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六章拾穗 【創六1】「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 人在婚姻上不敬虔(1-4);神的兒子竟然要人的女子為妻。――《串珠聖經註釋》 由於人類的長壽,地上的人口增長得極快。──《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六1~8】神降洪水的原因:由於人類極度的敗壞,神降洪水消滅地上的一切生物。當時的人有三方面的問題。――《串珠聖經註釋》 【創六1~22】家譜的記述在挪亞這裡停止,本章以挪亞為中心描述了洪水前的情況,交叉記錄了對墮落者的審判及對義人的救贖恩典。在人類史初期,人們普遍長壽,並且生養很多子女,人口急劇上升,正如1:28所說。但隨著人口的增加,人類又急劇敗壞,終究招來神的審判。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六2】「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 “神的兒子們”在舊約中一般指天使(伯一6,二1;三十八7),因此有人解釋這裡是“不守本位的天使”闖進人類世界(比較猶6~7節;彼後二4~9),和人類的女子結合,產生了六4~6所說一代半神半人的“偉人”(巨人)。(“偉人”原意是“傾倒”;可指這些畸生人類身材高大,有壓倒之勢。)但也有人指出,既然天使都是沒有性別的受造物(太二十二30;可十二25),而“娶來為妻”含有長久婚姻關係的意義,這裡就不是指天使,而是指敬虔的塞特後裔,和不敬虔的該隱後裔通婚。因此“神的兒子”可指一切敬畏神的人;“人的女子”可指一切不敬畏神的人,不論他們出身甚麼種族源流。此外還有一種解釋,認為“偉人”(巨人)並不是“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所生的後裔,六4只是說,當有這些事(六2)發生的時候,“偉人”(巨人)已經存在於世上。無論那一種解釋,都顯明了撒但敗壞人類的行為。但神保留了一個敬畏神的家庭(六8),那一代人除了挪亞一家外,都在洪水中消滅了。――《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神的兒子」:在這裡乃指「屬神的人」,就是敬畏神的塞特後代,而「人的女子」是不愛神的該隱後代。神的兒子擇偶的標準不是信仰,而是對方的外表;他們按自己的喜好隨意做事。――《串珠聖經註釋》 “神的兒子們”。可能是(1)塞特敬虔的後裔,(2)當日不敬神的列王和小國君主,更可能是(3)一群墮落的天使;這些天使由於本節所提到的罪而被囚禁。參看彼得後書二章4節和猶大書6節的腳註。“神的兒子們”這短語在舊約中幾乎只用來指天使(伯一6;二1;三八7)。“娶來為妻”。天使並不嫁娶生子(可一二25),然而,這裏所提到的若都是天使,他們在這特有的情況下確實曾與人類的女子同居,生下人類的後裔。──《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六2「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 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 {命題19}「神的兒子們」,天使真的娶了人的女子為妻嗎? 〔難題〕「神的兒子們」(sons of God)在舊約專被用來指為天使的意思(伯一 6,二 1,卅八7)然而,在新約裡,曾記載「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太廿二 30)。如果天使娶了人的女子,他們的後代必是一半屬人,一半屬天使;但是,天使不能得救贖的(來二 14 ;彼後二 4;猶6)。 【解答】 除了堅持認為天使與人的女子同居外。另外有一些可能的闡釋: 有一些聖經學者相信「神的兒子們」是指塞特的後代——這條屬神的家譜系列(救贖者要從這個系列出現;創四26)——要與不屬神的系列該隱的後代相交攙雜。他們認為:(a)這樣的說法可以符合經文上下文的內容;(b)這種解釋可以免去牽涉到「天使」的問題;(c)同時也符合了一些舊約的經文曾意指人其實也是「神的兒子們」(賽四三6)。 另外一些學者認為「神的兒子們」是指偉人( great men of old; men of renown)。他們這些神的兒子們就是第4節所指的巨人( giants;mighty men)。這種看法也可以避免牽連到天使(靈)與人女子同居的問題。 然而,另外一些人將以上的看法總合起來,並且推測「神的兒子們」就是那些不守本位,離開崗位的天使們(猶6),而且他們具有人的本性,與人的女子雜交繁殖(interbreed),因而生出了後代都是巨人和偉人。這個看法可以圓滿的解釋一切,而不用去牽涉到有關天使那些不能克服的困難問題;譬如天使是無形體(來一 14)和不嫁不娶的(太廿二 30),與人同居處的問題。──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六2神的兒子們】 「神的兒子們」一語在舊約其他地方是意指天使。然而神兒子身分的概念,亦有用作描繪以色列人的全體,或王的個人。古代近東慣常的理解,是王與神明有父子關係,往往更被視作是神所生。──《舊約背景註釋》 【創六2 隨意挑選娶來為妻】 部分學者將「隨意挑選娶來為妻」一語,解作是指一夫多妻。多妻制既然無疑有人奉行,為何值得在此提出卻是難以想像的事。因為即使是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一夫多妻也是得到認可的行為。認為本節是指「初夜權」,是比較合理的看法。《* 吉加墨斯史詩》以此為當時君王的暴政之一。作為神明的代表,王有權與任何出嫁的女子洞房。這作法大概是 * 豐饒崇拜的禮儀之一。本節所指的如果真是這種行徑,罪行的嚴重性就不難理解了。──《舊約背景註釋》 【創六2,4】「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這兩節有兩個解法:(一)有人以為神的兒子們就是離開本位的天使,大約有十層證據:(1)神的兒子既與人的女子結婚,就暗指是不同類的;(2)聖書屢次稱天使為「神的兒子」,這些字樣在舊約上常是指著天使用的(伯一6,二1,三十八7;詩二十九1,八十九6,八十二1、6);(3)天使既能藉人的身體洗腳,吃飯(十八1~8,十九3),拉人的手(十九10、16),他們或者也能與人亂婚(猶6~7);(耶穌在太二十二30節中,是論到沒有離開本位在天上之天使的樣式);(4)猶6~7節說有天使「不守本位,……所多瑪蛾摩拉……也照他們一味地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欲」,這兩節顯明有些天使曾行這醜惡的事。(5)神的兒子和人的女子交合所生的偉人,原文作「聶斐林」(參和合譯本初版,就是跌倒者的意思),是身材高大,橫行兇惡,為古時有名的英武人;這也顯明他們是異類。古時候各國有半神半人之說,大概是因這些人而起的。民十三33節說亞納族人就是「聶斐林」,他們是「聶斐林」的後裔;這話也顯明他們是異類。(6)古時各國的鬼神傳中也有這樣的故事。(7)第二節之「人的女子」幾個字若果是單指著該隱的後裔說的,那第一節的「人在世上多起來」幾個字,也就是單指著該隱的後裔說的了;因為所論的女子是他們所生的。但塞特的後裔也列在其中,因為他們也是人。(8)除非有極大盈餘的罪惡,神必不肯使洪冰氾濫,將世上一切人民並有氣息的活物都沒滅了。(9)神最憎惡異類配合(十九19;出二十二19)故此就以挪亞世代之人的罪惡為最大(六5~8),神才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了(六11、13),又把那些作惡的天使丟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彼後二4、8)。(10)彼前三19~20節或者也包括這些天使。19節「傳道」的「道」字原文上並沒有,只當作「傳」,就是報告的意思。20節「不信從的人」的「人」字原文上也沒有,應當作「不信從的」,(二)有注釋家以為「神的兒子們」幾個字是指著塞特的後裔,就是敬畏神的人(四26;參出四22;申三十二5;詩七十三15;賽四十三6)。「人的女子們」幾個字乃是該隱的後裔,就是遠離神的人。――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創六2~4】創世記第六章之「神子」是誰。神子是天使,因為:(一)全舊約用神子,只有數次(約伯記,但以理書),除本處未明言外,其他都是指著天使或超凡者說的。(二)有的弟兄以神子為塞特之裔,女子是該隱之裔;若是這樣,那有該隱生的都是女,塞特生的都是男之理?(三)塞特逃不出第二節「人」之一字。(四)「神子」是與「人」相對;則他們不是人可知。(五)若謂第二節之「人」是該隱之裔,則第一節之「人」,亦將作是解乎?(六)原文(英譯亦然在第三節的「人既」之下,有「也」字。「也」字說明屬血氣者,不只人而已。人「也」屬乎血氣,則可知已有不是人者,已先屬乎血氣了。 更有弟兄以為天使無男女之分,不嫁不娶。殊不知(一)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節並不明說天使是無男女之分的。但他經究無明文,故其有男女性分別與否,究不能定論。即云其無;經中豈不常以「他」(非她)為代名詞稱天使麼?此證明他最少也是偏於男性的;則娶世人女,無難了。並且天使無體,他必須借體於人,故更無難處。(二)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節,如果只說天使不嫁不娶,則以神子為天使,尚是難些;然而祂豈不是說「天上的使者」麼?意即謹守本位不敢離開的(猶6),才是不嫁不娶的,其他則否。並且許多古卷,都有「屬神」字樣加在「天上」之後。此更指明,不屬神的,則非如此。―― 倪柝聲 創世記六章的『神的兒子們,』和主耶穌的再來發生很大的關係,因為主說,『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路十七26。)挪亞的日子怎樣呢?『神的兒子們』娶了人的女子。有很多解經家認為這件事是指著塞特的兒子娶該隱的女子說的。許多通俗本的解釋都是這樣說。但是這種說法是牽強的。『神的兒子們』娶了人的女子,生出『拿非林』(中文譯作『偉人,』英文譯本的意思是『巨人,』原文的意思是『墮落者』)。試問塞特的兒子娶了該隱的女子,生的兒子怎麼就變作『拿非林』?塞特是人,該隱也是人,這種人生出兒子來,怎麼會變作和普通人不同的另外一種人?所以這種解經是很牽強的。 到底『神的兒子們』是指著甚麼說的?那當然要特別到舊約裏去找。找的時候,憑據就來了。我們可以斷定說,這個『神的兒子們』是指天使說的。約伯記是一個很有力的憑據。約伯記的寫作還在創世記之前,創世記是摩西的時代寫的,約伯記是亞伯拉罕的時代寫的。這是許多人所公認的。後來的書所用的字眼,往往是順著從前的書下來的。約伯記一章、二章、和三十八章所說的『神的眾子』是指天使,所以創世記六章所說『神的兒子們』也必定是指天使。主耶穌說,『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太二二30。)這並不是說天使不會嫁娶,乃是說天使不嫁娶。神不許天使嫁娶,因為天使是靈。但是竟然出了一件事,是世界上最混亂的,就是創世記三章,撒但的靈進到下等動物─蛇─裏面去了。所以創世記三章是靈和下等動物的聯合。到了創世記六章,靈又和人聯合。天使是不應該嫁娶的,但是竟然娶人的女子了,所以生出『拿非林』來。『拿非林』出來的時候,神就要把他們滅絕。神要有天使,要有人,但不要有『拿非林。』神沒有造出這一類來,神所造的應該是『各從其類。』但是,鬼來和人聯合,在世界上就有了『拿非林,』所以神要重重的審判。後來,神為甚麼要滅絕亞衲族人?因為也是『拿非林。』本來『拿非林』在洪水的時候已經被滅絕了,但是到了迦南地,又有『拿非林,』所以又要滅絕。神不讓這樣的人存在地上。 猶大書六節所說的天使『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也是指著天使嫁娶說的。彼後二章四節所說的天使犯罪,也是指這件事。 創世記六章三節的話,在英文聖經譯得比較清楚,在希伯來文聖經就更清楚。中文譯本漏譯了一個字。原文是說,『人既然也變作肉體。』我們中文把這個『也』字漏譯了。甚麼叫作『也』?『也』的意思是第二個。比方說,你喫飯,我也喫飯,這個『也,』就是第二個。神說人『也』變作肉體,可見還有一個先變作肉體的。除了人之外,還有甚麼受造之物能和人相題並論?沒有別的,只有天使。人『也』變作肉體,就是說明天使已經變作肉體。找出了這樣的憑據,就有把握說『神的兒子們』是指天使而言。 固然,人在創世記三章就已犯罪,但創世記三章的犯罪,和創世記六章的屬乎肉體並不相同。犯罪是一個行為,不是一個性情;而屬乎肉體是說整個人受肉體的支配,這就成為一個性情了。我們不光要注意創世記三章所記的人的墮落,同時要注意人犯罪是越過越發展的:亞當是罪行,該隱是私慾,到洪水的時候,罪更發展起來,人屬乎肉體,犯罪就成為習慣了。人犯罪以後,聖靈一直在那裏和人奮鬥,直到人屬乎肉體的時候,奮鬥纔停止。創世記六章三節說,『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這句話該譯作『我的靈就不與他相爭。』從伊甸園到洪水,聖靈和人一直在那裏爭。等到他們放縱情慾,也屬乎肉體,聖靈就不和他們相爭了。我們為甚麼要注意這一個呢?因為聖經說,『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所以這個問題非解決不可。可能在『人子的日子』臨到以前,撒但的邪靈要到地上來,那時候有犯罪的天使,穿上了肉體。因為這些『神的兒子們』一直出問題,所以神要施行重大的審判。洪水的審判是空前的,迦南地的審判也是厲害的,在『人子的日子』還要有大審判。主要審判離開本位的天使。 離開本位的天使,是在三分之一(啟十二4)以內呢,還是在三分之一以外呢?恐怕是在三分之一以外的。猶大書六節:『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本位』一辭,在英文達祕譯本中譯作『original state,』意思不只是本來的『位,』並且是本來的『情形。』天使本來的情形是不嫁不娶,說他不守本位,就是因著嫁娶。『本位』是說他的情形,『住處』是說他住的地方。這些天使現在怎樣呢?『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裏,等候大日的審判。』七節『又如』的『又』字在原文是沒有的,七節和六節不是兩件事,七節是解釋六節。達祕和司蒂芬的繙譯都是這麼說的。這些天使就像『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這裏不是指所多瑪、蛾摩拉的人犯姦淫,是說天使像所多瑪、蛾摩拉的人一樣犯姦淫,並且是一味的行淫。換句話說,他們甚麼都不作,就是犯姦淫。別的都忘記了,就是犯姦淫。他們隨從『逆性的情慾,』他們是在那裏追求別一種的肉體,所以『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可以說,猶大書六至七節是創世記六章的解釋。──
倪柝聲《讀經之路》 【創六3】「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 「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或作「不永遠和他相爭」(參國語和合譯本初版,耶十一7、11,加五16~17;帖前五19;彼二5)。「然而他的日子還可以到一百二十年」——本節並不是神限定人的壽數說:從此以後世人的壽數必短少,只可以到一百二十歲為止,因為後來往往有人活到一百二十歲以上(可參創世記年數一覽表),而且上下文顯明神論到洪水氾濫,先要給世人一百二十年的時間,可作悔改的機會。――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人要死亡,神賜的靈要離開人。何況人心終日思想罪惡,神的靈不能永遠在人裡面受玷辱。“一百二十年”可指人最多可在地上活的年數;也可指再過120年,神便要用洪水毀滅世界。――《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我的靈: 這裡說的靈不是指1:2中的聖靈,而是指神吹入人的氣(2:7),即生命(life)。不永遠住在他裡面: 這句話意味著人必定死,不能永遠活著。暗示著由於人類的墮落,大洪水的審判已迫在眉睫。所以神要把曾給予人的生命收回去。血氣: 不是單指肉體,是指因著罪的影響淪為邪惡的墮落的肉體。還可到一百二十年: 預言120年後將要發生的大洪水審判。這也是擺在挪亞時代人類面前的悔改期限(彼後3:9)。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或作“我的靈不常與人類鬥爭”)。可能的解釋有二:(1)聖靈的鬥爭是指祂因人類罪孽深重而對他們作出審判或執行審判;(2)人類的靈——神放在他們裏面的——不會長久住在他們裏面(即人類必須面對死亡的厄運)。在洪水的審判降臨之前,神會給人多活一百二十年。──《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六3「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 {命題20}這節經文是否與摩西在詩篇九十章所說的有衝突? 〔難題〕這節經文似乎說人的壽命在洪水後不會超過120年。但是在詩篇卻說人的年日是七十歲,最好也不過80左右(詩九十10)。 【解答】 首先,創世記第六章3節所說的,我們不能確定是否指著人的壽命說的。有可能它是指著洪水來之前有多少年的意思。其次即使這節經文是指著人將活多久,它並不與後來詩篇所說的70-80年有衝突。有兩個理由可以如此的說:(1)它是提到在早期人仍能活這麼長(摩西自己活了 120年;申卅四7);(2)70-80
年並不是意味著人絕對的最長壽命,而只是人的一般平均死亡年齢。──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六3屬血氣的人是什麼人?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何意?】 答: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的」--呂振中譯本作「人類既是屬乎肉體的」,概指上古時代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彼此相配支合而生下的人類(創六2-4,參上冊6題)。血氣一詞,在這裡大概只是暗指人的軀殼或感官那一方面說的。這些屬血氣的人,是指罪惡昭彰,行為極其敗壞之不信神的人(創六5,11,12)。「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呂譯本作「住在人類裡面。」或作「不永遠和他相爭。」(參國語和合譯本初版,加五16,17,彼後一4),因這「住」字的希伯來文,亦可解作統治、動作、相爭、作主等意思,所以這句話最好譯作「我分給人的靈,就不常常在他裡面動作了。」這裡的「靈」字,就是創二7所說的「生氣」(參上冊7題),並不是指聖靈(三位一體的第三位),乃是與聖靈有關,代表在人裡面由一種特別的主宰或統治。但「人既屬乎血氣的」這一句話,實乃神要毀滅當時人類的凶兆(創六13,17,七21,22,詩一○四29)。 「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這一句話並不是指神要限定人的壽數。有人以為這是表明把人類壽命縮短的年數,事實上在後世的人,往往是活到超出了這個歲數以上呢(創十一10-27,32 )就以現代人類的壽命來說,據一九六一年以前所記,在澳洲墨爾缽地方,有一位名叫克雷倫斯布特的人,活到了一百七十五歲,可想而知這裡所說的一百二十年,並非指人的壽命年歲說的,乃指在洪水尚未氾濫以前,神所寬容的一段時期,是神給當時的人緩刑一百二十年,給人悔改的機會。我們根據聖經啟示,神對於那時不信之人的容忍、等待(彼前三20),由挪亞所傳的義道(彼後二5),以及神最後七天警告災難將要來到的情形看來(創七4),則對於這一百二十年緩刑期的見解,可無異議了。――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創六3 一百二十年】 一百二十年的期限最可能是指人類壽命被減縮,因為上文下理正是討論必死。本節雖然是出了名的難以翻譯,現代學者公認的意見,都是趨向於譯作「我的靈不會永遠住在人裡面」,即認定人類必死。《吉加墨斯史詩》有助於理解罪行的本質,這句話也可能和不斷追求不死有關;這樣的一個追求,正是《吉加墨斯史詩》的主題。史詩的故事雖然發生在洪水之後,這些記述中的環節,卻可以與古今人類的經歷發生共鳴。來自埃瑪爾鎮的一篇智慧文獻,說神明給予人類的壽數,頂多只有一百二十年。──《舊約背景註釋》 【創六4】「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偉人」:原意是「跌倒者」;神的兒子和人的女子結合時,地上已有這些偉人存在,而神的兒子和人的女兒結合所生下的孩子就像這些偉人一樣,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他們可能都是因犯罪而致聲名狼藉。――《串珠聖經註釋》 偉人: 從原文的角度上,有人認為“偉人”是指墮落天使的後裔。甚至有人認為是怪物或者神童。但七十士譯本卻把它譯為力大而且威嚴的“巨人”,表明“偉人”只不過是描寫被稱為大丈夫或巨人的身體特徵,而不是指墮落的天使或天使和人結合的混血兒。認為他們的屬性是搗亂者、粗暴的人或天法無天的人。洪水以後,民13:33再次引用這個詞,目的是為了比喻探子所看見的迦南地的人猶如洪水前的偉人那樣高大殘暴。英武有名的人: 指成為戰場上的征服者而名聲顯赫的英雄、貴族或富豪,或者可能是擁有大批奴隸的壓迫者。是洪水前戰爭和掠奪、放縱和奢侈橫行時的主角。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偉人”。音譯作Nephilim,其字根的意思是“倒下”;即襲擊別人(倒在別人身上),因為這些人是有力量的人(這希伯來字只在民數記十三章33節再次出現)。明顯地,他們在創世記六章2節所提到的婚姻之前已經存在於地上,而不是該等婚姻所產生的後裔,因為該等婚姻所產生的,是(在軍事上)“英武”(在財富或權力上)“有名”的人。──《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六4 內非林】 內非林(nephilim,和合本:「偉人」)不是種族的名字,而是對某種人的形容。民數記十三33說他們和亞衲族人,都是迦南居民的一部分。後者被形容為巨人(和合本:「偉人」),但卻沒有證據證明內非林人也是巨人。可能性較高的看法,是這話是形容英勇的戰士,或古代的遊俠。──《舊約背景註釋》 【創六5】「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人終日思想的盡都是惡(5),常常心懷惡念。――《串珠聖經註釋》 當時人們的罪惡不是一時的墮落,而是已經根深蒂固持續的罪。這比露在表面、具體的罪行更為嚴重,是隱藏在人心裡的罪惡。加爾文根據本節描述墮落後人類的普遍罪性,提出“人類完全墮落說”,主張墮落的人本性腐敗,已被罪污染,所以靠自身決無可能行屬靈的善行。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六5~7神為什麼會後悔呢?】 答:在聖經中有許多地方記載,有關論到神的「後悔」、「轉意後悔」、或「不致後悔」與「決不後悔」等等的字句,因此使人讀後往往容易產生誤解,我們在此列學數點來作解釋:
1 後悔原意─—乃是含有憂傷、難過、憐憫、同情、停止、回心轉意、改換心志,取消判決…等等多方面的意思。神常借用這話,來表明祂因人的過犯、悖逆,而改換其待人之法則。為要施行慈愛,寬容人的罪,令人改過遷善,免遭當受的報應或刑罰為是。(珥二13,撒下廿四16,拿三9 10,出卅二14)。所以此「後悔」二字,並非像一般人的想法,誤以為是神自己會有什麼錯失而生悔過的意思。 2 神的法則─—根據創世紀六章5—7節的意思告訴我們,神見造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因此而後悔。此乃表示神的心中憂傷,心意回轉的意思,(來十二17)。神因憂傷回轉,而改換其待人的法則。如其下文所記,神當時即命挪亞造方舟,預備用洪水來毀滅世界,讓人明白祂的計畫和作為(創六13—22)。又如尼尼微人因信服神,全城上下披麻蒙灰切求神。神察看他們的作為,悔改認罪,離開惡道,就轉意後悔,不將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拿三5—10)。以上都是神所行的定規法則,目的在使人能明白祂的旨意而已。 3 人的求告─—世人因其罪孽深重,將要遭受患難、災禍、危險、死亡臨到的時候,乃常迫切向神懇求憐憫,後悔。要求神能改換心志,不把所說的禍降與他們。於是神就照人所求告的施恩憐憫,而作回心轉意的行事。(出卅二12 14,詩九十13,一○六44
45,耶十八7—10,廿六3 13 19,珥二13 14,摩七2
3 5 6 ,拿三9 10)。是以顯出神的豐富慈愛來。 4 神的旨意─—從聖經中多次看出來表明神的自己。在祂迥非世人,必不致說說,也不致後悔。無論說話、起誓、定意,決不後悔,不轉意不作,要照著祂的話去行而成就。(民廿三19,撒上十五29,詩一一○4,耶四28,結廿四14)。這些肯定的語氣,充分地顯示神是不改變的神,祂的旨意是永不改變的。(詩一○二27,雅三6,來六17)。 我們從以上各點所論的情形看來,可知神的後悔,是因人而用,而在人身上行得看為合式。人的過犯罪孽,乃為引起神的後悔基因。在祂自己並無後悔之事,誠然不能與人相提並論,等量齊觀,混為一談矣。──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創六6】「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後悔」——神是不改變的(瑪三6;雅一7),這是借用的話。神因愛寬容人,免了人所當受的惡報(撒下二十四16;珥二13;拿三10)或者世人所犯的罪,似乎廢棄神的旨意(本節,撒上十五25),聖書就往往說是神後悔了(參《經訓類篡》卷一第六章)。神的忿怒和慈愛,按人的看法雖然是彼此相反,其實還是合而為一的。――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後悔”是“難過”的意思。無所不知的神對自己所做的事不會後悔(參撒上十五29)但祂見到人的罪惡,十分憂傷、難過(參弗四30)。――《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後悔」:是用人的感受去描寫神,強調神改變了心意,不再與人相交,要毀滅人類;「後悔」在本處是沒有因做錯事而感難過的含意。――《串珠聖經註釋》 後悔……憂傷: 不是指神為自己的行為或計畫後悔或更改(撒上15:29),而是採用擬人化的表現手法,使人能夠理解神看見他們墮落時的感受。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耶和華就後悔」“耶和華就後悔”這幾個字的份量可以從接下來的解釋“心中憂傷”中看出來。這表明神的後悔是因缺乏預見或其本性或旨意的不確定性。從這種意義上說,神從來都不會為任何事情後悔(撒上十五29)。神的“後悔”是指祂的慈愛因人類的罪惡而傷痛說的。
這句非常擬人化的形容,表達出當時情況的嚴重性,也使得後悔一字受到保障,不致讓人在其他場合以為可將它解作反覆無常(撒上十五29、35)。這是舊約說話的方式──使用最大膽的詞彙 ;若有需要,在別處可以平衡,但不是削弱其意。憂傷一字與三16、17b的「苦楚」(RSV「痛苦」),及「勞苦」很接近:神已經為人的緣故開始受苦了。──《丁道爾聖經註釋》 “耶和華就後悔”。更可理解為耶和華感到難過(而不是要改變主意)。──《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六6「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命題21}為何神對祂自己所創造的不滿意(unsatisfied)? 〔難題〕在創世記第一章31節,神很滿意祂所造的,並且說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但是在此(創六6)祂很後悔造人在地上。到底那一個才對? 【解答】 這些經文所描述的是人在不同的時候,不同的情況。在創世記第一章31節是提到有關創造剛開始時的情況;後來的經文(創六6)是提到人類墮落後, 洪水來之前的情形。神對祂所創造的很滿意,但是很不滿意罪對祂完美的受造物所造成的結果。──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六7】「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 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 神對罪的審判不只局限於人類,還涉及到自然界,這一事實表明:①人類對自然界的主權;②自然界對人類的附屬性。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世記六7記載神的說話:「我要將……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上述記載似乎與我們普遍接納了的觀念不和諧,據我們理解,神不會(亦毋須)為任何事情後悔,因為他已預先知道創造的後果。此外,上述經文的「他」似乎包括人類及動物;動物又做了什麼,以至被神厭惡呢?】
神有超越一切的全知,會預先知道所有事情,而任何事情的發生都不能使他詫異。然而,我們也不能據此推論說神沒有情感,或說他對受造物的罪惡悖逆行為沒有反應。聖經從未形容神是麻木的,不會有憂傷或憤怒。反之,聖經給予我們的印象剛好相反。因為他是慈愛的神,甚至照顧並深深關懷亞當這個不討人喜歡的孩子;亞當曾經漠視神那恩慈的應許,亦疏忽了他的恩典。
在挪亞時代,人類深陷於敗壞墮落的境況中,與神的聖潔公義背道而馳。而神以他要求人公義和聖潔為原則,向這些極度墮落污穢的人作出反應。洪水以前的人類成為道德敗壞的邪惡世代,於是神便為他創造出這等樣的人而憂傷。「耶和華就後悔」(希伯來文是wayyinnahem,是naham的起因詞),肯定是在某一程度上神人同性的說法,用相似於人的情感去表達神對於罪的反應(正如聖經記載神有手、眼或口一樣,似乎神擁有身體及各部分的器官)。
經文的含義,當然不會是神因為沒有期待或認為這些事情會發生而驚訝,因為對於一位全知的神來說,這是不可能的。然而,他對於人性的反應,會因著他對人性的感覺改變了而作出適應或修正。因為人類非常愚拙地地抗拒及藐視神,所以神亦要拒絕他們。當時的人對神的態度改變了,而神對他們的態度亦相對地修改,這種態度的改變由希伯來文nilam表達出來(niham意即「後悔」,「因……而憂傷」,「對……的態度改變了」)。
在約拿時代的情況也是一樣,聖經記載神後悔(niham)向尼尼微城作出的審判,因為他發覺在約拿傳道之後,尼尼微人誠懇衷心地後悔。他們對神的態度改變了,而神對他們的態度亦相應地作出適當的修正。因此,在約拿深感厭惡之下,神容許四十天的光陰溜走,延遲施行對尼尼微人的審判。由此顯出,當人回轉向神,悔改並向他呼求時,神便會由嚴厲的態度轉為憐憫恩慈。 神已向約民宣示了的立約目的,在這方面來說,神事實上不會悔改。正如先知巴蘭指出:「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他說話豈不照著行呢,他發言豈不成就呢。」(民二十三19)這段經文的上文下理與神對以色列人的祝福有關,這祝福是神恒久保持的目的。雖然摩押王巴勒圖謀不軌,賄賂耶和華神的先知,企圖使他咒詛希伯來民族。在這情況下,神事實上沒有後悔。 至於飛鳥及走獸方面,創世記六7的上文下理沒有提及它們觸怒神,或使神不悅。因此,我們若解釋這句經文的意思,說審判是向著它們而發的,正如向邪惡人類而發的一樣,就會不公平。因此,野獸被毀滅顯然是洪水必然引致的結果,洪水不只會滅絕人類,還使那些與人類生活於同一環境裡的野獸死亡。由此看來,本段經文所指的「他們」,其真正含意是「人」(希伯來文ha'adam),意即人類,而不是連同人類一起被列出的飛鳥及走獸。事實上,神命令挪亞將各種動物都保存最少一對,使它們日後可以繁衍;由此看來,神關心所有飛鳥及走獸昆蟲的安全。──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創六7~8】在第七節除滅一切的話語之後,簡短的第8節加倍引人注目。這兩節在一起,說明瞭神對待罪惡的一貫方式:不是姑息,而是同時施展極度的審判與極度的拯救。恩典(8節)不論施與的對像是一位挪亞或(參十九19)一位羅得,都是豐富無比的。此段還指出一項事實,即,一切生物都是密切關聯的,與人同為受造者的生物,分受了他的沈淪,而隨著故事的進展,它們也分享了他的得救──這個題目在羅馬書八19~21將進一步闡釋。──《丁道爾聖經註釋》 【創六8】「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 「蒙恩」——(參十九19,三十二5,三十三8、10、15)。――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恩”(恩惠)或寵愛。希伯來文是chen,字根的意思是“彎曲或彎腰”,因而指在上者給在下者賜予不配得的恩寵。這字詞有時用在救贖之上(耶三一2;亞一二10)。這裏是這字第一次出現的地方。比較何西阿書二章19節關乎慈愛(另一個關乎恩惠的舊約用字)的腳註。──《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六8~11】表明縱使在罪惡滿盈、墮落敗壞的世代,因挪亞在道德上追求完美,蒙神特別的恩惠。這一事實暗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神絕不會將義人連同惡人一同毀滅。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六9】「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麵。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 「挪亞是個義人」——(參羅三10)。挪亞稱義乃是因信(來十一7;結十四14)。「完全人」——就是誠實人的意思。原文和書二十四14節的「誠心實意」四個字相同。――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挪亞象以諾,是上古洪水時代以前同被形容為“與神同行”的人(五24;六9)。“義人”,“完全人”是相對說法,不是說挪亞無罪,毫無瑕疵(比較腓三6)。――《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完全人」:是「純全」或「健全」的意思,強調挪亞對神單一純真的信心;根據當日的標準來說,挪亞是個完全人,但不是毫無犯錯。 神命挪亞造的方舟,像一個大箱,分上中下三層;該箱長一三八公尺(四百五十英尺),寬二十三公尺(七十五英尺),高十四公尺(四十五英尺)(15);還在頂上開有一個高四十六公分(十八英寸)的窗戶作透光之用。――《串珠聖經註釋》
在腐敗的世界中,挪亞卻出類拔萃,他並不只是當代壞人中最好的一個,而是一位傑出、屬神的完全人。此處兩個形容詞,公義的(RV,RSV)主要指向著人,完美的(AV,RV;即,全心全意的)144指向著神。在他的世代一詞不一定與他的家族有關(這字與開頭片語中的字不同):此詞可譯為「(單獨)在他的同輩之中」,並且,雖然這裏有標點,但它很可能是與下面的話相連。──《丁道爾聖經註釋》 “義人??完全人”。即成熟或妥善的,但並不是無罪的人。──《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六9~22】為洪水來臨作準備:神要保存挪亞和他一家,因為「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9)。――《串珠聖經註釋》 【創六9;七1挪亞何以是個義人和完全人?】 答:在聖經中有好幾處地方,都很明顯的告訴我們,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詩一四三2,傳七10,羅三10-20,詩十四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羅三23 ,加三22),人所有的義,在神眼中都像汙穢的衣服,人也不能靠自己的義自救而得存活(賽六四6,結卅三12);人只能因信神的兒子,才得稱為義。這並非說神稱他為完全無罪的義人,而是蒙神喜悅算他為義的人(創十五6,羅四5-9)。所以聖經中講到義人和完全人,不外乎都是指著對神虔誠信仰而存心敬畏的人說的(創十七1,伯一1-8,二3,林前二6,)。挪亞(意即安息)處在洪水時代,是一個不信神,極為邪惡敗壞的時代(創六5,12,13),在這樣邪惡的時代中,惟有挪亞一人能順服神,分別為聖,與神同行。他因著信,蒙神的指示,動了敬畏的心,以致全家得救,他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並且為神傳了義道(來十一7,結十四14,彼後二5)。因此,挪亞在當時的世代,神稱他是個義人,是個完全人〔創七1,六9)。這裡所說的完全人,就是誠實的意思,按希伯來原文,是和約書亞記廿四14中之「誠心實意」四字同一意思。如此看來,挪亞的信心與生活見證,與當時罪惡充盈之世代對比,顯出他的義行與完全。但神並沒有說他完全無罪,事實上他在以後的生活行為上,因醉酒仍留下不自檢點的恥辱,且使下一代子孫受到咒詛(創九21-24,參9題)!――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創六10】「挪亞生了三個兒子,就是閃、含、雅弗。」 【創六 10挪亞三子的苗裔擴張如何?】 答:挪亞Noah(意安息),是亞當第十代的子錄,其三子是閃、含和雅弗。他的家族自從阿拉臘山上離開方舟,洪水過了以後,就在地上各立支派,分為邦國,以至於建立巴別塔變亂口音的時候才分散到各地。(創八15,九18,十132,十一49)。這三子的後裔擴張範圍大略如左: 1 閃族Shem─—意名聲,其後裔多住于亞細亞洲,包括猶太人,敘利亞人,以攔人(即波斯),多設教門。例如生於大數的保羅是屬於閃族的後裔。(創十21—31,徒廿一39)。 2 含族Ham─—意黑、熱,一稱哈姆族Hamites。其後裔多住于非洲東岸,亞拉伯中部與南部,和埃及,地中海東岸,多作奴僕。例如埃提阿伯人太監,是屬於含族的後裔。(創十6—20,徒八27)。 3 雅弗Japheth─—意擴張,現今多稱雅利安族Aryans。其後裔多住于歐洲,居歐亞兩洲,為高加索人種之一族,多居於遠方。例如該撒利亞人哥尼流是屬於雅弗的後裔。(創十2—5,徒十1)。──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創六10~12】這裏所說的話,大部分都在家譜以及舊世界的總結記錄中出現過;重複則加深了嚴重性。不過敗壞與強暴等字,讓人對當時的強權有新的認識(看出第4節所提英武有名之人醜陋的一面)。希伯來文的敗壞(或「毀滅」)也顯明,神所定意要「毀滅」的世界(13節),事實上已經自我毀滅了。──《丁道爾聖經註釋》 【創六11】「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 地上充滿了強暴(11);人不但遠離神,而且彼此用兇暴交往。 「強暴」意味著流血,全地受血污染,神要用洪水消滅生物,且藉水把大地沖洗乾淨。――《串珠聖經註釋》 【創六12】「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 「凡有血氣的人」——就是除了挪亞一家的人以外(七21~23)。――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創六13】「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 神就對挪亞說: 神提前告訴挪亞將要在地上施行審判。如同神告訴亞伯拉罕對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審判(18:17)。神將自己的秘密告訴敬畏他的人(詩25:14)。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六13 以強暴為洪水導因】 按照《阿特拉哈西斯史詩》的洪水記述,神明降下洪水的原因是因為人類的「聲音」。它不一定與聖經的理由不同,因為「聲音」也可能是強暴的結果。亞伯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出來(四10),所多瑪、蛾摩拉罪惡的聲音也上達於神(十八20)。聲音的來源可能是聲請神明對付強暴血腥的大量祈求,也可能是受害者慘極呼天的哀告。──《舊約背景註釋》 【創六14】「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分一間一間地造,裡外抹上松香。」 「要用歌斐木」——有人以為這是扁柏木。「裡外抹上松香」——松香或作石油。――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方舟”可譯為“箱子”(出二3)。在構造上,方舟不是船,只是逃生工具。方舟分三層,結構的比例很象現代大郵輪,推測排水量總有四萬三千噸,容量可裝火車廂五百多個。即以現代標準來說,也是龐然大物。 “歌斐木”可能是柏木。古代的一“肘”,依一般演算法,約等於今天的45公分。――《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松香」:原文是指一種防水用的石漆。――《串珠聖經註釋》 方舟: 與新約時代的教會一起方舟所具有的屬靈意義:第一,在起源上具有“神性根據”;第二,其功能是“救恩”。間: 字面意思是“筐”。這方舟是由一層層類似於筐的許多小屋組成。松香: 由松脂製成的瀝青,是非常好的防水材料(11:3)。――《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歌斐木”。可能是香柏木或雪松木。──《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松香是像瀝青一樣的材料,可以使方舟防水。――《靈修版聖經註釋》 【創六14 歌斐木】 新國際本將希伯來文「歌斐」譯作「絲柏」(cypress)。所指的是什麼材料已無從知悉,但無疑是一種木質堅硬耐久的針葉樹木。柏是古代近東造船者常用的木材。同樣,埃及人製造尼羅河上的輕舟,利巴嫩的香柏木也是上等的材料。主前十一世紀的《* 溫納蒙日記》(Diary
of Wenamon)即是例證。──《舊約背景註釋》 【創六14 古代世界的船隻】 能夠乘載水手貨物,經受地中海巨大風浪的海船未曾發明之前,大部分船隻都是用獸皮或蘆草製造,只在沼澤或河畔,供漁獵之用,長度不會超過十呎。長有一百七十呎的真正帆船,首先在埃及古王國時代(約主前2500年)的藝術品中出現,* 烏加列(主前1600~1200年)和腓尼基(主前1000~500年)的文獻亦有描述。地中海也找到主前第二千年紀中葉(* 晚銅器時代)沉船的殘骸。這些船隻一般都是靠著觀看岸線導航,目的地包括了克里特、塞浦路斯,和埃及、波斯灣、小亞細亞沿海的港口。──《舊約背景註釋》 【創六14~16 方舟的大小】 按照一肘等於十八吋或四十五公分的比率,挪亞的方舟大約長四百五十呎(135公尺)、寬七十五呎(22公尺)、高四十五呎(13公尺)。船若是平底,面積就有會幕的三倍(按:出二十七9~13是100肘×50肘),排水量四萬三千噸。按照 * 巴比倫版的《* 吉加墨斯史詩》,* 烏特納皮什廷(Utnapishtim)所造的方舟,則是立方形或廟塔形結構(120×120×120肘),排水量是創世記方舟的三至四倍。挪亞方舟沒有導航設備──舵和帆都沒有提及。船客的安危都在神的掌握之中。* 烏特納皮什廷則有領航員,方舟的外形也可能是有法術的,因為他不能倚靠神明的護佑。──《舊約背景註釋》 【創六14-16「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 要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方舟要分上、中、下三層。」】 {命題22-1}挪亞方舟何能載得了成千上萬的各類動物? 〔難題〕聖經說挪亞方舟有45呎(feet)高,75呎寬,和 450呎長(創六15)挪亞被吩咐要帶一公一母不潔淨的和七公七母潔淨的畜類進方舟(創六19,七2 )。 但是科學家告訴我們世界上有5-10億不同的動物種類存在。 【解答】 首先,現代人對物種(species)的觀念不同於聖經時代所說的種類(kind)。可能當時只有幾千種的陸地的動物必須被帶入方舟內。海生動物仍然居於海中生活;並且許多生物可以以蛋卵形式生存(egg form)。 其次就是,這個方舟容積並不小,它是一個巨大的建構物,如一個現代的渡洋輪船。而且它有三層空間, 估計大約有一百五十萬立方呎的容積。並且,挪亞帶進方舟的動物可能都是年幼的。綜觀起來,方舟將有很足夠的空間容納所有的動物,食物和存放一些所需的用品,再加上一家八口在內居住一段時間。 {命題22-2}這樣的木造方舟如何能承受如此猛烈洪水的衝擊? 〔難題〕這個方舟只由歌斐木造成的,而承受如何重大的負荷?這麼浩大的水勢可能將方舟衝擊破碎(創七4,11)。 【解答】 ⑴首先,方舟是由歌斐木(gopher wood)製成的,這種木材的本性堅韌,不易破裂;(2)第二就是重的負荷量反倒可使船身在洪水中更隱定;(3)第三就是由造船學方面的知識告訴我們方盒箱形(Box)的車,船,如方舟在洶湧的波浪中更能穩定。事實上,現代渡洋輪船的設計就是遵照方舟的尺寸比例造的。──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六14~17方舟製造與洪水氾濫經過怎樣?】 答:1 方舟Ark─—挪亞照神的吩咐,用歌斐木Gopher wood造一隻方舟。一般認為這種歌斐木就是香柏樹,其木質堅實香鬱,造出成為方舟,可曆千百年而不朽。(王上五8)。方舟裡外抹上松香,或作石油。其長為300肘約為450尺,寬50肘,約為75尺,高30肘,約為45尺,(一肘約一尺半)。裡面分成上中下三層。上邊留下透光處,旁邊又開著門。方舟型式大小就像今天海上船隻一樣。造船是人類最早就有的一種技術。據巴比倫人的遺傳,挪亞的家就在幼發拉底阿(即伯拉大河)的拉法。所以他對於造船和水上生活,自幼就很習慣了。一般解經者,根據創世紀六章三節的意思,認為他是用了120年的時間造成方舟。因為自從神宣佈這個人的日子之後,神就後悔造人在地上,並且呼召挪亞開始造方舟,預備洪水的來臨。再看挪亞至五百歲時已生了三子,閃、含、雅弗(五32)。至六百歲時,洪水開始氾濫(七6)。在洪水以後二年,閃已一百歲,(十一10)。照這些年歲加起來,由挪亞被神呼召之日起,至洪水氾濫時止,至少已超過一百年了。如此便有充足的時間讓他製造方舟呢! 2 洪水Flood of waters─—神使洪水氾濫在地上,要毀滅天下的一切活物。惟與挪亞立約,要他全家八口進入方舟,保全生命。挪亞是在開始降雨前七天進入方舟,他六百歲時的二月十七日。洪水氾濫,大雨降下四十晝夜,(創六17 18,七1 4 6 11 12,彼前三20)。淹沒地上一百五十天(創七24, 八3)。方舟停在阿拉臘山上,七月十七到十月初一日,山頂都出現了(創八4 5)。到挪亞六百零一歲,正月初一日,他才撒去方舟的蓋子。二月廿七日,地都乾了,他的全家和所帶的一切動物,都出了方舟(創八13—19)。總計起來,一共經過一年零十七天的時間。五個月在水上漂流生活,七個月停留在山上等候。挪亞的信心生活和忍耐的工夫,由此可知矣。(來十一7,彼前三20,彼後二5)。──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創六15】「方舟的造法乃是這樣:要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 「肘」——古時的人以肘為度,從肘到中指梢定為一尺(參申三11第六句)。方舟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分為上中下三層。西曆一六零九年有人在荷蘭國按方舟的樣子造了一隻船(卻沒有挪亞的船那麼大,乃是長一百二十尺,寬二十尺,高十二尺)造成的時候和那些大小相同的船比較起來,裝貨能多載三分之一,卻不多用水手,但是走得慢。荷蘭人從此就照樣造了好些船。後來因為海盜過多,這些船上不便安大炮抵擋,他們才不用這樣的船了。挪亞得救可比喻耶穌降世救人的事,有八層:(一)萬人變壞;(二)真神鑒察;(三)規定重罰;(四)設立救法;(五)挪亞蒙召;(六)挪亞聽從;(七)挪亞得救;(八)別無救法。――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我們不能確定這裏所提到的肘有多長,但在後期的歷史裏,其長度約是十八英寸。參看歷代志下三十二章30節的腳註。這樣大小的船隻排水量約為20,000噸,總噸數則有14,000噸。載貨容量相等於五百二十二個標準的鐵路貨車車廂(每個車廂可盛載二百四十隻羊)。盛載四萬五千隻綿羊大小的動物只需要一百八十個車廂的容量,餘下三列各有一百零四個車廂之火車的空間可以用來運載食物、挪亞的家人和牲畜的“放牧地”。今天學者估計當日約有一萬七千六百種不同的動物,挪亞送進方舟的動物總數有可能接近四萬五千隻。──《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六15~16】挪亞一家只有八口人(彼後2:5),因此人們可能會懷疑他們製造方舟的可能性。但是考慮以下的因素,就可以完全理解:①船的構造特別簡單,挪亞方舟不是航海用的船,而是可飄流的類似箱子形狀的船;②制造船的期限足有120年;③完全可以從周圍的森林中採取豐富的材料;④挪亞當時是族長,所以具有充分的籌資能力。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六15~16 長度單位】 肘是標準的長度單位,相等於十八吋(45公分),即一個人前臂從指尖到肘的距離。其他單位包括了虎口、掌、指。「四指為一掌」,「二十四指為一肘」是古代近東一貫的計算方法。但例外也是有的:* 埃及以七掌為一肘,* 巴比倫到 * 迦勒底時代為止,以三十指為一肘(後者可能與他們的六十進制的數學系統有關)。──《舊約背景註釋》 【創六16】「方舟上邊要留透光處,高一肘。方舟的門要開在旁邊。方舟要分上、中、下三層。」 「方舟上邊要留透光處」——這透光處大概在詹底下。――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透光處”(或窗戶)。一個用來透光和透氣的位置,高一肘,象走廊那樣環繞方舟的頂層。──《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六17】「看哪,我要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 本節具體指出審判的主體——神、方法——大洪水、物件——有生命氣息的一切活物。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開頭的代名詞是強調語(RSV 沒有表達出來):審判與立約的整個設計都是神安排的。詩篇二十九10再度提到神在洪水之上掌權149,且用
mabbu^l 一字來寫洪水,這字除了此詩篇外,只用於這幾章之中。它或許是形容「穹蒼以上的……諸水」的字,描寫一種天上的海洋150。──《丁道爾聖經註釋》 雖然很多人不相信地球上曾發生全面性的洪水,但這節經文指出事實確是如此(另參看七19;彼後三6)。──《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六17 洪水的考古證據】 現時還未有真具說服力,證明聖經洪水的考古證據。* 吾珥、基什(Kish)、舒魯帕克(Shuruppak)、* 拉加什(Lagash)、* 烏魯克(Uruk)等 * 蘇美城市的泥沙層,視察結果只證明是來自不同的時期,不反映單一而大規模的洪水,同時淹沒了它們(上述各城的居住層,起碼可以追溯到主前2800年)。由主前七○○○年開始一直有人居住的耶利哥城,則完全沒有洪水帶來的沉積。氣候學的研究顯示主前四五○○年到三五○○年間,本區特別潮溼,但也不能提供進一步的線索。針對挪亞方舟的搜尋,集中在土耳其凡湖(Lake Van)地區的阿格里達格峰(Agri Dagh,海拔17,000呎)。然而亞拉臘山脈眾多的山頭,沒有一個在聖經的記載中提及過。在山上找到的木片,以碳14測定年代,證明沒有一個是在主前五世紀以前的。──《舊約背景註釋》 【創六18】「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 這“約”應許挪亞一家不被洪水所滅。比較四15. ――《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立約: (申29:25)。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這裏是聖經頭一次提到約,而這一起始點就含括了救恩(正如摩西的約,出十九4、5,以及新約,太二十六28),不過約中對挪亞的應允遠超過他能逃生一事。他進入方舟,不是只保存生命,而是成為肩負神應許的人,要開創新的時代。──《丁道爾聖經註釋》 【創六19】「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帶進方舟,好在你那裡保全生命。」 進入方舟的動物,要“有公有母”,是為了繁衍,不致滅種。學者估計,當時挪亞帶進方舟的生物達17600種。七2吩咐潔淨的畜類要帶七公七母。“潔淨的畜類”指可供獻祭用的動物。根據《利未記》,潔淨的畜類共有十種,帶在方舟中供獻祭用(八20)。――《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創世記六19如何能與創世記七2和諧一致?】
創世記六19記載神向挪亞發出命令:「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帶進方舟,好在你那裡存生命。」而創世記七2-3記錄神的附加指示:「凡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七公七母,不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一公一母。空中的飛鳥,也要帶七公七母,可以留種,活在全地上。」有人據上述經文所記載的兩個不同數目——「二」及「七」,便認為兩者有矛盾,並由此推論有某些後期的編者將兩種互相矛盾的傳統組合起來,而沒有注意到兩種資料所記的數目有異。 令人奇怪的是竟然有人提出這條問題,因為把各類潔淨畜類都帶七對進入方舟的原因很明顯:洪水退卻後,它們將用作敬拜神的祭物(事實上,它們的確作了祭物;創八20記載:「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假如沒有兩對以上的各種潔淨畜類,那麼,將它們獻在壇上以後,它們就會絕種了;上述原因是顯而易見的。但不潔淨的動物和飛鳥的情況並不相同,因為它們不需被殺作為祭物,所以一對就足夠了。──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創六19~20】每種生物各一對是正常作業;還有一些細節的作法,如獻祭的動物收進七對(七2),其中只有一對是為存留後嗣(七8、9);這裏卻暫不容這類細節打岔。此處所注意的是原則,不是例外152。──《丁道爾聖經註釋》 【創六20】「飛鳥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的昆蟲各從其類,每樣兩個,要到你那裡,好保全生命。」 「每樣兩個……好保存生命」——(參七2注)。――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創六21】「你要拿各樣食物積蓄起來,好作你和它們的食物。”」 【創六22】「挪亞就這樣行。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 「挪亞就這樣行;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挪亞因信聽從耶和華的話(來十一7),一面建造方舟,一面勸勉世人(彼前三20)。那些給挪亞造方舟的人賺了他的錢,卻沒有信從他的話(太十六26,二十四37~39),所以也與當時的人一同滅亡了。――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挪亞……都照樣行了: 短短的話濃縮了挪亞120年的忍耐和信心。用盡所有財產,在山頂上造船的漫長歲月裡,挪亞一定受到當時無數人的嘲弄,甚至可能被當作瘋子(彼後2:5;徒2:13)。但是挪亞借著有行為的信心(雅2:17,26),照神所吩咐的去行了。今天在審判前的墮落世界中等待新天新地的信徒,有時難免遭受苦難。但是堅持到底的,必能得救(路21:19,雅5:7)。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挪亞的全然順服,表明了他全然的信心;希伯來書十一7認為這是最重要的。另外一點值得深思的是,神將如此重要的使命託付給人,而不是給天使,並且只給一個人;這與祂那更偉大的拯救也符合,那也是「因一人的順從」而來(羅五19)。自始至終,發動者都是神,所以神吩咐(參七5、9、16)一詞再三重複出現,而最後則是「神記念」(八1)。──《丁道爾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第6章)】 1 神的兒子和人的女子結婚,這事為何會使神不悅? 這對信徒的擇偶有什麽教訓? 2 6:9稱讚挪亞為當代的義人、完全人。 由此看來,與神同行的人有什麽特質?參22; 彼後2:5。 3 為何神降洪水毀滅全地時卻保守挪亞一家? 為何與挪亞立約(17-18)呢?參1:28; 9:1, 9-11。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