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十四章拾穗 【書十四1】「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所得的產業,就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所分給他們的,都記在下面,」 迦南地,是對約但河以西之地的稱謂。493祭司以利亞撒頭一次出現在約書亞記。他是亞倫的兒子和繼承人,494也是利未人的領袖。495在約書亞的任命上,他曾參與,並有責任要用烏陵和土明來判斷神的旨意,以引導約書亞(民二十七19∼22)。──《丁道爾聖經注釋》 “祭司以利亞撒……所分給他們的”。參看民數記三十四章16至29節的腳註。――《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神指定負責「分地為業之人的名字,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民三十四17),亞倫的接班人「祭司以利亞撒」代表神的恩典,摩西的接班人「約書亞」代表神的權柄。「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1節)主持分地為業,表明以色列人在迦南承受產業的過程,完全是根據神的恩典和權柄。同樣,將來我們「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西一12),也完全是根據「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來二17)和萬王之王(提前六15)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權柄。 「祭司以利亞撒」是亞倫的第三個兒子(出六23),他見證了摩西任命約書亞接班的儀式(民二十七19~22),並負責「憑烏陵的判斷」向約書亞指示神的旨意,所以約書亞和以色列全會眾「都要遵以利亞撒的命出入」(民二十七21)。他可能負責主持「拈鬮」(2節)。 神不但指定了「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也指定了協助分地的河西十個支派的族長(民三十四19~28),但卻沒有對河東兩個半支派的分地過程作出任何安排。人自己要做的工作,只能靠人自己來籌畫;而神所定意的工作,神自己會呼召、安排。──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以利亞撒」:字義是「神已幫助」,祭司以利亞撒是亞倫的第三個兒子
出 6:23 。 民
34:17 要求此人與約書亞一同分配地業。此處是他頭一次出現在約書亞記。在 民 27:19~22 記載他參與了約書亞的任命,並有責任要用烏陵和土明來判斷神的旨意以引導約書亞。 ●拈「鬮」:「抽籤用的小鵝卵石」。 ◎一般認為祭司以利亞撒就是主持拈鬮抽籤的人。──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產業。本章是九個半支派分配土地的序言。以色列人現在應該分散開來接管新征服的地區。如果不在定居下來,迦南就白白征服了。自從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迦勒底的吾珥,應許他的後裔承受迦南地為業,幾百年時間已經過去了。神的應許有時因接受者的不忠心而長期耽延。我們有權利催促祂應許的實現。 以利亞撒。直譯是 “神幫助”。以利亞撒是亞倫的第三個兒子和大祭司的繼承人(出6:23,25;民3:2,4;20:25~28;申10:6)。本節先提以利亞撒,再提約書亞。這符合摩西的律法和他下令在以色列建立的政體。神藉著祂的祭司得到尊榮。約書亞要站在以利亞撒的面前(民27:21)。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根據憑烏陵的判斷為他求問。約書亞和會眾都要按照以利亞撒的吩咐出入(見申17:9)。在摩西為以色列所創立的政體中,祭司在神的指導下擁有立法的權威;行政權利則由士師來執行。這就是神權政體。只要祭司完全依靠神,這樣的安排就非常理想。反之,一個腐敗的祭司階層也能控制和威脅整個國家。當以色列作為一個國家被棄絕時,神權政體就終止了,再也沒有恢復。 族長。他們的名字記在民34:19~28中。這裡沒有流便和迦得支派族長的名字,因為他們已經承受了約旦河東的土地。── SDA聖經註釋 【書十四1~5】說明分地的執行者和解釋計算九支派半沒有包括利未支派的原因。――《串珠聖經注釋》 分配約但河以西之地: 這是關於分配約但河以西之地的內容,論及了分配物件、分配方法與進行分配之人。①分配對象是9個支派,按著猶大、以法蓮、瑪拿西的剩餘一半、便雅憫、西緬、西布倫、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但支派的順序進行了分配;②分配時採用了先拈鬮將迦南地分給各支派(民26:54~56),接著繼續重新調整所出現的問題的方法;③進行分配的人是約書亞和大祭司以利以撒及各支派的族長。族長們計算自己支派的人數,幫助公正地分配,並且處理在分配過程中所產生之諸般問題。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書十四1~15】分河西地導言。――《串珠聖經注釋》 ◎ 書 14 本章繼續講分地。 14:1~5 開頭回顧了 書 13
的內容,並於 14:3~4 提出了利未支派沒有參與分地的另一個原因:創世記記載雅各因著長子流便犯過罪,立了約瑟為長子( 創 48:5 ;代上 5:1 ),所以約瑟所得的產業就比其他支派多一份(創 48:22 );而且雅各又同時將約瑟的兩個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的地位提高,與其他十一個兒子同列,等於過繼孫兒為子,約瑟一系等於就分為兩個支派。因此,分地的支派仍然是十二個。除此之外,在迦南分配土地時,沒有給利未支派,只給了若干城邑和郊野( 14:4 )的主要原因當然是因為利未支派曾被分別出來事奉神所以不可有產業( 民 3:12;18:20 )。──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十四2】「是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把產業拈鬮分給九個半支派。」 在約書亞記,這裡是頭一次提到鬮(希伯來文
go^ra{l)。雖然這個東西究竟是如何使用的,經文從未仔細說明過,但是顯然它並不是一種平常用來尋求神旨意的工具,而是在指定情況中才用到的。如,贖罪日那天的替罪山羊,是由拈鬮來決定的(利十六8∼10)。土地要用拈鬮來分配,這命令重複了好幾次。497雖然在原來的吩咐中,按支派的大小略有選擇性(民二十三54),不過,鬮是用來決定神的旨意,看各支派與宗族的地業為何。──《丁道爾聖經注釋》 照耶和華……所吩咐的……拈鬮: 神吩咐當按著各支派的人口比例進行分配,但首先要採用拈鬮的方法(民26:54~56)<斯 緒論,掣簽>。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鬮」(2節)原文是「抽籤用的小鵝卵石」。對於世人來說,「拈鬮」是無奈地把事情交給命運;而對於神的百姓來說,「拈鬮」是主動地把事情交在「耶和華面前」(十八10),接受神的權柄和管理。神吩咐百姓用「拈鬮」(2節;民三十四13)的方法來承受產業,表明神才是全地真正的主人;百姓能得著這地,並非因為自己的努力配得,而是根據神的應許和恩典;百姓只有遵行神的誡命,神才會「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擴張你的境界,將所應許賜你列祖的地全然給你」(申九8)。──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關於把產業「拈鬮」分給九個半支派:a.在約書亞記, 14:2 這裡是頭一次提到鬮(希伯來文 go^ra{l)。雖然這個東西究竟是如何使用的,經文從未仔細說明過,但是顯然它並不是一種平常用來尋求神旨意的工具,而是在特定情況中才用到的。b. 利 16:8~10 提到贖罪日那天的替罪山羊,是由拈鬮來決定的。c.土地要用拈鬮來分配產業,這命令在民數記重複了好幾次(民 25:55~56 ; 民 33:54 ; 民 34:13 ; 民 36:2,3 ;)。雖然在原來的吩咐中,產業分配本應按支派的大小略有選擇性(民 33:54 ),不過拈鬮是用來決定神的旨意,看各支派與宗族的地業為何。──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簽。直譯是 “鵝卵石”。顯然源於古代用鵝卵石掣簽的方法。拉比學者推測是用兩個甕。一個裡面放的鵝卵石(或石子)寫各支派的名字。另一個裡面放著同樣的石子,上面寫著地名。約書亞,以利亞撒或各支派的代表可能輪流同時從兩個甕裡搖出一顆來。當然這種說法沒有得到證實。可能只有一個甕裝著寫有地名的石子,由各支派的首領搖出來。具體的操作過程我們無從得知。這樣似乎只能對土地作大致的分配,具體的邊界還得由各支派的首領們來確定。大支派多分一些,小支派少分一些。這是耶和華所規定的原則(民26:51~56;33:54)。整個分配的過程顯然受天意的掌管,以符合雅各和摩西在聖靈感動之下所發有關各支派土地的分配的預言(創49章和申33章)。分給猶大支派的土地佈滿葡萄園和牧場;分給西布倫支派的是海口;分給以薩迦支派的是山間富饒的平原;分給亞設支派的土地盛產糧油礦物。其他支派也各有自己的產業。── SDA聖經註釋 【書十四3】「原來摩西在約旦河東,已經把產業分給那兩個半支派,只是在他們中間沒有把產業分給利未人,」 【書十四4】「因為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就是瑪拿西和以法蓮,所以沒有把地分給利未人。但給他們城邑居住,並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牲畜,安置他們的財物。」 長子得雙分產業的權利賜給了約瑟的兩個兒子。參看創世記四十八章5節的腳註。利未人分得一些“城邑”和“城邑的郊野”。參看民數記三十五章2、4、5節的腳註。――《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雅各因長子流便犯過罪,立了約瑟為長子(參創四十八5注;代上五1)。約瑟所得產業比其他支派多一分(創四十八22);此權利依規定應傳給約瑟的長子瑪拿西,但雅各在世時曾將約瑟的二子瑪拿西和以法蓮的地位提高,與其他十一子同列,等於過繼孫兒為子,約瑟一系遂分為兩個支派,利未支派曾分別出來專門侍奉神,不可以有產業(民三12;十八20),因此在迦南分配土地時,未給利未支派,只給了若干城邑和郊野(十四4),分土地的支派仍是十二。參《民數記》三十五2注。――《啟導本聖經約書亞記註釋》 「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起源見創48:5~6。利未人沒有分得地業一事,參創49:5~7; 民3:45; 35:1~8; 申18:1~2。――《串珠聖經注釋》 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 雅各在臨終前收約瑟的兩個兒子以法蓮與瑪拿西為自己的兒子,並非視他們為孫子。因此,約瑟的後裔得以享受在以色列十二個支派中佔據兩個支派的祝福(創48:5)。 利未人……但給他們: 利未支派雖未得地為業,但也分到了所居住的城邑與可放牧牲畜的草地。亦即,利未人得到了包括6個逃城的48個城邑與城四周的放牧草地<書21:1~42,利未人的城邑;民18:1~32,祭司與利未人的產業>。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4節),指約瑟代替犯罪的雅各長子流便承受長子雙份產業的祝福(創四十八22),多算了一個支派;但由於事奉神的利未支派散居在以色列中,沒有分地為業,少算了一個支派,所以參與分地的支派總數仍然是十二個。──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參考 創 48:5,22 ,約瑟等同於被立為長子。 ◎ 14:4 後半段,指的應該是「逃城」的設立
民 35:11~26書
21:13~42 。──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兩個支派。利未人沒有列在土地分配的名單中。他們住在各支派中間。約瑟的一個兒子取代利未成為十二支派的一員。因此有兩種計算以色列支派的方法,結果都是十二。有人說這兩種方法在《出埃及記》28章的記錄中就已有所區別。該章提到大祭司要根據出生的次序把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掛在肩上。約瑟和利未都有提到,而不提瑪拿西和以法蓮。他的胸牌上刻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瑪拿西和以法蓮代替了約瑟和利未。 郊野。直譯是“牧場”。希伯來詞的詞根意為“驅趕”。所以是指放牧牛羊的地方。民35:1~5記錄了這些牧場的面積。── SDA聖經註釋 【書十四5】「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照樣行,把地分了。」 本節用一句話扼要地總結至19:51的分配迦南地的內容。據本節來看,迦南地的分配似乎進行得既簡單又容易。然而,實際上在其過程中發生了許多波折。尤為衝擊性的事件是給猶大、以法蓮及瑪拿西半支派分完產業之後,分配工作暫停了一段。之後就描述了整個以色列都聚集在示羅設立會幕的事件(18:1);並且,約書亞責備了那些在領受產業的問題上態度消極的支派(18:3)。分配迦南地的工作為何遭到中斷的理由,請參照18:1~28的注釋。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照樣行」(5節),就是用「拈鬮」的方法決定各支派的位置,但地域的大小卻是根據支派的人口分配的(民二十六53~56)。以色列人用「拈鬮」的方法,讓神來決定各支派土地的位置,才能應驗雅各和摩西的預言(創四十九;申三十三)。以色列人也用「掣簽」的方法來安排祭司(代上二十四5)、事奉(代上二十四31)、詩班(代上二十五8)和守門(代上二十六13)利未人的班次。「簽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箴十六33),所以對於敬畏神的人,「掣簽能止息爭競,也能解散強勝的人」(箴十八18)。──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書十四6】「那時猶大人來到吉甲見約書亞,有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對約書亞說:“耶和華在加低斯巴尼亞指著我與你對神人摩西所說的話,你都知道了。」 迦勒: 是被摩西秘密差遣的十二探子之一,因與約書亞一起主張攻打迦南幾乎被百姓用石頭打死(民14:10)。那時,神應許惟有約書亞與迦勒能進入迦南地(民14:24)。因此,約書亞當比任何人更清楚這些事的來龍去脈。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關於猶大支派的記載,是最詳盡的。這可能跟以色列的統治者出自猶大支派有關。 ◎此時約書亞仍在吉甲領導以色列人,大概約書亞讓各支派自己去征服所分配之地前,都是在吉甲領導以色列軍。 ●「基尼洗」:字義是「獵人」,此族並非以色列人的部族,在地理和人種上與基尼人、迦勒族、俄陀聶族相關
創 15:19 民 32:12 士 1:13 。 ●「耶孚尼」:字義是「他將被面對」。 ●「迦勒」:字義是「狗」,迦勒的事蹟記載於 民 13:1~14:45 ──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吉甲。以色列的會幕和大營駐紮的地方,因為約書亞還沒有移動軍營。分配土地在吉甲開始,後來在士羅結束(書18章)。需要花大量的時間進行觀察和測量,以利於合理的分配。 迦勒。關於迦勒的出生和世系很有意思。一般都說他是耶孚尼的兒子,所以要與《歷代志上》第2章的其他迦勒區別開來。迦勒的弟弟俄陀聶被稱為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可能是迦勒繼父的兒子。或更有可能迦勒和基納斯是兄弟,因為原文可以這樣理解。這就是說,俄陀聶是迦勒的侄子而不是他的弟弟。耶孚尼的世系已無從考證。但有人認為迦勒是以掃的孫子基納斯的後裔(創36:11),而且迦勒像摩西的親戚基尼人一樣(士1:16;創15:19;見撒上15:2注釋),是加入以色列眾多人群中的一員。 有人認為,迦勒的忠實,和他“專心跟從耶和華”(民32:12),使他被選為代表猶大支派的代表,得以住在“猶大人中”(書15:13)。 耶和華說。《聖經》沒有直接說迦勒和他的後人要以希伯侖為業。但神應許說:“我就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民14:24);“我要將他所踏過的地賜給他和他的子孫”(申1:36)。以下所說的,可能是這個應許的背景。為了避免被發現,十二個探子可能不是一同出發的,而是兩個兩個出去的。迦勒和他的夥伴可能偵察了希伯侖周圍亞衲族居住的地。他的同伴被當地居民魁梧的身材和堅固的城堡嚇壞了,不相信以色列人能攻取這些城邑。故“他所去過的那地”(民14:24)和“他所踏過的地”(申1:36)很可能指希伯侖。雖然沒有特別提希伯侖的名字,約書亞和迦勒肯定知道這是指希伯侖。── SDA聖經註釋 【書十四6~9】詳情見民13:1~14:38。――《串珠聖經注釋》 【書十四6~15】迦勒與約書亞在加低斯巴尼亞作少數派報告,要求並獲得希伯崙城作為他特殊的產業(比較一五13)。迦勒雖然年屆八十五,但仍然精壯, 協助趕出“ 亞衲族人”
( 一四12),而且後來自願把希伯崙給了利未人,自己住在郊野地帶(二一12)。――《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迦勒得希伯侖附近的地方為業,但城和城郊則歸利未人(21:13)。――《串珠聖經注釋》 迦勒要求分得希伯侖地: 在以色列為了分配迦南地而開始拈鬮之前,迦勒要求分得40年前摩西所應許的希伯侖地(申1:36,38)。他之所以要求分得希伯侖地並不是為滿足自己的欲望,乃是為了忠於從神僕人摩西所得的應許。迦勒雖然是85歲的老宿,卻表明要懲罰居住在希伯侖險峻山地的亞衲族人,這番心志證實了上述事實(12節)。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書十四7】「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我窺探這地,那時我正四十歲,我按著心意回報他。」 迦勒奉命偵探迦南地的事見《民數記》13章,那時他正四十歲。以色列人因不信神的話,在曠野流浪逾38年。迦勒進迦南時已78歲,現在分地時他有85歲(10節)。從他的年紀可知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征戰應有六、七年之久。――《啟導本聖經約書亞記註釋》 十二探子窺探迦南的事,參見民十三1至十四24。「按著心意回報他」(7節),意思是實話實說,既不是因為懼怕人、也不是為了討好人。「你腳所踏之地」(9節),指「希伯侖」(13節),是迦勒40年前作探子到過的地方。「這四十五年」(10節),包括曠野飄流的三十八年和征服迦南的七年。──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加低斯巴尼亞」:字義是「神聖的」。 ◎在 民 13:1~14:45 詳細記載在加低斯巴尼亞的事件,當初面對因著十個探子報惡信掀起全民背叛的逆流,迦勒和另一個探子約書亞堅定依靠神,呼召全民仰望神。正因為他堅定依靠神,摩西起誓應許給他當初他曾經窺探的希伯崙(民 13:22 ),現在他向約書亞請求分地。迦勒重提他的經歷,這是約書亞已經知道的。 ◎ 14:7 迦勒提到他「按照心意回報」摩西,意思可能是誠誠實實回報,心裡怎麼想的,就怎麼說。──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四十歲。見書11:18注釋。 按著心意。說明非常真誠。迦勒毫無畏懼,也不討好人,看到什麼就如實報告,說自己相信神的大能會勝過這些巨人。現在他已經八十五歲了,仍願意去進攻這些可怕的居民。後來他真的取得了勝利(書15:14)。── SDA聖經註釋 【書十四8】「然而同我上去的眾弟兄使百姓的心消化,但我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 神。」 迦勒重提他的經歷,這是約書亞已經知道的。他追憶其他的探子怎樣帶回令人沮喪的消息,他們使百姓的心消化。這句話曾用來形容神的敵人,當他們聽見神為以色列人所作的大事,他們的心就消化如水。503但是,迦勒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跟隨耶和華」一詞,曾用在迦勒和約書亞身上(民三十二12;申一36),與不肯跟隨耶和華的以色列人形成對比(民十四43)。在別處,這個詞是指單單事奉與以色列立約之神,而不追隨其他的神明。504──《丁道爾聖經注釋》 我專心跟從: 迦勒並不是因陷入英雄主義或驕傲而自吹自擂,而只是表達了信實地順服神旨意者的心志(林前1:31;4:16)。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百姓的心「消化」:「融化」、「分解」、「消失」。 ●「專心」跟從:「滿」、「充滿」、「完全」。 ◎ 14:8 迦勒形容自己「專心跟隨耶和華」,這詞在
民 32:12及 申 1:3 也是摩西用來形容迦勒和約書亞的話,與「不肯跟隨耶和華」的以色列人形成對比( 民 14:43 )。──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就像一個旅行者,願意追隨他的嚮導,步步緊跟,不敢懈怠。一個人品格的價值是在他人跌倒時仍能堅持原則上表現出來的。迦勒就有這樣的品格。── SDA聖經註釋 【書十四9】「當日摩西起誓說:‘你腳所踏之地,定要歸你和你的子孫永遠為業,因為你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 神。’」 摩西起誓。見民14:20~24和申1:34~36,說這些誓言是耶和華所發的。這並不矛盾。摩西是神的代言人,很可能他重複了神的話,用自己的口予以確認。今天當我們用同樣的語氣引用以賽亞的話語。這些話實際上是從神那裡來的。 你腳所踏之地。可能特指希伯侖(見第6節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十四9~12】迦勒提到摩西的應許,和神的信實,這四十五年一直保守他。505提到時間,就將過去的應許,和現在的應驗連在一起了。約書亞既是摩西的接班人,便順理成章地應當來實現這應許。迦勒提到自己的強壯和力量: (1) 他仍然與領受應許的時候一樣沒變; (2) 他的體力足以去征服應許給他的地業。事實上,當迦勒承認是神容許他存活(10節),意思就是,他對自己英勇的自信,是有神為保證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 14:9~12 迦勒提到摩西的應許和神的信實,這四十五年一直保守他。如今該將過去的應許和現在的應驗連在一起了,約書亞既是摩西的接班人,便順理成章地應當來實現這應許。迦勒在14:10~11 提到自己的強壯和力量:他仍然與領受應許的時候一樣沒變;他的體力足以去征服應許給他的地業。事實上,當迦勒承認是神容許他存活( 14:10 ),意思就是,他對自己英勇的自信,是有神為保證的。──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十四10】「自從耶和華對摩西說這話的時候,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使我存活這四十五年,其間以色列人在曠野行走。看哪,現今我八十五歲了,」 「這四十五年」:包括在曠野飄流及攻取迦南時間。――《串珠聖經注釋》 使我存活: 當回顧出埃及之後所經歷的艱險曠野旅程與迦南征服戰,迦勒從心靈深處道出了此番告白。在開始曠野之旅時超過20歲的人當中,他是踏上迦南地的兩個生存者之一(民14:26~32)。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存活這四十五年」: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38年,剛出埃及時迦勒正好40歲,可見約書亞領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征戰了6、7年。 ◎事實上當時與目前的游牧民族平均壽命約四十歲,因此迦勒能夠活到85歲,的確可以視為是神特殊的恩典。──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使我存活。在一般情況下迦勒也許已經死了。他的同時代的人,除了約書亞以外,都早已過世。迦勒知道他的長壽是他順從的結果。他完全跟從神。他的生活就是信心的見證。他在凡事上接受神的安排而不固執己見。神能為完全順從祂的人施行大事。但那些只順從自己所喜歡的命令,而忽略自己所不喜悅的命令的人,必得不到天國的福氣。 四十五年。見書11:18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十四11】「我還是強壯,像摩西打發我去的那天一樣;無論是爭戰,是出入,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 在以色列人順服神的管理、開始拈鬮分地之前,迦勒率先要求分得四十五年前神所應許的希伯侖(申一36)。迦勒的要求並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為了見證神的信實。因為希伯侖是最不容易攻取的地方,「那裡有亞衲族人,並寬大堅固的城」(12節)。迦勒雖然已經八十五歲了,但他的信心和力量一樣,「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11節);雖然那地仍有巨人,但他深信「耶和華照祂所應許的」(12節)必與他同在,把仇敵趕出去。──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出入」:原文直譯是「是出,是入」,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to go
out and come in」。──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根據自然的規律,正直而節制的人生,能獲得強壯、健康和受人尊敬的長壽。對神的忠誠,使迦勒擺脫了他以色列同胞放蕩的罪。他沒有像他們那樣放縱食欲,也沒有通夜不眠,掙扎于良心的自責之中。他節制的生活在今生就得到了報酬。現在他精力充沛地站在約書亞面前,而在這樣的年齡時大多數人都已過世了。── SDA聖經註釋 【書十四12】「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應許我的這山地給我,那裡有亞衲族人,並寬大堅固的城,你也曾聽見了。或者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 “這山地”指迦南地南方的希伯侖,是他40年前作探子見過的地方(民十三22)。希伯侖舊名“基列亞巴”(十四15;創二十三2),又名“亞巴”(十四15;二十一11;創三十五27),亞伯拉罕和撒拉都葬在此(創二十三19;二十五10)。迦勒雖屆八五高齡,老將請纓,親自去攻打防守堅固的希伯侖城。後來,此城劃歸猶大支派,成為利未人城邑(二十一11),又成為六座逃城之一(二十7)。迦勒自己住在屬城的郊區(二十一12)。――《啟導本聖經約書亞記註釋》 「亞衲族」:見民13:22注。――《串珠聖經注釋》 或者耶和華……與我同在: 迦勒絲毫不肯為自身的安逸而荒度餘生,體現了直到最後也想為神所用的信仰。迦勒之所以能夠擁有如此堅韌剛強的信心,是因為他在40年曠野生活與7年征服戰中深深地經歷了神的主權性大能。迦勒痛徹心扉地認識到以色列的勝敗首先取決於神是否同在,而不是取決於肉身的力量,或超人的戰略戰術,或良好的兵器。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這山地」:原文是「這個山」,希伯崙位於猶大山區的高處。 ◎迦勒求的不是容易攻打的肥沃平原,而是神應許他的「有巨人與高大堅固城池的山區」。我們願意向神求有巨人族的山地嗎?我們相信神會把那個山地給我們嗎?
──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這山地。他所要求的不單是先前被約書亞攻佔的希伯侖,還有周邊地區,包括亞衲人所退守的山洞和要塞。我們可以推猜迦勒要求得到其他探子都認為難以攻取的希伯侖一帶,是為了證明他對完全勝利的信心。 你也曾聽見了。與迦勒同去的希伯侖的,可能不是約書亞,而是另一個探子(見第6節注釋)。但後來約書亞從迦勒的口中聽到了他所表達的信念。 或者。原文既能表示希望,也能表示恐懼,但不必理解為疑惑。這句話只是表達了他不依靠自己的能力。他認識到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傳9:11)。希伯侖被希伯侖攻克以後,也有可能被原來的居民重新佔領了。另外,迦勒的要求無疑主要是指亞衲人仍然佔據的希伯侖周圍的山間要塞。迦勒完全信靠神的榜樣,教導我們在凡事上要相信確保有神的同在。我們也許沒有最好的裝備,沒受過良好的訓練,但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羅8:31)?── SDA聖經註釋 【書十四13】「於是約書亞為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祝福,將希伯侖給他為業。」 ●「希伯崙」:字義是「聯合」、「同盟」,位於耶路撒冷南方30公里左右。是目前的Tell er~Ruemideh。亞伯拉罕曾在此築壇
創 13:18 ,大衛作王的前七年以該城為猶大國首都 撒下 5:5 。──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十四13~15】因此,再沒有理由可以拒絕。約書亞既是耶和華的忠僕,就必須實現這個應許。亞衲族人代表最恐怖的敵人,民數記十三章中,以色列人就是因為這族人而不願意進迦南地。亞衲族人的背景,參:約書亞記十一21∼22的注釋(亦參十五13?4),那裡預告亞衲族人將被征服,並作了總結,算為征服南方聯盟的一部分。迦勒的故事,是要詳述十一章之戰役的進行,這兩則記錄的關係,可以從皆用同一詞作結語看出:於是國中太平,沒有爭戰了。因此,這故事屬於征服南方之役的一部分。──《丁道爾聖經注釋》 【書十四14】「所以希伯崙作了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的產業,直到今日,因為他專心跟從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迦勒之所以能得著「未得之地」(十三1)作產業,是「因為他專心跟從耶和華——以色列的神」(14節 ),相信神「必在以色列人面前趕出他們去」(十三6);所以雖然希伯侖有亞納族的巨人,但仍然能被八十五歲的迦勒攻取。──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專心跟從。見第8節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十四15】「希伯侖從前名叫基列亞巴。亞巴是亞衲族中最尊大的人。於是國中太平,沒有爭戰了。」 亞衲人是巨人的一族,在約書亞佔領迦南以前住在那裡。──《靈修版聖經註釋》 於是國中太平,沒有爭戰了: 迦勒的信心如太陽般發出耀眼的光芒。他靠著以神為中心的信心,終於佔領迦南而帶來了和平。曾為埃及之奴的迦勒,如今卻蒙了身為希伯侖城主的祝福,這是他全然信靠神所得來的禮物(14節)。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於是國中太平,沒有爭戰了」,表明攻取希伯侖是征服迦南的最後一戰(十一23)。 聖靈在以色列眾支派面前用迦勒作見證,拉開了分地的序幕,鼓勵百姓也照樣憑信心領取神分給他們的「未得之地」(十三1)。今天,聖靈也在我們面前用迦勒作見證,激勵我們將神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提後一6),憑信心支取基督裡「一切的豐盛」(西二9~10)。 後來,迦勒自願把希伯侖給了祭司(二十一11),成為六座逃城之一(二十7),自己則住在鄉村(二十一12)。大衛曾在希伯侖作猶大王七年半(撒下二11)。 從出埃及出來、二十歲以上被數點預備爭戰的人中,只有迦勒和約書亞因為專心跟從神,得以進入迦南(民十四12)。而以色列人分配地業時,正是從迦勒開始(6~15),到約書亞結束(十九49~50)。這兩位專心跟從神的老弟兄首尾呼應,在承受應許的過程中成為信心和順服的榜樣。 ●「基列亞巴」:字義是「亞巴之城」。 創 23:2 ,又名「亞巴」21:11 ; 創 35:27 ,亞伯拉罕和撒拉都葬在此創 23:19 , 創 25:1 。 ●「亞巴」:字義是「第四」。 ◎ 14:15 「於是國中太平,沒有爭戰了」,七十士譯本與馬索拉經文都有,可能是約書亞記的作者由其他文獻抄錄希伯崙古名時同時抄錄下來的文字。這句在此也有為爭戰暫時畫下句點,可以準備開始分地的意思,雖然看來還有許多未得之地。──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基列亞巴。基列的意思是“城邑”;亞巴是亞衲人的始祖(書15:13)。這個地方第一次在《聖經》中出現稱為希伯侖(創13:18),後來被亞衲人興建或重建,並取名叫基列~亞巴。 迦勒重新佔領這裡以後仍叫希伯侖。“希伯侖”意為“聯盟”,源於希伯來動詞chabar ,意思是“結盟,”“聯合”。 國中太平。這個片語還出現在書11:23,十分自然地作為約書亞征戰的結尾。它用於本節有些難解,可能是指迦勒從亞衲人手中所奪取的土地,也可能是重述約書亞完成了征戰。此後不再有大規模的戰爭,只剩下零散的戰鬥。敵人已經瓦解。以色列人進駐接收不會遭遇太大的抵抗了。神應許要行在祂百姓前面,征服其餘的土地。如果以色列人能憑著信心和順從前進,國中就會完全享受太平。── SDA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14章)】 1 以法蓮及瑪拿西是約瑟的兒子,他們的後人竟與約瑟兄弟的子孫同得地業,這是什麽緣故?參創48:5。他們得到的祝福與約瑟有何關係?參創49:22~26。 2 當別人都因環境惡劣或困難重重而失卻信心時,如果有一個人仍堅定不移,專心仰望神,你認為這人如何?你從迦勒這心的表現(7~8)學到什麽功課? 3 從神應許賜迦勒地業那一天起(申1:36),至今迦勒已翹首等待了四十五年,現在他要求得亞衲族人(參民13:28)所住的希伯侖,可見他的信心有何特質?11節下迦勒的話對你有何提醒? ──《串珠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