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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下第八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耶和華不肯滅絕猶大

  一、舊約的拉撒路(1~6)

  二、以利沙的眼淚(7~15)

  三、約蘭行以色列諸王所行的(16~24)

  四、亞哈謝行以色列諸王所行的(25~29)

 

貳、逐節詳解

 

【王下八1「以利沙曾對所救活之子的那婦人說:“你和你的全家,要起身往你可住的地方去住,因為耶和華命饑荒降在這地七年。”」

  〔呂振中譯〕以利沙曾對兒子被他救活的婦人說:『你要起身,你和你的家要往可寄居的地方去寄居;因為永恆主命已呼喚饑荒,並且那饑荒必臨到此地七年之久。』

  〔原文字義〕救活」存續生命,使復甦;「降在」進入,進來。

  〔文意註解〕「以利沙曾對所救活之子的那婦人說:你和你的全家,要起身往你可住的地方去住」:『所救活之子的那婦人』指書念的婦人(參王下四8~37)

         「因為耶和華命饑荒降在這地七年」:『這地』指北國以色列;『饑荒降在這地七年』此事大概發生在婦人的兒子復活之後不久,約蘭王仍在位的時候。

  〔話中之光〕()雖然北國以色列經歷了多次拯救,約蘭王仍然繼續敬拜金牛犢,「總不離開」(王下3)。神的忍耐已經接近了盡頭,所以加重了管教(申二十八47~48),七年饑荒比以利亞時期的「三年零六個月」乾旱長了一倍(路四25;王上十七1)。以利沙用麵解毒、喂飽一百人(王下38~44),亞蘭人圍困撒馬利亞(王下24),可能都是在這七年饑荒期間發生的。

         ()當神降下饑荒管教悖逆百姓的時候,以利沙和門徒都留在應許之地與百姓一同受苦(王下38),但卻吩咐書念婦人「起身往你可住的地方去住」。這並不是讓她逃避受苦,而是神要預備她將來向以色列王作最後的見證(5~6)

 

【王下八2「婦人就起身,照神人的話,帶著全家往非利士地去,住了七年。」

  〔呂振中譯〕婦人就起身,照神人的話去行,她和她的家就往非利士地去寄居、七年之久。

  〔原文字義〕起身」起來,執行;「照」遵行,行出。

  〔文意註解〕「婦人就起身,照神人的話,帶著全家」:『婦人就起身』此時那婦人的丈夫可能已經過世(參王下四14),故婦人自己可以作主;『照神人的話』指她聽從以利沙教導;『帶著全家』指帶著兒子和隨身僕婢。

         「往非利士地去,住了七年」:『非利士地』是在地中海沿岸的平原,通常雨量比較充足,出產也較豐裕;『七年』就是饑荒期間(1)

  〔話中之光〕()婦人動身之時,饑荒還沒有開始,即使將來真的有饑荒,書念婦人是「大戶」(王下四8),也比別人更有生存的把握,背井離鄉反而是前途未卜。但書念婦人卻完全順服,立刻撇下房屋田地,「帶著全家往非利士地去,住了七年」,讓自己的生活再次成為被神使用的見證。

 

【王下八3「七年完了,那婦人從非利士地回來,就出去為自己的房屋田地哀告王。」

  〔呂振中譯〕過了七年、那婦人從非利士地回來,就出去為自己的房屋和田地向王哀叫。

  〔原文字義〕完了」末端,結尾;「哀告」哭求,呼喊。

  〔文意註解〕「七年完了,那婦人從非利士地回來」:在異地度過荒年之後,仍舊回到本地。

         「就出去為自己的房屋田地哀告王」:以色列的律法規定土地不得買賣,只能留給自己的子孫(參利二十五28;民三十六7~8)。所以書念婦人要得回自己的土地是理所當然的。『哀告王』指求王主持公道;這表示她的房屋田地已經被充公或被人侵佔。

  〔話中之光〕()本節經文暗示書念婦人遵守以色列律法,並沒有將田地出賣,因此她理直氣壯地要得回原屬於她家的產業。此舉充分表現了書念婦人的信仰狀態,即她不僅承認以利沙是神人,而且信他的預言,背井離鄉去了外邦,生活了7年。就因為婦人堅定的信仰,她們全家得以躲過了饑荒。可見,人只要相信神的話,並完全順從,神必會在一切苦難中賜予安慰(參詩一百十九50;林後一3~4),在一切患難中作人的避難所(參詩三十二7;五十九16;耶十六19)

         ()以利米勒全家為了躲過饑荒遷居摩押,但還是沒有躲過神的懲誡(參得一1~21)。因為他們只顧自己逃難,私自離開了神賜予的產業。但是書念婦人卻不同。她聽從以利沙的話,保留自己的田地,打算7年的饑荒結束後再回來。因此書念婦人的行為是順從神的旨意,也沒有違背律法。因書念婦人順從了神的旨意,果真躲過了7年饑荒。可見,當我們順從神的時候,神把祂的祝福賜予我們;相反,如果違背了神的旨意,神就會降患難和困苦(參申二十八1~68)

         ()在「各人任意而行」(士二十一25)的士師時代,拿俄米離家十年(得一4),房屋田地都還在;而在敬拜金牛犢的列王時代,書念婦人才離家七年,房屋田地就被同族的親友霸佔了,不得不「出去為自己的房屋田地哀告王」。無論是拿俄米保住田地、還是書念婦人失去田地,都在神的管理之中,為要顯明神救恩的心意。

 

【王下八4「那時王正與神人的僕人基哈西說:“請你將以利沙所行的一切大事告訴我。”」

  〔呂振中譯〕那時王正和神人的僮僕基哈西談話、說:『請將以利沙所行的一切大事向我敘說敘說。』

  〔原文字義〕大事」巨大的,重大的。

  〔文意註解〕「那時王正與神人的僕人基哈西」:『那時』有兩種推測:

         (1)發生在以色列王約蘭還活著的時候,那時,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已經受罰長大痳瘋(參王下27),且被以利沙辭退不再作先知的僕人了,才能出現在以色列王的面前。本節所謂「神人的僕人基哈西」,是指他的身分曾經當過神人的僕人。對此推論有一個需要解釋的疑點,那就是約蘭王對以利沙知之甚詳(參王下三13~14;五7~10;六10~23),為何本節還要向基哈西詢問有關以利沙的事呢?

         (2)發生在新王耶戶殺死約蘭王(王下24)篡位之後,耶戶王對以利沙陌生,難怪會向基哈西詢問關於以利沙的事,有不少聖經學者傾向於同意第二種推測。然而這個推測有其難解的疑點,那就是本章一至六節應當記載在第十章之後,現在插在這裡顯得有些突兀而不自然。

         上述兩種推測都發生在基哈西受罰長大痳瘋之後,而長大痳瘋的人被視為不潔,不能隨便行動,更不能接近王。對此,聖經學者們有兩個解釋,有人認為他所患的僅是一種皮膚病,並非真正的大痳瘋;也有人揣測他因悔改而蒙神治癒。但前述的解釋都不夠說服力,另據聖經學者的看法,王之所以特別召見基哈西,乃因先知以利沙此際不在國內(7),而正遇到書念婦人的案件,需要知情的第三方人士出面作見證,以便王作正確的判斷。

         請你將以利沙所行的一切大事告訴我」:在處裡書念婦人的案件時,婦人為甚麼緣故離開故土,與以利沙所行的神蹟有關,才有此問。

  〔話中之光〕()王熱切希望能知道先知「以利沙所行的一切大事」,說出真實服事神的人身上具有一些特質,能吸引眾人的興趣。身教重於言教,為神說話者「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提前四16),「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前四12),亦及應當有美好的見證,以免羞辱了主。

 

【王下八5「基哈西告訴王以利沙如何使死人復活,恰巧以利沙所救活她兒子的那婦人,為自己的房屋田地來哀告王。基哈西說:“我主我王,這就是那婦人,這是她的兒子,就是以利沙所救活的。”」

  〔呂振中譯〕基哈西正在向王敘說以利沙怎樣叫死人復活時,恰巧以利沙救活其兒子的婦人為了自己的房屋和田地來向王哀叫。於是基哈西說:『我主我王,這就是那婦人,那有兒子、被以利沙救活的。』

  〔原文字義〕復活」活著,復甦;「救活」(原文與「復活」同字)

  〔文意註解〕「基哈西告訴王以利沙如何使死人復活,恰巧以利沙所救活她兒子的那婦人,為自己的房屋田地來哀告王」:『使死人復活』指以利沙使書念婦人的兒子死後又活過來(參四32~37)的事;『恰巧』表面上好像是偶然的巧合,實際上是出於神手的安排(參得二3),也有可能王已收到案件,為了確定婦人所言無訛,叫她暫先退下,等召見基哈西作證核實後宣判;『為自己的房屋田地來哀告王』請參閱3節註解。

         「基哈西說:我主我王,這就是那婦人,這是她的兒子,就是以利沙所救活的」:『我主我王』是當時臣民對君王的尊稱;『這就是』基哈西以第三方證人的身分,證實書念婦人和她的兒子就是以利沙的神蹟和預言相關之人無誤。

  〔話中之光〕()4~5節敘述王和基哈西的對話,一個是裡面長大痳瘋的,一個是外面長大痳瘋的;而大痳瘋預表人對神不信服,兩個不信服神的人在談論「死人復活」的事,令人覺得怪異。許多外面做基督徒的,談論聖經的真理頭頭是道,卻摸不著實際。先解決裡面存心,向神信而順,才能經歷神生命的大能。

         ()亞哈王朝是經歷神蹟最多的朝代,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施行了幾十個神跡,約蘭王已經多次經歷了神的拯救(王下20;六10;七16)、也完全相信神的大能。現在,神向亞哈王朝顯明瞭最後一個見證:如果神能「使死人復活」,還有什麼不能拯救的呢?但是,約蘭王雖然被「死人復活」的見證所觸動,但也只是一時感動和良心發現,卻始終不肯離開金牛犢(王下3)。人若沒有蒙神賜下「一個新心」(結三十六26),再好的見證也不能使人專心順從神。

         ()書念婦人的兒子死裡復活,不能讓以色列王悔改;乃縵的大痳瘋得潔淨,也不能讓亞蘭王信主。神藉著這兩個王啟示了救恩的奧秘:人若倚靠自己,永遠也不可能根據理性、經歷或見證來真正認識神;若沒有「神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結三十六26),人聽到見證後一時的感情衝動,並不能支持我們一生跟隨主。

         ()神使用書念婦人作見證,並不是為了挽回約蘭王,而是為了在最後的審判之前,見證他的頑梗剛硬、無可救藥,也見證似是而非的金牛犢多麼可怕:舊約時代的約蘭王即使相信神能「使死人復活」,也還是不肯回轉接受救恩;而新約時代的祭司長知道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甚至「商議連拉撒路也要殺了」(約十二10)。因此,神藉著以利亞見證「耶和華是神」,藉著以利沙顯明「神是拯救」,都不是為了用教導、見證、榜樣或神蹟來挽回百姓,而是為了顯明人已經全然敗壞,靈性已經「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當這一切見證都已經顯明以後,亞哈王朝也就照著神對亞哈的宣判,在他兒子約蘭手中走到了盡頭(王上二十一29)

 

【王下八6「王問那婦人,她就把那事告訴王。於是王為她派一個太監,說:“凡屬這婦人的都還給她,自從她離開本地直到今日,她田地的出產也都還給她。”」

  〔呂振中譯〕王問那婦人,婦人就向王敘說。於是王為她派了一個內侍,說:『凡屬這婦人的、和她田地的一切出產、自從她離開此地到現在、都要還給她。』

  〔原文字義〕還給」返回,轉回。

  〔文意註解〕「王問那婦人,她就把那事告訴王」:『那事』指一切關乎以利沙為所行的事,包括使她的兒子從死裡復活,並告訴逃避七年饑荒的事。

         於是王為她派一個太監,說:凡屬這婦人的都還給她」:『太監』原文是「官員」,指王家負責辦事的官員;『凡屬這婦人的都還給她』將原來被充公的房屋田地全數歸還。

         「自從她離開本地直到今日,她田地的出產也都還給她」:『離開本地直到今日』至少長達七年之久;『田地的出產』指從田地得來的收入。

  〔話中之光〕()書念的婦人敬畏神,又懂得供應神僕人的需要(參王下四8~10);神給她恩典的豐富也是好得無比。不但得回房屋田地,甚至七年之間不勞而獲,真是恩上加恩。

 

【王下八7「以利沙來到大馬,亞蘭王便哈達正患病。有人告訴王說:“神人來到這裡了。”」

  〔呂振中譯〕以利沙來到大馬色;亞蘭王便哈達正患着病;有人告訴王說:『神人來到這裏了。』

  〔原文字義〕患病」軟弱,生病。

  〔文意註解〕「以利沙來到大馬,亞蘭王便哈達正患病」:『大馬色』亞蘭國的京城;『亞蘭王便哈達』這是便哈達二世(主前860~843)

         「有人告訴王說:神人來到這裡了」:以利沙到大馬色是為完成神交付以利亞膏哈薛作亞蘭王(參王上十九15),此項任務結果由以利亞轉交給以利沙去完成。

  〔話中之光〕()過去,亞蘭王想捉拿以利沙(參王下13);現在,以利沙卻大老遠地走了210多公里,主動來到大馬色,而且故意讓亞蘭王的手下知道,毫不懼怕。因為「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更多」(參王下16)

 

【王下八8「王就吩咐哈薛說:“你帶著禮物去見神人,托他求問耶和華,我這病能好不能好?”」

  〔呂振中譯〕王就對哈薛說:『你手裏帶着禮物去會見神人,託他尋問永恆主說:『我患這病、活得了、活不了?』

  〔原文字義〕哈薛」看見神的人;「求問」尋找,詢問。

  〔文意註解〕「王就吩咐哈薛說」:『哈薛』便哈達二世的親信,亞蘭國的一員大將,後來殺便哈達奪了王位

         「你帶著禮物去見神人,托他求問耶和華,我這病能好不能好?」:古代近東地區,無論本國人還是外邦人,求問先知時都要帶禮物去,已成了一種慣例(參王上九;十四3)。因此,便哈達承認以利沙是神人,不能看作是他在耶和華面前的悔改,他只是把以利沙當成了有先見的算命人。

  〔話中之光〕()過去,以色列王亞哈謝患病的時候,派人去求問「以革倫神巴力西卜」(參王下2);而乃縵患了大麻風以後,卻知道外邦的偶像都是虛謊,「除了以色列之外,普天下沒有神」(參王下15)。但是,亞蘭王不但沒有因著乃縵的見證而向神降服,反而還想捉拿神的先知以利沙(參王下13)。現在,患病的亞蘭王前倨後恭,轉過來托先知「求問耶和華」,其實只是把神當作可以利用的偶像,正如以色列王約蘭也只是把「使死人復活」(5)的神當作可以操縱的金牛犢。

 

【王下八9「於是,哈薛用四十個駱駝,馱著大馬的各樣美物為禮物,去見以利沙。到了他那裡,站在他面前,說:“你兒子亞蘭王便哈達打發我來見你,他問說:‘我這病能好不能好?’”」

  〔呂振中譯〕於是哈薛就去,要會以利沙;他手裏拿着禮物,就是大馬色各樣財物四十載、用駱駝載的。既已到了,他就站在以利沙面前,說:『你兒子亞蘭王便哈達打發我來見你;又問說:我患這病、活得了活不了?

  〔原文字義〕馱著」負擔,承受;「美物」好的事物。

  〔文意註解〕「於是,哈薛用四十個駱駝,馱著大馬的各樣美物為禮物,去見以利沙」:『用四十個駱駝馱著』表示數量龐大;『各樣美物為禮物』表示質量貴重。由禮物顯示出便哈達的病情可能非常嚴重,盼望藉著物資的賄賂能得到神人的醫治。

         「到了他那裡,站在他面前,說:你兒子亞蘭王便哈達打發我來見你」:『站在他面前』指被引進屋裡見到神人;『你兒子』是一種謙稱,表示對神人的敬重。

         「他問說:我這病能好不能好?」:有二意:(1)希望獲得神諭;(2)弱勢可能,盼能伸手醫治。

 

【王下八10「以利沙對哈薛說:“你回去告訴他說,這病必能好;但耶和華指示我,他必要死。”」

  〔呂振中譯〕以利沙對哈薛說:『你去對他說:你一定活得了;但是永恆主指示我他還是一定死的。』

  〔原文字義〕「必能好(原文雙同字)」活著,復原;「指示」看見,察覺;「必要死(原文雙同字)」死,死亡。

  〔文意註解〕「以利沙對哈薛說:你回去告訴他說,這病必能好」:『必能好』表示病情必不會致命。

         「但耶和華指示我,他必要死」:『必要死』表示將會死於非命。

  〔話中之光〕()以利沙用暗示的方式,指出便哈達將死於他殺,而不是自然病死。但哈薛卻對便哈達回答一半──「你必能好」(14),卻未傳達「必要死」的話。所以說謊的是哈薛,並不是以利沙。有些學者評論以利沙沒有說實話,等於說謊,其實這類的批評乃是多餘的。基督徒對所知的實情隱忍不說,並非不誠實。

 

【王下八11「神人定睛看著哈薛,甚至他慚愧。神人就哭了。」

  〔呂振中譯〕神人凝神定睛地看哈薛,以致他不好意思;然後自己哭起來。

  〔原文字義〕定睛」持續,注目;慚愧」覺得羞愧。

  〔文意註解〕「神人定睛看著哈薛,甚至他慚愧」:『定睛看著』指他目瞪口呆的樣子;『慚愧』指引起困窘、不舒服的感覺。

         「神人就哭了」:因為想到對方將會殘害以色列同胞(12),倍感悲戚。

  〔話中之光〕()11~12神之所以選擇以利沙作百姓的先知,是因為以利沙有一顆為國家的危機和百姓的疾苦而擔憂的心。他對百姓的愛心就是宣佈神的公義和愛的基礎。

 

【王下八12「哈薛說:“我主為什麼哭?”回答說:“因為我知道你必苦害以色列人,用火焚燒他們的保障,用刀殺死他們的壯丁,摔死他們的嬰孩,剖開他們的孕婦。”」

  〔呂振中譯〕哈薛說:『我主為甚麼哭呢?』他回答說:『因為我知道你對以色列人所要施的苦害;他們的堡壘你必放火燒,他們的壯丁你用刀殺戮,他們的嬰孩你必摔死,他們的孕婦你必剖開。』

  〔原文字義〕苦害」壞的,惡的;「保障」要賽,堡壘;「摔死」摔碎;「剖開」劈開,裂開。

  〔文意註解〕「哈薛說:我主為什麼哭?」:哈薛故作不解,企圖掩飾自己的不良居心。

         「回答說:因為我知道你必苦害以色列人,用火焚燒他們的保障,用刀殺死他們的壯丁,摔死他們的嬰孩,剖開他們的孕婦」: 形容亞蘭人將來對以色列民十分殘暴,連婦孺嬰孩也不放過。

 

【王下八13「哈薛說:“你僕人算什麼,不過是一條狗,焉能行這大事呢?”以利沙回答說:“耶和華指示我,你必作亞蘭王。”」

  〔呂振中譯〕哈薛說:『你僕人算甚麼?不過是一條狗;怎能行這大事呢?』以利沙說:『永恆主指示我、你必作王去管理亞蘭。』

  〔原文字義〕大」巨大的;「指示」看見,察覺。

  〔文意註解〕「哈薛說:你僕人算什麼,不過是一條狗,焉能行這大事呢?」:『狗』代表卑賤的身分。哈薛的意思是說,自己只不過是聽命辦事的臣僕,並沒有權力作這些事。

       「以利沙回答說:耶和華指示我,你必作亞蘭王」:『你必作亞蘭王』以利沙實際上並沒有「膏」哈薛作亞蘭王(參王上十九15),僅藉這句話宣達神的意旨,算是「膏」他。

 

【王下八14「哈薛離開以利沙,回去見他的主人。主人問他說:“以利沙對你說什麼?”回答說:“他告訴我你必能好。”」

  〔呂振中譯〕哈薛離開了以利沙,去見他的主上;主上問他說:『以利沙對你說甚麼?』他回答說:『他對我說你一定活得了。』

  〔原文字義〕能好」活著,復原。

  〔文意註解〕「哈薛離開以利沙,回去見他的主人」:他的主人』就是亞蘭王便哈達。

         主人問他說:以利沙對你說什麼?回答說:他告訴我你必能好」:哈薛僅陳述以利沙所說的一半話『必能好』,卻沒說另一半『必要死』(10)

 

【王下八15「次日,哈薛拿被窩浸在水中,蒙住王的臉,王就死了。於是哈薛篡了他的位。」

  〔呂振中譯〕第二天哈薛拿被窩,蘸在水裏,鋪在王的臉上,王就死了;於是哈薛篡接替他作王。

  〔原文字義〕浸在」沾,浸入;「蒙住」攤開,鋪在上面;「篡位」成為國王,統治。

  〔文意註解〕「次日,哈薛拿被窩浸在水中,蒙住王的臉,王就死了」:『次日』哈薛可能早就謀劃篡位,所以次日就能立刻動手。以利沙的預言堅定了哈薛叛逆的決心,加速了他篡位的行動;『被窩浸在水中,蒙住王的臉』使王不能呼吸,窒息而死。

         「於是哈薛篡了他的位」:哈薛篡位可能是在主前842年。

 

【王下八16「以色列王亞哈的兒子約蘭第五年,猶大王約沙法還在位的時候,約沙法的兒子約蘭登基,作了猶大王。」

  〔呂振中譯〕以色列王亞哈的兒子約蘭第五年、猶大王約沙法的兒子約蘭登極作了王。

  〔原文字義〕亞哈」父親的兄弟;「約蘭」耶和華是被稱頌的;「約沙法」耶和華已審判;「登基」成為國王,統治。

  〔文意註解〕「以色列王亞哈的兒子約蘭第五年」:約在主前848年。

         「猶大王約沙法還在位的時候,約沙法的兒子約蘭登基,作了猶大王」:猶大王約沙法效法他父親的所為,在他任內最後五年,立子約蘭為王,共同執政。

 

【王下八17「約蘭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

  〔呂振中譯〕約蘭登極的時候三十二歲;他在耶路撒冷作王有八年。

  〔原文字義〕登基」成為國王,統治;「作王」(原文噢「登基」同字)

  〔文意註解〕「約蘭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約蘭』這是南國猶大的約蘭王。這樣,約有數年同時期,南北兩國都由同名「約蘭」的作王(1625)

 

【王下八18「他行以色列諸王所行的,與亞哈家一樣,因為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呂振中譯〕他走了以色列諸王所走的路,正如亞哈家所作的;因為他娶了亞哈的女兒做妻子,行永恆主所看為壞的事。

  〔原文字義〕行」行走,生活方式;「所行的」道路,做事的方式;「惡」壞的,惡的。

  〔文意註解〕「他行以色列諸王所行的,與亞哈家一樣」:指引進巴力信仰,將巴力與耶和華同時當成是國神(參代下二十一5~20)

         「因為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亞哈的女兒』就是暗利的孫女(26),亞哈謝的母親(25~26),也就是後來滅王室、篡奪王位的亞他利雅。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這裡的惡事就是拜巴力。

  〔話中之光〕()人的天性就是喜愛犯罪,所以,約沙法的好榜樣不能改變亞哈,亞哈和耶洗別的女兒亞他利雅的壞榜樣卻輕易地把約蘭拖下了水。敬畏神的約沙法用毫無原則的愛心「幫助惡人,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代下十九2),最終結出了苦果:他兒子約蘭不但「行以色列諸王所行的,與亞哈家一樣」,「在猶大諸山建築邱壇」(代下二十一11),誘惑百姓敬拜偶像;而且一登基就「殺了他的眾兄弟和以色列的幾個首領」(代下二十一4),幾乎使大衛家的「燈光」(19節;王上十一36;十五4)熄滅了,比亞哈的邪惡有過之而無不及。

 

【王下八19「耶和華卻因祂僕人大衛的緣故,仍不肯滅絕猶大,照祂所應許大衛的話,永遠賜燈光與他的子孫。」

  〔呂振中譯〕但永恆主卻因他僕人大衛的緣故仍不情願滅絕猶大,乃是照他對大衛所應許過的、要使他和他子孫日日不斷地有燈光。

  〔原文字義〕肯」樂意,同意;「滅絕」毀滅,破壞;「應許」應許,講說,斷言。

  〔文意註解〕「耶和華卻因祂僕人大衛的緣故,仍不肯滅絕猶大,照祂所應許大衛的話,永遠賜燈光與他的子孫」:『永遠賜燈光』指大衛家在耶路撒冷的國位不斷有後裔繼承。(參王上十一36)

         實際上,大國於西底家作王時滅亡(參王下二十五章;代下三十六章),神給大的應許,乃完全和成就在大的子孫耶穌基督永遠為王(參啟十一15)

  〔話中之光〕()神的應許並不會因著人的無知和自作孽而落空,因為祂要「親口應許,親手成就」(王上八24)。猶大諸王和以色列諸王都是「全然敗壞」(申三十一29)的罪人,但神沒有立刻「滅絕猶大」,並不是因為猶大諸王比以色列諸王更加順服、更加愛神,而是因為神要「照祂所應許大衛的話,永遠賜燈光與他的子孫」,給全然敗壞的人類帶來神最終的拯救方法——「大衛的子孫」(太一1)耶穌基督。

 

【王下八20「約蘭年間,以東人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自己立王。」

  〔呂振中譯〕當約蘭在位的日子、以東人背叛、脫離了猶大的手下,自己立王去管理他們。

  〔原文字義〕背叛」反叛;「權下」手。

  〔文意註解〕「約蘭年間,以東人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自己立王」:『以東人』以掃的子孫,自從被大衛王所征服(參撒下八14),一直在南國猶大的統治底下。約蘭離棄耶和華的結果得到了報應,為他自己的罪惡付上代價(參代下二十一8)

 

【王下八21「約蘭率領所有的戰車往撒益去,夜間起來,攻打圍困他的以東人和車兵長。猶大兵就逃跑,各回各家去了。」

  〔呂振中譯〕約蘭過去到撒益,所有的戰車也和他一同去;他夜間起來,圍着他、的以東人攻擊他和戰車長〔傳統:攻擊圍着他的以東人和戰車長〕;兵眾都逃回家〔同詞:帳棚〕去。

  〔原文字義〕撒益」小的;「攻打」攻擊,打擊;「圍困」環繞,圍繞。

  〔文意註解〕「約蘭率領所有的戰車往撒益去,夜間起來,攻打圍困他的以東人和車兵長」:『撒益』確實位置不詳,可能是希伯崙東北約8公里的洗珥(書十五54)或死海南部的瑣珥(創十三10)。這裡的意思是約蘭率軍去鎮壓以東的反叛,結果在撒益地方被以東人圍困,猶大軍就在夜間起來突圍。

         「猶大兵就逃跑,各回各家去了」:意指猶大兵潰不成軍,各自逃命。

 

【王下八22「這樣,以東人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直到今日。那時立拿人也背叛了。

  〔呂振中譯〕這樣以東人背叛,就脫離了猶大手下、直到今日。那時立拿人也同時背叛。

  〔原文字義〕立拿」鋪過的道路。

  〔文意註解〕「這樣,以東人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直到今日」:『直到今日』意指直到《列王紀上下》成書之日。

         那時立拿人也背叛了」:『立拿』位於希伯崙西北方約25公里,是通往非利士地的要衝。

 

【王下八23「約蘭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呂振中譯〕約蘭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不是都寫在猶大諸王記上麼?

  〔原文字義〕其餘」剩餘,殘餘;「所行的」道路,做事的方式。

  〔文意註解〕「約蘭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猶大列王記』指一本記載猶大列王事蹟的編年史紀。

 

【王下八24「約蘭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兒子亞哈謝接續他作王。」

  〔呂振中譯〕約蘭跟他列祖一同長眠,埋葬在大衛城裏,和他列祖同在一處;他兒子亞哈謝接替他作王。

  〔原文字義〕同睡」躺下,同臥;「亞哈謝」雅崴掌握,雅崴擁有

  〔文意註解〕「約蘭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兒子亞哈謝接續他作王」:『亞哈謝』約蘭王的幼子;非利士人和亞拉伯人擄去約蘭的眾子,只剩下亞哈謝(代下二十一17)

 

【王下八25「以色列王亞哈的兒子約蘭十二年,猶大王約蘭的兒子亞哈謝登基。」

  〔呂振中譯〕以色列王亞哈的兒子約蘭十二年、猶大王約蘭的兒子亞哈謝登極作了王。

  〔文意註解〕「以色列王亞哈的兒子約蘭十二年,猶大王約蘭的兒子亞哈謝登基」:亞哈謝是南國猶大的第六位王。

 

【王下八26「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年。他母親名叫亞他利雅,是以色列王暗利的孫女。」

  〔呂振中譯〕亞哈謝登極的時候二十二歲;他在耶路撒冷作王有一年。他母親名叫亞他利雅,是以色列王暗利的孫女。

  〔原文字義〕亞他利雅」受耶和華的苦;「暗利」耶和華的門徒。

  〔文意註解〕「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年」:『年二十二歲』歷代志下二十二章2節是「年四十二歲」,那是文士抄寫的錯誤,因他的父親約蘭登基時「年三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17),死時年才四十歲,作為兒子的亞哈謝絕無可能是四十二歲。

         「他母親名叫亞他利雅,是以色列王暗利的孫女」:她曾篡了國位六年(參王下十一3)

 

【王下八27「亞哈謝效法亞哈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與亞哈家一樣,因為他是亞哈家的女婿。」

  〔呂振中譯〕亞哈謝走亞哈家所走的路,行永恆主所看為壞的事,像亞哈家一樣,因為他是亞哈家的女婿。

  〔文意註解〕「亞哈謝效法亞哈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與亞哈家一樣,因為他是亞哈家的女婿」:『亞哈家的女婿』聖經未曾明記亞哈謝娶亞哈家的公主,故女婿可解作「外孫」,聽從他母親亞他利雅的主謀(參代下二十二3)

 

【王下八28「他與亞哈的兒子約蘭同往基列的拉末去,與亞蘭王哈薛爭戰,亞蘭人打傷了約蘭,」

  〔呂振中譯〕他跟亞哈的兒子約蘭往到基列的拉末、同亞蘭王哈薛交戰;亞蘭人擊傷了約蘭。

  〔原文字義〕基列」多岩之地;「拉末」崇高。

  〔文意註解〕「他與亞哈的兒子約蘭同往基列的拉末去,與亞蘭王哈薛爭戰,亞蘭人打傷了約蘭」:『基列的拉末』約但河東的地區,靠近亞蘭邊境的一個重鎮。

 

【王下八29「約蘭王回到耶斯列,醫治在拉末與亞蘭王哈薛打仗的時候所受的傷。猶大王約蘭的兒子亞哈謝因為亞哈的兒子約蘭病了,就下到耶斯列看望他。」

  〔呂振中譯〕約蘭王返回耶斯列去醫治他在拉末跟亞蘭王哈薛交戰時亞蘭人所給他的擊傷。猶大王約蘭的兒子亞哈謝因為亞哈的兒子約蘭病了,就下耶斯列去看望他。

  〔原文字義〕耶斯列」神栽種;「看望」察看,探視。

  〔文意註解〕「約蘭王回到耶斯列,醫治在拉末與亞蘭王哈薛打仗的時候所受的傷」:『耶斯列』北國以色列王夏宮所在地。

         「猶大王約蘭的兒子亞哈謝因為亞哈的兒子約蘭病了,就下到耶斯列看望他」:『下到』因耶斯列的地勢比耶路撒冷低,故用「下到」一詞。

   〔話中之光〕()最早與亞哈家結親的是敬畏神的好王約沙法,他想倚靠犧牲真理的愛心「求同存異」,甚至「不分彼此」(王上二十二4)、全力相助,結果不但不能使亞哈父子變好,連自己的兒子和孫子都學壞了,跟著搭進了性命(代下二十一18;二十二9)。如果他預先知道這個下場,當初會做什麼決定呢?但神並沒有給他後悔藥吃,而是任憑此事發生,並且記錄在聖經上,成為我們的鑒戒。今天,許多人明明知道約沙法兒孫的下場,卻還是不能吸取歷史教訓,仍然高舉人廉價的愛心,「幫助惡人,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代下十九2),以為可以用人的愛心來感化人、用人的行為去改變人。實際上,信徒用生命感染生命,只是感染蒙神揀選者的生命。我們若不能領會神的揀選是人得救的唯一根據,表明我們還是「屬血氣的」(林前二14),「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列王紀下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列王紀下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