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第十六章拾穗 【撒上十六1】「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既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的王,你為他悲傷要到幾時呢?你將膏油盛滿了角,我差遣你往伯利恒人耶西那裡去,因為我在他眾子之內預定一個作王的。”」 撒母耳記上餘下部分第十六至三十一章描寫掃羅與大衛的關係,以及大衛為作王所做的準備。“耶西”是在應許的王室家系裏。參看路得記四章18至22節的家譜及腳註。“預定一個作王的”。更可作:為我自己揀選了一個王。――《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本節至十八5開始記敘大衛。他是牧羊童子,也是勇敢的戰士,又是善彈琴的人。音樂與善戰使大衛成為能在精神與政治上領導以色列的人物。 本章1~13節講大衛的受膏。掃羅既為神厭棄,應指定王位繼承人。 “伯利恒人耶西”說明大衛屬猶大支派(掃羅屬便雅憫支派)。耶西為當地望族,其家譜看《路得記》四17~22。《馬太福音》一章耶穌的家譜中也有他的名字。伯利恒在耶路撒冷城南約七公里,後來成為重要宗教聖地。 大衛和掃羅來自不同支派。這兩個支派勢力的消長,為日後南北分裂的一個遠因。猶大為南國之首,便雅憫與其餘支派組成北國。――《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伯利恒」:在耶路撒冷以南八公里(五英里)。 16章起,大衛開始出現,並且漸漸取代掃羅的地位,成為本書另一個重要主角。――《串珠聖經注釋》 預定一個作王的: 以“合他心意的人”(13:14),“比你更好的人”(15:28)等表現,暗示掃羅的接班人大衛。掃羅是按照人的標準選上的王(9:2;10:21),但大衛是很早以前已按照神的標準被揀選預備的王(7節,徒13:22)。從這一點上看,與其說掃羅開始了以色列的君王體制,不如說是大衛成就了以色列神政王權體制。這也如實應驗了申17:15“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的預言。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伯利恒」(1節)位於耶路撒冷南方不遠處,是猶大支派的城、大衛的家鄉。「耶西」(1節)是路得的後代(得四17)、大衛的父親。「預定」(1節)原文是「看見」,即神為自己看中了一個王。──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路得被神從摩押帶到伯利恒(得一19),很可能是在基甸作士師之前140年、掃羅作王之前251年,因此,百姓在基甸時代第一次要求立王(士八22)之前,神已經開始預備這位「合他心意的人」(十三14)。──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此時大約西元前1025年左右。 ●「厭棄」:「抵制」、「拒絕」。 ●「盛滿」:「充滿」,原文型態是「命令式」。 ●「去」:原文型態也是「命令式」。 ●「伯利恒」:位於耶路撒冷以南八公里,也是耶穌的出生地。字義是「麵包之家」。 ●「耶西」:字義是「我擁有」,是路得和波阿斯的孫子。得 4:17,22 。 ●「預定」:原文是「看見」,詞尾顯示這應該是「為我自己看中」的意思。――《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1~13】這裡強調那位在以後代替掃羅的,由始至終是神所揀選。(一)這一次的起因,沒有以色列長老的背叛性要求;神立意決定在以色列結束這個王朝,正如開始時那樣突然,但卻是神自由的決定,立他人作王。(二) 也揀選支派,掃羅屬於便雅憫支派,但現在真正的王權轉到猶大這個南部重要的支派。對以色列讀者而言,這裡提及伯利恒,使這一點更加清楚。(三) 揀選的家庭,是耶西的家。(四)最後,神揀選蚌人。——《撒母耳記上》聖經研讀 大衛受膏:掃羅未被公開膏立作王前曾秘密受膏(10:1),同樣大衛亦被撒母耳秘密膏立,被神的靈充滿,等待適當的時機作王統治以色列國。(見撒下2:4; 5:3)――《串珠聖經注釋》 神要藉著以色列來實現其旨意,為此就廢掉了沒有資格治理以色列的掃羅,重新揀選了信靠神並具有純潔良心的大衛。大衛在外在條件要遜于掃羅。但是,有一點他卻超越掃羅,就是他是合神心意的人(7節)。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神的國度需要合神心意的人,而非擁有華美外在條件的人(太5:3~12)。以神的國度為終極目標的教會,在選擇教會工人的時候,也必須採用此原則。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六1~23】本章與9章,是本書的分水嶺,在9章中,統治以色列的權力從撒母耳過渡到掃羅;本章則講述統治權從掃羅轉換到大衛,因此本書的1~8章)講敘了是最後的士師撒母耳,9~15章講敘是首任王掃羅,而16~31章記敘了大衛將是成為統一王國的君王(至撒下2:4節才登上王位)。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六2】「撒母耳說:“我怎能去呢?掃羅若聽見,必要殺我。”耶和華說:“你可以帶一隻牛犢去,就說:‘我來是要向耶和華獻祭。’」 撒母耳害怕掃羅是有道理的(一八11)。耶和華沒有叫撒母耳撒謊,只是叫他往伯利恆辦公務的時候進行這次膏立。――《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撒母耳住在拉瑪(十五34),掃羅住在基比亞,從拉瑪去伯利恒要經過掃羅住地。攜小牛同行前往獻祭,可減少掃羅因疑而起殺機。――《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撒母耳一方面為掃羅王位被廢惋惜,另一方面又有幾分怕掃羅,因他洞悉掃羅的性格,知道他一定會設法攔阻別人設立新王代替他。 「掃羅若聽見」:撒母耳若由拉瑪(15:34)往伯利恒 , 須經掃羅的家鄉基比亞,必無法對掃羅掩藏他的行蹤。 「獻祭」:這是撒母耳祭司分內的工作,參9章。――《串珠聖經注釋》 從拉瑪到伯利恒,要經過掃羅的基比亞,所以撒母耳說:「掃羅若聽見,必要殺我」(2節)。這也表明撒母耳很瞭解掃羅的為人,權力已經把掃羅從一個謙卑、樸實的農夫(十22;十一13)變成了一個嫉妒、多疑的暴君。──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牛犢」(2節)是用來獻平安祭的祭牲(5節;利三1)。撒母耳並沒有撒謊,只是沒有披露全部事實。神不允許我們「作假見證陷害人」(出二十16),但也沒讓我們傻傻地什麼都說。神要我們說的,一句也不可以隱瞞(三17);神不要我們說的,一句也不可以出口。──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必要殺我」:由拉瑪到伯利恒會經過掃羅的基比亞,因此可能會被掃羅識破而被殺。 ●「牛犢」:應該是平安祭用的祭牲 利 3:1 。 ◎ 16:2 中神是不是要撒母耳說謊?其實並非如此,平安祭應該是膏立君王前的一個步驟,就如 9:12~27 膏立掃羅前也是先有獻祭。因此撒母耳只是隱瞞部份事實,而非捏造獻祭之事。不過我們也可以看出神鼓勵撒母耳隱瞞部份事實而自保,似乎我們也不必對別人「甚麼都說」。――《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2~4】掃羅……殺我: 掃羅雖然早已喪失了屬靈王權(15:23),卻一直行使著政治上的王權而君臨以色列,直到去世的那一日
。因此,撒母耳膏立其它人作以色列的王,對掃羅而言,是嚴重的叛逆行為。掃羅若得知這一消息,撒母耳與耶西家族必將面臨生命的危險(8:11)。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六3】「你要請耶西來吃祭肉,我就指示你所當行的事。我所指給你的人,你要膏他。”」 你要膏他: 表明膏耶西之子是“神的工作”。因此,當撒母耳舉行這一神聖儀式的時候,神帶領和保守了他,使他在危險中(2節)順利完成了使命(13節)。神也會同樣引導和保守今天為神作工的所有工人(太28:20)。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你要膏他」:「你要膏他歸我」或「你要為我膏他」。 ◎當時赫人帝國的君王登基時,長老代表百姓以香膏倒在王頭上,代表承認新王的權威,這是下對上的膏立。而埃及法老則是將香膏倒在他分封的君王頭上,代表法老的任命與授權,這是上對下的膏立。以色列人受這兩種傳統的影響,
撒上 10:1撒上 16:13 撒母耳對掃羅與大衛的膏立就是上對下的。撒下 2:4 5:3 百姓對大衛行的膏立,就是下對上的。――《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4】「撒母耳就照耶和華的話去行。到了伯利恒,那城裡的長老都戰戰兢兢地出來迎接他,問他說:“你是為平安來的嗎?”」 “伯利恆”位於耶路撒冷以南約五英里(8公里)。城裏的長老對撒母耳的到訪感到意外,以為他要來宣告或執行審判(七15,16;一五33)。――《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伯利恒城長老“戰戰兢兢”迎接撒母耳,當為謙恭尊敬的表示(參十三7);但恭敬之外還帶有害怕,以為他身為士師是來施行審判,又恐怕一場內戰難免,故問他是否為平安而來。撒母耳答覆說“為平安來的”,這裡的平安指的為“平安祭”(5節)。都講平安,但指的事不同。(參七15~16)。――《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撒母耳任祭司與先知,備具權威,掌懲治之權。長老見撒母耳出其不意的到訪,難怪會戰戰兢兢。――《串珠聖經注釋》 撒母耳冒著生命的危險(2節),放下自己的思慮,按照耶和華的吩咐去了伯利恒。他的此番行為,與那些考慮周圍的處境而辯護自己的情境倫理者,形成鮮明對比。下文考察了聖經所說的倫理與處境倫理:①基督教倫理的前提:基督教倫理的始點是,承認神的存在和神對每個人的旨意。這就意味著,基督教倫理是人類行為的唯一標準,是對聖經的核心思想神與人的愛的回應(2:22,太22:37~39);②基督教倫理的特點:i.永恆性(perpetuity)。聖經是正確無誤的神的話語,直到世界的末日永不廢掉。基督教原理是建立在聖經之上就必然具有永恆性。ii.絕對性(absoluteness)。基督教倫理不是根據狀況和環境,或者人的自我存在狀態而變化。因為神的話語不是假定的命令(hypothetical mandate),而是肯定的命令(affirmative
mandate)。iii.利他性。基督的救贖事工是出於自我犧牲和委身,以及對人類的徹底的愛。這是最為有力的證明;③情境倫理的概念:忽視絕對的原則,在每個個體所處的不同情況下判斷人行為的是非正誤。因此這倫理始於人本身與所處的環境(situation);④情境倫理的特徵:i.暫時性(temprality),隨著時代的變遷,人所處的思想、習慣、文化等整體的環境(情境)會發生變化。情境倫理只能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它是暫時的並不具有永恆性。ii.相對性(relativity)。情境倫理不可能具有絕對的原理和原則,因為情境總會因諸多要素而變化,並且認識和判斷那些情境,從而作出責任性決定的人也因人而異。iv.個人主義(selfness)。情境倫理主義者主張,人只需根據自己所處的情境,作出最為適宜的決定。這種觀點強調了人的獨特性,必然帶有個人主義傾向;⑤結論:今天,情境倫理充斥著社會甚至教會。這些傾向可以說是日益多元化,複合化的社會趨勢所帶來的必然結果。情境倫理雖然也有肯定性的一面(強調人的責任,尊重人的人格等),但它並不符合聖經教導,因此應當受到排斥。基督徒的倫理雖不無視人所處的環境,但其絕對標準是神超越環境的話語,其終極目標體現基督對鄰舍和人類的愛。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母耳可能平時很少去伯利恒,所以伯利恒的長老們「戰戰兢兢地出來迎接他」(4節),可能擔心撒母耳的突然到訪是因為有大事發生。──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戰戰兢兢」:不知道伯利恒的長老為何害怕,不過撒母耳可能不常到伯利恒獻祭,這種不太尋常的事情,讓長老們擔心恐怕有大事要發生。――《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4 伯利恒】伯利恒村鎮這座落在耶路撒冷南面約六哩,肥沃的貝特賈拉(Beit~Jalah)地區和乾燥的波阿斯地區的邊界上。主前十四世紀耶路撒冷王阿布迪黑巴可能提過這地。他曾在信中述及一個名叫伯特甯努他(Bet~Ninurta)的城鎮,有學者提出這名應作比特拉漢瑪(Bit~Lahama)。在伯利恒找到的寥寥幾件鐵器時代(主前1200~586年)的文物,主要在下城出土。──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十六5】「他說:“為平安來的,我是給耶和華獻祭。你們當自潔,來與我同吃祭肉。”撒母耳就使耶西和他眾子自潔,請他們來吃祭肉。」 “自潔”。即借洗濯和潔淨的儀式把自己分別出來。――《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必須身體上未染不潔的人才可以和祭司同吃祭肉(利七19~20)。――《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自潔之禮大概由祭司執行,每個家庭的成員都要來到祭司面前,因此,撒母耳能逐一會見耶西的兒子們。――《串珠聖經注釋》 【撒上十六6】「他們來的時候,撒母耳看見以利押,就心裡說,耶和華的受膏者必定在他面前。」 ●「以利押」:字義是「我神為父」, 代上 27:18 作「以利戶」。――《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6~9】大衛的三個哥哥的名字再見於十七13和《代上》二13。以利押是長子,身材高大。神叫撒母耳勿看人的外貌。次子為亞比拿達,三子名沙瑪,但在《代上》稱他為示米亞。(以利押又作以利戶(代上二十七18);沙瑪又作示米亞〔代上二13〕)。――《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撒上十六7】「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外貌”。留意神與人觀察事物的不同角度。――《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 人所具備的外在條件並不是永遠或完全的。從掃羅身上吸取的教訓來看,他出眾的外貌(9:2)並不能掩蓋自私而殘缺的人格。神不看人的外表,喜悅與所有人相交。所有人均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不會像人所想的受外在條件的局限。外貌: 字面意思是“用眼睛”(KJV,at
the eyes)。分辨事物外表的“肉眼”與參透內心的“靈眼”相互對照 (弗1:18)。神鑒察肉眼所不能看到的心懷意念(來4:12)。因此,我們當致力於內在信仰的成熟,不應過於注重人的外在環境和條件。清心而敬虔的人,才屬於神的國度(雅1:27;彼前3:4)。耶和華是看內心: 表明神判斷人的標準與人不同,神在揀選自己工人時,最看重的是內心謙虛的信仰和誠實(彌6:8;約1:47,48)的心。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7節),這是神鑒察人的原則。人「所求所選的王」(十二13),看重的是外貌勝過眾民(十24);但神所揀選的王,看重的卻是裡面真實的順服。人是看事奉的工作、熱心或成績,神卻是看事奉是否「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掃羅就是「人看人」(7節)的結果:他的家世很好,「又健壯、又俊美」(九2節),身材高大,而且孝順謙卑、彬彬有禮,也會體貼人的心思、忠心辦事,從人來看樣樣都夠條件。所以神先揀選掃羅作王,讓百姓看到,按照「外貌」選出的理想君王,掌握權力以後會發生怎樣的變化;讓百姓體會到「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十七9)?──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神所看重的「內心」,是單單跟隨神、順服神的心。然而,按著人的天然本相,大衛和掃羅的「內心」並沒有什麼區別,因為他們都「是在罪孽裡生的」(詩五十一5),都有可能在一時、一事上跟隨神、順服神,但一遇到特別的試煉,馬上就會失敗。大衛和掃羅的區別是:掃羅是按著人的肉體本相作王,所以始終無法脫離肉體的轄制,是屬肉體的王;但神卻要對付大衛的肉體,讓他脫離肉體的轄制,接受神的管理,成為屬聖靈的王。因此,不是大衛的「內心」更好,所以神揀選了他;而是神揀選了他,所以才為他重新「造清潔的心」(詩五十一5),使大衛成為「合他心意的人」(十三14)。──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看」他的外貌:「注視」、「注意」。 ◎「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我們的內心能夠面對神的檢驗嗎?神會揀選我們做重要的工作嗎?――《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8】「耶西叫亞比拿達從撒母耳面前經過,撒母耳說:“耶和華也不揀選他。”」 ●「亞比拿達」:字義是「我父是尊貴的」。――《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9】「耶西又叫沙瑪從撒母耳面前經過,撒母耳說:“耶和華也不揀選他。”」 ●「沙瑪」:字義是「驚世駭俗」, 代上 2:13 作「示米亞」。――《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9大衛的其中一個兄長有兩個名字——沙瑪(Shammah)和示米亞(Shimea),那一個正確呢?】
撒母耳記上十六9記載耶西第三子(即大衛的兄長)的名字是示瑪(sammah);但在歷代志上二13,卻寫成sime'a’(雖然在敘利亞文別西大聖經中,撒上十六9及代上二13均讀作samo’)。在撒母耳記下二十一21,這名字卻寫成為Shimeah(Kime'ay;譯按:中文和合本仍作示米亞。)由於上面三處的資料,我們必須研究:那個名字是正確並原本的讀法。 首先,雖然在撒母耳記上十六9的名字中沒有'ayin(‘),但其中的mem(m)卻有重複的記號(dagesh forte,是sam~mah,並非samah),上述分析很有意義,使這字相同於形容詞「那裡」(英文是thither或there),卻不像是個人名。但這名代表了一個跟隨在後的輔音(例如是ayin)被同化吸收了。因此,有可能是在說希伯來話的某些地區(例如猶大支派的區域),傾向於不強調甚或將'ayin的音刪去,尤以在專有名詞的情況為甚。因此,我們發覺摩押女子的名字寫成rut(路得),而不是re'u~t(友誼),後者可能是原有的寫法。(若沒有了'ayin,Ru~t便是個沒有意思的字。)同樣,撒母耳被寫semu'el(這字只能解作「神的名字」);但若依照撒母耳記上一20及一27哈拿的說話,撒母耳此名應寫為semu'el(「神聽見」)。因此,我們得出結論,歷代志上三13的讀法(sin'a’)是正確的;至於撒母耳記上十六9的寫法,只是由於某些區域對這字有不同讀音,而因此產生了抄寫上的錯誤。──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撒上十六10】「耶西叫他七個兒子都從撒母耳面前經過,撒母耳說:“這都不是耶和華所揀選的。”」 「七個兒子都從撒母耳面前經過」(10節),所以大衛是第八個兒子。但歷代志裡的家譜記錄大衛是耶西的第七子(代上二13~15),可能因為大衛的一個哥哥年幼去世,以致家譜沒有記載。大衛是家中被看輕的小兒子,在哥哥面前甚至沒有發言的資格(十七28)。──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七個兒子」:依照 代上 2:13~15 的記載,大衛似乎就是耶西的第七子,這有可能是因為大衛的一個哥哥年幼就去世,以致家譜沒有記載。――《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10~11耶西有多少兒子?撒母耳記上十六1O~11記載有八個;但歷代志上二13~15則記載七個。】
撒母耳記上十六章只記載了大衛的其中三個兄長的名字,就是以利押(6節)、亞比拿達(8節)和示瑪(9節;代上二13稱他為示米亞)。這段經文亦特別題出,在耶西打發人從草場上召幼子大衛回家前(11節),已向撒母耳介紹了他的七個兒子(10節)。除了上題提及的三個兒子,歷代志上二14記載其他三個兒子的名字;拿坦業、拉代及阿鮮,並特別指出大衛排第七。至於另外的一個兒子又怎樣呢?撒母耳記上十六章沒有記載他的名字,更被歷代志上二章完全忽略。德裡茲認為耶西這個兒子可能沒有裔子,因此,到後來歷代志成書時,他的名字沒有被保留下來(參Keil and Delitzsch,Chronicles,P.62)。當他還年青而仍未結婚時,就因病或意外而死。因為他沒有後裔,在大衛的時代也未立下任何功業,所以,在後來列出耶西兒子的名字時,就沒有特別原因將他保留下來了。 我有一長兄,在年幼時便亡故了。本來這個家庭有四個小孩子,但當長子死後,其餘三個孩子,卻老是說自己的家庭有三個小童。可能耶西的家庭亦有相類似的情況。耶西共有八個兒子,但只有七個長大成人,在大衛所創立的功業中扮演著某些角色。(代上二16加入了另外兩個姐妹,就是洗魯雅和亞比該。當姐妹二人長大結婚後,誕下兒子,他們在叔叔大衛的功業中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撒上十六11】「撒母耳對耶西說:“你的兒子都在這裡嗎?”他回答說:“還有個小的,現在放羊。”撒母耳對耶西說:“你打發人去叫他來;他若不來,我們必不坐席。”」 掃羅是趕驢的(九3),大衛是牧羊的。神揀選人有祂自己的標準。――《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坐席: 指獻完祭後,在神面前一同吃喝。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放」羊:「看顧」、「牧放」。 ●「坐席」:原文是「環繞」。後期引申為「坐席」,但此時指的可能是繞行祭壇的儀式。 ◎看起來大衛的家庭並不富裕,因此七個哥哥被叫回來時,必須留下大衛看守羊群。也就是說耶西家沒有雇工。 16:20 記載耶西送的禮物也有點寒酸。另外耶西大概沒想到大衛是神揀選的人,所以撒母耳召集他的兒子時,他還把大衛留在羊群旁。――《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12】「耶西就打發人去叫了他來。他面色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耶和華說:“這就是他,你起來膏他。”」 “光紅”。指頭髮和皮膚的顏色,在頭髮和膚色都較黑的部分,紅潤被視為漂亮。――《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面色光紅」(12節),表示他還沒有長鬍子,只是個孩子,所以家中並不受重視,甚至沒有被邀請參加平安祭的筵席。──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掃羅是人「所求所選的王」(十二13),大衛是神所揀選的王(12節)。神所揀選的王去服事人所揀選的王,實際上是在服事那位管理一切的神。主耶穌在地上的日子,也是這樣一位實際的王。──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撒上十六13】「撒母耳就用角裡的膏油,在他諸兄中膏了他。從這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撒母耳起身回拉瑪去了。」 這次私密的膏立是大衛三次受膏的第一次。他第二次是受膏作猶大的王(撒下二4),第三次受膏作全以色列的王(撒下五3)。――《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大衛受膏先後三次。這是第一次,在伯利恒大衛的家中。第二次在希伯侖,膏他作猶大的王(撒下二3~4)。第三次也是在希伯侖,膏他作以色列的王(撒下五3)。大衛既受膏,即享有王者身分(看九16注),但掃羅仍在位,不可以取代,謀權篡位(二十四10;二十六10~11),故要等掃羅死後才登上國位。 當時王位繼承制度尚未建立,大衛的受膏由撒母耳執行,有耶西和諸子見證。立王的權力來自神,大衛自己絕無奪位意圖。神的靈降在大衛身上,他便有了作王的智慧和能力。――《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大衛」:即11~12節的「他」,但名字於本節才出現。撒母耳膏大衛,並沒有解釋因由,故此在場的人並不知道大衛已被膏立為王。――《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雖在此時受了膏,但經歷了10多年來的忍耐和苦難,才登上猶大支派的王位(撒下2:4)。然後再等待七年半之後,登基成為整個以色列的王(撒下5:3)。由此可見以色列王大衛的榮耀是經過長時間的等待之後才得到的。因此因信耶穌基督而成為神子女的聖徒們(約1:12),當以忍耐勝過世上的試練和考驗(太24:13;來12:1),直到與基督一同在神的國度作王。 從這日起……感動大衛: 意味著神將能夠治理以色列的屬靈、政治力量和恩賜賜給了大衛。(18節)。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大衛一生曾經三次受膏:第一次撒母耳在伯利恒膏他作神百姓的王(13節),第二次是猶大支派在希伯侖膏他「作猶大家的王」(撒下二4),第三次是以色列十二支派的長老在希伯侖膏他「作以色列的王」(撒下五3)。大衛一旦受膏,就有了王的身分,但必須等掃羅死後才能登上國位。──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大衛並不比掃羅或者哥哥更高尚、更順服神,他們的肉體本相並沒有任何不同。但大衛還沒做任何事,就在母腹中被神揀選作特殊的器皿(詩二十二9~10),因為神的揀選不是根據人的所有和所是,而是根據祂自己的定意,沒有一個亞當的後裔配得神的揀選,神的揀選都是恩典。因此,大衛是先被揀選,然後被神裝備;而不是先具備了條件,然後被神揀選。──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大衛受膏之後,神在大衛身上的工作就開始了,「從這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13節),引導他活在神的面前,借著日常生活和放羊中小事來裝備他(十七34~36),學習凡事順服神、信靠神(十七37),在他裡面新造一顆絕對跟隨神的心。人的天然肉體都是不肯接受對付的,只有屬聖靈的人,才能甘心接受神的對付。掃羅受膏以後,是偶爾「被神的靈大大感動」(十26;十一6;十九23),所以肉體始終不肯接受神的對付;而大衛受膏以後,是「從這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引導他甘心接受神的破碎和造就,一生所求的就是「不要從我收回禰的聖靈」(詩五十一11)。──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聖靈在大衛身上所作的工作,正是祂將在每個新約信徒身上所做的工作。我們並不是因為「內心」(7節)比不信的人更好,所以神「看內心」(7節),就揀選了我們;而是因為神揀選了我們,「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羅八9),聖靈將我們的「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以後,我們的「內心」才能蒙神悅納。因此,我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加五16),像大衛一樣,一生接受十字架的對付,「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欲了」(加五16),將來才能與基督一同「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二十二5)。──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大衛」:字義是「受鍾愛的」。 ●「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 10:9
11:6 記載神的靈一樣感動過掃羅。 ◎大衛被膏立的事只有他的兄長、父親等人看到。這樣這些人可以作為見證人(果然是神膏抹大衛,不是大衛自己篡位),也不至於會洩漏秘密。另外撒母耳沒有明說膏立的意義,耶西等人應該知道膏立有特別的目的,但是究竟是什麼意義?恐怕他們還不是非常清楚。――《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13~14大的行第】 問:耶西之子大,是第七子或第八子?因撒母耳記上十六章十三至十四節說,耶西叫七個兒子都從撒母耳面前經過,都不是耶和垂所選。再問你還有兒子麼?答說,還有個小的。必是第八子了。但歷代志上二章十三至十四節記:耶西眾子之名,大乃第七子。二處不同,何故? 答:按生產的次序,大乃是耶西的第八子。所以,又稱為第七子者,另有緣故。撒母耳記上第十六章是當大少時所記的,那時兄弟都全,所以,他是八子。歷代志上是當大作王時記的,那時他弟兄中已死其一,而又沒有留下兒女,他的名就從以色列人中消滅;所以,大就被稱為第七子。―― 倪柝聲《聖經問答》 【撒上十六14】「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 “離開”。在舊約裏,聖靈的同在是選擇性和暫時性的,但祂今天卻普遍和永遠住在信徒心裏。參看士師記三章10節的腳註。“惡魔”被神使用作審判掃羅的工具,使他精神受困擾,近乎瘋狂。――《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惡魔為邪靈。“從神那裡來”不是說神那裡有惡魔,而是像《約伯記》一12所記,說明惡魔在神的管治下看,只能在神許可的範圍內活動(看士九23;王上二十二19~23;伯一12)。邪靈降在掃羅身上是他不順命的刑罰。神的靈離開他,卻降在大衛身上,二人一生道路從此大大不同。一個是兇暴、嫉妒日甚一日;一個是謙卑、容讓、順服在神的旨意中。 聖靈臨到人,在舊約時代只是暫時性質(參士三10注)。到新約救恩時代,聖靈與聖潔的信徒常住(約壹三24;四13)。――《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掃羅所受的精神困擾是間歇性的,作者從神學角度指出這是基於惡魔的侵襲,而且認為神既掌管一切,惡魔也受 的轄制,故此說「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另有學者解釋這句話是指從神而來的懲罰。――《串珠聖經注釋》 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 指在神的許可和支配下活動的撒但的靈(伯1:12)。<彼前5:8,惡靈的存在和聖徒的態度>。 擾亂他: 瑪索拉希伯來聖經的欄外注,解釋為“使他恐懼”。這表明掃羅因神的審判,而遭受嚴重的精神痛苦。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從這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13節),卻「離開掃羅」(14節),這兩節是非常強烈的對比。這兩個人從此活得完全不同,人生也有了完全不同的價值。──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14節),不是說神那裡有邪靈,而是指邪靈在神容許的範圍內活動:「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伯二10)。神沒有阻止撒但、邪靈遍地活動,甚至侵害神的百姓,做違背神旨意的事情,但一切都在神的掌控之下,為要成就神的旨意。神允許「惡魔」來騷擾掃羅,正是為了把大衛帶進宮廷、學習作王。──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猶大史學家約瑟夫這樣形容這種疾病:「好像他被人掐住,快要窒息,甚至連醫生也無藥可用」(《猶太古史記》卷6第8章166節),而音樂療法可以吸引掃羅的情緒。──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對照 16:13 「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於是兩個人的境遇就大不相同。不過舊約時代神的靈會主動離開人,新約後就不再如此。這也暗示掃羅後來的善妒、易怒,可能是受邪靈干擾的結果。這裡也沒說邪靈的干擾是一種懲罰,不過就是直接記載邪靈來干擾掃羅了。 ●「擾亂」:「攻擊」、「驚嚇」。 ●「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這是舊約的文字用法,表示神被動容許邪靈的行動。
士 9:23王上 22:21~22 伯 1:12
2:6 。――《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 14惡魔何以會從耶和華那裡來?】 答:當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王時,就有惡魔An Evil Spirit從耶和華神那裡來擾亂他。這話並非意指是神直接所差遣來的。但因神為萬有之主,一切事情的出現和作為,若非神的許可不能發生。此惡魔原本也是受造之物,曾經多次臨到掃羅身上來擾亂他,使他胡言亂語。(撒上十六 14 23,十八 10,十九 9)。實因他的違命犯罪悖逆神,至終不肯悔改的緣故。(撒上十三 12—14,十五 9—11,19—24,參廿 30 31)。所以神容許惡魔如此行在人身上。(參出四 21,王上廿三 23,賽六 10)。因人所受到的擾亂,乃是錯在本身,咎由自取。必須自己來省察,罪由應得,不能諉過疑惑於神。況且神在審判鬼魔的日子未到之前,(參太十 29,啟十二 12,十六 14),魔鬼所作的一切活動,乃是神所許可的。──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撒上十六14~23】大衛初次入宮就職:掃羅因精神困擾須接受音樂治療,以致大衛有機會進入王宮,地位日漸重要,開始了邁向受膏作王的第一步。――《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被聖靈感動之際(13節),掃羅則受到惡魔擾亂(14節)。這是:①神厭棄掃羅的直接證據(15:26) ;②標誌著以色列的統治權從掃羅轉移到大衛。神使大衛的靈性成長,也使他因掃羅被惡魔擾亂就得以在宮廷作其私人樂師,從而預備他日後行使王的職權。由此可見,神無微不至地關懷將要為自己作工的人,喜悅藉著他們得榮耀。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六15】「掃羅的臣僕對他說:“現在有惡魔從神那裡來擾亂你。」 【撒上十六15~16 音樂可以驅鬼,能力何來?】琴(或“豎琴”)是掃羅時代常用的樂器,所奏出來的音樂能使人的心寧靜。最簡單的豎琴是用兩塊木頭彼此釘牢,將弦從這一端拉到另一端,使琴成三角形。簡單的弦用草蔓製成,講究一點的,用牲畜的腸衣吹乾製成。豎琴最多能有四十條弦,比只有三、四條弦的七弦琴聲音響亮。大衛以牧羊的技巧與英勇聞名,他也是善於彈琴的音樂家,後來寫了許多詩篇,收集在聖經中。――《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上十六16】「我們的主可以吩咐面前的臣僕,找一個善於彈琴的來,等神那裡來的惡魔臨到你身上的時候,使他用手彈琴,你就好了。”」 「你就好了」:病癒只是暫時性的,見23節; 18:10; 19:9。掃羅有這病是因背叛神,失去神的同在。――《串珠聖經注釋》 使他用手彈琴,你就好了: 這種“音樂療法”也許有暫時的效果,但並不能根治已被神離棄的掃羅。對掃羅來說,真正需要的是懺悔的眼淚和痛悔的禱告以及感謝的讚美。包括在內的信心之禱告後的認罪悔改(雅5:14~16)。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六17】「掃羅對臣僕說:“你們可以為我找一個善於彈琴的,帶到我這裡來。”」 【撒上十六18】「其中有一個少年人說:“我曾見伯利恒人耶西的一個兒子善於彈琴,是大有勇敢的戰士,說話合宜,容貌俊美,耶和華也與他同在。”」 少年人向掃羅大力舉薦大衛。 「大有勇敢的戰士」:可能一方面顯示大衛有作戰的經驗,更可能是以此引起掃羅注意,因他不會忽視驍勇善戰的人,必招募來為他效力(參14:52)。――《串珠聖經注釋》 大有勇敢的戰士: 暗示大衛在放羊之時打死獅子,熊等猛獸的事情,已遠近聞名(17:34~37),耶和華也與他同在,大衛被神靈的感動之後,神與他同在有兩個證據:①追求良善和正直並心存謙卑,誠實(17:15;17:20;詩23首);②赤手空拳打死獅子或熊(17:34,65;士14:6)。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雖然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大衛已被膏為王,但只要是活在神的管理下的人,生命的美好見證是隱藏不住的,所以人人都能看出神「與他同在」(18節)。──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大衛很會彈琴,也很會寫詩歌,留下了許多詩篇,所有大衛的詩篇都在讚美神、仰望神、敬拜神,表達對神的敬畏。──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大有勇敢的」戰士:「大能的勇士」或「大財主」。看起來以前者比較可能。――《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19】「於是掃羅差遣使者去見耶西,說:“請你打發你放羊的兒子大衛到我這裡來。”」 “大衛”一名有“可愛”的意思。大衛善於彈琴,讓他進了王宮,開始有機會目擊政治事務。――《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大衛受膏以後,並沒有倚靠自己的努力來謀求王位,而是繼續放羊。神自己負責讓萬事互相效力,使牧羊少年大衛被帶到宮廷裡學習做王。凡是被神揀選、呼召的人,神自己會負責所需要的一切聰明才智、資源機會。屬肉體的工作,是根據自己的動機、倚靠自己的努力、為了自己的榮耀;而屬聖靈的工作,是本於神、倚靠神、歸於神(羅十一36)。──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此時應該只是暫時性的徵召,掃羅可能要測試大衛的能力是否真如傳言所說的。到了 16:22~23 就是真正長期的徵召了。――《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19~21根據撒母耳記上十六19~21記載,掃羅認為大衛是耶西的兒子;但十七58卻記載掃羅詢問大衛:「你是誰的兒子?」這兩段經文如何能和諧一致?(D*)】
大衛早已被介紹予掃羅,這是真的。撒上十六18記載:「……伯利恒人耶西的一個兒子,善於彈琴,是大有勇敢的戰士,說話合宜,容貌俊美……」但要一提的是,直至與巨人歌利亞交戰之前,大衛只向掃羅王表現出他在藝術那方面的成就,其後,掃羅更允准大衛返回伯利恒的家中。到大衛迎戰歌利亞時,掃羅以截然不同的眼光看大衛,並對他的背境有濃厚興趣。在此之前,元帥押尼珥顯然只知道大衛精於彈琴,也不認識耶西的名字(十七55)。昔日在掃羅的宮廷中,大衛被介紹為一個出色的音樂家時,押尼珥不在場(撒上十六18)。反而掃羅的一個「少年人」曾提及耶西的名字(少年人即宮廷中的近身侍衛)。 掃羅重新燃起對大衛的興趣,雖然掃羅詢問大衛父親是誰,卻不止於希望知道他父親的名字。掃羅顯然希望知道,在大衛家中是否有像他一樣有勇力的人,這和掃羅一貫施行的政策不謀而合,撒母耳記上十四52陳明瞭掃羅的施政方針:「掃羅遇見有能力的人,或勇士,都招募了來跟隨他。」即是說,掃羅有意建立一支一流的近身侍衛隊,這些近身侍衛都是勇猛的戰士。當掃羅看見大衛是如此善戰,便希望招攬更多像大衛一樣的人。根據撒母耳記上十八1,我們知道大衛與掃羅有一段冗長的談話,大衛不只將自己父親的名字告知掃羅。因此當我們從當時的情況及上文下理看這兩段經文,便發覺這些記載是栩栩如生的,兩者沒有真正衝突存在。──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撒上十六20】「耶西就把幾個餅和一皮袋酒,並一隻山羊羔,都馱在驢上,交給他兒子大衛,送與掃羅。」 按禮儀而言,大衛到王面前該向王饋贈禮物,以表敬意。――《串珠聖經注釋》 ●「幾個餅」:馬索拉經文破損作「一驢子餅」,可能是「一俄梅珥餅」(大約三公升)的意思。――《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21】「大衛到了掃羅那裡,就侍立在掃羅面前。掃羅甚喜愛他,他就作了掃羅拿兵器的人。」 大衛不獨服事掃羅,為他彈琴治病,且在戰場上跟隨掃羅左右。事實上,大衛不單贏得掃羅的喜愛,更逐漸贏得百姓的愛戴(參18:7)。――《串珠聖經注釋》 拿兵器的人: 指拿主人的槍和盾牌隨從的人(17:41;撒下18:15),通常在主人最信任的精銳部隊中任命。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 16:21 應該是一個概述,大衛真正參與戰爭,能夠成為掃羅的幫手,應該在 18:2~5 打敗歌利亞之後。――《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22】「掃羅差遣人去見耶西說:“求你容大衛侍立在我面前,因為他在我眼前蒙了恩。”」 【撒上十六23】「從神那裡來的惡魔臨到掃羅身上的時候,大衛就拿琴用手而彈,掃羅便舒暢爽快,惡魔離了他。」 “從神那裏來的惡魔”。神全然的操控、容許這事情的發生(另參看14節)。音樂能暫時緩解掃羅的痛苦。――《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掃羅所受精神騷擾是暫時性的,可藉音樂舒解(看王下三15);而有神的靈同在的大衛所彈琴音,也能讓邪靈暫時離開。――《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掃羅不知道撒母耳已經膏立大衛為王,大衛自己可能也還不很清楚膏立的意義。但是大衛現在成為掃羅的心腹,就可以趁機瞭解國家的治理狀況,成為另類的「實習君王」。――《蔡哲民查經資料》 【思想問題(第16章)】 1 試找出撒母耳自從知道掃羅被神棄絕後的反應,見13:13~14; 15:10~11; 15:17~16:13另參耶15:1。撒母耳的表現給你什麽榜樣? 2 耶和華揀選了耶西的小兒子大衛接替掃羅的王位,13:14形容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本章看來,究竟他有那一些特質? 3 耶和華的靈離開了掃羅,便有惡魔來擾亂他,他的情況就比未作王之前還要糟。你從掃羅的身上得到什麽教訓與警惕? ──《串珠聖經注釋》 【撒上十六1~二十42】大衛入宮追隨掃羅:大衛憑著勇敢和才幹擢升為掃羅的戰士長,受民眾歡迎和愛戴,招來掃羅的妒忌,甚至被掃羅追殺。――《串珠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