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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四章拾穗

 

【創四1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注: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

         前章論世人罪惡的起源;本章論世人罪惡的蔓延。該隱亞伯可比世上的兩等人:(一)該隱可比被罪惡轄制的人;(二)亞伯可比因信得勝罪惡的人。「該隱」——就是得著的意思,顯明夏娃以為她得了神所應許的人(三15),其實卻是不然。――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知道」一字(譯註:和合本譯同房),在此特別的含意中,極美地表達出,兩性真正的結合是在全然相知相交之中,不過這個字也可能完全失去了這個高尚的內涵(參十九5)。

  該隱 qa{na^ ^「獲得」一字發音相近。這種對名字的講解,通常是文字遊戲,不一定是同源字,但將一個常用的名字冠上某種特殊含意。

使RVRSV藉……的幫助)原文只是「藉」(with);雖然這個希伯來字可有其他解釋,RVRSV 是最單純的解法;參撒母耳記上十四45(另一個用「藉」的字)。──《丁道爾聖經註釋》

         耶和華使: 夏娃承認孩子是神所賜的禮物,這是充滿喜悅的告白,也表現了夏娃的信仰,她將人類的第一個子孫獻給神(127:3)――《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同房,原文作認識。一個表達性關係的委婉語。在希伯來文裏,該隱qayin)和我得了qaniti)是兩個相關語。該隱的意思大概是 ──《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17 該隱和亞伯所獻的祭】 聖經沒有將該隱亞伯所獻的形容為針對犯罪或尋求贖罪的祭。所用的字眼只是籠統地把它說成是「禮物」。這字與後來利未記二章之素祭關係最為密切。意思似乎是向神所賜的豐足表示謝意。因此該隱獻上所種的收成為祭是合宜的,因為這一類的祭是不必帶血的。值得留意的是,雖然神贊許這個表示感謝的方式,創世記中卻沒有記載神要求他們獻上這種的祭。但祭若是勉強獻上,就不能表達謝意,該隱可能正有這個問題。──《舊約背景註釋》

 

【創四1~8該隱謀殺親弟:該隱和亞伯各拿祭物供奉神;神接受亞伯的祭物,卻拒絕了該隱所獻地裡的出產。該隱因此大怒,邀請弟弟同去田間,在那裡把他殺死。――《串珠聖經註釋》

 

【創四1~15對神的不順服是一切罪的開端。本文以描述殺害兄弟事件開始,此後人類歷史轉落為罪生罪的人類墮落史。同時也可以看到有罪的地方,就有神的憐憫(5:20)。神為犯罪的人穿上皮衣,對人類的第一個殺人犯也同樣給予保護的記號。從中可以看到神不斷給墮落的人投去愛和救恩的繩索。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四2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亞伯」——就是虛幻的意思,顯明夏娃失了盼望(參1節注)。「牧羊……種地」——世上無教化的人多靠打獵為生;略有教化的人多靠畜牧維生;文明人多靠務農維生。這樣看來始祖原是開化的人,因為神將他們安置在伊甸樂園,有看守果樹的工作(二15)。亞當的兒子既然是種地牧羊,也足證明他們不是野蠻人。――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亞伯之名與希伯來字「虛空」或「一個呼吸」外型完全相同(如,傳一2,等);但是其關係恐怕是出於偶然,因為經上並未由此提及什麼。這名字在字根上或許與蘇美文的 ibila),及亞喀得的 ab / plu 同源,其意為「兒子」。──《丁道爾聖經註釋》

         是牧羊的……是種地的: 這是人類最悠久的職業,與神對男人的咒詛(3:17-19)有著密切的關係。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亞伯的意思是呼吸虛空,也許反映夏娃明白到咒詛的含義(羅八20)。──《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四3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地裡的出產」——該隱所獻的祭物有兩樣不及格之處:(一)不是初熟的(如利二12,一16);(二)是被咒詛的(三17)。該隱隨自己的意思獻祭與神,他不認自己為罪人。該隱所獻的祭和聖書上流血贖罪的道理正是相反。到如今還有這樣不肯悔改,不依靠十字架的人。這等人只以耶穌為善人,為世人的好榜樣,卻不認祂為神的兒子,是為人贖罪的。猶11節論到這等人說:「他們走了該隱的道路」。「獻給耶和華」——該隱亞伯獻祭的時侯,地方與方法,大概都是耶和華為他們定的(參三21注),但該隱沒有遵行那命令(4節注)。――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創四3~4這是聖經第一次記載獻祭的事。該隱和亞伯獻祭的不同,不是一個用動物,一個用植物;而是二人對祭物的態度:一個是隨便獻,一個是把最好的獻上。亞伯獻頭生的羊只和羊的脂油,見證他對神的信心,相信神是生命的源頭,世上一切都屬祂(來十一4);他明白贖罪要犧牲,須用血來代贖(來九22)。該隱拿到祭壇上的只是他的勞力的象徵,所相信的是人的血肉之軀。獻祭表示對神最高的尊敬和效忠,若無獻的誠意,已失去獻的目的。從古至今擺在人面前的就是這兩條路,讓我們選擇:一條是人的路,一條是神的路。神所悅納的是遵循祂旨意的奉獻。――《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地裏的出產。不流血的供物不一定是不恰當的(比較利二1,4,14,15);叫神不悅的是該隱不信的態度。參看希伯來書十一章4節的腳註。脂油是牲畜身上最肥美的部分。──《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四35供物是一種\cs22 minha^^,在人的交往中,是一種為朝貢或結盟所送的禮物;作為宗教儀式用語,它可以指動物,不過更常指穀類的獻祭(如,撒上二17;利二1)。若聲稱該隱的祭物所以不蒙悅納,是因未曾帶血,是很危險的說法(參申二十六111);此處最明顯的是,亞伯獻上他羊的精華,而該隱卻存著高傲的態度獻祭(5下;參箴二十一27)。新約更進一步指出其中重要的含意,即該隱的生活與他的獻祭不符合;與亞伯完全不同(約壹三12),而亞伯蒙悅納的關鍵,在於他的信心(來十一4)。──《丁道爾聖經註釋》

 

【創四3~7神何以不悅納該隱所獻的供物?】

    答:1 該隱Cain─—就是得的意思。他所獻的祭物,或許是因非為地裡初熟的出產,而且是被咒詛的,不是上好的(利二1216,創三17 18,四7 11 12)。他任意驕縱,不承認自己有罪,隱瞞神,怒恨嫉妒,行為不善,所以神不悅納他的供物。(創四57 9,箴十五8,廿一27,約壹三12,猶11)。

    2 亞伯Abel—意系新鮮或上升者。他以頭生的羊和脂油獻上,這羊豫表基督流血捨命,為人的贖罪祭,是上好的。而且是憑信心所獻,其行為也善,因此蒙了神的悅納。(創四4 7 10,約一29,來九20,十一4,太廿三35,約壹三12)。──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創四4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頭生的」——(出三十四19;民十八17;箴三9)。「耶和華看中了」——神或者自天降火焚燒了亞伯的祭,顯明悅納的心(利九24;士六21;王上十八38;代上二十一26;代下七1);這是因為亞伯有信心(來十一4)。(聖書上既說亞伯有信心,總是可信的話,神必定早已指示世人獻祭的法則,3節注)。亞伯聽從了神,認自己是罪人,就獻上頭生的羊為祭。這羊預表主耶穌流血捨命,代替世上的罪人(約一29)。隨神旨意而行的人才能蒙悅納。【比方】不孝順的兒子給父親送點心,必不能蒙悅納。人若朝見君王,拜望官長,必須遵著他們所定的禮儀才可。敬拜神的人未必都蒙悅納(太七21,十五89)。――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創四4~5看中了: 希伯來書作者明確指出神悅納的原因是“信”(11:4)。關於神悅納祭物的形式,古人認為可能是有火從天而降,吞掉了亞伯的供物(9:24;6:21)。用“亞伯和他的供物,該隱和他的供物”的表現方式,表明除了供物之外神觀察獻祭者的人格。神看重的不是供物,而是看重兩兄弟內心的動機和態度(撒上16:7)――《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四5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

       「該隱和他的供物」——不但該隱的祭物不對,連他自己的行為也是不善(約壹三12),所以神不悅納他(箴十五8,二十一27)。――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暗示神不悅納該隱的祭物的主因──該隱本身和他的祭物是不能分開的,神不悅納他的祭物,因他本身不被悅納;他若行得好,則祭物必蒙悅納。――《串珠聖經註釋》

 

創四5「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

{命題12}神何以看重某些人?神會如此只看重某些人嗎?

〔難題〕神在聖經裡被描述為祂是不偏待人的(羅二11),並且祂不偏袒(申十17)。但是這節經文:「神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竟然與其它的經文抵觸。

【解答】

首先,在這些話語中其基本的意味是神尊重每一個人,因為他或她是照著「祂的形像」創造出來的(創一 27)。如果祂不如此,祂就是不尊重祂自己,但是當聖經說神不偏待人時,表示祂不偏袒任何人公平對待人。申命記第十章17節提到「祂不偏私也不接受賄賂」;換句話說,神是完全公正並且對人是大公無私的。

然而,在某一方面卻意味著神對某些人並不看重,因為他們的邪惡行為。神不看重該隱(創四5),因為他不因著信獻祭(來十一4 )。因此,聖經也談到神憎惡以掃(瑪一 3)以及尼哥拉一党人的行為(啟二 6),神並非憎惡他們本人,而是憎惡他們的所行。 就如約翰向以弗所的信徒說:主恨惡那些尼哥拉党人的行為(啟二 6)。神愛罪人,但是祂恨惡罪行。──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四6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

       「耶和華對該隱說」——(賽一18;創三9末注)。――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耶和華重複問道:「為什麼……?」及「若……」,刻劃出祂喜愛訴諸理性,並且對罪人仍然關心,就如祂對真理(5上)與公平(10節)的關注一般。──《丁道爾聖經註釋》

         變了臉色: 聖經經常引用這句話,描述人不但沒有悔改,反而表現出不滿和憤怒(29:24;3:12)。為什麼……為什麼: 神用重複的形式表明他期盼該隱承認錯誤的迫切之心。從中可以知道,該隱被咒詛不是因為供物沒有被悅納,而是因他不理會神的督促,始終沒有悔改。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四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罪就伏在門前」——如野獸要害該隱。「他必戀慕你」——有注釋家以為這「他」字是指著罪惡說的,意思說:罪惡如兇猛的野獸要害該隱,但他若行得好就可以得勝。也有人以為這「他」字是指著亞伯說的,意思說:該隱若行得好就能仍有長子的名分,兄弟必戀慕他(參三16)。――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罪像候在大門口的惡魔,等候吞吃屋裡的人。該隱若行不好,罪就會向他伏擊。他這時可能已暗藏殺機;但神仍盼他回轉,並叮囑應制伏罪。――《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在希伯來文中,蒙悅納7節)原文的意思是「高舉」(參 RV 小字),這個表達法可以指開心的笑臉,與皺眉頭相反(變了臉色6節,英文為 fallen);參民六26。這裏的意思可能是,該隱臉上的表情透露出他的心態117,可能它還進一步指出,他若心意改變,神就應許與他和好(參十四13)。──《丁道爾聖經註釋》

         指出該隱如果繼續發怒,罪就好像埋伏在門口的惡魔,又像那等候掠物的怪獸,要控制和毀滅他;故他要努力去克制自己,不容罪惡勝利。――《串珠聖經註釋》

         豈不蒙悅納: 希伯來人的習慣用法,認為無罪的人可以仰起頭堂堂正正地生活。罪就伏在門前: 聖經裡第一次出現的“罪”,被描寫成試圖撲向人類的貪婪猛獸。希伯來人借用古代巴比倫的表現手法,描寫罪就象守在門口向屋內的人吼叫的野獸。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該隱若做得好,神應許會與他重建相交的關係;但他若做得不好,的結果便隨時會猛撲向(戀慕)他。罪被形容為一個隨時猛撲向該隱,並把他征服的魔鬼。──《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四8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該隱的罪惡很大,有五個緣故:(一)所殺的人是他兄弟;(二)是好兄弟;(三)他兄弟並沒有得罪他;(四)他受過神的警戒;(五)他還假裝與兄弟和好(約壹三12)。――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宗謀殺案。該隱殺弟動機是妒恨(約壹三12,15)。本節可譯為:“該隱對弟弟說:‘我們要田間去。’他們到了田間,該隱起來…”。他蓄意騙弟弟到外邊,親手把他殺了。――《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RV 將希伯來文譯得很正確:而該隱告訢亞伯他的兄弟(參出十九25)。若這是真正的背景(似乎如此),就顯出該隱曾在接受或拒絕神的責備之間,大大搖擺不定。七十士譯本卻譯為……向亞伯說……「我們到田間去罷」(RSV),若這些話真是原來經文所有,那麼這樁謀殺案便顯然出於預謀。──《丁道爾聖經註釋》

         參看約翰一書三章12節。──《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四9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你兄弟……在哪裡?」——這是神第二次問人的話(參三9)。我們大家都有彼此看顧,彼此幫助的本分(羅十四7首句;腓二4;提前五8;創十九12注)。「我不知道」——這是謊言,罪上加罪。「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該隱有三個過錯:(一)存心殘忍;(二)藐視神;(三))不愛胞弟。――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該隱一錯再錯,欺騙、兇殺之後,繼之以撒謊。罪的黑影在地上越伸越長,一直延展到今天。――《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看守我兄弟的嗎: 當神急切地追向該隱兄弟的去向時,他卻反問神,徹底暴露出對弟兄的冷酷和不負責任。同樣,無論何人,若無視神所吩咐的兄弟間要互相照顧的命令,就和該隱一樣(5:21;25:43;約壹2:9-11;3:15,17;4:20)――《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該隱以一個徹底的謊話來回應神,對於自己所犯的謀殺罪,他表現得滿不在乎。──《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四9~16該隱受的刑罰,這包括兩方面:

 1 即使他努力耕種,土地也不生產;

 2 他被趕逐離開伊甸園一帶,在世界各處流蕩。

但慈愛的神也為該隱做了一個記號,免得別人為要替亞伯報仇,而把這流浪者該隱殺死。――《串珠聖經註釋》

 

【創四10耶和華說:“你做了什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

       「你做了什麼事呢?」——神要使該隱覺悟自己所作的。「你兄弟的血有聲音」——(來十二24;參啟六10)。「向我哀告」——亞伯的血呼籲神為他自己伸冤;唯獨耶穌的血呼籲神為世人赦罪。人所犯的罪都彷佛有聲音達到神的耳中(十八20,十九13;出二23,三9;雅五4)。神眷顧一切受委屈的人,到了時候必為他們伸冤(詩九91018,一百零三6,一百四十六7)。――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血有聲音…向我哀告”,表明神要伸張正義,為亞伯伸冤。亞伯的血也控告世上一切流人血的暴行,伸冤在神,祂必報應(羅十二19)。――《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 古人普遍認為無辜流的血會一直控訴直到伸冤。“哀告”與“殺人了!”的慘叫意思相同,也適用于被壓迫的人為了自己的權力而向法律控訴(18:20;22:24,27;王下8:3;16:18,19)。所有的血和生命都單單屬於神,因此殺人是侵犯和挑戰神權威的行為。因此灑在地上的血,不會白白地埋在地裡。這血向天呼求,在生命的主面前控訴,因為神不會坐視義人受苦難。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你兄弟的血有聲音? ? 向我哀告。即要報仇。──《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四11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

       「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這一句有兩個意思:(一)這地不再給該隱效力(12節首句);(二)該隱必從這地(就是該隱和他父母所居住的地)被趕逐(參12節末句,14節首句,16節)。――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人類墮落,罪逼人殺害親骨肉。地因罪的緣故已受到咒詛(三17),現在該隱這個人也受到咒詛。曾經讓他耕種出產百物的土地,現在為死亡所浸染,不再替他效力;該隱只好在地上流浪。該隱並無悔意,罪一直跟隨他,從不順從開始(3節),到忿怒(5節)、嫉妒、欺騙、殺害(8節)、說謊(9節)和只求自己的益處(13節),結果是與神完全隔絕(14,16節)。――《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創四11~12該隱得到的刑罰是:①被驅逐離開他生存的土地;②地不會再豐盛地為他效力。這表明把懲罰該隱的執行權轉給了地,因為地吞了無辜者的血,所以不會給殺人犯結出果子,意指地吞掉殺人犯。對於將大地視為人類的故鄉、母親的胸懷的古人來說,這使人類和地的紐帶被完全破壞,3:17以下所記錄的對亞當的刑罰還要嚴重。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1112 遊牧生涯】 該隱註定要漂泊度過的遊牧生涯,代表了古代社會中一個主要的經濟/社會界線。主前八○○○年左右,動物一旦被人類馴養之後,畜放牲口的遊牧方式成了部族和村落經濟上的主要事業。畜牧一般而言不過是村落經濟的一部分,此外還有農業和貿易。然而也有一些人的主要事務,是隨著季節的變遷,在新的地方放牧羊群。這些半遊牧的牧人循固定的路線遷徙,尋找有足夠水草的地方,有時與途經的村落訂合約,在已經收割的田地上放牧。他們偶然會因為用水權或從事劫掠,與定居社會發生衝突。各處政府雖然試圖控制當地遊牧的牧民,但都沒有長期的果效。很多牧人和農夫因爭奪土地而發生衝突的故事,亦因而產生。──《舊約背景註釋》

 

【創四12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創四12-13「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

{命題13}為何該隱殺人流血而沒有被處以死刑?

〔難題〕在舊約記載殺人者將被處死(創九6;出廿一 12)。該隱謀殺他的兄弟之後不只被釋放,並且反而受到保護免得受到報仇之人的傷害(創四15)。

【解答】

有幾個理由該隱免受死刑:

(1)首先,神當時仍未在人類的管理政體裡設定死刑(羅十三1-4)。當洪水前人類的暴行罪惡充滿地球時,神在洪水後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九6)。

(2)此外,誰會殺該隱呢?該隱剛剛謀殺了亞伯。 在這個早期,只有亞當和夏娃仍在。當然,神總不會要他的父母去殺他們這剩下的唯一的兒子。

(3)因此,神是唯一管轄生命死亡的主宰(申卅二 39),祂親自將該隱的死刑減緩。然而神宣稱:『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神如此作是意指該隱的罪孽重大,暗示該隱該受死刑(創四10)。雖然如此,該隱似乎明白他該被處死,但他仍然向神要求保護(創四14)。最後,神允許保護該隱,免得報仇的人來殺他(創四15)。所以該隱這個特殊的例子, 絕對與神所制定的殺人償命的刑罰沒有相抵觸(參考本書約翰福音八章3-11節)。──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四13 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

       「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該隱雖說這話,卻沒有悔改的心。――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創四1314該隱的抗議119與財主委屈慍怒的語氣相互應和(路十六242728;參啟十六11),與悔改的強盜承認「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完全相反。14節的最後一句,「凡遇見我的……」暗示人口的擴散,或是指當時,或是指未來;也暗示他所遇見的人,都會是亞伯的近親──與全文內容相當符合。不過,請參考導論:「人類起源{\LinkToBook:TopicID=108,Name=Ⅲ、人類起源}」。──《丁道爾聖經註釋》

 

【創四14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以致不見你面」——神自從趕逐亞當出了伊甸園以後,雖不常與世人來往,有時卻還向他們顯現(4節,參16節注)。「凡遇見我的」——除了該隱亞伯以外,亞當夏娃還生了別的兒女,但聖書上只提到該隱亞伯和塞特,因為這些人出名(參五34注,四17注意「他妻子」三個字)。亞當若沒有生了別的兒女,怎能有該隱的妻子呢?――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這不是說人類第一個家庭之外,已有許多人,而是指將來人口增多以後,不讓該隱遭人殺害。――《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類似的記錄被存留在羅馬或法國地區被咒詛的人在完全剝奪法律權力的同時,無論何人都可以隨意處死他。但本文提示的問題是:當時除亞當夫婦之外是否還有其他的人存在?對這個問題有各種觀點:①饑餓的野獸。②根據17節和5:4,將來增加的亞當的後裔。③東亞的原始人。④甚至把這看成是作者的錯誤,或者是該隱因驚嚇而發出的慘叫。但不能忽視的是,過去的130多年來,亞當夫婦的子孫不能只限於有這兩兄弟。因為聖經採用的是選擇性記錄法,只記錄與救贖史有關的人物。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1415 血仇】 在中央政府不能全面控制的地區,家族間的宿怨導致流血是很常見的事。他們所根據的是「以眼還眼」的簡單原則,兇手或其家人必須有一人償命。

  此外,另一個信念是︰維護家族聲譽是親屬間應有的責任。家族一切的損傷都必須正視,不然就會被視為弱者,無法自衛,遭受他人欺凌。該隱的話顯示當時已有較大規模的家族,亞伯一系可能有人意圖復仇。──《舊約背景註釋》

 

【創四15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不是在身上作什麼記號,而是一個警告的訊號,不讓他遭人殺害。――《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神對無辜者的關懷(10節),惟有祂與罪人的關心可堪比擬。該隱的禱告雖是大發牢騷,卻也含著懇求的意味;神的口頭保證,以及祂立的記號(九13,十七11,用了同樣的字)──不是一個烙印,乃是一種安全通行證──幾乎像是立約,使神實際上成了該隱的 go{~e{l 或保護者;參撒母耳記下十四14下。這是憐憫對不悔改的人所能作到的極限。──《丁道爾聖經註釋》

         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不是在該隱身上做一個記號,而是神保證用恩慈對待他,是保護他性命的一個象徵。──《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15 該隱的記號】 本節所用的希伯來字眼,並非表示這記號是犯人或奴隸所受的刺青或傷殘(* 埃施嫩納和 * 漢摩拉比的法典都有提及)。與之最為近似的,是以西結書九46中,耶路撒冷無罪之人額上受神保護的記號。它或許是個能夠令人尊重,或驅使他們小心提防的外在記號。然而它也有可能代表神向該隱顯示的神蹟,讓他知道他不會受害,也不會受人攻擊。──《舊約背景註釋》

 

【創四16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離開耶和華的面」——有人以為亞當和他的後裔,在把守生命樹的基路伯那裡(三24)獻祭與神(出二十五22)。「去住在伊甸園東邊挪得之地」——我們現在不知道這地在何處,只知道是在以東的東邊。――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挪得”的意思是“遊蕩”、“流放”。――《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這次危機的出現(5節),是在耶和華的面前;該隱的離開,既是他的審判,也是他的選擇。一方面,他曾害怕從「的面」被趕逐(14節),而他的「流離飄蕩」由挪得(意即「流離飄蕩」)一名顯示出來;另一方面,他心驕氣傲,不肯悔改,定意要靠自己作出一番成就。以下的記載讓人初嘗自滿自足之社會的滋味,這正是新約所謂「世界」的本質。──《丁道爾聖經註釋》

         「挪得」:是「流浪」的意思。――《串珠聖經註釋》

         挪得的意思是流浪放逐。這地方在伊甸東邊 ──《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四16~24本文敘述在亞當被逐出伊甸園以後的7-8個世紀裡,墮落的後裔急劇膨脹,併發展出罪惡的文明:①通過他們的名字可以看出:拉麥(大力士),亞大(裝扮者),洗拉(遊手好閒者),這些名字體現出當時的暴力和追求世俗的墮落;②通過他們的所作所為可以看出:建造城池、打造銅鐵利器、彈琴吹簫等,代表著征服、壓制和享樂;③通過他們的制度,可以看出當時盛行近親結婚和一夫多妻制。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四17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作以諾。

       「他妻子」——(參14節注)。「該隱建造了一座城」——該隱的後裔多起來以後,他才建造了這城。――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在聖經中,“城“這字代表人可以安居的社會單位,可大可小,不能與後世高度發展的城市相比。“以諾”的意思是“開始”或“供獻”。該隱建城代表他受咒詛後(四12),為自己建立一種新的生活,以減低咒詛之苦。人類從這裡開始(四1824),發展出最早期的文明;但後來這文明為洪水所滅。四1622記錄了那個時代物質文明多方面的表現:群居生活、遊牧生涯、藝術創作和工業成就。但生活在這種文明裡的人心中沒有神(羅一1823),拉麥的自誇可為一例。即令這種文明可以媲美現代,神不以人物質的成就來定善惡,他所看重的是道德的景況(創六57)。今天,這文明已無跡可尋。考古學家或者有一天會掘出它的遺跡,叫我們見到能警惕。――《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這開端的頭一句話,顯明該隱那時已經結婚,而從1415節,以及五3,可以看出人類的家庭已經開始繁衍,除非14節中,該隱的恐懼只是指未來而言(見該節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1,Name=亞伯被害(四115})。參見導論:「Ⅲ 人類的起源」第十一、十二段{\LinkToBook:TopicID=108,Name=Ⅲ、人類起源}

以諾h]@no^k[)之名,與動詞「開始」很接近120:或許藉第一個兒子以及第一座獨立之城的命名,該隱表明了他要重新開始的念頭。在希伯來文中,這一詞彙可以指任何人的定居之所,大小不拘。──《丁道爾聖經註釋》

         他妻子。那顯然是亞當的一個女兒(比較五4)。她可能是該隱的姐妹、侄女,或侄孫女。由於亞當和夏娃的遺傳系統裏沒有突變的基因,所以這樣的婚姻不會象今天那樣危險。以諾的意思是奉獻開始,是該隱的一個新開始。。字面義是永久的安居之所,也許該隱欲借此抵銷神對他的咒詛(12節)。這不一定是第一個城市或定居地。──《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四17「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 生了以諾。」】

{命題14-1}該隱的妻子從何處而來?

〔難題〕從何處出現了女人而成為該隱的妻子?當時只有亞當,夏娃(創四1)和他死去的兄弟亞伯(創四 8)。聖經說:該隱娶妻又生兒子。

【解答】

該隱娶了他的妹妹(或可能侄女)。聖經提到亞當「並且生兒養女」(創五4)。事實上,因為亞當活到930歲(創五5),他有夠長的時間生兒養女。該隱可能娶了他自己的妹妹或侄女,如果他的弟妹也有子女的話。在這種情況,當然他的弟弟也會娶他的妹妹,當時這種通婚情況並不被禁止,要一直到後來才有禁令(利十八9)

{命題14-2}該隱娶親人(他的妹妹)為妻,不是犯了亂倫嗎?

〔難題〕如果該隱娶了他的妹妹為妻這是亂倫(incest) 是聖經所禁誡的(利十八6)。而且,亂倫的婚姻常常生出遺傳缺陷的孩子。

【解答】

(1)首先,在人類種族最早期不會有遺傳缺陷的後代,神創造例外一個在遺傳上健全的亞當(創一 29), 遺傳缺陷是起始於人類的墮落而且要經過一段長時間才出現;(2)其次,在該隱那個時候並沒有禁令不能近親通婚。這個禁令是幾千年後在摩西的時代頒佈的 1500B.C.左右;利十八6)。總之,當時人類的始祖只有亞當夏娃,該隱除了娶他的親人外別無選擇。──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四 17該隱的妻子是誰?】

    答:我們知道夏娃是眾生之母(創三20),她除了生該隱和他的兄弟亞伯之外,以後還會生兒養女(參創五4)。在聖經中往往有些地方未有記載女性的名子,多以男性之後嗣名字排列為主,由此推斷,夏娃在生了這兩個兒子之後,又生了女兒,乃作了該隱的妻子。在上古之世,人類被造的初期,兄妹結婚,神是未曾禁止的,如亞伯拉罕的妻子撒萊,原是他的同父異母的妹子(創廿12)。及至摩西頒行律法時代的開始,才有嚴禁兄妹結婚之事。(利十八6 9 11)。這樣看來,我們可以深信該隱的妻子乃是他的妹子無疑。──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創17 築城】 在古代世界,城市的創建與國家或民族的成立有十分密切的關係。因此關於築城者和創建城市時事蹟的故事,是其中居民的基本傳統。這一類故事所形容的事物,通常包括了吸引築城者的自然資源(水利、牧野與農田、天險),築城者的過人之處(超常的體力或智慧等),以及守護神明的引領。城市大都沿著河流,或在河流、水泉旁邊建築。其功用是作為較大地區之貿易、文化、宗教活動焦點,因此後來亦成為城邦或政治中心。興建城市和定期維修泥磚城牆所需的組織能力,亦有助於統治城市的長老議會或君主體制的形成。──《舊約背景註釋》

 

【創四17~24該隱的後代:這一段記下該隱子孫的名字,最惹人注意的是拉麥,他不但有兩個妻子,且以善於報仇而自誇。拉麥的三個兒子是牧養牲畜、彈琴吹簫、製造銅鐵者的先祖。――《串珠聖經註釋》

 

【創四18以諾生以拿;以拿生米戶雅利;米戶雅利生瑪土撒利;瑪土撒利生拉麥。

【創四18~24在該隱獻祭裡,是那樣東西使這獻祭不被神接納?是獻祭本身,抑或是該隱的態度?】

     在態度及呈獻予神的祭物這兩方面看來,該隱都是錯誤的。該隱沒有像弟弟一樣獻上帶血的祭,他只將那些從田間長出來的土產呈獻給神(創四3)。

    亞伯憑著信心將帶血的祭呈獻給神(來十一4)。他將自己的羊獻在壇上,強烈暗示他向神要求一個恩典的神聖應許一一這個應許是他從父母處學習的。因此,神悅納亞伯的獻祭,並以允許來回應他;然而,他拒絕了該隱的祭物。該隱似乎很依照自己的審斷而選擇了不帶血的祭物,他忽視了神曾向亞當與夏娃解釋的血的重要性,亦罔顧要待基督被釘十字架時才得以成全的代贖。

    該隱憑己意地用自己勞力得來的物產代替恩典的救贖。接著,他產生了野蠻的妒忌心,怨恨自己的弟弟(創四5)。這種怨恨心理便成為他在田間謀殺弟弟的動機,該隱以為沒有人看見他在那裡殺害亞伯。該隱那出自驕傲的執拗使他殺害了自己的弟弟。在幾代以後,他的後裔也在某方面承繼了自我中心及抗拒神的態度(參創四18-24;比較創六2的「人的女子」)。──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創四19拉麥娶了兩個妻,一個名叫亞大,一個名叫洗拉。

       「娶了兩個妻」——這就是多妻的起頭。後來神雖任憑人多娶妻妾,這惡俗總是從該隱的後裔而起,也是神所不喜悅的(二24注)。――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一夫一妻的制度(二2324)從拉麥開始破壞。在該隱後裔中,聖經只記載了拉麥一個人的事:他是該隱的第五代孫,娶了兩個妻子。他的後裔都成為大有建樹的人(四2022)。他作了一首《仇恨歌》(四2324),描寫墮落了的人類自私、自利、自大和仇恨。任何人傷害他,他要報復;他不要神的護庇,要自己保護自己。――《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這次重婚在歷史記錄上是首次違反神所定的一夫一妻制。──《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四19「拉麥娶了兩個妻,一個名叫亞大, 一個名叫洗拉。」】

{命題15}聖經允許一夫多妻制(polygamy)?

(參考本書列王紀上十一章1)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19 一夫多妻】 構成這習俗的有幾個因素:(一)男女數目不平均,(二)需要生產大量子女來擔任放牧和農田的工作,(三)藉多重婚約以求提高家族聲譽和產業的意欲,(四)產婦的高死亡率。在女子必須各有所適,參與生產的遊牧民族和農村社會中,一夫多妻最為普遍。君王亦實行一夫多妻,主要作為與有勢力之家族和別國結盟的手段。如果政治關係惡化,這些妻子就會淪為人質。──《舊約背景註釋》

 

【創四1924若存偏見記載,對該隱就不會有任何美言可說。但實際情形卻複雜得多:神要多多利用該隱宗族的技術,以造福祂的子民,從半遊牧方式的鍛鍊(20節;參來十一9),到充滿文化氣息的藝術、手藝等(如,出三十五35121他是一切……的祖師,這一句話承認其功績,並且預備我們的心,同樣接受世俗事業的成就,予以讚賞;因為聖經沒有一處教導說,惟獨敬虔的人能獲得所有恩賜。但同時,我們也得免於過份高估這些技術:拉麥的家可以處理外在的環境,但卻不能自理。企圖改善神所設婚姻模式的努力(19節;參二24),立下大具破壞力的先例,創世記其餘部分正足以為詮釋;而銅鐵的製造立刻轉為武器的製造,也同樣不幸。該隱的家族無疑為一小宇宙:其技術精良、道德敗壞的模式,正是人類的寫照。──《丁道爾聖經註釋》

 

【創四20亞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帳棚、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

       「住帳棚牧養牲畜」——較比「彈琴吹簫」——(21節)和「造各樣鋼鐵利器的」——(22節,參2節注)。――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拉麥的三個兒子各以“雅八”、“猶大”、“土八該隱”取名,依希伯來文都有“取來、拿來、領頭”憑血氣之勇行動的意思。――《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創20 馴養家畜】 豢養牲口是馴化動物的第一階段,繁殖、飲食、活動範圍,全部都被人類所控制。首先被馴養的是綿羊和山羊,考古證據可以追溯到主前第九千年紀。稍後的是體積較大的牛類,豬被馴養的證據則在主前第七千年紀開始出現。──《舊約背景註釋》

 

【創四21雅八的兄弟名叫猶八,他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

         彈琴吹簫。更可作:弦樂和管樂。──《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21 樂器】 樂器是初期人類最先的發明之一。埃及最早期的簫可以考證到主前第四千年紀。* 吾珥王陵挖掘到的幾個琴、瑟和一對銀笛,鑑定為主前第三千年紀初期的產物。骨製和陶製的笛子起碼可以溯源到主前第四千年紀。樂器可供娛樂,也可以作為舞蹈,或遊行、* 祭儀戲劇等公開 * 儀式的伴奏。除了簡單的敲擊樂器(鼓、撥浪鼓等)以外,古代近東最常用的樂器是琴和瑟。古墓的挖掘和廟宇、王宮的壁畫,都找得著例子。文學形容它有安撫心靈、召喚神明,和提供行軍節奏的功用。樂師有自己的行會,極受尊重。──《舊約背景註釋》

 

【創四22洗拉又生了土八該隱,他是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注:或作“是銅匠、鐵匠的祖師”)。土八該隱的妹子是拿瑪。

       「打造各樣鋼鐵利器」——世人先前所用的器械傢俱,大概用火石,骨頭,木頭做成的。――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創22 古代冶金科技】 記述該隱家族工藝和科技初現時,提到金工的起源十分合理。* 亞述文獻提到托魯斯山脈(Taurus Mountains;位於土耳其東部)的塔巴珥(Tabal)和穆斯庫(Musku),是最初發展金工的地區。主前第四千年紀時,人類已經開始熔煉鍛造銅製的工具、武器、用品。後來到了主前第三千年紀初期,近東以外發現的錫礦隨著通商路線的延伸,來到了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於是就開始引進了銅的合金,尤其是青銅。需要高溫以及運用皮風箱(可見於埃及便尼哈桑〔Beni Hasan〕的古墓壁畫)來提煉、打造的鐵器,要到主前第二千年紀末葉最後出現。這科技首先似乎是由 * 赫人的工匠掌握,接著才向東向南傳播。隕鐵未曾開始熔煉之前,已經被冷鍛了幾個世紀。這種工業的規模雖然沒有後來鍛造鐵礦那麼大,卻能解釋 * 鐵器時代以前,聖經為什麼已經提及過鐵。──《舊約背景註釋》

 

【創四22銅鐵匠的祖師】『土八該隱是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下有小字『活作銅匠鐵匠的祖師』,國語聖經是參照淺文深文譯本的,淺文譯『土八該隱銅工鐵工之祖』,深文譯『土八該隱銅工鐵工之師』。國語本譯者體會到創世記是記載人、事、物之始,故國語綜合淺深文理本而小字註為『銅匠鐵匠的祖師』,又把原文的動詞清楚的譯之為『打造』,猶太人五經的英譯是The forger of every cutting instrument of brass and ironforger意即製作者或鑄造者,沒有祖師之意義,但上文20節有祖師一詞,故小字註從之,但20節的原文意思是祖father―― 李啟榮《聖經小字解》

 

【創四23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注:或作“我殺壯士卻傷自己;我害幼童卻損本身”)。

     《和合本》聖經多將“青年”譯為“少年”。“少年”在中國古詩文中多為青年之意,例如岳飛《滿江紅》中“莫等閒白了少年頭”,和杜秋娘《金縷衣》中“勸君惜取少年時”等均是。與今天把“少年”指十幾歲的人的用法不同。此處“少年”應為青年。――《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創四23人傷害我抑我傷害人】『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跟著的小字『或作我殺壯士,卻傷自己,我害幼童,卻損本身』。此處的小字乃譯自文理本,『我殺人而自傷,戮童而自痍』乃參照欽定英文本I have slain a man to my wounding, and a young man to my hurt好像有『害人反害己』的意思。但原文意思並非如此。此句語是拉麥在其子土八該隱發明銅鐵的利器後,而向其二妻哼出此兩句的成功歌聲!照原文意可譯為:『一個壯年人打傷了我,我把他殺了,一個少年人暗傷了我亦然。』修訂的英譯本是:『For I have slain a man for wounding me. And a young man for bruising me.

   在希伯來文Lamed音的介詞,可譯為tofor而使譯意可能大有差異。此歌詞的背景,可能是拉麥因小意思或受了小傷害而把那人殺了,妻子懼怕報復,但拉麥安慰她們不要害怕,該隱殺了亞伯尚得神的默許:『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創四15),何況我因自衛而殺人?今時且有新的利器,人若來報復,更不用懼怕了。可見該隱的惡性遺傳,更愈顯露,若不是有主耶穌的愛,人們今時仍在狂唱此高傲的歌。―― 李啟榮《聖經小字解》

 

【創四23~24拉麥拿著土八該隱製造的利器,抱著猶八製作的樂器,傲慢地唱出了憎惡和復仇之歌。在這首歌中可以看出,人類文明進步和發展的背後存在著的人類墮落的本性。他譏笑神禁止復仇的命令,主張一定要親自復仇;唱出了壯年人傷他,他就會殺壯年人;少年人損他,他就害少年人;對傷他的人要進行復仇七倍的野獸般的思想。拉麥與要求神保護的該隱相反,他與神完全隔絕,絲毫沒有罪的意識,充滿著恨惡和復仇。體現出當時社會的殘暴和慘忍,他們無視神和生命的尊嚴。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傷我。拉麥殺了一個試圖殺害他的人;現在他誇口說,若有人要為此作出報復,他會以七十七倍的力量保護自己,不需要神的幫助,象該隱所接受的。──《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四23~24「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這兩節所記的是存留世界最古的詩歌。拉麥作這詩歌為要安慰他的兩個妻子,意思說:有人要傷我,我就先殺了他;但你們不必懼怕;殺該隱的人既要遭報(四15),殺我的人必要加倍的遭報;因為該隱殺亞伯是無故的,我殺人卻有緣故。――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是聖經最早期的詩歌,拉麥可能手拿著土八該隱造的利器在誇耀說:「如果有人把我殺死,他必要遭受殘酷的報復,須賠上七十七條命」;這和耶穌教導門徒饒恕人七十個七次成強烈的對比。人類文化的進步,並不能保證道德同樣進步。――《串珠聖經註釋》

 

【創四24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拉麥報復的聲音是人類歷史上暴亂、兇殺、戰禍成因的好寫照,仇恨的報復豈有窮盡!主耶穌解決人類問題的方法是寬恕,祂要求我們寬恕七十個七次(太十八2122),即無數次。――《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創四25亞當又與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 

       「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有人憑著本節,以為該隱殺亞伯的事,是在夏娃生塞特以前不久行的(亞當一百三十歲就生塞特,五3)。――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亞伯已死,該隱被逐。神給了亞當、夏娃另一個兒子,代替死去的亞伯。“塞特”一名有“替代”或“賜”之意。――《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塞特的意思是那指定的一個(被殺之亞伯的)代替者。──《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四25~26該隱的侄兒以挪士:該隱的弟弟塞特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即「人」的意思。――《串珠聖經註釋》

         有關神子民的記錄。他們將延續救贖史,直到他們的仰望者——女人的後裔到來。表明神要拯救人類的計畫,通過塞特繼續進行。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四26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

       「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參十二8,十三4,二十一35,二十六25)。――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這裡指出了人類發展的兩個不同方向:該隱式文明,越來越遠離神的旨意;塞特的榜樣遵循亞伯的路,尋求神,求告神的名。“以挪士”的意思與“亞當”相似,也是“人”。――《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求告耶和華的名」:在舊約多指公開敬拜神;從以挪士起,人類便開始有集體的敬拜。該隱的後代文化進步而流名於世,但塞特的子孫卻著重宗教方面的推展;二者的分別十分明顯。――《串珠聖經註釋》

         才求告耶和華的名: 通過神的啟示,人們才能擁有對神正確的知識。從塞特時代開始,人們才謙卑地承認自己的軟弱和無力,向與人立約、並負責成就的神禱告和敬拜,以感恩之心公開進行崇拜活動(12:8;26:25;105:1;2:21;10:13;林前1:2)――《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四26「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

{命題16}人類敬拜神開始於此(章節),或更早 (創四3-4)

〔難題〕根據這節經文,人到了以挪士(Enosh)出生後才求告耶和華的名。但較早時,亞伯曾以羊群的頭生獻祭給耶和華(創四2-4)根據這節經文,人到了以挪士(Enosh )出生後才求告耶和華的名。但較早時,亞伯曾以羊群的頭生獻祭給耶和華(創四2-4)。

【解答】

這個「求告耶和華的名」其真正的意義,不是很明確。這個不明確的意義就不能與那明確的事實—— 就是亞伯在以挪士求告耶和華名之前就向耶和華獻祭的事實一相比較而認為有衝突。有可能「求告耶和華的名」表示一個定期、莊嚴、公開式的崇拜禱告儀式(羅十13 ),這是在以挪士以前沒有的。無論如何, 在這個議題上並沒有衝突抵觸,因為在亞伯的時代並沒有提到求告耶和華的名。──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思想問題(第4章)

1 神不悅納該隱的供物,這只是因為該隱的供物與亞伯的不同,抑或另有原因?參7; 11:5。這對信徒的事奉有什麽提醒呢?

2 該隱的後裔對人類的文化有很大的貢獻,只是文化進步並沒有帶來生命本質的改變(見23-24拉麥之歌)。今日的科技一日千里,但人性有否改變?

3 拉麥的報復心理與耶穌的寬恕之道(太18:22)成強烈的對比。今人是否有像拉麥的例子?

  信徒對耶穌的教訓應怎樣回應?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