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十四章拾穗 【創十四1】「當暗拉非作示拿王,亞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瑪作以攔王,提達作戈印王的時候」 「當暗拉非做示拿王」——起先頭一個大國是示拿地聯盟的四城組織的(十8~10),當時他們又進一步成了聯盟的四王,只是示拿王不再做首領(4節注)。一九○一年有些法國博士在書刪城(尼一1;斯一25)尋見一統黑階石的古碑,高六尺,上面所刻的就是這王所定的律法,共有二百八十五條,大半是很文明的規則。「亞略做以拉撒王」——一八八六年有人從巴比倫挖出的古磚上找著這王的名字。「基大老瑪做以攔王」——有人說「基大」兩個字是僕人的意思,「老瑪」是以攔國的神名。「基大老瑪」是以攔王的尊號,和法老,凱撒(或皇帝,總統)相似(參二十3注)。「提達做戈印王的時候」——「王」字在聖書上有三個意思:(一)一國之王;(二)一族之長;(三)一城之主(2節)。――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以攔”、“戈印”、“示拿”、“以拉撒”等地都在米所波大米。這些“北方”的王控馭約但河谷的城邦十四年之久(十四5),現在河谷的王背叛,北方諸王出兵鎮壓。統領大軍的是以攔王基大老瑪(十四9)。 聖經歷史的主流發展與外邦的歷史開始交錯。但亞伯蘭雖在這世界卻不屬這世界,他戰鬥殺敵,外交結盟,但時刻以神的交托為念(20~22節)。――《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示拿」:即巴比倫;「以拉撒」:在巴比倫之北;「以攔」:位於巴比倫的東面;「戈印」:指巴比倫東北的地區。 這四個王從巴比倫一帶出發,往迦南地攻打約但河平原的五個王(2「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比拉」五城均位於死海附近)。四王的聯軍首先北上進軍大馬色,然後轉向約但河東岸,又南下至加低斯,再北上和五王交戰。――《串珠聖經註釋》 雖然有些人忽略這章經文,認為其中的記載在歷史上是不可能的,但考古發現已經證明西元前二千一百年至一千九百年之間,巴勒斯坦地曾興盛一時,而那段時期後,當地的城市曾遭受自然的破壞。“暗拉非”。不可能是罕摩拉比,因為罕摩拉比是較後期的人。“示拿”。巴比倫尼亞。“以拉撒”。其地點不能確定;也許是迦基米施和哈蘭中間的一個城,位於米所波大米北部。“以攔”。這地就是後來的波斯。“戈印王”(列國的王)。戈印的位置不能確定,但提達所統治的,可能是一個仍未成為王國的遊牧民族。──《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十四1~4 東方四王】 學者多次考證這四王,企圖把他們與已知的歷史人物連結,但一直沒有成功。然而地名的考證,則有一定程度的把握。其他經文指出示拿是美索不達米亞南部的平原,最古時稱為 * 蘇美,後來屬 * 巴比倫。以拉撒與 * 亞述一個古名(a.la5.sar)對應。* 以攔是當時美索不達米亞東面,從裏海到波斯灣整個地區(即今日的伊朗)通用的名字。戈印最不容易鑑定,一般認為與 * 赫人(位於今日土耳其東部)有關的原因,是戈印王提達的名字,與赫人常見的王族名字圖達利亞斯(Tudhaliyas)相似。所指的若是一組人,戈印最可能是形容一個「野蠻人」的聯盟(* 亞喀得人的對應名稱,是烏曼曼達〔Umman Manda〕)。在 * 馬里文學中,這名是指哈納特人(Haneans)。主前第二千年紀的上半,雖然有好幾段以攔和美索不達米亞權勢有親密關係的時期,赫人卻不太可能和他們牽上關係。我們知道赫人地區有 * 亞述商旅的貿易站,但卻完全沒有軍事合作的證據。我們對赫人早期歷史所知極少,沒有什麼資料告訴我們赫人從哪裡來,並且何時在安那托利亞(Anatolia)定居。東方四王的名字都很道地,但沒有一個能與在這段時期執政的君王連上關係。譬如主前十八世紀馬里有一位王子,也是名叫亞略。沒有任何資料顯示巴勒斯坦有一部分,如第4節所說是受以攔操縱;但我們同時亦必須承認,我們對這個時期史實的知識,有很多空白之處。迦南五王沒有一人在聖經以外的文獻出現過。儘管偶爾有人提出某個典籍可能述及所多瑪,這些城市沒有一個有確實的考證。──《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四1~12】亞伯蘭的侄兒羅得被擄:約但河平原的五王本來臣服以攔王基大老瑪,已向他進貢了十二年,但在第十三年背叛他;故此基大老瑪經過一年籌備,便聯同三個盟國的君主來撲滅叛亂。――《串珠聖經註釋》 亞伯蘭離開哈蘭約9年之後,在他84歲的時候發生了這場關係九國的戰爭,原因是死海的五個同盟國背叛以攔王,拒絕向他進貢。戰爭最終以死海同盟軍的失敗告終,住在所多瑪城的羅得也成為了俘虜。記錄這場戰爭的原因是:①這關係到神政史的兩個重要人物——亞伯蘭和羅得;②表明了很早以前挪亞所說(9:25),閃族支配迦南族的預言;③通過羅得追求世俗繁榮的下場,警告今天的信徒。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十四2】「他們都攻打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 「他們都攻打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亞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1節末注)。羅得後來往那城逃命(十九17~22)。――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攻打: 這場戰爭是聖經所記錄的最初國家間的聯合戰爭。歷史上最後一次大戰記錄在啟示錄(19:11-21)。戰爭仍會持續,直到和平之王建立彌賽亞王國度之時(但9:26;太24:6)。信徒當思念彌迦書4:3所描繪的和平之日,同時更要耐心地等待平安之王主耶穌的再來。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押瑪??洗扁”。位於死海盆地的城鎮(比較何一一8)。──《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十四2~3】鹽海即今死海,海水含鹽濃度達四分之一。此處所記所多瑪、蛾摩拉等都是死海附近一帶的城邑。這五個小國背叛之後,只有瑣珥逃過十九章所說的命運,其餘似均長沉死海中。――《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創十四3】「這五王都在西訂谷會合;西訂谷就是鹽海。」 「這五王都在西訂谷會合」——這五王聯盟,他們會合為要抵抗那四王。「西訂穀就是鹽海」——意思說那谷後來成了鹽海之一部。死海又名亞拉巴海(申三17,四49;書三16),或東海(結四十七18;珥二20,亞十四8)。因為這海的水有百分之二十六屬酸類及鹽基化合物(大西洋的水只有百分之六),植物動物不能在鹽海的水裡生活,所以又名死海。這海長約一百四十裡,最寬的地方約三十裡,面積大約有三千二百四十方裡;是地球上最低窪的地方,水面比地中海約低一百二十九丈;最深之處有一百二十七丈零八尺;四面的河水都流入死海。這水只有進路沒有出路,故此全被太陽蒸發了(有人計算每日所蒸發的水約有二十兆立方尺)因此死海水面每年的漲落不過一丈五尺。――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西訂谷”。可能位於死海東岸伸出來的舌狀半島以南。在亞伯拉罕時代,西訂穀(在馬撒他附近)可能是與死海西岸相連的,使死海南部變成旱地。地質學的證據顯示,該地區在亞伯拉罕時代曾因地震而隆起。──《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十四3~7】侵略四個同盟國的戰略是:①先攻克死海聯軍的友好合作勢力,阻止與鄰族勢力的集合,斷絕五王的供給和退路;②充分利用有利的戰略環境。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十四3,10西訂谷在何處?狀況如何?】 答:西訂谷--就是鹽海,意思是說,那谷以後成為鹽海之一部。鹽海又名死海,因其海水平均有百分之廿五是鹽分,不能生長動植物,沒有生命,故希臘人在主後百餘年間稱它為死海。此海又名亞拉巴海(書三16,申三17,四49),是乾燥的意思,因靠近死海山谷地的曠野甚為乾燥之故。現在死海靠南端的三分之一,那時是一個平原。死海又稱為東海(結四七18,珥二20,亞十四8),或稱為羅得海,這是今時阿拉伯人對死海的通稱,因為羅得曾寄居靠近死海的所多瑪(創十四12,十九1-24)。死海為迦南地東南的一個大湖,長約一百四十裡,最寬的地方約三十裡,面積約三千二百四十方裡,是地球上最低窪的地方,水面低於地中海約一千三百尺,每日有約但河及其他溪水流入其中。水只有進路,沒有出路,只靠太陽蒸發。據估計每日有六百萬噸的水量自然蒸化,因此不見海水有上漲之勢。――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創十四4】「他們已經事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 「他們已經事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基大老瑪是四王的首領(1節注,59節)。――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巴勒斯坦許多弱小國很早以前就被米所波大米地帶的強國所支配。被征服國每年要向家族國上交一定數量的朝貢。西訂谷的五個君主迫于無奈進貢長達12年之久,可能到了第13年感覺厭煩,所以聯合起來拒絕進貢。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十四5】「十四年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都來在亞特律加寧,殺敗了利乏音人,在哈麥殺敗了蘇西人,在沙微基列亭殺敗了以米人」 「十四年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都來在亞特律加寧」——亞特律加寧或作亞實他錄加寧,這地大概是後來的噩王所住之地(申一4;書九10)。「殺敗了利乏音人」——利乏音人就是身量高大的土人(申二10~11)。有考古家以為聶斐林人,以米人,亞納人,利乏音人和散送冥人(申二11、20)都是指著一種偉人說的,不過是名稱不同而已(創六24)。當以色列人到了約旦河東的時候,巴珊王噩是最末去世的利乏音人(申三11)。「在哈麥殺敗了蘇西人」——這些人或者和申二20節的散送冥人相同。「在沙微基列亭」——按民三十三37,書十三19節所說的,基列亭後來就歸於流便支派。「殺敗了以米人」——(參本節第二注)。這些人住在後來的摩押地。――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亞特律加寧」:在巴珊境內,位於加利利海東北約三十二公裡(二十英里)。 「哈麥」:在死海東北。 【創十四5~7】“利乏音人”住在約但河兩岸。“蘇西人”住在利乏音人以南和約但河以東。“以米人”是住在摩押地的巨人。“何利人”住在“西珥”的山城,在死海的西南部,該地後來為以東人所佔據。“亞瑪力全地”位於南地(猶大南部的沙漠地區)和西乃中間。亞瑪力人在亞伯拉罕時代並不存在(參看三六12);聖經這樣描述該地區,是為了向摩西的讀者清楚指出其所在。“亞摩利人”分散在巴勒斯坦全地。入侵的路線是向西北面穿過南地,再折返西訂穀的聯軍那裏。──《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沙微基列亭」:位於約但河東面摩押境內。――《串珠聖經註釋》 【創十四5~7 東方四王的路程和戰績】 四王行軍路程的編排,是依照時序文獻的一貫格式。他們順著所謂的王道──即位於約但河谷東緣,外約但主要之南北大道──自北至南行進。亞特律在後來稱為加寧之首都的近鄰,它本身是加利利海東緣,利乏音人居住之地區的首都。我們對這些人以及蘇西人、以米人幾乎一無所知,只知約書亞征服迦南時,他們全都被形容為當地的巨人(參:申二)。基列北部的哈麥,是他們的下一站。沙微又稱基列亭,十二支派分地後屬於流便,接近摩押地區。何利人所住的,是南面下一個區域,後來稱為以東。侵略者到達亞喀巴灣(Gulf of Aqabah;伊勒巴蘭=以拉他?)之後,轉往西北進擊加低斯巴尼亞(當時名叫安密巴)的亞瑪力人,和山地南部的 * 亞摩利人。這條路接著把他們引到死海以東和以南的平原地區。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地點,至今未有確定的考證,然而部分學者相信二城的遺址是在死海海底(參:創十九註釋)。西訂谷一役之後,四王沿約但河西岸直走到迦南最北的但,才被亞伯拉罕和他的壯丁追上。──《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四6】「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殺敗了何利人,一直殺到靠近曠野的伊勒巴蘭。」 「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殺敗了何利人」——這些人是西珥山的土人(申二12),他們把山洞當作房子住。「一直殺到靠近曠野的伊勒巴蘭」——大概這地也名以拉地(申二8)或以祿(王上九26),在紅海的東岔,就是四王所到盡南的地方。他們從死海東下,而從死海西回去了。――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西珥山」:在以東境內。 「伊勒巴蘭」:位於紅海附近(即今日的伊拉,是以色列最南端的海港)。――《串珠聖經註釋》 【創十四7】「他們回到安密巴,就是加底斯,殺敗了亞瑪力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 「他們回到安密罷」——「回」,就是向北歸回(6節末注)。「就是加低斯」——(民十三26注)。後來以色列人也曾在加低斯居住(申一2,二14)。「殺敗了亞瑪力全地的人」——「亞瑪力」這名是後來起的。當摩西寫本書的時候,那地的人已經有這稱呼(三十六12注)。「以及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哈洗遜他瑪後來名為隱基底(代下二十2)。四王的目的雖是要壓服五王,他們沿路也勝過了這些人。――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加低斯」:位於死海西南一百六十公里(一百英里)。 「哈洗遜他瑪」:即隱基底,位於死海西岸。――《串珠聖經註釋》 【創十四8】「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都出來,在西訂谷擺陣,與他們交戰;」 「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主(比撻就是瑣珥)都出來,在西訂穀擺陣,與他們交戰。」——五王在西訂谷與四王交戰,或者是因為他們想那穀的地形能幫助他們得勝(10節)。――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西訂谷」:位於死海南邊,谷裡到處都是石漆坑(10)。――《串珠聖經註釋》 【創十四8~12】戰爭以叛軍徹底失敗而告終,其原因是墮落帶來的腐敗。他們拒絕進貢的理由不是因為強大,而是出於貪欲和驕傲。這些百姓從這種慘痛的失敗中也沒有覺醒過來,繼續犯罪,最終受到從天而降的硫磺火的審判(19:1-11,24,25)。戰爭屬乎耶和華(撒上17:47),所以墮落的國家不可能得到勝利。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十四9】「就是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達、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略交戰;乃是四王與五王交戰。」 【創十四10】「西訂谷有許多石漆坑;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裏的,其餘的人都往山上逃跑。」 「西訂谷有許參石漆坑」——(參十一3,出二3)。「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右坑裡的,其餘的人都往山上逃跑。」——所多瑪王逃脫了四王的手(16、21~22節)。――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石漆」:乃是一種黏性物質,有如修補馬路的柏油;故此,任何人掉在坑裡就會被黏住,不能再逃跑。――《串珠聖經註釋》 “漆坑”。即產瀝青的礦井。──《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十四10 石漆坑】 這個地區瀝青盛產到從地底下冒上來,甚至浮在死海海面的地步,石漆坑十分普遍。原文譯作「坑」的字眼與舊約其他形容水井的字相同,一般是指掘出來的地點。換言之,西訂谷有很多開採瀝青的礦坑,作為五王避難之處(他們是「自己吊下去」,不是「掉進坑裡去」)。──《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四11】「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 【創十四12】「又把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 「又把亞伯蘭的侄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聖書記載本段的事無非是因羅得被擄掠的緣故,若與惡人為磷必要因惡人受連累(詩一1;林後六14至七1;詩十六37)。――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羅得起初住在所多瑪附近(一三12),但現在卻“住在所多瑪”。可是,他卻整天為所多瑪的邪惡而憂傷痛苦(彼後二8)。──《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十四13】「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裏;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都是弟兄,曾與亞伯蘭聯盟。」 「有一個逃出來的人」——這逃出來的人是屬羅得的。」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希伯來人」這名稱乃是「過來之人」的意思,就是外部人當時稱呼選民所用的名號(參三十九14、17),指明亞伯蘭本是從幼發拉底河東邊過來的(也有人以為希伯來人是因他們的先祖希伯得名的,參十一16注)。「以色列人」就是選民自稱的尊號。新約上的「希伯來人」是指著說希伯來話的猶太人說的(因為也有些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徒六1,九29,十一20)。「猶太人」三個字原來只指著猶大支派的人,到以色列國分裂,十支派離散之後,才指以色列全國的百姓。「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裡」——(十三18)「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都是弟兄,曾與亞伯蘭聯盟」——他們聯盟彼此保護,所以同去幫助亞伯蘭(24節)。――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希伯來人”這個稱呼在聖經裡第一次出現。“希伯來”(Hebrew)是“經過”的意思,古代近東有個近似的字“habiru”,指居無定所的人。這個稱呼很象新約《使徒行傳》所記的“基督徒”一名,雖為聖經名稱,卻是非以色列人為他們取的稱號,含有輕蔑的意思(參三十九17;徒十一26注)。學者多認為“希伯來”一名在當日代表社會上一個階層:從外面移居,住在巴勒斯坦地。從這個名字可以見到亞伯蘭家族的寄居生涯(參四十15;四十三32;出二11;書二十四2~3)。不過也有人說,希伯來一名來自亞伯蘭一位祖先“希伯”(十一17)。――《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希伯來人: “希伯後裔”的意思。根據10:21希伯(Ebel)是閃的支系中,與亞伯蘭有關的最重要人物。請參考10:21;40:15的註解。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亞伯拉罕是第一個被稱為“希伯來人”的人,這稱謂成為其後裔的族名。希伯來一字源於其祖先希伯(一一10~14),但也廣泛用來稱呼一些象亞伯拉罕那樣的遊牧民族;迦南人認為亞伯拉罕是一個流浪和移居的人,因為他是從吾珥和哈蘭而來的。──《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十四13 「希伯來人」】 亞伯蘭被形容為「希伯來人亞伯蘭」。「希伯來人」的稱號,初時只是指外來的人。除了本節以外,這話亦曾用作形容在埃及的約瑟(如三十九14~17),以色列奴隸之於埃及主人(出二11),約拿之於海員(拿一9),以色列之於非利士人(撒上四6)等類似的情況。部分學者認為這種用法中的「希伯來人」不是指一個民族,而是指不少古代文獻中稱為「哈比魯」(Habiru),主要是流離失所的社會階層。──《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四 13希伯來人因何而得名?】 答:希伯來Hebrew─— 這一詞即過來之人的意思。乃是外邦人當時稱呼選民猶太人所用的名號,指明他們的先祖信心之父亞伯蘭(即亞伯拉罕,創十七3 4,來十一17)。當初本是從米所波大米那邊,渡過伯拉河而到這邊來的,(創十一31),因此取意而得名。他們是屬於希伯來民族,但在另一方面的考證,有人以為希伯來人,是因其先祖閃的後裔希伯Heber(意外邊渡口,創十一10 14)之名字而起的,如亞伯蘭被稱為希伯來人(創十四13)。──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創十四13~16】亞伯蘭救回羅得:他率領家中壯丁和盟友在夜間分隊出戰,殺敗敵人,搶回侄兒和財物。――《串珠聖經註釋》 本文是亞伯蘭生涯中所出現的唯一軍事行動。他參與同自己沒有直接關係的西訂谷之戰的原因:①為了幫助陷入困境的親族而表現的純正愛心;②要從征服者手中救出被俘的羅得,出於他崇高的博愛精神;③不顧實力的劣勢,是出於對勝利的確信、信心和勇氣。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十四14】「亞伯蘭聽見他姪兒(原文作弟兄)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裏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亞伯蘭聽見他侄兒被擄去」——「侄兒」原文作弟兄(附注,十一29注)。羅得是亞伯蘭之大哥的兒子,或者也是與亞伯蘭的年紀相仿。「就率領他家裡生養的精壯壯丁三百一十八人」——這樣亞伯蘭家中必有一千多人,可見他已經是富戶,有小王的樣式(十三2,二十三6)。亞伯蘭救羅得是公義的事(耶二十一12,二十二3),也是以善報惡(十三10注)。「直追到但」——「但」這名字若不是但支派的人後來因改利善拉億的城名而起的(書十九47;士十八29),就必是另外一個地方(參撒下二十四6)。――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但代表巴勒斯坦北方的一個城市,位於米倫湖北,原名拉億,到士師時代,此城才叫但(參士十八29)。――《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三百一十八人」:在上古時候那是一支強大的軍隊。根據於埃及古城亞瑪拿出土主前一四○○年的亞瑪拿信集記載,當時兩國交戰,打仗的軍兵數目只是二十至五十。三百一十八人加上盟友,足可和四王一戰高下。 「何把」:在大馬色以北約二百三十公里(一百五十英里)。――《串珠聖經註釋》 “就率領??精練壯丁”。直譯作:他展示、派遣其武裝的家僕。“他家裏生養的”。亞伯拉罕因而能夠放心把這重要的任務交託他們;這任務要求他們行走一段艱險漫長的旅程來到北方的但。──《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十四14~15】亞伯蘭的軍隊是由自己部族中受過訓練的318人和少許的同盟支援兵組成(24節),戰術是趁著敵人沉浸在勝利的歡喜當中,來一個夜間突襲。他之所以能戰勝四王指揮的強國正規軍,是因為他們對神的信心和正義的勇敢,正如打敗米甸人的三百基甸勇士一般(士7:7-23)。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十四14~16 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 我們在此發現亞伯蘭家勢之大(318名新丁或僱傭)。形容這些人的字眼,舊約其他地方沒有再用過,但卻出現在主前十五世紀一封 * 亞喀得函件之內。不論亞伯蘭是活在當地居民主要是牧人和村民的 * 中銅器時代初期,還是有比較多設防城邑的 * 中銅器時代後期,他的家軍都足以和當地任何一個武裝部隊匹敵。即使到了 * 亞馬拿(El
Amarna)時代,任何城邦的軍隊都不會比他們大多少。──《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四15】「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色左邊的何把;」 「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神也與他同在(詩三十二16~18)。「又追到大馬士革」——憑我們所知道,大馬士革是世上存到如今最古的城。「左邊的何把」——左邊就是北邊(參十三9注)。何把城在大馬色以北,相離約有二三十裡路。――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自己同僕人分隊”。即把軍力分散。“何把”。這地位於大馬色以北,但準確位置難以確定。──《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十四15 戰術】 亞伯蘭在地處當地北界的但,追上東方列王的軍隊。他採取的夜間突襲戰略,早至士師時代的埃及文獻和 * 赫人典籍,已經找得著例證。──《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四16】「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 【創十四17】「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 「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穀迎接他」——亞伯蘭得勝於那一帶地方有大益處,故此麥基洗德和所多瑪王出來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這沙微與5節所提的沙微基列亭不同。押沙龍在這谷中立了一根石柱以為紀念(撒下十八18)。――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沙微谷意為“王者之谷”,或“王谷”,近耶路撒冷東面(參撒下十八18),有人認為就是汲淪谷。――《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沙微谷」:就是耶路撒冷東面的汲淪谷。――《串珠聖經註釋》 “沙微谷”。環繞耶路撒冷的山谷之一,可能是汲淪谷(另參看撒下一八18)。──《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十四17~20】亞伯蘭與麥基洗德:亞伯蘭凱旋歸來,撒冷王麥基洗德出來迎接他,又給他祝福。――《串珠聖經註釋》 【創十四17~20 麥基洗德】 麥基洗德稱為撒冷王,由於他接受部分掠物為禮,更被描繪為該地區首要的君主。一般認為撒冷就是耶路撒冷。但早期基督教證據和馬底巴地圖(Madeba map,現存最古的巴勒斯坦地圖,是主後六世紀一座教堂地上的馬賽克鑲畫),都以它位於示劍。往往都有一些城邦,成為當地各城的領導者;在約書亞記中,耶路撒冷和夏瑣各在迦南南北組織聯盟就是例證。麥基洗德究竟是迦南人、* 亞摩利人,還是耶布斯人卻不容易確定。他祝福亞伯蘭時所用的聖名「伊勒以羅安」(El Elyon,和合本:「至高的神」),是迦南文學中對主神 * 伊勒(El)的普遍稱呼。──《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四17~20暗拉非和麥基洗德二王究竟是誰?】 答:1.暗拉非--一意即看守假神的,系古時巴比倫南部示拿城的一個王。一九○一年,有法國博士在書珊城(尼一1,斯一2,5,但八2,參108題)尋見一塊黑階石的古碑,高達六尺,上面所刻的就是這王所定的律法,共有二百八十五條,大半是很文明的規則。可是在巴比倫列王中,沒有稱為暗拉非這個王的名字,因此許多歷史學家認為暗拉非就是哈慕拉比Hammurabi,他曾為巴比倫制定一部著名的法典,後人發現了這部法典後,便稱之為哈慕拉比法典,他的名字就為人所熟知了。但是認為暗拉非王就是哈慕拉比的說法,仍然沒有足夠的證據。 2.麥基洗德--意即仁義的王,系撒冷王,就是耶路撒冷的祭司王。在亞伯拉罕進迦南之前,他已在那裡。當亞伯拉罕殺敗了巴比倫境內,屬基大老瑪和他的同盟諸王回來的時候,這位至高神的祭司,便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表示感激之心,給跟從亞伯拉罕的疲乏者,加添心力(參申廿三3,4,撒上十七17,尼十三2上),並為亞伯拉罕祝福。亞伯拉罕也把所得的十分之一拿給他。據希伯來人的傳說,麥基洗德就是洪水以後碩果僅存的人物--挪亞之子閃,他是閃族某部落的王。他們在耶布斯人佔據耶路撒冷之前,仍然據有該地(參書十五8,士十九10,11)。他是那時世上年紀最大的人,到了晚年,就作了全人類的祭司,並且是祭司又兼君王的雙重職分。另外有人以為這麥基洗德是一位天使;有人以為他是道成了肉身的神;又有人以為他是彌賽亞;但不管他究竟是誰,他在預表基督為君王與祭司這件事上,是沒有疑問的(詩一一○4,來五6,10,六20,七1-3,20-28)。――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創十四17~24】所多瑪王和撒冷王迎接打敗北部同盟軍而歸來的亞伯蘭軍隊的場面。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十四18】「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 「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撒冷」就是耶路撒冷的原名(詩七十六2)。這城後來被耶布斯人所占,因此稱為耶布斯(書十五8;士十九10~11)。大衛攻取這城以後就複用原名(代上十一45)。「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這餅和酒不過是爽心飲食,一面是表示恭敬和威激的心,一面是照著當時的風俗,給跟從亞伯蘭的那些疲乏和饑餓的人一些食物,用以加添心力(申二十三34,二十五18;書九5~6、18;撒上十七17,尼十三2前半),設若麥基洗德獻祭於神,就必定不獻一個無血祭,乃是要獻上只牲畜為血祭(參創三21注,四3注4注)。後來神吩咐摩西在會慕的聖所裡常陳設餅和酒(出二十五29~30)。以色列人每逢吃逾越節之羔羊的時候也吃餅和酒,故此主耶穌借用這兩種成分為聖餐的表像。「至高神的祭司」——古時的家長多為一家的祭司(八20,十二8,二十二13,二十六25,三十三20,伯一5),但麥基洗德是神的祭司,大概是繼續挪亞敬拜神的一等人,如約伯、巴蘭和東方的博士。18至20這幾節是注段。麥基洗德作祭司是基督的預表(詩一百一十4,來五6、10,七1~10),可分四層:(一)不屬利未族;(二)大於亞伯蘭(1)受亞伯蘭的供給(來七5~6、9~10),(2)為亞伯蘭祝福(來七6~7);(三)沒有記族譜的始終(來七3);(四)是祭司又是王——(1)仁義王,(2)平安王(來七2)。 第十九節:「他為亞伯蘭祝福」——(來七7)。「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與亞伯蘭」——天地是神創造的(一1),故此是屬神,也是神掌管的(詩二十四1~2,五十12,申十14)。神是至高者,祂的住處是在天上(詩五十七5,八十三18,來一3)。――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撒冷是耶路撒冷的簡稱,義為“和平”。麥基洗德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公義的王”。在亞伯蘭時代,他是耶路撒冷的王兼祭司。古時非以色列的社會,國王常兼祭司的職務。 麥基洗德這位公義和平的王(來七2),用普通的食物餅和酒來歡迎勝利歸來的亞伯蘭,為他祝福,從亞伯蘭手裡接過貴重的獻禮(戰利品的一成),這些都是友善的信賴的表示,象徵多於實際。 所多瑪王可不同,他給的看似十分慷慨;從眼前看,條件不錯,但從長遠看,後患堪虞。亞伯蘭沒有接受他的盛意,他只讓神得榮耀(22~23節)。 “至高神”是古代迦南一帶對主神的稱呼。亞伯蘭將此稱號用在耶和華神身上,在二人面前見證唯一真神(22節)。 本節是聖經第一次提到耶路撒冷。十九世紀末在埃及發現的亞馬拿泥版(Tell
of Amarna Tablet),證實耶路撒冷在亞伯蘭時代早已存在。這些泥版是主前十五世紀埃及諸王和巴勒斯坦及其他地方諸王的通信。――《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撒冷」:是耶路撒冷的簡稱。 「麥基洗德」:是耶路撒冷的君王和祭司,身兼兩職。詩篇一百一十篇指出彌賽亞不但是君王,也按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希伯來書進一步解釋麥基洗德的等次遠超過亞倫的等次,主耶穌(彌賽亞)既按麥基洗德等次作祭司,故比亞倫高超。――《串珠聖經註釋》 撒冷王麥基洗德: “撒冷”是耶路撒冷的古稱(詩76:2),意為“和平”或者“平安”(來7:1),“麥基洗德”是“仁義王”的意思(來7:2)。含有“在和平土地上以仁義統治的王”之意。關於“麥基洗德是誰”的問題上有如下觀點:①虔誠的信徒把他看成是閃或以諾,或者約伯;②天使或聖靈,或者是基督的顯現(Christophany);③如字面意思,是外邦人中持有純真信仰的迦南王。其中最恰當的應該是第三種見解。麥基洗德擔負著猶太人獻祭制度中不可能出現的王和祭司長雙重職任,在當時腐敗的社會中他能用仁義和平安治理並行使合法的主權;他在歷史上神秘地出現,又突然消失,他是外邦人的光。本書作者摩西從他(太4:15,16)身上得到強烈的靈感。因此,他象徵超越亞倫班次執行祭司職任的(來7:11-15)基督的預表。從這種原因出發聖經的第一作者聖靈(提後3:16;彼後1:21)遮掩麥基洗德的始和末,出生以及家譜不讓摩西記錄。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撒冷王麥基洗德”。一個預表基督的歷史人物,是耶路撒冷的王(比較詩七六2)。參看詩篇一百一十篇4節及希伯來書第七章的腳註。他名字的意思是“公義王”。“餅和酒”。是供應軍隊的口糧,意思是欣賞和敬佩亞伯拉罕的勝利。“至高神”。希伯來文是ElE l y o n,強調神的力量和主權。當時顯然有一群真正認識創造主——神的人住在耶路撒冷,受到身兼君王與祭司的麥基洗德的統治。特勒瑪迪克(Tell
Mardikh)泥版(約主前2300年)記載耶路撒冷和數百個其它的地方名和人名,如夏瑣、米吉多、迦薩、亞伯蘭和以色列的名字。──《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十四18 麥基洗德是誰?】他顯然是一位敬畏神的人,因為他的名字是“仁義之王”的意思,撒冷王則是“和平之君”的意思。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來七1~2)。他認識神是創造天地的主宰。一般對他的看法有:(1)他是在該地區受人尊敬的王,亞伯蘭只是向他表達他當受的敬意。(2)麥基洗德可能是所有作撒冷王人的稱號。(3)他是基督的預表(參來七3)。預表是在舊約中與基督有緊密關聯的事件或教導,用來闡明關於基督的真理。――《靈修版聖經註釋》 【創十四18~19 亞伯蘭與麥基洗德會面】 二人在沙微谷相會。王谷之名顯示它就是耶路撒冷南邊的山谷,最有可能是汲淪溪谷和欣嫩子谷接連之處。後來押沙龍在這谷立了一個紀念碑(撒下十八18)。亞伯蘭和麥基洗德同享的筵宴,通常表示兩者之間立了和平協議。* 赫人條約提及打仗時供應盟友食物。麥基洗德急切要和這個有戰績可誇的軍事勢力建立和好關係,亞伯蘭則藉送上十分之一表示降服,間接承認了麥基洗德的地位。──《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四18~20「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 {命題34}誰是麥基洗德(Melchizedek) 〔難題〕對麥基洗德這個問題有一些爭論。他是個歷史人物?一個超人?或是神話中的人物? 【解答】 根據希伯來書第七章,有人將麥基洗德看為是一個天使,或甚至是基督的樣式(an appearance of Christ)。這是不太可能,因為希伯來書的作者以麥基洗德為基督的意表。在創世記麥基洗德以一個平凡普通的歷史人物出現。他以一般平凡的舉止態度與亞伯拉罕說話應對。由考古證據或其它資料顯示,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質疑麥基洗德他在歷史上的特質。──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十四19】「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與亞伯蘭;」 【創十四19~20】這段是麥基洗德祝福神的僕人亞伯蘭的場面,如同施洗約翰給耶穌施洗(太3:13-15)。麥基洗德祭司長為亞伯蘭做的祈願文,其特徵有:①藉著引用含有大有能力者之意的至高神性稱呼,告白神對被造物的主權和統治權;②承認所有的祝福和勝利,都源於神。耶和華的確配得一切得勝的榮耀(出19:5;士5:1,2;撒上7:10-12;代下20:21,詩24:1)。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十四20】「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裏,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是應當稱頌的」——麥基洗德因亞伯蘭得勝而謝恩。「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亞伯蘭拿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是承認神為至高至尊者。本節顯明在摩西的律法以先已經有人將十分之一獻給神(參二十八20~22)。我們在本章上能看出亞伯蘭的善心有八:(一)忠心(13、24節);(二)愛心(14節);(三)膽量(14節);(四)聰明(15節);(五)寬宏(16節,參十三10注);(六)虔誠(18~20節);(七)樂施(20節末句,箴三9);(八)節制(21~23節)。――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亞伯蘭給麥基洗德(祝福的感謝)是戰利品的十分之一。這是聖經中有關什一奉獻的最早例子。亞伯蘭奉獻十分之一表明他向“天地的主”的感謝。麥基洗德對耶和華神的觀念可能不足,但他承認有位最高神,自己是他的祭司;亞伯蘭認為他所承認的至高神就是耶和華神,由他代表神接受這十分之一的奉獻。摩西律法中設立有多種什一奉獻的規例,為百姓獻給神的感謝的祭。――《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十分之一: 指十一奉獻。十分之一原來是人們為了供養在聖殿或神殿服事的人,自發地拿出自己家產或出產的十分之一上交的一種稅金,是一種非條文制度,也被廣泛使用在閃族文化圈以外。這個十分之一制度日後在摩西律法中正式成為有條文規定的法律<民18:21-32,有關十一奉獻>。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戰利品;參看來七4),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獻上這些禮物的目的是感謝神賜他們戰爭的勝利,同時也為了神的祭司在撒冷給他們提供避難所而獻上感謝。──《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十四 20信徒要遵行十分之一奉獻嗎?】 答:十分之一奉獻Tithe,系起於神的應許時代,如亞伯拉罕會曾經實行1—10的奉獻(創十四20,來七1—10)。及至律法時代,以色列人照例將一切所得的出產,十輸其一奉獻給神(利六20,廿七30,民十八21 24 26,申十四22
23,瑪三10)。現今恩典時代的信徒,乃是要求甘心樂意盡力奉獻,甚至完全奉獻,(林後九6 7,羅十五25 26,十二1,徒四34 37,太六19—21,廿六6—13,可十二41—44),比起1—10奉獻的標準猶有過之而無不及。這1—10僅是信徒學習完全奉獻生活之起點而已,所以需要鼓勵信徒儘量實行。況且在主耶穌時代,祂曾對法利賽人也論到過1—10奉獻的事,(太廿三23),我們作信徒的人,豈能忽略而不更當注重麼?──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創十四21】「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罷。」 「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所多瑪王照著當時的風俗讓亞伯蘭拿去所奪回的財物,只要求所奪回的人口。第二十二節:「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起誓;」——意思說:耶和華可以給我作見證(參腓一8,林後十一31)。這顯明亞伯蘭以這事為最緊要的。亞伯蘭早先已經把主意定好了。――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創十四21~24】亞伯蘭與所多瑪王:亞伯蘭本有權利享用奪回來的財物,但他不肯受惠於所多瑪王,免得所多瑪王以後可以說:「我使亞伯蘭發財」(23)。亞伯蘭知道賜他財富的乃是耶和華。――《串珠聖經註釋》 亞伯拉罕拒絕接受所多瑪王的東西,恐怕要為此而負上任何義務。亞伯拉罕借此顯出他對“主”(耶威)完全的效忠,而且不受所多瑪王的引誘,以免他再重奪霸主之權,亞伯拉罕卻作他的藩屬。亞伯拉罕只給僕人取了一些食物,而且給他的同盟者有自由去接受應得的戰利品。──《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十四21~24 亞伯蘭與所多瑪王的協議】 所多瑪王承認亞伯蘭有權占有掠物,只是請求歸還人丁。亞伯蘭對掠物拒而不受,理由是他已向「* 伊勒以羅安」(他同時指出這就是 * 耶和華)起誓,不從這個軍事行動得利。這協議可能還包括使條款正式化的書面合同。這文獻的編排很有可能和本章相仿,甚至可能是本章的素材。──《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四22】「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 我起誓: 向神起誓時通常採取的方式(申32:40;但12:7;啟10:5,6),一般向著天高舉右手或雙手。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起誓”。起誓在原文作舉手。──《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十四23】「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 「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這無非是因為所多瑪人的惡極大(十三13)。「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亞伯蘭要把一切的榮耀都歸於神。所多瑪撒冷兩處的王,亞伯蘭並沒有一樣看待,這是因何緣故呢?按著所多瑪的名聲。可以說這城的王不是善人;不當受一樣的看待(林前十五33)。――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創十四24】「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 亞伯蘭保證那些協助者所應得的份,他們沒有理由放棄自己的權力。信徒最容易犯的錯誤就是以自己的信仰為標準,判斷或定別人的罪。從這段經文中應該知道,真正的信徒當象亞伯蘭一樣保證別人正當的自由和權力,而且不應該從自己的尺度來任意判斷信心軟弱的弟兄(羅14:1-3;林前8:9;9:22,23)。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十四章:四王與五王的爭戰,亞伯蘭救回羅得。】 {命題33}亞伯蘭在米所不達米亞戰敗四王的記載是否有歷史的根據? 〔難題〕創世記以事實來描述這個爭戰。但是根據對聖經的批評——底本假說(文獻假說;(Documentary Hypothesis)認為這些故事是事後才添加入創世記的,而且純為虛構。 【解答】 除了聖經的記錄外,我們沒有多少其它的資料來源。結果是我們沒有直接的考古學證據來證實它,但也沒有很好的理由來質疑這個事蹟。對這個歷史事蹟的質疑都是出自那些排斥聖經的人他們偏見的理論。 此外,仍是有一些間接的證據證實這些敘述的真確性。著名的考古學家W.F.Albright的觀察發現: 「儘管我們不能證實第14章所敘述的歷史事蹟,我們可以確定它們是發生在很遠古的時期。有一些詞句和表達方式在聖經其它的章節都沒有如此相同的用法,現在我們知道那些都屬於主前二千年左右,在外約旦(Transjordan)的一些城市都是屬於遠古時代的名稱」(Alleman and Fack : Old Testament Commentary ,1954 )。從這個觀點看,沒有一個夠好的理由來懷疑亞伯拉罕與米所不達米亞的戰爭其真實性。【譯者加注:底本假說(文獻假說)一認為摩西五經是出自不同年代不同的文獻來源組合成的,不是出於作者。根據摩西五經內容文體的風格分析出五個來源:耶和華文獻(J典)、伊羅欣文獻(E典)、申命記文獻(D典)、祭司文獻(P典)、妥拉編輯者(Torah redactors)。此假說首由德國聖經學者威爾豪森(Julius Wellhausen)提出。】──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思想問題(第14章)】 1 亞伯蘭為營救侄兒羅得付上了什麽代價? 在這件事上他給我們什麽榜樣? 2 亞伯蘭勝回來時遇見所多瑪王及撒冷王二人,前者可以立即增添他的財富,而後者所給他的祝福卻不能立時看到,結果他怎樣選擇呢? 當你須在魚與熊掌之間作取捨時,你會怎樣選擇呢?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