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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二十二章拾穗

 

【創廿二1「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裏。』」

         「這些事以後」——(十二68注)。「神要試驗亞伯拉罕」——這是借用的話(參12節)。神是無所不知的,不用試驗就全知道亞伯拉罕的心。但神如此行為要表明三件事:(一)亞伯拉罕之信心的實在;(二)亞伯拉罕存心敬畏主,並非愛兒子過於愛主;(三)要使亞伯拉罕因信心受試煉,得著稱讚,尊貴和榮耀(彼前一71618,來六79)。――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亞伯拉罕一生有過四次重要的抉擇,每次都捨棄了一樣本來很看重的事物。1.離開本地本族,他放下了自己的家鄉(十二1)。2.與侄兒羅得分手。羅得是他所愛的,有繼承亞伯拉罕產業的可能(十三118)。3.在以撒和以實瑪利間作抉擇。他捨棄了夏甲所生的兒子(二十一14)。4.奉獻獨生兒子以撒(19節,比較來十一1719)。――《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試驗」:暗示神藉著今次的經驗叫亞伯拉罕成長和得益;正如摩西所說:「神在曠野試驗你們,乃叫你們可終久享福」(申8:16)。但魔鬼試探人,乃是想毀滅人(雅1:15; 彼前5:8)。――《串珠聖經註釋》

         神要試驗亞伯拉罕。神絕對不會出於惡意去試探任何人(參看雅一13的腳註)。但在某些情況下,祂確實會考驗和試驗我們,象亞伯拉罕這裏的事例一樣。──《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這些事以後: 以撒已經長大,可以背著燔祭用的柴爬山(6)。要試驗: 聖經中出現的試驗有兩種:一種是來自抓住空中權勢的撒但(2:2),目的是把人推向墮落(temptation)(3:1-6;4:3;帖前3:5);另一種是來自神,目的是對信仰的試驗(test)(16:22-25;20:20;8:16;23:10)。撒但的試探不擇手段,有時從人的內心,有時從外部以各種形態出現,目的是使人墮落,靈性上使人與神隔離,道德敗壞,使人被惡制伏(林後11:4;1:14,15;約壹2:16)。主禱文“不叫我們遇見試探”(6:13)的意思,就是求神在撒但的這種誘惑中保護軟弱的信徒。亞伯拉罕遇見的試驗是來自於神,為了使他成為真正的信心之父而施行的試驗,要求人完全在神面前屈服。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二十二12 以兒童為祭物】 在古代近東,賜 * 豐饒能力的神祇(* 伊勒)有權利索取出產的一部分。獻牲畜、五穀、子女,都反映了這個想法。來自腓尼基(Phoenicia)和布匿(Punic)定居地,如北非之迦太基(Carthage)等的文獻,都描述到以兒童為祭的 * 儀式,其目的是保證將來的多產。聖經中的先知以及申命記和利未記裡的律法清楚禁止這種作法,但也暗示這類事情不斷上演。實際上,亞伯拉罕「犧牲」以撒的故事,顯出獻人為祭對亞伯拉罕來說並不陌生,* 耶和華的要求並不使他驚訝。但這事件也提供了以牲畜代替人作為祭物的模式,清楚地將以色列從其他文化中劃分出來。──《舊約背景註釋》

 

【創廿二1~12耶和華試驗亞伯拉罕: 吩咐亞伯拉罕把心愛的獨生子以撒當為燔祭的祭牲獻上(2);本章多次提到以撒是他的獨生子(12, 16),強調以撒對亞伯拉罕是何等寶貴。――《串珠聖經註釋》

 

【創廿二1~14神吩咐亞伯拉罕獻以撒卻又禁止,何故?】

         答:神為了要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1,來十一17,雅一34),所以命令他作這件獻人為祭的事。本來,神曾應許以撒作多國的父,建立他的後裔(十七1619,廿一12),可是,在他還沒有生子立後之前,就要被殺,這事實在令人費解。但神是無所不知的,他本不用試驗就能全知道亞伯拉罕的心;神所以要如此行,為要表明亞伯拉罕信心的實在,他是全心順服的敬畏主,並非愛兒子過於愛主(36)。為要使他因信心受試驗,得著稱讚、尊貴和榮耀(十二2,十七4,廿三5,彼前一7)。再者,在亞伯拉罕的時代,以孩童獻為祭物,乃是常有的事。在12節這裡記載:「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可以顯明神本是不喜悅這種獻人為祭的惡俗,所以他就命令禁止(參利廿14)。不過藉著這件奇事的發生,又能叫人看見亞伯拉罕相信神使他的獨生兒子能從死裡復活過來(來十一1719),並且他也深信「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羔羊」(8)。由此可知,他的信心乃是過於他所能想像到的事,他在此不知不覺中已經說了豫言(約一29),同時又因獻祭的所在(創廿二2),就是二千年後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地方(據說各各他山,即是古時摩利亞山),原為建聖殿的所在(代下三1)--處處表明亞伯拉罕獻祭這一幅圖畫,就是基督救贖世人這件大事的影兒呢!――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創廿二1~19本文是舊約的各各他事件。因為這個事件與400年後摩西的獻祭制度(1:1-9)同出一脈,在救贖史的角度預表了2000年後基督的十字架事件(19:17,18)。這三個事件的共同點非常明確:①祭物應該是無殘疾的公牲畜;②祭物應當是主動獻的;③祭物要犧牲,其血要灑在地上(9:18-22)――《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2「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亞伯拉罕獻子預表神獻子:(一)論父——(1)不愛惜他的兒子(21216節,羅八32);(2)他獨生的兒子(2節,約三16);(3)他所愛的兒子(2節,太三17)。(二)論子——(1)至死順服(9節,腓二8,約十18);(2)背燔祭的柴(6節,約十九7);(3)「三百」——比方耶穌三日在墓中;(4)彷佛從死裡復活(來十一19)。「摩利亞地」——所羅門在摩利亞山上建造聖殿(代下三1);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離這山不遠(路二十三33)。亞伯拉罕不以神的話為稀奇,因為當時有獻子與邪神的惡俗。早幾十年前,有西的考古學家挖出基色城的邱壇。在這壇附近的土裡埋藏著好些粗大的磁罐子,內中有嬰孩)的朽骨,這是從前獻給亞斯他錄神的嬰孩的朽骨。他們在房屋的基址下也挖出同樣裝嬰孩朽骨的罐子,這些嬰孩是在造房子的時候所獻的,特為加增房主的好運。――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摩利亞地在耶路撒冷附近。此名在《歷代志下》三1再出現過一次。神在這裡停止過瘟疫的蔓延(代上二十一1415);後來,所羅門在此建殿。其地近新約所記的加略山,即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

亞伯拉罕父子往摩利亞地去,先後走了三天(4節),約有80公里的路程。這次旅行,對亞伯拉罕來說,是一次信靠和順服的大考驗。

         「摩利亞」:就是後來所羅門建聖殿的地方。――《串珠聖經註釋》

         舊約時代有獻人為祭的做法(但不是敬虔之人的所為);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時必定很熟悉這事。神在此的用意是看看亞伯拉罕愛祂的心是否過於愛以撒,並且試驗亞伯拉罕對於神應許賜他後裔的信心。摩利亞是一個統稱的地區,包括所羅門其後在耶路撒冷建造聖殿的山嶺(參看代下三1)。這旅程約有五十英里(80公里)。──《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 以三重漸進式的表現手法:①不是牛和羊,而是人,是兒子以撒;②這兒子是他100歲時生的,世上任何東西都無法交換的最心愛的兒子以撒;③要求獻獨生子以撒為燔祭,這兒子是以實瑪利離開後唯一的骨肉,而且是等待了25年的立約之子。也就是要獻人祭,這在人來說絕對不能接受,神的命令是試驗,再一次讓人站在理性和信仰中間。摩利亞地: 包圍耶路撒冷的 山區。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 2「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把他獻為燔祭」】

{命題41}神在利未記十八,廿章中曾譴責將人獻祭;為何神要亞伯拉罕將他的兒子獻為燔祭?

〔難題〕在利未記十八章21節及廿章2節中,神特別譴責以人作犧牲品獻祭,當祂告誡以色列人說:『……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利十八21 )、『……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利廿2)。然而,在創世記廿二章2節,神向亞伯拉罕說:『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顯然,這與祂所命定不可以人作燔祭有衝突?

【解答】

(1)神根本就沒有意思或計畫要亞伯拉罕殺他的兒子。這可以從嗣後耶和華的使者阻止亞伯拉罕下手證明(創廿二 12)。神的目的是要亞伯拉罕完全的順服交出他的獨生子以試驗他對神的信心。天使宣稱亞伯拉罕願意獻上他的兒子(創廿二 12)。如此滿足了神對他的期許。神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2)利未記十八章21節及廿章2節所禁誡的, 特別是不可將自己的兒女獻祭與外邦人的神摩洛。所以這個禁誡與神要求將以撒獻於祂——唯一的真神, 是沒有矛盾的。畢竟,獻祭給耶和華不同於獻祭給摩洛。耶和華神掌控一切的生命(申卅二 39 ;伯一 21), 因此祂有權柄賞賜有權收取。事實上,祂也命定人人都有一死(詩九十10 ;來九27)。

(3)亞伯拉罕相信神的慈愛和大能,因此祂願意服從並且相信神會使以撒從死裡復活(來十一 17-19)。有一個事實可以證明是如此的:就是當亞伯拉罕要殺以撒前,他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創廿二 5)。

(4)如果神命令要我們將兒女獻祭與祂,在道義上並沒有不對。祂曾為我們將祂的兒子獻在髑髏地 (約三16)。事實上,我們的政府也曾要我們將兒子為國家獻上。當然,神更有權對我們有如此的要求。──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廿二 2「……就是你獨生的兒子……」】

{命題42 }為何以撒是亞伯拉罕獨生的兒子,亞伯拉罕不是也生了以實瑪利?

〔難題〕亞伯拉罕很早以前就生了以實瑪利(創十六章) 而且他也有其他的眾子(創廿五6)。

【解答】

在第廿五章所提的眾子,可能是亞伯拉罕後來生的兒子。而且他們是他「庶出的眾子」(廿五6 )及其他妾所生的,他們不能算為神所命定的繼承人(heir)。 同樣的以實瑪利乃是由於亞伯拉罕在沒有信心之下與妾所生的,並不能算為神所應許的繼承後裔。而且, 所用的詞句「獨生的兒子」(only son)可以看成「心愛的兒子」(beloved son(約一18,三16),也就是特別的兒子,心愛的獨子。神特別向亞伯拉罕說清楚: 『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創廿一 12)。──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二十二2為何在利末記十八至二十章中,神責備獻人祭的事情,但在創世記二十二章卻命令亞伯拉罕獻上以撒;但最低限度,在士師記十一章中,神接納獻人祭?】

     若將創世記二十二2解釋為神命令亞伯拉罕獻以撒於壇上,這是錯誤的。實際情況剛好相反,當亞伯拉罕正要把刀插入他兒子的身體時,神(透過他的天使)阻止亞伯拉罕這樣做,說:「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二十二12)在較早時,神無疑命令亞伯拉罕將以撒獻為燔祭('Olah),而亞伯拉罕亦絕對明白這命令的意思是在祭壇上殺死他的兒子。這事情的重心在於亞伯拉罕作為一個年事已高的父親,是否甘心情願地將他唯一的兒子(由撒拉所生)獻給神,以證明他完全服從神的命令。然而,第十二節是一項有力的證據,證明神並非要求亞伯拉罕將以撒獻上,神真正的目的是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

    至於士師記十一章有關耶弗他女兒的一段插曲,請參看針對該事情的一條問題。我們有充份的理由去相信,她的情況和以撒一樣(在兩段經文中所用的都是'olah,參士十一31),經文的意思不是在「燔祭」中殺死人。反之,耶弗他是將女兒奉獻給神,以處女的身份,在有生之年都在會幕裡敬拜神。利未記十八章二十一節指出,將嬰孩獻為祭的是褻瀆了耶和華——以色列人的神——的名字。利末記二十章二節宣判了將子女獻祭的父母必被治死;特別是那些將子女獻給摩洛的人,必被定罪(摩洛崇拜以獻人祭而著名)。由此看來,摩西的律法已嚴嚴禁止獻人祭;若說在亞伯拉罕和耶弗他的情況裡,神命令將人獻為燔祭,又或是容許他的其他僕人這樣做,在邏輯上是難以成立的。──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創廿二 2摩利亞山在那裡?】

    答:1 摩利亞Moriah—意即耶和華看到。這地內有一山,是神試驗亞伯拉罕獻子以撒的所在。此山是基利心山,或是錫安山,於今年代久遠,其名難以確指。據說二千年後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各各他山,即是古時的摩利亞山。由此看來,摩利亞山上的以撒獻祭,乃是後來這件大事的影子,乃基督至死順服為神兒子的預表。(創廿二2 9,腓二28)。

    2 摩利亞Moriah Mountain—是古時耶布斯(即耶路撒冷)人亞勞拿與其兄阿珥楠的禾場。大衛王曾經用銀子買了這塊田地,為耶和華築壇獻祭,使民間瘟疫止住,以後乃為肇建宏偉輝煌聖殿之基址。(撒下廿四 1825,代上廿一 1822,廿二 14,代下三 1)。──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創二十二2 摩利亞地】 本段惟一關於摩利亞位置的線索,是此地距離別是巴三日的路程。但這日數也可能不過是代表全程的虛數而已,而且經文也沒有提及方向。聖經除本段以外,只在歷代志下三1指出摩利亞是耶路撒冷聖殿的所在地,但沒有提及過亞伯拉罕,或本段的事蹟。由於耶路撒冷附近山頭的樹林,排除了為獻祭攜帶木柴的必要,名字相同較可能不過是巧合,未必是同一個地方。──《舊約背景註釋》

 

【創廿二3「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亞伯拉罕雖然知道神所應許的福概要借著以撒應驗,但他還是願意聽命;因為他信神必叫以撒從死裡復活(來十一1719)。信徒也當趁早願從主命,不可遲延。――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清早。亞伯拉罕即時便順服神。劈好等同破開。──《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指示的地方去了: 從別是巴到耶路撒冷的摩利亞山約有80km,3天的路程是維繫人對神的順從和獻身之路,也是通向至聖所的贖罪之路。摩利亞山就是後來建立所羅門聖殿之地(代下3:1)――《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二十二3 驢子的馴養】 人類在主前三五○○年左右馴養野驢。由於驢子能夠忍受重擔和長期缺水,所以從一開始其主要功用就是馱畜。故此,長途旅程和貨運,往往都得倚重驢子。──《舊約背景註釋》

 

【創廿二3~4若說亞伯拉罕以喜悅的心接受了神的命令,這是無視父愛、無人情味的解釋。或許那一天,他整夜不眠,內心經歷了許多矛盾,比如:①神很早就提醒挪亞生命的尊嚴(9:4-6),並極其不喜歡流血(殺人),那麼今天神為什麼要求自己用外邦人極其野蠻的風俗獻人祭呢?②為何收回通過多次的應許和起誓,好不容易出生的唯一繼承人以撒呢?這一切到底是為什麼?③神把自己的名字改成“眾人之父”亞伯拉罕(17:5),究竟有何意圖呢?……但是亞伯拉罕克服了所有的矛盾,再一次順從神的旨意。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4「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地看見那地方。」

         到了第三日: 從接受神的指示算起,已是第四日了。這要求完全與出埃及記12:3完全一致,在逾越節前四天準備宰殺之羊(12:1-6)――《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5「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裏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裏來。』」

         「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僕人未必能明白亞伯拉罕所行的;若是同去,恐怕他們要阻擋。「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這句話顯明亞伯拉罕的信心(來十一1719)。――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亞伯拉罕告訴僕人,他與孩子去了之後會回來。要是他對神的應許(二十一12)沒有堅決的信心的話,此語不易出口。他相信獻上以撒之後,神能叫他復活(來十一1719)。――《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童子」:在希伯來文可指青年人。猶太歷史家約瑟夫甚至認為以撒在那時候已二十五歲;他若不甘心獻上,可以逃走。――《串珠聖經註釋》

         我與童子往那裏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裏來。直譯作:我們會拜一拜,然後我們再回到你們那裏。亞伯拉罕有信心以撒會與他一起從獻祭的地方返回,這信心是從他深信復活的信念裏產生的(比較來一一1719)。──《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我與童子……回到: 亞伯拉罕信靠神的應許,從自己似死的身軀中奇跡般的生出以撒(4:18-22),這一次他再次信靠神的旨意,告白自己盼望獨生子能自然的復活(11:17-19)――《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5~10詳細描寫走向死亡的最後旅程,目的是為了渲染每一個腳印中所含的父愛。這與四福音書的後半部分,用較長的篇幅描寫基督受難和死亡是一樣的。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6「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裏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

         「二人同行」——顯明父子同心。聖父聖子也照樣同心成全救人的大工(約十30十四1011十六32,羅八32,林後五19)。――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 亞伯拉罕把獻燔祭用的柴放在以撒身上,這預表了神在救贖史上的最高啟示,即神讓獨生子基督替人類背負十架的代贖事工(53:4-6)――《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7「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裏。』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裏呢?』」

         父親哪……我兒: 父子間充滿親情的呼喚和回應。獻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 暗示通過父親亞伯拉罕的教育,以撒已經熟悉獻祭規則。另一方面這是一個啟示性的提問,帶有更深層的屬靈意義,是當今生活在罪惡世代裡的所有人焦急的提問:羊羔在哪裡呢?雖然以色列民族犧牲了無數羊羔仍然沒能找到答案(1:11-14)。但是在福音時代,施洗約翰對前來受洗的基督說:“看啊!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1:29)――《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7~8以撒對亞伯拉罕的信心和亞伯拉罕對以撒的體恤是很顯著的。──《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廿二8「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

         「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亞伯拉罕在此不知不覺說了預言(約一29)。――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神必自己預備”是亞伯拉罕一生的箴言,也是一切在苦痛絕望中的人的盼望。從亞伯拉罕到今天,凡是信靠神的人都能見證“耶和華以勒”。――《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神必自己預備」:果然在下文(14)應驗。亞伯拉罕願意把以撒獻為燔祭,因為「他敬畏上帝」(12);敬畏在原文有較廣泛的意思,不是單單形容戰兢害怕,敬畏神就是遵守神的誡命,正如耶穌所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 希伯來書的作者更指出亞伯拉罕願獻以撒,乃因他對神有信心,神既然應許賜他無數的後代,必會履行諾言;他相信就算把以撒殺死,神可以叫以撒從死裡復活(來11:19)。因此,他對僕人說:「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會一起回到你們這裡來」(參5)。――《串珠聖經註釋》

         神必自己預備……羊羔: 對兒子的提問,父親憑著信心說出了正確的答案。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9「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裏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

         「亞伯拉罕……捆綁他的兒子」——按猶太人的傳說,以撒當時大概是二十五歲,可見以撒甘心被獻(6節該,參約十18)。他若不願意,必能勝過老父親。――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捆綁……以撒: 只要願意,精力旺盛的以撒完全可以擺脫年邁父親的捆綁。但是正如成為代贖祭物的基督,無聲地讓人們捆綁自己一樣(53:7;26:47-56),以撒憑著對父親的信賴和對神的信靠,安靜地交出了自己的身體。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10「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

         拿刀,要殺: 這是宰殺祭物的動作,這行為表明亞伯拉罕已殺了以撒,神也悅納了亞伯拉罕的信心。已經完全成就了獻祭的精神,所以神沒有必要真的把以撒殺掉。因此,以撒雖然沒死但如同已死,沒有被埋又活了。這就是基督教的似非而是的說法(paradox)(10:39;16:25;12:25)――《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11「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裏。』」

         「耶和華的使者」——就是指神(129節);立約的使者(瑪三1);或父的獨生子(約一18,參十六7)。――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耶和華的使者。參看第十六章9節的腳註。──《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亞伯拉罕!亞伯拉罕: 重複名字是為了明確提示事態的緊迫性和名字所包含的性質。因為亞伯拉罕只有通過獻上立約的繼承人以撒,才能真正成為屬靈列國的“信心之父”(17:5)――《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12「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這顯明神不喜當時獻子為祭的惡俗(參2節該)。亞伯拉罕有信心(來十一1719)。借著他的行為就顯出他的信心(雅二2124)。「你沒有將你的兒子……留下……」——(羅八32)。照樣,我們對於神也不可留下我們最寶貴的物件。――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現在神肯定亞伯拉罕敬畏祂過於敬畏任何人,因為他願意把自己的兒子獻給祂。──《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廿二 12「……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

{命題43}神竟然對亞伯拉罕的反應事先並不知道嗎?

〔難題〕這節經文意味著神並不知道亞伯拉罕對神的命令將如何反應,直到亞伯拉罕行動後,神才說:『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然而,聖經其它的經文曾說「神的智慧無法測度」(詩一四七5)、「祂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賽四六10);而且在創世之前,祂預先知道和預先為我們命定一切(羅八29-30)。

【解答】

這位「全能無所不知」的神,祂確實知道亞伯拉罕會如何作,因為祂知道一切(詩一三九2-4 ;耶十七10 ;徒一24 ;來四13)。然而,神以「認知」(by cognition)知道一切與神以「實證」(by demonstration) 知道事實是不同的兩回事。亞伯拉罕遵行了神的命令後,他以行動證明了神早已知道的事(he demonstrated what God always knew),也就是他敬畏神。在此,聖經的敘述是由人的立場來向人描述這件事。就如:數學老師說:「讓我們來試試看49的開平方是多少?」; 然後,演算後宣佈:「現在我們知道答案是7」, 即使早先老師就已經知道答案了。──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廿二13「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隻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

     像夏甲看見水井一樣(二十一19)。亞伯拉罕看見那公羊。神早有預備。――《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代替以撒而被獻的公羊,說明神的羔羊替代的犧牲(比較約一29)。──《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代替他的兒子: 以這只代替以撒而死的公羊為起頭,無數無殘疾的動物代替無數人的罪而死了。但這一切都在啟示一件事——一隻無殘疾羔羊永遠的獻祭,就是十字架上基督的代贖之死(1:4;16:21,22;3:12,41;8:18;53:4-6;林後5:21;3:13;彼前2:24)。從這種意義上講,聖經是“代替的歷史”(The History of Substitution)――《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13~14耶和華為亞伯拉罕預備公羊代替以撒:亞伯拉罕忽然看見一隻公羊,兩角纏在樹叢,不能走動,就用羊代替兒子作為燔祭的祭牲(13)。――《串珠聖經註釋》

 

【創二十二1319 以祭牲為代替品】 本段以公羊代替以撒被獻為祭。替代性獻祭的概念,並不如我們想像中的普及。古代近東感應法術(sympathic magic)的唸咒 * 儀式往往包括殺死一隻動物,來消除對一個人的威脅。但一般來說,常規獻祭制度背後的概念,若不是向神明提供禮物,就是與之建立契通的關係。即使是在以色列,也沒有什麼證據,顯示獻祭制度主要是替代性或代贖性的。買贖長子和逾越節,是附屬獻祭制度的主要例外。──《舊約背景註釋》

 

【創廿二14「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就是耶和華必預備的意思),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這話的意思說:耶和華必預備。【比方】內地會以這幾個字為標幟。「直到今日人還說: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意思說:人在患難中常愛用亞伯拉罕的遭遇為比方,也愛用這俗語彼此安慰,互相勉勵。――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以勒」:在希伯來文可解作「看見」,有預備、照料的意思。――《串珠聖經註釋》

         耶和華以勒: 可能根據第8節取的名字,表示神時常看顧信徒的所需,並提前預備。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耶和華以勒。希伯來文是Yahweh yireh,意思是耶和華會處理好耶和華必預備 ──《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廿二15「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

 

【創廿二15~18試驗結束後,再次得以確認的祝福(12:2,3,6;13:14-16;15:5;17:1-8)。也是最終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15~19耶和華應許賜福亞伯拉罕:既然亞伯拉罕對神的忠心經得起考驗,神重申 的應許。――《串珠聖經註釋》

 

【創廿二16「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

         ——(雅二21)。「我便指著自己起誓」——以色列人一切的好處都是借著這誓來的(二十四7二十六3五十24,出十三511三十三1)。――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參看《希伯來書》六1315. ――《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表明神的應許可靠,沒有不兌現的可能;人起誓都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藉此證明必守誓言,但神沒有比 更大可以指著起誓,只有指著自己起誓(來6:13)。――《串珠聖經註釋》

         指著自己起誓說: 當誓言的保證人大於起誓者,這誓言才具有權威。因此人起誓時,起誓的保證人常常是神(撒下19:7;21:7;王上1:30;2:8,23;13:25;19:18)。但神是最大的,沒有大於他的,因此神只能指著自己起誓,而且這也是最確實的保證。神用自己永恆的生命擔保這個誓言,只要神存在,這個誓言就有效,並且神以最嚴肅的方式使這個誓言得以成就(6:13-17)――《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16~18——認定亞伯拉罕並他所得的一切應許均絕無虛妄。神的話本來決不能落空;若再起誓就更不能落空了(來六1720)。亞伯拉罕(二十四7),約瑟(五十24摩西(出十三5三十二13,申二十九13三十20),撒迦利亞(路一73),和司提瓦(徒七17)都提到這誓,神也屢次提到這誓(二十六3,民三十二11);可見這誓是十分重要的。亞伯拉罕雖然仍活了五十多年,聖書沒有記載神再顯現於他。――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神再次向亞伯拉罕保證,祂與他所立的約必成就。如同??海邊的沙(比較一三16;一五5)。肉眼能數算的星約有三千顆,但亞伯拉罕後裔的數目就象沙土一樣,幾乎是無法數算的。你子孫必得仇敵的城門。這是預期他們會在約書亞的帶領下征服迦南。──《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廿二17「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

         「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既得城門,也就得了全城。――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必得著仇敵的城門」:即可以佔領仇敵的城池。――《串珠聖經註釋》

         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 字面意思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以色列將會擊敗他們的仇敵,佔領他們的城市。但更深的屬靈意義是,將來信他的所有信徒,即亞伯拉罕的屬靈後裔,將通過彌賽亞用福音征服這個世界,並制服所有黑暗勢力(3:7-9,14)――《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18「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十二3十八18,徒三25,加三89)。這「後裔」就是指基督(加三16)。亞伯拉罕所捨棄的有七:(一)他舍了自己的祖國(十二1,可十29),神應許他成為一個大國(十二2,可十30);(二)他舍了自己的親戚(十二1,林後六1617),神應許他有極大的名聲(十二2,林後六18);(三)他舍了自己的父家(十二1),神應許萬族都因他得福(十三3);(四)他舍了自己的地土(十二1,可十23),神應許將迦南地給他為業(十三15,可十2930);(五)他舍了王的賞賜(十四23),神應許自己為他的賞賜(十五1注,提前六1719,哀三24);(六)他舍了以實瑪利(二十一14,加四30),神賜以撒為他的後裔(二十一12,加四28);(七)他有舍兒子的心(3節,路十四26),神就應許使他的子孫繁多(17節)。――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因你的後裔: 就象保羅所理解的,指將成為福音根源的那位特定“後裔”,就是基督(3:16)――《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19「於是亞伯拉罕回到他僕人那裏,他們一同起身往別是巴去,亞伯拉罕就住在別是巴。」

         「別是巴」:見21:31注。――《串珠聖經註釋》

 

【創二十二19 別是巴】 這個經常被視為以色列南面邊界(士二十1;撒上三20)的重要城市,按傳統是位於尼革北部(今日之別是巴東面三哩處)的是巴遺址。它名字的起源,是掘來為這地區居民和牲口提供飲水的井(見:創二十六2333)。考古學家在此挖掘到王國時代到波斯時代,有人定居的證據。本地找不到族長時代的文物,可能表示以此為名的城市遷移了地點,但更值得注意的,卻是經文並沒有聲稱別是巴是有城牆的城邑。在 * 遺址兩哩外,現代城市(比爾薩巴〔Bir es-Saba'〕)的底下有一些初期人定居的證據,部分學者懷疑別是巴古城可能就是在此。──《舊約背景註釋》

 

【創廿二20「這事以後,有人告訴亞伯拉罕說:『密迦給你兄弟拿鶴生了幾個兒子」

         「你兄弟拿鶴」——或作「你哥哥拿鶴」(十一26注)。原文作「弟兄」,不分長幼。――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拿鶴是亞伯拉罕的兄弟(十一26)。亞伯拉罕全家離開吾珥的名單中沒有拿鶴的名字。他可能隨父親在哈蘭住下,沒有去迦南。以撒的妻子利百加是拿鶴的孫女(二十二22)。這裡記下拿鶴的家譜,是24章以撒娶妻的伏筆。亞伯拉罕得到神重申的應許,又聽到了他的兄弟在故鄉的消息,可能因此決定派僕人返鄉為子擇媳(二十四4)。――《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創廿二20~24——這幾節要說明利百加的來歷。――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亞伯拉罕的侄兒:這裡記下拿鶴的後代,22節提到的利百加,後來成為以撒的太太。――《串珠聖經註釋》

         亞伯拉罕離開吾珥之後,第一次聽到拿鶴的近況。突然插入介紹此事,是因為拿鶴家族與亞伯拉罕家族是近親結婚,並與繼承與神立約的以撒、雅各等人的血統有關。從這個意義上,生了利百加和拉班的彼土利成為本文的中心人物(24:15,29)。利百加日後成為以撒的妻子,拉班生了兩個女兒拉結和利亞日後成為雅各妻子。 ――《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創廿二21「長子是烏斯,他的兄弟是布斯和亞蘭的父親基母利」

 

【創廿二22「並基薛、哈瑣、必達、益拉、彼土利(彼土利生利百加)。」

         彼土利利百加。亞伯拉罕的侄兒和孫侄女。利百加後來成為了以撒的妻子(參看二四15,67)。──《創世記雷氏研讀本》

 

【創廿二23「這八個人,都是密迦給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生的。」

         「這八個人」——拿鶴有八個嫡子和四個庶子。這樣,拿鶴(2124節),以實瑪利(二十五1316),和雅各(三十五2327)都各有十二個兒子。―― 丁良才《創世紀註釋》

 

【創廿二24「拿鶴的妾名叫流瑪,生了提八、迦含、他轄,和瑪迦。』」

 

【思想問題(第22章)】

1 亞伯拉罕獻以撒之舉是出自他對神的愛心與信心。(見5, 8; 參來11:17, 19)。

  由此看來,奉獻與信心、愛心是否息息相關?

2 亞伯拉罕為要遵行神的命令而獻上獨生兒子,這在世人看來無疑是逆情、愚昧的行徑。

  你會否為著遵行神的旨意而不顧別人的譏笑呢?試從「放棄」與「獲得」兩方面看亞伯拉罕的經歷。

  耶穌的一生是否也有「放棄」與「獲得」的成分?參腓2:6-11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