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利未记第十章拾穗

 

【利十1「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就是亚伦的长子和次子(出六23,民三2)。他们会同着摩西和亚伦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登山朝见神(出二十四1)。在圣书中所记的还有三个拿答:(一)以色列王耶罗波安的儿子(王上十五25-31),(二)犹大支派沙买的儿子(代上二28),(三)便雅悯支派耶利的儿子(代上八30)。“各拿自已的香炉”——百姓刚看见耶和华的荣光(九23),又看见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尽坛上的燔祭,正俯伏在地的时候(九24),拿答和亚比户就急忙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这火不是从燔祭坛上得的,大概是从会幕院中,祭司作饭的地方所取来的凡火(参民十六18)。“加上香”——就是为会幕所预备的香(出三十34-36)。“在耶和华面前”——本句有三个意思:(-)在会幕前(24-5注),(二)在圣所的内幔前(四6),(三)在至圣所的约柜前(九24注)。论拿答、亚比户所行的,注释家有三个意见:(一)有人以为他们是在会幕前用凡火烧香,类似可拉党所行的(民十六6-717-18),如果这样,他们就有两个错:l.不当用凡火,2.不当妄逞己意(他们的罪也类似乌撒,代上十三9-10,参民四15,和乌西雅的罪,代下二十六16-21,参民十六40),(二)有人想他们是要进圣所烧香,如果这样,他们就有三个错:1神只要祭司早晚烧香(出三十7-8),2.不当用凡火,3.不当妄逞自己的意思烧香(路一8-9注,圣迹注释第四章)。(三)有人以为他们是要进至圣所烧香(参十六1-2),如果这样,他们就还是有三个错:1.正月不是在至圣所烧香的时候(-年-次,就是七月初十日,才可以在至圣所烧香,十六1-2),2.在至圣所烧香,不是众祭司的本分,乃是大祭司一个人的本分,3.不当用凡火。

         论到他们这妄逞已意的缘故,也有三个意见:(一)他们因为得了这尊荣的地位,便生傲慢的心(凡居高位有权势的人都当十分谨慎,凡事顺服神,不可违背,也不可忽略祂的吩咐,参申四2十二32,箴三十6,启二十二19),(二)他们饮酒过多(9注,圣书上屡次提到饮酒的害处,9-10注,也劝君王和首领不喝酒,箴三十一4-5,又说“多喝酒的人,不该得教会中长老执事的职分”,提前三38,多一7)。(三)他们的情感受了过分的冲动。(在教会中也往往有这一类的情形发生,在何处有圣灵的能力特别显明,在何处也就常有人因顺从自己的情感失了体统,做出等等非理背道的事来,使主的圣名受辱,也使主的工作受毁谤。人要得神的喜悦,就必须凡事遵行神在圣书上所显明的旨意,再者,有的人在礼拜神的事上偏重表面、礼仪或情感,以致混乱主的道,讲人得救是因重礼仪或遵教规,却把“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的话忘记了(约四24)。亚伦的两个儿子所遭遇的是警诫当今在激会中作领袖的,因为作领袖的要受更重的判断,雅三1)。“献上”——(末注)。“凡火”——这火不是祭坛上的火,故此不蒙神悦纳(十六12,参民十六46,启八5)。“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申四2,十二32,参耶七31,十九5,三十二35)。摩西不但步步听从耶和华所吩咐的(八4913172129),给祭司立下榜样,也曾忠告他们,必须遵守耶和华的吩咐,不可用私意崇拜(西二23),免得他们死亡(八35注,参出十九23)。──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盛大的奉献礼还未过去,祭司刚刚开始执行新的圣职,一件干犯神的大事发生了。亚伦的两个儿子用凡火在神面前献祭,立刻受到死亡的刑罚,因为他们违反了神的吩咐。

         根据本节到7节所记,拿答与亚比户触犯的条例很多:1.香炉盛的火可能不是从燔祭坛上取来,容许了不圣洁之物渗入已分别为圣的事物中(参十六12);2.只有大祭司才可以把香加在香炉中,而且只可以在一年一度的赎罪日为之。此二人可能出诸骄傲与嫉妒,僭夺了应属亚伦的职责;3.在早晚固定的时间以外烧香,逸出神所定的时间;4.可能是喝醉了酒,因而疏忽圣职;5.把香放在有炭火的香炉中献上凡火,很可能是异教敬事神只的仪式。要保持在神面前圣洁,必须和一切属世的方式切断关系;6.他们所献的香也可能不是照神的吩咐作成的香(出三十3438),所用香炉也可能不是已分别为圣专供会幕用的香炉。

         这样看来,亚伦二子不遵神的吩咐,把不圣洁之物冒充圣洁献给神,严重违背了西奈山所立的约和神所吩咐的条例,因此为火烧死。

         这件事对刚刚进入历史新时代的以色列民十分重要,让他们明白何为圣,何为俗;何为洁净,何为不洁(10节)。界限一定要划清,才能成为神的子民。──《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亚伦有四个儿子:拿答、亚比户、以利亚撒、以他玛(6:23)。拿答和亚比户因神的震怒被杀,三儿子以利亚撒接续亚伦作了大祭司(20:25-28)。拿答和亚比户轻举妄动可能是因醉酒(9)。香炉:早晚在神面前焚香盛燔祭坛火种的器具(27:3)。凡火:  指为焚烧祭物常焚烧的“燔祭坛上的火”以外的火。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凡火”。在供职的第一天,拿答和亚比户显然没有按规定(参看六12,13;一六12),用了不是从铜坛取来的火。似乎他们也在早祭或晚祭以外的时间烧香(比较出三○7,8)。有些人认为他们是喝醉了,因为圣经在他们受罚之后,随即列明不能喝酒的禁令(9节)。──《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利十1 香炉】它最有可能是长柄锅子,能够铲起热炭。由于香是放在里面焚烧,其用处是作为手提的香坛。埃及人想要保护自己免受邪魔干扰时,也用香炉烧香。圣经中颇为相似的例证,可见于民数记十六4650──《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1 凡火】祭坛(香祭的炭当取自此处)烧着烈火,难以走近。亚伦二子认为需要香烟来防止百姓直接看见神的荣耀(见十六3),所以便从别的地方(凡火)取炭应用。──《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1~3犯罪受惩罚:拿答和亚比户献上凡火,没有按规例从祭坛取火(参16:11-13)。 有学者根据8-11节记述,指出他们二人可能除了献凡火外,还喝醉了酒,亵渎神。无论如何,他们所作的「是耶和华没有吩咐的」(1 。摩西对亚伦说的话(3)解释了亚伦儿子受严厉惩罚(2)的原因,亲近神的人应更清楚知道神圣洁的要求,故犯罪所受的惩罚也越厉害。──《串珠圣经注释》

 

【利十1~7拿答和亚比户焚香事件。亚伦和他的儿子每天早晚点灯时都焚香,焚香的火只能使用燔祭坛的火(16:12;16:46)。拿答和亚比户焚香没有用燔祭坛的火,而用了凡火,因此他们被神愤怒的火烧灭了。这件事的教训:①神的事情只能按神的话语做,神的工人只能用属神的方法去事奉神(9:24;林前3:4,5,13)。不属于神的智慧、能力、品性,都不能帮助我们去做神的事情,只能成为服事神的障碍(4:6;3:6;林前3:18-20)。因此我们应靠神圣灵的能力生活(5:16,26)、服事神(1:8;3:3;西1:29);②人不论地位高低,诽谤神的圣洁,必受惩罚。所以,我们应该战兢地聆听神的话语,警醒顺服。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十1~20亵渎圣职及其结局:拿答和亚比户是亚伦的长子和次子,他们曾陪同摩西及亚伦在西乃山看过耶和华的荣光(出24:1), 且刚与父亲及兄弟以利亚撒、以他玛接受了祭司的圣职(9 现在却因亵渎圣物悲惨而死。整个悲剧使以色列民(祭司与百姓),对于神的圣洁有更深刻的的认识,让他们以后在履行献祭的律例时,不敢放纵和自作主张。──《串珠圣经注释》

 

【利十2「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就有火”——有三样的火:(一)圣火(九24),(二)凡火(十1),(三)罚火(十2,彼前四17,摩三2)。“从耶和华面前出来”——那烧尽坛上之燔祭的火,也是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的(参九24注十1注)。“把他们烧灭”——从神面前出来的火,有两种功效:(一)烧尽百姓所奉献的祭物,是显明神的喜悦;(二)刑罚不遵主命的人,是显明神的震怒。照样,宜传福音也在听见的人中有两样的功效(林前十11;林后二16)。这火虽将拿答、亚比户烧死了,却没有烧毁他们的身体和衣服(5),显明这不是寻常的火(参赛三十33末两句)。“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民三4二十六61)。【比方】乌撒(代上十三10)。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所以我们在这等人身上要受警诫,并要感恩,照神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侍奉祂,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来十二28-29)。本句所设的“耶和华面前”几个字,乃是在圣所前的意思(51注)。拿答和亚比户因火犯了罪,神也是用火罚了他们(加六7-8),正如人将哈曼挂在他为末底该所预备的木架上(斯七10),那些控告但以理的人,自己倒被扔在狮子坑里(但六24)。亚多尼比色砍断了七十个王之手脚的大拇指,后来犹太人拿住他,也砍断他手脚的大拇指一样(士一6-7)。拿答和亚比户,有四样特别的利益:(-)他们是大祭司的儿子,(二)他们住在圣处,(三)他们所供的是圣职,(四)神的荣耀为他们显现(九23,参6注)。他们虽是才蒙了这特别的恩典,反倒这样的去犯罪,故此受了重刑罚。主耶稣说:“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这话真是不错的。神初立祭司的时候,是这样的惩-戒众,到初立教会的时候,也是这样(徒五1-14)。──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以超自然的方式从施恩座上面(25:22)出来的火。神这超自然的审判之火使拿答和亚比户死了,但身体并没有烧着(5)。他们的死说明不顺服的罪何等大、何等可怕。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把他们烧灭的火从那停在施恩座上的云彩而来。虽然云彩的火把他们烧灭了,但却没有烧毁他们的衣服或身体(5节)。──《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利十3「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

         “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以下的话虽是耶和华说的,摩西五经中却没有记载,但出十九22,二十八41-43,二十九144节也含着这话的意思,摩西引这话,是要给亚伦解释耶和华所降的罚。“我在亲近我的人中”——亲近我的人,就是指着祭司说的(出十九22,民十六5,结四十二13,四十三19),现在的信徒也是亲近神的祭司(来十22,弗二13,彼前二9,启一6,五10)。“要显为圣”——神使亚伦和他的儿子成圣(八101230,出二十九44),特要叫他们按神所吩咐的供祭司的职任,在神和百姓中作中保,他们既然没有如此行,神就降罚与他们,在他们中显为圣(结二十八22,三十八1622-23)。“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背逆主的人受惩罚,也是显出主的荣耀来。“亚伦就默默不言”——亚伦突然失了两个儿子,心里必是极其难过,但他看出神的刑罚是公义的,故此能默默不言(诗三十九9,伯-22)。【比方】以利(撒上三18),大卫(撒下十二15-23),神现在还是管教祂的儿女(林前十一26-32,来十二6-12),人受神责罚的时候,一面不可经看祂的管教,-面不可灰心丧胆(来十二5),更不可发怨言。──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摩西借此事向亚伦和众百姓说明圣洁和分别为圣的真正意义。圣洁是人性中属天的质素,是百姓在西奈山之约中盟誓旦旦、一定遵守的行为准则,必须在日常生活和行为中反映出来。此约乃出乎神的大爱,人必须绝对信守。现在已有人违反,干犯的人虽为至亲,也得死亡,使人明白神重视圣洁,毫无保留。

         身处高位或得天独厚的人,须特别留心自己的行为,别以为可以不受道德规范的约束,为所欲为。新约圣经明白指出,越是有知识、能力的人,将来神对他的要求也越严苛(路十二48)。──《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默默不言」:暗示亚伦接受神对他儿子的惩罚。──《串珠圣经注释》

         我……得:事奉神的人应该圣洁。神是圣洁的,如果事奉神的人不圣洁,就会损害神的圣洁。所以,神要求事奉他的人就是圣洁(11:44;20:26;彼前1:15,16)。我要得荣耀:当人持守圣洁、遵守神的话语,神就能得着荣耀。我们应该在不信的人面前注意言行,免得有损神的荣耀(5:16)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要显为圣”(被视为圣洁)。任何不顺服神命令的行为,都会减损祂的荣耀。──《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利十3 亚伦默默不言】举哀的惯例是要大声恸哭,亚伦的沉默与之相对。他不是震惊得哑口无言,而是决意遵守在职祭司不得哀哭的规定。──《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4「摩西召了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以利撒反来,对他们说:“上前来,把你们的亲属从圣所前抬到营外。”」

         “摩西召了亚伦叔父鸟薛的儿子”——乌薛是暗兰(亚伦的父亲)的兄弟(行四,出六18-22)。这样,乌薛的儿子米沙利和以利撒反正是拿答、亚比户的堂叔。“米沙利、以利撒反来”——这两个人是乌薛的长子和次子(出六22)。“对他们说,上前来把你们的亲属”——“亲属”两个字的原文作“弟兄”,但在圣书中“弟兄”两个字,也往往有亲属的意思(6,创十-29注,十三8小字二十九12外甥原文作弟兄15小字)。“圣所前”——倘若他们要进圣所或至圣所烧香(1第五注),本句就显明神没有让他们成全自己的心愿,免得使会幕沾染污秽。──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摩西叫不是祭司的米沙利和以利撒反把亚伦的两个儿子抬出去。他们是亚伦的堂兄弟。亚伦不可以做此事,因为接触死人就会沾染不洁。尸体给抬到以色列人营地外边埋葬,免得有人无意走入坟地,沾染不洁。二人虽被火烧,但身上穿的细麻外袍未烧坏,有人因此推测,烧死他们的天火当为闪电式的一击。──《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亚伦叔父乌薛:亚伦的叔叔(6:14)。营外:把拿答和亚比户的尸体抬到营外,因为他们死在神的震怒之下。神命令把这两个人的尸体移到营外,禁止不洁的传染。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十4 亲属照顾死者】照顾死者是亲人的重要责任之一。这时死者的弟弟仍在献祭,不能抽身。故此需要召来远房亲戚执行当尽的义务。──《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4~7后事的处理:摩西吩咐亚伦和他的两个儿子不要料理死者的后事(4), 不可参加丧礼(6),更不可离开圣所(7)。这可能是因为拿答及亚比户的死不是自然的,而是神直接惩罚的结果;如果亚伦、以利亚撒、以他玛参加丧礼,蓬头散发又撕裂衣裳(6), 就表示他们埋怨神。可能导致神恼怒,把他们也杀死。──《串珠圣经注释》

 

【利十5「于是二人上前来,把他们穿着袍子抬到营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于是二人上前来”——在寻常的时候,神准祭司为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和弟兄中的死人沾染自己,但这一次神不让他们挨近兄长的尸首,或为他们吊丧(6),因为拿答、亚比户是因受了神的惩罚而死的。“把他们穿着袍子”——就是穿着摩西前几天给他们穿的祭司供职的圣衣(八15注),这衣服既挨了死尸,染了污秽,就不能再用,本句表明那火虽是如闪电烧死拿答和亚比户,却没有烧毁他们的衣服。“抬到营外”——就是把他们在营外埋葬了。──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米沙利和以利撒反因移动、触摸拿答和亚比户的尸体,成为不洁的人。触摸死尸的不洁持续七天,他们因此不能参加那年正月14日的逾越节。所以,为了他们和其他类似情况,特别制定法则:一个月后第14,过第二次逾越节(9:1-12)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十6「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

         “摩西对亚伦说”——这是因为亚伦作大祭司,大祭司不可挨近死尸,蓬头散发,甚至连父母或亲戚的尸首,都是不可挨近的(二十-10-12)。“和他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为6注)蓬头散发是犹太人吊丧的标记(十三45,撒下十五30,十九4)。按结四十四20节,祭司平素不可剃头,也不可容发长长,只可剪去。“也不可撕裂衣裳”——撕裂衣裳也是难过或吊丧的标帜(创三十七2934,四十四13,书七6,撒下-11,伯一20)。祭司所穿的是圣衣,所以他们不得撕裂(参二十-10)。“免得你们死亡”——摩西吩咐亚伦和他的儿子不可为死者吊丧,特要表示神所行的是公义的(参路十四26)。“又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祭司是会众的代表,所以他们若得罪神,就必连累全会众(参四34第三注)。“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除了亚伦和他儿子以外,其余的亲属都可随意为拿答、亚比户吊丧,以色列全会众也可以与他们表同情(林前十二26,罗十二15),更是应当为拿答、亚比户所犯的罪和这罪的结果哀哭。──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蓬头散发 ...... 撕裂衣裳」:悲哀的表示。(创37:29, 34; 撒上4:12)──《串珠圣经注释》

         蓬头散发……撕裂衣服:极其悲伤哀恸的表现(37:30;撒下12:20;15:30;2:12,13)。但祭司不能如此(21:10)。所以亚伦和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不能如此表达悲伤哀恸,因为他们是被神分别为圣的人,表露他们更爱神的心(10:37-39)。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祭司是百姓的代表(4:3)。耶和华所发的火:指耶和华审判的火、或毁灭的火(12:29),圣经把审判的主描述为眼目如同火焰、脚好象炉中锻炼光明的铜(1:14,15)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不可蓬头散发”。蓬头散发和撕裂衣裳都是哀悼和忧伤的表记(比较撒下一五30),但供职的祭司却不能这样(利二一10)。──《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利十67 哀悼礼仪和膏油】蓬头散发和撕裂衣裳是哀悼的两大表示。此外,还有剃头剃须、头上蒙灰,甚至用刀划身。哀悼通常为期七日。摩西警告亚伦不得哀悼,因为这样做是违反典礼期间祭司必须保持的状况。膏油一旦开始了这个过程,将之打断就是贬低了圣所之圣洁和神之临在的重要性。请参看二十一章1012节。──《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7「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恐怕你们死亡,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

         “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意思说。不可为送殡出会幕的门(参二十一12)。“恐怕你们死亡”——(6注)。“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八3注,参二十一10-12)。──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因为他们是耶和华的祭司,必要听从 的命令。──《串珠圣经注释》

         不可出会幕的门:会幕外人们正因拿答和亚比户的死亡悲伤。如果亚伦和儿子出去,悲伤可能会加剧,也可能会变成对神的不满和怨恨。神的意愿是防止因此带来更大的审判(6)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十8「耶和华晓谕亚伦说:」

         “耶和华晓谕亚伦说”——(参十七2注),亚伦的两个儿子,既然受了刑罚,他和其余的两个儿子,又不得为他们的死人吊丧,就似乎是神全然不喜悦他们为祭司,所以神这-次,不像寻常晓谕摩西,乃是直接地晓谕亚伦,一面是要安慰亚伦,一面也是要在百姓面前,使他得尊荣,叫百姓重看祭司的职分。──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本节至11节为关乎饮含酒精液体的条例。主持祭祀的祭司进去会幕执行职务前,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绝对不可饮酒,包括淡酒和烈酒。礼仪上圣洁的保持,须靠人高度的自律。“清酒、浓酒”同时提,指含各种程度酒精的酒。烈酒当属蒸溜的酒,清酒可能是酿的酒。在近东,适于人饮的食水缺乏,须用酒渗入水中来消毒,醉酒实难避免;只有象许愿作拿细耳人的才能自制,长期戒酒。(民六3)。《箴言》屡屡告诫喝酒的祸害(例如箴二十1)。酒精入了人体很快入肠,一部分从胃进入血液中。酒不易完全靠消化系统吸收,须藉身体其他器官(例如肝)来代谢。酒直接影响大脑,使人狂喜狂怒,失去自制能力,不能维持头脑的清明。异教拜神风俗,无不与醉酒结不解缘。圣洁侍奉神的祭司不可饮酒,免得头脑不清,不能判别圣俗与是非;违者死亡。信徒应戒绝饮酒(林前六10;弗五18),在神面前长保清明,时刻适合祂用。新约把信徒称为祭司,要求信徒学效祭司,完全奉献、力守圣洁,与神长保亲密交通。──《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利十8~11神直接向亚伦颁布禁令:利未记只有在此处记载神直接向亚伦启示,表明虽然他的儿子犯了大罪,神仍然视他为大祭司,为神与人之间的中保。此处神颁布禁令,当职祭司不准饮酒(包括清酒浓酒)(9 禁令的原因没有说明,或许是与上文有关,也可能涉及将酒给予吊丧和忧伤人的习俗。(参箴31:6-7)──《串珠圣经注释》

         祭司禁酒的规定。祭司进入圣所必须禁酒。让祭司以洁净的心,根据神所启示的次序和方法,圣洁地执行祭祀职务,也使他们清醒地分辨事态,按神的法度教导百姓。酒能混乱人的精神,使人不能正常思想和判断,也能暴露人丑恶的品性。圣经要求信徒不要醉酒,乃要被圣灵充满(5:18)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十9「“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参结四十四21),犹太人的史记家约瑟甫说,祭司穿圣衣的时候,不可喝酒,多数的注释家以为亚伦的儿子得罪神,是因为饮酒过多的缘故,所以神定了这条例。圣书上屡次提到饮酒的害处(1,第五注末段二,赛五11,玛三3,摩六6),即如使心混乱(赛二十八7,何四11),使人亵慢(箴二十1),使人受害(撒上二十五36-37),使人哀叹(箴二十三29-30),使人后悔(箴二十九32)。保罗也对众信徒说,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虽充满(弗五18)。“免得你们死亡”——像拿答、亚此户一样。──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利十9 清酒浓酒】枣、蜜,和谷类都可以发酵成为饮料,但最普遍的酒却是大麦酿造的。仪式性醉酒在古代近东文学中略有出现,圣经亦曾提及(赛二十八7)。──《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9~11神警告祭司们,“清酒”和“浓酒”(源于解作“喝醉”的字)都不可喝,这样他们执行圣礼(10节)和教导百姓(11节;比较结四四23)的时候,便不会头脑迟钝。──《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利十10「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

         “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参结四十四23),本节显明酒能使人的脑子混乱,甚至不分善恶及可行与不可行的。──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祭司主要的工作,就是「作抉择」,分别那些是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若在这些事情上犯错,就会引起神的震怒,导致犯罪者死亡。──《串珠圣经注释》

 

【利十10 圣洁范围】10节制定了几个类别。圣物(分别出来给神之物)全都是洁净(在仪式上净化)的。非圣物(俗物或普通之物)则有些洁净,有些不洁。祭司的职责是保持二者间的分别,所用的方法称为圣洁范围。按照这概念,圣洁空间的中央是至圣所,约柜之所在。在这轴心外面的是一圈一圈的圣洁地带,* 洁净程度各有不同。能够维持正确圣洁和 * 洁净程度的规例,由祭司负责执行。──《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11「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藉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

         “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借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本节显明祭司的-个最要紧的责任,乃是将神的律法教训百姓(申二十四8,三十三10,玛二7),以西结曾因他年间的祭司没有这样行责备了他们(结二十二26)。──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教训他们」:祭司的工作不单是献祭,也是作律法教师。──《串珠圣经注释》

 

【利十11 祭司的教训】祭司的教训包括了道德和 * 仪式方面的事务,但本节的重点似乎是后者。申命记二十四8是这种祭司教训的例证。古代祭司被视为执行 * 祭仪事务的专家,所以关于复杂手续的问题,往往都得求教于他们。──《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12「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献给耶和华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因为是至圣的。」

         “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撤、以他玛说”——摩西似乎不放心,乃是提醒祭司,意思是要警诫他们,免得再得罪神。“你扪献给耶和华火祭中所剩的素祭”——本节论祭司在承接圣职第八天为会众所献的素祭(九17),这素祭所剩下的,祭司当时还没有吃。“要在坛旁”——就是在会幕院中(六1626)。“不带酵而吃”——(六16)。“因为是至圣的”——(二3)只有亚伦子孙中的男了可以吃。──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本节至20节须与9章所讲的同读,因为都是有关处理属祭司的那一分祭物的条例。──《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火祭中所剩的:百姓献的素祭中所剩的(9:17)。坛旁:指被视为圣处的会幕院子(6:16)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十 1 2拿达、亚比户献凡火何以被神烧灭?】

    答:圣经上明说,他们所献的是凡火Strange Fire,没有寻求神的心意,这是私意崇拜(四二 23),不是神所吩咐的。(利十 1 2,参申四 2,耶七 31,十九 5)。这火不是从燔坛上取下来的,故此不蒙神的悦纳,(士十六 12,参民十六 46),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而死亡,神要在亲近祂的人中显为圣,在众人面前得荣耀。(利十 2 3)。有注释家论到这件事时,曾作以下三种不同的看法:

    1  认为他们是在会幕前用凡火烧香,好像可拉党所行的,(民十六 6 7 17 18),其罪也类似乌撒(代上十三9 10,民四 15),和乌西雅一样。(代下廿六 1621,民十六 40)。不当用凡火,妄逞己意行事。

    2  认为他们是要进圣所烧香,不当用凡火,任随己意烧香,因神只需要祭司早晚烧香。(路一 8 9,出卅 7 8)。

    3  认为他们是要进至圣所烧香(参十六 1 2),不当用凡火。且正月不是在圣所烧香的时候,只有一年一次的七月初十日才可以如此行,(利十六 1 229),同时这不是众祭司的本分,乃是大祭司一人独行的事。──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利十1215 祭司当得的分】1215节的细节已经在第六至七章的注释中讨论过了。──《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12~18食祭物上犯错:素祭的祭物除了作纪念,给神那一部分,其余乃是归祭司的(12-13; 2:2-3)。摇祭物的胸及举祭物的腿也是祭司的分(14-15; 7:28-34)。摩西提醒亚伦及他的儿子,纵然拿答及亚比户犯错,祭司所得的分并没有更改。──《串珠圣经注释》

 

【利十12~20成为祭司之份的祭物。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十13「你们要在圣处吃;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

         “你们要在圣处吃”——(参六26注)。“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你的份和你儿子的份”——(参二3注)。“所吩咐我的木是这样”——(六16-17,七10),摩西不但自己谨慎遵守神的命令,也是要时亚伦和他儿子知道,所吩咐他们行的乃是神所命定的。──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那些只能以耶和华为产业(18:20)的祭司,神为他们预备的份额,以维持生计(18:11,19)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十14「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

         “所摇的胸,所举的腿”——就是会众之平安祭牲的胸和右腿(九18-21)。“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就是在祭司的家中或营中什么洁净地方吃(参民五1-3)。“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这是论平安祭,不是论赎罪祭(下句),祭司在平安祭上所有的-份,是圣的却不是至圣的,所以他家中一切的人,或男、或女,都可以吃,但祭司的女儿,若嫁与外人,就不可吃。(只是未出嫁的女儿,或是作寡妇的,或是被休没有孩子回了父家的,就可以吃,二十二11-13)。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的肉却只有亚伦子孙中的男丁可以在圣处吃(六16-18)。“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份和你儿子的份”——(七29-3034)。──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所摇的胸,所举的腿:(9:21)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十15「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一同带来当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

         “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同带来”——献祭的人要把这些带来。“当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参七29-3034注),在摇胸以后,就要把脂油烧在坛上。“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份”——右腿归与献这祭的祭司,胸归与众祭司。“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13注)。──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重复上一节的内容,强调献给神的举祭是亚伦和他的儿子的份。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十16「当下摩西急切地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谁知已经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

         “当下摩西急切地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就是寻找那为会众献赎罪祭所剩的祭肉(九1315),本节显明摩西是神忠心的仆人(来三2)。注意两件事:(一)他先急切地寻找,(二)寻不见的时候,他才说了话。“谁知巳经焚烧了”——以利亚撒和以他玛或因自己家中有了这罪,心里为他们的哥哥们难过,不想吃这肉,就和父亲商议,亚伦也以为他们都不配吃,便吩咐他们将这肉焚烧了(19),按着律法,凡赎罪祭,若将祭牲的血带进会幕,那肉就不可吃,应当用火焚烧(六30),但这虽是为会众献的赎罪祭(九15),却没有将血带进会幕内,祭司又因自己家中有罪不敢吃,就按着为会众指定之罪献祭的条例将肉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摩西没有责备亚伦,却责备了以利亚撒和以他玛,或者是因为他们有管理吃祭肉的责任,本段显明利未记的真实,人若虚造本书,就万难捏造这事。──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赎罪祭有两种,一种要把祭牲的血洒在会幕内,一种只把血洒在外面的祭坛上(参四5注)。这里所讲的属第二种,因为18节说,血“没有拿到圣所里去”。这是奉献礼结束时为全体百姓所献的。依条例,亚伦和他剩下的两个儿子以利亚撒和以他玛可以吃祭肉,但须在圣所内吃;他们却把肉都焚烧了。这是职守的疏忽,也触犯了规例。亚伦因家庭刚逢剧变(17节),没有心情吃;两个儿子可能因父亲未吃,也可能害怕亲兄弟犯罪殃及自己,所以未吃。都属情有可原,摩西接受了亚伦的解释(19节)。──《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为全会众的罪献上的赎罪祭牲,肉不能吃,因代表全会众,罪恶严重。要拿着祭牲的血进到会幕内圣所里(6:30)。但在祭司第一次供职时,为百姓的圣洁所献上的赎罪祭物可以吃(9:3,15),不用把血带到圣所里。摩西所寻找的就是这个祭物。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十16 吃赎罪祭的重要性】相信赎罪祭有能力吸收 * 不洁,即献这祭所要消除之物。这种仪式上的吸收是古代近东常见的概念。所吸收的分量若是极大(如:赎罪日),则整只祭牲都要烧尽才能除去 * 不洁。但在大部分情况下祭司食用指定的部分,就是他在洁净过程中的责任;米格伦提出这是圣洁吞没 * 不洁的象征。这说法若是对的话,米格伦认为亚伦对摩西所说的话反映他的恐惧和谨慎,也就没错了。他两个儿子陈尸圣所,可能大增赎罪祭所吸收的 * 不洁,使祭肉对祭司有致命的作用。──《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syncBible ref=10:16-20>

【利十16~20  摩西为何向亚伦的儿子发怒?】为百姓献赎罪祭的祭司,照例该吃部分祭牲的肉,其余的烧在祭坛上(6:24-30)。亚伦剩下的两个儿子以利亚撒与以他玛,将赎罪祭牲整个烧了,没吃那祭牲的肉,摩西就向他们发怒。亚伦解释说,两个儿子因为兄长误献凡火刚刚被烧死,所以他们不能不谨慎,摩西这才明白二人并非不顺服神的命令,只是心中畏惧,又因所临到他们哥哥身上的灾祸,令他们十分难过的缘故。──《灵修版圣经注释》

         摩西问亚伦为何不吃赎罪祭(比较六26),亚伦的解释是,由于这两个儿子的死,他和他其余的儿子都感到自己不配。摩西接受这个解释。──《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利十17「“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

         “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参六25注)。“主又给了你们”——(六2629),意思说,这祭肉既是至圣的,就不准别人吃,神又特将这祭肉赐给你们,使你们能担当这赎罪的责任。“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七十士译本作“为要你们除去会众的罪孽”,在圣书中,“担当罪孽”几个字有时有除净(何十四2),饶恕(创五十17),或赦免罪孽的意思(出三十二32),这几处的字按原文和本处的“担当”两个字都是一样的。有注释家以为本节的意思说,神将赎罪祭的肉给了祭司,为要他们除去以色列人的罪孽,故此他们当以这祭肉为至圣的,是可以吃的,也有注释家以为主将赎罪祭的肉给了祭司,叫他们吃,为要使献这祭的人知道神悦纳了他们的祭(六26注)。还有注释家以为本节的意思说,神将这祭肉赐给祭司,叫他们可以专心办理一切赎罪的事(下句)。“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祭司借着在耶和华面前所献的赎罪祭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摩西曾吩咐他们要这样行(六2629)。──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为何没有 ...... 吃呢」:祭司吃赎罪祭肉的行动,表明神开恩接纳那祭,正如 准许奉献者分享平安祭的肉,表明 一并接纳那礼物和献礼的人;故此,摩西责问亚伦的儿子为何不在圣所吃赎罪祭的肉。──《串珠圣经注释》

         担当会众的罪孽:祭司因吃祭牲的肉,参与了祭物的死,担当了会众的罪孽。神借此赎了会众的罪,这说明祭司的中保作用。这也预表背负人罪的基督的代赎工作(20:28;1:29)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十18「看哪,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

         “看哪,这祭牲的血盆没有众到圣所里去”——(九9注),本句的“圣所”两个字,是指着内幔外的圣所说的(参出二十七9-19会幕院图)。“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六25-26)。──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4:1221注。──《串珠圣经注释》

         在圣所里吃:祭司在圣所吃祭物,这种行为也包括在献祭的内容中。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十19「亚伦对摩西说:“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见这样的灾,若今天吃了赎罪祭,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

“亚伦对摩西说”——虽然摩西只责备了亚伦的两个儿子(16),亚伦或者是觉得自己也在道事上负责,因为他的两个儿子所行的大概是他所吩咐的(16注)。“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他们”两个字大概是指着以利亚撒和以他玛说的,亚伦的意思说,我今天才为自己和儿子献了赎罪祭和燔祭,还遭遇这灾难。“我又遇见这样的灾”——本句所说的灾,就是指着亚伦的两个儿子被火烧死说的(2)。“若今天吃了赎罪祭”——亚伦的意思说,我的儿子今天这样违背了神,受了祂的刑罚,我们家中既有这样的罪,岂可吃百姓的赎罪祭肉呢。“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意思说,若是地们吃了这肉,神必不喜悦。──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亚伦对摩西的责备作出诚实的辨明:①神对两个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审判太重,亚伦知道自己不配为他们赎罪,胆颤心惊,不敢吃祭物 ;②两个儿子突然死亡,受到刺激,内心失去平静,不敢吃圣洁祭物。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利十19~20解释及回应:亚伦为他的儿子辩护:他们不吃祭肉,因为他两个儿子既然在献祭上犯罪激怒神,被神烧灭,剩下的两个儿子再不配吃这祭牲的分了(19)。──《串珠圣经注释》

 

【利十20「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

         “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摩西听见亚伦所讲的理由,就以他所说的为是,也以他儿子所行的为美。──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摩西……以为美:指摩西的默认,知道亚伦的行为是源于对神的敬畏。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思想问题(第8-10章)】

1 试从出29:43-46找出8章详细记载亚伦等人受职过程的原因。当中步骤对今人有何教训?

2 试从8; 9章及10章这三章找出经常出现的一句话。昔日百姓须遵守神所设立的献祭制度。今日神又设立了什么圣礼是信徒必须遵守的呢?

3 百姓一见耶和华的荣光(9:23),便立刻欢呼和俯伏在地,显出真诚的敬拜。今日信徒当以什么态度来敬拜事奉神呢?参来12:28-29

4 拿答和亚比户的死给圣职人员什么警惕?

──《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