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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十六章短篇信息

 

目錄:

創世記第十六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創世記第十六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創世記第十章文字釋經證道(張策)

創世紀第十六章讀經筆記(麥穗)

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李廷樞)

 

 

創世記第十六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16海邊的沙和天上的星(十六至十七章)

 

  在十六和十七這兩章裏,我們實在是看到神在人身上的恢復工作,一步比一步要求得更高和更深入。神知道我們的本相,他沒有叫我們一步就給上了天。他是按著我們實在的情況,一點一滴的在造就我們。亞伯蘭的經歷就是這樣,我們看到他從出吾珥的時候開始,經過在哈蘭的停留,然後進到迦南地。在迦南地饑荒的試驗裏面,他沒有站住,但是在他的失敗裏,神還是給他造就的恩典。雖然付出的代價比較重,用失敗去學一個功課,但是總是神的恩典叫他沒有白白的失敗,在失敗的裏面還是學到了功課。

  然後,經過羅得與他的分開,神領他再進一步的看見神在他身上所應許的,必須是他自己去承受。當他接受了神應許的時候,在眼見這方面也許好像是叫人不太滿意,但是神給他的應許不是屬地的事物,而是屬靈的事物。這屬靈的事物乃是神的自己。有了這樣的進步,又再給他經過一些試驗,那是透過四王和五王的戰爭所帶出的結果。他沒有看他自己有甚麼,他只看見在神的引導下,他應當作的是甚麼,他就按著該作的去作。在一個非常懸殊的情況下,他就經歷了神就是他的得勝,神是帶他越過一切的艱苦的神,讓他經歷了神的信實。

  再往前的時候,立刻就並到了一個問題。在屬地的功課這方面,他實在學了很多了,但是這一切的豐富的應許,誰來承受呢?這就引出了後裔的問題。我們在十五章裏看到,神在他身上開始作後裔的工作。在後裔這個難處上,在人看來,能解決的可能性很小,但是神給他看見,他一定有後裔的。並且他的後裔是非常的多,多到如同天上的星一樣。

  以前有一些弟兄讀到這裏時,指出了一個問題,就是關於後裔的問題,神給亞伯蘭的有兩種應許,一個是說他的後裔像海邊的沙那樣多,另一個應許是他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有些弟兄說,前面的應許是指著他屬地的子孫,是指以色列人和現在的亞拉伯人。後一個應許是指著亞伯蘭屬靈的子孫,就是現在的教會。當然這些說法是有道理的,我們用羅馬書四章來作比較,這樣的說法也沒有錯。不過在事實上神當時的心意是否是這樣指明呢?這個我可沒有把握了。我只是給弟兄姊妹說明有以上的解說。

  神為了顯明他的信實,神用立約的方式讓亞伯蘭知道他的子孫一定多起來,神並且告訴他,他的子孫日後的遭遇是怎樣。這些都是關乎神的信實在亞伯蘭身上要怎樣顯明。我們看神是這樣的帶領亞伯蘭一步一步的在信心的功課上學習。說清楚一點,就是神讓亞伯蘭在自己身上一點一點的減少。

後裔在那裏?

  現在到了十六章,我們可以更清楚的看到後裔的問題,這後裔的確是一個大問題,如果亞伯蘭沒有後裔,所有神的應許都要落空了。要叫神的應許不落空,後裔的問題一定要解決。但是怎樣解決呢?在當時的情況來看,在人看來是不可能的,因為撒萊不能生育,她沒有辦法生孩子,那怎樣能得後裔呢?並且兩人的年紀也慢慢的老了。在這樣的情況下,撒萊就出了一個主意,對亞伯蘭說,你把我的婢女也娶了,也許可以因她得孩子。這裏有兩個意思,一個意思是亞伯蘭要得孩子,而撒萊又不能生育,就讓夏甲替他生孩子。雖然是夏甲生的,仍然是亞伯蘭的孩子,這是得孩子的一個意思。

  我們看那些小字,可以看到當時撒萊的意思並不停在這裏,她的意思是讓夏甲生一個孩子,用這連帶關係使她也可以生孩子。這有點像中國人的老風俗,就是所謂沖喜。這是一個迷信的習慣,作一個喜事去沖一沖,沖掉黴氣,這個黴氣一去,我就可以走通達的路。撒萊當時也許有這樣的想法,讓夏甲生孩子以後,她也可以生孩子。就算我不能生孩子,夏甲生了兒子,亞伯蘭也照樣可以有孩子。

  這提議提給亞伯蘭時,亞伯蘭的心思的確是很給後裔這問題捆綁著,所以他接受了撒萊的提議,按著人的看法,這是亞伯蘭唯一可以得後裔的辦法。就在這時,聖經記載了一件事,就是亞伯蘭在迦南地已經十年了,如果他是在出哈蘭同一年到達迦南的話,他已經是八十五歲了。那時的八十五歲的人雖比現在八十五歲的人強壯,但不能算是壯年了。另外,我們又看到一些事情,亞伯蘭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歲,八十五年是快要過一半了。對亞伯蘭來說,八十五歲是很晚的了。但問題就在這兒,不是在亞伯蘭,而是在撒萊身上。撒萊不能生育,到了這一把年紀,他實在願意得一個孩子。他就娶了夏甲,果然得了孩子。

伸出了人的手

  從得孩子這一個事實來看,他是作對了。但是從神的引導來說,這樣作便非常的不對。這是用人的手去成全神要做的事,這永遠不會成全神的事,這正是人在跟隨神的事上一個頂大的難處。因為人的眼睛只看眼見的事,要看眼見的結果,如果能達到這個結果,就叫做做得對。如果達不到這個結果就叫做不對。但在屬靈的事上不是這樣,屬靈的事不是看結果來決定不對,而是要看過程在神的眼中對不對。過程對,結果一定對。但結果對,過程不一定對。如果過程不對的話,那好像是對的結果始終還是不對的。這就是在人心思中一個非常大的難處,人是不太容易跨過這個難處。

  我們都是人,都有這難處,我們的眼睛都是要看看得見的事物。所以當時夫妻倆都同心合意的去成全神的目的,但卻不是作在神所要的手續裏。結果夏甲懷了孕,她便感覺自己身價高了,就瞧不起撒萊,在家裏便有了爭吵,這些爭吵叫亞伯蘭受不了。撒萊對他說要主持公道,是我把夏甲給了你,現在她懷了孕,她就小看我,怎可以這樣呢?在這情況下,亞伯蘭只能說,夏甲是你的使女,你喜歡怎樣對待她便怎樣對待她吧。結果,撒拉便難為夏甲,夏甲受不了便逃走。

  有些人便停在這裏說,你若伸出自己的手去作神的事,結果是自尋煩惱。只是我們不能停在這裏,因為神並不是叫人有煩惱的神,他是為人解決煩惱的神。倘若神是叫人自尋煩惱,他就不是神。所以,夏甲在家中所引起的爭吵,並不是神的手停留在這裏,再看下去,我們就可以知道。

  夏甲逃走了,若果逃走能解決問題便乾淨了。但事實並不是這樣,神差使者在路上把她截回來,神的使者對夏甲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裏去,你服在她的手下。這不是叫她回去受苦嗎?但事實上並非如此。神接著說,將來你的後裔我也會賜福的,現在你必須回去,服在你主母的手下。夏甲回去後,再也不敢在主母面前多說了。

  但要注意的是神為甚麼把夏甲截回來呢?是為了要給亞伯蘭生一個孩子嗎?絕對不是。雖然神對夏甲說,你將要生一個孩子,要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我們要注意以實瑪利的意思,就是神眷顧你的苦情。所以神並不是叫夏甲回去受苦。神雖然沒有藉著夏甲帶出主要的祝福,但神把她領回亞伯蘭那裏,目的是要亞伯蘭再進一步的受拆毀。弟兄姊妹必須記住,神在這段日子裏所作的一切事都是為了亞伯蘭。神要夏甲回去,是要亞伯蘭學習更深的功課。

── 王國顯《出埃及記讀經劄記》

 

 

創世記第十六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16 1-2 亞伯蘭的妻子撒菜不給他生兒女。撒菜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撒菜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可以因她得孩子(得蘇原文作被建立)亞伯蘭聽從了撒菜的話。

在第15章,神對亞伯蘭說:你本身所生的,才能成為你的後裔,以利以謝所駕的,不會成為你的後裔。到了第16章,亞伯蘭用肉體的辦法也就是他妻子告訴他的辦法把一個從埃及來的服侍撒萊的使女給他。這個使女的名字叫夏甲。

夏甲,這個字的意思就是“逃亡者”,從埃及逃出來的。撒萊不是靠神得孩子,而是因“夏甲”得孩子16: 2),人的辦法就出來了。聖經告訴我們:女人在神的面前站住地位,就是不出頭,這是非常重要的。

16 3-11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菜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她見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撒菜對亞伯蘭說我因你受屈。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她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亞伯蘭對撒菜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她。撒萊苦待她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的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她,對她,撒菜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耶和 華的使者對她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至不可勝數。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以實瑪利就是神聽見的意思)

夏甲給亞伯蘭作妾了。這個時候,聖經記載說,亞伯蘭在迦南住了十年。

一個人信了主耶穌十年了,這個功課還沒有學好,肉體還要出來。這個功課是什麼呢?就是神應許了,但這應許要到什麼時候才給你呢?要到你一點辦法都沒有了。那麼亞伯拉罕要到什麼時候生孩子啊? 100歲。100歲完全不能再生孩子啊,現在他是86歲,他還可以生啊,他還有辦法啊。要到了我完全沒有辦法啊,神就作了!所以,神在我們身上做工,是要看你願不願意?所以,等候多長的時間,我們怎麼等候?這要看我們願不願意。今天在我們的經歷上,我們不但是相信神而已,而且我必須死,也就是必須看見我不行了,神就作工了。

夏甲懷孕啦,她就小看她的主母啦。撒萊也沒有辦法,因為這是撒萊自己找的苦啊!第5節她對亞伯蘭說“願神在你我中間判斷”,意思是說:我沒有孩子,夏甲有孩子啦,看你要她,還是要我,你亞伯蘭不是想孩子嘛,夏甲作了你的妾啦,你現在要怎麼樣?神要亞伯蘭揀選一件事情,還要揀選撒萊。以後讀聖經還要看見,亞伯拉罕代表心,撒萊代表恩典,因為撒萊根本不能生孩子,只有恩典給他孩子。

信心和恩典是不分家的!創12章裡頭亞伯蘭要和撒萊分家,對她說:你千萬不要說你是我的妻子啊,說你是我的妹子。埃及王要把她娶去,恩典和信心分家了,但是神保守了,不能分家最後,埃及王反而來責備亞伯蘭,把他的妻子還給他。後來在非利士還要出一件這樣的事情。最後,神一定要亞伯蘭把功課學好那就是看到:撒萊和我是絕對不能分家的。

直到了創21章,她才能有了孩子。到18章撒萊講:我的月經已經斷了,還能生孩子嗎? 亞伯拉罕己經100歲了,還可以有嗎?人覺得不能的時候,神就作了。

所以:有一句話叫作“人的盡頭,就是神的起頭”。等多久啊?等到人的盡頭,忍耐多久啊?忍耐到人的盡頭。因為亞伯蘭覺得和撒萊不能夠分開了 !使女可以不要。

亞伯蘭對撒萊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她。

撒萊苦待她,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神遇見了這個使女。“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 上的水泉旁遇見她,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以實瑪利是 從亞伯蘭那裡出來的。但是,他是亞伯蘭憑著肉體作出來的。神要夏甲回去要她伏在她 的主母手下(9節)。這也就是說:你是什麼地位你就應該站在什麼地步。 保羅告訴我們:“我們是一個什麼樣的身份我們就守住這一個身份”(林前7: 20)因此, 夏甲就回來了伏在撒萊的手下。夏甲生的孩子叫以實瑪利,以實瑪利的意思是“神聽見”。

16: 12-13 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 的東邊。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神。因而說,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

從肉體出來的那就是“野驢”,是不受人控制的,經常和人攻打。以實瑪利現在的後裔 住在東邊。以實瑪利的後裔是些什麼人呢?伊斯蘭教的,穆罕默德說他的祖先是以實瑪利。 這樣看來,就是要打來打去。穆罕默德來傳道時,一手拿可蘭經,一手拿劍,就是打來打去。

亞伯蘭從肉體(夏甲生了一個兒子,這個兒子對撒萊的兒子以撒來講,就成了一個難處 了,不是幫助。因此,今天我們用自己的辦法作出來的任何事情也許以為是在幫神的忙,反而成了難處(屬靈的難處)成為我們前面道路上的難處。

16: 14所以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間。庇耳拉海萊,這個字的意思是井”。井在什麼地方呢? “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間”。“加低 斯”這個字是“聖潔”的意思“巴列”是冰暴”的意思。在它們之間有這個井。

16: 15-16 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生這個兒子的時候,亞伯蘭86歲。在創世記12章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是75歲,住了十年, 就是85歲。85歲夏甲給他作妾,86歲就生了一個兒子。這個年代可以算得出來,聖經裡特別把他的年代給記了下來。

── 蔣繼書《出埃及記讀經劄記》

 

 

創世記文字第十六章釋經證道(張策)

 

自作主張

   

讀經:創16

內容:

一、自作主張

16:1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16:2  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注:原文作被建立)。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 

16:3  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 

16:4  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她見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 

上一章神剛剛憐恤亞伯蘭的軟弱而親自安慰他,給他可見的證據加添他的信心,本章就發生了並不愉快的事情。撒萊因著自己不能給亞伯蘭生兒育女,又聽說神對丈夫所講的從他親身所生的才是他的後裔(15:4),就想到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就是將自己的一個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丈夫為妾;這樣既滿足了神的應許,又能符合故鄉迦勒底的風俗(主母不育,可以納婢女為妾,並且把妾所生的兒子收養為正式的兒子,可以承受主人的產業)。畢竟他們來迦南已經十年了,而她的肚子一直不爭氣

亞伯蘭對妻子的建議沒有拒絕,說明他也是這樣理解神的應許的。我們應當客觀認識這個問題,畢竟神沒有清楚講明是撒萊所生,才為他的後裔,因此亞伯蘭夫婦這樣的做法並不是故意違背神。如果說亞伯蘭有什麼過錯的話,就是沒有向神仔細詢問清楚;在聽到妻子這樣的建議之時也沒有及時禱告。

亞伯蘭夫婦的自作主張雖然使神的應許似乎立刻得以實現,夏甲懷孕了;但是卻很快沒有了笑聲,因為夏甲翹起了尾巴,因著自己很輕易就懷上主人的孩子而得意洋洋,看不起不育的女主人撒萊了;完全忘記了自己還是奴隸的身份。這對撒萊而言簡直是自取其辱、苦不堪言!

多妻風俗始于該隱後裔拉麥(419),行於舊約時代,律法也沒有禁止(申21:15-17)。但多妻不是神原來的旨意(2:24),也並非完美的家庭制度。

二、人的幼稚

16:5  撒萊對亞伯蘭說:我因你受屈,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她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 

16:6  亞伯蘭對撒萊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她。撒萊苦待她,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 

撒萊忍受不了了,因為她女主人的尊嚴被埃及使女踐踏了,就向丈夫叫屈:是的,我自己是不爭氣,一直沒有能夠為你生兒育女;為了能夠幫助你實現神的應許,得到後裔,我叫使女夏甲給你為妾,並且很快就為你懷上了孩子。沒想到她就忘乎所以、目中無人!完全忘了自己的身份是什麼,忘記她的身份是靠著誰得到改變的,真是忘恩負義、好心沒好報!這些你是看得見的,但你卻因著她終於為懷上你的骨肉而裝作視而不見,縱容她的自高自大,並不加以約束。你這種縱容的態度神也不會喜悅的!

面對髮妻的叫屈,亞伯蘭作出了妥協,同意將夏甲恢復奴婢的身份,服在撒萊的權柄之下,可以隨意處置。撒萊也不客氣,就逼迫夏甲;夏甲只好一走了之。

整個事件當中我們看到人的幼稚。前面已經說過,夏甲因為懷孕而忘乎所以,真是小人得志便倡狂!撒萊雖然看起來是大公無私,但小肚雞腸,多多少少有嫉妒的成分;亞伯蘭面對夏甲的小人得志沒有及時嚴厲的批評,反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姑息縱容;面對妻子的叫屈,一方面沒有承認自己的錯誤,一方面明顯是歧視奴隸,袒護髮妻;而夏甲帶著身孕的出逃,並沒有引起亞伯蘭夫婦的重視,明顯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三、神的眷顧

1、天使顯現

16:7  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她, 

16:8  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 

亞伯蘭夫婦不負責任,神卻眷顧夏甲。他安排使者去傳達他對夏甲的旨意和應許。書珥在別是巴以南,接近埃及。夏甲是埃及女子(1節),想逃回家鄉;可能已經在路上走了好幾天,現在到了加低斯附近(14節)。

2、神的應許

16:9  耶和華的使者對她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 

16:10  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 

16:11  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注:就是 神聽見的意思),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 

16:12  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 

神的使者一方面叫夏甲回轉到主母撒萊那裡,服從她的權柄;畢竟是一個孕婦,需要別人的照顧。一方面將神的應許傳達給她。神應許她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又清楚告訴她所懷的是個男孩,要起名為以實瑪利,就是神聽見的意思,表達的是神對夏甲遭受不公平的對待的憐恤。以實瑪利是亞伯蘭和夏甲所生的兒子,也是阿拉伯人公認的祖先。有十二族從他而出(17:20),和以色列民世代為仇。

天使又預言了以實瑪利的性格為人: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意即離開常人居住之地,在曠野四處漂泊,無拘無束,並且對別人懷有敵意,性情兇暴,不服管轄。最後又預言了以實瑪利後裔的地理位置: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東邊一詞除了說明地理位置,還表明了一種與住在西邊的以色列人隔離和對峙的關係,這正是幾千年來中東地區情況的寫照。

3、命名紀念

16:13  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 神。因而說: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 

16:14  所以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間。 

本來,夏甲因著撒萊的苦待而負氣逃出,加上旅途艱辛,是一肚子的委屈、埋怨、絕望,還有仇恨。現在竟然得到了神的眷顧,因此感激涕零,就稱對她說話的神為看顧人的神;並且覺得很是驚異,難以置信: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她雖然懷上主人的孩子,幫助主人解決了子嗣難題,但畢竟是個奴婢,生死大權掌握在主人手中;而且顯然主人已經對她棄之不顧,想不到這樣一個被棄的卑微奴婢還能得到神的眷顧!

事情發生的地點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間的一口井旁,因此夏甲命名為庇耳拉海萊24:6225:11)以作紀念。庇耳拉海萊意思是那看顧我的永活者的井那活著且能看見者的井

四、以實瑪利的出生

16:15  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 

16:16  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夏甲聽從神的安排,忍辱回到撒萊的身邊。後來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顯然,夏甲回來之後,把自己在路上得到神眷顧的事情告訴了亞伯蘭夫婦,亞伯蘭夫婦因此感到很慚愧。因而當夏甲孩子出生的時候,亞伯蘭就負起了全部責任,按照神的旨意給兒子命名,並且願意以此子為後(1718)。但是信實的神所應許的,並為人類的救贖所預備的,不是人有限的信心所能完全見到的。在下一章,我們將讀到神如何堅守他所立的約。

本章最後交待了以實瑪利出生的時候,亞伯蘭年齡是86歲,就是進入迦南地的第11年(3節;12:4)。

五、反省反思

1、為什麼說把夏甲給亞伯蘭為妾並不是亞伯蘭夫婦故意犯罪?他們夫婦的過失在哪裡?

2、亞伯蘭夫婦是如何處理夏甲的驕傲自大的?給我們哪些教訓?

3、神是怎樣眷顧夏甲的?他為什麼這樣做?

── 張策《創世記文字釋經證道》

 

 

創世紀第十六章讀經筆記(麥穗)

 

律法之約和律法之子

 

亞伯蘭無子,撒拉就提議把使女夏甲給亞伯蘭,好使亞伯蘭通過夏甲生子。於是在亞伯蘭到了迦南地第十年的時候,夏甲懷孕生了以實瑪利。

 

然而以實瑪利不是 神所應許的兒子。

 

求主賜給我屬靈的眼光來看所發生的事。這裡不是一個地上普通家庭的事。神更不是在管家庭的瑣事,如妻妾不和等等。在亞伯蘭這個地上信心的第一家中所發生的事,預表著極其重要的屬靈原則和生命原則。

 

有關夏甲和以實瑪利的事,在新約加拉太書第四章中被講述的清楚: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加拉太書 4:22-25

 

神在亞伯蘭身上把兩個約在預表中啟示清楚。兩個婦人,撒拉和夏甲就是兩約,一約是律法之約(舊約),乃是夏甲,其子是按照血氣生的,是為奴的身份;另一約是恩典之約(新約),乃是撒拉,其子是憑著應許生的,是自主之人的身份。

 

那屬血氣的必要在那屬靈的之前先來。恩典之前,律法要先被顯明。

 

律法之子是為奴的,不是自主之人。但律法之下的人卻同時是驕傲的。律法下人那驕傲的靈,在夏甲的驕傲上被顯明。這是律法之下的人的雙面特徵,一方面他的生命是為奴的,並沒有盼望,但另一方面他卻有一個驕傲的靈,認為由於律法,他比別人更加有資格。 這個靈的態度,並不是 “儘管有律法,我還是比別人有資格“,而是 “因為有律法,我就必比人有資格“。在以色列人身上,以及在任何時候那些刻意守規條的人身上,都顯明是如此。

 

信心的短缺

 

雖然從預表的含義上,以實瑪利的出生有其必然性,但是不能忘記在人的經歷上,以實瑪利的出生是由於亞伯蘭和撒拉缺乏信心導致的結果。

 

值得思想的是,在這裡撒拉和亞伯蘭並非是為著私利才犯的這個錯誤。他們是想幫 神的忙,覺得耶和華雖然有應許,但事情要按照耶和華說的那樣,大概是沒有希望的,所以一定得有個變通的辦法。夏甲就是他們表通的辦法。

 

這裡有個主要的區分。神有應許,並非意味著人沒有任何責任。人必須相信 神,並照著 神的囑託去行。然而我們不能對 神的話打折扣,加上自己認為方便和更現實、更好辦的理解。

 

以實瑪利是一個錯誤。是亞伯蘭和撒拉缺乏信心的失敗。然而耶和華是何等有恩典和憐憫的 神。神並沒有責怪亞伯蘭,更沒有在原初的應許上打任何的折扣。神所應許的兒子和產業,是無條件的 (這和後來給以色列在律法中的應許不一樣,那裡是有條件的)。

 

神憐憫夏甲

 

夏甲由於自己懷了孕,就極其驕傲,小看她的主母撒拉。雖然夏甲後來受撒拉苦待是她該得的 (這是從律法角度講的,並非恩典的原則),但是耶和華對夏甲和她的兒子以實瑪利存了憐憫的心腸。在夏甲離家出逃後,耶和華親自顯現給夏甲,吩咐她回去,服在主母撒把手下,並且應許要祝福她的後裔,還親自給她兒子以實瑪利起了名字,就是 “神聽見”的意思。這說明在苦難之時,夏甲呼求了耶和華的名。

 

夏甲雖然預表著律法之約,但是她的本人,一個出生卑賤的女子,卻由於呼求耶和華的名得了幫助。夏甲是埃及人,耶和華本不是她的神。但她隨了自己的主母撒拉,就認了耶和華為自己的 神。雖然她是一個有些得意忘形、得勢欺人的小性之人,這次的苦情又完全是自己的不是招來的,但是她記住了耶和華的名,在苦難時就求告祂。

 

有多少人,看到主人(或別的有影響的人)信神,雖然也會心裡受感動接受一些,但如果隨後吃了那主人的苦頭 (或看到那有影響之人不良善的行為),馬上就轉頭抱怨 神,甚至輕看 神的名。 這些人連為奴的夏甲都不如。

 

夏甲求告耶和華,耶和華沒有嫌棄她。祂的名在全地何其美。 ── 麥穗《創世記讀經筆記》

 

 

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李廷樞)創世記16

 

亞伯蘭相信耶和華的約束、要賜給他的子孫如眾星之多、但他的信仰也不是很完美的。依照當時正妻沒有生孩子時、也可以讓使女代生子為得後繼著是當時之慣例。亞伯蘭之妻子撒萊也依此慣例向亞伯蘭采如第二節的建議。此時亞伯蘭並未尋求耶和華的旨意、卻靠著自己的判斷聽從妻子撒萊的建議、去就使女夏甲(4)。這樣最後成為家庭裡抗爭之原因。導致使女夏甲就輕視無子的正妻撒萊(4)

 

夏甲為亞伯蘭生了以實馬利。可是耶和華所計畫的並不是借著以實馬利來完成約束。神計畫還是在不久由正妻撒萊所生的以撒來完成的。

 

以實馬利不過是亞伯蘭依人自己所判斷生的、可是神也祝福這位孩子。 ── 李廷樞《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