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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下第十二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大衛受神責罰】

    一、拿單巧說比喻使大衛自我審判(1~6)

    二、拿單向大衛傳達神的審判(7~14)

    三、大衛為兒子禁食禱告直到得悉已死(15~23)

    四、大衛安慰拔示巴另生所羅門(24~25)

    五、大衛攻陷亞捫京城拉巴(26~31)

 

貳、逐節詳解

 

【撒下十二1「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裡,對他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

   〔呂振中譯〕永恆主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裏,對他說:『有一座城裏有兩個人;一個富足,一個窮乏。

   〔原文字義〕「拿單」賜予者;「富戶」富翁,有錢人;「窮人」窮人,缺乏。

   〔文意註解〕「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裡,對他說」:『差遣拿單』指差遣先知拿單,先知是為神說話的人。自從大衛姦淫人妻並謀害其元配後,至少已經過了約有十個月,因為珠胎暗結所懷的孩子已經誕生了(15)。在這期間,神保持靜默,直到罪行逐漸公開,而大衛仍舊毫無愧疚之感,迫不得已才差遣先知拿單去向他說話。

         「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有兩個人』這是一個智慧的暗喻,目的是要讓大衛在不知不覺中審判他自己的罪行;『富戶』暗指有權有勢的大衛;『窮人』暗指遭他陷害的烏利亞。

   〔話中之光〕()大衛雖然在人面前遮掩了所犯的罪,但卻不能向神隱藏。耶和華因他所行的一切,甚不喜悅。聖潔公義的神,怎能以有罪的為無罪,而不加追討呢?同時大衛裡面的良心,定規是不停止的控訴和責備。我們可以斷定大衛的裡頭必然是沒有平安。他若肯在神前卑微痛悔,承認所犯的一切罪,神必寬恕赦免。但大衛要顧全顏面,懼怕在國民面前失去尊嚴,又怕他臣僕會藐視他,就一直不肯認罪,因此耶和華乃差遣先知拿單去見大衛,將他的罪向他指出,目的是要引他悔改。神實在是滿了憐憫和恩慈!

         ()耶和華為了使大衛悔改差派先知拿單,反映出神是「尋找犯罪之人的神」(參結三十四11~12)。如果神沒有尋找人的話,人依舊處於罪和絕望當中(參羅一28)。拿單是大衛曾與他商議過聖殿建築事宜的先知(參撒下七2)。這位先知在王的權勢面前義正辭嚴地呼籲真理並指出罪惡。

         ()實際上事隔十個多月,大衛心裡知道,神一直都在那裡細察:「我坐下,我起來,你都曉得;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詩一百三十九2)。因此,雖然大衛在人前若無其事,「閉口不認罪」(詩三十二3),內心卻在苦苦掙扎,「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詩五十一3)。在這十個多月裡,大衛失去了神的同在(詩五十一11),又不敢回轉面對神,所以身、心、靈都無法得著安息。神雖然沒有對大衛說話,但神的手卻沒有放過他,正如大衛在詩中的歎息:「黑夜白日,禰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詩三十二4)

         ()罪使人與神隔絕,成為人心中的重擔,使人不敢回到神面前。但神既是公義的,也是滿有恩慈的;祂不但追討罪,也尋找罪人。當大衛飽嘗罪的折磨,「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詩三十二3)以後,神就主動差遣先知拿單來尋找大衛,使他蘇醒,領他回轉。

 

【撒下十二2「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

   〔呂振中譯〕那富足的有羊群牛群極多;

   〔原文字義〕「許多」極度地,非常地。

   〔文意註解〕「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暗示大衛一無所缺,竟然飽暖思淫慾。

 

【撒下十二3「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

   〔呂振中譯〕那窮乏的甚麼也沒有,只有一隻小母羊羔、就是他所買來養活的;這小羊羔在他家裏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喫他所喫的那一點點食物,喝他杯中所有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就像女兒一樣。

   〔原文字義〕「養活」活著,使存活;「一同」共同地,一起地。

   〔文意註解〕「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小母羊羔』暗指烏利亞的妻拔示巴。

         「羊羔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長大睡』暗指烏利亞和妻拔示巴兩人同甘共苦、相依為命。

 

【撒下十二4「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

   〔呂振中譯〕有一個旅行的人來到這富人家裏;富人捨不得從自己的羊群牛群中取一隻來豫備給那行路的客人喫,卻取了那窮乏人的羊羔去豫備給那客人喫。』

   〔原文字義〕「預備」做,製作。

   〔文意註解〕「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有一客人』原指偶然造訪的遊客,轉而暗指大衛突然心血來潮,起了情慾之念;『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暗指大衛沒有從自己眾多的妻妾中得著滿足。

         「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那窮人的羊羔』暗指烏利亞的妻拔示巴;『預備給客人吃』暗指滿足他的私慾。

   〔話中之光〕()如果是窮人為了生存欺負了另一個窮人,還不至於讓人這樣生氣,拿單就是故意拿一個富有的人欺負窮人的案例指責大衛王。而我們是否也曾虧負別人?是否我們也蒙了神的恩典,反倒欺負那些不如我們豐富的人?有時候就是有人有錢有閑,卻指責那些要為生活拼命的人奉獻不足、聚會參加太少、沒有服事一類的,這類的事情,其實在教會中並非不常見。

         ()拿單既然作先知,自應嫉惡如仇,即使是君王犯法,也一樣指責。要令大衛看出自己的錯來,需要極大的勇氣和技巧,說得婉轉動聽才可收效。在你必須對人講出逆耳忠言的時候,你應當求神賜你勇氣、技巧與口才,才能講得恰到好處。如果你想對方有良好的回應,就要先好好地思索你所要講的話。勸戒的方式與內容是同樣重要的,切記將你的話語用智慧修飾。

 

【撒下十二5「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

   〔呂振中譯〕大衛就大大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着永活的永恆主來起誓,行這事的人是該死的;

   〔原文字義〕「甚」極度地,非常地;「惱怒(原文雙字)」怒火中燒(首字);怒氣,鼻孔(次字)

   〔文意註解〕「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就甚惱怒』表示大衛斷事有雙重標準:對自己所作的壞事毫無感覺,但對別人所作的壞事就怒氣填膺。

         「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該死』大衛不自覺地宣告自己犯姦淫和殺人罪該受死刑(參利二十16;二十四17)

   〔話中之光〕()不省悟自己眼中的梁木,只看別人眼中的刺,這是人敗壞的本性(參太七3~4)。拿單的比喻成功地喚醒了大衛沉睡的良心。拿單讓大衛作出判決的案件,驟看似乎與大衛的罪行無關,因為它沒有牽涉姦淫和謀殺。這案件所暴露的,是姦淫謀殺都不過是另一個更嚴重之罪行的結果而已。這罪行就是濫用權力。大衛受到神聖法庭(神透過先知說話)的正式起訴。罪名不獨是強奪他人的妻子,而是自以為可以予取予求,不滿神的賜與。此事證明君王不在法律之上,即使政府當局不加干預,仍會受到神的審判。

         ()大衛以為是在宣讀別人的判決書,實際上卻是他的良心在定罪自己。無論是信徒還是非信徒,神都把「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羅二15),成為人裡面的良心。有些人自詡一生「憑良心做事」,只是因為他們並不知道,當審判的時候,良心不是為我們辯護的律師,而是指控我們的證人(參羅二14~16)

 

【撒下十二6「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

   〔呂振中譯〕他必須償還那羊羔四倍〔有古卷:七倍〕;因為他行了這事,又因為他沒有顧惜別人的心。

   〔原文字義〕「償還」賠償,報答;「憐恤」憐憫,憐惜。

   〔文意註解〕「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償還羊羔四倍』根據摩西律法必須四羊賠一羊(參出二十二1),在此大衛不自覺地宣告將有四個兒子會死於非命,他們包括:經由拔示巴所生的頭胎兒子(18)長子暗嫩被押沙龍謀殺(參撒下十三28~29)三子押沙龍被約押所殺(參撒下十八14~15)四子亞多尼雅被所羅門處死(參王上二24~25);『沒有憐恤的心』意指沒有替別人的情況設身處地的憐憫他。

   〔話中之光〕()經過一年時間,大衛對於自己的罪已極其麻木不仁,他不覺得自己就是拿單隱喻之中的大罪人。我們譴責別人的過錯,常是自己也易犯的。你的朋友、同事及你的家庭中,哪些人是你最常批評的呢?你若是要力圖改變他們,不如求神幫助你了解他們的感受,更清楚地看出你自己的缺點;你會看出,你譴責別人的時候,其實已經譴責了自己。

 

【撒下十二7「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

   〔呂振中譯〕拿單對大衛說:『你、你就是那人:永恆主以色列的上帝這麼說:我、我膏立了你做王來管理以色列;我援救了你脫離掃羅的手;

   〔原文字義〕「膏」塗抹,膏立;「救脫離」解救。

   〔文意註解〕「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就是那人』意指整個暗喻裡的富人就是大衛;『神如此說』先知拿單在此宣告神的判決

         「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以色列的王』意指十二支派全民的王;『掃羅的手』意指掃羅的追殺。

   〔話中之光〕()你就是那人」,表明拿單的故事實際上是一面鏡子,要讓大衛從中看到自己、認清自己的本相。雖然大衛還陷在罪中不能自拔,但對鏡子中的罪人卻是義憤填膺、反應激烈,「甚惱怒那人」(5),並且按照神的律法做出了公義的判決。活在肉體裡的人並不是不知道罪,也不是不明白真理,而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總喜歡借著定罪別人來擺脫自己良心的指控。因此,這句話也是神對我們說的:當我們大義凜然地定罪別人的時候,首先應當審判自己,看看自己是不是「就是那人」!

         ()勸諫君王的風險很大,很容易「打虎不著,反被虎傷」。但拿單卻沒有拐彎抹角,而是直接了當地發出了那句偉大的控告:「你就是那人」!這不但是因為拿單對神的忠心,也是因為他知道大衛對神的敬畏。一個屬靈成熟的人,不是一個不會犯罪的人,是犯罪以後仍然願意接受批評、也讓人敢於批評的人。人若地位、聲望或脾氣到了一個地步,以致誰都不敢批評自己,恐怕不是被神任憑、就是由神自己來批評了。

         ()大衛犯罪,先直知拿單奉命去指責他:「你就是那人!」這話實在太直太硬,叫人難受,只要大衛稍為顧住面子,就無法接受他的指責。但感謝主,大衛在真理的面前完全屈服,他不但不以為忤,反深深自認己罪,「我得罪耶和華了!」這是大衛的可愛處,因此大衛雖然犯大罪,神仍稱他為「合神心意的人」。

         ()大衛是沒有藉口的。他知道自己處在錯誤之中而且所宣佈的判斷是公正的。儘管他的罪行極大,但他的良心還沒有死。他曾經成功地在眾人眼前將自己的罪行掩蓋了一段時間,但是他不能成功的在神面前掩飾它。通過一系列的環境耶和華允許大衛瞥見他所犯罪行的可怕性質,並且使他親口宣佈了對自己的公義判決。毫不畏懼地將這個寓言應用到王身上表現了神先知的神聖膽量和忠誠。這一直截了當的責備很可能會使拿單付上生命的代價,但是他毫不動搖地履行了自己的職責。

 

【撒下十二8「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

   〔呂振中譯〕我將你主上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上的妻子交在你懷中;又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賜給你;若太少了,我還要將這樣將那樣加給你呢。

   〔原文字義〕「懷裡」胸懷;「不足」少數,微量;「加倍地賜給」增加,加給。

   〔文意註解〕「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主人的家業』指以色列全民和全國;『主人的妻』原文複數詞,指掃羅的眾多后妃,按當時風俗,君王有權承受先王遺下的妃嬪,但聖經沒有明文記載大衛曾經如此作。

         「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以為不足』原文是「以為太少」;『加倍地賜給』意指經過正當手續取得。這裡可能指妻妾,也可能指家業,亦即國境。

   〔話中之光〕()膏你救你給你交在你懷裡賜給你」(7~8)連續5次強調神向大衛所施的恩典。雖然這句話也使人回想神的恩典,但更大的目的在於指責大衛濫用神的恩典(參太二十五14~30)

         ()神用「膏你、救你、給你、交在你懷裡、賜給你」(7~8)這五個動詞,數算向大衛所施的恩典,譴責大衛藐視恩典、不肯知足。神的恩典總是夠我們用的,但我們的犯罪也常常和大衛一樣,並不是因為缺乏什麼,而是因為藐視恩典,所以「體貼肉體」(羅八6)、「放縱肉體的情欲」(加五16)

         ()加倍地賜給你」這句話暗示只要是大衛需要的,神無論何時都豐盛地賜給他,使他毫無缺乏,但大衛卻不顧這些,因貪婪而犯罪。事實上,聖徒們犯罪不是因為缺乏什麼,而是因為不能棄絕的情欲(參太六24~34)

 

【撒下十二9「你為什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

   〔呂振中譯〕你為甚麼藐視永恆主的話,行他所看為壞的事;將赫人烏利亞用刀擊殺,而娶了他的妻做你的妻子,借亞捫人的刀去殺害他呢?

   〔原文字義〕「藐視」輕看,鄙視;「亞捫」部落;「赫」恐懼;「烏利亞」耶和華是我的亮光。

   〔文意註解〕「你為什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耶和華的命令』指摩西律法;『看為惡的事』指違犯律法,特別指下一句的殺人奪妻之事。

         「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詳情記載於撒下十一章中。

 

【撒下十二10「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

   〔呂振中譯〕現在呢、你既藐視了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做你的妻子,刀劍就永不離開你的家。

   〔原文字義〕「永不(原文雙字)」直到(首字);永遠,一直(次字)

   〔文意註解〕「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藐視我』藐視神的命令就是藐視神;『烏利亞的妻』特意不提拔示巴的名,而提說「烏利亞的妻」,以強調整個事件的非法,大衛當初娶她的動機是為了掩蓋罪行,不是為了善後。

         「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意指大衛兒子們兄弟之間的傾軋與鬥爭(參撒下十三27~39;王上一5;二25)

   〔話中之光〕()「藐視耶和華的命令」(9)就是「藐視神」(10)。人的罪行花樣百出,但裡面的罪心都是「藐視神」。神藉著大衛的失敗,讓我們看到了自己肉體本相的頑固和可怕。即使是合神心意的大衛,只要有一個傍晚不警醒(參撒下十一2),只要有一天在「耶和華的命令」上懈怠,照樣可能犯下「藐視神」的大罪。

         ()大衛的罪行不僅在於他邪惡地對待了烏利亞,而且在於他錯誤地沒能效忠神。耶和華已經把大衛放在王位上並且應許將國永遠賜給他和他的子孫,然而大衛反而不顧這一切,犯了輕視如此善待他的那一位的罪。

 

【撒下十二11「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

   〔呂振中譯〕永恆主這麼說:看吧,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來攻擊你;我必將你的妃嬪在你眼前賜給你的鄰舍;他必在這日光的鑒察下就和你的妃嬪同寢。

   〔原文字義〕「興起」起來,起立;「禍患」壞的,惡的;「妃嬪」妻子,婦人。

   〔文意註解〕「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意指大衛受到自家兒子的叛逆與追殺(參撒下十五1~15十八14~15)

         「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你的妃嬪賜給別人與她們同寢』意指押沙龍公然奪去大衛王室的妃嬪(參撒下十六22)

 

【撒下十二12「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

   〔呂振中譯〕你在暗中行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在日光之前行這報應。

   〔原文字義〕「暗中」秘密,遮蓋;「報應」做,製作。

   〔文意註解〕「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暗中行』指姦淫並奪人妻拔示巴;『眾人面前、日光之下』指押沙龍在王宮平頂上光天化日之下與大衛的妃嬪親近(參撒下十六22)

   〔話中之光〕()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太十26),大衛在人面前做得天衣無縫,但在神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3)。當大衛受夠了罪的煎熬以後,神就顯明恢復的恩典,差遣先知拿單來譴責他。這譴責既是追討,又是尋找;既是管教,又是釋放。每一個將來要「與基督一同作王」(啟二十6)的新約信徒,都應當從中學到神工作的法則:(1)神必追討罪(參出三十四7)(2)神主動尋找罪人(參結三十四11~12)(3)神管教兒女(參來十二6)(4)神釋放被囚的人(參來十二11;詩五十一812)

         ()律法對姦淫和殺人的刑罰是死刑(參利二十10;二十四17),但神對大衛的刑罰卻比死刑更嚴厲:「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10),並且「在以色列眾人面前」(12)當眾報應,大衛的餘生、家庭和後代都要承受罪的後果。「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8),大衛是國度的君王、屬靈的領袖,享用了更多神的恩典,應當「秉公行義」(撒下八15),但卻知法犯法、執法犯法,所以神要讓他成為反面教材,讓曆世歷代神的百姓都看清罪的可怕後果。今天,每個新約的信徒都享用了比大衛更大的恩典(參太十一11),「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我們若故意犯罪,「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來十26)

 

【撒下十二13「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呂振中譯〕大衛對拿單說:『我犯罪得罪了永恆主了。』拿單對大衛說:『永恆主也已不追究你的罪了;你是不至於死的。

   〔原文字義〕「得罪」錯過目標,犯罪;「除掉」消除,逾越。

   〔文意註解〕「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大衛直到此時才真正認罪悔改,並寫詩篇五十一篇「悔改詩」。

         「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除掉你的罪』意指神赦免一切真心認罪悔改之人的罪(約壹一9);『不至於死』原指他的肉身不至於立即死亡,轉指凡蒙神赦罪之人必不致滅亡(參約三16)

   〔話中之光〕()我得罪」雖是簡單的一句話,但卻是凝結了大衛真心的真誠的悔改和認罪(參詩三十二5;五十一4)。大衛坦白自己在傷害人之前先藐視了神的法度,是得罪了神(參路十五18),大衛的懺悔是不加任何辯解的真正的悔改。

         ()神的話就像屬靈黑暗中的一道閃電,「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而大衛最合神心意的地方,是在神的光照面前,沒有像掃羅一樣繼續辯解(撒上十五15),也沒有像掃羅一樣顧惜君王的面子(撒上十五30),而是立刻向神認罪。正如他在詩篇中所寫的:「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詩三十二5),「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詩五十一4)

         ()「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表明在大衛懺悔之前,神就像浪子的父親,一直在那裡等待他的回轉(路十五20)。「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五十一17),因此,大衛一認罪,神立刻賜下赦免的恩典,讓大衛從罪的重擔下得著釋放,恢復了與神的交通。

         ()神斷不以有罪為無罪,祂「除掉」大衛的罪,不是說大衛沒有罪,也不是說大衛可以將功補過,而是神把大衛的罪按著公義的程式「遮蓋」起來:「赦免其過、遮蓋其罪」(詩三十二1)。人的罪不能靠自己「遮掩」,只能靠神「遮蓋」。大衛靠著自己「遮掩」罪,結果在罪中越陷越深。不管人「遮掩」罪的方法是辯解、說謊、謀殺、補償,還是乾脆修改罪的定義,結果都是「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二十八13)

         ()大衛之所以能蒙神赦免,被「耶和華不算為有罪」(詩三十二2),不是因為認罪悔改,也不是因為將功補過,而是「因信稱義」(羅五1)。認罪悔改的行為若不是出於信心,在神面前就毫無價值,不足以「算為他的義」(羅四3)。而大衛向神認罪,表面看是行為,實際上是信心的果子,是憑信心降服在神面前。因此,「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羅四6),寫出了詩篇三十二篇這篇「罪人的福音」。

 

【撒下十二14「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

   〔呂振中譯〕不過你行這事大大地褻慢了永恆主〔傳統:永恆主的仇敵〕;故此你所得的這孩子也必定死。』

   〔原文字義〕「大得褻瀆(原文雙同字)」藐視,蔑視;「所得的」生出來的。

   〔文意註解〕「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耶和華的仇敵』原文複數詞,指不信真神的外邦人;『大得褻瀆』指大大藐視真神。

         「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所得的孩子』指婚外淫亂所生的孩子。

   〔話中之光〕()罪一定會有連鎖反應,使罪上加罪。大衛犯罪,不單自己蒙羞,更連累了拔士巴、烏利亞、幾位大衛的僕人和約押,最終「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讓撒但可以指著大衛的失敗去控告神。因此,我們絕對「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弗四27)

         ()你所得的這孩子也必定死」,似乎小孩的死亡是神審判的結果,但大衛的罪導致無罪的小孩死亡,這似乎是當代人相當難以理解的審判方式。但如果我們瞭解「死亡」不是對人的終極剝奪,那我們就能體會神用「兒子的死」來懲罰大衛,並非是那麼奇怪了。

         ()這個孩子為甚麼要死?這並不是神對通姦所生的孩子的刑罰,乃是對大衛犯罪的審判。大衛與拔示巴也該死,但是神饒恕了他們的性命,卻叫這孩子死去,因為神要大衛去建立以色列國度,祂還有工作要大衛去完成。這孩子的死對大衛來說,也許比自己死去還要痛苦。嬰兒的死亡固然是悲劇,總好過神令全民族死亡。神赦免大衛的罪,但是並未免去他一切的刑罰。

         ()大衛雖然承認自己的罪(13),神仍處罰他,叫他所生的兒子死亡。犯罪的後果是無法改變的,有時道歉也無法挽回。神赦免我們,使我們可以與祂相交、恢復關係,但是祂並不會因此就取消我們因過錯帶來的一切後果。我們可能衝口而出說:“假使這件事錯了的話,我可以向神賠個不是。”但是必須記住,我們可能使許多事情無可挽回,後果無法估計。

         ()全部聖經,沒有一個地方,講到神政治的赦免,像大衛和烏利亞妻子的故事那樣清楚。大衛犯了姦淫,殺了人。大衛在詩篇五十一篇的認罪之後,乃是與神交通的恢復,這就等於約翰壹書第一章。神已經除掉了大衛的罪(13),可是︰(1)神要叫烏利亞的妻子懷孕所聲的兒子死掉(14)(2)神要叫刀劍永不離開他的家(10)(3)神讓押沙龍造反並玷污他的妃嬪(11~12)。換一句話說,罪可以得著赦免,但管教並不馬上離開你!

 

【撒下十二15「拿單就回家去了。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

   〔呂振中譯〕說了這些話,拿單就回家去了。永恆主擊打了烏利亞的妻子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

   〔原文字義〕「擊打」擊打,打;「得重病」生病,衰弱。

   〔文意註解〕「拿單就回家去了。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擊打所生的孩子』孩子是無辜的,但大衛犯罪不能不付出代價,故在此指神懲治大衛;『使他得重病』甚至至於死(1318)

 

【撒下十二16「所以大衛為這孩子懇求神,而且禁食,進入內室,終夜躺在地上。」

   〔呂振中譯〕大衛就為這孩子求問上帝;苦苦地禁食,進入內室,穿着麻布〔傳統:過夜〕,躺在地上。

   〔原文字義〕「懇求」尋求,渴求;「禁食(原文雙字)」戒絕食物(首字動詞,次字名詞);「內室」(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所以大衛為這孩子懇求神,而且禁食」:『懇求神』指切切地尋求神;『禁食』指懇切到一個地步,無心茶飯。懇切的禱告,往往伴隨著禁食。

         「進入內室,終夜躺在地上」:『進入內室』指私底下向著神,並非為表演給眾人看;『終夜』指放棄睡眠;『躺在地上』不是躺在床上,而是躺在地上,放棄合理的享受,表示真切求神。

   〔話中之光〕()大衛為了救生病的孩子而禁食,晝夜禱告。這是為解決人不能解決的難題時的最佳方法(參詩五十15;耶三十三3)。大衛的祈禱是在內屋裡獻上的(參太六6),是懇切(參路十八1~8),而真實的禱告(參路十八13)。雖沒有救活孩子卻:(1)恢復了與神的關係;(2)代替死去的孩子,重新得到神的祝福—─所羅門(24~25)。像這樣真正的悔改使罪人脫離罪惡的烏雲,重見燦爛的陽光。

         ()即使在神宣佈了審判之後,有時為回應真誠的悔改和向祂熱心的祈求,祂也會看撇開刑罰是合適的(參出三十二9~14;拿三4~10)。大衛知道神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三十四6)。所以他熱切地為這孩子的性命祈求赦免。然而,這並不意味著他拒絕順從神聖的旨意。他只是盼望神的憐憫可能會留下這孩子的性命。

 

【撒下十二17「他家中的老臣來到他旁邊,要把他從地上扶起來,他卻不肯起來,也不同他們吃飯。」

   〔呂振中譯〕他家中的老臣立在他旁邊、要把他從地上扶起來;他卻不情願起來,也不同他們喫飯。

   〔原文字義〕「老臣」老人。

   〔文意註解〕「他家中的老臣來到他旁邊,要把他從地上扶起來」:『老臣』原文是「老人」,指臣僕中元老級人物。

         「他卻不肯起來,也不同他們吃飯」:大衛拒絕輕易地恢復常態。

 

【撒下十二18「到第七日孩子死了。大衛的臣僕不敢告訴他孩子死了。因他們說:孩子還活著的時候,我們勸他,他尚且不肯聽我們的話,若告訴他孩子死了,豈不更加憂傷嗎?

   〔呂振中譯〕第七天孩子死了。大衛的臣僕不敢告訴他孩子死了;因為他們說:看哪,孩子還活着時、我們對他說,他尚且不聽我們的話;現在我們怎能對他說孩子死了,以致他鬧出大禍來呢?

   〔原文字義〕「更加憂傷」壞的,惡的。

   〔文意註解〕「到第七日孩子死了。大衛的臣僕不敢告訴他孩子死了」:『第七日』大概是指孩子生後第七日,而不是生病後第七日;『不敢告訴』恐怕他憂傷過度。

         「因他們說:孩子還活著的時候,我們勸他,他尚且不肯聽我們的話」:意指活著時還有希望,倘若知道死了反會令他絕望。

         「若告訴他孩子死了,豈不更加憂傷嗎?」:『更加憂傷』原文是「不好的,壞的」,意指豈不使他的情況更加惡劣嗎?

 

【撒下十二19「大衛見臣僕彼此低聲說話,就知道孩子死了,問臣僕說:孩子死了嗎?他們說:死了。

   〔呂振中譯〕大衛見臣僕交頭接耳地說話,就會悟孩子死了;便問臣僕說:『孩子死了麼?』他們說:『死了。』

   〔原文字義〕「低聲說話」低語,行魔法。

   〔文意註解〕「大衛見臣僕彼此低聲說話,就知道孩子死了」:『低聲說話』表示勢態不尋常。

         「問臣僕說:孩子死了嗎?他們說:死了」:所問的話不容躲避,只好照實說了。

 

【撒下十二20「大衛就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進耶和華的殿敬拜,然後回宮,吩咐人擺飯,他便吃了。」

   〔呂振中譯〕大衛就從地上起來,洗澡,抹油,更換衣裳;進永恆主的殿敬拜;然後到家裏;要了飯;人擺上,他便喫了。

   〔原文字義〕「敬拜」下拜,俯伏;「擺」放置,設立。

   〔文意註解〕「大衛就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消除悲傷,恢復常態。

         「進耶和華的殿敬拜,然後回宮,吩咐人擺飯,他便吃了」:『耶和華的殿』此時尚無聖殿,故指放約櫃的帳幕。

   〔話中之光〕()大衛犯了罪,導致他兒子的死亡。不錯,他有悔改,但由於他本來是一位善於禱告的人,雖然他為著他兒子的生命懇切的禁食、禱告,而那孩子還是死去了。如果一個靈裡不夠謙卑,對神聖的管治置之不理的人,對此可能感覺憤激,向神心懷怨怒。但大衛並沒有這樣。當他聽見兒子的死訊時,卻立即起來敬拜。有時候,神為著要表白祂自己的聖潔,不得不將祂的僕人們放進苦難的烈火中。在那時候,最大的試驗,就是他們對神管治之手作如何的反應。當然的,大衛深感痛苦——那是人之常情。但最後當大衛認識那是神給他的對付,並且神的定規是無可斡旋的,他就俯伏下來,敬拜神的旨意。如果遇到這樣的環境,我們能夠如此行麼?這件事很明顯的標出:大衛是一位合乎神心意的人。

 

【撒下十二21「臣僕問他說:你所行的是什麼意思?孩子活著的時候,你禁食哭泣;孩子死了,你倒起來吃飯。

   〔呂振中譯〕臣僕問他說:『你所行的是甚麼意思?為了孩子活着的緣故、你就禁食哭泣;孩子死了,你倒起來喫飯?』

   〔原文字義〕「哭泣」哀哭,哀號。

   〔文意註解〕「臣僕問他說:你所行的是什麼意思?」:行為不同尋常,故有此問。

         「孩子活著的時候,你禁食哭泣;孩子死了,你倒起來吃飯」:對一般人而言,孩子活時吃飯,孩子死了哭泣才是正常。

   〔話中之光〕()神的赦免是根據祂的慈愛和恩典,神的管教是根據祂的公義和聖潔;因此,雖然神可以赦免我們,但神的公義絕不能受損。神借著大衛所經歷的這一課,讓我們深刻地認識,神的赦免不是讓人放肆,而是讓人敬畏:「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詩一百三十4)

 

【撒下十二22「大衛說:孩子還活著,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

   〔呂振中譯〕大衛說:『孩子還活着時、我禁食哭泣,因為我心裏說:進知道永恆主不恩待我、使孩子活着呢?

   〔原文字義〕「我想」心裡說;「憐恤(原文雙同字)」施恩,可憐。

   〔文意註解〕「大衛說:孩子還活著,我禁食哭泣」:意指孩子活著時,還有機會求神改變心意。

         「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意指孩子的死活不在乎我,乃在乎神的施恩憐憫。

 

【撒下十二23「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

   〔呂振中譯〕現在他死了,我又何必禁食呢?難道我能使他再回來麼?我、我總會往他那裏去的;他、他是不能回到我這裏來的。』

   〔原文字義〕「返回」返回,轉回。

   〔文意註解〕「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指孩子既然死了,我無論怎樣求,也不能改變現實。

         「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死者不能復生,活者必要見死。

 

【撒下十二24「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她同寢。她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

   〔呂振中譯〕大衛安慰他的妻子拔示巴,就進去找她,和她同寢;她生了一個兒子,他就給他起名叫所羅門。永恆主也愛他;

   〔原文字義〕「拔示巴」誓約之女;「同寢」躺下;「所羅門」平安;「喜愛」愛。

   〔文意註解〕「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她同寢」:『他的妻拔示巴』聖經首次從「烏利亞的妻」(1015)改稱他的妻,並提及她的名。

         「她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所羅門』由此處看來,所羅門好像是大衛和拔示巴的第二個孩子,但別處聖經提到在所羅門之前,還有另外三個兒子(參撒下五14;代上三3),可見所羅門的出生,是在本章所述的夭折事件(18~19)之後,至少過了四、五年後才發生的。本節特別提到所羅門,並且緊接著那孩子之死,是為了表明:(1)神已接納大衛的認罪悔改,並賞給大衛「平安」(所羅門的原文字義)(2)神特別喜愛所羅門。

 

【撒下十二25「就藉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愛他。」

   〔呂振中譯〕便由神言人拿單經手送個信兒,給孩子起名叫耶底底亞〔即:永恆主所愛的〕,照永恆主所吩咐的話〔傳統:為了永恆主的緣故〕。

   〔原文字義〕「耶底底亞」耶和華所摯愛的。

   〔文意註解〕「就藉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愛他」:『耶底底亞』的原文意思是「耶和華所摯愛的」;足夠希奇,這個名字沒有在聖經其他地方提過,但差不多可以肯定這是所羅門的乳名。也可能所羅門是他成為王後的名字,正如大不列顛英國亞爾拔王子(Prince Albert)繼承王位後,他的名號是『英皇喬治六世』(King George VI)

   〔話中之光〕()每一位新約的信徒都經歷了大衛的恩典。當我們和大衛一樣活在罪中、無法脫離捆綁的時候,神主動來尋找我們、光照我們,引導我們認罪悔改,回轉到神面前。然後,神就用基督的新生命來代替「在罪孽裡生的」(詩五十一5)的舊生命,並且愛我們,如同我們完全沒有犯過罪一樣。

 

【撒下十二26「約押攻取亞捫人的京城拉巴。」

   〔呂振中譯〕約押攻打亞捫人的拉巴,攻取了王城〔或譯:水城〕。

   〔原文字義〕「約押」耶和華是父;「拉巴」偉大。

   〔文意註解〕「約押攻取亞捫人的京城拉巴」:本節回述約押圍攻拉巴(參撒下十一1),中間插入大衛因拔示巴犯罪並悔改的事(參撒下十一2~十二25),由此可見本書的內容並未照時間的順序敘述。『京城』原文雙字,首字「京城」,次字「城市的堡壘或衛樓」,意指經過烏利亞的事件(過程不會超過一個月)之後,約押終於攻取了拉巴的衛樓。

 

【撒下十二27「約押打發使者去見大衛,說:我攻打拉巴,取其水城。」

   〔呂振中譯〕約押打發使者去見大衛,說:『我攻打拉巴,居然攻取了水城。

   〔原文字義〕「攻打」戰鬥,作戰;「取」捕捉,抓住;「水」眾水。

   〔文意註解〕「約押打發使者去見大衛,說:我攻打拉巴,取其水城」:『水城』指保護拉巴水源的堡壘,一旦被敵人攻陷,切斷供水,則拉巴城之陷落便指日可待。

 

【撒下十二28「現在你要聚集其餘的軍兵來,安營圍攻這城。恐怕我取了這城,人就以我的名叫這城。

   〔呂振中譯〕現在你要聚集其餘的兵眾,紮營圍城,攻取它;恐怕我攻取了這城,人竟以我的名去叫這城呢。』

   〔原文字義〕「其餘」剩餘,殘餘;「圍攻」捕捉,抓住;「取」(原文與「圍攻」同字。

   〔文意註解〕「現在你要聚集其餘的軍兵來,安營圍攻這城」:意指趁著攻陷拉巴的水城而尚未攻破拉巴本城之際,恭請大衛率軍前來圍城,可輕而易舉地攻破它。

         「恐怕我取了這城,人就以我的名叫這城」:正如大衛攻取耶路撒冷後改名「大衛之城」(參撒下五79)一樣。

 

【撒下十二29「於是大衛聚集眾軍,往拉巴去攻城,就取了這城。」

   〔呂振中譯〕於是大衛聚集所有的兵眾,往拉巴去、攻打那城,攻取了它。

   〔原文字義〕「眾軍」百姓,人民。

   〔文意註解〕「於是大衛聚集眾軍,往拉巴去攻城,就取了這城」:『眾軍』指除了必要留守之外,其餘可供調度的軍兵(28)

   〔話中之光〕()大衛這樣犯罪之後,似乎不會再有戰勝的機會。從那時起,大衛的戰功就不再進展了,但是這是人的想法,不是神對待悔改者的定律。對真正痛悔前非,且有信心的人,神不僅饒恕,而且復興。神重新喜悅他,也使他回復有用的機會。所以耶穌對那曾否認祂的,不僅沒有丟棄他,更與他會面,恢復相交的機會,並且給他使命,要他餵養主的群羊。

         ()我們有時看見那些退後的人,懷疑他們究竟會否得著赦罪。可能連他們也不敢希望得著復興。如果一個人不相信神愛的工作,才無可奈何地裡足不前。讓我們求神赦免得著復興的愛,相信我們必仍會回復,有以前同樣的勝利。「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定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章9)

         ()當大衛說:我犯罪了,先知拿單立即說:主赦免你的罪。當約押報告拉巴被攻取,大衛就得勝利的榮譽,雖然烏利亞陣亡在戰場,罪在裡顯多,恩典就更多了,必以公義顯出那權勢。你要敢相信這個。

 

【撒下十二30「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或作瑪勒堪,瑪勒堪即米勒公,又名摩洛,亞捫族之神名),其上的金子,重一他連得,又嵌著寶石。人將這冠冕戴在大衛頭上。大衛從城裡奪了許多財物,」

   〔呂振中譯〕大衛從米勒公神頭上奪取了米勒公〔傳統:他們的王〕的冠冕,上頭的金子重有一擔,又有一塊寶石;(這寶石、是在大衛頭上的那一塊);大衛把那城被掠之物搬出來、非常之多。

   〔原文字義〕「王」王,瑪勒堪(偶像假神之名);「嵌著」(原文無此字);「寶石(原文雙字)」珍貴的(首字);石頭(次字)

   〔文意註解〕「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其上的金子,重一他連得,又嵌著寶石」:『王所戴的金冠冕』或作「瑪勒堪(偶像假神之名)所戴的金冠冕」;『一他連得』約折合34公斤。

         「人將這冠冕戴在大衛頭上。大衛從城裡奪了許多財物」:『戴在大衛頭上』象徵征服亞捫人;『奪了許多財物』戰利品應放入耶和華的倉庫,歸榮耀給神,用於神的事工(參書六19)

 

【撒下十二31「將城裡的人,拉出來放在鋸下,或鐵耙下,或鐵斧下,或叫他經過磚窯(或作強他們用鋸,或用打糧食的鐵器,或用鐵斧作工,或使在磚窯裡服役)。大衛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後,大衛和眾軍都回耶路撒冷去了。」

   〔呂振中譯〕他又將城裏的人拉出來,使他們用鋸子、或鐵的銳器、用鐵斧、作工,用磚模服勞〔傳統:用使……經過〕磚窯〔或譯:強他們用鋸,或用打糧食的鐵器,或用鐵斧做工,或使在磚窯裏服役〕:大衛待亞捫人的眾城市、都是這樣。後來大衛和所有的兵眾就回耶路撒冷去了。

   〔原文字義〕「耙」鋒利的器械;「斧」切割的工具;「磚窯」磚模,四邊形。

   〔文意註解〕「將城裡的人,拉出來放在鋸下,或鐵耙下,或鐵斧下,或叫他經過磚窯」:根據下一句『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可知不是將城裡的人都殺死,故比較接近和合版小字的意思:「將城裡的人,拉出來強他們用鋸,或用打糧食的鐵器,或用鐵斧作工,或使在磚窯裡服役」。

         「大衛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後,大衛和眾軍都回耶路撒冷去了」:當然會留置「防營」以監督並執行治理的任務。

   〔話中之光〕()攻陷拉巴城的時間是所羅門出生之前,很可能烏利亞死後不久(參代上二十1~3)。儘管當時大衛還沒有悔改,但神卻仍然賜下得勝,表明神的應許(參撒下七11)和救贖計畫絕不會因著人的失敗而改變,大衛的寶座和國度要永存。「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一百零三10),卻用祂的恩慈領人悔改(參羅二4),讓每一個得蒙赦免的罪人都從心底發出讚美:「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詩一百零三1)

         ()大衛是一位勇敢的戰士,也是一位性情中人;他能勝過戰場上的敵人、勝過權力的欲望、勝過個人的恩怨,卻勝不過自己的情感。豐富的感情是大衛的優點,使他能善於彈琴(參撒上十六18)、「在耶和華面前極力跳舞」(撒下六14)、為娶米甲冒險上戰場(參撒上十八27~28)、與約拿單的心「深相契合」(撒上十八1)、寫下了許多美好的詩篇;但這個優點也成為大衛最大的弱點,使他愛上了別人的妻子拔示巴(參撒下十一3)、憐惜悖逆的兒子押沙龍(參撒下十八33)。人最大的優點,往往也是我們最致命的弱點。因此,凡從亞當裡來的,沒有一樣是值得誇耀的,保羅「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十二9),什麼地方軟弱,就什麼地方靠著基督剛強。

         ()撒但攻擊大衛,是要敗壞他,把他從神的旨意里拉下來;但神允許撒但的攻擊,卻是要建立大衛,使他的生命更加成熟。經過了這次慘痛的失敗,大衛在神面前就像死過了一次,真實地認清了自己的本相。因此,他不只是求神「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詩五十一9),更是求神「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五十一10),尋求死而復活的生命;他不只是求神「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詩五十一12),更是求神「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詩五十一11),更加愛慕神的同在。而在新約裡,神已經豐豐富富地把這兩樣恩典都賜給了我們:「借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一3),又讓聖靈常與我們同在,也要在我們裡面(參約十四17)

 

叁、靈訓要義

 

【知過能改,善莫大焉】

   一、大衛不知不覺中自我審判(1~6)

         1.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裡,對他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1~3):暗喻富戶和窮人分別指大衛與烏利亞。

         2.「羊羔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3):小母羊羔暗指拔示巴。

         3.「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4):暗指大衛殺人搶妻。

         4.「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5):大衛不自覺地判定自己該死。

         5.「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6):須償命四倍。

   二、大衛獲悉神的判決(7~14)

         1.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7):先知指明那該死的富戶就是大衛。

         2.「你為什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9):因為他所行的惡事出於藐視神。

         3.「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10~11):神命定三樣懲罰:(1)刀劍不離他家;(2)家中興起禍患;(3)妃嬪被人污辱。

         4.「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12):暗處行惡事,明處得報應。

         5.「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13):大衛認罪。

         6.「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13~14):神憐憫的回應:(1)除掉大衛的罪;(2)大衛不至於死;(3)淫亂所生的孩子必要死。

   三、大衛竭力禱告直到明白神的旨意(15~23)

         1.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所以大衛為這孩子懇求神,而且禁食,進入內室,終夜躺在地上」(15~16):大衛為孩子的病禁食禱告。

         2.「到第七日孩子死了。大衛的臣僕不敢告訴他孩子死了。大衛見臣僕彼此低聲說話,就知道孩子死了」(18~19):孩子在第七日死了。

         3.「大衛就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進耶和華的殿敬拜,然後回宮,吩咐人擺飯,他便吃了」(20):大衛停止禁食哭泣並敬拜神。

         4.「大衛說:孩子還活著,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22~23):大衛解釋為何孩子活著時禁食哭泣,死後卻停止。

   四、大衛重新出發(24~31)

         1.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她同寢。她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24):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另生孩子取名所羅門,就是有平安。

         2.「耶和華也喜愛他,就藉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24~25):又名耶底底亞,因為神愛他。

         3.「約押打發使者去見大衛,說:我攻打拉巴,取其水城。現在你要聚集其餘的軍兵來,安營圍攻這城」(27~28):約押遣使請大衛率軍前去攻取拉巴。

         4.「於是大衛聚集眾軍,往拉巴去攻城,就取了這城」(29):大衛取得拉巴。

         5.「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人將這冠冕戴在大衛頭上。大衛從城裡奪了許多財物」(30):戰利品包括金冠冕和許多財物。

         6.「將城裡的人,拉出來放在鋸下,或鐵耙下,或鐵斧下,或叫他經過磚窯。大衛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31):奴役亞捫人,令他們服苦。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撒母耳記下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撒母耳記下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