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全書綜合拾穗
【關於掃羅被膏立為以色列的統治者,聖經的記載是否先後矛盾呢(參撒上九、十、十二)?】
關於掃羅被膏立為以色列的王,事實上,聖經只有一次記載此事。從撒母耳記上十1得知,在撒母耳的城內(可能是蘇弗境內的拉瑪「九5」),撒母耳私底下膏立了掃羅,說:「這不是耶和華膏你作他產業的君麼?」(撒上十1)
根據撒母耳記上十17-24,我們得知當時在米斯巴有一個由撒母耳召開的全國性大會,在會中有一項莊嚴的掣簽儀式,目的是要找出神自己揀選的以色列君王,結果掣出了掃羅。那時候,掃羅正出於謙卑地躲藏起來,在舉行會議之處的行李背後,使別人看不見他,眾人跑去找出掃羅,把他帶到全會眾面前。那時候,撒母耳公開指出掃羅是神所揀選的:「你們看耶和華所揀選的人,眾民中有可比他的麼?」(撒上十24)接著,所有會眾都向掃羅歡呼:「願王萬歲!」本段經文沒有提及膏立的儀式。
後來,掃羅成功地拯救了基列雅比人,將圍困著基列雅比的亞捫人擊潰。這次事件後,更肯定了掃羅作為以色列軍事方面的領導地位。撒母耳記上十一15首先告訴我們:「眾百姓就到了吉甲那裡,在耶和華面前立掃羅為王,又在耶和華面前獻平安祭,掃羅和以色列人大大歡喜。」然而,這段經文沒有記載掃羅於此時被膏立,也沒有提及什麼加冕儀式。以色列眾民這次的表現,只是激動地再次肯定掃羅作為其統治者的權柄及其尊貴;與前些時在米斯巴的掣簽委任儀式是一致的。至於撒母耳記上十二章,只是接續在吉甲肯定掃羅作為統治者身份之後的記載,撒母耳向眾民告別,並嚴厲警告以色列人及他們的新領袖——只有在以色列人用信心謹守神聖潔的律令,在拜偶像的異教國家面前謹守敬虔的見證。這樣,耶和華才會喜悅並保護他們(14-15節)。撒母耳更用一句嚴厲的警告說話作結:「你們若仍然作惡,你們和你們的王必一同滅亡。」(撒上十二25)
神的先知最初膏立了掃羅,及後,全以色列人都承認掃羅為領袖,以致掃羅在第一次擊敗異教國家的圍困者,證明他的確具有領導的能力。以上三段記載都完全和諧一致,陳示出以色列政體的發展過程——以色列的第一個王開始掌權,週期性的「士師」(或恩賜領袖)這個舊制度就此結束。──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撒母耳記上多次記載神揀選的僕人大衛及先知撒母耳有說謊及欺詐的行為(撒上十六、二十、二十—、二十七)。設若說謊和欺詐是作為手段,以達成用意良善的目的;那麼,神會寬恕這些罪行嗎?(D*)】
回答這條惹人猜疑的問題時,我們必須留意下列因素。
1
縱使聖經記載人類不誠實,但並不代表神同意人這樣做或寬恕他的罪過。這原則亦可應用于宗教領袖所犯的其他罪行之中。
2
有責任陳明真相,卻不等於必須將有關事情的始末和盤托出。特別是當這些消息洩露後會危害某人的生命;又或是透露詳情會破壞了別人對自己保守秘密的信任,或揭露了別人的私隱。
3
聖經記載了欺騙或巧立名目的事件,並非暗示了採取這種手段的人,表現出最高度的信念,亦不暗示這人在道德上的表現是後世信徒學效的榜樣。
牢記上述因素,我們便可站在有利的地位來審核問題所引述的幾段經文。
撒母耳記上十六2記載,當撒母耳執行神指派的任務,往伯利恒膏立新王時,他非常憂悶。「撒母耳說,我怎能去呢,掃羅若聽見,必要殺我。耶和華說,你可以帶一隻牛犢去,就說,我來是要向耶和華獻祭。」第五節接著記載撒母耳對耶西及其家人的說話:「我是給耶和華獻祭,」這當然是實情。撒耳依照神的命令,攜一隻牛犢,在伯利恒的祭壇上獻祭。當然,撒母耳的腦海中另有目的。在整件事情中,撒母耳是依照神的命令而行。很明顯,神允准撒母耳向掃羅隱瞞一部份實情,因為假如掃羅預先知道真相,必會訴諸武力而引發流血事件。假如撒母耳將自己的意圖和盤托出(即不只是在伯利恒獻祭),那麼,掃羅不單會殺掉撒母耳,還會殲滅大衛和他全家。在這情況下,若撒母耳陳明真相或顯示出他的真正意圖,就是全然錯誤的做法,且對各人都有害。採取欺騙手段或迫不得已而隱瞞一部份實情,兩者間有顯著分別在撒母耳這次情況裡,陳明真相將會帶來極嚴重傷害,更會引致不能實行神的旨意——膏立大衛作以色列的王。換言之,撒母耳只說出部份真相,而不陳明實情,完全是在神的旨意內。
撒母耳記上二十章記載約拿單正處理一件棘手的事情,他希望保存密友大衛的生命。在那時候,他知道(1)神已揀選大衛接續掃羅作以色列的王;(2)自己的父親掃羅卻似乎想殺掉大衛,從而阻止神的目的實現,因為大衛對掃羅家的統治地位起了嚴重威脅。約拿單要盡孝于父親,但亦要盡忠於神自己和他揀選的僕人大衛,兩者之間顯然有衝突。而且,約拿單深愛大衛,遠超過對被血氣驅使而自私的父親的敬愛。在這些特殊的情況裡,約拿單別無選擇,唯一可行的就是他自己所作的決定了。即是說,約拿單贊同大衛的提議,試驗掃羅的真正動機(但是,掃羅的真正動機實難以捉摸,因為他的心態不平衡,其意圖亦屢次轉變;參撒上十九6)。有鑑於此,約拿單和大衛若要找出掃羅的真正目的,唯一辦法是在某一情況下迫使掃羅作出反應。於是,約拿單與大衛合謀,讓大衛不出席在王宮裡舉行的新月筵席(以前大衛曾參與這類筵席,因為他是王的女婿,屬王家的一員)。要引起掃羅表態,就必須為大衛不在場而設想一些使人猜疑的藉口。於是,約拿單便告訴掃羅,說大衛應兄長吩咐返回伯利恒,參加耶西舉行的慶祝新月的筵席。
今次事件,與前一次撒母耳的情況不相同(參撒上十六2)。雖然以利押(大衛的兄長)邀請大衛回伯利恒參加筵席是極合理,但以利押似乎沒有這樣做。當我們接著讀下一段經文時,知道大衛得悉掃羅欲殺他時,便沒有返回伯利恒。另一方面,假如大衛透過約拿單知道掃羅沒有那麼敵視他,便極可能回王宮去,而亦不會返伯利恒了。由此可見,向掃羅解釋說大衛返伯利恒,只不過是大衛意圖瞞騙他罷了。至於約拿單依照大衛所說的理由,向掃羅解釋為何大衛不參與筵席,他根本知道這只不過是在欺騙掃羅。然而,我們不可因此責備約拿單。假如他將自己與大衛的對話,與及有關此事的詳情向掃羅全盤托出,約拿單便陷於另一個不義的情況中——出賣信任他的朋友,而這人亦是耶和華揀選作以色列王。假如約拿單洩露秘密,他就要為大衛的性命負責。正如聖經記載,約拿單在掃羅狂怒之時為大衛辯護,便差點兒因此喪掉生命,掃羅企圖用槍把約拿單釘在牆上,於是約拿單急忙逃走(撒上二十33)。
撒母耳記上二十一章記載大衛黯然逃至挪伯。那時大祭司亞希米勒在神的會幕裡供職。大衛逃到挪伯的祭司那裡,為這個團體帶來了極大災害,使他們承受了掃羅的烈怒。雖然大衛只是在挪伯停留極短的時間,但已使挪伯的祭司喪命,他們全部被掃羅派來的人(由以東人多益率領)殺掉(參二十二18、19),在這事件上,大衛應被責承。然而,若以公平一點的態度對待大衛,也可以為他解釋,指出他未能預見掃羅兇殘至殺盡挪伯的祭司。但這件慘案發生後,而亞比亞他亦把這事情通知了大衛,這時候,大衛必須承認自己的罪過,他向亞希米勒隱瞞事實,不剖白被掃羅追殺的實情。因此,大衛並未給予挪伯大祭司有選擇的機會決定是否願意為大衛付上生命。
在全部過程裡,大衛所犯的最大過錯,就是他自己後來所承認的——「大衛對亞比亞他說,那日我見以東人多益在那裡,就知道他必告訴掃羅,你父的全家喪命,都是因我的緣故。」撒上二十二22)不過,若我們察看神在整件事情裡的作為,就知道神並未顯明是否赦免大衛欺騙亞希米勒的罪。唯一可以使大衛的罪顯得沒有那麼嚴重的,就是他事先絕未想到,自己逃往挪伯會為那地的人帶來殘酷的災殃。然而,若我們綜覽整件事情,就看出大衛逃避掃羅追殺時,可以有多個逃亡的方向。假如大衛果真是尋求神的引導,他可以躲藏在隱基低,又或藏於他後來停留過的地方。但他向挪伯的祭司撒謊,還取回昔日殺歌利亞的刀,這肯定有違神的旨意。
令人感興趣的是,耶穌也有引用大衛在挪伯的事件作為例子:雖然只是祭司才可吃陳設餅,但那時候,大衛和隨行的人都餓了,便吃了陳設餅(參太十二3、4)。主耶穌引述大衛的做法,似乎是想藉此暗示,在特別的情況下,大衛吃了陳設餅也是無罪的,因為保存人的生命比謹守律例條文來得重要。雖然如此,當大衛驚惶失措地逃往迦特王亞吉處,而不靜候神的帶領之時,大衛必然受了很多羞辱。大衛逃往亞吉處,在那些不敬神的非利士人當中逃難。事實上,他著實使自己陷於極大的危難中!於是,當大衛處身于亞吉的王宮裡時,只得裝瘋才可令自己脫離險境。結果非利土人不屑地趕逐大衛離開他們的境界,就像驅逐野獸一樣(參撒上二十一13-15)。
從撒母耳記上二十七8-12得知,大衛處心積慮地準備長期欺騙亞吉王。大衛被允准於洗革拉設立總部(作為迦特王亞吉的附庸或聯邦),他洗劫南地各部落的人,以維持自己及六百個跟隨者的生計,遭他們劫掠的有基述人、基色人和亞瑪力人。每一個遭動掠的部落,其中的居民都被大衛等人殺盡。大衛之所以採取如此兇殘的手段,是恐怕有生還者告訴迦特的非利士人,通知他們大衛沒有攻打耶拉篾人和基尼人,因大衛撒謊,說自己也劫掠了這兩族人(參11、12節)。大衛企圖永遠將亞吉蒙在鼓裡,使他相信大衛搶劫同胞的村莊,帶走牲畜,已成為同胞的敵人。
述畢大衛早期令人黯然神傷的插曲,我們必須謹記,在大衛偶然犯了欺騙罪或重重地擊打奉異教的仇敵時(例如撒下十二31的亞捫人),神並未保護或特別施恩予大衛。與此相反,神讓大衛經歷長時期的艱苦鍛鏈,使他受苦,落入前路茫茫或危險境地之中。因為神認為大衛是他手中合適的器皿,可以拯救以色列脫離異教仇敵的轄制,並建立一個強大而穩定的政權,以成就他曾向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創十十五18-21)。神揀選大衛作以色列的領袖,並非因他有什麼善行或功績,而是因大衛有堅強的信心。縱然大衛一度對神失卻信心,對於神的引導漠不關心。但大衛仍然發自至誠將自己的心奉給神,以榮耀神的名及成就神的旨意為他的首要目標。──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掃羅的失敗和遺憾】在某方面,掃羅最大的遺產,乃是他顯示一個好的君王應有什麼成就;他將可能性和目標放在以色列百姓的面前,但最後他卻失敗了。他的失敗,不是缺少軍事或政治的才幹,也不是因為以色列人的軟弱,而是他拒絕順從上帝的旨意。無論一個人怎樣有才幹和勇氣,除非他知道及承認歷史之主,否則歷史會證明他的失敗。這個原則可應用在任何人身上,正如應用在重要的人身上一樣。——馬唐納《撒母耳記上》
【高人一頭的掃羅(八至十五章)】第一個王——他的身量“高人一頭”,正是顯出他那自高自大,屬於肉體的表像。他為王的歷史可分三時代;第一個時代:早晨一線曙光;第二個時代:終日愁雲密佈;第三個時代:晚間黑暗慘痛。——賈玉銘《聖經要義》
【撒母耳其人】
《撒母耳記上》主要講以色列人兩個國王掃羅和大衛的史事,但書中無半個字記述二王的出生。他們出現時,掃羅已是“又健壯、又俊美”的勇士(九1~3),而大衛也已是年輕的牧羊人。但本書以開頭1至3章的篇幅,詳細記述先知撒母耳自母腹到出生以及在示羅學習侍奉的事。可見撒母耳在以色列人歷史轉捩期中所擔的重要責任。他其實是以色列王朝的真正奠基人。
撒母耳是聖經中最後一位士師(參七6,15~17),卻是第一位先知(三20;徒三24)。他是以法蓮山地拉瑪城屬利未支派歌轄族人以利加拿的兒子,母親名叫哈拿。父母都是敬畏神的人。哈拿無子,哀懇神,願意把兒子終身歸與神。她終得一子,取名撒母耳,有“神聽祈求”的意思;兒子一斷乳便帶他到示羅,獻給耶和華,終身侍奉祂。撒母耳後來繼以利擔任大祭司,先後膏掃羅和大衛為王。又在故鄉拉瑪組設訓練先知的學校,自為監督(十5;十九19;王上二十35)。
撒母耳也寫作,把國法、史事都記下(參十25;代上二十九29)。
猶太人的傳統,認為《約書亞記》、《路得記》以及本書都是他所寫。這可能是出乎對這位偉大歷史人物的尊敬。撒母耳死時,掃羅仍在位;葬於拉瑪(二十五1)。――《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掃羅為王的生活】
掃羅在基比亞的“宮廷”是怎麼一個樣子呢?考古學家根據從示劍掘得的資料,發現那時有錢人住的房子,基本上為兩層結構,樓上為飯廳、臥室,樓下是廚房、儲藏室和僕人住房。爐灶則放在入門口的大院裡。
掃羅的王國與迦南人和非利士的城邦不同,以色列人當時仍以各自的支派為中心,開初還有一些人不願接受他(十27),猶大支派也不聽從他(撒下二10),掃羅沒有設立一個中央機構來行使統治權,也沒有徵稅。
他的權力很有限,他和妻子、三個兒子及兩個女兒一齊住在基比亞(十四16,49),在橄欖和葡萄樹叢中築了一個防營,就是他的“宮廷”;靠近大路,北可往伯利恒、示羅和示劍。他也沒有甚麼僕從,自己親手種田(十一5)。
他接見訪客的房間,大概只有5公尺長,8公尺闊。屋裡沒有金、銀、象牙的裝飾。招待客人的飯菜大概就在院子裡做好端上來。他和家人都住在樓上。他耕田的工具和衛兵的武器可能都放在樓下的儲藏室裡。
他有一小群勇士跟隨他,為數約六百人,是當日他可以使用的軍隊的核心(十三15)。――《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大綱】
一.以利與撒母耳(1:1-7:17)
1. 撒母耳的出生與童年
2. 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爭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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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到少年撒母耳與以利的兩個兒子形成鮮明的對比。以利的兒子自私,撒母耳則樂於助人;以利的兒子欺騙百姓,撒母耳則增長智慧,將神的信息傳給百姓。撒母耳長大成人以後,作以色列人的先知、祭司與士師。人的行為顯出他的性格,這在撒母耳與以利的兒子身上既是真實的,對我們也是真實的。要努力效法撒母耳,在神面前存清潔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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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撒母耳與掃羅(8:1-15:35)
1. 掃羅作以色列王
2. 神因掃羅不順服而棄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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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羅原本有大好的前途。他身材魁梧、健壯、為人謙遜,神的靈降在他身上,又有撒母耳作謀士,但是他終因不順服神以至成為惡王。我們切不可把盼望與前途都建立在自己的能力上,反要在生活的各方面持續地順服神;祂衡量人對祂的順服,而不在於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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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掃羅與大衛(16:1-31:13)
1. 撒母耳膏大衛作以色列王
2. 大衛殺死歌利亞
3. 大衛與約拿單結為盟友
4. 掃羅追殺大衛
5. 掃羅的敗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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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雖然很快地殺死歌利亞,仍耐心等候神來對付掃羅。他雖然受膏作以色列的下一任君王,仍須等候多年才看見神的應許實現。人生的艱難環境以及等候的時期,常煉淨、教導並預備我們,好負起神要我們將來擔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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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版聖經註釋》
【重要主題】
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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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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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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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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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人因為祭司與士師的敗壞,所以要求立王。他們想與周圍的列國一樣的有組織,有政府。這雖然違背神原來的旨意,祂還是為他們揀選了一位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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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君主政體,並不能解決以色列人的問題。神的願望乃是要每一個人都對祂有純真專一的心思意念。不管是政府或律法,都不能代替神在你心裡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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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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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以色列人把神當作他們真正的君王,國勢就強盛。在他們的領導人偏離神律法的時候,神就介入他們個人的生活中,管制他們的行動。祂以這種方式,保持對以色列歷史的最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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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們不能看出神的作為,祂也一直在這個世界動工。不管我們要受到哪一類的壓力,或面對多少改變,祂總掌管我們所處的情勢。既深信神作王,我們就可以大膽地面對生活上的艱難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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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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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使用不同形式的領袖去引領祂的百姓,有士師、祭司、先知、君王等。祂所揀選的這些人擔任不同的職務,例如,以利、撒母耳、掃羅、大衛,皆顯出領導人的不同風格;而每一個領導人的成功,全在於他們對神的專一虔敬,不在於地位、領導方式、智慧、年紀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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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利、撒母耳、掃羅、大衛不順服神的時候,他們就面對悲慘的後果。罪影響到他們為神所做的事,以及對兒女的教導。成為真正的領導人,乃是讓神引導你的事工,衡量當中的意義與目標,亦包括教導兒女的方式等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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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服(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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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眼中“聽命勝於獻祭”(15:22)。神要祂的子民全心全意地順服、事奉、跟從祂,遠勝持守一種基於傳統或禮儀制度上的表面敬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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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雖然無須按猶太人的律法獻祭,仍然會倚靠外表的禮儀,以代替內心對神的專一。祂要我們一切的工作與敬拜,都是出於真誠的發自內心的對祂的委身。心被恩感而對祂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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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信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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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信守祂對以色列人所作的一切應許,祂以親切的慈愛與毫不遲延的公義對待祂的百姓。在顯出憐憫方面,祂在祂子民最大的利益上作到了信實。在顯出公義方面,祂對祂所說的話和完美的品性是信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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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神是信實的,所以我們能倚靠祂對我們的慈愛;不過祂也是公義的,祂不會容忍人背叛祂。祂的信實與不自私的大愛,應當激勵我們將自己完全奉獻給祂,切不可把祂的慈愛當作是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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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版聖經註釋》
【{\Section:TopicID=517}人物介紹】
哈拿
哈拿的禱告使我們明白自己所有的和所領受的,都是神暫時託付的,並不是真正私有的。哈拿有眾多的理由佔有自己的兒子,但是當神應允了她的祈禱後,她就按著自己所許的願,將撒母耳獻出去事奉神。
哈拿發現,有孩子的最大喜樂之處就是把他完全地、甘心樂意地歸還給神。她如此進入了母親的角色,做了每個母親都必做的事──讓自己的孩子離開自己的懷抱。
嬰兒出世後,要完全仰賴父母的照顧方能生存。這一現象往往令作父母的忽略了另一事實,即他們的孩子在不久的將來會變得越來越獨立的。父母如果能順應孩子健康成長的不同階段的變化,就能夠大大增強親子關係;反之,如果無視或抗拒這一規律,則孩子成長的過程將會為他們帶來極大的痛苦。作父母的要在適當的時候放手,以便孩子成為一個成熟、有獨立人格的人。
優點與成就:
.以色列最偉大的士師撒母耳的母親
.熱誠的敬拜;有效的禱告
.甘願履行需要付出重大代價的許諾
缺點與過失:
.曾由於不孕苦惱,懷疑自己的生存價值
榜樣與鑒戒:
.神垂聽並應允人的禱告
.兒女是神賜給我們的禮物
.神關注那些受壓和心裡愁苦之人
重要資料:
.地方:以法蓮
.職業:家庭主婦
.親屬:丈夫──以利加拿。兒子──撒母耳,以後又生三個兒子,兩個女兒
.同期人物:大祭司以利
鑰節:
婦人說:“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從前在你這裡站著祈求耶和華的那婦人,就是我。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撒上1:26-28)
在撒母耳記上1、2兩章之中記載了哈拿的故事。
以利
以利雖然是舊約時代的人物,卻有非常現代化的問題。他在以色列人的社會之中所贏得的崇敬與讚揚,並沒有使他得以齊家,妥善處理私人事務。他可能是一位出色的大祭司,卻是個不善於管教兒子的父親,他的兩個兒子使他甚是愁煩。他缺少作為管教兒女之嚴父所必需的重要素質:有堅定的決心與懲罰的措施。
以利面對家庭問題,卻不積極改變情勢、解決問題,就連他對神的回應也顯得軟弱。神指出他兒子的錯誤,他並不竭力矯正他們。神對付以利,以及他對付兒子的情形,形成一個明顯的對比──神發出警告,說出不順服的後果,接著就雷厲風行;以利則只作警告,不採取行動。作父母的要讓兒女知道,他們的愛心與管教不是說說而已。
以利還有另一個問題。他關注於宗教的象徵,多過它們所代表的神。他把約櫃看作應當保護的聖物,而不是使他想起這位保護者,他的信心從這位創造主身上,轉移到被造物上面。
人很容易敬拜可見之物,或是建築物,或是人,或是聖經本身,不過這些可以觸及之物,本身並沒有能力。你手裡所拿的聖經,或者只是一部可敬重的聖物,或者是如兩刃利劍的神的道,你對它的態度是由你與神的關係來決定的。聖物或古蹟需要好好地保護,神的道則是須運用並對之順服的。你用何種態度對待神之道呢?
優點與成就:
.作以色列人的士師四十年
.對撒母耳的母親哈拿說安慰的話,使她確信神的賜福
.教養撒母耳,使他成為以色列最偉大的士師
缺點與過失:
.在兒子犯罪的時候,沒有管教或糾正他們
.想隨著情勢作回應,而不採取決定性的行動
.把約櫃看作應當妥為保護的聖物,而不是看作神在以色列人中間的象徵
榜樣與鑒戒:
.作父母的應當負責管教兒女
.人生不單單是回應,更要採取行動
.過去的勝利,不能取代對神的信靠
重要資料:
.地方:示羅
.職業:以色列人的大祭司兼士師
.親屬:兒子──何弗尼與非尼哈
.同期人物:撒母耳
鑰節: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在以色列中必行一件事,叫聽見的人都必耳鳴。我指著以利家所說的話,到了時候,我必始終應驗在以利身上。我曾告訴他,必永遠降罰與他的家,因他知道兒子作孽,自招咒詛,卻不禁止他們。所以我向以利家起誓說:‘以利家的罪孽,雖獻祭,奉禮物,永不能得贖去。’”(撒上3:11-14)
在撒母耳記上1至4章講到他的事蹟。列王紀上2章26,27節也提到他。
撒母耳
我們對偉大人物的童年時代充滿好奇,但是對聖經中人物的幼年時代卻所知不多。撒母耳則屬例外;他的出生是神垂聽他母親哈拿懇切的禱告的結果,(“撒母耳”這個名字在希伯來文中就是“神應允”的意思)神從起初就塑造他。他像摩西一樣蒙召擔任幾個不同的角色:士師、祭司、先知、謀士、並且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上被看成神的人。神藉著他工作,因為他甘願作祂的僕人。
他的一生表明,在小事上對神忠心的人,祂就將更大的事交託他們。他長大以後先是協助大祭司以利在會幕裡事奉,以後神又指示他擔任其他任務。神所以能使用他,是因為他把自己真正地獻給神的緣故。
他恭聽神的指示,也用行動來證明。我們太多的時候懇求神管理自己的一生,卻不肯放棄本身極力追求的目標,要改正這種喜好的第一步,是將自己一生的控制權與目標全交託給神;第二步是做我們已知祂要我們做的事;第三步則是聆聽祂進一步的指示──那是祂對我們一生的安排。
優點與成就:
.蒙神使用,協助以色列人由各支派的各自為政,過渡到君王治理的格局
.膏立以色列最初的兩位君王
.是以色列人最後的、也是最卓有成效的士師
.列在希伯來書11章的信心英雄榜中
缺點與過失:
.未能使他的兒子與神親密
榜樣與鑒戒:
.人的事業成就,直接繫於他與神的關係
.我們是甚麼樣的人,比我們所能做的一切事都重要
重要資料:
.地方:以法蓮
.職業:士師、先知、祭司
.親屬:母親──哈拿;父親──以利加拿;兒子──約珥,亞比亞
.同期人物:以利、掃羅、大衛
鑰節:
撒母耳長大了,耶和華與他同在,使他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從但到別是巴所有的以色列人都知道耶和華立撒母耳為先知。(撒上3:19,20)
在撒母耳記上1至28章之中,講到他的事蹟。在詩篇99篇6節;耶利米書15章1節;使徒行傳3章24節;13章20節;希伯來書\cs1611章32節等處也提到他。
掃羅
對一個人的初步印象常不可靠,尤其是從外表所看到的形像,可能與他的品格和能力大相逕庭。掃羅有一副理想君王的相貌,但是他的內心常常偏離神對君王的吩咐。他是神為以色列人所揀選的君王,但這並不是說他靠自己的本領就能夠作好王。
當他在位期間順服神的時候,就有最偉大的成就;而靠自己行事的時候,失敗就接踵而來。他有作好領導人的天賦資質──外貌、勇氣與行動,假使他認識自己的軟弱而把它交在神手裡的話,就連他的弱點也能蒙神使用。他自己的選擇使他與神隔絕,終於也使他與自己的百姓疏遠。
從掃羅身上我們看出,長處和能力雖然使我們成為有用之人,但弱點才使我們成為神可用之人。我們的技巧和才能使我們成為工具,但是我們的失敗和缺陷使我們明白,我們需要精巧的工匠來使用、操縱管理我們的一生。我們本身所有的成就,只說明神可以在哪方面使用我們做祂的工。神有否管理你的一生?
優點與成就:
.是神為以色列人所立的第一任君王\cs16
.因他的英勇與慷慨而聞名
.相貌堂堂,身材魁梧
缺點與過失:
.他的領導能力,與外表的相貌不相稱
.出於本性任意行事,喜歡越出本身職權
.嫉妒大衛,想殺害他
.好幾次明知故犯地違背神的命令
榜樣與鑒戒:
.神要人從內心順服祂,不單只依靠宗教禮儀行事
.順服之中常有獻祭,但獻祭並不表示人都順服神
.弱點應當幫助我們牢記自己需要神的引導與幫助
重要資料:
.地方:便雅憫支派地業
.職業:以色列人的君王
.親屬:父親──基士;兒子──約拿單、伊施波設、亞比拿達、麥基舒亞;妻子──亞希暖;女兒──米拉、米甲
鑰節: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撒上15:22,23)
在撒母耳記上9至31章記有掃羅的事蹟。使徒行傳13章21節等處也提到他。
大衛
對於大衛,我們會想到他是:一位牧者、詩人、殺死巨人的英雄、君王、耶穌基督肉身的祖先──總歸起來說,他是舊約之中最偉大的人物之一。但是他不僅有這些美譽,還有與之完全相反的幾項“頭銜”:背信者、撒謊者、通姦者、謀殺犯。前面一組品性,可能令我們渴慕擁有;而後一組,則可能是我們每人原本就具有的。聖經並沒有掩飾大衛的失敗。後人紀念他是因尊敬他有渴慕神之心。既然知道我們和大衛有同類的失敗,我們當然很想弄明白為甚麼神稱他為“合我心意的人 ”(徒13:22)。
大衛遠勝於其他人的一點,是對於神有信實、赦罪之品性深信不疑。他是一位一生充滿傳奇之人。他犯過許多罪,但是他都很快地承認自己的罪,他認罪出於內心,他的悔改也是真實無偽的。他從來沒有輕看神的赦罪,或者說把祂的賜福看為理所當然的。神對待他也從來沒有吝嗇而不赦免,令他的悔改毫無結果。他雖然體驗到罪的後果,他也經歷到罪蒙赦免的喜樂。
我們皆會想將這兩項倒轉過來。我們太多的時候寧可避免嘗到罪的後果勝過經歷到罪的赦免。我們與大衛還有一個重大的差異,那就是他犯了大罪以後,不會重犯;他從錯誤之中學到功課,因為他接受那錯誤所帶來的痛苦。我們似乎常常沒有從錯誤所造成的後果之中學到功課。犯了錯以後你身上出現些甚麼改變,能令神看到你的悔改與順服?
優點與成就:
.以色列人最偉大的君王
.耶穌基督肉身的祖先
.名列希伯來書11章的信心英雄榜中
.神稱他是合祂心意之人。
缺點與過失:
.與拔示巴通姦
.謀殺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
.數點百姓,直接違背神的命令
.對自己兒女的罪優柔寡斷,沒有作決定性的處置
榜樣與鑒戒:
.能坦率的承認錯誤,是對付錯誤的第一步
.神的赦罪,並不除去人所當受的罪的後果
.神渴望我們對祂完全信從與敬拜
重要資料:
.地方:伯利恆、耶路撒冷
.職業:牧人、音樂家、詩人、軍人、君王
.親屬:父親──耶西;妻子──包括米甲、亞希暖、拔示巴、亞比該;兒子──包括押沙龍、暗嫩、所羅門、亞多尼雅等;女兒──包括她瑪;兄弟──七個哥哥
.同期人物:掃羅、約拿單、撒母耳、拿單
鑰節:
主耶和華啊,惟有你是神。你的話是真實的;你也應許將這福氣賜給僕人。現在求你賜福與僕人的家,可以永存在你面前。主耶和華啊,這是你所應許的。你永遠賜福與僕人的家!(撒下7:28,29)
由撒母耳記上16章至到列王紀上第2章,都講到大衛的事蹟。在阿摩司書6章5節;馬太福音1章1,6節;22章23至45節;路加福音1章32節;使徒行傳13章22節;羅馬書1章3節;希伯來書11章32節等處也提到他。
約拿單
忠誠是最寶貴的品德之一,它是愛心之中最忘我的部分。要想對人忠誠,你就不能單單為自己而活。忠誠之人不只信守自己的承諾,並且甘願為之付上代價(受損)。約拿單就是對人忠誠的美好榜樣。他有時處在兩難之間,必須要選擇對父親掃羅,還是對他的朋友大衛忠誠。他的抉擇教導我們,處在左右為難之時,必須知道怎樣忠誠,以及甚麼是忠誠的原則。約拿單的忠誠依照的是真理的原則。
約拿單知道真理是出於神,人必須對祂絕對效忠。約拿單靠著與神的關係得到能力,能有效的處理他一生之中的複雜情勢。他對掃羅忠誠,因為掃羅是他的父親又是君王,他也對大衛忠誠,因為大衛是他的朋友。他對神的忠誠,指引他在人際關係上對雙方忠誠有衝突之時如何去處理。
在我們人際關係之中,順哥情失嫂意般難以兼顧,我們仍得作出抉擇。如果我們單單從人的立場去解決這些問題的話,就會不斷地應付虛偽、背叛的指責,但是如果我們告訴朋友,我們效忠的對象是以神和祂的真理為本的話,許多的抉擇就變得簡單明瞭。祂的話語,就是聖經的真理,會啟示我們作抉擇。與你最親密之人是否知道你對誰最忠誠?
優點與成就:
.勇敢、忠誠、天生的領導人
.大衛一生中最親密的朋友
.把他所愛的朋友,放在自己的幸福之前
.倚靠神
榜樣與鑒戒:
.忠誠是勇敢之中最堅強的部分
.對神忠誠,使你在處理一切關係時都能合乎中道
.偉大的友誼是珍貴的
重要資料:
.職業:軍事領袖
.親屬:父親──掃羅;母親──亞希暖;兄弟──亞比拿達、麥基舒亞;姊妹──米拉、米甲;兒子──米非波設
鑰節:
大衛說:“我兄約拿單哪,我為你悲傷!我甚喜悅你!你向我發的愛情奇妙非常,過於婦女的愛情。”(撒下1:26)
在撒母耳記上13至31章講到他的事蹟。在撒母耳記下9章也提到他。
亞比該
亞比該嫁給拿八,就如鮮花插在牛糞上。她美麗賢慧,處事得體,而拿八卻以為娶這個妻子是他所當得的。
儘管拿八有許多缺陷,他的家境卻使他免生煩憂,這一定出於亞比該的善於持家。雖然,她所處的社會及丈夫對她並不重視,她仍然能盡量發揮自己的才能,把握機會。大衛對她的賢慧極表贊賞,在拿八死後娶她為妻。
亞比該在兩造之間善於調處,極力防止雙方急躁行事。她採取迅速的行動,與談吐得體的洽談,使大衛不對拿八報復。她看到事件的各方面,讓神有充分的空間可以介入。
你是否像亞比該一樣,在目前的危機之中,能看得全面些?你是否應用技巧促進和平?你的忠誠是否理智而不盲目?你現在面對甚麼挑戰,或負起甚麼責任,需要順服神行事?
優點與成就:
.機警而能適應
.能說服人,眼光遠大而不狹隘
榜樣與鑒戒:
.疾風知勁草,惡劣的情勢能顯出人的特點
.不需要有名望的頭銜,人也能擔當重要的角色
重要資料:
.地方:迦密
.職業:持家者
.親屬:前夫──拿八;第二位丈夫──大衛;兒子──基利押(但以利)
.同期人物:掃羅、米甲、亞希暖
鑰節:
大衛對亞比該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他使你今日來迎接我。你和你的見識也當稱讚;因為你今日攔阻我親手報仇、流人的血。”(撒上25:32,33)
在撒母耳記上25至撒母耳記下2章提到她的事,歷代志上3章1節也提到她。
――《靈修版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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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的爭戰】
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是宿敵,他們不斷地爭戰。下面列出在撒母耳記上下卷所記的一些戰鬥。在以色列人倚靠神求勝的時候,他們就經常勝利。
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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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勝者
|
戰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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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載的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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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弗到以便以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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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利士人
|
神的約櫃被擄,以利的兩個兒子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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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上4:1-11
|
米斯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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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人
|
非利士人將約櫃送回以後,又準備發動攻擊,但神使他們驚亂,以色列人追逐他們直到伯甲
|
撒上7:7-14
|
迦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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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拿單率領的以色列人
|
消滅非利士人的一隊軍兵
|
撒上13:3,4
|
吉甲
|
未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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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人窘迫而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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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上13:6-17
|
密抹
|
以色列人
|
約拿單對為他拿兵器的人說,不管敵人多少,只要耶和華與他們同在就必得勝。他們開始攻擊,軍隊完成戰鬥。
|
撒上13:23-14:23
|
以拉谷
|
以色列人
|
大衛殺死非利士巨人歌利亞
|
撒上17:1-58
|
?
|
以色列人
|
大衛殺了二百個非利士人,因而娶掃羅女兒為妻
|
撒上18:17-30
|
基伊拉
|
大衛率領的以色列人
|
大衛保護那裡的居民,免受非利士人搶奪禾場
|
撒上23:1-5
|
亞弗、耶斯列、基利波山
|
非利士人
|
掃羅與約拿單等人被殺
|
撒上29:1;31:1-13
|
巴力毘拉心
|
以色列人
|
非利士人想捉大衛王
|
撒下5:17-25
|
京城(音譯:蒙特阿馬 MethegAmmsh,可能靠近迦特)
|
以色列人
|
非利士人在這次戰敗以後,對以色列人不再有大的威脅
|
撒下8:1
|
?
|
以色列人
|
亞比篩救大衛免被非利士巨人殺死
|
撒下21:15-17
|
歌伯
|
以色列人
|
殺死非利士的其他巨人,包括歌利亞的兄弟(參看經文註釋)
|
撒下21:18-22
|
──《靈修版聖經註釋》
【以色列人立王以後所產生的問題】
(撒母耳警告的)問題
|
有關經文﹝撒上﹞
|
事件的應驗
|
徵召青年從軍
|
8:11,12
|
14:52──“掃羅遇見有能力的人或勇士,都招募了來跟隨他。”
|
叫青年人奔在王的車前
|
8:11
|
撒下15:1──“押沙龍為自己預備車馬,又派五十人在他前頭奔走。”
|
強迫百姓作奴工
|
8:12,17
|
代下2:17,18──所羅門指派工人造聖殿。
|
取百姓最好的田地和葡萄園
|
8:14
|
王上21:15,16──耶洗別奪取拿伯的葡萄園。
|
取百姓的財產為王個人圖利
|
8:14-16
|
王上9:10-15──所羅門將二十座城給推羅王希蘭。
|
取百姓田地所出和牲畜的十分之一
|
8:15,17
|
王上12:1-16──羅波安規定百姓,要繳比他父親所羅門時代更重的稅。
|
──《靈修版聖經註釋》
【以色列人的宗教與政治中心】
地名
|
有關經文
|
吉甲
|
書4:19;士2:1;何4:15;彌6:5
|
示羅
|
書18:1-10;19:51;士18:31;撒上1:3;耶7:12-14
|
示劍
|
書24:1
|
拉瑪
|
撒上7:17;8:4
|
米斯巴
|
士11:11;20:1;撒上10:17
|
伯特利
|
士20:18,26;撒上10:3
|
基比亞
|
撒上10:26(純政治中心)
|
基遍
|
王上3:4;代下1:2,3(純宗教中心)
|
耶路撒冷
|
王上8:1及以下各節;詩51:16-19
|
(以色列人在士師時代,可能有不止一個京城,這或許能解釋聖經一再提到一些城市的原因。)
撒母耳把以色列人招聚到米斯巴,好在那裡給他們膏立掃羅作第一任君王。直到這個時代,以色列人的政治中心似乎仍是宗教中心,以上所列的城市,可能自約書亞時代以來都是他們的政治與宗教的雙重中心,掃羅也許是將他們的宗教中心(可能是米斯巴),與政治中心(基比亞,撒上11:4;26:1)分開的第一任君王。在政治上來說,他們的民族強盛一時,但是在掃羅與他的臣宰不尋求神旨意的時候,內部的嫉妒與分爭很快就使他們全族從裡面腐敗。後來大衛作王,他將約櫃搬回京城耶路撒冷;所羅門則將宗教與政治中心均設在耶路撒冷。
──《靈修版聖經註釋》
【先知所傳的審判信息】
經文
|
信息
|
3:11-14
|
神必降罰給以利家。
|
7:1-4
|
以色列人必須除掉(離棄)外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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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22
|
你們的王只會給你們帶來痛苦和困擾。
|
12:25
|
你們若仍然作惡,必然被神消滅。
|
13:13,14
|
掃羅的王位必不長久。
|
15:17-31
|
掃羅,你在神面前犯罪了。
|
作先知並不容易,他們所要傳的信息大多數是不順耳的話。他們傳講叫人悔改、神的審判、毀滅即將來臨以及神厭惡祂百姓的惡行的信息。先知在城裡並不是最受歡迎的人物(除非是假先知,只傳講百姓愛聽的話),但是,得多人愛戴並不是屬神之真先知的標幟──神所要的乃是人順服祂,忠心地傳講祂的話語。撒母耳就是忠心先知的美好榜樣。
神也要我們傳講祂的話語。祂的信息之中雖有許多的佳音,我們也要傳講
" 壞消息
"。我們要像真先知一樣,忠心傳講神的一切話語,不管它是否受人歡迎。
──《靈修版聖經註釋》
【冒失起誓許願】
傳道書5章2節說:“你在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聖經記載了許多人的起誓許願,其中有些是輕率而不智的,有些雖然異常極端,許願的人卻分毫不差地謹守。我們要從聖經所記的這些實例中學到功課,不要冒失許願。
許願者
|
所許的願
|
結果
|
經文
|
雅各
|
如果神保佑他平安,就以耶和華作他的神,將十分之一獻給祂
|
神保護雅各,他還所許之願順從神
|
創28:20-22
|
耶弗他
|
戰勝歸來時,將先從家門出來迎接他的獻給神(那是他的女兒)
|
失去他的女兒
|
士11:30,31
|
哈拿
|
神若賜她兒子,就將之獻給祂
|
她生下撒母耳以後,就將他獻給祂
|
撒上1:9-11
|
掃羅
|
凡不等到晚上吃東西的,必被處死(他兒子約拿單沒有聽到這命令,所以違背了)
|
百姓為約拿單求情,掃羅沒有殺他
|
撒上14:24-45
|
大衛
|
對約拿單的後人施恩
|
待約拿單之子米非波設如王室之人
|
撒下9:7
|
以太
|
對大衛至死忠心
|
成為大衛軍中勇士之一
|
撒下15:21
|
米該雅
|
只講神吩咐他說的話
|
被亞哈王下在監裡
|
王上22:14
|
約伯
|
不悖逆神
|
重獲他的財富
|
伯27:2等
|
希律安提帕
|
答應給希羅底女兒所求的一切
|
被迫下令斬施洗約翰的頭
|
可6:22,23
|
保羅
|
在耶路撒冷獻感謝祭
|
雖有危險仍然獻祭
|
徒18:18
|
──《靈修版聖經註釋》
【神使用的平常器皿】
神常常使用簡單的、平平常常的器物,以成就祂頒佈給這個世界的任務。重要的是要將這些器物奉獻給祂使用。你有甚麼可供神使用呢?無論甚麼事物,一切器具,皆可能成為祂的“器皿”,當然也包括人。
器物
|
經文
|
使用者
|
使用的情形
|
杖
|
出4:2-4
|
摩西
|
在法老面前行神蹟
|
角(祭司吹的)
|
書6:3-5
|
約書亞
|
使耶利哥城牆倒塌
|
羊毛
|
士6:36-40
|
基甸
|
證實神的旨意
|
角、瓶、火把
|
士7:19-22
|
基甸
|
打敗米甸人
|
驢腮骨
|
士15:15
|
參孫
|
殺死一千非利士人
|
石頭
|
撒上17:40
|
大衛
|
殺死歌利亞
|
油
|
王下4:1-7
|
以利沙
|
顯明神供應的大能
|
約旦河
|
王下5:9-14
|
以利沙
|
醫治乃縵的大痲瘋
|
麻布帶子
|
耶13:1-11
|
耶利米
|
顯明神震怒的實物教材
|
窯匠的瓦器
|
耶19:1-13
|
耶利米
|
作為神震怒的實物教材
|
鐵鏊、水、食物
|
結4:1-17
|
以西結
|
作為神審判的實物教材
|
五餅二魚
|
可6:30-44
|
主耶穌
|
使五千人吃飽
|
──《靈修版聖經註釋》
【大衛與掃羅一生的比較】
大衛
|
掃羅
|
是神的君王(撒下7:8-16)
|
是人的君王(撒上10:23,24)
|
合乎神心意(徒13:22)
|
喜歡人稱讚(撒上18:6-8)
|
(藉著主耶穌)王位存到永久(撒下7:29)
|
神棄絕他作王(撒上15:23)
|
寬厚仁慈(撒下9;代下19:2)
|
殘暴狠毒(撒上20:30-34;22:11-19)
|
饒恕人(撒上26)
|
不饒恕人(撒上14:44;18:9)
|
認罪悔改(撒下12:13;24:10)
|
被指責時撒謊(撒上15:10-31)
|
有勇氣(撒上17;代上18)
|
懼怕膽怯(撒上17:11;18:12)
|
與神和好(詩4:8;37:11)
|
與神隔絕(撒上16:14)
|
──《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母耳記上中的主要地方】
1. 拉瑪
撒母耳生於拉瑪,在他出生以前,他的母親哈拿就許願將她的兒子奉獻給神,在示羅的會幕裡與祭司一同事奉神(1:1-2:11)。
2. 示羅
以色列人的敬拜中心是在示羅,神的約櫃與會幕也立在那裡。以利是當時的大祭司,但是他的兩個兒子何弗尼與非尼哈都是惡人,專門欺壓百姓。撒母耳則忠心事奉神,他漸漸長大,神也賜福給他(2:12-3:21)。
3. 基列耶琳
以色列人常與非利士人爭戰,又一場戰爭正在醞釀之中。以利的兒子何弗尼與非尼哈將神的約櫃,從示羅運到戰場,他們相信單靠約櫃在他們中間,就會使以色列人得勝。但是他們在以便以謝被非利士人打敗,約櫃也被擄走。不過,非利士人很快就看出,這約櫃並不是他們想像中的偉大戰利品,因為神使非利士人安放約櫃的每一個城市遭災,所以他們還是將約櫃送回以色列地的基列耶琳(4:1-7:1)。
4. 米斯巴
以色列人的戰敗,使他們認識到神不再賜福給他們。撒母耳召集全民來到米斯巴,叫他們認罪、禁食、禱告。他們聚集在那裡,是自以為穩操勝券的非利士人意圖攻擊的目標,但是神介入這一場戰爭,打敗他們強大的軍隊。這時,撒母耳也審判全以色列地,但是他年老的時候,百姓來到他的家鄉(拉瑪)見他,要求給他們立一個王來治理他們,像列國一樣。結果他們在米斯巴用掣籤的方法,掣出掃羅作以色列人的第一任君王,大家向他歡呼,卻沒有蒙神與撒母耳的稱許(7:2-10:27)。
5. 吉甲
以色列人打敗亞捫人,證明掃羅對他們的領導能力。他保護了基列雅比人,令亞捫人潰散,於是撒母耳與以色列人在吉甲立他為王(11:1-15)。
6. 以拉谷
掃羅雖然也打了許多勝仗,但是他後來變得傲慢、犯罪、悖逆神,神終於棄絕他。一位名叫大衛的青年牧羊人、音樂家,受膏作以色列的下一任君王。不過大衛要等許多年,才能登上寶座。掃羅本來叫大衛在他的王宮裡為他彈琴,他非常喜歡大衛,讓他作給他拿兵器之人。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在以拉谷的一場特別爭戰之中,大衛殺死非利士最頑強的戰士歌利亞,這次勝利反成為掃羅不再喜愛他的開始。以色列人歌頌大衛勝過掃羅,遂使掃羅大大地嫉妒大衛,甚至想殺害他(12:1-22:23)。
7. 曠野
大衛雖受膏為王,卻並不是立即平步青雲或毫無苦難。他要逃避掃羅王的追殺,他和跟隨他的一班人曾藏在西弗曠野(西弗人不斷出賣他),他又到瑪云曠野,和隱基底曠野躲避。他雖有兩次機會可以殺死掃羅,卻因為掃羅是神所膏立的王,而不肯下手(23:1-26:25)。
8. 迦特
大衛把跟隨他的人和他的一家,都安置在非利士人的城市迦特,就是亞吉王所在的地方,掃羅這時不再追趕他,非利士人似乎歡迎這位以色列知名的流亡者(27:1-4)。
9. 洗革拉
大衛王假意對亞吉王忠誠,想獲得他撥一個地方安靜獨處,並求王給一個城邑好安置他的眷屬和跟隨者。亞吉王將洗革拉給了他,他從這裡出發,出其不意地突襲基述人、基色人和亞瑪力人的城市(27:5-12)。在亞瑪力人焚掠洗革拉城以後,他又打敗他們(30:1-31)。
10. 基利波山
以色列人在北部基利波山附近,又與非利士人發生戰爭。掃羅這時已經不再倚靠神,他去求女巫召撒母耳的魂幫助,以解救危難。非利士人的眾首領不相信大衛在與以色列人爭戰的時候,會對他們忠誠,所以打發他回洗革拉,不要他隨軍作戰。非利士人在基利波山殺死許多以色列人,其中有掃羅王和他的三個兒子,包括大衛的忠誠盟友約拿單。掃羅離開了神,一生陷入痛苦的歧途,他犯罪的結果不單單影響他本人,並且禍及他的全家全族(28:1-31:13)。
──《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母耳記上的難題(Gleason
Archer)
撒母耳記上
伯示麥的居民問題
在撒母耳記的時候,伯示麥怎能容納五萬多的居民(撒上六19)?為何有如此慘痛的審判臨到他們身上?
根據聖經記載,當時有五萬人居住在伯示麥,在主前十一世紀的伯示麥,五萬這數目顯然遠超過這社區所應有的正常人口數。但有充份證據顯示,撒母耳記上六19的原文可讀出一個低得多的數目。即是說,依照聖經希伯來文的文法,該節經文所記載的數目並非50,070。在正常情況下,表達這數目的字句據為sib'im 'is wahamissim 'elep 'is(直譯是「七十人和五萬人」),或依數目大小次序而寫為h"nissim 'elep 'is
wastb'tim is(直譯是「五萬人及七十人」);兩者之中,以後者更常用。事實上,現存的希伯來經文中的這節聖經,卻不是上述兩種常見寫法中的任何一項。於是,研經者當然可以懷疑這節經文在流傳過程中起了訛誤。(著與聖經的其他各卷相比,撒母耳記上幾乎可說是最多經文誤差的一卷。)
七十士譯本的譯者,都發覺他們所根據的希伯來文原稿是五萬零七十人。於是,他們將這個數目翻成希臘文hebdomekonta
ansras kai pentekonta chiliadas andron(七十人和五萬人)。縱然在主後一世紀末葉,約瑟夫於其著作中(Antiquties 6.l.4)也只提及伯示麥損失了七十人,卻沒有記載另外的「五萬」人這數目,這一點極具意義。此外,有很多希伯來文抄本亦完全刪除了「五萬人」。由此看來,我們毋須辯稱「五萬人」這個如此龐大的數目,是撒母耳記上原文的一部分,且是正確的記載。伯示麥人移開施恩座,看看下面的約櫃內有什麼東西;在這次褻瀆神的事件當中,亦似乎沒有牽涉了超過七十個伯示麥人。兼且,我們很難想像有五萬人被那開啟了的約櫃吸引,瞪著約櫃裡面的東西以滿足自己的求知欲,約櫃裡面只有兩塊寫著十誡的石版(參王上八9)。因此,假如真的喪掉了如此眾多人的生命,我們幾乎不可能解釋。至於這次褻瀆事件的七十人,他們對神顯示出不敬虔的態度,因為神已莊嚴地頒下諭令,施恩座是神臨在的記號。所以,這七十人突然災難性地喪掉生命,我們實毋須驚訝。就像大衛時代的烏撒,他只是伸手扶住約櫃的外面,想把約櫃穩定在牛車上也因此被神擊殺(參撒下六6-8)。
以色列人立王為何有罪?
神早已設立了律令,要將來以色列的王遵守;當以色列人要求立王時,為何神要定以色列人有罪(參申十七14-20;撒上八7-9)?
毫無疑問,在神為以色列而設的計畫中,包括一個王:這是從猶大支派特別揀選出來的一個王朝(創四十九10)。遠在立王以先,神已設立了某些基本的守則,要這位以神權統治的王遵行(特別是避免過分的積聚財富、馬匹及妃嬪);這諭令記載在申命記十七章和然而,對於日後撒母耳為以色列設立的王權統治政府,上述諭令沒有構成問題。撒母耳的兩個兒子(約珥和亞比亞)的行為,顯示出他們不配亦不勝任作以色列的領導者,以色列人便要求撒母耳揀選一個人,膏立他作領導,使以色列人可奉他為永久的王,賜予他作君王的全部權力(撒上八5)。
約書亞逝世後,以色列先後被多個「士師」領導,但國運時振時衰。有鑑於此,以色列人當然會謀求解決辦法,避免自己的國家繼續走向分崩離析又較弱無力的局面。不過,他們向撒母耳提出要求,要依照異教鄰國的政府的形式,這才是神不喜悅的原因。他們的動機是與其他國家看齊,而不是謹守神所頒下的聖潔而全備的法規,這些法規就是摩西記載於五經中的法典。以色列人把神的律法撇棄在一旁,認為這些法規不足以滿足他們的需要。反之,更走向敬拜別神的異教國家的墮落地步。因此,以色列人向撒母耳表達他們的意願:「求你為我們設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撒上八5)以色列人已經忘卻了神把他們從世界中呼召出來,並非使他們與世界看齊,卻是與神走在約的關係之中,在所有敬拜別神的國家裡,表現出敬虔的見證。
無論如何,聖經顯示出神從最初的時候,就有意為他的子民設立一個王權統治的政府。他甚至向亞伯拉罕應許:「國度從你而立,君主從你而出。」(創十七6)神更頒下諭令,那被揀選的王族,會出自猶大:「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創四十九10;即直等到彌賽亞來,他是猶大王族的後裔。)
所以,當撒母耳那時代的以色列人吵嚷著要立王時,神仍允准,雖然神因以色列人屬世的動機而斥責他們。神更提醒以色列人,有君王統治,他們的政府將會更團結及更有能力,但與此同時,在這些獨裁君主治理下,以色列人便失卻自由,更被君王所頒下的各項律令轄制。另一方面,由於君王擁有至高而集中的權力,便不會像士師一樣體察民情,照顧到人民的個人及作為國民的權利。因此,將來的以色列人會為他們自己的選擇而懊悔。以色列人不再在神的律法統治之下,卻會被君王所設立的獨裁法令所轄制——必須繳付重稅、作苦工、兵役、財產被沒收,還有其他使他們受苦的法令(撒上八11-18)。
於是,神首先為以色列人揀選一個有能力及好恩賜的統治者——掃羅王。但掃羅基本上是屬肉體的,在他統治的後期更充滿罪惡,不服從神的命令、自私,被血氣所驅使。神最初揀選掃羅的目的,是使以色列人作好準備,到後來更能欣賞一個真正屬神的人的統治,那就是耶西的兒子大衛。他出自猶大支派,神已命令他作一個有信心而以神權統治的領袖,亦是一個服從耶和華的僕人。
掃羅被膏為以色列的統治者的問題
聖經的記載是否先後矛盾呢?(參撒上九、十、十二)
關於掃羅被膏立為以色列的王,事實上,聖經只有一次記載此事。從撒母耳記上十1得知,在撒母耳的城內(可能是蘇弗境內的拉瑪「九5」),撒母耳私底下膏立了掃羅,說:「這不是耶和華膏你作他產業的君麼?」(撒上十1)
根據撒母耳記上十17-24,我們得知當時在米斯巴有一個由撒母耳召開的全國性大會,在會中有一項莊嚴的掣簽儀式,目的是要找出神自己揀選的以色列君王,結果掣出了掃羅。那時候,掃羅正出於謙卑地躲藏起來,在舉行會議之處的行李背後,使別人看不見他,眾人跑去找出掃羅,把他帶到全會眾面前。那時候,撒母耳公開指出掃羅是神所揀選的:「你們看耶和華所揀選的人,眾民中有可比他的麼?」(撒上十24)接著,所有會眾都向掃羅歡呼:「願王萬歲!」本段經文沒有提及膏立的儀式。
後來,掃羅成功地拯救了基列雅比人,將圍困著基列雅比的亞捫人擊潰。這次事件後,更肯定了掃羅作為以色列軍事方面的領導地位。撒母耳記上十一15首先告訴我們:「眾百姓就到了吉甲那裡,在耶和華面前立掃羅為王,又在耶和華面前獻平安祭,掃羅和以色列人大大歡喜。」然而,這段經文沒有記載掃羅於此時被膏立,也沒有提及什麼加冕儀式。以色列眾民這次的表現,只是激動地再次肯定掃羅作為其統治者的權柄及其尊貴;與前些時在米斯巴的掣簽委任儀式是一致的。至於撒母耳記上十二章,只是接續在吉甲肯定掃羅作為統治者身份之後的記載,撒母耳向眾民告別,並嚴厲警告以色列人及他們的新領袖——只有在以色列人用信心謹守神聖潔的律令,在拜偶像的異教國家面前謹守敬虔的見證。這樣,耶和華才會喜悅並保護他們(14-15節)。撒母耳更用一句嚴厲的警告說話作結:「你們若仍然作惡,你們和你們的王必一同滅亡。」(撒上十二25)
神的先知最初膏立了掃羅,及後,全以色列人都承認掃羅為領袖,以致掃羅在第一次擊敗異教國家的圍困者,證明他的確具有領導的能力。以上三段記載都完全和諧一致,陳示出以色列政體的發展過程——以色列的第一個王開始掌權,週期性的「士師」(或恩賜領袖)這個舊制度就此結束。
撒母耳記上十三1的正確數目是多少?
翻譯作「掃羅統治一年」(KJV)是不正確的,因為希伯來經文並非記載「統治」,而是「當他作王(bemolko)的時候,掃羅是年之子」。翻譯作「掃羅登基年[四十]」,純粹出於臆測,關於這方面,邊注也已說明(譯按:中文和合本於「四十」之下加虛線。)
英文聖經NASB依照「四十」這個臆測的說法,但再加上一句同是臆測的經文:「他統治以色列三十[二]年」。假如第一節末及第二節首如上述方法處理,NASB的做法是不需要的。RSV不加推測,照著馬所拉經文空白的地方,不加任何字句:「掃羅登基年……他統治以色列……和二年。」耶路撒冷聖經完全省略第一節,但在邊注處將馬所拉經文的第一節毫不修飾地直譯出來。
NIV的第一個數字作「三十」,第二個數字則作「[四十]二」。在NIV的注腳建議讀者參閱使徒行傳十三21,該處有如下記載:「後來他們要求一個王,神就將……基士的兒子掃羅,給他們作王四十年。」若依照使徒行傳十21,掃羅作王只有四十年,我們就難以解釋撒母耳記上十三1的記載——掃羅作王四十二年。因此,正如上文所顯示的,毋須將撒母耳記上十三1的第二個數目字加以修改;而只簡單地翻譯成:「作以色列王二年的時候,就從以色列中揀選了三千人。」(譯按:中文和合本亦如此翻譯。)這句經文,正好作為一個引子,帶出約拿單于密抹的輝煌戰績。
非利士人為何能在密抹使用三萬輛戰車 ?〗
(撒上十三5)
密抹俯瞰一個頗為廣闊的谷地,因此,我們想像,在密抹一帶地區可以部署五萬輛戰車。不過,問題卻出在戰車的數量上。德里茲(見Keil and Delitzsch,Samuel,PP.126-27)指出,根據撒母耳記上十三5的記載,非利士人軍隊中的馬兵只有六千,從這一點看來,差不多可以肯定戰車的實際數目遠較經文記載的為少。聖經關於戰事的記載之中,若包括有馬兵及戰車的話,馬兵的數目必超過戰車的數目(參撒下十8;王上十26;代下十二3等處經文)。而且,在古代軍事強國的大事記中,均沒有記載一支軍隊能擁有數量如此龐大的戰車;埃及、亞述、迦勒底或波斯都沒有。因此,像非利士這個由五個城邦組成的三等國家,極不可能擁有人類歷史上最龐大的戰車隊。德里茲(Delitzsch)認為:「三萬這個數目必定是經文起了訛誤的結果,我們可以依照亞蘭文或阿拉伯文的版本,而把三萬[slssim ele-p]讀作三千[s'lose-t "la-pim],又或許只是一千。若經文原來的數目是一千,那麼,可能是寫經文的人忽略了[Yisra'el]這個字中的字母lamed,並出於疏忽地重寫了一次。此外,第二個lamed被看作代表三十[因為lamed再加上一點在上面,就代表三十。]
回應德里茲(Delitzsch)的建議,學者要討論的是:在主前三世紀以前,希伯來文士所採用的數位記法是那一種呢?七十士譯本與馬所拉經文所記載的讀法差不多相同(triakonta chiliades har-maton),這可能是主前三世紀末葉時翻譯的。因此,有更大可能性的是,撒上十三5最早期的經文所記載的數目是三千,但在經文流傳過程中,「三千」誤抄為「三萬」。在經文流傳過程中,數位及專有名詞最容易產生訛誤,而撒母耳記上就最常出現這類問題。「聖經無謬誤」這個教義,只保障聖經最初之原稿沒有絲毫錯誤,卻不表示其他抄本都絕對正確。
掃羅並不屬於猶大支派,為何神卻應許堅立他的王位呢?
(參撒上十三13)
掃羅不等待祭司,私自獻祭於壇上,破壞了神的律法。在掃羅獻祭後,撒母耳來到,便對他說:「你作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撒上十三13)最後的一句說話,是否就等於神的應許呢?不儘然!因為這句話只陳明瞭若掃羅仍然信靠神,將會發生何事;掃羅和他的後裔將永遠坐在以色列的王位上。但掃羅違背神的命令,沒有殺盡亞瑪力人,卻將亞吉王留下(參撒上十五)。他更在吉甲侵犯了只有祭司才擁有的特權,掃羅所做的這兩件事,都使神失望。神審判掃羅,拒絕他,讓猶大支派的大衛坐在以色列的王位上。雅各暮年臥病在床,當他臨終時,已透露了十二支派將來的遭遇。遠在那時,猶大族已被應許賜予以色列的王位。創世記四十九10記載以下應許:「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即是等到彌賽亞耶穌來到。以色列的王位,將會為猶大支派大衛家所保留,神亦早已知道掃羅會不順服及背叛他。至於撒母耳記上十三13只陳明瞭,因著掃羅自己的不順服,便喪失了神的應許——他和他的後裔坐在以色列的王位上。
神為立掃羅作王而後悔了,何意?
根據母耳記上十五11的記載,神因為自己立掃羅作王而後悔了。這節經文是否暗指神不預先知道掃羅有如此差勁的表現,當他揀選掃羅時,神已犯了錯誤?又或許這節經文只是人類對於神在此事上的感受的闡釋?
神知道萬事,他當然預知基士的兒子掃羅會在統治晚年徹底失敗。雖然是這樣,神仍認為可以在掃羅統治初期,使用他來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她的異教仇敵。事實證明,掃羅攻打亞捫人、亞瑪力人和非利士人,足以令以色列十二支派重新獲得勇氣,並為著自己的國家而驕傲。然而,神預知掃羅的不順服及反叛,他將完全棄絕掃羅,而施恩予耶西的兒子大衛。事實上,藉著雅各臨終時的預言,神早已顯示了猶大支派將會永遠作以色列這立約之國的王。掃羅屬於便雅憫支派,並非猶大族(大衛卻是),由此看來,神揀選了大衛,這是毫無疑問的了。
無論如何,掃羅不尊重神藉著撒母耳而給予他的諭令,將自己的意願代替了神那已經顯明了的旨意,這是令人極感遺憾的事情。因此,神對撒母耳說:「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經文所用的字眼是niham,這詞暗示了很深的情感,而且有其他人牽涉入內)。這節經文並非暗示了神對掃羅的期望是錯誤的,卻只顯明因著掃羅,並因為他走離順服的路徑而使以色列國失敗及受苦,以致神深感苦惱。第二十九節使用相同字眼,陳明神不會改變主意而採取其他計畫。反之,他仍會進行原定的計畫:「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致說謊,也不致後悔,因為神並非世人,決不『後悔』。」無論是撒母耳記上十五章十一或二十九節,無疑都是先知撒母耳在神默示之下所寫成的,卻不代表出自人類的會錯誤的闡釋。在同一章聖經裡的一個字——niham,卻擁有兩個不同的意思;一個希伯來字擁有兩個或以上的意思,是常見的。
大衛的某兄長有兩個名字?
大衛的其中一個兄長有兩個名字——沙瑪(Shammah)和示米亞(Shimea),那一個正確呢?
撒母耳記上十六9記載耶西第三子(即大衛的兄長)的名字是示瑪(sammah);但在歷代志上二13,卻寫成sime'a'(雖然在敘利亞文別西大聖經中,撒上十六9及代上二13均讀作samo')。在撒母耳記下二十一21,這名字卻寫成為Shimeah(Kime'ay;譯按:中文和合本仍作示米亞。)由於上面三處的資料,我們必須研究:那個名字是正確並原本的讀法。
首先,雖然在撒母耳記上十六9的名字中沒有'ayin(‘),但其中的mem(m)卻有重複的記號(dagesh forte,是sam-mah,並非samah),上述分析很有意義,使這字相同於形容詞「那裡」(英文是thither或there),卻不像是個人名。但這名代表了一個跟隨在後的輔音(例如是ayin)被同化吸收了。因此,有可能是在說希伯來話的某些地區(例如猶大支派的區域),傾向於不強調甚或將'ayin的音刪去,尤以在專有名詞的情況為甚。因此,我們發覺摩押女子的名字寫成rut(路得),而不是re'u-t(友誼),後者可能是原有的寫法。(若沒有了'ayin,Ru-t便是個沒有意思的字。)同樣,撒母耳被寫semu'el(這字只能解作「神的名字」);但若依照撒母耳記上一20及一27哈拿的說話,撒母耳此名應寫為semu'el(「神聽見」)。因此,我們得出結論,歷代志上三13的讀法(sin'a')是正確的;至於撒母耳記上十六9的寫法,只是由於某些區域對這字有不同讀音,而因此產生了抄寫上的錯誤。
耶西有多少兒子?
撒母耳記上十六1O-11記載有八個;但歷代志上二13-15則記載七個。
撒母耳記上十六章只記載了大衛的其中三個兄長的名字,就是以利押(6節)、亞比拿達(8節)和示瑪(9節;代上二13稱他為示米亞)。這段經文亦特別題出,在耶西打發人從草場上召幼子大衛回家前(11節),已向撒母耳介紹了他的七個兒子(10節)。除了上題提及的三個兒子,歷代志上二14記載其他三個兒子的名字;拿坦業、拉代及阿鮮,並特別指出大衛排第七。至於另外的一個兒子又怎樣呢?撒母耳記上十六章沒有記載他的名字,更被歷代志上二章完全忽略。德里茲認為耶西這個兒子可能沒有裔子,因此,到後來歷代志成書時,他的名字沒有被保留下來(參Keil and Delitzsch,Chronicles,P.62)。當他還年青而仍未結婚時,就因病或意外而死。因為他沒有後裔,在大衛的時代也未立下任何功業,所以,在後來列出耶西兒子的名字時,就沒有特別原因將他保留下來了。
我有一長兄,在年幼時便亡故了。本來這個家庭有四個小孩子,但當長子死後,其餘三個孩子,卻老是說自己的家庭有三個小童。可能耶西的家庭亦有相類似的情況。耶西共有八個兒子,但只有七個長大成人,在大衛所創立的功業中扮演著某些角色。(代上二16加入了另外兩個姐妹,就是洗魯雅和亞比該。當姐妹二人長大結婚後,誕下兒子,他們在叔叔大衛的功業中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掃羅認為大衛是誰的兒子?
根據撒母耳記上十六19-21記載,掃羅認為大衛是耶西的兒子;但十七58卻記載掃羅詢問大衛:「你是誰的兒子?」這兩段經文如何能和諧一致?
大衛早已被介紹予掃羅,這是真的。撒上十六18記載:「……伯利恒人耶西的一個兒子,善於彈琴,是大有勇敢的戰士,說話合宜,容貌俊美……」但要一提的是,直至與巨人歌利亞交戰之前,大衛只向掃羅王表現出他在藝術那方面的成就,其後,掃羅更允准大衛返回伯利恒的家中。到大衛迎戰歌利亞時,掃羅以截然不同的眼光看大衛,並對他的背境有濃厚興趣。在此之前,元帥押尼珥顯然只知道大衛精於彈琴,也不認識耶西的名字(十七55)。昔日在掃羅的宮廷中,大衛被介紹為一個出色的音樂家時,押尼珥不在場(撒上十六18)。反而掃羅的一個「少年人」曾提及耶西的名字(少年人即宮廷中的近身侍衛)。
掃羅重新燃起對大衛的興趣,雖然掃羅詢問大衛父親是誰,卻不止於希望知道他父親的名字。掃羅顯然希望知道,在大衛家中是否有像他一樣有勇力的人,這和掃羅一貫施行的政策不謀而合,撒母耳記上十四52陳明瞭掃羅的施政方針:「掃羅遇見有能力的人,或勇士,都招募了來跟隨他。」即是說,掃羅有意建立一支一流的近身侍衛隊,這些近身侍衛都是勇猛的戰士。當掃羅看見大衛是如此善戰,便希望招攬更多像大衛一樣的人。根據撒母耳記上十八1,我們知道大衛與掃羅有一段冗長的談話,大衛不只將自己父親的名字告知掃羅。因此當我們從當時的情況及上文下理看這兩段經文,便發覺這些記載是栩栩如生的,兩者沒有真正衝突存在。
大衛及撒母耳之說謊、欺詐問題
撒母耳記上多次記載神揀選的僕人大衛及先知撒母耳有說謊及欺詐的行為(撒上十六、二十、二十—、二十七)。設若說謊和欺詐是作為手段,以達成用意良善的目的;那麼,神會寬恕這些罪行嗎?
回答這條惹人猜疑的問題時,我們必須留意下列因素。
1.縱使聖經記載人類不誠實,但並不代表神同意人這樣做或寬恕他的罪過。這原則亦可應用于宗教領袖所犯的其他罪行之中。
2.有責任陳明真相,卻不等於必須將有關事情的始末和盤托出。特別是當這些消息洩露後會危害某人的生命;又或是透露詳情會破壞了別人對自己保守秘密的信任,或揭露了別人的私隱。
3.聖經記載了欺騙或巧立名目的事件,並非暗示了採取這種手段的人,表現出最高度的信念,亦不暗示這人在道德上的表現是後世信徒學效的榜樣。
牢記上述因素,我們便可站在有利的地位來審核問題所引述的幾段經文。
撒母耳記上十六2記載,當撒母耳執行神指派的任務,往伯利恒膏立新王時,他非常憂悶。「撒母耳說,我怎能去呢,掃羅若聽見,必要殺我。耶和華說,你可以帶一隻牛犢去,就說,我來是要向耶和華獻祭。」第五節接著記載撒母耳對耶西及其家人的說話:「我是給耶和華獻祭,」這當然是實情。撒耳依照神的命令,攜一隻牛犢,在伯利恒的祭壇上獻祭。當然,撒母耳的腦海中另有目的。在整件事情中,撒母耳是依照神的命令而行。很明顯,神允准撒母耳向掃羅隱瞞一部份實情,因為假如掃羅預先知道真相,必會訴諸武力而引發流血事件。假如撒母耳將自己的意圖和盤托出(即不只是在伯利恒獻祭),那麼,掃羅不單會殺掉撒母耳,還會殲滅大衛和他全家。在這情況下,若撒母耳陳明真相或顯示出他的真正意圖,就是全然錯誤的做法,且對各人都有害。採取欺騙手段或迫不得已而隱瞞一部份實情,兩者間有顯著分別在撒母耳這次情況裡,陳明真相將會帶來極嚴重傷害,更會引致不能實行神的旨意——膏立大衛作以色列的王。換言之,撒母耳只說出部份真相,而不陳明實情,完全是在神的旨意內。
撒母耳記上二十章記載約拿單正處理一件棘手的事情,他希望保存密友大衛的生命。在那時候,他知道(1)神已揀選大衛接續掃羅作以色列的王;(2)自己的父親掃羅卻似乎想殺掉大衛,從而阻止神的目的實現,因為大衛對掃羅家的統治地位起了嚴重威脅。約拿單要盡孝于父親,但亦要盡忠於神自己和他揀選的僕人大衛,兩者之間顯然有衝突。而且,約拿單深愛大衛,遠超過對被血氣驅使而自私的父親的敬愛。在這些特殊的情況裡,約拿單別無選擇,唯一可行的就是他自己所作的決定了。即是說,約拿單贊同大衛的提議,試驗掃羅的真正動機(但是,掃羅的真正動機實難以捉摸,因為他的心態不平衡,其意圖亦屢次轉變;參撒上十九6)。有鑑於此,約拿單和大衛若要找出掃羅的真正目的,唯一辦法是在某一情況下迫使掃羅作出反應。於是,約拿單與大衛合謀,讓大衛不出席在王宮裡舉行的新月筵席(以前大衛曾參與這類筵席,因為他是王的女婿,屬於王家的一員)。要引起掃羅表態,就必須為大衛不在場而設想一些使人猜疑的藉口。於是,約拿單便告訴掃羅,說大衛應兄長吩咐返回伯利恒,參加耶西舉行的慶祝新月的筵席。
今次事件,與前一次撒母耳的情況不相同(參撒上十六2)。雖然以利押(大衛的兄長)邀請大衛回伯利恒參加筵席是極合理,但以利押似乎沒有這樣做。當我們接著讀下一段經文時,知道大衛得悉掃羅欲殺他時,便沒有返回伯利恒。另一方面,假如大衛透過約拿單知道掃羅沒有那麼敵視他,便極可能回王宮去,而亦不會返伯利恒了。由此可見,向掃羅解釋說大衛返伯利恒,只不過是大衛意圖瞞騙他罷了。至於約拿單依照大衛所說的理由,向掃羅解釋為何大衛不參與筵席,他根本知道這只不過是在欺騙掃羅。然而,我們不可因此責備約拿單。假如他將自己與大衛的對話,與及有關此事的詳情向掃羅全盤托出,約拿單便陷於另一個不義的情況中——出賣信任他的朋友,而這人亦是耶和華揀選作以色列王。假如約拿單洩露秘密,他就要為大衛的性命負責。正如聖經記載,約拿單在掃羅狂怒之時為大衛辯護,便差點兒因此喪掉生命,掃羅企圖用槍把約拿單釘在牆上,於是約拿單急忙逃走(撒上二十33)。
撒母耳記上二十一章記載大衛黯然逃至挪伯。那時大祭司亞希米勒在神的會幕裡供職。大衛逃到挪伯的祭司那裡,為這個團體帶來了極大災害,使他們承受了掃羅的烈怒。雖然大衛只是在挪伯停留極短的時間,但已使挪伯的祭司喪命,他們全部被掃羅派來的人(由以東人多益率領)殺掉(參二十二18、19),在這事件上,大衛應被責承。然而,若以公平一點的態度對待大衛,也可以為他解釋,指出他未能預見掃羅兇殘至殺盡挪伯的祭司。但這件慘案發生後,而亞比亞他亦把這事情通知了大衛,這時候,大衛必須承認自己的罪過,他向亞希米勒隱瞞事實,不剖白被掃羅追殺的實情。因此,大衛並未給予挪伯大祭司有選擇的機會決定是否願意為大衛付上生命。
在全部過程裡,大衛所犯的最大過錯,就是他自己後來所承認的——「大衛對亞比亞他說,那日我見以東人多益在那裡,就知道他必告訴掃羅,你父的全家喪命,都是因我的緣故。」撒上二十二22)不過,若我們察看神在整件事情裡的作為,就知道神並未顯明是否赦免大衛欺騙亞希米勒的罪。唯一可以使大衛的罪顯得沒有那麼嚴重的,就是他事先絕未想到,自己逃往挪伯會為那地的人帶來殘酷的災殃。然而,若我們綜覽整件事情,就看出大衛逃避掃羅追殺時,可以有多個逃亡的方向。假如大衛果真是尋求神的引導,他可以躲藏在隱基低,又或藏於他後來停留過的地方。但他向挪伯的祭司撒謊,還取回昔日殺歌利亞的刀,這肯定有違神的旨意。
令人感興趣的是,耶穌也有引用大衛在挪伯的事件作為例子:雖然只是祭司才可吃陳設餅,但那時候,大衛和隨行的人都餓了,便吃了陳設餅(參太十二3、4)。主耶穌引述大衛的做法,似乎是想藉此暗示,在特別的情況下,大衛吃了陳設餅也是無罪的,因為保存人的生命比謹守律例條文來得重要。雖然如此,當大衛驚惶失措地逃往迦特王亞吉處,而不靜候神的帶領之時,大衛必然受了很多羞辱。大衛逃往亞吉處,在那些不敬神的非利士人當中逃難。事實上,他著實使自己陷於極大的危難中!於是,當大衛處身于亞吉的王宮裡時,只得裝瘋才可令自己脫離險境。結果非利土人不屑地趕逐大衛離開他們的境界,就像驅逐野獸一樣(參撒上二十一13-15)。
從撒母耳記上二十七8-12得知,大衛處心積慮地準備長期欺騙亞吉王。大衛被允准於洗革拉設立總部(作為迦特王亞吉的附庸或聯邦),他洗劫南地各部落的人,以維持自己及六百個跟隨者的生計,遭他們劫掠的有基述人、基色人和亞瑪力人。每一個遭動掠的部落,其中的居民都被大衛等人殺盡。大衛之所以採取如此兇殘的手段,是恐怕有生還者告訴迦特的非利士人,通知他們大衛沒有攻打耶拉篾人和基尼人,因大衛撒謊,說自己也劫掠了這兩族人(參11、12節)。大衛企圖永遠將亞吉蒙在鼓裡,使他相信大衛搶劫同胞的村莊,帶走牲畜,已成為同胞的敵人。
述畢大衛早期令人黯然神傷的插曲,我們必須謹記,在大衛偶然犯了欺騙罪或重重地擊打奉異教的仇敵時(例如撒下十二31的亞捫人),神並未保護或特別施恩予大衛。與此相反,神讓大衛經歷長時期的艱苦鍛鏈,使他受苦,落入前路茫茫或危險境地之中。因為神認為大衛是他手中合適的器皿,可以拯救以色列脫離異教仇敵的轄制,並建立一個強大而穩定的政權,以成就他曾向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創十十五18-21)。神揀選大衛作以色列的領袖,並非因他有什麼善行或功績,而是因大衛有堅強的信心。縱然大衛一度對神失卻信心,對於神的引導漠不關心。但大衛仍然發自至誠將自己的心奉給神,以榮耀神的名及成就神的旨意為他的首要目標。
是誰殺死歌利亞?大衛抑或伊勒哈難?
根據撒母耳記上十七50的記載,大衛用機弦甩石打倒歌利亞,然後用歌利亞的刀割下歌利亞的首級。經過這次大勝非利士人後,大衛成了以色列軍隊中最勇猛的戰士;雖然他那時只是個少年人。但在馬所拉抄本的撒母耳記下二十一19則指出:「伯利恒人雅雷俄珥金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馬所拉抄本這段經文,肯定與撒母耳記上十七章有衝突,但幸好歷代志上二十5有如下記述:「睚珥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這顯然是正確的讀法,不單在歷代志的上文下理中是正確的,置於撒母耳記下二十一19也一樣適合。
抄寫員最早看見的抄本,在這節聖經中肯定被塗汙或損毀了。因此,抄寫員犯了兩個至三個錯誤,正如下文:
1.在歷代志上二十5,代表直接受詞的字-t,位於字母Lahmi的前面,但撒母耳記下二十一19的抄寫員卻誤將這字抄成b-t或b-y-t,而使經文變成Bet hal-Lahmi(伯利桓人)。
2.抄寫員將代表「兄弟」的字(,-h)誤看為在g-l-y-L(歌利亞)之前的直接受詞。因此,使經文記載「歌利亞」成為被殺(wayyak)的對象,而不是歌利亞的兄弟被殺。但歷代志上二十5的經文則正確地記載歌利亞的兄弟身亡。
3.抄寫員誤將「編織者」(-r-g-ym,)一字誤置於「伊勒哈難」之後,使這字被讀為伊勒哈難的父親(ben-Y
-r-y'-rg-ym或ben ya 'arey'ore-gim;意即「織布者林中的兒子」——似乎任何人的父親都不會有這個名字!)在歷代志下,'or'gim(編織者)正確地置於menor(軸)之後,使經文所表達的意思更完整。
換言之,撒母耳記下工十一19的原來字句有訛誤,但幸好正確的字句被保存於歷代志上二十5。
有從神那裡來的惡魔降在掃羅身上?
撒母耳記上十八10記載,有從神那裡來的惡魔降在掃羅身上。假如從神來的事物盡是美善的話,上述經文又怎樣解釋呢
假如說,從神來的一切都是美善的,這句話不大正確。神起初的創造之工,當然全都是好的(參創一31)。而且,神自己不會被惡試探,他也不會引誘(吸引或挑逗)任何人作惡(參雅一13)。無論如何,在有道德的神裡面的,當然會是真正的良善,而這完全的良善必會要求善與惡有真正區分。作為道德秩序的制定者及保持者,無論神是何等憐愛罪人,他必然會審判罪惡。
以賽亞書四十五7記載:「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翻譯為「災禍」的希伯來文是ra,這字的基本意義是「災」(指道德上的罪或災禍的罪)。在以賽亞書的這段經文內,這個希伯來字代表了因犯罪而導致的痛苦、有害的結果。請留意雅各書如何指明這一連串事情的發展:「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的。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成長,就生出死來。」(雅一14、15)
至於掃羅的情況,我們知道他屢次違背神的律法。首先,他在神的壇上獻祭,只有祭司才可向神獻祭,掃羅這樣做是觸犯了神的律法(參撒上十三12、13)。第二次與亞瑪力王亞甲有關;掃羅早已接獲命令,要將亞瑪力的人畜滅絕,但掃羅赦免亞甲,免他死罪,更留下一部分牲畜(參撒上十五20-23)。撒母耳記上十八8更指出,因著大衛殺死非利士人歌利亞的緣故,民眾都頌贊大衛的勇力,這使掃羅敵視大衛。基於一連串違背神旨意與律例的行動,使掃羅陷於被撒但誘惑的境地裡。加略人猶大的情況也相同,當他決定出賣耶穌時,撒但便進入他心裡了(參約十三2)。
神設立了因與果的屬靈定律,我們可以基於此而說:掃羅曾一度被聖靈帶領,但他不順服神,這使他與聖靈的引領交通隔絕了,更令他受制於惡毒的靈,情緒深被困擾而如忌心就愈重,至使他愈來愈失去理性地偏執。雖然掃羅已無疑成了撒但的代理人,但他偏向罪惡卻是神所允許的,且在神的計畫之內。我們必須謹記,神是道德律的制定者,他所做的全都正確,基於罪而起的一連串審判均來自神(參創十八25)。
為什麼掃羅說預言時是露體的?
撒母耳記上十九23-24記述掃羅王在一次預言事件中的表現:「神的靈也感動他,一面走一面說話……他就脫了衣服,在撒母耳面前受感說話……露體躺臥。」為什麼掃羅說預言時是露體的?
從十九節開始的一段經文顯示,掃羅正追殺女婿大衛,於是大衛逃到拉瑪的拿約。有人把大衛的行蹤告知掃羅,說大衛正與一些先知在一起,而這些先知乃撒母耳訓練參與事奉神工作的。因此,掃羅便派人往拉瑪捉拿大衛。
當掃羅的僕人到達拉瑪,看見滿有威嚴的撒母耳和受他訓練的先知在一起,在神面前歡樂地頌贊。於是,被掃羅差來的人也受聖靈感動。他們不能自制,亦不能履行任務,所能做的就只有和先知們在一起,興奮地唱歌和高聲頌贊神。他們覺得自己沒法達成任務,只好空手回到掃羅處。
掃羅再兩次派人往撒母耳那裡捉拿大衛,但這兩批人也和第一次往撒母耳處的僕人一樣,無功而還。於是,掃羅決定自己走一趟。在此之前,掃羅都是猶豫不決的,他害怕面對撒母耳。因為在吉甲那次事件裡,撒母耳公開宣告神已拒絕掃羅繼續作王,於是掃羅與撒母耳決裂了(參撒上十五17-35)。再次和那令人望而生畏的先知相見,個中滋味當然不好受,但掃羅仍需前往,因為他認為沒有其他選擇了。
此外,掃羅有狂鬱症的症候,情緒常會急劇地轉變(參撒上十六14-23,十八10-11,十九9)。當掃羅走近由撒母耳主領的頌贊神的聚會時,他發覺自己也被當時的情景吸引得入迷,不能自制。於是,他唱歌、高呼,還跳舞,就像那些先知一樣。(頗類似於一七四0年在美國由威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l領導下的大覺醒運動[Great
Awakening],聚會時的情況。一八OO年在肯塔基[Kentucky]的復興聚會也與此類似。)神的臨在、權能與榮耀是勢不可當的,勝過掃羅這個罪惡的王,使他憶起以往在伯特利被聖靈感動時的經歷(撒上十5、6、10)。那時候,掃羅首次被呼召作以色列的王;現在,他重獲這種興奮的經歷。
但掃羅的表現和其他崇拜者不同,他被興奮的情緒沖昏了頭腦,脫掉衣服,大叫大跳。最後還筋疲力竭地躺在地上,進入昏迷或神魂彷佛的狀態,歷時一日一夜(撒上十九24)。毫無疑問,這次羞辱是神給予他的懲罰,因為掃羅心底裡根本就完全抗拒神的旨意,而神的旨意與他自己的私欲相反。
撒母耳記上二十八8-16裡究竟記載了何事?
根據撒母耳記上二十八8-16的記載,究竟發生什麼事情呢?撒母耳是否真的向掃羅顯現?掃羅是否真的在那巫婆的房子裡與撒母耳談話?
若認為撒母耳有能力造出一些幻像,並藉這些幻像與活人溝通,這一點有些少疑問。這種「虛假的奇事」(帖後二9)是鬼魔的其中一種騙人技倆。另一方面,以特別的啟示來傳達神的信息,為此而使死去的撒母耳出現,這肯定是在神的權能以內。
由這個幽靈說出來的預言,看來是出於神的正確的信息,這幽靈預言掃羅——充滿罪惡、不信神的王——的悲慘命運。假如撒母耳在亞希米勒及挪伯眾祭司被殺的慘案發生後仍存活,他自己也極可能說出經文所記載的那番話。由此看來,這個幽靈極可能是撒母耳的鬼魂。他向掃羅說:「你為什麼攪擾我,招我上來呢?」很明顯,神指引撒母耳離開他在陰間的居所(已經得救的信徒都會在陰間等候將來被釘死而復活的基督,跟隨基督升到天上),為要向掃羅作出最後的宣告。
我們可以想像透過隱多珥女巫家中的幽靈,已故的撒母耳可以向掃羅說話,但經文中「招我上來」一句令上述臆測產生疑點。
另一方面,當巫婆看見這位前來探訪的鬼魄時,她自己也異常驚懼。當時她呼喊,「我看見有神[希伯來文’lohim]從地裡上來。(13節)。這句在極度恐懼中所說的話,暗示了這是死者(假如像經文所記)的真實形像,而非她自己施巫術所產生的結果。更甚的是,神自己的作為令她驚恐不已。似乎是神選擇這個環境及場合來向這個犯罪的王說出最後的一番話,這個王曾一度滿腔熱誠地為神工作。本段經文所記載有關招魂的事蹟,沒有其他經文可作支持,也沒有其他向亡魂問卜的記載。聖經嚴厲地定招魂為有罪,是背叛神的行為(申十八9-12;參出二十二18;利十九26、31,二十6、27;耶二十七9-10)。
掃羅死亡的問題
撒母耳記上三十一章記載掃羅死亡的事蹟,與撒母耳記下第一章的記載相衝突。怎樣令兩者均屬正確呢?
根據撒母耳記下三十一3、4的記載,在基利波山的一場激烈的戰役中,掃羅被非利土弓箭手射傷,性命垂危。掃羅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就要求幫他拿兵器的人,用劍刺透他的心,使他立刻死掉——「免得那未受割禮的人來刺我,淩辱我,」但那時持兵器的人不敢殺害他的王。因此,掃羅拿起自己的劍,將劍柄插入地裡,然後自己伏在劍上。於是,掃羅就在基利波山結束他充滿傷痛的生命。
我們從撒母耳記下第一章卻獲得殊異的記載。有一個充當掃羅近身侍衛的亞瑪力人逃離戰場,奔往大衛的營裡,將掃羅身亡的消息告訴大衛,第六至十節記載這個亞瑪力人對大衛說的一番話:當掃羅身受重傷,被非利士人層層包圍,正處於絕望的境地時,掃羅呼喚這個亞瑪力人來到身旁,命令他立刻結束王的性命,使王免受箭傷之苦。那亞瑪力人便遵照王的要求,「我准知他僕到不能活,就去將他殺死,把他頭上的冠冕,臂上的鐲子,拿到我主這裡」(10節)。
這段記載顯然與撒母耳記上三十一章有衝突。不過,撒母耳記下第一章所記載的,並非掃羅身亡時的真實情況,而只是出於那亞瑪力雇傭兵的口。這亞瑪力人拿著先王的冠冕和手鐲來到以色列的新王面前,當然是希望從這位新王的手中獲得豐厚賞賜,並以為可以在新政府中獲得一官半職。假若依照撒母耳記下三十一章的陳述,就可知道那亞瑪力人撒謊,為賺得大衛的贊許與賞賜。但實情是怎樣的呢?當掃羅自己結束生命後,拿兵器的人跟著亦自殺了(撒上三十一5)。就在這時候,那亞瑪力人剛好來到了,看見王的屍體,於是,他在非利士人發覺之前,儘快將掃羅的冠冕和鐲子拿走。亞瑪力人運氣好,得以逃離刀光劍影的戰場,來到大衛在洗革拉的總部。然而,他認為可藉以獲得賞賜的憑據,卻為他招至殺身之禍。大衛因他的說話而將他處死:「你流人血的罪,歸到自己的頭上,因為你親口作見證,說我殺了耶和華的受膏者。」(撒下一16)那亞瑪力人趁機會油嘴滑舌,期待可獲得賞賜;結果適得其反,招至殺身之禍。大衛異常尊敬掃羅,這卻是亞瑪力青年始料不及的;他向大衛邀功,只落得被殺的下場。
在此要指出,往大衛營中報訊的亞瑪力人,不屬於曾被掃羅攻打的那一族。掃羅遵照神的命令攻擊居於哈腓拉至書珥的亞瑪力人,而他們的王是亞甲(參撒上十五7-8)。但亦有另一些亞瑪力人不屬於這族的,曾經洗劫大衛在洗革拉的居所的,就不隸屬亞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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