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三十四章短篇信息 目錄: 創世記第三十四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創世記第三十四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創世記第三十四章文字釋經證道(張策) 創世紀第三十四章讀經筆記(麥穗) 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李廷樞) 創世記第三十四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神再催逼雅各往前走 所以就發生三十四章的那個事情,就是雅各的女兒在示劍被人姦污了。雅各的兒子們為了這件事情大發雷霆,特別是利未和西緬這兄弟倆。他們說,“他們這樣對待我們的妹子,我們不要客氣。”他們就用詭計來對待示劍城的人,假意對示劍城的人說,“好吧,既然事情已經這樣了,我們就答應把妹子嫁給你們好了。但是有一個條件,我們不能把妹子嫁給外人的。如果你們真的要娶我們的妹子,你們必須要所有的男丁都行割禮,符合我們祖宗所留存的規距,我們才答應,”他們這樣說,其實是一個計謀。讓示劍城的人行了割禮以後,行動不方便,他們就可以乘這個機會把全城的人都殺了。 這一件事情發生了以後,雅各也知道了。要是從前的雅各,你就曉得雅各會怎麼樣去處理這件事情。但是這個時候的雅各,他不出聲。雖然最先是示劍城的人虧負了他們,現在卻是他的兒子們虧負了示劍城的人,叫他怎麼樣說話呢?這的確是一個很大的困難,所以雅各就默默無聲。不是他心裏沒有話要講,而是他不曉得要怎樣講。到後來,他還是忍不住了,他把他心裏的話說出來了。他說的話是甚麼呢?我們看三十四章的三十節,“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們一定聚集人來擊殺我,我和我全家的人都要滅亡。”他兒子們還振振有詞的說,“誰叫他們這樣對待我們的妹子。”你看雅各在這裏的心情是如何呢?從好的方面來看,他知道一件事,一切犯罪的事都是把人帶到臭名裏去。可以說他對罪有了一點初步的認識,曉得罪的事情不能摸,一摸就是臭名。這是一點的進步。但是另一面,你看到雅各這個人,還是沒有注意到神的手,仍然是只顧到個人安全的問題。所以,他說這裏的人看到我們這樣作,他們來報復我們的時候,我們就沒命了。當然我們也可以說,他看到了自己的所有不可靠了,但是骨子裏頭還是想到他自己。 當然這個時候的雅各,我們不能對他要求得太高,他能有這樣的進步已經是很好了。但是有一件事情雖然不在三十四章裏頭,我們必須跨到三十五章,我們纔能看見為甚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不把三十五章看完,但是我們必須看三十四章的原因。這個事情發生過了以後,雅各還不懂得這是怎麼回事。但是神讓他曉得這個事情是神藉著環境作的事。不願意發生的事已經發生了,為甚麼會發生這件事呢?這個事情發生有沒有原因呢?是不是就是普通的一般那種情形呢?三十五章就告訴我們,不是。是神的管教,是神的催逼。 我們注意三十三章的末了,雅各不再往前走,也忘記了在伯特利所許的願,人可以忘記人對神的許願,但是神卻沒有忘記人向他說過甚麼話。所以,三十五章一開始,你就看見,“神對雅各說,起來上伯特利去。住在那裏,要在那裏築一座壇給神。就是你逃避你哥哥的時候向你顯現的那一位。”弟兄姊妹看到了沒有,三十四章的事情是神允許發生的。神不允許,那個事情不可能發生。但是神為甚麼允許那樣的事情發生呢?是要逼雅各重新走回神的路上去。 三十四章是神的管教也好,是神的鞭打也好,你總可以看見,神就是要雅各走完神要他走的路。從三十五章裏就看見,雅各作了兩件事,第一就是回到伯特利,第二就是回到他父親那裏去。這兩件事情就是那天晚上,他在伯特利向神所許的願到現在還沒有作完的。弟兄姊妹們,我們就想到利未記裏的一句。“你們許願的時候,不要向神冒失開口,因為你說過的話,你必定要向神償還。”你不向神償還,神就向你追討。當神追討的時候,那個事情就不簡單了。 也許我們覺的神的手下的很重,但是你曉得。雅各這個人如果不是神這樣重的把他破碎,這個人不容易破碎。我們今天晚上雖然不看三十五章,但是當我們一看三十五章的時候。我們就看到,當神的手這樣一放,雅各又往前成長了。我們感謝神,雖然我們失信,但神並不失信。我們雖然不大懂得怎樣走在神的路上,但是神卻是負責把我們領回到他的路上往前走。雖然在我們被領回到這條路上的時候,有時會受了一些鞭打。但是感謝神,那些管教和鞭打,都是把我們固定在神的喜悅裏。在雅各的身上是這樣,在我們的身上也是這樣。 感謝讚美我們的神,他永遠是以他的信實待我們,帶領我們,我們要向他低頭敬拜,因為他實在是我們可靠的神。雖然許多的事情我們不領會,但是我們總知道一件事,神不會在我們身上作錯事。就因著這一點,我們願意主給我們一個更願意揀選他的心。特別在臺灣兩個禮拜,對當地一些教會的觀察,有機會接觸各類型的教會團體,我個人就更感覺,我們一面需要更好的在神的話上紮根,一面我們要求神給我們一個蘇醒的靈,時刻看見神帶領的手。這樣教會纔能活在神的喜悅裏。馬馬虎虎的這樣拖拖拉拉的過去,甚至有許多人的熱鬧,這些都不能代替神最初的心意。我們只是求主給我們從雅各的身上,看見跟隨主的路。最好能避免犯雅各的錯誤,就算我們愚昧,犯了雅各的錯誤,我們也求主給我們足夠的信心,來學習雅各重新跟上神的腳步。但願主保守我們常走在他的路上。
── 王國顯《活了…就死了──創世記讀經劄記》 創世記第三十四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創34 : 1-7 利亞給雅各所生的女兒出去,要見那地的女子們。那地的主希未人, 哈抹的兒子示劍看見她,就拉住她 ,與她行淫,玷辱她。示劍的心系戀雅各的女兒底拿, 喜愛這女子,甜言蜜語地安慰她。示劍對他父親哈抹說,求你為我聘這女子為妻。雅各聽 見示劍玷污了他的女兒底拿。那時他的兒子們正和群畜在田野,雅各就閉口不言,等他們 回來。示劍的父親哈抹出來見雅各,要和他商議。雅各的兒子們聽見這事,就從田野回來, 人人忿恨,十分惱怒。因示劍在以色列家作了醜事,與雅各的女兒行淫,這本是不該作的事。 在第33章,雅各在示劍買了地,也給神築了一座壇,看來他的意思就是不想再走了,而且要在這裡長期住下去了,可是神的計畫卻不是這樣的,所以,到了第34章就出問題了, 他的女兒被哈抹的兒子示劍玷辱了。這在對以色列來說件醜事,因為示劍這個地方住的是希未人,希未人是受咒詛的人。因為希未人是受咒詛的人,所以,以色列的女兒不能和他們通婚。 創10: 15-17迦南生長子西頓,又生赫和耶布斯人,亞摩利人,革迦撒人,希未人,…… 希未人,是迦南的後代。迦南是受咒詛的,所以,受咒詛的這些後代是不能和以色列人通 婚的。那麼,現在他們羞辱了底拿,就是雅各的女兒。這是一件非常醜、非常大的一件事 情。但是我們看見雅各有點不同了。“那時他的兒子們正和群畜在田野,雅各就閉口不言,等他們回來。(5節)” 雅各如果照他原來肉體行事的話,他就會忿怒了,一定把兒子們喊回來商議商議,但是他沒有。他是“閉口不言,等他們回來”,所以,我們看見,雅各的生命長進了,他退到裡面去了,沒有那麼忿怒了,我們看見了一個冷靜的雅各。反倒是他的兒子們忿怒了。當“示劍的父親哈抹出來見雅各,要和他商議。雅各的兒子們聽見這事,就從田野回來,人人忿恨,十分惱怒。(6-7節)” 創34:8-12哈抹和他們商議說,我兒子示劍的心戀慕這女子,求你們將她給我的兒子為妻。你們與我們彼此結親。你們可以把女兒給我們,也可以娶我們的女兒。你們與我們 同住吧。這地都在你們面前,只管在此居住 ,作買賣,置產業。示劍對女兒的父親和弟兄們說,但願我在你們眼前蒙恩,你們向我要什麼,我必給你們。任憑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禮物,我必照你們所說的給你們。只要把女子給我為妻。 哈抹說:“我兒子示劍的心戀慕著女子”,這裡的“心”字原文是“魂”(soul)。在第3節裡,也說了一句話:“示劍的心系戀雅各的女兒底拿,喜愛這女子,甜言蜜語地安慰她。” 示劍的“心”,原文也是“魂”(soul)。示劍和他的父親哈抹就勸雅各他們也住在這個地方,“你們與我們同住吧。這地都在你們面前,只管在此居住,作買賣,置產業。”而且也願意和他們彼此通婚,“你們與我們彼此結親。你們可以把女兒給我們,也可以娶我們的女兒。” 當然,這在以色列來說是絕對不可以的。那怎麼辦呢? 創34: 13-24雅各的兒子們因為示劍玷污了他們的妹子底拿,就用詭詐的話回答示劍和他父親哈抹,對他們說,我們不能把我們的妹子沒有受割禮的人為妻,因為那是我們的羞辱。惟有一件才可以應允,若你們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禮,和我們一樣,我們就把女兒給你們,也娶你們的女兒。我們便與你們同住,兩下成為一樣的人民。倘若你們不聽從我們 受割禮,我們就帶著妹子走了。哈抹和他的兒子示劍喜歡這話。那少年人作這事並不遲延, 因為他喜愛雅各的女兒。他在他父親家中也是人最尊重的,哈抹和他兒子示劍到本城的門口,對本城的人說,這些人與我們和睦,不如許他們在這地居住,作買賣。這地也寬闊, 足可容下他們
,我們可以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也可以把我們的女兒嫁給他們,惟有一件事我們必須作,他們才肯應允和我們同住,成為一樣的人民,就我們中間所有的男丁要受割禮,和他們一樣。他們的群畜,貨財,和一切的牲口豈不都歸我們嗎?只要依從他們,他們就與我們同住。凡從城門出入的人就都聽從哈抹和他兒子示劍的話,於是凡從城門出入的男丁都受了割禮。 這是以色列兒子們用的詭詐,“雅各的兒子們因為示劍玷污了他們的妹子底拿;就用詭詐 的話回答示劍和他父親哈抹”,因為最後當他們受了割禮還沒有好、正在疼痛的時候,他們就把示劍他們城裡一切的男丁都殺了(第25節)。 示劍因為作了一件犯罪的事情,他聽見只要受割禮就可以娶以色列女兒,而且他們之間還可以通婚,所以,示劍和他的父親哈抹就都答應了這個受割禮的要求。依照他們做生意的頭腦來想這件事情,結果是,不但“兩下成為一樣的人民”,而且“他們的群畜,貨財, 和一切的牲口豈不都歸我們嗎? ”可是,雅各的兒子們並不是這樣想的,他們是在用詭計。 我們看見,在這件事情上,雅各本人並沒有參與,他現在退到裡面去了,經過毗努伊勒的對付,他的肉體慢慢地削弱了。 創34 : 25-31到第三天,眾人正在疼痛的時候,雅各的兩個兒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緬 和利未,各拿刀劍,趁著眾人想不到的時候來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殺了,又用刀殺了哈抹和他兒子示劍,把底拿從示劍家裡帶出來就走了。雅各的兒子們因為他們的妹子受了玷 汙,就來到被殺的人那裡,擄掠那城,奪了他們的羊群,牛群,和驢,並城裡田間所有的,又把他們一切貨財,孩子,婦女,並各房中所有的,都擄掠去了。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 然稀少,他們必聚集來擊殺我,我和我全家的人都必滅絕。他們說,他豈可待我們的妹子如同妓女嗎? 到了第三天,示劍這些人正在疼痛的時候,雅各的兩個兒子、底拿的哥哥西緬和利未來了,“各拿刀劍,趁,眾人想不到的時候來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殺了,又用刀殺了哈抹和他兒子示劍,把底拿從示劍家裡帶出來就走了。” 雅各的第一個妻子利亞一幵始生了四個兒子。第一個是流便,第二個是西緬,第三個是利未,第四個是猶大(創29: 31-35),到了創30: 21又生了一個女兒叫底拿。所以,西緬、 利未和底拿是同父同母,他們看見妹妹受玷辱以後,當然非常氣忿了,因為他們是同父同母。所以,不但殺了哈抹和他的兒子示劍、及城中一切的男丁,而且這裡說:“雅各的兒子們因為他們的妹子受了玷污,就來到被殺的人那裡,擄掠那城,奪了他們的羊群,牛群,和驢,並城裡田間所有的。又把他們一切貨財,孩子,婦女,並各房中所有的,都擄掠去了。”本來哈抹想得他們的一切財產,現在雅各的兒子們把他們的一切財產都擄掠走了,還包括了孩子、婦女並各房中所有的,都擄掠去了。當然這些孩子、婦女被擄之後就會成為他們的奴隸了。 “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們必聚集來擊殺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滅絕。(30節)”看來,西緬和利未作這件事情,並沒有和雅各商議,雅各也沒有出主意叫他們這樣做。這是他們自己去做的。雅各他閉口不言,等他們回來。這個時候,雅各沒有什麼肉體的東西出來,這全是他兒子們作的。所以,雅各責備他們,為什麼呢?因為: 一,“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 二、“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們必聚集來擊殺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滅絕”。比利洗人也好, 迦南人也好,他們都是含的後裔,就是迦南的後裔,他們都是有血統的關係,但是和雅各 沒有血統關係。現在把示劍人殺了,我有了臭名,我全家的人都必滅絕。 所以,這裡雅各責備了西緬和利未。關於西緬和利未的事情,在雅各的祝福、預言裡也提到了他們兩個人,就是責備他們做的這件事情(創49: 5-7)。雅各沒有祝福他們倆,而是 說,他們要散居在雅各家裡,實際上他們的確是散居,也沒有分地給他們。利未作祭司, 神沒有地給他們。西緬是分散在猶大地的裡面,猶大分了地,西緬就在猶大地的裡面得了 一些地,都分散了。所以,雅各的預言是聖靈的感動,都應驗了。 雅各當時他的確沒有參與這件事情,他的肉體在這個時候沒有出來。 ── 蔣繼書《出埃及記讀經劄記》 創世記文字第三十四章釋經證道(張策) 底拿受辱 讀經:創34章 內容: 一、底拿受辱 34:1 利亞給雅各所生的女兒底拿出去,要見那地的女子們。 34:2 那地的主希未人、哈抹的兒子示劍看見她,就拉住她與她行淫,玷辱她。
34:3 示劍的心系戀雅各的女兒底拿,喜愛這女子,甜言蜜語地安慰她。 34:4 示劍對他父親哈抹說:“求你為我聘這女子為妻。” 本章記述的是暴行引發的暴行。 雅各從疏割移居到示劍地之後(33:17-19),一天,利亞給雅各所生的女兒底拿(30:21)去串門,找在當地結交的女子們玩。根據推算,底拿此時大約十四、五歲。 想必此時的底拿,已經出落成一個亭亭玉立、相貌可人的大姑娘了。她的可愛引起了當地一個色狼的注意。他叫示劍,父親是希未人哈抹。希未人是挪亞的孫兒迦南的後代(10:17),散住在迦南地(參出3:8)。而且他的父親還是示劍的地主,就是酋長一類的領袖人物。他仗著自己是地主的兒子,是當地的土著,就色膽包天,攔住底拿,強暴了她。根據下文17和26節,底拿受辱之後就被示劍禁錮在家中,直到後來,才被哥哥們解救出來。 看來示劍確實是喜歡底拿,不但是用甜言蜜語來討好她,並且請求父親向雅各家提親,要聘她為妻。 二、雙方談判 1、義憤填膺 34:5 雅各聽見示劍玷污了他的女兒底拿,那時他的兒子們正和群畜在田野,雅各就閉口不言,等他們回來。 34:6 示劍的父親哈抹出來見雅各,要和他商議。 34:7 雅各的兒子們聽見這事,就從田野回來,人人忿恨,十分惱怒,因示劍在以色列家做了醜事,與雅各的女兒行淫,這本是不該做的事。 雅各聽到了自己的女兒被示劍玷污並且禁錮的事情。作為父親,顯然極其震怒。但是他什麼話也沒有說,只等兒子們回來,商議這件事;此時他的兒子們正在田野裡牧養牲畜。這件事情確實是個棘手的事情,一方面自己的女兒被強暴,是絕對不能容忍的事情;一方面作惡者是當地土著,並且是首領家的公子,而自己一家是外來人,寄居者,得罪了當地人勢必以後難以繼續在當地寄居下去。不過有一點是雅各最大的失誤,沒有及時的禱告尋求神的旨意。 估計雅各是派家人給兒子們送信了。就在雅各等兒子們回來的這個時間,肇事者的父親哈抹來了,顯然是受兒子之托提親而來(4節)。根據下文11節,示劍也來了。雅各答覆他們,等他的兒子們回來再商議這件事情。 雅各的兒子們也陸續回來了,他們聽說了自己的妹子底拿遭受玷污的事情都義憤填膺、衝衝大怒,這不是擺明瞭欺負他們一家是外來人口嗎! 2、提議結親 34:8 哈抹和他們商議說:“我兒子示劍的心戀慕這女子,求你們將她給我的兒子為妻。 34:9 你們與我們彼此結親,你們可以把女兒給我們,也可以娶我們的女兒。 34:10 你們與我們同住吧!這地都在你們面前,只管在此居住,做買賣,置產業。” 34:11 示劍對女兒的父親和弟兄們說:“但願我在你們眼前蒙恩,你們向我要什麼,我必給你們。 34:12 任憑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禮物,我必照你們所說的給你們,只要把女子給我為妻。” 人都聚齊了,會商開始了,示劍的父親先開了腔。顯然,憤怒寫在雅各每個兒子的臉上。哈抹說他的兒子示劍確實很喜歡底拿,因此他請求將她給他的兒子為妻。這樣,雙方可以從此彼此聯姻,雅各的女兒們(9節兩處“女兒”原文都是複數)可以嫁給他們的男人,雅各的兒子們可以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並且可以放心的與他們同住,在當地可以自由的居住、做生意、置辦產業。示劍也隨後表態,只要能夠把底拿給他為妻,無論什麼條件都可以答應。 顯然,哈抹父子是主動示好,所開出的條件對外來人說是求之不得的,等於是把雅各一家當作本地人一樣看待了。但是,這顯然是神不喜悅的,因為神不希望他所揀選的亞伯拉罕及其後裔與迦南地的罪惡認同,這也是亞伯拉罕和以撒為什麼堅持叫自己的兒子在本族本家找妻子的原因所在(24:3-4;28:1-2;比較26:34-35;27:46)。 同時我們要注意的是,作了這樣的大惡,哈抹父子沒有絲毫認錯的表示。 12節中的“聘金,”指付給新婦之父母婚娶的代價。“禮物,”是新郎代新婦之父母送給新婦自己的嫁妝。 3、須受割禮 34:13 雅各的兒子們,因為示劍玷污了他們的妹子底拿,就用詭詐的話回答示劍和他父親哈抹, 34:14 對他們說:“我們不能把我們的妹子給沒有受割禮的人為妻,因為那是我們的羞辱。 34:15 惟有一件才可以應允,若你們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禮,和我們一樣, 34:16 我們就把女兒給你們,也娶你們的女兒,我們便與你們同住,兩下成為一樣的人民; 34:17 倘若你們不聽從我們受割禮,我們就帶著妹子走了。”
面對哈抹父子拋出的橄欖枝,雅各的兒子們並沒有拒絕。但提出了一個條件,當地土著的所有男人都必須受割禮,因為他們都是受割禮的,是不能與未受割禮的人聯姻的。如果哈抹答應這個條件,他們不但願意與當地人聯姻,而且樂意與當地人融為一體。如果不答應這樣的條件,聯姻融合的事情就告吹,並且他們還要把妹子帶走。 乍一看,雅各的兒子們很注重信仰這個關鍵因素,所提的條件是合情合理的(比較出12:48)。但是,正如聖經明確指出的,這是“詭詐的話”,是陰謀詭計,為的是趁人之危殺人滅口,好報仇雪恨(25-29節)。他們是用神聖的儀式達到罪惡的目的,可見他們比示劍更加敗壞。在這一點上,顯然他們遠遠勝過了沒有改變之前的父親。當然,想出這個陰謀詭計的應當是利亞的兩個兒子西緬和利未,排行老二老三((29:33-34);他們是底拿的親哥哥,最終實施殺戮暴行的就是他們(25,30節)。 以色列人受割禮始於亞伯拉罕,當時亞伯拉罕家中所有男丁,包括男孩在出生後第八天,都須行割禮,作為神與他們立約的記號(17:9-10),象徵他們蒙神的揀選,成為神的子民。 三、施行割禮 34:18 哈抹和他的兒子示劍喜歡這話。 34:19 那少年人做這事並不遲延,因為他喜愛雅各的女兒。他在他父親家中也是人最尊重的。 34:20 哈抹和他兒子示劍到本城的門口,對本城的人說:
34:21 “這些人與我們和睦,不如許他們在這地居住,做買賣;這地也寬闊,足可容下他們。我們可以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也可以把我們的女兒嫁給他們。 34:22 惟有一件事我們必須做,他們才肯應允和我們同住,成為一樣的人民;就是我們中間所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禮,和他們一樣。 34:23 他們的群畜、貨財和一切的牲口豈不都歸我們嗎?只要依從他們,他們就與我們同住。” 34:24 凡從城門出入的人,就都聽從哈抹和他兒子示劍的話。於是,凡從城門出入的男丁都受了割禮。 哈抹父子沒有識破西緬他們的陰謀詭計,反而覺得他們頭腦簡單,原以為他們會開出多高的價碼呢,沒想到僅僅是受割禮而已。父子倆聽到這樣如此簡單的要求後,喜笑顏開,趕緊來到示劍城門口,與本地人商量這件事情。我們已經講過,古時城門口是一個公眾聚集的地方,人們常在那裡處理財產買賣和訴訟案件等(19:1;23:10;得4:1,11;撒下15:2)。 哈抹父子提出了許多有利因素: 1、雅各一家一直與當地人和睦相處。 2、示劍面積很大,足以容納下他們。 3、與他們聯姻融合之後,他們所擁有的群畜、貨財和一切的牲口遲早會為當地人所有。 4、而他們向當地人提出的唯一條件,就是所有的男人必須受割禮。 因著這諸般有利的因素,又因著示劍在他父親家是最受尊重的,哈抹又是首領,因此哈抹父子的提議獲得了當地人一致的贊同,並且立即施行了割禮。可以想見的是現場非常熱鬧,無論是已經受了割禮的,還是等待受割禮的,都覺得這是一件滑稽可笑的事情。 四、陰謀得逞 34:25 到第三天,眾人正在疼痛的時候,雅各的兩個兒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緬和利未,各拿刀劍,趁著眾人想不到的時候,來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殺了, 34:26 又用刀殺了哈抹和他兒子示劍,把底拿從示劍家裡帶出來就走了。 34:27 雅各的兒子們因為他們的妹子受了玷污,就來到被殺的人那裡,擄掠那城, 34:28 奪了他們的羊群、牛群和驢,並城裡田間所有的,
34:29 又把他們一切貨財、孩子、婦女,並各房中所有的,都擄掠去了。 到了第三天,災難臨到了示劍城。行割禮後第三天,乃是傷口最痛楚、全身最無力氣的時候,西緬和利未,底拿的兩個親哥哥,趁人之危向當地人揮起了屠刀,為親妹妹報仇雪恨。他們殺了當地所有的男丁,又殺了哈抹和兒子示劍,救出了妹妹底拿。殺戮之後,又擄掠了當地人所有的財產和人口。 雅各的兒子們不但犯了謀殺罪,並且又成了強盜,殘忍加上貪婪,罪加一等。 五、擔心民憤 34:30 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們必聚集來擊殺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滅絕。” 34:31 他們說:“他豈可待我們的妹子如同妓女嗎?” 或許,西緬他們考慮殺死示劍,必然會開罪當地人,畢竟示劍是當地人,他的父親又是當地的首領。就是說,示劍雖然罪當該死,但是要想殺掉他一人卻是不可能的。因此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來個趕盡殺絕,既可以報仇雪恨,又可以杜絕後患。 示劍玷污了底拿,確實是罪當該死,但是殺掉全城的男丁並且擄掠財物和人口,顯然是太過分了。殺人的西緬和利未受到雅各嚴厲的責備,他們的後裔後來也遭四散的命運(49:5-7)。四圍城邑的人也起了公憤,追殺雅各家的人(35:5)。 面對雅各嚴厲的責備和對民憤的擔心,西緬和利未還振振有詞:“我們殺人擄掠固然不對,但是我們豈能坐視他們把我們的妹子視同妓女而不顧呢!示劍不是先強暴,然後將底拿禁錮在家裡嗎!” 六、反省反思 1、雅各的兒子們是如何處理妹子受辱的事情的?給我們哪些教訓? 2、雅各最大的失誤是什麼?為什麼這樣講? ── 張策《創世記文字釋經證道》 創世紀第三十四章讀經筆記(麥穗) 以色列的肉體碰到世界 雅各和他的全家住在示劍。那裡不是 神帶他們回來的目的地。神必要帶他離開那地。但是他們住下來了,就和世界發生關係。經過 神一路的管教,雅各自己的生命有極大長進。但他這時發現他的孩子們已經長大,要開始有自己的生活。既然生活,就要碰到這個世界。 問題是,這些兒女們都是屬肉體的。這肉體一碰到世界,就會出問題。並且不是小問題。 雅各的女兒底拿出去,要見那地的女子。底拿是雅各唯一的女兒,是利亞生的。可以想像她為什麼要出去見那地的女子。底拿生活在沒有姐妹的一個大家庭。十一個兄弟,唯有她一個女兒。所以她就想出去找本地的女子玩。不想她被當地的主哈抹的兒子示劍看中,被玷辱了。 底拿或許太天真,毫無防備無經驗。但是這事的發生是在一個背景前提下:即以色列全家在一個錯的地方。是他們不該在的地方。雖然許多事情的發生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但也要看到仇敵的工作。撒旦總是讓錯中生錯,罪中生罪
(evil begets evil),以至於死。這裡,撒旦的目的就是想藉著底拿這件事,挑起雅各兒子們的血氣,讓他們在和那地的人的衝突中被置於死地,並同時讓雅各落個惡名,使以色列失去見證,讓以色列的
神蒙羞。 屬血氣的人,是何等容易上當。雅各的兒子們的反應,比一般血氣的反應還要罪惡、卑鄙。他們不僅以血腥的暴力報復了示劍人,而且他們所用的方法,是人能夠想像的最能破壞見證,最能詆毀
神的名的方法。他們如果光明磊落地報復示劍人的話,所留的惡名多半只是他們自己的;但他們不僅使用了詭計,並且是利用耶和華給亞伯拉罕、以撒到雅各的神聖的立約標記,即以色列全家男丁的割禮,作為誘餌。這是以色列與
神立約的記號,他們卻用來行此惡事,讓 神的名成為最直接、最容易的靶心。他們真的是撒旦手中得力的箭! 這不是一般的軟弱。這是赤裸裸的不信。他們顯然並不相信那割禮是那位名為耶和華的活 神給他們祖先的。他們以為那只是一個人為的,死的宗教手法和標示而已,需要時正好方便使用,即可加在人身上作為制約人的誘餌。 歷來,那些生命裡並不認識 神,但卻竊取 神的名,打著宗教的旗號去滿足自己報復或貪婪的私欲的人,正是撒旦手中的箭。他們用宗教的教條制約人,給人灌輸他們自己並不相信的,只為著讓無知的人落在他們的手中,任他們宰割,滿足自己的私欲。因為他們的緣故,神的名在世人眼裡被褻瀆。不要以為只有我們想像的那種“極壞極壞的人”才會做這樣的事。不是的。他們這樣做,是因為他們中了撒旦的詭計;而他們之所以中計,是因為他們心中的不信。不信讓他們瞎了眼,看不見永生
神手中神聖的工作,只看見人手中玩弄的操縱。 這就是人的肉體。聽聽雅各兒子們的理由,哪條不是振振有詞呢?肉體從來都是有道理的。但肉體從來都是上當受騙的。因為 “被騙”, 不是肉體的偶然事故,而是肉體的內在屬性。亞當是一個被騙的族類 (Man is a
deceived species)。 那少年人示劍也並非無辜。首先,他落在情欲之中,犯了姦淫,並傷害了無辜的女子。同時,從他勸說本城的人接受雅各兒子們的要求時所說的話,也看出他不僅出自急於要得到底拿的欲望,同時也在自己的私心裡有一個算盤。他認為只要讓雅各全家在那地方住下來,到最後他們的一切財產都會歸他這個本地的王(創 34:23)。 但是示劍人的罪並不是開拓雅各兒子們的罪的理由。雅各兒子們所作的,完全不是出自 神的。並非耶和華不恨惡罪惡。報復的權利只在於 神自己。神若命令去除罪惡,人若不聽,連那出自血氣的同情也是罪;但人若出自血氣自行報復,連那看上去最該應的報復,也是不法的。願人不落在自己的血氣和自以為是的理由中,因為凡落在自己血氣中的人,都是落到
神的旨意之外。 這就是血氣在世界中的故事。如果我們是個旁觀者,並且還不知道以色列後來全部的故事的話,我們這時一定會得出結論:神在以色列身上的工作是絕無可能完成的。雅各才只是一個人。當初他還沒有到殺人搶劫的地步,就已經如此艱難,二十年才看到一點起來走義路的跡象,而現在這十一個人,個個奸詐邪惡,充滿血氣,如何能夠承受應許和見證呢?他們的子孫豈不是更加敗壞? 但我們現在知道這個故事。一是耶和華 神在以色列身上的忍耐才剛剛開始。他要如此忍耐他們的罪惡幾千年之久。二是 神的應許沒有落空,最後在耶穌基督身上全都做成了。 大哉,神的忍耐和憐憫。祂不是單單傍觀忍耐而已。是 神自己背負以色列的罪惡。雅各抱怨說他的兒子們讓他在那地背了臭名 (創 34:30)。他錯了,是他和他的兒女們讓耶和華 神背了惡名。神卻寧願背負這個惡名,也要拯救祂所愛的以色列。在示劍發生的事,正是如此。 雅各不是給他在示劍的地起名叫 “以利益羅伊以色列”(就是 “神、以色列的 神”的意思)嗎? 他不惜用一個長長的地名,特將自己的名字和
神的名連在一起,原意可能是為 神的名做見證。然而隨後發生的事情即刻表明,不是他雅各能為 神做什麼見證。而是 神背負著他,一路拯救他,還要繼續拯救他。 這豈不是每一個蒙拯救,跟隨主的人刻骨銘心的生命經歷嗎?我們得救了,以為 神的那份已經在我們身上完成了,我們已經得著了,現在可以為
神發熱心了。向 神說,“看我的吧!”;向世界說,“來看我的 神!”。 血氣中的人無法為 神做見證。唯有經過十字架的死,又復活的新生命才可以,並且他知道在他自己的肉體裡面一無良善
(羅馬書 7:18),全是 神的憐憫。 救恩原來不是靠著人的義,而是完全靠著 神的義,藉著眾人在耶穌基督裡的信,得以實現。── 麥穗《創世記讀經筆記》 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李廷樞)創世記34章 雅各的孩子們用詭詐之法報復向妹妹底拿行玷污的人(13,25)。他們是以這是羞辱與神契約、聖的割禮欺詐的手段而使用。這是一件為著一個人所犯之惡、而報復殺城裡所有的男丁、是一件可帕的犯罪。其中心人物是西緬和利未、雅各孩子們也擄掠那城、是一件強盜行為。 好像這樣為著一件惡事加上幾倍的報復、在當時的社會是很平常事(創4;24)。雅各的孩子們的倫理觀不過是如此的程度。為要終止此種卑劣行為、西元前1450年借著摩西指示十條誡和其他的律法給以色列民。可是在本章時代是尚未授給。雅各在晚年指責悲歎孩子西緬和利未卑劣的行為(創49;5~7)。這是雅各剛和以掃達成和睦不久、但又不得不再離開此地。
── 李廷樞《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