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第十二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士師撒母耳隱退贈言】 一、自我表白:作為士師清廉公正(1~5節) 二、回顧歷史:神藉士師拯救以色列人(6~12節) 三、展望未來:不可忘恩負義,免遭神棄(13~18節) 四、今後己任:為民代求並指教善道正路(19~25節) 貳、逐節詳解 【撒上十二1】「撒母耳對以色列眾人說:“你們向我所求的,我已應允了,為你們立了一個王,」 〔呂振中譯〕「撒母耳對以色列眾人說:『看哪,關於你們向我所說的,我都聽你們的話了:我設立了一個王來管理你們。」 〔原文字義〕「應允(原文雙字)」聽到,聽從(首字);聲音(次字)。 〔文意註解〕「撒母耳對以色列眾人說:你們向我所求的,我已應允了,為你們立了一個王」:『我已應允』原文是「我已聽到或傾聽」,意指我已經聽從所求的。 〔話中之光〕(一)撒母耳身為以色列人的士師,相當於最高領袖,背負君王的職責卻無君王的享受,面對眾民立王的要求,他的心胸非常超脫,毫不戀棧。今日教會領袖們,或終身握權不放,或傳遞給自家不適任的子女,權力腐蝕人,莫過於此。 (二)一至五節撒母耳回顧總結自己長久以來事奉的士師職責,勾勒了一個真正領袖的形象:(1)不會欺騙或欺壓百姓(3節)。獨裁者將無視現實,為了自己和不義目的而蹂躪人權,就必在神和歷史的審判台前受到嚴峻的刑罰(參林後五10);(2)不會收受賄賂或積攢不義之財(3節)。貪愛錢財乃是萬惡之本(參提前六10);(3)當出現新領袖時,會欣然讓位(1~2節)。被權欲或名譽欲所攫取的人斷不會為國家的未來著想。對這些人而言,統治權意味著破壞和暴力;(4)無愧於神和人。只有以神為大才能存純潔的良心(參徒四19;提後二15)。 【撒上十二2】「現在有這王在你們前面行。我已年老髮白,我的兒子都在你們這裡。我從幼年直到今日,都在你們前面行。」 〔呂振中譯〕「看哪,現在有這一位王在你們面前往來了;我,我年老髮白了;看吧,我的兒子都和你們在一起;我,我自幼年到今日、都在你們面前往來。」 〔原文字義〕「髮白」鬚髮斑白,變灰白。 〔文意註解〕「現在有這王在你們前面行。我已年老髮白,我的兒子都在你們這裡。我從幼年直到今日,都在你們前面行」:『在你們前面行』有二意:(1)領導你們;(2)所作所為有目共睹。 〔話中之光〕(一)「在你們前面行。」現今我們的領導者,真的能夠在我們的前面行走嗎?或者我們中間作為領導者的,真的是以身作則成為眾人的榜樣嗎? 【撒上十二3】「我在這裡,你們要在耶和華和祂的受膏者面前給我作見證。我奪過誰的牛,搶過誰的驢,欺負過誰,虐待過誰,從誰手裡受過賄賂因而眼瞎呢?若有,我必償還。”」 〔呂振中譯〕「看哪,我在這裏;你們儘管當着永恆主和他所膏立者面前、作證控訴我:我取過誰的牛?取過誰的驢?我欺壓過誰,虐待過誰,壓制過誰?我從誰手裏取過贖金,以致蒙蔽眼睛?作證控訴我吧,我要償還。』」 〔原文字義〕「作見證」說話,作證;「欺負」壓迫,錯待;「虐待」壓碎,迫害;「償還」返回,轉回。 〔文意註解〕「我在這裡,你們要在耶和華和祂的受膏者面前給我作見證」:『祂的受膏者』意指神所喜悅的君王,即指掃羅王;『作見證』指事件發生時在場親眼目睹的證人。 「我奪過誰的牛,搶過誰的驢,欺負過誰,虐待過誰,從誰手裡受過賄賂因而眼瞎呢?若有,我必償還」:『欺負…虐待』指利用權勢欺壓無辜的人;『眼瞎』指無視於事情的真相,而顛倒是非。 〔話中之光〕(一)藉著一連串的五個問題,撒母耳欲證明自己統治以色列的期間,行事為人問心無愧,光明正大。這些申辯的最終目的是要指出以色列人要求立王的動機是錯誤的(12,19,20節)。我們也有可能因著追求耶穌基督之外的王,而重蹈以色列的覆轍。我們只有一位王,就是耶穌(參加二20)。 (二)撒母耳的一生清楚地顯明了品格好像植物一樣,是逐漸成長的。從他的童年時期起,一種奉獻的精神就控制了他的才能。就像體液是供應植物生長的要素一樣,聖靈成了一種內在的、安靜的力量滲透他所有的思想、感情和行動,直到所有人都能看到他的生活是遵照了那神聖的樣式。撒母耳勻稱的品格是在聖靈的指導之下履行義務的個人行為的結果。現今也是這樣,「凡是完全順服神權能的人,神的靈必在他們裡面燒盡罪惡。」今天的人也完全可能成為一個撒母耳,像基督降生之前一千年一樣。 (三)使徒保羅曾有過這樣的宣告:「我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也有神作見證」(帖前二10)。「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徒二十33~35)。我們知道能說這樣話的使徒,在當時也是少見。時至今日,究有多少神的僕人,能像撒母耳和保羅那樣的廉潔自守呢?貪財不只是普通信徒容易犯的罪,也是神的僕人必須提防的陷阱。 【撒上十二4】「眾人說:“你未曾欺負我們,虐待我們,也未曾從誰手裡受過什麼。”」 〔呂振中譯〕「眾人說:『你未曾欺壓過我們,未曾壓制過我們,也未曾從任何人手裏取過甚麼。』」 〔原文字義〕「欺負」壓迫,錯待;「虐待」壓碎,迫害。 〔文意註解〕「眾人說:你未曾欺負我們,虐待我們,也未曾從誰手裡受過什麼」:意指你是清白的。 【撒上十二5】「撒母耳對他們說:“你們在我手裡沒有找著什麼,有耶和華和祂的受膏者今日為證。”他們說:“願他為證。”」 〔呂振中譯〕「撒母耳對他們說:『你們在我手裏沒有找着甚麼;有永恆主在你們中間作證,也有他所膏立者今天作證。』他們說:『有他作證。』」 〔原文字義〕「為證」見證,證人。 〔文意註解〕「撒母耳對他們說:你們在我手裡沒有找著什麼,有耶和華和祂的受膏者今日為證。他們說:願他為證」:『沒有找著什麼』意指沒有發現甚麼污點;『願他為證』意指「有他作證」(呂振中譯)。 【撒上十二6】「撒母耳對百姓說:“從前立摩西、亞倫,又領你們列祖出埃及地的是耶和華。」 〔呂振中譯〕「撒母耳對人民說:『作證的是永恆主,那遣派摩西亞倫、又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上來的永恆主。」 〔原文字義〕「立」任命,使用。 〔文意註解〕「撒母耳對百姓說:從前立摩西、亞倫,又領你們列祖出埃及地的是耶和華」:『立』指提拔;『是耶和華』指神是以色列已過歷史的主導者。 【撒上十二7】「現在你們要站住,等我在耶和華面前對你們講論耶和華向你們和你們列祖所行一切公義的事。」 〔呂振中譯〕「現在你們要站住,我好將永恆主向你們和你們列祖所顯的義氣、都在永恆主面前跟你們辯訴清楚。」 〔原文字義〕「講論」判斷,治理;「一切公義的事」公平,公正,公義。 〔文意註解〕「現在你們要站住,等我在耶和華面前對你們講論耶和華向你們和你們列祖所行一切公義的事」:『要站住』意指且耐心聽我分辨;『一切公義的事』指基於神的公義,對以色列人所行的懲罰與拯救。 【撒上十二8】「從前雅各到了埃及,後來你們列祖呼求耶和華,耶和華就差遣摩西、亞倫領你們列祖出埃及,使他們在這地方居住。」 〔呂振中譯〕「從前雅各到了埃及,埃及人苦害他們;後來你們列祖向永恆主哀呼,永恆主就差遣摩西亞倫領你們列祖從埃及出來,又〔傳統:他們〕使他們在這地方居住。」 〔原文字義〕「呼求」哭號,呼喊;「差遣」打發,送走。 〔文意註解〕「從前雅各到了埃及,後來你們列祖呼求耶和華,耶和華就差遣摩西、亞倫領你們列祖出埃及,使他們在這地方居住」:『這地方』指迦南美地。 【撒上十二9】「他們卻忘記耶和華他們的神,祂就把他們付與夏瑣將軍西西拉的手裡,和非利士人並摩押王的手裡,於是這些人常來攻擊他們。」 〔呂振中譯〕「他們卻忘了永恆主他們的神,神就把他們交付於夏瑣的軍長西西拉手裏,和非利士人跟摩押王手裏;於是這些人常來攻打他們。」 〔原文字義〕「夏瑣」城堡;「西西拉」戰鬥陣式;「非利士人」移居者;「摩押」他父親的。 〔文意註解〕「他們卻忘記耶和華他們的神,祂就把他們付與夏瑣將軍西西拉的手裡,和非利士人並摩押王的手裡,於是這些人常來攻擊他們」:『付與夏瑣將軍西西拉的手』請參閱士四2;『非利士人』請參閱士十三1;『摩押王』請參閱士三14。 【撒上十二10】「他們就呼求耶和華說:‘我們離棄耶和華,事奉巴力和亞斯他錄,是有罪了。現在求你救我們脫離仇敵的手,我們必事奉你。’」 〔呂振中譯〕「他們就向永恆主哀呼,說:“我們有罪了,因為我們離棄了永恆主,去服事眾巴力和亞斯他錄,現在求你援救我們脫離仇敵的手,我們就事奉你。”」 〔原文字義〕「離棄」棄絕,放開;「巴力」主;「亞斯他錄」星辰。 〔文意註解〕「他們就呼求耶和華說:我們離棄耶和華,事奉巴力和亞斯他錄,是有罪了」:『巴力和亞斯他錄』指迦南七族所敬拜的偶像假神,男神稱之為巴力或諸巴力,女神則稱為亞斯他錄,主管性愛、生殖和豐產。 「現在求你救我們脫離仇敵的手,我們必事奉你」:『仇敵』指欺壓他們的外族人(參9節);『我們必事奉你』這是條件式的祈求,過後即忘了約束。 【撒上十二11】「耶和華就差遣耶路巴力、比但、耶弗他、撒母耳,救你們脫離四圍仇敵的手,你們才安然居住。」 〔呂振中譯〕「永恆主就差遣耶路巴力、巴拉〔傳統:比但〕、耶弗他、撒母耳來援救你們脫離四圍仇敵的手,你們纔得以安然居住。」 〔原文字義〕「耶路巴力」讓巴力抗爭;「比但」審判中;「耶弗他」他問路;「撒母耳」他的名是神。 〔文意註解〕「耶和華就差遣耶路巴力、比但、耶弗他、撒母耳,救你們脫離四圍仇敵的手,你們才安然居住」:『耶路巴力、比但、耶弗他、撒母耳』他們是士師的典型代表人物:耶路巴力即基甸,戰勝米甸人(參士六14);比但可能是指巴拉,擊敗迦南人;耶弗他制伏亞捫人(參士十一32);撒母耳打敗非利士人(參撒上七11)。 【撒上十二12】「你們見亞捫人的王拿轄來攻擊你們,就對我說:‘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其實耶和華你們的神是你們的王。」 〔呂振中譯〕「你們見亞捫人的王拿轄來攻打你們,你們就對我說:“不,總要有一個王來管理我們』;其實永恆主你們的神乃是你們的王。」 〔原文字義〕「亞捫」部落的;「拿轄」大蛇。 〔文意註解〕「你們見亞捫人的王拿轄來攻擊你們,就對我說: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亞捫人的王拿轄來攻擊』參撒上十一1;『定要一個王』以色列人求立王(參撒上八5)是在拿轄攻擊之前,不過,那時可能已經意識到外敵環伺,危機一觸即發,故求立王以禦外敵,這個說法並沒有錯。 「其實耶和華你們的神是你們的王」:意指神才是治理並率領以色列人的王。 【撒上十二13】「現在你們所求所選的王在這裡。看哪,耶和華已經為你們立王了。」 〔呂振中譯〕「看哪,現在你們所揀選所求要的王在這裏呢;看哪,永恆主已經立了一個王來管理你們。」 〔原文字義〕「所求」要求,詢問;「所選」選擇,挑選。 〔文意註解〕「現在你們所求所選的王在這裡。看哪,耶和華已經為你們立王了」:既然神已答應了你們的要求。你們就當感恩圖報。 【撒上十二14】「你們若敬畏耶和華,事奉祂,聽從祂的話,不違背祂的命令,你們和治理你們的王,也都順從耶和華你們的神就好了。」 〔呂振中譯〕「你們若敬畏永恆主,事奉他,聽他的聲音,不違背他所吩咐的,並且不但你們、連那管理你們、的王、也都跟從着永恆主你們的神,那就好了。」 〔原文字義〕「敬畏」懼怕,害怕;「違背」悖逆,抗拒。 〔文意註解〕「你們若敬畏耶和華,事奉祂,聽從祂的話,不違背祂的命令」:今後應盡的責任有四:(1)敬畏神;(2)事奉神;(3)聽從神的話;(4)不違背神的命令。 「你們和治理你們的王,也都順從耶和華你們的神就好了」:君王和百姓都當一體順從神。 〔話中之光〕(一)神雖然應允以色列人立王,但祂的命令與規定仍然沒變。祂要作他們真正的君王,掃羅與人民皆應當順服祂的律法,斷沒有人可以不受祂律法的管治。人類的行動皆在祂的掌管之下,祂乃是全人類的真正君王。我們必須尊重祂的君王地位,使我們全方位的關係、工作、生活以及家庭都符合祂的法則。 【撒上十二15】「倘若不聽從耶和華的話,違背祂的命令,耶和華的手必攻擊你們,像從前攻擊你們列祖一樣。」 〔呂振中譯〕「倘若你們不聽永恆主的聲音,又違背他所吩咐的,那麼永恆主的手就要攻擊你們和你們的王〔傳統:列祖〕了。」 〔原文字義〕「攻擊」(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倘若不聽從耶和華的話,違背祂的命令,耶和華的手必攻擊你們,像從前攻擊你們列祖一樣」:倘若違背前述(14節)的要求,就必招來神的懲罰。 〔話中之光〕(一)對神來說,「要求立王」是一種叛變,不過如果以色列人的「不信」僅止與此,神還能接受。如果更進一步的悖逆,就會有更嚴重的後果。有時候我們也會做了一些錯誤,但我們能夠在被提醒後,就停留在原處或往回走嗎?還是繼續犯罪下去? 【撒上十二16】「現在你們要站住,看耶和華在你們眼前要行一件大事。」 〔呂振中譯〕「現在你們要站住,看永恆主在你們眼前所要行的這一件大事。」 〔原文字義〕「大」巨大的。 〔文意註解〕「現在你們要站住,看耶和華在你們眼前要行一件大事」:神的手要施行一件神蹟奇事,證明撒母耳的話是出於神的旨意。 【撒上十二17】「這不是割麥子的時候嗎?我求告耶和華,祂必打雷降雨,使你們又知道又看出,你們求立王的事,是在耶和華面前犯大罪了。”」 〔呂振中譯〕「今日不是收割麥子的時候麼?我要呼求永恆主打雷下雨,那麼你們就可以知道,可以看出:你們所行的壞事──那求立王的事──在永恆主看來、是多麼大的壞事。』」 〔原文字義〕「打」給,置,放;「雷」聲音,噪音。 〔文意註解〕「這不是割麥子的時候嗎?我求告耶和華,祂必打雷降雨」:『割麥子的時候』相當於陽曆四月中旬至六月中旬,春雨已經結束,進入迦南地的旱季;『打雷降雨』不符季節性的自然現象(參箴二十六1)。 「你們又知道又看出,你們求立王的事,是在耶和華面前犯大罪了」:藉此天象顯示,眾民求立王之事,乃是得罪神的。 【撒上十二18】「於是撒母耳求告耶和華,耶和華就在這日打雷降雨,眾民便甚懼怕耶和華和撒母耳。」 〔呂振中譯〕「於是撒母耳呼求永恆主,永恆主就在那一天打雷下雨;眾民便非常敬畏永恆主和撒母耳。」 〔原文字義〕「甚」極度地,非常地。 〔文意註解〕「於是撒母耳求告耶和華,耶和華就在這日打雷降雨,眾民便甚懼怕耶和華和撒母耳」:『懼怕』亦即「敬畏」;『耶和華和撒母耳』因為知道神垂聽撒母耳的禱告。 【撒上十二19】「眾民對撒母耳說:“求你為僕人們禱告耶和華你的神,免得我們死亡,因為我們求立王的事,正是罪上加罪了。”」 〔呂振中譯〕「眾民對撒母耳說:『請為僕人們禱告永恆主你的神,免得我們死亡,因為求立王的事、正是在我們的一切罪上加了一件壞事。』」 〔原文字義〕「罪(首字)」罪咎;「罪(次字)」壞的,惡的。 〔文意註解〕「眾民對撒母耳說:求你為僕人們禱告耶和華你的神,免得我們死亡」:『你的神』以色列人理當稱神為「我的神」(詩十八2),現在改稱「你的神」,顯見他們自外於神。 「因為我們求立王的事,正是罪上加罪了」:『罪上加罪』違背神的誡命是基本的罪,求立王是罪上加罪。 〔話中之光〕(一)因著撒母耳的話語,眾人一面請求撒母耳代禱,一面他們也都說:「我們求立王的事,正是罪上加罪了。」出乎神的話語,總是帶著光照的能力!光照的結果,就叫人看見了罪,也叫人徹底的認罪。人惟有謙卑認罪,才能得到神的赦免和憐恤。 【撒上十二20】「撒母耳對百姓說:“不要懼怕!你們雖然行了這惡,卻不要偏離耶和華,只要盡心事奉祂。」 〔呂振中譯〕「撒母耳對人民說:『不要懼怕;你們固然行了這一切壞事了,只是不可偏離永恆主,總要盡心事奉他;」 〔原文字義〕「這惡」壞的,惡的;「偏離」轉變方向。 〔文意註解〕「撒母耳對百姓說:不要懼怕!你們雖然行了這惡,卻不要偏離耶和華,只要盡心事奉祂」:『行了這惡』意指求立王的事(參19節);『偏離耶和華』特別是指敬拜偶像假神(參21節);『盡心』意指全部心意。 【撒上十二21】「若偏離耶和華去順從那不能救人的虛神是無益的。」 〔呂振中譯〕「不可偏向無益而不能援救的虛空神,因為他們是虛空的。」 〔原文字義〕「虛」虛無,虛假;「益」利。 〔文意註解〕「若偏離耶和華去順從那不能救人的虛神是無益的」:『虛神』原文是「虛無」,沒有「神」字,但有此意。偶像假神本是人憑空捏造的,虛無且無益。 【撒上十二22】「耶和華既喜悅選你們作祂的子民,就必因祂的大名不撇棄你們。」 〔呂振中譯〕「永恆主為了他至大之名的緣故、必不丟棄他的人民,因為永恆主喜歡使你們做屬他的子民。」 〔原文字義〕「喜悅」表示意願,高興;「撇棄」離開,背棄。 〔文意註解〕「耶和華既喜悅選你們作祂的子民,就必因祂的大名不撇棄你們」:本節說明神不會撇棄以色列人的理由有二:(1)以色列人得以作神的子民,乃出於神喜悅的揀選;(2)為著維護神的榮耀,不能叫祂的大名受到羞辱。 〔話中之光〕(一)雖然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三十四7),但只要百姓的心思回轉歸向神,神在追討罪惡、對付愚昧的同時,還是會「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出三十四7),給我們開一條出路。因為神既然揀選了我們「作祂的子民」,「就必因祂的大名不撇棄」我們。因此,當信徒軟弱、跌倒、甚至犯罪的時候,不要因為「懼怕」(20節)而去「順從那不能救人的虛神」(21節),而應當「不要偏離耶和華,只要盡心事奉祂」(20節)。 (二)神為甚麼要使以色列人作「祂的子民」呢?神揀選他們,並不是因為他們配得(參申七7~8),乃是為了藉他們使天下萬族都能因彌賽亞而蒙福(參創十二1~3)。因為神揀選以色列人,他們是特別的族類,所以祂絕不會撇棄他們,反而因為他們的不順服,常常責罰他們,好使他們與祂恢復美好的關係。 【撒上十二23】「至於我,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以致得罪耶和華。我必以善道正路指教你們。」 〔呂振中譯〕「至於我呢,我絕不停止為你們禱告、而犯罪得罪永恆主;我總要將好而對的道路指教你們。」 〔原文字義〕「停止」中止;「得罪」錯過目標,出差錯;「指教」投擲,射向。 〔文意註解〕「至於我,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以致得罪耶和華」:撒母耳今後以兩件事為己任,第一件便是不停地為以色列人禱告,以免得罪神。 「我必以善道正路指教你們」:第二件乃是教導以色列人走在聖善的正路上,不偏離左右。 〔話中之光〕(一)撒母耳說:「至於我,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以致得罪耶和華。」這是說出他如何忠心與祭司的職分。撒母耳被立為祭司,他在這一職分上的工作,不是重在替人獻祭。聖經記載他替人獻祭都的事並不多,但聖經記載他為人禱告的事,卻比比皆是。甚至他和摩西被列為舊約兩位最有禱告執事的先知(參耶十五1)。代禱是祭司最重要的工作,因我們的大祭司主耶穌,先知也是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參來七25)。 (二)今日許多人都樂意在人面前作先知講道,卻很少人像撒母耳多在神面前作祭司代禱。初期使徒們那樣有能力為主作見證,就是因為他們是以「祈禱傳道為執事」(徒六4)。但願神多興起像撒母耳那樣的僕人來! (三)領袖所當作到的兩件重事:(1)不住地為百姓代禱;(2)完全投入到教導真理的教育工作中,將良善的真理教導他們。尤其是撒母耳宣告領袖停止代禱是「罪」。今天的教會領袖(牧師、教師等)所必須做到的是迫切「祈禱」和「透過身體力行來教導」。教育若缺少這一環,或許能傳達言語和知識,卻無法改變人格。 (四)沒有為別人禱告是犯罪嗎?撒母耳的話似乎說明這是犯罪。他的行動說明神子民有雙重責任:(1)要恆切地為別人禱告(參弗六18);(2)要教導人歸向神的善道(參提後二2)。撒母耳儘管不同意百姓立王之想,卻向他們保證,他要不住地為他們禱告,並繼續教導他們。我們可以跟別人有異議,卻不應停止為他們代禱。 (五)撒母耳知道他雖然遭受拒絕,另一道門卻仍然為他而開――代禱的門,他的反應顯示了他對神的虔誠,他仍敬愛神,仍關心神的子民。當我們想服務別人,卻受到拒絕時,我們千萬不能以牙還牙,以免得罪耶和華。我們反而要靠著神的恩典,真誠地為那些不珍惜我們付出的人代禱。 (六)撒母耳一生,忠心傳神的話;神這樣的僕人,對人民也必然公義廉正,他沒有「奪過誰的牛,搶過誰的驢,欺負過誰,虐待過誰,從誰手中受過賄賂因而眼瞎」,他心清手潔,沒有人能夠在他手中找著甚麼(2~5節)。這樣的領袖多麼難得!哪知,有一天,人民公意竟不再接受他的領導,請他把一切交代清楚,離職不必再事奉。情何以堪!撒母耳不是戀於名位不退的人,人家不再需要他,他只好退位。不過,他雖然離開了公開的事奉,但決不離開禱告的事奉;可以從士師的位上退休,但決不從祭司中保的位上退休。 【撒上十二24】「只要你們敬畏耶和華,誠誠實實地盡心事奉祂,想念祂向你們所行的事何等大。」 〔呂振中譯〕「你們只要敬畏永恆主,忠誠盡心地事奉他,看明他在你們中間所行何等大的事。」 〔原文字義〕「誠誠實實地」忠實,真實,堅固。 〔文意註解〕「只要你們敬畏耶和華,誠誠實實地盡心事奉祂,想念祂向你們所行的事何等大」:本節說出三件事:(1)敬畏的「對象」是神自己;(2)敬畏的「表現」是誠誠實實地盡心事奉神;(3)敬畏的「方法」是默想神向著我們的作為是何等的浩大。 〔話中之光〕(一)百姓要求立王,雖然是「罪上加罪」(19節),但只要百姓「敬畏耶和華,誠誠實實地盡心事奉祂」(24節),神仍然能使用人的錯誤來成就祂榮美的旨意,借著屬肉體的掃羅王來顯出屬聖靈的大衛王。同樣,我們過去的失敗和愚昧,也不會影響今天在神面前的追求;認識了肉體的敗壞,正是我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加五16)的動力。 (二)用點時間回想以往,會使我們全心注目於神的美善,並堅固信心。我們常常雄心萬丈地想到未來的發展,以致沒有時間追想神已經成就的大事。紀念神已經為你做成的事,能使你以感恩之心向前邁進。 【撒上十二25】「你們若仍然作惡,你們和你們的王必一同滅亡。”」 〔呂振中譯〕「倘若你們固執作壞事,那麼連你們帶你們的王就都會被掃滅了。』」 〔原文字義〕「作惡」成為壞的,成為邪惡的;「滅亡」掃除,毀壞。 〔文意註解〕「你們若仍然作惡,你們和你們的王必一同滅亡」:『作惡』意指不敬畏神(參24節);『你們和你們的王』意指舉國上下;『一同滅亡』預言全民被擄分散外邦。 〔話中之光〕(一)人若「敬畏耶和華」(24節),就不必「懼怕」(20節)滅亡;人若不「敬畏耶和華」、「仍然作惡」(25節),即使有王帶領、有群眾壯膽,結局也只是「一同滅亡」(25節)。 叁、靈訓要義 【士師撒母耳離任贈言】 一、自我表白:作為士師清廉公正(1~5節): 1.「我從幼年直到今日,都在你們前面行。我在這裡,你們要在耶和華和祂的受膏者面前給我作見證。我奪過誰的牛,搶過誰的驢,欺負過誰,虐待過誰,從誰手裡受過賄賂因而眼瞎呢?若有,我必償還」(2~3節):從未利用職權欺壓無辜的人。 2.「撒母耳對他們說:你們在我手裡沒有找著什麼,有耶和華和祂的受膏者今日為證」(5節):沒有絲毫貪腐的把柄。 二、回顧歷史:神藉士師拯救以色列人(6~12節): 1.「他們就呼求耶和華說:…現在求你救我們脫離仇敵的手,我們必事奉你」(10節):以色列人在外敵的欺壓下,向神呼求拯救。 2.「耶和華就差遣耶路巴力、比但、耶弗他、撒母耳,救你們脫離四圍仇敵的手,你們才安然居住」(11節):神興起歷代士師拯救以色列人。 三、展望未來:不可忘恩負義,免遭神棄(13~18節): 1.「你們若敬畏耶和華,事奉祂,聽從祂的話,不違背祂的命令,你們和治理你們的王,也都順從耶和華你們的神就好了」(14節):今後務必敬畏神、事奉祂、聽從祂的話、不違背祂的命令。 2.「倘若不聽從耶和華的話,違背祂的命令,耶和華的手必攻擊你們,像從前攻擊你們列祖一樣」(15節):否則必遭神的懲戒。 四、今後己任:為民代求並指教善道正路(19~25節): 1.「撒母耳對百姓說:不要懼怕!你們雖然行了這惡,卻不要偏離耶和華,只要盡心事奉祂。…耶和華既喜悅選你們作祂的子民,就必因祂的大名不撇棄你們」(20,22節):鼓勵以色列人只要不偏離神,神必不撇棄。 2.「至於我,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以致得罪耶和華。我必以善道正路指教你們」(23節):自述今後兩大職責:不斷為民代禱,教導眾民行走正道。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撒母耳記上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撒母耳記上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