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第二十三章拾穗 【撒下廿三1】「以下是大衛末了的話。耶西的兒子大衛得居高位,是雅各 神所膏的,作以色列的美歌者說:」 「美歌者」這片語所形容的是大衛還是「雅各的神」無法肯定。按這用語在烏加列文獻中的用法,兩個理解都是可行的。第一個理解形容大衛的歌唱才華,第二個理解則將神形容為歌頌的珍貴物件,又或以色列珍愛的捍衛者。──《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本節至7節很可能是大衛臨終前勉勵其予所羅門的話,出以短歌形式(王上二1~10)。這位“以色列的美歌者”在詩中預言了將來的事。3節顯然指的是那要來的永生王,如“日出的晨光”,“以公義治理人民”。永在的神與大衛家立約,祂的救恩將從大衛家出來(5節)。――《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作以色列的美歌者」:大衛以此自居也當之無愧,因他生平擅長作詩歌。――《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最後的話: 不是遺言,而是出於大衛純潔的良心和對神的感恩,總結自己的一生。他信息的核心是仰望、讚美將要來到的義的統治者。大衛沒有因現在的地位而自高。神的恩惠在謙虛人的身上顯得完全(弗3:7~13;彼前5:5~7)。同時對大衛的身份變更的內容神早已在(7:8)中啟示過。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第1節裡的「說 נְאֻם」原文很特別,意思是「宣告、正式陳述」,在舊約裡都用在神說話(創二十二16;民十四28;撒上二30)、或先知說預言(民二十四3、4、15、16)的場合。這個字表明,大衛以下所說的都是預言。──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末了」:「最後」。顯示這是大衛臨終前的發言。 ●的美歌者,「說」:「陳述」、「正式宣告」、「默示」。常用在先知發言的場合。 ●「美」歌:「愉悅」、「快樂」、「甜美」、「可愛」。 ●美「歌」:「歌」、「讚美詩」。――《蔡哲民查經資料》 大衛末了的話。本章由兩個截然不同的部分組成。1~7節是一首由大衛末了的正式發言組成的詩歌,而8~39節是他的勇士名單。這首詩歌在詩篇中找不到。 說。希伯來文是ne'um,或者直接由神或者通過祂的先知所講的神聖言論。這個詞並不用來指普通人的言談。它極其頻繁地在“耶和華如此說”這一措詞中出現。假先知用這個詞為的是使人看來他們在發出神聖的信息(耶23:31)。 得居高位。大衛起初是一個卑下的人,耶和華揀選他並使他升到先知和君王的高位(見撒下7:8,9;詩78:70;89:27)。 以色列的美歌者。這些話適合於描述一個不僅寫了這首詩歌而且寫了許多對曆世歷代的人來說都是靈感啟示的詩歌的人。──《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1大衛的默示】引言中新國際本譯作「默示」的字眼(和合本不直接譯出),最慣常的用法是引述耶和華的話,但有時也可引述智慧人(亞古珥;箴三十1)或先知(巴蘭;民廿四3、15)的話語,本章第2、3節顯示本節的默示也歸這類。這是舊約之中惟一的一處經文,暗示大衛可以名列先知之中。──《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廿三1~7】“末了的話”。可能是大衛最後一次的正式講話,當中表達了他對神這位公義的統治者和守約者的讚美。――《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大衛臨終之詩:這篇詩緊接前章讚美之歌,猶如摩西的臨終祝福尾隨摩西之歌後面(參申32~33章)。――《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最後信息: 歌頌神的救贖和恩典(22章)。本章記錄了大衛人生的最後階段,即記錄了大衛對神的感激。在犯罪以後神公義的護理和賜給他的愛。預言將來完成的公義的彌賽亞王國。同時提及神通過拿單與他所立的“大衛之約”(7:8~16)(5節)。大衛儘管出身卑賤,但因著那與他立約,並信實地履行那約的耶和華神,使公義的統治者和他的事工藉著他的家得以出生和成就,這一切都來自神的恩典。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1~7節可能是大衛臨終前勉勵所羅門的話。當大衛經歷了一生的功課,肉體的生命來到「末了」(1節)的時候,他屬靈的生命卻越來越成熟,以致能完全被聖靈所管理,成為作神話語出口的先知(2節)。──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撒下廿三2】「“耶和華的靈藉著我說,他的話在我口中。」 大衛肯定他寫作的靈感是從神而來。關於靈感,參看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的腳註。――《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耶和華的靈藉著我說」:顯示以下之言乃是受靈感而說的。――《串珠聖經注釋》 耶和華的靈藉著我: 不是一般的歌曲,而是因神的靈感動而發出的讚美。表明自己在聖靈完全的支配下所作。聖靈完全的支配叫“聖靈充滿”。這是大衛的歌具有神性權威的唯一的根據 (提後3:16)。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口中」:原文是「舌頭上面」。――《蔡哲民查經資料》 耶和華的靈。這信息並不是大衛自己個人的言論。聖靈發言的事實證明使用ne'um(見1節的註釋)這個詞是正當的。 在我口中。見耶1:9;參彼後1:21。──《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3】「以色列的 神、以色列的磐石曉諭我說:那以公義治理人民的,敬畏 神執掌權柄,」 以色列的磐石: 強調作以色列的救贖者,信實地履行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神的信實(22:47)。 公義治理人民……敬畏神: 強調以色列的統治者大衛的倫理、宗教性統治原理。表明(耶23:5;33:15) :對神存畏懼(詩45,72)才是神政王國的理想的統治者。同時預示那為了在這土地上成就神的國度而來的耶穌基督(詩2:1,2;結34:23,24)。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以色列的磐石說。這一短語與前一個並列,標誌著這首歌的詩歌文體。同樣請比較在2節中的並列短語。 必以公義。“必”是補充上去的。希伯來文的意思是:“那以公義治理的[人]”。讚美的是一個公義的統治者的福份而不是勸一個統治者要以公義統治。 敬畏神。“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而且作官的是“神的用人”(羅13:1,4)。所以,每個統治者都應該不斷地敬畏神施行統治,總是意識到自己是受神聖任命進行統治的並且上天要他為每一決定負責任。──《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3~4】理想的君王──彌賽亞統治下帶來的福氣。――《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預言神將賜下一位理想的彌賽亞君王(3~4節)。雖然大衛「在神面前並非如此」(5節),撒母耳記所記錄的是一個不完全的國度,一位滿了破口的君王,一幫滿了殘缺的百姓。但正因為如此,大衛才會憑信心盼望那「一切救恩」和「一切所想望的」(5節),在神「永遠的約」(5節;七8~16)裡得著「堅穩」(5節)和實現。──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神必將賜下那位「以公義治理人民的,敬畏神執掌權柄」(3節)的彌賽亞基督,「祂必像日出的晨光,如無雲的清晨,雨後的晴光,使地發生嫩草」,把光明和生命帶到地上,並且消滅國度中的一切不義(6~7節),使大衛的國度最終應驗在神的國度裡(路一32~33)。這就是神與大衛所立的「永遠的約」。──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撒下廿三4】「他必像日出的晨光,如無雲的清晨,雨後的晴光,使地發生嫩草。」 他必像日出的辰光……發生嫩草: 描寫了衝破黑暗的勢力,充滿嶄新活力的彌賽亞和他的國度。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嫩草」:原文無「嫩」,只是「青草」。――《蔡哲民查經資料》 像光。見詩89:36。為神施行統治的人必像太陽一樣,給地球帶來光明、溫暖、和祝福。 嫩草。大地青翠是陽光雨露的結果。所以如果治理的人公正並敬畏神地履行他的職責,就能帶來一連串的祝福。──《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5】「我家在 神面前並非如此, 神卻與我立永遠的約。這約凡事堅穩,關乎我的一切救恩,和我一切所想望的,他豈不為我成就嗎?」 “我家……?”大衛表示他有信心神必完成祂在第七章12至16節所立的約。――《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大衛雖距離理想君王甚遠,但神卻因著與他所立的約而使彌賽亞君王從他家而出。――《串珠聖經注釋》 ●「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也可翻譯成「我家在神面前豈不是這樣?」。 ◎ 23:5 大部分的譯本認為這是一種反面的修辭,表示大衛王朝正是以公義和敬畏神為治理的基礎,因此有如陽光讓整個地面生長青草,神也與大衛王朝立穩固的約。――《蔡哲民查經資料》 並非如此。有些註釋者表示這一子句是提問的形式:“我家在神面前如此豈非事實嗎?”因為大衛努力公正而英明地施行統治,不斷地敬畏神,所以耶和華應許要永遠建立他的家。這應許是有條件的,而他實際的後裔沒有達到那些條件。因此只有通過基督作為大衛的後裔才能實現這些應許。 不為我成就。有些人建議這一子句與第一句一致,也應該是問句的形式:“他豈不為我成就嗎?”肯定句的形式沒有意義。與這種變更協調一致的一種建議譯法是:“我家在神面前如此豈非事實嗎?因為祂最終與我立永遠的約,這約可以使凡事堅穩。祂豈不為我成就我的一切救恩和我一切所想望的嗎?”
──《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5~7王權的象喻】在第5節開始的象喻以太陽為主題。公正君王的統治就如溫和日光之於五穀,但卻會摧毀作惡的人。以太陽代表君王的公正(本段所述的君王是耶和華),赫人有此例證,埃及如此形容君王尤多。埃及中王國時代一首讚美亞孟─銳神的詩歌,形容君王是光線之主,將賜生命的光線照在他所愛的人身上,對敵人卻是能把他滅盡的火焰。美索不達米亞的正義之神,是太陽神沙馬士。荊棘象徵叛逆之人,他們會被挑入火中(太陽熱力的結果)。──《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廿三6】「但匪類都必像荊棘被丟棄,人不敢用手拿它;」 ●「匪類」:「不重要的」、「沒用的」、「卑鄙的小人」。――《蔡哲民查經資料》 像荊棘。和大衛的寶座被確立相對照的就是彼列之子的悲慘命運了。不敬虔的人不會享受救恩的果子,而是“必像荊棘被丟棄”,象某種全然沒有價值的東西一樣被消除,要被消滅變為無有。 用手。惡人就象荊棘,會紮那些盡力去接觸他們的人。因而平常的辦法不足以除掉他們。──《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6~7】大衛預期迫害亞伯拉罕子孫的惡人必受審判(比較創一二3)。――《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惡人雖難對付,但終必被除滅。――《串珠聖經注釋》 匪類都必像荊棘: 荊棘是人犯罪後神降下的刑罰的象徵(創3:18),這裡指對神的國度和其百姓有害的勢力(民33:55;賽27:4;結28:24)。在本節把這些人,叫作“匪類”,是指不敬虔的人。他們對神來說是沒有價值的存在,因此將被棄絕而徹底滅亡(詩101:8)。並且,火象徵神的震怒和審判(太13:30),特別強調審判的完全性和急速性(來6:8),這首歌最終提醒我們:①耶穌基督將完全消滅他的國度中的一切不義(賽27:4);②審判臨到不能榮耀神的人身上的必然性(太25:30)。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廿三7】「拿它的人必帶鐵器和槍桿,終久它必被火焚燒。”」 ◎有不少人認為這是大衛用來教育所羅門王的發言,要他表公義和敬畏來繼續統治國家,至於那些行為與「公義」與「敬畏神」相反的人,終究會被唾棄、攻擊與焚燒。――《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下廿三8】「大衛勇士的名字,記在下面:他革捫人約設巴設,又稱伊斯尼人亞底挪,他是軍長的統領,一時擊殺了八百人。」 大衛在這裏( 直至3 9 節) 說出三十七位英勇戰士的名字和成就。根據歷代志上十一章10節,這些人曾幫助大衛登上王位。“一時”。即在一次戰役裏。――《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本章的後半為忠於大衛的勇士的一張名單,也見於《代上》十一10~47名字比此處稍多。――《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約設巴設」:代上11:11為「哈革摩尼的兒子雅朔班」。――《串珠聖經注釋》 「約設·巴設」(8節)又名「雅朔班」(代上十一11),他是大衛第一軍的軍長,每年正月服役(代上二十七2)。──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他革捫人」:字義是「你將使我有智慧」。 ●「約設巴設」:字義是「居於安息中」。 代上 11:11 稱之為哈革摩尼的兒子雅朔班。 ●「亞底挪」:字義是「他的裝飾品」。 ●「一時擊殺了八百人」:「一次殺戮八百人」。 代上 11:11 說是「一時舉槍殺了三百人」。――《蔡哲民查經資料》 勇士的。這節經文引入了本章的第二部分(8~39節),由大衛勇士的名單構成。帶有一些變更的同一名單出現在代上11:11~47中。在歷代志中,這名單出現在關於大衛作王的記述的開端;此處是在記述的結尾。但它顯然可以追溯到大衛作王的早期(見24的註釋)。 那坐在座位上的。有些人音譯了這些希伯來詞,使它們成了這個勇士的名字“約設巴設”(見修訂標準本)。在代上11:11中,這個名字是作為“哈革摩尼的兒子雅朔班”出現的。他在洗革拉時就與大衛在一起(代上12:1,6)。 軍長的統領。見代上27:2,據此他是大衛第一軍的軍長,每年的正月服役。關於這裡被譯為“軍長”的那個詞的論述,見王下7:2的註釋。 伊斯尼人亞底挪。歷代志中不是這個短語,而是“他舉槍”(代上11:11)。 八百人。代上11:11是“三百人”。不可能斷定哪個數字是正確的。有一份亞蘭文手稿與歷代志中一樣理解為“八百人”。──《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8~12】第一個三人: 作出最大的犧牲而佔有最寶貴位置的人們。當然他們作為英傑(代上11:10)雖擁有大大擊殺敵軍的能力,但在他們赫赫的戰功背面都有神的幫助(10,12節)。所以因戰鬥而來的榮譽應歸給耶和華。“歸榮耀給神”,這才是天國的百姓生存的動力與目的(林前10:31)。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8~12節所記錄的三位元勇士都有大大擊殺敵軍的能力,但他們都承認自己是「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大獲全勝」(10、12節)的管道,得勝並非是自己的功勞,一切榮耀都歸於神。──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撒下廿三8~39】「大衛的勇士」一般的看法認為這三十人是一組特殊的侍從,跟隨大衛(見:撒上十七25的注釋),作為他的「特種部隊」。他們是精選的特工人員,不一定在軍隊組織之內運作。──《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為大衛和以色列爭戰的勇士名錄:代上11:11~47亦有此名錄,不過那兒的記載較詳盡,勇士多了十六名。這些勇士幫助大衛得國,對抗非利士人。――《串珠聖經注釋》 在大衛的三十勇士中有許多外邦人,包括亞蘭人「瑣巴人拿單的兒子以甲」(36節),「亞捫人洗勒」(37節),「赫人烏利亞」(39節)。──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活躍的大衛勇士: 列舉了大衛手下的勇士(代上11:10~47),對大衛王國的繁榮作傑出貢獻的人。他們不是單純的向人奉獻出忠誠的人,他們是向主神的國度奉獻忠誠的人。本書的作者用很大篇幅去詳細地記錄這些勇士的名單和他們的形象:①他們作為選民有責任護衛神的榮耀;②他們要對抗的對手也是神的仇敵(侵害神的權威和聖潔的一群)。因此他們進行的戰爭不是爭奪權益的鬥爭,是為耶和華神的榮耀而進行的聖戰。通過這些事實,我們可以發現如下真理:①神國度的建立不是靠神單獨的事工而成就的事,而是需要人的同工。當然,這不是因為神力不從心,而是反映了神喜悅與人同行;②神的國度是忠誠於神的團體(來3:6);③儘管人的奉獻微不足道,神卻一一記住(太25:40),尤其對奉獻很大的人,神傾注更多的關心。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這些在大衛得國的事上同工的勇士,不但有十二支派的人,也有利未人;不但有以色列人,也有外邦人;不但有「一時擊殺了八百人」(18節)的,也有「給洗魯雅的兒子約押拿兵器的」(37節)。雖然他們的能力不同、出身不同,但卻一樣被聖靈數算,因為他們的共同點是忠心。要建立神的國度,不但需要大能的勇士(二十一15~22),也需要忠心的勇士(8~39節)。在神的國度裡,事奉的能力來自神、事奉的機會來自神,無論是領了五千銀子的,還是二千銀子的,都是神恩賜的管家。「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四2),因此,凡是照著恩賜忠心事奉的人,主的獎賞都是一樣的:「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二十五21、23)。──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這些勇士過去可能是「受窘迫的、欠債的、心裡苦惱的」(撒上二十二2),其中甚至還可能有「惡人和匪類」(撒上三十22),但最後都被神造就成了忠心的國度勇士。神把這些不同造型的忠心勇士賜給大衛,借著他們的忠心事奉和彼此配搭,支取神的得勝,建立神的國度。今天,神「配搭這身子」(林前十二24),也會把各種「受窘迫的、欠債的、心裡苦惱的」,甚至「惡人和匪類」加進基督的身體。因此,我們不可「以貌取人」(申十17)地把信徒分成三六九等,也不可論斷暫時軟弱的弟兄,因為「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林前十二22),每個人都有可能被神造就成忠心的國度勇士。──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撒下廿三9】「其次是亞合人朵多的兒子以利亞撒。從前非利士人聚集要打仗,以色列人迎著上去,有跟隨大衛的三個勇士向非利士人罵陣,其中有以利亞撒。」 這兒提及的三個勇士是約設巴設、以利亞撒及沙瑪。――《串珠聖經注釋》 「朵多」(9節)可能是大衛第二軍的軍長「朵代」,每年第二個月服役(代上二十七4)。──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三個勇士」(9節)指「約設·巴設」(8節)、「以利亞撒」(9節)和「沙瑪」(11節)。──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亞合人」:字義是「安息之弟兄」。 是便雅憫支派亞何亞的後裔代上 8:4 。 ●「朵多」:字義是「他的摯愛」。 ●「以利亞撒」:字義是「神已幫助」。 ●「迎著上去」:「上去」,但此字也可能解釋成「撤退」。由上下文看起來「撤退」比較可能。――《蔡哲民查經資料》 朵多。可能與朵代是同一個人,朵代是第二軍的軍長,第二個月服役(代上27:4)。 向非利士人罵陣。以利亞撒“從前與大衛在巴斯達閔,非利士人聚集要打仗”(代上11:13)。巴斯達閔又叫“以弗大憫”(撒上17:1)。它是歌利亞向以色列軍隊罵陣並被大衛殺死時非利士人的紮營地。──《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10】「他起來擊殺非利士人,直到手臂疲乏,手粘住刀把。那日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大獲全勝,眾民在以利亞撒後頭專奪財物。」 “專奪財物”。即從敗軍身上收集戰利品。――《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眾民在以利亞撒後頭專奪財物」:原文是「眾民回頭跟著以利亞撒奪取財物」。 ◎「直到手臂疲乏,手黏住刀把」,這樣的記載顯出這個戰士不但英勇,而且堅忍不拔。――《蔡哲民查經資料》 粘住刀。他把刀握得那麼緊那麼久以致於後來都難於把它從手中拿出來了。──《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11】「其次是哈拉人亞基的兒子沙瑪。一日非利士人聚集成群,在一塊長滿紅豆的田裡,眾民就在非利士人面前逃跑。」 ●「哈拉人」:字義是「山居者」。 ●「亞基」:字義是「我應增多」。 ●「沙瑪」:字義是「驚駭」。 ●「紅豆」:「扁豆」。――《蔡哲民查經資料》 紅豆。代上11:13,14說是“大麥”。可能兩種作物都有。這場遭遇戰似乎是由沙瑪奇襲了正在一塊田裡劫掠的非利士人產生的。──《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12】「沙瑪卻站在那田間,擊殺非利士人,救護了那田。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大獲全勝。」 ●「救護了那田」:原文只是「營救」、「拯救」。 ◎這三位勇士都是以一當百,一人的戰功勝過一群以色列戰士。不過作者紀錄這些勇士事蹟時,都沒有忘記這些勇士也是神使以色列人得勝的管道。――《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下廿三13】「收割的時候,有三十個勇士中的三個人,下到亞杜蘭洞見大衛。非利士的軍兵在利乏音谷安營。」 這些勇士投靠大衛的時候,當在大衛逃亡期間(撒上二十二1~4)和攻取耶城之後(撒下五17~18)。這裡的“三個勇士”和9節的三勇士不同,不可混淆。大衛逃至亞杜蘭洞的事見《撒上》二十二章。――《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三十個勇士」:勳銜低於8~12的三個勇士,他們的名字記於24~36節。――《串珠聖經注釋》 非利士……利乏音谷安營: 在這裡記述的戰鬥好像是指5:17節以下記錄的與非利士人的戰爭。當時由於非利士人的侵入,大衛的軍隊處於要讓出伯利恒的形勢中。大衛沉浸在肉體和精神的疲倦與痛苦之中。由此引發出他的部下們忠誠決斷的行為。作為眾人的領袖,為了解渴使部下冒生命危險並付出代價是大衛的過失。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三十個勇士」(13節)組成大衛勇士中的核心,當中若有人犧牲,便由另一個人補上,保持三十這個數目。本章中先後曾被列入「三十個勇士」中的,一共有三十七位勇士。──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收割的時候」:是當地的旱季,所以大衛會想念家鄉的井水。 ●「亞杜蘭洞」:位於耶路撒冷西南,距離利乏音谷24公里,距離伯利恒21公里。 ●「利乏音谷」:字義是「巨人谷」,位於耶路撒冷東南邊。――《蔡哲民查經資料》 三十個勇士中的三個人。在大衛的三十個勇士中很可能有幾個三人小組。最初他似乎有一個恰好30人的勇士團,但是這個數字後來增加到這裡所列的37人(39節)。此處提到的這三個人很可能不是前面提到的雅朔班、以利亞撒和沙瑪(8~11節)。 利乏音谷。耶路撒冷西南的一個山谷(見撒下5:18的註釋)。──《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13地理概況】亞杜蘭約在耶路撒冷西南十六哩,按考證是今日的瑪德庫爾酋長遺址。至於亞杜蘭「洞」就是這城還是附近某處,卻不能肯定。利乏音穀也是位置不明,但可能是耶路撒冷西南面,今日稱為巴克阿(el~Baq'a)的地區(見五18的注釋)。因此亞杜蘭洞是在利乏音東北方的某處。──《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廿三13~17】三十個勇士中的三位忠勇可嘉的行為:本段的戰爭,可能與5:17~26有關。――《串珠聖經注釋》 【撒下廿三13~23】第二個三人: 從人的眼光看,他們不如第一個三人,但他們的忠誠程度,決不壓於第一個三人,他們不是屈服大衛的權威,而是以真正的愛為基礎,具有消除任何危險的勇氣、確信和力量(太26:7~13;約15:13)。同時,第二個三人的獻身超越單純的對王的忠誠。表現出對受膏者——彌賽亞的真誠的奉獻。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13~23節是第二組的三位勇士。他們的戰鬥力雖然不如第一組三勇士,但卻一樣忠誠。──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撒下廿三14】「那時大衛在山寨,非利士人的防營在伯利恒。」 「山寨」這山寨最有可能是大衛在亞杜蘭洞附近的大本營(見:撒上廿二4),部分學者提出這是指馬薩大。按照上文下理,本節似乎是描述大衛未曾作王的流亡時期。大衛即位後這字是指錫安(撒下五17;和合本之「山寨」和「保障」,原文是同一個字)。──《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防營」:「駐軍」、「兵營」。――《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下廿三14~17】「伯利恒」(14節)是大衛的家鄉,他懷念家鄉的井水(15節),「這三個人冒死去打水」(17節),聖靈在此所稱讚的,是他們不計代價的愛心和忠心。──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撒下廿三15】「大衛渴想,說:“甚願有人將伯利恒城門旁井裡的水打來給我喝。”」 伯利恒是大衛的家鄉(撒上16:1),他懷念兒時家鄉的井水。――《串珠聖經注釋》 ●「渴想」:「渴望」。 ●「甚願有人將伯利恒城門旁....」:「誰將伯利恒城門旁...」。――《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下廿三15~17伯利恒城門】在鐵器時代伯利恒為數極少的遺跡中,沒有找到井,也沒有找到城門。現存的鐵器時代遺跡位於現代伯利恒聖誕教堂附近的坡上。鐵器時代似乎無人在遺址上部定居,故此大衛年間的城門和水井大概位於下城。──《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廿三16】「這三個勇士就闖過非利士人的營盤,從伯利恒城門旁的井裡打水,拿來奉給大衛。他卻不肯喝,將水奠在耶和華面前,」 「將水奠在耶和華面前」:三個勇士冒死為大衛取水,大衛欣賞他們的作為,認為這些水太寶貴了(「好像他們的血」,17),當作奠祭獻給神。――《串珠聖經注釋》 將水奠在耶和華面前: 大衛將用部下們的生命換來的那水作為奠祭獻給耶和華。表明他省悟了自己的愚蠢行為(17節),將他們付出生命的代價換來的獻給神(可3:4)。所有的犧牲應獻給生命的主耶和華(詩36:9;啟12:11),任何生命都不能成為人邪惡欲望的犧牲品。神保全懂得尊重鄰舍的生命和人格之人(詩56:13a;箴14:25a)。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闖過」:「劈開」、「破開」、「穿透」。 ●「奠在」耶和華:「倒出奠酒」。――《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下廿三17】「說:“耶和華啊,這三個人冒死去打水,這水好像他們的血一般,我斷不敢喝。”如此大衛不肯喝。這是三個勇士所作的事。」 ◎此處可以看到這三個勇士對大衛的忠誠,而大衛也珍惜他們的努力,忍住自己的渴望,把家鄉的井水當成是屬下生命之祭,奉獻給神。亦即大衛認為只有神有資格接受別人用生命準備的祭禮,人是不能承受這樣的禮物。我們是否也有同樣的認知?知道我們雖然可以是別人的領袖,但卻不能主宰或任意奪取別人的生命。――《蔡哲民查經資料》 血。這三個人冒著生命的危險打來的水對大衛來說就象他們的生命所在的血一樣(見創9:4;利17:10,11)。──《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18】「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的兄弟亞比篩是這三個勇士的首領。他舉槍殺了三百人,就在三個勇士裡得了名。」 「亞比篩」(18節)是約押的弟弟,也是大衛的外甥。──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亞比篩」:是約押的弟弟,也是大衛的外甥。――《蔡哲民查經資料》 “三個”。從上文下理(二三17~19)看來,這裏大概是抄寫員把“三十”誤寫成“三”(在兩個希伯來文的抄本和敘利亞文譯本也是這樣)。――《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三個勇士的首領。這是希伯來文聖經的旁注的解釋。原文中“三”個詞在目前可得到的手稿中要麼是拼錯了,要麼是拼寫不完全。幾份希伯來文手稿和亞蘭文聖經都是“三十”。依照欽定本的翻譯,在第一個三人小組中,亞比篩居首(19節),而比拿雅(20,22節)是第二個勇士,第三個勇士沒有提名。如果亞比篩是那“三十個勇士”的首領的話,那麼比拿雅就是這三個人之外的了,但他和亞比篩與那三十個勇士不同。──《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18~19】勇士亞比篩:「這三個勇士的首領」:意思混淆,因8~12節的三個勇士並沒有亞比篩的名字, 而13~17節的三個勇士是在三十個勇士裡的。顯然亞比篩是三十個勇士的首領,因「三十」與「三」原文字根接近,或許是文士抄寫之誤。有譯本重譯言兩節如下「 ...... 殺了三百人,就與這三勇士齊名。他豈不是比這三勇士有更大的尊榮麽?他雖不列在這三勇士中,卻作了他們的首領。」――《串珠聖經注釋》 【撒下廿三19】「他在這三個勇士裡是最尊貴的,所以作他們的首領;只是不及前三個勇士。」 “他在這三個勇士裏是最尊貴的”。更可作:他在這三十個勇士裏是最尊貴的。――《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前三個勇士」(19節)指8~12節所記錄的第一組三位元勇士。──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撒下廿三20】「有甲薛勇士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行過大能的事:他殺了摩押人亞利伊勒的兩個兒子;又在下雪的時候下坑裡去,殺了一個獅子;」 “摩押人亞利伊勒的兩個兒子”。即兩個摩押人的戰士。――《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亞利伊勒」:亞拉伯人及波斯人均以此稱呼勇敢的人。所殺的兩個摩押人顯然也非弱者。――《串珠聖經注釋》 比拿雅: 大衛治國期間身居要職(護衛長官)的勇士(8;18;代上27:5)。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比拿雅」(20節)是祭司的兒子(代上二十七5),他是大衛外邦人衛隊的「護衛長」(23節;二十23),並擔任大衛第三軍的軍長,每年第三個月服役(代上二十七5~6),後來代替約押擔任所羅門的元帥(王上二35)。──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甲薛」:字義是「耶和華積聚」。 ●「耶何耶大」:字義是「耶和華知曉」。 ●「比拿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建立」。 8:18 20:23 記載此人統帥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外籍傭兵)。 王上 1:32~48 記載此人擁護所羅門繼位。 ●「摩押人亞利伊勒的兩個兒子」:字義不詳,有人譯為「兩個最好的戰士」、「兩個像獅子一樣的摩押人」。――《蔡哲民查經資料》 比拿雅。在大衛作王期間一直(撒下8:18;20:23)是大衛的護衛隊的隊長(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並且是大衛第三軍的軍長(代上27:5,6)。當亞多尼雅努力要登基時,他在幫助所羅門中承擔了顯著的責任,並蒙授予所羅門軍隊元帥的職位,代替約押(王上1:8,26,32~39;2:25~35;4:4)。他的父親耶和耶大在代上27:5中被稱為“祭司長”。 甲薛。猶大極南端的一座城,靠近以東的邊境(書15:21)。 獅子般的人。希伯來文是'ari'el。字面意義是“神的獅子”。希臘文版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的兩份手稿都是“亞利伊勒的兒子”。有人認為比拿雅殺了名為亞利伊勒的摩押王的兩個兒子。 殺了一隻獅子。殺死一隻獅子被看作是極其勇猛的壯舉(見撒上17:34~36)。──《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21】「又殺了一個強壯的埃及人。埃及人手裡拿著槍,比拿雅只拿著棍子下去,從埃及人手裡奪過槍來,用那槍將他殺死。」 「強壯的」:指身材高大。――《串珠聖經注釋》 ●「強壯的」埃及人:「看到的」、「所見的」。――《蔡哲民查經資料》 一個強壯的人。“一個身高五肘的人”(代上11:23)。──《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22】「這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所行的事,就在三個勇士裡得了名。」 【撒下廿三23】「他比那三十個勇士都尊貴,只是不及前三個勇士。大衛立他作護衛長。」 「護衛長」:負責統轄基利提人及比利提人(20:23)。――《串珠聖經注釋》 ●「護衛長」:「保鏢」。 ◎亞比篩、比拿雅也是屬於前面那打水三勇士之中。 ◎亞比篩也是以一當百,比拿雅雖然看起來能力較低,但是他的忠心特色可能就是被立為「保鏢頭頭」的原因。――《蔡哲民查經資料》 護衛長。大衛的護衛隊(見20節的註釋)。──《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23王的護衛長】比拿雅作為護衛長的職位,正是大衛在掃羅政府中所擔任的官職(見:撒上廿二14)。這些護衛大概就是稱為「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的雇傭軍團(見十五18的注釋)。護衛長一職亦經常在亞述記錄,和討論大利烏一世和亞哈隨魯(希臘史稱薛西,主前521~465年)之波斯軍隊的希臘史料(如:希羅多德)中提及。──《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廿三24】「三十個勇士裡有約押的兄弟亞撒黑、伯利恒人朵多的兒子伊勒哈難、」 “三十個勇士”組成大衛勇士中的精英核心,當中若有人被殺,便由另一個人補上。這個核心的數目保持在三十人;因此,這名單所包含的名字超過三十個。――《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本節至39節記有“三十勇士”中29人的名字;13~17節所記三人也屬其內,勇士總數應為32人,《代上》十一26~47另外加了16人,可見這名單中包括陣亡和退職的勇士在內。――《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亞撒黑」(24節)是大衛第四軍的軍長,每年第四個月服役(代上二十七7)。他是約押的弟弟、大衛的外甥,被押尼珥所殺(二23)。──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亞撒黑」:約押的兄弟,大衛的外甥,後來被押尼珥所殺。 2:18~23 ●「伊勒哈難」:字義是「神是有慈愛的」。――《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撒黑。因為當大衛在希伯侖作王時,亞撒黑被押尼珥殺死了(撒下2:23),所以顯然這個名單來自于大衛作王的早期。亞撒黑是大衛第四軍的軍長(代上27:7)。──《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24~39】三十個勇士的名字:這裡的數目超過三十,因為這部隊的成員隨著陣入其他人填補空缺,以維持三十的數目。約押並未列入名單內,可能因他是元帥,統領三十個勇士,或因他過去的惡行而被剔除。――《串珠聖經注釋》 實際上這部分提到的勇士的數量是31。大衛身邊的勇士們的身份、出身、氣質和才幹等都各不相同,他們從各個支派中被選拔出來,其中也包含著外邦人出身的歸順者。但他們的目的相同(保護大衛),他們的忠誠和事奉也一致。這些事實提供如下真理:①以神為中心的聖徒雖具有各種不同的性情、地位和才能,只有一個目標榮耀神(羅15:6);②聖徒的團契應是同甘共苦的生命的聯合體(林前12:26;提後2:10);③為了神和鄰舍犧牲自己的人才能成為團契的一員。無論誰,都不只為自己而存在,而是為了神和鄰舍存在。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廿三25】「哈律人沙瑪、哈律人以利加、」 ●「哈律」人:字義是「顫動」。 ●「沙瑪」:字義是「驚駭」。 ●「以利加」:字義是「我的神拒絕」。――《蔡哲民查經資料》 哈律人沙瑪。或“哈律人沙摩”(代上11:27),或“伊斯拉人珊合”(代上27:8),大衛第五軍的軍長。──《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26】「帕勒提人希利斯、提哥亞人益吉的兒子以拉、」 ●「帕勒提」人:字義是「脫逃」。 ●「希利斯」:字義是「他已拯救」。 ●「提哥亞人」:約押曾經借重此處的一個智慧婦人勸大衛 14:2 ,很可能就是因為以拉是此處人所以約押認識這個婦人。先知阿摩司也是出自此處。――《蔡哲民查經資料》 帕勒提人希利斯。或“比倫人希利斯”(代上11:27),大衛第七軍的軍長(代上27:10)。 以拉。第六軍的軍長(代上27:9)。他的家鄉在提哥亞,後來是先知阿摩司的家鄉(摩1:1),在伯利恒南5英里(8公里)。提哥亞現在叫作Teqû`。──《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27】「亞拿突人亞比以謝、戶沙人米本乃、」 ●「亞拿突人」:字義是「禱告蒙應允」,此處也是先知耶利米的家鄉耶 1:1 位於耶路撒冷東北6.5公里。 ●「米本乃」:字義是「耶和華的殿」。――《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比以謝。亞拿突人,後來是耶利米的家鄉(耶1:1),第九軍的軍長(代上27:12)。 米本乃。或“西比該”(代上11:29和27:11),第八軍的軍長。他殺了非利士的巨人撒弗(撒下21:18)。──《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28】「亞合人撒們、尼陀法人瑪哈萊、」 撒門。或“以來”(代上11:29)。 瑪哈萊。第十軍的軍長(代上27:13)。尼陀法是靠近伯利恒的一串村莊之一(代上2:54;9:16;尼7:26;12:28)。──《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29】「尼陀法人巴拿的兒子希立、便雅憫族基比亞人利拜的兒子乙太、」 「希立」(29節)是第十二軍的軍長,每年第十二個月服役(代上二十七15)。──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希立[布]。或“希立[得]”(代上11:30)或“黑玳”(代上27:15),第12軍的軍長。──《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30】「比拉頓人比拿雅、迦實溪人希太、」 ●「比拉頓」:字義是「尊貴的」,是亞瑪力人山地的一座以法蓮人的城鎮。 ●「迦實溪」:「迦實溪谷」、「迦實窪地」。迦實是「振動」的意思。――《蔡哲民查經資料》 比拿雅。以法蓮人,第11軍的軍長(代上27:14)。 希太。或“戶萊”(代上11:32)。在希伯來文中,d與r是那麼相似以至於很容易把一個字母錯認作另一個字母(見撒下8:12的註釋)。──《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31】「伯亞拉巴人亞比亞本、巴魯米人押斯瑪弗、」 ●「伯亞拉巴」人:「沙漠之家」。 ●「亞比亞本」:字義是「神是我父」。 ●「巴魯米」:「巴戶琳」。 ●「押斯瑪弗」:字義是「一生剛毅, 至死方休」。――《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比亞本。或“亞比”(代上11:32)。──《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32】「沙本人以利雅哈巴、雅善兒子中的約拿單、」 ●「沙本人」:「沙賓地的居民」。 ●「以利雅哈巴」:字義是「神隱藏了」。 ●「雅善」:字義是「睡著的」。――《蔡哲民查經資料》 雅善的兒子。或“基孫人哈深的眾子”(代上11:34)。 約拿單。在代上11:34中,這個名字出現在下述經文裡:“哈拉人沙基的兒子約拿單”。七十士譯本的一份撒母耳記手稿是:“哈拉人沙瑪的兒子約拿單。”
──《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33】「哈拉人沙瑪、哈拉人沙拉的兒子亞希暗、」 ●「亞希暗」:字義是「母親的兄弟」。――《蔡哲民查經資料》 沙拉。或“沙甲”(代上11:35)。──《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34】「瑪迦人亞哈拜的兒子以利法列、基羅人亞希多弗的兒子以連、」 「以連」(34節)是拔示巴的父親(十一3)。──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亞哈拜」:字義是「包圍我的人之兄弟」。 ●「以利法列」:字義是「神是拯救」。 ●「亞希多弗」:可能就是大衛的謀士,後來參與押沙龍叛變。15:12,31 ●「以連」:字義是「神是親屬」。應該是拔示巴的父親 11:3 。――《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哈拜的兒子以利法列。歷代志關於這個短語的記錄是“吾珥的兒子以利法勒,米基拉人希弗”(代上11:35,36),從而列出的是兩個勇士而不是一個。 以連。代上11:36中省略了以連,但加上了另一個人的名字“比倫人亞希雅”。知道大衛的勇士名單中有他著名的謀士亞希多弗的兒子是令人感興趣的(見撒下15:31;16:23)。──《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35】「迦密人希斯萊、亞巴人帕萊、」 ●「迦密人」:這個迦密應該是猶大南方的迦密,而非迦密山。 ●「希斯萊」:字義是「包藏的」。 ●「帕萊」:字義是「瞠目結舌」。――《蔡哲民查經資料》 希斯萊。或“希斯羅”(代上11:37)。大衛的勇士大多來自他家鄉的區域。迦密即現代的Kermel,是在希伯侖南偏東7又1/4英里(11.6公里)的一個城鎮。 亞巴人帕萊。這個名字可能與“伊斯拜的兒子拿萊”相同(代上11:37)。──《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36】「瑣巴人拿單的兒子以甲、迦得人巴尼、」 ●「以甲」:字義是「他救贖」。 ●「巴尼」:字義是「建立」。――《蔡哲民查經資料》 拿單的兒子以甲。這個名字很可能與“拿單的兄弟約珥”相同(代上11:38)。 迦得人巴尼。這個名字很可能與“哈基利的兒子彌伯哈”相同(代上11:38)。──《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37】「亞捫人洗勒、比錄人拿哈萊、是給洗魯雅的兒子約押拿兵器的、」 「三十七人」可能包括第一組「三個勇士」(8~12節)、亞比篩和比拿雅(18~23節)、其他三十一位勇士(24~39節)和大衛軍隊的統帥約押(37節)。──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洗勒」:字義是「分裂」。 ●「比錄」人:字義是「多井之地」,屬便雅憫境內。――《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捫人洗勒。大衛有許多與眾不同的外國人服侍他,其中有“瑣巴人拿單的兒子以甲”,一個亞蘭人(36節;參撒下8:3,5,12);“迦特人乙太”(撒下15:18,19)來自非利士的迦特城;以及“赫人烏利亞”(39節)。很可能他們都接受了希伯來人的信仰。 拿哈萊。或“拿哈萊”(代上11:39)。他可能是給約押拿兵器的那十個人的首領(撒下18:15),或者可能是早期唯一一個給約押拿兵器人。──《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38】「以帖人以拉、以帖人迦立、」 ●「以帖人」:「益帖(SN 3500)的子孫」。 ●「迦立」:字義是「有痂的」。――《蔡哲民查經資料》 以帖人以拉。顯然與做大衛宰相的以拉是同一個人(撒下20:26)。 以帖人迦立。以帖人是來自基列耶琳附近地區的家族(代上2:53),基列耶琳是耶路撒冷西偏北約8英里(13公里)的一個村莊,約櫃在被非利士人擄去又送回到伯示麥後曾被安置在那裡(撒上7:1,2)。──《SDA聖經註釋》 【撒下廿三39】「赫人烏利亞,共有三十七人。」 這三十七人包括“
三個勇士”(8~12節)、亞比篩、比拿雅(18~23節)、三十一個勇士(24~39節)和大衛軍隊的統帥約押(37節)。――《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拔示巴的丈夫也是勇士之一。此處說總數為37人,當指24~39節所記29人,8~12和13~17節的各三人,添上亞比篩(18~19節)和比拿雅(20~23節)。――《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共有三十七人」:這裡只有三十二位。有學者認為這數目包括三個勇士、亞比篩和比拿雅。――《串珠聖經注釋》 ●「烏利亞」:字義是「耶和華是我的亮光」。――《蔡哲民查經資料》 赫人烏利亞。見撒下11章。在代上11:41~47中,烏利亞的名字後面還列出了16個勇士,在聖經中別的地方找不到他們的名字。──《SDA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第23章)】 1 大衛臨終的詩與上一篇的讚美詩有何不同?例如比較23:5與22:21~25。為什麽神的靈要在大衛臨終時藉他說話?此詩的內容跟我們有何關係? 2 細看大衛勇士的名單和史跡,你能說出他們相同的地方嗎?他們在那些方面可供你學習? 3 三十位勇士(24~39)中,有那幾位的事蹟記於聖經裡?他們有什麽英勇史足以使他們被納入勇士之列? ──《串珠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