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二十二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神試驗亞伯拉罕】 一、神要亞伯拉罕獻以撒為燔祭(1~2節) 二、亞伯拉罕遵命往神所指示的地方(3~4節) 三、父子二人同行與對話(5~8節) 四、神阻止亞伯拉罕殺以撒(9~12節) 五、經歷耶和華以勒(13~14節) 六、得神祝福而回(15~19節) 七、亞伯拉罕兄弟拿鶴的家譜(20~24節) 貳、靈訓要義 【亞伯拉罕和以撒的豫表】 一、亞伯拉罕豫表父神: 1.不留下他的兒子(2,12,16節;羅八32) 2.他的獨生子(2,12,16節;約三16) 3.他所愛的兒子(2節;太三17) 二、以撒豫表耶穌基督: 1.身負燔祭的柴──背著自己的十字架(6節;約十九7) 2.任憑父親捆綁──甘心捨命(9節;約十18) 3.被放在壇上──至死順服(9~10節;腓二8) 4.第三日彷彿從死裏復活──第三日復活(4,12節;來十一19;路廿四7) 【亞伯拉罕順服神的程度(3節)】 一、不與神理論 二、不為自己辯護 三、不為以撒求情 四、不與撒拉商量 五、清早起來立即行動 【神的預備】 一、以撒──神所預備的祭物(2節) 二、摩利亞──神作出預備的地方(2節) 三、亞伯拉罕──以信心仰望神的預備(4~8節) 四、耶和華以勒──實際經歷神的預備(13~14節) 五、應許賜大福──得著神所預備的福(15~18節) 六、利百加─神所預備的新婦──藉以實現神的應許(22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創世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創世紀第二十二章:奉獻的經歷和賞賜】 一、 奉獻的經歷 1、奉獻的意義 (1)「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1節)——本節說出奉獻「的動機和意義;第一,奉獻必須是在「這些事以後」,即創世紀第二十章所記生以撒、趕以實瑪利、靠神生活等事之後;這意思是說,奉獻乃是將從神所得的歸給神,凡出於我們自己的,神都不要。第二,奉獻是因為「神要試驗亞伯拉罕」;換句話說,奉獻乃是神的試驗,由此可以驗出我們對神的信心與愛心的實在(參林後八1~8)。第三,奉獻是出於神的「呼叫」,也是我們對神呼召的一個答應。 (2)「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先給燔祭」(2節)——本節指明奉獻什麼並怎樣奉獻;第一,不是奉獻任何別的事物,而是奉獻「你的兒子」,就是神憑著應許賜給你的(來十一17)。第二,所要奉獻的,乃是「你獨生的兒子」,也就是你唯一的盼望。第三,神要的是「你所愛的以撒」,是叫你心疼、捨不得的。第四,要在神所指示的摩利亞山上奉獻,摩利亞山是後來所羅門建造聖殿的地方(代下三1),是神所抉擇、命定神子民向祂獻祭的地方(申十六16;代下八12~13);這意思是說,我們的奉獻必須是照神的旨意(林後八5),並不是照我們自己的喜好與揀選。第五,奉獻乃是「獻為燔祭」,燔祭是將祭物的一切全燒在壇上,完全獻與神為馨香的火祭(利一9,13);我們的奉獻乃是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羅十二1),從今以後,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5)。 2、奉獻的榜樣 (1)「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3節)——亞伯拉罕大概是在夜裡得到神要求他奉獻的呼召,他「清早起來」(創二十一14),立刻就照神的指示而行。信徒幾時受到神的感動,幾時就應起而奉獻,不可遲延(詩一百十九60)。 (2)「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的看見那地方」(4節)——「第三日」是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日子(太十六21,十七23),故本節是說我們要有復活的眼光,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羅六13)。 (3)「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哪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5節)——僕人和驢代表我們的事奉工作,雖然我們我們奉獻的目的是為著事奉神(羅十二1),但事奉的本身,絕不可取代神自己。所以在奉獻的時候,要把事奉工作的念頭擺在一邊(你們和驢在此等候),而存心單單的藥親近神、敬拜神(我與童子往哪裡去拜一拜),這樣的親近和敬拜,要帶進更殷勤、更專一的事奉(就回到你們這裡來)。本節也表明亞伯拉罕深信神必要叫以撒從死裡復活(來十一19);凡我們為主所擺上的,主一面悅納,一面在復活的新樣裡(羅六4~5)賜還給我們,從此,我們活著的意義與樣式,和從前完全不同(林後五15,17)。 (4)「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6節)——奉獻乃是有所切割與舍去(刀),也是有所焚燒(柴、火),這需要奉獻的人甘心樂意的作在神面前(林後八3,九5,7)。 (5)「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7~8節)——奉獻的人一面是將自己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一面也要於一個認識,乃是因為神為我們「預備作燔祭的羊羔」,就是主耶穌基督(約一29,36),祂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是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 (6)「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差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9~10節)——奉獻不是隨隨便便的,根據這裡的榜樣,乃是:第一,要在「神所指示的地方」,就是要在對的立場上奉獻;可惜有些信徒雖有奉獻的行為,但他們奉獻的立足點不對,很可能他們的奉獻是為著某些事工或團體組織。第二,要先「築壇」,沒有祭壇,就沒有奉獻,祭壇預表十字架,築壇象徵十字架的認識與經歷;羅馬書第六章是先看見十字架的同死,然後才有奉獻的行為(羅六6~13)。第三,要「捆綁」祭物,「放在壇的柴上」;奉獻的人也必須將自己向神作義明確的點交,不再反悔。第四,還要「伸手拿刀,殺」;許多人的奉獻只在嘴唇上,沒有實際的行動(參雅二21~22;約壹三18)。 (7)「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們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11~12節)——這兩節聖經給我們看見:第一,這位「耶和華的使者」就是神自己,以為最後一句話裡的「我」字,指出說話的就是神。第二,神並不願見我們真的將祂所賜給我們的寶貴生命殺害,所以信徒絕對不可以自殺。第三,信徒盡可以有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的存心,但是要知道,神仍容我們在肉身活著,也是非常要緊的(腓一23~24)。第四,「敬畏神」原文另譯「極其怕神」,意即深怕得罪神,神試驗亞伯拉罕的目的,就是要看他們是不是真的怕得罪神;「怕得罪神」必須也是我們生活的態度。第五,不為自己有所保留,凡神要求於我們的,都甘心樂意的獻上,這是「怕得罪神」的表現。 二、奉獻的賞賜 1、得以經歷「耶和華以勒」 (1)「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只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13節)——奉獻好像是有所付出與損失,實際上卻是經歷很恩典的供應的秘訣。神在這裡預備了一隻公羊來代替以撒,完全因著亞伯拉罕肯站在奉獻的地位上,所以說,只有奉獻的人,才能豐富地享受神恩典的備辦。 (2)「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14節)——「耶和華以勒」原文字意是「耶和華必預備」或「耶和華必看見」。本節的意義極其豐富:第一,神為相信主的人都有預備(太二十二4),但道理上知道神的預備是一回事。第二,亞伯拉罕是在奉獻的過程中,才看見了神位祂預備的公羊;惟有奉獻的人,才能真正對神的預備有靈裡的看見。第三,「耶和華以勒」是到過奉獻山的人所說的話;歷史歷代直到今日,凡有奉獻經歷的人,都向我們作見證說:「耶和華以勒」。 2、得著神在基督裡無限的祝福 (1)「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15~16節)——神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的,就指著自己起誓;神起誓是要證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來六13,17)。無保留的奉獻,最能感動神的心,竟至使神甘願受誓約的拘束,不能不將祂的祝福傾倒下來。 (2)「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17節)——本節的教訓如下:第一,奉獻所得的祝福乃是「大福」,這福海不在於今生物質和精神的享受,而是指在基督裡所賜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第二,獻上的是一個兒子,得回的是數不盡的子孫;我們一點點的奉獻,要帶下無限的祝福(參瑪三10;太十四16~21)。第三,亞伯拉罕有兩種子孫,一種如同海邊的沙(參創十三16注釋);子孫象徵人身上的產物,奉獻的人因著神的祝福,就產生了屬天超越的光景(天上的星),脫離世界的敗壞(海邊的沙)。第四,「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意即有得勝的權柄,勝過了陰間的門(太十六18原文)。 (3)「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18節)——奉獻是順從神的話的表示,如此順從的結果,不只自己蒙福,並且也作了別人蒙福的管道。 (4)「於是亞伯拉罕回到他僕人那裡,他們一同起身往別是巴去,亞伯拉罕就住在別是巴」(19節)——這話給我們看見:第一,前面神祝福的話,就在奉獻的山上得著的;奉獻所蒙的祝福,乃是即刻就得著的。第二,奉獻之後,仍以如往常,還要過在世為人的生活;雖然生活的外表似無多大的差異,但從今以後,生活的目的和動力,與前大大相同。 3、神親自作工以實現祂的祝福 (1)「這事以後,有人告訴亞伯拉罕說,密迦給你兄弟拿鶴生了幾個兒子……」(20~24節)——亞伯拉罕自從離開迦勒底的吾珥之後,就失去了他的兄弟拿鶴的音訊(參創十一26~29節),直到「這事」(就是獻上以撒的事)發生以後,突然有人告訴亞伯拉罕關於拿鶴兒孫的消息,可見這消息和他奉獻之舉有密切的關係。這是出於神的安排,特地差遣人遞送信息給亞伯拉罕,為要成就祂的應許與祝福。 (2)「彼土利生利百加」(22節)——原來在這何利埋下了一隻伏筆,神要把拿鶴的孫女利百加給以撒作妻子(創二十四67),好藉著他們兩人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創二十四60),成全神對奉獻者的祝福。在此我們看見,神尊重我們的奉獻,似乎迫不及待地要回報給我們賞賜。 三、主耶穌基督的小影 1、獻以撒預表主耶穌順服至死 (1)「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2節)——預表主耶穌是神的獨生子(約三16),是神的愛子(太三17),但神竟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羅八32)。 (2)「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2節)——在摩利亞山上獻以撒為燔祭,預是在表主耶穌在各各塔上被釘十字架(太二十七33)。 (3)「第三日」(4節)——在神和亞伯拉罕的眼中,以撒在出發之日就已經死了,是在第三日得著活的以撒回來(參來十一19),所以這是預表主耶穌在第三日從死裡復活(太十六21,十七23)。 (4)「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6節)——這是預表主耶穌親自背負十字架(約十九17)。 (5)「亞伯拉罕……捆綁他的兒子以撒」(9節)——根據聖經學者的推算,當時的以撒至少已經二十歲,正是年青力壯的時候,若非他的順服,一百二十歲高齡的亞伯拉罕,必無法捆綁他,所以這是預表主耶穌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 2、獻為燔祭的公羊預表主耶穌作神的羔羊 (1)「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8節)——這是預言主耶穌作神的羔羊(約一29,36),乃是神在創世之前就已預先定下的旨意(彼前一19~20)。 (2)「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13節)——主耶穌原可以不必被人捉拿交到死地,但是為了應驗經上的話,就甘心被捉拿(太二十六53~56)。公羊的兩角預表祂神性的大能,稠密的小樹預表祂在地上時所穿上的人性;主耶穌神性的能力,甘願為著成就神旨,而被人性來限制。 3、主耶穌給教會帶來神的祝福 (1)「耶和華的使者」(11,15)——聖經中有多處以「耶和華的使者」、「那天使」、「大力的天使」等預表主耶穌是神所差來的(約六29,39,44),向人宣告神的恩典。 (2)「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18節)——「後裔」原文是單數,是指著基督說(加三16);人必須藉著基督。在基督裡才能得福(弗一3)。 (3)「利百加」(22節)——在聖經裡,以撒預表基督,利百加預表教會。利百加藉著嫁給以撒為妻,就有分於亞伯拉罕一切的產業(創二十四67,二十五5)。這是預表教會因與基督成為一體(弗五31~32),就得有份於神一切的豐富。 ── 黃迦勒《查經輯要》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經文:創22:1~12,(羅12:1~2) 一、神所要的祭物——愛子以撒 1~2 1.是父親獨生的兒子 (創4:4;可12:29~31) 2.是父親所愛的兒子 (太3:17;彼後1:17) (1)往摩利亞地去:是揀出、出現,神看到之意。(2)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預表主耶穌走向各各他山路。(太27:31~33) 二、神所定的地方——摩利亞山 2~4 1.是到“神所指示”的地方 2 2.是到“走三天路”的地方 3~4 ▲“三天”是主復活的時間:生命路。(太16:21;林前15:3~4) (1)指示你的山上:主走各各他山路。(2)備上驢:主騎驢進京。(3)燔祭的柴:主釘十字架。(4)到了第三日:主從死裡復活。 三、神所愛的行動——走上祭壇 5~12 1.學會等候 5 2.學會順服 6~7,(賽53:10;來10:5~7;腓2:6~8;詩39:9) 3.學會信心 8,(來11:17~19) 4.學會獻上 9~10,(來10:5~7) 5.學會聆聽 11~12,(約10:27~28) 詩歌《奉獻》:主啊,我願奉獻我自己…… ── 毛南春陽 【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經文:創22:13~14 一、舉目:仰望神的預備 13,(詩130:7) 二、代替:經歷神的預備 13,(賽53:1~6;61:1~7;彼前3:18) 三、以勒:感恩神的預備 14,(林後12:9~10) ▲如何經歷耶和華以勒呢? 1.與神建立美好的關係 (創21:33) 2.順從神的清楚指示 (創22:1~2) 3.隨時張開屬靈的雙耳 (創22:11~12) 詩歌《耶和華以勒》,耶和華以勒,祂恩典能夠供應我一切需要…… ── 毛南春陽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 經文:創22:15~24 一、耶和華祝福滿滿 15~18 1.必賜大福給你 17,(創12:1~3;來6:14) 2.必叫你子孫多起來 17,(申1:10) 3.必得著仇敵的城門 17,(路10:18~20) 4.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18,(徒3:25;加3:8;詩67:1~7) 二、耶和華一路引領 19,(詩5:8;25:9) 三、耶和華賜孫滿堂 20~24 1.屬靈的子孫 20~23,(詩120:1~6) 2.屬世的子孫 24 詩歌《耶和華祝福滿滿》:耶和華祝福滿滿,就像海邊土沙…… ── 毛南春陽 【神是指示人的神】 經文:創22:1-19 前言 我們的神是愛。在愛中祂創造人,救贖人,供應人一切的需要。但這些只表達愛的一部分。愛,另一方面的表現,就是神要指示人,教導人當作甚麼。在亞伯拉罕獻兒子以撒的事上,神啟示了我們幾件事: 一.神是萬有的主宰 所以祂對萬有有主權。兒女是神所賜給的,所以神對我們的兒女有主權。今日很多作父母的不知此真理,以致不讓神在我們的兒女身上有主權。 二.神對我們的兒女有旨意 所以我們兒女的成長和前途,當交在神的手中,聽從神的指示當作甚麼(創22:2)。 三.神指示兒女的地位和作用 1.作兒子的地位即要聽從父親,學父親的榜樣。 2.其作用即為活的祭物,一生事奉神。當時是死祭,但神要活祭(羅12:1)。活祭即一生按神旨意事奉。後來在以撒的生平中可見如此,他挖井(創26:);他為雅各祝福(創27:),不照自己的意思為以掃祝福。 四.神供應服事者的需要(創22:14) 一生服事神,神就供應一切的需要。為活祭是犧牲,但也是經驗神是活的神,祂供應一切力量,智慧和生活上的需要。這即是指示出,神要人作個活的事奉。 五.神指示得福的目的(創22:16-18) 人得福的目的是叫別人得福。傳遞神的福給別人。 ──
黃彼得 【永不誤事的神】 經文:創22:1-14 引言: 研讀這段經文,平常人都集中在亞伯拉罕身上,看見亞伯拉罕如何愛主,如何奉獻,如何遵行神的命令,這些都是對的。但當中神永不誤事的方面,就很少人注意到。讓我們今天一同來思想: 一.世上許多誤事的情況 1.交通工具的誤事。 2.郵件遞送的誤事。 3.請人辦事的誤事。 4.有人答應我們的事沒有照作。 5.小的誤事叫人在時間物質上受損失。 6.大的誤事叫人在精神上甚至生命上受損失。 二.世上這些誤事的原因 1.人的智力有限,不能事先知道所要臨到的事。 2.人的能力有限,不能克服一切所臨到的困難。 3.人的權力有限,有時不能控制或指揮一切的事物。 4.人的生命有限,所以事未成而身先亡,人亡政息。 5.因人類本質上有這些限制,造成人心裡無限的痛苦和憂慮,所以想去投靠那些能力比自己大的人物。 6.就是世上的大人物,其實也和我們一樣靠不住,所以你我越全心靠人,越會被誤事。事實上,他也不能全然解決自己的事。 三.神如何能不誤事 1.祂是全知的,一切事情的經過,祂完全知道。 2.祂是全能的,一切的事情祂都能作,並且作得及時。 3.祂是全在的,到處能用祂的全能作事。 4.祂是永生的,所以永遠在工作。 5.基於以上四個理由,所以祂永不誤事。 四.神不誤事的例證 聖經中充滿了神不誤事的事實。現在舉出幾個例子如下: 1.在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上,祂及時出聲叫亞伯拉罕不要在以撒身上動手(創22:12-14)。 2.在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的事上(出14:10-31)。 3.在哈曼要殺末底改和以色列人的事上(斯5:-7:)。 4.在但以理被丟在獅子洞時,神及時保守叫獅子不傷他(但6:)。 5.在彼得將要被希律殺害的前夜,神將他救出監牢(徒12:4-12)。 6.當保羅在耶路撒冷時,有四十個人立志要殺他,結果神及時救他(徒23:12-34)。 因此我們要全心信靠這位永不誤事的神,要去經歷這位永不誤事的神。 五.我們當如何對待這位永不誤事的神 1.要常與神交通(創22:2)。 2.要聽從神的話(創22:3)。 3.要立刻順從神的命令(創22:3)。 4.要到神所指示的地方(創22:4)。 5.要信靠神過於信靠自己(創22:8)。 6.要感謝神一切的預備(創22:11-14)。 7.要樂意接受神所賜的一切福分(創22:15-19)。 ──
黃彼得 【神所要的奉獻】 經文:創22:1-19 引言: 這件事蹟的背景。亞伯拉罕年老得子(創21:2),這個孩子是神所給的,現在神要將之取回,這事令人費解。 一.神為什麼要亞伯拉罕獻以撒? 這表明神所要的奉獻是什麼。 1.神要人的生命過於財物,神要我們把生命獻給祂。生命獻上,那就沒有什麼不可獻了(林後8:5)。 2.神要人獨有的過於共有的,即是要最寶貴的(物以稀為貴)。因為最寶貴的會代替了神的地位,叫人只珍視那東西而不珍視神。 3.神要人最愛的過於次愛的。人的愛在哪裡,人的心思時間也在那裡,並且肯為之付上一切的代價。 4.神要我們所留下的過於所獻上的。因為所留下的常是比所獻上的更好(創22:12)。 以上四樣是神所要的。 二.亞伯拉罕怎樣獻上神所要的? 1.聽清楚神的要求(22:1-2)。即常準備好奉獻的心。所以神對他講奉獻時,他非常細心聽,完全明白。 2.立刻遵行神的要求命令(22:3)。就起身,沒有遲延。抓住機會奉獻。 3.帶兒子以撒。按神所指定的獻上,沒有以別的代替或換更小的,沒有與神討價還價,即完全照神的要求(按神在心中所感動的)。 4.走三日的路程(22:4)。表明是樂意的奉獻,並且是經過考慮,也表明堅心奉獻。 5.親手奉獻(22:9-10)。表明恭敬真誠。 三.神對奉獻者的賜福 為何神攔阻亞伯拉罕殺以撒呢?因為已經獻上了。神所要的不是物質的以撒,而是亞伯拉罕心中的以撒。現在神就賜福了。 1.將他所獻的奉還,只接受那個主權;以後神有絕對的主權用他。 2.為他預備代替物。那山羊—主耶穌為代替的羔羊。 3.得大福,子孫昌盛,多得不可勝數(22:17);得勝仇敵。 4.叫別人因他得福。奉獻給神,神就使用我們,叫別人得福(22:18)。 結論: 今日神要我們拿什麼東西獻給祂,使我們成為別人的福分?讓我們聽主的呼召將之獻上。 ──
黃彼得 【神試驗亞伯拉罕】 經文:創22:1-19; 來11:17; 雅2:21-23 引言: 神要亞伯拉罕將獨生的兒子以撒獻上。聖經說試驗他(來11:17),到底試驗甚麼? 一.試驗與神的交通如何 亞伯拉罕有財物時,與神的交通不變。到有了兒子之後,與神的交通有些改變。故神考驗他與神的交通如何(創22:1)。他在此事上不變。 二.試驗對神的命令如何(創22:2) 這次完全是命令,而不是商量(創12:1-3)。神呼召他,他接受;這次命令他也接受(創22:3)。 三.試驗對神的愛如何(創22:2) 將獨生子,將所愛的獻給神。他表現愛神過於兒子。 四.試驗他對神的主權如何 兒子是亞伯拉罕生的,但那是神賜他才能生的,所以主權仍在神的手中。祂要亞伯拉罕將對兒子的主權交給祂。亞伯拉罕順服了。 五.試驗他對神的信心如何 試驗亞伯拉罕是否相信神是活的,全知的,全能的,會預備的(創22:7-8; 來11:17)。亞伯拉罕因信就獻上。保羅說亞伯拉罕信神能使無變有(羅4:17),能使死人復活,所以獻上,雖死也會活。這堅強的信心使他經驗神奇妙的作為—耶和華以勒。 ──
黃彼得 【耶和華以勒】 經文:創22:1-19 引言: 耶和華以勒即“耶和華必預備”的意思。不是人的預備,而是神的預備,其預備是何等的完全,豐富!如果一個人能得著神的預備,那是真正的豐富。今日許多人盼望能得神的預備,但不知道如何才能得神的預備。 一.如何得神的預備? 1.常與神交通,知道神的心意。少與神來往,就少知神的心意。 2.要明白神的心意。神要甚麼,是我們應該知道的。在亞伯拉罕獻子的事上,我們看出神要亞伯拉罕的愛,而非他的兒子。在約翰福音21:15-17,也見到主耶穌要我們的愛。神愛我們,也要我們愛祂。 3.肯完全順服神的心意。如果神所要的,是我們次愛的,我們也許能夠獻上;但要我們最愛的就有困難了。 4.這獻上所愛的要經過考驗,走三天的路程(創22:2-4)。這表明要忍耐,要甘心,否則就不能好好愛神。 5.真誠的愛神。亞伯拉罕實在愛神,所以真的拿起刀來要殺兒子。 我們若能這樣,就能得見神所預備的。 二.神如何預備? 1.完全是祂作主。祂如何預備沒有預先與亞伯拉罕商量,祂有絕對的權柄! 2.是出乎意外的。在想不到的時候,祂預備了。 3.是超過所想的。不但得回一個兒子,還有千萬如星如沙的子孫。 4.是預備了的,表明一定有預備,且預備好,而非臨時才預備。那只公羊早預備了在那裡。 5.是剛好合乎所需要的,並非奢侈多餘的。 三.得神預備後如何? 1.是為擴張神的國度和境界,而非為一己之享受。以撒留下,是為了神的國度(創12:2),為了救恩。 2.是為別人,叫萬民得福。神叫我們成為蒙福的管子,藉著我們使萬民得福(創22:18)! 3.專為神旨而用,而非按己意去用。那只公羊是按神的旨意而用,以撒也按神的旨意而成為信心祖宗的一員。 結論: 要得神的預備,必須符合神的心意,這是很重要的,也是首要的。願我們信靠神過於一切! ──
黃彼得 【創二十二2~18亞伯拉罕獻以撒】 壹、前言 一、神叫亞伯拉罕獻以撒: 1.神是否光為了自己的享受、滿足?若果如此,神豈不是太殘忍了麼? 2.神在聖經別處,明明告訴人,不可將兒子獻上為祭(彌六7「舊一〇九一上」)。 二、所以神要亞伯拉罕獻以撒,並非為己,乃是要影射祂捨愛子為人完成救贖的事。 貳、神需要這個祭 一、為解決人與萬有墮落的問題,神需要這個祭。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新三二〇下」)按著神的公義,罪惟一的代價就是死。 二、為了成全神永遠的計畫,將神永遠的生命分賜給人,神的兒子也需要死。『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新一四六下」)。 参、父與子的舉動,說出神的大愛 一、父的割愛: 1.『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神愛獨生子主耶穌,其感受遠超過亞伯拉罕。 2.亞伯拉罕未告訴妻子撒拉,也不要僕人同行。(因一透露消息,這事就必定不能實行了。)這是代表神獻上兒子的決心。 3.手拿刀、火,叫以撒背著柴,走三天的路程,回答以撒的話,每一點都可以體會到為父者割心之痛。這都是象徵神捨棄愛子時的心情。 4.親手拿刀殺下。主釘十字架雖是藉著罪人的手;實在是神定意將祂壓傷,以祂為贖罪祭(賽五十三10「舊八六五下」)。 二、子的順服。以撒乃是預表主耶穌,以羔羊的靈順服神,來完成神的計畫。 1.以撒背柴的光景,描寫出主背著十字架上各各他山的負重。要把一個人燒掉的柴,也不是一點、一束,乃是有相當分量的。以撒背著柴走了三天的路程,表明神把我們眾人罪的重擔,都壓在主身上了(賽五十三5~6)。 2.以撒無聲的順服,表徵出主的羔羊性、順服性。『祂像羊在剪毛人手下無聲,…不開口。』(賽五十三7) 三、亞伯拉罕與以撒所作的,代表父的大愛,加上子的順服,救贖大功,才得告成。 肆、神預備公羊代替以撒 一、神叫亞伯拉罕作象徵性的表演,不過點到為止。 二、神另預備好代表基督的公羊羔在現場,說明實際還是神自己擺上的。神在宇宙間獻上自己的兒子作贖罪祭,才是真刀真槍,是有十足價值的真品。 三 、亞伯拉罕懷著死而復活的信心獻以撒,他也仿佛從死中得回兒子。神卻實際叫祂兒子死了、又復活了,作了我們世人的救主(來十一17~19「新三二三下」)。 伍、留下蒙福的原則 一、亞伯拉罕能達到獻以撒的境地,為自己和後世帶來極大的祝福,也不是一天能造成的。乃是多年藉著信心經歷神的結果。他生以撒,就經歷了神的『稱無為有』,所以他敢進一步獻以撒,而經歷了神那『叫死人復活』的大能。 二、神怎樣使用亞伯拉罕祝福萬國,祂也照樣要使用每一個信祂而肯為祂擺上的人,成為傳輸生命的活水江河。所以我們都要行在亞伯拉罕信而順服的原則裡,先在自己身上接受「
族類轉換」的經歷,然後將者 經歷擴展、服事到許多人身上去。——薛道榮《聖經闡要(舊約卷一)》 【預表基督的順服(二十二9~19)】 一、以撒是亞伯拉罕獨生的兒子;耶穌也是神獨生之子,為我們的罪捨去自己的生命。 二、以撒背柴往摩利亞山去,這個特別的山對後來救贖的歷史有著顯著的重要性,因為這正預示了主耶穌背著沉重的十字架往各各他山上去。 三、以撒沒有反抗父親的命令,甘願順服,這正如耶穌甘心順服父神的旨意一樣。 四、以撒順服至死,主耶穌也順服至死(腓二8)。 五、以撒把自己交給父親,作為燔祭;主耶穌也把自己當作燔祭獻上,成為神所喜悅的(弗五2)。 六、以撒被獻以後,亞伯拉罕得凓神的應許(18)。這應許應驗於基督身上,因為祂在十字架上死了以後,就使萬人因祂而得救。 七、神預備了一隻羊羔代替了以撒,正如神預備了贖罪羔羊基督代替世上罪人而死一樣。 八、亞伯拉罕在三日路程後從死裏得回以撒,正如耶穌三日後從死裏復活一樣。 ——《新舊約輔讀》 【第二十二章綱目】 一、神試驗亞伯拉罕 1、神要試驗亞伯拉罕——世界作什麼事,都要先試驗一個時期,你要事奉神,先試驗一年,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更需試驗,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彼前一7)。[屏東傳福音]兩個颱風轉向。 2、他說我在這裡——當神呼喊亞伯拉罕時,他能說我在這裡,就是他一直活在神面前。 3、神說——這是太大的一句話,一切屬靈的經歷,都是神說,神起頭才算數。你說我說都不算數。 4、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沒有奉獻以前,什麼都是你的,主權在你手中,獨生即惟一,你所愛的——你愛什麼,神也愛什麼,你愛黃金,神也愛黃金,你愛新鈔票,神也愛新鈔票,雅各愛拉結,拉結死掉了。5、把他獻為燔祭——完全殺掉,燒掉,百分之百位著神。 6、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兩個僕人,兒子以撒、柴去了——奉獻不需要和任何人商量,亞伯蘭沒有和他的妻子商量,一商量就獻不成了。 7、到了第三日——死而復活的日子,以撒一離開家,在亞伯蘭的感覺就已經死了,但他相信能叫他的兒子從死裡復活。 8、亞伯拉罕舉目遠遠的看見他地方——亞伯拉罕常常舉目望天,他有屬靈的眼光遠遠的看見神所啟示的目的地。 9、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凡是攔阻我們奉獻的,達不到神的目的都該留在山下,若把僕人帶去,要殺兒子時,他們必定不肯。 10、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敬拜是人對神最高的表示尊敬,魔鬼可以把萬國的榮華個主,只要向牠一拜,說出敬拜的價值。 11、亞伯拉罕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主耶穌是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上各各他的山上。 12、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在十字架上神聖潔的火忿怒的火來燒祂,故祂說我渴了,我的心如蠟熔化,刀代表神的公義將祂殺。 13、以撒問他父親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這一句話,摸著亞伯拉罕的心痛,奉獻凡不能摸著我們的心痛,也不能摸著神的心痛。 如過年殺羊——這只羊是我從小養大的,如同殺自己一樣,看見羊哭,自己也哭。 14、於是二人同行——子與父一直是和諧的。 二、亞伯拉罕獻以撒 1、他們到了神所暗示的地方——不是自己所喜歡的,乃是神所指示的地方。 2、亞伯拉罕築壇捆綁他的兒子,放在壇的柴上——亞伯拉罕何等順服神毫無顧慮把兒子捆綁起來,放在壇上,以撒也何等順服他的父親,有怨言沒有講理,沒有反抗,若反抗不順服這個25歲的青年人很容易把125雖的老頭翻到山底下去,預表基督存心順服以致與死,並且死在十字架上。 3、亞伯拉罕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奉獻是自己拿刀殺,不要可憐自己愛惜自己。 4、耶和華的使者第一次呼叫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這是試驗。 5、因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奉獻不是看你獻多少,乃是看你留下多少,你就是奉獻99,99%仍然是不完全。 6、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在摩利亞的山上才能看見異象,這位全世界最剛強最有能力的主耶穌竟然被掛在十字架上,角羊大家能力的表現,公是剛強。 7、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呼叫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神給人最大的祝福就是將自己的
兒子賜給人。 8、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躲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我們每一個因信稱義的人都是亞伯拉罕屬天的子孫,如天上的星,在黑暗時代中發光照亮這大地為主作見證,海邊的沙是亞伯拉罕屬地的子孫,指猶太人獻一個得著千萬個。 9、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只有奉獻的人才有資格有地位能對付仇敵。 10、並且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亞伯拉罕的後裔指基督說,叫萬國得福。 11、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奉獻乃是神說話人聽話。 12、亞伯拉罕他們一同起身住在別是巴——就是求告耶和華事奉神見證神的地方。 三、教會的產生 1、以撒被獻上預表主耶穌釘十字架,以撒帶回來預表基督復活。 2、彼土利生利百加——利百加預表教會加給以撒,羔羊的妻子,基督的新婦。 ——《創世紀—讀經記錄上冊》 【亞伯拉罕獻子可豫表聖父賜下聖子(創廿二1~19)】 一、論父 1.出於甘心(2,12,16節;羅八32) 2.是獨生子(2節;約三16) 3.是所愛的(2節;太三17) 二、論子 1.至死順服(9節;腓二8;約十18) 2.背燔祭柴(6節;約十九17) 3.行程三日(4節)──可豫表耶穌三天在墳墓裏 4.死裏得生(13節;來十一19) ──
丁良才 【人肯奉獻因神呼召 創世記22章】 一丶清楚神呼召的內容22:1-2 二丶順服神呼召的行動22:3-5 三丶實行神呼召的對付22:6-8 四丶忠於神呼召的認可22:9-14 五丶回應神呼召的蒙福22:15-19 六丶無份神呼召的人生22:20-24 ── 作者不詳 【一個順服的完美榜樣(二十二1~8)】 一、神的要求(2) 二、絕對順服(3~8) 1、不憑自己的感覺或情緒的激動 2、有堅決的信心。 3、很快順服神的命令,不遲延,立刻遵行 4、他的信心絕沒有因感情而發生動搖 5、他的順服是徹底而完全的 6、他相信神能叫他的兒子復活過來 7、他是敬畏神的 ——《新舊約輔讀》 【獻祭(二十二1~19)】 一、人的獻祭 二、上帝的犧牲 ——《每日研經叢書》 【耶和華以勒的神(二十二1~24)】 一、把以撒獻為燔祭(2~10) 二、現在知道你敬畏神(11~24) ——無名氏《創世記十五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