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第六章拾穗 【王下六1】「先知門徒對以利沙說:“看哪,我們同你所住的地方過於窄小,」 “過於窄小”。先知門徒(參看二3的腳註)的數目增加了,以至他們的住宿地方顯得狹小。――《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我們同你所住的地方過於窄小: 先知門徒不斷增多,因此原來住的地方也越來越擁擠。本節沒有提及當時宿舍的具體位置,也無從知曉,但是從上文可以推斷很可能是在耶利哥。因為當時包括伯特利在內的很多地方都有先知學校(2:3,5),其中耶利哥是離約但河最近的地方。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 這些「先知門徒」(1節)可能住在耶利哥(二5),離約旦河很近。「我們同你所住的地方」(1節),可能是耶利哥的先知學校。──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六1~3】◎ 6:1~3 可以看出以利沙跟先知門徒的互動狀況。雙方不只是知識的交流,學生會主動邀以利沙參與活動,以利沙也會一同參與門徒的公差活動。――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1~7】以利沙助門徒復得斧頭:先知門徒伐樹建屋,不慎讓斧頭掉進水裡,以利沙使斧頭浮上水面。這件神跡發生在約但河邊,可能是在耶利哥附近,因那裡有先知的門徒居住(參王下2:5) 。
他們需要新的房子,大概是因為門徒的人數增多。――《串珠聖經注釋》 本文記錄先知的門徒砍樹時不慎把斧頭掉入河裡,以利沙便行了使斧頭漂在水面的神跡。這是為了說明
:①神的能力是超越自然規律的。耶穌也曾打破重力法則,在海上行走(太14:25~33)。神顯示超自然的能力,是為了他所揀選的百姓,施恩給他們(詩115:3;羅4:17)。但是崇尚理性的人卻把自然法則(或自然法)視為最高,否認超自然能力的存在。②為了教育門徒。即給門徒顯示神的超自然能力,從而使他們不論遇到何種困難都能依靠神。耶穌也為了教導門徒曾行過很多神跡,並賜給他們能力,訓練他們(太10:1;路9:1~6;10:1~20)。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 【王下六2】「求你容我們往約旦河去,各人從那裡取一根木料建造房屋居住。”他說:“你們去吧!”」 ●「一根木料」:原文是「一根橫樑(大木料)」。 ●建造房屋「居住」:「居住」、「留下」、「坐」。解釋為居住,就會認為這些先知門徒是住在同一處的,解釋為「坐」,大概就是指「會堂」一類的建築。――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3】「有一人說:“求你與僕人同去。”回答說:“我可以去。”」 求你與僕人同去: “僕人”在希伯來語中為“奴隸”或“信服”。先知門徒在以利沙面前稱自己是“奴隸”,足以證明以利沙在眾先知中的地位和權威。另外,先知門徒請以利沙與他們同行到河邊伐木的事件可以理解為以下兩點:①他們有不詳的預感,怕在伐木時發生意外。所以他們相信若有以利沙同行,他們就可以安心地伐木。事實也如此,以利沙使斧頭失而復得,解決了難題(5~7節)。②期待以利沙與他們同行能夠發揮強有力的領導能力。他們的舉動從側面反映出了他們認可以利沙就是神人。這同樣適用于信徒今天所做的任何事情。信徒每做一件事情時,首先要信一切在乎神,並把事情的結果交托給神(詩56:4)。即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神,神就必指引信徒的路(箴3:6)。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 【王下六4】「於是以利沙與他們同去。到了約旦河,就砍伐樹木。」 【王下六4~5】砍伐樹木……砍樹的時候: 這裡把前後兩句都翻譯為“砍樹”,但是希伯來原文中兩句的意思卻不同。第4節的“樹”是指普通的樹木,而第5節的“樹”是指“大樑”或“椽木”。所以共同翻譯和RSV將兩句分別翻譯 為“樹”和“用於大樑的樹”。由此可推,先知門徒的斧頭很可能就是在砍伐大樹時掉入水中的。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 【王下六5】「有一人砍樹的時候,斧頭掉在水裡,他就呼叫說:“哀哉!我主啊,這斧子是借的。”」 鐵斧頭(希伯來文 'iron')乃是要來的(MT 為 s%a{~u^l),可能是求來的,或禱告得來的,不一定是指「借來的」(中英文譯本)。──《丁道爾聖經註釋》 “這斧子是借的”。暗示他們窮得連斧子也不能擁有。――《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斧頭”指裝在斧子上的鐵頭。鐵器昂貴(比較撒上十三19~21),先知門徒無力自置。――《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斧頭」:原作「鐵」。這斧頭是借來的,顯示他們的生活清貧。――《串珠聖經注釋》 「斧頭」(5節)原文是「鐵」,指裝在斧子上的鐵頭。當時的鐵器很貴,先知門徒沒有能力購買,只能借來使用。──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斧頭」:原文是「鐵」、「鐵製工具」,這時已經進入鐵器時代很久,鐵器隨著打鐵和冶煉科技的進步,日漸被廣泛應用,但仍是高價貴重之物。 ●「借的」:原文是「求來的」,實際的意義應該就是「借來的」。――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6】「神人問說:“掉在哪裡了?”他將那地方指給以利沙看。以利沙砍了一根木頭,拋在水裡,斧頭就漂上來了。」 有些學者試圖用自然法則來解釋本節的神跡。但是很顯然,作者的目的是想通過這一事件突顯以利沙作為先知和作為領袖的能力,而不是要記述行神跡的方法或超自然現象。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 以利沙問:「掉在哪裡了」(6節),表明他也不知道斧頭掉在哪裡。以利沙並沒有特異功能可以隨意行神跡,他的神跡都是神特意要行的,為要顯明「神是拯救」:祂不但肯拯救以色列聯軍脫離困境(三17~18),也肯拯救不小心丟失斧頭的先知門徒脫離窘迫。──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斧頭就漂上來了」(6節),意思是「使斧頭浮上來了」(英文ESV、NASB譯本)。這個神跡不是斧頭自己漂上來,而是木頭自動找到斧頭,帶著斧頭浮上來。──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漂上來了」:原文是「使....浮起」。――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6 斧頭漂上來】法術有一類牽涉接觸和轉移禮儀。與具有法力的物件的接觸,能夠將屬性和特徵從一個物件轉移到另一個物件。聖經沒有說明以利沙砍下來的是哪種木頭,但美索不達米亞儀式所用的通常是垂絲柳木。神的先知如此廣泛使用似乎與法術有關的活動,或許有人會覺得不宜。但不能否認的一點,是在古代的人眼中他就像是施行魔法一樣。請參看四章34節,四章41節,五章11節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六7】「以利沙說:“拿起來吧!”那人就伸手,拿起來了。」 所有的神跡都有神特別的目的,這個小小的神跡,是要在本章結尾的時候,讓悖逆的百姓在神的管教面前無可推諉,不得不承認:神連丟失斧頭的門徒都肯顧念,撒馬利亞城的百姓陷入困境,不是因為「耶和華不幫助」(27節),而是人拒絕回轉歸向神。──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這個神蹟顯示神也關心他百姓的小小福利,不過這個門徒最後還是「自己伸手拿回斧子」,在這事上,神做神的工作,人也盡自己的責任。另有人認為以利沙要門徒自己撿起斧頭,是希望門徒親自體驗,了解這個神蹟不是一個幻覺。――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8】「亞蘭王與以色列人爭戰,和他的臣僕商議說,我要在某處某處安營。」 亞蘭人的策略是安排突襲(MT 為 tah]@no{t[i^,我的營(NIV)在聖經中唯一一次乃出現於此處,其意義不詳,可能是指「從……方向進攻」(NEB)。──《丁道爾聖經註釋》 本節至23節講亞蘭王進攻以色列,因以利沙的干預,屢屢失敗,要捉拿他。大軍給他引入設防堅固的撒瑪利亞城(20節)。約蘭王聽了先知的勸告,不殺已成甕中之鼈的敵人,反賜飲食,取得兩國間短暫的和平(23節)――《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亞蘭王」:應該就是「便哈達二世」。 ●「與以色列人爭戰」:原文是「對以色列人發動戰爭」。 ●在某處某處「安營」:「紮營」、「駐紮」。由於這是戰爭中的狀況,「紮營」如果不是為了埋伏,就是準備要進一步攻擊。――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8~14】亞蘭王的突襲計劃因以利沙給以色列王的忠告而受到阻撓,故此他計劃捉拿以利沙。――《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亞蘭王設計捉拿以利沙:當時亞蘭王採用突襲戰術,企圖伏擊以色列王,但他的陰謀屢被以利沙識破,以色列王得免其害。亞蘭王於是設計捉拿以利沙,派軍圍困多坍。――《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六8~19以利沙說謊】問:前讀列王紀下六章八至十九節,言亞蘭人圍困多坍,非攻以色列人之意,乃尋以利沙。亞蘭人至多坍,以利沙為何說這不是那道,也不是那城?這不是神人說謊麼?望先生指教是盼。 答:以利沙是撒瑪利亞的人。他對他們所說的話,並不是欺騙,因為他把他們帶領到撒瑪利亞,到他們「所尋找的人那裏」(19節)。―― 倪柝聲《聖經問答》 【王下六8~23】亞蘭王欲捉拿以利沙:作者沒有注明亞蘭王或以色列王的身分,所以不能肯定這次戰役的日期,大概是在約哈斯或約阿施作以色列王的時候。――《串珠聖經注釋》 本文記錄了亞蘭王派兵捉以利沙遭到失敗的事件:①開端(8~13節):亞蘭王對以色列的進攻計畫均被以利沙的預言所破,因此以色列軍隊早有了防備。待亞蘭王知道後,想先捉住以利沙,再進攻以色列。這充分反映了亞蘭王的愚蠢。他並不知道幫助以利沙的是神,更不知道對抗以利沙就是對抗全能的神(出16:8)。②展開(14~19):愚蠢至極的亞蘭王為了捉到以利沙,便派了眾多的車馬和軍隊。但是護衛以利沙的天軍遍滿了整個山。耶穌也曾對要對抗大祭司僕人的門徒說“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太26:53)。可見,神時刻保護著他所揀選的人,因此無論誰也無法從神的手中將他奪去(羅8:37~39)。③結尾(20~23節):結果,亞蘭的軍隊在以色列軍隊面前束手就擒。以利沙卻施恩於他們,讓他們返回自己的國家。儘管以利沙此舉似有七縱七擒的戰略意圖,但更重要的是刻畫了不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的事實(羅12:21)。這同時也實踐了耶穌要我們愛仇敵的命令(太5:43,44)。因為這麼做,就如把炭火堆在仇敵的頭上(羅12:19,20)。因此今天的信徒也應當如此,努力作到愛所有的人(羅12:9)。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 【王下六8~23圍困亞蘭人】這裡繼續帶有道德教訓的神蹟,開眼目相對於使眼目昏迷,屬靈的資源相對於人為的計謀(15~16節)等。這是以利沙與王之關係和斡旋於亞蘭人之役(六24~七20)前的序曲。以利沙與這位不知名的以色列王之間關係密切,並為他提供準確的情報服務。他的消息來源可能是透過線民(參:王下五3),而非他有第六眼。因此亞蘭王擔心被人出賣(11節,希伯來文「幫助以色列王」;NEB 將之改為「把我們出賣給」)。──《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六9】「神人打發人去見以色列王,說:“你要謹慎,不要從某處經過,因為亞蘭人從那裡下來了。”」 ●「以色列王」:應該是指「約蘭王」。 ●「謹慎」:「防備」、「留心注意」、「當心」。――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10】「以色列王差人去窺探神人所告訴、所警戒他去的地方,就防備未受其害,不止一兩次。」 神早已宣告,百姓若悖逆神,「耶和華必使你敗在仇敵面前,你從一條路去攻擊他們,必從七條路逃跑」(申二十八25)。但是,滿有憐憫的神「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一百零三10),而是繼續忍耐,屢次差遣先知提醒以色列王。──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神的忍耐是有目的的,為要在本章結尾的時候,讓悖逆的百姓在神的管教面前無可推諉,不得不承認:自己「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羅二4)是領自己悔改。──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六11】「亞蘭王因這事心裡驚疑,召了臣僕來,對他們說:“我們這裡有誰幫助以色列王,你們不指給我嗎?”」 「驚疑」:原文或譯作「極為憤怒」。――《串珠聖經注釋》 對以利沙的名聲毫無瞭解的亞蘭王的愚蠢導致了他的慘敗。即他單純地以為名揚近東地區的以利沙先知只是個算命先生,卻不知道他是神的先知。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 ●心裡「驚疑」:「起暴風」、「被觸怒」。 ◎ 6:11 亞蘭王一定是認為他倚重的臣子有人是以色列的間諜,君王這樣的懷疑如果不妥善處理,恐怕下場是殺戮。由6:12~13 亞蘭臣僕可以立刻回答情報洩漏的理由,應該他們早就注意這問題,而且進行情報蒐集,只是還沒彙整報告給亞蘭王罷 了。 ◎其實由6,7兩章的記載中,我們看到亞蘭官員精明幹練、軍隊策略完善,而以色列軍則真的比較「不怎樣」,如果不是神介入,亞蘭打下以色列可說是理所當然的。――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12】「有一個臣僕說:“我主我王,無人幫助他,只有以色列中的先知以利沙,將王在臥房所說的話,告訴以色列王了。”」 ●「臥房」:「內室」、「房間」。――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13】「王說:“你們去探他在哪裡,我好打發人去捉拿他。”有人告訴王說:“他在多坍。”」 多坍可能位於通向耶斯列平原的山谷前端,地位重要,在撒瑪利亞以北約十四公里處。──《丁道爾聖經註釋》 “多坍”距離以色列的首都撒瑪利亞只有十二英里(19公里),亞蘭人必有更強大的軍隊在那裏。――《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多坍”義為“雙井”,在京城撒瑪利亞城北約16公里,距示劍不遠。當年約瑟就是在此被賣埃及為奴(創三十七17)。――《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多坍」(13節)位於撒馬利亞城以北約20公里,亞蘭的大軍可以深入到這裡,表明他們根本不把以色列軍隊放在眼裡。──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多坍」:字義是「雙井」,位於撒馬利亞北面18公里左右。是以利沙的故鄉。敵人大軍可以深入至此,表示兩國軍力相差甚多(當然是亞蘭強很多)。當年約瑟就在此被賣到埃及為奴隸 創 37:17~28――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13 多坍】住於多坍遺址的這城十分壯觀,占地約二十五英畝,位於撒瑪利亞北面十哩,行商和牧人北上耶斯列平原的主要大道之上。城周(多坍谷)是良好的牧場,因此早在初銅器時代(主前3200~2400年)已經發展成主要的城市,並且對行旅來說是自然的地標。經外文獻雖然沒有提及這城,考古學家卻已肯定鐵器時代第二期,當地有大規模定居的痕跡。──《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六14】「王就打發車馬和大軍,往那裡去。夜間到了,圍困那城。」 亞蘭王的軍隊可以長驅直入,圍困多坍,迫近北國京城,如入無人之境,可見兩國軍力的懸殊。可是人眼看不見的屬天力量遠遠大過地上能見到的人馬。能打開靈性的眼睛(16節),就不會懼怕。――《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亞蘭軍隊很有策略地夜間到達,「圍困那城」(14節),防止以利沙白天逃走。──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車馬」:「馬和戰車」。 ◎ 6:14 顯示亞蘭軍隊很有智慧的夜間抵達,包圍多坍,預防以利沙得知軍隊來襲逃走。――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15】「神人的僕人清早起來出去,看見車馬軍兵圍困了城。僕人對神人說:“哀哉!我主啊,我們怎樣行才好呢?”」 【王下六15~16】屬世的眼睛與屬靈的眼睛。①僕人的眼睛:僕人只看到了圍困多坍城的亞蘭軍隊,並被嚇得驚慌失措。屬世的眼睛往往從人的角度去看事物,這樣做常會遭到神的責備(太16~21~23)。②以利沙的眼睛:以利沙看到了天軍多於亞蘭軍隊,所以毫不畏懼。信神的人之所以理直氣壯,是因為他們看到了那看不見的(出14:1~14)。同樣,當信徒陷入困境時,不要只看到眼前的困難,而應當看到神的手在背後做工。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 【王下六15~17】先知的僕人見敵軍把城重重包圍,大為震驚,但神使他看見,有神的大能四圍保護化,比敵人的勢力更強大(參詩34:7~8)。――《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六16】「神人說:“不要懼怕!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更多。”」 「與我們同在的」(16節),原文是複數,指「滿山的火車火馬」(17節),也就是在屬靈爭戰中保護信徒、服侍信徒(來一14)的天使。──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與我們同在的」:原文是複數型態,指的應該是後面的「火車火馬」。――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17】「以利沙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開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見。”耶和華開他的眼目,他就看見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以利沙。」 以利沙看見一隊天軍在那裏等候神發施號令。――《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山」(17節)原文是單數,指多坍旁邊的山丘。──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人肉眼能看見的「車馬軍兵」(15節)雖然可怕,但實際上不堪一擊;只有人肉眼看不見的「火車火馬」(17節),才是在屬靈爭戰中決定勝敗的關鍵。因此,在難處面前,我們應當求神打開我們屬靈的眼目,讓我們能看到「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壹四10)。因為「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林前二15)。──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神特意讓這位少年人看見「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更多」(16節),是要在本章結尾的時候,讓悖逆的百姓在神的管教面前無可推諉,不得不承認:神既然肯差派「滿山的火車火馬」來保護一個小小的僕人,撒馬利亞城的百姓被亞蘭人圍困,不是因為「耶和華不幫助」(27節),而是人拒絕尋求神的拯救。──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滿「山」:原文是單數型態,指的應該是多坍東邊的那個山丘。 ◎其實神的天軍應該沒有什麼固定的形式,但是此處神讓僕人看見「火車火馬」,與接以利亞上天的交通工具相似,應該是體諒人的理解能力,用人所能理解的方式表達自己的介入。――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17 火車火馬】經文不是說火車火馬遍佈眾山(複數),而是滿了(一個)山,並且圍繞以利沙。這一點顯示這「山」是多坍城所在的遺址(這城比四周的平原高出兩百呎)。他們代表先知的侍衛。耶和華經常被稱為「萬軍之主」,即天軍的統帥。祂這隊戰車來此是要作戰。有關火車火馬的進一步討論,可參看二章11~13節的注釋。有關耶和華作為神聖戰士,則可參看:撒母耳記上四3~7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六17~18】在任何環境中都可能有負面及正面的觀點,人所需要的是神的啟示(開他的眼目──惟有神能做到),讓人能見到神用更多的軍馬圍住那些圍城的軍隊。眼目昏迷(MT 作 sanwe{rim)有時被視為是神對不信的異教徒(go{y;創十九11)之刑罰,但耶穌說明其原因未必一定是罪(約九3)。以利沙的話(19節)乃是請君入甕之計(Delitzsch)。──《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六18】「敵人下到以利沙那裡,以利沙禱告耶和華說:“求你使這些人的眼目昏迷。”耶和華就照以利沙的話,使他們的眼目昏迷。」 “眼目昏迷”。第二次出現這個希伯來字詞,此外只見於創世記十九章11節,參看那節的腳註。――《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使他們的眼目昏迷: 創19:11中也用了同樣的詞語描述。此處的“使眼目昏迷”並非指真的如此,而是指利用他們的疑惑之心,使他們陷入自己的陷阱中。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 ●「眼目昏迷」:「突然失明」。――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18 眼目昏迷】用來形容昏迷的字眼,本段以外只用來描述所多瑪城中羅得家門外聚集的人群(創十九)。這字與亞喀得語中晝盲症一字有關,在希伯來語(和亞蘭語)中,又用來形容夜盲症(與創十九吻合)。按照亞喀得文獻,上述兩種病症都需要法術來醫治。晝盲症和夜盲症的主要病因,都是缺乏維生素 A,而維生素 B 的缺欠,可能亦助長了兩處經文都顯然提及的昏亂感覺。所以醫治這些症狀的法術中,主要的一步使用了(富於維生素 A 的)肝臟,是很值得留意的一點。杜庫提寧努他史詩一個值得注意的段落中,這位亞述王記述諸神如何站在他的一方,沙馬士(太陽和正義之神)據稱使敵軍目盲。──《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六18~23】神使亞蘭人突然昏眩,以利沙便把他們領進離多坍約十六公里(十英里)之首都撒瑪利亞,並設宴款待他們,結果亞蘭人的侵略從此停止了。――《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六19】「以利沙對他們說:“這不是那道,也不是那城,你們跟我去,我必領你們到所尋找的人那裡。”於是,領他們到了撒瑪利亞。」 以利沙偕捉拿他的大軍同往,士兵眼目昏迷,既認不出以利沙,也分辨不出方向,不知道所尋找的人就在身邊。擄人的現在成了被擄的。――《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以利沙並沒有向亞蘭人撒謊,因他的家的確是在撒瑪利亞(參本章32)。――《串珠聖經注釋》 亞蘭軍隊眼目昏迷,便跟隨以利沙去了。若信徒屬靈的眼目昏迷,任憑撒旦誘惑擺佈,好像飛蛾愛火,飛入火海一樣。法利賽人就因為沒有認識到自己瞎眼,才會把永生的主釘在了十字架上,從而不僅把自己,還把別人引向死亡(太23:16,26;約9:39~41)。與此相反,大衛把耶和華當作自己的牧者,依靠耶和華(詩23:1~6),所以才能夠以公義治理以色列(撒下8:15)。因此我們也要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因為這舊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漸漸變壞的,並且穿上新人,因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2,24)。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 ●「撒馬利亞」:位於多坍以南16公里,步行大約兩小時。大約中午亞蘭軍應該就已經到了撒馬利亞城。――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19先知以利沙向亞蘭軍隊撒謊,他豈不是犯罪嗎?】 若考慮當時由以利沙所著手策劃的佈局,嚴格來說,以利沙並沒有撒謊。亞蘭王便哈達派軍隊圍困以利沙所在的那城,以利沙便對那些先頭部隊說:「這不是那道,也不是那城,你們跟我去,我必領你們到所尋找的人那裡。」在前一晚,以利沙的確還在多坍,而便哈達的軍隊也是往多坍進發。不過,到了第二天,上述兩件事情都不正確了。為什麼呢?原來以利沙已經出城迎接那些軍兵了。因此,假如軍隊要捉拿以利沙。那麼,前往多坍的道路已不是他們正確的路途。於是,當以利沙說「這不是那道,也不是那城」時,他正是報告了正確的消息。那時候,以利沙的目的是走在他們的前面,下到撒瑪利亞,在那城市裡,軍兵便不再會「眼目昏迷」(即認不出以利沙)。因此,以利沙所說的後半段說話也是正確的,假如他們跟隨以利沙前往撒瑪利亞,他們便會發覺以利沙在這城裡面。第二十節顯示以利沙如何應允了他向軍兵所作的承諾一一他們在撒瑪利亞「看見」他們奉命要捉拿的先知。然而,亞蘭王所差派的軍兵非常不幸,當他們進入撒瑪利亞後,便看見他們希望捉拿的人——以利沙——正受一大隊以色列軍兵保護著,而亞蘭兵自己,卻被重重包圍。 列王紀下第六章,描寫了耶和華神如何令亞蘭軍兵眼目昏迷,以致全部軍隊都潰敗了(他們的情況,正好像所多瑪人要衝入羅得的家中時,也是眼目昏迷,參創十九11)。然而,若我們認為以利沙撒謊,是不合理的。因為嚴格來說,以利沙說話裡的每一部份都是正確的。經文沒有記載他說:「我不是你們正要找尋的人。」以利沙只是對亞蘭軍兵說,他會引領他們進一個城,他們可以在那裡找到他們要尋找的人,而以利沙就緊接在亞蘭軍兵之前進入撒瑪利亞城。──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王下六20】「他們進了撒瑪利亞,以利沙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開這些人的眼目,使他們能看見。”耶和華開他們的眼目,他們就看見了。不料,是在撒瑪利亞的城中。」 以利沙並沒有撒謊,因為他的家的確是在撒馬利亞(32節)。──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從多坍到撒馬利亞大約要走4個小時,早晨出發,大約中午能到。──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六21】「以色列王見了他們,就問以利沙說:“我父啊,我可以擊殺他們嗎?”」 以色列王稱先知為父,見王下2:12注。――《串珠聖經注釋》 「以色列王」(21節),可能就是約蘭王。他說:「我父啊」(21節),是表示對先知的尊重。──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我父啊」:以色列王稱呼以利沙為「我父」,代表他相當尊重以利沙。 ◎ 6:21 中以色列王大概也為了這個奇怪的神蹟,不知道怎樣處理這些用神蹟帶來的俘虜,因此他問先知:我可以殺掉他們嗎?結果先知要求要善待他們。很可能神就是要透過這個「善待敵軍」的舉動,除去以色列與亞蘭的戰爭。這些人如果不是以利沙帶來的,以色列王應該也不會放過他們,如果沒有「善待敵軍」,兩國大概也不會有這短暫的和平。――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21~23】王承認以利沙有更高的權柄(我父),請他指點。就算是在禁令(h]e{rem)之下的戰犯通常都不會被用來獻燔祭或處死(叛亂的首領例外)。「豈可以擊殺他們嗎?」(NIV、JB)強調這一點,不可(22節)乃強烈的斷言。另有解經家(Montgomery)主張以利沙認為在戰爭上被擄者應當擊殺,而投降者則可放生(參:王上二十31~43對亞哈之責備)。NEB 將第22節解釋為「你可以擊殺你用刀用弓擄來的,但至於這些人……」。設擺飲食(23節,希伯來文 ka{ra^,亞喀得文 qire{tu)乃接著立約協議之後,原則上排除了報復的可能性(因此有羅十二20~21)。寬厚通常帶來和平。──《丁道爾聖經註釋》 使亞蘭的士兵眼目昏迷,繼而再使他們恢復視力,這樣做目的是叫他們的王承認神的大能。――《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王下六22】「回答說:“不可擊殺他們。就是你用刀用弓擄來的,豈可擊殺他們呢(或作“也不可擊殺,何況這些人呢?”)?當在他們面前設擺飲食,使他們吃喝,回到他們的主人那裡。”」 「就是你用 ...... 擊殺他們嗎」:意思大概是:所擄來的戰俘(通常被強逼作奴隸,參串9),你尚且不殺死,何況這些人呢?――《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六22~23】真正能夠勝過敵人的,並不是用刀或武力,而是用仁慈和愛。同樣,能夠使頑固不化的心靈歸向主基督的,並不是有條有理的論證的勝利,而是打動人內心的真愛(約壹3:16;林後5:14)。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 【王下六23】「王就為他們預備了許多食物。他們吃喝完了,打發他們回到他們主人那裡。從此,亞蘭軍不再犯以色列境了。」 「軍」:原文作「群」(與王下5:2同)。大概是指從事邊境侵略活動的遊擊隊,與本章24節之「全軍」不同。 本節是指亞蘭人不再採用遊擊戰術,與下文之大軍壓境(24)並沒有矛盾之處。――《串珠聖經注釋》 神不允許約蘭擊殺俘虜,是因為這個神跡的目的不是要擊殺仇敵,而是要施行拯救。神不必使用「滿山的火車火馬」(16節)來擊殺敵軍,只讓約蘭王「在他們面前設擺飲食,使他們吃喝回到他們的主人那裡」(22節),就可以讓百姓得著在戰場上得不到的和平(23節)。──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神用一頓飯贏得了與亞蘭的和平,是要在本章結尾的時候,讓悖逆的百姓在神的管教面前無可推諉,不得不承認:神兵不血刃就能讓「亞蘭軍不再犯以色列境了」(23節),因此,後來亞蘭王「上來圍困撒馬利亞」,不是因為「耶和華不幫助」(27節),而是人拒絕尋求神的拯救。──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六24】「此後,亞蘭王便哈達聚集他的全軍,上來圍困撒瑪利亞。」 亞蘭王便哈達(王上二十1)又來圍攻撒瑪利亞,城中缺糧,居民易子而食。以色列王約蘭把責任轉嫁到以利沙身上,不知道刀劍與饑荒都是神對背逆的刑罰(利二十六29;申二十八22,53)。約蘭王捉拿以利沙時,發現城中的領袖都在那裡,才知災禍實來自神,人不能與神爭。他的悔悟立刻得到神拯救的應許。亞蘭大軍一夜之間盡撤,走得極其匆忙,留下輜重糧秣難數。――《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此後: 希伯來語一般用作單純連詞。即並不表示上下文有連續性,而僅僅用作敘述性副詞(撒下8:1;10:1;13:1;代上18:1;19:1)。由此可見,本節的“此後”並不是連接前後事件的時間副詞。 本文記錄了亞蘭王便哈達進攻以色列,卻被神的能力所驅逐,倉慌而逃的事件。可通過兩方面來說明這一事件:①發生戰爭時以色列的狀況(24~33節):隨著戰爭的拖延,被包圍的以色列百姓承受了極度深重的饑餓和經濟恐慌的煎熬。而實際上這也是神的旨意。因為以色列王追隨耶羅波安的罪,使全以色列在神面前犯了罪(13:1~3)。可見,神會通過懲誡使他的百姓重新回到神面前(撒下7:14)。這不僅體現神的公義,也體現神對他百姓的愛(箴3:12;來12:6;賽42:6)。因此信徒不應該厭煩懲誡(箴12:1),或輕看管教(來12:5),要忍耐到底,這樣才能顯明是神的兒女。②以利沙的預言及應驗(7:1~20):以利沙宣佈了撒瑪利亞的饑荒結束、經濟活動將恢復正常的預言,並且預言不相信此預言的那位軍長將受到審判。從當時情況來看,以利沙的預言絕不可能實現,但神卻用最容易的方式實現了他的預言,更不可思議的是通過不正常的四個麻風病患者創造了奇跡,人往往遇到超出想像的事情時就會放棄,但是如果相信神是全能的,就必信他能從無創造有(可9:23)。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 這個亞蘭王可能是便哈達二世,他的父親在巴沙作以色列王時(參王上15:18)作亞蘭王。他想攻佔以色列的計劃一再被以利沙所阻。――《靈修版聖經註釋》 神一再地向百姓顯出拯救,不住地留給他們悔改的機會;但百姓已經全然敗壞,拒絕悔改。因此,在短暫的和平之後,亞蘭王又「上來圍攻撒瑪利亞」(24節),百姓所面臨的嚴重的刀劍和饑荒,都是神早已宣告過的刑罰(申二十八22)。──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六24 便哈達】這時代的亞蘭歷史還有許多需要澄清的地方。問題至少有一部分是因為好幾位君王都名叫便哈達(即「哈達神之子」)。撒縵以色三世的碑文則將當時在位之人名為哈大底謝,使問題更加複雜(見:撒下八3的注釋)。第一位便哈達在列王紀上第十五章出現,他在位年間是在主前九世紀,但作出更準確的日期考證已不可能。列王紀下八章中被哈薛所謀殺的王名叫便哈達(約主前842年),但後來繼哈薛作王的人,也是名叫便哈達(王下十三24)。便哈達其名在一篇奉獻給默珥卡特神的碑文中出現,但卻不清楚是指哪一個便哈達。學者提出諸王的年代次序可能是:便哈達一世(王上十五),便哈達二世(王上二十),哈大底謝(撒縵以色三世的碑文,有人認為這是便哈達的異體),便哈達三世(默珥卡特碑文,王下八章),哈薛,便哈達四世。古代近東暫時再沒有其他材料,來解答這個謎。本段如果是按照正當時序記錄,當時在位的就必然是便哈達三世。但如果本段不是按照時序,而是主題性地記載當時的史實,則這圍城之王可能是哈薛的繼承人。──《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六24~33】亞蘭王圍困撒瑪利亞:此段敘述另一次戰役。亞蘭軍圍攻以色列首都撒瑪利亞,城內糧食短缺,災情嚴重,人民饑不擇食,不但以不潔淨之物充饑,連親生骨肉也不惜吃掉,以色列人遭此災難,是因為他們得罪耶和華,不肯悔改歸向 (見利26:23~29; 申28:47~57)。但以列王卻遷怒於以利沙(31),這可能是因為當初以利沙曾勸告君民勇抗敵軍,死守京城。無論如何,現在王已放棄希望,不願再等候耶和華的拯救(33),所以要殺害 的先知。――《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六25】「於是撒瑪利亞被圍困,有饑荒,甚至一個驢頭值銀八十舍客勒、二升鴿子糞值銀五舍客勒。」 圍城使得城內陷入絕境慘況,甚至連律法所禁止的驢頭(參:利十一3)都被人高價買來充饑。三分之一公升(八分之一品脫)角豆(h]aru^b[i^m;NIV 作「豆莢」),而非「鴿子糞」(AV、和合;MT 為 h]ir#yyo^ni^m)或「野洋蔥」(JB、現中)的售價也要五十五克銀子,相當於一個工人一個多月的工資(參:太二十1~16及啟六6的饑荒物價)。──《丁道爾聖經註釋》 “一個驢頭”。饑荒極其嚴重,以至不潔的牲畜如驢子的頭也值三十二安士(1千克)銀子。“五舍客勒”。約二安士(55克)。――《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本節描述撒城缺糧惡劣情況,連沒有人吃的食物也售價大增。一個驢頭要賣一公斤銀子。連鴿子糞也賣到一兩銀子一升。 (猶太史家約瑟夫說,鴿子糞是用來代替鹽;又說耶路撒冷被圍時,人連牛糞都拿來吃。有的學者說:“鴿子糞”是一種草的名字,可用以充饑。)――《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八十舍客勒」:重約一公斤(二磅)。 「二升」:原作「四分一升」,約相等於半公升。 「鴿子糞」:有學者認為是一種粗小穀類或野生豆莢之名稱。――《串珠聖經注釋》 驢子不分蹄,屬於不潔淨的動物(利十一3 申 14:4~8),以色列人不能吃。但現在「驢頭」竟然「值銀八十舍客勒」(25節),相當於當時的雇工八十個月的工資 。──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鴿子糞」(25節)可能指某種皂莢樹的豆莢,可以用來充饑,也可能是鹽的代替品(《猶太古史記》卷9第4章第62節)。「二升」(25節)原文是「四分之一卡布」,一卡布折合六分之一細亞,「四分之一卡布」大約是0.3升,這點鴿子糞竟然需要當時的雇工五個月的工資。──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以下的價格都是以白銀每盎司32.5美元計算,跟古代的價值可能有相當大的差距,僅僅供大家參考。 ●「有饑荒」:「發生大饑荒」。 ◎當時工人的標準月薪大約是一舍克勒。按照西元前兩千多年的「納蘭辛的古他傳奇(Cuthean Legend of Naram~Sin)」,六公升大麥(不足一星期的糧食)在圍城之時價值五十舍客勒銀子。 ●「驢頭」:驢子應該是不潔淨、不可吃的生物 利 11:2~7 申 14:4~8 。 ●「八十舍客勒」:大約九百克。目前值940美元。 ●「二升」:原文是「四分之一卡夫」,一卡夫大約1.22公升,此處表示的容量就是大約0.3公升。 ●「鴿子糞」:有人認為是「某種有刺皂莢樹的豆莢」,當然也有許多人認為這就是鴿子糞。 ●「五舍客勒」:大約57克。約60元美金。――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25 賤糧的價格】「驢頭」應該是人最不想吃的東西了,但仍以高得荒謬的價錢出售。標準的月薪大約只有一舍客勒。本節的第二項可能真是鴿子糞(直譯;和合本,NIV 註腳),它有在極度艱難處境中用作食物的記錄;但也可能是某種有刺皂莢樹的豆莢(NIV),這字在亞喀得語偶爾有此用法。這東西不論是用作食物還是燃料,幾盎司(按照 NIV,約0.3公升)已經值多個月的薪水了。按照《納蘭辛的古他傳奇》(Cuthean Legend of Naram~Sin;納蘭辛在主前第三千年紀末葉統治美索不達米亞),六夸脫半的大麥(不足一星期的糧食)在圍城之時值銀子五十舍客勒(五年的薪水)。──《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六25~26】生動地描繪當時的緊張局勢。對於饑餓的恐懼,導致平時並不值錢的驢頭急速漲價。當人的所有希望都破滅而伏服在神面前時,神的愛便應允人所願的一切,神的作為便臨到人。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 【王下六26】「一日,以色列王在城上經過,有一個婦人向他呼叫說:“我主、我王啊,求你幫助!”」 ●「求你幫助」:原文是「拯救」、「解救」的意思。――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26~29】每一個人都可以直接向王申訴。他的回答暗示他愛莫能助。「願神不幫助……」(MT)可能是「不,讓神幫助……」(Robinson)或是「若神不幫助……」(NIV、NEB)之意。 在圍城時吃人之事有稽可考〔參:申二十八55~57;結五10;以及耶路撒冷圍城(約瑟夫,《猶太古史》v.13.7; vi.34)和巴比倫〕315。──《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六27】「王說:“耶和華不幫助你,我從何處幫助你?是從禾場、是從酒醡呢?”」 「禾場」:指打穀的地方。 「酒醡」:或作「酒池」。――《串珠聖經注釋》 耶和華不幫助你,我從何處幫助你: 說明撒瑪利亞城內饑荒深重,沒有人可以幫助那裡的百姓,連君王也無能為力。君王如此說,並不是因為他對耶和華有著堅定的信仰(31~33節),只是為了強調事態的嚴重性(5:20)。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 約蘭王經歷了許多的神跡和拯救,但卻仍然不肯離開金牛犢。當他落在神的管教之中,不去省察自己總不離開的罪(三3),只知道埋怨神「不幫助」(27節)。──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約蘭王說「耶和華不幫助你」(27節),實際上,他心目中的「耶和華」只是冒充神的金牛犢。他所敬拜的金牛犢只會施恩,卻不會管教。今天,有些人所相信的神只有慈愛、寬容,沒有公義、聖潔,其實只是人所想像的金牛犢。──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禾場」:打穀場、打穀的地方。 ●「酒醡」:「壓酒池」,生產酒的地方。――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28】「王問婦人說:“你有什麼苦處?”她回答說:“這婦人對我說,將你的兒子取來,我們今日可以吃,明日可以吃我的兒子。」 【王下六28~30】◎28~30雖說戰爭時期,難免發生人吃人的事情,但是這婦人覺得她沒吃到對方的兒子是一個嚴重的損失,實在是超過一個正常的君王能夠判決的狀況。事實上被控告與控告人的婦人都在眾人的視線中,但此時何謂「公平正義」已經很難決定了,總不能要被告把兒子拿出來吃吧? 【王下六29】「我們就煮了我的兒子吃了。次日我對她說:要將你的兒子取來,我們可以吃。她卻將她的兒子藏起來了。”」 撒馬利亞城落到百姓易子而食的地步,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神借著律法早就警告過,當百姓悖逆到極點的時候,「你在仇敵圍困窘迫之中,必吃你所生的,就是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兒女之肉」(申二十八53;利二十六29)。──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六29 人吃人】人互相吃食是主前七世紀亞述條約的標準咒詛之一。在面臨饑饉之時,這是逼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嚴重饑荒(例證可見于《阿特拉哈西斯史詩》)和圍城(如:主前650年左右亞述巴尼帕圍攻巴比倫)都能使食物供應斷絕,導致本段經文所述,或條約所預期的這種絕望。圍城在古代經常發生,故此,這種情況並不如想像中的罕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六30】「王聽見婦人的話,就撕裂衣服(王在城上經過),百姓看見王貼身穿著麻衣。」 撕裂衣服及穿麻衣,是哀痛的表現,顯示王關心人民的痛苦。 「城」:原文作「城牆」。當時的城牆有寬闊的平頂,王就是在牆頂上視察形勢。――《串珠聖經注釋》 貼身穿著麻衣 : “麻衣”一般在懺悔或悲痛時穿戴(19:1;創37:34;撒下3:31;代上21:16;斯4:1;伯16:15;賽15:3;但9:4;拿3:8;太11:21;啟11:3)。以色列王在王服下面穿了麻衣,這表示他對撒瑪利亞城所面臨的災難有了懺悔之心。但是此舉與其說是在神面前懺悔的謙卑的舉動,不如說是象法利賽人以博讀經文在眾人面前炫耀一樣,只是做做樣子而已。因為他把災難的原因歸咎於以利沙,並試圖殺害以利沙(31節)。因此他也象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依照偽善之律被處決一樣<可7:1~27>,最終死於耶戶的箭下。神的審判不僅降臨於假冒為善之人,同樣會降臨於無視公義之神的人(太5:20)。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 「麻衣」(30節)是用粗糙的黑色山羊毛布料做成的衣服,通常是表示悔改、守喪或祈求時穿的。──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約蘭王「貼身穿著麻衣」(30節),表示替百姓向神祈求拯救。他見到百姓易子而食,又「撕裂衣服」,表示認同百姓的痛苦。最後,他在極度的痛苦中,還把責任全部推到神的身上,要殺神的先知洩憤。今天,那些高舉人的愛心、不肯敬畏神的世人,在災難面前所做的,通常也就是這三步曲。──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麻衣」:是用山羊毛編織成的粗糙黑色的布料做成的衣服,通常是悔改、守喪,或祈求時穿的。通常這種粗糙的布料是用來作袋子的。 ◎國王的身上穿著麻衣,表示他是哀悼、痛苦的。此時撕裂衣服也表示哀悼痛苦。聖經沒有提及神為何允許這些事情發生,雖然舊約有不少神會用饑荒懲罰違約罪惡的經文 利 26:29 申 28:53,57 ,但此處沒有特別說明苦難的發生原因。但 6:27 可以看出以色列王約蘭已經覺得這是神害他的,而且他至少是真心把百姓的痛苦當成是自己的痛苦(還不算個邪惡的國王)。 約蘭因為苦難不滿神,就特別要去殺神的使者洩忿,這好像也是我們很多人遭遇苦難會使用的解決方案(氣神,報復神)。――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30~31】王的哀慟(即使是在私下也如此)是非常真誠的,他認為圍城乃是因為國家犯罪而招禍(參:拿三6)。由他針對以利沙而起的重誓(參:王上二23)可知他將以色列招禍的責任賴在以利沙身上(參:王上十八17)。──《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六31】「王說:“我今日若容沙法的兒子以利沙的頭仍在他項上,願 神重重地降罰與我!”」 【王下六32】「那時,以利沙正坐在家中,長老也與他同坐。王打發一個伺候他的人去,他還沒有到,以利沙對長老說:“你們看這兇手之子,打發人來斬我的頭,你們看著使者來到,就關上門,用門將他推出去。在他後頭不是有他主人腳步的響聲嗎?”」 “兇手之子”。指稱殺人者的慣用語,也可能指(約蘭父親)亞哈殺害拿伯的事件(王上二一)。――《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兇手之子」:即要殺人的人。 「推」:原文作「壓逼」,意思是用力把門頂住,不讓使者進來。――《串珠聖經注釋》 兇手之子: 指“亞哈之子約蘭”。因為無論從血統還是從氣質上,約蘭都是殺人狂亞哈的親生兒子(王上21:19)。但是此處的兇手之子並不僅僅具體指家譜中的某個後裔,而應當理解為“殺人狂或殘暴之徒”的統稱(撒上20:30)。因為當法利賽人因不信神而密謀殺害耶穌時,耶穌責備他們是“魔鬼之子”(約8:44)。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 「兇手之子」(32節)可能指約蘭的父親亞哈是殺害拿伯的兇手,也可能指約蘭此時的氣質有如「兇手」。──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在他後頭不是有他主人腳步的響聲嗎」(32節),意思是以利沙知道約蘭王已經改變了心意,後悔讓人殺害先知,所以讓人先把使者擋在門外,等待約蘭王自己來收回命令(《猶太古史記》卷9第4章第69~70節)。約蘭王是一個「心持兩意」(王上十八21)的人,他既不相信巴力(三2),又不願離開金牛犢(三3);既不肯完全順服神,又不敢放肆地對先知發怒,一生都活在糾結之中,最後還是死在耶戶手裡(九24)。今天,許多信徒的生活豈不也像約蘭一樣嗎?──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城中的長老們此時來到以利沙家中「與他同坐」(32節),可能是為了尋求神的拯救。本章之前所記錄的神跡,正好讓他們此時反省、思想:神既然願意憐憫一個丟失斧頭的先知門徒,此時為什麼不肯憐憫易子而食的百姓(29節)?神既然可以兵不血刃地就讓「亞蘭軍不再犯以色列境了」(23節),為什麼此時不能阻止亞蘭王「上來圍困撒馬利亞」(24節)?──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兇手之子」:主要的意思是約蘭的個性與氣質有如「兇手(殺人者)」,也有可能間接責備約蘭的父親「亞哈王」。――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六32 長老】長老是城鎮和支派中具有影響力之家族的代表。他們與以利沙同坐,期待他領受默示,指示行動方針或宣告拯救將臨。然而這位聖經不記其名的君王顯然因為久等默示,此時已經忍無可忍(33節),認定這次圍城是耶和華的懲罰。在以色列,視先知為宣告者和視先知為唆使者兩個概念之間,並沒有明顯的分界。因為古代普遍的觀念,是長於此道之人有能力驅使神明服從他說的話,而以色列依然未能擺脫這種觀念。以色列王認為激動耶和華對撒瑪利亞採取行動之事,以利沙難辭其咎。──《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六32~33】這兇手(希伯來文 ben~ham#ras]s]e{ah];AV 作「這兇手之子」)乃對這種人的通稱,並非指約蘭乃亞哈之子。當王正在說話的時候,使者(male'a{k[; NIV、RSV)來到,若讀成「王」(melek[; NEB、GNB)也很合理(參七2)。這災禍(「不幸」或「邪惡」)可能出於耶和華,按祂權能的旨意而發生(伯二10;賽四十五7)。──《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六33】「正說話的時候,使者來到,王也到了,說:“這災禍是從耶和華那裡來的,我何必再仰望耶和華呢?”」 顯然以利沙已經叫王等候耶和華的拯救,可是王認為當時的處境已經沒有希望,除了向亞蘭投降之外就別無選擇。――《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但是,人若沒有聖靈在裡面動工,也會像約蘭王一樣,不管是恩典的感化、還是管教的催逼,都不會主動歸向神。恩典反而讓人更加放縱,管教反而使人更加剛硬。實際上,以色列的王比亞蘭的元帥更加難以回轉:同樣是到了人的盡頭,乃縵願意拋棄外邦偶像,但敬拜金牛犢的約蘭王卻以為自己一直在穿著麻衣「仰望耶和華」(30、33節),所以神欠他一個拯救,因此理直氣壯地揚言:「這災禍是從耶和華那裡來的,我何必再仰望耶和華呢」(33節)。──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同樣,傳福音的人沒有辦法靠愛心來感動人,也不必用末日、地獄來嚇唬人;不能「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加一7),變成迎合人口味的「別的福音」(加一7)。信從「別的福音」的人,就像敬拜金牛犢的約蘭,比不信的乃縵更難悔改。因此,主耶穌吩咐保羅照著真理「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徒十八9),因為凡是城中被神揀選的百姓(徒十八10),一定會在聽到「基督的福音」後回轉歸向祂。──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 6:33 經文僅說「使者來到」,但後面說話的卻是君王的語氣,因此許多譯本補充(王也到了)。 ●「我何必再仰望耶和華呢」:直譯是「我還能仰望耶和華什麼呢?」。――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思想問題(第六章)】 1 以利沙使借來的斧頭得以漂上來,卻沒有使門徒得新斧,或改善他們的貧困生活;他們仍須艱苦工作,這對神的供應有何提示? 2 留意以利沙怎樣幫助他的僕人,使他眼目大開。你是否也願意求神開你的眼目,使你看見更大的異象,讓你對神和環境有更深入的認識? 3 從本章9~10, 21~23節看來,以色列王凡事都遵從先知的吩咐而行。你是否凡事都求問神的心意?有些什麽事情你會(或不會)去請教神的僕人呢?對於他們所傳講神的旨意,你是否完全遵從? 4 為什麽以色列人在撒瑪利亞城起初被圍攻時,得不到耶和華的幫助,當你在困逼中呼求神時,曾否感到 不理會你,為什麽神會這樣做?參賽59:1~2。 5 試找出以色列王就城被圍攻一事所作的回應(參27, 31, 33)。你對他的反應有何意見?若你是以色列王,你會怎樣做? ──《串珠聖經注釋》 |