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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下第十四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約押助押沙龍獲准回耶城並蒙召見】

    一、約押託提哥亞婦人諷勸大衛解救逃亡的人(1~17)

    二、大衛命約押將押沙龍帶回耶路撒冷(18~24)

    三、押沙龍在自己家中兩年未蒙大衛召見(25~28)

    四、押沙龍經由約押求見大衛王(29~33)

 

貳、逐節詳解

 

【撒下十四1「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知道王心裡想念押沙龍,」

   〔呂振中譯〕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知道王心裏想念着押沙龍,

   〔原文字義〕「洗魯雅」香膏;「約押」耶和華是父;「押沙龍」我父是平安。

   〔文意註解〕「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知道王心裡想念押沙龍」:根據摩西律法,「故意殺人的必被治死」(民三十五16),而押沙龍逃至外祖家已經三年(參撒下十三38),未見大衛派人捉拿他,死者已矣,對活者備感思念(參撒下十三39),因此,約押認為需要有人為大衛鋪設台階,讓他就勢豁免押沙龍。

   〔話中之光〕()大衛「心裡想念押沙龍」,但律法明明地規定:「故殺人的必被治死」(民三十五16),所以他左右為難。「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大衛的情緒被周圍的人看在眼裡,就給魔鬼留了地步。約押是一個體貼肉體的人,他看穿了大衛心中的難處,決定伸出手來幫大衛肉體的忙,為大衛解決感情上的難處,結果卻給大衛和神的國度帶來了更大的災難。

 

【撒下十四2「就打發人往提哥亞去,從那裡叫了一個聰明的婦人來,對她說:請你假裝居喪的,穿上孝衣,不要用膏抹身,要裝作為死者許久悲哀的婦人,」

   〔呂振中譯〕就打發人往提哥亞去,從那裏帶了一個聰明的婦人來,對她說:『你請假裝居喪,穿上喪服,不要用膏油抹身,要裝做一個為死者居喪多日的婦人;

   〔原文字義〕「提哥亞」柵欄;「居喪」哀哭,哀輓;「孝衣(原文雙字)」哀悼(首字);外袍,衣服(次字)

   〔文意註解〕「「就打發人往提哥亞去,從那裡叫了一個聰明的婦人來,對她說」:『提哥亞』位於猶大支派境內耶路撒冷與希伯崙中間的偏僻村莊;『聰明的婦人』指思路敏捷,應對機靈的婦人。

         「請你假裝居喪的,穿上孝衣,不要用膏抹身,要裝作為死者許久悲哀的婦人」:意指裝扮成服喪的婦人,以博取大衛的同情。

   〔話中之光〕()約押知道不能直接為押沙龍說話,因為押沙龍故意殺人,連進逃城(參民三十五31)和獻贖罪祭(參民十五27~31)的資格都沒有。因此,約押找到一位「聰明的婦人」,用似是而非的道理欺哄大衛,好讓他心安理得地用肉體的感情來代替真理。

         ()在古代以色列社會裡,女人通常是弱者,但撒但卻常常利用人對弱者的同情,用人的感情來控訴律法,用人的道理來摻雜真理,最後用鬼魔的道理來取代真理。今天歐美社會對罪惡無原則的包容和接納,把邊緣價值觀變成主流,走的也是這個套路。

 

【撒下十四3「進去見王,對王如此如此說。於是約押將當說的話教導了婦人。」

   〔呂振中譯〕然後進去見王,照以下這樣的話對他說』:約押隨即將當說的話口授給那婦人。

   〔原文字義〕「教導」放置,設立。

   〔文意註解〕「進去見王,對王如此如此說。於是約押將當說的話教導了婦人」:約押教導那婦人如何去對大衛說話。

   〔話中之光〕()約押大概認為押沙龍還是王位繼承人,大衛也沒有指定其他的王儲。在這種王位繼承人的真空狀態下,國家並不穩定,所以他希望能夠挽回大衛與押沙龍的關係。當然,如果他是下任君王的恩人,自然也有不少好處。

 

【撒下十四4「提哥亞婦人到王面前,伏地叩拜,說:王啊,求你拯救!

   〔呂振中譯〕提哥亞婦人進去〔傳統:說〕見王,面伏於地而叩拜,說:『王阿,拯救哦!』

   〔原文字義〕「伏(原文雙字)」倒下,躺下(首字);鼻孔(次字);「叩拜」下敗,俯伏。

   〔文意註解〕「提哥亞婦人到王面前,伏地叩拜,說:王啊,求你拯救」:那婦人恭謹地求王施予援手。

 

【撒下十四5「王問她說:你有什麼事呢?回答說:婢女實在是寡婦,我丈夫死了。」

   〔呂振中譯〕王問她說:『你有甚麼事呢?』婦人說:『我實在是寡婦;我的丈夫死了。

   〔原文字義〕「實在」真正地,確信地。

   〔文意註解〕「王問她說:你有什麼事呢?回答說:婢女實在是寡婦,我丈夫死了」:寡婦的身分比較容易贏得大衛的同情。

 

【撒下十四6】「我有兩個兒子,一日在田間爭鬥,沒有人解勸,這個就打死那個。」

   〔呂振中譯〕婢女有兩個兒子;他們二人在田間鬧爭鬥;沒有人從中排解;這一個就擊打那一個,竟把他殺死了。

   〔原文字義〕「解勸」營救,恢復。

   〔文意註解〕「我有兩個兒子,一日在田間爭鬥,沒有人解勸,這個就打死那個」:兄弟兩人因故打架致其中一人被打死,這種情形很像押沙龍殺死暗嫩。

 

【撒下十四7「現在全家的人都起來攻擊婢女,說:你將那打死兄弟的交出來,我們好治死他,償他打死兄弟的命,滅絕那承受家業的。這樣,他們要將我剩下的炭火滅盡,不與我丈夫留名留後在世上。

   〔呂振中譯〕你看,現在全家族都起來攻擊你婢女,說:把那擊殺他兄弟的交出來,我們好治死他,來償他殺死兄弟的命;並且也可以除滅那繼承家業的。這一來、他們就要使我剩下的炭火都熄滅,而不給我丈夫留名或留餘種在地上了。』

   〔原文字義〕「治死」打擊,殺害;「滅絕」消滅,毀滅;「承受家業」佔有,繼承;「滅盡」熄滅;「留後」餘剩的。

   〔文意註解〕「現在全家的人都起來攻擊婢女,說」:『全家的人』指丈夫的親族;『起來攻擊』指控兩兄弟的母親包庇那殺人的兒子。

         「你將那打死兄弟的交出來,我們好治死他,償他打死兄弟的命,滅絕那承受家業的」:意指該當繩之以法,殺人者償命,不可任令他獨自承受家業。

         「這樣,他們要將我剩下的炭火滅盡,不與我丈夫留名留後在世上」:『炭火滅盡』即斷絕香火,無後代之意;『不與我丈夫留名留後』丈夫的親族熱心為死者報仇,卻沒有考慮到若處死那剩下的兒子,就等於絕後,不能給丈夫「留名留後」。

   〔話中之光〕()按照律法,眾人要處罰殺害兄弟之人的主張是合理的(參民三十五16~19)。但這婦人卻為了緩和大衛的情緒,說明狀況時,故意往有利於殺人者的方向誘導,並表現出罪的根本原因在於自己的謙讓的態度(9)。她的比喻純粹是出於人的,感情化的,污染了律法和真理。像這樣人的感情可以成為真理和信仰的絆腳石。敬虔的信仰生活和判斷的基準永遠應該是神的話語。

         ()以色列人的律法准許死者的親屬報仇(參民三十五12),但若報此血仇,這位婦人將絕後,也是以色列人極不願見的事(參申二十五5~6;得二20)。二者相權,寧可不懲治殺人者,以免婦人絕後。暗示大衛應放過押沙龍,使王室繼承有人,免卻眾子爭奪王位。

         ()這婦人提出,這個案子有「為兒子報仇」與「為丈夫留名」兩個矛盾的訴求。但實際上,律法早有明確的規定:如果「打死兄弟的」不是故意殺人,可以逃到逃城;如果是故意殺人,必須處死(參民三十五16~32),絕不能以「留名留後」為理由與罪惡妥協。

         ()這婦人先入為主地指控,「全家的人」表面上是熱心為死者報仇,實際上是要殺死她剩下的兒子,使她家絕後。這正是撒但的詭計,用片面的道理來控訴神的律法,好引動人的同情,用肉體的感情來代替律法。

 

【撒下十四8「王對婦人說:你回家去吧!我必為你下令。

   〔呂振中譯〕王對那婦人說:『你回家去吧;我必為你下命令。』

   〔原文字義〕「下令」命令,吩咐。

   〔文意註解〕「王對婦人說:你回家去吧!我必為你下令」:『為你下令』意指會以王令保護妳兒子的命。

 

【撒下十四9「提哥亞婦人又對王說:我主我王,願這罪歸我和我父家,與王和王的位無干。

   〔呂振中譯〕提哥亞婦人就對王說:『我主我王,願這罪罰歸我和我父的家,願王和他的王位無罪。』

   〔原文字義〕「主」主人;「王的位」王座,座位。

   〔文意註解〕「提哥亞婦人又對王說:我主我王,願這罪歸我和我父家,與王和王的位無干」:雖然王豁免她兒子的『罪刑』(8),但他的『罪責』仍在,故此她表明她和她父家願意承擔罪責,不願影響到王和王位。

   〔話中之光〕()法律上殺人犯是有罪的,但是鑒於這種情況大衛同意給他緩刑令。這個婦人已經達到了她的目的,不過她想要延長討論,好使大衛作出進一步的承諾。為了這樣做,她就要求如果有任何血罪,就讓它歸到她身上而不歸到大衛和他的王位上。這樣她就巧妙地把大衛拉到他必要親自負責的位置。迄今他只是用一個應許搪塞她而沒有明確涉及他自己。

 

【撒下十四10「王說:凡難為你的,你就帶他到我這裡來,他必不再攪擾你。

   〔呂振中譯〕王說:『凡多說話來侵擾你的,你把他帶到我這裏來,他就不再觸害着你了。』

   〔原文字義〕「攪擾」碰觸,伸出,擊打。

   〔文意註解〕「王說:凡難為你的,你就帶他到我這裡來,他必不再攪擾你」:大衛答應會替那婦人解決『罪責』的問題,使她不再受親族的攪擾。

 

【撒下十四11「婦人說:願王紀念耶和華你的神,不許報血仇的人施行滅絕,恐怕他們滅絕我的兒子。王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你的兒子,連一根頭髮也不至落在地上。

   〔呂振中譯〕婦人說:『願王懷念着永恆主你的上帝,不許報血仇的多行殺滅,來除滅我兒子。』王說:『我指着永活的永恆主來起誓,你兒子連一根頭髮也不至於落地。』

   〔原文字義〕「紀念」記得,回想;「滅絕(首字)」毀滅,毀壞;「滅絕(次字)」消滅,根絕。

   〔文意註解〕「婦人說:願王紀念耶和華你的神,不許報血仇的人施行滅絕,恐怕他們滅絕我的兒子」:婦人感謝王的仁慈,使她兒子免於一死,求神賜福給王。

         「王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你的兒子,連一根頭髮也不至落在地上」:王以誓言保證她兒子的安全。

 

【撒下十四12「婦人說:求我主我王容婢女再說一句話。王說:你說吧!

   〔呂振中譯〕婦人說:『請容婢女對我主我王再說一句話』;王說:『你說吧。』

   〔原文字義〕「說(動詞)」說話;「話(名詞)」言語,言論。

   〔文意註解〕「婦人說:求我主我王容婢女再說一句話。王說:你說吧」:婦人藉機將她自己的處境轉用於大衛王,因為都是兄弟鬩牆導致人命

 

【撒下十四13「婦人說:王為何也起意要害神的民呢?王不使那逃亡的人回來,王的這話,就是自證己錯了!」

   〔呂振中譯〕婦人說:『王為甚麼也圖謀了這樣的事要害上帝的人民呢?因為王不使那被放逐的人回來;王說了這話,就似乎有了罪了。

   〔原文字義〕「起意」思考,謀算;「逃亡的人」趕走,放逐;「自證己錯」有罪的。

   〔文意註解〕「婦人說:王為何也起意要害神的民呢?」:『神的民』原文是單數詞,在此影射押沙龍,他逃亡已經歷時三年(參撒下十三38),至今仍未被大王接納。如果大衛不容押沙龍回來,相當於暗示眾民可以替天行道殺死她。

         「王不使那逃亡的人回來,王的這話,就是自證己錯了」:『那逃亡的人』明指押沙龍;『王的這話』指王豁免婦人剩下兒子的死罪;『自證己錯』意指大衛王沒有豁免押沙龍死罪乃是錯誤的。

   〔話中之光〕()這位婦人一旦用人的道理把大衛套牢了,就繼續用詭辯來引動大衛的肉體。表面上,這婦人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如果大衛能赦免她的兒子,為什麼不能赦免押沙龍呢?實際上,這婦人是在偷換概念,因為前者是過失殺人,而後者是故意殺人,按照律法有完全不同的判決(參民三十五16~32)

         ()這位口齒伶俐的婦人巧妙地使用詭辯術,讓人覺得押沙龍殺害暗嫩也是情有可原,並且放肆地斷言「王的這話就是自證己錯了」。這並不是因為她比大衛聰明(18~20),而是因為約押看准了大衛肉體的軟弱,所以順著大衛的心思,給大衛準備一個臺階下,讓他能心安理得地赦免押沙龍。

 

【撒下十四14「我們都是必死的,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回。神並不奪取人的性命,乃設法使逃亡的人不至成為趕出回不來的。」

   〔呂振中譯〕我們都是必死的,就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拾起來一樣;但人若想法子使被放逐的人不永遠被放逐而離開他,上帝是不奪取他性命的。

   〔原文字義〕「潑」澆灌,流出;「收回」招聚,採收;「奪取」帶走,拿走;「設法(原文雙字)」思考,謀算(首字);籌畫(次字);「逃亡的人」(原文與「趕出」同字)

   〔文意註解〕「我們都是必死的,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回」:暗示暗嫩的死已是無法挽回的事實。

         「神並不奪取人的性命,乃設法使逃亡的人不至成為趕出回不來的」:這是引用逃城的條例(參民三十五25),表明神樂意赦免、挽回罪人;這是神的律法。

   〔話中之光〕()「我們都是必死的」,死是:(1)因人的犯罪而來的必然結果,沒有例外(參創三19;羅五12;來九29)(2)任何勢力或智慧都無法抗拒的強大的力量(參詩四十九7~12)(3)結束現在為止的所有活動(「不能收回」)(4)對聖徒來說,死是天國裡新的開始(參伯十九26)

         ()神並不奪取人的性命,乃設法使逃亡的人不至成為趕出回不來的。」實際上,神不但是慈愛的,也是公義的,只有過失殺人的才能躲到逃城,並且要等「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去」(民三十五28)。神除掉大衛謀殺烏利亞的罪(參撒下十二13),卻用更大的刑罰來代替,所以並不表明大衛有權赦免押沙龍謀殺暗嫩。但是,大衛本來就體貼肉體的感情,這婦人又用似是而非、模棱兩可(15~17)的話幫大衛找了個臺階,於是大衛順從肉體、就坡下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對押沙龍一點懲罰都沒有。

         ()這位「聰明的婦人」的一番話裡兩次提到「耶和華」、六次提到「神」(11~16),總是奉神的名講話。撒但是非常聰明的,牠要引誘屬肉體的人,就會高舉瑪門的名;要引誘屬靈的人,就會高舉「神」的名;而試探主耶穌,則斷章取義地引用聖經(太四3~10)。因此,我們不能以為人的話聽起來屬靈,就一定是神的話。我們在真理的事上不能人云亦云,而要自己查考聖經;不但要聽道,還要「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十七11)

         ()大衛這樣設計實在不合適。他的心只注意公正,但卻允許押沙龍回去,無需認過或悔罪,結果是很不好的。這會失去人民的愛戴,也動搖公正政治的基礎,很互解家庭生活的連結,這是大衛剛愎自用,縱容押沙龍的行為,押沙龍以為他父親容許他回來沒有什麼條件或償還,一定是饒恕了他的罪。這對父母無疑是一項警戒。如果你的兒女不順從,違反家規,你必須要他認罪,不可縱容。這雖然需要時間,也是艱苦的過程,但是必須要堅持。

         ()但是看到大衛的過錯,以及神賜予赦免與救恩。神是否好似大衛那樣,我們也許這樣盼待,在天家裡祂的愛心建立,祂不必我們認罪,也無需中保,在神權能的旨意之中,祂可任意除去我們的罪。但是神不能對待我們的錯失,所以基督必須受害,祂流血為救贖我們的罪,聖靈也使我們願意認罪,切實悔改。

 

【撒下十四15「我來將這話告訴我主我王,是因百姓使我懼怕。婢女想,不如將這話告訴王,或者王成就婢女所求的。」

   〔呂振中譯〕現在我來、將這事告訴我主我王,是因為人民使我懼怕;故此婢女心裏說:我要告訴王;或者王會成就使女所求的。

   〔原文字義〕「懼怕」敬畏,害怕;「成就」做,製作。

   〔文意註解〕「我來將這話告訴我主我王,是因百姓使我懼怕」:『百姓使我懼怕』這是雙關語,一面指丈夫的親族使她害怕失去尚存的兒子,另一面指她害怕神的百姓遲早會找押沙龍償命。

         「婢女想,不如將這話告訴王,或者王成就婢女所求的」:『婢女所求的』一面求王豁免她兒子的死罪,另一面為押沙龍代求。

 

【撒下十四16「人要將我和我兒子從神的地業上一同除滅,王必應允救我脫離他的手。」

   〔呂振中譯〕人想法子要將我和我兒子從上帝的產業〔即:子民〕中一齊除滅;王總會垂聽、來援救使女脫離他的手掌的。

   〔原文字義〕「地業」產業,基業;「應允」同意。

   〔文意註解〕「人要將我和我兒子從神的地業上一同除滅,王必應允救我脫離他的手」:『人他』指她丈夫的親族,亦即報血仇的人,也暗指任何為暗嫩打抱不平的人;『王必應允』意指明理如大衛,必然會應允她所求。

 

【撒下十四17「婢女又想,我主我王的話必安慰我,因為我主我王能辨別是非,如同神的使者一樣。惟願耶和華你的神與你同在。

   〔呂振中譯〕婢女又心裏說:我主我王的話必能使我達到安居之地;因為上帝的使者怎麼樣,我主我王也怎麼樣:能聽出善惡來:惟願永恆主你的上帝與你同在。』

   〔原文字義〕「安慰」安息,休息;「辨別」應允,同意。

   〔文意註解〕「婢女又想,我主我王的話必安慰我,因為我主我王能辨別是非,如同神的使者一樣」:『必安慰我』意指王對答的話顯明滿有智慧,如神使者的智慧(20),足以明辨是非,故此深感欣慰。

         「惟願耶和華你的神與你同在」:神的同在是智慧的保證。

   〔話中之光〕()聰明的婦人」用一句的「屬靈的奉承」加一句「屬靈的口號」,成功地完成了勸誘大衛的任務。撒但無孔不入,人肉體的破口也無處不在;越是自以為屬靈的人,越要警惕肉體,越要當心被「屬靈的奉承」和「屬靈的口號」欺騙。

         ()提哥亞的婦人和亞比該都很「聰明」(2節;撒上二十五3),亞比該在勸說大衛的時候,也是八次提到「耶和華」、一次提到「神」(撒上二十五24~31)。但亞比該的「聰明」,是阻止大衛犯罪;提哥亞婦人的「聰明」,是引誘大衛犯罪。而大衛表面上是聽了兩個女人的勸告,實際上都是聽了自己裡面的話:聽亞比該的時候,是聖靈在裡面作王,所以能夠立刻蘇醒過來(撒上二十五32);而聽提哥亞婦人的時候,是肉體在裡面出頭,所以雖然有「智慧」(20)猜出約押的計謀,但卻沒有「智慧」脫離肉體,結果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屬聖靈的大衛若不是體貼肉體的感情,也不會忽略了聖靈的同在,輕易地被一位婦人勸誘。今天,跌倒的信徒也喜歡怪別人、怪世界、怪魔鬼,但我們之所以忽略聖靈的同在,破口也是從裡面開始的:人若輕看真理,就容易被異端吸引;人若害怕十字架,就容易被成功神學吸引;人若高舉自己,就容易被社會福音吸引。

 

【撒下十四18「王對婦人說:我要問你一句話,你一點不要瞞我。婦人說:願我主我王說。

   〔呂振中譯〕王應時對那婦人說:『我要問你一句話,你可不要瞞着我。』婦人說:『我主我王請說。』

   〔原文字義〕「瞞」隱藏,遮蓋。

   〔文意註解〕「王對婦人說:我要問你一句話,你一點不要瞞我。婦人說:願我主我王說」:大衛王發覺婦人的話語好像有高明的人在背後指點,因此想查個水落石出。

 

【撒下十四19「王說:你這些話莫非是約押的主意嗎?婦人說:我敢在我主我王面前起誓,王的話正對,不偏左右,是王的僕人約押吩咐我的,這些話是他教導我的。」

   〔呂振中譯〕王說:『這一切話莫非有約押的手幫着你麼?』婦人回答說:『我主我王阿,我指着你的性命來起誓:對我主我王所說的這一切、是沒有人能偏左偏右的:這確是王的僕人約押吩咐我的;這一切話是他口授給你婢女的。

   〔原文字義〕「主意」(原文無此字);「教導」放置,設立。

   〔文意註解〕「王說:你這些話莫非是約押的主意嗎?」:『約押的主意』按照原文可以繙作「約押的手」;大衛隱約似乎看見約押的手參預其中。

         「婦人說:我敢在我主我王面前起誓,王的話正對,不偏左右,是王的僕人約押吩咐我的,這些話是他教導我的」:『這些話是他教導我的』原文是「他將這些話放在我口中的」。

 

【撒下十四20「王的僕人約押如此行,為要挽回這事,我主的智慧卻如神使者的智慧,能知世上一切事。

   〔呂振中譯〕王的僕人約押這麼行,是要使這事的情態有轉圜;因為我主的才智就如上帝的使者的才智,能知道地上的一切事。』

   〔原文字義〕「挽回」轉動,轉向;「智慧(首字)」有智慧的(形容詞);「智慧(次字)」智慧(名詞)

   〔文意註解〕「王的僕人約押如此行,為要挽回這事,我主的智慧卻如神使者的智慧,能知世上一切事」:『挽回這事』意指請大衛王召回押沙龍的事;『如神使者的智慧』形容非常有智慧;『能知世上一切事』稱讚大衛具有的超凡的洞察力。

   〔話中之光〕()提哥亞婦人的言語和成為大衛之妻的亞比該的忠言(參撒上二十五31)形成明顯的對照,後者起阻止大衛犯罪的作用,前者是受了約押的唆使。表面上看起來像是智慧的忠告,但與後者其動機和內容、目的卻有如此大的差別。明確神的旨意,更加信靠真理的忠告,比滿足人欲望的勸化,更能得到根本上受益(參箴十五31;徒四19)

 

【撒下十四21「王對約押說:我應允你這事。你可以去,把那少年人押沙龍帶回來。

   〔呂振中譯〕王對約押說:『看吧,這事我就作吧;你去,把青年人押沙龍帶回來。』

   〔原文字義〕「這事」事情,事件;「帶回來(原文雙同字)」返回,轉回。

   〔文意註解〕「王對約押說:我應允你這事。你可以去,把那少年人押沙龍帶回來」:大衛准許押沙龍回到耶路撒冷,但尚未准許接見他。

 

【撒下十四22「約押就面伏於地叩拜,祝謝于王,又說:王既應允僕人所求的,僕人今日知道在我主我王眼前蒙恩了。

   〔呂振中譯〕約押就臉伏於地而叩拜,為王祝福致敬;又說:『僕人所求的、王既一定要作,我主我王阿,僕人今天就知道在我得到王的顧愛了。』

   〔原文字義〕「祝謝」祝福,屈膝。

   〔文意註解〕「約押就面伏於地叩拜,祝謝于王,又說」:約押的計謀被大衛揭穿(19),滿以為自己弄巧成拙,想不到大衛會接納他的意思,因此表示謝恩。

         「王既應允僕人所求的,僕人今日知道在我主我王眼前蒙恩了」:約押本來是揣摸王的意思(1),替王行事,現在竟變成了約押自己的意思,作人臣僕的,不能不表現知恩感恩。

   〔話中之光〕()大衛揭穿了約押的計謀,但仍然應允了他,讓約押確認自己摸著了王的心意,所以「祝謝于王」。約押太瞭解大衛的軟弱了,加上大衛有許多把柄在他手上,後來他公然抗旨殺了押沙龍,大衛對他也無可奈何。因為大衛不順服神的權柄,所以也失去了屬靈的權柄。

 

【撒下十四23「於是約押起身往基述去,將押沙龍帶回耶路撒冷。」

   〔呂振中譯〕於是約押起身往基述去,將押沙龍帶回耶路撒冷。

   〔原文字義〕帶回」進入,進來。

   〔文意註解〕「於是約押起身往基述去,將押沙龍帶回耶路撒冷」:『基述』就是押沙龍外祖家所在地(參撒下十三37~38);『帶回耶路撒冷』就是帶回天子腳下。

   〔話中之光〕()押沙龍逃亡基述3(參撒下十三38)以後,得以回到耶路撒冷,但押沙龍沒有對自己的罪進行深刻的反省(參路十五17),同時大衛也沒有饒恕他和愛他的心(參路十五24)。真正的和解不是因輿論或情分引發的倉促的會面,而應是在神裡面的相遇(參約壹四7~8)

         ()大衛把押沙龍帶回來,是因為「心裡想念押沙龍」(1),抵擋不過肉體的感情。帶回押沙龍卻又不肯見他,是因為見了押沙龍而不處理他,在神、在人面前都說不過去。大衛的糾結不是因為無知,而是因為明知故犯。他明明知道神的律法是「故殺人的必被治死」(民三十五16),但又捨不得父子情深,結果就在掙扎之中,埋下了家國災難的禍根。

         ()雖然大衛是屬聖靈的,不會一直活在肉體當中;但即使是最合神心意的大衛,最大的難處也還是肉體。大衛最難脫離的是肉體的感情和肉體的驕傲,這兩樣都給大衛帶來了巨大的災難。「神就是愛」(約壹四16),祂要我們愛神、愛人(參太二十二37~38)、彼此相愛(參約十三34),甚至「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五44)。但人的生命本相裡並沒有這種愛,只能愛自己所愛的、不能愛自己所不愛的。所以主耶穌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人只有脫離了肉體的感情,才能讓神的愛充滿我們,用神的愛去「愛人如己」(利十九18)

 

【撒下十四24「王說:使他回自己家裡去,不要見我的面。押沙龍就回自己家裡去,沒有見王的面。」

   〔呂振中譯〕王說:『叫他回自己家去,我的面他可不要見』;押沙龍就回自己家去;王的面他都沒有見。

   〔原文字義〕「面」面,臉。

   〔文意註解〕「王說:使他回自己家裡去,不要見我的面」:『不要見我的面』意指大衛王並沒有完全饒恕押沙龍。

         「押沙龍就回自己家裡去,沒有見王的面」:『沒有見王的面』表示押沙龍還不能跟王子們一起上朝。

   〔話中之光〕()大衛表面上與押沙龍和解,使押沙龍回宮,但並沒有完全饒恕他,激勵他開始新的生活。使他感到疏遠的感覺,其結果押沙龍的心裡隨著對父親的憎恨,陰謀反叛的可怕的罪念便開始醞釀起來(參撒下十五1~6)。饒恕應是徹底的饒恕(參啟三15)

 

【撒下十四25「以色列全地之中,無人像押沙龍那樣俊美,得人的稱讚,從腳底到頭頂毫無瑕疵。」

   〔呂振中譯〕全以色列中沒有俊秀的人能比得上押沙龍的:他非常得人讚美: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點瑕疵。

   〔原文字義〕「俊美」美好,美麗;「稱讚」讚美;「瑕疵」汙點,缺陷。

   〔文意註解〕「以色列全地之中,無人像押沙龍那樣俊美,得人的稱讚,從腳底到頭頂毫無瑕疵」:『俊美』指外表英俊,自然容易吸引人;『毫無瑕疵』指絲毫沒有外貌上的缺陷。

   〔話中之光〕()押沙龍和掃羅一樣「俊美」(撒上九2),一樣「得人的稱讚」(撒上十24)。押沙龍是大衛肉體生命的延續,從前那位「俊美」的掃羅是從外面對付大衛,現在這位「俊美」的押沙龍將要從裡面對付大衛。

         ()以押沙龍的外表來說,他很像犯罪前的天使長,很像以西結書中所描寫的基路伯(參結二十八13~15)。他俊美得毫無瑕疵,像基路伯那般全然美麗。押沙龍因他的俊美而自傲,也像基路伯之因美麗而心中高傲。在大衛歷史中,聖經用許多篇幅記載押沙龍的叛逆,自必具有預表的意義,也許是以此說明,將來撒旦要如何與基督為仇為敵。神造亞當,以他作基督的預像,撒旦挑選了押沙龍,似乎是以他作敵基督的預影。如同賣耶穌的猶大配稱為魔鬼一樣(參約六70)。押沙龍一生的工作可以用五個字來總結「與大衛為敵」。他是背叛之子,可怒之子,最終成為滅亡之子。

 

【撒下十四26「他的頭髮甚重,每到年底剪髮一次;所剪下來的,按王的平稱一稱,重二百舍客勒。」

   〔呂振中譯〕他是每年年底剪頭髮的;因為頭髮甚重、他就剪;剪完了頭髮,他總把頭髮稱一稱:按王家的平往往有二百舍客勒。

   〔原文字義〕「稱一稱」秤重。

   〔文意註解〕「他的頭髮甚重,每到年底剪髮一次;所剪下來的,按王的平稱一稱,重二百舍客勒」:『頭髮甚重』古人的頭髮是美的象徵;『二百舍客勒』約折合二點三公斤,似乎太重了些,一般人每年約長半公斤。

   〔話中之光〕()押沙龍容貌出眾,這是描述押沙龍的外表:(1)押沙龍出眾的外表成為以色列百姓羡慕的對象,這對他籠絡百姓的心起了很大的幫助(參撒下十五6;撒上九2)(2)押沙龍最引以為自豪的好頭髮,後來成為他死的原因(參撒下十八9)(3)押沙龍生養31(27),表明押沙龍在見識上、身體上是有能力的人。但他天生的長處和優點反而要了他的生命,這就是人的悲劇(參路十六15)

         ()押沙龍的頭髮一年能長二百舍客勒,讓人羡慕,也讓押沙龍引以為豪,還能幫助他籠絡人心,但後來卻讓押沙龍喪了性命(參撒下十八9)。人天生的優點和長處,也常常會導致人屬靈生命的死亡;所以在許多時候,「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路十六15)

 

【撒下十四27「押沙龍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名叫他瑪,是個容貌俊美的女子。」

   〔呂振中譯〕押沙龍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的名字叫他瑪〔或譯:瑪迦〕,是個容貌美麗的女子。

   〔原文字義〕「容貌」外表。

   〔文意註解〕「押沙龍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名叫他瑪,是個容貌俊美的女子」:『女兒名叫他瑪』是為了紀念遭暗嫩玷辱的妹妹(參撒下十三22),表明他對大衛偏袒暗嫩還是耿耿於懷。

 

【撒下十四28「押沙龍住在耶路撒冷足有二年,沒有見王的面。」

   〔呂振中譯〕押沙龍住在耶路撒冷足有兩年夫;王的面他都沒有見。

   〔原文字義〕「二年(原文雙字)」年(首字);日子,一段時間(次字)

   〔文意註解〕「押沙龍住在耶路撒冷足有二年,沒有見王的面」:『足有二年』這表示押沙龍沒有見王的面已有五年了(參撒下十三38)

 

【撒下十四29「押沙龍打發人去叫約押來,要托他去見王,約押卻不肯來。第二次打發人去叫他,他仍不肯來。」

   〔呂振中譯〕押沙龍打發人去叫約押來,要打發他去見王;約押竟不肯來見他;他第二次再打發人去叫他,他還是不肯來。

   〔原文字義〕「肯」同意,樂意。

   〔文意註解〕「押沙龍打發人去叫約押來,要托他去見王,約押卻不肯來。第二次打發人去叫他,他仍不肯來」:約押避不見面,因為不知道大衛的心意如何,恐怕這份差事吃力不討好。

 

【撒下十四30「所以押沙龍對僕人說:你們看,約押有一塊田,與我的田相近,其中有大麥,你們去放火燒了。押沙龍的僕人就去放火燒了那田。」

   〔呂振中譯〕於是押沙龍就對僕人說:『你們看、約押有一份田地、和我的田地相近,他有大麥在那裏;你們去放火燒它。』押沙龍的僕人就放火燒了那份田地。約押的僕人就來到押沙龍那裏、衣服撕裂着,說:『押沙龍的僕人放火燒了我們的田地了。』

   〔原文字義〕「田」地段;「放」點燃,點火。

   〔文意註解〕「所以押沙龍對僕人說:你們看,約押有一塊田,與我的田相近,其中有大麥,你們去放火燒了。押沙龍的僕人就去放火燒了那田」:『放火燒了那田』作法太過激烈,不過這種手段的確有效,能促使約押立刻來與他見面(31)

   〔話中之光〕()自信與自我,往往只是一線之隔。從這一連串的事件已可以窺見押沙龍的野心。他是個獨立自主、富於心計的青年,他將一切事暗中進行,包括殺他的哥哥暗嫩(參撒下十三22~29)。他在約押的田地放火,使約押去見他,可以看出他不受父親或別人的阻遏,隨意行事。他生得俊美,一定很自我中心(25)。孩童須受管教,尤其是對富天資又相貌出眾的青少年;否則就像押沙龍一樣,覺得自己隨時隨地都可以任意而行。

 

【撒下十四31「於是約押起來,到了押沙龍家裡,問他說:你的僕人為何放火燒了我的田呢?

   〔呂振中譯〕於是約押起來,到了押沙龍家裏,問他說:『你僕人為甚麼放火燒了我那份田地呢?』

   〔原文字義〕「放」點燃,點火。

   〔文意註解〕「於是約押起來,到了押沙龍家裡,問他說:你的僕人為何放火燒了我的田呢?」:放火燒別人的田不僅造成別人財物上的損失,並且是一種侮辱,所以這個激將法果然有效。

 

【撒下十四32「押沙龍回答約押說:我打發人去請你來,好托你去見王,替我說:我為何從基述回來呢?不如仍在那裡。現在要許我見王的面,我若有罪,任憑王殺我就是了。

   〔呂振中譯〕押沙龍對約押說:『你看,我打發人來見你、說:請到我這裏來,我好打發你去見王、說:我從基述回來為的甚麼?不如仍在那裏倒好阿。現在請讓我見王的面吧;我若有甚麼罪愆,任憑王把我殺死好啦。

   〔原文字義〕「有罪(原文雙字)」財產(首字);罪惡,不公正(次字)

   〔文意註解〕「押沙龍回答約押說:我打發人去請你來,好托你去見王,替我說」:押沙龍懷有作王的野心(參撒下十五10),所以亟思早日見王,恢復正常的王子身分。

         「我為何從基述回來呢?不如仍在那裡」:意指住在耶路撒冷和住在基述沒有甚麼不同。

         「現在要許我見王的面,我若有罪,任憑王殺我就是了」:『我若有罪』表示押沙龍不承認殺兄之罪,反認為殺之有理,可見他沒有悔意。

   〔話中之光〕()押沙龍認為自己殺死暗嫩的行為(參撒下十三29)是義行。因此押沙龍反而把五年來(28節;撒下十三38)對自己不聞不問的父親視為不義,他的這種想法成了他施行叛逆的契機(156)。我們通過押撒龍的這種行為可以明白以下幾點:(1)一切都只按照自己的立場著想的人,把別人對自己的恩典和饒恕都認為是應當的;(2)對別人的恩典一點也不感激;(3)像這樣忘記恩典的根本原因是,沒有通過懺悔體驗神施下的恩典(參詩三十二5;八十六5;一百三十八6)

         ()大衛在烏利亞的事上沒有好的見證,所以也不敢問心無愧地懲罰兒子,對兩個兒子的悖逆只能憑著肉體的「愛心」強忍。因此,押沙龍完全沒有認罪悔改,反而理直氣壯地說:「我若有罪,任憑王殺我就是了」,埋下了陰謀叛亂的種子。

         ()今天,許多父母盼望找到一種既不懲罰也不嬌縱的「正面管教 Positive Discipline」方法。但大衛比我們更加屬靈,他卻做不到「既不懲罰也不嬌縱」。不管社會怎樣變化,人的罪性是不可能改變的,「不懲罰」的結果一定是「嬌縱」,所以聖經的教導永遠也不會過時:「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十三24)

 

【撒下十四33「於是約押去見王,將這話奏告王,王便叫押沙龍來。押沙龍來見王,在王面前俯伏于地,王就與押沙龍親嘴。」

   〔呂振中譯〕於是約押去見王,奏告王;王便召見押沙龍。押沙龍來見王,在王面前臉伏於地而叩拜:王也和押沙龍親嘴。

   〔原文字義〕「奏告」告訴,稟明。

   〔文意註解〕「於是約押去見王,將這話奏告王,王便叫押沙龍來」:『將這話奏告』約押將押沙龍所說的話照實轉述。

         「押沙龍來見王,在王面前俯伏于地,王就與押沙龍親嘴」:『與押沙龍親嘴』表示完全饒恕押沙龍,兩人的關係和好如初。

   〔話中之光〕()大衛在暗嫩的淫行事件及押沙龍復仇之事發生後,出於對子女的溺愛,並沒有積極地採取懲戒,而與押沙龍和解。通過這些事情,可以明白以下道理:(1)對孩子不用懲戒的鞭打等於使孩子遠離救贖之路;(2)不理會生活中有當除的罪(參來十二15),一直放任的話,那罪必然帶來破壞性結果(參太五2930)(3)真正的和解不是人自己的饒恕和默認,而是在神面前通過相互的懺悔,重新建立和好的關係(參路十五21)

         ()「親嘴」是和解的表現(參創三十三4;四十五15),尤其是父親親犯罪兒子的嘴,意味著對他完全的饒恕(參路十五20)。大衛作為父親,真心饒恕了自己的兒子押沙龍。但押沙龍卻像加略人猶大(參太二十六18)一樣,表面上虛假,裡面裝的是反叛。從這樣相互矛盾的兩個行動,我們可以學到,不基於神旨意和話語對子女盲目的愛,必將子女引向錯誤道路(參弗六4)

         ()真正的和解不是人與人之間的寬恕或妥協,而人先「與神和好」(弗二16),然後才能與別人恢復和睦(參弗二16)。但大衛與押沙龍和解,完全是犧牲真理、體貼肉體,所以寬恕就變成了放縱,使押沙龍越來越自以為義、越來越不受約束,對父親的仇恨也越來越深。大衛在感情上的破口,不但讓神的國度受了虧損,也把自己的兒子推向了死亡(參撒下十八17)

         ()可惜這只是一個方便的復和,沒有永久的效果和真正的價值,反而貽患無窮。這個計畫的基礎,有先存的弱點:父親出於情感,思念兒子,只有慈愛,而沒有公義;逆子想回故國,可能志在得國,而沒有認罪悔改;居中使人復和的使者,只用心計,而沒有注重真理。所以約押訓練的婦人,如同女先知,傳的是人道的福音,而不是天道,不是生命之道。

         ()老牛舐犢,人之常情。大衛並未認真糾正兒女的罪行。他既沒有處罰暗嫩強姦他瑪,也沒有斷然處置押沙龍謀殺暗嫩一事。優柔寡斷使他失敗了。我們不對付罪,慢慢罪就會比開始時更難應付,也必嘗到更大的痛苦。

         ()這章聖經的結尾,給我們看見,約押想辦法所成就的和好,只是虛有其表的和好,不是真實的和好。經上說,「基督和比列有什麼相合呢」(林後六15)。押沙龍見王時的俯伏與地,只是傳統的禮貌,他的心並沒有服下來,所以口裡也無認罪的表示。這和回家的浪子,從心裡向父親認罪大有區別,「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路十五21),其味道是完全不同。大衛雖然也與押沙龍親嘴,但與父親和歸來的浪子,「連連的親嘴」(路十五20),也難相比。罪的阻隔既未除去,自然無法在心靈上有深的契合。

 

叁、靈訓要義

 

【弄巧成拙──名不副實的救恩】

   一、約押與提哥亞婦人──錯誤的中保:

         1.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知道王心裡想念押沙龍」(1):誤解父神,僅認識神愛世人,卻不認識神是公義的。

         2.「約押將當說的話教導了婦人」(3):設局迎合慈父失去浪子的心境。

         3.「提哥亞婦人到王面前,伏地叩拜,說:王啊,求你拯救。我有兩個兒子,一日在田間爭鬥,沒有人解勸,這個就打死那個」(46):兒子犯了殺人重罪。

         4.「現在全家的人都起來攻擊婢女,說:你將那打死兄弟的交出來,我們好治死他,償他打死兄弟的命,滅絕那承受家業的。這樣,他們要將我剩下的炭火滅盡,不與我丈夫留名留後在世上」(7):殺人償命或為夫留後,無法兩全其美。

         5.「提哥亞婦人又對王說:我主我王,願這罪歸我和我父家,與王和王的位無干」(9):只有口頭擔罪,沒有實際付出罪的代價。

         6.「婦人說:王為何也起意要害神的民呢?王不使那逃亡的人回來,王的這話,就是自證己錯了」(13):曲解逃城的律法,降低赦罪的標準。

         7.「我們都是必死的,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回。神並不奪取人的性命,乃設法使逃亡的人不至成為趕出回不來的」(14):誤認為人既不能起死回生,故當設法解救尚活著的人。

         8.「於是約押起身往基述去,將押沙龍帶回耶路撒冷」(23):救人只救到一半,沒有徹底解決神與人相隔的問題。

   二、大衛──錯誤地代表父神:

         1.王對婦人說:你回家去吧!我必為你下令」(8):僅代表神憐恤人的一面。

         2.「王說:凡難為你的,你就帶他到我這裡來,他必不再攪擾你」(10):手續不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3.「王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你的兒子,連一根頭髮也不至落在地上」(11):也僅代表神大有權能的一面。

         4.「王對約押說:我應允你這事。你可以去,把那少年人押沙龍帶回來」(21):但神作事不能單憑情感喜好。

         5.「王說:使他回自己家裡去,不要見我的面。押沙龍就回自己家裡去,沒有見王的面」(24):神必能也必會拯救人到底,決不至於這般留下問題沒有解決。

   三、押沙龍──沒有認罪悔改的罪人:

         1.「以色列全地之中,無人像押沙龍那樣俊美,得人的稱讚,從腳底到頭頂毫無瑕疵」(25):形象完美,沒有看見自己的缺點。

         2.「他的頭髮甚重,每到年底剪髮一次;所剪下來的,按王的平稱一稱,重二百舍客勒」(26):頭髮表徵人的意志力,不服神的權柄。

         3.「押沙龍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名叫他瑪,是個容貌俊美的女子」(27):給女兒取名他瑪,暗示他對王(代表神)有所不滿。

         4.「押沙龍住在耶路撒冷足有二年,沒有見王的面」(28):他沒有得到完全的救恩。

         5.「押沙龍對僕人說:你們看,約押有一塊田,與我的田相近,其中有大麥,你們去放火燒了。押沙龍的僕人就去放火燒了那田」」(30):作事手段粗暴,不符聖徒的體統。

         6.「押沙龍回答約押說:我打發人去請你來,好托你去見王,替我說:我為何從基述回來呢?不如仍在那裡。現在要許我見王的面,我若有罪,任憑王殺我就是了」(32):沒有看見自己的罪過。

         7.「押沙龍來見王,在王面前俯伏于地,王就與押沙龍親嘴」(33):外表親近神,其實貌合心離。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撒母耳記下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撒母耳記下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