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第二十一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還清罪債並消除巨人】 一、掃羅背約殺害基遍人導致三年飢荒(1~5節) 二、基遍人求以七名掃羅子孫獻祭贖罪(6~9節) 三、大衛移葬掃羅父子並收斂七人骸骨(10~14節) 四、與非利士人四次爭戰並殺四個巨人(15~22節) 貳、逐節詳解 【撒下廿一1】「大衛年間有饑荒,一連三年;大衛就求問耶和華。耶和華說:“這饑荒是因掃羅和他流人血之家,殺死基遍人。”」 〔呂振中譯〕「當大衛在位的日子鬧饑荒,一年過一年、共三年;大衛就尋求朝見永恆主。永恆主說:『掃羅和他的家有殺人流血的罪,因為他殺死了基遍人。」 〔原文字義〕「一連(原文三同字)」年;「基遍」小山丘,多丘陵的。 〔文意註解〕「大衛年間有饑荒,一連三年」:『大衛年間』可能指大衛做王初期,第八章和第九章之間所發生的事情,示每指控大衛「流掃羅全家的血」(撒下十六8),可能就是指這件事(備註:撒下二十一至二十四章是本書附錄,未照時間次序記載);『饑荒』指農作物歉收的自然災害,往往傳達神不喜悅的旨意;『一連三年』意指接二連三,長達三年。 「大衛就求問耶和華。耶和華說:這饑荒是因掃羅和他流人血之家,殺死基遍人」:『掃羅…殺死基遍人』別處聖經沒有記載這件事,故無從獲悉究竟殺了多少基遍人,無論如何,這是違反以色列人和基遍人之間所立的和約(參2節);『他流人血之家』形容掃羅家殺人無數。 〔話中之光〕(一)大衛年間竟然「有饑荒」,而且「一連三年」,這是很不尋常的事情。迦南地並沒有適合灌溉的河流,農業的收成基本上倚靠神按時降下秋雨和春雨,因此,豐收還是饑荒,取決於百姓與神的關係是否正常。神早已宣告,百姓若謹守遵行神的一切誡命,「耶和華必為你開天上的府庫,按時降雨在你的地上。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申二十八12);而百姓若離棄神、拜偶像,「因為你富有的時候,不歡心樂意地事奉耶和華——你的神,所以你必在饑餓、乾渴、赤露、缺乏之中事奉耶和華所打發來攻擊你的仇敵」(申二十八47~48)。 (二)基遍人的事件發生在掃羅作王的時代,神的管教卻到了「大衛年間」才加給百姓。基遍人是不肯順服的掃羅王殺的,現在卻要由合神心意的大衛王來負責。因為這個管教的主要目的不是懲罰,而是要在大衛建國之初就潔淨神的國度、除掉百姓的罪。不管是誰作王,得罪神、虧欠人的都是神的國度,受管教的也都是神的百姓。同樣,在教會裡,「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林前十二26)。我們若以為某件事是其他弟兄的問題、前任牧師的責任,因此事不關己、自以為義,就表明我們還沒有認識自己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 (三)據推測這饑荒是發生在押沙龍叛亂之前,確認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的生死與否之後發生的事情(參7節;撒下九6)。一方面基遍事件發生在掃羅時代,但奇怪的是神的懲罰卻到了大衛的時代才加給他們。但神這樣的保留審判包含著如下真理:(1)以色列在神面前不是單一的個體;(2)父親的過犯影響子孫(參出三十四7);(3)通過懲治,使自己的百姓防止犯罪,具備成熟的信仰(參雅一2~4);(4)人的罪,必然會引來神公義的審判(參傳十二14;林後五10)。 (四)大衛不是就向神呼喊說:「這飢荒已經延續了三年,現在求你開恩可憐我們,今年賜給我們豐收罷!」不是的,大衛不是這樣禱告,大衛乃是尋求耶和華的面。神對此有什麼反應呢?神給大衛坦直的問題以坦直的答覆,而大衛也從此摸著了禱告蒙答應的鑰匙。掃羅殺了一些基遍人,乃破壞了以色列人與基遍人所立的約。雖然掃羅是為著神大發熱心而做的,但他在這事上卻是犯了罪。神不容許祂子民破壞這一嚴肅的誓約,因此便有了矯正的行動。到了第十四節,經上就如此記載:「此後神垂聽國民所求的」。大衛已得著禱告蒙答應的鑰匙了。 【撒下廿一2】「原來這基遍人不是以色列人,乃是亞摩利人中所剩的。以色列人曾向他們起誓,不殺滅他們,掃羅卻為以色列人和猶大人發熱心,想要殺滅他們。大衛王召了他們來,」 〔呂振中譯〕「基遍人原來不是以色列人,乃是亞摩利人中剩下來的;以色列人曾經和他們有誓約;掃羅卻對以色列人和猶大人生了妒愛熱情,想法子要擊殺基遍人。大衛王把基遍人召了來,問他們說:」 〔原文字義〕「亞摩利人」山居者;「發熱心」嫉妒。 〔文意註解〕「原來這基遍人不是以色列人,乃是亞摩利人中所剩的」:意指基遍人的來源是迦南七族中的山區居民亞摩利人(參書三10),但也可以泛指居住在山地的迦南人;『所剩的』暗示亞摩利人幾乎被滅族。 「以色列人曾向他們起誓,不殺滅他們」:請參閱參書九3~27。 「掃羅卻為以色列人和猶大人發熱心,想要殺滅他們。大衛王召了他們來」:『發熱心』表示掃羅殺死基遍人是為了迎合百姓,而不是單純因為他個人的憎惡,故此神用饑荒懲罰全民。 〔話中之光〕(一)以色列人進迦南時,基遍人曾以詭詐的手段與以色列人立約,所以存留下來(書九1~27),但他們一直忠心地事奉神(撒上七1;拉二43;八20)。到了掃羅作王的時候,百姓可能認為基遍人不配承受這約,所以掃羅大發肉體的「熱心」(3節),「想要殺滅他們」(3節)來討好百姓。因此,掃羅並不是一個人犯罪,而是全體百姓都有分(2節),集體違反了與基遍人所立的約(書九15),所以神允許饑荒臨到全體百姓身上。 (二)掃羅從未為耶和華發過熱心,也很少為百姓發熱心,這次竟然發起熱心,要背約滅絕基遍人,既然這是出於肉體的熱心,全非出於聖靈的感動。有人以為熱心比冷淡好,其實不然,問題在所發的熱心,究竟是出於神,或是出於自己。一個人的熱心如果是出於肉體,後果往往不堪設想,那不只是得罪神,而且貽禍無窮。 【撒下廿一3】「問他們說:“我當為你們怎樣行呢?可用什麼贖這罪,使你們為耶和華的產業祝福呢?”」 〔呂振中譯〕「大衛是這樣問基遍人說:『我應當為你們作甚麼?我應該用甚麼來贖罪,使你們為永恆主的產業〔傳統:子民〕祝福呢?』」 〔原文字義〕「產業」財產,地業。 〔文意註解〕「問他們說:我當為你們怎樣行呢?」:大衛問基遍人如何才能滿足他們怨恨之心。 「可用什麼贖這罪,使你們為耶和華的產業祝福呢?」:『贖這罪』意指在這項罪行上得到基遍人的饒恕;『耶和華的產業』意指以色列全民(參申四20)。 〔話中之光〕(一)大衛大概從神的義怒發現了:(1)掃羅的罪就是自己的罪;(2)明白了那饑荒來自神的震怒(參書九19~20);(3)對微不足道的寄居者(基遍人), 神都在垂聽他們的禱告的事實(參詩十17~18;雅五4)。 【撒下廿一4】「基遍人回答說:“我們和掃羅與他家的事並不關乎金銀,也不要因我們的緣故殺一個以色列人。”大衛說:“你們怎樣說,我就為你們怎樣行。”」 〔呂振中譯〕「基遍人對大衛說:『我們跟掃羅和他家的事並不在乎金銀;也不要因我們的緣故在以色列中殺死一個人。』大衛說:『那麼你們怎麼說,我就為你們怎麼作好啦。』」 〔原文字義〕「關乎」與。 〔文意註解〕「基遍人回答說:我們和掃羅與他家的事並不關乎金銀」:意指這個冤仇不是賠償金錢所能解決的。 「也不要因我們的緣故殺一個以色列人」:表示不怪罪其餘的以色列人。 「大衛說:你們怎樣說,我就為你們怎樣行」:大衛請他們提出和解的條件。 【撒下廿一5】「他們對王說:“那從前謀害我們,要滅我們,使我們不得再住以色列境內的人,」 〔呂振中譯〕「他們對王說:『從前毀壞我們、謀害我們、要消滅我們、使我們在以色列全境內站不住腳的那人,」 〔原文字義〕「謀害」消耗,用盡;「滅」消滅,滅絕。 〔文意註解〕「他們對王說:那從前謀害我們,要滅我們,使我們不得再住以色列境內的人」:『從前謀害…的人』即指掃羅家。 【撒下廿一6】「現在願將他的子孫七人交給我們,我們好在耶和華面前,將他們懸掛在耶和華揀選掃羅的基比亞。”王說:“我必交給你們。”」 〔呂振中譯〕「現在你要將他的子孫七人交給我們,我們好在永恆主面前把他們正法示眾在基遍山永恆主的山上〔傳統:在掃羅的基比亞、永恆主所揀選的〕。』王說:『我要交給你們。』」 〔原文字義〕「懸掛」曝曬,脫臼;「基比亞」山谷。 〔文意註解〕「現在願將他的子孫七人交給我們,我們好在耶和華面前,將他們懸掛在耶和華揀選掃羅的基比亞」:『他的子孫七人』鑒於掃羅家幾乎滅族,所以「七人」乃是合理的要求,並且「七」代表完全的數目字;『掃羅的基比亞』即指掃羅作王時的京城(參撒上十五34)。 「王說:我必交給你們」:大衛答應基遍人所提出的條件。 【撒下廿一7】「王因為曾與掃羅的兒子約拿單指著耶和華起誓結盟,就愛惜掃羅的孫子、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不交出來,」 〔呂振中譯〕「王因為在他們之間、在大衛與掃羅的兒子約拿單之間、指着永恆主而起誓的約,就顧惜掃羅的孫子、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不交出來,」 〔原文字義〕「約拿單」耶和華已給予;「愛惜」留情,憐惜。 〔文意註解〕「王因為曾與掃羅的兒子約拿單指著耶和華起誓結盟」:『約拿單…結盟』指大衛與約拿單之間訂有盟約(參撒上十八3;二十16)。 「就愛惜掃羅的孫子、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不交出來」:大衛恩待米非波設的事詳載於撒下九6~11。 〔話中之光〕(一)米非波設可以說是基督徒的寫照。我們亦因為墮落而雙腿摔壞,殘障無助,並被處死(參撒下二十一8~9),我們卻因被另一個人所愛而獲救。由於約拿單的信實,大衛對他的友愛,使米非波設倖免於死。我們的得救同樣不是出於自己的功勞,而是因為另一個人——主耶穌基督的信實。米非波設被接納成為大衛的家人,並時常與大衛同席吃飯。他摔壞了的腳被藏在君王的桌下,別人看不見他跛腳。基督徒在神的家中,也是這樣,我們的罪被遮蓋著,讓人看不見。主已將我們的跛腳藏在他的桌下。基督徒在基督裡成為完全的人,當我們與神同席時,神看不見我們的罪過,因為主的寶血已經遮掩了我們的罪過,這是多麼奇妙啊! (二)神在大衛建國之初,就嚴厲地追討百姓背約之罪,潔淨神的國度。因為大衛的國度存在的根據,就是神在西奈山與百姓所立的聖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因此,大衛從這次管教中體會到了神的心意,不但要謹守與神所立的約、持守與基遍人所立的約,也不能違反他與約拿單所立的約。因為神的百姓與人所立的約,都是在神面前立的,違約不但是虧欠人,更是得罪神。 【撒下廿一8】「卻把愛雅的女兒利斯巴給掃羅所生的兩個兒子亞摩尼、米非波設,和掃羅女兒米甲的姐姐給米何拉人巴西萊兒子亞得列所生的五個兒子,」 〔呂振中譯〕「卻把愛雅的女兒利斯巴給掃羅生的兩個兒子、亞摩尼、米非波設,和掃羅的女兒米拉〔傳統:米甲〕給米何拉人巴西萊的兒子亞得列生的五個兒子、」 〔原文字義〕「愛雅」獵鷹;「利斯巴」鋪好的路;「亞摩尼」王宮中的一員;「米甲」有誰能像神;「米何拉」雀躍的;「巴西萊」鐵人;「亞得列」神的群眾。 〔文意註解〕「卻把愛雅的女兒利斯巴給掃羅所生的兩個兒子亞摩尼、米非波設」:『利斯巴』是掃羅的妃嬪,押尼珥曾經與她通姦(參撒下三7);『米非波設』與約拿單的兒子同名不同人。 「和掃羅女兒米甲的姐姐給米何拉人巴西萊兒子亞得列所生的五個兒子」:『米甲的姐姐』即掃羅的大女兒米拉(參撒上十四49);『亞得列』掃羅的大女婿(參撒上十八19);『所生的五個兒子』是掃羅的的外孫。 【撒下廿一9】「交在基遍人的手裡。基遍人就把他們在耶和華面前,懸掛在山上,這七人就一同死亡。被殺的時候正是收割的日子,就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呂振中譯〕「交在基遍人手裏;基遍人就在永恆主面前把他們正法示眾在山上;這七人就一同倒斃了;他們被殺的時候、正是收割日的起頭,開始割大麥的時候。」 〔原文字義〕「動手(原文雙字)」第一的,首要的(首字);開始,起初(次字)。 〔文意註解〕「交在基遍人的手裡。基遍人就把他們在耶和華面前,懸掛在山上,這七人就一同死亡」:『懸掛在山上』指懸掛在基比亞山上的木架上示眾。 「被殺的時候正是收割的日子,就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表徵饑荒已過,豐收就在眼前。 【撒下廿一10】「愛雅的女兒利斯巴用麻布在磐石上搭棚,從動手收割的時候,直到天降雨在屍身上的時候,日間不容空中的雀鳥落在屍身上,夜間不讓田野的走獸前來糟踐。」 〔呂振中譯〕「愛雅的女兒利斯巴拿粗麻布為自己鋪在磐石上,從開始收割時、直到雨水從天上傾盆而下在屍身上的時候,日間不容空中的飛鳥落在屍身上,夜間不讓田野的走獸來蹧踐。」 〔原文字義〕「搭棚」攤開,擴展;「糟踐」(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愛雅的女兒利斯巴用麻布在磐石上搭棚」:『搭棚』是為了保護屍身。 「從動手收割的時候,直到天降雨在屍身上的時候」:防止日曬和雨淋。 「日間不容空中的雀鳥落在屍身上,夜間不讓田野的走獸前來糟踐」:『落在屍身上…糟踐』指防止鳥啄和獸噬。 【撒下廿一11】「有人將掃羅的妃嬪愛雅女兒利斯巴所行的這事告訴大衛。」 〔呂振中譯〕「有人將愛雅的女兒利斯巴、就是掃羅的妃嬪、所行的這事、告訴大衛。」 〔原文字義〕「告訴」宣布,報告。 〔文意註解〕「有人將掃羅的妃嬪愛雅女兒利斯巴所行的這事告訴大衛」:『所行的這事』指搭棚保護屍身的事(參10節)。 【撒下廿一12】「大衛就去,從基列雅比人那裡將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的骸骨搬了來,是因非利士人從前在基利波殺掃羅,將屍身懸掛在伯珊的街市上,基列雅比人把屍身偷了去。」 〔呂振中譯〕「大衛就去,將掃羅的骸骨和他兒子約拿單的骸骨從基列雅比的公民那裏收取下來;這骸骨是雅比人從伯珊的廣場上偷了去的;當非利士人在基利波擊殺了掃羅那一天,非利士人將二人的屍身掛在那裏的。」 〔原文字義〕「基列」多岩之地;「雅比」乾地;「基利波」隆起之地;「伯珊」安靜之地。 〔文意註解〕「大衛就去,從基列雅比人那裡將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的骸骨搬了來」:『大衛就去』意指大衛差派人去;『骸骨搬了來』他們的骸骨原葬在雅比的垂絲柳樹下(參撒下三十一13)。 「是因非利士人從前在基利波殺掃羅,將屍身懸掛在伯珊的街市上,基列雅比人把屍身偷了去」:請參閱撒上三十一10~12。 【撒下廿一13】「大衛將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的骸骨從那裡搬了來,又收殮被懸掛七人的骸骨。」 〔呂振中譯〕「大衛將掃羅的骸骨和他兒子約拿單的骸骨從那裏帶上來;人又收拾那些被正法示眾的人的骸骨;」 〔原文字義〕「收殮」除去,收回。 〔文意註解〕「大衛將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的骸骨從那裡搬了來」:請參閱12節。 「又收殮被懸掛七人的骸骨」:指將懸掛的屍身取下來火化後,收集骸骨並將它們安葬。 【撒下廿一14】「將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的骸骨葬在便雅憫的洗拉,在掃羅父親基士的墳墓裡。眾人行了王所吩咐的。此後神垂聽國民所求的。」 〔呂振中譯〕「將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的骸骨埋葬在便雅憫地的洗拉、在掃羅父親基士的墳墓裏。眾人行了王所吩咐的;此後上帝就應允了那地所懇求的。」 〔原文字義〕「洗拉」肋骨;「基士」彎曲的。 〔文意註解〕「將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的骸骨葬在便雅憫的洗拉,在掃羅父親基士的墳墓裡」:指將掃羅父子兩人的骸骨特別安葬在掃羅父親基士的墳墓裡。 「眾人行了王所吩咐的。此後神垂聽國民所求的」:如此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神就施恩使以色列人免於饑荒。 〔話中之光〕(一)百姓把一切事情都做對了、一切破口都堵住了,神才「垂聽國民所求的」,結束了這次管教。因為神的百姓要「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就不能有罪的摻雜。人與神交通是有條件的,「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六十六18),因為「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賽五十九2)。因此,神照著祂的應許堅立大衛的國度(七16),首先就要除去攔阻百姓與神交通的罪,祂才能長久地住在百姓中間:「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約壹三21~22)。 【撒下廿一15】「非利士人與以色列人打仗,大衛帶領僕人下去,與非利士人接戰,大衛就疲乏了,」 〔呂振中譯〕「非利士人跟以色列人又有戰事;大衛和僕人一同下去,跟非利士人交戰;大衛覺得疲乏無力,」 〔原文字義〕「非利士人」移居者;「接戰」戰鬥,開戰;「疲乏」飛走。 〔文意註解〕「非利士人與以色列人打仗」:下述15~22節的四次與非利士人打仗,發生在大衛王征服亞捫人(參代上二十1)之後,押沙龍叛亂之前,且時間上靠近押沙龍事件,因為這時大衛的年事已高,體力不濟(參閱本節「疲乏」)。而這四次打仗,特別與分別殺死四個非利士巨人有關(參代上二十4~8)。 「大衛帶領僕人下去,與非利士人接戰,大衛就疲乏了」:『接戰』指展開肉搏戰;『疲乏』原文「飛走」,形容有氣無力,打仗的精神仍在,但「肉體卻軟弱了」(參太二十六41)。 〔話中之光〕(一)在屬靈的戰場上,要慎防靈裡的疲乏,那是最危險不過的。然而,即便是少年人也曾疲乏困倦,強壯的也難免有跌倒之時;唯獨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等候耶和華是得力的秘訣。大衛得亞比篩之助,轉危為安,轉敗為勝,也說明屬靈的爭戰必須同心協力,切忌單獨孤立。仇敵慣用的策略是製造分歧,然後各個擊破。聯手拒敵,方能致勝。 (二)今天,許多事奉神的人常常不懂得彼此配搭,眼睛總是盯著別人身上的殘缺,而不是別人裡面的基督,所以沒有辦法「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反而覺得為神「大發熱心」的「只剩下我一個人」(王上十九14),敢與歌利亞爭戰的只有自己一個人(參撒上十七26)。但「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撒上十七47),神國度的堅立不是倚靠大衛或者幾位屬靈偉人,而是倚靠神自己(參撒下七16)。大衛從前線上退下來了,卻完全不影響神的得勝,因為神自己會另外興起一批大能的勇士來顯明祂的得勝。神也會負責把一批同工加到祂自己的教會裡,因此,我們「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十二3) ,才能學習肢體之間的彼此配搭。 【撒下廿一16】「偉人的一個兒子以實比諾要殺大衛。他的銅槍重三百舍客勒,又佩著新刀。」 〔呂振中譯〕「就去住在歌伯。那裏有一個人是高身漢的孩子;他的槍重三百舍客勒,是銅的;他又束佩着新刀,說是要擊殺大衛的。」 〔原文字義〕「偉人」巨人;「以實比諾」居住在挪伯(高地)。 〔文意註解〕「偉人的一個兒子以實比諾要殺大衛」:『偉人』原文是「利乏音」,指巨人族;『以實比諾』聖經中僅此一次提到他,故不知其詳情,僅知他是歌利亞(參撒上十七4)或巨人族的一個兒子。 「他的銅槍重三百舍客勒」:整支槍的重量僅及歌利亞鐵槍頭的一半(參撒上十七7);『三百舍客勒』約折合3.4公斤。 「又佩著新刀」:原文只有「新」字而沒有「刀」字,故有人認為本句該翻成「又束上新的腰帶」。 〔話中之光〕(一)人們第一次把大衛與王位聯系在一起,是在大衛和那個最早的巨人(這是一種概括性的說法)歌利亞的爭戰之後。大衛戰勝歌利亞一役,使他為公眾所賞識,也標志著他在受膏以後,邁向以色列寶座的第一步。經過了好長一段日子,我們看到大衛身邊出現了一班勇士,這時正是大衛的寶座要安穩的時候,這些勇士與大衛一祥,為寶座,也為坐寶座的王爭戰。但是,這個爭戰已由個人轉為團體。以前大衛的爭戰是個人的,他孤身一人與歌利亞作戰;在戰場上,他是唯一的戰士。當歌利亞來挑戰以色列人的時候,眾人都逃遁了,唯獨大衛一人挺身而出,與他作戰。這一段記載,雖然同樣是爭戰,但一切都是團體的。爭戰成了一件團體的事。那一個代表性的巨人,已經徹底被征服,身首異處了,但他還留下一班後裔,也都是巨人。現在是彰顯巨人的團體,與彰顯寶座的團體在爭戰。 (二)以弗所書開頭宣告主耶穌已經被高舉,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就主耶穌個人而言,這是一件已經成就的事。但是在以弗所書的末了,教會面對同樣的情形:寶座被「巨人們」挑戰,就是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世界的、屬靈氣的惡魔,還有一群魔鬼手下的邪靈。我想這一點非常清楚,所以必須有一班人——他們被稱為大衛的勇士——興起來,為著寶座、為著坐寶座的王,與巨人的餘孽爭戰。正如當初大衛一個人對付了那個最早的巨人一祥,現在這個團體的人也要對付與這些團體的巨人。 (三)當巨人歌利亞出來叫陣的時候,以色列眾人都逃跑了。為什麼?因為他們在戰場上,是要尋求自己的益處。所以外面的事物對他們的影響很大。整個以色列的歷史,都不斷在證明這一點:當事情對他們本身的利益有所損害的時候,他們就離開他們該有的地位和光景,他們偏離正路,就是因為他們將個人利益擺在太重要的地位上。但是這些勇士們絲毫沒有顧及自己的利益,也沒有考慮外面壞境的影響,他們只在乎大衛一個人;所以當其他人面對難處,因外在環境極度艱難而退卻的時候,這些勇士們卻視這些困難為一個機會,來證明他們對主的愛,他們捨下一切為著他們的主。在屬靈上這就是對主的愛。 【撒下廿一17】「但洗魯雅的兒子亞比篩幫助大衛,攻打非利士人,將他殺死。當日跟隨大衛的人向大衛起誓說:“以後你不可再與我們一同出戰,恐怕熄滅以色列的燈。”」 〔呂振中譯〕「但是洗魯雅的兒子亞比篩幫助了大衛,擊打那非利士人,將他殺死。當日跟隨大衛的人向大衛起誓說:『以後你不要再和我們一同出戰了,恐怕你使以色列的燈熄滅了。』」 〔原文字義〕「幫助「幫助,支持。 〔文意註解〕「但洗魯雅的兒子亞比篩幫助大衛,攻打非利士人,將他殺死」:『幫助大衛』指他趕過來對抗巨人以實比諾,並將他殺死。 「當日跟隨大衛的人向大衛起誓說:以後你不可再與我們一同出戰,恐怕熄滅以色列的燈」:『以色列的燈』表徵大衛活著乃是以色列的榮耀和盼望(參詩十八28)。 〔話中之光〕(一)大衛的生命、大衛的寶座,都放在這一班人的手中;他們也看見自己的責任是多麼重大,假如他們沒有採取行劫,大衛就要受失損。今天必須有一班主的百姓達到這個程度,認識到那何等偉大的主耶穌的寶座,正交托在他們的手中。這話聽起來似乎太放肆、太自高自大,但是你們應該知道我的意思。如果我們沒有承擔起屬靈爭戰的責任,不在主裏剛強起來,不抵擋邪惡的勢力,那麼不僅我們自己要失敗,主也要受損,甚至祂的寶座亦受影響。可以說,主已經讓我們肩負起那場最後爭戰的責任,這不是個人的,而是共同的、團體的。 (二)在一大群的「普通」基督徒中間,神要得著一班屬於祂的人,來和大衛的勇士一道為著主的最高利益爭戰。主已經置身在戰場上,我們也要被投入其中,這爭戰並不是我們的,乃是主的。有些環境和問題看起來非常困難,假如你害怕的話,他們就真能把你嚇倒。當歌利亞出來罵陣的時候,他大聲喊叫就令以色列人驚慌失措,臨陣逃脫!歌利亞的出現叫他們聞風喪膽,力量盡失。有時,仇敵興起一些環境,要試探我們的信心,可能就把我們嚇壞了。那麼我們該如何應對呢?一個決定性的因素就是:到底我們是為自己,還是為著主? 【撒下廿一18】「後來,以色列人在歌伯與非利士人打仗,戶沙人西比該殺了偉人的一個兒子撒弗。」 〔呂振中譯〕「此後在歌伯、以色列人同非利士人又有戰事;那時戶沙人西比該擊殺了高身漢的一個孩子撒弗。」 〔原文字義〕「歌伯」蓄水槽;「戶沙」急速;「西比該」編織者;「撒弗」高。 〔文意註解〕「後來,以色列人在歌伯與非利士人打仗,戶沙人西比該殺了偉人的一個兒子撒弗」:『歌伯』可能又名「基色」(參代上二十4),位於耶路撒冷的西北西方約31公里,約帕的東南方約27公里;『西比該』大衛的三十勇士之一(參代上十一29);『撒弗』又名「細派」(參代上二十4),被西比該所殺。 【撒下廿一19】「又在歌伯與非利士人打仗,伯利恒人雅雷俄珥金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 〔呂振中譯〕「在歌伯、同非利士人又有戰事;伯利恆人睚珥〔傳統:雅雷俄珥金(織布者的森林)〕的兒子伊勒哈難擊殺了迦特人歌利亞;這人的槍杆像織布者的機軸一樣。」 〔原文字義〕「伯利恒」麵包之鄉;「雅雷俄珥金」織布者的森林;「伊勒哈難」神是有慈愛的;「迦特」酒醡;「歌利亞」光彩燦爛。 〔文意註解〕「又在歌伯與非利士人打仗,伯利恒人雅雷俄珥金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伊勒哈難』聖經中共有三個同名的勇士:(1)伯利恒人雅雷俄珥金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本節);(2)睚珥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代上二十5);(3)伯利恒人朵多的兒子伊勒哈難(撒下二十三24;代上十一26)。上述前面兩位應當是同一個人,父親的名字雅雷俄珥金(Jaare-oregim)簡稱睚珥(Jair),而所殺的巨人應當是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因為迦特人歌利亞早已被大衛殺死(參撒上十七4,50),本節在抄寫時漏了「的兄弟拉哈米」。 「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形容槍桿又粗重又堅固。 【撒下廿一20】「又在迦特打仗,那裡有一個身量高大的人,手腳都是六指,共有廿四個指頭,他也是偉人的兒子。」 〔呂振中譯〕「在迦特又有戰事;那裏有一個身量高大的人,他的手指和腳趾都是六支六支的,總數是二十四支;他也是高身漢所生的。」 〔原文字義〕「身量」身材,體型;「高大」測量,布料。 〔文意註解〕「又在迦特打仗,那裡有一個身量高大的人」:戰場從歌伯轉移到迦特,另一個巨人『身量高大』,可能與前面三個巨人(參15,18~19節)出身同一個家族。 「手腳都是六指,共有廿四個指頭,他也是偉人的兒子」:這個巨人的特點是雙手和雙腳各有六個指頭,即十二個手指頭、十二個腳趾頭。 【撒下廿一21】「這人向以色列人罵陣,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就殺了他。」 〔呂振中譯〕「這人向以色列人罵陣,大衛的哥哥示米亞〔傳統:沙瑪〕的兒子約拿單擊殺了他。」 〔原文字義〕「罵陣」譏誚;「示米亞」名聲。 〔文意註解〕「這人向以色列人罵陣,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就殺了他」:『約拿單』大衛的另一個侄兒,他的哥哥約拿達以狡猾著稱(參撒下十三3)。 【撒下廿一22】「這四個人是迦特偉人的兒子,都死在大衛和他僕人的手下。」 〔呂振中譯〕「這四個人是在迦特的高身漢所生的;是在大衛手下或大衛僕人手下倒斃的。」 〔原文字義〕「手下」手。 〔文意註解〕「這四個人是迦特偉人的兒子」:表示這四個巨人都同屬於迦特巨人家族,而本章特別記載四次與非利士人打仗,目的是在交代巨人家族被殲滅。 「都死在大衛和他僕人的手下」:『大衛和他僕人』有些人根據這個子句認定19節的伊勒哈難乃是大衛的別名,他的父親耶西又名雅雷俄珥金。這樣的說法證據似嫌薄弱。其實,15節已經說明「大衛帶領僕人」與第一個巨人之死有關。 〔話中之光〕(一)「都死在大衛和他僕人的手下」,神興起了許多勇士與大衛配搭。當掃羅王不順服神的時候,神的百姓在巨人面前「極其害怕」(撒上十七11);當大衛王順服神的時候,神的百姓中卻出現了許多可以打敗巨人的勇士。因此,屬靈的領袖一定要順服神,才不會成為神興起大能勇士的障礙;屬靈的領袖若沒有順服的榜樣,一定會被神挪開,因為神一定會給自己的教會裡興起大能的勇士。 (二)這裡藏著一個秘訣,爭戰得勝並非依靠血肉的膀臂,乃在於神前有能力。向挑戰罵陣的偉人之子相迎,如果看自己必膽怯;靠自己必自餒。感謝主,大衛和跟隨他的勇士們知道,耶和華使人得勝,不是用刀用槍;因為勝敗全在乎耶和華。願我們都認定祂,依靠祂。 (三)今天必須有一班人——容許我這樣說——代表著整個教會,起來應付今天的需要。是的,在這班人以外,還有其他人,還有全體以色列人;但是其中很多人無力站穩,因為他們沒有站在該有的屬靈地位上,也沒有充足的屬靈度量;他們在屬靈上是軟弱的,任何一點嚴峻的考驗和艱苦的困難,都會叫這些人陷入驚慌無助之中。那麼,仇敵是否就因此叫全教會落在軟弱之中呢?不!有少數人要像大衛的勇士一樣,為著別人,為著教會,站在該站的地位上。剛強的人要背負軟弱人的重擔,他們為了教會的緣故,也代表教會,奮起與仇敵爭戰。 (四)保羅說,「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他肉身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一24)。保羅為著教會的緣故遭受各樣的患難,乃是為著教會的得勝;這有別於基督的為罪受苦,因為這只有基督才能夠做。你應該很熟悉,在新約聖經裏,屬靈的力量和勇氣,有一個很重要的地位。我想舊約聖經裏記載大衛和他的勇士們的事跡,並不是兒童聖經裏的圖畫故事,而是為了給我們作榜樣認識在主裏剛強、壯膽的真實意義,這也是以弗所書裏有關爭戰經文的最恰切的闡釋。主告訴我們,祂需要一班人,他們因著看見屬靈爭戰的重要,心甘情願地把個人利益及好處置之度外,為著主和祂的子民,勇敢地與屬靈的惡勢力爭戰,為教會開出一條屬天的道路。 叁、靈訓要義 【根絕潛在禍源】 一、還清背約之罪債(1~14節): 1.「大衛年間有饑荒,一連三年;大衛就求問耶和華。耶和華說:這饑荒是因掃羅和他流人血之家,殺死基遍人」(1節):三年饑荒肇因於掃羅背約殺人。 2.「原來這基遍人不是以色列人,乃是亞摩利人中所剩的。以色列人曾向他們起誓,不殺滅他們,掃羅卻為以色列人和猶大人發熱心,想要殺滅他們」(2節):掃羅為民發熱心殺基遍人,表示全民都有罪責。 3.「大衛王召了他們來,問他們說:我當為你們怎樣行呢?可用什麼贖這罪,使你們為耶和華的產業祝福呢?」(2~3節):大衛願向基遍人贖背約之罪。 4.「他們對王說:…願將他的子孫七人交給我們,我們好在耶和華面前,將他們懸掛在耶和華揀選掃羅的基比亞。王說:我必交給你們」(5~6節):基遍人求掃羅子孫七人的性命。 5.「王因為曾與掃羅的兒子約拿單指著耶和華起誓結盟,就愛惜掃羅的孫子、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不交出來,卻把愛雅的女兒利斯巴給掃羅所生的兩個兒子,…和掃羅女兒米甲的姐姐…所生的五個兒子,交在基遍人的手裡」(7~9節):王特意不交米非波設,改交兩個庶子和五個外孫。 6.「基遍人就把他們在耶和華面前,懸掛在山上,這七人就一同死亡。被殺的時候正是收割的日子,就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9節):七人被掛在神面前。 7.「大衛將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的骸骨從那裡搬了來,又收殮被懸掛七人的骸骨。…眾人行了王所吩咐的。此後神垂聽國民所求的」(13~14節):神垂聽所求,免除饑荒。 二、消除巨人之威脅(15~22節): 1.「非利士人與以色列人打仗,大衛帶領僕人下去,與非利士人接戰,大衛就疲乏了,偉人的一個兒子以實比諾要殺大衛」(15~16節):巨人族表徵黑暗的權勢,大衛表徵主在地上的見證。 2.「但洗魯雅的兒子亞比篩幫助大衛,攻打非利士人,將他殺死。當日跟隨大衛的人向大衛起誓說:以後你不可再與我們一同出戰,恐怕熄滅以色列的燈」(17節):亞比篩等勇士表徵愛主且屬靈的基督徒,與黑暗的權勢爭戰。 3.「後來,以色列人在歌伯…又在歌伯…又在迦特打仗,…這四個人是迦特偉人的兒子,都死在大衛和他僕人的手下」(18~22節):四個巨人都被大衛的勇士消滅,表徵基督的國度終必得勝。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撒母耳記下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撒母耳記下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