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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十五章短篇信息

 

目錄:

創世記第十五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創世記第十五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創世記第十五章文字釋經證道(張策)

創世紀第十五章讀經筆記(麥穗)

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李廷樞)

 

 

創世記第十五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在信心裏等候後裔

  事情常常是這樣的,經歷過的人讀這些話就可以領會。在第十四章是得勝的,但在得勝回來以後安靜下來,思前想後,害怕便隨之而來。憑亞伯蘭三百一十八人竟然得罪了那麼大的勢力,與這麼大的勢力結了仇,以後他的日子怎麼過呢?如果不去想它就沒有問題,一去想它就很成問題。所以我們肯定在這事情過了以後,亞伯蘭想來想去便很害怕了,人家已經是有國家組織的,我只不過是一個寄居的人。我結盟的那些只是些零星的家族,連部落也許都稱不上。如果將來又再發生甚麼事情的時候,我怎能應付呢?經歷過大的事情安靜下來以後,你對你周圍的環境就會產生恐懼的感覺。沒有經歷過的人,不一定能領會這樣的事。但經歷過的人,這些事情對他們來說,實在是太敏感的事情。

  亞伯蘭在第十五章的開始時實在是落在恐懼裏。不然,神跟他說話的時候,就不用在頭一句就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如果他不懼怕,神說這句話幹甚麼呢?神說這句話就是對著他的懼怕來說的。再接下來的一句就清楚了,我是你的盾牌。意思就是我是你的保護,我是使你在爭戰裏頭不受傷的。那時的亞伯蘭在信心裏又有掙扎了,這一個掙扎是怎麼來的呢?從他下面跟神談話的反應,我們就可以瞭解。因為當神說,我要成為你極大的賞賜,”(十五1)中文聖經翻譯的不好,把這句話翻成必大大的賞賜你,意思就是神把賞賜給他。原文的意思是神成為他極大的賞賜。神自己要成為他的賞賜,而不是神把神以外的事物多多的給他。這裏面的差別太大了。

  我們實在有必要在中文聖經旁邊記下原來的意思。神成為人的賞賜,也就是說人甚麼都不缺,因為神是萬有的。神是全有、全足、全豐的神。底下神就向亞伯蘭啟示這一點。神把他自己給亞伯蘭作賞賜,亞伯蘭當時屬靈的情形不算是頂高,所以他不夠領會神這句話的意思。他的反應就說出他裏面的一個重擔,也就是使他懼怕的一個原因。我沒有兒子,我在這裏人丁稀少。因為一提到兒子的時候,也就是提到人丁的問題。人丁確實是稀少,就只有三百多人。你看他的回答,我沒有兒子。你再多賞賜給我又有甚麼用呢?亞伯蘭當時所領會的就是我們一般人所領會的,就是神把許多給我。但是神不是要亞伯蘭這樣領會,也不要我們這樣領會。神要我們領會的是他要成為我們的賞賜。神成為我們的賞賜,我們就甚麼都不缺。亞伯蘭不領會,他想,我沒有兒子,你賞賜再多給我也是沒有意思的。以前我還有一個羅得,但是現在羅得離開了,我甚麼都沒有了。我最親信的人就是那個大馬色人以利以謝。你再給我,我也不過是給別人。他又說,你說你給我許多,但是你也沒有給我兒子。這些都反映亞伯蘭心裏的情形。

  但是,神在這裏對他說,你不能把外人看作你的兒子,你必須從本身所生的纔能成為你的後嗣。因為必須從生命裏頭來的纔能成為後嗣。然後神就跟他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十五5)雖然你現在眼睛沒有看見,但是以後你的後嗣會到達這個情形。亞伯蘭當時就信了神。

  亞伯蘭在這裏不僅是信神所說的,亞伯蘭所信的乃是神的自己。如果對神自己能相信,那麼對神所說的就更能相信了。現在亞伯蘭相信到最根本的源頭上面去了,把神的自己相信過來了。感謝主,神就說這就是亞伯蘭的優點,就是他的長處,就是神欣賞他的地方。因為他能脫出環境來相信神的自己。能夠相信神自己,就沒有甚麼難處可以叫我們裏面灰暗了。因為是神在那裏主持一切。

神與亞伯蘭立約

  我們感謝神,神主動來向亞伯蘭提一個意見,我知道你現在是信我,但是在試驗裏你可能不一定能信得那麼完全的有把握。現在我來跟你立約。我用一個約的形式來把我限制在我跟你說的話上面。弟兄姊妹,這實在是太寶貝了。神與人立約,神降低他自己來與人立約,神用立約來捆綁他自己,來限制他自己,來讓他非要向人顯明他是信實的不可。你們看這是怎麼一回事。這是神一直把人放在他的心裏,並沒有因人的墮落而降低人的價值和意義。神要在挽回的工作裏把人帶回原來的榮耀裏,所以神與人立約。

  弟兄姊妹注意,神當時告訴亞伯蘭那樣作,是當時人的作法,但裏面有一個原則,就是死的原則。死是在人間不能改變的事實,因此用死來表明那個約不能更改。所以那些帶到那裏的牲畜都劈開成了兩半了,這就是死。立約的人就從死裏經過,說明了這個約立了以後就不能改變了。亞伯蘭來作這件事情的時候,他要宰牛,宰羊;要捉斑鳩,抓雛鴿。也許是亞伯蘭作累了,所以他就在那裏打瞌睡了,甚至是睡著了,睡得非常的沉。

  在這裏有一個問題出現了,神與人立約的這件事是何等的嚴肅,但是亞伯蘭很可能因著疲乏的緣故,在這一刻不夠儆醒就睡著了。我們要注意,這裏所發生的事不是偶然的,也許從自然的現像來看,並沒有甚麼值得注意的地方。有些死了的牲畜放在那裏,有老鷹來吃並不希奇,該是很自然的現像。但若是真的是自然的現像,聖靈就不會把這件事情記錄下來。聖靈把這件事情記錄下來,就是說這裏面有一些屬靈的東西。

  甚麼東西呢?這是神與人立約。我們看到另一個事實,這個事實的背後是撒但在那裏動手腳,要叫神與人立約的事情不能成功。感謝神,亞伯蘭雖然是在這樣疲乏的光景下,他在最要緊的那一刻把老鷹趕走了。他叫神與人立約的那一件事情沒有受打岔。如果他再不儆醒,那神與人立約的事情就有難處了。也許我們會想,就是給老鷹拿走一半,只要再放另外一半補上去不就可以了嗎?但是回到神與人立約的那一件事上,你就看見雖然是補回來,但是已經不是起初的那一個了。

  我們注意這一點,才會懂得發生這件事情的原因。亞伯蘭的確是太累了,睡得很沉。在這一個時候,有一個驚人的大黑暗”(十五12)來把他壓制了。我們記得,一提到黑暗,就不是從神來的,而是從仇敵來的。在人不儆醒的時候,仇敵黑暗的權勢就來了。我們感謝主,我們可以看到這一次亞伯蘭從黑暗的轄制中出來,不是因著他自己醒過來,而是神向他說話,讓他脫離那個黑暗。在這裏,神因著這件事情宣告了一件事實,神跟他立約,把如天上的星那樣多的後裔賞賜給他。只是在當時,他是要經過一些經歷。神在這裏說出,他的後裔要在別人的地方過四百年,是遙指著以色列下埃及的事,然後出埃及,再回來得這塊地。為甚麼呢?因為神的時間還沒有到。神仍然留下機會給那些原來住在迦南的人悔改。雖然神明明的知道他們是不會悔改,但是神還是給他們機會。這是神的仁義。一直讓他們留下到了最後的時間,神才把他們消滅。如果這些人肯悔改,神也不會消滅他們。雖然神明明知道他們不肯悔改,他還是給他們機會。我們真看見神對人的那一份情。

  當神宣告了前面的事情以後,立約的事情就成全了。因為在這個時候,有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從那裏經過,把牲畜的肉都燒淨了,神悅納了這個約。那個爐是為了燒那些牲畜,那個火把不是用來點燃那爐的,那是有甚麼用途呢?弟兄姊妹記得上面說的是驚人的大黑暗,然後就說是日落天黑”(十五17)的時候,那立約的時候是在黑暗的時間裏。但感謝神,神在立約的時候讓火把也經過,在黑暗裏給他照明。也好像預示了亞伯蘭的後裔在埃及的四百年並不好過,但神還是作他們的亮光,神要拯救他們。神因著這一個約的緣故,一定會把他們帶回來。顯明了神的拯救。

  我們感謝神,這個是亞伯蘭所學的第四個功課,是進入迦南以後所學的第四個功課。甚麼功課呢?就是以神為是。甚麼都不管,只管神。神點頭就對了,神不點頭就不對了。甚麼都是根據神,這叫做以神為是。信心又往前跨了一步。

  弟兄姊妹,我想再輕輕提一點。在第十五章以前,神和亞伯蘭當中的問題是地的問題,也就是說一切的應許都是環繞地的問題。在第十五章以後,我們看到神和亞伯蘭當中的事情就轉移了內容,就是兒子的問題。一直到獻以撒,還是兒子的問題。感謝主,亞伯蘭在信心裏處理了地的問題,以後又在信心裏處理了兒子的問題。在亞伯蘭整個的學習裏,我們看到神在人身上的恢復,就是要把人帶到一個完全依靠神的地步,根據神,以神為是。我們感謝主,這是神的恢復在亞伯蘭身上所顯明的,一步一步往前。弟兄姊妹,我們這樣去看的時候,就看見亞伯蘭的歷史不是叫我們去看故事,而是在那裏叫我們看見神恢復的工作在人身上進行。 ── 王國顯《活了就死了──創世記讀經劄記》

 

 

創世記第十五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15 1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

“這事以後”,第十四章第1節那裡告訴我們有四王和五王打仗五王打不贏四王,亞伯蘭的侄兒羅得及財物也被擄去了,後來是亞伯蘭把他的侄兒羅得救出來的。救出來以後,所多瑪王告訴亞伯蘭:你把人口給我所有的財物你都拿去。亞伯蘭怎麼講的呢? “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 他已經起誓了就是所多瑪王的一根線、一根鞋帶他都不要,免得所多瑪王說,亞伯蘭是因為所多瑪富足的。

上次說到,亞伯蘭經過了迦南地的這一段時間開始長進了。

長進就是認識神,不依靠人。因這個緣故,所以,到了第15章耶和華就向亞伯蘭顯現了。 耶和華怎麼講的呢? “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神是亞伯蘭的盾牌。"

“盾牌”,意思就是我是你所倚靠的、保護你的。任何人來欺負他,神來抵擋,而且保護 他。神說要大大地賞賜他,不是說富足的問題,而是要大大地賞賜,這是神告訴他的。神 告訴他的目的就是說,你要繼續倚靠他。現在你已經看見,不但是在富足的事上倚靠神而是在任何的事上,你都要倚靠神。

 

15 2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

亞伯蘭就想到了,你要大大地賞賜我,賞賜我什麼呢?我一個兒子也沒有。從這句話就知 道他心裡面有一個需要,就是他要一個兒子。神當然知道他沒有兒子啊,而且神曾經在第 1315節應許過他“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神既 然同意他有後裔,他當然就會有兒子啦。他曾經聽見神應許過他該有後裔的,那麼,到了今天神說要大大地賞賜他,他就把子的問題提出來了。

亞伯蘭是從迦南地吾珥被神領出來的(創15: 7),以利以謝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神所幫助 的”。所以,亞伯蘭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兒子(後嗣)。神啊,你說:“你的後裔要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創13: 16)那麼這個以利以謝就要成為我 的後裔啦!因為現在我本身並沒有兒子。按照他們當時作法的話,你若沒有兒子,你家中老僕人生的兒子就可以成為你的後裔。

 

15: 4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

這裡神明確地告訴他,這個人生的不是你的後嗣,必須是你本身所生的,要從你亞伯蘭本身生出來的,才成為你的後裔。

 

15: 5於是領他走到外邊,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降要如此。

神要亞伯蘭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麼多。在第1315節,神把地賜給他的“後裔”,第13 16節說他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                                      

13章,第一次神告訴他的後裔是屬地的後裔;在第15章這裡,神告訴亞伯蘭的是屬天的後裔。神告訴亞伯蘭他有兩種後裔

1一種後裔是屬地的,是屬肉體的後裔,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

2一種後裔是屬天的,是從應許來的後裔,要像天上星那樣多

這裡特別說到“要從你本身所生的才能成為你的後裔”。

 

15 6 亞伯蘭信耶和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義”這個字,就是好的、對的、正直的意思。你相信神,神就稱你為義神說你是好的。今天我們是因信稱義,亞伯蘭當時也是因信稱義。

 

15 7-8  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此。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7節以前是說到兒子的問題;7節以後就說到了地的問題。

13: 17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

154節提到兒子的事情,6節亞伯蘭相信神的話了,所以,神就稱他為義了。但是,提到這個地的時候,亞伯蘭的信心還是不夠,他怎麼講呢?讀第8節,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麼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在第12章你告訴我“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到你所要指示我的地去”,我就來到迦南地了,你又告訴我你要賜給我後裔今天我怎麼知道你會把這地賜給我呢?

15: 9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從第9節開始,神就要給他“立約” 了。神立這個約的目的,就是為著這個地。讀到這裡,我們就要回過頭來看亞當的情況。

創世記第1章告訴我們,神首先創造了天地,而那個地之前就已經受到了神的審判——“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創1: 2)神再造這個地的時候,就在這個地上造了人(亞當)神的目的就是要亞當來治理這個地。但後來亞當失敗了,這好像看來神的目的達不到了。在亞當的後裔裡面開始出了一個亞伯(亞當的兒子被該隱殺了(創4:8)

又後來在亞當的後裔裡面出了一個以挪士,從以挪士那時候開始人就開始求告神的名(創426)

後來又出了一個諾,他與神同行了三百年神就把他取走了(創5: 22-24)

後來又出了一個挪亞挪亞在當時是個義人(創6: 9)

亞伯、以挪士、以諾、挪亞這些人,是神在地上得著的個別的人。這些人,神從來沒有應他們的後裔怎麼樣,只是得著他們個人,這是創世記前面告訴我們的。特別是在挪亞這個時代洪水來了。那個時代的人全部被洪水淹死了,只有挪亞家八口全部得救了。那些人被俺死是因為他們犯罪,神審判了他們。方舟告訴我們,神有一個救法。你可以不要自己承擔自己的罪,神有一個救法就是方舟,方舟代表主耶穌。你進到主耶穌裡面,你就得 救了,你不要承擔自己犯罪的責任。所以,從挪亞方舟開始,我們就看見神有一個救贖的原則出來了。

在創世記第3章亞當犯罪以後,神就對當時的亞當、夏娃、蛇判刑了。地也受到了審判,所有地上的一切都受了審判。這是神把那一個時代用審判來結束了。但是後來,人的罪越 !來越多到了第6章那裡講“人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所以,神最後用洪水把挪亞那個世代的人都結束了,只剩下挪亞一家八口人。

神就從挪亞的後裔裡面開始又揀選了。這讓我們看見神拯救的路到了亞伯蘭身上。只有在亞伯拉罕的身上說得很清楚,提到了地的問題,要把這個地賜給亞伯拉罕。

一說到【地】的問題:

1人可以在這地上活下去,人的後裔可以繼續居住;

2人不但要活下去,神還要人在這個地上掌權來管理這個地。

神在這個地上沒有達到的目的,現在要在亞伯拉罕的身上達到。因為這個緣故所以,聖 經告訴我們,神對亞伯拉罕不但應許他有一個後裔(子孫),而且還有地的問題要給他。現在亞伯蘭不清楚到底得不得到這塊地,所以神就藉祭物立了約。祭物是什麼意思呢? “祭物”代表十字架。

神與挪亞立了個約,用天上的虹作立約的記號。“虹”,是已經把當時那個世代的人都用洪水俺死了,那個“約”是用方舟來作一個預表。

神與人所立的約,第一個是與挪亞立的約,第二個是與亞伯蘭立的約。

神與亞伯蘭所立的約就不同了,那就是要藉著十字架來立的。也就是說:有人代替你死了。挪亞時代沒有人代替他們死所有的人都被淹死了。自己承擔責任,己擔當自己的罪,沒有人代死。       

 

15 9他說,你為我取一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從利未記第31節來看,這就是平安祭。母山羊是贖罪祭(利4: 28-29)公綿羊是贖(5: 18)

利未記第737節有五個祭:燔祭、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和平安祭。平安祭就是我們與神和好了、平安了(西1: 20)贖罪祭在舊約裡面是指著人的罪性來講 因為我們還有一個罪的天性是從亞當遺傳下來。贖想祭是指著我們人的罪的療為。 罪的天性,指我心裡的罪、思想裡的罪,我不一定有罪的行為。我可以恨人,但我不一定罵人,罵人就是贖愆祭,因為是行為。恨人是你心裡的,也是罪。

利未記告訴我們,要對付罪有兩個方面:1罪的性情;2罪的行為。把罪都贖了,我們與神之間就和好了。

有兩隻鳥:一隻斑鳩,一隻雛鴿。從利未記看就是燔祭。鳥是能夠飛的指著復活來講指主耶穌的復活。創15章這裡的祭物,是預表主耶穌藉著十字架的死,一直到主耶穌復活升天。三年的祭物,預表主耶穌在地上有三年的時候,三是神的數字。

 

1510神要求亞伯蘭把這些祭物一個一個都劈開,對著擺列。

也就是說,這些祭物已經被殺,已經流血死了。今天神的救贖不是要我們或者亞伯蘭的子孫自己來承擔自己的罪,而是有神安排的救贖之路。這就是神和亞伯蘭的立約,一定要藉著這些祭物來立的。在新約裡,主耶穌也說:“這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林前11: 2526: 28)

舊約是用祭物來立約。神立約的目的乃是要亞伯蘭知道:這一塊地賜給你了,地就是個基業了,就是你要繼承的財產。以弗所書告訴我們,神給我們的是天上的基業,就是我們要繼承的。對亞伯拉罕來講,就是他的後裔要繼承那塊地。神是藉著這些祭物來讓亞伯蘭知道,所有一切神的恩典救贖,乃是藉著十字架、流血、捨命。因為有這些緣故,原來受詛咒的這塊地,現在賜給亞伯蘭和他的後裔了。這就是神與他立約了。

 

15 11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它嚇飛了。

鷙鳥,按照聖經來看這種鳥是吃肉的鳥,這一個代表撒旦破壞的工作。亞伯蘭把它趕走了。剛把祭物殺好,擺在那裡,亞伯蘭就沉沉地睡了。

 

15 12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亞伯蘭是憑著體就不能夠警醒而且還有一個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這一個是撒的工作。這個告訴我們,亞伯蘭憑著肉體只會落在黑暗裡面沒有路。

 

15 13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亞伯蘭既然沉沉地睡覺了,又有驚人的黑暗落在他身上,這是撒旦的工作。神的話就使他 蘇醒過來,使他不再沉睡在黑暗裡頭,不落在自己的肉體裡頭。神對他說:“你要的確知 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這裡又 說到地了。這個地不是神賜給他的地。【地】我是要賜給你的後裔但是你的後裔開始還不會在這個地,乃是在別人的地上。

別人的地是指著什麼地呢?是埃及地。所以,我們看見,亞伯蘭的後裔要住埃及地四百年,並且那個地方的人要苦待他們,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個國,最後神要懲罰這個國,然後他們要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神告訴亞伯蘭:這個地是給了你和你的後裔,但是你的後裔 有四百年不是承受那地的。到四百年以後才回到這塊地。

 

15 15-16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被人埋葬。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要經過四代,這個四代在聖經裡頭看得很清楚,下埃及是從誰開始下去的呢?約瑟去了。他是雅各的兒子,雅各最後也到了埃及。雅各到了埃及以 後,他不能算是第一代,要到了埃及開始算,也就是從雅各的兒子開始算。他有一個兒子 叫利未利未是他第三個兒子。利未就是第一代。利未又生了一個兒子叫哥轄這是第二 代。哥轄生了一個兒子叫暗蘭,這是第三代。暗蘭又生了一個兒子叫摩西這是第四代。 正好四輩人(出6: 14-20)怎麼樣呢?第四代人摩西帶他們出埃及了。

15節,神告訴亞伯蘭說:“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 神在這裡告訴他,你不會到埃及去,你的後裔才到埃及去。他們會在別人的地上寄居,但你要在這個地享大壽數,最後是被埋葬。在這裡,神把將來的事情告訴了亞伯蘭,特別是 關於這塊地的事情告訴了他:他的後裔要到四百年以後,才回到這個地上。

為什麼緣故? “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這裡給我們看見,神有一個作事的法 則,就是罪如果滿了,時候就到了。今天人在地上可以犯很多很多的罪,但他們的罪惡 還沒有滿盈,神還把他留在地上。到了罪惡滿盈神就要審判他。

這裡說到四百年,就是這個緣故。四百年以後,摩西帶領他們從埃及出來,又進到迦南地的時候亞摩利人的罪就怎麼樣?滿盈了。讀民數記第21章時會看見,他們就與亞摩利人打仗了就要把亞摩利人消失了。因為他們的罪惡已經滿盈了

 

15 17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火把”是為著去照,藉著死藉著十字架給亞伯蘭帶來光。“火爐”的意思,就是把他燒掉。獻祭都是要燒掉,擔當我們的罪,這些罪歸到牛羊身上去了。

“燒掉”目的是為要除去我們的罪。燒掉,就是說神悅納接受了這個祭物了,表示神接受了主耶穌代替我們的死,神就赦免了我們,使我們在神面前有一個平安、和好了。這是立約的結果。

 

15 18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約”的內容下面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埃及河是在南邊,伯拉大河就是幼發拉底河,是在東面(在伊拉克的境內)。也就是說,神把一個很 大的範圍給了亞伯蘭遠比今天以色列的土地大得多,因為到了伊拉克境內,包括到波斯灣去了。這是很大的一片土地給了亞伯拉罕的後裔。

下面是十個族:

15: 19-21 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這些族記載在創世記裡面。

 

10 15-18迦南生長子西頓又生赫和耶布斯人,亞摩利人革迦撒人希未人亞基人西尼人亞瓦底人洗瑪利人哈馬人後來迦南的諸族分散了。

迦南就是含的後裔,迦南是受詛咒的。神要把這些人的“地”賜給亞伯拉罕他們。他的子孫有兩部分要繼殺這個地。加拉太書4: 22-23告訴我們,亞伯拉罕有兩種兒子:1按血氣生的;2按應許生的。

今天我們基督徒是按著應許生的,所以,我們叫“天上的星”,但亞伯拉罕按肉體生的叫 “按血氣生的”。羅馬書2: 28-29這裡給我們看見:什麼是猶太人啊?我們就算猶太人了, 就算亞伯拉罕的後裔了,但我們是真猶太人,在裡面的,是從生命來的

現在的以色列人是肉體的以色列人他們是地上的塵沙那樣多,我們是天上的星那樣多。所以,這是兩種的後裔:有從肉體來的,有從應許來的。

為什麼創12章神說:“我要叫你的名為大,叫你成為大國”呢?原來神早有一個意思,就是要叫亞伯拉罕的福臨到萬國,“地上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亞伯拉罕學了一些功課,以後他的心轉向神,他要倚靠神。他說是神使我富足,因為他有這一個心,所以到了第151節神說:我“必大大賞賜你”。這賞賜包括兩部分:一個是後裔,一個是地。

又把後裔和地的問題提了出來,因為亞伯蘭相信這個後裔了。“你本身所生的才能成為你的後裔”15: 4)他相信神的話了,所以,神就以此為他的義15: 6) 再往後讀,你會發現:亞伯拉罕的信心還沒有那麼大,對地的信心還不夠15: 8)所以, 神就藉著立約告訴他。他的後裔會在哪裡呢?到別人的地寄居。這塊地還不是他的,但是,將來他們要得著這塊地。

整個第15章,神是要把後裔和地告訴他,就是神從創世以來的旨意,要藉著亞伯拉罕來完成神的救贖。

── 蔣繼書《出埃及記讀經劄記》

 

 

創世記文字第十五章釋經證道(張策)

 

因信稱義

   

讀經:創15

內容:

一、重申應許

    1、保護和賞賜

15:1  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 

這事以後,雖是希伯來文敘述故事的一般開場白,但仍可用來指亞伯蘭大勝北方四王、救回羅得的事情(創14:13-24)。神向亞伯蘭說話,叫他不要懼怕,神要作他的盾牌,並且大大的賞賜他。

盾牌是用來抵禦敵人的火箭和刀槍,因此神的意思是我必保護你。結合上文,神之所以這樣安慰亞伯蘭,大概是亞伯蘭害怕北方四王日後會報復,畢竟他本來與他們之間沒有矛盾,他純粹是為了拯救侄兒羅得才迫不得已追擊他們。神又說必定大大的賞賜亞伯蘭,一是他以德報怨、奮不顧身的拯救侄兒羅得,一是他不貪圖所多瑪王的財物。必大大的賞賜你,原文作是你極大的賞賜,神要用自己作為給亞伯蘭的賞賜。

得著神,就得著了一切,因此神才是我們唯一應當追求的方向。

神這次對亞伯蘭的說話是在異象中,這種說法在本書是第一次出現。下文1217節又是兩種明顯不同的異象。

2、歎息之聲

15:2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 

15:3  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 

這次,出現亞伯蘭與神對話的記載。面對神親口的安慰和祝福,他似乎有些失望。因為神允許賜給他無數的後裔的應許已經過去十年了(131616:3),撒萊仍沒有為他生子。他不無埋怨的說,既然他沒有親身的兒子,賜福再多又能如何呢?最終仍然落在別人的手裡!而即將承受他所有家業的只能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以利以謝可能是亞伯蘭出哈蘭來迦南途中收養的奴僕(12:5);後來那個管理全業,並往哈蘭為以撒擇偶的僕人,可能就是他(242)。

後嗣,通常指兒子長大成人後,被立為承受家業者。從底格裡斯河上游等地掘出的文獻,證明當時的風俗的確可以讓無子的的人立家中僕人為後,繼承產業。亞伯蘭本來以為神會叫自己不育的妻子(11:30)能夠生育,但是一晃十年過去了,撒萊的肚子依然悄無聲息;他以為自己的理解錯了,因此打算按照習俗去做。

3、真正的後裔

15:4  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 

15:5  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神沒有責備亞伯蘭,畢竟神前面應許他後裔很多的時候,並沒有詳細解說。因此,神就清楚告訴他,以利以謝不算他的後嗣,只有他親生的兒子才是他的後嗣,可以承受家業。

神又領著他走到外邊,看天上的星星。這也告訴我們,神這次和亞伯蘭說話是在晚間;並且本來是在帳棚內,現在到了帳棚外。神再次強調亞伯蘭的後裔將多如天上的繁星。

後裔,原文是單數詞,字意是種子,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加316)。顯然,這裡所指的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就是所有信靠神的人。

4、因信稱義

15:6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這次神說得很清楚了,必須是亞伯蘭本身所生的才是他的後裔。根據16:1-4的內容可以看出,亞伯蘭仍然沒有完全明白神的意思。神的意思是從撒萊所出的,才是他的後裔(17:16)。但是儘管他不是完全明白神的話,卻對神的應許深信不疑。就因著他對神的話的深信不疑,神就以此作為他的義。就是說,神稱亞伯蘭為義,並不是因著他的行為,因為事實上他並不能完全順服神。起碼從12章開始到本章,我們已經看到他遇到饑荒沒有禱告而自作主張下埃及(12:10),為了免遭殺身之禍而耍小聰明(12:11-13)和這裡的歎息埋怨(2-3節)。神稱他為義,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他對神的相信和順服。

這是聖經中第一次指示人得救的方法。人本身無義可言(詩515;羅3:23),如果要在神的眼中成為義人,必須是神將自己的義加給他;而人必須借著對神的,才可以得到這義。新約《羅馬書》4:3引用本節經文,證明無論是舊約或新約時代,神救人的方法是一致的,都是因信稱義

這裡有必要思考一個問題:亞伯蘭因信稱義僅僅是從這個時候開始嗎?很顯然,下文7節就清楚告訴我們,當亞伯蘭在家鄉迦勒底的吾珥被神呼召的時候,他雖然對應許之地沒有多少的瞭解(來11:8),但是就完全相信神的話,並且動員父親和侄兒離棄偶像、信靠真神、背井離鄉,奔赴應許之地(11:31)。因此準確的說,亞伯拉罕在家鄉順服神的呼召的時候,就已經被神稱義了;這裡不過是明確的指出來而已。

二、應許的證據

1、亮明身份

15:7  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 

神引導亞伯蘭回想當初的呼召和應許,並且申明他就是當初呼召的神,名字叫耶和華耶和華Jehovah),為舊名,現代學者認為這名詞應當為兩個音節,譯為YahwehJahweh。猶太人為尊敬,只以字音寫出YHWHJHWH,讀為Adonai,即上主

2、尋求證據

15:8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15:9  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15:10  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 

15:11  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它嚇飛了。 

亞伯蘭隨即提出了一個要求,就是想知道他能夠得到腳下寄居的土地的證據。

神沒有責備亞伯蘭,因為神知道亞伯蘭來到迦南地已經十年了,時間並不短,但仍然還是個寄居者,並沒有得著一寸所應許的土地;並且畢竟他只是個人,對神的認識還很有限。神叫他準備一些東西: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並且,神還叫他把這些牲畜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

古時雙方立約時,將動物切成兩半,分開對立,然後當事人雙方都從中間走過,以應許他們必履行此約(耶3418-19);此項禮儀暗示立約者若不守約,將會如此被分屍。神叫亞伯蘭這樣的預備,顯然是要與他立約(13-16,18-21節)。神叫他把祭牲分成兩半,表明的神和人兩造之間(造物主和被造物)的立約;也表示人如果毀約,也會照樣被劈成兩半。鳥沒有劈開,可能因為太小(利1:17)。三年是大多數獻祭用的牲畜成熟的年期。

亞伯蘭就一一照辦了,並且趕走了貪吃的鷙鳥。鷙鳥,是指性情兇猛的鳥,如鷹、鵰等肉食鳥類。

3、驚人的大黑暗

15:12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太陽下山了,亞伯蘭睡著了,不知道是困乏了,還是神叫他沉睡?結合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應當是後者(221)。亞伯蘭沉睡之後,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一方面,可能預表亞伯蘭的後裔在埃及承受大苦難(13節);一方面,亞伯蘭並沒有從祭物的兩半中間經過(參17節),故這個約是神單方面應許守約的,因為人雖然有守約的意願,卻沒有守約的能力。

4、奴役與回歸

15:13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15:14  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 

15:15  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 

15:16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神又向亞伯蘭說了幾項預言:

1)、亞伯蘭的後裔必定寄居別人的地,並且受到奴役。顯然,所指的就是以色列人寄居埃及為奴,替法老王燒磚造積貨城(出18-14)。

2)、受苦的時間為四百年。四百年是一個約數;以色列人在埃及共住了四百三十年(出1240)。

3)、神後來要懲罰埃及。明顯所指的就是神借著摩西降下十災懲罰埃及。

4)、神要把以色列人領出埃及,回到迦南;出埃及的時候,還會把埃及人的金銀財物拿走(出11:2-312:35-36)。時間就在亞伯蘭的後裔第四代。當時人的一代為一個人從自己出生到長子出世的年數。以亞伯蘭來說應為一百年,他是在一百歲的時候才有以撒(21:5)。這樣第四代就表示四百年,就是13節提到的苦待四百年

神解釋了以色列人出埃及、回到迦南是在四百年之後的原因: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亞摩利人是迦南土著(19-21節)的通稱。到了迦南人的罪惡大到無法容忍的時候,神會驅逐他們,將迦南地賜給亞伯蘭的後裔。從本世紀在敘利亞海岸掘出的文獻可以看出,迦南人確實是罪大惡極:多神、殺嬰獻神、拜偶像、廟妓猖獗、淫亂之風熾盛。考古學家在巴勒斯坦的一個地方發現了一個屍骨堆,堆積的都是兒童的屍骨,大約有五萬具,這些兒童都是被殺獻給偶像魔洛的。獻祭的儀式也極其殘忍,通常是把魔洛的手臂燒得通紅,然後把兒童放在魔洛的手臂中活活烙死。同時由於迦南極其淫亂,導致了極具傳染性的梅毒盛行。

通常,很多人會對神一再吩咐以色列人要把迦南人趕盡殺絕頗為不滿,認為舊約的神太殘暴,其實這是對神的誤解。神這樣的解釋告訴我們,雖然神確實很嚴厲,是公義的神,但是神也是慈愛的;只有到了他忍無可忍的時候,他才會出手的。

5)、亞伯蘭自己要長壽,平平安安地歸到列祖那裡,被人埋葬257-9告訴我們,亞伯蘭壽數為175歲;他的兩個兒子以撒和以實瑪利把他葬在麥比拉洞裡。平平安安地歸到……列祖那裡,被人埋葬是表示平安死去的常用語(王下2220;代下34:28);相對的是死無葬身之地(王上14:11,1321:23;王下9:10)。《路加福音》16:23告訴我們,亞伯蘭死後的靈魂在樂園裡面。

 5、爐與火把

15:17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天黑了,出現一個異象: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冒煙的爐燒著的火把相當於後來的雲柱火柱(出1321),象徵神的臨在;這是表示神獨自經過肉塊中間,他單方面承諾要履行所立的約,負起全部的責任。這個異象就是神給亞伯蘭的證據。

三、神的立約

15:18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15:19  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15:20  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15:21  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本章最後,記下了神與亞伯蘭立約的內容,神把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18節指出了神應許賜給以色列民的疆土,是大衛、所羅門全盛時期的以色列國的版圖(王上8:65)。埃及河不是尼羅河,而是迦南地迦薩南部的一條小河,很可能是今天西奈半島東北的艾拉瑞西河(Wadi el-Arish),是歷代以色列與埃及之間的國界。伯拉大河就是幼發拉底河。

19-21節列舉了十個民族,實際上居住該地區的人不止此數;這數目在聖經裡代表完全。

四、反省反思

1、亞伯蘭被神稱義是因著什麼?為什麼說不是因著他的行為?整本聖經啟示的唯一的得救途徑是什麼?

2、亞伯蘭為什麼要神給證據?神給的證據是什麼?神與亞伯蘭立約的內容什麼?

3、神為什麼在以色列民寄居埃及受奴役四百年後才引領他們出埃及?從中可以傳遞出哪些信息?

── 張策《創世記文字釋經證道》

 

 

創世紀第十五章讀經筆記(麥穗)

 

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

 

這一章在舊約中占一個特殊的位置。在前面的第十四章,亞伯拉罕剛剛經歷了一次對他個人來講是巨大的勝利。至高神的祭司麥基洗德的出現,更是在預表的意義上說明亞伯拉罕的那個勝利,不僅對他個人來講是巨大的,也是對全地上將來所有信心之人有著關鍵的重要性。從預表的含義上,到第十四章是一個完整的結束。

 

但是創世紀第十五章把我們帶回到 神救贖計畫的施行上,我們馬上發現亞伯拉罕在 神的計畫中才剛剛預備好要邁步進入而已。新近的得勝僅僅是一個預表性的小結,在那個預表中不僅概括了舊約 (耶和華與猶太人的關係)也概括了新約 (在基督裡的救贖)。然而第十五章裡,神把亞伯拉罕放在舊約的框架裡,那是亞伯拉罕所處的現實,也是 神當時在祂自己手中所要展開的現實。

 

第十五章,在某種意義上是獨立的一章。這裡是舊約的正式開始。從下一章,即第十六章,猶太人在地上的歷史就要正式開始了,而第十五章是 神與亞伯拉罕正式立約。這個約是舊約,是 神和祂在地上的選民即猶太人所立的約。這個約只是 神救贖計畫的第一部分,我們知道 神的救贖計畫的第二部分是在耶穌基督裡完成的,即主耶穌與所有蒙恩的人所立的新約。 新約不是對舊約的修改或衝突,而是舊約的實際和完成。

 

這一切,在主耶穌來到地上後被解釋的完全清楚,並且在 神的應許中也有暗示。神對亞伯蘭的應許關乎他的後裔(猶太人),但應許的背後是當初對蛇的咒詛中提到的“女人的後裔”,即道成肉身的耶穌,從肉身上說他將是大衛的後裔,也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猶太人的彌賽亞,但在屬靈上他是至高 神的兒子,全世界的救主。

 

但是創世紀從這裡開始,要落實在猶太人身上。雖然 神的應許是預表新約的,但那個應許不是在打比方,而是每句話都要實實在在落實在亞伯蘭和他的子孫身上。所以第十五章裡 神就和亞伯蘭立約。在此之前,神已經幾次顯現給亞伯蘭,並給了他有關他子孫的應許。現在 神要正式立約。祂要降卑他的自己,不再僅僅是靠自己的名譽應許,而是把祂自己自願綁在一個法律的要求之下立約,要求祂自己必須遵守。

 

這就是舊約。在這裡,亞伯蘭的盼望和要求,全都是屬地的,都是有關他的土地、遺產和繼承人,而 神的應許,也只是有關亞伯拉罕的子孫在地上的事情。不要誤以為亞伯蘭是個一心愛地上財富的人。他在靈裡第一個看到應許的背後是那個屬天的城,正是歷代聖徒包括我們今天永遠的盼望。但在這裡,亞伯蘭必須關注與 神要在他和他的後裔身上所做的,即這地上的應許。

 

神把那地無條件的賜給了亞伯蘭。以後知道,將來 神還要藉著摩西把律法並和律法相關的祝福一併賜給以色列人。律法中的祝福,是有條件的,即以色列人必須滿足律法的要求。但這裡,那地的賜予卻是無條件的。

 

在此之前,神曾與諾亞和他的兒子們以及他們的所有後裔立約(創世紀第九章)。但那次的約是一個一般性的約,是對洪水之後的全地和其上所有的人的一個基本生存的安排。但這一次卻是賜給一個特定的個人和他的後裔的約,並且此約是關乎一個特定的應許。

 

這是一個 神和選民的約。這個約是排外的、唯一的。神沒有,也不會再揀選第二個亞伯拉罕與那人重新立約。在神的旨意和工作中,這個揀選是唯一的。地上的所有其他人,本來都與這個約以及之後的約(統稱“諸約”) 無份。直到在新約時,眾人才可以靠著在耶穌基督裡的信心被轉接為這個約在新約實際裡的受益者。

 

認識到 神揀選和工作的獨一性,是蒙恩之人明白自己在耶穌基督裡所蒙受的是何等樣的恩典的基本前提之一。否則我們會視之為平常,甚至覺得我們承認耶穌,是我們給 神一個面子。

 

所立約的繼承

 

就著耶和華所要賜給他的,亞伯蘭的光景和他與 神的一個對話表明了所賜產業的後嗣(繼承人)的本質。

 

亞伯蘭無子,這是一個事實。 所以亞伯蘭說,“你還賜給我什麼呢?”。也就是說,我即無子,你所賜的一切也都沒有任何意義。 亞伯蘭是否顯得有些小氣甚至貪心呢?絕不是。亞伯蘭聽到並且明白 神給他的應許,是要他的無數後裔承受的。因此他十分認真地來詢問 神有關所立的約的繼承者這件事 。此事不是好上加好,而是所立約的核心實質。亞伯蘭心裡清楚,如果沒有繼承者,這約在核心上不成立。

 

是的,就著那個約的內涵來講,一切都是關乎地上的以色列,以及地上的產業 (因為 神計畫的安排正是如此);然而亞伯蘭的肉身,屬地的肉身,卻是完全沒有承接的能力。他在地上是斷了指望的。斷到一個地步,即使整個的世界都是他的財產,對他也無益。並且這個指望的了斷,神還要再用十多年的時間徹底顯明出來,好讓亞伯蘭自己和全世界的人都明白,亞伯蘭在肉身是斷了指望的。

 

就是在這樣一個絕對無望的前提下,這個表面屬地的應許和其承接背後的屬天本質才被揭示出來:「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 (創世紀 15:4)。

 

繼承應許的必須是應許的兒子。我們將要看到,如果這世界上曾有過一個兒子是在肉身絕對不可能的前提下生出來的,那就是亞伯蘭將來在一百歲時要得的兒子以撒 (主耶穌道成肉身另當別論)。

 

屬地的應許尚且如此,何況在基督裡屬天的應許呢?人得救,不是因為人在肉身的素材(悟性、好心、良善),乃是由於靠著對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裡的應許的信心(faith in Gods promise in His son Jesus Christ)所生的新人 (兒子)。很少有比這個更重要的原則。

 

就在這裡,神在對亞伯蘭的應許中,也藏了一個暗示:

 

"【耶和華】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 創世紀 1:5。

 

第十五章裡這個應許,和原初第十三章裡那個應許有點不同的表達。在那裡是“ 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 "創世紀 13:16。那裡是 “如塵土”,這裡卻是 “如星星”; 那裡是屬地的猶太人 (即亞伯拉罕在肉身的子孫),這裡是屬天的以色列(即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羅馬書 9:6-9)。神似乎在強調,雖然隨即要立的約是有關地上的以色列,但最後所指的乃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即那些靠著耶穌基督因信得生的人。

 

雖然如此,神在亞伯拉罕身上的工作,將集中在舊約的實際內容上,即從亞伯蘭開始的在地上的生活。

 

立約的保障

 

大凡立約,得有個保障。因此亞伯蘭就問,「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耶和華那日給亞伯蘭的回答,使得亞伯蘭震驚、恐懼。作為亞伯蘭“我怎麼知道能必得這地為業呢”這個問題的直接回答,耶和華讓亞伯蘭取了犧牲的祭物搬上。

 

也就是說,神要用犧牲的祭物作為與亞伯蘭立約的保障。

 

為什麼 神要用犧牲的祭物作為舊約的保障呢?因為 神要以祂自己為保障,所以祂要親自與亞伯蘭在立約的桌子前面對面以示保障;但是一個罪人如何與 神面對面呢?即使 神將祂聖潔的榮耀暫時遮蔽,罪人也無法按照他自己的本相來到 神面前,更不用說在立約的桌子上被放在一個有利優惠的位置 (a position in favor of him) 。所以犧牲的祭是唯一的方法。靠著犧牲,人能來到 神面前,讓神親自來為這個約作保障。神的自己成了亞伯蘭的份 (portion),這是人所能的最高的份。

 

在這裡,由於所立的約是 神與亞伯蘭的約,即舊約,所以並不是直接指著在基督裡贖罪的祭而言的(那是新約的內容)。然而即使是舊約,其前提和保障也都是離不開犧牲。這是人和 神的位置所決定的。

 

同時,保障的最根本的特質就是其“確定性”。有確定性,即不可更改性,就有保障,否者就沒有。有什麼比死更確定呢?因此 神以犧牲的祭(死)來作保。

 

到了新約,更是如此。主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是為著贖我們的罪,但同時主耶穌以他的血與我們立約,是為了表明這約受保障的確定性。就著主的死帶來赦罪的挽回祭來講,是對著普天下人的罪的 (約翰一書 2:2),所有人都有份;但就著主以自己的寶血所裡的約 (這約是主被賣前的那日夜裡最後的晚餐時所立的),卻只是給蒙揀選得救的人的。(不要問“我是被揀選的嗎?”這個問題;你若信耶穌,你就是被揀選的,因為你若沒被揀選,你就不可能相信;而你若還沒信,你要苦苦哀求他讓你能信,因為,信,不是你給 神面子,而是 神給你的恩惠。“主,我信,但如果我不信,求你幫助我脫去我的不信”馬可福音 9:24。)

 

從這裡開始,耶和華與亞伯蘭及他子孫的交涉 (dealing) 都是以這個新的原則為基礎的。一個立約的關係正式開始了。神把自己的身份綁在這個約上。但立約的前提乃是接受恩惠的人被提升到聖潔 神的面前,而這件事的條件是犧牲的祭。

 

獻祭不是一個宗教的符號和樣式,而是與犧牲和死亡直接相關的。這是一個實際的、不可挪開的連接。這是罪導致的一個嚴峻現實。這正是主耶穌為了我們的罪必須死在十字架上的原因。亞伯蘭當時也許對獻祭的外表並不是完全陌生的,然而當獻祭犧牲的實際被顯明在他眼前時,他親身經歷了死亡的恐懼和黑暗。

 

但稀奇的是,當犧牲的恐懼和黑暗出現時, 神向著亞伯蘭所宣告的,並不是在獻祭的背後 神自己所付的代價 (父神要犧牲自己的獨生愛子!),而是亞伯蘭的後裔(即猶太人)所要經歷的黑暗。

 

還不到時間顯明的,神就隱藏了。這奧秘要到後來亞伯拉罕獻子、先知的預言、大衛的詩中,才開始一點點被啟示,直到兩千年後 (從亞伯蘭到主耶穌道成肉身來到這世界,兩千多年),才完全顯明出來。

 

我們是何等蒙福的人,今天活在這完全又廣大的恩典之中。我們豈能視之為平常,並受之而理所當然呢?── 麥穗《創世記讀經筆記》

 

 

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李廷樞)創世記15

 

    前神向亞伯蘭說他的子孫要如「如同地上的塵沙」(13;16)。可是現在他還沒有孩子。這時他已經八十歲的老人家、妻子也年老不是能生養之年。

 

  神又再次給他約束子孫要如眾星之多(5)。但也沒有指示要怎樣賜給他具體的方法。依照人的眼光看卻是完全不可能的情形。雖然如此亞伯蘭還「信耶和華」、為此神就「以他為義」(6)。那神在第二天有給他麼?都沒有動靜。他初得兒子是此後經過15年或20年、到21章的時候才給他(16;16.  17;1)。這是在亞伯蘭百歲之年。

 

  亞伯蘭經過長久的期間繼續相信耶和華所約束。神如此的訓練他的信仰。所以神常常也會好像這樣的訓練我們的信仰。 ── 李廷樞《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