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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上第一章拾穗

 

【撒上一1「以法蓮山地的拉瑪瑣非有一個以法蓮人,名叫以利加拿,是蘇弗的玄孫、托戶的曾孫、以利戶的孫子、耶羅罕的兒子。」

         「拉瑪瑣非」:可譯作「蘇非人的拉瑪」,是「拉瑪」的別名(參串2), 位於耶路撒冷以北八公里(五英里)的以法蓮山地。蘇非乃撒母耳的祖先(1)。──《串珠聖經注釋》

         “拉瑪瑣非”。直譯作:蘇弗人的高地。這是拉瑪的全稱(19);拉瑪是以法連山地的一座城,位於耶路撒冷以北五英里(8公里)。雖然“以利加拿”是以法蓮的居民,但他本身是一個利未人,出自哥轄的家系;哥轄人分得以法蓮土地內的一些城邑(代上六33~36)――《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撒母耳的父親以利加拿,按《歷代志上》六33~38的家譜,是利未支派哥轄族人,其祖先當年分派到以法蓮的城邑居住(參書二十一20~21;比較士十七7)。拉瑪瑣非以名只見此處,是個複名,似應分開,讀為「拉瑪的瑣非人」。九5記有一個拉瑪城,位於蘇弗地(蘇弗與瑣非為同一字譯音)。蘇弗在約帕與示羅之間,距耶路撒冷約8公里,靠近以法蓮和便雅憫的邊界。同節說以利加拿是「蘇弗的元孫」,其後裔以族中出名人物為一族或一地的稱呼也是極普通的事。――《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拉瑪瑣非:屬於便雅憫支派的利未人的居住地(1434212)――《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拉瑪·瑣非」(1)就是「拉瑪」(19),可能位於約書亞的城亭拿·西拉附近,就是新約中安葬主耶穌的約瑟的家鄉「亞利馬太」(太二十七57)。── 撒母耳綜合解讀

         「以利加拿」(1)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神已經擁有、神已經創造」。他屬於利未支派的哥轄族,是可拉的後裔(代上六2227),他們的城邑位於以法蓮支派的境內(書二十一20~21),所以說是「以法蓮人」(1)。可拉曾因為反對亞倫當祭司而被神懲罰(民十六),但神卻在他的後裔中興起了撒母耳做祭司和士師。神不會因為祖先的罪而看輕任何人,「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申二十四16)。── 撒母耳綜合解讀

         「拉瑪.瑣非」:簡稱「拉瑪」,位於以色列中部山地。「瑣非」可能是馬所拉經文的錯誤,而應該作「蘇弗人」。

         有一個「以法蓮人」:以法蓮的子孫或居民,此處可能是居民的意思,因為按照 代上 6:16~28  33~38 以利加拿應該是利未人哥轄族的後代。――《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1 以法蓮山地的拉瑪瑣非】便雅憫境內耶路撒冷以北五哩,伯特利以南四哩有一個名叫拉瑪(現代的拉姆)的城鎮。由於一章19節說撒母耳住在拉瑪,部分學者認為此地就是拉瑪。然而經文清楚表示拉瑪瑣非位於以法蓮山地。長久以來都有人認為這就是新約的亞利馬太,位於示羅以西十五哩。──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一1~8哈拿不能生育的難處如下︰()不能生育就是尚未蒙受到神所命定的祝福。因神造人之後,就賜福給人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一28)()生育的意義,就是將生命分給別人。所以不能生育,說出她的生命不夠豐盛。()哈拿不能生育,就給仇敵有攻擊的機會(6)()陷於深處傷痛的苦境。──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以利加拿原是利未支派哥轄的後裔 (參代上633~38) 。 根據摩西律法,利未支派沒有自己的土地,要散居在以色列人當中 (參民352)。以利加拿被稱為以法蓮人,大抵是因為他的家族世居以法蓮而得名。以利加拿的家庭因有兩個妻子而失和,按多妻制度雖為摩西律法所允許(參申2115~17); 卻不是神當初造人的原意(參創224; 瑪215; 太198),多妻的人必多有煩惱。──《串珠聖經注釋》

 

【撒上一1~20在介紹一個重要事件或人物時,聖經通常從證明那人物的歷史開始。(4510112536章;出614~16; 代上1~9章;太1)。撒母耳是利未人(代上6128),出生於拉瑪瑣非( 原名「拉瑪」),在那裡度過了大部分時間,直到去世為止。(1920節; 717 153435 251 283)其父以利加拿有兩個妻,從而造成了家庭的不和,這一點似乎反映了以色列當時的生活狀況。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一1~28當時的以色列雖然在政治上、經濟上多少有所安定,但在靈性上卻有衰退的跡像。在這種歷史轉折期,神預備了撒母耳來推進自己的救贖事工,本文記敘了他的出生。本文教導我們:①雖然人會失敗(哈拿無法生育,2),但神的救贖事工卻要準確無誤地成就;②在歷史的黑暗時期,神會預備驅逐那黑暗的屬靈領袖。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一2「他有兩個妻,一名哈拿,一名毗尼拿。毗尼拿有兒女,哈拿沒有兒女。」

         在希伯來人的觀念中,沒有生育是女人最大的恥辱。──《串珠聖經注釋》

         雖然多妻制不符合神所設立的理想婚姻(創二24),但這制度在首任妻子沒有孩子(比較申二一15~17)和叔娶寡嫂的婚姻裏(申二五5~10),是被認可的。不過,這種做法往往帶來嚴重的家庭不和(比較67)――《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婦人無子是一種羞辱(參創三十1)。以利加拿有二妻,像當日亞伯拉罕和雅各一樣,其中一個無兒女,都因堅信神聽禱告而獲生麟兒。舊約沒有正式禁止多妻(申二十一15~17),但神為人設立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創二21~24)。主耶穌重申此制(太十九3~6),使徒保羅且定此為教會領袖的一個條件(提前三2)――《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他有兩個妻:重婚是違反神旨意的惡行(419;提前3212)<林前725~38,基督徒的婚姻觀>。 「哈拿「之意是「豐盛的恩典「。她卻因無法生育而被剝奪了正房的權利。以色列人認為子女是蒙神恩典的憑據,因此她陷入了極度的煩惱和孤單之中。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哈拿」(2)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恩典 Grace」,「毗尼拿」(2)的意思可能是「寶石」。── 撒母耳綜合解讀

         舊約沒有禁止一夫多妻,但神為人設立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創二21~24;太十九3~6),一夫一妻是教會領袖的條件之一(提前三2)。── 撒母耳綜合解讀

         ◎摩西律法允許一夫多妻,但這卻不是神造人的原意。神設立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 19:36 ,保羅定一夫一妻為教會領袖的條件。 3:2――《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2 不育之恥】由於生育是神最大祝福的表徵(詩一二七3),不能生育經常被視作神懲罰的記號。再者女子若不生育,她在家中的地位便變得危殆。不育的女子不但有被離棄、受疏遠、降低地位的可能,實際案例也有不少。美索不達米亞的禱文和法律文獻,證明了這是古代近東到處都存在的問題。──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2 以色列的多妻習俗】以色列和古代世界大部分地區一樣,大體上都是奉行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並沒有違犯法律或當時道德標準之處,只是在經濟上難以實行而已。妻子不育是一夫多妻的主因,但助長這習俗的還有幾個因素:()男女數目不平均,()需要生產大量子女來擔任放牧和農田的工作,()藉多重婚約以求提高家族聲譽和產業的意欲,()產婦死亡率極高。在女子必須各有所適,參與生產的遊牧民族和農村社會中,一夫多妻最為普遍。聖經中平民一夫多妻的案例,大都發生在王國時期之前。──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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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上一2  一夫多妻制合神的心意嗎?以色列人中為甚麼有這種現像?】舊約中許多偉大的領袖(例如亞伯拉罕、雅各、大衛等人)都有多位妻妾,不過這並非神起初的心意。創世記224節說,夫妻二人要合為一體,神子民中,過去為甚麼仍有多妻現像呢?第一,為了多生養後代,好幫助男人做繁重的工作,並使家族脈脈相傳、連綿不斷。兒女眾多是豐足與地位的像徵。第二,昔日戰亂頻生,許多青年男子戰死,一夫多妻制度就成為社會認可的方式,以使婦女能出嫁,不至孤苦貧窮。但是,多妻制度常常造成嚴重的家庭問題,從哈拿與毘尼拿的故事中,可以看出這種情形。――《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上一3「這人每年從本城上到示羅,敬拜祭祀萬軍之耶和華。在那裡有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當耶和華的祭司。」

         「示羅」:位於伯利恒以北十六公里(十英里),是當時會幕所在地,在約櫃未被擄去之前,是以色列人敬拜的中心。根據摩西律法,以色列人每年最少三次向耶和華守節(參串4)。──《串珠聖經注釋》

     「萬軍之耶和華」:含有下列幾個意思:

    1 耶和華是以色列軍隊的元帥(74)

    2 耶和華是天上天使天軍的統帥(王上2219)。──《串珠聖經注釋》

         「每年」。以色列的男子每年要上中央聖所三次——守無酵節、五旬節和住棚節。參看出埃及記二十三章1417節及其腳註。這裏沒有說明是哪個節期。「萬軍之耶和華」。神的軍事的形像,指出神是指揮天上眾天軍(王上二二19;路二13;啟一九14)和以色列軍隊(撒上一七45)的那位。這用詞強調神至高無上的權威以及祂的無所不能。「示羅」。是會幕所在的地方(書一八1),也是以色列民的宗教中心,直到約櫃被擄去的時候為止(撒上四)。示羅位於耶路撒冷以北二十英里(32公里)――《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示羅在耶路撒冷北40公里,為當時會幕所在,是全民敬拜中心(士十八31)。約櫃放在城中,後來為非利士人擄去(11),此城也不再是聖所;可能在非利士人攻掠時被毀(參耶七1214),祭司遷往挪伯居住(二十一1;二十二11)。以色列的男子每年上聖所朝拜神一次,或為早期的規定。後來的規定是每逢三大節期,都必須「在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祂。(看出三十四18~24;申十六16~17及注)。婦女可以陪同丈夫去。

以利加拿全家去的這個節期很可能是歡慶豐收的住棚節。哈拿無子,觸景生情,倍感苦楚。――《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每年……上到示羅:律法規定,希伯來男子一年要三次上到聖殿(3423),以利加拿雖然是蒙揀選的利未人,卻每年只有一次上到示羅在會幕獻祭。可以說他已觸犯了當時律法的規定,由此可知整個以色列國屬靈怠惰。宗教和道德危機(重婚)都是因為沒有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而引起的。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示羅」(3)的意思是「安歇之地」,位於拉瑪東北大約24公里。在士師時代,會幕和約櫃大部分時間都在示羅(書十八1;士十八31)。以色列的「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出二十三17),聚集到示羅守無酵節、七七節和住棚節(士二十一19)。── 撒母耳綜合解讀

         本節是聖經中第一次用「萬軍之耶和華」(3)來稱呼神,此後經常出現於撒母耳記、列王紀、歷代志與先知書中。「萬軍」原文指數量眾多的軍隊,包括天使、星辰和人;「萬軍之耶和華」這個稱呼,表明神是創造、支配「萬軍」的神。── 撒母耳綜合解讀

         「以利」(3)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升高」。祭司以利是亞倫的小兒子以他瑪的後裔(撒上十四3;二十二920;代上十八16;二十四3;出六23),此時的大祭司已經從亞倫的第三個兒子以利亞撒的後代,變成了第四個兒子以他瑪的後代。── 撒母耳綜合解讀

         以利可能與參孫同時期做士師,時間大約在主前11世紀初葉。此時是士師時代的末期,也是最黑暗的時期,百姓受非利士人轄制四十年(士十三1),竟然已經習以為常,既不反抗、也不呼求神(士十五11)。── 撒母耳綜合解讀

         「示羅」:位於拉瑪北部不遠,位於耶路撒冷北方三十公里,現稱塞倫廢墟。

         「每年....上到示羅」:可能在是秋天的住棚節。根據摩西律法,以色列人每年三次向耶和華守節,第一次是除酵節,第二次是七七節(五旬節),第三次是住棚節(收藏節)

         「敬拜祭祀」:獻祭者會獻上祭物給神,然後獻祭者會一起吃掉祭肉,祭司則可以擁有一部分的祭肉。

         「萬軍」之耶和華:「複數的軍隊」、「數量龐大的軍隊」。

         「以利」:字義是「升高」,是亞倫小兒子以他瑪家族一脈。代上 24:3  撒上 4:21  14:3  22:9,11,20

         「何弗尼」:字義可能是「拳擊師」,此名字源自埃及。

         「非尼哈」:字義可能是「銅管樂器的口」,此名字源自埃及。――《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3 示羅】以利加拿的家鄉無論是在便雅憫的拉瑪還是以法蓮的拉瑪瑣非,前往示羅都是十五哩的路程。一家大小則要兩天才能走完這段路程。示羅的遺址按考證是塞農廢墟,大約在伯特利和示劍之間的中點。這個占地七英畝半的遺址位置極具戰略性,並且土地肥沃,水源可靠,很方便就能到達貫通以色列心臟地帶的南北大道。當地發現的鐵器時代一期廢墟頗具規模,亦有大火燒毀的痕跡。這時代出土的建築物有公共的房屋,但沒有神殿的痕跡。神殿最有可能的位置,是侵蝕和後來的建築破壞了的遺址頂部。──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3 年祭】律法規定一年共需三次朝聖: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很多學者都認為以利加拿的旅程是在後者發生。然而由於經文並沒有說明朝聖筵席所慶祝的節期,部分學者相信這是一個傳統的家庭儀式,反映以利加拿其人的虔誠。──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3 以利一系的祭司】以利來自亞倫第四子以他瑪一脈。士師時代開始時的大祭司,是亞倫兒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亞倫另外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因為觸犯禮儀被殺(利十)。然而看管會幕和約櫃的事工如何從以利亞撒一系手上,轉移到以他瑪一系,卻沒有清楚說明。──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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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上一3  以利加拿跟神的關係怎樣?】會幕(敬拜神的地方)設在示羅,是當時以色列人的宗教中心(參書181)。律法規定全以色列的男丁,要一年三次到那裡去守宗教節期:逾越節連同除酵節、七七節與住棚節(參申1616)。以利加拿遵從神的規定,每年照例到示羅敬拜耶和華。(關於敬拜的條例,參出2314~17;會幕的詳情,參出4034的註釋。)――《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上一4「以利加拿每逢獻祭的日子,將祭肉分給他的妻毗尼拿和毗尼拿所生的兒女。」

         祭肉可以分給家人吃,並特別照顧利未人(申十二5~718;十四22~29;十五19~23),只是不可吃血。――《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獻祭的日子:律法規定逾越節,收割節和收藏節必須獻祭,這是一種義務(2314~17),以利加拿似乎是選了逾越節獻祭。因為在這三個節期中逾越節是最長的節期,並且希伯來人在這一天必須全家都要到耶和華面前(24142)。 將祭肉分給……兒女:這句經文表明,以利加拿所獻上的是平安祭(715 11617)――《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律法規定,平安祭的祭肉要分給潔淨的家人吃(利七19~21)。在三大節期中,只有住棚節要獻平安祭(民二十九39),所以此時很可能是住棚節。── 撒母耳綜合解讀

 

【撒上一5】「給哈拿的卻是雙分,因為他愛哈拿。無奈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

         「無奈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哈拿不能生育,乃是耶和華主宰的管理。神聖善的美意,乃是要在哈拿心中創造一個真實禱告的負擔,並藉著她的禱告,讓祂的旨意有豐滿的出路。而真實禱告的負擔,乃是聖靈在人外面的管治,及在人裏面的運行而產生的。──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無奈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哈拿暫時不能生育是神的旨意(113025 212931302; 士132)。因為神是萬有之主,掌管著肉身的出生與屬靈的出生(重生)(1136;弗46)。聖經多次介紹了神以大能使無法生育的婦人生產的例子(1810~15211~425213022~24;士132~5,路1757)。哈拿無法生育的事件背後隱藏著神的旨意,神要哈拿生下民族領袖撒母耳,他將挽回以色列漸趨衰敗的命運。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哈拿沒有兒女」(2),在人看,是「無奈」(5)、「羞恥」(創三十23)的難處;但從神看,卻是「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5),好讓祂的旨意成就在哈拿身上。神要借著這難處來預備、磨練與祂同工的器皿,讓哈拿成為神百姓的祝福,為救恩的歷史帶來重大的轉折。同樣,專心跟從主的人所經歷的苦難,都不會白受,都是因為神「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九3)。── 撒母耳綜合解讀

         「雙分」:直譯是「一對鼻子的一份」、「一雙臉的一份」。實際的意義很難確定,但一定是「特別好的一份」就是。

         「不使哈拿生育」:原文是「關閉了她的子宮」。――《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一6「毗尼拿見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就作她的對頭,大大激動她,要使她生氣。」

         仇敵總是窺探我們的弱點,而後才尋隙加以攻擊。撒但對於約伯的攻擊是如此(伯二4~5),對於大祭司約書亞的攻擊也是如此(亞三1~4)。──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對頭「。更可作:競爭者,情敵。「生氣「。直譯作:打雷,即發怒。――《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對頭,大大激動,使他生氣:這些話表明毗尼拿實在是大大折磨了哈拿。毗尼拿可能認為哈拿無法生育是神的懲罰(201718撒下613)。屬靈的無知使人無法作出正確的判斷,從而論斷鄰舍。本節指出了破壞神秩序的一夫多妻制(224;瑪215)是釀成的家庭悲劇的元兇。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毗尼拿和哈拿代表了兩種完全不同的生活,這兩種生活帶來了兩種完全不同的結局:(1)「毗尼拿有兒女」(2)、有盼望,也沒有被人羞辱,是一個環境裡沒有難處的人。因此,她的生活裡不需要神,滿足於活在肉體裡,結果就成了一個「屬肉體」(羅八8)的人,不但自己不能經歷神、認識神,也不能給人帶來祝福,反而給別人帶來難處(6)(2)「哈拿沒有兒女」(2)、沒有盼望,還要被人羞辱,是一個環境裡長久充滿難處的人。因此,她盼望神介入她的生活,救自己「脫離這取死的身體」(羅七24),結果就成了一個「屬聖靈」(羅八9)的人,不但自己經歷了神、認識了神,更給神的百姓帶來了極大的祝福。── 撒母耳綜合解讀

         在士師時代的末期,百姓的屬靈光景黑暗到一個地步,即使被非利士人轄制了四十年,也不肯回轉呼求神(士十三1;十五11)。所以神就允許沉重的難處長久地停留在哈拿身上,好煉淨她的生命,把她帶進與神親密的關係裡,成為合神使用的器皿。因此,難處不但沒有讓哈拿沉淪,反而催促她「不住地禱告」(12),最終能從神的角度來看待自己的難處。── 撒母耳綜合解讀

         人若是透過難處來看神,只會沉溺於自己的需要和感受,陷入自憐、埋怨和苦毒;人若是透過神來看難處,才能看到難處所表明的神的心意,禱告的重心才會從自己轉移到神。當哈拿透過神來看難處的時候,「沒有兒女」(2)的難處,就讓她體會到神更需要一個「合祂心意」(十三14)的器皿;而毗尼拿「作她的對頭」(6)的難處,也讓她能體會神因著百姓的悖逆而被仇敵羞辱的心情。── 撒母耳綜合解讀

         「激動」:「使人苦惱」。

         ◎照說哈拿雖然有無子的無奈,但是以利加拿對哈拿也還不錯,如果沒有毗尼拿故意刺激哈拿應該也還可以忍受這種痛苦。不過兩個妻子之間的妒忌,卻比無子還傷害人。我們還是應該盡量避免這種妒忌的環境,不要在男女感情的事情上腳踏兩條船。――《蔡哲民查經資料》

<syncBible ref=撒上1:6>

【撒上一6  在當時的以色列,不生育的婦女的處境如何?】哈拿一直不能生育。在舊約時代,不育的婦女使丈夫無後,在社會蒙受羞辱。在社會經濟結構中,兒女是非常重要的成員,是家庭勞動力的來源;父母年老時,子女也當盡上反哺的本分。妻子如果無所出,按照古代近東的習慣,就要將自己的婢女給丈夫作妾,替她生養兒女。以利加拿雖可以拋棄哈拿(那時容許丈夫休不育之妻),卻仍然專一地愛她,不理社會的嘲諷和民事法律上休妻的權利。――《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上一7「每年上到耶和華殿的時候,以利加拿都以雙份給哈拿。毗尼拿仍是激動她,以致她哭泣不吃飯。」

         本節和9節都稱會幕為「耶和華的殿」,二32則稱為神的「居所」。可能此時除會幕外,還有較永久性的房屋,有門框、臥房、殿門(215),可以叫做「殿」。――《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耶和華殿」(7)原文是「耶和華的房屋」。當時還沒有聖殿,「耶和華殿」指會幕及周圍的房屋,包括門框(9)、臥房(2)和殿門(15)。── 撒母耳綜合解讀

 

【撒上7 示羅的聖所】這聖所稱為「耶和華的居所」(和合本:「耶和華殿」),但不說明建築的性質。第9節稱之為「殿」,表示它是房屋。但二章22節提到「會幕」,即聖幕。這種用語上的歧異,顯示這帳幕若非在周圍立了更牢固的建築,就是支搭在稱聖的圍牆之內。後者可能是迦南人的建築。──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一8「她丈夫以利加拿對她說:哈拿啊,你為何哭泣,不吃飯,心裡愁悶呢?有我不比十個兒子還好嗎?」

         以利加拿認為他對她的愛與關懷,比擁有一個大家庭是更大的祝福!――《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哈拿的丈夫雖愛她,「比十個兒子還好」,但她年年上示羅的時候,總給毗尼拿羞辱。這一年她哭泣、不吃飯,在神前許願,若生子必將他終生歸給神(11),也就是終身作拿細耳人,好像參孫一樣(士十三5);而且終生在會幕裡侍奉。律法規定利未人任職的年紀是從3050(民四2~3),撒母耳童年便開始侍奉,一直到老。不用剃頭刀剃頭只是作拿細耳人三個條件之一,其他二個為不飲酒、不挨近死屍(民六章)――《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你為何……心裡愁悶呢:這句話並非出於以利加拿的無知,他是在與哈拿一同傷心、安慰她。當人陷入極度痛苦的時候,有人理解自己的痛苦,就可以克服困境。這就是基督教輔導的必要性與目標<122,正確的信仰輔導>。使徒保羅說聖徒要彼此「同樂,同哭」和「彼此同心」(121516)――《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8 有丈夫比十個兒子還好】以利加拿安慰哈拿的話沒有什麼力量。二人的關係在人的層面上雖然可說是滿足了哈拿感情上的需要,事情卻沒有這麼簡單。第一,不育在社會上有不良名聲。第二,此事牽涉到家庭的絕續。父母必須倚靠兒女在年老時照顧他們,好好安葬他們,繼續他們的名聲。甚至有人相信死者來生是否安樂,是在乎後代的供應。哈拿的社會地位和將來的指望都十分暗淡。基於這些理由,以利加拿這個善意的問題聽來只是空話。──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一9「他們在示羅吃喝完了,哈拿就站起來。祭司以利在耶和華殿的門框旁邊,坐在自己的位上。」

         「殿」。即會幕及附設的建築物(23)――《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聖經沒有以利出身的詳細記載,只知他是亞倫小兒子以他瑪的後裔,因為以利的後裔亞希米勒被稱為「以他瑪的子孫」(代上二十四3;關於亞希米勒,看四21;十四3;二十二91120),亞倫有四個兒子,兩個因獻凡火而死,另外兩個是以利亞撒和以他瑪,前者是大祭司(民二十25~28)。大祭司之職在士師時代怎樣從以利亞撒轉到以他瑪的譜系上,難稽考。――《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在示羅吃喝:祭司取出屬於自己的平安祭祭肉之後,會將剩餘的部分還給奉獻者,使他與一同上聖殿的家人分享(711~21)。哈拿沒有吃喝,只是參加了家人的宴席。哈拿在懇切禱告神得到應允後才開始進食(18)――《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殿」:指當時的「會幕」。――《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9 祭司坐在入口】以利可能年紀已經太大,不能繼續供職,但仍可負責公關事務,在入口歡迎崇拜者,兼任顧問和教師。本節所述的傢俱雖可譯為椅子,在大部分經文都是指寶座或首席。公眾地方用的大多是長椅,住宅則長榻或凳子較為普遍。馬里出土的文物中有不少例證,是來自住宅的凳子。──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一9~18記錄了一位元母親的許願禱告(1),正是她的禱告使偉大的先知撒母耳得以出生。在禱告之前,哈拿的心中充滿了「愁苦「(101516);在禱告之後,臉上再也不帶愁容了(18)。進到耶穌面前的敘利非尼基婦人,在經歷最後的試煉之後,也蒙受了神莫大的祝福(724~30)。哈拿的人生新的開始,不只是她個人的,也意味著以色列歷史的黎明。今天,神依然願意藉著一位聖徒真誠的禱告來改變聖徒本人和他的家庭,甚至社會和國家(3312~33;代下714)。對聖徒而言,禱告是所有問題的解決方法,也是新生活之開始(333)<111~13,正確的禱告生活>――《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一10「哈拿心裏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禱耶和華,」

         「痛痛哭泣」的禱告,就是有極重負擔的禱告。必須是從破碎的心中所發出的祈禱,才是最感動神的心的祈禱。禱告不是外面話語的問題,而是裏面負擔的問題。──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撒上一10~11哈拿的禱告︰(1)從心中有需要的感覺而發出來的;(2)不是為自己祈求,乃是為要歸與耶和華。—— 陳則信

 

【撒上一11「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

         在聖經中有一個特別寶貴的點,就是神特別寶貴人向著祂的那一個心願。哈拿祈禱耶和華,許願說︰『你若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因為撒母耳的母親向神有這個心願,後來神就得著了撒母耳,成功了神在那一個時代中的計劃。神只要看見有人向著祂有心願,神就寶貴那一個心願。

         哈拿雖是求神賜她一個兒子,但她不是為自己,乃是為要歸與耶和華。有負擔的禱告,不僅是有需要的感覺,更是不為自己來祈求。哈拿的禱告正說明了神的需要,也最摸著了神的衷心!因為當時就是缺少一個肯終身歸給耶和華的人。──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不剃頭發是每一個許願奉獻自己的人的像徵,這個習慣在撒母耳時代已流傳很久,並且非限於以色列人。有關這種制度最主要的經文記載民數記第六章,指出按照規例,一個男人(或女人)如何作這種誓願。但這段經文是對自己而不是為其孩子的許願。——《撒母耳記上》聖經研讀

         「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是作拿細耳人的規例,離俗歸耶和華為聖的記號(參串10)。──《串珠聖經注釋》

         哈拿起誓說,她若得到一個兒子,就必要把他奉獻,終身做利未人的工作(比較民四23),並且終身作拿細耳人。參看民數記六章18節的腳註。――《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以色列婦女許願的條例,看《民數記》三十章。關於哈拿所許的願,看一8注。――《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哈拿的許願禱告徹底抑制了自己的好處。即她的禱告是渴望以色列的宗教、道德復興的「活的精神」的呼籲。垂顧……眷念不忘:被神所紀念才是最為蒙福的人(2571064)。哈拿的呼求中絲毫也沒有自義的成份,只是懇求神施恩與憐憫。全然的信靠與交托方能打動神的心(代下1411)  我必……耶和華:她表明賜給自己的兒子是單單屬於神的。今天的父母也有權力和義務將自己的子女完全獻給神,使他們「君尊的祭司」(彼前29)<提後 緒論,子女教育的重要性>――《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哈拿很可能生活在參孫的年代,知道參孫是一個被動的、不合格的拿細耳人。「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羅八5),所以哈拿體貼神的心意,求神「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11),也就是主動把自己所求的頭生兒子歸給神,作一個合格的拿細耳人,滿足神的需要、除掉仇敵的羞辱。這個禱告摸著了神的需要,立刻蒙了神的悅納。因為神就是要把人帶到一個地步,願意把自己所領受的恩典用來榮耀神。這個禱告使神心滿意足,也改變了神百姓的歷史。── 撒母耳綜合解讀

         頭髮是拿細耳人「離俗歸神的憑據」(民六9)。「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11),意思是作拿細耳人(民六5),這也是神對參孫母親的吩咐(士十三5)。── 撒母耳綜合解讀

         舊約只提到參孫和撒母耳終生作拿細耳人,新約只提到施洗約翰終生作拿細耳人(路一15)。參孫作拿細耳人,是神所吩咐的;撒母耳作拿細耳人,卻是他母親主動獻上的。參孫並不是一個合格的拿細耳人,他只是被神用來「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士十三5),也作為以色列人屬靈光景的鏡子,激勵哈拿獻上那位合格的拿細耳人撒母耳。只有從恩典(哈拿名字的意思)而生,又被人主動獻上的合格的拿細耳人,才能被神用來預備大衛的寶座。而到了新約裡,神又使用另一位從恩典裡來的合格的拿細耳人施洗約翰,預備永恆國度的君王——耶穌基督的道路(可一2~4)。── 撒母耳綜合解讀

         「垂顧」:原文是「看見、看見」,用兩個同字根的字來強調語氣。

         「眷念」:「記念」。

         「終身」:「一生」,一般利未人服事神的時間是302550 4:2~3  8:23~26

         「不用剃頭刀」:就是拿細耳人的特徵 6:1~21 ,也是參孫守的規定 13:5 。這種願通常有期限,不是終身的。

         死海古卷與七十士譯本都在 1:11 中提及「作拿細耳人、清酒濃酒他都不喝」。――《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11 許願】願是自願建立,有條件的協議。古代近東大部分文化──赫人、烏加列、美索不達米亞,和例證較少的埃及──都有這種作法。古代世界最普遍的願,是請求神明時作出的。典型的條件是求神供應或保佑,願所許的則通常是給神獻上禮物。犧牲是最常見的禮物,但也有可能是指給予神殿或祭司的其他禮物。還願一般是在神殿公開進行的。在烏加列文學中,凱雷特王許願求一位能夠生育的妻子,並且獻上相等於妻子體重的金銀作為回報。──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11 修剪頭髮】禁戒不修剪頭髮是拿細耳人的願最重要的特色(見:民六的注釋)。拿細耳人的願通常有限期,但本節和參孫的情況一樣,卻指明是終身的。頭髮和願有什麼關係並不清楚,然而按照初民的想法,頭髮(以及血)是人生命精華的主要表徵之一。故此感應法術經常以它為原料。例如被稱為先知的人向馬里君王傳達信息時,習慣附上一束頭髮。使他們可以用占卜來斷定這先知的信息是否可信。──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一12「哈拿在耶和華面前不住地祈禱,以利定睛看她的嘴。」

         「不住地祈禱,」一個有負擔的禱告,必是非禱告到得著答應,就決不罷休的。凡是不能持續,時常中斷,或者忘記了自己所求的禱告,都不是負擔的祈禱。──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不住地祈禱」(12),原文是「多多地祈禱」。── 撒母耳綜合解讀

         「不住地祈禱」:原文是「多多地祈禱」。

         「定睛看」:「留意」、「觀看」、「觀察」。――《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一12~18負擔禱告的表顯︰(1)不住的禱告;(2)心中默禱;(3)傾心吐意的禱告;(4)到如今的禱告;(5)禱告到負擔卸下。—— 陳則信

 

【撒上一13(原來哈拿心中默禱,只動嘴唇,不出聲音,因此以利以為她喝醉了。)

         禱告不一定要發出聲音,神都能聽見。神是鑒察人心的神,所以從心發出的禱告,比甚麼都來得重要!禱告必須由心發出,不然就是虛假的祈求。──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明顯地,即使在會幕,或即使是女人,醉酒並非罕見的事。――《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祭司以利誤以為哈拿喝醉了酒,只輕責她。可見當時女子醉酒的事必很普遍。以民道德忝墮,可見一斑。――《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心中默禱:哈拿的禱告是默禱。當時的慣例是祈禱者在聖所舉起雙手大聲禱告(王上838;路1811)。 有時出聲禱告未嘗不可,但默禱也有很多優點<王下1915,祈禱的要素與形態;路111~13,正確的禱告生活>――《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在住棚節期間,百姓可以把「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申十四23),所以以利以為哈拿「喝醉了」(13)。── 撒母耳綜合解讀

         ◎「喝醉了」:顯示出當時喝醉酒的人跑進中央聖所是常有的事情。眾人在慶祝收穫的時候吃祭肉同時喝酒也是很可能的事情。不過喝醉的人跑進聖殿,也顯出當時的人對神敬畏不足、道德淪喪。女人喝醉酒跑進聖殿,更是令人匪夷所思。

         「心中默禱」:原文是「在她的心中說話」。――《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13 無聲的私禱】祈禱往往同時獻祭。正式執行其事的祭司,必須收費才獻上祭物、背誦對應之禱文。哈拿因為沒有能力正式繳費,只得自行祈禱。使她興奮的是祭司的有利祝福,她視之為具有神默示的效力。美索不達米亞的先見/祭司則為求子的婦女占卜觀兆。舊約有無數自發性祈禱的例證,但說明是默禱的卻只有這一個。古代近東的祈禱有規格化的傾向,並且往往有咒語基礎。故此我們對自發性的默禱所知甚少。──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一14「以利對她說:你要醉到幾時呢?你不應該喝酒。」

         「不應該喝酒」:原文是「除去你的酒」、「要戒掉妳的酒」。――《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一15「哈拿回答說:『主啊,不是這樣。我是心裏愁苦的婦人,清酒濃酒都沒有喝,但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

         在神面前的傾心吐意,就是負擔的禱告。一個有負擔禱告的人,定規有許多心意壓在他的裏頭,這些心意壓得越厲害,他的負擔就越沉重。真實的禱告,就是把裏頭的心意完全傾吐出來。

         我們裏頭的心意,常不能向人傾吐,因此成了內心的重壓;但我們在神面前可以盡情傾吐,因此禱告是極其甘甜的一件事。──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在神面前「傾心吐意」,是表達熱切禱告的尚佳描述(比較腓四67;彼前五7)――《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有時,沉浸在聖潔的熱情中的人,仿佛醉了酒一般。五旬節聖靈降臨時,使徒們就是如此(213)。唯有以耶和華為至高的人,才能不拘泥于周圍人的評價,充滿活力與激情地事奉神(628)――《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傾心吐意」(15),原文的意思是「傾倒出自己的生命」。哈拿所經歷的難處越沉重,與神的交通就越深入,以致她在神面前「傾倒出自己的生命」,也摸著了神的心意。── 撒母耳綜合解讀

         「心裡愁苦」:原文是「靈裡艱苦」、「靈裡痛苦」。

         「傾心吐意」:「倒出我的心智」、「傾倒出我的生命」。――《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一16「不要將婢女看作不正經的女子。我因被人激動,愁苦太多,所以祈求到如今。」

         「祈求到如今,」乃是堅持不捨,長期等候的禱告。許多人在禱告上的毛病,就是為著一件事迫切禱告一段時間,以後就放棄,甚至忘記了。──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不正經的女子」。原文作:彼列的女兒或邪惡的女兒。――《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不正經」:「不重要的」、「沒用的」、「卑鄙的小人」。――《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一17「以利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願以色列的 神允准你向他所求的!「」

         以利已經年老昏花,但卻說對了話,成為神話語的出口(17)。他之所以能說對話,並非因為他明白神的心意,而是因為他的職分是祭司。正如新約時代的大祭司該亞法所說的預言「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約十一50)。── 撒母耳綜合解讀

 

【撒上一18「哈拿說:『願婢女在你眼前蒙恩。』於是婦人走去吃飯,面上再不帶愁容了。」

         哈拿禱告到一個地步,神藉著以利向她說話(17)。她心中沉重的負擔既已交託耶和華,因此她恢復吃飯,並且面上再不帶愁容了。──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於是 ...... 再不帶愁容了」:表明哈拿對神有信心,心靈亦大得安慰。──《串珠聖經注釋》

         面上再不帶愁容了:確信禱告已蒙應允的人所具有的一個特點就是平安(141327)。面孔最能表達內心的狀態,面帶平安意味著內心的平安。詩篇的作者也曾頌贊神是他「臉上的幫助(光榮)(42511)――《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哈拿聽到了以利的一句話,「面上再不帶愁容了」(18),因為神所賜的平安已經進入了她的心,讓她得著了安息。她裡面的安息,使她能順服神的安排:有兒子,接受;沒有兒子,也一樣能接受。人不再強求自己所要的,而是存感恩的心接受神所給的,這才是真正的順服。── 撒母耳綜合解讀

         「走去吃飯」:七十士譯本作「走自己的路,到了客堂,和她丈夫一同吃喝」。客堂指聖殿、聖壇旁邊的附屬房間,可供獻祭者分食祭肉用。

         ◎許多人曾被哈拿的表現感動過,覺得這是最真誠的禱告與敬拜。其實真實的禱告,不就是向神「傾倒出自己的生命」嗎?――《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一19「次日清早,他們起來,在耶和華面前敬拜,就回拉瑪。到了家裏,以利加拿和妻哈拿同房,耶和華顧念哈拿,」

         禱告已過,敬拜就開始了,這是何等美麗的一件事!

         「耶和華顧念哈拿,」中間雖然有一段相當漫長的時間,但那不過是要試驗她的信心而已。我們縱有難處還未得著解決,但要知道神仍是關切的顧念著我們!──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今天在你我手中的事物,有多少是我們「從耶和華那裏求來的」呢?──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同房」。原文作:知道,是性行為的委婉說法。――《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清早:我們當以祈禱開始和結束一天的生活,使神成為我們生活的帶領者。我們是十字架的精兵,每天都要面對屬靈的爭戰,若不從神領受屬靈的能力,就必敗給撒但的勢力。為此,晨禱是非常重要的。 耶和華顧念哈拿:哈拿得以懷孕是神對其禱告的應允。被神所紀念的人永遠都生活在神的恩典之中(2820;約1416)――《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同房」:原文是「認識」。

         「顧念」:「記得」、「想起」。――《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一19~28有時神會單獨做工以推進自己的計畫,但通常會要求人與神同工。在這種背景中,神為以色列的復興預備了一個人,且為了使那人出生,要求一個婦人獻上禱告。由此可知:①人的出生並非出於偶然,乃是出於神的旨意(1810;賽442);②人藉著禱告會將榮耀歸給神,是成就神旨意的途徑(5015)――《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一20「哈拿就懷孕。日期滿足,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撒母耳,說:『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裏求來的。』」

         今天在你我手中的事物,有多少是我們「從耶和華那裏求來的」呢?──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撒母耳」:按哈拿的解釋是「我從耶和華那裡求來的」,又可按字面解作「神是他的名字」。──《串珠聖經注釋》

         「撒母耳」的意思是「神的名字」,這名字使人時常記起,神必向那些呼求祂名的人施恩。――《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撒母耳的簡史看書前<參考資料>中的「撒母耳其人「。――《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人的禱告對了,成了能與神同工的人,神的手就開始做工,撒母耳就出生了。── 撒母耳綜合解讀

         「撒母耳」(20)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祂的名是神」,原文的發音「שְׁמוּאֵל/shem·ü·āl’ 」與「求」(20)的發音「שָׁאַל/shä·al’」相近。這個名字可以不住地提醒哈拿:撒母耳向神求來的。── 撒母耳綜合解讀

         「撒母耳」:字義是「他的名是神」。原文與 1:20 的「求」非常相近,哈拿大概是希望藉此提醒自己撒母耳是來自神。――《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一21「以利加拿和他全家都上示羅去,要向耶和華獻年祭,並還所許的願。」

         所許的願:表明以利加拿樂意接受哈拿的許願。夫妻應是屬靈的同工。當夫妻彼此尊重對方,共同履行對神的承諾時,神就會祝福他們(22021)。彼得將夫妻定為「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彼前37)<林前725~38,基督徒的婚姻觀>――《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年祭」:原文是「那些日子的祭」,是一年一度的獻祭2:19  20:6 ,不過這個祭的性質與細節已經無可考。

         「願所許的願」:原文沒有還,僅僅是「為了獻年祭和許願」,且這個「願」的原文型態是「單陽詞尾」,因此是「以利加拿」的願,而非「哈拿」的願。這個願可能是以利加拿認可哈拿的願,也有可能是其他的願。 30:1~16 提及,妻子許的願,必須經過丈夫的認可。――《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一22「哈拿卻沒有上去,對丈夫說:『等孩子斷了奶,我便帶他上去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裏。』」

         哈拿為著乳養撒母耳,有些年間沒有上會幕去。今天有一些基督徒,藉口事奉主,忽略在家庭中盡作人的本分,這就不是按著神的心意事奉。屬靈的事奉,不是看你作了甚麼,乃是看你為誰而作。你若是為主而作,雖然從外表看,是很平常的小事,但在主面前,卻甚有屬靈的價值。──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斷奶在東方社會比現代的西方社會需要較長的時間(有些國家仍然如此),哈拿至少要等一至兩年才能實現她的許願,雖然如此,當撒母耳被帶到示羅留在以利那裡服事上帝的時候,他仍然是個年幼的孩子。——《撒母耳記上》聖經研讀

         「斷了奶」:約兩三歲。──《串珠聖經注釋》

         「斷了奶」。希伯來人的小孩通常在兩三歲的時候斷奶(比較馬加比二書七章27)――《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等孩子斷了奶:猶太人幼兒的喂乳期通常是三年。這期間,母親要給孩童朗誦律法(示瑪),使他們從小熟悉耶和華信仰(64~9)。現代的許多教育學者都認為三歲之前的教育決定一個人的一生,非常重視這三年的養育過程<提後 緒論,子女教育的重要性>。 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裡:撒母耳在家庭僅僅生活了三年,從此之後,直到他去世的時候,都過著委身於神的生活。神預備撒母耳是為要使以色列歸正,故要求他持守徹底的委身與完全的聖潔。我們是屬靈的拿細耳人,當在神面前委身,(Coram Deo)持守聖潔(121)――《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直到斷了奶」(22)的時間,在古代以色列通常是三歲。「永遠住在那裡」(22),指撒母耳將終生在神的殿事奉。撒母耳不是以亞倫後裔的身分當祭司,而是按照拿細耳人的條例被神選召作祭司。

         「斷了奶」:通常是三歲斷奶。――《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一22~28中東一帶嬰兒斷奶期要到三歲或更大。不像我們今天一歲左右便斷奶。「三隻公牛」在《七十士譯本》、《死海古卷》中均作「三歲的公牛」,25節也說「宰了一隻公牛」。哈拿攜這些祭物去會幕,當是為頭生的兒子獻代贖祭(出十三13;三十四20)。從二11可知以利加拿是和哈拿一同去示羅奉獻兒子的。有的古卷在25節「宰了一隻公牛」前,有「他們」字樣。――《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撒上一23「她丈夫以利加拿說:就隨你的意行吧!可以等兒子斷了奶。但願耶和華應驗他的話。「於是婦人在家裡乳養兒子,直到斷了奶;」

         以利加拿說「隨你的意行吧」(23),就是認可他妻子所許的願,因此,這也就成了他自己的願(民三十7)。── 撒母耳綜合解讀

         「願耶和華應驗祂的話」(23),在七十士譯本和死海古卷中是「願耶和華堅定你的話」、「願耶和華使你照你的話行」。── 撒母耳綜合解讀

         「願耶和華應驗他的話」:七十士譯本與死海古卷都作「願耶和華堅定你的話」、「願耶和華使你照你的話行」。――《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一24「既斷了奶,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到了耶和華的殿;又帶了三隻公牛,一伊法細麵,一皮袋酒。(那時,孩子還小。)

         哈拿並沒有因在人這一方面盡了該盡的本分,而忽略了對神履行許願。「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她在情感上所經歷的為主割愛的心痛,誠不亞於亞伯拉罕獻以撒時所受的感傷。

         真實的奉獻,乃是將神所賜的轉過來歸給神。凡憑自己意思而作的,所獻的不過是「凡火」和「該隱的祭」,不能蒙神悅納。──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三隻公牛」:七十士譯本及死海古卷譯作「一隻三歲的公牛」。──《串珠聖經注釋》

         「伊法「即五分之三蒲式耳(20誇脫,或22公升)――《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三隻公牛,一伊法細面,一皮袋酒:在三隻公牛中,似乎有一只是將撒母耳奉獻為拿細耳人的儀式上作為燔祭獻上的祭物,另外一只是以利加拿每年所獻的祭物(21),剩下的一只是還願祭物,以感謝神的恩典帶領他們還所許的願。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公牛」(24)是還願祭中最昂貴的一種(民十五3),而哈拿卻獻上了三份。「一伊法細面,一皮袋酒」(24),就是與「三隻公牛」(24)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的分量(民十五8~10)。哈拿不但用三份獻祭表達了感恩,她更大的、更蒙悅納的奉獻,是毫無保留地順服了神的權柄,徹底獻上了自己唯一的兒子。── 撒母耳綜合解讀

         「三隻公牛」:七十士譯本與敘利亞文古譯本都作「三歲的公牛」。死海古卷作「一隻三歲公牛牛犢」。 1:25 也提及只是「一隻公牛」,不是「三隻公牛」。

         「一伊法」細麵:大約二十二公升、六加侖左右。

         「一皮袋」:大概可以裝15公升水。――《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一25「宰了一隻公牛,就領孩子到以利面前。」

 

【撒上一26「婦人說: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從前在你這裡,站著祈求耶和華的那婦人,就是我。」

 

【撒上一27「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

 

【撒上一28「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於是在那裏敬拜耶和華。」

         奉獻的結果,也必帶來靈裏真實的敬拜與事奉。誰有真實的奉獻,誰就有真實的敬拜。──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利未人原已分別一生事奉神,任職的歲數是在廿五至五十歲的一段日子(參民43 824; 代上233),而撒母耳因被獻作拿細耳人,故此從幼便事奉耶和華。──《串珠聖經注釋》

         「歸與」。直譯作:轉讓,移交。哈拿義無反顧地把孩子交給耶和華。即使要為此付上極大的代價,哈拿小心謹慎地還她的願(比較傳五45)――《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使他終身歸於耶和華:這是被神的愛所打動的人發自內心的決志, 哈拿的擺上並非暫時委託而是永遠的交托。她認為一切均來自神的主權(121),故能超越人之母愛,而決志委身於神。當我們認識到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來自神時(1136),才能克服一切矛盾和苦惱。 敬拜耶和華:有些譯本譯作「孩子敬拜」,但希伯來原文只是「敬拜「,認為三歲的撒母耳敬拜,是較牽強的解釋。最有說服力的解釋是,在哈拿將兒子獻給祭司時,父親以利加拿在聖所敬拜耶和華,緊接著哈拿讚美耶和華(21~10)更為恰當。哈拿夫婦信實地還了向神許的願,這是蒙神悅納的<821>――《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利未人任職的歲數是二十五至五十歲(民八24~25)。但撒母耳不但是利未人,也是終身奉獻的拿細耳人,所以從小就開始事奉神。── 撒母耳綜合解讀

         「歸與」(28)原文和「求」(2627)是同一個詞「שָׁאַל」,這是雙關語:神把哈拿所「求 שָׁאַל」的賜給她,哈拿就把向神「求」來的獻上「歸於 שָׁאַל」神,這正是神所悅納的「本於祂,倚靠祂,歸與祂」(羅十一36)的事奉,動機、方法和結果都合神心意。── 撒母耳綜合解讀

         「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28)的「歸與」原文是被動分詞「שָׁאוּל」,與掃羅的名字「שָׁאוּל」完全相同,這是另一個雙關語。── 撒母耳綜合解讀

         今天,向神求恩典的人,常常在得著恩典以後,卻把恩典當成了偶像,把恩典看得比賜恩典的神還重要。但這位名叫「恩典 Grace(「哈拿 Hannah」原文的意思)的姊妹,經過了難處的長久磨練,生命被神煉淨、與神的關係更加親密,成了一位元真正認識恩典的人。她並沒有讓恩典在心中代替神,而是把恩典獻給了神。這就是以神為王(出十五18)的心思,也是真正敬拜神的心思。── 撒母耳綜合解讀

         哈拿不是把神當作一個可以利用的偶像,而是把神當作配得的神來敬拜;她的禱告裡帶著用徹底的奉獻所證明的信心(28),並不是一個膚淺、表面的禱告(11)。因此,這個信心的禱告加上信心的奉獻,就成就了神百姓歷史的轉捩點,神將使用甘心與神同工的哈拿所獻上的撒母耳作為士師、祭司與先知,結束混亂黑暗的士師時代,膏立合神心意的大衛王,引進永恆的寶座和國度。── 撒母耳綜合解讀

         ◎撒母耳是哈拿辛苦盼來的兒子,她卻願意將之奉獻給神,甚至是長期與小孩分離也在所不惜。我們是否也願意把自己所愛的子女獻給神呢?――《蔡哲民查經資料》

 

【思想問題(1)

 1 「生育」在神的創造計畫中,具有什麽意義?見創126~28。神使一些人不能生育,原因何在?你認為這是神的咒詛嗎?聖經另記載幾位元母親多年不育,後來終獲神賜予男孩,孩子長大後且成為出色領袖。試從下列經文找出這些人的名字:創211~7 3022; 士132~5 24;路113

 2 哈拿如何處理她因家庭不和及自己不育所帶來的困苦?見15~16節。參詩628。她的做法可否成為你的借鏡?

 3 哈拿禱告的態度是怎樣的?你禱告時,真深信禱告的能力嗎?為什麽?

 4 哈拿如何處理自己所許的願?摩西律法中,在這方面有何教導(2321~23)?你曾向神許了願嗎?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