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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三十四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雅各在示劍留下臭名】

   一、雅各的女兒底拿出去受辱(1~3)

    二、玷辱者示劍來向雅各求娶底拿(4~6)

    三、雅各的兒子們設下詭計(7~17)

    四、示劍說服全城的男丁受割禮(18~24)

    五、雅各的兒子們趁機殺戮全城男丁並掠奪財物婦孺(25~29)

    六、雅各因此有了臭名(30~31)

 

貳、逐節詳解

 

【創卅四1「利亞給雅各所生的女兒底拿出去,要見那地的女子們。」

   〔呂振中譯〕利亞給雅各所生的女兒底拿出去,要見見那地的女子們。」

    ﹝原文字義﹞「底拿」審判了,復仇。

    ﹝文意註解﹞「利亞給雅各所生的女兒底拿」:根據推算,底拿此時大約十四、五歲(參卅21)

          「出去」:這詞有負面消極的含義,暗示她離開父母的保護和管教。

          「要見那地的女子們」:意即她出去探望在當地所結交的女子們,可見她這樣作,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靈意註解﹞雅各家即以色列家(7),它豫表蒙救贖者的家,亦即教會。

          「女兒」:豫表靈性比較軟弱的信徒(參彼前二7)

          「出去」:豫表離開教會,墮落到世界裏面去。

          「見那地的女子們」:豫表與世俗為友(雅四4)

    ﹝話中之光﹞()雅各逗留在示劍,乃是在靈程上的一個停頓,它對己、對人均無益處,尤其是讓子女遭受不良的影響,比對他自己的害處更大。

          ()底拿由於一時不謹慎的行動,結果招來令她終身遺憾的事故(2)。人若不願意被火燒,就必須遠離火。

          ()年輕的女子應該在父兄的監督之下過謹慎的生活。基督徒姊妹們要謹守貞潔,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多二5)

          ()今天有許多青年男女,為了好奇心,想看世上的女子們而輕易出去走動,結果自己被污辱,成為世俗的俘虜。

          ()年輕信徒被世人的服裝、娛樂、思想、生活等事物誘惑,單獨出去闖蕩世界,其結局相當危險。

          ()底拿是因想要「見」識一下世界而遭害,聖徒應該拒絕『眼目的情慾』,因為它是導致我們犯罪墮落的主要因素(參三6)

 

【創卅四2「那地的主希未人、哈抹的兒子示劍看見她,就拉住她,與她行淫,玷辱她。」

   〔呂振中譯〕那地的族長希未(或譯何利)人、哈抹的兒子示劍、看見她,就拉住她,和她同寢,玷辱了她。」

    ﹝原文字義﹞「希未」宣告,呼氣;「哈抹」驢子,騾子;「示劍」肩膀,勤勉。

    ﹝文意註解﹞「那地的主」:指酋長之類的領袖人物。

          「希未人」:是挪亞的孫兒迦南的後代(參十17),散住在迦南地(參出三8)

          「看見她,就拉住她,與她行淫,玷辱她」:這是古代地方上權貴之子欺侮寄居者的一幅寫照;『看見她』表示這是眼目所引發的情慾;『拉住她』指用武力抓住她;『與她行淫』原文指強迫她同寢;『玷辱她』指侵犯她,亦即不合法的性行為。

    ﹝靈意註解﹞「那地的主」:豫表這世界的王,就是撒但。

          「示劍」:豫表魔鬼的手下。

          「拉住她」:豫表利用各種人、事、物來吸引信徒。

          「與她行淫」:豫表叫信徒與世界聯合。

          「玷辱她」:豫表貪愛世界的信徒不但羞辱自己,甚且羞辱主名。

    ﹝話中之光﹞()信徒一離開了該守的本位(教會),就會落在仇敵的手中,以致羞辱主的名。

          ()底拿想出去『見』(1)識世界,不料卻被惡人「看見」了。眼目的情慾,是和肉體的情慾相關連的(參約壹二16)

          ()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因此,信徒應當小心謹慎,不要輕易出去被魔鬼「看見」。

          ()魔鬼常利用我們所愛的人、金錢、地位、學問等等來籠絡我們,最終要叫我們與世界聯合。

 

【創卅四3「示劍的心繫戀雅各的女兒底拿,喜愛這女子,甜言蜜語地安慰她。」

   〔呂振中譯〕示劍的心系戀于雅各的女兒底拿,愛這少女,常和少女談心。」

    ﹝文意註解﹞「示劍的心戀慕」:『戀慕』指不願分開,巴望能一直在一起;事實上,示劍不曾放回底拿,而把她扣留在他的家裏(26)

          「喜愛她」:指有了男女間的情愛。

          「甜言蜜語的安慰她」:原文是『他向她的心說話』。

    ﹝靈意註解﹞「示劍的心繫戀雅各的女兒底拿,喜愛這女子」:豫表撒但想要得著神的兒女(參路廿二31)

          「甜言蜜語地安慰她」:豫表撒但用各種詭計甜言蜜語來欺騙我們。

    ﹝話中之光﹞()男女間真實的情愛,絕非肉慾之愛,而是互相敬重,彼此關心,願意為對方克制自己。

          ()「甜言蜜語」用於事後,而非事前忍耐的喜愛,這是企圖美化罪惡,但結果反而使它顯得醜陋。

          ()背道之人最會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羅十六18)

          ()許多信徒竟會糊塗到一個地步,將魔鬼的花言巧語視作甚大的安慰!

 

【創卅四4「示劍對他父親哈抹說:『求你為我聘這女子為妻。』」

   〔呂振中譯〕示劍對父親哈抹說『求你給我聘取這女孩子為妻。』」

    ﹝原文直譯﹞「示劍對他父親哈抹說,給我聘取這女子作我的妻子。」

    ﹝文意註解﹞「這女子」:這個稱呼在原文缺少尊重和禮貌的成分。

 

【創卅四5「雅各聽見示劍玷污了他的女兒底拿。那時他的兒子們正和群畜在田野,雅各就閉口不言,等他們回來。」

   〔呂振中譯〕雅各聽見示劍玷污了他的女兒底拿;那時他的兒子們正和牲畜在田野裡;雅各還不作聲,只等他們回來。」

    ﹝文意註解﹞「玷污了」:指令一個人成為不潔。

          「雅各就閉口不言」:他對女兒遭受污辱並沒有強烈的反應,若非因他畏懼對方的權勢,便是因他有重男輕女的觀念,且因底拿是利亞所生(參卅21),對她的關愛不及拉結所生的兒女(參卅三2)

    ﹝話中之光﹞()勢單力薄的時候就忍氣吞聲,人多勢眾的時候就張牙舞爪,這是世人一貫的作風,但我們信徒對事情的反應,並不是因人多人少而有所不同。

          ()教會中發生重大事故時,那些靈命成熟的信徒「閉口不言」,反而等待靈命尚幼稚的人來出主意,則必然會使得事態愈過愈嚴重。

          ()敬虔的信徒固然應當遇事「閉口不言」,不隨便說話,但必須是為了回到裏面來與神交通,仰望神的引導,而不是為了怕惹火燒身。

          ()我們決不可以為了息事寧人,而容忍邪惡;也不可以看重『和平』過於『聖潔』。

 

【創卅四6「示劍的父親哈抹出來見雅各,要和他商議。」

   〔呂振中譯〕示劍的父親哈抹出來見雅各,要和他商議。」

    ﹝文意註解﹞注意本節哈抹的「出來」,與第一節底拿的『出去』剛好相對。我們可以說,哈抹的「出來」,是因底拿的『出去』而引起的反應。

          「商議」:原文是和他『交談』。

 

【創卅四7「雅各的兒子們聽見這事,就從田野回來,人人忿恨,十分惱怒;因示劍在以色列家做了醜事,與雅各的女兒行淫,這本是不該做的事。」

   〔呂振中譯〕雅各的兒子們聽見這事,就從田野回來;這些男人很痛心,極其惱怒,因為示劍在以色列中作了醜事,和雅各的女兒同寢;這樣行很不應該呀。」

    ﹝原文字義﹞「忿恨」痛心,傷痛,發燒;「惱怒」怒氣,憤怒;「醜事」嚴重的罪行,可恥的行為,愚蠢的事;「行淫」同寢,與她同睡。

    ﹝文意註解﹞「以色列家」:這個用語顯示這家族清楚知道他們與整城的人不同,或許此處已可見教會與世界分野的雛形。當摩西寫《創世記》這本書時,雅各的後裔已經被稱為『以色列人』。

          「作了醜事」:指侵害性的行為或態度。

          「不該做的事」:指不容許有這樣的事發生。

    ﹝話中之光﹞()信徒必須對自己的身份有深切的瞭解,許多世界所許可的事,在教會裏面卻是不該作的。

          ()信徒若是從外面回到靈裏來(「從田野回來」),就能認識到許多在教會中所發生的事,本是絕對不容許發生的,都是魔鬼所作的。

          ()我們應該為著教會中許多不該有的情形,心裏焦急,如同火燒(約二17)

 

【創卅四8「哈抹和他們商議說:『我兒子示劍的心戀慕這女子,求你們將她給我的兒子為妻。」

   〔呂振中譯〕哈抹和他們商議說『我兒子示劍的心戀慕你們的女子;你們將她給示劍為妻吧。」

    ﹝文意註解﹞「心戀慕」:原文是『魂黏貼』在她身上。

          「這女子」:原文是『你們的女兒』。

 

【創卅四9「你們與我們彼此結親;你們可以把女兒給我們,也可以娶我們的女兒。」

   〔呂振中譯〕你們和我們彼此結親;你們可以把女兒嫁給我們;也可以娶我們的女兒。」

    ﹝文意註解﹞本節兩處「女兒」原文都是複數,可見雅各不只生底拿一個女兒。

    ﹝話中之光﹞()這世界的王不僅玷污我們,還想完全得著我們,霸佔我們,叫我們與牠聯合,使教會變質而世俗化。

          ()我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

 

【創卅四10「你們與我們同住吧!這地都在你們面前,只管在此居住,做買賣,置產業。』」

   〔呂振中譯〕你們和我們同住吧;這地都在你們面前;你們只管住下來,在這裡作買賣,置業產。」

    ﹝文意註解﹞「只管在此居住,做買賣,置產業」:這是邀請長居,不再作寄居者;這是許多寄居的人所求之不得的事。

    ﹝話中之光﹞()魔鬼利用地位和財富來誘惑我們,要我們與世界妥協。

          ()信徒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來十一13),千萬不可把世界當作一個長存的家業(來十34)去經營、建造。

 

【創卅四11「示劍對女兒的父親和弟兄們說:『但願我在你們眼前蒙恩,你們向我要甚麼,我必給你們。」

   〔呂振中譯〕示劍對那女子的父親和弟兄們說『但願蒙你們賞臉;你們向我說什麼,我都要給。」

    ﹝話中之光﹞世界的門向著我們大大的敞開,魔鬼一心只想得著我們,牠甚至願意把萬國和萬國的榮華都給我們(參太四8~9)

 

【創卅四12「任憑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禮物,我必照你們所說的給你們;只要把女子給我為妻。』」

   〔呂振中譯〕任憑你們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禮物,我還是要照你們所說的給你們;無論如何,只要把少女給我為妻就是了。」

    ﹝文意註解﹞「聘金」:指付給新婦之父母婚娶的代價。

          「禮物」:是新郎代新婦之父母送給新婦自己的嫁妝。

 

【創卅四13「雅各的兒子們因為示劍玷污了他們的妹子底拿,就用詭詐的話回答示劍和他父親哈抹」

   〔呂振中譯〕雅各的兒子們因為示劍玷污了他們的妹妹底拿,就用詭詐的話回答示劍和他父親哈抹」

    ﹝文意註解﹞這是「雅各的兒子們」的詭詐,而不是雅各的詭詐。雅各一生詭詐,但在雅博渡口與神摔跤後已經改變了。可是,他的兒子們早年從雅各學習,便自然地在此流露了。

    ﹝話中之光﹞()雅各的兒女們耳濡目染,竟至效法他詭詐的行為。人種的是甚麼,收取的也是甚麼,我們所信的主,是千萬輕慢不得的。

          ()年輕人碰到事情,第一要先求問神,其次應當向年長的人請教,而不宜擅自出主意。

          ()我們必須在生活和工作中,以誠實來作為基督徒的標誌。

 

【創卅四14「對他們說:『我們不能把我們的妹子給沒有受割禮的人為妻,因為那是我們的羞辱。」

   〔呂振中譯〕對他們說『把我們的妹妹給沒有受割禮的人為妻,這事我們不能作,因為這對於我們是恥辱。」

    ﹝背景註解﹞以色列人受割禮始於亞伯拉罕,當時亞伯拉罕家中所有男丁,包括男孩在出生後第八天,都須行割禮,作為神與他們立約的記號(參十七9~10),象徵他們蒙神的揀選,成為神的子民。

 

【創卅四15「惟有一件才可以應允:若你們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禮,和我們一樣」

   〔呂振中譯〕只有根據以下條件假使你們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禮像我們一樣,我們就應允你們。」

    ﹝話中之光﹞()許多神的兒女們不傳神大能的福音,卻單單叫人去遵守一些道理規條,這就像雅各的兒子們要別人受割禮一樣。

          ()以神聖的記號(「割禮」)作為欺騙的工具,乃是欺騙神的行為,甚至可以說是在嫁禍給神。惟有壞了心術的人,才會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

 

【創卅四16「我們就把女兒給你們,也娶你們的女兒;我們便與你們同住,兩下成為一樣的人民。」

   〔呂振中譯〕我們就把女兒嫁給你們,也娶你們的女兒歸我們,我們便要和你們同住,大家成為一個民族。」

    ﹝話中之光﹞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羅二28)。我們不可憑外表的作法,來判定是否「一樣的人民」。

 

【創卅四17「倘若你們不聽從我們受割禮,我們就帶著妹子走了。』」

   〔呂振中譯〕倘若你們不聽從我們來受割禮,我們就要帶著我們的妹妹走了。』」

 

【創卅四18「哈抹和他的兒子示劍喜歡這話。」

   〔呂振中譯〕他們的話哈抹和哈抹的兒子示劍都很滿意。」

    ﹝話中之光﹞今天有許多基督徒只傳社會福音,因為它廣受人們的歡迎,但因它不是叫人悔改認罪的生命之道,所以對人沒有益處。

 

【創卅四19「那少年人做這事並不遲延,因為他喜愛雅各的女兒;他在他父親家中也是人最尊重的。」

   〔呂振中譯〕那少年人作這事並不遲延,因為他喜愛雅各的女兒;他在他父親家中又是人最器重的。」

    ﹝話中之光﹞這世界的人所「尊重」的,不一定是因他的品格高尚。人何等容易單憑外表和地位而偏心待人(參雅二14)

 

【創卅四20「哈抹和他兒子示劍到本城的門口,對本城的人說:」

   〔呂振中譯〕哈抹和他兒子示劍到城門口,對本城的人商議說:」

    ﹝背景註解﹞古時城門口是一個公眾聚集的地方,人們常在那裏處理財產買賣和訴訟案件等(參廿三10;撒下十五2)

 

【創卅四21「『這些人與我們和睦,不如許他們在這地居住,做買賣;這地也寬闊,足可容下他們。我們可以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也可以把我們的女兒嫁給他們。」

   〔呂振中譯〕『這些人對我們很和善;讓他們住在此地,在這裡作買賣吧。你看,這地兩面都寬闊、容得下他們;我們可以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也可以把我們的女兒嫁給他們。」

    ﹝話中之光﹞當一個人心裏容不下對方時,再寬闊的地方也會覺得狹窄局促;反之,再小的地方也足可容下別人。

 

【創卅四22「惟有一件事我們必須做,他們才肯應允和我們同住,成為一樣的人民:就是我們中間所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禮,和他們一樣。」

   〔呂振中譯〕只有根據以下這條件,這些人就答應我們和他們同住,成為一個民族,條件就是我們中間所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禮,像他們一樣地受割禮。」

 

【創卅四23「他們的群畜、貨財,和一切的牲口豈不都歸我們嗎?只要依從他們,他們就與我們同住。』」

   〔呂振中譯〕他們的牲畜財產和一切牲口不是都要歸我們麼?只要我們應允他們,他們就和我們同住了。』」

    ﹝文意註解﹞注意,示劍原來只是動機單純的求婚,現在竟變成了併吞雅各家產的企圖。

    ﹝話中之光﹞就近主的人,心中必須單純、聖潔,如果貪念滿心,便與拜偶像無二致(參弗五5),其錢財、物質必和生命一起滅沒。

 

【創卅四24「凡從城門出入的人就都聽從哈抹和他兒子示劍的話;於是凡從城門出入的男丁都受了割禮。」

   〔呂振中譯〕於是凡從城門出入的人都聽從哈抹和他兒子示劍的話凡從城門出入的男丁都受了割禮。」

    ﹝文意註解﹞這是因為哈抹的地位關係──他是那地的主(2)

 

【創卅四25「到第三天,眾人正在疼痛的時候,雅各的兩個兒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緬和利未,各拿刀劍,趁著眾人想不到的時候來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殺了」

   〔呂振中譯〕到了第三天,眾人還在疼痛的時候,雅各的兩個兒子,底拿的哥哥,西緬和利未,各拿刀劍,泰然自若(或譯坦然無懼)地來到那城,把所有的男丁都殺了。」

    ﹝文意註解﹞「到第三天」:行割禮後第三天,乃是傷口最痛楚、全身最無力氣的時候。西緬和利未是在憑血氣的力量,來除掉恥辱。

    ﹝話中之光﹞()對於作惡的人施以報復,似乎是一件令人心快的事,實則他們的行動是可鄙的,因為他們的行動包含著背信和毀約。

          ()神從不以暴行表白善義。人沒有權利為著公義的理由行作不義。我們永遠不能作惡以達善,我們也不可用邪惡的方法,刑罰邪惡的人。

          ()信徒千萬不該以血氣之勇而揮暴逆之劍。即使是好的目的,並不能把手段正當化;不好的手段,本身就是罪惡。

 

【創卅四26「又用刀殺了哈抹和他兒子示劍,把底拿從示劍家裏帶出來就走了。」

   〔呂振中譯〕也用刀殺死了哈抹和他的兒子示劍,從示劍家裡帶了底拿出來。」

    ﹝文意註解﹞「把底拿從示劍家裏帶出來」:可見示劍強留底拿。

    ﹝話中之光﹞刀是殺人傷命的東西,福音卻是神救人的大能;傳福音者必須是和平、良善、謙卑、慈愛,否則一味揮刀舞劍(參太廿六51~52),決不能彰顯神的愛。

 

【創卅四27「雅各的兒子們因為他們的妹子受了玷污,就來到被殺的人那裏,擄掠那城」

   〔呂振中譯〕雅各的兒子們因為人把他們的妹妹玷污了,就來到被刺死的人那裡,掠劫那城;」

 

【創卅四28「奪了他們的羊群、牛群,和驢,並城裏田間所有的;」

   〔呂振中譯〕拿了他們的羊群牛群和驢、以及在城裡和田野裡所有的;」

 

【創卅四29「又把他們一切貨財、孩子、婦女,並各房中所有的,都擄掠去了。」

   〔呂振中譯〕又把他們所有的資財、幼童和婦女都擄掠了去凡屋裡所有的、都掠劫一空。」

    ﹝文意註解﹞雅各的兒子們不但犯了謀殺罪,並且又成了強盜,殘忍加上貪婪,罪加一等。

    ﹝話中之光﹞罪惡會生兒子;如不消弭罪惡於起頭,就會越演越烈。

 

【創卅四30「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們必聚集來擊殺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滅絕。』」

   〔呂振中譯〕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你們把我搞壞了,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間,有了臭名。我人數既然稀少,他們是會聚集來攻打我、擊殺我的,那我和我的家就被消滅了。』」

    ﹝文意註解﹞「他們必聚集來擊殺我」:後來果然此事在四周城邑曾引起公憤,企圖追殺雅各家的人,幸蒙神保守(參卅五5)

          「我和全家的人都必滅絕」:可見當時人們的道德觀念,仍然建立在自我為中心上。

    ﹝話中之光﹞()本章的事故,正是神為著繼續磨煉雅各而有的剝奪。

          ()西緬和利未狂熱的報復,與雅各優柔寡斷的驚慌,都不是真正公義的表現。這也許是人類面對邪惡時所一直持有的兩種極端反應。

          ()雅各只顧辛勞工作,在疏割和示劍花了一段不短的年日,建立物質豐富的王國,卻忽略了兒女靈命上的操練和教導,致有這場悲劇。

          ()雅各此時心中所思念的,乃是在示劍人中間的危險,而沒有想到他在神手中的安穩(參廿八14~15)

          ()許多信徒常因自己的不信,而深陷於痛苦和困難之中。他們不但沒有看見自己的錯,反而將眼目注視於環境,並以環境為埋怨的對象。

          ()許多作父母的基督徒,只知怪責他們兒女的粗暴、不聽教、愛世界,偶而也怪責世界,卻不知怪責自己沒有給兒女立下好的榜樣。

          ()信徒若不傳救恩的十字架,反而宣傳那些儀文字句,結果自身必定沒有好的下場。

 

【創卅四31「他們說:『他豈可待我們的妹子如同妓女嗎?』」

   〔呂振中譯〕但他們說『他哪可以待我們的妹妹如同妓女呢?』」

    ﹝文意註解﹞先強姦後禁錮在家裏,如此對待,形同對待妓女。

 

叁、靈訓要義

 

【基督徒失敗的原因】

   一、靈性軟弱的(底拿所代表的)

        1.被世界所吸引(1)

          2.離開教會的保護(1)

          3.身體和時間被世界霸佔了(2)

          4.心裏也接受了世界的誘惑(3)

          5.終至完全被世界得著了(被示劍拘留)

    二、教條主義者(雅各兒子們所代表的)

        1.理智上以是非善惡判定事物(7)

          2.情感上沒有導入正軌(7)

          3.口是心非,假冒為善(13)

          4.注重外表儀文(14~17)

          5.為達目的,不擇手段(25~31)

 

【教會領袖的鑑戒──雅各的缺失】

    一、容讓女兒單讀出去與世俗為友(1)──沒有給一般信徒好的教導

    二、聽見女兒被污辱卻閉口不言(5)──信徒發生事故,竟然不敢說好說歹

    三、容讓兒子們擅出主意(13~17)──任令靈命幼稚的信徒,在教會中決定重大事務

    四、顧自己在世上的名聲和性命安危(30)──沒有顧到神的見證和眾人在神面前靈命的光景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創世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創世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