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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第四章拾穗

 

【彼前四1「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

    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斷絕英譯作ceased停止的意思,原文paustopauo)在三10譯作禁上,在路八24;徒二十一32;來十2譯作止住,在徒五42;13;十三10;二十31;弗一16;西一9譯作――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武裝自己」(新譯)。基督在肉身受苦是除掉我們的罪,我們在肉身受苦,就會與罪斷絕。我們當凡事揀選苦難,勝過揀選罪惡。―─ 牛述光

         『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安逸,安閒,逍遙,享樂,怎樣能叫人犯罪;勞苦,負重,受壓,為難,也怎樣能叫人不犯罪。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神沒有意思要祂的子民受苦。受苦的心志並不是受苦。受苦的心志的意思就是:我裏面在神面前有一個心願,願意為主受苦。主不一定安排我們天天都受苦,但是所有作主工作的人,不能有一天缺少受苦的心志。―― 倪柝聲《主工人的性格》

         受苦的心志是比受苦深得多的;有受苦的心志,不一定就在外面受苦;在外面受苦的,也不一定有受苦的心志。這就像在物質上貧窮的人不一定靈裏貧窮。人一沒有受苦的心志,他在工作上就不能作到甚麼地步。外面的要求越過他的能力的時候,他就立刻退縮。―― 倪柝聲《主工人的性格》

         受苦的心志是兵器,這是厲害的,這叫撒但沒有辦法得勝。受苦的心志一沒有,撒但只要把你所怕的一樣東西擺進來,你就落下去,你在神的工作上就退下去,你就沒有用。―― 倪柝聲《主工人的性格》

         作為兵器: 關於為克服逼迫和誘惑而全副武裝的勸告(13:12;6:11-17)。已經與罪斷絕了: 指由於基督藉著受難支付了信徒的罪的工價,所以信徒從罪的奴隸得了釋放(6:1-11)。因此信徒不應該再向罪妥協,應將救贖的方法告訴那些仍然被罪所捆綁的人。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四1~2我們巴不得每天都是舒服的度日,一點不受苦。當一點難處臨到,就要求神把那難處除去。但這裏是說,要把受苦的心志,當作一種兵器。我們想基督既在肉身受過苦,我們也應當受苦。受苦不只是本分,並且是職分。受苦是我的事,我巴不得受苦。有這樣的心志當作兵器,就一切都可打倒了。不只不怕受苦,並且歡迎受苦;不只見苦難不退縮,並且讓苦難來找我。能如此,我們就能『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倪柝聲

 

【彼前四16本段繼續講受逼迫的事,信徒應盡力不為世俗所染,不可因害怕逼迫而屈服在人的情欲和世界的道路中。5節的“活人死人”指曆世歷代所有人類。基督要審判一切的人,連那些死人,也因曾有福音傳給他們,不能逃避“交帳”的責任(6節)。

這些“死人”是誰呢?有的說是已死去的基督徒(參帖前四13),有的說指靈性上已死的人;但若和三19連起來看,似指“那些在監獄裡的靈”。6節下半節並為此作了一個說明:站在世人的立場,這些人已受到他們的刑罰;但因為有福音傳給他們聽,好讓他們靠著神的大能也可以得活。──《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得勸勉藉著基督的苦難得救贖的基督徒,應具有象基督那樣受苦的心志,並且作好屬靈的裝備,在逼迫中敬虔度日(1:6,7)──《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四2「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欲,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本節指出我們不能遵從神旨意的原因,是因為受肉體與情欲支配的緣故。在此人的情欲是多數式的,指各種帶罪成分的邪情惡欲。受苦的心志,使我們能勝過這些欲望,不受他們的左右而能遵神的旨意。――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神的旨意」並非天父放在我們身上的重擔,而是減輕重擔的神聖喜樂和能力。神的旨意來自神的心(詩卅三11),同時是神的愛的一種表達方式。我們也許並不全然了解祂在作甚麼,但是我們知道祂所作的,對我們是最好的。我們並不活在說明中;我們是活在應許中。── 華倫威爾斯比《盼望》

 

【彼前四3本文內容直接表明了初期教會當時極其腐敗的社會風氣和每個信徒的生活。希臘的宗教儀式中包括宴樂和淫亂。拜偶象: 拜偶象徹底違背神的律法。在性紊亂這一點上更加如此(25:1-18)。下面察看一下基督徒應持守的節制。節制是聖靈的果子(5:23),雖具有禁欲的因素,但並不是單指禁欲(林前7:9),對基督徒而言,是特別重要的德性。基督徒與外邦人的差異在於基督徒可以借著聖靈的能力克制自己。需要節制的部分包括食物的攝取、淫欲、金錢使用等方面。聖徒作為神的子女,為了持守敬虔的生活(林前7:5),並且作為神的管家(12:42),都需要節制。節制是基督徒必備的信仰品格(彼後1:4,6),並且節制和敬虔的操練,如同車的兩個輪子(提前四8;提後54;2:2)。因此,無節制地追求肉體的滿足,必不能使我們親近神。基督徒雖然有權利使用神所賜給我們的財物,但絕不能濫用(16:19以下)。根據新約中的基督教倫理觀點,基督徒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神所託付的,因此應按照神的旨意使用(12:48)。藉此基督徒不能用所擁有的財物誇耀自己富裕,反而應通過對物質的節制,把財物分給窮人幫助他們<傳 緒論,聖徒對金錢的態度>──《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四4「放蕩,」原文是放縱情慾、淫佚任性。―─ 牛述光

         不與他們……譭謗: 脫離過去的生活,開始新生活的信徒所面臨的另一種逼迫(5:11)──《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四5「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

    他們,指上文逼害信徒的人。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換言之,他們必須對於他們逼害信徒的事,向神有所交代。主耶穌曾說: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十二36)。這樣,那些譭謗信徒的話當然更要供出來了。――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交帳: 指放蕩的人現在雖然誹謗信徒的美好的生活(1:28-30),但到了審判之日,不信之人必在基督面前一一坦白自己的罪(2:11)──《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四6這裏所說到的『死人』,就是指那些『已經死了的人』。他們活著的時候,曾有福音傳給他們。現在他們的肉體,已經按著人受審判,這審判就是肉體的死。他們的靈卻因信了耶穌而活著。──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死人: 5節的“死人”不同,因罪和過犯定為必死的存在(2:1),即雖然現在活著,但即將死去的人。他們切實需要福音,只要悔改就能永遠與神同在。在此我們認識到:①傳福音的迫切的必要性;②福音的偉大性(林後四7)──《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四6死人也會有福音傳給他們所指何人?】

答:本節與上一題所論彼前三19節,同樣是一個難解難分的問題,我們在此可以提出三種扼要的解釋:

①認為本節的「死」字,看作靈性的死,即指那些不信者「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的人(弗二15;西二13),「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彼前四6下)。意思是主使他們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要他們知道肉身的死是因罪受審判,這樣結果,他們蒙了聖靈的光照,因信了所傳的福音而得救,他們在靈性上,現在卻是活著(羅八10),並且他們是在基督裡得新生命,是靠神活著的。可是這種見解,是與前一節的意思未能連貫,因為前一節所說的「死人」,是指在肉體死去的人(彼前四5),而本節的「死人」,則指靈性上的死人,這是顯然不合的。

②認為這死人,是指生前聽過福音的人,那時他們是活著的,在彼得寫此書信時,他們肉身已經死了,所以稱之為死人,他們的肉體固然曾經過人死亡的審判(創二17;來九27),但他們已經信了福音,必然是在靈性上靠神活著,甚至他們為信主緣故,遭遇苦難與迫害,也如基督,雖在肉身上受死,卻在靈性上是活著一樣(彼前三18)。這些人可以說是死了的基督徒。

③認為是將福音傳給死了的人,看作與彼前三19節所提「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是同一件事。但這種看法是有難處的,因在彼前三19節的「傳」字原文是宣傳、宣佈,或公佈的意思(to proclaim可一41445;啟五2),而此處彼前四6節的「曾在福音傳給」,原文只有一個字(美,佳,報),意思是傳遞佳音,報佳音,就是宣傳福音好消息(Announce Good News太十一5;路四18),這前後所傳的意義是不同的。再說前者所傳的,是指一群死於洪水時代的人們;後者則未指定具體的聽眾,只是指著普通的死人,這前後所傳的物件是不同的。況且關於所傳的目的,前者沒有說明,而後者則注重目的。由此可知兩處經文所指的,是兩回事情。

上列這些解釋,只是我們的思想和研究參考的課題,並沒有一種說法能成為完全正確的答案,不過第二種的解釋,能與上下文的意思吻合,乃筆者所認為比較滿意的。——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彼前四6 “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一語何所指?到底誰向死人傳過福音?死人如何能聽福音?

    這也是彼得前書最難解的一節聖經,與上述的難題一樣使許多解經家覺得有撲朔迷離之感。

    對於這節聖經,約有下列四個解釋:

    一、陰間傳福音說。這節聖經與上文三章19節的第一說使徒信經之說有關。這一派解經家相信,主耶穌曾下陰間,向那些活在耶穌基督以前的人們,宣佈他救恩的工作已完成,他不只救贖活在他那世代和以後無數世代的人們,也能救贖活在他以前諸世代的人,他們在肉體方面已經死了,但他們可以因耶穌而用靈活在神前,同樣可享永生。

    二、生前聽過福音說。所謂死人,是指現在已經死去的人,是身體已死的人,但他們在生前曾有福音傳給他們,他們如果已經相信耶穌,必然在靈裡靠神活著。

    三、靈性的死說。這一派人士認為死人是指靈性之死而言。古代的奧古斯丁、伊拉斯慕(ERASMUS)與馬丁路得都主張此說。他們說,犯罪的人,都是死人,他們因為聽了福音而得救。

    可是,本章5節所說的活人、死人當然是指身體方面的死與活而言,因為主是審判活人與死人的主。然後在第6節說,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這裡的死人也一定是指肉身的死而言。怎能在前一節的死指身體的死,在後一節的則指靈性的死而言呢?因為是指著同件事也。

    四、新近死去的死人。當彼得寫前書的時候,他可能在心目中已經準備回答當時不少信徒的疑問,因為正如保羅一般,宣傳主耶穌不久即將再來,許多信徒(包括猶太人與外邦人),未曾見過主耶穌的,都盼望主耶穌早日再來,可以分享他的榮耀(參閱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有關基督再來的經文,便明白當時信徒的渴望)。

    不料,有許多信徒已經離開世界,主耶穌還未再來,這些人帶著失望的心情離開世界。他們恐怕當主耶穌再來時,不能分享他的榮耀。因此彼得在這裡所說的死人,是新近死去的信徒,他們身體雖然死去,但他們在神面前一樣是活著的,並未失去他們應得靈裡的快樂。

正如三章19節有多種解釋法一樣,並沒有一個說法能使人十分滿意,不過,上列這些解釋也是我們思想及研究的重要資料。── 蘇佐揚《聖經難題》

 

【彼前四7「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

    萬物的結局近了,也可以說是各人向神交帳的日子近了。信徒在世上為主的名受苦、受譭謗和各種冤屈苦楚的日子也無多了,既然如此,就當更加謹慎而儆醒禱告。

    聖經除了在這裡提及世界的結局已近之外,尚有多次類似的話(羅十三12;腓四5;雅五8;啟三11;二十二7,20

    近了表示快到終點了,在這最後的一段路程中應有更好的表現,更加快速追趕,更不容許陷入迷惑,誤走歧途。

    近了是按主方面來看(彼後三8;詩九十4)。神能使千年的事在一日間成功,或使一日的事千年才成功。信徒與永生的神相交相親,對永世的事認識得更確切,就必對今世的事更覺得短暫。――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你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如果照中文的意思,就是要我們小心,保守自己,提高警覺來禱告。但是原文意思是『要想禱告,要先作到有個清楚的心志(clear mind),而且要自我約束(self-control),然後方能禱告。』我們禱告,不是開口就可禱告;要有一個清醒的心志,不是糊裏糊塗就禱告;在禱告前要先想想你這個人和主的關係是否調整好了。―─ 寇世遠《謹慎之道》

         『萬物的結局近了;…要…儆醒禱告。』今日世人所看重所倚靠的世事世物,將來都要過去,都要有一個『結局』。世事世物越近結局,迷人累人就越厲害。只有儆醒禱告,能叫我們勝過這種迷人累人的光景。

         「謹慎自守」的相反是「狂亂」。它的希臘文是mania,由心理學來的英文字彙。假如我們冷靜思考,我們心智健全,並且不會因為某些「新的」經節之解釋,就突然改變言行。我們也會實際地面對現實,並且不會迷惑。── 華倫威爾斯比《盼望》

         萬物的結局: 意味著神的審判日子臨近,聖徒所受的試煉和惡人的逼迫都已近尾聲。在這裡我們認識到面臨末世的信徒:①不能狂信;②警醒每一天(3:13);③屬靈上潔淨自己(林後11:2)──《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四711知道基督再來的日子臨近 ,信徒在行為和態度上應更小心、更警覺。最要緊的是切實相愛,因為有了愛才會饒恕(遮掩)他人的過失。《林前》十三47應是本節最好的註解。

每個信徒都有一分神賜的恩賜,應如好管家,忠心使用(10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面臨困難的信徒在末世現實中應當遵行的事項,即愛兄弟,在教會熱心事奉。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四8「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切實相愛在希臘文可以翻譯為『不失敗的愛』。在主面前,愛是不失敗的,誰擁有了愛,誰就永遠成功。我們能夠在愛裏,享受主給我們的得勝。―─ 寇世遠《謹慎之道》

         「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這句話常被人誤解,在原文之意,不是說甚麼罪都可以用愛遮掩,那麼教會豈不成了藏污納垢之所?神的話乃是說『愛能補救許多的過失』,有漏洞把它填住,有錯誤把它糾正,把失敗變為成功,這是真愛。而且還有一個意思,就是補救之後要遮蓋、不宣揚。只在暗中補救,不要公開宣揚。人們常把垃圾掃到地毯底下,這是遮蓋污穢;垃圾是不能如此處理的,要把垃圾掃出來,經過化學處理,使之變成肥料,這才是真正挽回之道。總要給人一個新的開始,這是真正的彼此相愛。―─ 寇世遠《謹慎之道》

         切實相愛……遮掩: 如同基督愛罪人一樣(5:8),信徒也要彼此相愛,饒恕對方的過錯(13:34)──《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四9「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請人吃飯是款待,但假如單是請人吃飯,可能變成酒肉朋友,基督徒應當是道義之交,而不是酒肉朋友。原文所指,並不單是款待,引伸有接待之意,更好的解釋是『恩待』;你當於我有恩,我也有恩於你;我當不放過機會恩待你,你也盡一切本分恩待我,彼此都以恩慈相待(弗四12)。但人們有個毛病,恩待人時,若不謹慎就會發怨言,因為有時人會恩將仇報,反過來對付你,這時你就難免會發怨言,悔不當初了。你存著報答主恩的心恩待別人,結果無論對方有甚麼反應,對你是好是壞,都無所謂了。―─ 寇世遠《謹慎之道》

 

【彼前四10「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恩賜聖經中有時是指救恩而言(約四1;羅六23)。但這裡是指神所賜人的一種才能,使他們可以作神所要他們作的工(羅十二38;林前一7;7;十二414;提前四14;提後一6)。

    各人要照所得……”顥示各人所得的恩賜並不一樣,而且都不完全。我們都是各得著某方面的恩賜,因此我們需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受人的服事及服事人。這是神賜我們恩賜的目的。神並未給某人有全備的恩賜,乃是讓我們各有別人所無的,然後互相補滿,如此更能訓練我們相愛的心,更使我們覺得需要互相倚存。

    作神百般恩賜……”,神的恩賜是百般的,羅十二38;林前十二2831;弗四11都列舉了許多不同的恩賜,但只是舉例的性質,並非說除了那些地方所列舉的之外,就不再有別的神的恩賜了。

    ……恩賜的好管家,彼得將神的教會作為神的家。所有有恩賜的人,都是管家。他們的本分是替他們的主人服務,照主人所交托的恩賜使這個興旺起來;並且每一個管家都要向他主人交帳(路十二4248;林前四15)。管家能否得到賞賜,不在乎所領受的是甚麼恩賜,乃在乎有沒有照神所交托的運用,或是否為神運用,抑或只為自己應用。――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按原文前面是『恩賜』,後面應翻譯為『恩惠』;這兩者的不同是:『恩賜』是才幹,如講道、禱告、談道、探訪…等恩賜,恩賜是關乎『工作』方面,即屬世所謂的才幹;『恩惠』不是指才幹,而是指『品德』,你可以沒有恩賜,但你不可沒有恩惠,品德是關乎『生活』方面。當主耶穌來的時候,主先問你的生活,然後問你的工作(太廿五21『良善』代表生活,『忠心』代表工作)。―─ 寇世遠《謹慎之道》

         恩賜是為了使教會發揮原有的功能,神照著自己的旨意,以各自不同的樣式賜給信徒的(林前12:4-11;47,11)<林前 緒論,有關聖靈恩賜的比較與研究>。好管家: 基督徒應該把自己的恩賜按照神的旨意使用於教會。在此我們認識到,神所賜的恩賜決不能成為自己誇口的工具,得到更多恩賜的人需要付出更多的犧牲和奉獻。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四11「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要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事,這力量包括身體、靈性、物質三方面,按神所賜的,盡力之所能,為服事神而服事弟兄。這句話的意思更可推廣運用於一切其它的恩賜上,也就是都當照自己所有,善加運用。――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無論傳神的話語,還是事奉主內兄弟,都要靠著神的能力(3:16)──《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四12或問,究竟彼得腦海中所想像的未來「火煉的試驗」是什麼呢?無可懷疑的,照接著下去的經文看來,他是在想到我們通常所說末世的「大災難」。彼得這段「火煉的試驗」正好對照了保羅、約翰所寫,在主耶穌第二次回來之前臨到許多敬畏神的人身上的大災難。那大災難也是「火煉」一般的。── 巴斯德《彼得前書研究》

         「臨到」這個字是重要的,其意是「一起來」。逼迫和審判,並不僅是「臨到」,是有著意外的意思。它們是神計劃的一部分,並且祂在控制。── 華倫威爾斯比《盼望》

         「火煉」原文是指「煅冶的火爐」,乃表徵苦難的嚴重性,但信徒經過如此煅冶的經驗後,生命和品格便益加精純成熟。── 曾立華《在盼望中儆醒》

         火煉的試驗: 描繪了堅固信徒之信心的試煉過程(12:10,11)。在這裡我們認識到:①惡人施加給聖徒的逼迫,必在神許可的範圍內(10:20)。②神必賜給聖徒勝過試煉的能力。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四12 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其意義如何?】

答:彼得於此再一次用親切的口吻,對當時那些在小亞西亞,面臨受苦難的信徒勸勉說:「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彼前二11,一67,三14,四112)。在這苦難的臨到,則試煉之發生,勢所必然,乃是見證基督的本質好壞如何,給予一種試驗的時機,彼得稱這種試驗為火煉,原文(),意即指火燒或火煉,(Fiery Trial,啟十八918詞同)。彼得在彼前一67兩節,早已經提到這點,惟此處用意更為真切,蒙信心的真實,只有從這種試驗才能分辨出來,因為以火來形容試煉,是在強調信徒所遭受的猛烈迫害,已經到了生命的危險,令人難以忍受的程度;但是他們正像貴重的金屬,在火中提煉一般,更是顯為寶貴(彼前一7;亞十三9;瑪三23;賽四八10;參林前三12-14),所以信徒經過這樣的試煉以後,信心更加堅固,其品格更將臻于高貴,而達成完美的地步。

彼得因自己曾接以為為主受苦,是再奇怪不過的事(太十六22),所以也就以此經驗告訴他們「不要以為奇怪」(這124節原文同語)。「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意思是指他們為了信主愛主,遭遇如火的試煉,受到人的逼迫和羞辱,反而得不到主的恩眷,不免感到驚駭和非常枉冤。彼得針對他們這些心裡的恐懼和疑慮,提出忠心的勸告,叫他們應當知道,凡是愛主在主裡面敬虔度日的信徒,自然就會遇到患難和逼迫(彼前四4;提後三12;徒十四22;帖前三34),不要看為稀奇。這是看為很尋常的事,是做基督徒不可或卻的要素(提後一3),因為終久是要蒙福的(彼前四1314,三14;太五11)。——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彼前四12~13「祂試驗我,為要派我服事祂」(提前一12韋氏譯本)

         「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倒要歡喜。」意即不只是在試煉的時候要喜樂,是有試煉臨到的時候就要喜樂。意即要歡迎試煉,要感謝讚美主說,又來了。有的弟兄姊妹,一見試煉來到,就皺起眉頭來。―─ 倪柝聲《得勝的生命》

 

【彼前四12~19本文講述了基督徒遭遇苦難的必然性,並且勸勉聖徒在試煉中仍然依靠神,過良善而公義的生活。本文教導我們:第一,聖徒所受的試煉是操練信仰的機會。第二,通過試煉聖徒才能具體地參與基督的十字架之苦難(3:10)。第三,通過苦難才能真正關心困境中的弟兄。──《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四13「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

    倒要歡喜;因為……”,注意使徒在此提醒我們,當苦難來臨時,不是先求苦難離開我們,而是先求我們對苦難的態度轉變。倒要歡喜,這是我們在苦難來臨時應當有的態度,當我們覺得為主受苦是一種喜樂和榮耀時,苦難已經不再成為我們的重擔了。

    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這句話給我們的亮光就是:信徒受的苦難只是暫時的,在信徒的前面有一個榮耀的……時候,就是祂顯現的時候。現在的苦難是將來的榮耀,逃避苦難等於逃避榮耀。今世為主所受的苦難不過像種子種在地裡,使我們將來可以收穫榮耀與快樂的果子而已(太五12)。所以基督的顯現,乃是我們榮耀的盼望,我們應當為這美好的盼望而甘願照主的旨意受苦;因基督也曾因那擺在前頭的喜樂而受苦(來十二2),結果被升為至高(腓二911),我們現今照祂的蹤跡而行,也必與祂同享榮耀。――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參《歌羅西書》一 24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與基督一同受苦: 基督的門徒必須遵行的命令(16:24;21:18),對於以喜樂的心一同參與苦難的信徒,神應許必使他們享有基督的榮耀。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四14「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駡,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為基督的名表示我們受苦的最大價值,不在乎所遭受的苦的大小,乃在乎是否為基督;若為基督而忠心受苦,不發怨言,就是榮耀神,在魔鬼面前誇勝了。

    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這是為基督的名受辱駡卻仍有福的理由。這榮耀的靈就是指聖靈,聖經常用各種不同的名稱,如:真理的聖靈(約十四17;十五26;十六13),恩惠的靈(來十29),智慧和啟示的靈(弗一17),都是指同一位聖靈,而不是表示有許多不同的聖靈。――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常住在你們身上,」原文是停止、安息等意思,不是榮耀逐漸離開,乃是久停的光景。―─ 牛述光

         神榮耀的靈常住在: 內住在信徒心裡的聖靈必賜使信徒克服所有困難的能力和平安(6:5)。因此信徒不應懼怕受羞辱。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四15「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彼前四16「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

    基督徒在當時乃是譏笑信徒的一種別號(徒十一26;二十六28)。這名基督徒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就是要因背負這被視為羞恥基督徒之名,而歸榮耀給神。――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基督徒」這個字在整本新約僅被發現三次(彼前四16;徒十一26;廿六28)。那原本是由教會的敵人,做為責備的名詞;但是到後來,它卻變成一個受尊重的名字。當然,在今日的世界,「基督徒」這個名稱對不部份的人而言就是「異教徒」的相反詞。然而,這名稱具有「一個基督的人,屬於基督」的理念。確實地,背負這名並且為祂的名的緣故而受苦是一種特權(徒五41)。── 華倫威爾斯比《盼望》

         好管閒事: 指煽動人心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5:36)──《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四16基督徒一名怎樣發生?有何意思?】

答:基督徒一名,約在主後四十二年,發生與敘利亞的安提阿城(徒十一26;參一五五題),是不信耶穌的外邦人,給予信徒們的一個綽號,起初大概是含有輕蔑的口吻,是譏笑罵人的名詞,這名稱在新約聖經中只見到三此,其原文是(),原意為「屬基督的人」,有人譯為「基督人」,但總以以為「基督徒」較合適(徒十一26,廿六28;彼前四16)。在使徒時代,信徒之間彼此的稱呼,乃是弟兄們、門徒、信徒、聖徒等,那它棄絕耶穌的猶太人,則稱他們為拿撒勒教黨(徒廿四5;參約一46),或鄙視他們說是這個教門,異端的(徒廿八22,廿四514,教黨、教門、異端,原文都是同一詞)。在彼得寫此前書時,基督徒這名稱已很廣泛的流行了,因為有些羅馬的歷史家採用它,此時基督徒還是教會仇敵所用的綽號,是被藐視的人(注),使信徒時受試探,感到羞恥。所以彼得告訴他們:「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彼前四16),因為這是為基督的名受苦,受羞辱是有福的,且因祂的名能得榮耀(彼前二12,三1411;林後四7)。保羅說:「我受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提後一12;參羅一16),他甚至不顧性命,甘為基督這名受辱(徒十五26,廿一13,五41)。由此可見基督徒在苦難中,是彰顯神的榮耀,不以為恥。時至今日,因此基督徒之名,已經成為人盡皆知的一個尊榮的稱呼,也是蒙神施恩賜福的標記了。

注:當主耶穌升天後,使徒們遵照祂的命令往各處去傳福音,為了避免被羅馬帝國各地非基督徒所迫害,未悉由何時起,據說有人發明一個特別的暗號,是以一條魚的形狀,來代替自己是基督徒,考古家在許多地方,也曾發現過有這暗號。凡基督徒在羅馬各地經商、旅行、投宿旅館時,喜在房門外,或在飯桌上書一條魚形,則表示同是基督徒,便可彼此相交,談論主恩。但如果來者並沒有書一條魚形的暗號,則那基督徒,便要警覺防備,小心被人捉拿苦待了。

這個魚字,在希臘文是由五個字母拼成的,即I ch Th U SIchthus,這五個字母,是五個字的第一個字母,這五個字乃是:()耶穌()基督()神的()兒子()救主(Iesous Christos Theou Huios Soter),希臘文的魚字,(),把它分開,便成為耶穌、基督、神的、兒子、救主了。因此初期的基督徒,很喜歡以此為基督徒彼此之間交往的暗號。——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彼前四16 “基督徒一名,在新約聖經中共用過幾次?何以彼得在此處用此名稱?

    基督徒一名,在新約聖經中只用過三次:

    一、首次出現在使徒行傳十一章26節: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安提阿是使徒時代海外佈道的中心,保羅和巴拿巴是從這裡被差遣到海外去傳福音的。相信當時在安提阿的教會是非常熱心而活躍的。門徒開始被稱為基督徒,相信不是彼此間的稱呼,乃是不信耶穌的安提阿人給予他們的一個綽號,是被譏笑的一個名稱。

    二、第二次發現基督徒一名是在保羅在亞基帕王前受審的時候(徒廿六28)。亞基帕聽了保羅的見證之後,就對保羅說:你想少微一動,便叫我作基督徒麼?可見基督促一名已傳開得很廣泛,連一個大希律家族的分封王也懂得用這名稱。當然,在亞基帕的觀念中,基督徒也是個被譏笑的綽號。

    三、至於彼得何以在前書也用這個名稱呢?

    在使徒時代,信徒之間彼此的稱呼乃是:門徒,弟兄們,信徒,聖徒,神的選民等。猶太人則稱他們為拿撒勒黨徒(徒廿四5),回教徒至今仍沿用猶太人這一稱呼來稱呼基督徒。至於在安提阿開始被外邦人所稱呼的基督徒,並未用在教會之中。彼得,傳說曾在安提阿任會督之職,在本書採用這名稱,相信是有他的理由的。

    基督教的中心不是某一種教義,乃是一個,這人就是基督,亦即神的受膏者,猶太人所渴望的彌賽亞。所以信基督的人稱為基督往也是合理的,表示我們是擁護這位基督,而不只是他所講的道。

    基督是神的受膏者,信基督的人也是受神所膏的人(約壹二2027)。因此稱為基督徒,是一種榮耀與享受,並非是一種恥辱與痛苦。

    基督徒CHRISTIAN)原文是CHRISTIANOS,原意為屬基督的人,譯為基督徒,甚合。有人譯為基督人,但似乎很生硬,未能被普遍採用。

    當時尼羅王在宮中常雇用善於詞令及能撰寫詩歌的專才為他寫詩美詩,讚美尼羅本人。其中有一位名叫奧古斯天尼AUGUSTIANI)者,善於撰寫尼羅讚美詩。因此在安提阿的基督徒(此名在拉丁文寫成基利斯天尼)(CHRISTIANI),亦有人撰寫讚美基督詩:其中有兩句這樣說;

    在羅馬,有善於詞令的奧古斯天讚美尼羅皇,

    在安提阿,亦有基利斯天尼讚美基督阿

    時至今日,基督徒已成為人人皆知的名詞,不再是一個被譏諷的綽號,乃是一個帶有榮耀的稱呼了。── 蘇佐揚《聖經難題》

 

【彼前四17“神的家”指教會(提前三15)。作者認為信徒所受逼迫是神審判的開始(參可十三8)。有最多機會認識神的人,對自己的行為也最應負責(摩三2)。神藉著逼迫來讓祂的子民得到潔淨。

要是連神自己的子民都要受審判,不信的人所受的會何等加重!──《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四17因為審判的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是指何處?】

答:這兩句話是承接上文,補充說明信徒應當為主受苦,藉此可以榮耀神的另一理由(彼前四16;參前一題),因為凡一切的事,無論先後,神都必要審判,在此祂指出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可有兩層的意思:

①審判是從神的家——就是從基督的教會開始(提前三15;來三6)。這個意思,原是從舊約昭示而來,說到懲治是從聖所起,神的選民要因罪先受審判(以耶廿五29;結九6,廿一34;摩三2)。彼得基於這一觀點,認為審判是從神的教會開始,而後進到別處。有人認為這種審判是指教會將來工作的審判(林後五10;林前三3-15,四5)。當教會被提至空中後,先要受工作的審判,然後不信者才受審判,而本節的首句「時候到了」,是表示那審判時候將要立即來到的意思(參太廿四33)。至於末一句「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意思是說,倘使那些受迫害受苦的信徒,神尚且注意他們的生活行為和工作的表現,是否對主有忠心,能榮耀神(彼前二12,四1011),先行審判;則那那些不信的人,其受審判的結局,更將不堪設想了(彼前四17下,18)。

②因為時候到了——即認為這審判已經開始了,不是指將來,而是說當時的教會信徒,所受的逼迫和熬煉,所遭遇的苦難,就是表明神的審判起首了。雖然結局還沒有臨到,卻是那末世災難的起頭,是最後審判開始的階段了(彼前四7;參可十三8)。這審判最終的階段,誠然將在基督顯現再來的時候(彼前一7下,13下,四5)。現在他們正在被困難逼迫所磨練的時候,尚且感到像火猛烈一般的難受,如此嚴厲深重;何況那些聽了福音而不信的人,他們在末日的命運,將是更加何等的慘烈可怕呢(彼前四17下,18;路廿三31;參九十八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彼前四17~18如果教會的聖徒先受審判,即試煉的話,那麼神對不信之人的審判必然更嚴厲(25:15)。聖靈內住,給信徒莫大的安慰。在此我們認識到:①聖徒所受的患難是對不信之人宣告滅亡的前奏。②聖徒所受的患難根本不能與天國的榮耀相比(林後四17)──《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四18本節引自《七十士譯本》的《箴言》十一31.“僅僅得救”不是說救恩有限,只夠信徒剛好得救,而是說神救人的努力浩大已極,否則,不敬虔的那有地可站!──《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四19「一心為善,」一心是不變的意思。―─ 牛述光

         所謂「信實」即指神是絕對誠信可靠的,因「祂不背乎自己」(提後二13);至於「造化之主」,乃指出神創造了萬物,因此宇宙中的一切是屬祂的,而且每一樣受造物都與祂有緊密關係,為此祂自然要照顧和負責祂所造的一切。── 曾立華《在盼望中儆醒》

         作者重提前文講過的行善受苦的主題,說明義人雖受苦,卻不用害怕,因神必保守。“靈魂”指人的整個心身。──《啟導本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