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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二十一章短篇信息

 

目錄:

創世記第二十一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創世記第二十一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一皮袋水和一口井 (二十一14~19)  作者不詳

創世記第二十一章文字釋經證道(張策)

創世紀第二十一章讀經筆記(麥穗)

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李廷樞)

 

 

創世記第二十一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顯明生命的大能

  經過了二十章這樣的造就,二十一章那生命的大能便顯出來了。這生命的大能就是以撒出生。我們都知道撒拉是不能生育的,亞伯拉罕看自己也像是死了的一樣,這是羅馬書上所說的。在人看來,怎能生孩子呢?絕對不可能。但感謝神,二十一章一開始就說,神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我們也可以這樣說,神的信實叫神的應許成就在人的身上。或者說,神的信實藉著恩典作工在人的身上。

  撒拉果然生了一個兒子,怎麼可以生下來呢?我們只能說,那是復活的大能。生命的大能。在人看來是死了,不可以再有生命的延續了,但在神的手中,神還是能夠作成功。因為神是用生命的大能來作工,如同拉撒路埋在墳墓中已經四天了,人都以為他已經臭了、爛了。但感謝神,主的話是這樣說,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我們感謝讚美神!他是復活,你並到他就並到復活。他是生命,你接觸到他便享用了生命。如今撒拉接觸到這賜生命的主,雖然在前幾章裏,她心中暗笑,像我這樣的人,還能有孩子嗎?但是到了二十一章,她的確在笑了。以前是暗笑,現在是明明的笑了。以前的暗笑是不相信的笑,現在明明的笑是享用恩典的笑。

  我們感謝讚美神!以撒的出生,明明就是生命大能的見證。如果我們有時間把以撒和他所預表的基督連在一起看時,就可以看到所預表的是生命的大能。以撒如何從生命的大能出來,我們看到基督從開始到末了,都是在生命的大能中顯明他自己,特別是他從死裏復活,生命的大能是非常的明確。相信弟兄姊妹會記得,基督曾叫多人從死裏復活,但那些死人的復活只是嘗一嘗復活的大能,而不是那完全的生命大能的顯明,因為那時復活過來的人,以後還是再死掉。但基督從死裏復活以後,便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這是真正的生命的大能。

  這真正生命的大能在撒拉身上顯明出來,以撒出來了,以撒成就了神的應許。這實在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我們看到這裏,就很明顯的留意到,恩典是越過我們的所有來顯明的。顯明甚麼呢?顯明神的信實和能力。

  我們感謝主,在亞伯拉罕身上,我們看見他對神的信靠是一步一步的提高,但是不管他提到多高,他的信心還是不能和神那完全的能力豐富來相比的。撒拉的信心也是有一點上升,但她跟神永遠的豐富還是不能相比。我們感謝神,恩典的顯出不是根據人的配或不配,如果要根據人的配與不配,那就不是恩典了。恩典乃是根據神的信實和能力。

憑應許作兒子

  感謝讚美主,以撒出生了,這是一件很大的事情。以撒斷奶以後,大概是有一年的時間,亞伯拉罕就為他兒子擺設筵席。按人來看,底下的記載好像是叫人感到有點為難,好好的竟把夏甲和以實瑪利趕走了。在人的感情上來說,我們實在不明白,尤其是不明白神為甚麼同意撒拉提出的這一個意見。從人的感情上來看,實在想不透這個道理。但是很希奇,神竟然同意了這事,我們覺得為難,但神說應該是這樣。我們必須要注意一件事,神引導一切的事是根據他的計畫而不是人的感情。神根據他的計畫去作時,人一下子是會受不了。神並不是要傷害人的感情,但神也不容許人的感情去妨礙神計畫的執行。

  在這情形底下,我們就看到發生這樣的事。這事情是怎樣開始的呢?他們一向都是相安無事的,以撒斷奶,起碼也有一年時間,整年的時間也沒有甚麼意外,都相安無事,為甚麼在這時才發生這樣的事呢?問題出在以實瑪利身上,怎樣出的呢?加拉太書上的話說得比較嚴重,那屬血氣的逼迫屬靈的,”“逼迫這個詞是很重,但二十一章看不到這麼嚴重的事,好像並沒有甚麼。我們只是在第九節中看見以實瑪利在笑。看中文聖經好像沒有甚麼了不起,只是小事。人家在嬉笑,為甚麼要管這麼多呢?但我們知道,中文聖經中的嬉笑,如果嚴肅一點去看,就看到問題並不簡單。如果我們看英文,那就更清楚了。這不僅是一個嬉笑,這是一個揶揄,是在說一些不好聽的話去對付人。

  我們不知道以實瑪利當時說甚麼話,但就是因著這樣的事,撒拉就說,這樣的孩子,怎能承受神的應許。這樣不尊重長輩的人,怎可以活在神的應許中?就因著這樣,撒拉對亞伯拉罕說,把他們趕走吧!亞伯拉罕也的確感到為難,一個是自己的妻子,一個是自己的兒子,兩個都是跟自己那樣親近的。怎麼可以把他趕走呢?這是不可能的,是不容易作的。亞伯拉罕實在非常為難。如果不作,撒拉又會不住的說話。要是作的話,孩子跟妻子就沒有了。真的是為難得很。在這時候,神說話了,他說撒拉說得對,你聽她的吧,神這樣一說話,亞伯拉罕便不說話了,亞伯拉罕照著神的安排去作了。他體會到,必須是在應許裏的,纔是神承認的兒子。

  弟兄姊妹們,現在我們可以看到如果沒有經過二十章,亞伯拉罕便不會有這樣的順服。如果在二十章時,亞伯拉罕是六十分的話,現在是七十分了。進步了,在感情上也揀選了神。前些時,他是在意志上揀選神,現在連感情也揀選神了。雖然是一個開始,但起碼他已經跨出了這一步。我們感謝神,但是要注意,是這樣的一位亞伯拉罕才配在神的手裏成為一個流出恩典的器皿。

你要叫別人得福

  從亞伯拉罕開始出現到現在,人因著他而在神面前得蒙紀念有多少次呢?有好多次,我們看到了羅得,也看見了亞比米勒。亞比米勒跟他完全沒有血統的關係,但因著一點的小誤會,跟亞伯拉罕連上了,結果他在神面前也嘗到恩典。接下去還有夏甲、以實瑪利。他們拿著一袋餅,一皮袋水便出去了,很快水便喝完了。那裏是沙漠地帶,沒水喝,有餅吃也解決不了問題。但感謝神,神在上面已對亞伯拉罕說了,你聽撒拉的話吧,把他們趕出去。至於你的兒子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必叫他成為一個大國,弟兄姊妹們看到沒有,雖然以實瑪利不是在神的應許裏,但因為與亞伯拉罕有了關係,他也蒙了紀念。他們在曠野裏把水用完以後,人看是沒有辦法了,但神給他們預備了一口水井,甚麼問題也解決了。與亞伯拉罕連上關係,就不能不蒙紀念。這是何等寶貝的恩典。

  再來看亞伯拉罕生命中的豐富。人是很奇怪的,許多人在自己的經歷裏是不夠領會所經歷的,在人中間就有這樣的話,身在福中不知福。在屬靈的事上也有這種情況。亞伯拉罕到了這時候,個人是很蒙福了,但他自己覺得蒙福不蒙福呢?很可能是不知道的。因為從下文我們看到一些事。也許他感覺自己很受委屈,但是不管他的感覺怎樣,在神的眼中看來,他的自己一再受對付,他的自己一再給除掉,神的豐滿就在他身上顯出來了,神就得著這一個人作為他作工的路。但是亞伯拉罕知道不知道呢?我想他是不知道的。因為他覺得在基拉耳居住很受委屈。但神不讓他這樣迷糊,神要他很清晰的活在恩典當中。

蒙大恩的印證

  所以在二十章末了的一段事情是非常寶貝的,首先要弟兄姊妹注意二十二節,一開始說當那時,中文譯作那時,英文的譯文是用冠詞指定了一個特定的時間。那一個時間呢?就是上面提到將以實瑪利趕走的那一個時間。是甚麼時間呢?是他順服神的那一個時間。當人順服神了,照著神的心意將該分別的分別出去,這樣的順服在神的權柄下,下面的事情便發生了。

  照一般的情況說,亞比米勒實在沒有道理要找亞伯拉罕的,亞伯拉罕不過是一個遊牧的家庭,而他卻是君王,有軍隊,軍隊還有統帥,是一個有組織,有政治力量的實體。你只是一家人住在我這兒,為甚麼我要去找你呢?還要低聲下氣說,我與你立盟約,因為我怕將來你我有意見時,我會受不了。這些話應該反過來是亞伯拉罕說的才對,但是很希奇,神在這裏帶出一個環境,這環境究竟說明了甚麼呢?我們可以簡單的這樣領會,神是藉著別人的口來給亞伯拉罕印證他是活在神極大的祝福裏。好像告訴他說,你自己不感覺,但別人都看到了。你自己不領會,但別人都明白得很。如果不是神的祝福,怎麼會發生這事呢?我們注意二十二節的下半部,亞比米勒和他的軍長對亞伯拉罕這樣說,凡你所行的,都有神的保佑,”“凡你所行的,都有神的保佑。別人明明的看見是神陪伴著他。

  亞伯拉罕有沒有感覺,我們不知道。我是一直覺得他不太感覺得到。為甚麼呢?因為底下的二十五節,從前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了一口水井,亞伯拉罕為這事指責亞比米勒。以前為甚麼不反映這意見呢?是不敢。寄居在別人的地方,怎可以這樣的囂張呢?可是為甚麼現在又要說呢?因為現在要立約了,可以有討價還價的餘地,所以就說出來了。你們可以看到了,這事埋藏在亞伯拉罕心裏很久了,沒有機會,他不能說,現在有機會就說出來了。雖然這不是犯罪,這不是過失,但是你們看到,他感覺自己受委屈,一直有受委屈的感覺,就不太感覺他是活在神的恩典中。但神藉著亞比米勒的口告訴他說,你所作的每一件事情,我們都看見神在那裏陪伴著你。

  我們感謝神,因著這樣的一件事,亞伯拉罕心裏明亮了。他知道了,我雖然在感覺是沒有這樣敏銳領會神的陪伴,但別人都看見了,這該是真實的。回顧一下,果然是這樣,不去數算就不夠領會。別人一說,自己一數算,立刻就領會了。

撤除了屬天與屬地的界線

  我們立刻就看見一件事,二十二章的末了,聖靈在這裏記錄了亞伯拉罕作了兩件事。第一件事是種了一顆垂絲柳,第二件事是在那兒求告神,我相信他又在那兒築了壇。栽種一顆垂絲柳,如果沒有下文,我們便不大領會那是甚麼意思。只種一顆,是甚麼意思呢?種一顆垂絲柳,是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但在那裏求告神,那是他對神的尋求和敬拜。這兩件事連在一起,立刻就看到一個原則性的問題。這原則是甚麼?就是生活與交通調在一起。生活在神面前,交通在神面前,交通與生活調在一起,他已經不再把一天二十四小時的生活,分成這是屬世的生活,這是屬靈的生活。

  弟兄姊妹,不曉得你們在上班的時候,有沒有想到這也是屬靈的生活。我巴不得弟兄姊妹白天工作,你也是藉著你的工作見證主。不是工作,不是只是為了糊口的需要,實在在工作中,在生活中,也該是帶著神的見證的。在屬靈的尋求上,也隨時隨刻活在與神交通中,再不把我們的生活劃分成兩種不同的類型。回到聚會的地方就很屬靈,回到家裏就半屬靈,回到公司裏就不屬靈了,完全是屬世的。弟兄姊妹們,我們看見亞伯拉罕的路是一直往上走的,走到有一天,他生活和敬拜就調和在一起。我們感謝神,巴不得神帶領我們一步一步往上去,求主恩待我們。 ── 王國顯《活了就死了──創世記讀經劄記》

 

 

創世記第二十一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21 1-7  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他所說的給撒拉成就。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神所說的日期,離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以撒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著神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 割禮。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撒拉說神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 一同喜笑。又說,誰能預先對亞伯拉罕說撒拉要乳養嬰孩昵?因為在腦老的時候,我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亞伯拉罕一定要先經過第16章用肉體的方法生了以實瑪利,然後經過第17章受割禮,神就要對付他的肉然後才能夠到第21章生以撒。

今天,在我們的身上也是一樣的功課。我們常常是用我的肉體去幫助神來成全神的旨意用肉體去為神作工。那個就叫“以實瑪利”。當有一天神給我們光照,讓我們經過第17章,把我們的肉體對付了割禮就來了。這個時候,我們就不敢倚靠肉體的時候,以撒就生出來了,應許的就出來了。那就是神的目的就要成全了。所以,第21章才會有以撒。前面都不會有以撒。

以撒出生的時候,亞伯拉罕一百歲,這裡專門把他的年紀記載下來,那就是說,我們基督 徒在神的面前對付了肉體,讓神在我們身上真正有工作的時候神的應許在我身上成就的 時候,以撒一出生的時候,我屬靈的日子、年日,神就開始計算了。所以,到了第6節, 撒拉說:“神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

18: 10-15三人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兒子。撒拉在那人後邊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撒拉的月經已斷絕了。撒拉心裡暗笑,說,我既己衰敗,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耶和華 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什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養嗎?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 嗎?到了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裡,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就害怕,不承認 說,我沒有笑。那位說不然,你實在笑了。

撒拉心裡暗笑,這個暗笑,就是第21章第6的“喜笑”,它們是同一個字。原來她暗笑不 敢承認到了第21章第6節,她現在承認了不但承認了,而且是神使她笑,“凡聽見的 必與我一同喜笑”。喜笑,就是今天我們說的喜樂。當一個基督徒肯對付我的肉體、不照 我的意思去做,讓神在我的身上去做讓神的應許和神的旨意在我身上成全的時候,你裡面會滿有喜樂。那個是神使你喜樂。

“以撒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著神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 亞伯拉罕年一百歲。撒拉說,神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又說,誰能預先對 亞伯拉罕說‘撒拉要乳養嬰孩’呢?因為在他年老的時候,我給他生了一個兒子。”以撒, 這個字在希伯來文的意思就叫“笑”。這個名字是神給他取的(創17: 19)亞伯拉罕喜笑 (17: 17)撒拉喜笑(創18 12)

神在第17章就講了,第21章第7節撒拉又說:“誰能預先對亞伯拉罕說‘撒拉要乳養嬰 孩’呢?因為在他年老的時候,我給他生了一個兒子。”以撒生下來第八天就按著神的吩 咐受割禮。這是他兒子以撒一生下來(第八天)就受了割禮。以實瑪利到13歲才受割禮。第八天是指著復活來講的。以撒一開始就受了割禮,己經對付了他的肉體。到了第22章,以撒實際上是主耶穌的預表。     

 

21: 8孩子漸長二就斷了奶。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設擺豐盛的筵席。

斷奶,是什麼意思? 一個孩子斷奶就開始吃乾糧了,也就是說他幵始健壯了、強壯了。如果不斷奶,他是軟弱的,所以,保羅說哥林多人,還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你們還是孩子,還在吃奶,不能吃乾糧。

 

21: 9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

這是他們在筵席上,亞伯拉罕擺設豐盛的筵席為他兒子。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旳兒子戲笑,這裡的戲笑,又是那個“笑”。中文翻譯成“戲笑”。

 

21 10-13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處。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很憂愁。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

這是就是撒拉對亞伯拉罕說的,也就是神對亞伯拉罕所說的話: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現在的撒拉不是撒萊了,名字都改過了也就是說她在不斷地對付肉體。現在的撒拉是一個什麼人呢?

17: 16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

現在的撒拉是多國之母,意思就是說,只有撒拉所生的後代才是應許的,才蒙神的賜福。撒拉,在這裡是代表了神的旨意,代表了神應許的後代的母親。而夏甲在這裡是沒有地位的,以實瑪利更沒有地位。所以,要把他們趕出去。

在這裡很希奇:生了以撒不能趕,第八天受割禮也不能趕。一定要斷了奶才能趕。斷奶是什麼意思?開始剛強了,也就是說:在我身上,當我肯對付肉體了,我願意背十字架跟從主耶穌,現在神就在我身上有了工作。這是神的工作不是我的工作。這工作一剛強的時候,肉體的一定要把它趕走。我們要看見,神的工作一剛強,肉體的工作不能讓它停留在我們身上。

所以,神告訴亞伯拉罕,撒拉對他說的這一件事,他應該聽,原文沒有“從”字。聽,意思就是答應她同意她。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創21: 12)這裡很清楚,以實瑪利不是你的後裔。從以撒生的,才是你的後裔。也就是說,我們手裡的工作,必須是屬靈的工作,不是肉體來的。

 

21:13 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

使女的兒子不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使女的兒子的意思就是為奴(加4: 21-26)“我也必使 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到這裡神告訴他,這是你肉體生的。

這兩個是絕對不同的!今天我們事奉神,兩條路:一個是肉體辦法的事奉,一個是靈的 事奉。肉體的事奉如果還繼續下去,就會永遠成為屬靈路上一個難處,因為屬肉體的總要逼迫屬靈的。我們只有把屬肉體的東西趕出去,保留屬靈的事奉。 21: 14 - 16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 子交給她打發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皮袋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樹底下,自己走開約有一箭之遠,相對而坐,說,我不忍見孩子死,就相對而坐,放聲大哭。

以實瑪利這個時候有多少歲了呢?十四歲。亞伯拉罕86歲生他現在亞伯拉罕100歲了。 十四歲,就不是一個很小的孩子了。在曠野沒有水喝,那一皮批袋水已經沒有了,現在他們在一個什麼地方呢?在別士巴。別士巴,就是一個井的地方。“所以他給那地方起名叫 別是巴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裡起了誓。別是巴就是盟誓的井)”(創21: 31)別士巴就是一個井的地方,因為那個井是亞伯拉罕挖的一個井。井裡有水,就不應當乾渴但夏甲怎麼迷了路呢?

我們再讀創21: 14-16沒有餅可以,沒有水就不行了。實際上井就在她的旁邊。

 

21 17-19神聽見童子的聲音。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夏甲你為何這樣昵? 不要害怕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起來把童子抱在懷中懷原文作手),我必使他 的後裔成為大國。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

夏甲把童子抱在懷中,就是拉著手。水井就在近旁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使她看見了水井。神應許亞伯拉罕要使以實瑪利活下來。

 

21: 20-21神保佑童就漸,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個妻子。

神保守或者是看顧以實瑪利,這不是亞伯拉罕的工作,乃是神在那裡做。因為亞伯拉罕肉體的東西,一定要把它趕走。

21: 22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

“保佑”,意思就是“同在”。當一個人在神面前,把神的生命能夠活出來,那就是說有神的同在了。別人可以看見,你這個人與別人不同因有神的同在。這裡講到了非利士人亞比米勒已經看出來,在亞伯拉罕的身上有神的同在。

 

21 23 我願你如今在這裡指著神對我起誓,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樣厚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

亞比米勒是來求亞伯拉罕的。創20: 7神告訴他,亞伯拉罕是一個先知而且他看見了亞 伯拉罕有神的同在,“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神有祝福在亞伯拉罕身上,現在亞伯 拉罕100歲生了一個兒子。那麼,亞伯拉罕的後代會不會欺負我亞比米勒的後代和這個地方的民啊?他很害怕,所以,他就來找亞伯拉罕。

21 24 亞伯拉罕說,我情願起誓。

在舊約是可以起誓的。

 

21 25 從前,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了口水井,亞伯拉罕為這事情指責亞比米勒。

什麼叫霸佔呢?這個水井是亞伯拉罕挖的,看第30節:說,你要從我手裡受這七隻母 羊羔,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這口井裡頭有活水,所以,亞伯拉罕現在到了一個地步 神藉著他能夠供應別人,但亞比米勒把這口井霸佔了,不讓別人用。

 

創造21: 26亞比米勒誰作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 ,今日我才聽見了,這是你挖的井,應該是為了供應大家的不應該被我的僕人霸佔我不知道這件事今天才知道。

 

21: 27 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約。

在第15章裡,神和亞伯拉罕立約也是藉著牛羊,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二人在這裡也是藉著牛羊立約。  

 

21: 28-30亞伯拉罕把七隻母羊羔另放在-處。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七母羊羔另放在一處是什麼意思呢?他說你要從我手裡受這七隻母羊羔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

“你要從我手裡受這七隻母羊羔,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七”是個完全的數字意思就是說,要有一個完全的見證在你面前,證明這口井是我挖的。

 

21: 31 所以他給那地方起名叫別是巴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裡起了誓。(別是巴就是盟誓的井)

在第2114-19節,夏甲和以實瑪利走到了別士巴,還沒有看見這井,後來神開了夏甲的眼睛,她才看見。這個井就在她的面前,井裡面的水都是指著活水。約翰福音告訴我們:信的人要從他腹中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7: 38)。

當時在迦南地是很缺乏水源的,尤其這個地方是在南地,不是靠近東邊。東邊還有一個約旦河,這邊沒有。在往西走,就是大海。這裡完全靠井。這是亞伯拉罕挖的活水,也就是 神祝福他,賜給他的活水、供應他。因此,亞比米勒就看見亞伯拉罕是有神的同在,有神的祝福。

 

21: 32他們在別是巴立了約,亞比米勒就同他軍長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

非利士這個地是含的後裔居住的地方。亞比米勒還是敬畏神的人,所以,神的典、活水還會到他那裡去,因為他敬畏神。                                                                           

 

21: 33-34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垂絲柳樹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亞伯拉罕挪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在這個地方亞伯拉罕沒有築壇,因為這是非利士地方,他就栽了一棵樹,叫作垂絲柳樹,有樹能夠活下去,證明這裡有水,沒有水活不下去。沙漠裡的樹(小灌木)根很淺。亞伯拉罕在那裡寄居了多日。

── 蔣繼書《出埃及記讀經劄記》

 

 

一皮袋水和一口井(作者不詳)

 

請讀創廿一1419

  這幾節聖經,記載亞伯拉罕打發夏甲和她的兒子出去,因為 神吩咐亞伯拉罕必須照著撒拉的心願而行。

  那一天早晨,亞伯拉罕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又把孩子交給她打發她去。亞伯拉罕只把一皮袋水給她,不能把泉源於在她的肩頭上,使她長久不渴。一皮袋水是有限的,而且又走迷了路,自然不久便把水用盡了。旅行曠野沙漠之地,沒有水喝,是一致命的問題。夏甲知道自己和她的兒子都是必死的,心中難過得很;渴死的人,不是立時就死淒慘得很,她不忍坐視,就另把孩子撇在一小樹底下,自己走開約有一箭之遠,放聲大哭。 神聽見童子的聲音, 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不要害怕, 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以後 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用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請諸位注意:那口井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離他們很遠,不過就在他們身邊。若不幸她們母子乾渴而死,並不是因為她們不能得著水,乃是因為他們沒有看見水。他們因為沒有眼睛看見水而乾渴死了,真是冤枉可惜。李叔青先生說:在大饑荒的時候,許多人餓死了,我們不能怪他們,也算不得希奇,但若有人對著飯,沒有眼睛看見去吃,因之冤枉餓死,那就奇怪令人莫解!我們的主耶穌就是活水,擺在我們的眼前。主耶穌說: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又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可惜許多人也是這樣對著活水沒有眼睛看見去喝,因之冤枉渴死。今日教會枯乾可憐,不是活水的問題,乃是眼睛的問題。所以保羅為以弗所人祈禱,求 神賞賜聖靈,照亮他們心中的眼睛使他們真能看見。又徒廿六18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眼睛得開。眼睛是今日教會重大的問題。

  諸君!這幾天到培靈會來聽道,我們也是天天講道,假如沒有因著培靈會所講的道並我們的的祈禱,使人心靈的眼睛睜開,實在認識耶穌,喝了耶穌的活水,那末諸位頂多不過聽熟一些聖經道理,得的不過是一皮袋水而已。因為人只能把一皮袋水給人,正如亞伯拉罕只能把一皮袋水賜給夏甲一樣。我們若要得到活水泉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那就不是人的事,那是要眼睛被聖靈睜開。看見耶穌,所得著耶穌。主耶穌活在我們裡面,才是活水,他要在我們裡面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

  一個聖經學校的責任是要引導學生到耶穌的跟前,使他徹底的認識耶穌,喝了耶穌的活水。假如聖經學校,只能幫助學生讀了一些聖經,學生的目的也只在讀完了功課畢業,卻有因著這寶貝聖經,使學生認識耶穌,喝了他的活水,那末學生從教員得著的,不過是一皮袋水而已,他還要乾渴而死。

  長沙每年舉行一個秋令聖經研究會,有許多主的工人去聚會,這也是一樣的話。目的不是聚會,目的是赴會的人因著講員所講的道,能親自看見耶穌,喝了他的活水泉源。這其中自然有實在得了活水的,但不免也有人只聽了一些的講論,每年不過帶了一皮袋水回家。第二年又是一皮袋水回家,年年如此何等可惜!我此時在培靈會就有這樣的感想,但願我們懇切祈禱,得主的憐憫,不蹈這個覆轍。

  剛才王載先生說: 神把他的兒子賜給我們, 神的兒子就是活水泉源, 神真是把這活水泉源賜給我們,為我們所有。在 神是賜給,在我們是接受,我們應當負責接受才是。

  皮袋的水,是停住不動的,活水泉源是湧流不息,而且氣味新鮮的。我們的靈命還是停住不動,還是湧流不已,氣味新鮮呢?這能證明我們向來喝的是人給的皮袋裡的水,或是已經有了主耶穌的活水泉源。

  我很喜羑研究聖經的原理,在約四67我們能看出一個得活水的原理。那裡記載說:耶穌因走路困乏,就坐在井旁,那時有一個撒瑪利亞的婦人,來此打水,耶穌就對他說:請你給我水喝!耶穌向他求水喝,然後告訴她,他有活水。這是很寶貴的次序:耶穌先要喝的,是人給的死水,然後他才有他的活水給人。

  我們查考聖經,很能看出這是聖經中不能更變的定理。聖經中的次序,就是先把我們的歸給耶穌;耶穌才有他的歸於我們。先是我們與他同釘死,後才是與他同復活。(羅六4)先是麥子爛了,死了,後才是麥子發芽,長大,生氣勃勃。(約十二24)先是我們在耶穌裡面,後才是活耶穌在我裡面(約十五5)此外這樣例證不勝枚舉。

  現在要請諸位特別注意約十五5的話: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我們信耶穌的意思,就是把我們整個的身體,在耶穌的身上,讓他擔當。主耶穌是 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罪孽的。主耶穌來,是擔當我們這整個的罪身。教會裡有許多人,還不知道耶穌到底擔當了我們的多少?以為他背負世人的罪孽,就是背負我們做的一些壞事,犯的一些罪,這是教會最普通的錯謬。聖經上是說,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參羅六6)所謂舊人,所謂罪身,當然是整個的,不是零碎的,是全部的,不是局部的。比方我們搭船,當然要讓那只船擔當我整個的身體,才算是我上了船,那只船才能把我帶到目的地。假如我的全身還沒有放在船上,而只把一些汙穢的東西丟在船上,自身卻在岸上觀望,請問這船能把我帶到目的地去否。如果有人說能,那就奇怪。但教會裡竟有這樣奇怪的信徒,只把零零碎碎的罪惡交托耶穌擔負,而不肯把自己整個罪身,放在耶穌身上,這是錯誤,不是真理。這樣做基督徒雖能賴恩得救,但在他的生活上,不能逃出顛倒錯亂的定律,他的生活也終不得像個基督徒的生活。保羅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保羅叫苦,乃是苦於這整個的取死的身體不得脫離,並非零零碎碎,某種某種的罪。他感謝 神,靠著主耶穌就能脫離了,這就是他的死身體──死水歸給耶穌,藉著十字架滅絕,於是有耶穌的活身體──活水,藉著復活歸給他。這是脫離的原理。

  教會裡有許多人很喜歡單單把他的罪卸給耶穌擔當,而罪身就是他自己,尚在世上逍遙法外的過自己作主的日子。這是他們昧於與主同釘的原理。我恭恭敬敬的說:主耶穌是生命的主,絕對完全無罪,他本不能死,他以死的緣故,就是因為他甘心與我們的罪身同死,替我們成為罪。所以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時候, 神掩面不能看他,因為無罪的耶穌,替我們成為罪,那一刻他在 神面前,不但等於罪犯,也是在實際上受罪犯的死刑。我們相信耶穌,起碼就是相信我已經死了,已經與耶穌同釘十字架。

  耶穌渴了,要喝死水,你能止耶穌的渴,把死水給耶穌喝否,如果你願意藉著信心對耶穌說,能止耶穌的渴;那末他的活水泉源,就為你所有,在你裡面永流不息。我們若昧於這個次序,聖經要說我們是無知的人。無知的人啦,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林前十五36

  聖經不光是講道理,講理論,乃是我們實在可以接受,可以實行的,等於家常便飯,日用所需。聖經一方面對我們講活水,一方面對我們講得活水的方法。這方法就是我們先把死水給耶穌喝──與他同死,耶穌就把活水給我們喝──與他同活。活水要在我們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我深信這就是主耶穌死,我們與他同死;他埋葬我們與他同埋葬,他復活我們與他復活;他升天我們與他一同坐在天上,他二次來到空中,我們與他一同在空中相會;他到地上作王,我們與他一同作王;他活到永遠,我們也活到永遠。從十字架起,主耶穌同我們一直湧到永生。

  末了我再恭恭敬敬的說,我們若只從人那裡得著一些道理,而不認識基督耶穌,得著他的活水泉源,與他一同湧到永生,那不過是一皮袋水而已!還要乾渴而死,但願聖靈照明我們心裡眼睛,看見活水,就在我們面前,凡渴的,都可以來喝。

 

 

創世記文字第二十一章釋經證道(張策)

 

以撒出生

   

讀經:創21

內容:

一、以撒出生

1、懷孕生子

21:1  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他所說的給撒拉成就。 

21:2  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 神所說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 

21:3  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 

21:4  以撒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著 神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 

21:5  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 

本章記載了以撒的出生。神按照他前面的應許(1716,192118:10,14),在預定的時間,叫撒拉懷孕生子。亞伯拉罕遵照神的吩咐給他起名叫以撒,並且在第八日給以撒行了割禮(17:9-14)。以撒出生的時候,亞伯拉罕100歲,撒拉90歲(17:17)。

應當說,撒拉真的懷孕對亞伯拉罕來說是個強烈的震撼,也是信心重要的轉捩點。雖然前面已經經歷了很多的神蹟,比如兩次撒謊造成尷尬局面而均得到神及時保守(12:10-2020章),親眼目睹所多瑪、蛾摩拉的毀滅(19:27-28),還有神多次的顯現,但是自己的妻子已屆高齡,月經已經斷絕,而且一直不育,現在竟然真的懷孕了!神的應許真的不可思議的成為事實了!亞伯拉罕終於認識到,他一直信靠的這位神是全能的神,是掌管生命的神,是能夠改變自然規律的神。而自己呢,曾經和妻子是那樣的小信,對神的應許嗤之以鼻(17:1718:12);並且常常還耍弄小聰明,遇事自己上前,自作主張。感恩的同時,是深深的自責和悔恨。他也能夠明白神叫他給兒子起名以撒(意思是喜笑)的用意了,就是要成為一根刺,一帖清醒劑,提醒他們曾經的脆弱,叫他們時時學習謙卑的功課。

隨著撒拉肚子漸漸的隆起,到孩子的出生和成長,亞伯拉罕的信心產生了質的飛躍,生命漸漸達到了成熟的地步。也正因為如此,出現下一章甘心獻以撒的壯舉就在情理之中了。

2、喜樂的母親

21:6  撒拉說: 神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 

21:7  又說:誰能預先對亞伯拉罕說撒拉要乳養嬰孩呢?因為在他年老的時候,我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以撒的出生,給全家帶來了喜樂;一個一直不育的婦人,竟然能夠老年得子,明顯是神的大能,怎能不令人欣喜若狂呢!撒拉禁不住連聲讚美,讚美神奇妙的大能,感謝神對她的憐憫,使她在人間的羞恥得以除掉(太125)。

二、母子被逐

1、逐客令

21:8  孩子漸長,就斷了奶。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設擺豐盛的筵席。 

21:9  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 

21:10  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一晃一年過去了,孩子斷了奶;孩童斷奶的時間約在兩至三歲。亞伯拉罕在以撒斷奶的時候,擺設了豐盛的筵席來隆重慶祝,一家人其樂融融。

但很快就出現了不愉快的事情。夏甲的兒子以實瑪利戲笑以撒,用新約《加拉太書》4:29那裡的話說: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這太令人掃興了!撒拉因此十分惱怒,板起面孔,毫不客氣的對這對母子下了逐客令。她不能容忍奴婢所生的孩子,竟然可以與她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2、要求聽從

21:11  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很憂愁。 

21:12  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21:13  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 

亞伯拉罕因他兒子以實瑪利的緣故很是憂愁。這憂愁固然是親情難舍,但更主要的是此事與社會規範不合。因為按照當時風俗,婢女若已經正式被納為妾,又為主母生了兒子,是不能趕逐出去的。一邊是社會規範,一邊是自己的妻子,亞伯拉罕左右為難,只有尋求神的幫助。

神叫亞伯拉罕聽從撒拉的話,原因是只有從以撒生的,才是他的後裔。或者說,才是神認可的後裔,也是神一再應許的後裔。而以實瑪利的出生卻是由於他們夫婦的軟弱。同時,他會眷顧以實瑪利的,使以實瑪利的後裔成為一國(1720)。因此儘管放心叫夏甲母子離開。

3、遭遇困境

21:14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她,打發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 

21:15  皮袋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樹底下, 

21:16  自己走開約有一箭之遠,相對而坐,說:我不忍見孩子死!就相對而坐,放聲大哭。 

有了神的保證,亞伯拉罕這才釋懷。第二日清早,亞伯拉罕打發夏甲母子離家出走。為保證路上的生活所需,就給他們帶上餅和足夠的水,畢竟曠野水源短缺。

夏甲別無選擇,只好再次踏上返鄉的旅程(16:36-7),誰叫自己是奴婢呢!好不容易走到了別是巴,卻迷路了。別是巴是迦南地最南端的一座城,位於曠野通往埃及的路上。同時,皮袋裡面的水也喝光了。夏甲只好把已經累得走不動的兒子放到樹底下休息,畢竟兒子還只是個15歲的少年(5,8節;17:125)。

夏甲打算丟下以實瑪利不管了。也難怪,她這一路仍然是滿了氣憤和怨恨,因為主人做得太絕情了。既然亞伯拉罕都能置自己的親骨肉不顧,將他們母子無情的掃地出門,自己又何必帶著這個沒人要的孩子呢!現在水也沒有了,又迷路了,自己的性命都難保,又哪裡顧得上這個小累贅呢!

夏甲一狠心,一跺腳,丟下孩子,自顧前行,畢竟自己活命要緊!但是,僅僅走了一箭之遠,孩子痛苦的呻吟在撕扯著她的心,母子連心!她還是停下了腳步,轉過身來,面對孩子坐了下來,極其痛苦的呐喊道:我怎能忍心看著自己的骨肉死去!說完,放聲大哭。

4、再次眷顧

21:17  神聽見童子的聲音。 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夏甲!你為何這樣呢?不要害怕, 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 

21:18  起來!把童子抱在懷中(注:原文作),我必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 

21:19  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 

21:20  神保佑童子,他就漸長,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 

21:21  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 

神再次出手相救(16:7),畢竟夏甲母子是無辜的,而且又是神許可亞伯拉罕驅逐他們的。神差派天使在天上呼叫夏甲,安慰她不要懼怕,告訴她神已經聽見孩子的呻吟,並且必定看顧孩子,叫孩子的後裔成為大國(17:20);因此,天使叫夏甲振作起來,帶著孩子一起走,不要撇下他(比較15節)。

神憐恤夏甲母子,叫夏甲已經絕望並且被傷心的淚水模糊的雙眼明亮起來,她隨即就看見一口水井,顯然這是神蹟。她就去汲水,將已經乾癟的皮袋重新裝滿;並且及時給孩子水喝,母子總算轉危為安。

神是信實的神,儘管他深知以實瑪利及其後裔根本不順服他,並且與他為敵,與他的選民以色列世代為仇,但是他仍然實踐自己的承諾,繼續保佑夏甲母子。以實瑪利也漸漸長大,住在西奈半島的北部的巴蘭曠野,成了弓箭手。夏甲在自己的家鄉為兒子娶了一個妻子。

三、立約

1、請求

21:22  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 神的保佑。 

21:23  我願你如今在這裡指著 神對我起誓,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 

21:24  亞伯拉罕說:我情願起誓。” 

本章又記載了非利士地的基拉耳王亞比米勒(32,34節;20:1-2)與亞伯拉罕立約的事情。這件事發生在距基拉耳約40公里的別是巴(31節)。為了爭奪水源與牧地,草原上的糾紛時起。亞伯拉罕的寄居生活並非風平浪靜。不過別是巴一直是他和兒子以撒的基地。神凡事都保守他們。到雅各時代,才逐漸從應許之地的南端向北移往中央地區。

亞比米勒帶著自己的軍長非各主動找來,要與他立約,因為他們已經看到神在凡事上保佑亞伯拉罕(他們後來又與以撒立約,見26:26-33)。因此他們要求他指著他的神起誓,厚待他們和他們的臣民、後裔;而不是欺負。亞比米勒大言不慚的說,他之所以要求亞伯拉罕厚待,是因為他們一直在厚待他(比較25-26節)。亞伯拉罕同意了他們的提議。

2、指責

21:25  從前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了一口水井,亞伯拉罕為這事指責亞比米勒。 

21:26  亞比米勒說:誰作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今日我才聽見了。” 

亞伯拉罕並沒有客氣,隨後就揭穿了亞比米勒的畫皮,責備亞比米勒的僕人曾經霸佔了他的一口水井。

亞比米勒立即裝起了糊塗,推說這件事他並不知情,也就是此刻才知道。根據下文30節可知,亞比米勒歸還了這口井。

3、立約

21:27  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約。 

21:28  亞伯拉罕把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 

21:29  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是什麼意思呢?” 

21:30  他說:你要從我手裡受這七隻母羊羔,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 

雙方就開始履行立約的儀式。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牛羊是立約之物(15:9-10)。亞伯拉罕又另外準備了七隻母羊羔,顯然這與立約無關,亞比米勒因此詢問他的用意。他說,這是他奉送的禮物,既表示誠意,又作為他是這口被奪之井主人的證據。

4、命名

21:31  所以他給那地方起名叫別是巴(注:就是盟誓的井),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裡起了誓。 

立約之後,亞伯拉罕給立約的地方命名為別是巴以作紀念(比較16:13-14)。別是巴意思是盟誓的井,顯然雙方立約就是在已經歸還的這口井旁邊進行的(25-26,30節)。

5、後續

21:32  他們在別是巴立了約,亞比米勒就同他軍長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 

21:33  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永生 神的名。 

21:34  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亞比米勒和他的軍長非各願望得到滿足之後,就回到非利士地去了。非利士人到主前十二世紀初才大批遷徙到巴勒斯坦。亞伯拉罕時代的非利士人和後來的不同;亞比米勒等人可能來自歐洲,居住在巴勒斯坦海岸一帶,從事貿易。

亞伯拉罕又在別是巴栽了一棵柳樹,並且在那裡求告神的名。可能是為著神使他的仇敵來與他和好而感恩(22-23,25節),並且求神繼續保守他在非利士地寄居的日子。

33節的永生神 ēl ?lam)和至高神el elyon1418)、看顧人的神el roi1613)、全能的神el shaddai17:1)、以色列的神el-elohe-Isael33:20)、伯特利之神el-Beth-el35:7),都是神向人顯露的一面,讓人認識到這位元全知、全能、全有的創造主。

四、反省反思

1  如何解讀以撒的出生對亞伯拉罕信心的影響?

2  撒拉為什麼對夏甲母子下逐客令?神又為什麼許可撒拉這樣做?是不是神有些絕

情?

3、為什麼欺負亞伯拉罕的人能夠主動來與他立約呢?

── 張策《創世記文字釋經證道》

 

 

創世紀第二十一章讀經筆記(麥穗)

 

以撒出生

 

以撒終於出生了。神沒有說謊。神是信實的。

 

在以撒之前,這地上從沒有一個人出生是在許多年前(二十五年前)就被 神告知要出生,並且多年來一直是 神反復應許、不斷帶領並保護的中心。

 

但以撒出生最大的特徵,還不是他一直在這麼長的時間裡這麼樣地被期盼。他是獨一在天然人生育的指望完全斷絕時出生的,專為了表明他是靠應許而出生的。他是 神在地上救贖計畫中第一個完全按照 神的旨意出生的人。他代表著一個全然不同的開始。

 

我們時常喜歡講,“凡事都是出於 神”,這當然不錯,但當我們如此講的時候常常有一種把 神的特別工作一般化的傾向。這世上的確是凡事都出自 神的。沒有 神的允許,什麼事都不可能發生。然而,某些事情是有特殊的安排的,帶著 神永遠計畫的標記。這些事(或人)是聖別的。 以撒就是這樣一個人。雖然這世上所有人的出生都離不開 神,都是受造的,但這裡有一位,他的出生有著一個特殊的安排。他與當時世上的所有人都不一樣。

 

以撒身上帶著耶穌的影子,也帶著每個信主得救的人的影子。以撒不只是一個比以實瑪利好一些的同類兒子;他是全然不同的的兒子,他是從應許來的,他是從 神來的,只有他有權(按 神的定規)繼承這個世界。

 

一個蒙恩得救的人,他裡面與以撒所對應的,是那個重生的新生命。我們的肉身的來歷沒有什麼特殊,和世人也沒有什麼不一樣,但是我們裡面有個另外的生命,全然不同的生命。這裡面的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 神生的 (約翰福音 1:13)。 求主讓我從不輕看我裡面的新生命。

 

一個人接受了主的生命,他裡面就有一個以撒的生命,這個生命和以實瑪利全然不同。我裡面的以撒將承受永生,承受祝福,不是因為我本人比別人好,而是因為以撒是從 神生的,憑他的出生就有繼承權。這是天國中一個司法的位置(judiciary position),不是一個品行的位置 (behavioral position) ,也不是一個社會位置 (social position)。這個位置不是誰能夠隨便就可獲得、或者隨便可以賦予的。這個位置的依據只有一個,就是人裡面是否有那個按照應許生的生命?

 

按照應許生,就是相信接受耶穌,祂要賜給你那個生命。有人說,“我真的很喜歡聖經的教訓,但重生這件事太離奇,不可能,無法相信。”然而在人看來“不可能”,正是以撒出生的最基本的特徵。這不是一個由於其他因素導致的不得已的結果,而是 神的本意正是如此。亞伯拉罕信 神,就算為他的義。如果他信的是肉眼裡看為自然的事,如何算為他的義呢?

 

以實瑪利離開

 

正是由於這個緣故,以撒出生後,以實瑪利就必須離開,因為他沒有合法繼承的權利。

 

有人讀這裡,喜歡為以實瑪利打抱不平。但是在考慮是否公平之前,先要清楚到底這裡要繼承的產業是什麼。如果要繼承的產業是以實瑪利和以撒的父親亞伯拉罕所掙來的產業,那麼以實瑪利必定是有份的,因為他也是親生的兒子。這樣的話,把他趕出去就不合情理。但是這裡要繼承的,不是亞伯拉罕掙來的產業,而是耶和華應許並預備的產業,其唯一合法的繼承人就是耶和華指定的那位,即以撒。難道 神沒有權利決定誰是祂所預備的產業的繼承人嗎?

 

然而 神沒有忘記夏甲和以實瑪利。耶和華另為他們母子兩人安排了生路。耶和華也親自安慰亞伯拉罕。作為童子以實瑪利的生身父親、使女夏甲的主人(丈夫),亞伯拉罕不僅在感情上為難,在道義上也為難。耶和華理解也同情亞伯拉罕,就親口告訴他,祂對夏甲和以實瑪利已有安排:“我必使他(以實瑪利)的後裔成為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

 

以實瑪利代表著我們的肉身,夏甲代表著我們在肉身一切的淵源和情感連接。雖然肉身是無份與永遠的產業,然而 神仍然憐憫他,保護他,祝福他。 眼看著以實瑪利的遭遇,夏甲的反應何等真實又感人。她離開童子,放聲大哭,耶和華就出現,安慰她。但這次耶和華不是因為聽見了夏甲的哭聲,而是聽見了童子自己的聲音。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如果耶和華對這童子的憐憫是僅僅出自聽到他母親夏甲的哭聲的話,那麼童子和他的後裔所蒙的保護就會失去延續,因為夏甲只是暫時的。

 

然而這也正是人的肉身受 神憐憫的局限。那憐憫是對一個哭聲的回應,並沒有永遠不變的應許和在天上可依賴的代求。只有以撒有這個福份。

 

以實瑪利自己的需要是真實的;夏甲的情感也是真實的。神看顧他們母子二人。然而他們的故事就此停止了。以實瑪利後代在舊約歷史中極少被提及。

 

雖然以實瑪利必須離開的根本原因是由於他和以撒完全不同的合法位置,但即使從現實上來說,他們也是無法合在一起的。以實瑪利藐視以撒,並譏笑他 (21:9)。屬肉體的和屬靈的之間,就是有這個根基性的衝突。他們是無法合一的。他們必須分開。以實瑪利雖然還要活著並且要活的昌盛,但他不能處在以撒之上,以為自己是家中有權的長子並藐視和譏笑以撒。那樣以撒就沒有好日子過了。

 

可悲的是,我們這些基督徒,許多人裡面還是以實瑪利為長子,他裡面的以撒如何能夠有好日子過呢?

 

亞伯拉罕對世界的權利

 

以撒出身後,亞伯拉罕就不再害怕這個世界的王了。不久前,亞伯拉罕還曾那麼地害怕亞米比勒,但現在他可以起來指責他的不是並要回自己的權利。

 

以撒的出生不僅僅是給亞伯拉罕在主觀上給了更足的勇氣,而是在客觀上把他放在了一個全然不同的位置。此位置乃是:他所信的 神,不再只是一個應許的 神,而是一個實際上兌現了承諾、成就了在人眼中看是不可能的事。這一切不僅被顯明在亞伯拉罕家中,也顯明在這個世界的眼裡。所以世界的王亞米比勒同他的頭領們親自來向亞伯拉罕求和約。

 

眼前一切的爭議都集中在那口井的歸屬權上。此井在預表上有重大意義。那井本是亞伯拉罕挖的,但亞米比勒的人卻占了那井。 亞伯拉罕現在要鄭重地要回來。本來屬於他的,他不能讓世界占去。亞伯拉罕在那口井旁和亞米比勒起了誓。

 

亞伯拉罕所注重的目標,極其清楚。他要得回本來屬於他的井。在此事上,亞伯拉罕的智慧盡顯其中,並且表明一個與我們在地上生活有關的極其重要的原則,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值得深深思考、接受並操練的。

 

首先,亞伯拉罕本來可以簡單地據理相爭,但卻取了一個謙卑的姿態(其實是超越的高姿態),做了自我犧牲。既然是亞米比勒親自來找他並且也承認了自己人的錯,亞伯拉罕其實可以借此機會就把井要回來,別無它說。然而亞伯拉罕給了亞米比勒極豐富的禮品,以表誠意,在道義上完全贏了亞米比勒。

 

其次,在禮品中,亞伯拉罕還另外分別了七隻母羊羔,要亞米比勒接過去,作為亞伯拉罕挖了這口井的證據。

 

如此行,亞伯拉罕既堵上了亞米比勒現在的口,也堵上了他以後的口。

 

但更重要的是,亞伯拉罕定意要回的就是那口井。他知道這口井的價值,遠遠超過他給出去的那些牛羊。牛羊是眼前的利益,而井卻是他世世代代的生計!

 

今天我們明白我們生命裡的那口井嗎?知道哪件事是那口井,哪些事只是牛羊嗎?

 

求主照亮我的心,讓我真正明白!我承認我時常是不明白的。我也真是羡慕那明白這個生命原則的弟兄姊妹。有這樣的好弟兄們,他們在這世上的工作裡竭力盡心,不僅不偷懶,還做超過一些(取了一個謙卑但卻超越的姿態),就是為了他們能保全自己生命中的井,不再被世界的王佔有。他們贏得一個該有的尊重,卻不成為工作和老闆的奴隸,不卑不亢,工作之余的時間安心用在主身上。

 

他們的井總不被人占。這是基督徒處世的秘訣。

 

沒有掌握這個秘訣的的人,就不是這個蒙福的樣子。一種情景是在該盡的責任上鬆懈懶惰,在道義上輸給世界,結果反倒讓世界的王抓了把柄,無法得回自己的井;另一種情景則把自己完全給了世界的王,不敢去把對自己生命最重要的那口井要回來,結果一生拼命工作討好亞米比勒,自己裡面的生命卻落的貧窮。

 

求主讓我有亞伯拉罕的智慧和勇氣,靠著我裡面的以撒已經出生的事實 見證,付上該付的的代價,但把那口井要回來,並且靠額外的代價堵住世界王的口。── 麥穗《創世記讀經筆記》

 

 

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李廷樞)創世記21

 

撒萊所待望的以撒終於出生了。這時的撒萊是90歲、亞伯拉罕100歲、後來此家庭裡充滿了歡喜和感謝。可是不久就發生了爭執。亞伯拉罕在十四年前和使女夏甲生以實瑪利。以實瑪利戲笑以撒。事實上不是有很大問題、只是在養育孩子的事上、關於教育的事。問題是出自使女夏甲和正妻撒萊之間女人之爭執。為此撒萊就迫亞伯拉罕要趕出夏甲與孩子。

 

亞伯拉罕受麻煩了、他在十四年前靠人智之案、若不去實行就不會發生的問題、為此涀在受痛苦了。神也向他指示解的辦法。也許常人自己所犯的失敗、若追求神之帶領、神就必有最好的指導才對。

 

神在這時候、不但有聽亞伯拉罕的祈禱、也聽夏甲和以實瑪利的祈禱。 ── 李廷樞《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