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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二章拾穗

 

【創二1「天地萬物都造齊了。」

         萬物the host)。在尼希米記九章6節,相同的希伯來字用來描寫眾星;在列王紀上二十二章19節,是指天使。這裏大概僅是指神所創造的萬物 ──《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二 1「天地萬物都造齊了。」】

{命題5}天地萬物何以能在六日之內就被創造完成了?

〔難題〕聖經說神在六日之內創造了這個世界(出廿 11)。但是現代科學宣稱這個創造費時百萬年。那個說法才是對的?

【解答】

基本上,可以從兩方面來調解這個困難:

()首先,有一些學者認為現代科學的論點是錯誤的。他們堅持宇宙的歷史只有數千年,而且神確實是以24小時為一天,六天(144小時)之內創造了所有。他們的論證是:

1)創造的日子,毎日都「有晚上,有早晨」(創 一,5,8,13,19,23,31),在聖經對這二十四小時為一日是很特殊的描述。

2)創造日子被標以次序(numbered(如第一日, 第二日……),這是聖經用在二十四小時為一日的唯一特徵。

3)出埃及記第廿章11節比較六日的創造與六日為一周共144小時的工作。

4)有一些科學證據確實證明地球只有幾千年的歷史。

5)如果創造世界須要百萬年的時間,生物無法從第三日(創一 11)被造出後到第四日(創一14)之間這段百萬年無光的時間中得以生存。

()其他一些聖經學者宣稱宇宙是有百萬年的古老歷史;他們認為這樣的闡釋與創世記第一、二章的字義瞭解並無矛盾衝突。他們認為:

(1)創世記開始的日子前可以有一段長時間的間隔(time lapse ;在創一 3之前);或是日子之間有間隔(time gap)。在聖經的經文到處都有間隔(gaps (如太一 18的族譜的記載有三代被遺漏;代上三 11-14也有遺漏記載)

    (2)希伯來文“日子”(yom)在創世記第一、二 章被解釋為一段時期(a period of time)比二十四小時長的時期。譬如:世記第二章4節將神六日創造看成「六日時期」(six day period of creation)

(3)有時聖經將“日”看成較長的時間:「一日如千年」(彼後三8 ;詩九十4)

(4)在創世記第一、二章的「日子」可能表示比 24小時長的時期:

(a)在第三日「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創一11-12)。這個生長的過程都需要幾個月或幾年的時間。

(b)在第六日,亞當被創造出來,他為動物起了名,要找配偶幫他;神使他沉睡,由他的肋骨創造出夏娃。這段經文看來像是所有的活動過程超過二十四小時。

(c)聖經說神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 (創二 2),而且祂從創造完後仍在安息(來四4)。 因此,第七日是已經有了數千年了。如果是如此,其他的日子也有幾千年之久。

    (5)出埃及記第廿章11節可能將創造的日子與一周工作(144小時)以單位作比較(unit-for-unit comparison);而非以分秒的比較。

結論:

創世記第一章所敘述的與科學沒有矛盾。只有在闡釋的意見上有爭論。不是現代科學所堅持的百萬年的世界宇宙歷史錯了,就是一些聖經詮釋者所堅持的144小時 的創造過程和基督降世之前的沒有間隔的幾千年歷史錯了。但這兩方面的闡釋其問題不是在於聖經的啟示;所不同的是兩方面對經文的解釋有所不同。──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1 安息日的分界】 將時間分為七日一組的習慣,至今在古代近東的其他文化中,仍然未找到相同的例證。雖然美索不達米亞某些月分中,有些通常是相隔七天(例如在某個月的七日和十四日等),被視為不吉利的日子;以色列的安息日卻不是在月中任何的日子慶祝,也和月球或自然界一切的循環都沒有關係。它只是每隔七天奉行一次。──《舊約背景註釋》

 

【創二1~3這三節本是續論第一章的事。――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神創造的大功完成,空虛混沌的世界現在有了秩序和規律,有光、有愛和生命,完美運作不息。在造物主的眼中個,祂所創造的這個世界十分美好(一31),一點不用增減。祂於是歇了(停止)創造的工作。

2節的“安息”一字在希伯來原文為“安息日”一字的來源。《出埃及記》二十11引用本章3節“神賜福給第七日”,但用“安息日”代替了“第七日”,把第七日當作了“安息日”。不過要到以色列民出埃及往西奈山的途中,才規定須在第七天守安息日(出十六2126)。等到西奈山頒佈律法之後,守安息日遂成為以民與神立約的一部分(出二十8;尼九1314)。

不過神所歇下的是祂創造之工,並未停止祂管理宇宙的工作。主耶穌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五17)。天父一直管治看顧這世界。――《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神定第七日為聖日:神完成了 的創造,在第七日安息,且定該日為聖日;後更吩咐以色列人每週都守安息日(出20:8)。 聖經後來著重安息日的屬靈意義,勸人摒棄背叛神的心思,讓神作主作王;這樣才會得到真正的安息(詩95:11; 4:11)。――《串珠聖經註釋》

         因著神滿有慈愛的創造,原本幽暗空虛的地球,現在變成充滿活力氣息的生命樂園。伊甸園裡的平安與喜樂是真喜樂與真平安,這一切也將臨到凡相信神創造天地萬物(從無到有),相信神之主權的所有人心中。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13 第七日安息】 按照埃及孟斐斯的創世記述,創世神祇蒲他(Ptah)在完成工作之後安息。同樣,美索不達米亞的神明也是在創造完人類後安息。然而美索不達米亞的安息,卻是因為人類受造,接替了神明已經厭倦了的工作。無論如何,安息的慾望總是創世記述中的動機之一。宇宙中混沌的勢力受遏止或消滅,使諸神得以安息、和平、寧謐,往往是古代創世記述的核心。同樣,人類喧嘩、擾攘,使諸神無法安息,是洪水的因由。總而言之,古代觀念認為安息是神明首要的目標之一。反觀在以色列的神學思想中,宇宙或人類擾攘不是神需要安息的理由。祂是尋求在居所中安息(尤參:詩一三二781314)。──《舊約背景註釋》

 

【創二2「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安息了。意思是神停止了祂的工作。這裏沒有疲倦的含義。希伯來文作sabbath,後來以色列人稱停止正常活動的日子為安息日(出一六29;二○10,11 ;申五15;耶一七21;摩八5)。──《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二2~3造物的工已經完畢: 關於神完成造物工作所用的時間,有六日說和七日說兩種見解。這種觀點上的差異,來自對“完畢”這一詞的時態的不同看法。但根據希伯來語法神的創造事工,在消極的意義上直到創造事工完畢的第6,而在積極的意義上持續到第7日神的祝福和成聖。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二3「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這就是安息日。安息日是什麼時候設立的呢?是神當創造人的時候設立的。有幾個理由如下:(一)本段與上文緊緊接連,也明記神既創造了亞當就設立安息日。(二)神垂律法以前,以色列人已經知道有安息日;因為出二十8節有話說:「當紀念安息日」(參出十六5注,23注)。當時以色列人或者將神所定的安息日忽略了,因為他們在埃及做奴許久,未必能守安息日。(三)在創世記上有證據顯明當時的人以七日為一周(七1410,八1012注,二十九2728,五十10;出十二15,十三67)。(四)有些注釋家以為四3節的「有一日」幾個字是指著一個節期或安息日,伯一67和二1節的「有一天」幾個字(在原文上有指件詞)或者也指著安息日。好些猶太注釋家以為二十六5節的「吩咐」,「命令」,「律例」,「法度」幾個名詞中也包括守安息日。(五)創世記上雖沒有記載有人守安息日,這並不證明沒有安息日。創世記最簡略的記載約有二千三百年的歷史,所以有許多比安息日更緊要的事也被省去;況且當時的人多以畜牧為生,所以須要記人守安息日的事甚少:故此創世記雖不提到安息日,卻不是說沒有人守這日。比如從雅各起到摩西止,聖經並沒有記有人受割禮,但我們知道以色列人都是受過割禮的(參十七910)。從以色列人入迦南起到施洗約翰出生的時候止(共一千五百年),除了兩次在警喻中提起以外(耶四4,九25),聖經連一次都沒有提到有人受割禮。照樣,從亞伯到挪亞(約一千五百年)聖經沒有提到有人獻祭。從摩西因去世到大衛去世的五百年間,聖經也沒有提到安息日。這些理由顯明聖經雖沒有提到割禮還有人受,雖沒有提到安息日也有人守;但他們沒有按西乃嚴緊的條例遵守是很顯然的。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可二27),表明神有眷顧人的心,使人歇息身體,給人敬拜事奉神的機會。以色列人因為不守安息日,被擄掠到巴比倫(耶十七2027,尼十三1718);他們從巴比倫回來以後就嚴嚴地謹守安息日,甚至在安息日連善事也不肯行。基督屢次指出他們的錯誤,他們卻不願意改善。使徒在第七日的頭一日聚會,因為主耶穌在那一日從死裡復活。他們守主日,雖然不按以色列人所傳下來嚴緊的條例,卻仍是按著神定安息日的原意,就是以那日為歇息身體,敬拜事奉神的日子。須注意,安息日與主日雖有些相似處(如歇息身體,敬拜服事神),但是絕對的不同。安息日是第七日,主日是七日的第一日。安息日是特為以色列人,主日是為基督徒。安息日是在律法之下的人所守的,主日是在恩典之下的人所守的。安息日是紀念神造萬物之工和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事,主日是紀念耶穌復活。守安息日的主要動機是畏懼,守主日的主要動機是敬愛。(參《聖跡注釋》卷四下丙附篇第二第二章四段)主日並不是從安息日改過來的,各是各的,安息日是安息日,主日是主日,聖經和教會起初的歷史上,沒有將這兩日混了,沒有稱主日為安息日或安息日為主日(參《聖跡注釋》卷四下丙附篇第二第二章九段首和第四項末)。「就安息了」——世人安息是因為疲倦,神安息是因為工成(賽四十28;出三十一17)。安息日——(一)設安息日的緣故:(1)是為神的榮耀而設的(出三十一1617);(2)是為世人的益處而設的(可二27)。(二)守安息日為常例:(1)是神親自給人立的(二3,參出十六23);(2)是神又為選民定的(出二十811,三十一1317);(3)是先知常命百姓守的(賽五十六26,五十八1319)。(三)守安息日的真理:(1)不按律法嚴緊的禮儀(民十五3236;出十六29,三十五23);(2)是照救主發明的實意(太十二181013,賽五十八13)。――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創二4「 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

     本書第一章提綱挈領記載了宇宙的創造,包括人類在內。第二章則詳細記述神怎樣造人,因此不是前章的重複。本章沒有再記神造光、分別諸水與設立天體。雖也提到植物和動物的創造,但十分簡單。――《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乃是: 這個詞的字面含義是“誕生”、“分娩”。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日子。這個短語並沒有說明創造周只是單一的一天;相反地,沒有定冠詞,這句話就是指神造天地的時候耶和華。直譯作YHWH(大概讀作耶威),那是神在舊約裏最重要的名字。這用語有雙重的意思:那活躍的自存者(因為這用語跟動詞存在相關;出三14);以及以色列的救贖者(出六6)。這名字在舊約裏出現了6,823次,尤其是與神的聖潔(利一一44,45)、恨惡罪(創六37)和仁慈地賜下救贖(賽五三1,5,6,10)有關。──《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二 4「創造天地的來源,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

{命題6 }為何第二章用耶和華神(Lord God)而第一章用神(God)來稱呼?

〔難題〕很多批評者(critics)堅稱第二章的作者與第一章的作者不同,因為第二章以不同的名稱來稱呼神。 然而,保守的學者,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學者過去幾個世紀以來都認為摩西是創世記的作者。事實上,舊約的前面五本書被稱為「摩西五經」(代下廿五4)或「摩西律法書」(Law of Moses(路廿四44)。新舊約的作者都如此認為。

【解答】

摩西確實是寫了舊約的前五本書(參見本書出埃及記廿四章4節評論)。二章以不同的名稱呼神並不能證明是不同的作者;這只是表示同一個作者有一個不同的目的(參考本書創世記二章19節評論)。 在第一章:神是一位創造者(creator);在第二章:神是與人交通。(communicator)(1)首先,人被看為與這位創造者的關係(因此,用神或elohim,這位全能者);(2)其次,神是看為與人立約者 (Covenant-maker)。因此用耶和華神(Lord God) 祂與人立約。以不同的名稱用於神的稱呼乃是因為神與人應對的光景有所不同(見創十五1 ;出六3)。──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二4耶和華神的名字有何意義?】

答:耶和華神的名字是最古時候的稱呼,在這裡第一次被提到(二4),中文國語和合本聖經有譯作「神」與「神」這兩種版本,這名字乃是神自稱之名,也是最能說出神之本質的名字。耶和華,意即神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耶和華是中文和合本的譯名,是唯一真神之聖名。呂振中譯本作「永恆主」,理化中文聖經譯本作「上主」,英雅各王欽定本用JohovahLord  (耶和華或主,A.D.1661年版),美國標準修訂本用Lord (主,RSV AD.1952年版),還有一些著作教材中譯為雅威Yahweh。這些譯法雖然各有不同,但都是指古時以色列人所崇拜獨一的真神,他們對於神的觀念,在古代的世界中是很獨特的,不可單憑理性解釋,要以信仰來肯定,加上神曾用大能的神跡,把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這些歷史的經驗作為憑證。在上古的時候,以色列人對神所用的稱呼是:神,主,至高者,權能者。到了摩西時代,以稱耶和華為最普遍;至被擄時期和被擄以後(主前七三四-五三六年),用萬軍之耶和華,萬軍之神,天上的神等名字。這些名字,是在每一時期的人,表示對於神的期望和認識而起的,以後就被沿用成為習慣了。至於耶和華一詞,原是神召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所啟示的(出六23,參57題)。原來在古希伯來文的舊約聖經,只有子音,而沒有母音。到了主後八世紀,有一群學者發明瞭母音,加在原先僅有的子音經卷上,如用阿多乃Adonai (我的主),加到神自稱的名字上,而成為Johovah (耶和華)一詞。此字雖然是耶和華,而其音則仍讀為阿多乃,因以色列人十分敬虔,它們不敢妄稱神之名而有所忌諱的緣故。稽考希伯來語所說的耶和華,乃自有永有的意義(出三14),這已經將神在萬有之先,及萬有之後都彰顯出來了(啟一4)。――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創二4~7神造有靈的亞當。――《串珠聖經註釋》

 

【創二4~25本段論第六日創造始祖的工。(一1至二3節論創造天地的工)。――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不少學者認為這裡只是重複創造的記載,但本段實是第3章的伏筆,提供始祖犯罪的背景。――《串珠聖經註釋》

         本文從另一個角度更加具體地記述了神對人的創造,並非有別於前面論及的創造事工(1:2-2:3)。本文描述了人墮落以前,樂園中的人類本來的狀態,讓我們看到人類最初的園子(4-14)、最初違背禁令(10-17)、最初的婚姻(18-25)等。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二5「 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因為耶和華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

         這句子也許是從第4節下開始的??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 野地還沒有草木??。這裏所指的植物是需要耕種的;直到有人來種植和照顧,它們才能長起來(雖然青草和樹木在第三天已經出現了;一11 ,12)。──《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5 植物的分類】 這裡只有最廣泛的分類。列出來的有草木和菜蔬,但沒有說明品種。但我們知道近東最常見的樹木包括了皂莢樹、香柏樹、松樹、無花果樹、橡樹、橄欖樹、棕樹、石榴樹、垂絲柳樹、柳樹。灌木則有夾竹桃和羅騰樹。用以耕作的主要穀類有小麥、大麥、紅豆。本節與第三日的不同,只是形容培育了或耕作的植物。本節不是描述第三日之前的情形,而是說當時還未有人開始耕作。──《舊約背景註釋》

 

【創5 環境的描述】 來自尼普爾(Nippur)的創世文獻這樣描述創世前的景況:水仍未從地中的洞口流出來,未有東西生長,也未有犁溝。──《舊約背景註釋》

 

【創二56 這些開頭的經節,是從本章的獨特角度來描寫一2所宣告的事,即,在神造大地時,原本不是我們現知的安舒之地(5節,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野生的植物(草木85)都未出現,更遑論可吃的作物了(菜蔬,如三18下;參5耕地一語)。甚至我們熟悉飄浮白雲、降下沛雨的天空,也尚不見蹤影,只有不斷上騰(6上;這動詞是過去進行式)的霧氣或(更可能指)洪水86,因此這兒所呈現的景象是充滿水的荒涼處所──滋潤watered6節)的意思很廣,可以指對地有益處,如第10節,也可以指泛濫汪洋的景況(參結三十二6,「漫過山頂」);──《丁道爾聖經註釋》

 

【創二6「但有霧氣從地上騰,滋潤遍地。」

         霧氣。也許由於水分的蒸發和凝結而造成,而這現像是由於日間和晚間有溫度的轉變。比較第一章7節的腳註。──《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6 給水系統】 第6節用來形容給水系統的字眼(和合本:「霧氣」)很難翻譯。這字只在約伯記三十六27再次出現。* 巴比倫詞彙中的類似字眼,來自早期的 * 蘇美文化對地下水道系統和原始地底河流的形容。描述 * 恩基和寧荷沙(Ninhursag)的蘇美神話,亦提到過同樣的給水系統。──《舊約背景註釋》

 

【創二7「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用地上的塵土造人」——人的肉體屬乎塵土(三1923,十八27,詩一百零三14),人死的時候也歸於塵士(三19;伯十9,三十四15;詩九十3,一百零四29,一百四十六4;傳三20,十二7;林前十五47)。「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這一句顯明人和各樣的動物大有分別。人的肉體雖然屬地,靈魂卻是屬天。「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人各具有三種要素:(一)體:(二)魂;(三)靈——(帖前五23)。人藉著體和較自己低下的物類有交接,藉著魂和與自己平等的世人有交接;藉著靈和比自己在上的神有交接。――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希伯來文“亞當”的原意為“紅土”,可譯作“人”,指人類。“造人”的“造”字,原文通常指陶匠用泥製作器皿。――《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用地上的塵土」人是由地上的物質,即地球的元素構成的,這已被科學所證實。人體死後的分解也證明了這一事實。構成人體的主要元素是氧、碳、氫、和氮。許多其他元素的含量較小。人類是“用地上的塵土”造成的,而且人死後“仍歸於地”的(傳十二7)。這是何等準確啊!

  「生氣」“氣”,neshamah。賜予生命的要素從眾生之源頭進入了亞當無生命的軀體。將生命的火花移到他身上的是神的“氣”。這個概念也在伯33:4節中出現,“全能者的氣[neshamah]使我得生”。賜予人類的“氣”就是他的生命,這就是生命本身(賽二22)。

「有靈的活人」當無生命的人體注入了這一神聖的“氣”(neshamah),人便成為了一個活的“靈”(nephesh)。Nephesh一詞具有許多的意思:1)氣(伯四十一21),(2)生命(王上十七21;撒下十八13等),(3)情感所在的心(創卅四3;歌一7等),(4)人(創十二5;卅六6;利四2等),(5)用於強調人稱代詞(詩三2;撒上十八1等)。

「吹」則非常溫暖、親切,有如臉頰相碰接吻那般的親密,代表這個動作不僅是製作,也是給與,即將自己的生命賜與,參約伯記三十二888;以及約翰福音二十22,耶穌以吹氣賜下聖靈,作為新造──教會──創生的氣息。因此,就在我們受造之初,「神愛……甚至賜下……」的模式已經昭然若揭了。──《丁道爾聖經註釋》

         「生氣」吹入人的鼻孔:表明神是人生命的源頭,有了神的生氣,人才可以開始生活。――《串珠聖經註釋》

         塵土造人: 表明人和土(或地)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林前15:47)。希伯來語“亞當”()和“adamah()是同音詞,這個詞的並列使用體現了人和地的結合。人成為生靈是藉著神的生命力進入人的身體而成。可以看出,希伯來人把人視為肉體和靈魂的結合體,有別於將人的肉體和靈魂分開的希臘人觀。只要神收回人的氣息,人就重新成為沒有生命的材料——塵土。這一切反映出人的生死在於神的主權(34:14,15;104:29,30)――《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人的身體是從細小的塵土形成的(人和土的希伯來文很相似;比較林前一五47),但人的生命卻是從神的呼氣而成。有靈的活人。直譯作活的靈魂。這短語也用來指動物(一21,24)。人與動物的分別在於人類是按神的形象來造的。──《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二7生氣與成了有靈的活人何意?】

答:1  生氣─—這二字在英文聖經中譯作Spirit(靈),但希伯來或希臘原文,其最初的意義,都是指「氣」或「風」的意思。神起初造人時,是將祂的生氣吹在亞當的鼻孔裡,使他才能有靈魂得生命。(創二7,伯卅二8,卅四4,結卅七5 14)。從此以後的生命氣息,就開始繁衍,綿延不絕、生生不息了。

2  成了有靈的活人─這一句話有譯為「成了一個有生命的活人」,又有譯作「成了活的魂」,但使人讀之難以領會。至於「靈魂」二字,在英文聖經中有譯為Soul(靈魂,Ps. 23:5,Matt. 1028),有譯成Life(生命Acts 20:10)。在中文聖經中,「靈」和「魂」有單字個別之用法,論及人有靈、魂、體。(帖前五23)。英文聖經亦有譯成:And May Your Spirit And Soul And Body Be...(1 Thess. 5.23),這三部分,乃為稱成其一個人生命之原素。靈是居於最高的地位、表現人的良心、直覺和交通,具有敬拜神的功能;魂是處於靈和體的中間,賦有人的思想、感情和意志,使人有作為,發表人的主意;體是包含肉身百體,對於世界一切事物發生觸覺的作用。神造人是如此完全,顯然是與其他動物大有分別的(參一三八題)。──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創7 以塵土造人】 用地上的塵土造人與古代近東神話的說法相似。《阿特拉哈西斯史詩》描繪人類是用被殺神祇的血混和黏土造成的。塵土在聖經中代表人身體死後變成的事物(創三19),同樣在 * 巴比倫人心目中,身體死後就歸回黏土狀態。神祇的血代表人類神性的本質,與神以生命氣息使亞當變為活人的概念相仿。在埃及人的想法中,混和黏土造成人類的是神祇的淚水。然而《梅里卡雷的教誨》亦有提到神祇在人類鼻孔中造成氣息。──《舊約背景註釋》

 

【創二8「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

       「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伊甸是地名(「伊甸」二字原文有平原的意思),樂園在伊甸境內。――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伊甸位置無可考證。有人從本節的“東方”二字推想其地可能在底格裡斯與幼發拉底二河的交匯處(參14節),在今伊拉克南部。“伊甸”與“樂園”同義,此字希伯來文的意思為“喜悅”或“極樂”。――《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在東方的伊甸……一個園子這一詞表明,伊甸是一個地區,不是一個象徵,雖然同一希伯來字形,'e{d[en 可以意為「歡愉」。這個名字似乎與蘇美字 edin(na)(平原,無樹大平原)有關,而且1014節用了一些篇幅,描寫它是一個真實的地點,不是寓言或是神話的境界89園子(七十士譯本作 paradeisos ,「草本之地」,英語 Paradise (樂園)出於此)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這一片地區究竟座落何處,請見以下1014節的註釋。──《丁道爾聖經註釋》

         東方的伊甸。顯然位於米所波大米(今天的伊拉克),因為附近四條河流的其中兩條,著名的底格裡斯河以及幼發拉底河(14節)。伊甸的意思是愉快、快樂 ──《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二 8「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

{命題7}伊甸園為真實的一個地方或只是神話虛構?

〔難題〕聖經宣稱神在伊甸園東方設置了一個花園。但是並沒有考古的證據顯示有一個這樣的地方存在過。 這是個虛構的神話嗎?

【解答】

1)首先,我們並不期待有考古學的證據存在到今,因為沒有證據顯示亞當和夏娃曾經製造過陶器或建造任何耐久的建築物;(2)其次,伊甸在地理學上是有證據的,因為聖經提到的兩條河——底格裡斯河 (Tigris ;希底結Hiddekel)和幼發拉底河(the Euphrates) (創二 14)至今仍在。而且,聖經提到它們位在亞述(創二 14),即今天的伊拉克。最後,即使伊甸樂園所留下來的遺跡證據也可能由於大洪水後全都毀滅了(創六九章)──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8 「伊甸園」】 「伊甸」一字是指水源充足的地方,表示園子茂盛。譯作「園子」的字眼通常不是指小規模的菜圃,而是種植了樹木的果園或園林。──《舊約背景註釋》

 

【創814 伊甸的位置】 由於此地在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和合本分別作「希底結河」和「伯拉大河」)附近,又接近 * 蘇美傳說中名叫 * 迪珥蒙(Dilmun)的一個神話性之烏托邦,大部分學者的考證都認為伊甸是在今日波斯灣北部或以北的地方。* 迪珥蒙則有人考證為今日的巴林島。以「在東方」泛指美索不達米亞的區域,是原始記載中十分常見的做法。上述一點加上河水的流向(比遜河和基訓河的位置不能確定),使部分學者將眼光轉移到今日亞美尼亞地區,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之發源地一帶。然而這個園子水源充足到人類可以不用工作或極少做工,植物不用耕作便自生自長的描述,比較符合波斯灣北岸的沼澤地帶,甚至有可能是如今已在海底的地區。──《舊約背景註釋》

 

【創二815伊甸園在那裡?】

答:伊甸Eden─—乃有快樂、平原之意思。樂園在伊甸境內,伊甸園Garden of Eden實有此地。其位置系於四大河流發源之處。即沿著伯拉大河(即幼發拉底河),與西底結河(即底格裡斯河),和比遜、基訓二河流的地方。惟此二河舊道位置迄無確定。至於伯拉大河與西底結河,已為吾人所明鑒,乃發源于亞洲西部高加索境內,而注入於波西灣(創二1014)。有人認為在此二河上游的亞美尼亞Armenia高原,是伊甸園的遺址。據傳說,巴比倫平原古時,就叫伊丁Edin,是伊甸園的遺址,為一般人所相信而接受的。先知們曾引用這園子來比喻神的美好豐富恩典(賽五一3,結廿八13,卅一9,卅六35)。在新約聖經中所說的樂園Paradise,乃指天堂Heaven,非指此園。(路廿三43,林後十二4,啟二7,請參拙著真道查經問答彙編第一一五題)。──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創8~17神為亞當設立伊甸園,讓他可以居住。――《串珠聖經註釋》

         伊甸園: <緒論,伊甸園>――《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二9「 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

     13章共有七處提到樹木,都是指一般會結果子的樹(一1112,29;三23等),但有兩棵樹特別重要,就是“分別善惡樹”和“生命樹”。1.分別善惡樹生長在“園子當中”(二9;三3)。亞當,夏娃被造之時,已賦予分辨與審察的能力(二1617;三6),不用等到吃了樹上的果子才有。因此我們可以看出,神所看重的是人對這禁制的態度,而非樹本身,而是人對神的背叛。2.生命樹也在“園子當中”,聖經對這棵樹沒有作其他解釋。3.22記有亞當被趕出伊甸園,免得“他伸手又摘樹上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說明這棵樹十分重要,是賜生命的樹,吃了它的果子可以延長壽命。亞當和夏娃本來可以吃這樹上的果子,顯明神造人的本意是要人長活。現在,若讓人再吃,活在罪中,不生不死,十分淒慘。不過,今天因著另外一棵“樹木”,也就是耶穌在上面犧牲的那個木十字架(彼前二24),人類可以得到永遠的“生命”(啟二7注)。――《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又有生命樹」這幾個字出現的順序好像是後添的,這在現代的語言中似乎罕見。一些持批判觀點的學者據此聲稱第9節的後半節是後加的,與原文不符。但這種語序,雖然在外語中罕見,在希伯來文中卻是十分常見的。我們沒有理由懷疑我們所擁有之經文的純潔性。例如,創十二17節原文的語序是,“耶和華降與法老大災,還有他的全家”。其他的例子還有創廿八14;民十三23;申七14,但這種句型在英文譯本中已無法識別出來了。

這裡繪出許多樹木的畫面,有關此點請看以上本段(817節)的序言部分。第9節下的問題為,這裏是兩棵樹還是一棵?是寓言還是真實的樹?此處所用的字可以指一棵樹,譯為:「即是分別善惡的樹」,有人主張應該如此。

樹可以作寓言用,指獲得生命或不應得的知識(如箴三18的智慧,或猶8中不受約束的好奇心),參見以下對分別善惡的討論。不過,此處視之為真實的樹更可取,雖然表面看來似乎太天真。這樣的解釋並不認為這兩棵樹有神秘的力量(因為舊約不容許任何莫名的力量,惟獨神能施展其作為),而是認為它們富宗教意義(從這詞的廣義而言),意即,它們是屬靈事務的物質表達媒介。──《丁道爾聖經註釋》

         生命樹??分別善惡的樹是神賦予特別意思的、實際存在的兩棵樹。──《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9 生命樹】 其他經文形容生命樹能夠延長人的壽命(箴三1618),有時更被視為有回復青春的效力。古代近東好幾種植物據說都有此功效。在《* 吉加墨斯史詩》中,有一種稱為「老人變年輕」的植物,生長在宇宙河流的河床。樹木在古代近東的藝術和圓筒印章中,占很重要的地位。學者經常都將這些樹木解作是生命樹的代表,但在未有更多文學的支持以前,這仍是未能確定的詮釋。──《舊約背景註釋》

 

【創二9 16 17神何以要設立分別善惡樹?】

答:1  神在伊甸園中設立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這是神藉以試驗始祖亞當是否樂遵神命,分別為聖。吃生命樹上的果子,順服神而得生命,或是拒絕神受魔鬼的誘惑,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任憑己意而行罪惡之道(羅一24 26,賽六五2)。這裡清楚表明神對人的態度,是給人完全自由意志自主之權。讓人明白何以為是,何以為非,可作一個自己的選擇時機。人經過神的試驗以後,才能知道自己是相信聽從神,甘心樂意順服神的旨意行,或是悖逆遠離神,而走向敗壞死亡之路。

2  神對亞當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這是神與始祖立了一道堅定地死約。如此禁令非常嚴重,但人既有自由意志自主之權,對於神所立的約,自然也有遵守與違背之意願。神造人非同死的機械,乃是活的生命,其實貴之價值,就是在此。惜因亞當夫婦情願犯罪墮落,將身的話置諸腦後,去聽信魔鬼的誘惑,吃了禁果,因此死就臨到人的身上了。(創二16 17,三47 13 19)。這個死字,在聖經中確有三種之涵意。

靈性的死─—就是靈魂與神隔絕。始祖違背神命之後,按肉體說還是照常活著,按靈性說,卻是當日與神隔絕而死了。(弗二12,賽五九2,提前五6,啟三1)。

‚肉體的死─—就是肉體與靈魂分離。始祖犯罪以後,不能吃生命樹上的果子,終於衰敗老化,不過幾百年就死了。(創三19,五5,卅五18,雅二26)。

ƒ永遠的死─—就是肉體與靈魂永遠離開神,被丟在地獄裡,這就是所謂第二次的死永遠的滅亡了。(啟二11,廿14 15,廿一8,太十28)。──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創二10「有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從那裡分為四道:」

【創二10~13有四條河流灌,伊甸園肥沃富蔗。第一條河比遜(意為“噴出”)和第二條河基訓(意為“飛濺”),所在都難考證,若依此處描述,可能為波斯灣附近下米所波大米區的河流。13節的古實應在底格裡斯河東邊,不是非洲衣索比亞的那個古實。――《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創二1014,是很好的象徵說法,可以形容從聖地流出的活力(參詩三十六89;結四十七112;啟二十二12),此處則指真實的河流,四道10節,four heads)中的兩道,為著名的底格裡斯河(Hiddekel,參但十4)與幼發拉底河(14節)。既然這兩條河列出的順序是由東向西,言下之意,那未知的比遜11節)和基訓13節)似乎就更靠東邊了,這與古實之名相當符合(13節),此地為底格裡斯河以東的加瑟區(Kassite),不是遙遠的伊索匹亞AV),那是另一個古實。哈腓拉11節,沙地?)在創世記十7與古實相連,而古實與巴比倫相連(十810),加瑟人有一時期入侵此地94。因此,這個地區可能指相當小的一帶,在波斯灣以上,底格裡斯河與幼發拉底河等河流注入該灣。──《丁道爾聖經註釋》

         對於生活在沙漠地帶的中東人及一切生物,“水”是生存的必備條件。伊甸園有一條河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從那裡分為四道。在聖經中,“四”指“四方”,即“全世界”<啟 緒論,聖經中數字的象徵意義>――《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二10~14能否在地圖上找出伊甸園?】

     若要定伊甸園的位置,創世記二10-14可提供一些線索。然而,先決條件是現今的地質條件已與當時的不同。因此,我們只能推測伊甸園位於底格裡斯河(希底結)及幼發拉底河(伯拉河)源頭的亞美尼亞高地之處(即現今土耳其的東邊)。

    由伊甸園流出的大量河水,分流成底格裡斯河及幼發拉底河。此外,還有兩條大河(比遜河:沿阿拉伯南岸流至哈腓拉;基訓河;流至古實,但這處所指的古實,可能是亞洲某地區,而不是非洲的古實[埃塞俄比亞])。

    這顯出伊甸園位於一個高原或山區(在夏季,伊甸園也會清涼舒適),有豐富的水源供給經文所述的四條大河。比遜河所繞過的哈腓拉,有大量金及香料,還有藏量頗豐的寶石——這些珍貴的東西,在阿拉伯南岸及西南岸有大量出產。至於古實是什麼地方,聖經沒有提供任何線索,有些學者將古實與蘇默的基士扯上關係,又或與加瑟有關(加瑟被認為是發源於劄格洛斯[Zagros]山脈)。

    至於比遜河及基訓河在後來完全消失了,對於這方面的最有力解釋是由大陸飄移(continental drift,譯按:一種地質學說,謂構成地殼的幾塊大陸[包括露出水面及海底的],以極緩慢速度移動。其互相推撞之處起摺曲而形式山脈;其背道而馳之處則形成海溝及地面的陸地分離)引起的造山運動(因為在史前時代,阿拉伯半島本來與索馬裡及埃塞俄比亞海岸接壤),在大洪水以前隆起的山脈中斷了比遜及基訓兩大河系。與此同時的是以東的西珥山脈被抬升,使約但河不能像原來一樣的流出亞喀巴灣。──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創二11「第一道名叫比遜,就是環繞哈腓拉全地的。在那裡有金子,」

         準確的位置不能確定。──《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11 比遜河】 靠著沙烏地阿拉伯沙地型態的分析和衛星攝影的幫助,發現了一條古河床。這河發源於麥地那附近的希賈茲山脈(Hijaz Mountains),往東北貫穿沙烏地阿拉伯,在位於科威特之底格里斯、幼發拉底二河河口附近流入波斯灣。它很可能就是比遜河。──《舊約背景註釋》

 

【創11 哈腓拉】 可能由於和金子有關,聖經好幾處地方都提及過哈腓拉(創十7,二十五18;撒上十五7;代上一9)。學者最常考證它位於沙烏地阿拉伯西部,麥地那附近,紅海海邊的地區。該處確然出產黃金、香膠(bdellium,和合本:「珍珠」)、紅瑪瑙。創世記十7說哈腓拉和阿斐(或作「俄斐」)是弟兄,俄斐也是盛產金子的地區。──《舊約背景註釋》

 

【創二1113「比遜……基訓」——這二河的舊道現在無法可尋。有人說比遜河向北流入黑海,基訓河向東流入裡海。這樣,伊甸就在亞米尼亞地。但這話未必十分可靠,因為按10節有一條河分為四道,況且洪水氾濫的時候地面多有改變(七21注),故此伊甸的地位不能確定在何處。――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創二12「並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在那裡又有珍珠和紅瑪瑙。」

         珍珠。一種珍貴的樹膠。紅瑪瑙。一種不透明的瑪瑙。──《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二13「第二道河名叫基訓,就是環繞古實全地的。」

【創二14「第三道河名叫希底結,流在亞述的東邊,第四道河就是伯拉河。」

       「希底結」——就是現在的底格裡斯河。「伯拉河」——這河至今還在,以色列人以伯拉河為天下最大的河(出二十三31;王上四2124;詩七十二8,八十11;賽八7;亞九10――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希底結為今底格裡斯河。伯拉河為今幼發拉底河。後者源遠流長,在舊約中通稱“大河”。――《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希底結」、「伯拉」二河:指米所波大米區的雙子河,今稱「底格裡斯河」和「幼拉底河」。――《串珠聖經註釋》

 

【創二15「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修理看守」——就是在伊甸園,人未犯罪以前也不能空閒無事,總要做工(一28;帖後三10)。――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修理看守: 勞動是人類的基本活動。三位一體神也是通過“事工”創造了天地、人類。因此,對於照著神的形象被造的人,勞動也是理所當然的。而且,只有與神同工的時候,才能發現樂園真正的意義,並從中體會真正的喜樂和幸福。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修理等同栽培。──《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二15~20神吩咐亞當做四件事:(1修理或灌溉這園子;(2看守它,即保持它的聖潔;(3園中的果子,除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外——這禁令顯然也包括生命樹的果子;(4)給動物起名。──《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二16「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

【創二16~17「耶和華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生命樹上的果子始祖應當吃(表明依賴神),分別善惡的果子不可吃(表明聽從神),一切其他樹上的果子都可隨意吃(表明自由自主)。神必須試驗亞當才能顯明他肯不肯順服。人既有知識,理想,並自主之權,自然也有犯罪與不犯罪之權。人若無自主之權,就與機器沒有什麼分別。神所吩咐的並不難守,可惜人情願聽信魔鬼,甘心棄絕神。「死」——這「死」字在聖書中有三個意思:(一)靈性死(就是靈性與神隔絕的意思;弗二1;提前五6;啟三1;路十五24)。亞當夏娃違背神的命令以後,按肉體說還活了幾百年(五5),按靈性說卻是當日與神隔絕,隨即死了(三2324注)。(二)肉體死(就是靈魂與肉體分離的意思;傳十二7)。亞當夏娃因為犯了罪,不能吃生命樹上的果子,於是漸漸衰弱,過幾百年就死了(五5)。(三)永遠死(就是身體靈魂永遠離開神,被丟在地獄裡,這就是第二次的死亡;啟二11,二十14)。――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神命令亞當不可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 沒有解釋立此禁令的原因,只要求亞當毫無條件的順從。這不是試驗亞當的選擇能力,乃要看他是否順服神的命令。――《串珠聖經註釋》

 

【創二17「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參二9注。――《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創二 17「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命題8}為何亞當吃了善惡樹上的果,他並沒有如神說的他那日必是死?

〔難題〕神對亞當說:『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亞當犯罪後竟沒有死,而且活了 930年(創五5)。

【解答】

「日子」(yom)不是永遠表示二十四小時為一日。因為「主看一日如千年」(詩九十4 ;彼後三8)。由這個意義上看,亞當確實在一 “日”(千年)之內死了。而且,亞當在他犯罪那瞬刻間就肉體上而言,他開始走入死亡(羅五12),同時他在犯罪的那刻他的靈也死了(弗二 1)。所以,亞當他的肉體和靈都死了,這也應驗神在創世記第二章17節所宣告的。──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二17在舊的中的以色列人豈不是藉著順服神而得救嗎?他們是否不用憑信心來盼望那要來的救贖主?有那些經文顯示對救贖主來臨的信心是他們得救所必須的?】

     從創世記至啟示錄,聖經都顯出沒有人能憑著自己的好行為而得救贖,要得救就必須相信神的應許。只有在伊甸園內,救贖是基於順服神,而神警告始祖說,若違背他的命令便會死:「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據創世記三章的記載,這項命令被亞當與夏娃破壞了,他們受撒但試探及欺騙。於是,神判定他們的罪:「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三19)。由這時開始,沒有人能藉順服而得救——除卻那被贖的族類,他們因著對基督買贖的信心而得救,而基督因順服神而作出的事,便支付了他們得救贖的代價。

    舊約與新約無疑都強調順服,在出埃及記十九5,神應許以色列人:「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然而,這個應許絕不是說除了信心以外,還有另一條路可到達天堂。與此相反,這應許是向一班已為自己的罪悔改的人發出,他們早已信從了神。順服是信心的明證,或是信心所結的果子。不是蘋果使長出它的樹成為蘋果樹,而是蘋果樹使它的果子成為蘋果。耶穌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七16)換句話說,葡萄只能從葡萄樹上長出,荊棘長不出葡萄,無花果也只能在無花果樹上生長,而不是由蒺藜生長出來的。因此,順服是信心所產生的必然及自然產生的後果,但聖經從沒有指出順服可以代替信心。

    要在此一提的是,亞當及夏娃在初時已教導兒子,必須為自己所犯的罪向神獻祭。因此,亞伯在自己的壇上,向神獻上帶血的祭物而被接納——亞伯這個信心的行動,預表了以後在各各他獻上的贖罪祭。希伯來書十一4清楚指出亞伯獻祭的含義:「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他雖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創世記十五6記載,亞伯拉罕信神,神便算他為義。羅馬書四13告訴我們:「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法律,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出埃及記十九5的應許,是對摩西那世代的人而發的,他們不會不懂得救贖只可憑信心這個原則。第二十章記載十誡的經文,首次帶出了有關獻祭崇拜的幾項指示:「你要為我築土壇,在上面以牛羊獻為燔祭,和平安祭。」(出二十24)每項獻祭所蘊含的原則是:本來是無辜的動物犧牲了,代替那有罪的信徒贖命。人能夠被神赦罪的唯一方法,就是悔改及相信,而不是順服。

希伯來書十4指著舊約的赦罪方法而宣告說:「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在此之前,九11-12記載著:「但現在基督已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 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那麼,這帶血的贖罪祭的利益如何帶給罪人呢?無論在十字架之前或以後,罪人也只能憑著信心而獲益,並不是靠順服或善功。聖經宣稱:「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是那一種信心呢?難道是虛假的信心,背叛神已經顯明了的旨意,又被罪及自我捆綁嗎?當然不是了!只有藉著又真又活的信心,人才得救贖。這種又真又活的信心,必須出自完全尊基督為主,並結出屬神生命的果子——真正順服的生命,其基礎在於將身、心、靈完全獻上(羅十二1)。

從這個觀點,我們明白舊約先知發自至誠的要求人順服:「你們若甘心聽從,必吃地上的美物。若不聽從,反倒悖逆,必被刀劍吞滅。」(賽一1920)耶穌提出的要求也與此相似:「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阿,主阿,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六46)使徒也持相同意見:「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欲……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六11121718──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創二17當亞當吃了神禁止他吃的果後,他真是死了嗎?】

     在創世記二17,神警告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稍後,撒但的蛇于三章四節遊說夏娃說:「你們不一定死。」亞當與夏娃屈服在試探之下,吃了神不允許他們吃的果子時,他們肯定沒有在這重要的日子裡死亡。然而,他們要面對神的實難而生活下去(三8-19)。撒但對嗎?難道神沒有實踐他自己的應許?肯定不是!這對犯了罪的夫婦所遭受的是靈的死亡:而肉身死亡要待幾個世紀後才來臨(創五5)。

    聖經識別出有三種死亡。第一是「肉身」的死亡,這包括了靈魂與身體分開。與靈魂分開後,身體便會起化學作用,「歸於塵土」(塵土是組成身體的元素)。較人類低等的生物死後,它們的靈魂顯然不會再存在了。(比較傳三21:「誰知道人的靈[breath」是往」升,獸的魂[breath]是下入地呢。」此節經文的靈與魂[breath,原文是ruah],意指人類或較人類次等的動物,其非物質部份的換喻語。)在亞當與夏娃不順服的日子,他們已被判以肉身死亡,但因著神的恩典,這個刑罰延期執行。在舊約裡,神的子民深知肉身的死亡不會使居住肉身裡的「人」被消滅。在亞伯拉罕死後,創世記二十五8記載他「歸到他列祖(和合本小字有[原文作本民])那裡」,這經文暗指亞伯拉罕死亡後,仍與比他早逝的先祖有著自覺的個人關係。約伯記十九25-26引述族長的受苦:「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直譯是『剝去』)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直譯是『從肉體』)得見神。」(比較撒下十一23;詩四十九15,七十三24,八十四7;賽二十五8,二十六19;何十三14。)我們早已從但以理書十二2得知,已死去的人是「睡」在塵埃中,而他們會從其中蘇醒。

在新約聖經中,基督自己亦指出善人及惡人都會復活:「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829)這段經文的含意是,所有死了的人的身體狀況,都像睡著了或暫時沒有了生氣。在新約聖經,最低限度有保羅的書信用睡著來描述信徒的死亡(林前十一30,十五51;帖前四14,五10)。然而在信徒死後,他們的靈與魂便立刻與基督同在(腓一23),至於那些在基督復活之前便死去的人,要在基督稱為「亞伯拉罕的懷裡」(路十六22)的那一部份的陰間裡等待。

聖經提及的第二種死亡是「靈」的死。始祖犯罪後,立刻臨到他們的,便是這種死亡。當傍晚天氣轉涼,神尋找亞當與夏娃,要與他們在一起時,他們卻躲起來不見神;雖然不成功,但由此可見,他們已與神隔絕了(創三8)。亞當與夏娃犯罪,以畏懼的態度來面對神(三10)。他們被逐出伊甸園(他們原本在伊甸園內,享受著與神同在的親密而摯誠的關係),要終身勞碌痛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而女人也要不斷忍受生產的苦楚。人的身體最終要死亡,並歸入他所藉以造成的塵土裡。由上述咒詛,顯見人的始祖與神隔絕(三16-92324)。由那時開始,亞當與夏娃便落入靈的死亡的情況裡,因為他們毀壞了與神所立的約,便與那活著的神分離了。正如以弗所書二1-3所表達的,他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依循著撒但的路徑而行,像那不順服與可怒之子一樣,順服現今的邪惡世代,充滿了肉體與頭腦的私欲。

    亞當與夏娃不只在神面前成為罪人,落入不義的境況裡,還將墮落的sarx(「屬肉體的」)帶入人類生命裡,使人的性情被沾汙;這種性情根本就與神為敵,抗拒他(羅八5-8)。因此,體貼(phronema)肉體(sarx)的是死亡(6節),這樣的人不能使神喜悅(8節)。他們與神的生命隔絕,絕不可能贏得神的恩惠與獎賞。當他們一旦開始過屬地的生命時,便喪亡了(詩五十一5),因為他們生為「可怒之子」(弗二3)。

    亞當與夏娃首次犯罪時,他們的境況便一如上文所述。他們立刻落在靈的死亡的情況裡,縱使他們盡最大力量來過較好的生活,也沒有復原的希望。然而,聖經繼續記載神原諒他們,並為他們作補救的恩典。神應許這對犯罪的夫婦(創三15),夏娃的一個後裔,在某一天會以個人受苦作為代價,來踏碎蛇的頭(帶出了他在十字架的死亡)。

    神沒有立刻將肉身死亡這個懲罰加在亞當與夏娃身上;反之,在他們被逐出伊甸園時,神給予他們一套生活的指引。由此可知,縱然亞當與夏娃破壞了神的約,不能再享受與神同在的樂趣,但神因著他某些充滿恩典的目的,而延遲施行懲罰。神還用動物的毛皮來遮蓋他們裸露的身體,保護他們免受外面嚴寒的襲擊。不過,替他們預備毛皮保暖,神就必須殺一些動物。可能在這個情況下,神把在壇上帶血的祭教導他們,使他們預先掌握十字架上的贖價——「女人的後裔」彌賽亞,終有一天會在各各他山上獻上贖罪的死亡。當他們以悔改及信心(由聖靈賜予)回應神時,他們便從死亡的境況中被拯救出來,而進入恩典當中。這項信心由他們的兒子亞伯的獻祭行動演繹出來;亞伯在拜祭神時,將頭一胎的動物獻在壇上作為血祭。血祭預設了「代替」這項概念,是無辜的死亡,代替那有罪的。

聖經提及的第三種死亡是「永遠」死亡,這是最終、完全而不能挽回的,與生命及喜樂的唯一真正源頭——神——永遠隔絕。啟示錄二十14指這種死亡為「第二次死亡」,精神與靈魂都被折磨陷入極度痛苦中,而地獄痛苦的煙會永遠上升(啟十四11)。聖經指出,「撒但」、「獸」(或在末日自奉為神明的世界獨裁者),和他的宗教合作者——「假先知」,最後都會陷於上述痛苦的境況中(啟二十10)。他們會被神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在那地方,只有「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示錄二十一8指出,那些不肯悔改而不被神赦免的罪人(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都同樣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這就是第二次的死亡。因此,那些惡貫滿盈,陷於靈的死亡的人,在他們經歷過肉身死亡後,也會被「扔在硫磺的火湖」。「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8)。「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創二18「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那人獨居不好。」——人因盡五倫上所當盡的本分,才能擴張自己的品性,發揮自己的才能,培植自己的德行。――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神造男造女,設立婚姻(一2728;二1825)。――《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配偶幫助他: 指合適的助手或配偶,暗示妻子對丈夫的作用(林前11:9)。這句話不應成為男性優越的根據,因為這句話所指的是作用,而非人格<提前 緒論,教會中女性的地位和作用>――《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一個配偶幫助他。更可理解為一個適合他的助手;是他的另一半(比較林前一一9)。──《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二18~19本節並沒有照創造的順序排列,只是女人被造事件的引言。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二1825本章最後八節是神造女人的記錄。人需要伴侶,不能孤獨。亞當看完了一切活物,一一給它們取了名字,卻找不到可以配合他、幫助他的(20節)。神給他造了女人,是與他同樣有靈性的人,成為他的配偶、長相廝守的伴侶、終生的合作者,建基在愛與無私的給予上。亞當稱她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叫她做“女人”。

從聖經此處記載,可以看見:1.男人先于女人,就象父母先于子女,這種次序是神所定(林前十一89;弗五2225;彼前三1,7)。2.“夫妻”站在同等地位上共同生活,同甘共苦,彼此相悅(2324節)。3.夫妻為神所配合(22節;可十9),是永久的盟約(24節;可十78)。4.夫妻間應完全互敬互信,無猜無忌,生活在完美的愛裡(25節)。――《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女人的受造,新約對於兩性的教導,大部分取材自本章這最高潮的一段;這段也與一2728相互呼應,而更加生動,或可說更加戲劇化。為動物命名的一幕,刻劃出人為他所見到的一切之首,間接也透露出他是需要社交的生物,受造為有交誼,不是為掌權勢;除非他去愛,向一位與他平等的人付出自己(24節),否則他便不算真正活過。於是女人出現了,完全是為了作他的伴侶與配偶;最初並沒有提到她要生育。她的價值惟在於她本身。──《丁道爾聖經註釋》

         神為亞當造配偶,使夫婦可以互相配搭。――《串珠聖經註釋》

 

【創二19「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

       「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一2425)。「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這一節有個意思:(一)亞當初被造成未曾犯罪時能與神同工,並不是愚拙人,乃是有智慧的;(二)當時人與獸彼此沒有懼怕,神已經把管理萬物之權交給亞當(一28)。――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為事物起名表示擁有主權(王下二十三34)。神要亞當為動物起名,說明授人管理之權。比較一510,神給光、暗、空氣、水等取名,因祂是萬物的主宰。――《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亞當給動物命名的行為:①宣告自己的優越性及宗主權;②表明亞當對各種動物有正確的認識。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二 19「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

{命題9}為何創世記第一章的創造次序與第二章不同?

〔難題〕第一章記載動物的創造在人的創造之先,但是第二章19節的次序好像反過來:「神用土所造的野地各樣走獸……都帶到亞當面前來,看他叫牠們什麼」意指亞當比牠們早先被創造出來。

【解答】

第一章提供創造的次序(order of events)。第二章記載創造的內容(content)。第二章的敘述與第一章並不衝突,因為第二章並未說到何時神創造了動物。第二章僅僅說:神將動物(祂先前已經創造的)帶到亞當面前,讓他命名。第二章所關注的是動物的命名, 而不是牠們的創造。第一章提供我們創造的槪要(outline of events),第二章告訴我們創造的細節 (details)。總合起來,這兩章提供我們一個和諧整體的創造事實的寫照。這兩章的差別槪略可以如此表示:

創世記第一章

創世記第二章

按時間次序記載

Chronological order

局部的議題

(Topical order

槪要(outline)

細節(details)

動物的創造

(creating animals)

動物的命名

(Naming animals)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二20「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

       「野地走獸」——起初一切的走獸都順服亞當;自從亞當犯罪以後,走獸的性情才變惡了。到主耶穌二次降臨的時候,走獸的性情還要再變為善(賽十一69;羅八1921)。「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注意。――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起名。參看第一章10節的腳註。──《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二21「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一條肋骨」——神從男人造女人(林前十一89),不是用頭骨(如以女人為主),也不是用腳骨(如以女人為賤),乃是用肋骨(以女人為平等)。從男人的臂下(當受男人的保護),挨著他的心(當蒙男人所親愛)(弗五2233)。

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羅五14)。主耶穌與亞當相反的有五:(一)是末後的(林前十五45);(二)是出於天(林前十五47);(三)使眾人復活(林前十五22);(四)使人稱義(羅五17);(五)至死順從(羅五19)。――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沉睡」:指感覺器官暫時停止發揮功能;故沈睡和見異象常連在一起(創15:12; 4:13; 33:15; 29:10且提到「沈睡的靈」)。――《串珠聖經註釋》

         神使他沉睡: 亞當的沉睡不是因疲倦導致的自然睡眠,而是來自神的超然睡眠或是使人看到幻像的沉睡(4:13)――《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二21~22肋骨。雖然這字的希伯來文在其它經文解作,但這裏的意思是肋骨(毫無疑問也包括肋骨周圍的肉,比較23節)。新約理解這段歷史為一件真實事件。──《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2122 肋骨】 用亞當的肋骨來創造夏娃,在 * 蘇美語言中或可找到一點亮光。肋骨在蘇美語中是「提」(ti),值得留意的,是「提」也是生命的意思,和夏娃一名的語意一樣(三20)。又有人認為埃及語 imw 一字與此亦有關聯,這字可以解作黏土(人是以此被造),又可解作肋骨。──《舊約背景註釋》

 

【創二22「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

     夏娃像亞當,也是神照著自己的屬性(形像)造的(一27)。神用亞當的肋骨造女人,在夫婦關係上,妻子是丈夫的一部分,相輔相依。――《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肋骨」:此詞可指胸前的肉或骨,是最接近心臟的部位;表明丈夫和妻子平等的地位,以及親密的程度。丈夫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真正結合,開始共同的新生活。此外,二人既成一體,便不會分開;強調婚姻的永久性。亞當夏娃當時親密相愛,故不以赤身露體為恥(25)。――《串珠聖經註釋》

 

【創二23「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 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後來這句話就作了成語(二十九14,三十七27;士九2;撒下五1,十九1213;代上十一1――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 亞當之歌,用重複手法表現了男人對配偶的極大的喜悅。尤其在希伯來原文中,三次重複了“這是”一詞的指示代名詞“zoth”表明亞當在喜樂的同時,也馬上認識到女人是用自己的骨和肉創造的事實,這在他給新的被造物命名時也能表現出來,希伯來語的“女人”一詞是由“男人”一詞衍生而來的。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女人。希伯來文是ishshah,跟i s h(男人)相似,反映女人是從男人而來這個事實(不過這字可能源於一個解作柔軟的字根)。──《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二24「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這一節發明婚姻的理。「成為一體。」——(可十69;林前六16;弗五31)。本節禁止人有多妻,或休妻(太十九46)。――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神設立家庭制度。家庭是神為人類最早創設的社會單位;夫婦是家庭的基本成員。完美家庭只容許一夫一妻(比較四19)。設立家庭的目的有二:1.夫婦終身為伴(參二18注);2.種族的延續與育養(一28)。新約婚姻觀以此為基礎:1.婚姻為男女的合法結合(林前七2,28;提前五14);2.信徒應以信仰相同者為結婚物件(林後六1418;林前七39);3.婚姻關係不應解除(太十九6;羅七23);4.婚姻關係神聖,應受尊重(來十三4)。――《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結婚的三大原則是:①從父母身邊完全獨立出來;②兩個同等品格的人完全的結合;③兩個身體完全的合而為一。這種愛和順服的原則,預示將來基督和教會完全的合一(5:31,32)――《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這節強調兩個個體在婚姻中完全的同證。這段經文告訴我們,婚姻乃由神所設立;婚姻必須是一夫一妻制,是異性的結合,而且兩人是完全合一的。耶穌還補充說婚姻是永久的(比較可一○79)。──《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24 人要離開父母】 這話在記述中是個離題的插句,形容後世之人的社會情形。它以夏娃受造的故事,作為必須分家之法律原則的根據。一旦立了婚約,妻子便要離開父母的家中,加入丈夫的家庭。新的效忠關係,就是如此建立的。再者,這裡將完婚與二人再度合為一體的意念相連,正如亞當夏娃來自一體一樣。本節說離開父母的是男人,不一定是指某種社會風俗,而是在本章之中,尋找配偶的是男人而已。它也有可能是反映婚禮和洞房,往往是在新娘父母家中舉行的事實。──《舊約背景註釋》

 

【創二25「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赤身露體,並不羞恥。」——神所造的一切禽獸,身上都帶著毛為衣服。因此有神學家以為人未犯罪以先也有榮光為衣服(參詩一百零四2;但十二3;太十三43)。人親近神就有榮光(詩三十四5)。【比方】摩西(出三十四29);司提反(徒六15);耶穌(太十七2)。――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犯罪之前人純潔的靈魂不知何為恥。但是隨罪而來的羞恥(3:7),使他們感到害羞。由於感性的衝動和肉體的情欲破壞了神聖的神規,因此人類的靈和肉之間的正常關係遭到破壞,充滿了罪。使人丟棄了神給予的聖潔,人類開始墮落。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他們在犯罪之前,完全沒有羞恥的感覺(三7)。──《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思想問題(第2章)】

1 猶太人根據十誡的命令,每週由星期五黃昏至星期六黃昏遵守安息日 (出20:8-11) , 仿效神在創造萬物的第七日安息,今日基督徒守主日(星期日),而不守安息日,原因何在?

2 試從居住環境、個人條件、工作挑戰多方面,思想神為始祖亞當的周詳安排。在這大前提下,你認為16-17節的要求是否太苛刻?(參撒上15:22-23

3 本章給婚姻與夫婦之道定下什麽原則?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