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第二章拾穗 【撒上二1】「哈拿禱告說: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 讚美是敬拜最高的表示,人看見了神的榮耀,自然就會發出讚美來向祂敬拜!哈拿的讚美和敬拜,不是因神恩待她,完全是因著神自己。人越認識耶和華,就越要向祂下拜!──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角”。象徵無比的力量(比較但七21)。神使哈拿洗去恥辱,給她力量與榮譽。“我的口……張開”。表示大膽說話。――《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哈拿的禱文是首感恩的頌歌,其中只有“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兒子”與哈拿的情況接近。第一句是慶祝神幫助人戰勝敵人的詩歌,然後是對神的歌頌,因人的生命和前途都在祂手中,最後是願神賜力量給祂所膏的王。《撒下》二十二章所記大衛的詩可說是哈拿禱詞的回應。這首被稱為舊約“尊主頌”的禱文,預告了以色列人偉大王國時刻的來臨。新約《路加福音》所記馬利亞的“尊主頌”(一46~55)及撒迦利亞的稱頌(一67~79),都讓我們想到這裡說的話。 “角”在希伯來文是能力的象徵,耶和華高舉“我的角”,是說神將哈拿從恥辱中拯救出來,得到力量和光榮。――《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我的心……我的角……我的口: 哈拿使用三重反復法這一典型的希伯來文學技巧,來表達自己對耶和華施行救恩的無限感激。她的心從“愁苦”(1:10),變為“喜樂”;她的角(象徵力量和權勢)原是被踐踏在灰塵之中(遭到毗尼拿的蔑視,且因沒有確認神的愛而彷徨)(1:6)如今卻被高高舉起;她的口原是只能沉默(1:13),如今卻能向仇敵張開,誇耀神的恩典臨到了自己。凡在基督裡得救的聖徒,都當抒發這種對神的感激之情。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角」(1節)象徵力量、榮耀。 哈拿把最心愛的孩子獻上「終身歸與耶和華」(一28),心裡卻沒有一點為難和失落,反而「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1節)。長久沒有兒女的難處,使哈拿體會到神更需要一個合用的器皿,因此能以神的心為心,心思從自己的需要轉移到神的需要。當神心滿意足的時候,哈拿的心就「因耶和華快樂」(1節);她的孩子能成為合神使用的器皿,成了她最大的喜樂。──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角」:是「力量」的象徵,有時候也用來比喻後代 代上 25:5 詩 132:17 。 ●「救恩」:「拯救」、「救贖」。――《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1 角】角有時用來比喻後代(特別見:代上二十五5;詩一三二17亦然)。它用作能夠抵觸仇敵的武器,是力量可見的表示。角也是美索不達米亞神祇和君王禮冠的一部分。──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二1~10】一個把兒子——自己最愛的——奉獻給神的母親,她的心是何等的歡暢喜樂。我們看哈拿獻上兒子以後,並非是心中滿了難舍難離的憂苦,乃是開口讚美,心被靈感,發出一首感恩歌來。在這歌中,一方面表顯了她喜樂的來源: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一方面也顯出神的慈愛和公義:哈拿因為將她最寶貝的奉獻給神,後來神又賜她三個兒子兩個女兒,哦!人把所愛的奉獻給神,真不是吃虧的事體啊!——賈玉銘《聖經要義》 哈拿的讚美是回應神應允她禱告的仁慈,並且可能是在敬拜神的會眾面前唱頌。哈拿讚美的主題是她對神的主權滿有信心。哈拿為了神的神聖(2節)、知識(3節)、能力(4~8節)和審判(9,10節)而發出讚美。――《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哈拿之歌:哈拿之歌是因神垂聽她的祈求而作的回應,她由個人的遭遇領悟到神統管人類的大能和原則,並預言未來彌賽亞的權能。這歌與新約童貞女馬利亞的歌有很多明顯相同之處(參路1:46~55)。 哈拿之歌共分四段: 1 感謝與頌贊(1~2); 2 對誇口者的忠告(3); 3 神作事的原則(4~8); 4 面對未來的信心(9~10)。 ――《串珠聖經注釋》 1~10節是一首讚美詩,也是國度的預言。當哈拿「以神為樂」(羅五11)的時候,才能從自己的經歷中認識神做事的法則;而聖靈也藉著這位卑微的姊妹,宣告了神榮耀的計畫。在大衛(撒下二十二2~51)、馬利亞(路一46~55)和撒迦利亞(路一67~79)的讚美詩中,都回蕩著哈拿之歌的旋律。──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1~10哈拿的讚美禱告,文體是詩歌。這首詩與新約中 路 1:46~55 馬利亞的讚美詩常常被相提並論。――《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1~10哈拿之歌】哈拿之歌是一首希伯來的詩歌,與詩篇很相似。許多近代聖經譯本將它編排成為詩體,對我們很有幫助。希伯來詩歌有兩個特色,在翻譯上可以看見。第一個特色是所謂“平行體”(parallelism),差不多每一行都有“平行”的成分。換句說話,第二行回應第一行,更加強調第一行的意思。通常第二行會用不同的話講到同一件事(第六節是一個好例子);有時它會是對比(第四節是這種的例子);有時候,這些平行又會在半行中找得到(6節);有時又可能不只兩次平行(2節)。希伯來詩歌體的另一個特色,就是經常使用暗喻(metaphors)及修辭法(figurative speech),若單從它們字面的意思入手是很錯誤的。在這詩歌裡的地的柱子(8節),當然不是字面的意思;又如不育的婦人生七個兒子(5節),也是一樣。很多時候,這兩種特色一起出現在希伯來詩體中,便好象產生一種黑白照片的效果,故單從字面入手會不正確及誤解它的原意。事實上,一個不能生育的婦人怎能生下七個孩子,也不會每個大家庭的母親反倒衰微(5節),這裡主要的意思是指神可以高舉謙卑人,和令驕傲的羞愧。 哈拿之歌仔細回憶第一章中的兩件事,就是她競爭的對手和她的不育,以及神可以解決這些難題的事實。撒母耳的出生,不單對哈拿,也是對國家的祝福,故哈拿之歌可稱為“國家狂歡”之歌。哈拿之歌還有另一個層面,非利士人當然已消失在歷史上有好幾百年;但這首歌也帶給那些因最後亞述及巴比倫的入侵而受苦的以色列人希望,這些國家終必滅亡。——《撒母耳記上》聖經研讀 【撒上二1~11】哈拿之歌被譽為“舊約教會的頌歌” (1~10節),它的價值在於,它不單單是感恩的讚美詩,更是預言了彌賽亞對全地的統治。她的頌歌超越了人的感性,是由聖靈的感動而作的詩。它洞悉了聖經中的救贖真理,是正確把握聖經救贖史的黃金鑰匙(golden key)。詩篇113篇的靈感也與之相同,新約的馬利亞之歌則重現了它的基調(路1:46~55)。與它相似的救贖之歌還有米利暗和底波拉之歌(出15:21;士5:1~31)。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二1~36】本章清晰的刻畫了因神的恩典,日益繁榮的哈拿家庭和逐漸沒落(敗落)的以利家族。之所以將這些內容記錄在撒母耳正式事奉之前是為了:①指出撒母耳信仰的純潔性與漫延於社會的宗教,道德罪惡
;②揭露那個時代的光景,指出必需有一位能夠改革以色列宗教的領袖。本章赤裸裸地描寫祭司以利家族的沒落,強調神對以色列公義地統治,表明神是根據個人的行為報應各人,而不在於人的地位和身份。本章暗示,人類的文化與人所建立的國家,會因腐敗的人性而逐漸走向滅亡,但神的秩序和神的國度,將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越來越清晰。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二2】「“只有耶和華為聖,除他以外沒有可比的,也沒有磐石像我們的神。」 「為聖」希伯來文聖潔(qadosh)不是容易翻譯的字,它主要意思是與“玷染”相反;換句話說,這個詞強烈地區別兩類生活模式。神與玷污不潔的事毫不相干,特別因神的兩種屬性,祂的能力和完全的道德,是與所有的人和事物都有區別的,使敬拜祂的人對祂畏懼,表達尊敬和奉獻。 「沒有可比的」在一個有許多男女神祉的環境宣告神與他們是不同的,是值尊敬的。尤其是以色列起初只是一個細小軟弱的國家,根本沒有想到會成為一個團結強盛的國家(在大祂領導下),故她感恩地宣稱她的神的能力是無可匹敵的,這是比承認只有一位神存在更進一步。 「磐石」磐石常常是神的暗喻,表示祂是百姓的堅固不動搖的避難所。祂的能力不是一些盲目的、無固定性的力量;祂的行為的目的,雖然時常奧秘難明,但祂總是為祂的百姓以色列最終的好處設想。過往神在困難時永不失信地幫助之經歷,給以色列及
的詩人在展望未來時充滿堅定信心。——《撒母耳記上》聖經研讀 哈拿通過本節謳歌了神的屬性(聖潔、獨一、信實)。 聖潔: 並非單指道德上的完全,而是指神超越一切的絕對完全性(王上8:27;詩99:2~5)。 除他以外沒有可比的: 只有耶和華才是唯一的真神(詩86:10)。 磐石: 是立約之神象徵性的名稱(申32:4;詩19:14;哈1:12)。神是亙古不變的神,尤如屹立不動的磐石一般。因此,當患難與痛苦中的聖徒投靠神時,才可以得享安然居住(詩94:22)。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2節原文一共有三行,每一行都以「沒有」開始,宣告了神的三個屬性。哈拿的經歷,使她認識到神是聖潔、獨一、可信靠的神。──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撒上二2磐石之意】(l)為當時紀念的磐石——得勝的紀念。(2)為見證的磐石——見證神的拯救。(3)為感恩的磐石——此以便以謝的磐石,更是為遙望我們永遠得救的磐石耶穌基督。人唯有靠耶穌基督,得勝一切仇敵,他是我們的靈磐石(林前十4),是我們“所投靠的磐石”(申卅二37)。這是萬古的磐石。“我們的仇敵自己斷定,他們的磐石不如我們的磐石”(申卅二31);沒有磐石像我們的磐石(撒上二2)。唯有他是教會根基的磐石(太十六18;弗二20;賽廿八16);是信徒拯救的磐石(詩八十九26,95)。——賈玉銘《聖經要義》 【撒上二3】「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因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 神,人的行為被他衡量。」 人可以用外面的行為來遮蓋自己的存心,但在大有智慧的神面前,所有的一切,都是赤露敞開的,誰能向祂隱瞞呢?──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哈拿想到了口吐“驕傲與狂妄言語”的毗尼拿(2:6,7節)。今天依然有很多人不認識神的救恩,輕視、逼迫貧窮卑微的人(林前1:8,23;雅2:5,6)自以為義。 大有知識的神: 是指神的全知,表明神是知識和智慧的根源(箴1:7),只有他才能正確評價人類的所有行為(傳12:14)。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不要狂妄。鑒於臨到哈拿的奇妙經驗,她原可以有一種對毗尼拿的個人優越感。但是這些經文豈不是指出哈拿,卻嚮往她的對手可以看到完全順服神的美麗,並認識到狂妄的無益嗎?的確,在神以這種方式為她謙卑的奉獻辯護之後,沒有人會控告說哈拿對毗尼拿有一種“我比你聖潔”的態度。如果基督聲音中含著悲慟宣佈了法利賽人的八禍,那麼哈拿把撒母耳獻給神的自我犧牲精神豈不會如此感動毗尼拿的心,使她重新明白神如何衡量人的行為嗎?那些象毗尼拿一樣的人,感到自己力量強大,必收穫自私的果子,就是靈性的死亡。但是即使是那些靈性已死的人祂也能使他們活。基督給了猶大跟彼得一樣的機會,然而一個順服了,另一個卻沒有。──《SDA聖經註釋》 ●「大有智識」:原文是複數型態的「知識」。――《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4】「勇士的弓都已折斷;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 人往往擁護勇士而踐踏跌倒者;主卻折斷勇士的弓,以力量扶持跌倒的人。──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以力量束腰」(4節),意思是「賜予力量」。──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以力量束腰」:指「賜予力量」 撒下 22:40 詩 18:32,39 。――《蔡哲民查經資料》 勇士的弓: 神是一切能力的根源。與神無關的力量毫無價值(箴言16:18)。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二5】「素來飽足的,反作用人求食;飢餓的,再不飢餓。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兒子;多有兒女的,反倒衰微。」 神這樣的對付,都是叫驕傲的人無從誇口,叫謙卑的人反而得到高升。──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神常常把人類的處境逆轉,使驕傲的謙卑下來,叫卑微的得以高升(箴一六18;一八12)。――《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生了七個兒子: “七”象徵“完全”和“充滿”<啟 緒論,聖經中數字的象徵意義>。 而並非指字面意義上的“七”。這表明因著神的恩典,撒母耳給哈拿帶來了極大的喜樂(得4:15;耶15:9)。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反作用人求食」:「反受雇求食」。 ●「七個兒子」:「七」是完整的數字,這是詩歌的象徵用詞。――《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6】「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 “陰間”,希伯來文是Sheol。死人等待復活和白色大寶座之審判的地方;相等於新約的Hades。參看創世記三十七章35節的腳註。――《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陰間」:當時的人認為人死後所在的地方。――《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6 陰間】譯作「陰間」的字希伯來原文是 Sheol。古代近東普遍的信念,是人死埋葬後依然在某種冥界中繼續存在。送往陰間被視為神的審判,但陰間卻不被視作繼續有賞罰的地方。由於墳墓是進入冥界的途徑,陰間經常成為墳墓的別稱。──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二7】「他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 人間一切的變化,其主權完全是操於神的手中。人如果認識主神是宇宙中至高的權柄,就不能不向祂俯伏,將讚美敬拜單單歸給祂。──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撒上二8】「他從灰塵裏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得榮耀的座位。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他將世界立在其上。」 前半節說出我們從前不過是灰塵裏和糞堆中的人,如今竟然與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一同得榮耀,這樣奇妙的恩愛,真是何從起! 後半節說出祂用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糞堆”。更可作:廢堆。“地的柱子”。即世上的領袖(比較但四25,32)。――《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就是說地的根基乃耶和華所立,世界是神所創造和管理(來一2~3)。――《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灰塵、糞堆: 描寫遭受極度羞辱與侮辱的卑賤之人。在屬靈意義上,意味著徹底的否認自己,把自己看作毫無價值的謙卑之人(路1:52)。 地的柱子: 象徵神的絕對主權(賽19:19),古代希伯來人認為,神的能力是柱子,撐起了地面和空間(伯9:26;26:7)<伯 緒論,希伯來人的宇宙觀>。進入新約時代,柱子亦用以指教會或使徒(提前3:15;啟3:12)。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哈拿的經歷,使她認識到神不但是萬有的創造者(8節),也是歷史的掌管者,人生的一切際遇都在神的掌握之中(3~8節),神百姓起起伏伏的歷史也在神的管理之下。既然神藉著哈拿長久的難處,煉淨了她的生命、使她恢復與神的親密關係;那麼神允許百姓長久地陷入士師時代失敗的循環中,必然也有更美的計畫。當百姓因著認識自己的全然敗壞而謙卑回轉的時候,神必然會像「高舉」(1節)哈拿一樣,把降卑的百姓從「灰塵裡」和「糞堆中」(8節)恢復過來,讓他們「與王子同坐」(8節)。──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十六18),神的百姓之所以在整個士師時代都不斷地離棄神、拜偶像,不甘心順服,就是因為從伊甸園就存了驕傲的心,想「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四6;彼前五5),哈拿既有丈夫的寵愛,若不是因著長久的難處,很難謙卑下來,去體會神的需要和感受。而神做事的法則,就是使用祂的百姓之前,先對付他們的驕傲,所以「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3)。──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糞堆」:「灰燼堆」、「垃圾堆」、「糞堆」。 ●「地的柱子」:這是當時的一種世界觀,認為大地是立在巨大的柱子上詩 75:3 伯 9:6 ,同時也有認為大地是立在水上詩 24:2 。 ◎這首詩提到神抬舉貧乏的人,降低驕傲的人。我們是否真的認同這些呢?我們真的在神面前謙卑嗎?――《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8 顛倒世界】神的作為經常被視作倒轉世事的次序。被顛倒的可能是被造之物(大山變為塵土、山谷高升、日頭變黑)、社會秩序(窮人得尊榮,如本節;有權勢的失位),或政治狀況(帝國衰亡)。這個「世界顛倒」的主題是表達神掌管萬事的方法之一。它可以用來表達審判、賞賜,和將臨的神國。在這國度之中,過錯會得到修正,新秩序將會形成。──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二8 地的柱子】地的根基有時被形容為柱子(詩七十五4),有時則為水(詩二十四2)。本節所用的字眼全本聖經只出現一次,譯作柱子和水都有解經家提出;新國際本則譯作「根基」(和合本:「柱子」)。水和柱子都是古代對宇宙結構想法的一部分。──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二9】「“他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 【撒上二10】「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必審判地極的人,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 九、 「受膏者」:首次在聖經中出現,所指的乃撒母耳將來所要膏立的大衛王。──《串珠聖經注釋》 這是聖經中最早提到“受膏者”的地方,指的是受膏為王。“受膏者”與“彌賽亞”為希伯來文同一字的翻譯,希臘文譯為christos,也是“基督”一名的來源。當日設立君王或祭司,都用油膏在被立者的頭上(九16;十1)。掃羅、大衛是耶和華神的受膏者,雖為君王,其權力來自神。――《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受膏者: 相當於新約“基督”的話語,音譯的話是“彌賽亞”。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受膏者」(10節)的希伯來文就是「彌賽亞」,也就是希臘文的「基督」。以色列的祭司(出四十15)、先知(王上十九16)和君王(十1;十六13)就職時,都要用油膏在頭上,象徵從神接受職分和能力。這是聖經中第一次出現「受膏者」這個詞。 當哈拿的生命被神煉淨、與神恢復親密關係的時候,就成了神話語的出口,被神用來發表國度的計畫。此時以色列中並沒有王,但神卻讓哈拿看到,神「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10節)。撒母耳將要膏立合神心意的大衛王,建立大衛的寶座;將來神也要把全然敗壞的人恢復成神兒子的樣式,與基督一起同坐寶座(路二十二30)──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王」:此時以色列人尚沒有普遍的統一君王,不過以色列四周的國家倒是有君王,士師中也難免有人要稱王。因此與其認為這裡是後期增補的,不如當成是述說周遭普遍的現象。 ●「受膏者」:此處是聖經最早提到「受膏者」的經文,「受膏者」就是「彌賽亞」,也就是希臘文的「基督」。祭司、先知與君王設立時,都要用油膏在被立者頭上。――《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10 天上的雷】古代近東將雷和閃電視作神明降臨時的常見現象,戰爭之時尤然。從蘇美《因南娜的頌詞》(Exaltation of Inanna)和赫人風暴之神的故事,到亞喀得和烏加列神話,神明的描述都是在雷聲中審判仇敵。圖畫中的巴力是手拿霹靂。赫人和亞述君王都襲用了雷聲的用語,將自己形容為神明的器皿,雷暴般攻打叛盟和攔阻他們擴張帝國的人。──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二11】「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侍奉耶和華。」 那孩子……事奉耶和華: 描寫孩童撒母耳的經文,提醒我們信仰教育的重要性(18,21,26節)<提後 緒論,子女教育的重要性>。 撒母耳接受的幼兒信仰教育的內容如下:①從父母領受了信仰,人格的教育。不論是每年都獻祭的父親以利加拿(19節,1:27),還是為他作小外袍的母親,他們的信仰和關愛(19節)都對撒母耳人格的形成產生絕對性的影響。“無論是什麼事情,初次的經驗將永遠影響孩童。在教育方面啟蒙老師的影響遠超過最後一位老師的施教”(Locke);②從小接觸聖事聖物(3:3);③通過在聖殿中的事奉,學會了謙遜和事奉之道(3:15),神為了成就他聖潔榮耀的計畫,把撒母耳從腐敗的以色列人中分別出來,使他擁有聖潔的靈魂。當今聖徒也因靈性和道德的腐敗而陷入絕望,但神卻要求聖徒擁有聖潔的人格與生命(利11:45)。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二11~17】以利二子在獻祭的事上共犯了三重罪: 1 他們隨意取肉,強取本屬於獻祭者的祭肉(13~14); 2 搶奪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火祭的脂油(15~16; 參利3:3~5, 16~17;利7:22~25); 3 恐嚇使用暴力(16)。──《串珠聖經注釋》 【撒上二12】「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 “惡人”。原文作:彼列的兒子,即邪惡的人、惡棍。參看士師記十九章22節的腳註。――《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惡人: 意指“彼列”的眾子,(Sons of Belial)即“偶像的眾子”,“匪類”。暗示他們對神是完全無益的存在。――《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認識耶和華」(12節),不只是頭腦裡有神的知識,而且要與神有正確的關係。以利的兩個兒子有宗教的知識,卻沒有與神正常的關係,所以仍然「不認識耶和華」。──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惡人」:「沒用的」、「卑鄙的小人」。 ●「認識」:「知道」,「藉由經驗中體認」,聖經以此字來描述「性行為」。 ●「不認識耶和華」:「沒有與神建立合宜的關係」之意。――《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12~17】這段經文的背景是以色列人通常的祭祀,敬拜者帶到聖所的牲畜是可吃用的,一部分的祭物是特意留給事奉的祭司。事實上以利的兒子“改革”了以前的傳統,他們按照自己的興趣,豫先揀選那些祭肉。在農業社會,肉類乃奢侈品,他們靠這些牲畜來耕種。故此,他們的傲慢如貪婪一般厲害。——《撒母耳記上》聖經研讀 認識神不只是頭腦裡的知識,而是進入與神的親密關係中,成為在神裡面的人。惡人的罪行為神所厭惡。以利的二子不把神的律例放在眼裡,多取應得的祭肉,又把應該焚燒在壇上祭牲最好的部分——脂油,取為己用(看利三3~5;七34),都是犯罪的行為。――《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以利的兩個兒子原是當以“絕對委身”和“絕對聖潔”為基礎的聖職人員<民8:5~26,利未人的祭祀職份>,卻為自己的貪心和享樂濫用聖職。做為祭司他們所犯的罪如下:①無視神(12節):他們驕傲狂妄,不肯認識關於神的真理。否認神的人竟在神的聖所事奉,是極具諷刺意味的事情。這就如同不曾重生的人在教會作工;②褻瀆敬虔的祭祀制度,搶奪屬於耶和華的祭物(13~16節)。連接神和以色列的唯一通道是犧牲祭祀。以利的兩個兒子無視神聖的獻祭制度,一味地填滿自己的欲望,從而使聖所的功能遭到破壞;③絆倒別人(13,7,24節)。他們是宗教領袖,其墮落給很多民眾帶去惡劣的影響<結33:6,宗教領袖的責任>。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二13】「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 ●「規矩」:原文也指「審判」、「正義」,此處的意思是「慣例」。原文是單數,表示兩個兒子是同一個慣例。 ● 利 7:28~36 申 18:3~5 有明確的規定獻祭中祭司當得的份,主要是胸和腿肉。 ●「煮肉」:「烹煮肉」。聖經其他地方沒有提到過這種獻祭方式,可能是早期的獻祭方式,也有可能是士師時代,百姓禮儀混亂,自己衍生的獻祭方式。 ●「三齒的叉子」:「祭祀用的一種工具」。――《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13 三齒的叉子】考古學家在基色挖掘到三齒叉的例子。這些叉子是用青銅打造,柄短,齒長而直(有點像短柄的乾草叉),考證為晚銅器時代的文物。本節所用的字眼在古亞述文獻中,也是用來描述類似的用具。──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二13~16 祭司取肉的慣例】經文將示羅的正常步驟與以利二子的作法對比。兩者都不合摩西五經的規定(見:利七30~34)。五經詳述哪個部分屬祭司所有。示羅的正常步驟是叉子從沸騰的鍋中插上什麼肉來,就給祭司。以利的兒子堅持什麼時候想要什麼,立刻就要什麼。他們在禮儀上所犯的過犯有三:(一)挑選最好的給自己;(二)要烤的不要煮過的肉;(三)拒絕先把脂油燒在壇上(利三16,七25)。──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二13~17】以利的兒子是有罪的,因為他們拿取祭物,過於應得的分(利七34);他們在祭牲的脂油燒給神作祭物之前,便拿取祭肉(利三3,5);而且他們常常藐視耶和華的祭物(二17)。――《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撒上二14】「將叉子往罐裡,或鼎裡,或釜裡,或鍋裡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 插上來的: 律法規定祭司的份是平安祭物的胸和右腿(利7:30~34)。本節指出祭司竟越權佔有不屬於自己的祭肉。他們忘記自己的職任不是索取而是奉獻,沉溺于權威意識中,從而強取百姓獻給神的祭物。神所需要的工人是謙卑而正直的人(伯22:29;詩147:6;箴3:34)。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煮肉」(13節)並非是獻祭的方式,可能是獻祭者在煮自己的那份平安祭,並不是祭司當得的分(利七34;申十八3~4)。因此,祭司的僕人「插上來的肉」(14節),都是搶奪來的。──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罐」:「鍋」、「盆」。 ●「鼎」:「鍋子」、「瓶子」、「籃筐」。 ●「釜」:「大鍋」。 ●「鍋」:「平底鍋」、「有柄蓋的鍋子」。 ●「看待」:「對待」、「處理」。――《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15】「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 又在未燒脂油以前: 描寫他們的極度墮落,他們甚至藐視神規定的獻祭順序(利3:5,16;7:23)。不將神放在心中的人,總會破壞與神立的約。儘管人類藐視與神立的約,但神仍願意付出任何代價也要維持自己設立的秩序。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正是表明神的信實。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二16】「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僕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 獻祭時,所有的脂油都應該燒掉獻給神(利三16~17),「無論何人吃了獻給耶和華當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從民中剪除」(利七25)。因此,以利兩個兒子的行為,就是「藐視耶和華的祭物」(17節),實際上就是藐視神,「自招咒詛」(三13),已經犯了必死的罪。──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搶去」:原文是「用力取去」。――《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17】「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或譯: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 他們利用百姓的獻祭,據為肥己的利益,這是藐視耶和華的祭物,嚴重得罪了神。今天在教會中,也有一班所謂神的僕人和長老,他們濫用聖徒向神所奉獻的財物,甚至把神的財物變為私人的資產,乃是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17下 可譯作「使百姓厭棄給耶和華獻祭」(參小字)。――《串珠聖經注釋》 ●「藐視」:「藐視」、「蔑視」。 2:17 後半譯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比較合乎文法。 ◎這裡的記載清晰的讓人看出神職人員的墮落是怎樣讓信徒痛苦,讓神憤怒。只要想到那些敬虔的人怎樣節省自己的生活開銷,奉獻金錢或時間給教會或機構,我們就可以知道接受奉獻的人隨意亂搞,是怎樣的傷害信徒的心。――《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18】「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 撒母耳在極其惡劣的環境中,不只不為惡所勝,反而以善勝惡,且凌駕環境之上而繼續長進,其原因是他一直「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他一直活在神面前,他的心所愛慕、所仰望的只有耶和華。──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細麻布的以弗得」:是祭司供職時所穿的聖衣(參出28:4;利8:7),腰間要用帶束緊的長背心。──《串珠聖經注釋》 “細麻布的以弗得”。一種緊身、無袖、像圍裙的衣服,長度垂下至臀部,並且幾乎只有祭司可以穿;祭司在祭壇前供職時會穿以弗得(二28)。另參看出埃及記二十八章6至14節的腳註。――《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細麻布的以弗得”是祭司在聖所供職時穿的禮服(二十二18;出二十八6~14),無袖、緊身、長只及臀,與大祭司穿的以弗得不同(參出三十九2~5)。――《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細麻布的以弗得」(18節),是祭司供職時所穿的聖衣(出二十八4)。「外袍」(19節)指以弗得的藍色外袍(出三十九22~26),象徵活出屬天的生活。──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以弗得」:「祭司的服裝」。――《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18 小撒母耳穿上的以弗得是──】撒母耳穿上祭司的制服──細麻布的以弗得(是用細麻布做的、沒有袖子的長背心或外袍)。大祭司所穿的以弗得有其特殊意義,它是用多種色線繡的,上面還有一個圍兜一般的胸牌,用金線繡的肩帶繫上。其上鑲有十二塊寶石,每塊寶石代表以色列的一個支派;以弗得上有一個小口袋,裡面裝有烏陵和土明,遇上國家大事等懸疑不決時,大祭司就用它來判斷神的旨意。――《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上二18~19】細麻布的以弗得: 獻祭時祭司穿的祭祀服裝,暗示撒母耳敬虔的生活。哈拿為撒母耳作“小外袍“(119節)具有重要意義。這既是大祭司穿的衣服,也是王公貴族穿的衣服。這就顯露了哈拿對撒母耳的信心和異象(Vision)。哈拿用信心的眼睛看到了撒母耳將成為一個改變以色列墮落現狀的祭司。擁有信心的人會看到神施行奇異的救恩(林前1:26~29)。屬靈的眼睛黑暗,人就會越發放縱和犯罪。但是,若有人銘記在歷史的背後掌管著歷史的神,就會超越環境過敬虔的生活,且存有對未來的盼望(Vision)(加6:9;雅5:7~11)。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二18~21】撒母耳幼年的事奉:撒母耳不受以利二子的行為所影響,相反地,他敬虔的事奉正好與以利家的瀆職成強烈對比。──《串珠聖經注釋》 【撒上二19】「他母親每年為他作一件小外袍,同著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 「外袍」:是以弗得下面一層的長衣,用羊毛所織,沒有縫兒,為先知、祭司、君王等所常穿著的(參撒上15:27; 24:4~5;撒上28:14)。──《串珠聖經注釋》 撒母耳的母親每年來獻祭的時候,帶來專為他做的小外袍。可能是一種披在內袍外面長只及膝的袍子。供職時,外面再罩上以弗得(參十八4)。――《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雖然哈拿不能每天陪伴、教導兒子,但她並沒有不盡本分。哈拿「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19節),時刻都在提醒撒母耳:他是歸神使用的貴重器皿,應當活出屬天的生活。這一件「小外袍」所表明的信心和禱告,衝破了環境的捆綁,讓年幼的撒母耳在黑暗的環境裡,卻能存著順服的心,「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18節)。──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小「外袍」:「祭司所穿的長袍」。 ● 2:19 應該是指撒母耳的母親為他做了一件小外袍,每年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不一定每年都做一件給他,而是例行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不過如果是正在成長中的小孩,一年換一件外袍也是很正常的)。――《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20】「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他們就回本鄉去了。」 “後裔”。原文作:種子。――《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哈拿把從恩典裡得來的唯一的孩子徹底獻給神,證明她是認識恩典、懂得怎樣運用恩典的人,所以神就賜下更大的恩典,再給她五個孩子。正如亞伯拉罕獻上以撒,神就叫他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創二十二17)。 當哈拿獻上撒母耳之後,她所禱告的都是神的國度(1~10節),並沒有禱告再生孩子,但神卻借著祭司的口主動賜福她(20節)。哈拿體貼神的需要和感受,神就眷顧哈拿的需要和感受,這就是「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賜」你後裔:「設立」、「建立」,但是七十士譯本與昆蘭4Q Sama都作「償還」、「回報」 。――《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20~21】以利加拿一家從神所蒙的祝福:①祭司以利為以利加拿一家作了祝福(20節)。以利曾認為哈拿是不敬虔的婦人(1:14),但是哈拿卻繼續過誠實的信仰生活而得到以利的好感。“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羅14:18);②曾患不孕症的哈拿如今蒙祝福,除撒母耳之外,還生養三男二女(21節),以利的祝福(20節)如實得到成就<申28:6,聖經中的祝福>。神使歸榮耀給自己的也得著榮耀(30節;耶30:9)。
在耶和華面前: 撒母耳的身體在成長,靈性也日益成熟(路2:52),當我們常常意識到自己是生活在神面前時,就會出乎想像地成熟。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二21】「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 生命的增長,從來沒有快而短的道路,也沒有任何的捷徑。因為生命的成長,是需要相當的時間,不是用任急促的辦法所能達成的。為此我們要不斷的活在主的交通裏,如同一棵樹栽在溪水旁,生命定規會漸漸的長大。──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哈拿為我們提供熱切禱告(一10,11,15)、順服(一28)、敬拜(二1~10),以及熱愛家庭(一24;二18,19)的榜樣;這一切都帶來神的祝福。――《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眾人都知道「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12節),絆倒了許多人(17節),但哈拿竟然放心把幼小的撒母耳留在他們面前,一點都不擔心「近墨者黑」。因為哈拿在神裡面的經歷已經讓她知道,真正掌握人生際遇的是神:「祂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祂從灰塵裡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得著榮耀的座位」(7~8節)。因此,雖然「屬聖靈」(羅八9)的哈拿看見「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但她更看重的是「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11節),所以神就負責讓「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21節)。 人的愚昧就是看重老師、看重環境,卻不看重讓孩子「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所以孩子出了問題,不是把責任推給學校、社會,就是推給教會、團契。實際上,同樣一個壞榜樣,既能成為讓人跌倒的絆腳石(17節),也能成為使人警醒的前車之鑒(26節;林前十6、11);同樣一個仇敵,既能「吞吃」沒有信心的人(民十三32),也能成為神百姓的「食物」(民十四9)。因此,在人成長的道路上,神在裡面的帶領,比外面的環境更加重要;幫助孩子建立與神親密的關係,讓孩子「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比灌輸知識更加重要。──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眷顧」:「注意」、「觀察」、「拜訪」。神注意或拜訪他的百姓,就會帶來審判或福氣。――《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22】「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 他們在神面前全然失去了敬畏的心,所以他們在人面前就任意無懼的放肆。這是神兒女嚴重的鑑戒。──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淫亂這種罪很明顯不用解釋。事實上迦南人的廟宇裡有許多廟妓,以利的兒子可能引進偶像以及這些不道德的行為來到示羅。迦南人(即早在以色列入住前,在巴勒斯坦的原居民)仍然保留不少的丘壇來進行宗教儀式,而且更有廟妓,他們認為人的繁殖與土地的繁殖是彼此相關的。無論如何,以利兒子罪惡昭彰的行為造成醜聞。——《撒母耳記上》聖經研讀 「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本是一些奉獻守身事奉的婦女,但以利二子勾引她們,使她們變為神妓,仿似迦南人拜巴力的風俗。──《串珠聖經注釋》 在“會幕門前伺候”。不是當祭司,而是給予某方面的協助。參看出埃及記三十八章8節的腳註。――《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在會幕門前伺候的女人,大概是在會幕中做雜工的。有人認為以利的兩個兒子已將異教的祭祀淫行帶了進來(參民二十五1~2)。――《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會幕門前侍候的婦人: 指專門清洗有關獻祭的器皿或預備食物的婦人(出38:8),以利的兩個兒子或許效法了盛行於外邦的與廟妓行淫的行為。結果,神以死亡刑罰了他們(民25:1~5)。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聽見」(22節)原文的時態是「不斷聽見」。──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聽見」他兩個兒子:原文的時態顯示這是「不斷地聽見」。 ●「苟合」:「躺臥」、「睡」,也就是指「發生性關係」。 ●「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七十士譯本與昆蘭4Q Sama沒有這句話。――《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22~26】以利勸誡二子:以利雖有勸誡二子,可惜沒有盡父親的責任,執行嚴厲的管教。以利二子犯罪日深,增加神的憤怒。而撒母耳年紀漸長,越發得神和人的喜愛。――《串珠聖經注釋》 本書的作者描述聖經歷史上最醜惡的事件,警告我們:①離棄神的人,斷不能過健全的生活;②如果家庭沒有信仰教育,不僅會導致家族的沒落,更會對整個社會產生惡劣影響。在子女教育方面,以利犯下的錯誤:①沒有適時責備子女。他應在自己的兒子們有惡行苗頭時及時責備他們。幼小的樹輕而易舉就可以拔起,但參天大樹卻難以搖動。若根據律法嚴加責備,就會喚醒聽者的靈性,從而拯救其靈魂(箴23:13,14);②未能有效地責備子女(23,24節)。根據自己所看到的事實而指出罪的本性(23,24節);③溫和地責備他們。因此導致兩個兒子輕看他的責備(25節),同樣不以主的教訓和訓誡養育子女,卻被人間的情理所牽制,偏離主的律例,這種行為和教導將毫無效力。高級的理論、學問和眼花
瞭亂的活動,開啟了教育的興趣之門。但是,我們周圍依然存在犯罪和墮落。這是以人為中心的教育所導致的結果。它忽視了人的腐敗性情和混濁的靈性。聖經則教導我們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1:7)。只有神的話才能矯正已被扭曲的人性(詩119:105,提後3:15~7)。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二23】「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 【撒上二23~25】以利警告了兩個兒子,卻未採取任何制止行動,兒子的惡行繼續;神決定刑罰。――《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撒上二24】「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 以利雖曾盡了一點本分勸告兒子們,但他卻沒有進一步對付並禁止他們的惡行。──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原文是「跨越、帶來」、「百姓」,因此翻譯為「由耶和華的百姓傳來」比「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妥當。 ● 2:24 應該翻譯為「我兒啊,不可這樣!我所聽見耶和華的百姓傳來的風評不好」。――《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25】「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祈求”。更可作:求情。“因為耶和華……”。這裏的介詞可指出結果,即“所以耶和華……”。留意這樣犯罪、得罪神的嚴重後果。――《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有士師審判他」(25節)應譯為「有神為他調解」(英文ESV、NASB譯本)。 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25節),所以神就任憑以利的兩個兒子不聽父親的勸誡,結果「自招咒詛」(三13)。當惡人的「心剛硬」(出四21)、當孩子叛逆到底的時候,都是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所以落到了神的任憑裡。因此,「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十三24)。 以利的兩個兒子貪婪、淫亂、藐視神,「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二3),冰凍三尺絕非一日之寒。他們的父親以利也是一個體貼肉體的人(29節),只是口頭勸誡,卻沒有實際的管教,也沒有「禁止他們」(三13),結果神就親自執行死刑,證明「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八6)。──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士師」:原文是「神」、「神明」、「審判官」的意思,此處是複數型態,但是後面的「審判」卻是單數型態。所以此處應該是尊貴的複數,指「神」。 ● 2:25 前半段就應該翻譯為「人若得罪人,有神調停,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 ◎ 2:25 後半段顯出神「任憑」的行事慣例,他就任憑這些祭司繼續犯罪,準備要一次以死亡報應他們。――《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26】「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 撒母耳的光景,正如主耶穌作還童時一樣(路二52)。一個人的長進,乃是叫神和人感覺得到在他身上所活出那位基督的可愛,因此神和人就越發喜愛他。──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孩子撒母耳……越發喜愛他: 與以利家所遭受的被遺棄相對比。與神同在的人必得耶和華和人的讚揚和祝福(路2:52)。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雖然撒母耳從小在神的殿中成長,「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11節);但以利年老昏花,以利兩個兒子的榜樣又很壞,在人看,這完全不是一個理想的屬靈成長環境。但是,「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神並沒有在遠離塵世的溫室裡預備自己的器皿,而是在黑暗的環境裡,把撒母耳造就成一位揀選光明的人;在以利兩個不順服的兒子面前,把撒母耳造就成一個順服的器皿。 雖然撒母耳成長的環境並沒有人的帶領,但他卻超越了環境,「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21節)。因為撒母耳是「屬聖靈」(羅八9)的,神親自保守他,讓他能按著真理分辨善惡,在黑暗裡認定神的道路才是光明的出路,所以讓「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26節)。正如主耶穌也是在黑暗的環境中長大,「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幹地」(賽五十三2),但祂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祂的心,都一齊增長」(路二52)。──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因此,雖然我們常常不能選擇孩子受教育的環境,但一定要用日常生活中的言傳身教來「教養孩童」(箴言二十二6),幫助孩子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申六7~9),才能讓神自己來保守孩子「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二十二6)。──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撒上二27】「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 “神人”即主的代言人。參看歷代志上二十三章14節的腳註。――《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神人“為神所差派,通常都指先知(看書十四6;王上十三1)。――《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神人」(27節)就是傳達神旨意的人,可能是先知。──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神人」:原文就是「神明的人」、「有神性的人」。撒母耳 撒上 9:6、摩西 申 33:1 、以利沙 王下 4:21 等人都被稱為神人。通常指奉神命令向特定的人傳達諭令者。與先知並不完全一樣,有些神人就是先知,有些則不是。 ●「你祖父」:原文是「你父家」。按照傳說,以利的祖先是亞倫的兒子他瑪或以利亞撒。 ●「埃及法老家作奴僕」:七十士譯本與死海古卷都有「作奴僕」,馬所拉經文則沒有「作奴僕」。 ●「顯現」:原文是兩個不同時態的「顯現」一起出現,強調的用法。――《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27~28】在責備不誠實的宗教領袖以利之前,神首先列舉昔日所施的慈愛,指出所要降下的懲罰的正當性。神人: <9:9 先知和先見;摩 緒論,先知與祭司職分>。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二27~36】審判來臨的預言:神差使者宣告對以利家的審判,指出以利家過去如何從神那裡領受厚恩與尊榮
(27~28) ,責備以利尊重兒子過於尊重神,藐視了自己的聖職(29~30),又以必臨的災禍警告他們(31~36)。 神對以利家的刑罰,有下面三點: 1 以利家的後人必死於中年(31)。此點應驗在掃羅王屠殺挪伯城祭司的事件上(22:11~19)。 2 以利二子必同日死(34)。他們結果死在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的戰役上(4:11)。 3 神必另立一派系的祭司得大祭司的要職(35)。所羅門時大祭司的職事果然由亞比亞他轉歸撒督家(參王上2:26~27, 35);從此大祭司一職永屬撒督的子孫(參耶33:21; 結44:15; 48:11)。――《串珠聖經注釋》 本文預言:①以利家滅亡的預言(27~34節);②將要興起忠心的祭司撒母耳的預言(35節)。由此可知:①公義之神按照各人的所作所為賞善罰惡;②神救贖事工超越人的失敗(以利家所犯的罪;12~17節);③在35節可以發現,以大祭司的身份再來的基督的模型(來9:11;以下)。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二27~36一篇豫言信息】以利對他兒子無效的管教,隨即帶來一位先知的責備。神人不像先知那樣屬於專有名詞;百姓統稱在他們中間那些有特殊的超自然關係的人們為神人。我們一般認為先知純粹是舊約的一種現象,其實是我們限制他們在日後的活動;我們趨向於一種觀點,以為他們是豫言未來的作家。其實他們在古代世界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許多世紀以來,他們主要的工作是說話,而不是文字。聖經也提及其他宗教的先知(例如王上十八19),並論及先知在新約時代的活動(例如徒廿一7~14)。他們的活動各有不同,但這章聖經中不知名的先知是所謂舊約的“寫作先知”的典型例子,他豫言未來的事情,也責備罪惡及宣佈懲罰。——《撒母耳記上》聖經研讀 【撒上二28】「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 ●「在我壇上獻祭」:原文是「上我的祭壇」。 ●「火祭」:「用火獻的祭」。――《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29】「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踐踏」:原文是「踢」的意思。 ●「所獻美好的祭物」:原文是「所獻祭物中上好的部份」。 ●「肥己」:「使自己肥胖」。――《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30】「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這指出這個管治的原則:尊重我的,我必看重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藐視。有關這節聖經,何頓(Stuart Holden)曾這樣寫:“尊敬神不一定要為著作偉大的事,而是心裡不斷以神的決定為依歸,用神的標準衡量每一件事的價值,竭力貢獻生命的每一分力量,來榮耀神的名。”――《每日研經叢書》 ●「決不容你們這樣行」:「絕不會這樣做」,原文僅是一個字「絕不是那樣」。――《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30~35】神人說的話分兩部分,前一半預言以利家的壯年人都要死於非命。這事應驗在以利兩個兒子的同日被殺(四11)和掃羅大殺挪伯祭司二事上(二十二11~19);後半是此後大祭司的職分不再屬以利家。這話在所羅門王立撒督為大祭司的時候應驗(王上二26~27,35)。撒督是以利亞撒的後裔(參一9注)。以利的後裔雖仍可擔任祭司(33節),但無領導權(撒下八17;二十25;代上二十四3~4)。 30節說“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可見有屬靈的權柄也應負起屬靈的責任。屬靈權柄不是絕對的。――《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體貼肉體的人「尊重」自己的孩子過於「尊重」神(29節),實際就是害了自己的孩子。今天,許多信徒也落在這樣的愚昧裡,他們把孩子推給主日學、教會學校,就以為就是「尊重」神了;其實他們所「尊重」的只是孩子的健康、學業和前途,並不是孩子屬靈的生命,所以並沒有照著神的吩咐「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系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六7~9)。神警告這樣的父母:「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30節),這是永恆不變的屬靈規律;藐視神做工法則的,必然會自食其果,害了自己的孩子,使「耶和華想要殺他們」(25節)。──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撒上二31】「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 “膀臂”。力量的象徵。――《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踐踏……肥已呢: 以利的罪狀是:①藐視祭祀秩序;②看重兒子過於看重神,前者是瀆職神聖,後者則是人本主義的做法。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膀臂: 象徵權勢或能力。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七十士譯本與死海古卷都作「砍斷你的後裔和你父家的後裔」。「膀臂」是「力量」與「權勢」的象徵。 ●「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在神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這段在七十士譯本與死海古卷中都沒有出現。 ●「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 撒上 21:1~9 22:11~23 掃羅殘殺挪伯祭司的事情可以看成是這個預言的應驗。――《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31~34】神對以利家嚴正的審判包括五個內容:①喪失曾濫用的權力(30節)。即折斷以利家的勢力(亞11:17);②縮短生命年限(31~33節)。離棄神的人只剩下空虛和死亡(弗2:1~3);③喪失繁榮陷入憂傷(33節),一個人的罪不會在他那一代結束,而會涉及子孫,從神來的懲罰也會持續下去;④喪失祭司職份(33節22:18);⑤上述的事雖然不會立刻施行,但作為徵兆,以利將經歷一朝痛失兩個兒子的悲劇(34節,4:1)。曾經損毀神榮耀的以利家族,要因神的嚴正警告徹底沒落。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二31~35】先知預言以利祭司家族的毀滅,這預言在挪伯祭司被屠殺(二二11~19),及所羅門時代祭司職務轉移到撒督家族(王上二26,27,35)兩件事上得到部分應驗。以利兩個兒子在同日死去,可能象徵預言開始應驗。――《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撒上二31~36】神對以利家的刑罰,有下面三點: 1 以利家的後人必死於中年(31)。此點應驗在掃羅王屠殺挪伯城祭司的事件上(22:11~19)。 2 以利二子必同日死(34)。他們結果死在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的戰役上(4:11)。 3 神必另立一派系的祭司得大祭司的要職(35)。所羅門時大祭司的職事果然由亞比亞他轉歸撒督家(參王上2:26~27, 35);從此大祭司一職永屬撒督的子孫(參耶33:21; 結44:15; 48:11)。──《串珠聖經注釋》 【撒上二31,35,36 神的懲罰最終臨到以利家──】這個預言論到以利家,其應驗見列王紀上(參王上2:26~27。)那裡說所羅門革除大祭司亞比亞他的職位,使繼承大祭司職任的以利子孫終止事奉。神在那時興起撒督,在大衛王朝當祭司,到所羅門作王時他作大祭司。撒督的子孫可能持續到以斯拉的時代仍然作大祭司。──《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上二32】「在 神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 “我居所的敗落”:“居所”指會幕(一7注)。神預示會幕會有的不幸遭遇,例如約櫃的被擄(四1~10);示羅的被毀(耶七14),和會幕移往挪伯(二十一1~6)等。――《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32節),指約櫃被擄(四1~10)、示羅被毀(耶七14)。後來,會幕移到了挪伯(二十一1~6)。 「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32節),以利的兩個兒子「一日同死」(34節),是這預言應驗的開始,最後這預言在挪伯祭司被屠殺(二十二18~19)時完全應驗。──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困境」、「危難」、「對頭」、「仇敵」。 ●「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可能是「必看見仇敵在我的居所之中」或「必看見我居所的危難」。――《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33】「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乾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 「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33節),「人」原文是單數,可能指從挪伯城逃脫的亞比亞他(撒上二十二20)。──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滅盡你家中的「人」:原文是單數型態,有學者認為是指亞比亞他撒上 22:20 。 ●「中年」:直譯是「人」,七十士譯本與死海古卷在此字前加上「刀」,就變成「死在人的刀下」,這樣就比較容易理解。――《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34】「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 “可作你的證據”:以利二子同一日陣亡是這預言日後必應驗的證據。――《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忠心」、「堅固」:兩個字相同,都是「確立」、「忠心」、「可靠」的意思。――《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35】「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 神對於僕人所要求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四2)。照神的心意而行,乃是忠心具體的表顯。凡神所吩咐的,無一不遵守;神所沒有吩咐的,不敢行。──
陳則信《默想撒母耳記上》 “忠心的祭司”指撒督(王上二27,35)。撒督在大衛時代擔任祭司(撒下八17),所羅門王時替代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看二30~35注。 撒督死後由兒子亞撒利雅繼任(王上四2),以後大祭司一職一直由撒督家擔任,經被擄往巴比倫、回歸及兩約之間早期,到敘利亞王安提阿古四世(主前175~164年)致力消滅猶太人及其信仰為止。安提阿古四世將大祭司職位賣給非利未系統的人,故意在聖殿中獻豬,焚毀聖經,不准猶太人家中藏經。後來馬加比家族揭竿起義,英勇反抗。新約時代,大祭司實際上已由羅馬人任命。――《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忠心的祭司: 指撒母耳(7:9;17:13),但在終級意義上指基督。――《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神說“我的受膏者”是指君王而言(2:10)。意思是說祂忠心的祭司要永遠事奉君王。──《靈修版聖經註釋》 「忠心的祭司」(35節)指撒督。以利亞撒的後裔撒督在大衛時代擔任祭司長(撒下八17),所羅門王登基後,代替以利的後裔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王上二27,35)。此後,大祭司的職位一直由撒督家族擔任,一直到敘利亞王安條克四世(Antiochus IV Epiphanes,主前175~164年在位)的時代。在新約時代,猶太教的大祭司由羅馬人任命。──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這個忠心的祭司,似乎應驗在撒母耳與撒督身上 王上 2:27 。――《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二36】「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 求塊銀子,求個餅: 是習慣用語,意味著“乞討來的一文錢和一塊餅”。此預言強調以利子孫的貧乏和悲慘處景,表明離棄耶和華的人必得不著福樂。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思想問題(第2章)】 1 哈拿禱告的重點在那裡?試列出禱文中有關神的屬性及祂的作為。 2 哈拿的禱文中,有沒有強調撒母耳的出生?試藉這禱文反省你自己禱告的內容及態度。 3 試將路1:46~55與本段禱文作一比較。 4 哈拿由「不育」至生子的經歷加深了她對神的認識。不愉快的遭遇對你又有何影響? 5 以利兩個兒子的惡行反映出他們犯了什麽罪呢?參利10。今天信徒有否類似的做法呢?作教會領袖的有否使神的百姓厭棄敬拜神,或使他們犯罪呢? 6 以利是神所重用的士師,卻是一個失敗的父親。他的錯誤是什麽?參29節。他家庭的結局對我們有何警惕呢? ──《串珠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