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第八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百姓要求立王】 一、撒母耳的兒子們任士師屈枉正直(1~3節) 二、百姓要求立王代替士師(4~6節) 三、神命撒母耳依從百姓的要求(7~9節) 四、撒母耳警告立王的壞處(10~16節) 五、百姓仍堅持立王的要求(17~22節) 貳、逐節詳解 【撒上八1】「撒母耳年紀老邁,就立他兒子作以色列的士師。」 〔呂振中譯〕「撒母耳年紀老了,就立他的兒子做以色列的士師。」 〔原文字義〕「老邁」老,變老;「立」放置,設立;「士師」判斷,治理。 〔文意註解〕「撒母耳年紀老邁,就立他兒子作以色列的士師」:『年紀老邁』以色列人習慣稱年逾六十歲為老人,七十歲則稱白髮老人,撒母耳此時可能在七十歲前後;『立他兒子作…士師』士師並非世襲,故一般解經家同意,撒母耳因為年事已高,不方便到遠處巡行問事,乃任命他的兩個兒子擔任士師的助手,代表他到邊遠地區處裡審判的工作。 〔話中之光〕(一)多少人年紀老邁,心思就不夠清明,多少神的僕人到老年的時候,屬靈的情形就顯出暮氣沉沉的光景。從聖經我們可以看見,以撒就是明顯的一個例證。然而也有不少神的僕人,年紀雖老,卻是非常明亮,像雅各、摩西、大衛,以及歷代屬靈的先鋒,他們身體雖老,屬靈情形卻一點不衰老,反而越過越新鮮,越過越老練。但願我們都能像保羅一樣的說:「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面的人雖然毀壞,裡面的人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 【撒上八2】「長子名叫約珥,次子名叫亞比亞,他們在別是巴作士師。」 〔呂振中譯〕「他的長子名叫約珥,次子名叫亞比亞;都是在別是巴作了士師。」 〔原文字義〕「約珥」耶和華是神;「亞比亞」耶和華是父親;「別是巴」七倍誓約的井。 〔文意註解〕「長子名叫約珥,次子名叫亞比亞,他們在別是巴作士師」:『別是巴』位於耶路撒冷以南約77公里,加薩東南東方約45公里,是以色列最南端的城邑。 〔話中之光〕(一)「約珥」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是神」,「亞比亞」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是父親」,這兩個名字代表了撒母耳對他們的屬靈寄望。撒母耳能讓他們當助手,表明他們的能力和表現應該不錯。但是,問題乃在於他們的存心不正,結果辜負了老父親的期望。 (二)「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23)。 【撒上八3】「他兒子不行他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 〔呂振中譯〕「他的兒子沒行他的道路,卻偏圖不義之財,收受賄賂,屈枉正直。」 〔原文字義〕「行」走;「道」道路,路程;「貪圖(原文雙字)」傾斜,折彎(首字);在…之後(次字);「財利」利益;「屈枉正直(原文雙字)」傾斜,折彎(首字);公平,公義(次字)。 〔文意註解〕「他兒子不行他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不行他的道』意指不像撒母耳那樣敬畏神,審判公正;『貪圖財利』原文意思是「因貪婪而偏向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意指判案不是根據是非曲直,而是根據誰願出錢賄賂,就叫正直的一方受到冤屈。 〔話中之光〕(一)我們不知道撒母耳是否教子無方,無論如何,他的兒子已大,可以自行其事了。我們不必為成年兒女的罪自責;但另一方面,作父母的也有獨特的責任──在兒女未成年時塑造他們的品格,這是最重要的事。如果你的兒女長大成人後不信從神的話,你要知道,你已不再能約束他們了,別因為發生了一些由不得你的事而自怨自艾。不過如果你的兒女仍然年幼,你的言行教導必會深深地影響他們的一生。 (二)屬聖靈的人也會生出屬肉體的兒子,人若沒有建立起自己與神的關係,一旦有了合適的機會,必然會顯出敗壞的肉體本相。所以這兩位父親面前的好兒子,一旦獨立工作,就「不行他的道」,「收受賄賂」,違反律法(參出二十三8;申十六19)。這裏給了我們一個警惕。好的環境,不一定能培養出好的人。好的環境只能遮蓋人的本相,但不能除掉人的本相。這兩位兒子在撒母耳面前活得很好,但是他們不在撒母耳面前就發生問題。 (三)人若存心不正,就會在信仰上發生「質變」,「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基督徒信仰的墮落軌跡:先是在道德觀念上敗壞了,接著就捨棄了所認識的真理,最後就以信仰當作幌子,實則以謀利為主旨,將商業行為帶進了教會中。 (四)世界上沒有第二種事情被神定罪,更過於「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這一種的賺錢,乃是最卑鄙的事,沒有第二種事比這一個更卑鄙。作主工的人對於利,都必須洗得乾乾淨淨,才能作工。 (五)你要作主工,就要在錢財上非常獨立,寧可餓死,不能盼望得利。我們的衣服可以出賣,我們的東西可以出賣,但是我們的道理和敬虔決不可以出賣。 (六)傳道人若不小心,也會不知不覺墜入陷阱:起初是「主使用我」,後來變成「我利用主」;起初是「我完全奉獻」,後來變成「我完全獲得」。 (七)「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錢財」本身並不是萬惡之源,「貪心」才是;錢財若能善於運用,甚至對我們的將來有很大的影響。靈程走不好的基督徒,往往是由貪心所致;人無貪心就可少犯罪。 【撒上八4】「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瑪見撒母耳,」 〔呂振中譯〕「於是以色列的眾長老都集合到拉瑪,來見撒母耳,」 〔原文字義〕「拉瑪」小山丘。 〔文意註解〕「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瑪見撒母耳」:『以色列的長老』他們是治理各支派政務的首領;『都聚集』表示他們的看法一致;『拉瑪』是撒母耳的家所在地,大多數時間在那裡施行審判(參撒上七17)。 【撒上八5】「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 〔呂振中譯〕「對他說:『看哪,你年紀老了,你的兒子不行你的道路;現在你要為我們立個王來為我們審案,像列國一樣。』」 〔原文字義〕「治理」治理,判斷。 〔文意註解〕「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你兒子不行你的道』意指他們不是當士師的正當人選;『立一個王治理』意指希望以君王制度代替士師;『像列國一樣』意指仿效周圍列國的政制。 以色列長老要求立王的原因如下:(1)撒母耳的年紀老邁(1節);(2)撒母耳的兩個兒子為人不正,貪贓枉法(3節);(3)他們厭棄神作他們的王(7節);(4)他們誤以為「立王」利多弊少(20節)。 〔話中之光〕(一)今天有很多傳道人只知用道理教導別人,卻不知生活的榜樣更重要。「你兒子不行你的道,」傳道人的家裡一旦出了「不肖」的兒子,其破壞力相當驚人,甚至會將一生辛苦教導的果效,一筆勾銷。 (二)「像列國一樣。」世界上雖然有許多的事物值得基督徒學習與效法,譬如學術的傳承、科學的新知等,但也有許多來自敗壞的源頭和潮流,所以基督徒不能毫無分辨的模仿與利用,以免不知不覺的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參約壹二15~17)。 【撒上八6】「撒母耳不喜悅他們說立一個王治理我們,他就禱告耶和華。」 〔呂振中譯〕「他們說:『請給我們一個王來為我們審案』:撒母耳對這事很不高興,就禱告永恆主。」 〔原文字義〕「喜悅(原文雙字)」發抖,顫抖(首字);眼睛(次字)。 〔文意註解〕「撒母耳不喜悅他們說立一個王治理我們,他就禱告耶和華」:『撒母耳不喜悅』原文意思是「撒母耳的眼睛所見,不以為然」,也就是他的看法跟長老們不同;『王治理我們』原文是「王審判我們」,也就是以君王取代士師;『他就禱告』意即尋求神對這件事的旨意。 〔話中之光〕(一)撒母耳「不喜悅」百姓立王,因為神在以便以謝賜下的得勝(參撒上七12)已經證明:百姓得救和蒙福的唯一途徑,就是除掉外邦神,「專心歸向耶和華,單單地事奉祂」(撒上七3),而不是建立一個更好的制度。人若棄絕神的安排,不管建立怎樣一個人以為對的制度,所帶來的結果都是偏離神。百姓當求的是求神把自己帶回神的權柄底下,而不是去改變神的安排。 (二)撒母耳雖然心裡不喜悅,卻沒有生氣,也沒有憑著自己的意思拒絕他們的要求。聖經說:「他就禱告耶和華。」信徒遇見任何不如意的事情,千萬不要自己強出頭,而要像撒母耳一樣,退回到神面前向祂禱告。 (三)一個活在神面前的人,他無論聽見什麼話,遇見什麼事,他頭一個反應就是來到神的面前禱告。他惟一的責任就是凡事告訴神,等候神的安排和帶領。 (四)撒母耳將百姓的話帶到主面前。他的禱告大部分將百姓的怨言重複,使他在禱告中傾倒出來,心中就感到釋然。對他來說,他可以向神傾心吐意,成為生活的習慣。事情未必如我們所希翼的,我們心中不愉快,也想到神的工作而失望。我們計畫的是這一方向,而事情的發展卻在另一方向。結果似乎越來越糟,我們只有一個出路,只向著神傾吐,不能讓煩惱侵蝕內心。 (五)我們生活的錯誤,乃是禱告不足。我們自行背負重擔,卻不將它交托。我們只會憂慮,不會信賴。我們禱告得太少了。我們的講壇荒廢,過道滿有蛛網。其實我們若肯花時間禱告,這時間花得最有價值,當撒母耳禱告的時候,神的計畫就得以成就了。 【撒上八7】「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撒母耳說:『關於人民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棄絕你,乃是棄絕了我作王來管理他們。」 〔原文字義〕「依從」聽到,聽從;「厭棄」鄙視,拒絕。 〔文意註解〕「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只管依從』意指接納他們的要求,照他們的話去行。 「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不是厭棄你』意指不是厭棄士師制度;『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意指乃是拒絕神的掌權。 〔話中之光〕(一)以色列人要求立王,背後的動機是出於對神的叛逆。今天有許多基督徒高舉神的工人(牧師、傳道人)過於聖經所記(參林前四6),表面原因是他們的才幹高人一等,或是為教會立下汗馬功勞,值得一般信徒特別尊敬;其實,背後的動機是對神的作為「無感」和「藐視」,不如神僕人的真實、偉大。這種過度高舉人,相當於敬拜偶像,乃是對神的叛逆。 (二)神應允人們的要求,使他們體驗君王給他們帶來的迫害,以此教導他們明白惟有耶和華才是真正的王,唯一的救贖者。 (三)一個作屬靈首領的人,第一,必須放下自己的看法而單聽神的話。第二,不求自己的喜悅,只照神的旨意,而接受別人的提議。這是作屬靈首領之人必須學的功課。 (四)「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常施恩惠給人的神,尚且遭受人的厭棄,何況我們呢?主耶穌說:「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大於主人。」我們的主在地上的時候,既被人輕看厭棄,何況祂的僕人呢?今天我們在地上能有分於主所受的淩辱,將來在天上才能有分於祂的喜樂和榮耀。 【撒上八8】「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 〔呂振中譯〕「自從我領他們從埃及上來的日子到如今,他們總是離棄了我,去服事別的神;從前他們向我行的一切事,現在也向你照樣地行。」 〔原文字義〕「離棄」離去,棄絕;「別」其他的。 〔文意註解〕「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整卷士師祭的史實,載明以色列人曾七次反覆「離棄神、敬拜偶像、遭受外族欺壓、悔改認罪向神哭求、蒙神拯救」的循環。 「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意指以色列百姓的「求立王」之事,與「敬拜偶像」並無不同。 【撒上八9】「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 〔呂振中譯〕「現在你只管依從他們的話,只是要鄭重警告他們,告訴他們那要管理他們的王、其制度是怎麼樣。』」 〔原文字義〕「依從」聽到,聽從;「警戒(原文雙同字)」作證,正式的勸告;「管轄」統治。 〔文意註解〕「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意指神命撒母耳將君王制度的壞處告訴百姓,作為對他們的警告。 〔話中之光〕(一)神雖然吩咐撒母耳,只管依從他們的話,為他們立王,但祂卻叫撒母耳警戒他們,並告訴他們,將來他們所立的王要怎樣瞎管他們。這是神愛人的心充分的流露。神一面尊重人自由的意志,給人有絕對的權利來揀選他們自己所要的。但另一面神也警告人,叫他們知道他們如此行,所要遇到的難處和痛苦。 【撒上八10】「撒母耳將耶和華的話都傳給求他立王的百姓,說:」 〔呂振中譯〕「撒母耳將永恆主的一切話都對那些向他求立個王的人民說。」 〔原文字義〕「傳給」說,講;「求」要求,詢問。 〔文意註解〕「撒母耳將耶和華的話都傳給求他立王的百姓,說」:於是撒母耳遵命將神的話向百姓述說。 【撒上八11】「“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他必派你們的兒子為他趕車、跟馬,奔走在車前;」 〔呂振中譯〕「他說:『那要管理你們、的王、其制度是這樣:他必取你們的兒子,派他們為他趕車,做他的馬兵,在他的車前奔走。」 〔原文字義〕「管轄」統治;「奔走」奔跑,跑步。 〔文意註解〕「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他必派你們的兒子為他趕車、跟馬,奔走在車前」:君王制度的第一種壞處便是建立常備軍,適齡男子須服兵役,當戰車兵(趕車)、馬兵(跟馬)、步兵(奔走在車前)。 【撒上八12】「又派他們作千夫長、五十夫長,為他耕種田地,收割莊稼,打造軍器和車上的器械;」 〔呂振中譯〕「他必派他們做他的千夫長、五十夫長,犁他所當犁的田,收割他所可收割的,製造他的戰器和車上的器械。」 〔原文字義〕「打造」製作;「軍器(原文雙字)」戰爭(首字);器具,用品(次字);「器械」器具,用品。 〔文意註解〕「又派他們作千夫長、五十夫長,為他耕種田地,收割莊稼,打造軍器和車上的器械」:君王制度的第二種壞處便是設立文武官僚制度(千夫長、五十夫長),執行王的命令,監督民生產業(耕種田地,收割莊稼),以及軍工事業(打造軍器和車上的器械)。 【撒上八13】「必取你們的女兒為他製造香膏,作飯烤餅;」 〔呂振中譯〕「他必取你們的女兒做豫備香物者、做廚子和烤餅的人。」 〔原文字義〕「作飯」烹煮,做廚師;「烤餅」烘培。 〔文意註解〕「必取你們的女兒為他製造香膏,作飯烤餅」:前述官僚制度又要強征婦女服勞役(製造香膏,作飯烤餅)。 【撒上八14】「也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賜給他的臣僕。」 〔呂振中譯〕「他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最好的葡萄園、橄欖園,賜給他的臣僕。」 〔原文字義〕「最好的」好的,令人愉悅的;「臣僕」奴隸,僕人。 〔文意註解〕「也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賜給他的臣僕」:君王制度的第三種壞處便是徵用良田,供王維持文武官僚。 【撒上八15】「你們的糧食和葡萄園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給他的太監和臣僕;」 〔呂振中譯〕「你們撒種結的籽粒、和你們的葡萄園所出的、他都要抽取十分之一、去賜給他的內侍和臣僕。」 〔原文字義〕「糧食」種子,子孫;「太監」閹割。 〔文意註解〕「你們的糧食和葡萄園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給他的太監和臣僕」:為著維持文武官僚的需要,還包括建立稅制,強徵每年生產所得(取十分之一)。 【撒上八16】「又必取你們的僕人婢女,健壯的少年人和你們的驢,供他的差役。」 〔呂振中譯〕「他也必取你們的奴僕婢女、你們最好的牛〔傳統:作「壯丁」〕和驢、去作他的工。」 〔原文字義〕「健壯的」好的,令人愉悅的;「差役」職業,工作。 〔文意註解〕「又必取你們的僕人婢女,健壯的少年人和你們的驢,供他的差役」:君王制度的第四種壞處便是選拔人才做公僕,供其使喚;強徵財物作公用設施。 【撒上八17】「你們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們也必作他的僕人。」 〔呂振中譯〕「你們的羊群、他也要抽取十分之一;你們本身呢、也必做他的奴僕。」 〔原文字義〕「僕人」奴隸,僕人。 〔文意註解〕「你們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們也必作他的僕人」:又徵收財產稅,剝削勞力。 〔話中之光〕(一)在給百姓立王之前,神先告訴百姓:以人為王,作人的「僕人」,只會叫人喪失自由、失去豐富。但若以神為王,作神的「僕人」,祂是叫人得著自由、享用豐富。神從來不勉強人,祂過去讓人在伊甸園選擇生命樹,在西奈山選擇律法,現在也讓人在拉瑪選擇王;神每次都先清楚地把選擇的結果擺在人面前,讓人學習為自己「所選的」(參18節)負責。 (二)13~17節每一節都有「必取」一詞,表明世上君王都是向他的百姓索「取」,為著自己的權勢和享受,盡他們所能的從百姓身上剝削,因而苛捐雜稅,橫徵暴斂,不顧人們的痛苦,一味的索取。但神作王卻完全相反,祂不是「取」,祂乃是「給」。祂「給」到一個地步,甚至將祂獨生的愛子也給了我們(參約三16)!並且祂在愛子裡,將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都給了我們(參弗一3)。「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羅八32)? (三)世上代表的權柄,最好的也不過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但屬天真實的權柄,卻是白白的賜給。二者之區別是何等其大!所以凡是屬天權柄的代表者,必須從主有所領受,對人才能有所施給;給的越多,屬天的權柄的表現就越大! 【撒上八18】「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你們。”」 〔呂振中譯〕「到那日子你們就會因所選的王而哀叫,到那日子永恆主卻不應允你們。』」 〔原文字義〕「所選的」選擇,挑選;「哀求」哭號,呼求;「應允」回應,回答。 〔文意註解〕「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你們」:『因所選的王哀求』指施行君王制度之後,發現人治不如神治,想要恢復從前在神治下的自由與安定,卻為時已晚,被神棄絕。 備註:若欲恢復神治,只有信靠基督,活在教會裡面,跟隨聖靈行事為人了。因為,無論是古時的君主政制,或是現代的民主政制,基本上都是「人治」,都因人性的墮落敗壞,屬於「換湯不換藥」,君主政制是少數暴力,民主政制是多數暴力(盲目票選的人居多),結果仍然是執掌政權的人(包括行政、立法、司法)任意妄為,基本上都是分贓制度,一般百姓無能為力,只能任憑宰割,偶而遇到有良心的掌權者,真可算是萬幸! 〔話中之光〕(一)神通過撒母耳警告百姓,以人為王,結果將是兵役、勞役、納稅、剝奪財產、喪失自由(11~17節)。「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你們」,因為「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百姓必須自食其果,才能學到教訓。 【撒上八19】「百姓竟不肯聽撒母耳的話,說:“不然,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 〔呂振中譯〕「人民竟不肯聽撒母耳的話;他們說:『不,我們要有一個王來管理我們,」 〔原文字義〕「竟不肯」拒絕;「治理」(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百姓竟不肯聽撒母耳的話,說:不然,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意指不把警告的話放在心上,執迷不悟。 〔話中之光〕(一)雖然撒母耳給予最後的警告,百姓卻堅持要求立王,雖然百姓的要求是不正當的,神卻允許他們立王(參21,22節);人具有墮落傾向,而神卻全備,甚至使用人的性情成就自己的旨意,人與神之間有絕對的區別。 (二)神允許他們的要求等於是審判他們(參羅一20)。因此,若有人違背神的旨意而固執已見追求並實現自己的願望,就當懼怕將要臨到他的審判。聖徒在努力追求之前,當首先省察自己所追求的是否符合神的旨意(參雅四2~3;約壹五14)。 【撒上八20】「使我們像列國一樣,有王治理我們,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 〔呂振中譯〕「使我們也像列國一樣、有王來為我們審案,來領我們出去,打我們的仗。』」 〔原文字義〕「治理」治理,判斷;「統領(原文雙字)」前往,出來(首字);面,臉(次字);「爭戰(原文雙字)」戰鬥,作戰(首字);戰爭,戰役(次字)。 〔文意註解〕「使我們像列國一樣,有王治理我們,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像列國一樣』神的兒女竟然仿效世俗,倒行逆施,可悲亦復可憐!『治理我們』指平時;『統領我們』指戰時;『為我們爭戰』當時他們正面臨亞捫人的入侵威脅(參撒上十一1)。 〔話中之光〕(一)百姓堅持要立王,以為有了新政體,就會使國家完善。但是由於基本問題乃是人不順服神,所以其他的問題在這新政府之下仍會照樣發生。他們所需要的乃是同心信靠神,而不是一個統一的政體。 (二)假使以色列人順服神領導的話,他們的國勢必會非常興旺,超過所求所想的(參申二十八1)。如果我們求神引領我們的家庭或個人的生活,卻繼續按照世人的標準和價值觀去行,順服神就變得有名無實。我們必須腳踏實地,在生活中的各方面信靠祂。 (三)「治理我們,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這本是神的工作(參申二十1~4),現在百姓卻希望由王來執行。此時以色列人可能正面臨亞捫人的威脅(參撒上十二12),又不肯信靠神的保護,所以明知後果,也情願飲鴆止渴,堅持「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參19節),以為這樣就可以把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不必每次都回轉呼求神的拯救。 【撒上八21】「撒母耳聽見百姓這一切話,就將這話陳明在耶和華面前。」 〔呂振中譯〕「撒母耳聽了人民的一切話,就說給永恆主聽。」 〔原文字義〕「一切話」言論,言語;「陳明」說話,述說。 〔文意註解〕「撒母耳聽見百姓這一切話,就將這話陳明在耶和華面前」:『這一切話』指19~20節的話;『陳明在耶和華面前』原文是「復述到神的耳朵裡」。 【撒上八22】「耶和華對撒母耳說:“你只管依從他們的話,為他們立王。”撒母耳對以色列人說:“你們各歸各城去吧!”」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撒母耳說:『你只管依從他們的話,為他們設立一個王。』撒母耳對以色列人說:『你們各往各城去吧。』」 〔原文字義〕「依從」聽到,聽從;「歸」來,去,行走。 〔文意註解〕「耶和華對撒母耳說:你只管依從他們的話,為他們立王”撒母耳對以色列人說:你們各歸各城去吧!」:其實神早已預見以色列人有一天會要求立王(參申十七14),並提出立王三條件:(1)不可立外邦人為王;(2)君王的存心不可自私;(3)君王要敬畏神,遵行神的律法(參申十七15~20)。 〔話中之光〕(一)既然百姓一意孤行,神就任憑他們,「只管依從他們的話」,這實際上是對百姓的管教(參羅一24)。但神的目標不只是為了管教,更是為了成就祂榮耀的計畫,照著祂的時間,將祂的國度和祂所揀選的王顯出來(參創四十九10;民二十四17)。所以神先讓百姓「像列國一樣」(參20節)經歷「合人心意」的掃羅王,也「像列國一樣」體驗君王壓迫的痛苦;當百姓徹底失敗以後(參撒上三十一7),百姓才能認清自己的錯誤,轉而跟從神所造就的「合神心意」的大衛王,進而仰望那位完美的彌賽亞君王和祂的國度。 (二)今天,我們也常常對許多地上的事物存著幻想,而神也會像對待當年的以色列人一樣,任憑我們努力追尋自己的夢想,然後又允許這些夢想逐一幻滅。到那時候,我們才能深刻體會主耶穌所說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叁、靈訓要義 【百姓要求立王】 一、要求立王代替士師的背景(1~8節): 1.「撒母耳年紀老邁,就立他兒子作以色列的士師」(1節):撒母耳年紀老邁,不能照常視事。 2.「他兒子不行他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3節):撒母耳設立他的兒子做幫手,但他們不行他的道。 3.「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瑪見撒母耳,…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4~5節):眼見列國有王,誤以為王能解決當前的問題。 4.「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7節):實際是厭棄神作他們的王。 5.「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8節):因為百姓素來常常離棄神,事奉別神。 二、神對百姓要求立王的答覆(9~18節): 1.「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9節):神命撒母耳依從百姓的要求,但要警戒他們。 2.「撒母耳將耶和華的話都傳給求他立王的百姓」(10節):警告立王的壞處。 (1)「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他必派你們的兒子為他趕車、跟馬,奔走在車前」(11節):人民要為王服兵役。 (2)「又派他們作千夫長、五十夫長,為他耕種田地,收割莊稼,打造軍器和車上的器械」(12節):設立官僚制度,監督並管理百姓。 (3)「必取你們的女兒為他製造香膏,作飯烤餅;也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賜給他的臣僕」(13~14節):徵用勞役和人民的財產。 (4)「你們的糧食和葡萄園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給他的太監和臣僕;…你們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15,17節):徵收所得稅和財產稅。 (5)「又必取你們的僕人婢女,健壯的少年人和你們的驢,供他的差役。…你們也必作他的僕人」(16~17節):強制人民服勞役。 3.「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你們」(18節):屆時發現所立的王不如理想,後悔也來不及了。 三、百姓仍堅持立王的要求(19~22節): 1.「百姓竟不肯聽撒母耳的話,說:不然,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19節):百姓不肯接受警告的話。 2.「使我們像列國一樣,有王治理我們,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20節):仍要求立王治理並統領、爭戰。 3.「撒母耳聽見百姓這一切話,就將這話陳明在耶和華面前。耶和華對撒母耳說:你只管依從他們的話,為他們立王」(21~22節):神命撒母耳為百姓立王。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撒母耳記上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撒母耳記上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