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創世記第二十三章短篇信息

 

目錄:

創世記第二十三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創世記第二十三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創世記第二十三章文字釋經證道(張策)

創世紀第二十三章讀經筆記(麥穗)

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李廷樞)

 

 

創世記第二十三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20成熟的亞伯拉罕(廿三至廿四章)

 

  創世記二十三和二十四章裏頭有一個很突出的主題,就是把經過獻以撒以後的亞伯拉罕生命成熟的情形表明出來。這個成熟的表明是透過兩件事情來說明的,一件是埋葬撒拉,另一件是替兒子娶妻。

埋葬撒拉

  我們先看撒拉死了,亞伯拉罕就埋葬她。在沒有看埋葬以前,我們要注意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撒拉生以撒,以撒是從復活的大能裏得著的,就是復活的生命經過撒拉的身體而帶出以撒。但現在撒拉死了,這一件事好像說出復活生命在她的身上沒有接連起來。當然是不能接起來,因為復活的生命在那時候作工並不等於救贖在那裏作工。神藉著復活的生命作工顯明了生命的大能,但人要脫離死亡的權勢卻是需要經過救贖的大功。基督還沒有來,救贖還沒有完成。在救贖還沒有完成以前,人的結局是不能改變的,也就是說,死亡這一件事情是不能改變的。

  雖然有救贖的啟示,雖然有復活生命的啟示,但是啟示只是叫人認識神,啟示卻不能改變人的地位,唯有基督的大能纔能改變人的地位。啟示是不能缺的,但是啟示不等於已經帶進基督。或是說,有啟示也不等於我們已經實際的活在啟示裏。啟示只是使我們知道神要作的事。人可以知道很多的事,但知道的事情並不能改變人,必須是啟示的內容成為那人的經歷才有果效。

  撒拉有啟示,但這一個啟示還沒有到救贖的那地步,只是顯明生命的大能是勝過死亡。所以在她生以撒的事上,說出人還是受伊甸園的墮落所限制。現在撒拉死了。她死了,她就沒有事了,但是亞伯拉罕就有事了。亞伯拉罕有甚麼事呢?他要埋葬她,亞伯拉罕也為她傷心,屬靈人並不是沒有感情的人,但屬靈人卻不能讓感情來困擾。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許多人都有一個誤解,好像屬靈人是不可能有感情的。屬靈人也有感情,但這一個感情是屬天的感情,不是屬地的感情。雖然是屬天的感情,但是也不給這感情來困擾。這樣的誤解常常叫人落在迷惘裏面,好像屬靈人落在憂傷裏面,他就是不屬靈了。我們曉得我們的主在地上的時候,曾經哭了好幾次,在拉撒路埋葬的墳地裏他哭了。為耶路撒冷,主也哭了。我們一再看見主是哭了,為甚麼哭呢?感情上有反應,但這感情不是屬肉體的,這感情是屬天的。我們要肯定一件事,人有感情不是錯的事情,只是不要讓感情困擾就對了。

  亞伯拉罕埋葬死人的時候,他需要得到一塊墳地,他就向住在迦南地的赫人來要一塊地,我們看他所說的話,他說,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這是憑外面的事實說的,若是憑神的應許來說,這句話就完全連不上去了。神領亞伯拉罕來到這個地方,目的就是要他得著這一塊地。目的就是要讓他承受這一塊地作產業。所以在應許裏,他是這塊地的主人。但是我們要留心,神的時間還沒有到的時候,亞伯拉罕沒有抓著神的應許在這裏耀武揚威。他知道他的子孫要承受這一塊地,但不是在這個時候。他是在應許裏把這一塊地接過來,但實際的承受還要等神的時間來到。

  我們以前在十五章讀過一點,神曾經跟亞伯拉罕說,四百年後,他的子孫再回到這裏時,他們就要得這地為業。所以憑應許來說,這一塊地是他的。在應許還沒有成就以前,這塊地還不是他的,所以他沒有因為應許的緣故欺負當地的人。他默然守著他的地位,這是他生命成熟的一個表現。

死了也帶著死的見證

  我們感謝讚美神,亞伯拉罕在這個時候,他的生命確實是成熟的。我們在甚麼地方可以看出來?我們不能夠單憑他不勉強要得那塊地就算他的生命是成熟了。他把這要求擺在赫人面前的時候,你看當地的人怎樣對他說呢?他們說,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你只管在我們最好的墳地裏埋葬你的死人吧,你喜歡那一個墳地,就不用管我們了。因為實際上,在我們中間你纔是那一個主人。當地的人說這樣的話,好像是將神的話重新給他提醒一下,你是一個尊大的王子,你不單是一位王子,並且是一位尊大的王子。我們記得,在前一章裏,亞比米勒和他訂互不侵犯條約的時候,神已經藉著亞比米勒的口說過相同的話。現在這些人也在這裏說類似的話,讓亞伯拉罕看見神是可以在他身上毫無阻攔的顯出來。

  神從他身上可以自由顯出來,這一點就叫我們看見並並到一個成熟的生命。一個不成熟的生命,人並到他的時候是並到人。一個成熟的生命叫人遇見的是神。亞伯拉罕實在的把神顯出來,叫遇見他的人承認說,你是一位尊大的王子。既然你在我們中間是那麼的尊貴,我們請求你使用我們的所有也來不及,那裏還需要你來請求我們,你只管用就好了。我們看見當時的人,已經把亞伯拉罕的屬靈地位顯明出來。但是他在這樣的境遇裏,他要怎樣辦呢?是不是說,既然你們有這樣好的心意,我就接受吧。我們沒有看到這樣的事情,我們只是看見亞伯拉罕很明確的說,不可以這樣,我要從你們當中得一塊地來埋葬我的死人,但我不能把我的死人埋葬在你們的墳地裏。這是第一件事情。

  別人都在那裏說,任何一個人的墳地你都可以用,不必客氣。但是亞伯拉罕沒有接受這個好意。為甚麼呢?因為在亞伯拉罕的裏面有一個分別的原則。他不能把他的死人,也就是說不能把他的自己和赫人混在一起。我們記得在第十五章中所提到的,神將來要滅絕的七個民族,赫人是其中的一個。雖然,現在是好朋友,但是以後在神的鑒察裏,他們是抵擋神最厲害的,他們是拜偶像最厲害的,他們是惹神的震怒最厲害的。亞伯拉罕雖然生活在他們中間,但他的生活與他們是有分別的,死了仍然要與他們有所分別,死人也不放在他們當中。那是一個非常徹底的分別。我們看這一件事情很不容易,但是亞伯拉罕持守得非常的準確,他不能叫撒拉埋葬在那些拜偶像的人當中。

  我們必須知道,在中東地方的墳墓不像我們心思裏所以為的墳墓一樣。那邊的墳墓並不是挖一個洞,然後把棺材擺進去,把土一埋,立一統碑,那就是了。他們也是挖一個洞,或是山洞,或是土洞,但他們不把死人埋到地下的土裏去,他們是把死人擺在地面上的,所以他們必須要挖一個洞。那一個洞不是只埋葬一個死人,而是埋葬他們家族的死人,是把家族裏所有的死人都埋葬在同一個洞裏。我們曉得這一個情形的時候,我們就知道在表面上,亞伯拉罕不能把撒拉的屍體埋在赫人的洞裏的頭一個原因,就是分別。

  我們感謝神,這是頭一件事,顯明了亞伯拉罕在生命上的成熟。我們上一次提過,亞伯拉罕生命成熟的關鍵是在二十二章獻以撒的事上。二十二章以前我們沒有看見亞伯拉罕有這樣的光景,二十二章開始,我們便看見亞伯拉罕完全沒有了自己的光景。雖然在他身上所發生的事,聖經並沒有太多的記錄,但你看二十二章卻是滿足神的心意,二十三章是滿足神的原則,二十四章也是滿足神的原則。因此,我們看見亞伯拉罕一生的事蹟,到了二十五章便完畢了。經過了獻以撒,他在每一件事上都是要滿足神心裏的意念。當然在滿足神心裏意念的時候,他自己也許要受一點人以為的委屈,或者人以為他受了虧損,但在他裏面卻沒有一點這樣的感覺。他看見自己是活在神的原則裏,或者是活在神的面光當中。

維持在生活上的潔淨

  我們現在來看第二件事,我們要留意,他堅持要付足夠的代價,否則就不要那一塊地。弟兄姊妹,這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一面他是顯明在生活上的分別,另一面是顯明神在他身上所賜的福。我們記得當四王、五王那場仗得勝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不是來跟他談條件嗎?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十四2223)當日亞伯蘭說這些話的時候,他裏面是看准了一點,一切的祝福是從神來的,一切的富足也是從神來的,神成為他的富足。所以,在合理、合法、合情的情況下,他可以把所多瑪王的財物留下。但是他卻沒有這樣作,他放棄了這些,他只是認定了一件事,神是我的神,神是我的依靠,神是我的供應,我不能拿所多瑪的一針一線,因為在所多瑪的一針一線都是不潔淨的,我是不能拿這些不潔淨的東西作我自己的財富。

  現在又遇上相類似的情形,赫人在那時還未到罪惡滿盈,但也有一點點的罪惡。所以要從他們手裏拿那塊墳地過來,亞伯拉罕還是不大甘心,買是可以,白要便不行,這是他心裏的想法。另一方面便是生活的見證,必須付代價才得著所要得著的。不是用權勢去得著所要得著的,也不是用影響力讓別人把自己所要的送來。亞伯拉罕沒有這種想法,所以他必須用足價去買這塊地。

埋葬一切與死亡有關的

  撒拉是亞伯拉罕所愛的,但是她死了。死了就怎麼樣呢?把她留在眼前嗎?或者是把她的身體用藥水制煉過,將她放在博物館裏,雖然她是死了,但我仍可天天看見她。亞伯拉罕不是這樣想,他要埋藏死人,死了就該埋葬。一切死亡的東西都該埋葬,不管那東西是多好,多寶貴,帶進了死亡就該埋葬,因為死在神眼中是看為最污穢的。既然要埋葬死人,怎麼埋葬法呢?必須要付代價去埋,不能馬馬虎虎的去埋,必須是要付代價去埋。從屬靈的角度來看,甚麼叫做死人呢?我們的自己就是死人,埋葬自己就必須要付代價的。我想這一點從實際行動來看也能領會的,埋葬別人是容易的,埋葬自己卻是不大容易的,你們有多少人實際看見自掘墳墓的人呢?很少的,都是被逼的。但是在埋葬死人這一件事上,或者說在埋葬肉體這件事上,我們實在需要付代價,少付一點代價也沒有辦法的。當然這是題外話,不是讀經的內容。不過,我個人覺得這些在我們的生命追求上有益處,所以才插進來。

  亞伯拉罕付代價去買這一塊地,一面是顯明他是正直的人,另一面是他不願意作一個虧負別人的人。這在我們生活的操練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我們若能掌握這個原則來指導我們的生活,我們在神面前是蒙大恩的。就是這樣亞伯拉罕便買了那一塊田,我們注意二十三章末了的那一句,就藉著赫人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作墳地。”(20)到這個時候為止,在應許上來說,迦南地是亞伯拉罕的。從實際的產權上來說,只有這麼一塊地是亞伯拉罕的。這一塊地就帶著一個見證的記號在那裏,雖然神在應許裏要給亞伯拉罕的地,時間還沒有到讓他去承受,但是這一塊墳地已經作了一個標誌,作了一個印記,成為亞伯拉罕永遠承受的地業。

為以撒娶妻

── 王國顯《出埃及記讀經劄記》

 

 

創世記第二十三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23 1-4 腿享壽一百二十七歲,這是謝立一生的歲數。撒立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亞巴,就是希伯侖。亞伯拉罕為她哀慟哭號後來亞伯拉罕從死人面前起來,對赫人說,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求你們在這裡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

基列亞巴,就是希伯侖。希伯侖,曾經交通過,意思是聯合。

13: 18亞伯蘭就搬了帳棚,來到希伯侖幔利的橡樹那裡居住,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座壇。

亞伯拉罕在幔利橡樹那裡居住,那裡就是基列亞巴,又叫希伯侖。撒拉死後,亞伯拉罕要埋葬她一定要把她埋葬在迦南地。為什麼?因為這塊地是神賜給亞伯拉罕的,雖然他還 是作寄居的,還沒有一塊地是屬於他所有。現在,撒拉死了,他一定要用一筆錢買一塊地 出來。買一塊墳地,埋葬他的死人。同時也給我們一個看見:凡是屬於亞伯拉罕的人都應該安息在迦南地,因為這塊地是賜給他的,因此他在這裡看上了一個洞麥比拉洞。這 個洞是鎖轄的兒子以弗侖所擁有的亞伯拉罕向他買這個洞。

以色列人死了都是埋在洞裡面,所以,主耶穌死了以後,那個墳墓就是一個洞用一個大 石頭擋住。現在到耶路撒冷去旅遊,你會看見這個洞。當然,他們已進經把這個當成了古跡,為了收取門票。但是有一點是確實的,以色列人都是這樣埋葬的。

23 5-6赫人回答亞伯拉罕說我主請聽。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只管在我們最好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我們沒有一人不容你在他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伯拉罕是一位尊大的王子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

23: 7-13亞伯拉罕就起來向那地的赫人下拜對他們說你們若有意叫我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就請聽我的話,為我求瑣轄的兒子以弗侖,把田頭上那麥比拉給我。他可以按著足價賣給我作我在你們中間的墳地。當時以弗侖正坐在赫人中間。於是赫人以弗侖在城門出入的赫人面前對亞伯拉罕說不然我主請聽。我送給你這塊 連田間的洞也送給你在我同族的人面前都給你可以埋葬你的死人。亞伯拉罕就在 那地的人民面前下在他們面前對以弗侖說你若應允,聽我的話。我要把田價給你求你收下我就在那裡埋葬我的死人

個人願意送給他,但是我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他是對付肉體的人他不會圖這個便宜,定要公義。你願意送給我但我一定要買。

 

23 14-15以弗侖回答亞伯拉罕說,我主請聽。值四百舍客勒銀子的一塊田在你我中間還算什麼呢?只管埋葬你的死人吧。

看來,亞伯拉罕在那裡不但是一個尊貴的王子,他還被稱為“主” 了,也就是說,亞伯拉罕在那裡很有見證,很尊貴。他們都很尊敬他。

 

23:16    亞伯拉罕聽從了以弗侖,照著他在赫人面前兌的話把買賣通用的銀子平了四百舍客勒給以弗侖。

亞伯拉罕就把買賣通用的銀子給了他。這裡我們有一個學習的功課,就是在弟姊妹中間, 在錢財上應該沒有不義。我們應該拿錢的就要拿錢,千萬不能在小的事情上只占人的便宜。 這是非常重要的。寧可不要也不能占人便宜,因為撒但常常就是在這些地方來攻擊你。你在錢財上、瑪門上很清楚,撒旦就沒有法子攻擊你。

有一個弟兄曾經告訴一個傳道人說我有一個房子可以拿出來給你用,不收錢因為你是傳道人。當然這是愛心,但是傳道人就告訴他:我謝謝你的愛心,房子我要住,你怎麼收別人的錢。我也照樣付給你錢,我既然是一個傳道人神不會讓我貧窮的,神要我傳道,神當然要負我的責任。那麼,我照樣付你的錢。如果你覺得你願意把這個地方奉獻了,我把錢給你,你再把錢放在奉獻箱裡就行了。你看,這個手續就很清楚了,你要奉獻是你的事情。你說這個錢我不收,那你就把這個錢放在奉獻箱裡。這個錢還是為著這個房子給傳道人用,一定不能佔便宜。在神面前,這是非常不義的事情。

所以,一個基督徒在瑪門的事情上馬馬虎虎,勝不過試驗,是一件可怕的情,而且撒但會利用這一件事情。

23 17-18於是,麥比拉幔利前以弗侖的那塊田和其中的洞並田間四圍的樹木,都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乃是他在赫人面前並城門出入的人面前買妥的。

當時的人沒有寫一個條約的規矩,只是當著眾人給了就行了,那就是屬於你所有的啦。

 

23 19-20此後,亞伯拉罕把他妻子撒拉埋葬在迦南地幔利前的麥比拉田間的洞裡。

幔利就是希伯侖。從此,那塊田和田間的洞就借著赫人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作墳地。

通過赫人定準了,這塊地就是屬於亞伯拉罕了。感謝神!亞伯拉罕在這個地上第一塊地是 墳地,而不是有好多的土地也不是有好多的房子。沒有!他仍然是過著帳棚的生活。他只有一個墳地。這個要非常感謝神!

主耶穌在地上,他的墳墓是借來的,是一個財主的。主耶穌在地上沒有財產,出生在馬槽, 那個馬槽也是借的,沒有房子。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他的衣服都被兵丁分完了。所以,他 是一無所有,因為他不屬於這個地。所以,亞伯拉罕在這裡給我們看見,他只有一塊墳地, 其他的都沒有。

── 蔣繼書《出埃及記讀經劄記》

 

 

創世記文字第二十三章釋經證道(張策)

 

買地葬撒拉

   

讀經:創23

內容:

一、撒拉去世

23:1  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這是撒拉一生的歲數。 

23:2  撒拉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亞巴,就是希伯侖,亞伯拉罕為她哀慟哭號。 

本章記載了亞伯拉罕為撒拉購買墳地的事情。撒拉來到了生命的終點,127歲,去世了。死在迦南地的希伯侖。撒拉在亞伯拉罕的故事中雖然是個配角,也曾有過軟弱,但也是個有信心的人,正如《希伯來書》對她的肯定:

    11:11  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 

11:12  所以從一個仿佛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 

希伯侖在迦南地南部。痛失愛妻,亞伯拉罕極其悲傷。哀慟指裡面的情緒,“哭號指外面的表露,原文的用字不只是哭泣,乃是大聲的哀號,表示極其悲傷,到頓足捶胸、嚎咷大哭的程度。

二、購買墳地

    1、商議買地

23:3  後來亞伯拉罕從死人面前起來,對赫人說: 

23:4  “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求你們在這裡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 

從死人面前起來,按古時中東人的習俗,哀號者是俯伏在死者面前的,然後就起身準備辦理後事。傷心歸傷心,但不能總是傷心下去,死人還要安葬。雖然迦南地是神賜給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的,但目前他還仍然是個寄居的人,沒有一寸屬於自己的土地。要想安葬撒拉,必須向當地土著購買土地。根據下文8-9節,他已經看中了麥比拉洞,在一塊田地的田頭上,田地的主人是瑣轄的兒子以弗侖。因此他來到城門口(10節),與赫人商議購買事宜。門口是古時中東人公眾集會、審判、買賣的地方(19:1)。古時中東人買地,必須在城門口眾人面前,請年長的人或長老作證人,才算手續完備。

3節中的赫人,是含的後裔(9:1810:15)。在歷史上,小亞細亞出現過著名的赫特帝國。赫人為大民族。迦南地的赫人可能是來巴勒斯坦居住的商人,為迦南人的一種(15:19-21)。

4節中的外人,是指寄居在當地但權利有限的人。這種人在當時雖可參與社會活動,除非特許,不能擁有地產。

2、婉轉拒絕

23:5  赫人回答亞伯拉罕說: 

23:6  “我主請聽。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只管在我們最好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我們沒有一人不容你在他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  

乍一看去,赫人非常的慷慨大方,亞伯拉罕可以在他們當中選擇最好的墳地埋葬死去的親人,而且他們都會甘心樂意給予的,因為他在他們眼中是位尊大的王子。但這些只能是一些漂亮話而已,因為亞伯拉罕這樣的外來人口,怎麼可以把死去的親人安葬在不屬於自己產權的土地上呢?因此,赫人的話等於是婉轉拒絕了亞伯拉罕的請求,目的是在阻止他在他們中間購置一塊永久性的土地。

3、堅持付錢購買

23:7  亞伯拉罕就起來,向那地的赫人下拜, 

23:8  對他們說:你們若有意叫我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就請聽我的話,為我求瑣轄的兒子以弗侖, 

23:9  把田頭上那麥比拉洞給我。他可以按著足價賣給我,作我在你們中間的墳地。” 

亞伯拉罕知道赫人的虛偽,但他必須買地,畢竟妻子已經去世,等著安葬。他就向赫人下拜,繼續發出請求,希望他們能夠同情他,看在死人的情面上,賣地給他。這樣的下拜顯然是禮節,並不是敬拜人。

這次,他把自己打算購買的地明確說了出來,就是瑣轄的兒子以弗侖的田頭上的麥比拉洞。並且,他必定按照賣主的要求付足價錢的。顯然,在公開購買之前,他已經事先與以弗侖進行了溝通;否則不會冒失在城門口提出購買的請求的。而之所以要在城門口商談購買事宜,可能是以弗侖的建議。畢竟是把地賣給外人,他不敢擅自決定,須征得城市議會的批准或同意,才能進行此宗交易。

雖說按照神的應許而言,所有的迦南地都是屬於亞伯拉罕的(1314-151518);但是,在神的時間未到以前,他定意不用不義的方法來獲得。

4、搭售

23:10  當時以弗侖正坐在赫人中間。於是,赫人以弗侖在城門出入的赫人面前對亞伯拉罕說: 

23:11  “不然,我主請聽。我送給你這塊田,連田間的洞也送給你,在我同族的人面前都給你,可以埋葬你的死人。” 

面對亞伯拉罕的再次哀求,赫人的首領們沒有表達意見。顯然,是默許了。現在是看賣主的意見了。以弗侖也看出族人默許了,就開腔了,看起來也是一副慷慨大方的模樣:不但是洞,連洞附近的田也慷慨奉送,儘管埋葬死人。

其實,這是虛偽的面孔,因為亞伯拉罕僅僅是購買洞,而以弗侖的意思實際上是逼著亞伯拉罕連整塊田也要買下。這是古時中東人作買賣時以退為進、逼使別人高價購買的手段。因為他知道亞伯拉罕是非買不可的,畢竟家裡的死人必須要安葬。

5、請求開價

23:12  亞伯拉罕就在那地的人民面前下拜, 

23:13  在他們面前對以弗侖說:你若應允,請聽我的話。我要把田價給你,求你收下,我就在那裡埋葬我的死人。” 

赫人對以弗侖的話也沒有異議,也都知道他是故作姿態。相信眾人聞言之後都抿著嘴偷笑呢!對亞伯拉罕來說,知道赫人和以弗侖都同意賣地了,剩下的只是價格問題,因此他再次下拜(7節),對眾人特別允准以弗侖賣地給他表示感激。他再次向賣主表明態度,無論對方出多高的價格,自己都會購買的。

6、獅子大開口

23:14  以弗侖回答亞伯拉罕說: 

23:15  “我主請聽。值四百舍客勒銀子的一塊田,在你我中間還算什麼呢?只管埋葬你的死人吧!” 

以弗侖終於報出了價格:四百舍客勒銀子。這個價格在當時是一大筆錢。耶利米僅用十七舍客勒銀子即購地一塊(耶329),大衛只用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下禾場和牛(撒下2424)。顯然這是獅子大開口,趁火打劫!虛假的慷慨蕩然無存,猙獰的面貌暴露無遺。

7、成交

23:16  亞伯拉罕聽從了以弗侖,照著他在赫人面前所說的話,把買賣通用的銀子,平了四百舍客勒給以弗侖。 

23:17  於是,麥比拉、幔利前、以弗侖的那塊田和其中的洞,並田間四圍的樹木, 

23:18  都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乃是他在赫人面前,並城門出入的人面前買妥的。 

亞伯拉罕雖然知道這是趁火打劫,但是,他沒有選擇,畢竟他是寄居的,是外鄉人,家裡死人亟待安葬,又是有求於人。人家能夠同意售地已經是求之不得了,還管什麼價格黑不黑呢!他二話沒說,按照賣主的報價如數付錢,當眾立下了契約,終於購得在寄居之地的第一塊屬於自己的田產。

這塊地產有四界,有細目,還有見證人,是很正式的契約買賣。可見得早在這個時代,赫人已經有相當詳細的土地買賣條例。

三、葬撒拉

23:19  此後,亞伯拉罕把他妻子撒拉埋葬在迦南地幔利前的麥比拉田間的洞裡。幔利就是希伯侖。 

23:20  從此,那塊田和田間的洞,就藉著赫人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作墳地。

亞伯拉罕用買來的第一塊地,埋葬了妻子。希伯侖(2節)後來成了希伯來人的祖墳,亞伯拉罕、撒拉、以撒、利百加、雅各、利亞都葬在這裡(25949:3150:13)。神曾應許賜給亞伯拉罕迦南地為業,但到此時為止,他所得到惟一的永久性產業,竟是一塊墳地

四、反省反思

1、如何評價撒拉的一生?

2、面對亞伯拉罕的再三懇求,赫人以及賣主以弗侖是怎麼做的?如何解讀他們的慷慨大度?給我們哪些教訓?

── 張策《創世記文字釋經證道》

 

 

創世紀第二十三章讀經筆記(麥穗)

 

撒拉去世

 

既然應許已兌現,應許的兒子也已從死裡復活,那約書的“保管人”當先消失。撒拉,亞伯拉罕的妻子,以撒的母親,在享完了她在地上的日子後就去世了。撒拉走,給利百加,以撒的妻,作為預備。

 

如果我們拋開我們所知道的其它雜亂知識,只是關注聖經中聖靈所記錄的,我們就會馬上意識到撒拉這個女人是何等地特殊並尊貴。從亞當、夏娃以來,整個約前 (洪水前)歷史,到諾亞,直到亞伯拉罕和撒拉,數千年的歷史,沒有一個女人像撒拉這樣的。在撒拉伴隨亞伯拉罕離開父家到了應許之地60年左右的時間,雖然 神大部分的顯現和所講的話是給亞伯拉罕的,但是撒拉的角色一直都不是一個僅僅陪襯的角色。耶和華清楚顯明撒拉和她丈夫亞伯拉罕是共同承受應許的物件。

 

這裡,最重要並不是撒拉個人的特殊,也不是 神如何施恩提升撒拉,而是 神在地上所揀選的“信心第一家”是作為一個家庭出現、丈夫和妻子共同承受生命之恩的,這一切的美好本是 神的心意,並不是我們僥倖看到撒拉成為受人尊重的女人。

 

撒拉是萬國之母,在預表上又是所有信心之子的母親,正如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一樣。如果以撒是應許的內容(兌現),亞伯拉罕是應許的物件,那撒拉就是應許的“保管人 (depository)”。古時候,雙方簽約,簽署的那個約要交給一個保管人那裡。將來要靠著保管人出示所簽的約,讓所承諾的成為完成的現實。 撒拉雖然和常人一樣曾缺乏信心,但她靠著 神的恩典圓滿完成了她的任務。 她在 神的整個救贖計畫中扮演了一個開創性的重要角色。現在她的時候到了,就離開了。

 

如果說 神的話在撒拉在世時沒有明顯稱讚撒拉的話,那在撒拉走後亞伯拉罕的表示、以及以撒對母親的懷念中,就完全清楚撒拉是一個何等樣讓人佩服並值得尊敬的女人。作為妻子,有什麼比贏得丈夫完全的心更成功的人生呢?作為母親,有什麼比贏得兒女深深的尊敬愛戴更成功的人生呢?撒拉不僅是 神手中重用的器皿,也是最完整的女人,正如亞伯拉罕不僅是 神手中重用的器皿,也是最完整的男人。他們並未完美無缺的人,但在信心和愛裡,卻成了完全人。

 

撒拉死後,亞伯拉罕為她哀慟哭號。

 

埋葬撒拉的地

 

後來亞伯拉罕從死人面前起來,對赫人說: “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求你們在這裡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他不在我眼前。” 創世紀 23:3

 

在應許之地居住60年後,亞伯拉罕仍然是個外人,是寄居的。

 

不是他沒有能力。從本地的赫人口中,以及前面發生的事中,亞伯拉罕在寄居之地身位顯赫,被視為“尊大的王子”。

 

也不是亞伯拉罕在人面前假裝謙虛。事實是,亞伯拉罕真的是個外人,是寄居的。神把那塊地賜給了他的子孫。但那地要到600多年之後才成為以色列的產業(從撒拉死到雅各生,23年;再到以色列全家下埃及,130年;以色列全家在埃及,430年;出埃及在曠野38年,之後以色列才得了迦南地為業)。

 

亞伯拉罕在異象中看見天上那個應許的城,故此沒有抱怨,耐心謙卑在地上過寄居的日子。現今撒拉離世,亞伯拉罕首次降卑在本地赫人面前,要一塊地以安葬撒拉。那地也是後來亞伯拉罕自己的墓地。

 

雖然我們不屬於這個世界,但 神何等地顧惜我們在這個地上的暫住和存放。

 

“求你們在這裡給我一塊地。”不回故鄉,就在這裡。不僅在這裡是寄居的,並且故鄉也不再是家!唯有那看到天家的人才不會由此倍感淒涼。

 

“我好埋葬我的死人。” 死了也是我的人。你們有你們的死人。但這死人、離去的人,卻是我的。雖然要葬在他鄉,但這塊埋葬身體的地必須是屬我的,因為她是我的死人。雖然赫人主動要把那塊地白白給他,但亞伯拉罕堅持付了足價。這一方面是他對撒拉的尊敬,以付上的真實代價為表達,另一方面是他不要受這世界的恩典,因為這世界的手從來都是要再轉回來要還它原來所給的,並且還要額外奪去更多。

 

“使他(去世的人)不在我眼前。”好讓我繼續走路,走天路。雖然離去的人是我的,但我卻不是死人的。我要繼續活在耶和華眼前。

 

亞伯拉罕在死亡面前,和那些不認識 神的人成為何等樣的反差! 遠離神的人以及他們的文化,在死人這件事上是何其悲哀和可憐。人們害怕死亡 (沒有 神,死亡就是解不開的節,豈能不怕!),於是只能想盡辦法逃脫。由於這個懼怕,就一方面不敢認死人是自己的,但另一方面卻要認可自己是死人的。

 

解釋了死亡的人生,才是有歸宿的人生;解釋了死亡的文化,才是有福氣的文化。其它的都只是表面現象。這一切若離開 神,絕不可能。

 

撒拉被埋葬了。以撒才即將要娶妻。眼淚隨即過去,更大的喜樂即將在下一幕裡在 神的手中展開。── 麥穗《創世記讀經筆記》

 

 

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李廷樞)創世記23

 

愛妻撒萊死後、亞伯拉罕始初得土地。那是一小塊撒萊之墓地。當時的赫人對亞伯拉罕是很友好的。亞伯拉罕在他們中被尊敬、因為他們知道在亞伯拉罕有神與他同在(6)

 

基督徒在世界裡應該也要如亞伯拉罕。我們的生活裡應該可叫人知道「那個人有神之同在」。亞伯拉罕對赫人也以禮貌交往、他也很正正當當的方法去得墓地。基督徒向世人應該心中也必維持禮貌。

 

希伯來人的習慣要將遺體埋葬在洞穴裡為墓地、可是亞伯拉罕要求洞穴、所以以弗侖建議、可否使用田地、亞伯拉罕在不講田價就領受了。

 

亞伯拉罕支出高價、得此一小塊土地、這事就使他的子孫將來、得了全迦南地之前兆。 ── 李廷樞《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