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二十四章短篇信息 目錄: 創世記第二十四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創世記第二十四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創世記第二十四章文字釋經證道(張策) 創世紀第二十四章讀經筆記(麥穗) 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李廷樞) 創世記第二十四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到了二十四章,我們要留意一件事情,就是亞伯拉罕要為兒子娶妻。在他為兒子娶妻的那一件事上,又進一步顯明他生命的成熟到了更高的地步。二十四章提及亞伯拉罕的事情不多,只是在起頭的幾節提了一點,大部分是提到那老僕人,聖靈卻是用那老僕人來顯明他的主人亞伯拉罕。我們有理由說這老僕人就是亞伯拉罕曾經在心裏面,用來代替羅得的以利以謝。雖然我不敢十分的確定,但是和亞伯拉罕有這樣親密的老僕人,除了以利以謝之外,再也找不到其他人了。 不過,不管他是否以利以謝,我們總能肯定一件事情。以利以謝是從甚麼地方開始跟隨亞伯拉罕的呢?在大馬色。大馬色也是一個拜偶像的地方,也許那地拜偶像的情況並沒有吾珥那麼厲害,但他總是從拜偶像的民族裏出來的一個人。現在從這個老僕人身上,我們看見了甚麼呢?我們真看見一個完全仰望神、依靠神、高舉神的這樣的一個老僕人。我們可以肯定一件事,這一個人認識神,是從亞伯拉罕身上開始的,這一個人不是生來就認識神,亞伯拉罕把這樣的一個人,帶到那麼樣的屬靈,亞伯拉罕把這個人帶到生命達到成熟的地步,那麼作帶領的人的生命實在是成熟到了一個很高的地步。 我們先撇開這個老僕人而看亞伯拉罕,他要為兒子娶妻了。他為兒子娶妻的時候,便想到一件事,從那裏去為兒子找一個妻子呢?最方便就是在本地,但是他沒有作這樣定規,他卻是想到一件事。前一陣子,神好像不經意的讓他知道,他兄弟的家族在巴旦亞蘭的光景(二十二20-24),會不會是神提醒他要往那裏去為兒子找一個妻子呢?也許亞伯拉罕有這樣的心思,所以他便禱告,他便尋求神,雖然這裏沒有提到他在築壇,但是我們相信他老早便有個壇了。因為他是在別是巴,別是巴那裏是已經有壇了,亞伯拉罕就在那裏尋求。 他裏面實在有個感覺,神要他到巴旦亞蘭為兒子娶一個媳婦。為甚麼呢?他不願意與拜偶像的人有姻親的關係嗎?這不是事實。因為說起拜偶像,巴旦亞蘭那邊拜偶像更是厲害,所以那不是真正的理由。真正的原因在那裏呢?從近處看,亞伯拉罕曉得,迦南七族的人,都是在神面前要滅亡的民族。也就是說,是神不能悅納的那些人,既然是神不悅納的人,怎能討來作媳婦呢?從遠處看,假如我們剛才所說亞伯拉罕回想到神讓他在不經意中,知道他兄弟在巴旦亞蘭的光景,也許他裏面便有一個感覺,“我是從巴旦亞蘭分別出來的,是不是神有個心思叫我從巴旦亞蘭再找一個被分別出來的人,接到家裏來作媳婦呢?”很可能亞伯拉罕心裏是這樣想。 甚麼大事都不越過主的界線 但是他也不是很確定,所以老僕人就說,“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嗎?”(5節)亞伯拉罕不敢肯定女子一定會來,所以他回答說,“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8節)這是由於他在神面前並沒有充分的把握,所以沒有說絕對的話。但是有一件事,他是有充分把握的,就是“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的女子為妻”(3節)。這一點他是說得非常絕對的。因為他裏面很清楚這一點,所以他說得非常的絕對。他裏面不夠清楚的,只是掌握了一些原則,他便沒有這樣的絕對。那原因是你們也看見的,他對他的老僕人說,“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裏去。”(8節)因為他明白自己的家族是神從那裏領出來的,現在怎麼可以回到那裏去呢?他明白自己是從拜偶像的地區分別出來的,現在怎麼可以回頭走呢? 我們感謝神,這是亞伯拉罕在他的裏面認定了神的心意是他至高的指標。雖然為兒子討媳婦是一件大事,但這件大事卻不能越過神的心意。我們在這裏能更清楚的看見亞伯拉罕生命的成熟的情形。從獻以撒以後,他接連作了三件事,埋葬死人,為以撒娶妻以及二十五章裏所記載的事情。這些都是從“分別”上作立足點的。我們看見了這些事情就要注意,生命的成熟表現在那裏?是表現在分別出來歸於神。不是僅僅分別出來,是分別出來之後,要達到一個地步“歸於神”。分別出來而沒有歸於神,那還沒有到達目的地。分別出來歸於神,這才到達路程的終點。這是亞伯拉罕生命成熟的表明,在神的恢復工作裏,神選召亞伯拉罕就是要顯明這個事實。神要得到這一個人,而這個人只有神卻沒有神以外的事物,現在亞伯拉罕是滿足了神的要求了。 絕對走在神引導的路上 我們現在轉過來看看他的老僕人。當然,我們記得藉著這個老僕人來反映他的主人。這個老僕人接受了吩咐就去了。我們看見這個老僕人是非常忠心的,他就站在僕人的地位上,毫無保留的對主人忠心,正如亞伯拉罕毫無保留的向著神忠心。有這樣的主人才有這樣的僕人,有那樣的主人才有那樣的僕人。 這老僕人在他所走的路上,一點一滴都是尋求神的引導。他沒有自己出一點的主意,雖然好像是出了一點的主意,但是他不作定規。這一點我們必須要瞭解,因為那時是還早於律法傳給人的時候,在尋求神旨意的事上,神是用眼見的原則來帶領他們,不像我們今天活在新約裏的人,神是藉著他真理的話,和生命的引導或者說是聖靈的引導,使人領會他的旨意。但在那一段時間,神是用眼見的事物來引導他們,所以當時老僕人那樣作是對的。今天你、我若這樣作便不大對了。今天你、我這樣作的話,不能說是絕對的不對,但是能對的成分並不高。那可能對的成分乃是因為神的憐憫。如果按著神那引導的法則,今日人若用這個方法去尋求神,那是絕對的不對了。只是因著神的憐憫,有時神會留下一些對的成分給我們。 當這個老僕人到了巴旦亞蘭後,他心裏想著這麼大的巴旦亞蘭,到底要到甚麼地方去找呢?於是他在神面前向神禱告起來了。他的意思是說,“你若讓我遇見這樣這樣的人,我就知道你要領我到這個地方去了。”(12-14節)如果用新約的眼光來看這件事情,那好像是人在那裏指揮神,人雖然似乎把批准權放在神的手裏,但在實際上,人是在指揮著神。“神啊!你要這樣這樣做。”不過,在那一個時候,神允許人這樣做,神也答應那老僕人的禱告,便讓他遇見了利百加。當他遇見利百加的時候,便照著他心裏所想的給作了出來,然後他打聽利百加的家裏是否可以接待他,他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裏有我們住宿的地方沒有?”(23節)利百加把事情回答了以後,我們看見那老僕人立刻便下拜。因為在他裏面遇見了神,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的以慈愛誠實待我的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裏。”(27節)上面他把事情交托給神,下面他就遇見他所要遇見的,人可以說是湊巧,敬畏神的人裏面就知道遇見了神。所以他在那裏下拜,他繼續在那裏依靠。 忠心並高舉自己的主 到利百加家裏,拉班和彼土利便好好的款待那從遠方來,又是自己兄弟的僕人。但是你們看看這老僕人,他說,“我不吃,等我說明我的事情再吃。”(33節)意思是說,吃與不吃,洗不洗腳,晚上睡在那裏都是次要的事,要緊的是先說明來意。因此他便詳詳細細的述說出原委來(34-41節)。弟兄姊妹們看見了嗎?這就是忠心。對主人的忠心,必須是要把主人的事情辦好,才考慮到自己。這個忠心實在是太寶貝了,所以不少讀經的人在講道的時候,會用這段經文,把這老僕人說成是聖靈。藉著這個老僕人所作的事情,來顯明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引導是如何的完全,如何的忠心來成全神的旨意。 當然,這樣講道是沒有問題的,因為是借用這段事實來說明屬靈的實際。不過,我們讀經就不這樣讀了,但我們不能不說這個老僕人的確是忠心,實在是忠心。他不僅是忠心,我們再往下看,便可以看見他一講到自己的主人的時候,便說到自己的主人是如何如何的豐富,如何如何的尊榮。但這卻不是花言巧語作媒的媒婆樣式,他是實實在在的在那裏高舉自己的主人。他談到自己的主人是怎樣怎樣的時候,最末了他說了一句頂厲害的話,“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36節) 弟兄姊妹注意,這句話並沒有誇大,這句話有一個更重要的意義。他主人的尊榮在那裏呢?他主人的豐富在那裏呢?是在神那裏,是神成為他主人的尊榮,是神成為他主人的豐富,他主人所有的是神的尊榮和豐富。現在他主人所有的都給了這一個兒子,從神選召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一點去看,這句話是絕對準確的。我相信當時老僕人說這句話的時候,沒有看見這一個,他只是看見外面的豐富,但神藉著他這句話,使我們連裏面的也看見了。我們感謝神,我們看見了一個如何高舉主的人。 其他的過程我不再贅述了。當利百加答應了的時候,他又在那裏感謝神,然後才吃喝、洗腳、睡覺。第二天一清早,那老僕人又吵著要走了。弟兄姊妹們請看看,從事情來說,總不能今天到,明天便把女子帶走,起碼要讓她和家人團聚一下才帶走吧。從自己來說,跑了這麼遠的路,昨天才到達,只休息了一個晚上馬上又要起程,太虐待自己了吧。感謝神,我們看見這個老僕人,他不體貼自己,他就是要完成主人的託付,他就是要把主人交托的事情做得完完全全,急速去完成。這真是一個僕人,無論從那一點去看,都看見他是一個真正忠心的僕人,從這個僕人便可看見他的主人。 以撒得了安慰 結果,利百加跟著那老僕人起程回去,他們來到了庇耳拉海萊,以撒就在這裏。如果你們默想一些屬靈的事,那麼,以撒在天將晚的時候,在田間默想就遇見了利百加,利百加馬上就蒙上臉,然後就進了撒拉的帳棚,以撒又得了安慰,這一連串的事情(62-67節),我們好好的去默想的話,是很有屬靈造就的意義的。但是,因為我們是在讀經,所以不旁扯這些了。只讓弟兄姊妹們注意一件事情,就是以撒娶了利百加為妻,聖經上記載說,“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67節) 以撒在他一生裏的確沒有花很多心思來度過他的年日,我們在開始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事時,已經提過了。神選召亞伯拉罕是要讓他作一個恢復起頭的人,所以他必須要是能完全接受神的旨意。然後神又要選召一個人來,向人顯明他所要作的,就是讓那些被召的人作一個享用神的人,以撒就是被神選中來作這樣的一個人。所以,他不用花太多的精神力氣,他一直在那裏享用父所為他預備的,這是以撒所帶出的見證。 如果我們不抓牢這一點,我們就會覺得為甚麼神會揀選以撒呢?從人的角度來看,以撒的一生是非常庸碌的。神為甚麼會選上他呢?多少比他好的都不選,偏偏是選上了他。但我們必須注意,神選召他的目的,不是要他作一個轟轟烈烈的英雄,而是要他顯明一個享用恩典的人。既然是恩典,既然是享用,當然他不需要太多的動作,因為動作太多就不是恩典,他動作太多,反而不是享用。至於雅各,等到我們看到他的時候再說他的特點。 我們該留意那一句話,“以撒…這才得了安慰。”當然,利百加是表明從外邦來的教會,基督得了教會,基督就得了安慰。這樣講道固然是沒有問題的,因為是借用這件事情來講述。但我們讀經卻並不這樣讀了。有時聽見別人這樣講道,切莫加以批評,但如果讀經時是這樣的讀,就不能說是作得準確。 我們感謝神,在亞伯拉罕走到末了的時候,實實在在是擺出了他是一個成熟的人,是神所要得的人。
── 王國顯《活了…就死了──創世記讀經劄記》 創世記第二十四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創24 : 1-7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 僕人對他說,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嗎?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的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 亞伯拉罕要為兒子娶一個妻子,他怎麼做的呢?他對他的老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的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起誓什麼呢? 1、不要把以撒帶到他的本地去。 2、不能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一定要到他的本地、本族去娶一個妻子。什麼叫本地、本 族呢?那就是說,生命的相同。這是生命的問題。亞伯拉罕生命的源頭是米所波大米(徒 7:2)。 迦南地雖然是神賜給他的地,但是迦南地的人都是受咒詛的。所以,他一定要找到他的源 頭。源頭那裡是閃族的地方,雖然那裡有拜偶像的,但是可以求神賜給他一個不拜偶像的 妻子。所以,他一定要尋找他生命的源頭,而不是在迦南地隨便找一個女子就行了。因著 這一個緣故,他就向他老僕人說:第一個,不能找迦南地的女子;第二個,也不能把他的 兒子以撒帶到本土那裡娶那地的女子,否則他就不會走了。因為耶和華把迦南地賜給我了, 人是要住在迦南地,妻子要到我的本族去娶。 創24: 8-9 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僕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 這裡告訴我們,這一個婚姻不能在世界裡找。基督徒的婚姻一定要在基督徒裡面找,為什麼?因為生命相同,都有神的生命。千萬不要回到世界裡去找。所以,不能把以撒帶回迦南地,“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這是亞伯拉罕告訴他的老僕人的。 聖經裡也給我們看見,這個老僕人是聖靈的代表,他是預表聖靈。他聽見亞伯拉罕的吩咐, 就去為他找兒媳婦。這是聖靈去尋找。於是這個老僕人就到那個地方去了。 創24 :10-11那僕人從他主人的駱駝裡取了十匹駱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起身往米所波大米去,到了拿鶴的城。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裡。 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那裡的習慣都是晚上出來打水。到了晚上,女孩子們成群結隊地出來打水。在約翰福音第4章裡的那個撒馬利亞婦人是正午出來打水的。正午出來的人是不正派的人,她要躲避她們,人也都不願意和她出來。如果她到了晚上出來,那些女子都要指指點點啦,這下就不好看了。 創24 :12 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 這是這個老僕人的禱告。老僕人預表聖靈,新約聖經告訴我們說,聖靈就是替我們禱告(羅8: 26)所以,這個老僕人是一個預表,預表聖靈。 創24 : 13-14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我向哪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 他禱告說:神啊,是哪一個女子出來我不知道,我對哪一個女子說話,我也不知道,希望我去找的那個女子就是你所安排的。不但她給我水喝,她還主動提出來打水給我的駱駝喝。 那麼,這一個人就是你所預備的。他就是這樣地禱告。 禱告很重要,禱告就是讓神來管理這一件事情。 創24 : 15 話還沒有說完,不料,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 好像那些女子都還沒有出來,只來了一個利百加。這是聖靈的工作。這邊的禱告還沒有說完,那邊就感動她快走、快走、快打水去。利百加是彼土利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的兄弟。那麼,實際上她是亞伯拉罕的侄孫女,比亞伯拉罕低兩輩。 創24 : 16-17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邊,打滿了瓶,又上來。僕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 利百加預表教會,老僕人預表聖靈,以撒是預表基督。教會一定是處女,因為教會只能嫁給羔羊,是羔羊的妻。“容貌極其俊美”,教會是聖潔的、沒有瑕疵的。 只有利百加一個人來打水。如果是兩個人出來,老僕人就又要禱告了:神啊,到底是哪一 個呢?但是,他的禱告還沒有說完,利百加就出來了。這是神已經預備了。於是,老僕人就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 創24: 18-19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 托在手上給他喝,這老僕人就用嘴去喝了。這個瓶,我們從圖畫裡看過,是很大很髙的,也很重。這瓶托在手上喂他喝,還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 創24: 20-21她就急忙把瓶裡的水倒在槽裡,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 那人不說話,定睛看她,就是在那裡觀察:第一個,水你是給我喝了。第二個,你還為我 的駱駝打水。十匹駱駝,為足水給它們喝,一定要打很多的水,所以,我就看,你怎麼做。 這個利百加也很耐心,也願意服侍你,你的駱駝也要服侍。他在看,看神有沒有賜他一個通達的路。這是聖靈在那裡看。看完了。 創24: 22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了那女子, 駱駝喝足了,他就清楚了,他就拿一個金環給那女子。金,是代表神的性情,代表神的榮耀。所以,我們得救以後,神就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給我們一個憑據,就是用聖靈來作憑據(林後1: 22)。神的印印了我們,那意思就是說,我們是屬神的。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 有神的印在我們身上,而且有聖靈在裡面作憑據。這個就是金鐲子。金環是給我們了。這就是聖靈作的。這就是聘禮。 教會要成為羔羊的妻,一定是要有聘禮的,一定是有印記的。這個印記是屬靈的,是金的, 是屬神的,是榮耀的。 創24 : 23-25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裡有我們住宿的地方沒有。女子 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又說,我們家裡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 老僕人對她說:請你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裡有沒有我們住宿的地方?她告訴 說,她是誰的女兒,又說,也有住宿的地方。她要接待這個老僕人和他的駱駝。這一個接待就是,每一個基雀徒不但是受了印記,接受了從神那裡來的聖靈,假如這個老僕人是代表聖靈的話,我們就要接待他。 創24: 26-27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是應當稱頌的, 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裡。 “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裡”,那就是說,這條路一點都不彎曲。聖靈作工,任何一件事情都是直路。這使我們覺得希奇。 創24: 28-30女子跑回去,照著這些話告訴她母親和她家裡的人。利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的手上,並聽見他妹子利百加的話,說那人對我如此如此說。拉班就跑出來往井旁去,到那人跟前,見他仍站在駱駝旁邊的井旁那裡。 今天遇見這件事了,怎麼我喂了這人駱駝一點水,金環就給我了,而且今晚還要住在我的家裡,怎麼一回事啊?趕快回去,就碰見她的哥哥,也告訴了她的媽媽和家人啦。她的哥 哥就跑到那人跟前去。那個老人還沒有動,他在那裡看神的安排。這老僕人一定知道利百 加喂他水喝,給他駱駝水喝,他把金環都給她了,她又跑走了。她跑了回不回來啊?如果 跑了不回來,那肯定就不是神安排的了。所以,他要在那裡等,在那裡看。結果利百加的哥哥拉班就出來到井旁了。 創24: 31便對他說,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請進來,為什麼站在外邊?我已經收拾了房屋,也為駱駝預備了地方。你看,歡迎他,也接待他了。 創24: 32那人就進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駱駝,用草料喂上,拿水給那人和跟隨的人洗腳, 拿水給那人和跟隨的人洗腳,看來,這個還不止只有老僕人一個人,還有跟隨他的人,因此,至少有十匹駱駝。 創24: 33 把飯擺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卻說,我不吃,等我說明白我的事情再吃。 拉班說,請說。 這個老僕人是很盡忠的,不是說,我走餓了,馬上就吃,這裡不是的。把飯擺在他面前, 叫他吃,他卻說,我不吃,等我說明白我的事情再吃。 所以,聖靈是為主耶穌作見證、為神作見證的,是盡忠的。 創24 : 34-49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耶和華大大地賜福給我,使他昌大,又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僕婢,駱駝,和驢。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我主人叫我起誓說,你不要為我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裡去,為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我對我 主人說,恐怕女子不肯跟我來,他就說,我所事奉的耶和華必要差遣他的使者與你去, 叫你的道路通達,你就得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裡,給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只要你到了 我本族那裡,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他們若不把女子交給你,我使你起的誓也與你無干。我今日到了井旁,便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阿,願你叫我所行的道路通達。 我如今站在井旁,對那一個出來打水的女子說,請你把你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她若說, 你只管喝,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願那女子就作耶和華給我主人兒子預定的妻。我心裡 的話還沒有說完,利百加就出來,肩頭上杠著水瓶,下到井旁打水。我便對她說,請你給 我水暍,她就急忙從肩頭上拿下瓶來,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我便喝了。她又給 我的駱駝喝了。我問她說,你是誰的女兒,她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我就把環子戴在鼻子上,把鐲子戴她兩手上。隨後我低頭向耶和華下拜,稱頌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因為他引導我走合式的道路,使我得著我主人兄弟的孫女,給我主人 的兒子為妻。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若不然,也告訴我,使我可 以或向左,或向右。 飯不要馬上吃,話要先說清楚。這是見證。見證要說清楚。你們接受這個見證嗎?這個見 證是我禱告來的,因為利百加她正好就一個人出來,剛好她是照著我的禱告在那裡作。一 問,她正好又是亞伯拉罕的侄孫女,這個見證就是神為我預備的。你們願意嗎?因為神從來不作勉強人的事情。 創24 : 50-52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照著耶和華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亞伯拉罕的僕人聽見他們這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 他們聽了這個見證,也感動了,這是神在那裡作的,因為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所以,他們又說:“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照著耶和華所 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你看,父親和哥哥都答應了。拉班是哥哥,彼土利是父親。亞伯拉罕的僕人聽見他們的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敬拜神。 創24 : 53-55當下僕人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又將寶物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僕人和跟從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來,僕人就說,請打發我回我主人那裡去吧。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親說,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至少十天,然後她可以去。 僕人住了一晚上,馬上就要走,神要他辦的事情他已經辦完了,他要回去了,不要在這裡住很久,因為他來這裡就是辦事情,聖靈就是要作工。作完了,不要再被別的事情耽擱了。 利百加的母親和哥哥說:“至少再住十天”。“十”,這個字是少、不多的意思,也是一個完全的數字。 創24 : 56-59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我主人那裡去吧。他們說,我們把女子叫來問問她。就叫了利百加來,問她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於是他們打發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亞伯拉罕的僕人,並跟從僕人的,都走了。 他們問利百加,你和這人同去嗎?她很爽快地說:“我去。”。所以,教會要成為羔羊的妻,是自願的,不是勉強的。“於是他們打發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亞伯拉罕的僕人,並跟從僕人的,都走了。” 創24 :60 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子阿,願你作幹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 得著仇敵的城門,就是得勝,就是爭戰得勝。願你作千萬人的母,就是生命延續下去,有許多後裔。所以,神的生命是藉著教會把他延伸下去,這是很重要的。 教會今天的工作就是讓神的生命延續下去,在教會的生活裡面,應該是充滿了屬靈的生命,這才對!而不是充滿了肉體的東西。應該有一個屬靈的生活。 創24: 61 利百加和她的使女們起來,騎上駱駝,跟著那僕人,僕人就帶利百加走了。 主耶穌呼召跟隨他的基督徒說:若有人要跟隨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隨我。主耶穌還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9: 62)”所以,跟隨主耶穌基督的 基督徒,不是拖泥帶水的。我們跟隨主,就立刻答應,立刻跟隨主。只是很可惜: 今天在地上有兩批基督徒:一批基督徒一答應基督,就立刻跟隨他。一批基督徒拖泥帶水, 手扶著犁還要回頭向後看,還有很多事情牽連,沒有辦法跟隨主走前面的道路。 創24 : 62那時,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 在創16: 7-14說,因夏甲懷了孕就小看她的主母,於是她被趕了出去。後來她在曠野路 上的水泉旁碰見了神的使者,她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神”。那井名叫庇耳 拉海萊,意思就是“神看顧的井”。 在創24: 62這節裡,以撒是住在南地。以撒的媽媽已經死了,他可能有一些孤獨,所以,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 創24: 63 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 請我們注意,一個基督徒常常默想是很重要的。你手越忙,你思想越要默想屬靈的事情, 因為默想不需要閉眼睛。你在那裡洗碗,閉上眼睛就可能會把碗打碎了。不用這樣,你的 眼睛可以睜開,手在那裡洗碗,你心裡在想神的話。這叫默想。這個很重要。 創24 :
64-65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 帕子蒙上臉是遮蓋的意思,同時也是代表不出面、不出頭,因為他是主人,要讓以撒來出頭。雖然利百加代表教會,教會是羔羊的妻,但是教會還沒有完全,就還要遮著自己的臉,我們怎麼知道教會不完全呢? 以弗所書5: 26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道,就是神的話。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我們千萬不要以為今天教會聖潔了沒有!今天還在那裡洗。“水”,代表生命,“藉著道(話)”就是聖經上的話。利百加代表教會,用帕子蒙著臉,意思就是,一個是遮蓋,一個是不出頭。教會只能有一個頭,就是基督。所以,教會要站在一個蒙頭的地位上。 創24 : 66 僕人就將所辦的一切事都告訴以撒。 我們看見,為什麼他稱呼以撒為主人,因為在創24: 36說:“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所以,這個兒子就是主人啦。現在這個老僕人把這些事情都告訴了以撒。 創24 : 67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 ,這才得了安慰。 創22章和24章連在一起講以撒,因為以撒預表基督。 亞當一墮落,神就咒詛蛇說: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意思就是說,要與蛇為仇。這個女 人的後裔指的是誰呢?是指著主耶穌基督講的。因為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是男人的後裔,只 有主耶穌是從聖靈懷孕、童女馬利亞所生的。所以,只有主耶穌他是女人的後裔,而且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蛇要傷他的腳跟。 聖經裡頭早就告訴了我們,這是主耶穌的預表。 主耶穌是憑著應許生的, 以撒也是憑著應許生的。 主耶穌是獨生子(約3: 16), 以撒也是獨生子(創22: 12)。 以撒是擺在祭壇上作為祭物,經過了祭壇,經過了死而復活,他是這樣一個地位。 主耶穌是經過十字架釘死、埋葬、復活。以撒獻上好像沒有經過死,但是有一隻公山羊來代替的。他獻祭時仿佛從死中奪回來(來11: 19),他的地位是死而復活的地位,所以,以撒的一生應該是在復活的裡面。以撒的一生都是享受,他沒有經過大的試驗、大的困難(像亞伯拉罕那樣)。以撒是生在迦南地,迦南地是神賜給以色列的牛奶與蜜之地。這地 是神給的,是很好的一塊地。以撒出生在迦南,死在迦南,從來沒有離開過迦南。他沒有 去埃及,神也就特別祝福他。這個就預表主耶穌。他是從天上降下來,仍然是活在天上(約3: 13)。迦南這個地應該是預表屬天的意思(屬天的地位)。另外, 以撒的婚姻,是亞伯拉罕差他的僕人去他本地、本家娶一個女子來。這說明要娶一個和他生命的源頭相同的來作他的妻子。 主耶穌是羔羊,羔羊的婚姻是娶生命相同的,那就是教會。所以,羔羊的妻就是教會,教會的每一個基督徒都和主耶穌有同一個生命。 另外我們看見,以撒的一生是順服的一生。亞伯拉罕把他捆綁要獻為祭,他沒有反抗。那個時候,他知道“我該死了”,他沒有問父親為什麼要把我捆起來啊?父親拿著刀要殺他的時候,他也沒有反抗,可就在這個時候,是天使叫他父親不要殺這個童子。所以,我們看見以撒這個人,他的一生是順服的一生。這一個也預表了我們的主耶穌。請讀: 腓立比書2: 8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主耶穌是順服以至於死。 以撒也是順服,把他擺在祭壇上,他不但順服,亞伯拉罕把他帶到哪裡,他就到哪裡,跟 著他走,他不反抗。而且他的婚姻也是,父親怎麼安排,他就怎麼順服。他不是憑著自己 定規什麼或來做什麼。這是以撒預表主耶穌的地方。以撒他是接受亞伯拉罕一切所有的。 “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創24: 36)”為這個兒子娶這個妻子,這個妻子也要承受一切所有的。這裡預表父把一切都給了主耶穌。 請讀:歌羅西書2: 9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 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在基督裡面,沒有給第二個人。亞伯拉罕所有的一切都給了以撒。 從這裡我們看見:以撒是主耶穌的預表。以撒的一生是沒有經過很多的大風大浪,只有一 次是遇見了饑荒,他聽了神的話,沒有像他父親那樣下埃及去。但是神卻祝福他。同時我 們也看見,以撒應該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的榜樣。我們基督徒應該成為一個順服的基督徒。在順服的裡面,神會把他一切的豐盛都給我們,不需要去奮鬥、努力,自己想辦法,只要接受神給我們的一切就夠了。 今天為什麼一個基督徒勝不過罪?因為裡面有一個罪的性情,外面有撒但在引誘,自己還 有一個肉體。但是如果這一個基督徒有一天眼睛被打開,他看見了神所有的豐富都在他的裡面。因為你接受了聖靈,聖靈住在你裡面,生命也在你裡面,神的豐富都在你裡面。神 的生命是不會犯罪的,聖靈也是沒有罪的,實際上你裡面已經接受了所有從神來的一切, 你只要順服。順服什麼?順服聖靈。因為一切的豐盛都給了你。 所以,基督徒可以過一個得勝的生活,可以過一個不犯罪的生活,因為這一切神都給了你。 一個基督徒不用自己下決心來克服我的脾氣,不需要的。只要你順服,你接受,你享受,因為神早就在我們裡面預備好了一切!這就是以撒所預表的,預表主耶穌。 加拉太書第5章所講的聖靈結的果子,絕對不是要我們一個一個地去追求,因為我們有了主耶穌,有了基督,這些美德就都有了,都在我們裡面。 彼得後書1: 3-4 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欲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 每一個基督徒都可以與神的性情有分。神是聖潔的,每一個基督徒都能夠成為公義。神是信實的,每一個基督徒都能夠成為信實。那就是仁愛、喜樂、和平,這些都有了。只要我們去享受,去順服,我們都能夠有。 有一首詩歌說:我們不要去掙扎了……今天,很多基督徒都在那裡掙扎,說:我怎麼就做 不好呢?我好想做好。實際上你要看見,所有的美德都給你了,都在那個生命裡頭,只要我們把基督活出來。以撒所預表的就是這一個。 ── 蔣繼書《出埃及記讀經劄記》 創世記文字第二十四章釋經證道(張策) 給以撒擇妻 讀經:創24章 內容: 一、委託 24:1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 24:2 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24:3 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
24:4 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 本章記載的是亞伯拉罕為以撒擇妻的事情。此事發生在撒拉死了大約3年之後(17:17;23:1),亞伯拉罕此時約140歲。因為以撒娶利百加年40歲(67節;25:20),而以撒是他100歲生的(21:5)。“年紀老邁”,原文是“已屆高齡”,並無“衰老不堪”的意思。日後亞伯拉罕還娶妾生子,活到175歲才去世(25:1,7)。 亞伯拉罕年歲已高,以撒年齡也不小了,是該為他娶妻子的時候了。希伯來人父親對子女終身幸福負完全責任。猶太法典規定,父親除了把神的律法教導子女外,還負有四項責任:1、為兒子行割禮(17:12-13);2、為長子付贖銀(民18:15-16);3、為其娶妻;4、教其一門手藝。 他找來管理他全部產業的一位元老僕人,委託其為兒子以撒選擇妻子。為了慎重起見,他叫老僕人把手放在他的大腿底下,並且要向神起誓。古時叫人把手放在“大腿底下”說話或起誓,乃表示鄭重其事、信守承諾的意思(47:29)。接觸的部位靠近生殖器官,意味著若違背誓言,就會遭受絕後的報應。而叫老僕人向神起誓,說明這位老僕人也是信靠神的,否則這樣的起誓是荒唐的。下文可以見到這位老僕人一直仰望神(12,26,52節)。 亞伯拉罕提出擇媳的第一個原則是,必須是他本地本族中的女子,而不是迦南地的。他堅持以撒娶同族女兒為妻,為的是保持民族文化與血統的純一,免得為迦南人同化。同時由於迦南地各族人敬拜假神,他不願其後裔被被誘轉離真神(王上11:2)。這種只在本族和相同信仰裡婚配的原則,為舊約和新約共同的教訓(申7:3;林前7:39)。 二、原則 24:5 僕人對他說:“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嗎?” 24:6 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 24:7 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 24:8 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
24:9 僕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 老僕人聽完亞伯拉罕的吩咐,想到了一個問題,如果女方不願意來到迦南地,是否應當將以撒帶回故鄉。亞伯拉罕又給出了第二個原則,以撒不可離開神的應許之地而返回故鄉。言下之意,即使找不到媳婦,也不能違背這個原則。而他深信神必定引領老僕人的這次旅行,是可以順利找到合適的人選的。亞伯拉罕最後給老僕人吃了個定心丸,如果女方不肯來,他就沒有任何責任,但絕對不可以帶以撒返鄉。 老僕人清楚了亞伯拉罕的原則之後,就按照他的要求(2-3節)向他鄭重起誓。 三、證據 1、求告 24:10 那僕人從他主人的駱駝裡取了十匹駱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起身往米所波大米去,到了拿鶴的城。 24:11 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裡。 24:12 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 24:13 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
24:14 我向哪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 老僕人取了十匹駱駝,還帶著亞伯拉罕所吩咐帶上的各樣財物,就動身向米所波大米出發。這些財物明顯是作為聘禮的(53節)。“米所波大米”,意思是兩河流域(幼發拉底河和底格裡斯河)。“駱駝”,為當時載運財物的主要運輸工具。從迦南去米所波大米約有800公里,在駱駝旅行的年代,可謂路途遙遠。 經過長途跋涉之後,來到了拿鶴的城。拿鶴是亞伯拉罕的弟兄(11:27,29;22:20;29:5 )。“拿鶴的城”可以指米所波大米近哈蘭的一個叫拿鶴的地方,也可以指拿鶴所在的城。考古學家在米所波大米的馬里(Mari)掘出的文獻中,證實古代確有拿鶴城存在。 老僕人抵達拿鶴城的時候,天色將晚。他看見路邊有一口水井。這個時候正是城內居民中的女人們出來打水的時候。中東一帶的婦女大半在家裡做家務,很少外出。傍晚時分,天氣較涼,眾女子到井旁打水,憩息交談,是她們社交的時刻。 這真是一個絕佳的時機,老僕人一邊安置駱駝跪下休息,一邊及時禱告。他跟神要了一個證據:即將來打水的眾女子,待她們打完水之後(參16節),他任意向其中一個要水喝;那個女子若是爽快的答應了,不但是給他喝,而且還主動打水給駱駝喝,這個女子就是神所預定的以撒的妻子。 古時打水相當吃力,而十匹駱駝的喝水量又很大,所以很少有女子願意如此善待陌生人,除非她是一位很有愛心的人(比較25節);而老僕人畢竟年歲已大,是個長者,能主動幫助他打水給駱駝喝,必然是一個懂得體諒老人、尊重長者的人;此外,還表示她的身體健康,作事勤快。老僕人所以如此向神禱告,乃因他知道神必安排一位品格和身體都很優秀的女子給以撒作妻子;事實是他的禱告沒有結束,故事的主角就出現了,就是後來成為以妻子的利百加(15節)。就是說,神已經事先安排好了。因此,老僕人的禱告,並不是命令神如此作事,只是照著神的心意禱告而已。 2、應驗 24:15 話還沒有說完,不料,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 24:16 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又上來。 24:17 僕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 24:18 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 24:19 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 24:20 她就急忙把瓶裡的水倒在槽裡,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 24:21 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 24:22 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了那女子, 24:23 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裡有我們住宿的地方沒有?” 24:24 女子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 24:25 又說:“我們家裡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 老僕人的禱告還沒有結束,故事的主角就出現了,後來成為以撒妻子的利百加就扛著水瓶走來。不但是“容貌極其俊美”,是“處女”,更重要的是有美好的心靈。當老僕人跟她要水喝的時候,她不但爽快的滿足了他的要求,並且主動打水給老僕人的十匹駱駝喝。漂亮、善良、熱情、有愛心、體諒老人、尊重長輩、勤勞、不怕苦,完全符合老僕人想像的標準,簡直令人難以置信!老僕人的目光緊隨著她,看著她手腳麻利的打水、倒水,什麼也不說。顯然,這位年輕漂亮而又很有愛心的女子是再合適不過的人選了,神的安排太奇妙了!現在只剩下女子的身份和她自己及其家人的意願了。 老僕人拿出“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利百加戴上(參47節),既是感謝,又是尊敬。 老僕人隨即詢問了利百加的身份,利百加的回答更是讓他恍如夢中!她竟然是主人的兄弟拿鶴的孫女(22:22-23)!完全符合了主人的第一個原則(3-4節 )。利百加還主動邀請老僕人去她家住宿歇息。 3、感恩 24:26 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 24:27 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裡。” 24:28 女子跑回去,照著這些話告訴她母親和她家裡的人。
老僕人情不自禁的低頭下拜,向神獻上滿心的感恩。感謝神一直以來對主人的眷顧引領,也感謝神對自己這一路上的引領和奇妙的預備。 四、來意 1、接待 24:29,30 利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的手上,並聽見他妹子利百加的話,說那人對我如此如此說。拉班就跑出來往井旁去,到那人跟前,見他仍站在駱駝旁邊的井旁那裡, 24:31 便對他說:“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請進來,為什麼站在外邊?我已經收拾了房屋,也為駱駝預備了地方。” 24:32 那人就進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駱駝,用草料喂上,拿水給那人和跟隨的人洗腳, 24:33 把飯擺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卻說:“我不吃,等我說明白我的事情再吃。”拉班說:“請說。” 老僕人禱告的時候,利百加已經回到家中。她有一個哥哥拉班,看見打水回來的妹妹突然多了一些首飾,很感詫異。利百加解釋了原因,並且告訴哥哥那個人還在井旁禱告,提到了神和另一個爺爺亞伯拉罕。看來是當初聽到神的呼召而遷居迦南地的亞伯拉罕爺爺那邊來人了。他就趕緊來到井旁,向老僕人發出了熱情的邀請。拉班的講話似乎告訴我們他也是信神的,但並不是事實;日後,為著家中偶像被盜而緊追逃跑的雅各就可以證明(31:19,22-30)。 老僕人也欣然前往,住在拉班的家中;拉班熱情接待,盡上地主之誼。吃飯了,老僕人卻很古怪,說先不急於吃飯,而是先說明來意。或者說,他是把自己的使命放在第一位;可見他對主人的一片忠心。 2、來意 24:34 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 24:35 耶和華大大地賜福給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僕婢、駱駝和驢。 24:36 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 24:37 我主人叫我起誓說:‘你不要為我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 24:38 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裡去,為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24:39 我對我主人說:‘恐怕女子不肯跟我來。’ 24:40 他就說:‘我所事奉的耶和華必要差遣他的使者與你同去,叫你的道路通達,你就得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裡,給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24:41 只要你到了我本族那裡,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他們若不把女子交給你,我使你起的誓也與你無干。’ 24:42 我今日到了井旁,便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啊,願你叫我所行的道路通達。 24:43 我如今站在井旁,對哪一個出來打水的女子說:請你把你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 24:44 她若說:你只管喝,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願那女子就作耶和華給我主人兒子所預定的妻。’ 24:45 我心裡的話還沒有說完,利百加就出來,肩頭上扛著水瓶,下到井旁打水。我便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 24:46 她就急忙從肩頭上拿下瓶來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我便喝了;她又給我的駱駝喝了。 24:47 我問她說:‘你是誰的女兒?’“她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我就把環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鐲子戴在她兩手上。 24:48 隨後我低頭向耶和華下拜,稱頌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因為他引導我走合式的道路,使我得著我主人兄弟的孫女,給我主人的兒子為妻。 24:49 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若不然,也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老僕人介紹自己的主人是亞伯拉罕;神祝福主人,年老的時候賜給他一個兒子,他也將產業給了這個兒子(25:5)。這次長途跋涉、遠道而來,是按照主人確定的原則,為他的這個兒子找妻子。老僕人又說到見到利百加之前跟神要的證據和隨後的應驗。顯然,利百加就是神所預備的主人最理想的媳婦、以撒最理想的妻子;現在就看拉班他們的態度了。老僕人要先得到他們的意見。這比吃飯更重要。 五、同意 24:50 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 24:51 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照著耶和華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 24:52 亞伯拉罕的僕人聽見他們這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
24:53 當下僕人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又將寶物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 拉班和父親彼土利欣然同意了,因為既然是出於神的安排,而且又是至親家的兒子,他們焉能拒絕呢! 至此,老僕人的使命已基本完成,因此他又再次俯伏向神獻上感恩,並且拿出隨身帶來的金器、銀器和衣服(10節)送給利百加,又將寶物作為聘禮送給利百加的哥哥和母親。 50節中的“拉班和彼土利”,拉班是彼土利的兒子(參24,29節),這裡將拉班放在前面,或許是此時彼土利已經故世,拉班代表他作主;又或者彼土利生性木訥隨和,任由兒子出主意定奪。“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就是不能說什麼的意思(31:24),表示他們不能推搪,而只能應允這頭婚事。 53節中的“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注意沒有提到送給彼土利,故50節極可能是彼土利已經故世,由拉班代表他說話,即長兄當父。 六、覆命 1、挽留 24:54 僕人和跟從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來,僕人就說:“請打發我回我主人那裡去吧!” 24:55 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親說:“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至少十天,然後她可以去。” 老僕人從利百加的家人得到了肯定的答覆之後,這才吃飯。第二天一早,他即請求立刻回去覆命,似乎是急性子,但根據下文應當是為了避免節外生枝、好事多磨(56節)。可見他始終是把主人交托的使命放在第一位的(33節)。利百加的哥哥和母親則竭力挽留,畢竟本身就是親戚,現在又是親上加親,不至於這麼匆忙;至少住個十天八天的,也好再好好的盡上地主之誼,敘敘舊,拉拉家常。 2、急返 24:56 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我主人那裡去吧!” 24:57 他們說:“我們把女子叫來問問她”, 24:58 就叫了利百加來問她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 老僕人隨即說明原因。既然神已經引領他一帆風順,就請他們不要耽誤他的行程,同意他把利百加儘快帶回去覆命。看老人家態度那麼堅決,拉班他們就不再執意挽留,不過,他們要看看利百加的態度。叫來了利百加,利百加竟然也欣然同意。顯然,就不好再說什麼了,只有儘快讓他們上路了。 3、祝福 24:59 於是,他們打發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亞伯拉罕的僕人,並跟從僕人的,都走了。 24:60 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 24:61 利百加和她的使女們起來,騎上駱駝,跟著那僕人,僕人就帶著利百加走了。 拉班就安排妹妹和她的乳母同老僕人上路了。臨行前,他們為妹妹祝福。一行人浩浩蕩蕩,向迦南地出發了。 59節中的“打發妹子”,這話再次顯明是由拉班作主,而不是父親彼土利。“她的乳母”就是底波拉(35:8)。一直跟隨利百加,並且照顧她的孩子。後來在伯特利雅各的家裡去世。 60節中拉班的祝福正應和了神對亞伯拉罕的賜福(22:17)。 4、相見 24:62 那時,以撒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
24:63 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 24:64 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
24:65 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 24:66 僕人就將所辦的一切事都告訴以撒。 鏡頭切到了以撒這邊,他住在南地(20:1),剛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就是夏甲第一次離家出走得到神眷顧的地方(16:14)。天色將晚,他出來到田間默想。聖經沒有記載他默想什麼,或許就是在禱告,為老僕人順利完全使命而代禱。抬眼一看,遠方來了一些駱駝,估計是老僕人他們回來了。 鏡頭又切到了老僕人這邊,利百加遠遠看見了以撒,估計可能就是她的丈夫,就急忙從駱駝上上來。“急忙下了駱駝”,這是一種尊敬對方的表示。詢問老僕人遠方的那個年輕人是誰,果然就是以撒。她就趕緊用帕子蒙上了臉。照古時中東一帶的風俗,新娘要婚禮完成之後,才能敞著臉被新郎看見。 一行人來到了以撒跟前,老僕人就將完成使命的情況向他彙報。 這位管理全業的老僕人,是聖經中一位最叫人敬重的僕人:敬畏順服神,常常禱告(12,26,52節);處事謹慎,對主人忠心耿耿、盡心竭力(12,14節);執行任務堅定不移,又乾脆俐落,不拖泥帶水(33,56節)。如果他是15:2提到的以利以謝,肯為取代了他繼承產業地位的以撒如此鞠躬盡瘁,就更令人欽佩。 後世的很多信徒效法這位老僕人的做法,凡事交托給神,並且跟神要證據,以證據的應驗與否來判斷是不是神的旨意。要注意的是,亞伯拉罕時代還沒有舊約聖經;而後世的信徒不但有舊約,還有新約。時代不同了,情況不一樣了,神的話語已經啟示完備了,因此我們應當多多研讀神的話語,按照正確的管道尋求神的旨意。事實是這種機械的模仿常常出笑話,而且容易被邪靈鑽空子。因此,切勿機械模仿。 七、成親 24:67 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 顯然,以撒對利百加非常滿意,很快二人就結婚成家了。這裡特別交待了以撒因著母親3年前去世而一直心中悲傷,現在總算因著娶了利百加得到了安慰。 八、反省反思 1、亞伯拉罕擇媳有哪些原則?為什麼? 2、這位管理亞伯拉罕全業的老僕人有哪些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為什麼不可以機械模仿他尋求神旨意的做法? ── 張策《創世記文字釋經證道》 創世紀第二十四章讀經筆記(麥穗) 以撒娶妻 這世上婚姻,有多種情景:機、會、緣、分(份)、命、運。 “機”乃人出於人自己生活需要的動機而結合; “會”乃人出於會心好感而結合;
“緣”是一個祝福,人卻不明真相,不知道或不承認背後的賜福者;“分”乃福份, 神的祝福 (portion of
blessing);“命”乃神的命定,是一個特定的祝福,不是一般意義上對個人的祝福; “運” 乃 神的計畫運作,是與祂永遠的旨意相關的一個命定。 世上之人,常常隨機;若有會心就算是有情的婚姻。緣是人之所求,但並不多有。 然而,屬神的人卻都知道他們的婚事是他們的福分,其起點已超過世人最美愛情。更有少數 神的兒女,他們不僅知道他們的婚姻是所蒙的福分, 並且知道在基督裡是命定的,為要表明基督對教會的愛。 但是這全地上自從有人一來,只有少數幾個婚姻被 神運作,是和 神永遠的旨意直接相關的。這些婚姻都被聖靈記在聖經裡。 以撒和利百加的婚姻就是自亞當夏娃以來第一個這樣的婚姻。 在以撒之前,這地上曾有無數男女結婚成家。僅從洪水之後到以撒,也已經四百多年了,其間有多少人成家!但 神的眼目卻從來沒有關注地上的一個婚事像關注以撒的這樣。人間也許有許多動人的愛情故事,但卻沒有一個比以撒的婚事更重要,因為這個婚事不僅關乎
神在地上的以色列以及後來救主耶穌的出生,也預表著宇宙最大的奧秘,即基督和他的新婦,天地萬有的大結局。 聖經中人的故事,是從一對配偶亞當夏娃開始的,而最後天地萬物的大結局,在基督裡,也是以一個婚禮為結尾的 (啟示錄 19:7-9;21:2; 21:9;22:17)。 這件事在 神的計畫中是一個極大的奧秘。當 神從亞伯拉罕開始在地上展開救恩工作時,雖然以雅各開始的以色列是
神在地上工作的核心,但是在雅各之前,神用以撒和利百加的婚事預表了這個在基督裡的極大奧秘。 雖然在一般的意義上,所有婚姻都有(或者應該有)本來 神所賦予的意義並蒙神祝福,但以撒和利百加的婚事,卻是特別被 神用來預表基督和教會的。看到這個預表的人,一定會同意:以撒和利百加的婚事,不僅是千萬人中最重要的,也是最美麗的。 父的心意 – 首先,以撒的婚事,是起意于他的父親亞伯拉罕,並且是亞伯拉罕為他兒子安排的。不是以撒自己的主意。以撒沒有到父親那裡說,父啊,我需要一個妻子,請你給我安排;更沒有自己跑到外面,隨己意娶個女子回家來。 這裡說的事情,不是一個簡單的婚娶,也不是社會習俗,不是家庭傳統,更不是道德規範。求 神把我自己的小小的所謂“個人觀點“ 放到一邊(如自由戀愛與父母指定各自的利弊等),來看
神眼中的一件大事。常常我的想法是何等幼稚和無知,並且賤如地上塵土。求主讓我看見 神心中那件寶貴的事。 當初是耶和華 神看亞當獨居不好,就為他造了女人。並非亞當自己的主意。 這一切都預表著 神的兒子和他的新婦(即教會)的聯合。一切都出自父的心意。父神心中只有祂的獨生愛子。而子從不強加自己的意思,完全信賴父的美意。 這是天上的完全景象,現今如此美麗的顯現在亞伯拉罕和兒子以撒身上。求主賜給一個屬靈的眼光。 有人若堅持自己的“婚姻觀”,那就堅持吧,但願不要因此讓自己的眼睛遮上,看不見這全宇宙最大、最高、最美麗的結合,即基督和他新婦的結合
(注:父與子的合一是 神位格裡的事,不是一個 神旨意中要完成的事,所以另當別論)。 聖靈 - 其次,亞伯拉罕派了自己最年老最信得過的僕人,去完成他兒子的婚事。老僕人的信實和智慧在這段故事中引人注目。他是聖靈的一個美好預表。 主耶穌升天之後,父神就派了聖靈來到地上,教導和引導信主的人。基督徒中有一種非常普遍的對聖靈的誤解,好像聖靈就只是在每個基督徒中的內助,幫助我們做一個更好的基督徒而已;甚至有人以為聖靈就像一個大天使,來到地上看護保佑我們在地上過好日子。不是的。聖靈被父神派來到地上只有一個任務,即尋找、勸說並預備基督的新婦(即教會
— 不是那些去教會的個人,更不是可見的教會外表的組織和建築,而是屬靈的那個教會的生命整體),好讓她預備好去見她的新郎。 聖靈是最忠實的。祂將祂所有的心思和能量都靠祂完全的智慧和能力集中在這一使命上。聖靈對我們的關切、教導、引導和保護,無論多麼細緻,絕不會和祂的這個使命有悖。我們要是知道一點點聖靈是何等地專注、細緻、有智慧,我們就會更加地感謝
神,為著 神奇妙的工作讚美 神。 以撒必須留在應許之地 – 亞伯拉罕定意要到他兒子以撒娶一個他原來本地本族父家的女子。亞伯拉罕離開老家到迦南已經六十多年了,聖經中沒有提到他曾回去過那裡。但他不願以撒娶一個迦南女子。不要以為亞伯拉罕是思念故鄉、或是思想不開化。這是人的思
想。神的意念和人的意念不同。 神不許可應許之子以撒和當地迦南的女子通婚。這絕不是一個婚姻習俗的問題。這是一個生命的原則。無論我有什麼不解,但當我看到裡裡外外都那麼美麗的利百加出現時,就馬上全心同意、並稱讚
神的旨意。利百加不僅僅是個出眾的女子,更重要的是,她就是在生命裡 神為以撒預備的妻子,因此她才聽到了以撒就說願意,情願把自己完全交托給以撒(暫時由老僕人帶領)。她只能是、也必須是父家的女子。她的情感和生命和以撒是相通的。從聽到以撒的名字那一刻起,她的心裡就知道。 僕人因此就設問:”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嗎?“ (24:5) 亞伯拉罕清楚回答,即使女子不願意來,以撒也不可回到原地。亞伯拉罕絕不是因為他認為兒子既然是這裡出生的,現在已經習慣這裡,所以最好不要離開這裡。他清楚知道他為什麼來到了應許之地,並且明白以撒在
神給他的那個將來要讓地上萬國萬民得福的應許中是何等關鍵。 以撒娶妻是完成那個應許的一步,不是一個終極目標。如果為了娶妻而離開了應許,那就棄絕了 神當初的呼召。亞伯拉罕的心何等清楚
神的旨意和他以及以撒在地上的目的。 求主使我永不忘記祂神聖的呼召,不把祂的任何祝福當成人生目標卻反倒背棄了 神的呼召。 我們常說主要回來迎娶他的新婦,但卻忘了主不是回到這地上來娶妻定居的。他是要迎接他的新婦到天家去!如果女子不願去天家 (願主禁阻這個假設!),他也不會離棄天家來到地上的,因為那不符合父神的旨意。主第一次來到地上,忍受這地上一切的羞辱,是為著拯救我們離開罪的監牢。主一心要他的教會到天家與他同住,這地必不會成為他的家。 利百加的品質 – 聖經用一句話描述利百加的外表,說她 “容貌極其俊美”, 再無別的言語。女子外貌的俊美,她的良人可以細品,但是在人眼中是一件顯而易見的事。這裡整個的故事,卻是集中在描繪利百加的美德,即她裡面的美麗,以及
神在她身上命定的安排。 利百加是個貞潔女子。從她獨自出來打水、並她判斷、言語上看,她已經是一個長大成熟的女子。但她仍然是處女,未曾有人親近她。她是一個珍惜自己也被家人珍惜的女子。貞潔是女人最高的品質。女人貞潔,不是因為她是丈夫的財產,而是因為她按照命定是丈夫的獨有,是他的妻,為著表達教會對主的忠貞。 利百加是一個何等賢淑的女子!她那日在井邊和亞伯拉罕僕人的對話和所行的,在 神的眼裡是如此美麗,以至於聖靈在這一段的故事中連續重複三次!先是僕人在給耶和華的禱告中所求他希望發生的;然後就是利百加真如僕人禱告的那樣,出現並真實所行的;最後又是僕人向著利百加家人所重複相告的。 何等美麗!這是小到每個愛主的人,大到整個基督的教會,所該有的經歷:禱告中的應許;實際的所行;成就的見證,三樣成為一。有這三樣併合一的人,是完全人。 在這個短短的大概半個時辰左右的時間中發生的事,透過利百加所表明的女子的美麗 (在基督眼中教會的美麗),超過世上千萬卷書籍、千萬幅圖畫。利百加的善良、天真、無邪、靈巧、機智、勇敢、堅貞、賢慧,盡顯其中。 利百加的家境 – 女子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24:24)。 利百加一句簡短的自我介紹,用自己三個親人來定義自己。那時的人,大凡自我介紹的時候,都要提到家中一個親屬作為辨別的標誌。一般都是只提到父親,有時也會提到父親的父親,但較少提到自己母親或祖母的。可以想像利百加對密迦的尊重。也許密迦(利百加的祖母)是在當地倍受人尊敬的一位女子。若是如此,利百加的美德必定和密迦這樣一位祖母有關。 又說:“我家裡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24:25)。首先,利百加的家明顯是個富足的家。耶和華祝福這家。在物質上家道豐富,是行善的保障;在生命裡豐富,是愛的保障。感謝主,利百加的家,不是那種富足而吝嗇之人,也不是貧窮而無力之人。 但是這裡,更讓人稀奇的事,乃是利百加一個未嫁的閨女,竟然講話猶如家中可做主的成人。從利百加的成熟程度,可以知道她不是小孩子隨便講話,講錯了只遭受糾正,並沒有自己信譽。她一定知道她所說的是有把握的。這一定是她家的家道。她說的話也是算數的。她父母真是好父母,養出利百加這樣的好女兒,賢淑卻不拘謹,熱情卻不放肆。 這是我們這些基督徒家庭該學的。常見兩種不同的錯誤傾向:或是屬世而放任;或是想屬靈卻拘泥于人為的規條。這都是家道不豐盛的緣故 (指生命裡屬靈的家道而言)。前者是毫無屬靈的價值觀,生命貧窮如世人,隨波逐流;後者則是不支取在主裡面生命的豐富,靠自己拼命攫取,因此反而落得貧窮,養出子女自然也是摳門小氣,無法給人帶去祝福。 求主讓我看到祂的豐富,羡慕那生命裡家道豐富並養育出敬虔後代的弟兄姊妹們(他們多不是世人眼裡那種財主)。 新婦的曠野之旅 – 利百加說“我去。”(24:58)。所有這些裡面,最讓人稀奇的都超不過利百加放下一切,毅然跟隨亞伯拉罕的僕人穿越曠野去嫁給以撒的決定。她從未見過以撒!她也不是在老家無法度日(她生長在一個家境很好的家庭)。但她聽到了僕人的話,說到以撒和他的家,就知道那是她的歸宿,是她將來的家。僕人給她的禮物,就是她未來丈夫給她的信物。 基督復活升天,擄掠仇敵,去時把諸般的豐富作為禮物留給他的教會,一是為著他的教會成為富足,滿足她在地上暫居時的所需,二是作為信物,讓她知道她所許配的丈夫是何等尊貴的萬王之王。 然而今天在地上的許多基督徒和所謂的基督徒團體,卻把基督所賜的禮物作為自己的誇耀,甚至也有把主賜的珍寶拿到屬世的“當鋪”廉價當了換成錢財,作為自己在地上福利的。願屬主的人逃離這種不檢點、不貞潔的敗壞。
我們如何能夠想像利百加在拿到亞伯拉罕僕人所送的禮物後,作為眼前利益自己佔有,卻看不到那在遠處她已許配的丈夫,從而不願踏上曠野之旅,只想留在原地生活,並且以為可以靠著這些禮物給自己增加額外的光彩!那樣的話,那利百加是個什麼樣的女子呢? 若不靠著主的憐憫,我就是這樣的人。主啊,若我在這點上 有任何一點有辱你名的動機和行為,求主赦免我,糾正我,讓我悔改。 曠野之旅。原初的決心將受到何等的考驗!如果利百加所做的決定是一時衝動的話,她不可能經受得住曠野的考驗。這是主回來前教會在地上的旅程。唯有心中看見了她未來丈夫的女子,才可經過曠野而不回頭。 聯合 Union 利百加在走完曠野之旅, 來到以撒所住之地,舉目看見以撒的那一幕,是這人間最美麗的一幕。那一幕所代表的,是主的教會行完地上旅程在空中與主相遇時那一幕的預表。那是萬有都等候看到的一幕。 以撒舉目,見駝隊來了 (24:63)。中文聖經翻成“見來了些駱駝”不太貼切原意,容易給人造成錯覺好像以撒只是看見了一些駱駝,別的什麼都不知道。以撒在等待利百加的到來。他知道駝隊來了,他的新婦就來了。這駝隊是利百加的輜重。我們在地上,的確有許多的輜重,雖不是罪的纏累,而是地上生活必須的,但卻常把我們埋在其中。以撒的肉眼只看見駝隊,但他的心卻看見新婦。 然而“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24:64)。在利百加的眼中看到的,以撒就是以撒自己,沒有別的。他是那樣的清晰。在她還沒有完全確認他就是以撒她未來的丈夫之前,她急忙先下了駱駝。她不願意在她的丈夫面前有任何失禮,連一點這樣的風險也不願冒。
當她從僕人那裡確認她看到的就是以撒後,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新婦即將見到新郎了。她要她的新郎親手揭去蒙在她臉上的帕子,與他面對面,是莫大奧秘的開啟。 以撒娶了利百加,並且愛她(24:67)。娶和愛不一定總是同一件事,這是人間婚姻的不幸。但以撒娶了利百加,並且愛她。──
麥穗《創世記讀經筆記》 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李廷樞)創世記24章 我們在二十二章裡觀察了亞伯拉罕站在神的立場、以撒是站在耶穌的立場的事件。以撒是耶穌的預表型。同時以撒結婚的利百加是教會、即是基督徒的一個預表型。利百加是神所配合的新娘(15)。同樣的基督徒是耶穌的新娘是神所配合(啟19;7)。以撒便領利百加進入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他為妻」(67)。這是何意呢?聖經指示天上的耶路撒冷即是天國「他是我們的母」(加拉太4;26)。如以撒進入母親的帳棚娶利百加一樣、耶穌也不久要帶我們到我們的母親的天國、在那裡娶他為妻、使我們都成為一體。 以撒愛了利百加、從她得了安慰(67)。耶穌也愛我們從我們得了喜悅、我們也愛他、從他得喜悅。 ── 李廷樞《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