駡……倒要祝福: 基督徒不能以惡報惡,或者詛咒向自己行惡的人,應以愛他們的心為他們禱告,使他們早日悔改(太5:44;羅12:17)。從中我們認識到:①只有愛靈魂的心;②只有深深體會神對自己的愛的人,才能做到這一點。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三9~12】有一種的話,是基督徒不能出口的,就是惡言。甚麼叫作惡言呢?就是辱罵的話、咒詛的話。神的兒女不能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許多人都是說:他這樣說,所以我也這樣說。人是問誰先說誰後說,但主乃是問你說了沒有。不是誰先說誰後說的問題,乃是我們有沒有說的問題。我們要約束自己的脾氣,才能約束自己的話語。不然的話,有許多的惡言就要說出去。神的兒女稍微不小心,連辱罵的話也會說的。我們如果說出辱罵的話來,既不榮耀神,也叫自己得不著神的祝福。──
倪柝聲 主耶穌的教訓在這裡迴響(路六27),保羅書信中也以此諄諄告誡信徒(羅十二14;帖前五15)。“祝福”唇罵的人,不止於說好話 ,還要為他禱告,求神施恩給他。信徒蒙召不是去以惡報惡,而是以善報惡,接上的兩節更引用《七十士譯本》中的《詩篇》三十四12~16來加強這教訓。凡遵守的,生活一定美滿;主會一直看顧他 ,並且聽他的祈求
。──《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三10~12】使徒彼得為了教導信徒面對別人的譭謗應持有的態度,引用了受過苦難的大衛的告白。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三11】「也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 “離”原文有避開之意,在羅十六17譯作“躲避”。“離惡”是消極方面避開罪惡。信徒若想不被罪惡纏累,就不要去接近罪惡。人若與試探接近則難免不陷於試探,所以信徒當避開試探,不給魔鬼留地步。 但以上只是消極的方面,積極方面還要行善。這行善直接指上文的與弟兄相愛和睦,不以惡報惡。注意:本大段中幾乎每一個小分段都提到“行善”(二15,20;三6),而所謂“行善”的直接意思,就是指在各種崗位上所表現的基督徒美德。而這一切的“行善”也都是行神的旨意。――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彼前三13】本節至四19是為受到逼迫的教會而寫的教訓,神的子女應在苦難中學習功課。 神厭惡行惡的人,行惡的人也不能真正加害信徒。基督徒更新了的生命,決不會因受到逼迫而改變以善報惡的立場;神所應許的天家的產業(一4),也決不會失去,因此誰也不能害他。──《啟導本聖經註釋》 熱心行善……害你們呢: 耶穌說不要懼怕那些傷害肉體,卻無法傷害我們靈魂的人(申50:9;路12:4)。信徒在行善過程中得不到回報,也不要灰心(加6:9),應仰望神賜給我們的獎賞,更加努力行善。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三13~22】作者指出受逼迫的信徒,對迫害者應採取的正確態度<伯2:7,關於苦難>。──《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三14】「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注:“的威嚇”或作“所怕的”),」 “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這是根據賽八12-13的話勸勉信徒。既然是為義受害,當然不必怕人,因為人的逼害至多不過使我們今生受虧損,但是主的話使我們知道,今世為主所受的損失,將使我們獲得更大的收穫(參羅八18;林後四17;路十八29-30;提後二12-13;啟二10)。――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不要怕人的威嚇,」原文是不要怕人所怕的;人怕甚麼,人就拿甚麼來威嚇基督徒。他們怕死,以為基督徒也怕死,所以就以死來威嚇基督徒,其實基督徒是不怕死的。―─
牛述光 【彼前三14~16】為義受苦是絕少的事,但卻是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為了在世上度正當的生活,做正直的人,不同流合污,因而受到威嚇,已是許多信徒的經歷。神的恩佑隨著受逼迫的人,保守看顧他;他也最有資格成為神國的子女(太五10)。 “不要怕人的威嚇”也可作“不要怕人所怕的”,因為神的子女對事物的看法與一般人不同。當年神告訴先知以賽亞,不可象以色列人那樣畏懼人;應該畏懼的是神,祂才是信靠者的保障(賽八12~13)。作者要求信徒放下畏懼,不因逼迫而驚慌,讓心裡充滿主,作好真理的裝備;到了必須為所信的而說話,為信仰作出辯護時,有充分的準備可以一一回答。但回答時,不問對方如何兇狠,仍須出乎愛心,發乎謙卑,這是敬畏神的人應有的態度。能如此,態度一定溫柔;這樣反教對方覺得慚愧。──《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三15】「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溫柔”,是一種謙卑、柔和的態度,不因自己有好見證而輕視別人。這種態度使人易於接近,又使聖靈易於動工。“敬畏”,是對神方面,不敢竊取神榮。在人們看見自己的敬虔生活而追問“緣由”時,要將一切榮耀歸神,承認一切表現都是出於神的恩典。――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心裏尊主基督為聖,」這句話的意思是:你們要在你們裏面尊基督為聖,像尊祂為主一樣。── 倪柝聲 「緣由」原文”logon”可譯作「理智的道」。「回答」這詞原文“apology”含有辯護、解答之意義;在古點希臘文是指法庭上作上訴、辯明證實之行動。── 曾立華《在盼望中儆醒》 心裡尊主基督為聖: 指無論是平安,還是遭受逼迫,都不要懼怕,應把自己完全獻給神(賽8:13)。盼望的緣由……溫柔、敬畏: 當時不信主的人不理解信徒在極其惡劣的逼迫中仍不放棄信仰,甘願殉教的態度。要解答他們的疑問,信徒需要時刻具備愛靈魂的心和敬畏神的謙卑的態度<約21:19,現代聖徒和殉教>。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三16】按正規來說,基督徒不「製造」問題;他們是「表明」問題。── 華倫威爾斯比《盼望》 存著無虧的良心……自覺羞愧: “無虧的良心”指在神面前正確分辨真理和虛假的屬靈分辨力(徒24:16 ;提前1:19)。信徒受逼迫時不應隱藏自己的基督徒身份(太10:26,32,33),或試圖以歪曲基督教真理或卑鄙的態度逃脫危機(耶2三36;太10:28;徒1三10)。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三17】信徒寧可現在因行善而受苦,好過將來(在審判的日子)因偏離神的道而受苦;何況現在受苦也有神的旨意(可十四36)。──《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三18】「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注:“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引……”表示祂曾經走過我們所要走的路,祂已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十20),又在前面引領我們走這條路,為我們解決走這條路的一切疑難。我們這些被引導的人,對於引導我們的主最重要的本分,是全心信賴祂、跟隨祂。 “按著肉體說祂被治死,按著靈性說祂復活了”。在此“按著靈性”原文是to(i) pneumati即by The Spirit“藉那靈”(指聖靈)的意思。下節第一句“祂藉這靈”原文是en ho(i)即in which“在那靈裡”。所以這“按著靈性”絕非表示基督只不過靈性復活,而沒有身體復活。――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復活了,」原文有振興、活潑有能力、能使別人活的意思,與一般用的復活不同。―─ 牛述光 「一次」原文是「一」字(hapax),是過去式,表示一次過完成,不在重複的行動,實在,耶穌基督的死是一次過的決定性行動,將自己呈獻給神為犧牲代贖的祭物,這與大祭司在贖罪日年復一年地獻上贖罪祭是何等的不同阿!──
曾立華《在盼望中儆醒》 自本節至四6為本書較難明白的一部分。18~22節為17節的注腳,作者用基督的受死作榜樣,勉勵信徒學祂,預備為行善受苦;同時提到基督對世人的救贖。可是基督受難是一個歷程,須從這過程中去明白其意義,作者於是用18~22節的經文來說明,順便提到洗禮 。──《啟導本聖經註釋》 一次: 指耶穌一次性成就的永遠的代贖事工。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 彼得告訴信徒,藉著基督的救贖之死得救的信徒,應該為義受逼迫(太5:10)。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 ;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在當前的危難之中,信徒更加剛強壯膽,如同基督受死卻因著聖靈的能力復活一樣,信徒也有復活的盼望<路9:28-36,耶穌生平的五大事件>。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三18-20 “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一語,是否指主耶穌曾到過陰間去傳道?使徒信經中有一句指基督曾“下陰間”,是否根據此處經文?】 任何解經人士都承認這是新約聖經中最難解釋的一處經文。當我準備為這條難題下筆時,也曾頭痛,因為沒有一個解釋能使我自己滿意,我相信彼得是得聖靈啟示而寫下這些話,但他自己可能也未必完全瞭解其中奧秘,正如舊約先知們代神說預言,但他們自己也尋求瞭解預言的奧秘一般。 在此,我將細心地將不同解釋列出,而以最後的解釋為作者本人認為最適宜的、作本難題的結束。 一、使徒信經之說。使徒信經是使徒們所制定為初期基督徒所熟悉,該信經是幫助當時的信徒明白基督福音的大綱而設。該信經有兩種,一種是有“下陰間”一語,表示主耶穌死後曾到陰間去。另一種是沒有“下陰間”一語的。那種有“下陰間”一語的使徒信經,據說是東方教會(指希拉教又稱東正教而言)所加,原來使徒信經並無該語。 那些東正教教徒,認為彼得在這裡所說的,“基督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很清楚地足以表示基督曾“到陰間去”向那些在陰間(即彼得所說的監獄)的靈魂傳福音。 在說英語的教會中,對“陰間”一語也有爭辯,因為有些英文的使徒信經,把“陰間”(HADES)改為“地獄”(HELL)。但“陰間”與“地獄”的意義應有顯著的分別。“地獄”在猶太人傳統的意念中,是人死後靈魂受痛苦與刑罰之處。但“陰間”意即“肉眼所看不見的世界”,一切死去的人,不論善人惡人,都是要到那肉眼所看不見的世界去。因此“陰間”應包括“善人的陰間”與“惡人的陰間”。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十六章所說那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中清楚告訴我們,那財主與拉撒路之間有“深淵”限定(26節)。“深淵”使兩者不能來往,是“深淵”把陰間分成平面的兩部分,不是財主在“下面”,拉撒路在“上面”。 多數英語教會有識之士,均認為把“陰間”譯為“地獄”,乃是十分錯誤的。他們認為,如果主耶穌真的曾到陰間去,也不會到地獄去的。我們可以說,惡人受苦的陰間,才能稱為“地獄”,善人休息之處的陰間,應與“樂園”相同(路廿三43,參閱聖經難題第一集路加廿三章的研究)。 這些東正教信徒相信,主耶穌死後,他的靈曾到善人的陰間裡去對他們“傳道”,告訴他們,在耶穌以前的信徒,也因他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恩而得救。 二、惡人有機會悔改說。第二派解經人士認為東正教徒所解釋的與彼得的原意並不符合。因為彼得說那些在監獄裡的靈,乃是在挪亞時代的“不信從的人”。稱那些人為“不信從的人”,已經是相當客氣了。在創世紀六章告訴我們,挪亞時代的人乃是“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5節)。他們應被稱為“惡人”。這些惡人雖然曾聽挪亞勸導,彼得後書二章5節說挪亞是“傳義道”的人,但他們並不悔改。因此主耶穌死後曾下陰間,在陰間對那些因不聽挪亞勸勉的惡人傳講他自己所完成的救恩。這樣,那些在地獄裡的惡人仍有一次悔改的機會。至於他們是否悔改,則不得而知雲。 三、對天使傳道說。第三個說法是主耶穌死後曾在肉眼看不見的世界裡向“那些被神監禁的犯罪天使”傳道,宣告神的救恩,信者得救,不信者滅亡,天使亦不例外。假如這些曾犯罪的天使肯相信耶穌而悔改,亦可得釋放。 這一說是以幾處經文為根據的,即: ①不守本位的天使,被鎖在黑暗裡(猶6節)。 ②天使犯了罪,被丟在地獄裡(彼後二4)。 這些天使,與集體跟從魔鬼背叛神的那許多天使是不同的,許多解經家認為這些天使並不在起初跟從魔鬼背叛神的天使群中,乃是後來因犯罪(犯何罪,則不得而知,因為是屬天上的秘密)而受處罰的,這些天使可能因聽主耶穌在陰間宣傳救恩而得釋放雲。 可是,作者認為這一說法與希伯來書二章16節的經文有衝突,因為“神並不救拔天使(指犯罪的天使),乃是要救亞伯拉罕後裔”。 四、以諾傳道說。這是“莫輝德博士”(DR.JAMES MOR-FATT)的英文新約聖經譯本所譯的,是根據聖經外傳“以諾書”所記載來推想的一種經文譯法; 莫輝德博士的譯本如此說: “藉著這靈,以諾也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就是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 “以諾”一名會無中生有,是有他的理由的。他認為早年抄經者,曾因視覺錯誤而抄錯(或說抄漏)以諾的名字。根據希拉文聖經經文的次序如下: 按著靈性說復活(原文為他卻在靈裡復活了)。 他藉這裡(原文只有ENHOKAI),意即“在此,也”但這個ENHOKAI“可能是ENOCH的抄經錯誤”ENOCH即“以諾”。 因此,莫輝德博士說原文不是“在此,也”(或中文的他藉這靈),乃是“以諾,也”,於是變成: “以諾也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 根據猶太人傳說,以諾乃是一位非常特殊的人物,他是神的代表,他每日與神同行。等到他被神取到天上去之後,又差遣他從天上下到陰間對那些犯罪的天使宣佈他們犯罪的刑罰,永遠不得赦免,也永遠沒有平安: 莫輝德博士因此以為彼得前書三章19節的話乃是指以諾,而非指耶穌而言。 不過,這個使人甚覺有趣的說法,並不能被正統解經家及譯經人士所接受,而莫博士的聖經譯本還有其它不少的特殊譯法。 (五)根據原文字義的說法。根據聖經原文,19節“曾去傳道”的“去”字,與22節“耶穌已經進入天堂”的“進入”同字,原文為POREU OMAI(3)。這字的原意為“由一處到別處的進行”,並非“降下”,因此使徒信經如果是根據19節而加上一句“下陰間”,便是錯誤,因為這個字不是“下去”乃是“走路”的進行。中文譯為“去”,是很合原文的。 同時,“耶穌已經進入天堂”的“進入”也是這個字,一般人的印象認為耶穌升天是“上升”到天堂會的,那就更不能作“下”字解了。 這一派人士認為19節與22節乃是耶穌復活後所做的同一事件的兩階段。 第一,他復活後升天,升天後,地上的人已不能再看見他升天後作什麼。其實他在升天之時,一邊上升一邊向“靈界”宣傳他的勝利,其中包括犯罪被囚的靈在內,這些被囚的靈,包括天使與人們。 第二,他宣傳勝利之後,便進入天堂勝利地坐在神的右邊,天上的靈界便都服從了他(參閱以弗以書四章8節“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的難題研究)。 六、從前傳道說。這說為較多人所願意接納者。此說認為“曾去”二字並非主耶穌死後或復活的“曾去”,乃是挪亞時代的“曾去”,意即主耶穌是因聖靈而復活,這位聖靈,“從前”,在挪亞時代曾對那些不信的人傳道,或說清楚一點,聖靈藉著挪亞去傳道,但他們不信。那些人‘現在”已成為被囚禁的靈,因為他們老早已經死了,不再是“人”、乃是“靈”,而且被囚在陰間了。彼得再說下去就說:當時只有八個人藉著方舟得救。 因此第18-20節照原意應該這樣安排: 在肉體裡,他是被治死了,但在靈裡,他是復活了。 藉著他(指聖靈),他在挪亞預備方舟時曾去傳道給那些現在已經在監獄裡的靈界聽。 至於以上各種說法,均有人採用,不過以之為參考則無不可,但如果盲目堅持某一種說法為絕對的,則未免有劃地自限之譏了。 ──
蘇佐揚《聖經難題》 【彼前三18~22】本文闡明了耶穌基督的救贖行為和洗禮的真正含義。本文中基督的十字架之死,具有代贖人的罪、自我犧牲的愛,恢復神和人之間的關係等救贖性意義(徒7章)。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三19】「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 “祂藉這靈”,上文己經講過原文在此沒有“靈”字,僅是“在這裡面”,英文聖經譯作in
which,就是在上節那使祂從死裡復活的靈裡的意思。 “曾去傳道”,就是借著那使祂從死裡復活的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中的靈聽。換言之,此句主要意思在於說明,祂曾藉以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中之靈聽的“靈”,和那使祂從死裡復活的“靈”是同一個靈。 亦有解經者認為上節的“按著靈性說”,應譯為“在靈性裡”,這就是說,上節的“靈性”是指一種靈性的狀態,而不是指聖靈,這對於我們以上的解釋並無妨礙。因為本節中的“這”既是in which的意思,指上節的“靈性”,則基督在靈性的狀態中“曾去傳道……”和藉這靈“曾去傳道……”並無衝突之處。 “監獄”是甚麼地方?按原文phulake(i)是一種拘禁的地方,絕非如天主教所講的煉獄。該字亦與太四1;二十五36;徒五19,22;八3;十二5等處經文所提及的“監”同字,所以在此譯作監獄不能說不合。不過這裡完全未提這監獄的情形如何,它是否像陰間或黑暗哀哭之所,我們無從知道。但按下節說這些在監獄的諸靈乃是“不信從的人”,這些人在未正式進入“火湖”之前(啟二十14),是在有火燒的陰間中的(路十六19-31)。有解經者推想這裡可能是一個臨時拘禁滅亡之靈的所在(參彼後二4;猶6;啟二十7)。――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傳道,」原是『傳報』,沒有道字,大致主是在陰間誇勝。―─ 牛述光 19節有好些解釋,綜合起來大意是說,基督死後與復活之間曾向已死的人傳道。(經文中特別提到挪亞時代洪水中死去的人,據聖經記載,這些人“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六5),都是罪大惡極的人。這些靈被囚在地獄中。) “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也可譯為“藉著靈他復活了”。基督的復活包括肉身,但祂復活以後不再在肉體裡活著,而是在靈裡活著。“靈性”指的是基督的靈,也是藉這靈,祂向受監禁的那些靈傳道。──《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三19祂藉這靈,會去傳道給監獄裡的靈聽何意?】 答:關於這一節的話語,解經家曾作頗多的辯論,各有不同的說法,但迄無絕對性的答案,因為隱秘的事是屬於耶和華(參申廿九29),我們在此不必贅言嘵舌,只有根據上下經文(彼前三18-20),加以研究,來對本題作重要的解釋: 祂藉這靈——在原文上沒有這個「靈」字,乃是「在這裡面」,但即引指上一節末句祂復活的靈說的,意即「在靈裡」(參提前三16),「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這樣本節的意思,就是說,基督肉體被治死,靈性復活後,祂在靈性的狀態中,向那些從前在挪亞時代不信從者的靈傳道;但有些人卻以為是基督的靈,在祂未道成肉身之前,曾在挪亞裡面,藉著挪亞的口,向那些洪水以前時代的人傳道(參彼後二5;彼前一11)。在「監獄裡的靈」——靈與監獄,乃指那些在無形世界中,脫離軀殼的靈魂受審判的情況而言(參彼後二4-9),但這監獄究竟是什麼地方,是一個牢獄(太十四10,廿五36;徒五19;林後十一23prison),在羅馬天主教有譯作「煉獄」者,實無語言學的根據,他們幻想在天堂和地獄之間,有個居間的所在,名叫煉獄,為人們最初的去處,只是無稽之談,完全沒有聖經的根據(參路十22,廿三43;徒七59)。至於監獄的情形如何,彼得在此沒有提說,它可能是指像陰間hades或是地獄hell的所在景況一樣(路十六23;太五29;參九五及十八兩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彼前三19人死後還有第二次機會嗎?】 彼得前書三19指基督向陰間監獄裡的靈傳道,這話何解?是否指基督向陰間已死者傳福音?讀者詳究此段經文,當知道其含意並非如上文所述,否則這節經文便與希伯來書九27有抵觸,而後者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彼前三18-20這樣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確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上文翻譯為「傳道」一詞的,其希臘原文並非evangelizomai,卻是ekeryxen。evangel-izomai意即「傳好信息、福音」,若上文用evangelizomai,其含意便是基督釘十字架死後,他果真往陰間向失喪的靈魂傳揚救贖之道。然而,上文使用ekeryxen,此字源於kerysso,意即「君王所宣佈的信息」。因此,彼得前書三19乃指基督向陰間監獄裡的靈魂一個信息。 至於該信息內容如何,經文並未清楚指明,但只有兩個可能:(1)釘十字架後的基督下到陰間告訴已死者,他已經付了罪的代價,生前信靠神的靈魂都得準備離開陰間上天堂——復活節清晨,他們可離陰間了。(2)基督也可能引述挪亞當日向人類發出的警告;挪亞的警告既嚴厲又緊急,要他那世代的人悔改,在滅世洪水來臨前進入方舟。上述兩種可能,前者無疑是基督當時所說的(參弗四8);基督向陰間所有靈魂(或者特別告訴那班得救贖的靈魂)宣佈這項消息。然而,後一個可能性似乎是彼得前書所指的,因為文中提及聽眾只是挪亞那世代的人;基督下到陰間時,他們仍在那裡,等候最後審判。彼得前書三19、20的含意是,基督曾透過聖靈,藉著挪亞嚴重警告他那世代的人(可見於彼後二5,挪亞被稱為「傳義道的」,此處原文亦是(keryka,與彼前三19ekerynen的字根相同)。 這樣看來,彼得前書三18-20已清楚地告訴我們,遠在基督以道成肉身到這世界前,他已經非常關心罪人得贖。因此,挪亞全家藉方舟避過滅世洪水乃是一個預表,直指向十字架的代贖事件——神本著自己的恩慈,以他的兒子身死十字架代贖人類罪孽——除卻十字架,並無其他救贖方法。無論上古的挪亞,或者現今世代,唯獨憑信心接納神救贖的,才能避過毀滅性的審判。 上述預表與實體的關係,彼得前書三21已陳明:「這水所表明(antitypon)的洗禮,現今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並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eperotema)有無虧的良心。」人類為己罪悔改,接受耶穌作救贖主,相信他在十字架上代贖人類的罪孽,後又復活。罪人若持如此信心,深信基督所流的血已代他付了罪的工價,就可以「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鑒於彼得前書將挪亞世代與彼得那時候(並以後世代)的人相比,我們就只能歸納。彼前三19提及宣佈信息,不只在基督釘十字架後一下到陰間之時,卻在遠古時候,挪亞做方舟之際,聖靈已藉挪亞傳講上述信息(20節)。罪人生前拒絕基督,他們沒有第二次機會,彼得前書三19拒絕了他們的盼望。──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彼前三19監獄裏的靈】 問:彼得前書三章十九節:「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和四章六節:「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如何解釋? 答:欲明彼得前書三章十九節和四章六節,當知創世記第六章之「神子」是誰。 神子是天使,因為:(一)全舊約用神子,只有數次(約伯記,但以理書),除本處未明言外,其他都是指著天使或超凡者說的。(二)有的弟兄以神子為塞特之裔,女子是該隱之裔;若是這樣,那有該隱生的都是女,塞特生的都是男之理?(三)塞特逃不出第二節「人」之一字。(四)「神子」是與「人」相對;則他們不是人可知。(五)若謂第二節之「人」是該隱之裔,則第一節之「人」,亦將作是解乎?(六)原文(英譯亦然在第三節的「人既」之下,有「也」字。「也」字說明屬血氣者,不只人而已。人「也」屬乎血氣,則可知已有不是人者,已先屬乎血氣了。 更有弟兄以為天使無男女之分,不嫁不娶。殊不知(一)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節並不明說天使是無男女之分的。但他經究無明文,故其有男女性分別與否,究不能定論。即云其無;經中豈不常以「他」(非她)為代名詞稱天使麼?此證明他最少也是偏於男性的;則娶世人女,無難了。並且天使無體,他必須借體於人,故更無難處。(二)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節,如果只說天使不嫁不娶,則以神子為天使,尚是難些;然而祂豈不是說「天上的使者」麼?意即謹守本位不敢離開的(猶6),才是不嫁不娶的,其他則否。並且許多古卷,都有「屬神」字樣加在「天上」之後。此更指明,不屬神的,則非如此。 現在我們可以回到本題。彼得前書三章十九節及四章三節,並不是教訓死後人尚有第二次悔改機會。人非現今得救,就是永不得救。三章十九節的「監獄裏的靈」,並不是人。「靈」字在經文中,並不單用以指人。靈的用法只有二:(一)邪鬼;(二)人靈。此處是兩下兼用的,這些靈是在挪亞時不信從的(原文無人字)。所以我們的斷案是:這些靈,是犯罪的天使。他們離開本位,來往世界,與人聯婚。不信從神,被洪水除滅,靈下他他拉,等候審判。(彼後二4~5節所見證的,真是與我們所解的相合。地獄譯錯,希臘文他他拉是指地中極深的所在。)他他拉就是本處的「監獄」。主耶穌死了,祂的靈就下他他拉去傳福音,給這些天使講解(19節)。這些天使是照著人的樣子而犯罪。人得罪神,有主耶穌的救贖。所以,他們既像人(取人體,娶人女),而犯人所犯的罪,他們也就得著救贖,如人一般。 彼得前書四章六節的繙譯不對。應譯作:「為此,就是死的(原文無人字),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原文無性字),卻靠神活著。」照上文(彼前三19)所說的來解,真是明白。(我們斷不可靈然解「死人」以為是靈性死的。因為(一)沒有憑據容許人靈然解;(二)「就是」與「也」三字,不許如此解法。「就是」與「也」三字的語氣是特別的;如果傳福音給靈性死的人,那是自然的、平常的,有何特別?既說:「就是死的,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意即這些死的是特別的,不是平常死在罪惡中的人。)這裏說「死的」,不說「死人」,就是(前章)那些犯罪的天使。就是他們,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所以是特別的。傳福音給天使,真是特別!「曾」字意即前傳述過,今已無了。基督只一次到他他拉傳福音給他們。結果:他們的肉體(與創六3血氣同字)就是他們犯罪時所憑附的,按著人受審判滅去。(這裏的「人」字,更證明他們不是人,不過照人受審而已。)他們的靈,就是關在「監獄裏的靈」,卻靠神而活。所以,基督傳道給他們之後,他們已經相信得救了,不過尚留在他他拉,以等來日(彼後二4)。―― 倪柝聲 【彼前三19變化山上的題目】 問:彼得前書三章十九節:「祂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二十節:「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又四章六節:「福音亦曾傳與死者,為要使其身雖按人而受審,其魂則與上主同生。」或言耶穌登山變像,與摩西、以利亞,即商議此事,未知是否? 答:主耶穌和摩西、以利亞在變化山上,並非商議此事。路加福音九章三十一節說:「他們(摩西、以利亞)在榮耀裏顯現,談論耶穌去世的事,就是祂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主耶穌去世所成的事,就是救恩。變化山上的題目,就是主耶穌替死贖罪的事。讚美主!―― 倪柝聲 【彼前三19~20】這段聖經的原意應該是:『祂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他們的靈魂現在都在監獄裏。』──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 關於這節的解釋有以下幾種:①如同羅馬天主教會的主張,從耶穌被釘死到復活,他下到死人居住的陰間,傳福音給舊約時代被咒詛的人;②耶穌下到墮落天使所在的地方,向他們宣告審判;③耶穌把在各各他完成的救贖事件傳給在樂園中的舊約聖徒;④從前耶穌用靈(彼前1:11)向生活在挪亞時代的不順從之人宣佈已臨近的審判;⑤耶穌復活升天的事件本身,向地獄的靈魂宣告自己就是基督。其中⑤的解釋最恰當,其理由:第一,“去”這個詞在22節中表示升天 ;第二,“傳”沒使用具有“傳福音”之意的希臘語,而使用了只有單純的傳播之意的希臘語。羅馬天主教會把本節作為“煉獄說”的聖經依據,這是錯誤的觀點。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三20】「藉,」原文是經過。水是滅人的,不是救人的。所以經過水還能得救,是因為在方舟裏。這是我們在基督裏的一個預表。―─ 牛述光 『挪亞…的時候,經過水得救…只有八個人』(原文)。這話給我們看見,受浸叫我們這些人得救了。挪亞時代的人個個都受了浸,但是出來的只有八個人。換一句話說,水在他們身上變作死亡的水,但在我們身上乃是得救的水。受浸,一邊是下去,另一邊是上來。受浸是說經過水『出來』了。能夠『出來』,就是作見證給其他的人看,我們和世人不一樣。――
倪柝聲 【彼前三20~21】「洗禮,」原文是『浸』。這句話的主詞是『水表明的浸』,動詞是『拯救』。即受浸能拯救我們。你若不受浸,就不能得救。彼得也這樣說,洪水所表明的浸也拯救我們,不過是藉著主耶穌的復活。受浸得救的意思是指著我們今天脫離世界。每個基督徒,在神面前的第一個行為是相信,在人面前的第一個行為是受浸。受浸就是從世界裏出來,進入基督裏。──
倪柝聲 受浸是『經過水得救』。經不過水的人,那一個不叫作得救。經不過水的人,都浸死了。挪亞時代的人個個都受了浸,但是出來的,只有八個。換一句話說,水在世人身上變作死亡的水,水在我們身上乃是得救的水。他們經水一淹,都在水底下了;但是我們經過水卻出來了。受浸,一邊是下去,另一邊是上來。你沒有相信主耶穌,你若去受浸,你就出不來。但我下去,能夠出來。受浸乃是作見證給其他的人看,我和你們不一樣。──
倪柝聲 『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這水所表明的受浸,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原文)。挪亞一家八口在方舟裏經過洪水的豫表,不只說明受浸的方式該如何,也說出受浸的功效是甚麼。挪亞一家八口在方舟裏經過洪水,被上下的水淹沒,表明我們在基督裏受浸,該如何被浸水埋沒;洪水是叫他們在方舟裏的人,與他們從前所在的世界分開,使他們脫離了那敗壞的世代,表明浸水是叫我們在基督裏的人,與我們從前所活在其中的世界分開,使我們脫離了這彎曲悖謬的世代。 【彼前三21】「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無虧的良心”包括信徒在信仰禮儀方面的遵從;雖然它們不是最重要的事,但會使我們在良心上感到有虧欠,為求良心的“無虧”,信徒亦當遵從一些外表方面的禮儀。――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這水洗禮,現在是藉著耶穌基督復活拯救你們的一個表樣」(新譯)。―─ 牛述光 『這水所表明的受浸,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原文)。洪水怎樣叫挪亞一家人在方舟裏,脫離了那頂撞神的敗壞世代,受浸也照樣叫我們因信而在基督裏的人,得蒙拯救,脫離這彎曲悖謬的世代,而進入一個新的境地。 『這受浸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良心的見證』(達秘譯本)。受浸是得著主救恩的方法,也是得著主救恩的見證。一個人受浸,一面是接受主的救恩,一面是見證自己已經得著主的救恩。這是他從他無虧的良心,就是得救的良心裏,以行動所作出的無聲見證。 根椐罪人溺死在水裡,義人浮出水面倖存的事實,彼得視挪亞洪水為浸禮的預表(羅6:3,10,11;林前10:1,2)。求……無虧的良心: 指因信受洗,在靈性上已成為完全的新人,得到站在神面前的資格。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三21~22】“洗禮”表明與耶穌同死、同埋、同復活(羅六1~3)。洗禮不能救人,拯救人的是耶穌受苦、受死和復活的救贖工作(羅四25)。“除掉肉體的污穢“指舊約潔淨條例中的洗濯(來九10),洗禮的作用與此不同
。──《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三22】「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他。」 “天堂”指神所在之處,原文無“堂”字,加上“堂”字是按中文方面的習慣,比較順口,新舊庫譯本只譯作“天”。其實“天堂”更清楚顯出那不是一個普通的天空,乃是神所在之處。但也有解經者厭惡“天堂”有佛教的背景,而不想加上“堂”字。總之,不論是“天堂”或“天”,這裡所指的就是神所在之處,因下句明說:“……在神的右邊”。 “右邊”,表示其尊榮(參王上二19;詩二十6;太二十21)。聖經中亦曾多次提及主是在神右邊(徒七56;羅八34;弗一20;西三1;來一3;八1;十11-12……)。――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眾天使”、“有權柄的”、“有能力的”都是指能影響人生命的超人力量。新約時代以前,相信天體影響人生命運之說盛行。可能信徒中有的認為在偶像敬拜背後的那些超自然的力量也是讓他們受逼害的來源。作者要信徒明白,這一切的力量都已伏在基督的腳下,信徒若熱心行善,無物能害他們(三13)。──《啟導本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