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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二十二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神試驗亞伯拉罕】

    一、神要亞伯拉罕獻以撒為燔祭(1~2)

     二、亞伯拉罕遵命往神所指示的地方(3~4)

     三、父子二人同行與對話(5~8)

     四、神阻止亞伯拉罕殺以撒(9~12)

     五、經歷耶和華以勒(13~14)

     六、得神祝福而回(15~19)

     七、亞伯拉罕兄弟拿鶴的家譜(20~24)

 

貳、靈訓要義

 

【亞伯拉罕和以撒的豫表】

     一、亞伯拉罕豫表父神:

        1.不留下他的兒子(21216節;羅八32)

          2.他的獨生子(21216節;約三16)

          3.他所愛的兒子(2節;太三17)

     二、以撒豫表耶穌基督:

          1.身負燔祭的柴──背著自己的十字架(6節;約十九7)

          2.任憑父親捆綁──甘心捨命(9節;約十18)

          3.被放在壇上──至死順服(9~10節;腓二8)

          4.第三日彷彿從死裏復活──第三日復活(412節;來十一19;路廿四7)

 

【亞伯拉罕順服神的程度(3)

    一、不與神理論

     二、不為自己辯護

     三、不為以撒求情

     四、不與撒拉商量

     五、清早起來立即行動

 

【神的預備】

   一、以撒──神所預備的祭物(2)

    二、摩利亞──神作出預備的地方(2)

    三、亞伯拉罕──以信心仰望神的預備(4~8)

    四、耶和華以勒──實際經歷神的預備(13~14)

    五、應許賜大福──得著神所預備的福(15~18)

    六、利百加─神所預備的新婦──藉以實現神的應許(22)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創世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創世紀第二十二章:奉獻的經歷和賞賜】

一、 奉獻的經歷

1、奉獻的意義

1)「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1節)——本節說出奉獻「的動機和意義;第一,奉獻必須是在「這些事以後」,即創世紀第二十章所記生以撒、趕以實瑪利、靠神生活等事之後;這意思是說,奉獻乃是將從神所得的歸給神,凡出於我們自己的,神都不要。第二,奉獻是因為「神要試驗亞伯拉罕」;換句話說,奉獻乃是神的試驗,由此可以驗出我們對神的信心與愛心的實在(參林後八1~8)。第三,奉獻是出於神的「呼叫」,也是我們對神呼召的一個答應。

2)「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先給燔祭」(2節)——本節指明奉獻什麼並怎樣奉獻;第一,不是奉獻任何別的事物,而是奉獻「你的兒子」,就是神憑著應許賜給你的(來十一17)。第二,所要奉獻的,乃是「你獨生的兒子」,也就是你唯一的盼望。第三,神要的是「你所愛的以撒」,是叫你心疼、捨不得的。第四,要在神所指示的摩利亞山上奉獻,摩利亞山是後來所羅門建造聖殿的地方(代下三1),是神所抉擇、命定神子民向祂獻祭的地方(申十六16;代下八12~13);這意思是說,我們的奉獻必須是照神的旨意(林後八5),並不是照我們自己的喜好與揀選。第五,奉獻乃是「獻為燔祭」,燔祭是將祭物的一切全燒在壇上,完全獻與神為馨香的火祭(利一9,13);我們的奉獻乃是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羅十二1),從今以後,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5)。

2、奉獻的榜樣

1)「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3節)——亞伯拉罕大概是在夜裡得到神要求他奉獻的呼召,他「清早起來」(創二十一14),立刻就照神的指示而行。信徒幾時受到神的感動,幾時就應起而奉獻,不可遲延(詩一百十九60)。

2)「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的看見那地方」(4節)——「第三日」是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日子(太十六21,十七23),故本節是說我們要有復活的眼光,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羅六13)。

3)「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哪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5節)——僕人和驢代表我們的事奉工作,雖然我們我們奉獻的目的是為著事奉神(羅十二1),但事奉的本身,絕不可取代神自己。所以在奉獻的時候,要把事奉工作的念頭擺在一邊(你們和驢在此等候),而存心單單的藥親近神、敬拜神(我與童子往哪裡去拜一拜),這樣的親近和敬拜,要帶進更殷勤、更專一的事奉(就回到你們這裡來)。本節也表明亞伯拉罕深信神必要叫以撒從死裡復活(來十一19);凡我們為主所擺上的,主一面悅納,一面在復活的新樣裡(羅六4~5)賜還給我們,從此,我們活著的意義與樣式,和從前完全不同(林後五15,17)。

4)「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6節)——奉獻乃是有所切割與舍去(刀),也是有所焚燒(柴、火),這需要奉獻的人甘心樂意的作在神面前(林後八3,九5,7)。

5)「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7~8節)——奉獻的人一面是將自己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一面也要於一個認識,乃是因為神為我們「預備作燔祭的羊羔」,就是主耶穌基督(約一29,36),祂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是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

6)「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差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9~10節)——奉獻不是隨隨便便的,根據這裡的榜樣,乃是:第一,要在「神所指示的地方」,就是要在對的立場上奉獻;可惜有些信徒雖有奉獻的行為,但他們奉獻的立足點不對,很可能他們的奉獻是為著某些事工或團體組織。第二,要先「築壇」,沒有祭壇,就沒有奉獻,祭壇預表十字架,築壇象徵十字架的認識與經歷;羅馬書第六章是先看見十字架的同死,然後才有奉獻的行為(羅六6~13)。第三,要「捆綁」祭物,「放在壇的柴上」;奉獻的人也必須將自己向神作義明確的點交,不再反悔。第四,還要「伸手拿刀,殺」;許多人的奉獻只在嘴唇上,沒有實際的行動(參雅二21~22;約壹三18)。

7)「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們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11~12節)——這兩節聖經給我們看見:第一,這位「耶和華的使者」就是神自己,以為最後一句話裡的「我」字,指出說話的就是神。第二,神並不願見我們真的將祂所賜給我們的寶貴生命殺害,所以信徒絕對不可以自殺。第三,信徒盡可以有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的存心,但是要知道,神仍容我們在肉身活著,也是非常要緊的(腓一23~24)。第四,「敬畏神」原文另譯「極其怕神」,意即深怕得罪神,神試驗亞伯拉罕的目的,就是要看他們是不是真的怕得罪神;「怕得罪神」必須也是我們生活的態度。第五,不為自己有所保留,凡神要求於我們的,都甘心樂意的獻上,這是「怕得罪神」的表現。

二、奉獻的賞賜

1、得以經歷「耶和華以勒」

1)「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只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13節)——奉獻好像是有所付出與損失,實際上卻是經歷很恩典的供應的秘訣。神在這裡預備了一隻公羊來代替以撒,完全因著亞伯拉罕肯站在奉獻的地位上,所以說,只有奉獻的人,才能豐富地享受神恩典的備辦。

2)「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14節)——「耶和華以勒」原文字意是「耶和華必預備」或「耶和華必看見」。本節的意義極其豐富:第一,神為相信主的人都有預備(太二十二4),但道理上知道神的預備是一回事。第二,亞伯拉罕是在奉獻的過程中,才看見了神位祂預備的公羊;惟有奉獻的人,才能真正對神的預備有靈裡的看見。第三,「耶和華以勒」是到過奉獻山的人所說的話;歷史歷代直到今日,凡有奉獻經歷的人,都向我們作見證說:「耶和華以勒」。

2、得著神在基督裡無限的祝福

1)「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15~16節)——神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的,就指著自己起誓;神起誓是要證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來六13,17)。無保留的奉獻,最能感動神的心,竟至使神甘願受誓約的拘束,不能不將祂的祝福傾倒下來。

2)「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17節)——本節的教訓如下:第一,奉獻所得的祝福乃是「大福」,這福海不在於今生物質和精神的享受,而是指在基督裡所賜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第二,獻上的是一個兒子,得回的是數不盡的子孫;我們一點點的奉獻,要帶下無限的祝福(參瑪三10;太十四16~21)。第三,亞伯拉罕有兩種子孫,一種如同海邊的沙(參創十三16注釋);子孫象徵人身上的產物,奉獻的人因著神的祝福,就產生了屬天超越的光景(天上的星),脫離世界的敗壞(海邊的沙)。第四,「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意即有得勝的權柄,勝過了陰間的門(太十六18原文)。

3)「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18節)——奉獻是順從神的話的表示,如此順從的結果,不只自己蒙福,並且也作了別人蒙福的管道。

4)「於是亞伯拉罕回到他僕人那裡,他們一同起身往別是巴去,亞伯拉罕就住在別是巴」(19節)——這話給我們看見:第一,前面神祝福的話,就在奉獻的山上得著的;奉獻所蒙的祝福,乃是即刻就得著的。第二,奉獻之後,仍以如往常,還要過在世為人的生活;雖然生活的外表似無多大的差異,但從今以後,生活的目的和動力,與前大大相同。

3、神親自作工以實現祂的祝福

1)「這事以後,有人告訴亞伯拉罕說,密迦給你兄弟拿鶴生了幾個兒子……」(20~24節)——亞伯拉罕自從離開迦勒底的吾珥之後,就失去了他的兄弟拿鶴的音訊(參創十一26~29節),直到「這事」(就是獻上以撒的事)發生以後,突然有人告訴亞伯拉罕關於拿鶴兒孫的消息,可見這消息和他奉獻之舉有密切的關係。這是出於神的安排,特地差遣人遞送信息給亞伯拉罕,為要成就祂的應許與祝福。

2)「彼土利生利百加」(22節)——原來在這何利埋下了一隻伏筆,神要把拿鶴的孫女利百加給以撒作妻子(創二十四67),好藉著他們兩人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創二十四60),成全神對奉獻者的祝福。在此我們看見,神尊重我們的奉獻,似乎迫不及待地要回報給我們賞賜。

三、主耶穌基督的小影

1、獻以撒預表主耶穌順服至死

1)「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2節)——預表主耶穌是神的獨生子(約三16),是神的愛子(太三17),但神竟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羅八32)。

2)「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2節)——在摩利亞山上獻以撒為燔祭,預是在表主耶穌在各各塔上被釘十字架(太二十七33)。

3)「第三日」(4節)——在神和亞伯拉罕的眼中,以撒在出發之日就已經死了,是在第三日得著活的以撒回來(參來十一19),所以這是預表主耶穌在第三日從死裡復活(太十六21,十七23)。

4)「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6節)——這是預表主耶穌親自背負十字架(約十九17)。

5)「亞伯拉罕……捆綁他的兒子以撒」(9節)——根據聖經學者的推算,當時的以撒至少已經二十歲,正是年青力壯的時候,若非他的順服,一百二十歲高齡的亞伯拉罕,必無法捆綁他,所以這是預表主耶穌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

2、獻為燔祭的公羊預表主耶穌作神的羔羊

1)「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8節)——這是預言主耶穌作神的羔羊(約一29,36),乃是神在創世之前就已預先定下的旨意(彼前一19~20)。

2)「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13節)——主耶穌原可以不必被人捉拿交到死地,但是為了應驗經上的話,就甘心被捉拿(太二十六53~56)。公羊的兩角預表祂神性的大能,稠密的小樹預表祂在地上時所穿上的人性;主耶穌神性的能力,甘願為著成就神旨,而被人性來限制。

3、主耶穌給教會帶來神的祝福

1)「耶和華的使者」(11,15)——聖經中有多處以「耶和華的使者」、「那天使」、「大力的天使」等預表主耶穌是神所差來的(約六2939,44),向人宣告神的恩典。

2)「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18節)——「後裔」原文是單數,是指著基督說(加三16);人必須藉著基督。在基督裡才能得福(弗一3)。

3)「利百加」(22節)——在聖經裡,以撒預表基督,利百加預表教會。利百加藉著嫁給以撒為妻,就有分於亞伯拉罕一切的產業(創二十四67,二十五5)。這是預表教會因與基督成為一體(弗五31~32),就得有份於神一切的豐富。

── 黃迦勒《查經輯要》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經文:創221~12(121~2)

   一、神所要的祭物——愛子以撒 1~2

         1.是父親獨生的兒子 (44;可1229~31)

         2.是父親所愛的兒子 (317;彼後117)

               (1)往摩利亞地去:是揀出、出現,神看到之意。(2)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預表主耶穌走向各各他山路。(2731~33)

   二、神所定的地方——摩利亞山 2~4

         1.是到“神所指示”的地方 2

         2.是到“走三天路”的地方 3~4

▲“三天”是主復活的時間:生命路。(1621;林前153~4)

               (1)指示你的山上:主走各各他山路。(2)備上驢:主騎驢進京。(3)燔祭的柴:主釘十字架。(4)到了第三日:主從死裡復活。

   三、神所愛的行動——走上祭壇 5~12

1.學會等候 5

         2.學會順服 6~7(5310;來105~7;腓26~8;詩399)

         3.學會信心 8(1117~19)

         4.學會獻上 9~10(105~7)

         5.學會聆聽 11~12(1027~28)

詩歌《奉獻》:主啊,我願奉獻我自己……

── 毛南春陽

 

【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經文:創2213~14

   一、舉目:仰望神的預備 13(1307)

   二、代替:經歷神的預備 13(531~6611~7;彼前318)

   三、以勒:感恩神的預備 14(林後129~10)

▲如何經歷耶和華以勒呢?

         1.與神建立美好的關係 (2133)

         2.順從神的清楚指示 (221~2)

         3.隨時張開屬靈的雙耳 (2211~12)

詩歌《耶和華以勒》,耶和華以勒,祂恩典能夠供應我一切需要……

── 毛南春陽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

經文:創2215~24

   一、耶和華祝福滿滿 15~18

         1.必賜大福給你 17(121~3;來614)

         2.必叫你子孫多起來 17(110)

         3.必得著仇敵的城門 17(1018~20)

         4.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18(325;加38;詩671~7)

   二、耶和華一路引領 19(58259)

   三、耶和華賜孫滿堂 20~24

         1.屬靈的子孫 20~23(1201~6)

         2.屬世的子孫 24

詩歌《耶和華祝福滿滿》:耶和華祝福滿滿,就像海邊土沙……

── 毛南春陽

 

【神是指示人的神】

經文:創22:1-19

前言

  我們的神是愛。在愛中祂創造人,救贖人,供應人一切的需要。但這些只表達愛的一部分。愛,另一方面的表現,就是神要指示人,教導人當作甚麼。在亞伯拉罕獻兒子以撒的事上,神啟示了我們幾件事:

   一.神是萬有的主宰

  所以祂對萬有有主權。兒女是神所賜給的,所以神對我們的兒女有主權。今日很多作父母的不知此真理,以致不讓神在我們的兒女身上有主權。

   二.神對我們的兒女有旨意

  所以我們兒女的成長和前途,當交在神的手中,聽從神的指示當作甚麼(22:2)

   三.神指示兒女的地位和作用

      1.作兒子的地位即要聽從父親,學父親的榜樣。

      2.其作用即為活的祭物,一生事奉神。當時是死祭,但神要活祭(羅12:1)。活祭即一生按神旨意事奉。後來在以撒的生平中可見如此,他挖井(26:);他為雅各祝福(27:),不照自己的意思為以掃祝福。

   四.神供應服事者的需要(22:14)

  一生服事神,神就供應一切的需要。為活祭是犧牲,但也是經驗神是活的神,祂供應一切力量,智慧和生活上的需要。這即是指示出,神要人作個活的事奉。

   五.神指示得福的目的(22:16-18)

  人得福的目的是叫別人得福。傳遞神的福給別人。

── 黃彼得

 

【永不誤事的神】

經文:創22:1-14

引言:

  研讀這段經文,平常人都集中在亞伯拉罕身上,看見亞伯拉罕如何愛主,如何奉獻,如何遵行神的命令,這些都是對的。但當中神永不誤事的方面,就很少人注意到。讓我們今天一同來思想:

   一.世上許多誤事的情況

      1.交通工具的誤事。

      2.郵件遞送的誤事。

      3.請人辦事的誤事。

      4.有人答應我們的事沒有照作。

      5.小的誤事叫人在時間物質上受損失。

      6.大的誤事叫人在精神上甚至生命上受損失。

   二.世上這些誤事的原因

      1.人的智力有限,不能事先知道所要臨到的事。

      2.人的能力有限,不能克服一切所臨到的困難。

      3.人的權力有限,有時不能控制或指揮一切的事物。

      4.人的生命有限,所以事未成而身先亡,人亡政息。

      5.因人類本質上有這些限制,造成人心裡無限的痛苦和憂慮,所以想去投靠那些能力比自己大的人物。

      6.就是世上的大人物,其實也和我們一樣靠不住,所以你我越全心靠人,越會被誤事。事實上,他也不能全然解決自己的事。

   三.神如何能不誤事

      1.祂是全知的,一切事情的經過,祂完全知道。

      2.祂是全能的,一切的事情祂都能作,並且作得及時。

      3.祂是全在的,到處能用祂的全能作事。

      4.祂是永生的,所以永遠在工作。

      5.基於以上四個理由,所以祂永不誤事。

   四.神不誤事的例證

  聖經中充滿了神不誤事的事實。現在舉出幾個例子如下:

      1.在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上,祂及時出聲叫亞伯拉罕不要在以撒身上動手(22:12-14)

      2.在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的事上(14:10-31)

      3.在哈曼要殺末底改和以色列人的事上(5:7:)

      4.在但以理被丟在獅子洞時,神及時保守叫獅子不傷他(6:)

      5.在彼得將要被希律殺害的前夜,神將他救出監牢(12:4-12)

      6.當保羅在耶路撒冷時,有四十個人立志要殺他,結果神及時救他(23:12-34)

  因此我們要全心信靠這位永不誤事的神,要去經歷這位永不誤事的神。

   五.我們當如何對待這位永不誤事的神

      1.要常與神交通(22:2)

      2.要聽從神的話(22:3)

      3.要立刻順從神的命令(22:3)

      4.要到神所指示的地方(22:4)

      5.要信靠神過於信靠自己(22:8)

      6.要感謝神一切的預備(22:11-14)

      7.要樂意接受神所賜的一切福分(22:15-19)

── 黃彼得

 

【神所要的奉獻】

經文:創22:1-19

引言:

  這件事蹟的背景。亞伯拉罕年老得子(21:2),這個孩子是神所給的,現在神要將之取回,這事令人費解。

   一.神為什麼要亞伯拉罕獻以撒?

  這表明神所要的奉獻是什麼。

      1.神要人的生命過於財物,神要我們把生命獻給祂。生命獻上,那就沒有什麼不可獻了(林後8:5)

      2.神要人獨有的過於共有的,即是要最寶貴的(物以稀為貴)。因為最寶貴的會代替了神的地位,叫人只珍視那東西而不珍視神。

      3.神要人最愛的過於次愛的。人的愛在哪裡,人的心思時間也在那裡,並且肯為之付上一切的代價。

      4.神要我們所留下的過於所獻上的。因為所留下的常是比所獻上的更好(22:12)

  以上四樣是神所要的。

   二.亞伯拉罕怎樣獻上神所要的?

      1.聽清楚神的要求(22:1-2)。即常準備好奉獻的心。所以神對他講奉獻時,他非常細心聽,完全明白。

      2.立刻遵行神的要求命令(22:3)。就起身,沒有遲延。抓住機會奉獻。

      3.帶兒子以撒。按神所指定的獻上,沒有以別的代替或換更小的,沒有與神討價還價,即完全照神的要求(按神在心中所感動的)。

      4.走三日的路程(22:4)。表明是樂意的奉獻,並且是經過考慮,也表明堅心奉獻。

      5.親手奉獻(22:9-10)。表明恭敬真誠。

   三.神對奉獻者的賜福

  為何神攔阻亞伯拉罕殺以撒呢?因為已經獻上了。神所要的不是物質的以撒,而是亞伯拉罕心中的以撒。現在神就賜福了。

      1.將他所獻的奉還,只接受那個主權;以後神有絕對的主權用他。

      2.為他預備代替物。那山羊—主耶穌為代替的羔羊。

      3.得大福,子孫昌盛,多得不可勝數(22:17);得勝仇敵。

      4.叫別人因他得福。奉獻給神,神就使用我們,叫別人得福(22:18)

結論:

  今日神要我們拿什麼東西獻給祂,使我們成為別人的福分?讓我們聽主的呼召將之獻上。

── 黃彼得

 

【神試驗亞伯拉罕】

經文:創22:1-19; 11:17; 2:21-23

引言:

  神要亞伯拉罕將獨生的兒子以撒獻上。聖經說試驗他(11:17),到底試驗甚麼?

   一.試驗與神的交通如何

  亞伯拉罕有財物時,與神的交通不變。到有了兒子之後,與神的交通有些改變。故神考驗他與神的交通如何(22:1)。他在此事上不變。

   二.試驗對神的命令如何(22:2)

  這次完全是命令,而不是商量(12:1-3)。神呼召他,他接受;這次命令他也接受(22:3)

   三.試驗對神的愛如何(22:2)

  將獨生子,將所愛的獻給神。他表現愛神過於兒子。

   四.試驗他對神的主權如何

  兒子是亞伯拉罕生的,但那是神賜他才能生的,所以主權仍在神的手中。祂要亞伯拉罕將對兒子的主權交給祂。亞伯拉罕順服了。

   五.試驗他對神的信心如何

  試驗亞伯拉罕是否相信神是活的,全知的,全能的,會預備的(22:7-8; 11:17)。亞伯拉罕因信就獻上。保羅說亞伯拉罕信神能使無變有(4:17),能使死人復活,所以獻上,雖死也會活。這堅強的信心使他經驗神奇妙的作為—耶和華以勒。

── 黃彼得

 

【耶和華以勒】

經文:創22:1-19

引言:

  耶和華以勒即“耶和華必預備”的意思。不是人的預備,而是神的預備,其預備是何等的完全,豐富!如果一個人能得著神的預備,那是真正的豐富。今日許多人盼望能得神的預備,但不知道如何才能得神的預備。

   一.如何得神的預備?

      1.常與神交通,知道神的心意。少與神來往,就少知神的心意。

      2.要明白神的心意。神要甚麼,是我們應該知道的。在亞伯拉罕獻子的事上,我們看出神要亞伯拉罕的愛,而非他的兒子。在約翰福音21:15-17,也見到主耶穌要我們的愛。神愛我們,也要我們愛祂。

      3.肯完全順服神的心意。如果神所要的,是我們次愛的,我們也許能夠獻上;但要我們最愛的就有困難了。

      4.這獻上所愛的要經過考驗,走三天的路程(22:2-4)。這表明要忍耐,要甘心,否則就不能好好愛神。

      5.真誠的愛神。亞伯拉罕實在愛神,所以真的拿起刀來要殺兒子。

  我們若能這樣,就能得見神所預備的。

   二.神如何預備?

      1.完全是祂作主。祂如何預備沒有預先與亞伯拉罕商量,祂有絕對的權柄!

      2.是出乎意外的。在想不到的時候,祂預備了。

      3.是超過所想的。不但得回一個兒子,還有千萬如星如沙的子孫。

      4.是預備了的,表明一定有預備,且預備好,而非臨時才預備。那只公羊早預備了在那裡。

      5.是剛好合乎所需要的,並非奢侈多餘的。

   三.得神預備後如何?

      1.是為擴張神的國度和境界,而非為一己之享受。以撒留下,是為了神的國度(12:2),為了救恩。

      2.是為別人,叫萬民得福。神叫我們成為蒙福的管子,藉著我們使萬民得福(22:18)

      3.專為神旨而用,而非按己意去用。那只公羊是按神的旨意而用,以撒也按神的旨意而成為信心祖宗的一員。

結論:

  要得神的預備,必須符合神的心意,這是很重要的,也是首要的。願我們信靠神過於一切!

── 黃彼得

 

【創二十二2~18亞伯拉罕獻以撒】

壹、前言

一、神叫亞伯拉罕獻以撒:

   1.神是否光為了自己的享受、滿足?若果如此,神豈不是太殘忍了麼?

   2.神在聖經別處,明明告訴人,不可將兒子獻上為祭(彌六7「舊一〇九一上」)。

二、所以神要亞伯拉罕獻以撒,並非為己,乃是要影射祂捨愛子為人完成救贖的事。

貳、神需要這個祭

一、為解決人與萬有墮落的問題,神需要這個祭。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新三二〇下」)按著神的公義,罪惟一的代價就是死。

二、為了成全神永遠的計畫,將神永遠的生命分賜給人,神的兒子也需要死。『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新一四六下」)。

参、父與子的舉動,說出神的大愛

一、父的割愛:

   1.『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神愛獨生子主耶穌,其感受遠超過亞伯拉罕。

   2.亞伯拉罕未告訴妻子撒拉,也不要僕人同行。(因一透露消息,這事就必定不能實行了。)這是代表神獻上兒子的決心。

   3.手拿刀、火,叫以撒背著柴,走三天的路程,回答以撒的話,每一點都可以體會到為父者割心之痛。這都是象徵神捨棄愛子時的心情。

   4.親手拿刀殺下。主釘十字架雖是藉著罪人的手;實在是神定意將祂壓傷,以祂為贖罪祭(賽五十三10「舊八六五下」)。

二、子的順服。以撒乃是預表主耶穌,以羔羊的靈順服神,來完成神的計畫。

   1.以撒背柴的光景,描寫出主背著十字架上各各他山的負重。要把一個人燒掉的柴,也不是一點、一束,乃是有相當分量的。以撒背著柴走了三天的路程,表明神把我們眾人罪的重擔,都壓在主身上了(賽五十三56)。

   2.以撒無聲的順服,表徵出主的羔羊性、順服性。『祂像羊在剪毛人手下無聲,…不開口。』(賽五十三7

三、亞伯拉罕與以撒所作的,代表父的大愛,加上子的順服,救贖大功,才得告成。

肆、神預備公羊代替以撒

一、神叫亞伯拉罕作象徵性的表演,不過點到為止。

二、神另預備好代表基督的公羊羔在現場,說明實際還是神自己擺上的。神在宇宙間獻上自己的兒子作贖罪祭,才是真刀真槍,是有十足價值的真品。

、亞伯拉罕懷著死而復活的信心獻以撒,他也仿佛從死中得回兒子。神卻實際叫祂兒子死了、又復活了,作了我們世人的救主(來十一1719「新三二三下」)。

伍、留下蒙福的原則

一、亞伯拉罕能達到獻以撒的境地,為自己和後世帶來極大的祝福,也不是一天能造成的。乃是多年藉著信心經歷神的結果。他生以撒,就經歷了神的『稱無為有』,所以他敢進一步獻以撒,而經歷了神那『叫死人復活』的大能。

二、神怎樣使用亞伯拉罕祝福萬國,祂也照樣要使用每一個信祂而肯為祂擺上的人,成為傳輸生命的活水江河。所以我們都要行在亞伯拉罕信而順服的原則裡,先在自己身上接受「 族類轉換」的經歷,然後將者 經歷擴展、服事到許多人身上去。——薛道榮《聖經闡要(舊約卷一)》

 

【預表基督的順服(二十二919)】

一、以撒是亞伯拉罕獨生的兒子;耶穌也是神獨生之子,為我們的罪捨去自己的生命。

二、以撒背柴往摩利亞山去,這個特別的山對後來救贖的歷史有著顯著的重要性,因為這正預示了主耶穌背著沉重的十字架往各各他山上去。

三、以撒沒有反抗父親的命令,甘願順服,這正如耶穌甘心順服父神的旨意一樣。

四、以撒順服至死,主耶穌也順服至死(腓二8)。

五、以撒把自己交給父親,作為燔祭;主耶穌也把自己當作燔祭獻上,成為神所喜悅的(弗五2)。

六、以撒被獻以後,亞伯拉罕得凓神的應許(18)。這應許應驗於基督身上,因為祂在十字架上死了以後,就使萬人因祂而得救。

七、神預備了一隻羊羔代替了以撒,正如神預備了贖罪羔羊基督代替世上罪人而死一樣。

八、亞伯拉罕在三日路程後從死裏得回以撒,正如耶穌三日後從死裏復活一樣。

——《新舊約輔讀》

 

【第二十二章綱目】

一、神試驗亞伯拉罕

1、神要試驗亞伯拉罕——世界作什麼事,都要先試驗一個時期,你要事奉神,先試驗一年,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更需試驗,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彼前一7)。[屏東傳福音]兩個颱風轉向。

2、他說我在這裡——當神呼喊亞伯拉罕時,他能說我在這裡,就是他一直活在神面前。

3、神說——這是太大的一句話,一切屬靈的經歷,都是神說,神起頭才算數。你說我說都不算數。

4、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沒有奉獻以前,什麼都是你的,主權在你手中,獨生即惟一,你所愛的——你愛什麼,神也愛什麼,你愛黃金,神也愛黃金,你愛新鈔票,神也愛新鈔票,雅各愛拉結,拉結死掉了。5、把他獻為燔祭——完全殺掉,燒掉,百分之百位著神。

6、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兩個僕人,兒子以撒、柴去了——奉獻不需要和任何人商量,亞伯蘭沒有和他的妻子商量,一商量就獻不成了。

7、到了第三日——死而復活的日子,以撒一離開家,在亞伯蘭的感覺就已經死了,但他相信能叫他的兒子從死裡復活。

8、亞伯拉罕舉目遠遠的看見他地方——亞伯拉罕常常舉目望天,他有屬靈的眼光遠遠的看見神所啟示的目的地。

9、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凡是攔阻我們奉獻的,達不到神的目的都該留在山下,若把僕人帶去,要殺兒子時,他們必定不肯。

10、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敬拜是人對神最高的表示尊敬,魔鬼可以把萬國的榮華個主,只要向牠一拜,說出敬拜的價值。

11、亞伯拉罕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主耶穌是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上各各他的山上。

12、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在十字架上神聖潔的火忿怒的火來燒祂,故祂說我渴了,我的心如蠟熔化,刀代表神的公義將祂殺。

13、以撒問他父親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這一句話,摸著亞伯拉罕的心痛,奉獻凡不能摸著我們的心痛,也不能摸著神的心痛。

如過年殺羊——這只羊是我從小養大的,如同殺自己一樣,看見羊哭,自己也哭。

14、於是二人同行——子與父一直是和諧的。

二、亞伯拉罕獻以撒

1、他們到了神所暗示的地方——不是自己所喜歡的,乃是神所指示的地方。

2、亞伯拉罕築壇捆綁他的兒子,放在壇的柴上——亞伯拉罕何等順服神毫無顧慮把兒子捆綁起來,放在壇上,以撒也何等順服他的父親,有怨言沒有講理,沒有反抗,若反抗不順服這個25歲的青年人很容易把125雖的老頭翻到山底下去,預表基督存心順服以致與死,並且死在十字架上。

3、亞伯拉罕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奉獻是自己拿刀殺,不要可憐自己愛惜自己。

4、耶和華的使者第一次呼叫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這是試驗。

5、因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奉獻不是看你獻多少,乃是看你留下多少,你就是奉獻9999%仍然是不完全。

6、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在摩利亞的山上才能看見異象,這位全世界最剛強最有能力的主耶穌竟然被掛在十字架上,角羊大家能力的表現,公是剛強。

7、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呼叫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神給人最大的祝福就是將自己的 兒子賜給人。

8、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躲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我們每一個因信稱義的人都是亞伯拉罕屬天的子孫,如天上的星,在黑暗時代中發光照亮這大地為主作見證,海邊的沙是亞伯拉罕屬地的子孫,指猶太人獻一個得著千萬個。

9、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只有奉獻的人才有資格有地位能對付仇敵。

10、並且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亞伯拉罕的後裔指基督說,叫萬國得福。

11、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奉獻乃是神說話人聽話。

12、亞伯拉罕他們一同起身住在別是巴——就是求告耶和華事奉神見證神的地方。

三、教會的產生

1、以撒被獻上預表主耶穌釘十字架,以撒帶回來預表基督復活。

2、彼土利生利百加——利百加預表教會加給以撒,羔羊的妻子,基督的新婦。

——《創世紀—讀經記錄上冊》

【亞伯拉罕獻子可豫表聖父賜下聖子(創廿二1~19)

   一、論父

         1.出於甘心(21216節;羅八32)

         2.是獨生子(2節;約三16)

         3.是所愛的(2節;太三17)

   二、論子

         1.至死順服(9節;腓二8;約十18)

         2.背燔祭柴(6節;約十九17)

         3.行程三日(4)──可豫表耶穌三天在墳墓裏

         4.死裏得生(13節;來十一19)

── 丁良才

 

【人肯奉獻因神呼召  創世記22章】

   一丶清楚神呼召的內容22:1-2

   二丶順服神呼召的行動22:3-5

   三丶實行神呼召的對付22:6-8

   四丶忠於神呼召的認可22:9-14

   五丶回應神呼召的蒙福22:15-19

   六丶無份神呼召的人生22:20-24

── 作者不詳

 

【一個順服的完美榜樣(二十二18)】

   一、神的要求(2

   二、絕對順服(38

   1、不憑自己的感覺或情緒的激動

      2、有堅決的信心。

     3、很快順服神的命令,不遲延,立刻遵行

     4、他的信心絕沒有因感情而發生動搖

     5、他的順服是徹底而完全的

     6、他相信神能叫他的兒子復活過來

     7、他是敬畏神的

——《新舊約輔讀》

 

【獻祭(二十二119)】

   一、人的獻祭

   二、上帝的犧牲

——《每日研經叢書》

 

耶和華以勒的神(二十二124)

   一、把以撒獻為燔祭(210)

   二、現在知道你敬畏神(1124)

——無名氏《創世記十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