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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下第十一章拾穗

 

【撒下十一1「過了一年,到列王出戰的時候,大衛又差派約押率領臣僕和以色列眾人出戰。他們就打敗亞捫人,圍攻拉巴。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

列王出戰的時候」古代近東雖然極少宣戰,戰事必然在冬雨結束之時發生,卻是不難預料的事。春天有好幾個月的時間可用,因為到了收割季節,所有四肢健全的男丁都要到下田工作。亞述和巴比倫的年表很多都提到戰役在一月(尼散努〔Nisannu〕月)或二月(艾亞魯〔Aiaru〕月)開始(西曆三至五月)

         「拉巴」拉巴是古亞捫人的首都,其地點與現代約旦的安曼市相同,位於耶路撒冷東面四十哩,雅博河發源的澤爾卡(Zerqa)河北岸。由於此地不斷有人居住,考古挖掘十分有限。只有古老的衛城得到仔細研究,但只有少量大衛年間古城的遺跡(可能有一牆為他所建築)──《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第十一至二十章記載大衛在道德、政治和家庭關係上的問題,一再說明犯罪會帶來無可避免和毀壞性的後果。“過了一年”。直譯作:一年又再回來的時候;即在春天。春天是對開戰有利的季節,因為那時天氣好,而收割時節也可為軍隊提供足夠的糧食。――《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本節為大衛與拔示巴的宮帷之私提供背景。約押正率軍圍攻亞捫,大衛沒有親征,留在宮中。戰役的結果見十二26~31――《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犯罪的時間:大軍出外作戰,大衛獨自留在京城。可能由於全國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軍事的發展上,內政反而鬆弛,大衛的生活亦隨之放任起來。

           「列王出戰的時候」:指作戰的季節,即冬雨過後的春季。大衛派約押出師完成去年的戰事──攻克亞捫。

          「拉巴」:亞捫的首都。――《串珠聖經注釋》

         展開大衛犯罪事件的背景, 大衛在:①二次征服戰爭(10)勝利的第二年 ;②約押等遠征軍為攻陷亞捫的拉巴城而出征時 ;③在王宮悠閒自在的大衛因心靈和肉身的懶惰犯罪了。過了一年,也就是希伯來人使用的宗教曆的1(亞比月)相當於現今的陽曆34月,是巴勒斯坦的冬季雨季,以色列通常不到春天就舉行包括戰爭在內的國家大事。緊接著106~14 的拉巴戰鬥迅速展開的拉巴第二次戰鬥,最終使以色列敵人的首都拉巴陷落(1227~31)――《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列王出戰的時候」,指第二年春天收割季節前後。中東的冬天是雨季,道路泥濘,食物補給也比較困難,因此,古代戰爭通常都要等到雨季結束之後,亞述和巴比倫的文獻都提到戰役在陽曆三到五月進行。──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拉巴」是亞捫人的首都,即現代約旦首都安曼。──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在第一次戰役中,亞捫人的戰鬥力並不強(14),需要請雇傭軍幫忙;而經過第二次戰役,「亞蘭人不敢再幫助亞捫人了」(19);因此,第三次戰役一開始,以色列人就「打敗亞捫人」,只剩下「圍攻拉巴」了。因此,大衛並不需要親自出征,「仍住在耶路撒冷」。──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此時大衛的王位穩固,權力和軍事力量都到達了頂峰,周圍的仇敵大部分都被征服,攻取拉巴也是指日可待。然而,人「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孟子·告子下》),越是成功、安逸的時候,越容易失去警醒,也越容易肉體出頭:「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列王出戰的時候」:當時的戰爭多發生在冬天雨季結束之後,也就是春天的好幾個月的時間。到了收割季節,男丁都要下田工作,也不適合作戰。亞述和巴比倫的年表很多都提到戰役在陽曆的三到五月開始。

         ●「拉巴」:字義是「偉大」,亞捫人的首都,如今約旦的安曼。

         ●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坐」、「停留」。

         ◎「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一般認為大衛可能有緊急的內政或外交事務要處理,所以沒有隨軍出戰。――《蔡哲民查經資料》

  過了一年。字面意義是“再年回來之後”(見王上202226)。在希伯來人中,雖然教歷年開始於春季的尼散月,但國歷年開始於秋季的提市黎月。因為秋季是年“向前走了”,所以春季就是“回來了”(見第109)。如下一子句所證明的,這裡指的是春季。

  列王出戰的時候。西亞的統治者們通常在每年的春季發動他們的軍事戰役。冬天不適合作戰,因為寒冷又落雨。而且那時道路也可以說是無法通行,食物補給也不容易得到。亞述的編年史表明各國部隊幾乎總是選擇每年的春季出戰。對亞述人來說,這是每年的遠征。

  大衛差派約押。約押已在耶路撒冷過了冬,或者說雨季。冬天一結束,大衛就重新開始作戰了。在早先的季節中,已經使亞蘭人遭受了決定性的失敗,但亞捫人還保有他們的實力。當受到約押軍隊的攻擊時,他們只是撤退到了城牆裡,於是約押就返回了耶路撒冷(撒下1014)。亞捫人是造成這場衝突的主要原因,並且曾雇傭亞蘭人來幫助他們(撒下106)。因此大衛有必要對付他們,從而消除亞捫人對以色列安全的威脅。

  沒有亞蘭盟軍的援助,亞捫人自己並不是以色列軍隊的對手。因為亞蘭人已經被征服了,所以征服亞捫人也只是個時間問題而已。因此大衛並不認為有必要親自與亞捫人實地作戰,而是委託約押去從事這場戰爭。

  圍攻拉巴。對以色列軍隊來說,亞捫人是容易對付的。除了亞捫的京城拉巴之外,這個國家就整體來說很快就被征服了(撒下1226)。當約押的軍兵毀壞亞捫的鄉村時,許多人都躲到這座京城的城牆後面避難。只有長期封鎖才能使其最終就範。包圍這座城之後,約押就開始圍攻。這座城最終的厄運是確定的,因為沒有從外面得救的希望。──《SDA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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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下十一1  出戰的時候究竟是指甚麼日子?】以色列人的冬季是雨季,農夫種下五穀。春天則宜於出征,因為道路乾爽,軍隊便於調動,有車輛供應糧草,在路上容易行走。在以色列大麥小麥都在春季收割,而穀物是行軍必備的糧食。――《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1  亞捫人終於被征服了……】這次以色列人對拉巴圍攻順利(1226~27),消滅了亞捫的兵力,使他們從此臣服於以色列。――《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1~27大衛干罪:以色列對亞捫的戰爭勝利在望,但大衛所犯的罪掩蓋了戰爭勝利的光輝。――《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和拔示巴的犯罪事件:這章是區分本書內容的關鍵章節,到目前為止在政治上(1~5),靈性上(67),軍事上(5~10),取得多次勝利的大衛以本章的拔示巴事件為轉捩點急劇下降。 最後大衛雖因先知拿單的忠告徹底地悔改(12章;詩51),但因自己的罪受到神的懲罰給家族和國家帶來災難(1213~1813~20)。這事件給我們的教訓:①按照神話語和旨意生活的信徒也不應怠慢於對罪的警戒(提後226;啟1615);②表明人只有靠神的恩典才能存活(3123218;弗28);③因罪而來的不可避免的破壞性(623 ;林前1556;約115);④犯罪的人得救的唯一道路就是悔改(林後710;來66)(131~9)敦促悔改。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十一2「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

王宮的平頂」由於耶路撒冷黃昏時有清涼的微風,很多人都在此時外出進行社交活動,或安坐家中屋頂享受新鮮空氣。宮殿的建築設計最有可能與較普通的居屋相似,屋頂上有寬敞的大廳或睡房(撒上九25)──《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沐浴」拔示巴沐浴大概是行經後的淨化禮(見:撒下十一4)。這是按照利未記十五19~24的淨潔律法。她在屋頂沐浴的用意,不知是利用涼風吹幹身體,還是趁機吸引王的注意。──《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東方人的房子在中央有一個露天的庭院,該處也是房子的一部分。拔示巴於燈光下在自己的屋裏沐浴,並不是失禮的行為。然而,大衛的王宮位於錫安山較高的位置,他從王宮的平頂上可以看見拔示巴屋子裏面的庭院。――《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王宮的平頂上」:是城中最高處,可俯瞰附近房屋的庭院。――《串珠聖經注釋》

         太陽平西……遊行:表明大衛從午覺中起床。在白天氣溫高的巴勒斯坦地區有午覺的習慣,但國家正處於超警備狀態,所以是非正常的,說明大衛在靈性上已懶惰。看見:當時大衛的宮位於錫安山的高處,因此能清楚地俯視鄰近平民的內院。古代近東的房子都有各自封閉的內院作為房子的一部分,因此拔示巴在自己家中內院洗澡並不是無禮或誘惑大衛的行為,犯罪的原因在於大衛自己(113~25)。他因眼目的情欲而誘惑了拔示巴(361310)。大衛以視覺為(721;太528)犯罪的起頭,受了迷惑喪失正確的判斷力(2331~33),最後終於發展成行為上的姦淫。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太陽平西」(2)原文是「傍晚」。──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以色列人的房屋是平頂。大衛城建在一個山坡上,王宮位於最高處,從「王宮的平頂」(2)可以看到下面民房的庭院。「遊行」(2)意思是「散步」。

「容貌甚美」(2)原文是「看起來容貌甚美」。「看見」(2)還只是掃視,「看起來」卻變成了凝視。──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沐浴」(2)可能是拔示巴月經之後的潔淨禮(十一4;利十五19~23)。拔示巴明明知道從「王宮的平頂」可以看到自己的院子,卻仍然在外面沐浴。猶太傳統認為,拔示巴是在水桶下面洗頭,撒但偽裝成一隻飛鳥,大衛用箭射鳥,結果打破了水桶,看見了拔示巴(《 米大示 MidrashSanhedrin 107a)──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太陽平西」:原文是「傍晚」。

         ●「王宮的平頂」:以色列人的房屋是平頂的,屋頂上有寬敞的大廳或睡房如: 撒上 925 就記載有類似的結構。

         ●「遊行」:「來來去去」、「散步」。

         ●「沐浴」:這大概是拔示巴月經後的潔淨禮 114 。這是 利 1519~24的律法規定。至於拔示巴在屋頂沐浴,可能是要利用涼風吹乾身體,或者根本是要趁機引起大衛王的注意。不過,在後面的記載中,拔示巴都是一種被動的角色,此處也看不出拔示巴確實是為了要引起大衛的注意。――《蔡哲民查經資料》

  太陽平西。傍晚開始于下午三時左右。大衛可能是從他的午睡起來。大概王宮的平頂高於鄰舍,可以看到他們的庭院。

  大衛遊行。當約押圍攻拉巴的時候,大衛留在後方耶路撒冷。他現在處於其權柄能力的最盛時期。他各方面的敵人都被征服了。只剩下一小撮亞捫人了,而且不久他們也會被徹底征服。被勝利的成果環繞著,接受著他本國百姓和來自四方列國的尊榮與歡呼稱讚,他的金庫滿溢著不斷湧入的來自他所擊敗之仇敵們的貢品,大衛過著一種安逸滿足的生活。他的偉大成功使他受到了最大的危險。撒但選擇這個時刻給這位以色列王帶來一個試探,使他陷入極深的羞恥與丟臉之中。大衛可悲地忘記了還有一位比人更強大的仇敵。感到自己與地上的敵人作戰是強大而安全的,陶醉于他的興旺與成功,同時受到人們的喝彩,這位以色列的尊貴英雄和聖徒就丟掉了戒備。他靈魂的內在防線不知不覺地變弱了,直到他屈服於一次使他變成不知羞恥之罪人的試探。──《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2~5犯罪的經過:大衛的失敗開始時只是放縱眼目的情欲,跟著以為偷偷摸摸一親香澤,至終鑄成大錯,拔示巴珠胎暗結。――《串珠聖經注釋》

 

【撒下十一3「大衛就差人打聽那婦人是誰。有人說:她是以連的女兒,赫人烏利亞的妻拔示巴。

         大衛的犯罪可分為三個步驟:(1)他看見(2)(2)他查究(3)(3)他屈服於引誘(4)。大衛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就生出罪來,而罪的結果就是審判(死;比較雅一1415)。“赫人烏利亞”。烏利亞雖然是一個赫人,但他必定也敬奉耶和華,因為他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是我的光”。――《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拔示巴”的意思是“誓約的女兒”。她的名字在《代上》三5,記為“拔示亞”。“以連”在《代上》三5另有一寫法,中文聖經譯為“亞米利”。

    “烏利亞”意為“耶和華是我的光”(11)。他是歸化了以色列人的外邦赫人,為大衛“三十勇士”之一(二十三39)――《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以連及烏利亞均為勇士(2334 39)。烏利亞雖是赫人,但已歸入以色列,與以色列人通婚。大衛懈怠、萎靡使他墮入情欲的試探中(參雅114~15)――《串珠聖經注釋》

         以連:代上35記錄為亞米利,兩者都是神的百姓之意。從這名字上看,拔示巴的家族在信仰上似乎是敬虔的。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參看列王紀上第一章對拔示巴的人物介紹。――《靈修版聖經註釋》

         「以連」(3)是大衛的「三十勇士」之一(二十三34) 。「烏利亞」(3)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是我的亮光」,他雖然是赫人,但這個名字表明他是敬畏神的人。「拔示巴」(3)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誓約之女」。──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神應許大衛:「我必使你安靖,不被一切仇敵擾亂」(11),大衛此時正在享用神的恩典,不必親自出征,卻可以睡到「太陽平西」才起床。當他無所事事在屋頂東張西望、消磨時間的時候,撒但就在這一刻出手了。──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試探常常是用「眼目的情欲」(約壹二16)引動人的肉體。大衛偶然「看見」別人沐浴,只是遇到試探;而「看起來容貌甚美」,則是靠近試探;然後差人「打聽」(3),就陷入了試探;最後「將婦人接來」(4),更是故意犯罪。我們並不比大衛更加敬虔、屬靈,因此,當我們遇到試探的時候,千萬不要高估自己抵擋試探的能力,應當求神「救我們脫離兇惡」(太六13),趕快遠離,免得陷入試探、「從恩典中墜落了」(加五4)。而更好的方法,是求神「不叫我們遇見試探」(太六13),提前避開可能出現試探的場合。──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打聽」:「尋找」。

         ●「以連」:字義是「神是親屬」,是大衛的「三十勇士」成員 2334

         ●「赫人」:迦南的第二個兒子的子孫所形成的種族。

         ●「烏利亞」:字義是「耶和華是我的亮光」,也是大衛的「三十勇士」成員 2339 。他雖然是赫人,不過這個名字顯示他已經歸化為以色列人。

         ●「拔示巴」:字義是「誓約之女」。 代上 35 作「拔書亞」(字義是「財富之女」)――《蔡哲民查經資料》

  打聽那婦人。當試探興起時,大衛沒有抵擋它,卻從平頂上走下來,決定要把自己心中的邪惡思想付諸行動。建議去犯這罪的是那個試探者,大衛本應該用一句“撒但,退我後邊去吧”(833)使他離開。但他反而傾聽這個騙子的話,並且順從了撒但的聲音而不是神的聲音。如果大衛暫停片刻,如果他將自己的思想轉向上天並且祈禱,如果他使自己的心思忙於王位的責任,或者使自己習慣於處理國務,那麼仇敵的魔咒就可以被打破了。大衛在這件事中的行為是一個可悲的註釋,說明一個最虔誠的人在離棄耶和華時可能變成什麼樣的人。這一經歷被記錄下來是作為給其他也可能受試探之人的一個教訓。神的計畫並不是掩蓋罪或為罪找藉口,即使對最偉大的英雄或聖徒也是如此。大衛的罪跟隨著深刻地悔改與神聖的赦免;然而它的惡果卻使他所有餘下的歲月都陰暗憂鬱。

  以連。在代上35中給出的是亞米利。以連和亞米利實際上是同一個名字的兩部分變換了位置,這在聖經中是常見的事。請比較哈拿尼雅(代上319)和約亞拿(327),約哈斯和亞哈謝(代下2117;參代下221)。如果這個以連與撒下2334中提到的以連是同一個人的話,那麼拔示巴的父親就是大衛的“勇士”之一了,並且拔示巴就是大衛與押沙龍的著名謀士亞希多弗的孫女了(撒下151231)

  赫人烏利亞。烏利亞的名字與以連一樣出現在大衛勇士的名單裡(撒下2339)。每件事都表明烏利亞是一個勇敢的戰士並且是一個品性正直的人。赫人是一個好戰勇敢的民族。大衛的罪過特別嚴重,因為拔示巴是一個已婚的婦人,並且她的丈夫是大衛最高尚最可靠的一個軍官,一個已經與真神的信仰有關係的外族人。──《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3拔示巴的家世】拔示巴的父親以連是大衛「三十勇士」幹部的成員之一(撒下二十三34),因此是有勢力家族的首長。這位以連的父親亞希多弗,是大衛最尊重的顧問之一(撒下十五12,十六23)。這一點加上她丈夫赫人烏利亞也是「三十勇士」之一(撒下二十三39),顯示大衛很清楚知道自己所見的是誰的家,亦與拔示巴相識(本節另一個譯法是大衛說:「她莫非是拔示巴?」)──《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十一4「大衛差人去,將婦人接來。那時她的月經才得潔淨。她來了,大衛與她同房,她就回家去了。」

月經纔得潔淨」上文提到拔示巴沐浴,是指她行經七日不潔之後的潔淨禮儀(見:利十五19~24)。這一點證實她和大衛發生性行為之時,是最有可能受孕的時候(月經開始之後十至十四天),又證明烏利亞不可能是她孩子的父親。──《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拔示巴參與這罪,顯然並非出於不願意的心。“那時她的月經才得潔淨”。原文作:她潔淨自己的汙穢;而這短語的位置是在“大衛與她同房”之後,所以這汙穢是性交導致的汙穢。摩西律法要求人在性交之後潔淨自己(利一五18)――《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拔示巴沐浴或為本節所說月經乾淨後的一種潔淨禮儀。一般婦女多在室內或院中為之。這裡特別提到月經剛潔淨,證明拔示巴的身孕為與大衛同房的結果。關於沐浴潔淨的禮儀可看<參考資料>中“拔示巴的沐浴“條。

    拔示巴是有夫之婦,按照律法,大衛當處死(利二十10;申二十二22)。大衛犯罪不只自己受害,也影響到不少無辜的人。拔示巴的過失是沐浴不檢點,又未拒絕大衛的要求,以致成為姦淫罪的同犯。大衛見女色而起淫念,犯罪後又圖掩飾(6~13)。烏利亞忠於軍職,未入彀中,逼得大衛把他放在戰爭最危險處,借敵人之手把他殺害(14~21)。無辜約押在此事中成為同謀。《雅各書》一15所說的話:“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值得我們謹記。大衛公然違背律法,濫用神交給他牧羊以色列人的權柄(2)。神不喜悅這種事。大衛的刑罰既重且長:”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十二10)――《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她的月經才得潔淨」:道出拔示巴懷孕的原因(5)――《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的罪是故意的,而且是有計劃的犯罪。大衛由於情欲亂用權力,藐視律法(2010),同時破壞了一個家庭和神的法律的秩序。她的月經才得潔淨:希伯來原文中本句位於“與她同寢”之後,因此她與大衛都破壞了神的律法,但並沒有對自己的犯罪行為進行悔改,只是注重身體上的潔淨(1518)。沒有真正悔改,假冒的宗教活動反而把人推向更大的偽善和罪惡之中(110~17;路1810~14)――《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婦女在月經開始後十到十四天最容易受孕。按照律法,「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利十五19);拔示巴「月經才得潔淨」(4),表明此時最容易懷孕,也表明她的懷孕是因為大衛。 4~5節之間至少經過了一個月,所以拔示巴才能確定自己已經懷孕。──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月經才得潔淨」:月經開始後十到十四天是最可能受孕的時候,此時就是拔示巴月經過七天之後不久。

         ◎ 利 2010  2222 規定大衛這樣的行為應該處死。 114~5 中間的時間至少經過一個月,不然拔示巴不能確定自己已經懷孕。――《蔡哲民查經資料》

  將她接來。並沒有跡像表示大衛是用暴力把拔示巴接來的。拔示巴容貌甚美,她也沒能超越試探。可能她對王給她的建議感到滿意,並且沒有抵抗地屈服於大衛了。

  她才得潔淨。見利151928。──《SDA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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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下十一4  這節經文暗示了甚麼?】“她的月經才得潔淨”,是指拔示巴在月經以後,剛完成潔淨的禮儀。所以大衛與她同寢時,她不可能已經從自己丈夫懷了身孕。利未記提到婦女行潔淨禮時的詳細規例。(參利1519~30)――《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5「於是她懷了孕,打發人去告訴大衛說:我懷了孕。

         大衛要負起犯罪的後果。――《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要隱藏罪。大衛為了隱藏拔示巴因自己懷孕的事實(5)兩次動用了狡猾的手法。召喚在戰場上的烏利亞使他與拔示巴同寢,意為拔示巴因著烏利亞而懷孕。大衛急於動用人的方法來試圖隱蔽自己犯罪的事實。通過大衛的上述努力可以發現:①隱瞞惡會召來另一個惡(虛假,偽善)(王下520~27);②不在意神只在意人的人,更容易犯罪。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拔示巴告訴大衛自己懷孕,是要大衛設法掩蓋自己的罪,因為按照律法,行淫的雙方都要被處死(利二十10;申二十二22)。大衛本來只是想偷一下情,沒想到拔示巴卻懷了孕,還得設法掩蓋,結果越陷越深。這正是「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5)──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在平臺上看到女性洗澡不是一件罪惡,但是接下來派人尋找,又佔有那個女性,就不能說「不是故意犯罪」了。由 114 看起來,大衛似乎只想要跟拔示巴一夜情,但是沒想到拔示巴卻懷孕,於是大衛越陷越深。――《蔡哲民查經資料》

  打發人去告訴大衛。這消息對她自己和對大衛的安全與王的榮譽都是必要的。通姦的雙方都應該受死刑(2010);因此為了逃避刑罰,犯罪的人自然就會尋求隱瞞罪惡。拔示巴轉向大衛求幫助。如果烏利亞發現他的妻子有了大衛的孩子,他可能會通過要了大衛和拔示巴的命來為自己報仇,或者因為國王的這種可恥行為,就通過煽動國民起來叛亂來為自己報仇。──《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6「大衛差人到約押那裡,說:你打發赫人烏利亞到我這裡來。約押就打發烏利亞去見大衛。」

  打發烏利亞到我這裡來。大衛的罪把他帶到了令人絕望的窘境。瞞天過海似乎是一線逃脫的希望。所以大衛沒有謙卑地承認自己的罪並依賴於神聖的赦免和指導,反而自己掌管這事,只是發現他在罪上加罪而已,並且不斷地把自己帶入更大的困難之中。──《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6~7軍中有赫人】作為迦南地七大民族之一(申七1),士師和王國時代的赫人大可被雇為傭兵,充任勞工,或與以色列人通婚。他們的祖先可能是安那托利亞帝國,或較近期之敘利亞北部新赫人邦國的移民。──《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十一6~13掩飾罪惡:大衛非但沒有正視所犯之罪,反進一步瞞心昧己的把責任轉嫁烏利亞身上。――《串珠聖經注釋》

 

【撒下十一7「烏利亞來了,大衛問約押好,也問兵好,又問爭戰的事怎樣。」

         表面上大衛將烏利亞遣返後方以瞭解戰場的情況,其實別有用心,見8 10節。――《串珠聖經注釋》

         ●「兵」好:「百姓」。

         ●「爭戰的事怎樣」:原文是「戰爭好」,意義當然是「爭戰的事怎樣」,但是原文是接續前面的句型「約押好、百姓好」。――《蔡哲民查經資料》

  問約押好。作為一個重要並且可靠的軍官,烏利亞一定很熟悉戰爭的進程。大衛現在調他來好像要詢問關於圍攻的詳情似的,並且特別詢問關於約押的行為,好像他渴望知道關於這位帥的保密報告似的。大衛屈服於可恥的謊言和虛偽,盼望能夠隱瞞他的罪,揭示了邪惡路線的結果。──《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8「大衛對烏利亞說:你回家去,洗洗腳吧!烏利亞出了王宮,隨後王送他一份食物。」

         “洗洗腳吧”。當時的俗語,意思是“在家逗留一段日子吧”。“一分食物”。更可作:一分禮物。――《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洗洗腳“為俗語,大衛示意他回家與妻子親近(11)。王送臣下食物,表示特別寵倖,令烏利亞在王厚意賞賜之下不得不回家去。――《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送他一分食物」:或作「送他一分禮物」,是王的賞賜。――《串珠聖經注釋》

         洗洗腳吧:希伯來人的慣用語,指“好好休息”的意思,灰塵多的巴勒斯坦地區,通常在旅行回家之後,先洗澡後休息(184;路744)。食物:也可譯為“禮物”。王送禮物是對有戰功者的禮遇。但戰爭尚未結束,召喚戰鬥中的勇士,給英雄待遇的大衛的行動怎麼看也有些尷尬。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7節這段尷尬的聊天記錄裡沒有烏利亞的任何回答,因為大衛根本不關心他說什麼,只關心怎樣讓他回家(8)──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從伊甸園開始,人一旦開始犯罪,第一反應就是掩蓋自己(創三7),而不是認罪悔改。大衛的天然本相和當年的掃羅完全一樣,在罪面前的第一反應也是文過飾非(撒上十五20~21),把烏利亞找回來背鍋,結果罪上加罪、難以自拔。──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食物」:原文是「禮物」。不管怎樣,都代表大衛對他的特別恩寵。

         ●「洗洗腳」:有可能只是長途旅程之後的必要清洗動作,不過 1111 中烏利亞卻認為這是大衛要他回家「享受」的表示。「妻子同寢」不一定是「洗腳」的暗示,也有可能烏利亞以「與妻子享受性」來作為「回家享受」的高峰,並表示他絕對不能自己享受家庭的快樂而放同袍在戰場受苦。――《蔡哲民查經資料》

  你回家去吧。現在你回家去,解除旅途的勞累,放鬆一下,歇息歇息(見創184192)。通過打發烏利亞到他妻子那裡,大衛顯然計畫欺騙他使他相信通過姦淫生的孩子是他自己的。

  一份食物。希伯來文是mas'eth,字面意義是“一部分”,這裡可能是食物。同一個詞也用於約瑟擺在他兄弟們面前的“食物”(4334)。大衛送這份禮物顯然是要誘使烏利亞產生一種幸福和滿意的感覺,為的是確保實現大衛的意圖。──《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9「烏利亞卻和他主人的僕人一同睡在宮門外,沒有回家去。」

         「他主人的僕人」:指守宮門的侍衛。――《串珠聖經注釋》

         宮門外:指守衛門的防營宿舍(王上142728)――《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睡在宮門外」(9),可能睡在王宮入口的「護衛房」(王上十四28)。「他主人的僕人」(9),指大衛的護衛們。──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他主人的僕人」:「他主人所有的僕人」,指「大衛的護衛們」。――《蔡哲民查經資料》

  睡在宮門外。可能是在王宮入口的守衛室,有軍隊駐紮在那裡(見王上142728)。沒有證據表明烏利亞曾猜疑他的妻子與大衛有不軌行為。他聲稱自己這麼做是一個忠誠、正直、盡責的戰士在這種情況下所願意去做的純粹正當的事。──《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9~11烏利亞的言行】約櫃隨軍(11)表示他們正在進行某種「聖戰」,軍隊需要遵守額外的規條(見:書五4~8,開始征服戰爭之前的集體割禮,和申二十三9~11;撒上二十一5,營中士兵須守的淨化禮儀)。烏利亞若是利用大衛給他的機會與拔示巴行房,就可以有藉口說是他使她懷孕。然而烏利亞堅持在軍營留宿,以求保持自己在禮儀上的潔淨,卻逼使大衛採取更激烈的手段。──《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十一10「有人告訴大衛說:烏利亞沒有回家去。大衛就問烏利亞說:你從遠路上來,為什麼不回家去呢?

 

【撒下十一11「烏利亞對大衛說:約櫃和以色列,與猶大兵都住在棚裡,我主約押和我主(或作”)的僕人都在田野安營。我豈可回家吃喝,與妻子同寢呢?我敢在王面前起誓(原文作我指著王和王的性命起誓”),我決不行這事。

         烏利亞展示何謂忠於同僚,忠於使命(另參看13)。烏利亞拒絕回家會妻,破壞了大衛的計劃——大衛這樣安排,是使嬰孩看來是從烏利亞所出。即使大衛使烏利亞喝醉(13),這詭計仍不能得逞。――《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按軍紀,作戰行軍之時,不可親近女性(比較撒上二十一5)――《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烏利亞有強烈的責任感,認為神與以色列人一同出征,以色列軍正力戰亞捫之際,他怎可一人回家享樂呢。

          「豈可 ...... 與妻子同寢」:大概是行軍者的禁例(參撒上215)――《串珠聖經注釋》

         把約櫃送到戰場,試圖用約櫃提高士兵的士氣(撒上431418)。神超越空間與以色列同在並為他們努力(19)。 總之,大衛雖然經過反復的勝利,也許在軍事、政治有所進步,但信仰上越來越懶惰。同時通過烏利亞的回答,我們可以看出:①對神懇切的信仰;②對上司的忠誠和;③對同事的愛。這也是當今為神的精兵所當具備的人品(633610~20)――《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以色列軍隊在執行任務的時候,必須保持潔淨(申二十三9~11;撒上二十一5)。因此,雖然大衛三次勸烏利亞回家(81213),甚至「使他喝醉」(13),但敬畏、忠誠的烏利亞卻堅持不回家「與妻子同寢」(11)──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神借著赫人烏利亞的口提到「約櫃」(11),並且借著這位外邦人的敬畏和忠誠,提醒國度的君王大衛應當謹守聖約。但大衛已經深深地陷在自己的罪裡,一心只想著怎樣解決難題、掩飾罪行,所以靈裡陷入了昏暗,在神面前是「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賽六10),完全活在自己的肉體本相裡。──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以色列與猶大兵」:原文是「以色列、猶大」。意義當然是指以色列和猶大國民。

         ●「我敢在王面前起誓」:原文是「我指著王和王的性命起誓」。

         ◎由1111看出約櫃跟著軍隊出去,表示以色列軍隊正在進行某種「聖戰」,在這種狀況下軍隊需要遵守額外的規條(如:書 54~8;申 239~11和 撒上 215 )。因此烏利亞堅持在軍營留宿,以求保持自己在禮儀上的潔淨,這也顯示烏利亞對約押和大衛的忠誠。如果當日烏利亞利用大衛給他的機會與拔示巴同房,大衛就可以有藉口說是烏利亞使她懷孕。但烏利亞的忠誠卻迫使大衛只好採取更激烈的手段。――《蔡哲民查經資料》

  約櫃。有些註釋者認為這句話表明約櫃那時也與軍隊一同在圍攻拉巴。然而,烏利亞完全可能只是提到約櫃還在帳幕裡而不是在一個永久居所裡的事實(撒下726)

  以色列與猶大。國家已經在某種程度上分為這兩部分了,這在大衛作王的早期就被公認了並且彼此有敵意。

  我豈可回家?。烏利亞剛從前線回來,那裡的情況與那些在家裡的情況大大不同。以色列人在拉巴前面的野外紮營,忍受著戰爭的匱乏之苦,過著艱苦的生活,並且以軍隊的食物配給為生。剛剛離開他那些被迫在艱苦條件下生活的朋友們,烏利亞顯然不願在他的同胞正在受苦受死時享受舒適快樂的生活。

  指著王的性命起誓。烏利亞起誓說他必不回家。似乎他在這一點上反對王很是奇怪。要麼就是他非常熱心忠誠並且愛國,要麼就是有一點懷疑真相。──《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12「大衛吩咐烏利亞說:你今日仍住在這裡,明日我打發你去。於是烏利亞那日和次日住在耶路撒冷。」

  仍住在這裡。大衛想多住一段時間之後,烏利亞的審慎就不會再阻止他了,他就會願意回到他舒適的家裡了。──《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12~13大衛應因烏利亞忠誠的話語(11),省悟自己的過犯並悔改,但他為了成就自己不義的計畫,借著酒的力量來試圖誘導烏利亞的性衝動。這樣,罪具有多麼可怕的影響力(314~16)――《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十一13「大衛召了烏利亞來,叫他在自己面前吃喝,使他喝醉。到了晚上,烏利亞出去與他主的僕人一同住宿,還沒有回到家裡去。

         大衛企圖借酒使烏利亞忘記或放棄他的守則,但仍失敗。――《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三次要烏利亞回家,最後一次甚至灌他酒讓他喝醉,但烏利亞就是堅持不回家。――《蔡哲民查經資料》

  使他喝醉。大衛被迫不顧一切地採取這種手段要促使烏利亞回家。但是烏利亞的決心是那麼堅決,以致於他雖然喝醉了,但是還不回家,而是與士兵們睡在一起。──《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14「次日早晨,大衛寫信與約押,交烏利亞隨手帶去。

         大衛於是採取謀殺烏利亞的方法,並且無情地叫受害人親自把發出命令的信送去。――《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烏利亞雖然是赫人,卻對神和神的百姓忠心耿耿,這正是他長年跟隨大衛(二十三39)、受大衛薰陶的結果。但他萬萬沒有想到,他的屬靈榜樣大衛竟然為了掩蓋罪行而謀殺自己,並且讓自己親手帶去謀殺令(14),這是何等的諷刺!更諷刺的是,大衛千方百計地想掩蓋罪行,結果竟成了聖經中最為人熟知的故事,一直流傳了三千年。──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交烏利亞隨手帶去」:原文是「差遣烏利亞的手」。――《蔡哲民查經資料》

  寫信。大衛要隱瞞他的罪惡的每一努力都證明是無效的。最後,他不顧死活地決定要訴諸謀殺的手段了,以便止住烏利亞的口,從而他自己可以不被揭露。大衛已經把自己置於撒但的掌管之中了,撒但現在決心要把以色列的新王帶到全然崩潰與毀滅的境地,就像他對掃羅做過的一樣。顯然大衛唯一的心願就是避免在全國面前丟臉。為了隱瞞他的罪行,他甚至不達到謀殺不願甘休。烏利亞死了,拔示巴就可以被接到王宮作大衛的另一個妻子,並且王的姦淫罪就不會被人知道了。

  交烏利亞隨手帶去。大衛沉淪的是那麼深,以致他竟讓他值得信賴的軍官成了自己的死刑執行令的送信人。烏利亞的勇猛將為王的過犯付上代價。──《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14~21烏利亞的死:掩蓋罪孽的企圖二次落空後(6~13),大衛第一次設謀要殺烏利亞。他利用給約押寫信,使烏利亞死在戰場。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大衛為了隱蔽自己的罪而不擇手段。大衛(撒上245)因罪良心麻痹,犯下姦淫和殺人罪,我們不得不承認人的軟弱(林前1012)。並提醒我們應遠離一切罪的誘惑。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十一14~27借刀殺人:大衛犯姦淫罪使他一錯再錯,為了掩飾自己的罪惡而引出殺人的動機。他決定要借亞捫人的手除去烏利亞。――《串珠聖經注釋》

 

【撒下十一15「信內寫著說:要派烏利亞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退後,使他被殺。

         大衛繼姦淫罪之後(3~4節;出二十14),又犯殺人罪(14~19節;出二十13)――《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約押是一個體貼肉體的人,所以順從人、不順從神,毫不猶豫地配合大衛謀殺烏利亞,並且運用自己的軍事素養,使手段更加隱蔽。大衛的計畫是「派烏利亞前進」(15),然後全軍「退後,使他被殺」(15),不必連累別人。而約押改成派烏利亞去敵軍勇士所在之處,讓幾位「大衛的僕人」(17)與烏利亞一同戰死,掩蓋了真正的謀殺目標烏利亞。──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陣勢極險」:「戰爭嚴重」、「戰況猛烈」。――《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下十一16「約押圍城的時候,知道敵人那裡有勇士,便將烏利亞派在那裡。」

         約押忠心耿耿,不問情由便立即執行命令。――《串珠聖經注釋》

         約押的行動也有問題,因為大衛的信中(15)沒有注明任何殺死烏利亞的理由。假如約押真是忠臣,有愛部下的心,至少為無罪的烏利亞展開哪怕最小限度的搭救行動,但他並沒有那麼做。他阿諛權勢,無視神的律法(419),是只有在需要時才依靠神的機會主義者(1012)。在聖徒的行為準則中,最高的權威應是耶和華神和他的話語(119105)――《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圍城」:可能是「巡視城」。

         1116 記載約押修改大衛的策略,大衛是要約押派烏利亞前進,然後全軍撤退留烏利亞被殺。約押修改成把烏利亞派去敵軍勇士所在之處,結果也是使得烏利亞戰死。這樣的方式,讓約押比較不用背負故意殺人的罪名。――《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下十一16~24戰術】雙方似乎都是採取佯攻和陷阱的戰術。圍城之時並沒有追擊的必要。烏利亞的任務可能是嘗試率兵攻破城牆。以色列軍的傷亡主要發生在守軍出城迎戰烏利亞的攻城部隊,誘使他們逼近城牆,進入城頭矢石射程之時。約押預期大衛會引述亞比米勒被殺之著名事蹟(士九50~53),顯出以色列人若僅是中計進入被人夾擊的致命陷阱,就只是冒險失敗或犯上戰術上的錯誤而已。但此事亦能為烏利亞之死提供了可以講得通的解釋,並且大概也沒有導致以色列兵太多的傷亡。──《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十一17「城裡的人出來和約押打仗。大衛的僕人中有幾個被殺的,赫人烏利亞也死了。」

         「有幾個被殺的」:根據15節,大衛只要求烏利亞一人被殺,因此約押恐怕大衛會發怒(20)――《串珠聖經注釋》

         這位對大衛忠誠、對弟兄殘酷、對神悖逆的約押,有時幫神的忙,「為本國的民和神的城邑作大丈夫」(12);有時卻幫撒但的忙,為大衛執行謀殺。這光景正如保羅所說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羅七21)。屬肉體的信徒也是這樣活在矛盾之中,一面知道應當「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一面卻「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欲」(羅十三14),結果是「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七19)──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1117 記載大衛為了殺烏利亞,讓他幾個戰士也一起遭害。 1118~21 中,我們可以看見約押非常在意大衛可能會質疑他的軍事專業,於是他以「任務完成」,要大衛自己為這次的損失負責。約押的使者卻不待大衛詢問,自動的先提出烏利亞已死的報告。但是這樣的過程中,約押、使者,和聽見戰況報告的人,都應該知道「烏利亞之死」有不少問題在其中。――《蔡哲民查經資料》

  死了。烏利亞接近了一個城門(23),守衛的人在那裡突然射箭,不僅殺死了烏利亞而且殺死了一些與他在一起的人。──《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18「於是約押差人去將爭戰的一切事告訴大衛,

  於是約押差人。當然,主要目的是通知大衛他的命令已經被執行了,而且烏利亞也死了。──《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18~21有預謀的罪惡:約押傳來的消息的核心是他雖戰鬥失敗,但卻成功地完成了王邪惡的計畫。像這樣由權勢主導的犯罪並有預謀的罪惡明顯是撒但的作為(271~10)――《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十一19「又囑咐使者說:你把爭戰的一切事,對王說完了,」

 

【撒下十一20「王若發怒,問你說:你們打仗為什麼挨近城牆呢?豈不知敵人必從城上射箭嗎?」

  王若發怒。約押熟悉大衛,知道當告訴某些反面情況時王會不悅。大衛作為一位英明的指揮官,要求他手下的那些人審慎地履行職責,並且他要他們對任何判斷上的失誤或錯誤負責任。只有這樣他才能繼續成功地執行他作王的責任並保證他手下人的最大功效。──《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21「從前打死耶路比設(就是耶路巴力。見士師記91)兒子亞比米勒的是誰呢?豈不是一個婦人從城上拋下一塊上磨石來,打在他身上,他就死在提備斯嗎?你們為什麼挨近城牆呢?你就說:王的僕人赫人烏利亞也死了。’”

         “耶路比設”從士師記九章57節的耶路巴力變化而來(即基甸,士七1)――《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耶路比設即士師基甸,又名耶路巴力(士九1)。以色列人避忌“巴力”之名,改稱他為“耶路比設”(比較撒上十四49)――《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與亞比米勒的死有關的士師時代的故事,表示當時以色列的歷史,作為教育百姓的事實。這個故事請參照士950~55的注釋。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約押是一個聰明的人,他特意提到了「一個婦人」(21),暗示烏利亞的死與「一個婦人」有關。──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大衛本應關心爭戰的細節,但使者只需要說出一個名字,因為大衛最關心的其實就是這個名字:「赫人烏利亞」(21)──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耶路比設」:字義是「羞恥將抗爭」。就是「基甸」, 士 91

         ●「提備斯」:原文是「引人注目的」、「奪目的」。

         ●「死在提備斯」:參考 士 924  950~55 ――《蔡哲民查經資料》

  打死亞比米勒的是誰呢?。亞比米勒曾蠢到那麼接近一座樓以致被一塊由一個婦人扔下來的磨石殺死了(953)。約押預料到他也會因允許屬下那麼接近城牆以至於到守衛者可以觸及的範圍之內而被譴責為愚蠢。

  耶路比設。耶路巴力,或基甸(632;見撒下2896的註釋)

  赫人烏利亞。約押知道這才是大衛急於要聽到的消息,而且它會平息大衛可能會有的怒氣,彌補約押可能造成的所有糟糕的軍事行動。──《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22「使者起身,來見大衛,照著約押所吩咐他的話奏告大衛。」

 

【撒下十一23「使者對大衛說:敵人強過我們,出到郊野與我們打仗,我們追殺他們,直到城門口。」

  敵人強過我們。這次失敗是毫無藉口的。它十足是謀殺,首先可以起訴王,接下來就是約押,他執行了大衛的命令。當上級的命令導致違背神的律法時,盲目順從上級的命令並不是一種美德。如果約押原是一個真正直的人,當接到去犯那麼卑鄙的罪惡的命令時若樂於發出誠實的抗議之辭,那麼烏利亞和他的屬下就不需要過早地被派到死地了。但是大衛的元帥顯然是一個不怎麼審慎盡責的人,一個樂於為取悅于王而成為同黨去邪惡謀殺的人。

  城門口。這一細節說明了造成烏利亞之死的事件的本質。城門是特別重要而且易受攻擊的地方,所以防守也最堅固。當烏利亞和他的手下接近城門時,亞捫人派出一夥人來與他們作戰。──《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23~24約押是善於用兵的人。因此使烏利亞不合情理地接近城底下可以說是用兵失誤,但卻是大衛使烏利亞戰死沙場的意圖。因此在戰報中他特別提到“烏利亞也死了”。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十一24「射箭的從城上射王的僕人,射死幾個,赫人烏利亞也死了。

         ●「傾覆」:「破壞」、「打破」、「攻陷」。――《蔡哲民查經資料》

  從城上射箭。烏利亞和他的屬下可能那麼接近城門以致于他們不僅成了射手的箭靶而且任何投射物都可能傷害他們(21)。以色列人這麼接近城門當然清楚地知道會指望發生什麼,並且他們這樣將自己暴露在危險之中只能被譴責為粗心大意。──《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25「王向使者說:你告訴約押說:不要因這事愁悶,刀劍或吞滅這人或吞滅那人,沒有一定的,你只管竭力攻城,將城傾覆。可以用這話勉勵約押。

         大衛戴著假面具「勉勵約押」(25),還偽善地說「不要因這事愁悶」(25)。這句自欺欺人的話既是對約押說的,也是對他自己說的,為的是欺哄自己的良心。──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寶座上大衛的惺惺作態,與從前在迦特和洗革拉的大衛相比,演技毫不遜色(撒上二十一13;二十八2;二十九8)。一個被稱為合神心意的人(撒上十三14;徒十三22),在被追趕的日子裡生命不斷成長,學會了順服神、倚靠神,一直成熟到可以坐上寶座。但經過神這麼多年的對付,他裡面的肉體本相竟然完全沒有改變!這正是撒但要我們觀看的一幕,為要「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十二14);但這也是神要我們看見的一幕,為要叫我們更深地認識肉體的可怕。人無論有多麼屬靈,只要什麼時候不接受基督做主,什麼時候就會暴露肉體的醜陋和可怕。人只有看清肉體的頑固,才能承認自己並沒有什麼可誇的,「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欲」(羅十三14)──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不要因這事愁悶」:原文是「不要讓這事在你眼中看為惡」。――《蔡哲民查經資料》

  不要愁悶。在正常情況下,喪失了像烏利亞那麼英勇重要的人,約押和大衛都會感到紮心的痛苦。當帶來烏利亞的死信時,約押只是執行了大衛的命令,並且他知道自己會得到王的嘉許。大衛現在讓約押知道自己對他的行動十分滿意,並且在傳達他對他的感謝。

  竭力。大衛顯然擔心約押會因損失了烏利亞而灰心喪氣,並且不集中兵力和勇氣繼續攻城,反而變得過度謹慎小心從而延長對峙狀態。送信的人回去要鼓勵約押,讓他知道大衛贊成他所採取的冒險行動。這整件事情不過是大衛企圖遮蓋烏利亞之死的一個託辭。──《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26「烏利亞的妻聽見丈夫烏利亞死了,就為他哀哭。」

         作者強調拔示巴為烏利亞的妻的意圖,據推測有以下四種:①為了刻畫出烏利亞是偉大的勇士(2329);②為表現對冤死的烏利亞的悲傷;③為了避免使用女人的名字;④為犯罪的拔示巴。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她哀哭。這些話是指東方國家按慣例遵守的服喪期。通常為期七天(5010;撒上3113)。──《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一26~27服喪期】標準的服喪時期是七日(創五十10),只有偉人才配有更長的日期(摩西、亞倫皆為三十日;申三十四8;民二十29)。新寡婦人可以得到與其他玷污之淨化日期相同的時限,然後才需考慮改嫁(見:利十二2,十五19)──《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十一27「哀哭的日子過了,大衛差人將她接到宮裡,她就作了大衛的妻,給大衛生了一個兒子。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

         “不喜悅”。直譯作:在……眼中看為惡。雖然罪可以在公眾面前隱藏起來,但無所不知的神卻能看見。――《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依俗,哀哭期為七日(創五十10;撒上三十一13)。女人喪夫哀哭的日子究竟多長,聖經沒有記載。――《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哀哭的日子」:通常為七天。大衛立刻將拔示巴娶過來,以免他人知道他與拔示巴先前有染。娶新寡之婦於當時風俗是常見的。――《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所行……不喜悅: “所行的事”指大衛計畫,實行的所有罪惡。本章通過記載大衛被眼目的情欲(約壹216)所迷惑犯罪的經過,警告聖徒不要捲入愚蠢的犯罪之中。)不僅對大衛時代,對今日我們也有很大的教訓。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哀哭的日子」(27)指服喪期,通常是七天(創五十10)──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大衛成功地在人前掩蓋了通姦和謀殺的事實,又娶到了美女;但這些成功,實際上都是撒但的得勝、大衛的失敗。罪從來不甘寂寞,一定會有連鎖反應,所以大衛一旦開始犯罪,就一口氣違反了第六、七、八、九、十誡:「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出二十13~17)。本章以後的內容,大都是大衛為這些罪所付出的慘痛代價。──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我們的人生就像一台戲,不但世人在觀看,撒但、天使和神也在觀看;雖然罪可以在人面前隱藏,但在神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3)。然而神從頭到尾都沒有干預這件事,而是任憑大衛盡情表演,並且如實地記錄在聖經裡,最後只用一句話來總結:「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27)。這句話提醒我們:沒有人超過神的律法,也沒有人能逃過神的鑒察。──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古代猶太史學家約瑟夫說:「大衛若不是此時陷入大罪,他便是一個正直敬虔人,謹遵我們先祖的律法」(《猶太古史記》卷77130)。正如白居易所雲:「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向使當初身便死, 一生真偽複誰知」(《放言五首》),如果大衛的一生結束在「王宮的平頂」(2),那將是一個何等完美的謝幕:他的生命在神的追趕中成長,一直被追趕到寶座上,裡面和外面都一再得勝,建立了神的國度,預備了建殿的材料,承受了大衛之約。但是,神卻沒有讓大衛這樣謝幕,而是任憑他從「王宮的平頂」開始,一路走下坡路,陷入嚴重的失敗,承受失敗的後果。因為神不是要給我們樹立一個夠不著的高大典型,而是要讓每一個人都從夠得著的大衛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我們常常以為,屬靈生命的成長,就是我們這個人變好了。但神借著大衛讓我們看見:人的肉體生命已經全然敗壞,不可能有絲毫的改變;屬靈生命的成長不是人變好了,而是基督在人裡面做主的程度增加了。──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神也借著大衛讓我們看見:人的肉體生命很難死透,什麼時候肉體得著了活動的機會,什麼時候隱藏的舊人就會顯出原形。人若不肯「順著聖靈而行」(加五16),不管以前的屬靈光景曾經多好,也會「放縱肉體的情欲」(加五16),墮落到舊人的光景裡。因此,人最大的仇敵不是別人、也不是撒但,而是自己;若不是靠著基督,我們永遠也不可能「脫離這取死的身體」(羅七24)──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哀哭的日子過了」:哀哭的時間大概是七天 創 5010  撒上 3113

         ◎丈夫死後七天,大衛就娶了寡婦。這樣的時間,就算是在今日開放的社會風氣下,也會讓人覺得「太快了」,更不用講當日這樣的舉動,應該大家都知道大衛心裡想什麼,也不免讓人懷疑烏利亞的死是否跟大衛有關。不過拔示巴都懷孕了,不早點娶過門問題可能更大.....

         ◎說起來大衛做的事情比起其他君王,並不特別邪惡,甚至比起今日的許多政治人物,也還算有良心。不過卻是「在神眼中看為惡」。畢竟以色列的君王,是被選召來「牧養百姓」的,不是如其他君王是「統治百姓」的。――《蔡哲民查經資料》

  將她接到。服喪期一滿,大衛就派人把拔示巴接來,好使她成為他的妻子。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她這一方不願意加入王的後宮。

  耶和華甚不喜悅。一個很大的改變已經抓住了大衛。他不是曾逃離掃羅、拒絕舉手傷害“耶和華的受膏者”的那個大衛了(撒上 24610)。當他從通姦繼續到欺騙和謀殺時,罪已經烙焦了他的良心,並且現在看來他甚至盼望蒙允許收穫他極不道德之舉的回報而不受到神的責備呢。但是神都看到了。

  撒但努力要向人們隱瞞犯罪的可怕後果,使他們相信罪會帶來更多的幸福和更大的回報。他就這樣欺騙了夏娃,他也這樣欺騙了曆世歷代的人。但是耶和華因祂的慈愛允許人們看到罪惡的結果並不是更多的繁榮與幸福,而是痛苦、禍患與死亡。祂抑制的手會從大衛撤回,這位王會蒙允許品嘗罪惡的苦果。他會認識到在不順從裡不能發現真幸福的路徑。那些通過沿著使耶和華不悅的道路而行從而尋求自己喜悅的人,可以確知他們最終必會收穫失望、痛苦與災禍。──《SDA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11)

 1 犯罪猶如雪崩,往往一發不可收拾。試從本章中分析大衛所犯諸罪及其始末。你有否輕視一些「小罪」,並且縱容自己犯這種罪?

 2 大衛雖然是罪魁禍首,然而拔示巴若不順從,大衛便不會犯姦淫;約押若不聽命,烏利亞就不會被害。你也許沒有主動犯罪,但你有沒有引人犯罪或助人犯罪的經歷呢?

 3 烏利亞有什麽值得我們尊敬及學效的地方?

 4 大衛對烏利亞之死的反應(25),比起他先前聽聞掃羅及約拿單之死訊(111~16),以及對伊施波設之死所作的反應(49~12)有何不同?由此看來,大衛在人格上有什麽改變?這些改變是怎樣造成的?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